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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建筑的认识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13 16:07:13

古代建筑的认识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1)

关键词:秦皇岛市;古建筑;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5-0201-02

引言

作为特色的旅游资源,以“山海关”、“老龙头”为代表的古建筑已是秦皇岛市众多旅游地的标志之一,成为秦皇岛市的“旅游名片” 。如何在开发旅游资源的同时做好对秦皇岛市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以达到经济、文化、生态等效益之间的和谐统一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秦皇岛市古建筑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科学规划

我市不少地方编制了多种类型的规划,但古建筑的保护未能很好地纳入建设规划中,且古建筑的保护规划缺乏进一步实施的具体技术指导。各项规划之间缺少合理、必要的衔接,其实施部门也各行其事,容易对古建筑造成“建设性破坏”。

(二)管理混乱,立法滞后

古建筑的管理部门职能不清、权责不明现象比较突出,普遍存在文物、建设、规划、旅游乃至宗教等多部门管理,由此产生政出多门、相互干扰的局面,出现协调合作难和管理“ 真空”等诸多问题。在古建筑管理机构中,真正懂保护管理的人为数甚少,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对古建筑作出科学、及时的保护决策。在古建筑保护立法方面,需要完善专门的古建筑保护法规。

(三)保护意识淡薄

管理部门在如何协调古建筑的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上有待提高,保护与持续发展意识淡薄。受实用短视的利益驱动,许多古建筑成了城市发展的“牺牲品”,古建筑原真性的丧失,在许多地方其物质形体也荡然无存。中国市民受教育程度总体不高,素质较低,自觉保护古建筑意识比较淡薄。当地居民生活观念和文化习俗是构成古建筑原真性和完整性的重要部分,这些无形文化的流失,给古建筑保护带来了沉重压力。

(四)人才和资金匾乏

人才匾乏是困扰我市古建筑保护的重要因素。古建筑保护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边缘学科,对保护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极高。我市古建筑保护人才十分缺乏,至今没有完善一个人才培养制度,且人才知识结构也不全面。此外,修复古建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甚至比新建建筑更多,各地在修缮古建筑时经常面临资金缺口的窘境,而资金的缺乏也不利于留住人才和培养人才。

二、保护古建筑的措施

(一) 搞好城市规划

要保护好秦皇岛市古建筑,首先要搞好城市规划,城规若有失误,将造成古建筑无法估量的损失。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现代化和乡镇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如何在城市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加强古建筑的保护,已成为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事关社会各界,但首要的责任在政府。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各市政府皆应把保护古建筑作为第一要任。

(二) 理顺管理体系,健全管理机制

旅游发展使古建筑重获新生的同时,又使各管理部门的利益纷争更趋激烈,直接危及到古建筑的保护。在当代社会,保护与旅游发展已是古建筑管理的主要目标,古建筑保护机构的管理职能应与其适应,随之改变,但保护必须处于第一位。针对多部门管理的混乱局面,当务之急是要理顺管理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建议成立一个从属于政府的、统一的专业机构直接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有助于古建筑保护朝着有利方面演进。

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法制体系法律法规能够强制性规范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和管理者的行为,减少对古建筑的破坏。

(三)提高科技含量

保护古建筑,就是保护古建筑的原状、中国的民族传统文化,在古建筑修复中要充分认识到其特殊性,并保证在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不改变古建筑的历史、有形与无形等特征,这是至关重要的。古建筑保护的每一项干预、修复活动均需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以前期周详的史料和考古研究、调查、勘测、记录、分析等为基础和前提,并开展相关的多学科合作。通过多学科的综合研究、相互配合,运用各学科的知识对古建筑进行研究,有助于达到对古代建筑保存的科学认识。在古建筑的修复过程中,当传统的技术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利用任何现代科技。相对于传统技术,现代科技可更全面、深入、确切地认知古建筑,采取的保护措施就可以更有针对性,更科学。如随着计算机及相关技术的迅猛发展,现在数字近景摄影测量、三维激光扫描测量、虚拟现实等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化保护与复原开始用于古建筑保护中,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现代科技手段虽然有上述优势,但不能代替传统技术,甚至不应该设想去改造它,应该做到两者之间有机的结合,各展所长,各有侧重。

(四)加强对古建筑的维护

由于我市古建筑的材料主要是木材,其主要损坏原因是木材的腐烂,定期对古建筑进行维修和修复十分重要。对古建筑的维护应该坚持原真性,即保持古建筑本身和它所代表的历史性和美学性,仿照古代建筑风格,利用现代科技使古建筑维护过程中的环境、人为损坏程度降到最低。

(五)增强保护意识

古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只有市民自觉地加入到保护的行列中,古建筑才能永久长存。保护文物是全社会、全民的共同义务,全市上下应提高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市民更要提高自身素质。

(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我市古建筑保护理论知识薄弱,专业性人才缺乏。因此,需要加强专业人员培养,提高古建筑保护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向国外和其他城市学习先进的古建筑保护理念和修复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来解决新时期我市古建筑保护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开创古建筑保护的新局面。

结语

古建筑是秦皇岛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通过合理的保护和开发,将会促进秦皇岛旅游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2)

关键词:古建筑;保护;拆除

中图分类号: TV867 文献标识码:

0 引言

人类历史长廊中的建筑体现出一个城市的文脉,并作为其历史见证。该类建筑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并往往以其独特的风格和传统具有极高的艺术成就和科学价值,忠实的反应着人类的历史。现代人类应将该类古建筑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修复,避免因破坏而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更好的认识我们的生活环境,从中汲取民族营养。而如何对其进行有效保护已经成为当代人类刻不容缓的大事。

1 古建筑保护的意义[1]

古建筑作为人类文化精神的载体,通过了解古建筑可理解其丰富的文化内涵,由于其可见证所在城市的沧桑变化,而被认为是该城市的“历史记忆的符号”和“城市发展的链条”,一旦其被破坏则难以恢复和接续。同时由于古建筑均是在当时的特殊条件下诞生的,因而其是最为直接的历史实物例证,其可真实的反应当时的技术水平、艺术风格等,其也是无数工匠在长期建筑实践中逐步积累起来的经验,因而其对现代相关专业人员而言具有极大的启迪和示范作用。因此说对古建筑进行有效保护的真正意义主要是可记录历史和展示文化,并可对古代建筑的历史因素进行完整的传承和表达,并可透过外在的美学特征研究其内在的文化魅力。

2 古建筑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拆保失衡

在现代城市化进程中一旦城市发展和老城区保护中存在矛盾,人们往往牺牲后者,最终导致大片老城区消失,尤其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大规模现代化城市改造给遗留下来的古建筑甚至历史文化名城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导致该类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人们没有正确认识到古建筑存在的意义,导致人们不能将古建筑向对待艺术品一样对待,因而导致“整旧如旧和焕然一新”间矛盾的发生,并往往将焕然一新作为古建筑保护的最终标准。

2.2 建筑整体性被破坏

现代城市化进程中大规模老城区改造往往将数百年形成的复杂的社会人文环境破坏掉,大规模的现代建筑往往缺少了昔日的人情味,改变了古代建筑散布在城区内并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的现状,即使有零星古建筑被保存下来,由于其周围的环境已不复存在导致该类建筑也失去了其保护意义。

2.3 城市文脉被切断[2]

任何城市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自己独特的文脉,最终形成其历史和文化的结晶,而当代城市建设中往往忽视了对城市文脉的保护和延续,最终导致所在城市的历史和意韵逐步消失。而在古建筑的保护过程中人们往往大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材料进行修缮,违背了古建筑保护中“整旧如旧”的方法,违背了在古建筑保护过程中不仅应保护其外表而且应保护其采用的工艺和材料。导致该类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古建筑保护的概念模糊,在古建筑保护过程中也主张除旧布新和推陈出新的理论,导致古建筑保护对多数国人尤其是年轻人而言成为陌生的概念。

3 古建筑保护方法

3.1 迁建保护

对部分古建筑尤其是现代化城市建设中所涉及的古建筑可采取迁建的方法对其进行保护,在迁建过程中应遵循古制朝向,即保持古建筑主体不变的原则,并应保持建筑朝向和当地气候、区域脉络以及居民习惯间的和谐关系不被破坏;同时应保证布局经济合理,在迁建过程中应尽量使所涉及的地块趋于整合,并应将建筑内各区域进行合理的分区以延续古建筑的原有风貌。

