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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07 09:05:49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篇(1)

1、明确任务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完善“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到年底,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镇驻地及周边村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到年底,镇所有社区驻地、中心村和外圈镇驻地、社区驻地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到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初步建立起与全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环卫管理和服务体系。

2、加快设施建设。各村居根据居民实际情况和垃圾产生数量,每15户居民设置1个垃圾桶。每个村居根据实际需要建设1-2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用于储存本村的生活垃圾。每个镇(街区)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压缩中转箱,用于存放、转运生活垃圾;每处中转站合理配备村级生活垃圾收集车,负责及时收集村级生活垃圾。

3、配备保洁队伍。各村居(社区)按照每百户居民(不足百户的按百户计算)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专业保洁队伍。各镇(街区)驻地根据面积和人口数合理配备专业保洁队伍,每处驻地不少于10人。各镇(街区)每处中转站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城市社区的环卫保洁队伍,参照省城市道路三级保洁标准(6000㎡/人)配备。

4、搞好垃圾收集。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化”收集。各村居(社区)居民户将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投放到垃圾桶内,保洁员每天将本村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起来运送至垃圾集中存放点,并负责本村居(社区)的道路保洁。各镇(街区)每天将各村居(社区)集中存放点的垃圾及时清运至中转站。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专业保洁公司每天将各镇(街区)中转站的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按标准要求统一进行规范无害化处理。市区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由保洁公司统一运送到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理。

5、确保经费支出。各镇(街区)、村居(社区)要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目标,多渠道筹措、落实资金,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垃圾处理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各镇(街区)、社区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垃圾集中收集和镇级垃圾中转站点以下清运费用,由各镇(街区)、社区自行筹集解决;各行政村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费用,采取“一事一议”等形式筹集资金,由市物价局制定具体指导意见;城市建成区范围外从各镇(街区)垃圾中转站点到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垃圾清运、处理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6、严格责任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管理、协调、监督、指导,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主街主路的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各镇(街区)二级垃圾中转站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垃圾清运;各镇(街区)负责驻地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和收集运输车辆的订购管理,环卫设施的维护与管理,驻地及所属村居(社区)日常环卫保洁的监督管理;村居(社区)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专业保洁员队伍的建立,居民户、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和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围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以综合治理城乡环境卫生、加快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严格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采用集中治理、完善设施和强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实行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力争通过此次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使我市城乡环境的面貌得到有效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村容村貌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

二、行动目标

通过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促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坚持把整治城区“十乱”(乱摆摊、乱占道、乱倾倒、乱设点、乱搭建、乱开挖、乱挂晒、乱涂画、乱扔撒、乱排放)作为基本要求,开展各项整治工作;把“八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庄、进家庭、进景点、进寺庙)作为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开展;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使临街商户干净、卫生、整洁;把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实行“四清五化”(清垃圾、清污泥、清柴堆、清路障,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作为重要抓手,全面开展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农牧区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把提高“三率”(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作为目标,狠下功夫,使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通过大力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一树一改两加强三提升”的目标(“一树”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爱卫生、勤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一改”即改变城乡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两加强”即加强城乡环卫设施,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三提升”即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显着提升,城乡卫生管理水平显着提升,城乡面貌整体形象显着提升),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通过城乡环境整洁行动,使市区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90%以上,城区居民居住社区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95%以上,乡村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80%以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85%以上。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在城市重点治理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本辖区公路、渠道、河岸、湿地周边,强化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

(二)农牧区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清除庭院、屋边、路边、渠道边、庄稼地边、林卡等的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洼地,硬化道路,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

(三)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民生工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以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解决城市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尽早正常运行和创卫达标,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提高城市的机械化清扫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四)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县(区)人民政府特别是堆龙德庆县和达孜县要把农村户用沼气池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载体,推进“一池三改”(建一口沼气池,配套改厕所、改厨房、改猪圈)、五改二治(改房、改水、改厕、改线、改路、治污、治乱)等活动,以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家园等细胞工程为载体,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探索完善垃圾清理、收集和处理模式。

