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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济的垄断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1 18:04:32

网络经济的垄断

网络经济的垄断篇(1)

【关键词】网络经济;垄断;政府规制

21世纪是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网络经济伴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和网民数量的不断增长,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其与传统经济领域存在许多差别,同时越来越多地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2010年末互联网上的腾讯与360大战这一场轰轰烈烈的网络经济纠纷事件显示了网络经济的市场失灵,网络经济同样需要政府规制,以提高网络经济效益,维护网民利益。

一、网络经济的垄断表现及成因

1.网络经济成寡头垄断结构

网络市场与传统市场的最大区别在于其网络产品(或服务)具有传统商品所没有的网络外部性。网络外部性指的是产品的价值并不仅仅由其本身的质量、成本结构决定,还与该产品的使用者数量成正相关关系。比如,消费者在选择即时通讯软件时,肯定最先关注的是当前使用该通讯软件的联系人的数量,质量的追求在此并不一定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网络产品的这一特性就要求厂商需特别注重其顾客群规模,以实现其生产产品的价值保值与增值。也正是在厂商实现这种需求方规模经济的同时,网络经济的自增强机制――正反馈也形成了。简单的说,正反馈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马太效应”:占优厂商在拥有需求方规模经济的市场优势之后,这种优势会自我强化并不断加剧,而相反地,劣势厂商由于市场份额的减少,会出现自我弱化,所以极端的情况,会出现“赢家通吃,输家出局”的局面。当然,由于产品差异化、技术追赶等因素的存在,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现实中很难出现,寡头垄断成为网络市场较为普遍的市场结构特征。

2.网络经济的兼容性与标准的竞争

技术或产品的兼容性是指一个系统中两种组件结合起来工作的效率。当两种产品结合起来共同提供服务而没有增加成本时,就认为它们是彼此兼容的。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互补产品之间的兼容程度直接影响网络规模的大小,从而影响该产品的市场地位。如果市场存在多个标准而且它们之间不兼容,厂商之间的竞争就会非常激烈。一旦一种产品或技术成为行业标准,在网络外部性和正反馈的作用下,它就可以获得市场势力并形成垄断。因此在网络经济下,谁首先在市场上建立起行业公认的标准,谁也就赢得了进一步控制市场的资本和条件。腾讯与360之间正是出于这一原因,进入恶性竞争,最终产生严重纷争。

二、网络经济垄断的绩效分析

1.网络经济的竞争性垄断可以产生高效率

网络市场中的在位厂商维持和扩展自己的顾客群的“法宝”就是推陈出新的速度和能力,抢占市场先机和技术高点是在位垄断厂商的生存法则。特别是对于拥有高度学习效应的网络市场而言,技术追赶的能力更强,网络市场的技术壁垒和商业模式复制的门槛都将越来越低。所以,网络市场的寡头垄断并未消除竞争,反而,维持垄断或是争取垄断地位正是激励市场竞争的原动力所在。

2.网络经济的垄断可以提高消费者福利

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信息产品和服务的平均成本递减是没有边界限制的,垄断者倾向于扩大产量来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以获取最大的网络效应,而且按最后一个边际消费者的保留价格来确定产品的售价。由于网络外部性及潜在竞争的存在,生产者通过限制产量来提高价格的动机不足,企业一般都会采取免费或低价产品策略以扩大市场规模,谋求长期利润的最大化。与传统工业经济条件下垄断企业通过低产量、高价格来扩大生产者利润的策略不同,网络经济下具有垄断势力的企业反而愿意为消费者提供高性能、低价格的商品,从而提高了消费者福利。

3.网络经济中垄断形成的过程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

正如腾讯和360纷争中,腾讯公司利用其及时通讯软件的用户规模推出类似360安全软件的QQ医生软件,企图在安全软件中也产生垄断。而360也不甘示弱,直接针对QQ软件的“隐私保护器”工具。最后竞争的结果是腾讯与360不能形成兼容,网民必须在其中作出选择。这场纷争中,一方是为巩固其垄断地位,另一方是为其垄断地位,但是在没有良好管制的情况下,恶性竞争则直接损害的是广大网民的切身利益。因而,适当合理的对网络经济进行政府规制则显得尤为必要。

三、网络经济的政府规制建议

(一)网络经济政府规制的原则

政府反垄断的目标就在于保护市场竞争,因为竞争对经济增长和维护消费者利益都是有利的。但是竞争过程往往会引起市场结构的改变,容易导致个别垄断集团对市场的统治,直到新的竞争者打破这种市场格局。特别是在网络经济下,由于正反馈效应、网络外部性以及规模经济的存在,使得这种情况的发生更为普遍。同时由于网络经济的垄断与传统经济存在差别,因而要转变对垄断的认识,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市场竞争环境出发,采取相适应的政府规制措施。

政府进行管制要适时、适度,退出管制要平稳、坚决。具体实施管制的时候要注意首先要对市场失灵的现象要有明确的认识。如果认识不足或者根本不了解,那么只要它没有违法,就不要轻易地加以管制。其次,在管制中,要采取积极的方法逐步使垄断市场转变为竞争市场。也就是说,要通过管制来促进竞争并最终解除管制,但是这种转变的过程只能是渐进性的。最后,管制的内容不宜过于具体,要集中于一些关键的方面。

(二)网络经济政府规制的内容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知,网络经济下必然出现竞争性垄断的市场结构,但这种市场结构并不必然导致垄断行为的产生。相反,在这种市场结构下,企业为防止主导地位的丧失往往要采取竞争。同时这种竞争性垄断也有利于市场效率的提高和消费者福利的增多。如果单纯凭借垄断的市场结构就对网络经济下的垄断企业实施反垄断制裁,则不仅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反而会损害社会的整体福利。因此,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对网络经济进行规制:

1.规制重点是垄断者的垄断行为而非垄断地位

由于网络外部性、产品兼容性和标准竞争的存在,厂商进行不断的技术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将导致垄断市场结构的形成。这时,过分限制垄断市场结构容易导致厂商的技术创新不足。在网络经济下,政府反垄断目标应主要是厂商不合理的竞争行为,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其他竞争对手及消费者的利益。在网络经济下,垄断的市场结构实际上是厂商追求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技术创新的结果,如果反对垄断地位,也就意味着对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技术创新进行抑制,将导致市场效率低下,经济失去增长动力。因此在网络经济下,反垄断内容应注重限制企业的垄断行为而非垄断的市场结构。

