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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的税收种类精品(七篇)

时间:2023-12-05 11:28:16

税务局的税收种类

税务局的税收种类篇(1)

关键词:税收;征管模式;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2)04-0030-04随着税收制度的改革和税制结构的不断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模式也适应时代的要求不断地发展变化。“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现行模式提高了征管的专业化、规范化程度,形成了征收、管理、稽查相互制约的机制,强化了税务机关的廉政建设。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税收管理理念的更新,现行征管模式逐渐暴露出一些税收风险。

一、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风险

(一)未完全依法治税的风险

税收征管活动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即税务机关征税、纳税人纳税都应以法律规定为准绳和依据。但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是一个以完成“税收收入计划数”为中心的征管模式,从而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首先它使相当一部分税务机关主要以完成税收计划数为考核整体税收工作的重要指标,以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为最终目标。其次,它使“任务治税”凌驾于“依法治税”之上,常常是完成计划指标时少征少查,达不到计划指标时多征多查,从而对纳税人难以实现依法征收、依率计征。

(二)税源管理的风险

现行税源管理采取的是属地管理原则。属地管理中的税源管理没有对税源进行分类管理,也没有对行业实行专业化管理,管而不精造成了税收风险。表现在:第一,容易造成漏征漏管现象。一些地区的税务部门不从实际出发,片面按照行政区域进行税源管理,各种性质、各种类型、各种规模的企业一并管理,眉毛胡子一把抓,导致管而不精,税源管理出现空档。第二,征管能力不匹配。不管是大企业集团,还是个体工商户,均由属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尤其表现在对大企业的管理上,不能形成以强对强、以优对优的格局,以致不能做到应收尽收。

(三)信息化的风险

1. 信息化水平不高带来的风险。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虽然要求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但税务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应用水平不高,表现在:第一,由于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手段和业务流程主要是针对传统的经济交易方式作出的,忽视了信息化对税收工作的规范、简化作用,制约了税收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第二,税收征管的软件科技含量不高,兼容性较差,不能满足各个管理层次的需要。第三,数据管理质量不高,忽视原始数据收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缺乏数据及时传递和规范存储的机制,造成数据管理混乱。第四,没有在全面了解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开发业务软件,致使办事环节多、重复劳动多,信息传输衰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的损失和浪费[1]。

2. 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存在的风险。我国税收“信息割据”现象比较突出,表现在税务机构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第一,在税务机构内部尚未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由于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可能涉及到中央税、共享税和(或)地方税的缴纳,而国税和地税系统之间尚未建立起统一的信息平台。国税、地税部门各自均是从自身的工作出发,采集和使用纳税信息,没有完全形成共享机制,造成税源监控信息分散,执法成本增加,同时也造成纳税人重复报送数据资料,增加纳税成本。第二,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实现。税务机关与财政、海关、工商、银行等部门未建立横向联网的税源监控体系,以致税务机关难以全面掌握纳税人相关信息,容易造成纳税人逃税行为的发生。

(四)纳税申报制度的风险

按时申报、如实申报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现行申报制度暴露出税收流失的风险:第一,一些纳税人不申报或拒不申报。例如,一些地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率高达46%,小规模纳税人的零申报率近40%,且存在大量低税负申报现象,造成了大量税款的流失[2]。第二,不按期申报。特别是一些新办的小型企业,往往是等到税务机关多次催促申报甚至给予处罚时,才进行申报,导致了税收征管效率的降低。第三,申报数据的真实性难以甄别。税务服务厅窗口人员在受理申报时,只能就申报表中的数据进行逻辑审核,并通过发票验旧模块将申报数据与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比对,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无法延伸审核,使纳税人利用造假账、账外账等手段进行偷税、逃税有了可乘之机。

(五)纳税服务的风险

在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中将纳税服务放在了基础地位,但在实践中纳税服务制度还不够完善。一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不到位,没有真正树立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没有将“以纳税人满意为目标”作为征管工作的出发点,在要求纳税人“诚信纳税”的同时,税务机关“诚信征税”的评价机制也不完善,没有形成和谐的征纳关系[3]。二是纳税服务的形式陈旧。例如,税法“告知”服务的主要途径,依然是通过在服务大厅看公告和询问窗口工作人员,但随着电子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的推行,原有的告知服务方式已经不适应新的税收征管方式的要求。

(六)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风险

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对征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造成了以下执法风险:第一,由于一些税务人员的文化素质不高,对财税知识掌握不透、业务水平低,造成在纳税检查时难以查深、查透,无法保证税收执法检查的效果,削弱了税务稽查的力度。第二,部分税务人员工作效率低下,无形中增加了税收成本。第三,有些税务人员不严格执法,不能廉洁从政,公正执法。

二、国外防范税收征管风险的经验

(一)美国

美国防范税收征管风险的主要做法:(1)设立纳税人识别号。美国每个纳税人均拥有不同的纳税人识别号码,纳税人识别号码是美国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2)计算机技术的普遍应用。一方面,征管网络贯穿于纳税申报、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款征收、违法处罚等全过程,比如,计算机征管系统能够及时地自动检索出未按期纳税的纳税人。对于这类人国税局将发出催缴通知,限定纳税人在10日缴清税款和罚款或向国税局陈述理由,否则国税局的“自动征收系统”将把违法信息传递给大区的国税局,随即采取各种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另一方面,计算机网络不仅涵盖了征纳双方的信息,而且还涵盖了工商、海关、财政、金融等政府公共部门的信息,实现了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有力地监控了税源[4]。(3)对纳税人按不同类型、行业进行专业化管理。美国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类型,设置了大中型企业局、小型和私营企业局、工资和投资局、免税与政府实体局;其中大中型企业局按照主要行业又划分为通讯技术和媒体分局、金融和财务服务分局、重工业、建筑和交通分局、自然资源分局、零售食品和医药分局,以便根据不同类型和行业的特点负责税款的征收、稽查和审计等。(4)强化纳税评估。美国在加强政府部门信息沟通并获取了可靠信息的基础上,依托计算机系统,利用业务能力特别强的审计力量,评估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分析税收流失的可能性,由此增强了税务机关的税源控管能力[5]。(5)重视税务审计。由于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和现代化征管手段的应用,税务机关得以将主要力量放在了税务审计上,其审计人员占到了全体税务人员的50%。税务审计人员均具有优质的专业化水平,审计过程、事后处理、司法等环节高度专业化协作分工,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税务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对审计发现的逃税处罚非常严厉,起到了极大的震慑力,有效遏制了逃税行为[6]的发生。

(二)加拿大

加拿大防范税收征管风险的主要做法:(1)建立纳税人税务登记号。加拿大为便于对纳税人的税务信息资料进行归类管理,而给每个纳税人都设立了税务登记号。对于个人而言,由联邦政府人力资源部发放的终身号码——社会保险号即为税务登记号。(2)实行“纳税人自我评估,自行缴纳税款”的税收征收形式。加拿大税法要求纳税人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入种类和数目,并自行计算应缴税款。对于不按时报送纳税资料的行为,税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此外还对纳税资料保留有6年的审查权利,并规定纳税人对税务部门提出的纳税异议负有举证责任。(3)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税务部门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以及公司之间建立了严密的全国共享的网络体系,实现了资源共享和部门间信息交换,加强了对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纳税义务履行情况的管理,提高了纳税评估的准确性,也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4)具有先进的风险评估系统。加拿大案头审计对象的选择主要来源于风险评估系统,该系统通过计算机可以从成千上万的纳税申报数据中筛选出需要审计的申报表,审计人员运用专业判断完成风险分析,从而确定审计对象的范围和步骤。加拿大税务审计人员占了税务人员总数的30%左右,其审计的重点是公司,尤其是大公司[7]。(5)实施完善的纳税服务。加拿大税务部门非常重视纳税服务建设,设置了以客户满意为核心的服务体系,先后提出了41项服务标准,且其达标情况每年要在递交给议会的年度报告中逐项汇报,以提高纳税积极性。

(三)日本

日本防范税收征管风险的主要做法:(1)进行分类纳税申报。日本为了贯彻落实自行申报纳税制度,采取了白色申报制度和蓝色申报制度。对一般的纳税人使用白色纳税申报表,并加强对其建账建制的宣传指导和监督;而对纳税意识强、账册健全、无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使用蓝色纳税申报表,并给予这类纳税人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以资引导和鼓励。这种申报制度的实施对引导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起到了十分有效的作用,其法人蓝色申报的普及率达到了90%以上,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愿和税收征管的效率[8]。(2)严密的税务稽查。日本实行严密的税务调查与稽查制度,主要分为任意调查和强制调查。任意调查是对规模较大的纳税人进行的常规性调查,主要是通过计算机手段,根据概率和收集的信息,对申报纳税的真实性进行调查,纠正不实申报,实现公平课税。这种调查须征得纳税人的同意,是非强制性的,是税务稽查的主要工作。强制调查是对故意偷逃税的纳税人,并且随机调查不能掌握其真实情况的纳税人采用的方式。这种调查的稽查官虽然占比较小,但其调查效率非常高[9]。(3)高效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在国税厅,各国税局以及税务署形成了完整、全面的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该系统根据征管工作需要统一开发运行;并且税务署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对职员进行计算机知识和操作的培训,保证工作人员能够适应税收征管现代化的需要。(4)良好的税务协助体系。为了优化对各类纳税人的服务,日本在国税局设立了税务咨询室,由专人负责纳税人的咨询和处理纳税人反映的意见。为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建立纳税人与税务局的信赖关系,税务局在各种宣传媒体上常常播报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题材短片[10]。

从上述国家的税收征管措施来看,他们都有一套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比如,注重依法治税、自行纳税申报规范、征管手段的现代化与信息化、强化纳税评估、以查代管和以查促征、具有良好的纳税服务体系等,由此不但降低了税收成本,而且提高了依法纳税率,降低了税收流失的风险。