(五)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狠抓病媒生物防治,阻断疾病传播途径。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改善环境卫生的同时,开展灭鼠、灭蝇专项活动。重点落实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的鼠、蝇防治措施。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服务机制,制定病媒生物防治方案,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及效果评价,做到科学合理防治,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做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为开展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七)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紧密结合“除陋习、树新风”活动,通过“相约健康社区行”、健康知识大讲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送卫生知识到农牧区、大众媒体健康知识传播、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矿企业健康教育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传播健康观念,倡导健康新风尚,建立科学生活方式。

(八)继续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大力推进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镇、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卫生学校、卫生家庭等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整洁卫生、环境优美、规范有序的城镇、乡村、单位、学校、社区、家庭等,树立典型,示范引路,全面发展,以促进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卫生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努力提升全市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四、责任分工

为了切实做好此次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要求,积极协调落实专项小组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把关,层层落实工作任务。

(一)市卫生局:全面负责和协调落实此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具体负责落实餐饮和“五小”行业、社会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活动,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检测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二)市政市容管委负责督促和落实《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执行情况,加大市容环境执法力度、市政市容管理、城市公共设施维护、广告清理整治力度,加强建筑垃圾和渣土管理,遏制违规违章建筑行为。

(三)市环保局负责整治三渠一河、市区乱排放,确保市区水系(水面和暗波)干净清澈、空气无污染、噪声达标。

(四)市林业绿化局负责协调落实城市公共绿化带、城市公园等的垃圾清理工作,做好园林施工现场工地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市水利局负责萨河沿岸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除河道和沿岸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六)市商务局牵头,市工商局等部门配合,负责农副产品市场的管理,商品划行规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七)城关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社区居民清洁庭院环境卫生,居民小区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行为,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小区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负责城市主次干道、沿街单位和商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清扫街头巷尾垃圾死角,清洗街巷公共设施、周围墙面小广告、牛皮癣,擦洗街巷果皮箱和垃圾桶,清洁公共厕所,保证全天开放;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八)城关区、堆龙德庆县、达孜县人民政府负责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积存垃圾。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城区近郊村、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的清除力度,做到无垃圾积存。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区出入口、铁路公路以及国道沿线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九)萨经开区、柳梧新区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门前三包、病媒生物防治、清理各类垃圾,整洁路面等工作,按建成区标准要求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十乱”、“八进”、“四清五化”任务分解见附表。

(十一)当雄县、曲水县、尼木县、林周县、墨竹工卡县负责各自县城及县域内铁路、重点公路沿线和重要景区景点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成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及动员大会,明确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单位的任务。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6月15日)

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在城乡重点治理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本辖区公路、渠道、河岸、湿地、耕地、菜地周边,彻底清理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养殖区等区域内的垃圾和渣土,强化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保持卫生整洁美观。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组由龚会才副市长带队,各任务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对各责任单位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转入长效管理;对验收不合格、未能达到整治要求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继续实施整治,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7月31日)

通过检查验收,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探索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任务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将此列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考核内容。各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实施方案务必于年4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挂帅,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抓好落实。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大范围、深层次地进行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意义、任务、目标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共识。

(三)通力配合,协同作战。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此次整治任务。

(四)加大投入,完善保障。各单位要加大活动的经费投入。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通过整合部门资源、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等途径,在政策上、资金上予以支持,保障活动有效开展。

(五)加强督导,强化检查。各任务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采取定期指导、明查暗访、专题调研、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的调度督查,对行动迅速、成效显着的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批评,不断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各级要建立联合检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成果和工作进度。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篇(3)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城市发展要求,积极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和营运机制的改革创新,加快城乡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进程,建立全覆盖管理、全天候保洁、全过程控制的环境卫生管理网络,不断提高行业管理和环卫作业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环境卫生质量的要求,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目标要求

