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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1 18:04:19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篇(1)

一、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责任。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土资源等部门领导任副组长,发改、经贸、科教、*、财政、民政、建设、水利、卫生、安监、国土资源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的重大问题,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把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认真落实各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工作职责

在区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相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和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二)发改部门:负责在基建项目立项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

(三)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物资的供应工作。

(四)科教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对校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查和巡查,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监测和治理,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在抢险救灾中及时组织师生疏散转移。

(五)*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灾区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

(六)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

(七)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财政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和救灾奖金的预算安排。

(八)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调配农用救灾物资,协助、指导灾区农业的救灾复产。

(九)建设部门:负责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做好城乡居民点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灾害破坏的房屋组织鉴定评估。

(十)水利部门:负责对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巡查监测和治理,并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在水利设施建设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同时”制度;做好汛期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

(十一)旅游部门:负责对旅游景点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查和巡查,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监测和治理,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在抢险救灾中组织游客疏散转移。

(十二)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十三)安监部门:负责严格执行矿山安全评价制度;在企业的新建、改建及扩建过程中,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同开展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

(十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划定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和易发区;监督管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协调、指导、监督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负责同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按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十五)各原产煤镇(办):负责对煤矿关闭后,采空区的下陷和煤矸石堆放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易发区的监督管理。

(十六)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

(十七)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及抢险救灾的过程中,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的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1、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2、在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编制过程,以及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过程,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充分考虑地质环境条件。

(二)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新办矿山必须在采矿权出让前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评价结果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2、现有矿山必须补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在侵蚀基准面以下开采的露天矿山和所有地下开采矿山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其它露天开采矿山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

(三)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时”制度。1、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2、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认为不适宜继续开采的矿山,区政府坚决予以关闭。3、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认为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必须在采取防治措施后才可继续开采,其防治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并按规定组织验收。4、没有按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评价结果采取必要的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矿山,采矿许可证不得通过年检,采矿权不得延续登记。

(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认真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预案

(一)编制《突发性地区灾害应急预案》。区人政府制定本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公布实施,预案的内容包括: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地质灾害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二)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应会同区有关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年度防治方案的内容应包括: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和范围、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五、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经费

(一)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区政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规划等工作经费的落实,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等物资及时到位,地质灾害及时治理。各镇(办)每年应安排适当的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二)实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制度。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采矿权人必须与矿山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合同书,缴交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保证金属采矿权人所有,存入银行专户,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监管。矿山在开采过程引发地质灾害,由采矿权人承担治理责任,不承担责任。从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中支付治理费用,不足部分仍由采矿权人承担;采矿结束后,除实际开支后的保证金本金及利息返还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六、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机构的建设

区政府重视公益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的建设,建立一支公益性地质环境监测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装备,积极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公益性地质环境监测队伍要积极锻炼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七、努力解决矿山的地质灾害问题

(一)加强规划,科学管理。通过开展区级矿产资源规划工作,加强规划管理,实现规模开采、集约开采、科学开采、效益开采和安全开采的目标。1、区政府把地质灾害危险区、圩镇、居民密集区(村庄)等划为禁采区并进行公告。2、要严格按“规模开采、效益开采、抓大关小、控制总量”的原则执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禁采区内的、资源枯竭的矿山要坚决关闭;制定总量控制目标,关闭超指标的露天建筑用石场,积极整合布局不合理的矿山。3、提高矿业开采的准入条件。不再新批准以自然人的身份进入矿业领域(包括申请探矿权),其它准入条件由国土资源部门按“标准从严”的原则执行。

(二)地下开采矿山必须实行超前探水措施,并将超前探水措施作为矿山安全评估的内容之一。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篇(2)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途径

全球气候早已出现异常变化,使得降水及其降雨量都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剧增态势。与此同时,地质灾害隐患在日益增加。如今人类活动不断增加,其范围也在相应扩大,其工程建设带来的地质性破坏现象日益严重。国内自然地质环境十分复杂,而且具有多变性,再加上人类活动在不同区域会有不同的性质与强度,从而使得地质灾害类型与危害大小、发育强度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而中国已然成为世界上地质灾害十分严重的国家之一。