2.重视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规制

传统经济中价格规制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但在网络经济中,其竞争性垄断可以达到降低成本从而降低价格给消费者带来福利,因此没有必要进行产品限价等规制。而如前所述,网络产品或服务最大的竞争在于其兼容性和标准等方面,因而应对网络产品的质量、性能、市场进入方面进行规制。政府应帮助新进企业拥有市场准入权,并规定产品的质量、兼容性等标准,以防止垄断企业利用其优势地位控制市场。正如腾讯与360纷争中所表现出的问题,政府应对软件质量标准、应用的兼容性、开发相应软件的权利许可等进行规制,则可以避免出现无标准参考而引发的恶性竞争。

3.加强社会性规制

社会性规制的加强一是通过健全规制机构,二是通过加强立法。目前我国对网络经济进行规制的部门主要是工信部下属的相应司署机构。但是从腾讯和360事件我们看出,对于网络经济,政府规制的方案、政策等并不明确,因而事件一直到造成严重影响时,政府相关部门才出面调解,而且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双方和解,对于规范化的机构规制尚需要进一步安排。而法律法规方面,我国虽出台了一些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其内容仍需完善和充实,有很多问题没有包含在其中,因此造成了事故出现时无章可循。同时,还应指出,对于网络经济的规制,还应充分利用网民团体及互联网行业协会的力量,政府应加强与社会性组织的合作,一同对网络经济进行规制。

四、结束语

网络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的形式,技术和商业模式的高速更新是这一新经济动态发展的显著特征。垄断是网络经济中的一种必然结果,然而其竞争性的垄断形态可以提高市场效率、提高社会福利,也会因无序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对网络经济进行有效、适当的政府规制,将会发挥网络经济的竞争优势、提高经济效益,为社会创造福利,许多规制政策及方法仍需要不断创造和改进。

参考文献:

[1]朱乾龙,钱书法.基于网络经济的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关系分析[J].产业经济研究,2009(10).

[2]周颖.网络经济条件下的产业反垄断规制探讨[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0).

[3]郭晓武.网络经济下的反垄断与政府管制政策[J].经济论坛,2005(21).

网络经济的垄断篇(2)

五、兼容性及标准问题

对高新技术的网络产品而言,产品间的兼容性及标准是一个十分重要而突出的问题。在Intel兼容的PC领域,由于英特尔公司和微软公司的市场优势,“Intel-Windows”模式已形成了“事实上的作准”(the de facto standard),这一现实就网络产品的兼容性及标准问题而言,至少从静态的角度看,对消费者是有利的。

Katz and ShaPiro(1985)认为,在分析兼容性问题时,理解兼容性程度的提高对均衡产量的影响是重要的。Katz and Shapiro(1985)中的“性质4”表明:在具有整个行业范围的兼容性(即完全兼容)的情况下,其均衡的总产量水平比任何不完全兼容情况下的均衡产量都要大。Katz and Shapiro(1985)的“性质5”则表述了在涉及兼容性问题时提高行业产量的充分条件;假设两个厂商集团在使它们的产品互相兼容方面进行联合,在任何兼容联合后的均衡中:(a)联合中的厂商平均产量将上升;(b)不在联合中的厂商产量将下降;(C)整个行业的产量将上升。根据以上静态模型的分析,微软在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力量及由此形成的在制订“事实上的标准”方面的领导地位,对整个行业的均衡产量是有正面影响作用的。Economidesand Flyer(1997)在分析有关网络产品的兼容性和市场结构问题时,甚至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网络外部性的存在极大地改变了常规的福利分析结果,在网络外部性很强的市场里总剩余在垄断情形下达到最大,而随着其他厂商的进入反而下降了。在不存在网络外部性的传统模型中,厂商数量的增加会增加消费者剩余和总剩余。但在存在正的网络外部性的情形里,这却不一定成立。在Economides and Flyer(1997)的模型里,只要标准(兼容性)联合体(平台)的数量保持不变,任何标准(兼容性)联合体内的厂商数量的增加会增加消费者剩余和总剩余。但是,如果厂商数量的增加使平台(标准)的数量增加,那么就会导致消费者剩余和总剩余的下降。平台数量的增加会降低某些平台的产量。这些平台的消费者得到的剩余会因平台的产量和外部性的降低而降低,尽管他们会得到较低的价格。其他平台的消费者得到的消费者剩余无法弥补顶尖平台的损失,因为对于较低的平台,平台范围的网络外部性要小得多。对于纯粹的网络产品(Pure network goods)而言,在不兼容的情况下,厂商数量的增加会引起消费者剩余和总剩余的下降、尽管在不兼容的情况下,垄断会使总剩余达到最大,但这样达到的剩余要明显小于在兼容情况下的总剩余。Economides and Flyer(1997)的分析结果认为,由一家或少数几家厂商统治市场可能是网络产业中市场均衡的一个固有特征。在纯粹网络产品市场,在完全不兼容情形下,总剩余在垄断的情况下达到最大,因为网络外部性会随着平台的被分割而下降。总之,在存在很强的网络外部性的领域,有关市场结构的许多传统的分析结果都可能会被颠倒。

对于肢解微软的计划,参加起诉微软的某些州,当初曾建议不仅要求把Windows业务与应用软件业务分开,而且要求把Windows业务分割为约三家不同的公司,由这些公司掌握Windows的源代码。这种建议显然是过分和极端的。当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被分拆后,每个“小贝尔”得到的前公司的业务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如果把比尔·盖茨的微软分隔成多个Windows销售商(所谓的“小比尔”),那么,“小比尔”们会在激烈的竞争中开发不同的产品,统一标准的好处将不复存在。这种做法最终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降低社会总剩余,也不利于保护知识产权。

六、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与杰克逊法官的判决并不一致的结论:

1.由于间接网络效应的原因,杰克逊法官把微软拆分为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两家独立公司的判决弊大于利。

网络经济的垄断篇(3)

