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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的基础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15 16:53:25

低碳经济的基础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1)

一、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研究

(一)低碳经济的经济学理论根基

GDP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现,在各国之后的经济学研究中,纷纷将GDP作为了经济横向比较的参考与依据,让人们误认为经济学学科研究的内容仅仅是国家GDP增长方式。在经济学发展历史中,曾经出现过世界主义经济学的观点,这种观点主要的思想是指在经济学的研究过程中,本国的经济发展是研究内容之一,世界经济的发展也是其研究内容之一。在这种观点之中包含了通过低碳经济的发展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量的思想。

弗朗斯瓦魁奈在其《重农主义,或最有利于人类的支配力量》中首次提出了世界主义经济学概念。亚当斯密与弗朗斯瓦魁奈有着共同的观点,指出经济学的研究应该立足在世界范围之内。萨伊著有《实用政治经济学》一书,该书中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内容进行了说明,指出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是其研究的主要内容队经济浪漫主义的奠基人西斯蒙第指出政治经济学科的最终的目的就是使得人类的幸福得到增进。他指出政府成立的目的并不是对财富进行积累,财富积累仅仅是表面的形式而已,通过财富积累实现公民物质生活方面的满足才是其真正的目的。而是要通过财富的积累为全体公民提供物质生活方面的快乐。在经济发展中的这种全球化经济的思维是低碳经济思维的起源。

(二)低碳经济与其相关学科之间的比较与继承

1.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绿色经济

绿色经济的概念首次出现在皮尔斯所著的《绿色经济蓝皮书》中。绿色经济主要指的是对环境进行维护、资源进行保护的,对人体健康有益的平衡式经济。循环经济属于利用生态学规律指导经济活动的新形态经济。生态经济指的是生态学与经济学结合而成的学科,研究的主要内容是生态与经济所组成的系统中的结构、功能以及运动规定等。

从本质上讲,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低碳经济都是要求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能够降低经济投入、能源消耗以及污染排放,提高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效益,这几个经济思想都是在30世纪后半期产生的。生态经济指的是经济活动的进行要以生态规律为指导。循环经济指的是利用循环的理念指导经济活动。绿色经济指的是在总的国民生产总值中减去自然资源与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消耗价值,实际上就是绿色GDP低碳经济指的是经济的发展不能够以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上升为代价,属于生态经济范畴。低碳经济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比较之后发现,低碳经济更能够体现出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与目标,抓住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低碳经济思想是在资源、环境、生态等面临着巨大的问题与危机的情况下人类通过反省与总结提出的思想,重新认识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低碳经济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之间虽然有着不同的内涵等,但是之间的关系是互补的,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中的相关理论可供低碳经济理论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进行借鉴与参考。

2.低碳经济与气候经济学

弗里德黑姆施瓦茨在《气候经济学》中指出了经济与天气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全球气候变迁政策奠基人尼古拉斯斯特恩在《斯特恩报告》中对天气与经济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进一步详细的阐述,指出温室效应的不断加剧将对全球经济的发展产生严重的影响,这种影响的严重程度将与世界大战、经济大萧条时的影响不相上下。

气候经济学中是对经济从气候的角度进行研究,其研究的主要内容为气候对经济的影响作用。低碳经济又主要是研究二氧化碳与经济之间的关系。从内涵方面来讲,气候经济学与低碳经济具有相同的内涵,是对于同一种问题的两种不同的表述方式。气候经济学是低碳经济理论进行发展的基础,低碳经济理论的研究需要对气候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进行关注与借鉴。

3.低碳经济与资源环境经济学

资源环境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及最优化。资源环境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领域包括:第一,环境污染所带来的损失的估算,包括物质方面的直接损失,人类身体与精神方面的损害等;第二,对环境治理过程中投入带来的产出进行评估,包括污染治理的直接效益损失,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损失等;第三,污染者付费制定及付费力度的制定;排污指标转让金额的制定。资源环境经济学中认为资源是具有一定的价值的,而环境的损害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对这些价值与成本进行核算与解决。如果出现较高的碳排放,必然会都会环境造成一定是损害,只有实现低碳经济发展才能够对上述问题进行避免。因此,低碳经济是存在着与资源环境经济学相互交叉的内容的。当前,资源环境经济学科的发展已经相对完善,低碳经济在理论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要对其进行充分的参考与借鉴。

(三)构建低碳经济理论的设想

在经济学的众多分支之中就包含低碳经济。因此,当前出现的经济发展与二氧化碳排放之间不能够协调的问题能够通过经济学中的内容进行解决,实现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

低碳经济从本质上讲属于生态经济学。低碳经济中涉及的学科较多,需要从跨学科的视野上进行综合的把握。其研究方法主要包括:第一,对传统经济学中的一些基本的方法进行继承;第二,对其他相关学科的一些分析方法进行借鉴;第三,对制度学分析方法进行利用。

二、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

(一)为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提供理论基础

人们的经济活动强度在工业革命之前非常小,因此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温室气体要比生态系统调节能力低,生态系统能够对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温室气体进行调节,对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负效应进行调节,实现经济的和谐发展。经过工业革命之后,出现的机器大工业生产模式导致了生态系统调节能力币、能够负荷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因此就出现了由于温室气体而造成的环境受到污染问题,环境问题导致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更加严重的甚至会对人类的生存产生威胁。

传统的经济学理论研究中,其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财富的提高,现代经济学研究的目的为提高本国GDP,这些理论都已经不再适合对经济活动进行指导了。当前出现的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绿色经济等经济理论,都各自具有自身独特的内涵和主要研究的内容,因此在这些经济理论中并没有将低碳纳人到研究的内容之中。在全球当前的环境问题中,温室效应问题已经成为了主要的问题之一,出现这种环境问题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不合理的经济发展模式。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需要完整的经济理论体系作为指导。低碳经济理论能够为经济发展模式的更新与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促进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二)实现了对国际经济学体系的完善

国际经济合作理论的解释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方面进行解释,代表的比较优势(亚当斯密)、相对比较优势(李嘉图)、要素禀赋理论(赫克歇尔、伯蒂尔奥林);另一方面是从新国际贸易理论方面进行解释性在这些关于国际经济合作理论的观点中,都是将本国作为了研究的重点,发展国际合作的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使本国的经济总量得到增加,从而实现本国经济竞争力的上升与增强,而其中的贸易仅仅是一种手段而已。从经济效益角度进行分析,国际经济合作对合作方都有利,然而从生态效益角度进行分析,会导致更多的合作负效应的产生,带来更加严重的环境问题。在当前的国际合作过程中,主要是发达国家同着欠发达国家或者地区进行转移,而其中转移的主要内容包括制造等环节,在这些欠发达国家或者地区中,由于发展不充分导致了技术较为落后,能源结构并不合理等,使得在承接制造等环节的过程中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由于二氧化碳具有流动的特性,最终将成为整个国际的环境问题。低碳经济中关于国际合作发展的相关思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国际经济合作的困境。而且低碳经济理论中对国际经济学原有的经济研究视角进行了拓宽,两者之间的融合使国际经济学将研究的视角定位在了整个国际社会整体方面,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学。

(三)对消费方式的转变起到了引导作用

在当前的经济发展模式中拉动经济发展是三驾马车,即消费、投资、出口,归结起来是物质消费拉动了经济的发展。在当前的能源结构并不合理,如果要促进物质消费进行发展,那么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伴随着二氧化碳的产生,要想在发展的过程中对于不断增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控制,又必然会影响到物质消费的发展。物质消费的刺激与低碳经济的发展之间存在着目标冲突问题。物质消费的主体是发到国家与发达地区的居民,这些消费主体的消费需求中,生理需求已经不是最主要的方面了,而已享受型、炫耀性的需求正在不断增长的过程中,并且占据了主要的位置。低碳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改变的不仅仅是生产方式,还包括生活方式、消费方式。

