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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建议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01 16:36:38

残疾人就业建议

残疾人就业建议篇(1)

一 残疾人就业安置困难的根本原因还是缺乏资金,而作为残疾人就业辅导、培训、安置、保障工作的重要资金来源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和征收情况又是如何呢?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培训经费资金严重不足。

2010年财政和地税为残联代扣、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78.4万元,这278.4万元中的10%上交给自治区残联,给地税工作经费10%, 最终222.72万元按照规定的六项使用,如果简单地把这笔钱均分到53195万个残疾人身上,即每个残疾人能享受到的福利补贴仅为41.9元。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规定,培训费大于50%,奖励费小于20%,扶持费小于20%,残疾人劳服机构工作经费10%。用于培训的经费只有111.36万元。残联组织一个规模为100人左右的短期电气焊技术培训,花费就要在40万元以上。捉襟见肘的困境十分明显。如果照此推算,每年解决大约300个残疾人的就业培训问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全部培训一次,需要177年的时间周期。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难以到位。

2008年度,锡盟地税局应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28万元,实际征收49万元,征收率紧为38%;地方财政应代扣130万元,实际代扣115万元,代扣率为90%。可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仍存在一个大的空间,如果能做到应收尽收,残疾人就业安置的资金缺口问题就能得到较大的缓解。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之所以困难,原因主要有:一方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计费依据是每年由统计部门的本市(地区)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额,而统计部门是根据每年的GTP增长来估算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另一方面企业缴纳费(金)的意识较淡薄,通常认为“税”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不交就违法,费(金)是地方政府的“摊派”,缴不缴没关系。因此给税务部门带来了很大的征收阻力,一些企业故意打球,钻政策空子,名义上雇佣残疾人工作,实际上只是发给很少的工资,不安排实际工作,以逃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更多的则是干脆拒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而税务部门作为机构,费(金)征收权力和征管手段有限,缺乏保全及强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规定,也无可奈何。

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范围的划分需要调整。残保金的征缴应以属地原则去划分较为合理,因为外阜企业住本地从事各种事业经营活动,都在消耗本地资源,理应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如果将外阜住当地企业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交给省级,这对当地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有很大的影响。二是一些地税部门不重视保障金征收工作,不视为是自己的工作范畴,认为是替残联干活。地税部门应按法规文件规定做好保障金的征收,将保障金和税收同等对待,加大保障金的征缴力度。三是有些地方财政部门没有做好地方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以其他借故,没有全额代扣保障金。

三 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与管理的建议

1.由于区残联、街道、社区是最直面残疾人问题的部门,也是当地残疾人寻求帮助的首选部门,因此建议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分配上向资金最为困难的区(县)级倾斜,保障最基层的区残联、社区、街道对残疾人就业的培训、辅导、帮助。

2.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宣传,让缴纳单位多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资金用途、分配情况,多理解残疾人生活的艰难,提升社会关爱残疾人的责任感,提倡企业要为社会公益尽责、回馈社会,增强全社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意识。

3.在政策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基数针对企业可以考虑适当调低,并且不进行每年递增,或让它持续几年保持一个能普遍承受的固定水平,在企业应缴金额减少的同时减少逃避缴纳的动机,促使企业尽可能地自觉缴纳,从而扩大缴纳面,增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总量。

4.建议对于凡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愿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由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地方财政每年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要做到100%的扣缴。

5.确保社会各用人单位都能公平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来源于社会,用之于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党和政府出台的法规规定征收的,全社会都应遵照执行,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应带头执行,只有制定政策的人带头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而才能带动其他社会上的用人单位安置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建议篇(2)

用地方立法为残疾人事业保驾护航

残疾人是需要给予特别关爱和扶助的社会群体,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制定和修订,见证了市人大常委会为保障本市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所倾注的不懈努力。

1993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奠定了本市残疾人保障工作的地方法制基础。1999年,市人大常委会又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正,进一步推动了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生活状况的改善。2008年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这次修订对于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后,《实施办法》的部分内容已与上位法不相一致,本市十多年来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也需要从制度上加以固定,本市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通过立法予以解决。2012年,市人大内司委受全国人大内司委委托,对《残疾人保障法》在本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参与了有关部门关于修订《实施办法》的立法调研。通过这些工作,感到确有必要对《实施办法》再次进行修订。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朱如安等12位市人大代表也提出了相关立法议案。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实施办法》的修订提上议事日程。