三、征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坚持依法治税原则

坚持依法治税,第一,要完善税收征管的相关法律制度。国外发达国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形成了较为全面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为实现应收尽收提供了基本条件。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层次较低,多数税收法律规范是以规范性文件、规章的形式零散出台,不具有统一性,影响了税法的权威性。第二,坚持依法治税。即要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税收征收、管理、稽查等工作,正确行使税收执法权。一是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税收征管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税收征管活动,规范使用税务执法文书,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二是要坚持依法征税,不以“税收计划数”为考核目标。一方面要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现象,杜绝人情税,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将该收的税收上来;另一方面要坚决不收过头税,不该收的税坚决不收。

(二)实行税源分类分级管理

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主要是属地化管理,忽略了税源的分类管理,而要想解决税收应收尽收的问题,就必须对税源进行合理分类。我国可以参考美国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对纳税人按不同类型、行业进行专业化管理。在坚持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加强税源的分级分类管理,抓住重点,建立和完善重点税源监控机制,以做到应收尽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就是根据税收风险发生的规律和类型,依据纳税人行业地位、规模、跨域经营、税收贡献等,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实施专业化管理。例如,对企业的税源管理,可以根据企业的大小、类型将企业分为大企业、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零散税源。大企业具有税源大、管理内容多、适用政策复杂以及对税务人员管理水平和管理技能要求高等特点,对大企业的管理应当体现出专业化。因此,大企业或跨国企业多、税收规模大的省、市,可以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局或者各市直属分局,专司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大企业局应承担60%以上的税源管理。对于中小企业,应当由区(县)级税务部门承担税收管理工作。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设立重点税源税收管理局(分局)对中小企业的税源实行管理。对于个体工商户等零散税源,由于其规模较小、税收贡献少,由基层税务所征收更为方便。总之,对企业的税源管理要做到“抓大、控中、管小”,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实行分级管理。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针对我国征管中的信息化风险,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针对信息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一是要加大计算机硬件设施的投入,加强硬件建设,不断提高计算机设备和各类网络设备购置完善率,同时效仿日本做法,不断地对税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进行更新式的培训;二是要在全面了解各环节工作内容的前提下,利用计算机,简化、规范业务流程,同时开发适用于征管各环节、各层次的应用软件,借鉴美国等国家的做法,将计算机技术运用于征管各环节,提高征管效率;三是要强化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加强对问题的跟踪、分析和处理,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

第二,针对信息不共享的问题,可以建设一个国税、地税互相连接的网络,同时该网络又如美国、加拿大一样,能与工商、海关、财政、银行等其他相关部门相互连接,保证各地各级税务机关真实、完整地获取各种征管信息。为此,首先可以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经验,对纳税人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这是依托计算机监控管理的前提,是归集、处理、交换、查询税务信息的先决条件[11]。其次,利用网管业务平台,对纳税人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采集、整理和录入纳税人的数据信息,为纳税人建立档案,实现数据的集中处理、分析和应用。再次,规定第三方纳税协助义务,以便税务机关能够确切掌握纳税人的各类税务信息,提高税务机关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纳税评估

美国税务机关在获取了纳税人全面、可靠信息的基础上,依托计算机系统,评估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分析税收流失的可能性,由此增强了税务机关的税源控管能力。针对我国纳税申报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借鉴先进国家的做法,我国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制度:第一,明确分工。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应主要侧重税源总量和税负变化的宏观分析与监控,分析宏观税负、地区税负、行业税负,定期税负情况,为基层税负机关纳税评估提供依据。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则是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负责对税负异常的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12]。第二,组建专业纳税评估队伍,编写行业纳税评估指引,认真测算行业预警值,科学设置评估指标,建立评估模型,拓展评估方法。第三,根据企业规模和税源的大小,对各类企业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对于评估后的同类企业进行比较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其后借鉴日本的蓝色申报制度,引导纳税人自觉自愿地履行纳税义务。

(五)突出并加强税务稽查

发达国家95%以上的纳税人都能自觉申报纳税,再加之现代化征管技术手段的普遍应用,致使诸如美国税务机关将50%的征管力量放在了税务审计上,加拿大税务审计人员占到了税务人员总数的30%,日本也具有高效而严密的税务稽查系统。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不强,税收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在现行征管模式中更需要突出并加强税务稽查,以形成稽查的震慑效应。首先,应明确税务稽查部门的职责,充实税务稽查队伍,提高稽核人员业务素质;其次,在总结经验、研究新的稽查方法的基础上,突出税务审计重点,将稽查力量主要投放在一些大企业和偷漏税较多的行业上;再次,严格处罚措施,改变浅查、轻处的一贯做法,让纳税人感到申报纳税是一种法律义务,草率和侥幸往往会遭受法律的严惩,以保证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运行;最后,加强税务机关内部审计监督,促使税务人员执法守法,使税务稽查健康发展。

(六)优化纳税服务体系

国外发达国家均十分重视征纳双方的关系,重视对纳税人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虽然将纳税服务作为基础,但纳税服务意识相比国外还很淡薄。为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降低税收流失的风险,必须强化纳税服务。第一,树立服务理念。对于促使征纳双方法律关系平等的理念已经不能完全体现服务意识,要想提高服务意识,就必须树立“纳税人至尊”的理念,学习加拿大将纳税人做为“顾客”、称为“客户”的做法,努力打造“服务型税务”,并借鉴加拿大的做法确立一套以客户满意为核心的服务指标体系,以打造税务人员的服务意识。第二,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一是精简办税程序,实行限时办理,采取方便纳税人的“一站式”服务办税方式;二是推进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制度化,最大限度地方便各类纳税人;三是建立健全上门办税、网上办税等多元化办税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多样化的办税需求。第三,加强宣传咨询。一方面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拓展税法宣传渠道,按照不同的受众群体,明确不同的宣传重点和宣传策略,通过在线访谈、留言回访、编制手机报等形式提高宣传时效;另一方面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在税务机关设立专门的税务咨询室,由专人负责纳税人的咨询并处理纳税人反映的意见,以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建立纳税人与税务人员的信赖关系。

参考文献:

[1]刘恩华.进一步强化我国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7,(5):64.

[2]陈红卫.关于税收征管问题的几点思考[J].中国税务教育,2005,(5):193.

[3]韦宁卫.关于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思考[J].学术论坛,2006,(7):122.

[4]孙承.美国现行税务管理体制特点及启示[J].税务研究,2008,(2):89.

[5]李方旺.美国税制和税收征管的特点及启示[J].税务研究,2007,(8):78-80.

[6]孙承.美国现行税务管理体制特点及启示[J].税务研究,2008,(2):89.

[7]财政部税收制度国际比较课题组.加拿大税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14-53.

[8]高庆杰,赵健.日本的税收管理[J].税务,2001,(10):54.

[9]财政部税收制度国际比较课题组.日本税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3-68.

[10]胡俊坤.日本税收征管制度[J].草原税务,2001,(12):39.

税务局的税收种类篇(2)

法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也是一个高收入高福利高税负的国家。法国分为22个大区96个省,省以下设市(镇)。全国土地面积约55万平方公里,相当于5个江苏省。法国人口不足6000万,比江苏人口少1000万。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达15515亿欧元,人均GDP约3.3万美元,税务机关征收各项税收6900多亿欧元,占GDP比重高达45%左右。

一、“缺位”与“越位”的税收管理体制

法国国家税务局隶属于法国财政部,下设9个区际税务代表处,107个省级税务局。法国税务机构的设置与行政区划并不完全一致,如在全国22个大区中设立了9个区际税务代表处,在罗讷河口省内设立了两个省级税务局,一个是罗讷河口省税务局,一个是在隶属于罗纳河口省的马赛市设立了马赛市税务局,直属国家税务局管理。省级税务局根据辖区范围大小设置基层管理机构,如:罗讷河口省税务局在南部和北部分别设立了两个税务管理中心。法国没有地方税务局,地方税由省税务局,税款直接人地方库。法国对各级税务机关实行合同化目标管理,财政部长与国家税务局局长、国家税务局局长与省税务局局长每年都要分别签订工作目标合同,并进行绩效考核。

法国曾设立过9个大区税务局,现已全部改为区际税务代表处,作为国家税务局派出综合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协助国家税务局局长协调与省级税务局局长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区际税务代表对省级税务局没有直接领导关系,主要起工作协调作用。每个区际税务代表机构设有培训中心、中型企业监督局等有限部门。

在管理纳税人上,法国主要采取分类分级管理的办法,将纳税人分为两大类分别进行管理:一类是自然人纳税人,全国约有3000多万,另一类是公司企业纳税人,全国约有400多万。同时根据纳税人收入规模大小实行由国家局和省局分级管理。2001年,法国国家税务局出于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掌握大企业运作方式、降低税收成本、保证税收收入等考虑,专门成立了大型企业税务管理局。凡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达到大型企业标准的纳税人,一律由国家税务局大型企业税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据统计,2002年大型企业税务管理局征收的增值税占30%,公司所得税占45%。对中小型企业,在省级税务局设立专门的中小型企业税务管理局进行专业化管理。

法国对直接税的管理,主要是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不是完全由国家税务局管理,而是由国家税务局和国家公共会计局两个部门共同管理,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接受纳税申报、纳税资料稽核,公共会计局主要负责税款征收和纳税审计。由于税务局的管理“缺位”,国家公共会计局又管不倒位,这一管理体制有不少弊端,据法国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司主任检查员罗兰·阿玛尔里克先生介绍,这一管理体制即将进行改革,要取消公共会计局的税收管理职能,统一由税务局管理。

法国税务局还有一项“越位”的特殊职能,即管理房地产的职能。国家税务局设有房地产事务管理局,专门负责管理地籍档案、管理国有房地产及国有土地、公共财产等工作,省税务局也设有地籍管理处负责此项工作。显然,这对加强房地产税收的管理是非常有益的。