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出台之时,中国的网络产业还处在不断地自我发展阶段,远远谈不上成熟。但是,从2007年发展至今,中国的互联网市场已经接近成熟,至少在一些极为重要的网络消费市场上,先期进入的企业已经将市场瓜分完毕,企业的垄断市场地位也显露无疑。艾瑞咨询网站的数据显示:2012年度,百度占据搜索引擎市场份额的79.5%;阿里巴巴旗下阿里巴巴B2B、天猫B2C分别占据相关商务领域的40.7%、56.7%;在月均用户规模方面方面,排名前五的网络公司分别为腾讯、360、微软、搜狐、百度,均超过4亿人;2012年12月31日,腾讯的市值逼近600亿美元,达594.5亿美元,远高于中国其他上市互联网公司,且高于TOP10中其他九家企业市值之和。百度的市值也达350.2亿美元。这些企业一旦有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用户和竞争者都将会受到损害,2010年“3Q大战”就能说明问题。而且由于网络的特殊性,网络经济条件下的垄断呈现出新的特点,它造成的后果不同于传统的产业,对网络垄断的规制也就自然的区别于对原有产业的规制,因而需要对网络经济下的垄断现象进行新的调查、分析、评价,以期找到更为合适的举措对整个网络经济进行调控规划。

二、网络经济的特性以及产生垄断的原因

从经济学来看,网络经济是具有网络经济效应等网络经济学特征的网络产业;从具体产业来看,网络经济主要包括信息与通讯技术产业、互联网(包括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如利用了网络技术的金融业等)。网络经济的特殊性也成为垄断发生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网络产业的标准具有统一性

整个网络是相互连通的,各个实体通过网络这一媒介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市场,这就要求不同的网络系统在使用时能够相互融通整合,也就是说不同的网络系统之间必须拥有共同的网络标准。否则就会造成网络操作的低效率以及资源的严重浪费。所以这就为先期进入的企业带来了优势,它可以将自己的标准设置为整个行业的标准,后进入的企业则不得不遵守它。这也就为先期进入企业的垄断地位打下基础。

(二)网络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其具有外部性,这也是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最根本的区别

网络是一个系统,它需要各个方面的联合融通,而且网络系统每增加一个用户,都会为某一“网络产品”的所有用户产生更多的价值,提供更多的信息和便利,所以,外部性简单说来就是指,某产品的价值随着产品预期的销售数量或者说是用户数量的增加而增加。网络的外部性会引起各种现象:正馈效应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最终形成垄断;用户更倾向于认定一个已经拥有大量用户的产品,这是一种“选择优势”也称为“冒尖”,先期进入者的垄断地位也得到了加强;用户如要使用新产品不得不支付转移成本,用户并不愿意去支付这些成本,这就是锁定规律,很好的巩固了企业的垄断地位。这些众多的现象可以统称为网络经济效应,这也是导致网络垄断的重要原因。

三、网络垄断的规制问题和应对措施

网络垄断规制面临诸多特殊问题,其中最主要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网络规制的目标

网络垄断规制的根本理念应是维护市场的经济制度秩序,经过竞争形成的垄断地位并不是法律所要规制的对象,网络产业的外部性以及标准的统一性就决定了网络垄断状态的产生拥有一定的必然性,互联网垄断与竞争并不是必然相悖的,甚至还会促进创新。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网络垄断者滥用其地位实施垄断行为才是最终的规制目的,它会损害竞争对手和用户的利益,影响到市场的正常竞争,只有规制这种行为才能促进整个网络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网络垄断的认定

对网络垄断进行规制首先要做的就是对网络垄断作出认定,其中最为困难的就是对相关市场和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网络是新兴的事物,它的兴起也不过近二三十年的事,它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处在不断更新换代的过程中,再加上判别网络垄断各方面要素的专业性、复杂性,我国《反垄断法》也没有就此做出详细的规定,使得网络垄断的认定过程一开始就显得十分的困难,因此进行判定必须要结合相关专业理论和具体案件情况。

(三)制定详细明确的实施条例

由于具体操作中的困难性、复杂性和专业性,只有一部反垄断法是不够的,需要颁布专门的细则条例对其特殊性作出特别的规定,以便于在实践中实施,当然,也要充分考虑到我们缺乏经验,实施细则不可能一步到位,而是一步步进行,不断地补充完善。

(四)行政权力的介入---干预应谨慎

网络经济的垄断篇(4)

关键词:城市燃气 自然垄断 特许经营权

中图分类号:R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1)09(a)-0093-02

近年,各城市管理者以经营城市为理念,以招标或拍卖方式将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转让,转让时常爆出高价甚至天价。城市燃气等公用设施和公用服务的提供本是各地政府的义务,一面政府财政不堪重负,另一面公用事业经营效率低下,服务意识差,致老百姓怨声载道。一项义务的转让竟能令商人趋之若鹜。是商人善心大发,回馈社会吗?回答不是的,因为政府出卖的不仅是一项义务,更主要的是一种权力,且不是一般的权力,是可以攫取超额利润的垄断权。

垄断限制竞争,导致市场失灵,效率低下,这是我们对垄断行为的朴素认识。经济发达国家普遍对垄断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采取种种立法和行政措施遏制垄断,鼓励竞争。然而,城市公用设施的特许经营权也是“舶来品”,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引入的一个先进模式,特许经营概念含有“画地为牢,独家经营,限制竞争”的意思。要理解这看似矛盾的现象,就需要对垄断进行解剖和分类。在我国城市燃气的特许经营权转让中,存在两种垄断,一是行政垄断,二是自然垄断。

行政垄断是中国特有的概念。在标准经济学中,只有两个术语,一是政府垄断,二是政府授予垄断。前者是政府直接行使垄断权力,如烟草专卖,后者是政府将垄断经营权授予某企业。我们所说行政垄断实际是包括经济学的政府垄断和政府授予垄断。行政垄断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一位经济学者在讨论社会经济现象时,使用了这一概念。后法学界学者感觉中国社会经济现象有别于西方国家经济垄断,于是借用此概念,将行业壁垒、地区壁垒、政府限制交易或强制交易、政府专有交易看作是行政垄断。