按照“分级管理、重心下移”原则,深化我县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突出乡镇、村属地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责,强化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责任,完善环境卫生管理运行机制,着力解决长期存在的职责不清、沟通不畅、关系不顺、执法不力和多头管理、相互掣肘、推诿扯皮、监督不力等问题,有效形成县级指导推动、乡镇组织指挥、部门齐抓共管的左右衔接、上下联动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新格局,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容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三个有利。有利于调动各级各方面发展城乡环境卫生事业的积极性,形成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新格局;有利于环境卫生事业市场化改革,培育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和队伍;有利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营造清洁、卫生、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辖区管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原则上实行乡镇、村辖区管理。除县公共场所、国省县主干道由县级管理外,其它清扫保洁全部实行辖区管理,赋予乡镇、村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重心下移。立足基层,把环境卫生管理的事权下放给乡镇、村。县级管理部门侧重负责监督考核、行业管理及基础设施、装备建设。

(四)责权统一。本着责、权统一,以钱养事、费随事转、稳步推进的要求,在明确县、乡镇、村市容环境卫生主体责任和事权的基础上,明确相应的经费。

三、改革内容

(一)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新体系

1、县级组建太谷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将太谷县城市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太谷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其单位性质、机构规格、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经费来源保持不变,隶属县政府直接管理。并与太谷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由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兼任县爱委办主任。要充实加强县爱委办工作力量,配齐人员,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管理与作业服务分离的原则,由环境卫生管理局根据需要组织成立相应的清洁作业服务实体(公司、中心)。作业服务实体逐步实行单轨运行,成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走专业化经营道路。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行业的宏观调控,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

(2)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环境管理和环境卫生作业工作,明确并落实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3)贯彻全县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4)承担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设施以及垃圾场、公厕等卫生设施正常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城区(含城中村)、驻县上级单位、主要景区、主要企事业单位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6)承担城区道路及国道、省道、县道过城段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城区垃圾和污水杂物清运、处置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行业企业的市场准入、对县内各类垃圾清运车辆、清洁站点进行初审;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及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审批工作;

(7)承担各乡镇、村环境卫生和农村“创三优”的管理、指导、协调、检查工作;

(8)协调其它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职能的单位开展工作;

(9)负责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贴各类宣传广告、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

(10)承担城市公共客运、出租汽车审批管理;

(11)制定行业科技发展和人才培训计划,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科技成果推广、运用;

(12)承担县爱委办的全部职能以及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等等。

2、乡(镇)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所

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和县环境卫生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所长由分管环境卫生工作的副乡(镇)长兼任。各乡镇根据人口多少、工作量大小可设立环境卫生专业队。主要职能是:

(1)乡(镇)、村两级环境卫生“创三优”工作;

(2)辖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由县环境卫生管理局管理的单位)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3)对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指导、检查、考核工作,帮助村级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公约”;

(4)境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镇)道的清扫、保洁工作;

(5)乡(镇)环境卫生设施的管护工作;

(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行政村设立环境卫生保洁队

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和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设队长1名,由村干部兼任。根据各村人口数量和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环卫专业队。主要职能是:

(1)村环境卫生“创三优”工作;

(2)村级公路、大街小巷及田间主干道路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

(3)村环境卫生设施的管护工作;

(4)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新机制

按照管理与作业服务分离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政府、行业、企业三个管理层次,建立职责职权分明、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环卫行业管理新机制。

1、环卫部门主要履行监管职能。县、乡环卫管理部门要强化组织、协调和调控功能,从直接从事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转变到履行环境卫生管理职能和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管理调控上,把工作重点放在环卫发展规划的编制,规章制度的起草与实施;管理国有资产和社会收费;维护环卫作业市场秩序;对下级实行业务指导和服务监督上来。

2、作业服务单位逐步转为企业。对县、乡各类环卫作业服务单位进行企业化转制,将其从原来隶属的行政部门逐步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法人经济实体。对于新成立的环卫保洁的单位,要直接转制为企业实体,走独立经营自主发展的道路。

3、积极推进环卫工作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投诉热线,及时办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环境卫生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知名人士和群众代表作为监督员,对环卫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环卫作业质量差、乱扔乱倒垃圾和破坏环卫设施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多层次、多途径的监督,保证各级环卫管理机构和作业公司认真履行职责。