二、沉重林立的税种布局

法国既是文明古国,又是老牌市场经济国家。经过长期的积淀,法国的税种布局发展至今已十分复杂繁琐。据介绍,法国现行税制有100多个税种,实际能征到税的有50多种。譬如,法国不仅有房地产税,由房地产所有者缴纳,还有所谓居住税,由房产占有者或使用者缴纳。法国更有世界上已少见的财富税,凡居住在法国境内的居民,所拥有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在大约750万欧元以上的人,每年都得缴纳财富税,财产愈多税率就愈高。

古往今来,西方经济学家一直推祟简化税制原则,这一思想也广泛被发达国家所接受。虽然法国税种林立,但每个税种的实体内容还是简单明了的,符合简化税制的原则。由此看来,简化税制也不能仅仅理解为税种数量的多少。

与其他欧洲国家一样,法国也是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全部100多个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中央税主要税种是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等,地方税主要税种是职业税、居住税、房地产税、注册税、印花税等等。

由于法国奉行税收平等和“杀贫济富”的税收政策,所得税起征点较高,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家庭只占家庭总数的51%,而德国这一比例在60%l:2上,美国高达90%以上。并且所得税采取了高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达56.8%,比其它工业化国家均高。于是,富人与高收入者千方百计用各种手法来减税、避税,以至将财富转至国外、自己移居国外等。如位于法国南部的摩纳哥王国是欧洲著名的免税天堂,吸引了许多名流富商的定居。为此,法国政府多年前即于摩纳哥签订协议,定居在摩纳哥的法国公民仍得向法国政府缴税。近几年来不少法国明星名流退而求其次,避居邻国如瑞士或英国,每年仍可省去百万以上的税收。对此,以社会党为代表的左派势力,认为高收入、有钱者本应多交税,这是社会互助的基本原则。而以保卫共和联盟与法国民主联盟为代表的力量,则认为经济的动力来自企业与企业家,只有减轻税负,让高收入者乐意留在法国,吸引更多投资者与收入来法国,才能振兴经济、减少失业,使法国更富。

对于税种的过于繁杂和沉重的税负,如何进行改革,这也是法国财税界、理论界和政界人士正在思考的问题。

三、完备严谨的税收立法制度

法国实行议会制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相互独立,其税收立法与其他立法一样均由国会行使立法权。由议员、政府、纳税人和各类团体提出的税收立法议案最终都要得到国会(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多数通过才能成为法律。地方议会只有得到国会的授权才能制定有关法规。

为保持税收立法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法国在财政部内设置了专门的税收政策管理部门,即税收立法局。该部门在1998年前直属财政部,1998年后划归国家税务局管理。其主要职能是充当财政部长制定税务战略的顾问、负责起草税法草案和解释性文件、代表政府参与国际税收合作等。

法国财政部非常重视保持税收立法与执法的一致,防止税收政策的制订与执行脱节。税收法律草案的提出,通常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一是税收行政执法方面的意见,分析哪些行政措施需要通过法律来实施;二是实业界的意见,包括各类企业、公司、财团的建议;三通过对政府经济政策的分析来提出修改或完善税法的建议;四是搜收相关专业部门的建议。在综合以上几个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向财政部长提出修改税收法律的建议。税收立法局每年向财政部长提出的各项税法修正建议措施有150项至200项。

税收法规起草颁布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首先,税收立法局在综合收集各个阶层各个部门各种意见基础上,需要进行分类研究和分析,包括法律专业分析、预算影响分析、经济影响分析和实施可行性分析等方面。法律专业分析主要是合法性分析,即分析是否符合国内宪法、欧盟法律和其他有关程序性法律的规定;预算影响分析主要是对财政收支变动的分析;经济影响分析主要是对立法意图的分析;实施可行性分析主要集中在纳税遵从、管理水平和征税成本等方面。只有具备合法性、经济性和可行性的政策建议才能向财政部长提出,才有可能上升为法律。财政部长接受税收立法局提出的税法修正草案后,通常要召开部际会议进行研究,然后向国务总理提出,由总理对修正草案作出裁决,反对或赞成,如总理同意,还要送最高行政法院进行立法咨询。总理在立法咨询后,再将税收法律草案提交议会进行审议,议会有各种专门委员会,讨论税法的主要是财政委员会。最后,提交两院通过,由总统颁布。如果在议会通过后还有异议,还可通过宪法委员会进行裁决。税法必须在中央政府公报上公布,否则不具法律效力。

税收立法局有专门部门负责更新编纂年—度税收总法典,并且是每年修订编纂出版一次。税收总法典收集的税收法律均为经过立法程序的有效文件。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及其他部门制定的解释性文件不得编人税收总法典。他们认为每年修订出版税收总法典具有重要作用,可以及时更新集中现行所有税收法规,汇集不同方面规定,易查易读易懂,方便公众了解税法,也方便外国人来法国经商投资。

四、税务机关“哥白尼式”的变革

法国税务机关共有82100多人,其中女士占多数,超过60%。在全部工作人员中,检查人员约占25%,监督人员约占30%,一般人员约占45%。法国对所有税务人员实行等级管理,从高到低分为A、B、C三个等级,A为高级、B为主管级、C为执行级,各个等级的比例大致为,A级占25%,B级占30%,C级占45%,在每个等级里还分几个等次,A级以上还有少数特殊高级人员。个人收入与等级密切相关,据了解,C级人员月收入一般在1500至2000欧元,B级人员一般在2500至3000欧元,A级人员至少在3500欧元以上。税务机关的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部拔付,在税务机关经费支出结构中,人员工薪支出约占80%,装备支出约15%,信息化支出约4%。

法国非常重视对税务人员的培训,他们强调在改变岗位时培训很重要。在问及法国是如何招录税务人员时,局长先生回答,由法国国家税务局统一公开招考录用,这也是从中国学来的。新录用的税务人员首先要在国家培训中心(全国有3个)或区际税务代表处的培训中心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根据录用人员从事岗位确定培训时间长短,从事检查员工作要培训8个月左右,一般人员2个月左右。

法国罗讷河口省税务局局长热拉尔·朱贝尔先生介绍,传统的法国税务机关是一张严厉的面孔,是一个监督机关,主要是监控查处偷逃税行为。近五年来,法国税务机关发生了重大变革,正在由一张面孔向两张面孔转变,所谓两张面孔,即税务机关不仅是监督机关,更是服务机关。就是要从过去纳税人围绕税务机关转,纳税人要适应税务机关复杂的程序和规定,转变为税务机关围绕纳税人转,税务机关要适应纳税人的各种需要。他们将这种变革称之为“哥白尼式的变革”。

他们认为,服务和监督是执行税法的两大基石,也是税务机关最主要的任务。强调服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纳税人更好地自愿履行纳税义务,促进税务机关更好地简化程序,方便纳税人,使纳税人变得主动缴纳税款。加强监督的目的,是要通过检查核查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使不申报、不缴税的纳税人改变态度,让所有税收能公平地分担到所有纳税人,从而实现税法面前人人平等。因此,服务和监督是法国省以下税务机关的两大职能。对于遵守税法的纳税人来说,税务机关是服务机关,对纳税人要予以鼓励,简化程序、优化服务;而对于不遵守税法的纳税人来说,税务机关更多地表现为监督机关,要监督提醒其依法纳税,采取监督检查措施强制其改变纳税态度。

在分析法国税务机关实现这一变革的原因时,朱贝尔先生讲了四点:一是为了使税收能被普遍地承认和接受;二是经济全球化,资源跨国流动,特别是欧洲一体化,必须使法国税收能为其他国家民众所接受;三是法国正在从一个服从型社会向参与型社会转变,公共权力的民主性、居民整体素质的提高,要求税务机关必须改变专制的管理方式,向服务型机关转变;四是现代科技的发展,改变了纳税方式,政治经济因素变化更快,公民要及时了解政府意图和税法,税务机关有责任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众要求。

为实现向服务型机关转变,他们采取了三大措施:一是合理调整税务行政管理机构,如设立大型企业管理局、建立全国统一的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撤消大区税务局;二是建立多渠道的沟通机制,增强税务机关的咨询、辅导、协调能力;三是提供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实现一个纳税人与一个税务局的对应关系,推行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约见制度,提供电子报税平台,主要是电话和网络,法国国家税务局设有纳税人电话服务中心,提供24小时一般性问题的电话咨询服务,通过法国税务网站,纳税人可以从网上下载税务机关要求填报的各种文书报表并进行电子申报,在网上可查阅所有税收法律法规,还可查阅自己的税收档案。在埃克斯省省税务局我们还看到了他们最近推行九项服务承诺的大幅招贴宣传画,其中包括3项合同式便利措施、3项简易办税程序和3项调解承诺。

五、震慑严厉的税务监督检查

法国的税务监督检查完全建立在纳税人自愿申报纳税基础之上。法国同样也是实行多种申报方式,主要是电话申报、网上申报和邮寄申报。目前网上申报率增值税约为50%,其他税种约30%。纳税人自愿申报纳税,同时对申报承担法律责任。

法国税务监督检查的主要包括调查、评估、审计和稽查等项工作。税务监督检查管辖权按照纳税人经营规模大小分类确定。国家税务局监督局负责监督大型企业和高收入的个人;区际税务代表处监督局负责监督中型企业和较高收入的个人;省税务局监督局负责监督小型企业和一般收人的个人。各级监督局分行业设立稽查大队。此外,在国家税务局、区际税务代表处和省税务局还设有纳税人情报收集机构,全国从事税务监督检查的人员约占50%左右。

法国的税务监督检查主要分为案头检查和现场检查两种形式。案头检查主要是纠正一般性错误,检查发现偷漏税的可能性。现场检查是有选择的,根据偷逃税程度确定监督的方式和时限,对轻微的偷税,进行诊断式监督,一般到现场去两三次,没有问题就放弃;对有重大偷税问题的,要进行综合监督检查,既要对企业总体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又要对企业负责人个人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包括通过电子手段进入企业会计电脑进行检查、进入个人银行帐户进行检查等。

法国对偷逃税的处罚是非常严厉的的,如纳税人延期申报,要加收10%的应纳税款;税务局催报,30天内还没有申报缴税的,要加收40%的税款;拒绝税务局检查,多次催报不回应,暴力抗税的,加收150%的税款。因此,平时看来轻松愉快的法国人,谈起查税之事,无不正襟危坐,因为万一被查到漏税,补缴税事小,从此还要被税务局列入黑名单。