(四)实现了相关经济学研究内容的丰富

低碳经济在不断进步的过程中,辅助性的工具出现了很多。虽然当前并没有对这些概念实现完善,但是这些概念已经成为了金融学、国际贸易等方面的新内容。由于气候问题在解决的过程中具有复杂性,因此就要求经济学家必须对风险、不确定性等最为基本的经济学概念进行重新的审视,对这些传统意义上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2)

关键词:低碳经济;激励理论;庇古税;碳税

一、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

(一)福利经济学理论

从理论上讲,在资源环境领域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具体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环境资源属于共有资源,会产生“公共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另一方面,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即厂商的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与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性(属于公益事业)。而经济主体出于追求个人利益的需求,不愿意主动为其付费,都想成为“免费搭车者(Free Riders)”,这就使政府介入资源环境领域成为必然。而税收作为市场经济下最主要的经济杠杆之一,对负外部性问题有最直接、有效的调节作用。英国经济学家阿瑟·庇古(Pigou,1920)在其《福利经济学》(Welfare economics)中建议,应当根据污染造成的危害对排污者征税,用税收来弥补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使二者达到平衡,这种税也被称为“庇古税(Pigouivaintax)”。

(二)可持续发展理论

发展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永恒主题。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其基本特点是需要、限制和公平,具体包括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全球五个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人类正处于从工业文明走向现代新文明的发展阶段,可持续发展思想在环境与发展理念的不断更新中逐步形成。“可持续性”最初应用于林业和渔业,指的是保持林业和渔业资源延续不断的一种管理战略。1962年,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Rachel Karson)发表的《寂静的春天》初步揭示了污染对生态系统的影响。1972年,罗马俱乐部(The Club of Rome)提交的《增长的极限》所阐述的“合理的、持久的均衡发展”,为孕育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萌芽提供了土壤。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正式吹响了人类共同向环境问题挑战的进军号。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提交的《我们共同的未来》实现了人类有关环境与发展思想的重要飞跃。自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UNCED)通过《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又名《地球宪章》)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以及各国政府代表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国际文件及有关国际公约以后,可持续发展得到世界最广泛和最高级别的政治承诺。

(三)激励理论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劳动分工与交易的出现带来了激励问题。激励理论是行为科学中用于处理需要、动机、目标和行为四者之间关系的核心理论,是业绩评价理论的重要依据。行为科学认为,人的动机来自需要,由需要确定人们的行为目标,激励则作用于人内心活动,激发、驱动和强化人的行为。从政府角度讲,政府以游戏规则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身份,依据所掌握的政策性资源和财力资源,激励低碳经济发展。目前,我国基本上是采取财政拨款、投融资、税式支出、产权交易等常规政策激励低碳经济发展。例如,2007年我国中央财政安排235亿元,2008年增加到418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2009年推动节能减排支出567.47亿元。目前,在农村实行的“以奖促治” 政策带动了农村环保工作的广泛开展。2009年中央财政设立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投入15亿元,支持2 160多个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带动地方投资达25亿元,直接受益农民达1 300万人。在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和出口退税方面进一步明确促进推行节能减排的措施。

(四)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目前,世界经济还处于后金融危机时期,以低碳产业、清洁能源、环保产业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却在我国显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在其迅速成长的背后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节能减排,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决心。2009年,国家通过出台多项财税和金融措施,在危机中找寻到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中国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如国家财税部门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取消了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补贴消费者,鼓励企业生产、研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不断加大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的资金补助。全国财政新能源与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提出,中国将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与建立中长期新兴产业发展机制结合起来,着力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0年经济工作将重点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上下工夫”,强调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在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同时,将坚决管住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二、我国现行低碳税(费)政策简析

(一)低碳税收政策

我国现行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鼓励和支持环保设备(产品)、投资的税收政策。其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修订版)中的国产设备,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二是企业使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中的国产设备,经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实行加速折旧。三是对专门生产目录内设备(产品)的企业,在符合独立核算、能独立计算盈亏的条件下,其年度净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节能、污染防治、环保技术转让的税收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通过流转税规制设计引导,包括消费税(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游艇、汽车轮胎、汽油、柴油等,含铅汽油1.4元/升,无铅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1元/升,柴油、燃料油和航空煤油0.8元/升;低污染排放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增值税(对煤矸石、粉煤灰等废渣生产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对油母页岩炼油、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税(原油14~30元,天然气7~15元,煤炭0.3~8元),环境效果并不明显。二是所得税政策,如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凡经国家环保总局通过招标确定需要淘汰消耗臭氧物质生产线企业取得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1991年6月14日,中国正式加入修正后的《议定书》)多边基金的赠款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指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可按税收规定的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对“中华环境奖”获奖者和提名奖获得者所得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外商提供节约能源和防治污染方面的专有技术,如技术先进、条件优惠,其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免征所得税。 支持环保事业的税收政策。具体包括:一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环保部门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二是环保部门使用的各种洒水车、垃圾车船,免征车船使用税。

(二)现行排污收费政策

我国早在1978年就提出实行排放污染物收费制度。目前,我国征收的排污费主要包括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和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污水排污费四大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暂不征收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排污费的计算简单地说有两种方式:废气排污费和污水排污费根据排放污的浓度、数量折算成标准“污染当量”,并按实际排放的污染当量定额征收。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则直接按污染物排放量征收。

(三)涉碳税费政策的缺陷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奖限结合”、“以奖促治”等措施,形成了鼓励保护环境、限制污染的鲜明政策导向。但现行的涉碳税费政策还存在诸多欠缺,主要表现在:

1.税种的针对性不强。与国外相比,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此类税种在环境税制中应处于主体地位,它的缺位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来源。 排污收费制度存在自身不足。如未涉及所有污染环境行为、征收额度过低、缺少激励机制、随意性过大等。由于立法层次低、权威性差,环保部门在征收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 现行税费政策调节力度不够。一是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等相关条款各自独立、互不衔接,难以形成合力。二是征收范围过窄、税额设置不合理。三是许多危害环境的消费品如一次性包装物、杀虫剂等制品并未纳入征收范围。 现行税费政策缺乏灵活性。现行税种的税收优惠措施形式比较单一,仅限于减税和免税,受益面比较窄,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而国际上通行的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行之有效的税收优惠方式应用不多。

三、国外低碳的税收政策与经验借鉴

西方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征收排污税、能源税、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有针对性的税种等,据统计,目前OECD成员国与环境有关的税收收入己经占到总税收收入的3.8%~11.2%,占到GDP的1%~4.5%。尽管各国开征的具体税种不尽相同,但从性质分析,大体分为以下几类。

(一)对废气课税

废气税是对向大气中排放废气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二氧化碳税和氮氧化物税。

1.二氧化硫税,也称硫税。二氧化硫(SO2)是造成酸雨的主要污染物,对人类危害很大。早在1972年美国就开征了二氧化硫税,美国税法规定,SO2浓度达到一级和二级标准的地区,每排放一磅硫分别课税15美分和10美分,以促使生产者安装污染控制设备,同时转向使用含硫量低的燃料。丹麦、法国、瑞典、挪威、芬兰等国在20世纪90年代也开征了此税。从征收内容看,有按SO2排放量征收的,也有按含硫量的不同直接对含硫能源产品征收的。 二氧化碳税。CO2排放是引起全球升温的主要因素,CO2税是为控制CO2的排放而征收的一种环境税,CO2税的实际征收往往是对煤、石油、天然气等燃料按含碳量设计税率征收,而不是直接对CO2的排放征收。CO2税最早于1990年由芬兰开征,其计税依据为CO2的排放量及浓度。目前欧盟也引入了该税(全称为碳能源税,简称碳税),这也是欧盟层次上唯一的一个环境税种。这种碳税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鼓励减少使用矿物燃料,尤其是含碳量高的燃料,从而减少CO2的排放。 氮氧化物税(NOx)。亦称氮税,是对氮氧化物的排放征收的污染税。目前法国、瑞典、意大利等国都按排放量征收此税。