自然垄断指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而产生的垄断,经营这些部门如进行竞争,则可能导致社会资源浪费或市场秩序混乱。自然垄断概念不仅涵摄了经济学上自然垄断的内容,还突出了现代竞争法的精髓。是社会进步的客观反映。经济学理论基础。西方自然垄断理论从产生到发展经历了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成本次可加性三阶段,它们各自解释了自然垄断出现和存在的原因。从总体推进了社会对自然垄断认识。

1规模经济

企业进行社会生产时,总会面临生产成本问题。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过高,则必会处于竞争劣势地位;反之则处于优势地位。但企业的生产成本并不是固定不变,除技术等因素作用即使在相同条件下,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也可随生产总产量的增加而下降,原因在于总产品不断扩大时,原固定成本被逐渐摊薄。这在固定成本投资较大企业表现明显。当长期平均总成本随产量增加而降低时,规模经济就出现了。当社会对某行业的长期平均成本的降低速度与幅度提出要求时,这个行业往往就是自然垄断。规模经济很好地解释了产品单一领域行业自然垄断。

2范围经济

现实生活,企业并不是生产或提供单一商品和服务,是多元化经营。由一个企业生产多种产品的成本低于几个企业分别生产它们的成本,就表明存在着范围经济。由于单独生产某一产品企业单位产品定价高于联合生产企业的相应单位产品定价,因此单独生产企业就会亏损,这些企业或退出该生产领域或被兼并,这也会形成垄断局面。因此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指出,有着范围经济的产业也可产生自然垄断。对此,我国大部分学者持相同观点。理论上讲,范围经济很好解释了产品具有综合性领域存在自然垄断。

3成本次可加性

是产生自然垄断新的基础。1982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夏基、鲍莫尔、潘泽与威利格等人认为,即使规模经济不存在,或即使平均成本上升,只要单一企业供应整个市场成本小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成本之和,由单个企业垄断市场的社会成本最小,该行业仍是自然垄断行业。自然垄断定义最显著的特征是其成本的次可加性。就是平均成本下降是自然垄断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平均成本下降一定造成自然垄断,但自然垄断不一定平均成本下降。只要存在成本弱增性,就必然存在自然垄断。成本的次可加性理论提出,掀起了20世纪80年代的自然垄断理论变革,从理论上进一步解释了自然垄断存在的根源。

自然垄断行业四个基本特征:效率主导性、网络性、资产具有沉淀性和专用性、产品的日常性。

3.1 效率主导性

从自然垄断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看,无论规模经济还是范围经济或成本的次可加性,自然垄断主导取决于经济效率而不是其它因素。规模经济意味着生产更多产品时固定成本被逐渐摊薄越来越小,范围经济意味着在追加生产相关新产品和服务时联合生产要比单独生产成本低,成本次可加性则意味着独家垄断经营总成本小于多家分散经营成本之和。自然垄断主导建立在效率目的基础上并且保障效率实现。

3.2 呈现网络经济特征

综观世界各国自然垄断存在的行业和产业,如煤气供应、电信、铁路等。我们不难发现采取自然垄断经营的产业一般具有网络经济的特征即依赖一定产业网络为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离开这些产业网络,企业所生产或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是无法流转到社会消费领域。衡量这些产业网络作用最佳指标是网络上的流量(交通、电力等),而网络上的流量将随网络节点的几何级数增加。网络节点数量越多,边际投资收益越大。

3.3 资产具有沉淀性与专用性

由于自然垄断依赖于网络经济为整个市场提品和服务,因此企业在经营自然垄断行业时,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础产业网络建设。这些网络形成了大规模的固定资本,它们折旧时间长,变现能力差,从而导致了整个垄断产业大量资本沉淀。另外,由于基础产业网络占有的资产往往具有相应产业或者行业的专用性,所以资金一旦投入就很难收回,所形成的企业资产也难以改为他用。

3.4 产品的日常性

煤气供应、电信、铁路等垄断行业,所提供的产品都是日常生活必须品,具有日常性与必须性特征。自然垄断行业通过它们的网络触角将这些日常生活必须资料转流到千家万户去以保持社会生活的稳定与有序。

天然气作为一种优质、环保能源,在世界能源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一种特殊商品,从被开采到配送给终端用户需要特殊运输方式,当前,全世界天然气运输主要采用两种方式:管道运输和液化运输,管道运输是其中的关键,国际能源署统计,每年全世界约75%天然气通过管道网络传送到终端用户手中。从产业组织角度看,依靠固定管道网络来运输其产品的天然气产业典型地表现出网络型产业的特征。天然气运输管道投资具有资金密集、回收期长和沉淀性强的特点,管道运营企业的边际成本长期低于平均成本,规模经济特征明显,独家企业提供此服务是最具效率的,且管道网络能够长时间运营,经济租金持久存在,天然气管道网络一旦投资建成,管道网络运营企业在相对于消费者谈判中便拥有较强的市场势力,具有自然垄断性。

从世界范围看,多数国家天然气产业发展普遍经历了几个阶段。初期,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所需投资巨大,尤其管道输送设施,为加速管网设施建成和保证投资合理回报,各国政府通常赋予天然气企业垄断经营特权,部分国家甚至采用国家垄断方式。企业运营通常是纵向一体化,集采、运、销和送业务于一体,向终端用户提供捆绑式服务,政府则对整个产业实行严格规制。此情况下,天然气产业基础设施发展很快,管道运输和配送网络迅速展开。

随着管网设施建成,垄断导致的低效率逐渐受到质疑,多数国家以竞争机制引入为重点,一方面对纵向一体化企业进行分拆,要求其提供非捆绑式服务,另一方面开放管网系统,使更多市场主体参与进来,形成竞争格局。同时还赋予终端用户更多选择权,允许用户直接从供应商处购买产品。此时,天然气价格不再受政府控制,定价以市场方式进行,规制的重点集中于第三方对于管输网络的接入和管输费用。