1 国内地质灾害现状

国内拥有十分辽阔的地域、丰富的资源以及密集的人口,而且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气候等自然环境十分复杂,泥石流、滑坡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分布非常广泛,而且发生的频率非常高。在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十分快速,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量越来越高,自然条件经常发生变化,人类经济活动也不适当,使得地质环境被严重破坏,还呈现加剧的趋势。地质灾害的极大威胁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必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

2 地质灾害防治概述

目前,国内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还不是很到位,其水平比较低下。同时,国内发展具有非常不平衡的特点。如今人口在日益增加,经济在飞快发展,人类的经济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仍然为人们带来非常严重的危害以及威胁。因此,对地质灾害的防治迫在眉睫。而要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做好,加强其防治水平,就必须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且制定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这个方面,首先应该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比如做好地质灾害的勘察工作、对其进行评价、监测以及预报,从而制定治理对策。将这一系列工作做好,可以很好地防止地质灾害,避免地质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人员伤亡,从而维护社会安定,推动国内现代化建设。

3 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的加强对策

3.1 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严重性与危害性

对目前地质灾害的严重性与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可以有利于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并且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同时,通过大力宣传而增强人们保护地质环境,并且做好防治灾害工作的意识。在对其进行宣传时,应该借助各种宣传媒介对相关理论以及发展趋势、威胁与危害等进行深入介绍。另外,还需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进行大力宣传。而且还可以宣传地质灾害项目在采取防治措施之后可以带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争取人们的理解以及支持。除此之外,还需要调动各方积极性,提高地质灾害抵御能力,防止地质灾害现象发生。

3.2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一规划

在对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进行计划的同时,也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规划,并且进行明确的分工,将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通力合作。同时,还应该让地质矿产部门发挥相应职能,对地质环境进行相关监测以及评价,再对其进行监督与管理。另外,地质矿产部门还应该做好基础性和区域性工作。而有关学者应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理论和方法的相关研究。除此之外,各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加强交通干线、矿产开发、能源以及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地质灾害勘察以及治理工作。

3.3 对先进科学技术进行充分利用

如今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非常快,其方法与手段有利于解决国内很多难题。因此,结合先进科学技术方法以及手段,对地质灾害进行综合勘察和评价,并且制定相应防治方法。通过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可以将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建立起来,从而使得信息交流与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将国内地质灾害的研究水平与防治水平提高起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重复劳动,从而使得防灾与减灾的能力更进一步提高。在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将先进的理论作为先导,对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以及手段进行充分运用,尤其是一些比较成熟的应用技术,应该得到积极推广。另外,一些新方法与新技术也应该得到相应推广以及应用。在对地质灾害进行勘察以及评价时,应该根据勘察的相关资料和环境地质因素等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再通过相应的勘察技术手段对制定的防治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3.4加大资金投入

第一,通过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并且开辟多渠道以获得更多资金来源,可以极大地利于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的提高。这一重要措施还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为人民生命财产提供保障,还可以维护社会安定。在这个方面,国家应该为其设立专项资金。当年度支出预算被确定下来时,应该根据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对该专项资金进行适当合理的考虑,并且做好相关安排,应用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第二,国家应该支持地质矿产部的工作,对该部门的原有资金投入一定不能减少。即使中央财政已经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设立了专项支出预算,也不能将应有的投入削减。否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被削弱,更甚至使得具体工作中的矛盾加大。

第三,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经费以及全部治理经费应该由当地政府与有关部门承担。中央财政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设立的专项资金并没有为地址灾害治理经费提供补助,只用于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在对地质灾害进行预防的过程中产生的经费应该以地方政府与有关部门投入为主,而以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补助为辅。

第四,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治理费用也应该由有关收益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来承担其中一部分。当经费不足时,应该通过社会集资方法来解决,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投资主体多元化。

3.5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管理

在这个方面,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法规以及解决方法,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不断提高。同时,应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使用原则、申请和审批程序。同时,在项目管理以及成果验收方面都应该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确定下来。其次,专项资金主要应用领域应该是项目调查、地质勘查和监测、地质预报、防治方案的研究论证、相关技术研究、仪器研制和相关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等等。再者,调动相关单位与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并且对其相互关系进行更合理的协调。另外,项目承担单位应该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且根据合同规定而将工作内容及时完成,并且及时将项目成果提交到上级处。最后,项目承担单位获得的项目价款收入与其地质市场收入不一样,应该将其当作防灾、救灾和减灾等项目的价款收入。国家应该针对这些收入而在税收方面进行相应减征或者免征。另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项目承担单位的相关主管部门不能将一些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抵扣,也不能收取管理费。否则,这些行为会使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进度受阻,其防治水平也得不到相应加强。