修法目标:进一步树立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

在常委会分组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任指出,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在立法指导思想中更加注重对残疾人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海同提出本次修订在立法理念上,要改“慈善、照顾”为“权利”和“应有的人格尊严”。这些对立法的要求其实是抓住了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的核心。

同志提出要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让我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与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残疾人,有着更多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帮助他们实现康复梦、安居梦、创业梦、教育梦、参与梦,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社会应该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帮助、创造更好条件,让他们与健全人共同享有发展的机会,共同享受美好的生活。另一方面,残疾人同样是推动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同样可以在发展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一直以来,广大残疾人自信、自立、自强,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参与城市建设,以勤勉和智慧创造社会财富,以自强不息的品格丰富了我们的城市精神,为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因此,现代残疾人事业就是要大力弘扬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新残疾人观,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为目标,营造和谐的人文环境,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不仅是残疾人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本次修订《实施办法》要实现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市政府的议案对原《实施办法》做了比较大的调整,将与目前残疾人事业发展已经不相符合的条文进行废除或做重大修改,在吸取浙江、北京、天津、重庆、江苏等兄弟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突出现代残疾人权益保护保障工作中的成熟做法,强调各项规定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统筹兼顾、全面发展等要素。

市人大内司委在审议意见中也充分注重体现权利、平等、参与、共享等原则。现实生活中,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不尊重残疾人意愿,不履行扶养义务和监护职责,损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甚至虐待、遗弃残疾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内司委建议,修订草案要规定残疾人亲属、监护人应当尊重残疾人意愿,依法履行对残疾人的扶养义务和监护责任,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不得侵害残疾人的权益和虐待、遗弃残疾人等内容。为保障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平等权利,建议修订草案要规定各级政府在制定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及规定时,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等相关内容。为满足残疾人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和在接受教育过程中融入社会的愿望,建议修订草案鼓励和推动普通教育机构不断提高残疾人教育的能力。

好的理念要落到实处

在常委会分组审议中,常委组成人员都强调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关心关爱残疾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用真心去理解、关心和帮助残疾人,从残疾人根本利益和实际需求出发,想残疾人之所想,急残疾人之所急,扎扎实实地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不断地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提高他们的幸福度。为将这一理念落到实处,大家对残疾人就业和乘车优惠两个具体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

残疾人就业建议篇(3)

为了做好镇残联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乡经济文化及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关于“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要求,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一)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大会主席团主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按照民主程序,认真推选好代表,充分体现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代表名单8月28日前报镇残联。

(三)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0%以上,有关部门代表,残疾人工作者代表、残疾妇女等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

三、会议时间

会议定于年8月30日上午9:00时在村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代表

各单位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推选好代表大会的代表,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

(一)代表名额(详见附表)

(二)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

3、热爱残疾人事业,密切联系残疾人,能倾听和反映残疾人的呼声和迫切需求,在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

4、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

五、工作要求

1、成立镇第三次残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残疾人就业建议篇(4)

薄绍晔:关注民生仍然是本次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总理指出要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强调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好扶残助残的各项政策,为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建议报告中增加以下内容:一是国家在推行医疗卫生事业改革过程中,关注农村残疾人的医疗难问题,开展残疾人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二是办好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以亚残运会为平台,展示我国残疾人人权保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成就。三是政府应当引导、培育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张明园:希望将报告提到的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政府的既定政策和工作任务予以制度化,最好是法制化,并且确保落实到位。

于兵:建议严格落实现有政策法规,注重落实质量;重视特殊教育,将学前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将学生成绩与教师绩效考核脱钩,发展职业教育,加大对社会教育的投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建立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保护性岗位;鼓励和发展公益事业,让慈善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质量,让广大残疾人受益;严厉打击利用残疾人牟利的利益掠夺行为,确保社会和谐健康地发展。

李丕钧: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希望社会各方面对“两个体系”建设给予支持,切实为残疾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建议对于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人口30万以上的县要建设一所特教学校的要求,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需求合理开展建设,避免一哄而上、重复投资。