3.2 合理规划

在对古建筑进行保护的过程中应从整体着眼并进行多方位、全系统的研究,并应在现代城市规划过程中全面统筹考虑老城区的历史性、现实性和发展性,并应对国际上对老城区及古建筑保护的文化理念和方式以取长补短,同时也应坚持以人为本,提倡公众参与从多角度、多方位考虑对其进行保护的方法和措施。

3.3 合理更新

在现代城市规划过程中对所涉及的古建筑应首先保护其原真性以求将历史文物完整的保存。对所需修缮的古建筑应尽可能采用原有工艺和施工原材料,在修葺过程中应坚持“拯救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则;同时应保证古建筑的整体性,在保护古建筑的同时应尽量保护其所在环境和景观等,以求最大限度的体现其历史原貌,真正实现建筑上历史的延续;并应坚持古建筑的延续性,在保护过程中应用发展的眼光对古建筑进行修葺,并将对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代代相传。

3.4 古为今用

在现代城市建设过程中对古建筑精心保护并充分利用可增加城市品位,并可产生良好的美感效果,同时可充分发挥古建筑在现代旅游业中的作用,最终实现开发和利用间相互促进并协调发展。部分古建筑在现代生活中已经失去其原有的实用价值,因而在现代城市建设中应赋予古建筑新的实用功能,并适当挖掘其再利用的价值,实现其在现代社会中获得新生的效果,最终实现古建筑同现代建筑相互融合的效果[3]。

3.5 延续原有用途

对部分古建筑尤其是处于现代城区内部的古建筑应尽可能保持或恢复其原有的用途,如部分临街宅店和仍继续使用的庙宇宫观等建筑,在对其保护的过程中应避免由于传统商业职能的退化导致临街宅店它用,对庙宇宫观等建筑则应延续其原有应用价值并尽量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3.6 增强商业服务职能

对相应古建筑传统商业和文化职能的恢复,并利用其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可作为对部分古建筑保护和发展的战略措施。应最大限度的实现古建筑在现代城市中发挥主导作用的重要载体,可通过采取对非商业性建筑进行功能性改造以增加其商业功能,继而带动当地经济活力,实现其为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3.7 作为博物馆或陈列馆

对有较高价值的文物建筑或准文物建筑则应结合其现状布局将其改造为当地历史博物馆或具有当地民族风情的博物馆或具有当地传统工艺的陈列馆等,通过该类措施既可充分发挥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并可增强当地文化职能,同时其重要地位也利于对其进行更深层次的保护。

4 结语

古建筑对当地经济文化历史研究具有深刻意义,对古建筑进行合理保护对研究当地及人类历史具有极高价值,但在现实古建筑保护中应充分认识到人们对古建筑保护意识的淡薄,保护方法的不当等现状,导致对众多古建筑保护未能实现良好的及时的保护,在未来古建筑保护中应摒弃原有的单纯意义上的保护,而应延伸为对古建筑文化和风格的保护,最终实现古建筑原有风貌和内部设施,并最终最大限度的实现其商业价值。

参考文献:

[1]尚涛,孔黎明.古代建筑保护方法的数字化研究[J].武汉大学学报(工学版),2006年2月.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3)

关键词:古建筑保护

中图分类号:K928文献标识码: A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们必须增强古村落中古建筑保护的危机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护好千百年来形成的文化遗存和文化传统,走出一条保护古村落、建设新农村的和谐发展之路。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古村落中古建筑、园林绿地是地方精神难得的保存地,对地方精神的表达不仅仅是形式,而且还是一种体验。建筑是物质生产的产物,它既要受到建造时当地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生产材料、结构技术、施工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同时还要受到当时政治、经济、民族习惯、、审美观点等的制约,所以各个时期的古代建筑,不仅反映当时当地的建筑水平和建筑艺术,同时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各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部分情况,因而对我们今天来说有较高的价值。

有关专家认为,在新农村建设中,即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也要保护原有的生态环境。可以这么说,每个古建筑都有几百年、上千年的历史,有着它存在的历史渊源,这是祖先留下来的不可估量的财富,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保护好这些古建筑,不但可以教育子孙后代,而且还有相当丰富的研究价值,同时它还能让中国和世界了解中国的过去,为当今社会创造丰富的社会经济财富。

1.保护古建筑的意义

1.1农村中的古建筑蕴含深厚的历史和人文价值

农村中的古建筑是该地历史的记忆,乡土建筑的精华,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它不仅仅是一个古建筑群,更是民族深厚历史的载体和传统文化的记忆[1]。它以古老的物质元素,建筑艺术,来反映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形成和演变的历史过程,鲜明地折射出中国悠久的历史和民族文化的传统[2],真实记录了传统建筑风貌、优秀建筑艺术、传统民俗民风和原始空间形态,成为了解中国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研究古建筑,可以了解村庄的建筑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从不同地势高程角度可以分析村庄密度;通过古建筑的结构、组群布局、艺术风格等可以反映不同时期的建造技术和经济状况。由此来看保护好古建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2农村中古建筑是地域文化和地方风俗的写照

不同地区的建筑有着不同的风格,反映不同地区的民风和地域文化。各类古建筑、桥梁、庙宇、名木古树等物质文化遗产,也蕴含各类民风习俗、传统节日、民间信仰、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比较完整地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形式和内容,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体。无论从建筑学角度还是从文化传承的角度都亟需保护。不同地区的建筑风格,在色彩、形式、建筑材料等方面均有它各自特色。这里面包含着各个地方人们的生活习惯、地域文化、、生态环境、气候特征等方面的影响,古建筑反映各个时期人类文明及自然变迁,是自然发展和人类进化的历史载体。由于经济和人们保护古文物意识欠缺等各方面的原因,农村中古建筑保护目前很有限,一些农村中古建筑已经遭遇了不可挽回的毁坏,还有一些正在或即将被破坏,为保护我们自己文化根基的牢固,对农村中古建筑的保护迫在眉睫。

1.3 农村中古建筑是在有形环境中发展出来的,有着深厚的考古研究价值

农村中的古建筑是在有形的环境中发展出来的,它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载体,必然有适合人生存的特征[3] 。建筑最能形象反映人类的聪明智慧以及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把建筑美誉为“石头的史书”、“凝固的音乐”。乡土建筑在人类文化遗产中占有重要位置,它已成为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重点,并作为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也首次将农村古建筑列为独立的普查项目。同时,古建筑以其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一向受到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广泛关注。古建筑从广义上看,可以泛指具有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建筑,包括古民居、古栈道、古村落、古寺庙、古戏台、古书院、古巷道、古河道、古石桥、古井等;从狭义上看,多指农村地区的传统建筑,不少农村古建筑,往往蕴含着丰富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是先民创造的物质文化精华,承载着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数千年农业文明的缩影,凝聚着历代先民的智慧和汗水,富有浓郁的历史人文信息,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它不仅能帮助人们了解乡土文明的进程,更能唤起人们对故土的热爱,同时也是弘扬民族文化的教科书。保护古建筑是为研究古代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材料、建筑艺术的实物例证。由于古建筑从一个侧面反映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情况,所以它又是许多研究社会科学方面的参考资料。此外,古建筑中与它并存的壁画、塑像、雕刻、书法等又是研究各时代艺术的重要参考资料。

2.古建筑存在的现状分析

随着城市化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进程加快,原本已非常脆弱的农村古建筑更加岌岌可危,不少在秀丽山水中的古建筑已遭摧毁,即便有幸存的,也是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保护乡土建筑已是刻不容缓。

2.1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古建筑的大规模拆改,已经失去原有的风貌

我国暂无古建筑保护法,但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对古建筑价值认识的不断加深,对古建筑保护的意识在逐步加强。近年来,很多地区依据文物保护法制定出保护古建筑的有关政策和条例,但由于各个地方对古建筑保护的力度不一,使一些尚未得到保护的古建筑加快了被破坏的步伐,一些地方的领导还没有认识到古建筑保护的重要性,只是一味的为了个人的政绩,把一些古老的村落夷为平地,重新在原址上盖楼房、建大厦。如浙江永嘉林坑古村落始建于明代,竹木繁茂,三面环山,溪多谷深,古村落以素木蛮石砌筑的房屋朴素真实、野趣天成为特色,线条流畅的木屋紧贴山势起伏,高低错落,被誉为“中国最美的山村民居”和“真实的桃花源”。 2002年,永嘉委托清华大学编制古村落保护方案,其中重要一项便是严禁村民在景区内兴建极度不协调的“小洋房”。然而,随着越来越多游客的到来,少数村民不顾三令五申让洋房“安营扎寨”,这座桃花源,她的古朴、自然、和谐的韵味正在被东一处西一处粗劣的砖瓦房所侵蚀,她的野趣天成的特色正在被粗暴地抹杀,还有皖南古村落、侗族古村落等,这样的大拆大改大建,古建筑也随之遭到严重破坏,有的甚至严重消失。随着农村经济的繁荣,作为古村落主体的农民富裕之后,开始向往现代城市的生活方式,村民纷纷营造新房或翻新旧房,而且大规模拆建改建,使一些有文化价值的古建筑永久消失。而建设新城、新乡、新镇后,和一些古建筑混杂在一起,显得不伦不类,既没有现代化都市的时尚通达,也看不出古建筑的富贵典雅,古建筑失去了它存在的环境,其存在的价值就会令人深思。