天然气产业进一步发展,管输网络和地方配送系统进一步开放,天然气产业链各环节都由独立企业进行运营,不再存在任何捆绑式服务,终端用户具有更多的供气选择权。天然气产品定价市场化,竞争范围扩大。政府仅对管输和储存网络的接入、网络的使用费进行规制。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识到我国现阶段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实际包含天然气管输自然垄断和天然气销售行政垄断,自然垄断具有经济合理性,需政府设立特许经营来鼓励投资和规制滥用垄断权力。而天然气销售是一种行政垄断,是不合理的,需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就像高速公路,我们使用高速公路要交费,但没必要强制自已从高速公路投资者手中购买汽车或运输服务是一个道理。在商言商,以利润最大化为天职的商人购买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后必会想法将垄断权力发挥到极致,寻找合理和不合理的理由提高销售价格。同时,一纸特许经营协议也困住了政府的手脚,使政府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如打破天然气销售的垄断可能导致违约责任,被特许经营商告上法庭,承担经济赔偿和信誉损失的双重打击。不打破,则有失政府对市民承担的信托义务,市民要长期承受独家供应商的高价盘剥。基于此,各地政府在设定城市公用设施特许经营权时,要以市民利益为己任,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避免重走歪路,加强理论论证,区分不同性质的垄断行为,不要不分青红皂白一售了之,更不要被眼前的巨额金钱利益俘获,埋下长久隐患,要力求保证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长期稳定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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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苏琴,肖磊.论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法律规制[J].法制与社会,2007,2.

网络经济的垄断篇(5)

关键词:网络经济;马歇尔冲突;垄断与竞争;网络外部性;消费者偏好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3198(2013)13017102

1 引言

规模经济和竞争的活力之间这对难分难解的矛盾,最早是由马歇尔在他的名著《经济学原理》中揭示的,因此后人称这对矛盾为“马歇尔冲突”。一般分析垄断与竞争的问题,都是从企业、市场组织形态出发,本文将回归供求分析,将消费者也纳入分析。倘若考虑到消费者有不同的偏好,那么面对垄断企业的壁垒,新入企业就会另辟市场以满足那些未被满足的市场需求,此时新入企业有可能占领一个很小的市场规模。在这个基础上,如果这个市场规模能够迅速扩大,它就很有可能挑战到垄断企业的地位。而促使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的条件,便是网络外部性。因此,在网络外部性发挥得最好的互联网领域,很有可能出现一种“马歇尔冲突”的解决方案。

2 文献综述

关于垄断与竞争的研究属于一个比较古老的命题,美国经济学家J. M. Clark针对完全竞争概念的非现实性而提出有效竞争理论,为垄断和竞争两个极端之间开辟了新的空间。1933年,E.H.Chamberlin的《垄断竞争论》和J.Robinson的《不完全经济学》则初步奠定了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完全垄断这四种市场形态,再后来的研究者则大多从市场结构出发提出SCP范式来研究产业组织,由此形成了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新制度学派和新奥地利学派等理论派系。在此期间,有相当多的学者剖析了马歇尔冲突:Bain.Joe.S的静态分析认为规模经济、资本需求以及产品差别等均构成进入壁垒;而基于动态分析的施蒂格勒假说认为,规模经济不构成进入壁垒;W.J.Baumol的可竞争市场理论则认为,规模经济实现了动态效率。王瑶(2011)综合分析了以上三种理论,认为合乎逻辑的参照系应该按完全竞争实现经济效率的条件重新加以构建,从而得出了马歇尔冲突是一伪命题的结论。

中央党校的闫军印(2007)博士分析了信息产业的市场结构,指出这一行业的市场结构为竞争性垄断结构。他利用边际成本曲线对这一市场的厂商行为进行了初步探讨得出了垄断越彻底竞争越激烈的结论。山东大学的尹莉(2005)博士观察到了ICT行业(信息通讯技术)市场结构的特殊性,她提到了ICT行业的重要特征:垄断与竞争并存,二者互相融合渗透构成了一种特殊的行业特点。在这种行业结构中既有依靠技术专利和标准制定权占有垄断地位的寡头垄断厂商也具有为数众多经营灵活、技术先进的小厂商。两者的界限并不明显,在小厂商也有可能依靠技术专利而成为垄断者。

3 网络产品的供给特性与需求特征

3.1 网络产品的供给特性

3.1.1 网络产品的成本特性

网络经济中的产品,无论是否数字产品,都具有固定成本高、边际成本低的特点。因为作为固定投入的研发过程,其研发成本非常高昂,有些企业甚至投入全部资源参与研发及技术创新而保证自身不被淘汰。一旦研发成功,多生产一个单位的产品其边际成本相对而言及其低廉,这就决定了企业必须大批量生产以降低其边际成本。同时,在最初的版本网络产品研发出来之后,在此基础上做出修改或定制化生产的成本也是低廉的。

3.1.2 网络产品的高附加性

网络产品中以信息产品为主。信息产品是对未经加工的信息资源进行加工,或对已加工的信息资源进行再加工而形成的产品,是开发信息资源的结果。而当信息转化为产品的时候,它就会因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凝结了高度密集而有序的信息,从而具有很高的附加价值。而能够供给这种高附加值产品的企业,自然而然地能够占领市场份额。

3.2 网络产品的需求特性

3.2.1 网络产品的网络外部性

任何产品的价值都可以分为自有价值和协同价值,自有价值则是产品本身固有的价值,而协同价值则指由网络(包括消费者网络、虚拟网络等各种网络)中同样使用此产品的其他消费者带来的价值。因此,从广义上说,协同价值占总价值高的产品,称为网络产品(或称具有网络效应的产品)。传统市场所说的产品和网络产品没有绝对的界限,其区别只是在于协同价值占产品总价值的比重不同,后者更高。当一种产品对用户的价值随着采用相同产品或可兼容产品的用户增加而增大时,就出现了网络外部性。网络外部性及由此产生的正反馈现象,是网络的基本属性体现,它对经济行为主体的价值函数产生影响。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最大的区别在于,网络经济中的绝大多数产品都是网络产品,网络经济中的网络外部性不再是经济中的一种特例,它在互联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媲美传统经济学中价格所占的地位。

消费者对网络产品的需求,很大一部分取决于该网络产品的网络外部性。一旦企业的市场规模突破了临界点,那么在同一个网络的消费者的预期价值就会增加,这预期增加的价值使得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加入到同一个网络中来,这又使得网络的价值进一步增大,其预期价值也进一步增大,由此形成一个正反馈,使得企业迅速的占领市场份额,大大地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力。这一切都来源于网络的价值和消费者的正确预期。

