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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精品(七篇)

时间:2023-12-31 10:54:45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篇(1)

研究小组利用暑期时间走访了苍南县钱库镇的东括村、金乡镇的梅岭村以及平等办事处徐家村庄,通过访问和实地调查方式获得了上述村镇因台风造成的建筑物受灾情况;收集了苍南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的灾度与灾情。后期通过资料的整理与讨论,分析了苍南农村地区防灾抗灾的现状并提出相关建议,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

1 温州苍南的灾情

台风灾害是浙江省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平均每年有3. 3个台风影响浙江。位于东南沿海的温州苍南地区更容易遭受到风暴潮“三碰头”台风的袭击。

资料显示,2002年第16号台风“森拉克”在温州市苍南县登陆,因灾死亡23人,失踪5人;共倒塌房屋7900间、损坏房屋32000间;农作物受灾17万公顷,成灾10万公顷;受灾人口721万,成灾人口377万。2006年第8号台风“桑美”造成温州市苍南县直接经济损失91.24亿元,因建筑物倒塌死亡153人,失踪1人。全县36个乡镇全部受灾,因山体滑坡造成多处道路中断,50多万群众财产受损,倒塌房屋20310间,严重损坏45469间,一般损毁125241间;此次的房屋倒塌、破坏主要是农民自建的房屋。2007年第13号强台风“韦帕”正面袭击苍南县,全县36个乡镇全部受灾,102万群众的财产受到不同程度损失,倒塌房屋225间,直接经济损失8.72亿元。在台风的袭击下,农村地区的抗灾能力明显弱于城市地区,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人员伤亡,农村都是个重灾区。

2 农村建筑物的防灾能力及存在的隐患

2.1 建筑物选址不合理

由于封闭的生活环境形成保守的思想观念,以致于苍南农村地区大部分村民都信仰宗教,祈求神灵,所以在建房选址上没有科学考虑地形、风向等因素,而是邀请风水先生决定建造地和房屋朝向。在受损的农村房屋中,有不少房屋建造在比较空旷的田野、村子、村落迎风处,以及山势较高的地方和山坡上,甚至有部分房屋还位于山体滑坡地段和易受洪水冲刷的危险地段。有些农房是孤立建造,有些突出整幢建筑屋面的单间房屋,在强风吹刮下很容易形成倒塌。

根据有关资料表示,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农村风荷载比房屋较高的城市市区大3.1倍左右,与风向一致的谷口、山口风荷载比一般乡村增大1.5倍左右。在以上不利地段的房屋,台风中受到风荷载比一般房屋大1.5倍左右,极易造成倒塌。

2.2 建筑物的防灾能力低下

在台风灾害中受损倒塌的农村房屋以上世纪70~80年代建造的居多,约占到70%。90年代曾经出现建房高潮,当时钢筋、水泥等建材比较紧缺,再加上收入水平低,无法承担雇佣专业建筑施工队的费用。所以农村建房基本上是自己动手,就地取材,一般采用石板、石头、木材等建筑材料,木结构房屋及青砖空斗墙与木结构组成的砖木结构被大量采用,这是两种既不稳定又不安全的房屋结构。本世纪初,由于经济条件有较大的改善提高,农村住房向多层、高层发展,但安全措施未跟上,建房没有充分考虑台风环境和地理特征,随意假造楼层,采用受风面积大的屋顶构造等一些不合理的结构,新建房屋的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高埋下了隐患。

由于农户家庭经济能力有限,农村建造房屋时为减少开支不适当地一味节俭。建造房屋的劳力大都由房屋主人以及邻里承担;一些房屋的砂浆中水泥含量很低,造成水泥砂浆强度很低,甚至有些几乎可以用手捏碎,潜在危害极大。

2.3 大部分老房屋结构不合理、年久失修、管理不当

比如钱库镇括山乡的一些乡村房屋以砖木结构为主,部分建造的比较早,现在已经明显倾斜、塌顶,房屋受损的主要原因是房屋建造质量部过关,年久失修;部分使用时间较长的房屋由于外墙没有很好的粉刷,砂浆长时间受雨水的浸泡而软化,逐渐失去保护作用,这种房屋抵抗台风的能力较差。但是农村群众出于节俭而抱有侥幸心理,得过且过,使得房屋整体刚度变差,抗风能力变弱。