(三)创新环境卫生投资新渠道

1、建立财政投入引导机制。我县环境卫生行业实行以县、乡两级政府投入为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市容环卫作业量的增加,县政府将根据需要与财力,作出适当资金安排。其经费数额按照乡镇大小、人口多少、道路密度等因素综合测算,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给予适当补贴。2009年县财政补贴31万元,具体到各乡镇为:108国道沿线的4个乡镇:明星镇2.2万元、侯城乡4.9万元、北汪乡3.7万元、胡村镇5.9万元;高速、省道等道路密度比较大的5乡镇:水秀乡2.7万元、阳邑乡3.9万元、小白乡2.5万元、任村乡2.2万元、范村镇3万元。同时,各乡镇、村要采取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保证乡村两级环境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2、加大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提高征收率。保持垃圾处理费征收现有体制不变,各征收、单位年度征收目标应根据实际逐年增加。县环卫部门和各乡镇、村社要整合管理人员,集中人力物力建立垃圾处理费征收专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垃圾处理费征收率,为环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3、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环卫产业。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倡社会各界以捐赠、资助等形式支持环卫事业的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我县十四届三次人代会提出的“建立城乡一体的环卫管理体系”工作要求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环境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责任人要具体抓、见成效,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另外,在开展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环境卫生管理局按要求及时有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事关群众日常生活。为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乡镇、各职能部门一定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基本工作思路,努力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上做文章、下功夫。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激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太谷、建设太谷、发展太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各方齐上阵、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篇(4)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行动目标

总目标是: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进一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通过开展3年的整洁行动,到2012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60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在城市重点清理影响环境卫生的死角,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在农村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搞好室内外卫生。

(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三)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开展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

(四)做好重点场所、行业、铁路、公路和河流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促进农村乡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加强学校、车站和城中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乡镇与集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餐饮业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铁路、公路和河流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五)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六)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危害控制达标工作,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七)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居民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覆盖,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逐步开展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八)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关系,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要高度重视,将整洁行动列入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落实。

(二)部门合作。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市爱卫办要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

(三)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日活动。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和武警部队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洁行动。

(四)典型引路。充分利用城乡卫生文明创建等各类活动载体,积极推动卫生文明城市、村镇、单位在整洁行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篇(5)

为加快推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进程,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大城市为目标,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抓手,按照城乡环境管理责任区域划分,进一步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推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集、运输和处理机制,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优化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各级财政大力支持,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政府主导、乡镇实施,建立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机制,上下结合,整合资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系统地规划、建设经济适用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基础设施。

4、坚持城乡一体、长效管理的原则。把长期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试点先行,全面铺开,重点推进,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全面提高我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目标任务

以实现“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为总目标,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先期在街道、镇、镇启动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到年底之前,在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机构,配备配齐清扫保洁队伍,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箱,购置垃圾压缩收集车,健全合理的运输方式;建立长效环卫投入机制,不断完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和队伍;城乡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实现统一管理,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垃圾成堆、垃圾遍地的现象基本消除。

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运作模式

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市处理”的运作程序,建立科学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网络。

(一)户分类:由住户自行清扫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并将属于集中收集清运范围的垃圾倒入自己设置的垃圾收集设施,或袋装后按指定位置分类存放。

(二)村收集:各村(居)按标准要求配备保洁员,配置垃圾箱,合理划分保洁员责任区域,由保洁员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箱内。

(三)镇清运:各乡镇街道按标准要求配置垃圾压缩运输车,定时到村(居)收集各垃圾箱内的垃圾,并运送至市垃圾综合处理场。

(四)市处理: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对收集的垃圾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所有乡镇街道、村(居)不得自行填埋或焚烧,杜绝垃圾“转移”、垃圾“搬家”现象。

三、设备配置、人员配备和运行管理

根据以上运作模式,结合农村垃圾实际产生量,各乡镇街道每15-20个村庄配备1辆垃圾压缩运输车,负责辖区内各村的垃圾集中收集清运工作。各村(居)每100户设置1处600升垃圾箱,设1名保洁员,每名保洁员配备1辆三轮垃圾收集车,负责村(居)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以及垃圾的收集。