结束语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周期比较长,而且国家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今国内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进程正在不断加快,生态文明水平也在日益上升,中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定会进步得更快,其防治水平也会得到更大提升。

参考文献:

[1]殷跃平.加强城镇化进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思考[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13(12):56~57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篇(3)

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年修编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动态变化,我镇现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处,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个,泥石流隐患点个,地面塌陷隐患点个。

二、防治总体要求及防治重点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年)》,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交警队屋边,村, 村, 村。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编制防灾预案,并报镇土管所备案。同时,每个行政村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台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人员在主汛期到来前,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交通路线、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整个汛期,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本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装备。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地质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灾害协理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平时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点防治区与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权、利要逐一落实,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住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账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保障这些道路建设运营安全。铁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全镇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可以应急排险消除危险的,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治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目前,我市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公布实施。镇政府要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责任,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警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调查、勘查、治理或避让。要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列入防治方案的重点矿区、交通干线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当地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由各责任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篇(4)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平南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平南县地质灾害现状及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工作治方案落实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及防治工作概况

2020年平南县共发生地质灾害33起。其中地面塌陷22起,崩塌6起,滑坡4起,地基不均匀沉降1起,损毁房屋5间,直接经济损失6.9万元,无人员伤亡。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与2019年相比增加12起,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丹竹镇、平南街道、寺面镇、思旺镇、大鹏镇、东华镇、国安乡、大洲镇、大新镇。

2020年平南县严格贯彻落实《平南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各单位全面落实责任制,周密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抓好预警预报、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以及应急处置作用,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群众撤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2020年平南县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落实了经费、印刷宣传资料,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开展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工作,广泛发放宣传资料。6月9日,举办平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暨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班,培训人数共计91人,加强了防灾人员的业务意识和能力。10月23日,在大坡镇良党小学等部门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撤离演练,参与演练全校师生共计372人,通过“小手拉大手”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应急避险能力。

2020年争取到自治区财政补助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费用336万元,用于治理国安瑶族乡淡木村委会、大坡镇莲塘村天二屯、大安镇动界小学分界分校、寺面镇富田村乌三屯地质灾害隐患点,受益人口145人,既有效治理地质灾害隐患,又改善了生态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

到2021年底,完成平南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野外调查资料成果;完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和并网上线运行;完成2020年自治区财政补助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演练,使其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覆盖率达100%;地质灾害常态性工作达到预期值的100%。

三、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督检查。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一)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和工程建设

落实《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纲要》在平南县的防治目标任务,加快实施平南县《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平南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和与地质灾害相关的工程建设,提高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

1.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开展平南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调查评价,推进防控方式由“隐患点防控”逐步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提高地质灾害调查精度,逐步解决地质灾害隐患“在哪里”的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安排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为平南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承担单位。调查工作计划于2022年完成,为确保此调查评价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我局积极配合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各项工作。

2.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险搬迁。协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加快推进2018-2019年自治区下达补助资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完成2020年自治区下达补助资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主体工程(详见附件2)。消除一批地质灾害隐患,发挥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3.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村屯、居民点、学校、景区、道路、铁路等临近高陡斜坡地段的监测员和防灾责任人,努力提高监测员监测预警能力,夯实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人防”基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9﹞396号﹚精神,加快平南县专业监测点建设,完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和并网上线运行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科技含量,加快构建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从“人防”到“人防+技防”的转变,提高“什么时候发生”的预警能力。

4.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避险能力建设。加大对地质灾害监测员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防灾责任人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山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增强群众防灾避险意识。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安全快速撤离。

(二)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1.高度关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防范期。平南县汛期地质灾害多发、群发、突发,规模小,危害性大。要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重点防范区域。根据平南县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地质环境条件分析,山体崩塌、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平南县南北部山地、丘陵及农村建房切坡处;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平南县中部岩溶平原的农村及矿山分布区等人类工程活动较频繁的区域。