苍南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为了提高收入水平,大多去城市务工,这就导致农村房屋空无一人看管与维护,甚至可能导致白蚁蚕食房屋。缺乏维护的农村房屋在台风来临就变得更加的脆弱,同时又因为农民工收入水平有限无法在城市安家落户,就很有可能会出现举家外出务工多年,房屋未修缮至倒塌,面临无家可归的困难境地。

2.4 居民的防灾意识不强

苍南农村地区村民台风防范意识不强,既有客观上灾害不可预见性的原因,又有主观上的思想麻痹,心存侥幸等原因; 既有“故土难离”等传统的影响,又有只顾眼前利益等因素的作用。

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农民认为这是天灾,对将要来临的危险浑然不知,认为自己房屋几十年都能经受台风袭击而安然无恙,对政府实施的紧急转移的不理解,不听乡村干部的苦劝,死活不肯撤离险境。灾害并不可怕,群众防灾避险法律意识和自救自护知识的缺失才真正可怕。在一定程度上,科盲、法盲们的冒险举动也在无形中抵消着政府为防灾抗灾所付出的巨大努力。

3. 提高农村群众防灾意识,优化农房抗灾能力

目前,加强农村防台工程建设,强化村民的台风防范意识,是取得抗台工作主动权,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的首要工作。

3.1 搞好村镇规划

3.1.1 对农村房屋进行规划管理

应坚持先规划后建房,整体规划尽可能到位,具体施工分布实施。推广实施建筑物的设计,使结构合理,选用优质的建筑材料优良,保证施工的质量。在房屋设计时就应确立“规划抗灾”意识,统一规划,科学设计,引导村民向中心村镇集中。

建房选址要注重自然规律。山区农村就应该做到“三避三高”,即避开洪水、滑坡体、泥石流,高出水位线、高地势、高地基。对处于台风多发地段的农村营造防风护林带,以降低风速,也是保护房屋的有效办法。

在规划和政策出台前要有相应的应急措施,重点解决落实现有危房、住房特困户的建房用房问题。真正使农村建筑和农民建房工作走上规划科学有序管理的健康轨道。

3.1.2 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处理存在的隐患

通过对农村住房防台风、防地质灾害等抵御能力的普查,初步建立农村住房的档案,详细记录农村住房的质量等级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抗台应灾等一系列内容。对居住在危房、临时设施、低标准房屋的人员要转移到安全地方,强化房屋安全管理,建设农村安居工程。

3.2 普及台风知识,提高村民的台风防范意识

建立防台抗台宣传教育的合作机制,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普及防台抗台知识,灾害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自护知识的缺失。普及台风知识,大力宣传台风的危害性。如编印防范台风宣传手册,平时组织村民学习相关知识,台风临近时告之当地群众一些可以提早预防的危险事项等。其次,要提高台风预警水平,为群众提供准确的台风信息。

同时要大力倡导防台保险。防台保险是一项重要的非工程措施,防台保险虽然不能减少台风造成的具体损失,但可以改变台风灾害损失的负担方式,使台风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和社会共同承担,这是抗灾自救的有效途径。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篇(2)

家庭财产保险没有包括房屋在内。由于房屋的特殊性所以将“房屋保险”单独列出来,城乡居民的房屋可以选择投保普通险和两全险。

投保普通险的房屋,砖混结构费率为1%;砖木结构费率为2%。购买家财保险要注意什么  ①家财险投保单的填写要求  第一,按照投保单的要求,分别填写投保财产项目,并分项确定保险金额。第二,如果附加盗窃险,应在投保单上予以注明。第三,普通家财险保险期限为一年;家则・长效还本通常以一年为单位,在最长十年期限内,只要被保险人不提取保险储金,十年内自动续保,十年期满日的12时保险责任终止。  ②确定保险金额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家庭财产中可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由保险人按照不定值的方式予以承保。最低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保险金额是您的家庭财产需要索赔的数额,也是承保人赔付的最高限额,所以确定家财保多少非常重要。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是按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的,由于其目的在于补偿遭受的实际损失,因此,保险金额一般不得高于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那么如何确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呢?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到,家庭财产保险是分项承保、分项理赔的,所以在投保时,各类财产都有自己的保额:房屋的保额是房屋的实际价值;家具、家电的保额是其对应的实际价值,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各类财产的损失赔偿要以其自身的保额为限。