(二)增设优惠措施

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众多政策中,税收政策仍是发达国家最为依赖的手段。根据政策所要达到效果的不同,发达国家低碳税收政策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如旨在鼓励市场主体进行能效投资、节能技术研发、新能源投资的税收减免等;二是抑制高碳生产、消费行为的税收政策,如旨在提高能源使用成本,鼓励节能降耗,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能源税、碳税等。在税收优惠方面主要有:一是鼓励企业增加对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研究开发费用,给予税收抵免、直接减免等优惠,如美国。二是对企业购置或制造用于防治污染或废物处理的设备给予加速折旧,如德国、日本。三是鼓励企业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给予税收抵免、减免税等优惠,如芬兰、美国。四是鼓励增加对环保、节能的投资,给予税收抵免、减免税等优惠,如荷兰、美国、荷兰、德国都规定了环境税税收减免项目和环境税返返还项目。

(三)几点启示

发达国家在促进经济低碳化发展过程中重视与运用碳税或能源税,并秉持税收“中性”原则。一是设立专门税种。以碳税为例,自从1990年芬兰在全球率先开征碳税以来,丹麦、挪威、瑞典、意大利、瑞士、荷兰、德国以及英国、日本等相继开征了碳税或类似的税种(气候变化税、生态税、环境税或能源税等)。二是税收专款专用。对大多数发达国家而言,征收碳税或能源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能效,降低能耗,因此在使用上一般都具有定向性或专款专用的性质。三是税制调整绿色化。为了促进经济的低碳化,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施了税制的“绿色化”改革,目的是使税制从整体上不仅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资源、环境的保护,如丹麦、芬兰、法国的环境税制保证了环保的支出需要。

四、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确保税收新政落实到位

2009年5月,环境保护部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09年)》(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含290余种产品。财政部和商务部根据名录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加工贸易政策,对遏制这些产品出口、减轻环境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如为抑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从2007年4月至2008年6月,我国先后4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主要是取消“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容易引起贸易摩擦、附加值较低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有利于减少贸易顺差,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同时,国家安监总局和银监会专门转发“双高”产品名录,进一步夯实了低碳经济政策的基础。“双高”产品名录要及时更新,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如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项目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4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等。

(二)可以考虑对碳排放课税

碳税是目前专家研究的热门话题,通俗地讲,即根据能源含碳密度征税,碳密度高的税率高,碳密度低的税率低,从生产和消费环节,提倡使用低碳能源和减少能源使用,通过成本制约引领低碳经济发展。如对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燃烧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CO2的单位和个人课税,根据煤炭、天然气和成品油的消耗量征收,每吨CO2排放征税5-10元,①制定合理的税收减免与返还机制,等等。

[1] 财政部科研所,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中国碳税税制框架设计”专题报告[R]2009.

邵伟.低碳经济: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新课题[J].金融与经济,2009,(2):33-34.

王中英,王礼茂.中国经济增长对碳排放的影响分析[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6,(5):88-91.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3)