2.2古建筑分布零散,不利于集中保护

目前依然完好的或是破坏不太严重的古建筑,一般分布在交通不便利的深山老林,以及经济不发达,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比较落后的地区,当地的自然生态保护较好。在那些偏僻贫困的地区,人们对古建筑的认识不深刻,甚至可以说丝毫没有保护古建筑的意识,有的人竟然把古建筑上的木料拆掉当材烧,零散而复杂的分布显示出人力、财力的不足,从而使古建筑保护工作面临极大的困难,如楠溪江风景区虽然保留着农村古代耕读文化和宗族文化,卵石原木堆彻的古建筑非常有特色,这些建筑都保留宋元明清的建筑风貌,但是地理位置偏僻,楠溪江大部分地处山区,古建筑分布零散,不利于集中保护,正面临着遭毁坏危险。

2.3“空心村”的出现加快了古建筑消失的速度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一些农村的年轻劳动力大量外流,致使一些古建筑因长年无人打理而更加破败不堪[4]。主动维护的投入基本消失,而是把资金用于新建现代建筑上,他们对古建筑已不再维修,而是直接另辟新宅基地重新在交通方便,条件优越的环境中建设现代建筑,而老祖宗留下的古建筑舍弃不管,这就加快了古建筑的消失速度。

2.4大工程项目的施工,致使一些古建筑永远消失

如三峡、小浪底水库,库区人们的搬迁,库区里面的古建筑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而永远消失。在政府下达搬迁文件以后,地方政府强制执行,人刚搬出,拆、挖机械就很快进入,就将一切夷为平地。其中只有文物勘测部门对整个地区进行了简单的勘测,但是他们收益颇深,出土了不少有价值的文物,而那些有价值的古建筑,从此永远消失。

2.5过度的旅游开发,是一些有价值的古建筑遭到破坏

随着近些年旅游业的兴起,加大了旅游开发力度,致使古建筑在开放的过程中遭到破坏,当古建筑分布的地区成为景区后,一些辅助设施(如餐饮、娱乐、宾馆、道路交通等)开始建设,使古建筑分布的环境失去了原来的儒雅和幽静,大量游客的进入,使很多古建筑遭到了更为严重的破坏。

2.6农村城市化进程中,都市村庄的改造,造成开发性的破坏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给城市周边的村庄中古建筑的保护带来极大的挑战[5]。一些都市村庄改造项目,开发商保护意识淡薄,拆除一些具有很高文物价值古建筑,造成的损失严重,致使部分古建筑和历史文化加速蜕变、消解。目前,这类事情仍在发生,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致使这种蜕变、消解有明显蔓延趋势。

3.农村中古建筑保护的现状分析

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对古建筑的保护认识程度不同,以及气候特征、建筑类型、各个地方的古建筑存在的形式、状态也不一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清楚各个地方的特征进行分类保护,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保护计划 。当然有保护较好的地区,他们的经验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3.1经济发展和开放程度不同的地区,对古建筑保护的情况不同

经济的发展程度对古村落中古建筑保护影响十分明显,例如经济发展速度较高的沿海地区,虽然对古建筑保护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人们的文化素质较高,对古建筑保护意识较强,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在不断的扩张,一些古建筑不得不随着现代化都市的膨胀而消失。在经济发展程度不高的内陆地区和偏远山区,一些古建筑由于缺乏资金而无人管理,无人保护,尽受风吹、日晒、雨淋,裸的立在破坏者的面前,但受经济发展的限制,破坏或彻底毁灭的行为暂且波及不到的那些古建筑尚得以幸存下来。

经济发展对古建筑的保护是一把双刃剑,在新农村建设中,对古建筑的保护要趋利弊害,吸取经验教训,做到“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3.2人们对古建筑价值认识不足、保护意识淡薄,保护工作进展缓慢

由于受环境条件和经济状况的影响,不同地区人们的知识水平、文化程度、不同层次人员分布,以及对古建筑的理解不同,造成不同地区对古建筑的认识和保护更是参差不齐。一些落后地区对古建筑的历史形成、外观结构、古建筑形式不甚了解,古建筑保护意识更是无从谈起。即使有一些宣传,也很难对一些落后的地区产生影响。造成保护工作者工作很难有起色,保护效果不明显。

3.3保护管理机制不健全

缺乏管理机制是保护工作难以进行的又一方面,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或主要负责人缺乏对古建筑的认识,甚至某些地区就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更不用说成立专门的保护小组了。没有地区专门的制度政策,保护很难进行,对于那些具有文物价值的古建筑,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更不用说村民保护的自觉性了,微乎其微。

3.4 有些地区古建筑产权不明确,不利于保护

有些古老的村落中分布的古建筑产权不明确,如古戏台、古书院、古巷道、古石桥等产权归国家还是属地区管理,归公家还是个人所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于在修护中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不利于古建筑的保护。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的民居属于部族所有,如土家古民居,古民居产权共有,保存经年的土家古民居一直处于自生自灭的生存状况。大多数土家古民居产权归属家族共有,其内住户、人口众多。而一些从古村落整体搬出后那些古戏台、古书院、古巷道、古石桥从此处于无人问津,无保护状态。

3.5保护经费严重不足,致使保护工作难见成效

我国目前在古建筑保护上投入的资金与经济发展水平大不相称。在文物保护上的投入,不同地区相差很大,这也是不同地区古建筑保护不均衡的又一因素。资金的缺乏是制约古建筑保护的重要因素。有些地区甚至还没有把对农村古建筑保护提上日程,出现无管理机构、无保护经费、无管理人员、无保护措施的“四无”现象。

4.古建筑保护的方式与措施

新农村古建筑保护的基本原则:建设性的保护,保护性的建设。古建筑作为物质文化形态,对其保护的基本原则是:保持建筑时代特征和文化空间。对于古建筑的恢复和重建,还要注重文化空间,要注重它的布局与周围外部环境的联系,以及和地形地貌的结合关系。

4.1对于农村古建的保护应规划先行

4.1.1规划先行应该切实提高农村建设规划的起点,把规划与古建协调起来

在新农村建设中,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的重要性,同时要让专家和村民都参与村庄的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从发展理念上让城市文明向乡村辐射[6]。古建筑的保护与村庄规划的协调,就是要全盘考虑、综合协调,而不是简单的拆房子、搬村子的行为,更应该借鉴国内外城乡发展的经验教训,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兼顾社会文化体育等场所的协调发展,在拆旧建新的同时,要注重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古树、名木和古建筑。

4.1.2规划要注重各方面的系统性

避免各规划之间的冲突,规划不是单一部门的规划,它要综合考虑,如村庄布局与土地利用、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古建筑的保护与拆除旧房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统一协调性。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建设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风情的居民住宅,把新建设与古建筑有机结合起来,在布局、色彩、形式上要规范,使其保持它原来的风范,让后人能看到它原本的历史风貌。

4.1.3规划要进行对古建筑分布地区的调研

现场调研,理解村民对住宅、生产、建筑空间的传统需求特点,引导新的生活方式和现代生活方式,并对由此产生的新建筑空间需求进行设计,重视村民的现有生存条件、居民心理感受和对未来生活的需求,尽量保护保存原有建筑[7],做到宏观调研,从大环境出发,令各个地区发展自己地区的特色,尽量保留各地的风格。俗话说:“地域主义的设计师是从具体的情景中创造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的地域,不同的风土人情,应该有不同的保护措施。

4.2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古建筑保护重视程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所以保护农村中古建筑文化遗产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保护了古建筑文化遗产,也就保护了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忆,中华文化的一部分便得以保存。

4.2.1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要尽快制定对新农村建设中古建筑的保护政策,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建设。将农村古建筑纳入全国的文物普查行列,对有价值的要加以重点保护,对于保护较好的乡村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要先行保护。深入研究和探索土地置换的相关政策,并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执行力度。