其次,由于家庭财产一般均无账可查,并且财产的品种、质量、新旧程度等各不相同,只有投保人自己对家庭财产的情况比较了解,因此,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一般由投保人根据实际情况,自己确定保险金额,保险人一般不核查。

第三,保险金额最好按照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估算得高或低都不好,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财产得到可靠的保障。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照损失当天受损财产的实际价值来计算赔款。如保险金额估计过高,则应缴保费数额也随之增大,而保险人在赔偿时只把投保人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因此超过家庭财产实际价值的那一部分保险金额无实际意义,超保不可能超赔,被保险人白白多付了保险费。反之,投保时过低估价,当被保险人的财产遭受全部损失时,势必会有相当一部分超过保险金额的财产得不到赔偿。因此,无论是超额投保还是不足额投保,都是不可取的。

③被保险财产的地址变更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首先告知被保险人并填写批改申请书,经保险人同意后,出具批单,将原地址改为新设立的地址。批单第一联与保单正本加盖骑缝章由被保险人保管。

④正确对待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

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是经常发生在家庭财产投保中的两种投保现象,如何认识它们可能会造成什么后果呢?

超额保险,是指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有两种情况产生超额保险:一是出于投保人的善意或恶意,造成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二是保险合同订立后,由于保险财产的市价下跌,以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一般来讲,如果是投保人出于恶意,企图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造成的超额保险,则合同无效;如果是善意的,仅超额部分无效,如果发生财产损失,保险人不赔偿超额部分,也不退还多收的保费。保险财产市价下跌导致的超额保险,赔偿额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将家庭财产向多家保险人投保。按照诚信原则,投保人应将所有保险人的姓名和保险金额通知各保险人,使其相互了解。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获得的赔款不得超过财产损失的总价值。为防止被保险人因损失赔偿而额外获利,一般各保险人采用分摊的办法,分别承担一部分赔偿额。出于恶意的、知情不告的,保险总金额大于财产实际价值的重复保险,保险合同无效。

有人以为,重复保险后,我不讲,谁知道呢?这是一个错误的想法。因为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各种原始证明材料,不能用复印件,怎么向各家保险公司索赔呢?所以,想通过重复保险来获取不正当利益是行不通的。  ⑤保险单丢失后怎么办  请妥善保管好保险单,不要损毁或遗失。因为一旦发生事故,保户必须带着包括“保险单”在内的各种凭证,到保险公司去申请索赔,领取赔款。万一真的丢失了保险单,那怎么办呢?当然也有补救办法,就是保户通过有关部门(由单位、街道、居民组织)出具证明文件,并说清楚被保险人姓名、被保险财产坐落地址、保险单号码、保险财产项目、保险金额、保险起讫日期以及所交保险费数额等,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单挂失手续,经保险公司审查核对无误后,就能照常受理报案。  ⑥财产存放在多个地点的投保方法

如果某人的财产分别存放在多个地点,则最好分别投保,分别确定各自的保险金额。比如,某人在广州市东山区、海珠区分别拥有住房和其他家庭财产,则可以分别向东山区和海珠区的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填写保单并确定保险金额。当然,也可以采用在东山区投保,填好2张投保单,写明不同的保险地址和金额的办法。

按揭贷款购房保险后,是否还需要购买家财险。

随着消费观念的日益更新,都市人买房时多数会向银行贷款。在申请抵押商品住房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会要求购房者投保抵押住房保险以保障银行的利益和经营的稳定性。有人认为既然投保了抵押住房保险,住房已经获得了保险保障,再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是多余的了。

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因为抵押住房保险仅仅承保按揭购买的房屋,购房后因装修、改造或其他原因购置的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和其他室内财产都是不在保障财产范围内的。也就是说,抵押住房保险只保房子,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房屋的装修、室内的家具家电等家庭则产,都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对于房屋部分的赔款,贷款人也未必能全部拿到,因为在抵押住房保险中银行是第一受益人,保险赔款先给银行,扣除贷款人银行欠款后,有剩余的部分才赔偿给贷款人。因而抵押住房保险不能达到完全化解家庭财产风险的作用。