二是重点防治对象。山区学校、旅游景区(点)、城镇、村庄、医院、集市、厂矿、林业作业区等人员聚集区,矿山、切(临)坡建房居住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水利等工程建设活动区域及周边人员居住点等。

三是重点防范期。根据气象、水文资料等预测,4-9月是平南县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4月桂北受冷暖气流影响容易发生持续强降雨;5-9月台风对平南县的影响严重,主要防范强降雨、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的48小时时段,这些时段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10-11月需防范汛后台风登陆带来的影响。

四是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2021年平南县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24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滑坡87处、崩塌128处、地面塌陷8处、不稳定斜坡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约717户5528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严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查”工作。根据重点防范区和重点防范对象,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落实责任人,及时发现和处置隐患。

3.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汛期(4-9月)期间要加强联动及协助配合,主动履职尽责,开展平南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加大短临精细化地质灾害预报工作。协调推进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共享,确保预报预警信息传递到一线,传递到受灾害威胁人员。根据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结果,要及时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避让撤离。

4.及时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要根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加强灾情险情信息报送,统筹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项工作

1.加强山区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要全面排查山区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山区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有效减少和避免因切坡建房、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引发的灾情发生,建立完善农村建房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发生。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切坡建房的数量、分布情况、危害程度,制定分类整治工作方案,采取搬迁避让、集中治理、村民自治等方式推进分类整治。对于风险程度高、工程治理费用远高于避险搬迁费用,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的,要结合乡村振兴、移民搬迁、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政策,鼓励和引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搬迁避让、异地集中安置。

2.加强公路、水运等交通设施以及学校、水利设施、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和防治工作。组织县交通部门督促路段(航段)管辖单位对公路、水运沿线及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和防治工作。组织县教育部门加强学校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和防治工作。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防护重点。在水利、铁路、交通、能源等重点项目规划和建设时,要求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加强巡查排查和防治,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保证防灾信息共享,密切监视局地的雨情水情和台风等汛情变化,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人口密集区和交通、学校、风景名胜区、水利设施、能源等重要设施安全。

3.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明确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并做好防范。加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开展调查和排查,建设单位负责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切实落实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法,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要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对有可能存在风险的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细化年度汛期地质灾害快速协同防范机制,确保危险来临前迅速排除。加强县、乡、村、屯防灾工作能力建设,保障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力量和装备配置。

(三)强化工作措施。把地质灾害防治与乡村振兴、生态移民、城镇建设等有机结合,推动巨灾保险机制,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项目防灾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气象、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不断完善地质灾害信息的共享机制。

(四)加大经费投入。申请县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群测群防、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等。严肃查处坚决杜绝挪用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五)加强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在互联网、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防治项目进展等专项督查及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实现年度防治目标任务。

 

附件:1.2021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2.2018-2020年中央及自治区下达资金地质灾害综

合防治项目目标责任清单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篇(5)

本方案所称的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年度,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种制度健全,市政府印发了《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办〔〕102号),方案中确定地质灾害隐患区(点)有45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各县(市)根据本地情况,在县(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明确了各自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重点区域。我市各地质防治职能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市级防治方案确定的45处重点区域建立起了群测群防网络。市政府将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分级,一级点5个,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为防范第一责任人,二级点10个,由市直机关各局委主要领导为防范第一责任人,三级点29个,由所在地的县(市)政府主管县(市)长为防范第一责任人。

年,我市强降雨偏多,分别于7月3日、7月19日、7月23日连续遭受三次特大暴雨袭击,全县范围受灾,其中白河乡受灾最为严重,诱发多处地质灾害隐患。栾川县在7月24日也遭受大暴雨袭击,发生多起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其他县(市)也有不同程度崩塌,滑坡等灾害发生。

二、年度我市地质灾害基本形势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特征、人类工程活动状况,依据历年来气候因素,确定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我市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山区、丘陵区及矿区,在时间上多发生在主汛期(7、8、9三个月份)。我市地质灾害隐患区分布的区域性较强:南部山区多崩塌、滑坡、泥石流;北部平原区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较为集中;宁—的黄土丘陵地区由于侵蚀强烈,雨季常发生地裂缝、黄土滑坡、崩塌等综合类型的地质灾害。随着人类活动对环境影响的增强,人类的工程活动常成为多种地质灾害直接诱因,矿山开发、工程开挖等常引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栾川、、汝阳、宁是我市汛期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区域。