关键词: 排放权/气候交易所/时空因素/代际公平 内容提要: 碳排放权市场的功能不仅仅是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化手段,更是以排放权交易为核心的碳金融体系对低碳经济发展的贡献。在制定排放权市场法律制度时,应当把时空因素对排放权市场的影响纳入考量范围,如排放权的存储、借贷和调控等。在全国统一的法律制度框架下,通过鼓励排放权交易所之间的竞争和国际合作逐步推进我国排放权市场的一体化,排放权这一降低社会减排成本的制度设计才能得以有效实现。排放权市场的发展还涉及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问题。只有当代人和后代人共同的积极努力,协调立法行动确定科学的减排目标,进行持续性的立法评估,才能推动温室气体的有效控制,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立法基础。 全球气候变暖对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世界各国和地区相继制定气候政策和法律制度以适应和减缓气候的变化,基于市场激励机制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运而生,并为各国立法所确认。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指令》、英国《气候变化法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法案》等对排放权交易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此推进排放权市场的发展,激励排放主体积极做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努力。应对气候变化的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功能不仅仅局限于它是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化手段,更在于以碳排放权交易为核心的碳金融对现有金融体系的冲击和挑战。在国际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各国于经济危机对国家产业结构冲击和调整之际,纷纷发展以低耗能、低污染、低排放为特点的低碳经济,以碳金融为核心优化金融体系。以碳排放权交易为核心发展起来的,包括绿色资本市场、绿色信贷、碳基金、绿色保险、资产管理等内容的碳金融体系对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凸显。与其他商品市场不同的是,排放权的财产属性具有较强的人为控制特征,所以排放权市场具有鲜明的时空性质。因此,如何从时空维度优化排放权市场,并以此推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成为重大的法律问题。 一、排放权市场的时间维度 排放权在法律性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但在经济属性上则属于金融衍生产品,尤其是在气候交易所进行的排放权交易标准化合约。美国法律已经赋予排放权以金融衍生产品的地位。在欧洲气候交易所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已经出现了二氧化碳排放权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在设计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时,必须解决排放权的价格这一核心问题。排放权的价格受到时间因素的影响较大。在排放权的有效时间内,随着出售期限的缩短,排放权的价格会逐渐降低。在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计划(European Union Emission Trading Scheme,EU ETS)的第一阶段(2005年至2007年),实际分配给各个国家排放配额(European Union Allowance,EUA)的总量远远大于在第一阶段里这些国家企业实际的排放额度。由于每年剩余的排放配额不能带入第二阶段进行交易,结果导致现货排放配额的价格从2006年3月最高的30欧元/吨跌到了2007年初最低时的3欧元/吨,排放权市场的时间因素问题突显。因此,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时间因素对排放权价格的影响。 (一)排放权的存储 排放权法律制度设计的初衷在于企业通过实施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结构调整等方式获得富裕的排放权,从而在市场上交易获利,以强化企业节能减排的经济激励。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作为财产的富裕排放权,企业能否像存款那样向特定机构存储(banking)以备未来使用?这就是排放权的存储问题,即排放权的跨期消费问题。欧盟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全支持排放权的存储,每年剩余的排放配额(EUA)可以用于下一年的交易,只是不得跨阶段交易。2007年9月新西兰政府公布的新西兰排放交易计划(the Framework for aNew Zealand Emission Scheme,NZ ETS)也允许参与主体对排放单位的存储。排放权的存储对排放权市场具有以下重大的经济意义。 一是节约排放企业的交易成本。假如一家企业今年有富裕的排放权,可以通过排放权市场交易获利。明年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急需排放权,又必须从排放权市场购买排放权。如果明年排放权的支付价格高于当年排放权的出售价格的话,无疑增加了该企业的交易成本,还不如允许该企业保有富裕排放权留在明年使用的制度设计更富有效率。 二是有利于避免排放权价格的过度波动。作为市场机制之一,排放权的交易受到供给需求的影响。在供给大于 需求的市场条件下,如果禁止企业存储排放权,则会导致排放权价格的急剧下跌,出现排放权价格的过度波动,不利于排放权市场的发展。排放权的存储有效地增强了排放权市场的深度和流动性。 三是激励企业尽早地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在排放权作为财富并可存储的条件下,企业会得到更大的经济激励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因此,我国排放权市场应当吸纳这一做法,在法律制度中确定排放权存储的合法性。 (二)排放权的借贷 如果允许排放权存储的话,那么排放权可否像银行的贷款那样可以由排放企业借贷(borrowing)?这就是排放权的信用消费问题。相比较排放权的存储,排放权的借贷具有诸多消极性影响:一是会导致有关部门不能很好地评价碳信用的价值;二是会加大排放企业的逆向选择,不良企业或者将要破产的企业比健康运营的企业更倾向于借贷排放权;三是容易导致道德风险,借贷排放权的企业极易游说政府部门降低减排的标准,从而使他们借贷排放权的债务减少或者取消;四是延缓了企业积极采取节能减排的冲动。因此,对排放权的借贷应进行必要的规制。 新西兰排放交易计划是禁止排放权存储的。欧盟排放权交易计划在有限的条件下允许排放权的借贷。美国的立法案在严格的条件下才允许排放企业借贷排放权。2007年美国国会审议的《气候管理与创新法案》(Climate Stewardship and Innovation Act)中规定,排放企业可以借贷排放指标,但不得超过25%,其利率为10%。同年审议的《美国气候安全法案》(America’s Climate Security Act of 2007)对排放权的存储也加以限制,借贷额不得超过总信用额度的15%。我国排放权市场还处于初创阶段,为了激励企业节能减排的行为,在法律制度中应当禁止排放权的借贷。 (三)排放权交易的调控 排放权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有效调控。政府进行调控的第一种方式是设定排放权初始分配拍卖最低价(auction reserve price)。排放权分配方式主要有无偿分配和有偿拍卖两种方式。在排放权市场发展的初期主要是根据历史排放水平无偿分配排放配额(祖父条款),以后通过拍卖方式分配排放配额的比重会越来越大。为了确保从经济上激励排放主体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政府必须提供排放权价格的支持机制。因此在排放权配额拍卖分配时应当确定拍卖的最低价。当低于最低价格时,竞拍人不能获得排放权配额。政府调控第二种方式是设定排放权交易的最低价(price floor)和最高价(price ceiling)。最低价和最高价的设定一方面有利于避免排放权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维护排放权价格的稳定,另一方面也为排放权交易设置了障碍,在给排放权带来促进作用的同时产生了消极影响。因此,对其进行法律规制应持谨慎态度。政府调控的第三种方式是政府部门进行排放权的储备。在排放权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排放企业有可能不能通过排放权交易市场获得发展所需排放权指标,企业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项目不能得到有效支持。另外,排放企业在获得排放权指标后有可能破产倒闭或者退出市场,该企业已经获得排放权无法在排放权市场出售时,则需要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储备机构进行调控。有关部门可以向符合产业发展要求而又无法获得排放权的企业提供排放权,同时向出售排放权困难的企业进行排放权收购,从而有效地进行排放权调控,也为排放企业存储排放权提供场所和服务。 二、排放权市场的空间维度 排放权市场的地域性意味着不同国家之间、国内不同地区之间、国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对排放权交易的收益和成本的评价是不完全相同的,由此造成排放权市场的分割和不统一。排放权市场区别于排污权市场之处在于:排放权市场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性,给他人带来收益的同时,极易形成严重的“搭便车”问题,会延缓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一致行动。因此,排放权市场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必须从空间维度加以解决。 (一)交易的区域 实施排放权交易的区域越广,就越能在更大范围内促进排放权指标的优化配置,减少排放成本。为了充分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各国和国际社会采取一致行动是十分必要的。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积极行动对其他地区和国家采取相关行动具有深远的影响。就国际市场而言,较有影响的市场主要是以强制性交易为特点的欧盟排放权交易计划(ETS)。2006年欧盟排放权交易计划的交易量为1104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其是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交易量的100余倍。而在同年的交易额中,欧盟排放权交易计 划是24436百万美元,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交易额仅为38百万美元。当欧盟排放权交易计划在2007年的交易量和交易额增至2061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和50097百万美元时,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数值才分别达到23百万吨当量和72百万美元。基于此,美国立法部门提出建议在5年至6年内组建全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规模将高达欧盟排放权交易计划的2倍至3倍。而加拿大则表示放弃自己的碳交易计划加盟美国的碳排放交易系统。 实际上,美国统一的排放权市场的创建除了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因素外,还有来自国内地方性排放权市场发展的压力。尽管目前美国并没有全国一体化的排放权交易市场,但已经出现了七个州的联合行动。2005年12月,美国西北部的康涅狄格州、德拉华州、缅因州、新罕布什尔州、新泽西州、纽约州、佛蒙特州等七个州签订谅解备忘录,共同实施地区温室气体计划(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RGGI)。哥伦比亚特区、马萨诸塞州、宾夕法尼亚州、罗得岛州和加拿大东部的几个省和新不伦瑞克成为温室气体计划的观察员。随着地区温室气体计划(RGGI)的有效实施,马萨诸塞州、罗得岛州于2007年1月正式加入该计划,而马里兰州也于2007年4月加入了西北地区温室气体计划。美国州政府的集体行动为全美统一排放权市场的推动和发展积累了经验和市场基础。 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统一的排放权市场。尽管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交易所的成立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但是,排放权市场和制度设计还必须注重解决人为的市场分割问题。这个问题在我国已经显现。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了《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的报告。其核心内容是通过设立一个国家碳基金,计算全国碳源和碳汇的平均水平,然后让碳源总量超过碳汇总量的部分大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缴纳基金,补贴低于平均水平的省市。尽管该报告并未有设计具体的排放权交易制度,但其做法因涉及地方政府的利益而受到很大的阻力。更为重要的是,排放权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参与和支持,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密切相连,这种情形在短期内并不能完全消除。我国目前的污染物排污权的交易就是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得到迅速发展的,但也造成了市场的人为分割。基于路径依赖,我国排放权市场的发展遭遇市场分割也是不可避免的。 (二)排放权交易所的竞争与统一 排放权的交易分为场外(OTC)交易和排放权交易所(exchange)交易。就交易量而言,目前70%-80%的交易量是在场外进行交易的。但是,场外交易也存在着许多不利的影响。在场外交易中,排放主体寻求交易对手的交易成本较大。