所以,在购买了抵押住房保险以后,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仍是有必要的。投保财产应包括房屋、装修、家具、家电、衣物等各类家庭财产,只是房屋的保险金额可以考虑适当减少一点,因为这方面的保障您已拥有了一部分。这样,发生保险事故时,大部分的损失都能够从保险中得到补偿。

出险以后如何索赔  当保险财产出险以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保险单、出险索赔通知书、事故证明、有关费用单证等必要单证。保险公司在现场调查和单证审核无误后及时给予赔偿。请被保险人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保护现场,及时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报案。

携带保单于出险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派员查勘现场,确认损失。

向保险公司索取有关手续,到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及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签章,出具事故证明。

受损物品,请提供损失清单,注明物品名称、购买年限、购买金额、有原始发票提供原始发票。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索赔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赔偿申请书、损失清单以及必要的单证和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证明,保险人接到上述申请后,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损失金额,并按“暂行办法”予以赔付。

凡保险金额按实际价值或市政府规定的现行准成本价投保的,保险房屋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实际损失相当于或超过保险金额,按保险金额赔付;

2.实际损失小于保险金额,保险人只负责以受损房屋基本恢复到合理程度的费用为限,且不超过保险金额;

3.对于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房屋实际损失部分的赔偿为限。

凡保险金额按低于房屋的实际价值或市政府规定现行准成本价投保的,出险时则按比例赔偿。

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房屋遭受损失,经赔偿后,保险单不冲减保险金额。

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根据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共同向第三者追偿。

被保险人自保险房屋遭受损失的当天起,六个月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索赔有关单证,以及自保险人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家财险承保范围

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承担家庭财产因自然灾害(如水灾、暴风暴雨等)和意外事故(如盗窃、火灾等)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只对其承保范围内的财产及其承包范围内的风险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并通常在保单中明确规定除外责任。

一、承保财产

1.自有财产,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和其他家庭财产:

(1)自有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2)衣服、行李、家具、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像汽车等交通工具通常要另外投保;

(3)工具、农具、已收获的农、副产品;

(4)专业人员的器具、仪器、仪表等专业用品;

(5)个体劳动者、个体商贩的营业用器具,手工工具、原料、商品。

2.代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财产:

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的上述所列财产,须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单上注明保险人才予负责。不符合上述原则的财产,保险人不应该予以承保。当以上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以及为抢救保险财产合理的费用支出,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

3.投保人必须向保险人特约才能投保的财产:

(1)实际价值很难确定,必须由专业鉴定部门或人员才能确定价值的

财产,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字画等私人收藏品。这些财产大都是名贵物品,费率很难统一,风险也很大,对保险人来说,承保很有难度,必须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才能投保。

(2)专业人员在家庭从事业余研究和发明创造所使用的专业仪器和设备,如无线电测试仪器、专业光学设备等。

由于不同的保险人对于保险财产的界定有不同的规定,上述必须特别约定才能投保的财产,有的保险人也列入不予承保的财产的范围。针对某些风险,承保人还会在保单中增加“保证”条款。“保证”条款往往要求投保人限制危险晶的库存,或要求化学药品置放在安全的地方,或要求库存数量不易过多等等。  二、不保财产  1.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等。

2.日常生活所必须的日用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3.法律规定不容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

4.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5.保险人从风险管理的需要出发,声明不予承保的财产。

三、承保风险

1.自然灾害:

(1)雷击、冰雹、雪灾、洪水、海啸、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龙卷风、冰凌、泥石流;

(2)暴风或暴雨使房屋重要结构(外屋、屋顶、屋架)倒塌。

2.意外事故:

(1)火灾、爆炸;

(2)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以及临近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3.对于上述灾害事故发生后,为防止灾害损失扩大,积极抢救、施救、保护保险标的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负责提供补偿。  四、除外责任  1.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动;

(2)核子辐射和污染;

(3)电机、电器、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损毁;