暴雨是多种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因,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尤其又以6到9月份较为集中,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6、7、8、9四个月。

结合我市的地质灾害区划与调查结果,确定我市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

三、年我市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基本特征及威胁对象

根据我市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年7月3日、7月19日、7月23日我市连续遭受三次特大暴雨袭击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各县(市)上报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情况,我市确定了年地质灾害主要防治点。

同时,我市仍存在大量的地质灾害隐患,如等矿山集中县区因矿业活动可能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县的公路沿线可能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因开挖、削坡等活动造成边坡失稳,破坏地质环境,造成地质灾害,各有关部门也应引起足够重视。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今年防灾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起领导责任。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同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要依法行政,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保护当地的地质环境,坚决制止破坏地质环境、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起政府负总责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并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的建设,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措施。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要完善落实本地区、各部门的汛期值班制度、灾害防治巡查制度、灾害速报制度。对本方案中所确定的及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逐个制定出具体的防治措施,逐级签定防治责任书,将监测与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数量大、分布广的地质灾害,采取群测群防的方法进行监测、防治。在地质灾害易发点要设立地质灾害警示牌,要做好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及时把“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三)预防为主,健全制度。各地要立足长远,在完成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基础上,及时制定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汛期到来前,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一步查清地质灾害的现状,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区进行调查摸底,逐点登记建卡,提出防范措施,对重大灾害隐患点要编制出应急预案。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各地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强宣传,尽早行动,全面贯彻落实。要坚持不懈地在全社会开展减灾防灾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对广大群众开展“四应知、四应会”专题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防灾避险能力。

(五)落实报告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要求,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各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加强防灾措施落实的同时,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部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迅速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五、市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体系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篇(6)

一、年区地质灾害发生和预防治理情况

区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60起,年。以滑坡、危岩(崩塌)为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年全区因灾需搬迁农户116户,涉及人口408余人,实际搬迁13户36人;治理危岩、滑坡5处,投入搬迁和治理资金约150万元。年11月—12月,区国土分局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在各镇、街、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开展了覆盖全区范围的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91处,其中滑坡79处,危岩12处。年重点地灾治理工程为镇村山体滑坡整治工程,区级财政投入资金113.86万元,该工程已于同年9月1日顺利竣工。

二、年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重点和重点防治地区

一)目前需治理的重点地灾隐患点,年以前发生险情。

沟滑坡等。

二)重点监测和防治地区

1.区将继续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二桥北桥头滑坡治理工程、鱼鳅浩滑坡群治理工程进行专业监测。专业监测:鉴于年三峡库区蓄降水试验工作仍在进行以及我区地灾防治形势。

2.群测群防:将年排查出的9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监测。

3.全区其它行业负责的地质灾害点有:中梁山煤矿开采塌陷区、中梁山煤矿北矿和南矿煤矸石山(尾矿)杨九路官家林路段边坡隐患等。

三)重点地灾治理项目监管工作

1.年完成对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滑坡群治理工程)国家级最终验收。

2.确保地灾治理工程有序实施。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西彭镇泥壁村老鹰嘴危岩、华岩镇危岩、铜罐驿双骑龙村滑坡、走马镇解家沟滑坡等地灾治理项目的督查监管工作。

三、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总体要求是进一步完善、强化并落实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年。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损失。同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200万元的基础上,继续争取市、区地灾专项资金,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

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认真总结经验。

对重点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范区段要早安排、早布置、早准备。进一步明确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在不断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是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各镇、街、各单位要按照地灾防治责任目标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

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突出工作重点。

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三为主,各单位要切实改变重治理、轻预防的认识。四结合”方针,按照“以人为本,群专结合”原则,把地质灾害预防作为汛期工作重点,不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区财政要列出地灾专项经费,保障群测群防体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区将根据专业技术单位提交的年区地质灾害排查报告》组织各镇、街将尚未建立标准化监测系统的点全部按照三峡库区群测群防监测标准完成监测设施建设并力争达到地灾防治“十有县”标准,今年。以便在全区范围内更好的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工作。