在法国,税收执法作为税务机关的一项职能,既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税务机关和税务官员的执法行为涉及纳税人人身自由和财产处置的权限必须得到法院的许可,在法院的监督下实施。

六、相对独立的税务司法体系

法国的法院系统由行政法院和司法法院两大部分构成。这是法国司法体系的一大特色。行政法院与司法法院是并列相对独立的两个系统。凡涉及法人、公民与行政机关的争议案件主要由行政法院负责。行政法院系统从上到下由最高行政法院、上诉行政法院和基层行政法院三级构成,实行垂直管理。最高行政法院为终审法院,其主要职能是为国会、政府制定法律、法规提供立法咨询,对上诉法院的审理案件进行裁决;上诉行政法院为二审法院,其主要职能是对基层行政法院的审理案件进行裁决;基层行政法院为一审法院,主要职能是受理诉讼并作出一审判决。

在法国,绝大多数涉税案件都是通过行政法院来解决的,行政法院在税务司法保障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如果在审理税务争议案件过程中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行政法院要将有关刑事部分的审理移交给司法法院处理。行政法院受理的税务争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税基争议,主要是征税数额问题,另一类是征收争议,主要是应不应征税问题。其中税基争议占到85%以上。

税务局的税收种类篇(3)

[关键词] 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机构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0. 023

[中图分类号] F810.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10- 0039- 02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纳税人数量的增加、纳税人跨国或跨区域交易的涌现,尤其是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大多数发达国家税务机关的组织结构有一个明显的变化趋势,即从税种管理演变为功能管理,并进一步向纳税人分类管理过渡,特别是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对大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征管职能差异较大,在大企业认定标准和机构设置等方面都各有特点。研究比较国外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实践经验,对于我国税务机关管理好实施“走出去”战略并快速发展的我国大企业和集团企业来说,无疑会具有很多有益的经验借鉴。

1 大企业标准比较

各国税务部门及大企业管理局对大企业的认定标准不完全相同,这是因为各国在大企业范围确定上出于经济发展程度、市场经济环境、宏观经济政策以及财政收支实际情况等多种因素,各有其考虑,故没有一个通用的标准。根据IMF研究,大企业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包括营业规模、资产规模、注册资本、纳税额、雇员数量、特定行业、雇员人数、从事国际经营活动等若干方面①。

在大企业的界定标准上,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①以注册资本为标准。日本国税厅的标准是资本总额达到1亿日元以上的国内大企业以及外国公司(含常设机构)。②以销售或营业收入为标准。澳大利亚规定,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澳元的为大企业,大企业的子公司不论收入多少,均纳入大企业管理。③以资产作为标准。美国联邦税务局规定,所有资产超过1 000万美元的公司、股份子公司、合伙公司即视为大企业。④以综合因素为标准。英国在确定大企业时,综合考虑企业的收入、利润、资本额、国际化背景、过去的行为等,银行、保险、住房互助会等金融类的大企业因其业务多、具有复杂性一般都被纳入大企业的范围。

2 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比较

目前世界各国大企业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主要有3种类型:①单一的中央机构型,即只设一个中央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所有大企业的集中管理。这种类型较多地被国土面积比较小、大企业数量不多的国家所采用,单一中央机构即可满足管理要求,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如泰国、菲律宾和蒙古等。②带分支机构的中央机构,即在总部设立中央机构,在不同地域设立多个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皆归中央机构统一管理。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大企业管理局在全国设置有15个大企业办公室和18个大雇主纳税遵从办公室。③多级独立机构型,即在不同地域分别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相对独立,不设统一管理的中央机构。1990年,荷兰税务局依据纳税人类型对税收管理机构进行了改革,成立了大企业管理局,下设11个相互独立的大企业管理分局。第二、三种类型,被多数发达国家和国土面积比较大的发展中国家所采用。

就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而言有两种模式:①将纳税咨询和辅导、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税务审计和强制执行等所有纳税服务和执法功能都集中在一起,由大企业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称为“全功能型”机构;②只实现某个单一管理功能(主要是审计功能),而不涉及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或强制执行等其他事项,称为“单功能型”(或“审计型”)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国内收入局(IRS)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从单功能型向全功能型的转变和演进。IRS在1975年实施了“大案审计项目”(Large Case Audit Program,LCAP),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对大企业进行集中审计,其实质是单一功能型的大企业管理机构。2000年IRS成立了“大中型企业管理部”(Large and Mid-Size Business Division,简称LMSB),这是一个功能全面、高度集中化的大企业管理机构,总部负责工作指导、预算管理和与其他国税部门工作协调,下设国际税收、信息中心、法律咨询等9个处和5个派出分局。分支机构遍及全国主要大城市,负责所在区域大中型纳税人的日收管理。LMSB按金融服务及卫生业、食品药品及零售业、自然资源业、通讯技术和媒体业、重工业建筑业和交通业5个行业大类管理大中型纳税人。随后又设立了实地专家分局,专门为5个行业分局的检查工作提供帮助。2010年10月1日IRS将大中型企业管理局更名为大企业和国际税务局(LB&I)。下设6个行业部门(通讯技术和媒体业、金融服务业、全球高收入行业、重工业和交通业、自然资源及采掘业、零售食品药品医疗业),1个专家团队(包括计算机审计、就业税、工程师和金融产品及交易等4个领域的专家),4个国际组织,预申报和技术指导,还包括各种业务支持部门(如国际商务遵从、国际个人遵从、转让定价操作、国际数据管理)。

3 国外大企业税收管理借鉴与建议

自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以来,国税、地税各级税务机关相继成立或明确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部门。随着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专门机构设置的到位,我国大企业纳税服务进入了实践探索的关键时期。

3.1 科学设定标准

明确大企业的内涵和标准是实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基础。从世界各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实践看,大多数发达国家对大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所持的观点,是采用风险管理的策略是提高纳税遵从的最有效途径,而发展中国家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专门机构的初衷是确保税收收入。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吸引了大量的外国投资,近年来海外投资规模日益扩大,拥有一大批与发达国家大企业特质相类似的大企业。同时,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处于转轨时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的大企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而且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大企业多为垄断型、资源型的企业。由此可见,我国的大企业具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重特点。大企业税收管理也具有双重使命,一方面要确保税收收入,另一方面要实施风险管理,提高纳税遵从。因此,在大企业标准的制定上也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观点认为,鉴于大企业的地区差异和特点及大企业税收管理尚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必要制定全国统一的大企业标准,可以由各地根据地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标准。另一种观点认为,统一规范的大企业标准,是实施专业化管理的基础,才能有效提高征管效率。如果各地自行制定标准,因地制宜,虽然考虑了多样性,必然导致标准的五花八门。笔者建议科学设定大企业标准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确定大企业的首要标准,即年纳税总额标准。一般而言,对某一地区的税收收入产生重大影响的企业都确定为大企业,具体标准视当地税源管理需要而定。例如总局的45户首批定点联系企业2007年缴纳的税款占全国税收总额的23%左右。随着大企业税收管理探索和实践,国家层面即国家税务总局直辖管理的大企业缴纳税款应占到全国税收总额的35%,省局直辖管理的大企业缴纳税款应占到全国税收总额的35%。

(2)明确大企业的其他标准。这些标准包括定量和定性指标,定量指标除了年纳税总额为以外,还包括销售(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定性指标包括跨区域的总分公司、母子公司、跨国企业在华公司、特定行业(如金融、邮政、通讯、铁路、航空、石油、电力等行业)、企业管理和决策集中程度、所有制代表性等。

(3)注重循序渐进、操作简便。国家标准由总局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大企业归总局管理。总局对地方标准提出一个总体指导意见,地方具体标准制定权限下放给地方,符合地方标准的大企业归各地方管理,同时要要注意标准的清晰性和操作的简便性,避免浪费不必要的资源。

3.2 科学设置管理机构

通过对部分发达国家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研究分析,尽管不同国家机构设置差异很大,几乎没有完全一致的,然而也存在共性和规律。在税收管理机构有相近的框架设计,比如,韩国和日本之间的三层构架,欧美的扁平机构。

与这些国家相比较,我国税务机关的管理机构有以下几个特点:①税务机构管理层级多。目前我国税务机构包括总局、省局、地(市)局、县(区)局和乡(镇)分局(所)5级。税务机构的设置与其他政府部门一样按照行政区域设置,有一级政府就要设置一级税务机构,不区分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程度和税源分布的差异,都设置相同的税务机构。税务机构布局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收行政效率。而且国、地税机构分设,两套机构重复管理、征收、检查,基本建设支出逐年上涨,加大了税收成本。②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职责和任务逐层分解并日益增多,而资源有向上集中的趋势,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实际运作主要由最低层或次低层承担,较高一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业务指导、行政管理、规划设计等。丰富的人力资源集中在管理层税务机关,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素质较其他管理层要高。丰富的信息资源向更高层级集中,资源优势明显。笔者建议科学设置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推进行政层级扁平化、管理层实体化。以税收专业化管理为契机,在信息大集中的基础上,压缩管理层级,上收部分税收管理权,在省级局、地(市)局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通过中间管理层的实体化,释放富余的行政管理资源,减少不必要的行政管理措施,提高征管效率。

(2)兼顾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合理设置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东部沿海地区生产型大企业较多,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一线城市拥有较多的大企业或集团总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设置单功能型(或审计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专司大企业的纳税评估、税收审计和税收风险管理。

(3)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矩阵式组织结构。在大企业税收管理中引入项目管理概念,把所有管理活动和服务内容进行汇集、甄选,选择部分确认为项目,按项目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具体来说,就是通过项目化的理念和方法将大企业跨部门、跨层级的管理活动和服务内容转化为有具体目标、预算、进度和控制的项目。部门领导既是职能部门主管又是项目主管,对职能部门负责的同时也对项目结果负责。同时,考虑到矩阵式组织结构违反了所有服从权威的传统,容易导致模糊与冲突,因此必须从更高的管理层制定项目管理机制以及具体项目。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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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姜跃生. 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亟待研究和解决的几个问题[J]. 涉外税务,2010(3):5-10.