(4)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或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等;

(5)其他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责任内的损失和费用。

2.被保险人为预防灾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预防费用,保险公司原则上不予赔偿。小贴士

家财险投保特别提示

了解保险范围  购买家庭财产保险首先要分清投保范围,自有产权的住房、家用电器、家具、衣服和生活用品均可投保,而现金、有价证券、字画、古玩等则不属投保范围。  了解保险责任  家庭财产险赔付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于投保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因此最好投保盗窃附加险,否则一旦财产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掌握赔付比例

家庭财产保险按财产的使用年限。逐步减低赔付比例,按财产损坏程度的不同其赔付比例也不同。  知道赔付原则  保险公司一般按其公司的查勘定损,确定财产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超过投保额,最多只能按投保额赔偿,实际损失若少于投保额,就按实际损失赔偿,因此应合理确定投保金额。

办好投保手续

投保时要填写姓名、地址、财产项目及各项目的保险金额。一旦搬家,必须立即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篇(3)

一、我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区地形条件相对复杂,地形起伏较大,表层风化严重,在降水、震动等自然因素和日益加剧的人为活动影响下容易产生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房屋斑裂等地质灾害。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大史村、中央村、大尚村已发现地面塌陷、房屋斑裂等地质灾害。我区南部丘陵由于部分村民乱采滥挖地表粘土,容易造成边坡崩塌。另外,已关闭的矿山开采企业,也存在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

二、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和隐患区的划定

鉴于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强、来势猛、预测防治难等特点,为加强监测与防治,把矿山企业较集中的王村镇李家疃村、大史村、中央村、大尚村划为地质灾害“危险区”;王潍公路王村段以南至淄川界以北的宝山区域,王村铝土矿、璞泰粘土矿、天三立粘土矿、苏李粘土矿、杨古粘土矿矿区范围划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原八三厂焦宝石矿采空区、原南郊镇贾黄粘土矿区划为地质灾害“隐患区”。

三、主要灾害点(隐患点)的分布、影响范围、威胁对象及防治对策

(一)王村镇李家疃村采空塌陷。李家疃村位于王村镇西南部,处于原煤矿采空区范围内,居民302户865人,该村已有30余户村民房屋墙壁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斑裂和地面裂缝,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墙壁斑裂和地面裂缝已趋于稳定。

防治对策:1、王村镇政府要明确监测人员,强化监测巡查,发现险情迅速上报;2、对危房设置警示牌;3、要做好房屋斑裂较重村民的避险工作。

(二)王村镇大史村地面塌陷及房屋斑裂。大史村位于王村镇东南部,处于东泰有限公司(原岭子煤矿)采空区范围内,居民430余户1270余人。份以来,由于地下采矿导致该村出现房屋斑裂、地面缓慢下沉和裂缝等地质灾害,地面沉降带穿过该村,趋向由南向北延伸,并向东西辐射。该村的所有房屋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出现了斑裂现象,最大裂纹宽度达到了10多厘米,在王村镇政府的组织下,已对房屋斑裂较重不适合居住的10余户村民进行了搬迁避让。到目前为止,大史村村民的房屋斑裂、地面下沉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一直持续缓慢发展变化。为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对村民生命财产的威胁,王村镇政府正在加快推进大史村新村建设,年内将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防治对策:1、王村镇政府要明确监测人员,强化监测巡查,发现险情迅速上报;2、对危房设置警示牌;3、对房屋出现大面积斑裂,影响村民安全的,要采取措施,及时实施搬迁避让;4、要安排人员驻村昼夜值班,随时监测塌陷区及周边房屋的变化情况,发现灾情加重,应立即采取避让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5、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大史村整体搬迁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搬迁任务,消除地质灾害对村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三)王村镇中央村、大尚村地面塌陷及房屋斑裂。中央村、大尚村均位于王村镇中部,处于东泰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内。中央村开始出现房屋斑裂现象,裂缝较小,目前涉及13户,房屋斑裂去年发育较强烈。大尚村最早于开始出现房屋斑裂现象,截止底涉及30户,其中有3户已划为危房户,多数房屋斑裂仍在发育中。