另外,交易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谈判力不对等,导致交易结果有失公允。我国排放权交易有沉痛的教训。我国企业出售给西方国家企业的排放权价格一般是8-10欧元/吨,而在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价格一般则为17欧元/吨。排放权交易所相对于场外交易则更具有效率,具体表现为:一是排放权交易所扩大了交易范围,降低了排放主体寻求交易对手的成本;二是由于排放权交易主体均以交易所作为交易对象,增强了交易的便利性和流动性;三是排放权交易所通过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有效地对冲交易对手风险,增强排放权价格的可预见性。[11] 在全球排放权市场中,主要有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欧洲气候交易所、亚洲碳交易所、Eurex、Bluenext等,另外,纽约商品交易所也进行碳产品的交易活动。传统的证券交易所也纷纷寻求合作伙伴设立专门化的排放权交易所。排放权交易所的设立加剧了排放权市场的竞争,同时也推动了排放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2007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62.7亿吨,占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24.35%,远远超过了美国、德国和日本。另外,中国在排放权交易市场上出售的减排量已经超过全球交易总量的30%[12]。尤其是中国为全球CDM市场最大的供给方,2006年中国的额度在全球CDM额度的一级市场交易中占比达54%,到了2007年就迅速上升至73%[13]。但我国企业与国际买方企业谈判交易时,因为信息不对称和谈判力的不对等,在场外协商议价交易时,交易的价格远远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交易所的成立为标准化合约的交易奠定了交易平台和市场基础。然而,我国统一化的排放权市场还没有形成,各种资源信息的优势有待提高,排放主体还是习惯于单兵作战。因此,如何整合各排放权交易所的资源优势,构建统 一的交易平台,成为一体化排放权市场构建的突破口。 在现行的排放权交易所布局框架下,一个有效的解决方式是建立统一的排放权交易制度,为排放权的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而各排放权交易所的建立和运行为一体化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奠定市场基础和实践经验。我国排放权市场可借鉴美国的做法,在优化排放权交易所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各个排放权交易所的竞争与合作,并在各个交易所的基础上组建全国一体化的排放权交易所;或者在现有的多家排放权交易所的基础上,增加一个自动报价系统,将所有区域性交易所合并为国家级碳排放交易所,从而建立一个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以及金融期货交易所相似的碳排放交易所。[14] (三)排放权交易所的国际参与 一体化的排放权市场不仅有利于降低排放主体的交易成本,而且也是一个更有利于排放主体参与国际市场的有效途径。尤其对还处于初创阶段的中国排放权市场而言,排放权交易所的国际合作和参与能够有效地保障我国碳排放的国际定价权。目前我国排放权交易所的国际化程度在不断的提高,北京环境交易所已经与全球最大的碳交易所BlueNext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作为我国第一家综合性排放权交易所的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则是由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和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共同投资组建的。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国排放权交易所之间的竞争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 三、排放权市场的代际公平 全球气候变暖的形成并非短期内影响因素所致,而是长期温室气体排放积累的结果。相应地,全球气候变暖的解决也需要数代人共同努力去解决。这就涉及代际公平的问题。[15]就排放权市场的代际公平而言,当代人要积极采取行动发展排放权市场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不仅要解决前代人遗留的问题,并且不能把问题留给后代人去解决。具体而言,应在立法行动、减排目标和法律实施的评估上积极采取行动。 (一)立法行动的激励 排放权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具有鲜明的路径依赖,需要数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这需要当代人把后代人的经济和环境收益纳入立法的考量范围。关键的问题是,当代人必须做出积极性的立法行动。美国目前并没有有关的联邦统一立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各州没有立法行动。美国各州中以加利福尼亚州《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法案》最具影响力,正如该法案所言:加州针对温室气体减排所采取的行动对鼓励其他州、联邦政府和其他国家采取相关行动有深远的影响。其实,加州在环境保护立法方面一直走在美国的前列。2006年《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法案》的通过是数代人不断努力的结果。加州对气体排放的法律控制甚至可以追溯到1959年通过立法要求州公共健康局制定空气质量标准和控制机动车的行动。有关气候变化立法的行动始于1980年代后期,至今也有近20年的历程。1988年,加州众议院议员Byron Sher提出了第一部气候变化立法的提案(AB 4420)。By-ron Sher作为加州参议院议员于2001年又提出SB1771的立法案,建议加州设立气候行动登记部门(California Climate Action Registry,CCAR)。如今,CCAR正被联邦政府评议成为全国性框架,该地方立法被置于全国范围内效仿。[16]经过数代人不断的努力,加州州长施瓦辛格于2006年9月27日签署《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法案》使之生效。基于排放权立法中代际利益的考量,以及气候控制收益的不确定性,当代人往往推迟立法行动。澳大利亚立法部门于2009年12月对气候变化立法提案的两次否决就是例子。 国家或者地方立法的目的是通过市场机制来推动排放主体采取减排措施,从而满足本地区范围内的温室气体的排放限额,使本地区经济和环境利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与排污权市场机制不同的是,排放权立法中必须把对后代人的立法成本和收益纳入当代立法之中。基于此,尽管世界各国和国内各地区存在着排放权立法中利益的纷争,但是应当积极地采取行动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为今后排放权立法控制提供市场基础和立法经验。 (二)减排目标的确定 温室气体排放配额的确定是排放权立法的核心问题之一。现行的各国立法中都对减排目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英国《气候变化法案》(2008)第一条规定国务大臣的义务是确保英国碳收支账户的目标在2050年降低到1990年水平的80%。加州《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法案》第三部分则规定立法的目标是确定加州2020年温室气体的排放降低到1990年排放额的水平。减排目标是在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对当 代人和后代人利益衡量的确定。在总体目标确定的基础上,阶段性目标得到不断的优化和调整。但是,由于各国对温室气体控制的成本和收益是不同的,有些国家对温室气体控制的态度犹豫不决。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有的国家甚至搁置温室气体的立法。减排目标的确定有利于各国开展协调一致的行动,通过法律义务性约束强化政府部门和排放主体的减排努力。 (三)法律实施的评估 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解决需要数代人共同的努力。当代人立法控制的努力也需要后代人的支持和发展,这实际上也是代际公平的问题。一旦排放权立法设定了减排目标,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后代人会做出更加科学、理性的完善和优化。 首先,后代人会对排放权立法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当代人在制定排放权立法时基于科学技术知识和经济信息的局限不可能对立法效果做出精确的预测,需要后代人在排放权立法实施过程中持续性地对立法效果进行评估。英国《气候变化法案》确定了报告制度,要求政府在每个碳收支5年计划结束时向议会提交一份碳收支计划的实施以及气候变化对当前和未来经济和非经济影响的报告。根据该法案成立的气候变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估英国温室气体减排进展(每个碳收支5年计划以及2020年和2050年减排目标)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策略,使《气候变化法案》实施的评估有坚实的组织基础和保障。其次,后代人会促进实施计划的更新。排放权立法确定了长期的实施计划,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则会遇到特殊情形需要更新实施计划。这些特殊的情形主要包括立法控制对低收入地区和小企业的影响、科学技术的进步等。加州《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法案》第38560.5(h)款要求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至少5年一次更新全面实施计划,以实现技术上的最大可能性以及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具有成本效益。 再次,排放权立法的相关法律和监管措施需要后代人加以完善。排放权立法的建构和完善需要数代人共同的努力。尽管美国加州《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法案》走在美国和世界立法的前列,其文本也达到了13页,但还远远解决不了所有的相关问题,因此其将大量的权力赋予了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该法案第38562(c)款要求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在2011年1月1日之前制定法规,以在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建立一个市场化的温室气体减排限额。同时,第38562(g)款规定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在2011年之后可以按照规定修改该法规,并可以制定其他的法规来扩充这一部分的规定。由此可见,只有当代人和后代人在立法目标一致的基础上,既发挥当代人的能动性,又发挥后代人在科学技术、经济信息等优势,才能较好地解决全球气候变暖这一人类难题。 注释: 、、、[13]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于2009年6月11日发布的专题策略报告《碳排放权交易全景研究》,第18页,第9页,第20页,第10-11页。 、韩良:《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66-71页,第324-325页。 See Sam Frankhauser&Cameron Hepburn,Carbon Market in Space and Time,LSE Center ForClimate Change Economics and Policy Working Paper No.4,July 2009,pp19-21. 、See Sam Frankhauser&Cameron Hepburn,Carbon Market in Space and Time,pp19-21,pp2. 、 See Julia Reinaud,Emission Trading:Trends and Prospects,OECD and IEA,December 2007,pp40-42,pp13. [11]See Janelle Knox-Hayes.Constructing Carbon Market Spacetime:Implication for Neo-modernity,Oxford School of Geography and the Environment Working Papers in Employment,Work and Finance,pp12-14. > [12]、[14]孙国茂《利用资本市场发展低碳经济》,《经济观察报》2009年11月23日,第16版。 [15]有关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的详细论述参见郑少华:《生态主义法哲学》,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56-169页。 [16]See W.M.Haneman.How California Came to Pass AB 32,the Global Warming Solttions ACT of2006.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 Department of Agricatu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andPolicy working paper No.1040 pp3-26.Also see Janelle Knox-Hayes.Path Dependence,Coliation andInterlinked Networks:Legislating Carbon Markets in the Face of Financial Crisis,Oxford Schoolof Geography and the Environment Working Papers in Employment,Work and Finance,p16.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4)