4.2.2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存的古建筑进行研究

建立一支有文物、城建、旅游、生态等单位组成的专家小组,对古建筑保护进行综合评价,研究其存在的文化和生态价值,并依据研究结果制定出一套激发村民自觉保护机制,培养和提高村民的保护意识。此外,还要加强队伍建设,对古建筑的保护要责任到人。

4.2.3 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

政府可加大保护经费的投入力度,也可以和旅游资源相结合,拓宽古建筑保护资金的来源渠道,同时也要控制破坏性的开发,鼓励农民企业家、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古建筑保护,也可以向社会征集保护基金,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最终达到保护古建筑与农民增收的双重效益。

4.2.4 重视保护合理利用

首先要对农村古建筑进行全盘的分门别类,可以以省为单位对本地区进行普查、登记、建挡。其次要编制保护方案,把保护古建筑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之中,重视保留和保护好现有的古村落、特色村落及古建筑,保护和利用好各类历史文化遗存和特色地形、地貌,突出乡土习俗、建筑特色、布局特点,合理利用,在保护性的开发与开发性的保护中寻求结合点。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4)

【关键词】古建筑保护;发展;策略;研究

古建筑是一种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一旦受到破坏,就很难复原。在过去二十年的城市发展历程中,为实现城市化建设目标,有许多古建筑被破坏、拆除,造成巨大的损失。我国古建筑保护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许多方面都存在问题,没有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因此,需要加强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了解其发展历史,分析当前现状,提出有效策略,才能有效促进古建筑保护工作。

1 古建筑保护的发展

我国古建筑种类繁多,上到宫廷府邸、陵墓以及宗教寺庙、祭祀性建筑,下到商业、民用以及纪念性、生产性建筑,还包括水利、桥梁等建筑,各种不同的古建筑都有着其独特的历史价值,应加以保护。

在我国古建筑保护发展中,历代保护的目的主要是延长古建筑使用寿命,通常会通过大兴土木的方式,来对古建筑加以改造、重塑,导致古建筑的风格、形式等发生较大改变,缺乏正确的保护意识。

新中国成立后,文物保护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由文化部下属文物局专门负责,并制定了一系列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古建筑作为文物的一种,也被列入保护的范围之内。

由于特殊历史时期的影响,许多古建筑在此期间被摧毁,古建筑的保护在此期间基本没有进展,甚至是衰落。在动荡期结束之后,古建筑保护又再次得到重视,古建筑保护的范围也更为广泛,各个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也开始对古建筑加以保护[1]。

但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受经济发展工作核心的影响,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导致城市土地资源、住房资源日益紧缺,各种新建、改造和翻新工程不断涌现,城市旧街区和古建筑的拆除再次兴起,大量古建筑惨遭破坏,古建筑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直至上世纪90年代,古建筑保护成为一项战略性国策,在立法、管理体制等方面逐渐完善,为古建筑保护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对古建筑保护提供了条件。

2 古建筑保护问题与策略

2.1 古建筑保护问题

在古建筑保护的曲折发展过程中,古建筑保护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制约着古建筑保护的进展,具体问题有:

(1)城市规划缺乏科学观和历史观,唯长官意志,历史建筑得不到有效保护,拆除很多真古董,兴建很多假古董;受利益驱动,许多开发商出于经济效益的角度,无视古建筑保护,改造、摧毁古建筑事件屡见不鲜。

(2)古建筑保护与再利用水平较低。在古建筑的保护与再利用中,有许多实行的是内部现代化,外部保持本色的方式,使古建筑失去了原有的韵味、意义,降低了古建筑再利用价值,违背了古建筑保护的原则与目标。

(3)古建筑保护缺乏整体性。许多地方古建筑保护只关注重点,单个古建筑的保护。没有从整体、全局的角度出发,对历史文化区进行保护。加上执行力度有限,也降低了古建筑保护的水平,许多古建筑周边的历史街区被破坏殆尽[2]。

(4)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存在不足。在我国古建筑中,材料多以木材为主,极容易发生火灾。虽然许多古建筑配备了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但消防设备数量不足,设计不合理以及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较为普遍,并不能真正、有效地控制火灾。

2.2 古建筑保护策略

2.2.1 完善古建筑保护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为古建筑保护创造良好条件,使古建筑保护工作有据可依,避免古建筑保护的无序、混乱,有效提高古建筑保护的效果。古建筑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要从我国古建筑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其他国家文化保护的先进经验,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出一套符合我国古建筑实情,合理可行的古建筑保护法律,从法律层次上来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从而带动整个社会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2.2.2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意识

在古建筑保护中,公众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要充分重视公众的力量,鼓励公众参与到古建筑保护当中。为此,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网络等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古建筑保护宣传的力度,在社会中形成古建筑保护的舆论,介绍古建筑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古建筑重要性的认识,使其逐渐养成良好的古建筑保护意识。

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设置公众平台、意见箱等方式,让公众有发挥自己意见的途径,还要结合适当的奖励措施,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挥自身的知情权、监督权等,监督社会上出现的古建筑破坏问题,及时反映不良现象,为古建筑保护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3]。

2.2.3 采取差异化、针对性保护方式

我国的古建筑类型较多,一刀切、统一的保护模式并不适用,所以,在古建筑保护中,需要根据古建筑的具体类型,采取针对性、差异化的保护。比如纪念性古建筑,基本不具备学术价值,主要是为了纪念历史人物或者事件,应当采用就地保存的方式,保证古建筑的继续使用,使其象征意义得到充分发挥;对于学术价值较高,具有科研意义的古建筑,其价值体现在古建筑本身上,与地址无关,在保护时,应当侧重于古建筑的完整性、详实性等方面;对于艺术价值较高,达不到文物保护标准的古建筑,可以将其作为城市历史文化传承的代表,将其融入到城市景观当中,起到丰富城市文化内涵的作用。

2.2.4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

在现代古建筑保护中,为提高保护工作效率和准确性,还需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力度,来辅助完成古建筑保护工作。以近些年来古建筑保护普遍应用的GIS技术为例,可以为古建筑建立详实、全面的数据库,包括地理位置、空间分布、建筑风格、平面图、实际测量图、三维扫描图以及历史维护记录等等,在这些信息基础上,可以为古建筑保护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确保古建筑保护方案制定的合理、科学,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2.2.5 做好古建筑保护人才的培养

古建筑的保护涉及到许多方面的知识,包括历史、民俗、建筑、技术等等,对人才素质要求相对较高,需要有专门的保护人才。因此,政府要与高校之间进行联合,针对古建筑保护的需求,开设相应的专业课,组织高水平教授进行授课,并与企业展开合作,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促进古建筑保护人才培养工作的进步,以成立高素质的古建筑保护队伍,做好古建筑的文化知识普及,促进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提高。

3 结语

综上所述,古建筑保护工作在近些年来发展迅猛,对我国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应加强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重视,了解其存在的价值及其意义,探讨有效的策略并加以实施,从而实现古建筑保护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 凡.城市化进程中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古建筑的发展现状与保护策略[J].赤子(上中旬),2015,02:115.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5)

关键词:古建筑;修缮;分歧;

一、保护古建筑的重要性

古建筑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它的文物价值,所以我们保护古建筑,主要是保护它的文物价值,即保护它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这些价值是通过现存的古建筑实体体现出来的。因此,保护古建筑的根本就是要保护现存的古建筑实体,具体地说,就是要保护该建筑的形制、结构法式、构件质地以及制作工艺。任何一个古建筑一经破坏就不可能重建,它的文物价值也就随之消失。

二、古建筑保护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目前,在古建筑维修中往往对其所具有的文物价值认识不足,常有任意更换构件,彩绘一新、甚至改变建筑物原有的形制、结构等现象发生,从而造成对文物的破坏,这种破坏称之为保护性破坏。究其原因有如下几种:①把文物建筑与现代建筑等同看待,认为既然修就应该彻底地修,以求焕然一新和一劳永逸,从而大动干戈,大换构件。这种现象在宗教(庙宇)、旅游、园林等非文物部门使用的古建筑修缮时最容易发生;有时候是地方主管行政领导缺乏文物意识而进行的不合理的干预而造成的。②认为古建筑的修建年代越早越有价值,因此在修缮时往往把建筑的形制、结构、材料和制作工艺人为地统一到始建年代的状况,从而造成对其后重修的古建筑的破坏。其实,这种“越早越有价值”的认识完全是对古建筑价值的误解。一座经多个时代重修的部分都具有文物价值,只是重要程度有所区别而已。③对新材料、新技术的迷信,滥用新材料、新技术。④修缮设计时用现代人的审美观来看古建筑,对原有建筑的式样和不合理的结构加以改动。以上这几点归结起来,就是缺乏对古建筑文物价值的全面的认识。还有一种是由于有关人员知识贫乏、保护不当造成的,例如建一些保护性的建筑物,从而改变了古建筑原有的环境,造成文物的风化、腐蚀等破坏现象;在古建筑周围植树、种草等环境绿化也有可能造成类似的现象。