防治对策:1、王村镇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技术单位查明中央村、大尚村的房屋斑裂形成的原因,明确责任主体;2、要明确监测人员,强化监测巡查,发现险情迅速上报;3、对危房设置警示牌;4、要做好房屋斑裂较重村民的避险工作。

(四)王村镇古城耐火原料厂岩石潜在崩塌。王村镇古城耐火原料厂岩石潜在崩塌位于王村镇苏李庄东南,坡度为63.5度,高4米,其下为长石砂岩,威胁人数12人,威胁财产50万元。近几年来均处于稳定状态,仅有小块岩石剥落。

防治对策:1、王村镇要在对崩塌隐患点岩石实行削放减载的基础上,加强防护工作;2、严禁人为开采活动;3、设置警示标志,汛期加强监测和警报。

四、组织领导及防治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防治任务逐级明确到人,确保发生地质灾害时,能够及时进行抢险救灾。

(二)广泛宣传,提高防灾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三)建立健全汛期群测群防体系。各镇政府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将灾害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任务到人,形成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王村镇、南郊镇政府要组建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分队,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出动,确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篇(4)

黄光炎

【内容提要】本文侧重从民政角度对城乡统筹下的城市救灾政策进行分析,主要回顾了民政救灾政策在城市救灾方面的实践,从灾后重建、细化补助政策、保险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民政救灾政策在城市救灾方面的实践与突破

民政救灾工作的传统做法可以通俗地归纳为“三救三不救”,即救农村不救城市、救生活不救生产、救个人不救集体。1997年民政部《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民救发[1997]8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受灾范围,是指因灾农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和正常生活秩序遭到破坏、农牧业受到损失的地(州、市)、县(市、旗)、乡(镇)、村的数量。该条所明确的灾情统计的范围即为农村,也就是说当时民政部门统计灾情只统计农村,因此,根据灾情下拨的救灾款也只针对农村。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以及一些重特大自然灾害对城市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城市救灾问题日益突显,民政救灾政策也相应做了很多调整,在城市救灾方面取得了许多突破。

1、在救灾实践上的突破。2008年春节期间,我国南方发生严重低温冷冻和冰雪灾害,我国首次将公路、铁路滞留旅客纳入灾民生活临时救助范围,由各级民政部门向滞留旅客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御寒毛毯、衣被等生活物资,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国又首次对因灾遇难人员家庭(无论城乡)按每位遇难者5000元的标准发放抚慰金,并制定了过渡期救助项目,2010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过渡性生活救助项目正式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过渡性安置的对象是“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对于这部分城乡居民,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要帮助解决其基本生活困难,救助政策到期后,对于生活困难仍需救助的灾区群众,分别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冬春灾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2、在职能设置上的突破。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民政部,在内设机构设置上,民政部设立农村社会救济司,主管全国农村的救灾工作。此后,根据业务工作的发展,民政部农村社会救济司相继更名为救灾救济司、救灾司。根据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62号),民政部在减灾救灾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有: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灾情,管

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从职能设置上看,民政部门不再局限于农村救灾工作,而是扩大到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

3、在立法方面的突破。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民政部起草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系统规范灾害救助工作的行政法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经2010年6月30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释义》,文中所称的受灾人员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自然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生产生活受到影响的人员。具体而言,受灾人员不分城乡,不论国籍和户籍,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生产生活受到影响,政府都应给予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三条还规定了“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这就为民政部门制定各项城乡救灾补助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前救灾政策在城市救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居民住房灾后重建补助政策不明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释义》对该条的解释是:“民政等部门负责审核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但目前民政部救灾司的职责设置是“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该条文只提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未提及城市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因此,《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虽赋予民政部门给予城市居民住房灾后重建补助的职能,但在实践中无法落实,民政部门还主要是对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进行补助,而对城市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问题,还存在法律衔接上的空缺。

2、救灾补助政策还需进一步细化。近10年来,中央级救灾补助标准不断细化,具体补助项目情况见下表:

救助项目

中央补助标准

城乡区别

补助项目与标准调整年份

农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一般受灾地区:对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1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1000元。高寒寒冷地区:对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1.4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1400元。

只补助农村

2002年、2006年、2007年、2009年、2010

过渡性生活救助

国家启动三级或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向“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1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国家启动一级或二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按照每人每天补助10元钱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