胡志斌:报告别提出要使人活得有尊严,这必将使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社会弱势群体受益。国家目前非常重视特殊教育,正在大力推进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建议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不要一哄而上,应当多建一些特教班,倡导回归式教育,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

残疾人就业建议篇(5)

近几年来,是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夯实的几年。我县残疾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残联的精心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一)加强残联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残疾人工作开展

1、定期召开残工委成员会议。每年县政府残工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介绍县残联工作开展情况,做到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在政府部门得到宣传和支持。近几年来,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残联工作情况开展汇报,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社会各界支持残疾人工作,以此推动残疾人事业进步。

2、乡镇残联建设也得到不同程度加强,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和专门协会得以配备和成立。几年来,县残联多次就乡镇残联基础建设召开会议。2012年9月县政府残工委转发了省市残联一系列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县基层残疾人协(助)理员配备有关工作的通知》,每个乡镇、社区(村)按文件要求配备一名残疾人协(助)理员,夯实残疾人工作的组织基础,使残疾人工作开展得以组织保证。目前,各乡镇、社区协(助)理员配备基本到位。县残联还经常利用残疾人节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有利于残疾人身心健康的联谊活动和座谈会,听取残疾人意见,把思想工作做到位,把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3、加强残联机关作风建设。重视机关人员学习和机关制度建设,积极发挥全体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作风和纪律散漫问题,杜绝推诿扯皮,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和上班聊闲天现象,使残联在我县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近几年来,县残联认真组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教育,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目前,机关全部人员均获得执法证,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4、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工作日益规范。换发二代残疾人证以来,残联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教育,严格规范办证程序,认真操作,为1.8万名残疾人办理了第二代残疾人证,为残疾人享受贫困重度生活补助,学习、工作和出行便利提供了优质服务。

(二)积极开展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提高残疾人社会参与度

2、认真落实残疾人“万人就业”工程,扶助残疾人发展生产奔小康。我县认真完成省残联“万人就业工程”千元工程,今年扶持80名残疾人创业,发放扶持资金8万元,有部分残疾人在种植、养殖及个体加工经济方面取得了较好的业绩,为其走向小康之路作好铺垫。

3、完善福彩助学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配合教育部门抓好特教工作,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一是开展残疾少年儿童和残疾人子女因贫失学情况调查并进行立档建册,提高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特困残疾学生助学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资助10位贫困残疾人子女及残疾人学生,发放助学金5000元。三是对参加中考、高考的残疾考生进行摸底登记、跟踪服务。积极争取县民政局、共青团等部门的支持,利用福利帮助7位考入高等院校的残疾高中生圆了大学梦,共落实资助经费计8500元。

(三)积极开展康复服务,为残疾人送温暖

1、认真落实上报康复项目。县残联积极向上争取康复项目,继续做好我县聋儿语训康复,肢体儿童矫治手术,假肢安装等康复工作,今年210例精神病药费补助工作正在进行,聋儿语训、肢体儿童矫治手术、假肢安装工作登记办理日益正常化,为我县残疾人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方便。

2、2012年县残联结合工作实际,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贫困残疾人救助工作实际相结合。一是多次深入到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袁洼村开展结对救助工作。与该村干部及部分群众进行了座谈,详细询问该村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存在问题并研究解决脱贫致富的措施,鼓励部分残疾人通过政府帮扶和个人努力而脱贫致富。并给该村部分残疾人送上了慰问金、轮椅、助行器、衣帽等物品。二是认真做好我县洪山、高庙两个残疾人抽样调查监测点的工作,以“创先争优精神”完成调查任务。

3、突出重点,各项康复工作全面推进。

(2)继续推进“助行工程”。根据上级残联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的宣传和登记输送工作,2012年,为 11名残疾人享受安装假肢优惠,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县部分贫困肢体残疾人的行动自由。积极争取省、市残联的支持,为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指标。目前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将建立我县残疾人基本情况数据库,为上级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进行科学决策提高服务。

4、做好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和无障碍进家庭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3个残疾人社区康复点已选好,经费已到位。无障碍进家庭活动已完成。今后县残联将联合卫生局、房产局及城关镇做好上述工作。