0引言

讨论全球气候变化问题[1]的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和哥本哈根世界峰会召开以来[2],世界实体经济的低碳化正在压过全球金融危机,成为人们寻求危中之机的最重要方向[3],科技教育界也迅速将热点转向低碳技术经济。河海大学已将低碳技术经济管理作为重点学科培育,建立了低碳技术经济研究所,正在申报低碳技术经济管理省级重点实验室。本文对建设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的必要性、基本内容和主要措施的认识,加以叙述。

1建设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的必要性

1.1低碳经济時代正在到来(1)全人类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挑战。人类生存过程,就是消费能源资源、向自然排放CO2等危害环境物质的过程。在正常情况下,自然界碳排放和吸收的循环是平衡的,但工业革命以来,随着世界工业经济发展、人口剧增、消费欲望无限上升和无节制追求生活方式升级,人类大量燃烧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破坏森林、湿地和水体等碳吸收转化载体,打破了生物圈碳循环平衡,导致温室效应,威胁人类生存[4]。2007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IntergovernmentalPanelonClimateChange)发表的第4份全球气候评估报告指出:全球气候变暖已是毫无争议的事实,人类活动导致全球气候变化的可能性是90%[5]。日益清晰的全球气候变化威胁使人类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形成广泛共识。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代表通过了《京都议定书》,目前已有190多个国家加入,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形式协调世界各国共同努力抑制全球变暖,并首先限制发达国家CO2排放量的国际法案。2007年12月,IPCC大会产生了“巴厘岛路线图”,确认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核心就是进一步加强《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重点解决减缓、适应、技术、资金问题[6]。(2)发达国家抢抓低碳经济机遇。历史经验表明,当前金融危机像以往一样,都孕育催生结构升级和产业变革的新机遇[7]。奥巴马在2009年世界地球日上的讲话称:我们已不再是在保护环境和刺激经济中做出抉择,而是在繁荣与衰退中进行取舍。哪个国家在清洁新能源技术上领先,哪个国家就将引领2l世纪的全球经济[8]。随着坎昆会议标志的后《京都议定书》阶段到来,发达国家正凭借其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的领先优势,推动“碳关税”等世界经济新门槛和秩序的形成,将通过影响国际贸易与投资引发新技术革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引起以低碳产业兴起为重点的世界经济增长格局的新变化,导致一场涉及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产工艺、国际标准、消费文化、居民意识的全面社会变革[9]。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这种变革必然导致世界各国经济角色的重新洗牌。那些低碳理念先进、低碳技术领先、低碳产业体系健全的国家,将在新国际经济秩序中获得制定标准、抢占市场等发展先机[10]。2009年全球低碳市场价值为3万亿英镑,到2015年可能增加50%[11]。因此,发展低碳经济不仅能构建下一轮国际竞争的长期战略优势,还有效刺激本国经济,增加国内就业,应对目前经济危机可一举多得。从近期看,也有相当的战略价值。(3)我国对国际社会的庄重承诺。我国GDP超过日本居世界第二,但我国人口是日本10倍,人均GDP仅为其1/10,而单位GDP的能耗和排污更是其十几倍、几十倍。这不仅使我国承受着巨大的国际压力,而且自身可持续发展也面临着艰巨挑战[12]。我国政府庄重承诺,以2005年为基数,到2020年碳减排40%~45%,意味着今后相当长時期,我国将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大力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从根本上改造高能耗和高污染的传统产业,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的低碳经济之路。1.2低碳技术经济正在成为当代人才的通识由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牵头的《斯特恩报告》指出:全球如果每年在低碳经济上投入GDP的1%,可以避免将来每年GDP5%~20%的损失。相反,如果继续以高碳方式增加GDP,那么现在每年获得1%GDP,将来每年得付出GDP5%~20%,仍无法逆转的地球生态灾难[13]。在这种“锁定效应”的警示下,教育界有识之士认识到,当代教育培养的任何学科的科技人才,必须以具备主动减少碳源、增加碳汇、降低生态系统碳循环中的人为碳通量、抑制全球气候变暖,维持生物圈碳平衡,促进世界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意识和技能。在世界各国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科学通识教育中,低碳技术经济地位凸显。教育部批准清华大学等开设了新专业,河海大学也设置了面向本科各专业的低碳技术经济讲座和研究生培养方向,低碳技术经济教育将是大学生科技教育的重要内容。1.3建设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是创新人文社科实践教育可行路径自然科学技术素质不高导致人才综合素质偏低,历来是我国人文社科人才培养的瓶颈,这与其基本沿袭“一本教材、一块黑(彩)板、一支粉笔、一张考卷”的传统教学方式有很大关系[14]。近年来,人们认识到理论与实践、教学与实验相结合,是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文社科人才的重要途径,但对如何建设较偏重于工业工程技术的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目前仍在摸索中。作为新兴学科,低碳技术经济学理论的成熟性需要经历实践的推动及检验;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的分支,低碳技术经济学在高校实验手段却又几乎为零。低碳(LowCarbon,LC)意即较低或更低的(CO2)等温室气体排放。低碳技术(LowCarbonTechnology,LCT)相对那些产生较高碳排放的传统技术而言,是指能源供给侧的光伏、风能、水电、核电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技术,以及能源需求侧的替代传统能源或节能减排的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和废弃物处理等能源使用方式。同样,狭义的低碳经济(LowCarbonEconomy,LCE)相对低碳社会(LowCarbonSociety,LCS)而言,特指能源供给侧的低碳化,即通过利用新能源和提高能效等方式,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温室气体减排;LCS强调能源需求侧的低碳化,指人们通过转变理念和行为方式,杜绝浪费,减少能源需求,实现生活消费的低碳化。而广义低碳经济则既强调低碳生产、又强调低碳消费,是狭义“LCE”和“LCS”的融合,要求政府以低碳社会为建设蓝图和管理标本,企业以LCS为发展模式,市民以低碳生活为消费理念和行为特征,因而是针对碳基城市化的不可持续性提出的城市化发展的新载体和新途径[15]。我们认为,LCT经济学研究对象既不是纯低碳技术,也不是纯低碳经济,而是一门把低碳技术与低碳经济结合起来,应用自然科学和经济学基本原理,研究低碳技术领域经济问题和经济规律、低碳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之间相互关系、低碳技术领域内资源最佳配置,寻找低碳技术与经济的最佳结合方案,以求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其中,LCT是能源供给侧的光伏、风能、水电、核电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技术,以及能源需求侧的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和废弃物处理等节能减排技术的交叉与集成;而LCE则研究微观和宏观层面低碳领域技术与经济资源最佳配置问题。因此,建设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开展低碳技术经济科学实验,为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文社科人才提供了理论与实践、教学与实验相结合的重要载体。

2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教学的基本内容及方法

2.1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教学的基本内容低碳技术经济实验教学体系由以下5模块构成。(1)低碳技术。能源供给侧的光伏、风能、水电、核电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技术,能源需求侧的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和废弃物处理等节能减排技术,以及两者的交叉与集成。(2)低碳经济理论。含科学发展观与和谐发展理论、生态环境科学、低碳技术经济学、城市化与现代化、不同发展阶段的低碳经济和低碳社会及低碳城市化、低碳能源技术经济、低碳产业技术经济、低碳流通技术经济、低碳消费技术经济、低碳经济技术发展路径选择、低碳区域和社区、低碳宣传教育与科普、低碳经济国际比较研究和学术信息交流、国内外低碳城市化理论与实践借鉴等。(3)低碳经济政策。含低碳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低碳经济发展产业政策、低碳经济发展区域政策、低碳科技创新政策、流通和消费及财税金融低碳政策等,以及低碳技术经济衡量和考核指标体系研究。(4)低碳产业发展。含低碳能源(水、核、风、光和生物质能发电及智能电网)、低碳光源(LED、无极灯等)、低碳制造业、低碳农业、低碳服务业、低碳公共事业、节能减排装备及工程、低碳交易(CDM和EMC等)的产业布局及规模化和集群化发展。(5)低碳计量方法学。基于IPCC框架温室气体排放和存储测量的T1、T2和T3方法学模式研究开发等。2.2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教学的主要方法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教学的主要方法[16],是基于上述5大模块的看、听、写、说、做和走等6环节。(1)看。将每个模块制成40幅平面模板及相应的多媒体课件共200幅,方便学生观摩,对低碳技术经济产生感性认识。(2)听。将“低碳技术经济实验”课划分为低碳技术、低碳经济理论、低碳经济政策、低碳产业发展和碳计量方法学等5个单元,每单元平均讲授4课时,着重结合实体教具和多媒体仿真课件讲解5大模块基本原理及科普常识,使学生基本掌握低碳技术经济理论知识。(3)写。“低碳技术经济实验”课每单元均布置单元设计或小论文写作。这其实是一个教学互动过程,在反馈前一环节教学效果,巩固看、听所得学识的同时,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理论观察、分析和解决1、2个实际问题,引发下一阶段创造和创新的兴趣。(4)做。这一环节强调培养学生创造和创新兴趣以及实际动手能力。在专家和实验师指导下,可以让学生设计制作低碳能源(水、核、风、光和生物质能发电及智能电网)、低碳光源(LED、无极灯)等模型或小型实用产品,也可运用系统仿真软件设计供应侧、需求侧或两者综合的低碳技术经济项目实施方案,还可直接为低碳生产企业加工或组装低碳产品。这一创造和创新过程应鼓励学生发挥创意和动手能力,有意识地孵化实用新型专利,甚至申报发明专利,激励学生与教师联合申报低碳技术经济科研项目,引导学生将这一阶段的收获与毕业论文或设计有机结合起来,取得更大成就。(5)走。在初步掌握低碳技术经济理论,并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安排学生进入低碳生产企业或低碳工程项目等现场实习,实现从理论学习和科学实验向实际工作的飞跃,有针对性地为低经济发展培养、输送复合型高素质低碳技术经济人才。这个环节同时又为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在校生的看、听、写、说、做提供了良性循环、不断提升的坚实基础。