垃圾压缩运输车、垃圾箱、三轮收集车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集中采购,购置费用由乡镇街道财政承担,市财政根据各乡镇街道经济条件分别给予补助。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费用由各乡镇街道筹集支付,市财政按照进场垃圾数量和运距进行奖励补助。村庄保洁员务工补助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由村(居)自行解决,市、乡财政按户给予补助。

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治原则负责聘用管理村庄保洁员。保洁员享受务工补助,负责垃圾箱、三轮收集车管理。乡镇街道负责垃圾压缩运输车管理,采取竞标的方式,以合理低价优选承包人,并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明确作业标准、质量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保障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为成员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投入保障,确保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和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拟定城乡环卫一体化相关政策,编制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规划,搞好市级垃圾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各乡镇街道负责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和镇村保洁队伍,配齐环卫设施和机械设备,组织好辖区内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清运工作,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考核。各村(居)负责做好辖区内卫生清扫、保洁和收集。财政部门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所需资金的筹集和车辆设备分期付款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物价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加强对收缴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考核督查局、农工办、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积极参与,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篇(6)

月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到我市调研考察,重点检查了市场的环境卫生,他在市场检查的点最多,呆的时间最长,不断与“城乡清洁工程”监督员、个体经营户、普通群众交谈,详细了解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和群众切身感受。书记指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关系到精神文明创建,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决不是权宜之计,也不是装装门面,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也是生产力的观念,深入持久、坚持不懈地抓好环境卫生,努力坚持数年,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城乡清洁工程,创造整齐、清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进一步优化项目环境。他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干实事、解难题,作为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实际行动。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群众要求,倾听群众呼声,体恤群众疾苦,努力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实际问题。干部要干实事,从具体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一步一个脚印抓好落实,扎实推进城乡清洁工作取得实效。

月日,市里召开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再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在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全民动员,高标准、高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再次掀起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新高潮。要把整治重点范围放在、重点镇、示范村、沿路、沿江、风景名胜区及周边的乡(镇)、村(屯),突出抓好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居民门前、施工现场、公共场所、主要街道的整治。要紧紧围绕“卫生、清洁”做文章,在“彻底、长效”上下功夫,坚持不懈,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曝光,并限期整改。

月日,在市召开的“城乡清洁工程”现场会上,书记再次强调指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必须标本兼治,要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当作改善城乡环境、树立城市形象、检验干部队伍作风意识的大事来抓好,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让广大干部群众在活动中看得见、摸得着、得到实惠。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一定要亲自抓,而且要抓细抓实抓具体;所有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参与到整个“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共同促进的格局。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城乡清洁工程。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机制,实现长效管理;要超前考虑好本级、本单位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整体规划;要切实组建好环卫站(所)和环卫清洁、城管、离退休干部督查、市容环境卫生突击队、综合执法等五支队伍,对乱丢垃圾、乱停放车辆、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等现象进行重点整治;要建立有效的宣传教育、奖惩、监督检查机制等。