(四)加强信访维权和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012年县残联和司法局联合下文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工作联系和沟通制度,同时加强县残联信访工作力度,制定了首问工作责任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和乡镇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使一些基层矛盾得以有效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为配合县政府做好县城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县残联于9月14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积极履行对残疾人三轮车主政策宣传教育及安抚工作,并向他们宣传了国家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有关资金扶持政策,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县残联负责同志多次深入残疾人群访工作第一线积极宣传政策,教育残疾人依法办事;同时积极反映残疾人呼声,体现政府关爱残疾人。为我县县城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作出应有的贡献。

近几年来,我县司法局对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6件,县残联主动协调处理残疾人群访12起560多人次,深入宣传法律法规政策40余次,教育服务各类县残疾人达3000多人。我县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的保障。

(五)开展文化体育宣传活动,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

1、广泛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大力营造扶残助残舆论氛围。今年县残联在办公室墙壁上制作宣传橱窗七个,大力宣传一系列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县残联联合法制办、共青团、司法局在县城文庙广场、大戏院等繁华地带设立3处宣传咨询台,并对残疾人事业有了更多理解、支持和关注。同时,各乡镇残联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县残联还在“爱耳日”、“爱眼日”、“聋人节”、“盲人节”等残疾人节日期间,利用报纸、残疾人工作简报和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开展助残系列报道,营造社会助残氛围。使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浓厚氛围。

2、残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显著,2012年,县残联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察局开办的政风行风热线活动,以此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聆听残疾人朋友心声,将残疾人朋友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融入到残联日常工作中去,为更好的服务残疾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大力宣传残疾人政策,并在省市残联网投稿 30余篇,其中省市残联网采用22篇,县人民政府网上投稿50余篇,县政府刊登28篇。安徽时报、江淮时报和阜阳日报先后刊登文章14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几年来,我县残疾人运动员在省市残运会和特奥会上,共勇夺金牌19枚、银牌5枚、铜牌5枚。展 示了残疾人自强不息、身残志坚的顽强拼搏精神。也展示了我县残疾人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六)认真开展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为确保我县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政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8月下旬,县残联联合卫生局、民政局、统计局在县委党校开展了为期3天的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员动员培训会,先后下发了《关于召开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员动员培训会的通知》、《关于成立县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队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残联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并多次到各乡镇进行督促和指导,严格调查工作程序,认真规范操作。进行全程跟踪工作开展情况,11月5日,召开了由各乡镇残联理事长参加的推进会,对调查工作再部署,再安排。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目前总体工作开展情况较为顺利。

(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启动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在民安路以东,富民路以南的政务新区内,土地已办证。2012年7月以来,县残联正在争取国家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 。我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高标准规划设计,高标准起点建设,力争建成我省市县两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示范点,目前正在设计规划中。

二、贫困白内障复明和贫困残疾人救助两项民生工程主要做法

(一)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实施方案,从组织和措施上保证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3 月12日全县民生工程会议召开后,残联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和动员,针对过去两年来残联牵头实施的民生工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认真讨论,查找症结和原因,制定措施和对策。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分别制定了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

(二)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安排和部署

3 月15日上午,在全县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会议上,县残联就今年的民生工程工作在会议上进行了安排,并排出工作行事历,提出上半年全面完成任务的工作目标。要求各乡镇残联迅速宣传动员,积极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汇报,按照要求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完善资料,及时上报审批。副县长丁思彬强调:“要把涉及所有残疾人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工作做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残疾群众心里,切实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以实际工作业绩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三)操作规范细致,督促突出重点环节

从今年3月中旬以来,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作进入人员调整时期,针对残疾人证因残联工作人手缺少,不能及时领证的问题,县残联及时从县委党校计算机班临时聘用6名学生昼夜不停地将办证信息输入微机,同时申请市网上尽快审批,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从打印--贴照片--到市残联用印到发放证件等一系列环节都认真细致,为贫困救助工作的资料完善奠定的基础,也为残疾人使用证件提供的便利。

在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4月底调查登记工作结束前,县残联就积极协调卫生局和县医院就今年复明手术的工作流程进行协商,5月4日--12日在组织各乡镇病员进行筛查期间,鉴于患者多,工作性质特殊,难度较大,在残联和医院的努力下,做到筛查活动组织有序、服务规范。