3建设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的主要措施

建设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除硬件设施投入外,软件环境建设主要措施可概括为“一个目标,两个平台,三支队伍”。3.1始终把握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建设的科学和教育目标本实验室建设科学目的或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在于: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高等学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为指导,紧密围绕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节能减排战略目标,突出本校学科特色建设并强化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布局,填补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空白,加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人文社科专业学生低碳技术经济素质,加快低碳技术经济管理高层次人才培养,满足调整经济结构、实施节能减排和发展新兴产业战略对该领域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研究、应用和推广具有中国特色的低碳经济技术范式,尤其是低碳城市化路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3.2构建低碳技术经济实验教学和科研公共平台实验教学平台以本科生实验教学为主,覆盖面广,涉及专业多,通用性强,主要为本科生服务,面向全校开放;科研公共平台主要针对低碳技术经济研究方向而建立的专业性较强的实验室,以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培养为主,主要为复合型人才培养服务[17]。2个平台将采用适合不同阶段学生学习的两系列三层次实验课程体系。两系列是指技术类和专业基础类两个实验课程体系。实验技术类实验课程体系包括基本实验技术层、仪器设备使用和操作技术层、专业能力培养实验技术层3个层次,主要对学生进行诸如实验室使用规则、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实验基本技术以及专业技术等技能培训,使学生掌握标准的基本实验技能,为将来进入专业基础实验课程学习奠定基础。专业基础实验课程体系包括验证基础层、探究综合层和设计研究层3个层次,主要对学生进行理解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创新思维及能力以的培养。2个系列根据“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的指导思想,遵循认知规律,依据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原则,遵照由提高动手能力到培养创新思维的宗旨,起到相辅相成作用:技术实验课程体系的建立不仅为专业基础实验课程的实施奠定基础,而且也是提高学生动手能力、掌握一技之长的有效途径;专业基础实验课程体系不仅可帮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抽象理论,而且还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能力。2个平台建设贯彻资源共享原则。教学实验室应以功能为主建设,按功能相似原则使用,不仅避免类似功能实验室重复建设,而且使实验中心涵盖的实验功能多样化。在此基础上搭建科研公用平台,形成完整的实验室共享平台,充分地利用资源。3.3抓好实验管理、实验教师和实验技师三支队伍实验管理队伍主要由教学实验中心领导班子、实验室主任构成,基本职责是实验教学管理和设备管理,如实验教学目标计划制定、实验教学课程建设、实验教学实施过程管理以及实验室设备等硬环境建设和技术服务等。实验教师队伍由理论课教师和实验室教师组成。理论课教师主要完成验证性实验的教学任务;实验室教师主要完成实验技术培训。设计性、综合性实验由理论教师和实验室教师共同完成。实验技师队伍主要由实验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验教学服务和保障以及技术支持等工作。实验教学水平的高低,关键取决于“三支队伍”建设的成效,抓好高水平的三支队伍是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建设的核心工作。应确立以学术带头人为核心、以学术团队为骨干、以实验技术人员为支撑,结构合理、骨干稳定、素质较高、专兼职结合、适应学科发展的创新型实验队伍建设目标。当前迫切需要加强低碳技术经济实验室实验技师队伍建设,他们既要熟悉基本实验技术,又要掌握现代低碳技术科学前沿的实验技术;既要了解不同专业的基本实验技术,又要掌握某专业某领域先进的实验技术。应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实验队伍建设,如聘用高水平教授为学术带头人,设置实验教师岗位,吸引博士、硕士充实实验教师队伍,现有人员赴国内外大学进修学习等,建立一支教学理念先进,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娴熟掌握实验技术,一专多能的高素质实验师资队伍。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5)

【关键词】低碳经济;立法;法律制度

我国在推进生态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低碳经济的发展成为新改革的助推剂。而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低碳经济法制体系的建立是推进生态建设和低碳经济高效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我国创新经济发展模式的必然要求。

一、低碳经济与立法发展

(一)低碳经济概述

社会学家认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是一场融合生产模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综合性变革,它是人类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关系进行理性认知后的新模式。经济学家认为,低碳经济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获取最大利益,而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方式。环境学家认为,低碳经济是以控制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排放并稳定在人类能够承受的一定水平之上为目标的排放模式,在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中寻找一种可持续性的平衡。

笔者认为,低碳经济主要有三方面的涵义:第一,低碳经济是相对于高碳经济而言的,通过碳捕捉、碳封存、碳蓄积降低能源消费的碳强度,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长速度,实现低能耗的经济发展。第二,低碳经济是相对于利用新能源而言的,要求尽可能实现经济与碳排放逆向增长,通过能源替代、发展低碳能源和无碳能源控制经济体的碳排放弹性,减少经济增长对碳排放的依赖,实现开发利用新能源。第三,发展低碳经济是相对于人的自主能动行为而言的,其含义还应包括改变人们的高碳消费的不良取向,降低碳消费,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费量,倡导低碳环保健康节约的绿色生活模式。

(二)低碳经济的立法现状

1、环境保护立法。我国早在1989年就已经颁布实施了《环境保护法》,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减排,我国又先后制定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2006年末到 2007年,相关部门相继公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报告、专项行动等,对我国的环境可持续发展作出规划和指导;2008年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对相关循环经济的基本管理制度、再利用、低能耗、新能源开发以及相关鼓励措施等进行了法律规定。纵观环境相关法律,多是以控制污染为主体,不过这部法律对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作出规定,成为低碳经济立法的基础。

2、能源保护立法。能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对能源立法会切实保障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早在1986年国务院就制定了《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通过对能源进行统筹管理,鼓励创新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内容的规定,促进可持续发展。后来国家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使得我国在主要矿产资源、能源的开采、生产和合理配置上拥有了法律上的强制性说明。随后,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为国家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被正式提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节能减排有了法律规定。几年间的法律整合了我国多年来相关节能政策的经验,为以后的能源立法发展奠定了基础。2010年,《可再生能源法》通过了正式修订,国家鼓励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崇低能耗使用,推行能源的有效利用,现在看来,这些都是低碳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所以低碳经济立法与国家能源相关法律的联系更加紧密。

二、低碳经济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低碳经济仍然处在发展初期,相关立法体系尚不健全。低碳经济立法逐渐显露出不合时宜的地方,某些相关法律存在漏洞,而一些领域的立法甚至近乎空白,需要建立全面合理的低碳经济法律体系。

(一)缺乏专门的低碳经济基本立法

第一,缺乏统领低碳经济发展全局的法律。我国处在工业化、城市化建设中,正是大量消耗能源,高速发展经济的重要时期,对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控制达不到完全的统一,去盲目改变碳该规定也是不利于国家整体发展。应以低碳经济为基础,增加立法保障,低碳经济的法律的专门性法律需要快速建立。

第二,碳排放权未进行法律定位。在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碳排放权问题同样不可忽视。碳排放权交易利用金融手段,进行碳排放的有效控制,是一种优质的碳排放金融衍生品。而碳排放权对低碳经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积极制定《碳排放交易法》,使这一调控手段受到法律的肯定与支持,使低碳经济进一步得到发展。