总之,我们进行古建筑修缮、保护时,应牢牢记住:我们保护的不仅仅是古建筑本身,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实体体现出来的文物价值。一旦这一实体遭到破坏,其所具有的文物价值也就随之消失,且不可能再生产。

三、分析古建筑修缮过程中的存在的分歧

3.1 分歧一:保持现状与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古建筑“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但在具体执行时各人对“原状”的理解有所不同,归结起来,大致存在有如看法:第一种看法是认为古建筑的原状应该是指它始建时状况,因此在进行修缮时应该把后人改变或增加的部分予以取消,然后再按原来的面貌予以恢复。如果按这种办法进行维修就难免要造成保护性破坏。第二种看法是古建筑的原状就是现存的状况,应以现存实物的鉴定年代为准;现存的古建筑上保持的各个历史时期的修建痕迹都是历史记录,都应加以重视,维修时应予以保留。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日常的保养、加固维修等。第三种看法是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要保存现状:如果条件合适,即确实需要和依据充分,也赞成恢复始建时而貌。

对于“古建筑原状就是始建状况,因此维修时必须恢复其始建面貌”的观点,我们不敢苟同。恢复始建原状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据不充分,恢复时仅是按当时的建筑风格、特点进行的。这样恢复的建筑物已不是该古建筑本身了,充其量只能算做一个仿古建筑而已。二是有充分的文字、图件记载作为依据,按这些记载进行复原我认为,这们恢复的建筑虽然与原建筑很接近,但不管它如何做旧,始终还是现代所修建的建筑实体:这些恢复的部分不能算作文物,因为它被毁坏了仍可按其所依据的文字、图件记载加以复原。而复原所依据的文字、图件记载倒是可以作为文物加以保护。同理,某一古建筑若已完全毁坏,在其原建地点复原重建的建筑物,不管其依据充分与否,都只能是一座仿制品或复制品,而不是文物本身。至于说因为政治、宗教等方面的需要进行的复原,若其意义不太大,应加以限制;若其意义大于古建筑所具有的文物价值,那么它就超越了我们所讨论的文物保护的范畴。

古建筑的真正价值在于它所记录下来的各个朝代修建时的建筑形制、结构法式、构件质地以及制作工艺。在进行修缮时对现存建筑实体的保护,应着重于经常性保养维护和加固工程:保护性物和构筑物的修建应注意与文物和环境风貌相协调,更不能破坏文物的保存环境。也就是说,保存现状是古建筑维修所要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

当然,保存现状并不是说一切都不能动。首先,当古建筑的某些构件业已腐朽或损坏,如果不更换将要危及该文物的安全时,应根据原存的建筑特征予以修缮或局部复原,但所要恢复的原状也应是该部分现存的修建年代的状况,如嘉兴市冯家大院的修缮工程的柱。其次,在古建筑上附加的保护性建筑,如果会造成对文物的破或与文物的风格不协调,应予以取消,如嘉兴市冯家大院二层部分窗的封闭。第三,近现代增加的一些非建筑性或艺术性的东西,造成对文物本身或文物环境的破坏,应予以取消。就好似一件雕刻艺术品被人涂上墨水而面目全非,我们就应该将墨水清洗掉以恢复其本来面目。

总之,在保证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保存古建筑的现状;如果古建筑有危险而需要修缮或局部复原时,所要恢复的原状也应以现存实物的鉴定年代为准。

3.2、分歧二:整旧如旧还是整旧如新

在进行古建筑修缮时,是否需要作旧这一问题,目前还是看法不一。整旧如旧还是整旧如新呢?我们认为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加以而区别对待。

3.2.1、对古建筑进行整体装修,使之焕然一新,这是封建时代修缮者所要达到的目的,因为当时还不是把古建筑当作文物看待――这

种做法也就无可非议了。然而,时至今日仍有许多古建筑由于某种 在具体需要而被装修的“焕然一新”;这实际上是对古建筑的破坏,严重损害了古建筑的文物价值。例如,现在有许多地方为了表示对革命领导人的尊重而将其故居装修一新,甚至加进了现代气息,给人以豪华的感觉;然而,参观者看了之后,往往会发出这样的感叹:“怎么×××在那么困难时期还住这样豪华的房子?这不是脱离群众吗?”这样,它所具有的教育意义岂不是完全变了样?

3.2.2新更换的构件应该适当作旧,以求得与周围原有建筑的协调,但应当通过建档、立碑等方式加以说明,构件本身也应具有某些不太显眼的标志。作旧时还应注意不可改变构件原有的质地。如嘉兴市冯家大院河边连廊木柱的磉蹬。

3.2.3油饰彩画不但具有装饰作用,对木质还有保护作用。由于经过一段时间后它就会自然褪色、脱落,为了保持其所具有的两种作用,就应该予以重新彩绘。在重新彩绘时应严格按其原有的材料、制作工艺和风格特征进行。由于它会自然褪色,一般不需要作旧而顺其自然:且如果作旧,势必改变原有的材料。

3.2.4作为艺术品存在的壁画、雕塑、影壁等,我认为不存在作旧问题,因为根本就不应该对其进行修饰。任何形式的修饰都有损于艺术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因此,我们所要做的是保护,而不是修饰或修复。只有当某些艺术品破裂为数块时可以将其粘接起来,以求得整体的艺术效果。

3.2.5为了保证古建筑的安全而增加的保护建筑或构件,一般不需要作旧:如果作旧,则鱼目混珠,反而不好。不过这些附加建筑或构件应力求与其所保护的古建筑的风格保持协调,不要造成对古建环境风貌的破坏。至于附加建筑或构件的显露与否,我认为不是主要问题。

四、古建筑修缮过程中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

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目的就是要更好地保护古建筑,保护其文物价值。

新材料的使用不是替换原材料,而是补强或加固原材料、原结例如,古建筑的某个构件有所损坏时,首先我们不应当用新材料(如水泥、钢筋等)来替换原材料,而应考虑用灌注黏合剂,使用金属材料加固等办法将原材料保存下来:用与原材料质地相同的构件更换旧构件只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对于一些具有可逆性(即可以拆除而不损坏文物)的新材料(如金属材料)的使用可以提倡,因它既可起加固作用,又不破坏原材料的质地,在有更好的办法或更优良的材料时,还可在不破坏文物的情况下将其拆除。对于一些不具可逆性的材料(如化学物质)的使用,应十分慎重,经过实验取得成功经验后才能使用:若不是十分必要时,也不应使用。

新技术的应用大多不会改变文物本身,又能减少劳动量, 减轻劳动强度和加快速度,应予以提倡。但为了保持原有的工艺效果,部分工序还应使用传统的工艺技术。例如,木、石构件表面的处理和油饰彩画等,使用新技术很难达到原有的工艺效果,因此,还是以传统手工做法处理为好。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6)

一、中西哲学观念对于建筑环境的影响

大自然在中国和西方人的眼中都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但是对于自然神性的理解却是泾渭分明的。在中国哲人的视域中,大自然是天地造化的自然规律和生命孕育的世界秩序,这种力量理应得到人类的敬畏和折服,并且受到超越自然之外的意志的掌控和支配。儒家学派认为,人类应该在与自然相处的过程中认识和了解它,只有顺势而为才能充分地利用它,并生生不息繁衍下去。而自然在西方世界中,则是作为人类之外的物质存在,人类应该征服和支配自然。中西方的建筑哲学观念深受本国传统自然观的影响,“建筑哲学是关于建筑根本的观点,研究怎样认识建筑、揭示建筑的本质,把握建筑的根本性原则与方法。它是建筑观的理论形式,应以建筑自身得出。”

建筑最初的功用是缘于人类的自我保护意识,抵御自然中暴雨猛兽,人类能够在无常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来,建筑的防御功能是必不可少的。