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市里多次召开“城乡清洁工程”专题工作会议,充分说明了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对区“城乡清洁工程”工作高度重视,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专题工作会议精神,以此为动力,切实增强“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把区城乡卫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及时总结,找出差距,切实解决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自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区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城乡清洁工程”活动的深入开展。截至月日,区已投入资金万元,出动干部群众万多人次,清扫街道面积约万多平方米,清除生活和建筑垃圾多车次,清除卫生死角多处,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多处。各乡镇(农场)及区直各单位充分抓住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契机,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区“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团结协作,层层落实,常抓不懈,采取全民参与的策略,除了调动所有干部职工外,还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做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对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大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严格整改,健全了城监和环卫管理机制,组建或充实了城监、环卫队伍,建立了固定的中心垃圾处理场(点),制定出台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公约》、《“门前三包”卫生责任承包制》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明显改观,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有效整治,城镇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城乡清洁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我们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尽管我们动了脑筋,下了力气,干部群众都逐步动员起来了,但由于基础条件比较差,全区的城乡清洁状况还不尽人意,整体水平与现实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当前仍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宣传工作力度仍需加强,群众尤其是集镇居民清洁卫生意识亟待提高。一些单位和领导重视不够,一些干部对城乡清洁工程认识不足,以缺少人力财力物力为由推诿责任,造成协调不力,工作滞后。乡镇居民特别是到中心集镇居住的农民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和长期养成的不良生活习惯,卫生意识较差,对正在实施的“城乡清洁工程”不理解、不配合。二是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集贸市场环境不容乐观。集贸市场硬件设施不齐全,市场环境“脏、乱、差”,摊位乱摆、占道经营、污水乱倒、垃圾乱丢、蔬菜禽类混合摆放、保洁制度、保洁人员不到位等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排水排污系统等基础设施没有配套建设,没有垃圾中转站和集中填埋场,或垃圾堆放场所规划简陋,垃圾露天堆放等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三是各种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城乡清洁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没有效落实,对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没有进行有效的日常保洁。占道经营、跨门营业、流动摊贩、乱张贴、乱搭建、乱吊挂等不良现象依然存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是领导认识不到位、部门责任不落实、责任心不强、工作推动力度不够。各乡镇和各部门都要认真进行“回头看”,围绕最脏、最乱、最差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最”问题,看一看,在你这个部门内,在你这个责任区内,责任是否真正落实了,每个党员干部、每个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是否都已经调动起来了;找一找,在环境治理上还存在那些问题,有哪些工作需要改进,哪些方面拖了全区的后腿;想一想,如何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变突击为长效,建立一个长效的环境治理机制,把治理成果长久保持下去,把工作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三、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把“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推上新台阶

(一)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抓与不抓,抓好抓坏,是是否讲政治、是否抓落实、执政能力强不强的表现。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也是考察干部作风实不实,党性强不强的重要体现。从现在开始,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城乡清洁工程”摆上突出位置,抓紧抓实,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工作作风,真正拿出一种“说要做的事就要做”的态度和行动,克服畏难情绪,迎难而上。城乡清洁工程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清洁卫生运动,需要全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各级各单位要继续通过广播、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开展文明单位(社区)、文明庭院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清洁卫生意识和维护城镇环境卫生的自觉性,逐步形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行为。

(二)加大财政投入,抓好管理机制和队伍建设。“城乡清洁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各级财政要整合财力资源,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大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修的投入,增加环卫设施和设备。在此基础上,不断改进环卫硬件设施,搞好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以及城乡道路的硬化、绿化和美化。要按照自治区和的部署要求,健全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和必要经费,为城乡清洁工程提供有力机制保障。逐步制定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使城乡清洁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逐步形成“城乡清洁工程”科学管理长效机制。

重点建好五支队伍。一是加强环卫站(所)的建设。要配齐卫生工作人员,确保有足够的环卫工人。要在财政上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持,确保有完善的环卫工具和设施。特别是各地都要组建有一支卫生整治突击队,不间断地对垃圾死角进行清扫。同时,要组建一支保洁队,对重点路段进行全天候保洁。二是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更加关心支持城管队伍的建设,给予更多精神鼓励、资源保障和工作支持,形成全社会都理解、支持和监督城管执法工作的良好局面。要加强人员管理包括对各类协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文明执法、协同执法、严格执法。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在经费保证的前提下,可采取聘用或临时用工的办法来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也可以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采取竞标的办法落实承包责任制。三是组建一支离退休干部督查员队伍。积极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通过老干部的言传身教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这次书记来,对我们的老干部卫生督查员给予了高度评价,我们要继续发扬,不断完善,发挥更大的作用。四是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庭院进行彻底清扫和整治。同时,要以建立健全部门卫生责任区为着力点,强化工作标准,落实责任要求。对各单位的责任区,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考评,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五是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城乡居民是城乡清洁工程的主力军,我们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要全面实行门前三包,加强对摊点贩的卫生管理,把城乡清洁工程的开展遍及城市农村、街头巷尾,共同营造良好环境。

(三)强化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重点抓好垃圾处理。要进一步加快农贸市场、街道、排水沟渠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不断完善卫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垃圾转运站。要对主街道进行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设置垃圾箱,改造或新建公用厕所。要对沿街店面规范摊位摆放、广告牌设置。要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和卫生死角的整治及学校周边无证摊贩的整治。工商部门要指导市场服务中心加强市场管理,对农贸市场做到划行归市,落实专人管理。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进行联合执法,全面清理取缔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现象。城管部门要与交警部门配合,合理设置停车区域,划好停车线,彻底解决乱停乱放问题。各乡镇要组织突击队彻底清理沿街居民(单位)门口乱堆的杂物,使各居民(单位)门前干净整洁。