(二)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尚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没有专门性发展低碳经济的促进法,缺少整体的指导性战略意见。目前,低碳经济领域的相关立法零散地存在于由宪法到法律、到行政法规、再到政策规章中,法律结构模糊,缺乏适配性。导致各法律部门、法律等级之间无法形成良好的配合,与低碳经济某一范畴相关的法律法规重叠与交叉的状况时有发生。长此以往,不但无法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还会使立法者容易产生对于法律效率的误判,对未来建立相关法律体系的工作也会产生负面影响,最终造成法律供给与法律需求脱节,形成效率低下的立法制度。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引导低碳经济发展立法体系,明晰相应的法律结构,才能使法律制度体系化,法律工作系统化。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6)

关键词:市政基础设施;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

目前,随着全球气候的不断变暖,世界各国都在面对这一关系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上都有比较积极的发应,相继制定出了控制碳排放量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做为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的大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城市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的供应都面对相当大的压力,那么研究城市基础设施走低碳化发展道路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 市政基础设施低碳化的内涵

所谓市政基础设施低碳化就是在市政基础设施在修建,使用到最后的拆除的整个过程中以低消耗低排放为依据,尽量减少对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其内容是低碳经济的一个方面,最终目标是可持续发展。

市政基础设施实现低碳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使市政基础设施实现低碳化,要政府和市民共同努力协作,政府要根据低碳化标准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市民要树立起低碳的意识和理念,并实际践行于日常的生当中。

二、市政基础设施低碳化的必要性

市政基础设施在建设过程中的资源消耗比较大,在建设过程中应用的高碳含量的材料会对大气中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

由于我国已进入城市化的高速发展时期,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数量需求也在成比例的增加而我国目前的城市基础设施远不能满足这样的需求,那么大量的修建城市基础设施是相当长时期内城市发展的主要任务。

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包括公共交通在内的许多部门在施工和营运过程中都是高污染高碳排放量。

因此城市基础设施的低碳化是城市乃至于社会实现低碳排放量的目标的重要途径,实现城市低碳化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三、实现市政基础设施低碳化的总体目标

市政基础设施低碳化水平是城市低碳化和可持续发展的现状的重要体现,因此对市政基础低碳化的发展确立阶段性的目标,基础目标是实现市政基础设施低碳化,再次是城市低碳化,最高目标是社会低碳化。

四、市政基础设施低碳化的发展路径

本文将从水资源利用。能源利用,交通节能,垃圾处理等几个方面来探讨市政基础设施的发展路径。

首先,在水资源利用方面应该坚持开发和节约的双重原则,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并处理好农业用水,工业用水之间的关系,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坚持科学开发,科学利用的根本原则。

其次,在低碳内涵的指导下,要着力推行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率为目标,开发新能源,结合多种能源利用模式,能够保证资源的最大利用化的同时保护好环境。大力倡导节能技术,制定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节能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共交通设施,提高其服务质量以来降低交通设施的能源利用和碳的排放量。

最后,在新能源利用和可再生资源利用方面政府部门要大力推广一些技术比较成熟的新能,如太阳能余热源个风能。在垃圾处理方面应该对收集的垃圾进行分类,将能够回收利用的要能够回收利用,建立垃圾回收处理系统,实现垃圾从收集到运输最后到处理实现全过程的管理,测算出垃圾利用率标准。

五、市政基础设施的碳足迹的测定

碳排放量的高低要以科学的测评数据位依据,市政基础设施碳足迹的测评首先是对市政基础设施修建和使用过程中使用能源的碳的排放量再次就是与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相关的其他因素的碳的排放量。

掌握有巨大的减排空间的项目的节能减排的方法,分析出影响市政施工低碳化的关键要素,关键交通设施科作为一个关键点。对于该系统的关键控制就是要改变交通传统设施的运用频率,以降低碳的排放量。

六、在市政基础设施生命周期的过程中低碳运用的模式

首先在市政基础设施设计时要体现低碳思想,在建造过程中运用低碳材料和减少碳排放的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控制过程中的碳排放量。其次在投入使用过程中选择最优方案,控制碳的排放量。再次市政基础设施在拆除要注重废料的回收和再利用。总之最为关键的是市政基础设施在建造过程中新技术的利用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主要手段,以技术创新的原则来实现节能减排的最终目标。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7)

低碳经济是相对于传统依靠高能耗高投入和对资源生态环境的过度开发为支撑的经济发展模式而言的,其主体思想是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降低单位产出中的碳排放量,低碳经济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经济发展背景和文化背景。旅游经济的发展模式和特点使其成为了易于采取低碳营销管理的产业领域,有助于引导旅游景点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模式,从而引导社会和旅游消费者建立更加环保低碳的生活消费理念,从而对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做出贡献,同时也有利于调整和优化旅游经济的结构。低碳经济对于旅游景点营销管理的作用和意义客观上要求在其在发展低碳经济中需要从下面几个方面把握和思考,即旅游景点的低碳营销管理模式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其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布局,必须立足于打造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来为低碳经济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旅游景点自身也要加强内部的低碳化管理和面向旅游消费者的低碳营销宣传教育力度。

二、目前基于低碳经济的旅游景点营销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国家战略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实施,旅游经济走在了低碳经济发展的前列,诸多旅游景点发展模式得到了低碳发展模式的初步化改造,旅游产值中单位产出中碳排放含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降低。但是毕竟旅游景点发展低碳经济的时间起步相对较晚,归纳总结起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第一,基于低碳经济的旅游景点营销管理中由于缺乏对于旅游景点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布局的全面解读,使得旅游景点低碳经济导向的营销管理对于其发展的战略支撑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的贡献程度不高,由于得不到高层次的旅游景点发展战略上的确认,使得其低碳化营销管理的相关机制没有确定下来;第二,基于低碳经济的旅游景点营销管理中由于缺乏对于旅游景点如何设计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解决方案,使得低碳经济营销管理的思维模式得不到坚实的业务支撑,打造循环经济虽然已经成为了不少旅游景点的共识,但其落实下来还存在较大困难;第三,基于低碳经济的旅游景点营销管理中由于缺乏对于旅游景点管理企业自身内部低碳化营销管理的具体部署,使得内部低碳化管理水平不高,同时面向旅游消费者的低碳营销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措施不够得力。

三、低碳经济背景下旅游景点营销管理的建议和对策研究

根据低碳经济的基本内涵及其对于旅游景点营销管理的作用意义和相应要求的概述,在分析了目前旅游景点低碳经济营销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结合低碳经济相关理论和要求特别是对我国旅游景点发展低碳经济营销管理案例的综合分析研究,从下面几个方面提出加强和改善低碳化旅游景点营销管理的具体建议和策略。

第一,旅游景点低碳化营销管理中应该加大从旅游景点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和布局的宏观思维出发,以此来制定满足其战略发展实施需求的低碳经济营销管理模式,并在相关机制上确立其相应的资源和资金投入。旅游景点进行低碳营销管理模式探索,服从和服务于其战略发展的需要是一个基本要求和前提,但同时也必须指出,低碳经济模式和取向能够显著地改善目前旅游景点的盈利模式和运作机制,并为其向高效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奠定长远发展机制;第二,旅游景点低碳化营销管理中应该朝着建立循环经济的目标进行,以此为低碳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旅游景点中循环经济的发展应该面向旅游景点业务的全方位环节,特别是对于一些核心价值创造环节和价值增值环节的循环式改造将会大大地提高旅游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服务产出水平,另外对于开拓新的旅游营销模式和渠道模式也是有着重大的作用;第三,旅游景点低碳化营销管理中应该优化旅游景点管理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和相关管理流程,降低内部管理中的碳排放水平和管理的效率,同时更为重要的是面向旅游消费者向其宣传低碳环保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模式,在提高其低碳旅游消费理念的基础上增强其低碳旅游环保消费模式的形成,从而最终实现旅游景点的低碳化营销管理的运作,这种产业链条的联动是旅游景点低碳生态模式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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