3.2.2 网络产品的长尾特性

消费者的不同偏好体现在网络产品中,就是各种各样的“长尾”。“长尾理论(The Long Tail)”是网络时代兴起的一种新理论,由美国人Chris Anderson(2004)提出。长尾理论认为,由于成本和效率的因素,当产品储存流通展示的场地和渠道足够宽广,产品生产成本急剧下降以至于个人都可以进行生产,并且产品的销售成本急剧降低时,几乎任何以前看似需求极低的产品,只要有卖,都会有人买。这些需求和销量不高的产品所占据的共同市场份额,可以和主流产品的市场份额相比甚至更大。

既然小市场也会有足够多的消费者去关注,说明消费者的不同偏好能够在网络经济中得到满足,那么信息产业中的供给方就有了与市场领先者竞争的条件。

3.2.3 网络产品的时效性

互联网与旧传媒共同组成庞大的全天候不间断全球同步的信息网络,为交换和市场活动提供了广阔的信息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只有最新最快的信息才具有最大的价值,这使得消费者对网络产品的需求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企业一旦信息落后,很有可能处于竞争劣势。

4 信息产业的自然垄断与竞争特征

4.1 信息产业的自然垄断特性

从自然垄断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来看,无论是规模经济还是范围经济或者是成本的次可加性,自然垄断主要取决于经济效率而不是其它因素。规模经济意味着生产更多产品时固定成本被逐渐摊薄越来越小,范围经济意味着在追加生产相关新产品和服务时进行联合生产要比单独生产的成本低,成本次可加性则意味着独家垄断经营的总成本小于多家分散经营的成本之和。自然垄断主导建立在效率目的基础上并且保障效率的实现。

要形成自然垄断,还必须呈现网络经济特征,即依赖一定的产业网络为市场提品和服务。如果离开这些产业网络,企业所生产或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无法流转到社会消费领域。衡量这些产业网络作用的最佳指标是网络上的流量(交通、电力、通讯信号等),而网络上的流量将随网络节点的几何级数增加。网络节点数量越多,边际收益越大。

明显地,信息产业中的网络产品的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特征决定了其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特性;在此基础上,网络外部性的存在使得信息产业也具有网络经济的特征。因此,信息产业天然符合自然垄断的要求。

4.2 信息产业的竞争特征

在网络经济条件下,虽然信息产品的平均成本递减,边际成本趋向于零。但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不会随意限制产量,提高价格。因为生产者一旦缩减产量,其产品的网络规模就会变小,消费者的支付意愿会降低,生产者的利润会变小;同时,生产者也不敢随意提高价格,因为永远能找到它们的产品的替代品。

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由于网络产品的需求具有时效性和长尾性,使得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却依然保持着很强的技术创新动机。一方面,作为基本资源的信息和知识,具有扩散性和共享性,使得生产者无法长久地独占这些资源而形成垄断,其他企业很有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复制了企业的核心资源,又或者其他企业能够比自身更快地做出反应提供服务,因此企业必须不断保持创新和对市场迅速的反应;另一方面,市场的进入和退出是自由无障碍的,长尾市场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就被别的企业占领。这使那些即使暂时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也不敢高枕无忧,而必须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并形成垄断、竞争与技术创新三者的互为激发、相互促进的态势。因此,网络经济条件下的垄断不仅没有阻碍技术创新,反过来正是这种对垄断地位的不断追求,激励企业创新,推动技术进步。

实质上,网络外部性起到的是一种加速作用,它使得市场的后入者迅速获得与在位者竞争的机会,它也能够使得市场的先入者迅速占领市场取得一定的垄断地位,但是它对于市场的在位者而言作用反而不大,因为在位者本来已经占领了很大的市场份额,在位者更担心的不是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而是市场份额的减少。我们常听说的“快鱼吃慢鱼”,其实就是对网络外部性的加速作用的简化描述。

5 结论

对于一个新的市场,网络外部性能够使先发者迅速占领市场获得垄断地位,而因为消费者的不同偏好存在,趋于出现新的细分市场,又会使得网络的潜在价值不能完全发挥出来,而只是到一个确定的规模,进一步制约了先发者的垄断力量;对于一个现有的市场,在位者很难利用网络外部性进一步发展,反而后发者有可能利用网络外部性达到一定的规模,对在位者的垄断地位发起冲击。由此将形成这样一种动态平衡:一个市场由少数大厂商和少数小厂商共同占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厂商具有较为雄厚的实力,但是依然不能控制市场;而剩下的小厂商因为能够满足市场中的一些特定需要而占有一席之地;而无论是大厂商还是小厂商,都必须不断创新才能保证自身不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这样的一种市场形态,既能够保持竞争的活力,大厂商又能够形成规模充分利用资源。

消费者的不同偏好会使得更多细分市场出现,激发了更多的竞争活力;当网络外部性发挥作用时,企业的市场规模可以迅速扩大。消费者的不同偏好和网络外部性两种因素,使得竞争和垄断的力量既能相互抗衡又能相互共存;而网络外部性越强,竞争越激烈。这或许是“马歇尔冲突”的一种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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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闫军印.信息产业的自然垄断与信息产品的生命周期[J].现代经济探讨,2007,(03).

[3]闫军印.信息产业市场结构的理论研究[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07.

[4]尹莉.竞争性垄断市场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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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钱存端.垄断竞争市场模型及其机制分析[J].创造,1994,(04).

[10]鞠建东,李忠海,高彬.寡头垄断竞争、技术创新与多产品企业[J].南大商学评论,2004,(02).