认真抓好督促落实,完善各种制度。

并认真抓紧抓好和督促落实,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灾情巡查制度、两卡”发放制度、灾情应急调查制度。使其充分发挥好作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至10月。

计划在今年内,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编制印发《区农房因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篇(7)

一、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是灾害偏重年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频繁发生。预计3—8月我省总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少,浙北、浙西的梅雨量比前4年有增多趋势,降水集中期比较明显,全省出现梅雨大洪水的概率增大。全年将有3个左右热带气旋影响我省,严重影响的台风出现概率较大。今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梅汛、台汛期两个阶段,省内大部分地区梅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高于去年,台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与去年持平。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及崩塌。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山区滑坡、崩塌、小流域泥石流。浙北、浙东南沿海平原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地面沉降。

(二)重点防治区域。主要是:

1.地质灾害主要易发地区。**年我省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为浙南、浙东南及浙西北山区,淳安、临安、永嘉、乐清、平阳、苍南、文成、泰顺、新昌、磐安、武义、仙居、衢江、开化、常山、庆元、景宁、龙泉、遂昌等县(市、区)需要重点防范。杭嘉湖、宁奉、温黄、温瑞等沿海平原是地面沉降易发区,嘉兴市秀州区、南湖区、桐乡市、海盐县、平湖市、嘉善县,台州市路桥区、椒江区、温岭市及温州市龙湾区是地面沉点防范县(市、区)。

2.重要交通干线及山区公路沿线。金温铁路丽水、温州段,龙丽、丽龙、金甬高速公路,金温高速公路丽水、温州段,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乐清段,上三高速公路新昌、天台段,杭金衢高速公路浦江、义乌段,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淳安段,以及在建的杭徽、台缙、诸永、黄衢南等高速公路的沿途大部分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存在崩塌、滑坡及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县、乡级山区公路,千岛湖等大型水库库区公路,特别是乡村“康庄工程”,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公路等级低,滑坡、崩塌隐患较多。

3.重点矿山。富阳市万市一带灰岩矿、常山辉埠一带石灰石矿、兰溪灵洞西山寺白坑石灰石矿、绍兴漓渚铁矿、青田钼矿、青田叶腊石矿、武义萤石矿、泰顺辉绿岩矿等矿山尾矿库及矿渣堆场存在滑坡、泥石流隐患,采空区存在地面塌陷隐患,开采面存在崩塌隐患。各地露采建材、石料矿山及废弃矿山,也存在较多崩塌、滑坡等隐患。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前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市、县(市、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0)》的要求,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争取年内完成修编任务。规划修编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操作性,并做好前后规划的衔接。

(二)做好县(市、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今年是全省县(市、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的关键年,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快工作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好项目的实施,财政部门要落实好项目配套资金,水利、气象、交通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实现资源与成果共享。要总结推广临安、淳安、永嘉、乐清、衢江、武义、景宁和龙泉等8个试点县(市、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经验,全面完成桐庐、富阳、建德、宁海、余姚、苍南、文成、泰顺、长兴、安吉、嵊州、诸暨、东阳、义乌、兰溪、浦江、磐安、天台、龙游、常山、莲都、庆元、遂昌、青田等24个县(市、区)野外调查与成果的编制,启动并基本完成萧山、余杭、瓯海、瑞安、平阳、上虞、新昌、婺城、金东、永康、仙居、江山、开化、缙云、云和、松阳等16个县(市、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野外调查工作,为2008年全面完成调查与评价任务打下扎实基础。

(三)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目前,省、市、县三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都已编制完成并公布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编制与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省级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要在6月底完成编制,7月初报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县级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要在7月底完成编制,8月初报同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各地要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防汛抗旱会商系统,逐步实现地质灾害处置远程会商与指挥。

(四)加快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报(警)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健全工作制度和程序,完善监测、预报(警)技术方法,建成集数据采集、传输、处理、预报、于一体的预报系统,逐步实现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信息远程传输和网上及时的目标。深化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地质灾害的现场调查工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尚未开展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的市、县(市、区)要积极开展这项工作,进一步增强预报(警)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推动滑坡、崩塌的监测和地质灾害中短期、临灾预报工作,提高预报(警)水平和精度,今年全省要建设20—30个群专结合监测点,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经过监测培训的人员采用多种手段进行监测。同时选择10个危险性大、稳定性差、规模在中型以上,对城镇、村庄、重点工程设施、重要交通干线、著名风景名胜区构成重大威胁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1—2滑坡、崩塌隐患监测示范点。