中国古典哲学认为人与自然是和谐统一的整体,这种自然观在《易传》、《系辞上》、《老子》和《庄子》中都有过精彩的表述。《老子》一书中是这样阐述对与自然理解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指自然是天地万物自然生发的规律,天道也不是有意为之的一种秩序。庄子更进一步认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后人称庄子的这种自然观为“齐物论”,其哲学内涵是指人与自然应该是不分彼此的关系。老子“道法自然”的观点对当时的建筑环境中有着深刻的影响。在古代建筑居住的建造中,大多是依据自然环境的地貌走势、气候变化和建筑材料的选择而进行规划的。中国建筑环境的营造受“天人合一”哲学思想的熏染和灌输,个体与环境之间、群体与环境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都能够融洽地相处,建筑环境是自然环境的子系统,是自然环境的有机构成,意图追求人文环境和建筑环境的完美结合。从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中,可以明显地窥见到人们竭尽全力地想渴望达到的一种人与自然的理想存在状态。从中我们发现,在中国人的建筑思想中,建筑与自然相遇的时候,并没有向自然发起挑战,力图使自然环境为人类所奴役,而是怀有与自然平等对话的愿景,使人类置身于自然之中,与自然融为一体。

古典西方哲学一直都主张主客观对立,战胜自然,为我所用的观点。因此,西方建筑中的哥特式教堂、古罗马斗兽场、宫廷建筑和歌剧院都回避与自然的亲近和融合。这些西方建筑共同的风格是体积庞大、进身幽长、层高宽阔,而且这些建筑与外界接触的窗户面积都非常狭小,意在缩小与自然的范围。西方建筑中花园的设计格局也体现出这样的观念,从花园总体设计全貌到喷水池、园艺的栽培、小品雕塑和装饰的花盆都秉承着几何对称的设计原则,其中包括树木和花草都刻意按照严谨的图形比例修剪。为了更好地表达出这种与自然相对抗的意念和建筑恒久存在的设计理念,古典的西方建筑很在意建筑的独特品格,每一座建筑的设计都考虑到封闭性和独立性,往往具备超人想象的体积感和异乎寻常的大尺度,这种设计理念已经超出人们使用功能的范围,而是直接地想表达一种与自然远离的建筑观念。建于城郊或临海的建筑,也总是展现出一种与自然相隔绝,傲然独立的空间感。

中国建筑的传统思想中,建筑如其他的日常用品一样,并无明显的区别,也需要不断的维护和自我修复,要与自然环境保持一致的节奏。正如梁思成在其著作《中国建筑史》中所阐述的,他认为中国建筑观念与西方有着显著的不同,西方世界中建筑房屋应该是恒古不变的,而在中国人的思维中,建筑与自然相制约的意识比较薄弱,自然与建筑和谐相融才是中国人心中渴望的澄明之界。中国建筑的整体风格和规划布局有着自身鲜明的特征,与西方古典建筑追求凸曲线的造型设计、独特张扬的个性有着迥异区别。中国古典建筑以虚实相间、群落庞大、内收曲线和与自然为邻、横向展开的布局折射出与天地亲和、与大地贴近的建筑哲学内涵。木结构的建筑设计恰如其分地体现出这种设计思维。木结构的房屋构造最大的优势就是没有来自房屋上方建筑材料的压力,可以随意设计房屋的窗户坐落。中国南方房屋通向院落的位置,通常是成排的落地窗点缀。中国古典建筑中回廊的设计也是这种建筑思想的体现,许多庭院中多采用回廊缠绕的方式,廊的两边分别是房屋和庭院,其实廊的作用就是房屋与外部环境的过渡,是建筑与自然保持沟通和对话的桥梁。

西方古代建筑的房屋内部空间与外部自然环境是截然分开的,这种设计布局试图表达出观念上的对自然世界的抵制。古希腊和古罗马用来祭祀神灵的庙宇的墙上没有可以看向外部空间的窗户,只有一个个细小的通气孔。而同一时期的住宅和神庙的设计也是如出一辙,房屋内部只留有狭小的缝隙,有的房屋甚至采取全封闭的方式。庞贝古城保存有迄今为止最为完整的古罗马时代的居民住宅和市井街道。庞贝古城的居民住宅没有窗户,为了解决这种困扰,人们在室内画了很多颜色鲜艳、视域辽阔、具有很强透视感的建筑,所有这些设计的深意就是用来突破室内窘迫和压抑的空间感,用心理上的幻象来打破空间设计的局促。

在西方世界战胜自然的观念从未停歇,在西方的大工业时代更是高潮迭起。其中最具典型代表的就是达尔文“适者生存,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培根更是明确地宣称“理智的法则不是从自然界得来的,而是理智给自然界规定的”。在西方世界中,与自然竞争和抗衡的观念一直都是存在,并根深蒂固的,直到近代西方社会才受到和接受东方的和谐自然观。

综上所述,中国建筑的核心思想是尊崇自然,顺应自然的法则和规律,在审美趣味和哲学构建上努力达到“师法自然”和“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中国古典建筑始终与自然处于平等对话的状态。西方建筑是将房屋作为与自然抗衡和支配自然的手段。现代西方建筑理念也受到东方建筑哲学的熏陶,其自然观发生着深刻的转变和动摇。从主张“适者生存”与自然竞争的思维方转向关注自然生态健康和平衡发展,吸收东方“天人合一”的思想精华,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相处方式,从直线发展的进化逻辑转向螺旋发展的进化模式。

二、宗教对中西建筑环境的影响

众所周知,中西之间的宗教文化有着根本的不同,折射到建筑理论上自然有着天壤之别。即中国古代社会为帝王将相建造的宫殿和廊宇与西方社会为宗教祭祀而准备的建筑形成显著的差异,这种不同缘于建筑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子系统,人类与宗教中诸神的冲突和较量是其不变的永恒主题。

宗教的存在是一种跟随社会演变而出现的文化现象,宗教总体呈现何种样态与社会的演变是如影随形的。人们是按照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和想象来完善他们的创造物――神。宗教世界并不是凭空创造的,而是依据当时的社会文化情境来构成特定的宗教现象,对神的顶礼膜拜就在宗教建筑中被体现出来的。

中国历史上存在着儒教、道家和佛教,常见的宗教建筑文化包括道教建筑文化、伊斯兰建筑文化和佛教建筑文化。中国古代社会的这几种宗教文化在互相角力中,儒家学派的思想成为统治阶级强大的政治工具。与西方社会相比较,中国历史以来与宗教文化一直处于一种若即若离的状态,由此,使中国传统的宗教建筑一直采取低调的姿态,尽可能遮蔽神的光芒,而彰显人的光辉。以儒家伦理为其统治基础的中国古代阶层在其建筑上也充分体现了这种思想,上层阶级的宫殿在平面上基本采取中轴对称的建筑格局,这种建筑模式始终占据着中国传统社会的统领地位,儒家文化所渲染的“礼”在建筑文化中也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其中典型的代表建筑如:秦朝的阿房宫、唐朝的大明宫和明清时期的紫禁城。这些古代建筑之所以显露着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威严,归结于在当时的世俗文化中掺杂着某种神性的力量,是帝王将相至高无上的权利神性的象征在建筑上的体现。

神的拟人化是有其深层涵义的,是不以宗教追随者和创造者的意愿为初衷的。人们意图通过建筑来膜拜自己拥戴的神灵时,其内心深处并不是为了凸显自身,恰恰相反,人们认为神是不可撼动的客观存在的同时,也把自己提升为神的同等高度。中国古代社会的宗教世界中就把本民族的祖先安排在神的队列中,基督教中更是宣扬造福之人死后升入天堂,佛教教化人们摆脱世俗的纷争,从而踏入纯净的极乐世界而修身成佛。这些宗教思想也毫不例外地在建筑中被反映出来。最为能折射这种宗教观念的建筑就是古代的墓地,不管是中国远古时代的皇陵还是充满神秘气息的埃及法老墓群,都大相径庭。