[3]罗凤姣. 国外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经验与借鉴[J]. 财会研究,2007(1):17-18.

[4]李岩. 美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及其启示[J]. 涉外税务,2011(6):30-34.

税务局的税收种类篇(4)

一、以“五清”为目标,提高税收责任区管理质量。

税情清是税收管理责任区的首要职责,税情不清,税收管理责任区就抓不住重点,陷入盲人摸象的怪圈。区国税局现有企业800户,管理责任区管理人员36人,人均管理22户。基于这个实际,区国税局采取了人盯人的战术。

首先是合理分类,确定人盯人的重点目标。将800户企业划分为两类,一类为重点企业,一类为一般企业。重点企业按下列条件确定,总户数不得低于现有企业总数的20。

1、企业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2、年纳税在20万元以上的;

3、被认定为D类企业的一般纳税人;

4、上年度税收负担率连续3个月为零或连续三个月负申报的一般纳税人;

5、用废、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

6、分局确定的其他企业。

重点企业按月组织巡查,一般企业按季组织巡查。据计算,税收管理员每月对重点企业的巡查任务在4户左右,对一般企业的巡查任务在6户左右,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通过分类巡查,使税收管理员清晰了管理思路、掌握了税收管理的主动权,清理了“背街小巷”的管理死角,部分企业长期没有税务人员实施税收管理的现象得到了根除。

其次是依托《户籍管理手册》,确定人盯人的具体方法。《户籍管理手册》是税收管理责任区管理员采集纳税人信息的书面载体,既包括从征管软件、一户式中采集的纳税人基本登记信息、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等,也包括税收管理员下户巡查采集的基本登记信息变动情况、申报稽核、物耗、能耗等信息。

再次是以“五清”为目标,确定人盯人的基本技能。五清即:管户及相应行业基本情况清,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资金运行状况清,纳税人申报纳税及欠税情况清,税人发票领购使用情况清,纳税人适用税收政策情况清。具体包括:一、管户及相应行业基本情况清。即对责任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以上户、起征点以下户的数量、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办税人员、电话、分支机构、是否承包、承租经营等情况清;二是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资金运行状况清。即对企业生产工序、内部流程管理、主要原材料种类、产品种类、耗用的燃料、电力、运费指标、主要设备月生产能力、职工人数、工资、银行帐号、货币资金总额、应收、应付款项总额,设置的总账、明细账种类、核算水平、四小票管理巡查等情况清;三是纳税人申报纳税及欠税情况清。即对责任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以上户当期、历史同期申报税款、税收负担率、欠税数额、认证税额、抄税金额、停歇业等情况清;四是纳税人发票领购使用情况清。即对纳税人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保管措施、填开人员、填开质量、填开金额、缴销时间等情况清;五是纳税人适用税收政策情况清。即对责任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以上户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优惠政策、信誉等级、税务违法行为处理等情况清;

二、以“四度”为目标,强化税收责任区考核。

强化税收责任区考核,是税收责任区工作质量得到提高的保证。如何考核、考核什么,是税收责任区考核的关键。区局出台了围绕贯彻落实上级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五清”为基本内容,“四度”为目标的考核办法。“四度”为目标,即:户籍管理的广度,税源管理深度,进机信息准确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考核内容分扣分和加分两部分内容。扣分内容主要包括:

1、达到“五清”工作目标。

2、依照规定,对纳税人分别实施全面监控、综合监控和重点监控。

3、未经批准,税收管理员直接承办征收税款、审核减免缓税、进行涉税处罚等事务的。

4、未按规定做好交办、日常管理、巡查和日常检查工作的。

5、未按规定填写《户籍管理手册》的。

6、未按规定开展日常评估分析的,对应移送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而未移送的。

7、对经核实与征管软件中电子信息不符的信息,凡未按规定填写《区国税局异常信息传递单》反馈给相关岗位进行维护或作相应处理的。

8、机内信息与纳税人实际信息不一致,且已经超出法定变更期限的;

9、纳税人满意程度;

10、未依照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工作联系制度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反馈给纳税评估部门的;

11、未按规定实行责任区管理员工作计划制度的;

12、责任区内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责任区管理员未发现的;

加分内容包括:

1、经巡查或日常检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纳税人按照要求已经改正的。

2、经巡查或日常检查,发现纳税人发票违法行为,依照规定做出处理的。

3、经巡查或日常检查,发现纳税人未按规定账簿、财务核算不健全,依照规定做出处理的。

4、经巡查或日常检查,发现骗取税收优惠资格,依照规定做出处理的。

5、经初步评估分析,纳税人自查补税在1万元以上的。

6、经初步评估分析、巡查、或日常检查,移送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补税罚款在1万元以上的。

实行税收管理员考核考评办法以来,对31人次进行了批评教育,对31人次实行了扣发奖金,总额为4200元;分局通过按月考核,对9人次实行扣发1265元。

三、以“一评”为目标,强化日常税源监控。

“一评”就是一年对所有企业评估一遍。“疏于管理”的中心问题就是因指导思想的错误,税务人员一般不下企业,对企业实施的税务管理频率上低,质量上差,进而导致税务监控网络漏洞百出,企业做假帐、偷逃税。“一评”就是区局重新编织企业税务监控网络的第一步。

一、两级评估实施。结合区局实际机构设置和纳税人结构,区局实行了两级评估。两级评估就是纳税评估分为专业评估和简易评估。专业评估由专业评估机构第一税务分局承担。简易评估由承担管理职责的税务分局承担。

二、实施分类评估。分类管理是科学管理的一部分,是管理行为具有针对性的前提,既保证了管理的效率,也保证了管理的质量。实施分类评估,就是第一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本系统区局级重点税源户、重点监控户、重点行业和上级确定评估对象的纳税评估工作。承担管理职责的税务分局负责其他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第一税务分局按月公布评估计划,其他分局不得重复评估。

三、细化简易评估办法。纳税评估工作有着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方法。考虑到评估的工作量,区局本着专业评估专业化,一般评估简易化的原则开展评估工作。专业评估专业化,就是第一税务分局承担的评估工作必须严格依照纳税评估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方法进行。一般评估简易化就是减并评估的程序和复杂的计算过程,依托《户籍管理手册》进行评估。为指导简易评估的开展,制定了《区国家税务局纳税简易评估办法(试行)》。规定:责任区管理人员根据日常管理所掌握的信息、资料,每月将监控企业的情况在《户籍管理手册》的《企业经营情况监控表》中载明差异原因,在《月度管理情况综合分析》表中载明户籍巡查、发票巡查、财务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税负等涉税指标,得出初步评估结论。对初步评估结论为异常的,确定为纳税建议评估对象,制作《纳税评估对象清册》,经分局长批准后,移交评估分析岗位。评估分析岗位对初步评估结论验证后,即可进行约谈和实地核查。除规定必须移送税务稽查外,直接做出评定处理。对分析、取证复杂的评估对象,移送第一税务分局实行专业评估,以保证评估的最终质量。

今年以来,区局共组织专业评估110户次,企业补申报税款83万元,加收滞纳金0.5万元。5月份实行简易评估以来,共对366户企业进行了简易评估,其中转一分局专业评估21户,转专业稽查1户,企业补申报税款83万元,加收滞纳金0.5万元。评估面占企业数的76。

四、以“两查”为目标,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

所谓“两查”,就是两年对所有企业检查一遍。“两查”就是区局重新编织企业税务监控网络的第二步。随着所有制结构的逐步调整,纳税主体呈日益多元化的趋势,伴随产生的偷税与反偷税的斗争也日趋激烈。在认清这个规律的基础上,税务机关必然要将主要精力转移到这场斗争中来。反观前几年税务机关强调“重点稽查”30字指导方针,致使基层税务机关陷入了“一级稽查”的误区,不敢查,查案少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据统计,2000年以来,区局每年立案稽查案件始终徘徊在50户左右,仅占企业总数的6左右。因稽查选案突出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又造成大企业每年都要接受稽查,绝大部分其他企业长期无人检查的局面。可以想象,这部分企业会如何纳税。在治税思想加了“强化管理”四个字以后,给区局走出“一级稽查”的误区,寻找重点稽查和强化管理的最佳结合点带来了春天。“两查”就是区局寻求这个结合点的产物。区局的做法是:

一、合理确定检查职责。稽查局主要负责查处涉及偷逃骗抗案件、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简称专项检查;行使管理职责的分局负责其他企业查处,简称日常检查。稽查局年初向管理分局传递年度日常稽查计划,按月通报专项稽查计划,随时通报上级交办、举报案件计划,管理分局根据稽查局年度计划,按照两年查一遍的目标,制定本单位年度检查计划,根据稽查局传递的月度计划和临时计划,调整年度检查计划。明确征管部门负责稽查局和管理分局的协调职能,确保计划不打架。

税务局的税收种类篇(5)

我局结合自身的实际对分级分类稽查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稽查,稽查质量得到稳步提升,稽查效能得到明显提高,稽查威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不仅砺练了稽查队伍,而且实现了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目的。现就我市分级分类稽查开展情况谈几点体会和想法。

一、推行税务稽查分级分类管理的必要性

税务稽查作为维护经济秩序、管理与监督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必然受到税收信息化及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深刻影响。而现有的稽查体制与税源专业化管理不相适应,税务稽查定位不够准确,稽查职责范围不够明确,相关稽查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需要推进稽查体制的改革和稽查制度的创新。分级分类稽查正是针对上述问题而推出的一种新型稽查工作模式,这一模式的推行,将有效规范税务稽查行为,加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地整合稽查人才资源,提高税务稽查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同时对公正税务执法、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和营造公平税收环境等方面也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分级分类稽查有利于税收执法的公平、公正。分级分类稽查的目的是强化对重点税源的监控,遏制重大涉税案件的发生,加大对涉税大要案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体现了对合法纳税人权益的尊重,有利于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建设,顺应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呼声。