城乡一致

2010年确立

紧急转移安置

台风灾害:按照人均90 元的标准帮助紧急转移安置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灾害:按照人均230元的标准帮助紧急转移安置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城乡一致

2002年、2006年、2011年

旱灾救助

对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60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城乡一致

2011年确立

冬春生活困难补助

对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人员,按照人均90元标准安排口粮补助资金,衣被取暖等补助视灾情酌情考虑。

城乡一致

2002年、2006年、2007年、2011年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因灾遇难人员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城乡一致

2009年确立

从表中可看出,目前中央救灾补助标准较10年前已细化了很多。但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差别巨大,统一按此标准还很难满足实际需求。另外,不同种类灾害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不同,灾害救助的内容和重点存在差异,救灾补助政策还需根据不同灾种的特点,在救助内容和补助标准上进行细化和区分。如低温冷冻、风雹灾害不易造成人员死亡和倒房,较难启动中央的应急响应,中央也未明确这两种灾害的补助标准,基层政府对这两种灾害的补助难以规范。

3、住房保险主要倾向农村。目前,住房方面的政策性保险能覆盖城乡的还很少,多数地方实施的都是农村住房保险。如福建省民政部门牵头实施的农房保险,由政府出资为全省农村住房保了险,农户一旦受灾,可以通过保险理赔得到相应救助。但城市中一些棚户区,低洼地带的房子及一些城市特困户的房子未能纳入保险范围,在受灾时得不到救助。

4、火灾救助政策需完善。目前,城乡的一些火灾事故使群众遭受严重损失,但火烧民房所造成的灾害绝大多数不因自然现象引起,不属“自然灾害”的范畴,因此,火灾灾民无法纳入民政救助的灾后重建,无法得到民政部门的灾害救助资金,只能通过临时救济渠道得到有限的救济。由于火灾发生的不可预测和无征兆性,与因自然灾害造成毁损资产的灾民相比,绝大多数火灾灾民的损失大大超过自然灾害的受害灾民,有的甚至是倾家荡产,但得到的补助却远不如自然灾害受灾灾民

完善现行救灾政策的建议

1、城乡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统一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目前,有的地方的城市居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是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建议城乡的住房灾后重建工作都改由住建部门牵头负责。主要理由如下:一是在对重建对象的认定上,由民政部门负责,执法主体不合格,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住建部门有专门技术人员,有资格对住房是否需拆除重建,还是维修后可继续使用作出鉴定,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不具备这一资格条件。二是住房重建过程中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证件办理,以及一些优惠政策的落实主要都与住建部门的职责有关。三是灾后重建对象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社会中的低收入群体(高收入群体一般住房条件好,房子不易因灾损毁),靠自身能力在城市中买房比较困难,如何将灾后重建政策与廉租房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衔接起来,住建部门在这方面有优势。

2、细化救灾补助政策。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认定会越来越准确,这也要求民政部门的救灾补助标准越发细化。一是要区分灾种,兼顾中小灾害。二是要考虑城乡差别,城市生活成本一般要高于农村,城市的灾后重建成本也比农村高,对城市特困户的救灾补助应比农村高。三是要考虑基层的落实问题,目前中央和地方各级的补助政策还未形成良好衔接,当前政府救灾资金投入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担,但中央救灾补助资金只在启动国家救助应急响应机制的前提下,才向灾区予以投入,而地方救灾资金普遍有限,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遇到启动不了上级响应的灾害,政府的救济就存在随意性,影响了救灾工作的效果。从实践中看,引入政策性财产保险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较好办法,保险理赔是以保险协议中的赔偿条件和赔偿金额等合同条款为标准的,无论大灾小灾都一样要按标准理赔,损失的补偿可以确切预知,并且与灾民的损失基本对等,便于实现补助的精准化。