网络经济的垄断篇(6)

论文摘要:新经济下的产业以很大范围产出上的平均成本递减、相对于新 企业 在全球资本市场上可以获得的融资而言不算太大的资本投入、非常高的创新率、迅速而频繁的进入和退出、消费的规模经济为特征的,满足这些特征,要求在标准设定方面实行垄断或者企业间的合作,纵向一体化在新经济中往往更为普遥。而这些特征都把新经济推向垄断,同时也推向竞争。“波斯纳的这段话简洁扮炼地概括了新经济时代垄断的一些新特征,而正确认识网络经济条件下垄断的新特征利于更好地把握新经济下的垄断现象,而在规制的对象、认定、标准和手段上应时而变,使反垄断法更好地服务于市场。

一、新经济条件下垄断市场的形成

1.网络外部性、正反馈效应和需求方规模经济

网络外部性作为新经济最基本特征,是指某一信息产品对一用户的价值随着采用相同产品或者可兼容产品用户的增加而增加的现象。因用户数目增加而增加效用是产品的直接外部性,而由于用户数目的增加导致更多互补产品供给而实现效用增加则是产品的间接外部性。网络外部性是网络规模扩大过程中的一种规模经济。产生于市场需求,是一种需求方规模经济。需求方规模经济的存在,导致某一特定网络产品用户越多,该产品具有的价值越大,从而吸引更多用户,由此形成网络扩张的正反馈效应。在此效应作用下,信息产品市场迅速扩张,市场占有份额提高,市场垄断性加强,可能形成独家垄断性市场结构。

    而 工业 经济下亦存在的正反馈效应,也有规模经济效应。但是这种来自供应方规模经济导致的正反馈效应,在产品达到一定产量便进入”边际收益递减”阶段,负反馈将发挥支配作用。因此旧工业经济时代,厂商很难将规模扩大到垄断整个市场的地步,单个公司主宰市场的现象难以出现。

    2.兼容性与标准化竞争

    产品的兼容性指一个“系统”中两种组件结合并工作的能力。两种产品结合并共同提供服务但没有成本时,就说是兼容的。这种产品之间的兼容性程度直接影响网络规模大笑,从而影响产品的应用速度和市场地位。如果产品兼容,拥有的网络价值相同,以成本竞争优势地位。但是如果产品之间不兼容,而网络外部性较强,如果厂商采取先发优势进入市场并形成行业标准,在正反馈效应作用下,可以获取巨大的超额利和市场控制力,甚至垄断市场。由于标准选择中的锁定效应,使得信息市场中,消费者预期对产品的市场垄断地位具有重要影响。在信息市场上,新生产品想要进入时,除了自身技术优势,还要通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差异化竞争等手段来积极引导消费者,通过正反馈效应来形成和扩大市场垄断地位。

    3、产品或市场进入壁垒

    进入壁垒是导致市场垄断的重要因素。在信息市场上,先入者的技术标准构筑起后入者的市场进入壁垒,从而导致市场垄断。归根结底是因为信息产品的网络外部性。从网络外部性和消费者惰性产生的锁定效应来看,消费者是进入壁垒的设立者,虽然并非自己选择。但是,信息市场上,技术创新是动态过程,创新而带来竞争的持续不断,竞争可以打破垄断形成新的垄断,技术标准也会不断更新。这些竞争围绕技术标准化展开,先入方用作进入壁垒的技术标准成为后来者进入市场的障碍,竞争也就以此为关键,由此,信息技术不断被替代和升级,也出现了网络经济时代垄断的一方面特征:高竞争和高更替。

    4、知识产权和专利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为了鼓励知识产品生产而授予知识产品生产者的一定程度的垄断权,对促进技术持续创新十分必要。传统工业经济时代己经如此。企业是要从创新的利润中汲取创新动力的。而利润才通过发明专利加以保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知识产权是 法律 赋予的一种合理垄断。在新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和网络效应更使得企业在信息技术快速变化 发展 的情况下保持一定市场垄断性。比如微软公司的操作系统市场地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二、 网络 经济 条件下垄断市场的特征

    1,垄断市场的技术性

    新经济时代的竞争主要是技术创新的竞争,技术垄断是 企业 在市场中占据垄断地位的关键因素。尤其是信息技术产业,技术创新是企业 发展 的核心和灵魂。由于有知识产权和专利法的保护,技术的不断扩散和难以仿制的特点,创新企业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技术垄断,对企业的市场垄断地位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这和旧的 工业 经济时代不同,工业经济时代影响竞争的决定因素在于资本,企业只有拥有足够购买生产资料的资本才能在竞争中胜出。因此,竞争的积累主要是资本积累的竞争,垄断的企业多是资本雄厚的大企业。而网络经济时代占有市场垄断地位并不一定开始都是大企业,垄断地位不能单凭市场份额来判断。

    2.垄断市场的易变性

    在新经济时代,垄断是以技术为主导的垄断,技术创新是形成市场垄断的关键性因素。由于创新技术的不易性和进入壁垒,以及知识产权和专利法的保护,再结合信息产品的网络外部性特征,垄断企业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有较强的优势和稳定的市场垄断地位。一浪高过一浪的创新活动也使得信息技术产品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使得新经济下的垄断具有很强的世时期性和脆弱性,更是暂时性的垄断。熊彼特指出:任何一种垄断地位都不可以高枕无忧的,在公共事业领域以外,一个独家卖主的地位,一般只能在他行动的不像一个垄断者时,才能够争取到并在几十年内保持住。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曾说过:高科技的竞争本来是也必然是一场接一场的“胜者通吃”游戏。通吃垄断只是暂时的,一旦有好的东西降临它就会消失。要获得垄断利润,垄断厂商必须靠不断创新,来维护竞争优势。

    由此可见,新经济下的市场垄断稳定性和变动性并存,造成了整个市场的易变性。

    3,垄断市场的竞争性

    新经济下垄断与竞争的关系特征也发生了不同于旧工业经济时代的变化。不复是交替性关系态势,而一定程度上互为强化。伴随着技术创新速度加快,技术产品生命周期虽短,创新频率提高。另外创新的风险投资机制完善,减小创新的障碍,所以信息市场,垄断企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比尔·盖茨就已在警告员工,微软离破产只有18个月。而竞争和垄断之间呈现了交替性,并互相激发。

    4,垄断市场的合作性

    旧工业经济时代也存在企业之间合作,但多以价格和产量的合谋形式存在,损害了消费者福利而为反垄断法所规制。但在新经济中,企业合作大大加强。网络外部性的存在,使得企业合作的价值更大。另外,消费者导向的市场之形成也成为企业合作的必须选择。此外,网络技术为企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信息交流条件。新经济时代因产品技术性和开发风险的提高,封闭式创新模式已不再适用。