中国社会从古至今都把“人”放在首要的位置。与此相反,西方社会确是一个彰显“神”的形象的世界。中国社会从未出现过神的权威超过人的地位的现象。在宗教这个领域,中国人发扬一贯的中庸的哲学态度,始终将人与神放置在相同的高度去爱戴和尊崇。西方社会与之相反,可以夸张地说,西方社会的建筑历史其实就是教堂和庙宇的记载历史。为此,著名美学家李泽厚认为:“自儒学替代宗教之后,在观念、情感和仪式中,更进一步发展贯彻了这种神人同在的倾向。于是,不是孤立的,摆脱世俗生活、象征超越人间的出世的宗教建筑,而是入世的、与世间生活环境联在一起的宫殿宗宙建筑,成了中国建筑的代表。从而,不是高耸入云、指向神秘的上苍观念,而是平面铺开、引向现实的人间联想;不是可以使人产生某种恐惧感的异常空旷的内部空间,而是平易的、非常接近日常生活的内部空间组合;不是阴冷的石头,而是暖和的木质。……不是去获得某种神秘、紧张的灵感、悔悟或激情,而是提供某种明确、实用的观念情调。” 尽管在中西宗教建筑中对“人”和“神”的侧重有所不同,中国古代建筑中是以“人”的感受为其出发点的,而在西方则把“神”的作用放在醒目的位置来强调。但是中西方共同的特点是一致认为“神”是恒古不变的存在,而“人”的存在终究是稍纵即逝的。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中国建筑中对木质材料的选择总是情有独钟,而西方世界却独独青睐于石质材料。这样木质建筑的短暂和石质建筑的稳固性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古代埃及埋葬法老的金字塔以其孤寂清冷,吸引着数以万字人们的眼球,巍峨肃穆的建筑群落无声地表达了对自然和神的敬畏与遵从。身处广袤的大漠身处,金字塔建筑群落的错综复杂和庞大体积充分展现了金字塔不可超越的地位。金字塔在展现古埃及人卓越的想象力同时,使人在自然和神明面前显得异常渺小和卑微。古希腊对人和神的态度是非常包容和宽泛的,在希腊人眼里,人和神是同样值得尊敬和膜拜的。于是我们看到古希腊的神庙建筑中,尽管是宗教建筑,却采用了人的标准为其尺度的。在古罗马那里,人的地位则明显超越神的位置,他们把人与神放在比肩的地位来考量,认为人具备神所拥有的巨大力量,现实中的君王就是神的化身,对人的尊崇其实就是对神的敬畏。而彻底打破这一格局则是基督教盛行的中世纪,基督教完全拒绝人性的彰显,把尘世的一切荣耀都归功于无所不在的神明。其结果就是动摇人类对自己的信心,怀疑自身的力量。在中世纪中人是微不足道的个体,而神则是万物的尺度和统领。中世纪的哥特式教堂独自矗立于欧洲荒野千百年,以其坚硬的石结构建筑、独特的建筑风格、冷艳的色彩搭配和直指苍穹的尖顶设计让人们心生敬畏与恐惧,以致心甘情愿地匍匐在上帝的脚下。由此,神与人,此岸与彼岸永远有着无法跨越的鸿沟。

西方社会对于人与建筑的关系在不同时代采取的态度也是不一样的。在古希腊人眼里“人是万物的尺度”,重视人在自然界的地位,这同时也是西方古典文化思想的精髓。在古罗马的建筑中,由于当时出现了更为先进的拱券结构技术,古罗马人的建筑中体现了人超越于神的理念。在基督教的建筑观念中,则完全颠覆了古希腊和罗马人对人和神关系的理解,认为神是万物的主宰。这种局面直到文艺复兴的到来才有所改观,西方人在文艺复兴思想的感召下,对古典建筑观作出全新的诠释,使得古典建筑思想得以重建辉煌,重新肯定人的尺度和作用。中国在古代社会对建筑的设计则体现在对房屋功能使用上的舒适性、空间利用上的弹性和自然与人之间的亲密互动与相融性。如古代民宅中天井的设计、回廊的巧妙安排、庭院的人性化设计以及风水的考虑,使室内空间延伸至室外,巧夺天工并非常适宜人居。体现出人与环境的和谐统一,人与建筑的彼此相溶,建筑是为人的生活服务的,人与整个建筑相得益彰,水乳相溶。

通过对中西方建筑理念的梳理和比较,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古代社会更是着意营造一个适宜居住的建筑环境,而不是追求庞大的体积感和空旷肃穆的内部空间。而西方古典建筑则非常重视体积和比例关系的设计。综上所述,中国人更关注建筑中人的尺度的实践,也能更好反映出人本思想在建筑环境的体现。

三、中国和西方建筑环境理论的差异

西方传统哲学思想自柏拉图以来对宇宙万物本源的探索从未停止,与中国古代哲学追求虚无的宇宙观相比较,西方哲学更强调事物是一个有机的实体,而非是虚空的存在。西方哲学将宇宙万物的始初追溯到一个实在的物体形态上,人与世界是处于一种虚无与实在、有和无的状态之中。把虚空和无理解为绝对不存在,没有物体存在的空间场域。而有和实体才是宇宙万物存在的根本,才是世界的原初状态。与虚空相比,实体才是世界的本源和至关重要的因素,西方哲学的这种宇宙观念是实体主义产生的源头。

中国传统的哲学文化观念是在重视、强调和发展“虚空”的哲学理念,与西方哲学有着显著的不同。例如老子和庄子哲学思想内涵中都是虚实相间的整合、有与无的和谐发展。在这样统一和协调运作下,宇宙万物才能蓬勃发展、源远流长。“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是老子著作《道德经》中流传百世的至理名言。这种美学观点也成为建构中国建筑哲学的重要原则和基础,认为艺术想象在虚实相生中才能真正彰显生命的存在感。

其次,中国人非常关注人的内心世界对于外部环境的感应和表达。建筑意境的营造应该能打动和震撼让人们的心灵,体现出天地的气势和庄严巍峨,依托自然河山的壮丽和伟岸来提升和荡涤人们的情感。而西方人一直承袭着形式逻辑思维的偏好。基于此,几何图形的物体符合西方人的普遍审美认知,因此,西方的建筑造型对具有逻辑思辨特性的几何图形的运用非常兴盛。优美的建筑艺术必须具有明晰可辨的几何图形比例关系和确定的数量和体积关系,这些明晰的几何图形所构成的自足的物质实体是建筑造型艺术的基石和根本。所以,在欧洲教堂、园林乃至民居中,随处可见几何图形的组合与搭配。

与西方建筑偏重几何图形的思维模式有所不同,中国人更偏爱玄思的哲学思维模式。这种哲学思维方式是将整个物质世界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存在。体现在建筑造型上,中国人更喜欢整齐划一的空间布局,而刻意避开几何图形的设计。例如历朝历代都城的坐落都是位居天下的中心,而皇室成员居住的宫殿则是处在都城的中心;其中宫殿又是至高无上的皇权的象征,又位居宫城的中心位置。次要的殿堂廊宇环绕在正殿的周围陪衬,而市井民居又围绕着宫殿错落而建,都城的四周则簇拥着不计其数的城镇村落。这种井然有序的建筑分布反映出中国古代建筑宏观的宇宙观念模式,这种建筑设计观念几乎浸入到中国传统建筑中的每一个细节之中,大到显赫的王宫,小到普通的民居都是这种正殿在中心位置,其他从属建筑围绕在四周的设计格局。

中西建筑之间这种明显的差异,探究其深层次的根源是长期实践和思维方式的迥异背景造成的。西方人在建筑设计上倾向整体和细节的同时把握,而中国将侧重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层面上。这种不同,表面上看似是方法论选择上的差异,实则却是中西放更为本质的问题的彰显。中国社会传统的哲学思想是对于感性的追求胜于对理性的探索,所以在对问题的分析上缺乏逻辑分析的陈述。中国传统文人一直很看重对自身情绪的营造和身心愉悦的实现,很少去涉足理性逻辑的建构,这种传统沿袭下来的思想也对建筑领域产生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在建筑学领域,人们倾向于直觉和感性的的理论建构,而缺少逻辑分析的方法诠释。中西方建筑理论是各有千秋的,中国在建筑形式上注重意象化的诗意表达,而西方则是强调理性逻辑的建筑思维。不管在建筑实践中采用何种思维方式,“人”是首要考虑的因素,唯有注入人文内涵的建筑,才是建筑精神的价值体现和意义所在。