(二)分级分类稽查有利于提升税务稽查执法的效能。分级分类稽查采用集中选案、统一检查、交叉检查等组织方式,抽调各级稽查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活动,突破了稽查工作的地域界限,实现了稽查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分级负责,职责明确的工作格局,有利于整合现有稽查资源,提高稽查工作效能,实现各级稽查部门之间的才力资源、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一个规范互动、协调高效的稽查网络平台。同时,也有利于上级稽查部门对下级部门的管理、监督和考核,规范下级稽查部门的规范执法,提高案件查处质量,减轻当地执法部门的压力,减少执法过程中的人为干扰,有效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

(三)分级分类稽查有利于以查促管、以查促查。通过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纳税人实施分类查处,有利于深入分析、总结和研究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征管问题,提出加强税收征管的建议和意见,促进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通过对同类稽查案件的剖析,有利于发现涉税违法行为的手段和规律,总结和提炼案件查处的方法、经验,促进税务案件查处质量和水平的提高。通过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查处,特别是对大要案的查处,有利于发挥稽查的震慑作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规范税收秩序。

(四)分级分类稽查有利于提升税务稽查干部业务水平。对于经济相对落后、规模以上纳税人较少的县(区)的稽查干部,参加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检查,对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和查帐技能有很大帮助。统一检查、异地检查、省市联动和市县联动等稽查工作方法,为税务稽查干部创造了交流、学习和锻炼的机会,有助于提高税务稽查干部应对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的能力。

二、我市推行税务稽查分级分类管理的现状

(一)出台管理办法

二O一O年市地方税务局出台了《市地方税务局分级分类稽查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如下:

市地税局按照纳税人规模、类型和案件性质,对全市纳税人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纳税人确定相应的稽查主体,由各级稽查部门根据分级分类稽查的原则,组织实施稽查。

每年1月底前,由各县、区地税局统计上报辖区内重点纳税人名单,市地税局以统计名单为基础,结合全年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制定重点检查计划。

市地税局稽查局确定分级分类稽查范围外纳税人的检查,由县、区地税局根据征管权限确定。市地税局当年已列入检查计划的重点纳税人,由市地税局稽查局书面通知被查纳税人所在地县、区地方税务局,县、区地税局不得再列入本级当年检查范围,避免重复检查。已列入检查计划的重点纳税人,如遇群众举报,县、区政府交办等情况需要专案检查的,县、区地税局应及时上报市地税局,由市地税局根据工作需要指定稽查实施主体。

市地税局稽查局对重点纳税人检查终结后,将检查结果及稽查建议反馈县、区地税局,以达到以查促管的作用。对市地税局确定检查的重点纳税人的检查,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县、区地税局(稽查局)组织实施,检查终结后,县、区地税局(稽查局)应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地税局(稽查局)。

(二)具体做法

在试行分级分类稽查工作中,我们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有以下几点:

1、试行集中统一选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专项检查指令性、指导性计划,结合重点税源管理情况,首先由市地税局稽查局通过征管软件调取征管信息,进行数据分析,选取部分备查纳税人名单下发县(区)地方税务局作为税务稽查指导性计划,然后由县(区)地方税务局结合日管和以往年度涉税检查情况,对备查名单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上报市局稽查局,最后由市局稽查局统筹安排,经报批后,以文件形式下达稽查任务书,由县(区)地税局稽查局负责实施。2011年度我局共对金融保险、通讯、石油石化、房地产、中介机构和资本交易等行业和项目进行集中统一选案73户。

2、组织开展重点税源检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关于重点税源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地税征管工作实际,每年由市局从征管软件中调取重点税源征管信息,进行征管数据比对分析,通过对以前年度重点税源稽查案卷剖析整理,总结重点税源发案规律性,并结合日管工作中掌握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大额投资筹资、资本交易等涉税信息确定重点税源被查对象。确定重点税源被查对象后,首先由县(区)主管税务机关对被查对象进行自查自纠,然后市局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确定最终被查单位名单,由市稽查局组织实施检查。

3、开展异地交叉稽查。

市局根据掌握的企业征管信息及企业核算状况,结合县(区)局上报要求重点整治的行业或部门,确定异地交叉稽查被查对象,由市局从全市稽查人才库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检查组,统一对被查对象实施检查。

三、推行税务稽查分级分类管理的制约因素

(一)“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欠缺。“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既是稽查职责要求,又是提升稽查效率和稽查执行力的有效途径;既是以查促管、提高征管质量的有效手段,又是规避执法风险的有效渠道。目前,征收、管理、稽查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不够通畅,主要表现在信息交流共享层次不高、利用水平较低、协作运转效率不高、协作范围不宽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分级分类稽查的全面推行。

(二)征管信息质量整体不高。由于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所管辖重点税源户的涉税信息不能及时掌握,只能通过征管系统信息了解重点税源户的涉税变动情况,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征管信息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审核不严格,重点不突出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管数据分析的质量和稽查选案的准确。

(三)稽查人力资源不足。稽查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到15%,而现有稽查人员真正在一线检查岗位上的不足50%,并且大部分工作精力集中放在年度上级布置的专项稽查、外地协查和举报案件的查处上,对其他工作则疲于应付,这一问题成为制约实施分级分类稽查的重要因素。

(四)税务稽查体制的制约。稽查机构的形式设立、职能配置、权限划分、上下级稽查部门间的管理机制尚不能完全适应分级分类稽查管理的要求。如:抽调人员的检查权限、异地执法权限以及的文书使用、稽查案件的审理、执行及入库级次等问题。

四、完善税务稽查分级分类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完善“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确保分级分类稽查顺利进行。税务部门内部的计划、税政、法规、征管等部门,应密切合作,及时为稽查部门提供税源资料、征管信息、政策依据等方面的支持。稽查部门应及时反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税收征管和税收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征管建议,建立查前、查中、查后全方位的查管互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为推行税务稽查分级分类管理的实施提供司法保障,确保分级分类稽查顺利进行。

(二)建立和完善重点税源数据库,提高数据质量和分析功能。要建立一个以纳税人为主题、反映各种业务情况的综合的业务数据分析系统,税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银行、财政、土地、房产等部门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使涉税信息的采集更充分、更及时。注重涉税信息资料收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科学确定税源分析指标,把经验分析、定量分析、宏观分析有效结合起来,为推行分级分类稽查提供良好的数据保障。

税务局的税收种类篇(6)

管理创新,不是一味标新立异,而是立足实际,解决传统管理大而统、一把抓的问题,推进分类管理。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分类管理的科学内涵

所谓分类管理,简单的说,就是根据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不同特点,将其划分成若干类型,找出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

(一)分类管理的现实背景是管理对象的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2009年,面对金融危机造成经济增长预期回落、工业品价格回落、部分中小企业关停和税收收入连年高增长等困难与压力,**税局坚持不懈怠、不放松,他们未雨绸缪,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挑战。该局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推进年”活动为主题,围绕“发展、巩固、创新、提高”八字方针,以打造“法治国税、数字国税、和谐国税、效能国税、活力国税、责任国税”为目标,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努力推进依法治税、推进科学征管、推进优质服务、推进依法行政、推进队伍建设、推进绩效考核,实现**国税事业全面和谐健康发展。

(二)分类管理的理论基础是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哲学原理。我们所讲的分类管理,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原理,找出纳税人内在的联系和规律,将同类纳税人归集为一体,从中找出带有普遍规律性的税收管理模式和方式,去实施具体的服务和管理。我们知道,税收管理的主要对象是纳税人及其应税收入和应税行为。由于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大小不一,经营方式和手段各有不同,核算水平参差不齐,所从事行业又是五花八门,如果我们仍然以不变应万变,只用单一的模式和方式来进行税收管理和服务,就不能有效地进行管理,不能满足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对税收服务的需求。因此,在税收管理上,我们应该与时俱进,把科学的分类管理作为深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水平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三)分类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我们要针对不同纳税人的行为模式、理念、需求等等进行同类分析比较,从中找到共性,发现规律,区别管理,从而达到深化服务内涵,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具体地说,分类管理的优势在于,我们可以制定统一规范的税收管理和服务作业标准,尽可能地保证同类企业同时得到一致和公平的税收服务,使企业能够预知纳税遵从风险或潜在的纳税风险,及时进行税收筹划,鼓励他们依法作为和不作为。

(四)分类管理的终极目标是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分类管理的作用还在于我们可以利用行业的分类价格信息、情报,采用专门的分析技巧,来进行比较、分析、研究行业发展趋势、行业操作游戏规则和利润瓜分、再分配模式等等,为我们对大企业进行税务审计、关联交易调查等提供帮助,有利于我们抓住重点税源,提高管理效率,同时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统一制定执法的程序和标准,有利于我们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可以说,只有科学的分类管理,才能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才能提高管理效率,达到经济和效率的统一。

二、着力坚持和突出分类管理重点

(一)突出纳税行业分类,着力推进税收分析监控

为什么:同行业具有同质性、相近性、可比性;同行业税负比较是纳税人普遍关注是否公平焦点;行业管理是提高整个征管水平的抓手和入口。

做法:1、加强行业税收分析,要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今年,组织收入形势非常严峻。但越是收入吃紧,越要保持头脑清醒,越要绷紧依法征税这根弦。对此,全市各级国税部门一定要坚决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杜绝“寅吃卯粮”、虚收探收。要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凡发现违反纪律、有税不收或者收过头税、转引税款、虚收空转的,市局将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宣传和引导,主动及时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收入形势,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2、开展行业性的纳税评估与专项检查;广泛开展税源大调查。今年,我们要将全市所有煤炭、焦炭生产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定期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款申报、入库、欠缴和税负等纳税情况进行排队,并向社会公布。上半年,市局要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税源调查。要通过强化日常税源监控和组织专题税源调查等多种形式,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准确掌握税源底数,做到情况明、见势早、措施硬、行动实。要完善重点税源信息报送制度,做好税源税收信息的反馈工作,尤其要对重点税源企业的产品销售、价格、资金运行、市场变化情况和新增税源的达产达效及纳税等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预测经济税收走势,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3、探索分行业的评估模型,制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大力开展经济税收分析。今年,各级国税部门要坚持多种形式的税收分析例会制度,切实加强经济税源分析。市、县两级国税部门都必须按月召开税收形势分析会,围绕组织收入查找问题、提出对策。上半年,市局将组织开展煤炭行业税收调研分析。下半年要从经济政策和税制改革入手,加强政策效应分析。要从税收与经济指标对比分析、税收征管质量分析和税收征收率分析三个方面,开展税收管理风险分析。要通过分析税源变化趋势,研究征管措施,促使税收分析成果切实转化为税收征管的现实力量。