网络经济的垄断篇(7)

关键词:  网络经济 网络外部性 标准化 进入壁垒

         新经济下的产业以很大范围产出上的平均成本递减、相对于新企业在全球资本市场上可以获得的融资而言不算太大的资本投入、非常高的创新率、迅速而频繁的进入和退出、消费的规模经济为特征的,满足这些特征,要求在标准设定方面实行垄断或者企业间的合作,纵向一体化在新经济中往往更为普遥。而这些特征都把新经济推向垄断,同时也推向竞争。

        一、新经济条件下垄断市场的形成 

        1.网络外部性、正反馈效应和需求方规模经济

        网络外部性作为新经济最基本特征,是指某一信息产品对一用户的价值随着采用相同产品或者可兼容产品用户的增加而增加的现象。因用户数目增加而增加效用是产品的直接外部性,而由于用户数目的增加导致更多互补产品供给而实现效用增加则是产品的间接外部性。网络外部性是网络规模扩大过程中的一种规模经济。产生于市场需求,是一种需求方规模经济。需求方规模经济的存在,导致某一特定网络产品用户越多,该产品具有的价值越大,从而吸引更多用户,由此形成网络扩张的正反馈效应。在此效应作用下,信息产品市场迅速扩张,市场占有份额提高,市场垄断性加强,可能形成独家垄断性市场结构。     

        而工业经济下亦存在的正反馈效应,也有规模经济效应。但是这种来自供应方规模经济导致的正反馈效应,在产品达到一定产量便进入”边际收益递减”阶段,负反馈将发挥支配作用。因此旧工业经济时代,厂商很难将规模扩大到垄断整个市场的地步,单个公司主宰市场的现象难以出现。         2.兼容性与标准化竞争     

        产品的兼容性指一个“系统”中两种组件结合并工作的能力。两种产品结合并共同提供服务但没有成本时,就说是兼容的。这种产品之间的兼容性程度直接影响网络规模大笑,从而影响产品的应用速度和市场地位。如果产品兼容,拥有的网络价值相同,以成本竞争优势地位。但是如果产品之间不兼容,而网络外部性较强,如果厂商采取先发优势进入市场并形成行业标准,在正反馈效应作用下,可以获取巨大的超额利和市场控制力,甚至垄断市场。由于标准选择中的锁定效应,使得信息市场中,消费者预期对产品的市场垄断地位具有重要影响。在信息市场上,新生产品想要进入时,除了自身技术优势,还要通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差异化竞争等手段来积极引导消费者,通过正反馈效应来形成和扩大市场垄断地位。

         3.产品或市场进入壁垒     

        进入壁垒是导致市场垄断的重要因素。在信息市场上,先入者的技术标准构筑起后入者的市场进入壁垒,从而导致市场垄断。归根结底是因为信息产品的网络外部性。从网络外部性和消费者惰性产生的锁定效应来看,消费者是进入壁垒的设立者,虽然并非自己选择。但是,信息市场上,技术创新是动态过程,创新而带来竞争的持续不断,竞争可以打破垄断形成新的垄断,技术标准也会不断更新。这些竞争围绕技术标准化展开,先入方用作进入壁垒的技术标准成为后来者进入市场的障碍,竞争也就以此为关键,由此,信息技术不断被替代和升级,也出现了网络经济时代垄断的一方面特征:高竞争和高更替。

  4.知识产权和专利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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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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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网络经济条件下垄断市场的特征 

        .垄断市场的技术性     

        新经济时代的竞争主要是技术创新的竞争,技术垄断是企业在市场中占据垄断地位的关键因素。尤其是信息技术产业,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和灵魂。由于有知识产权和专利法的保护,技术的不断扩散和难以仿制的特点,创新企业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技术垄断,对企业的市场垄断地位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这和旧的工业经济时代不同,工业经济时代影响竞争的决定因素在于资本,企业只有拥有足够购买生产资料的资本才能在竞争中胜出。因此,竞争的积累主要是资本积累的竞争,垄断的企业多是资本雄厚的大企业。而网络经济时代占有市场垄断地位并不一定开始都是大企业,垄断地位不能单凭市场份额来判断。

         .垄断市场的易变性     

        在新经济时代,垄断是以技术为主导的垄断,技术创新是形成市场垄断的关键性因素。由于创新技术的不易性和进入壁垒,以及知识产权和专利法的保护,再结合信息产品的网络外部性特征,垄断企业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有较强的优势和稳定的市场垄断地位。一浪高过一浪的创新活动也使得信息技术产品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使得新经济下的垄断具有很强的世时期性和脆弱性,更是暂时性的垄断。新经济下的市场垄断稳定性和变动性并存,造成了整个市场的易变性。 

        .垄断市场的竞争性     

        新经济下垄断与竞争的关系特征也发生了不同于旧工业经济时代的变化。不复是交替性关系态势,而一定程度上互为强化。伴随着技术创新速度加快,技术产品生命周期虽短,创新频率提高。另外创新的风险投资机制完善,减小创新的障碍,所以信息市场,垄断企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比尔·盖茨就已在警告员工,微软离破产只有个月。而竞争和垄断之间呈现了交替性,并互相激发。         .垄断市场的合作性     

        旧工业经济时代也存在企业之间合作,但多以价格和产量的合谋形式存在,损害了消费者福利而为反垄断法所规制。但在新经济中,企业合作大大加强。网络外部性的存在,使得企业合作的价值更大。另外,消费者导向的市场之形成也成为企业合作的必须选择。此外,网络技术为企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信息交流条件。新经济时代因产品技术性和开发风险的提高,封闭式创新模式已不再适用。 

        .垄断市场的全球性     

        新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将全球紧密相连,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和配置;旧工业经济时代的空间限制被打破,国内和国际市场融为一体,呈现出全球化统一市场。在市场扩大到全球范围之后,再大的企业一己之力也会觉得资源和能力有限,所以企业战略目标重新定位,强化优势产品生产,加强战略联盟跟合作,保护世界市场中的地位。由此,全球性垄断市场出现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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