(五)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各地要充分运用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和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行政村;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完善村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灾害隐患点监测技术档案,加强对群测群防责任人的指导与培训,实行科学管理,统一监测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今年汛期要对监测责任人组织一次技术培训,提高群测群防工作的技术含量与防灾减灾效果。

(六)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我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的危害程度、治理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在威胁人数100人以上或威胁财产500万元以上的重大级以上的隐患点中,确定15处为**年省级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今年内完成勘查与治理或监测任务。各市、县(市、区)要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定今年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勘查与治理。对生命财产有直接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实施应急排险,及时消除隐患;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要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加强治理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与治理,落实配套资金。

(七)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对处于山区、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极高,且又难以有效根治、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要加大搬迁避让工作力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今年全省因地质灾害需要搬迁避让的人数计划为10000人左右。有关市、县(市、区)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科学制定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搬迁避让的年度计划,并上报省农办与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灾害隐患点规模等级分级管理要求,在6月底做好今年搬迁避让的审核认定工作,统筹安排用地指标,保障搬迁避让建设用地。各级农办、扶贫办要继续做好**年76个搬迁项目的实施工作,同时抓好今年搬迁项目的落实。欠发达地区要做好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专项经费补助的立项申请,省财政将根据省政府有关政策给予搬迁避让资金补助。各地要加强搬迁避让资金的筹措和管理,节约、集约使用土地资源。

(八)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查清当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稳定性与危害程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地质环境安全保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高、中灾害易发区,需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保证农民建房过程中地质环境安全,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的农民宅基地逐一调查,填写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统一报批。为减轻农民负担,评估费用由当地财政统筹解决。

(九)进一步加强沿海平原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各地特别是地面沉点防范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30号),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宁波、温州、嘉兴、湖州、台州等市要认真开展本行政区域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并抓好规划批准后的组织实施。温州、嘉兴、台州等市要进一步加大地下水禁、限采力度,加快地面水环境治理和城乡一体化供水进程。开展地下水资源优化管理模型建设,推进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有效控制沉降中心区的沉降速率。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并加强监测,杭嘉湖平原、宁波平原、温黄平原和温瑞平原(永强)地区今年实施一次区域性地面沉降监测,各有关市要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本年度沉降范围和沉降速率控制情况报告,国土资源部门抓好落实工作。

(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及评价、地面沉降监测、地质灾害防治成果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开展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1:10000乡镇地质灾害易发区图、县(市、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成果数据库的集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要求,及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料信息汇交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地质灾害信息资源的集成、整合、共享、有效利用与开发。各地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配备相应的硬件设备,充实相关技术人员,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逐步实现与省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互联互通,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要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并逐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充分整合政府各部门资源,优先保证资金投入。要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和汛期巡查。各地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资质管理,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年底前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年末要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告本级政府,并抄送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列入省级防治方案的重点矿山和交通干线,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列入省级防治方案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省国土资源厅要逐点对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在汛期来临之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乡建筑物、交通线路、水利设施进行一次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坚持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做好险情灾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各地要加强与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的合作,以重大项目为依托,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探索并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报预警指标体系。充分利用“3S”技术,提高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决策科学化和管理信息化,提高监测预报(警)水平。采取业务轮训、项目带动、推广示范和技术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应用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能力,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常识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要深化“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利用世界水日、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国际减灾日、**省防汛防台日等特殊节日,组织有特色的科普教育和公益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

附件

省级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

1.淳安县威坪镇杜川后山湾滑坡

2.平阳县中心小学滑坡

3.苍南县灵溪镇公园山滑坡

4.文成县大峃镇下沙垟滑坡

5.泰顺县龟湖镇中村滑坡

6.磐安县安文镇溪文村滑坡

7.衢江区峡川镇失母湾滑坡

8.景宁县鹤溪镇玄坦殿村后山滑坡

9.景宁县大顺乡桂根村滑坡

10.庆元县举水乡照山村滑坡

11.龙泉市兰巨乡上湾村滑坡

12.云和县云丰乡坑下滑坡

13.缙云县大源镇郑念山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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