在国内建筑领域中一直都存在着两个比较明显的理论倾向:其一是对建筑艺术的本体性研究处于相对真空的阶段,没有形成对建筑艺术的深层探究意识,鲜见将建筑造型艺术置于人类生命存在意义的角度去理解,关注和评判。由此在国内的建筑艺术活动理念中,始终没有建立对人类终极生命状态的同情和重视,缺乏建筑理念中人文意识的构建,由此直接导致对建筑造型艺术中对先进思潮和理论的吸收、判断和思考的淡漠和缺失。其二是对建筑实践活动缺少深入细致的自觉研究意识,在实践层面或是理论层面,都极少关涉日常生活的具体细节,忽视平时最为常见的生活场域,却把“艺术风格”、“形式内容”等抽象的观念视为重要的建筑要素,而现实生活场景的打造和建设则常常被忽略和遗忘。这就折射出国内建筑领域存在的缺陷和弊端,以急功近利的心态来看待建筑活动艺术,过分关注对形式的设计,从而使看似标新立异的建筑缺乏深邃的人文关怀和文化底蕴的积淀。以上两方面问题的出现,归结于既缺少高屋建瓴的理论阐释,又没有足够的实践方面的积累。而经历现代化阵痛的西方人则深刻地认识到主体生命状态的重要性,具备更为自觉的自我意识和生命意义的追问。于是,与日常生活接触最为紧密的建筑艺术就成为主要的关注对象,因此,西方建筑艺术中对于日常生活细节的重视和考虑较之我们更为充分和深入,就在情理之中了。

中西方在建筑艺术活动方面的主要区别还是显而易见的:国内建筑艺术理论多集中在建筑本身形式,而很少涉及建筑物本身之外的其他社会文化因素。而西方建筑理念则涉猎诸多文化层面的影响因子,诸如心理因素、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哲学思潮和文化背景等等。国内建筑领域,把目光更多投向形而上的艺术风格和形式设计上,西方建筑活动也重视建筑的外观造型,但同时也注意到建筑活动不应该使封闭自足的状态下进行,更没有把建筑艺术活动仅仅停留在对形式外观的关注上。他们能清醒和自觉地意识到“生命”在建筑活动不可撼动的重要地位,因此在建筑物的设计上更多融入人文因素,对具体生活细节的把握有着非常深入和细致的考虑。另外国内的建筑理念往往缺少对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在思维方式上欠缺缜密的逻辑判断意识,比较感性和随意地对问题得出结论。西方人的建筑观念则是哲学思辨意味浓厚,理性分析和逻辑推理更胜一筹。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7)

溯因

乡土古建筑是人类社会一项有特色和魅力的产品。它是当代生活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社会历史的记录;它以实用为目的,同时富有情趣和美感;它是人类的作品,也是时间的产物。可以说,乡土古建筑如果因为保护不力而消失,失去的绝非仅仅是一砖一瓦,相应消失的还有乡土历史文化传承。

1、乡土古建筑具有地域特色性。乡土古建筑形成于不同的独特地域,其最大的亮点是建筑技术精湛、乡土气息浓郁、地域建筑特色鲜明。以浙江省天台县为例,已有1800年历史的天台县古城被人们称之为“琵琶城”,是浙东南乡土古建筑文化的杰出代表,是一座能开八门的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天台籍已故文化名人曹天风先生认为天台县城古建筑有“四绝”,即古城墙、古街、古牌坊、古民宅。尽管天台县城古貌已然不再,但中山路等老街还保留着一部分典型的江南四合院落,其中“三推九明堂”为天有,四合院中的“一根藤”木花窗装饰也是天台仅有。

2、乡土古建筑具有不可再生性。与其他不可移动的历史文物一样,乡土古建筑一旦毁坏,便无可挽回。像天台县城,以前由于人们认识的局限,许多宝贵的乡土古建筑不断遭到破坏,目前古城墙、古牌坊已不复存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一些老街区的改造拆迁,“齐召南故居”、“临川庙”等不少乡土古建筑被拆除,天台县城内最大的神庙“二里殿”和体量最大的戏台“二里殿戏台”等也被拆建成商品房或商场。这些拥有历史生命力的乡土古建筑一经破坏,即便重新修复也早已丧失了原有的风貌韵味和岁月痕迹。

3、乡土古建筑具有历史传承性。一座座隐匿于现代化都市中或散布于现代都市周边的乡土古建筑,经历了岁月的洗礼,成为一个个地域历史文化的无声代言人。以天台县街头镇为例,作为范增和寒山子的隐居地,街头古镇经过年复一年的积累,目前拥有保存相当完好的古街、古宅、古庙等乡土古建筑群,串联起了以范增文化、寒山文化为代表的隐逸文化和以胡公文化为代表的宗教文化,使该镇成为享誉一方的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

困顿

当前,城市化大推进和新农村大建设,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但乡土古建筑的保护现状却令人堪忧。事实上,许多古民居、古村落是千百年历史文化发展的积淀,每个村落都有各自的特点和美感。然而在城市化推进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拆旧翻新等做法使得部分乡土古建筑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城乡面貌是变新了,但内涵和美感却随之消失了。加上自然风化、天灾人祸等各种因素,加大了乡土古建筑遭受损毁的可能性。建立健全乡土古建筑档案,大力开展乡土古建筑保护工作,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

1、当前乡土古建筑档案工作存在信息不完整的现象。对于乡土古建筑实行档案建设管理,已经引起了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但编撰的相关档案信息大多不够全面。天台县近年来先后制定了《天台县城总体规划》、《天台历史名城保护规划》,前者侧重宏观和前瞻,后者侧重县城几大街区、县城及周边主要乡土古建筑的归档保护。但是这两个规划强调的是天台县城及周边范围的乡土古建筑档案建设,没有全面涵盖全县所有乡镇;加上档案中往往只涉及乡土古建筑的建筑构造、建房风格等,缺乏对乡土古建筑内在精神风貌的深入挖掘与描述。像天台县城中的乌门楼许的孝友堂,诠释的是对父母孝顺、对兄弟友爱的家风;五关里的云在堂,蕴涵了文人的闲情逸致。其实,这些文化价值才是一座乡土古建筑的真正活力所在。当我们无法将乡土古建筑实体完整地保留下来时,我们至少要将它的文化精神继续保留与传承下去。可见,建立并完善乡土古建筑档案是多么重要。

2、当前乡土古建筑档案工作存在意识不到位的现象。根据有关调查显示,保护意识薄弱、重开发轻保护是目前乡土古建筑面临的最大威胁,这也是乡土古建筑档案工作存在“盲区”的症结所在。特别是有些村民认为有些乡土古建筑属于其个人财物,对于将之归档这项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在需要加以保护性整修时不予配合。中国现代建筑学先驱梁思成先生在他的名作《中国建筑史》中谈到,中国古建筑之所以难以存留,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的建筑都是以木结构为主,很容易烧毁破坏,与西方的石结构建筑形成鲜明对比。现在来看,梁思成先生当时的精辟见解似乎有些“短视”,他或许没有意识到中国古建筑之所以难以存留,还有一个重要的症结性原因,那就是全民文化保护意识存在巨大的“短视”。

3、当前乡土古建筑档案工作存在措施不得当的现象。开展乡土古建筑档案工作,最终目的在于对乡土古建筑做好现实的可行性保护。但是,一些地方存在简单的城市化倾向,或者误把新农村建设理解成“新村建设”,求新求洋,没有考虑到民族历史文化的传承问题,肆意大规模拆除或毁坏乡土古建筑,造成乡村、民族、地域特色的丧失,导致出现千村一面的情况。比不保护更可怕的是那种为了无限度开发旅游而对乡土古建筑进行的所谓“保护”,或是兴建一批现代的仿古建筑,或是新建一些与历史不符的人文景观,或是迁建、复建人造景观,这种对乡土古建筑进行不符合实际的保护利用和重新包装,破坏了乡土古建筑原本和谐的人文及自然环境。可见,尽管地方政府越来越认识到乡土古建筑档案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尽管越来越多的部门开始着手保护乡土古建筑,但是乡土古建筑归档保护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对策

综上所述,加强乡土古建筑档案工作,构筑完整的乡土古建筑地图,对于乡土古建筑保护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需要大胆革新乡土古建筑档案建设管理的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全面推进乡土古建筑档案工作。

1、深入调研,建好乡土古建筑档案库。我们需要静下心来从事这项清苦而宏大的工程,重点是要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一整理本区域乡土古建筑相关的文字、图像等系统资料,尽可能做到数字化存储,形成可供随时查阅的乡土古建筑档案库,力求让每一种描述、每一段回忆、每一处图像留存下来,还古建筑以生命,还历史以真实。天台县自2007年开始,历时三年开展了大规模的以乡土古建筑为主的全县性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共登记了以乡土古建筑为主的不可移动文物949个,其中新发现421个,复查80个,续登448个。下阶段需要对登记的重点古宗祠、古庙宇、古桥梁、古民居、重要历史时期代表性建设等乡土古建筑,从建筑形象留存、建筑文化挖掘等层面进行全方位留档,构建相对比较完整的天台乡土古建筑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