三、2011年工作思路和计划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十二五”残疾人事业规划要求,县残联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十二五”残疾人事业规划和相关的文件精神,制定我县“十二五”残疾人事业规划。贯彻“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方针,以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为着力点,多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推进残疾人事业进步。主要工作有:

1、认真做好二代残疾人证的换发和办理工作。

二代残疾人证的办理工作是建立残疾人数据库的基础。针对二代残疾人证的办理工作要求手续齐备、操作规范。评残核残鉴定工作要简化程序,尽力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为符合评残条件的残疾人办理残疾手续,为他们生产生活、工作学习和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提供方便。

2、切实做好2011我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

3、认真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按照“十二五”残疾人事业规划要求,要继续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在县卫生局、县医院的密切配合下,为我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多争取手术任务,为失明残疾家庭送去光明和温暖。

4、以保障金征收为抓手,促进残疾人就业取得新突破

5、积极做好残疾人其他康复工作

积极向上争取康复项目,继续做好我县聋儿语训康复, 肢体儿童矫治手术,假肢安装等康复工作,争取明年成为精神病工作防治工作县,同时积极争取残疾人用品用具,为我县残疾人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方便。

6、认真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文体和维权和信访工作

认真做好2011年的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文化体育工作、全力残疾人信访稳定工作,积极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7、认真做好残联的基层组织建设。

(一)指导完善肢残人协会的各项工作,做好其他残疾类别协会的成立;

(二)做好乡镇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协理员)培训工作。

8、多方筹集资金,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兴建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是我县残疾人工作者的梦寐以求的愿望,也是为残疾人服务的平台和场地。县残联将按照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加大残保金的征收协调力度,加大福利的助残力度,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参与筹集资金,目前规划建设已进行;争取早动工、早建成、早使用。

残疾人就业建议篇(6)

5月4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会议强调,应当清醒地看到,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和2010年度中央财政总决算要公开到“项”级科目。二要继续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2011年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都要公开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中央决算草案后,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部门决算。中央部门要加大公开力度,增加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的内容。三要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开。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四要公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内容包括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等。五要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对公开的财政预决算要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并与预决算同时公开。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完善了职业病诊断制度。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会议强调,“十二五”时期,必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力争到2015年,使我国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为此,一要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高低收入残疾人生活救助水平。帮助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福利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二要大幅增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200万人次补助。新安排城镇100万残疾人就业,扶持10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积极扶持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文化和体育事业。三要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完善康复网络,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针对危害面广、可预防的致残因素,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四要优化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快发展志愿助残服务,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残疾人组织、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投入保障机制。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残疾人就业建议篇(7)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新思路、新要求和新举措

培育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快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民生问题,建立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

加强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残疾人事业总体登上新台阶

2008年1月10日上午,中国残联第四届主席团第六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中国残联主席团主席邓朴方,副主席李明豫、甘柏林、丁佑、王铁成、张明园、王新宪、汤小泉和主席团全体委员出席会议;有关省、市残联新任党组书记、理事长及中国残联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大会由李明豫主持。

中国残联主席团副主席、理事长汤小泉作中国残联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2007年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主要经验;分析了目前残疾人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了2008年主要工作。

主席团副主席王铁成作关于调整第四届主席团委员的说明。

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下午,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分组讨论报告,认真学习朴方主席的重要讲话。

10日上午,中国残联第四届主席团第六次全体会议在京闭幕。中国残联主席团主席邓朴方,副主席李明豫、甘柏林、丁佑、王铁成、张明园、王新宪、汤小泉和主席团全体委员出席会议;有关省、市残联新任党组书记、理事长及中国残联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大会由王新宪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执行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四届主席团委员调整和增补的决议(草案)。

会议要求各级残联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新思路、新要求和新举措,全力以赴协助北京奥组委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残奥会,取得优异成绩;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培育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快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民生问题,建立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残疾人事业总体登上一个新台阶,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中国残联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中国残联主席团副主席李明豫作了会议总结。

10日, 第二十二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王新宪作重要讲话。中国残联理事长汤小泉在会上讲话。会议由中国残联常务副理事长吕世明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