(二)突出纳税信用分类,着力推进税收管理服务税收服务是今年国税工作的重头戏。各级国税部门一定要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全面提升税收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开创税收服务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强化税收政策服务。今年是新世纪以来我们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任务最重、对经济社会支持力度最大的一年。各级国税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到实处。在工作中,无论组织收入有多大困难,无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会带来多少减收,都不能因此而截留和变通税收政策。要把落实税收政策置于依法治税的原则下严格考核。对有政策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在落实税收政策服务方面,今年要重点做好新增值税、消费税暂行条例、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一系列配套政策、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消费税调整政策、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提高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调低政策等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全市外贸经济健康发展。要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着力构建税收政策“落实、调研、反馈、完善”的良性工作机制。要以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载体,以宣传新修订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新出台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为重点,集中开展税收政策宣传,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准确地税收法律服务。今年,尤其要根据增值税转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等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积极主动献言献策,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

二是要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今年,我们要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为纳税人提供规范、快捷、全面、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服务,全面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开创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要全面规范内、外网站管理,增加服务内容,方便信息查询,及时更新维护,定期在市局外网上最新《税法公告》,把***门户网站建设成为政策宣传、纳税服务、政务公开、征纳沟通的重要平台,努力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要认真落实“两个减负”,按照总局《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整合简并涉税报表资料,优化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负担。要按省局要求,全面运行使用好财税库银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稳步推行小规模纳税人网上申报和推广使用POS机刷卡缴税方式。要认真做好2009年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要建立跟踪监督纳税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制和“双百双千”项目纳税跟踪服务制度,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三)突出人员岗位分类,着力推进税收全员培训要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要围绕“提升基本素质”的总体要求,努力培养三支人才队伍,即:一支能够从事反避税、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收经济分析、所得税管理等工作的专家型人才队伍,一支依法行政和综合管理能力强、善于解决税收难点问题的管理人才队伍,一支专业知识熟练、胜任本职工作的业务骨干队伍。要积极提倡干部加强外语、计算机、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相关知识的学习,鼓励干部在岗自学、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参加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要深入开展“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每季一评”等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以新税法新政策为重点的全系统税收业务能手竞赛。要举办“**国税大讲堂”,营造浓厚的机关学习氛围。同时,要充分依托高等院校的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积极开展干部更新知识培训。

(四)突出年龄阶层分类,着力推进税收有效激励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为抓手,提升基本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和谐奋进的国税干部队伍。实现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在班子、关键在队伍。因此,各级国税部门必须把班子、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班子执政能力,提升队伍基本素质,营造凝心聚力的良好工作局面。一是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今年,我们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第一要责,抓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断增强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要围绕加强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廉政建设等,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五好班子”建设活动,切实增强各级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重点配好、配强基层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要积极探索建立《领导班子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实行群众对领导班子信任度投票,加大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政绩考核力度,激发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继续搞好对县市区局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巡视检查工作,特别要对个别班子不团结、领导干部组织纪律观念不强、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加强定向巡视,重点解剖,并强化结果应用。二是以提高干部活力和基本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国税工作的全过程。要针对机构改革和规范津补贴工作中部分干部可能出现的一些思想波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心灵沟通,促进干部职工的心态平和、人际和谐,形成团结友爱、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各级国税领导要主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合理诉求,尽最大努力为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尊重、理解、关心干部,挖掘干部职工的内在潜力,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干部职工能够快乐生活、快乐工作、有所作为、各得其所。其次,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半年,要按照省局安排,认真做好全系统机构改革工作。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通过政治、经济和精神等方面的激励,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会干事的人有舞台、肯干事的人有地位、干成事的人得实惠,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五)突出权力环节分类,着力推进税收廉政建设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防腐拒变的能力。今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总局的实施办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重点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防范执法风险为主题的廉政教育。要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要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环节,加强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要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引申税收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规范重大行业税收管理,严肃查处涉税违纪违法案件。同时,要继续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巩固行风评议成果。

三、推行分类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必须深入摸清管理对象的特点与规律,注重管理分类的科学性。合理界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是分类管理的重点问题。对大企业实施管理的部门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这值得研究和探索。在信息化发展已经达到一定程度的国税系统,建立全职能型的大企业管理部门是不必要的。税款征收和偷税等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可分别由数据处理中心和稽查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可通过信息共享系统网络反馈给大企业税务管理机构。

(二)必须统筹目标、措施、方法和制度,注重分类管理的系统性。:(1)建立动态的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做好大企业税源预测、分析和监控工作;(2)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指标评价体系,对大企业税收法律执行情况进行信誉评估和税务审计,为企业提供预警服务;(3)对大企业提供税收政策咨询、导向服务,引导诚信纳税。(4)研究大企业中行业规模企业的行为模式、趋向,进行纳税风险评估和分析;(5)与企业税务顾问或智囊进行沟通,进行税务筹划,对现行税法的缺陷和不足进行研究并提出完善措施建议等。

(三)必须营造推行分类管理的良好环境,注重分类管理的配套性。目的就是使大企业管理机构能从机械、重复、繁琐的常规事务管理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专业、专项工作,从而实施更有效的税收管理,为企业提供更规范、更高效的税收服务。当然职能的划分涉及到财权、管理权、执法权等等因素,讨论的空间很大。但不论如何界定,其目标应该做到“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有利于降低税收征收成本,有利于最方便快捷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税务局的税收种类篇(7)

2018年,**税务税务局在区局党委和地方镇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局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税务局班子带领下,结合税务局工作实际,以党的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围绕“带好队、收好税”工作主线,以绩效管理为总抓手,团结一致,努力拼博,狠抓工作的落实,突出组织税收收入中心工作,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和改进纳税服务,推进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各项税收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2018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七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分设24年的原国家税务局、原地方税务局在完成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后正式合并。实行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行政体制的战略举措,对整合各项资源、提高征管效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税收事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之举。**税务局按照上级部署,积极配合,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关口前移,引导广大基层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力度不减,顺利完成税务机构改革。

1、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在区局召开会议后,税务局迅速召开会议,第一时间学习王军局长提出的“齐心协力

分级负责

勇于担当

抓好落实”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把问题虑周全,把措施想具体,把工作做到位,切实做到班子团结、带队有方、统筹有力;高度重视改革期间干部职工、协税员和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围绕“三个全覆盖”、“三个重点谈”内容,先后组织开展两轮深入的税务局“一把手”与各部门负责人一对一谈话、部门负责人与工作人员一对一谈话等,密切关注干部职工的适应情况和思想动态,确保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引导广大税务人员科学应对情绪问题,保持健康向上心态,为推进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2、深入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从“有利于优化纳税服务、整合征管资源、防范执法风险”的角度出发,积极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提高税务干部意识。在资源共享、服务联合、执法协同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互通有无、紧密合作、共同促进的有利合作氛围。

3、涉税事项“一厅通办”。科学设置窗口人员,调整窗口设置和人员配备,对办税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业务衔接顺畅。并充分利用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告,让纳税人了解“一厅通办”的相关情况。“涉税事项‘一厅通办’,办税事项省内通办,避免了办税两头跑。”进一步统一、简并、规范了涉税材料报送,将大大节约企业办税时间。

4、同心协力,扎实推进改革工作任务。按照“

两不误、两促进”要求,积极投身改革,严守纪律规矩,认真落实改革事项和任务,在确保自身安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为此次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一方面,积极配合推进区局各项改革任务,抓好税务局“三定”落实,努力保障行政运转规范高效,加快业务流程和职能整合。另一方面,配合区县推进层面改革,落实好发挥税务局党支部对改革的领导作用、新税务机构挂牌、确保税务局稳定等五项重点任务

二、牢记使命,依法依规组织收入。

今年以来,**税务局班子以及各部门负责人积极贯彻落实市局、区局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严格按照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抓好风险应对,实现税收收入量增质优”的组织收入思路,做好税源调查和税收分析,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截止到12月底,**税务局累计税收收入**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万元,增长**%。其中增值税*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万元;所得税*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万元;消费税*万元,与上年同比*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万元.