垃圾是造成集镇“脏乱差”的主要原因,必须把清理垃圾作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点来抓。要集中精力对集镇所有公共场所、街道两旁、房前屋后等垃圾死角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罗殿龙在现场会上提出的要求,对垃圾的处理,我们要做到以下六点:一要实行上门收垃圾,上门收垃圾率要达到,集镇要达到;二要增加垃圾收集点,方便群众倒放垃圾;三要实行定时收集垃圾,不同路段实行不同时间收集垃圾制度;四要配足保洁员,对街道进行分级管理;五要成立清洁突击队,对重点场所、重点路段进行突击清理;六要对屡教不改者,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切实落实对各单位、门店、住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清扫室内外卫生,每逢重大节日,开展全民环境卫生活动,在全社会树立爱清洁、讲卫生的文明风尚。

(四)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以上全面的清洁卫生运动,逐步建立完善多部门快速联动机制,通过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农场)、各单位进行督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要在全区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各级单位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部署,确保“城乡清洁工程”取得实效。一是要加强环境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区委、区政府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城乡结合部、主要道路两侧、农村环境治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围绕自己的任务,建立检查制度,经常进行自我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要把集中督查和日常检查结合起来,坚持每季度一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要充分发挥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倾听群众呼声,把环境治理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二是要完善考评制度,创新考评办法。我们要把环境治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重视、不努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要给予严格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下岗换人。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篇(7)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县二0年上半年爱国卫生工作和下半年工作打算作以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二0上半年我县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今年以来,我县爱国卫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和全县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科学发展从我做起”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以“讲卫生、保健康,除陋习、树新风,讲文明、促和谐”为主线,以整治城乡“脏、乱、差”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整治力度,城乡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其主要做法和成效是:加强领导爱国卫生协调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加强领导,爱国卫生协调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爱国卫生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9个乡镇均成立了乡(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配备1-3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全乡(镇)爱国卫生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单位也成立了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切实加大城区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力度,县委、县政府在了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一办三队”,即城管办、城建监察大队、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和城市园林绿化大队的基础上,在城区配备了4050人员80多名,负责城区环境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同时研究制定了《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县“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规范性文件,使爱国卫生工作有章可循,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了爱国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爱卫办作为县爱卫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了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

(二)强化措施,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有效开展。自2月强化措施,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份开始,县委办,政府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春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高政办发()13号、《关于在全县开展“科学发展从我做起”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的安排意见》县委办发()43号,并成立了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县上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宣传部部长为付组长的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整治活动督察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综合督察、宣传报道组、城乡卫生整治督察组、市容市貌督察组、交通序督察组、市政实施建设及绿化亮化督察组,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从对每个阶段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面,将城区划分为若干个条块,以块为主,优先面向现有环卫工人公开招标,推行清洁区域承包制、费用包干制、责任追究制,实行周检查、月评比制度,做到了每周有检查、月月有评比、半年一总结、年年有考核。在环卫设施建设方面,县政府很下决心将垃圾场由黑河边迁至北部山区,减少了垃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打下了基础。先后投资100多万元,购置了垃圾清用车、洒水车、浇水车、执法专用车各一辆,并在各主次干道增加垃圾箱和果皮箱等卫生设施,保证了城区日产50多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清运率达到了100%。对县城旱厕逐步进行水冲式改造,采取多方融资的方式,由出资人负责经营,城关镇和爱卫办制定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管。对城区旱厕由城关镇指定专人进行清扫、灭蝇和掩埋及无害化处理。同时,实施10万盆(株)鲜花进县城工程,在城区主干道、中心广场和沿街单位、学校、商业门店前摆放11000盆,摆放花箱200个,露地栽植60000多株。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聘用100多名“4050”人员充实到“三个大队”,协助抓好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结合开展“迎奥运、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活动,每周由城关镇组织各社区