1、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分析。通过开展税源调查,全面了解税务局所辖区域经济情况,及时掌握各类企业实际经营特点,密切跟踪税源变化趋势。先后组织较大规模的税源调查工作,对部分重点税源企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测算。同时,对各类税收数据分析,细化各具体税种、各具体行业税负等指标分析、纵横比较增减因素,特别加强对重点税源行业、企业税收变化的动态预测分析,提升组织收入工作的预判能力,确保税收足额、及时、稳定入库。

2、加强税源监控,夯实税源管理。为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我局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成立了以税务局长为组长的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收入工作的协调,挂点重点税源企业,与企业互动,及时掌握前端信息。为夯实税源管理基础,税务局一是加强企业所得税户籍管理、税基管理和汇算清缴管理,有力有效防止企业虚假申报偷逃企业所得税。二是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严厉查处和打击发票违章以及利用发票偷逃税行为。

3、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积极开展税收风险应对,加强统筹组织,积极开展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和风险应对工作,不断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提升税收征管质量,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4、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实现以管促税目标。强化税源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实现以管促税的目标。一是规范了对一般纳税人的管理,通过加强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对一般纳税人实施分类别、分行业管理,等措施,确保主要收入稳定。二是增强小规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力度。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变、停、注”等业户后续管理、狠抓纳税定额调整等工作措施,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5、开展纳税评估,提高征管力度。一是加强评估成果的运用,开展优秀评估案例的选送和交流,切实发挥纳税评估在堵漏、促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诚信度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有针对性的、分行业的评估管理工作。税务局对部分异常业户、零税负、退税较大所得税税负偏低的出口企业评估,使税源管理真正转化为税收收入,同时也使纳税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6、大力加强欠税清理。通过做好欠税成因分析、实施税务约谈、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思想感化等“柔性”执法服务等多种方式,摸清了欠税户的偿欠能力、资金运转和可处置资产等情况。

7、认真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及出口退税工作。企业所得税管理是税种管理上的一个难点和薄弱点。为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税务局通过税收管理员专门管理,抓好所得税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加强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和税款入库、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认真审核“免、抵、退”资料及供货企业发票核查。

三、坚持依法治税,扎实推进纳税服务规范

落实好国务院各项减税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强化法治税务思维,增强依法治税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以法治化促进现代化。严格进户执法计划管理,规范进户执法行为,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1、利用各种机会向社会各界深入宣传“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另一方面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窗口、宣传栏、税法资料等,开展纳税咨询和纳税辅导服务,完善窗口功能,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借助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搭建税企沟通咨询服务平台,积极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扩大税法宣传辐射面和影响力,增强税宣工作实效。在普及税法知识、倡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同时,突出税法宣传服务、帮扶工作的宣传,树立国税形象。同时通过在日常工作中召开纳税辅导例会的形式为纳税人释疑解惑,努力提高公民纳税意识,不断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推动税收宣传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努力树立国税部门真诚服务的良好形象,构建和谐国税。

2、规范税收秩序。加大评估力度,重点打击虚开专用发票和虚假出口供货骗取退税案件,积极做好案件曝光工作,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3、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后续管理工作。通过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加强宣传和辅导、评价公开公正、及时上报评选结果等措施,并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

4、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办税流程。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总局、省局、市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系列部署,对焦纳税人需求和基层税务干部期盼,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转变税收管理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减轻纳税人负担。按照上级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落实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及时跟进下发本级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同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统筹部署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四、强化措施,打造便民办税新品牌

**税务局持续提速减负、创新服务、公正执法,合力共赢,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持续简化流程,推进管理服务创新,让税务机关服务品牌更响、管理效能更优、社会形象更佳。

1、重点加强“五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信息化、法制化),扎实推进纳税服务规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全力推进纳税服务工作转型升级。特别在纳税人的获得感上,利用纳税服务中心这个载体“多点并发”,持续做好“纳税服务文章”。一是悉心服务直指办税痛点。把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当作指路标,针对涉税业务多头跑、多头找、多头报和国地税执法不统一等问题,实现国地税互设窗口合作征税,用服务意识和行动解决办税“痛点”。二是多种平台解决宣传“难点”,拓宽与纳税人沟通的渠道和平台,在纳税人学校、税企座谈会、税法宣传月、下户走访、实地调研等基础上加强移动办税终端网络宣传平台。三是优化流程疏通办事“堵点”。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分类分级管理,管理重心有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管理转变,通过优化流程、精简征管手续、涉税事项等方式,提速办税效率。

2、加强办税服务场所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延时服务等制度,坚持落实“最多跑一次”制度,不因推行“一厅通办”弱化业务处理能力。加强导税服务,国地税共同辅导,做好现场咨询辅导。同时根据窗口业务量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窗口业务办理类型和服务人员,提高办税效率,缩短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一岗多能”、“一人多技”的一窗式通办,促税收管理、服务双升级,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便民办税的和煦春风。

3、优化岗责配置。不断优化办税服务场所资源配置,优化办税服务场所布局。引导纳税人在网上办税平台申请业务,优化网上办税互动功能。开展多途径预约,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多种途径,引导代帐人员、办税大户错峰办税。继续强化导税台功能,保证导税台人员的相对稳定和业务熟练程度,能够具备咨询辅导、资料初审、简易事项快办、导税取号等职能,防止导税台流于形式。定期开展前台人员业务培新,岗位骨干轮流授课,培养“一岗多能”、全能复合型人才。创新纳税人学堂培训方式,坚持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拓展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继续整合办税窗口设置,设立简单事项快办窗口和复杂事项专办窗口,引导纳税人分区办税;落实号前服务制度,配足、配优、配强专职导税员,引导和辅导纳税人取号、填写涉税表证单书,开展咨询和资料初审。办税服务厅实税收工作的前沿阵地。

五、加强队伍建设,丰富创建党建工作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运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广大干部职工头脑,增强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奋发有为精神状态。认真学习党的精神、系类重要讲话和税收工作新理念新思想,勤学善思,坚守使命,砺能笃行,有责任有当但,从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为纳税人服务好。按照区局统一部署,结合税务局实际,依据统一的专业分类、能力分级及达标要求,引导税务干部以自学为主、助学为辅方式,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促进税务干部业务能力升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税务局全体人员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达到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理清思路、研究对策、推动工作的目的。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一方面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另一方面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意识,转变作风,使涉税服务事项更加简明、便捷、规范、高效,努力树立国税良好形象。做到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案件警示教育,并发动全体人员共同参与;以推行政务公开和办税公开为重点,加强内外部监督,实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公开、公正、透明;以优质服务和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态度不佳,服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3、提升内部管理效能。一是推进绩效管理的实施,着力发挥绩效管理约束和激励作用;二是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和全面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三是坚持数字人事工作,将数据记录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人文关怀等挂钩,提高干部考核管理的科学性,促进干部抓总结、找差距、补短板、求提升,增强获得感。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动加强党纪党规和法律规章的学习,明确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要自觉接受内外监督,从自身做起,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坚持有为坚守“主阵地”。一是深入扎实抓好党风廉政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任务,抓好党风廉政责任书的签订,切实抓好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二是积极探索惩防体系建设新方法。做好税务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系统的监督和技术防腐作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惩防体系工作任务的落实进行学习和讨论,明确工作任务、内容和措施,将惩防体系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始末。同时,结合提高执行力建设活动开展,深入分析查找税收工作风险隐患,把监督制约融入日常的业务管理中,通过规范和加强管理实现预防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三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常规动作。依托税收执法考核监察系统和全国税务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抓好“两权”监督,防范职务岗位风险;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平台,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以实际案例增强反面教育效果。四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开展税务文化建设大讨论活动,利用税务廉政文化室将税务廉政文化与国税工作实际、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渗透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过去的一年,税务局的各项工作任务繁重、阶段性紧急工作较多,工作压力巨大。但全体工作人员都能以大局为重,服从区局党组领导和指挥,按照上级局和地方党政的工作部署,凝聚力量、顺应改革大势,助推改革大业,以高度凝聚的意志、无比坚定的决心、坚韧不拔的毅力助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同时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国税部门经济调节职能作用,维护了国税的良好形象。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充分肯定!这是上级国税部门和地方党政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税务局广大干部职工务实创新、辛勤工作的结果。

六、2019年税务局工作思路。

2019年的税务局工作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学习党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当地党政对国税工作的要求,拥护改革、投身改革,顾大局、听指挥、抓落实,切实站得出来、冲在前面、顶得上去,用实际行动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落地生根。深学笃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坚决服从、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全身心投入改革,严格按照总局党组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统筹做好税务机构改革和税收工作,把改革成效体现到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上,将改革向纵深推进,夺取改革的全面胜利。

一、平稳有序推进改革

深刻认识国税地税征管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支持改革、拥护改革,不折不扣落实改革各项工作。对内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激励干部心无旁骛投身改革,确保干部队伍稳定。对外优化各项服务举措,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确保征纳关系和谐,保持良好的部门形象。

二、全力组织税收收入

始终牢记税务部门的天职,聚焦主业、担起主责,全力以赴、坚定不移抓好组织收入工作。要以加强税收分析预测为抓手,提高预测准确率,确保税收收入增长质量,切实降低执法风险。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做好催报催缴工作,完善税源管理机制,加强税源基础信息核实与采集。加强发票管理,排查发票管理风险,堵塞管理漏洞。科学组织收入,统筹均衡入库。要继续守牢法治底线,多在改革上下功夫,时刻保持责任感和危机感,抓早、抓紧、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收入任务。

三、进一步做好税源管理工作

要继续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特别是对外来建筑业开票行为、物流和交通运输业进行有效监控;对企业法人代表与实际经营者不是同一人的加大监督力度;对顶着招商引资名义从事重点监控行业的进行重点监管;对出口退税可能出现的隐患提前预防,定期召开风险防控会议,开展风险分析。同时要做好上级推送的风险户的核查、评估、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税收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和针对性,降低执法风险,合理利用税收管理资源。深入开展风险核查和纳税评估工作,重点开展发票风险防控工作,及时总结风险应对工作,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风险应对质量和效率。

四、扎实推进依法治税

进一步强化法治税务思维,增强依法治税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以法治化促进现代化。严格进户执法计划管理,规范进户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意执法。做好税收普法工作,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解读。抓好“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税收普法集中宣传活动,试点开展分类精准普法,增强税收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

五、不断提高征管质效

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方式转变,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建设,抓好税源风险管理,全面推进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贯彻落实转变征管方式方案,调整完善“管事”制管理方式,优化征管资源调配,纵深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创新税收风险管理方式,健全风险应对任务统筹机制,推进国税、地税风险应对。强化数据管税,利用“金税三期”后集成融合的信息系统新格局,实现税收收入管理、税收基础管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新进展。

六、加强队伍建设

既要坚持严字当头,严管立行,又要坚持厚爱有加,善待聚心。一是扎实推进数字人事工作。坚持“数字人事是基础,党管干部是根本,量化但不唯分”的基本原则,促进干部抓总结、找差距、补短板、求提升,增强获得感。二是狠抓绩效管理工作。完善绩效运行机制和过程督导机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税收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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