居民对辖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整治,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周五定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日,组织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对“门前三包”区和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进行一次大扫除,使城区卫生面貌焕然一新,二是由爱卫办、文明办抓总,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切实抓好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切实建立了每月集中整治,每两月检查评比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机制。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一池三改”国债沼气建设项目,上半年完成“一池三改”任务户,使我县“一池三改”国债沼气建设项目累计总户数达到了4400户。努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三)广泛宣传,努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爱国卫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是搞好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基础,为了搞好今年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县上于4月28日召开了由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整治任务和工作要求,为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个个爱护环境的氛围,县委宣传部印发了《全县“科学发展从我做起”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宣传方》,县广播电视台开辟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栏,多角度,全方位报到这次全县开展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情况,城关镇印制了《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多份,分发的商业门店和城区居民家中:合黎乡,新坝等乡镇统一印发《让家园更清洁,让生活更美好》等内容---告广大父老乡亲的倡议书8000多份,动员全乡父老乡亲积极争做环境卫生保洁员,监督员,文明行为宣传员,各乡镇,城区各单位按照《宣传方案》,精心制作“科学发展,从我做起”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宣传标语50多条悬挂于城区各街道,乡镇主要路口,为全县开展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此基础上,县卫生局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进行考核,县、乡、村医疗卫生单位均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根据不同季节和时期更换宣传内容,据统计,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共出黑板报。橱窗450期。同时与宣传、教育、城关镇等部门配合,开展了以“三下乡”为载体的卫生进农村、以“小手拉大手”为载体的卫生进校园、以“举办讲座、建立健康档案”为载体的卫生进社区等系列健康教育促进活动。

(四)加强食品卫生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食品卫生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此,县卫生监督所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切实加大食品卫生的监管力度。

一是以“一证二法三警示”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将全县135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管范围,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

二是按照“八不许可”的原则,严格准入许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高,同有关部门配合,解决了城区56家餐饮单位的上、下水设施。

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对21起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3800元,行政处罚16100元。

四是大力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被省卫生厅命名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家被市卫生局命名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248家被县卫生局命名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c级单位。

五是加强餐具消毒管理和监测,全县56家餐饮单位使用了集中式消毒餐具,65%的餐馆使用了消毒柜。抽查餐具1102份,合格率达到81.3%。

六是加强同有关部门合作,实行联动监督工作机制。今年5月邀请县政协领导和部分政协委员对农家园食品卫生进行了指导检查,同工商、质检等部门配合,对豆制品作坊进行了专项整治,同教育部门配合对学校卫生进行了专项检查,同商务部门配合对生猪屠宰进行了专项整治,取缔城区周围乡镇生猪屠宰场21家,实现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由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县没有发生重点食品安全事故,用法律的手段较好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打算

上半年我县爱国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一是由于千年陋习的影响,农村仍是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薄弱环节,存在“整治变样子、过后老样子”的现象,农村爱国卫生工作长效机制仍没有彻底建立。

二是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部分乡、村、社对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对搞好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缺乏有效的组织领导,由于部分农户卫生意识陈旧,生活陋习根深蒂固,做好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尚须付出长期艰苦细致的努力。

三是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还存在薄弱地带,爱国卫生联同协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四是由于我县财力有限,对城区卫生设施、健康教育、农村改水改厕以及“除四害”方面投入不足,给爱国卫生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爱国卫生工作中,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爱国卫生工作社会性很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非常重要。为此,我们结合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组织协调爱卫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并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部门、各乡镇“三位一体”责任书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加强宣传教育,牢固树立“要想小康,先要健康”的新理念,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使各部门、各乡镇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引导人民群众切实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是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切实建

立爱国卫生工作长效机制。机制。爱国卫生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战略任务,需要常抓不懈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要紧紧围绕全县开展的““科学发展从我做起”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活动和“一城十乡百村万户”环境卫生净化工程,做好整章建制、明确责任、加强检查评比等工作,切实建立爱国卫生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的改善。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卫生乡镇”、“卫生模范单位”“卫生社区”“卫生村社”的创建力度,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的改善,推动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