3、推进政策性保险的城乡一体化。在城乡统筹的背景下,推进政策性保险的城乡一体化,可为以后统一实施巨灾保险打下基础。城市住房普遍建设标准比农村高,抗风险能力比农村强,所以目前政策性住房保险多针对农村住房,但城市中也有部分住房条件很差,住户也很贫困,若能将这些住房也纳入保险范围,可减轻政府的压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为此建议:在已实施农村住房保险的地方,可考虑先将城市低保户、城市重度残疾人的住房整合到农房保险中,这部分特困户的保费由政府承担,房屋受灾由保险公司予以理赔,以后再逐步扩大到城乡全部投保;或是将城市中特困户的住房及室内

财产单独打包,由政府出资向保险公司投保,而后再逐步扩大到城乡一体化。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篇(5)

关键词农村雷电灾害;发生原因;防御措施;河南许昌

中图分类号p4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0)01-0291-01

许昌市地处河南省中部,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区,旱、涝、风、雹、雷电等气象灾害多发。近年来,受气候变暖影响,雷电出现的频率及其灾害程度呈现加剧发展态势。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许昌市发生雷电灾害20多起,造成3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元。而从河南全省来看,雷电造成的灾害损失更为惊人,仅2007年河南省就发生雷电灾害243起,死亡12人,受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672.80万元。从调查统计看,城市的雷电灾害多表现为建筑物和网络设备损坏,而农村雷电灾害主要导致人员伤亡、供电设备和建筑物受损。在众多的雷电灾害中,人员伤亡几乎都发生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形势严峻,应引起高度关注[1]。

1农村雷电灾害多发的原因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农村住宅建设和装修档次越来越高、配置的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越来越多,也使得农村住宅遭受雷击的可能性越来越大、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惨重[2,3]。究其原因:一是农村房屋多为农民自建,在建筑时没有安装雷电防护装置;二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家用电脑、电话、空调、太阳能热水器、闭路电视等电器物品大量增加,可能更容易引雷入室,特别是在广大农村,电视接收天线普遍架设在屋顶上方(高于屋顶5~10m),且多用竹竿作为支撑,一旦遇到雷暴天气,雷电极易由金属接收天线接闪,再由天线馈线引入室内,造成电视机及室内其他设施损毁乃至人员伤亡;三是农村供电线路多由电杆架空支撑,电力线、广播线、通讯线等以架空为主,且布线不规范,乱拉乱挂现象随处可见,这些架空电线经过空旷农田引入室内,雷暴在农田上空闪击后会由其引入,危及室内设备或人员;四是大部分村民缺乏防雷知识和避险应急处置能力,对雷击灾害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在空旷田间劳作或行走时容易遭受雷击而发生伤亡事故。wwW.133229.coM

2农村雷电灾害的防御措施

农村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既是重点,又是难点,其推进工作受农民的思想观念、认识程度、经济状况等诸多要素的制约,必然要经过大量艰苦的努力,更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逐步规范的过程,作为各级防雷主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充分关注,积极推进。根据农村雷击灾害多发频发的原因,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做好农村雷电防御工作。

2.1加强农村防雷科普宣传,提高农民防雷意识和避险应急处置能力

通过对农村雷击事故的调查发现,大多数村民缺乏安全防雷知识,村民们以为在室内收看电视、打电话不会遭雷击,遇到雷雨天气不采取任何防范,而有些稍微懂得一点防雷知识的村民也只是将电视机关掉,却未拔掉电源插头与信号插头。而在众多的雷击致死事件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因为没有掌握科学的避雷常识、错误地选择避雨地点而造成的。因此,加强农村雷电防御工作,要做好农村防雷科普宣传,结合一些典型雷击案例,加大农村防雷减灾宣传,提高农民防雷意识,使其克服侥幸心理。要提高广大农民的认知程度,就必须加大农村防雷减灾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如科普宣传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村镇黑板报等进行广泛宣传,使农民认识到对住宅进行防雷检测、安装防雷装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面向农村组织开展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活动,设立防雷服务咨询热线电话,切实提高农民群体的防雷减灾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雷服务的重点是加大对经济相对落后农村人民群众宣传雷电安全防护知识的力度,增强农民的防雷意识,同时让他们掌握防雷安全常识和雷击急救知识[4]。

2.2规范农村基础设施防雷设计与安装,杜绝雷击事故隐患

广大农村频繁发生雷击引发人畜伤亡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固然有农村人群对防雷减灾认识不够的原因,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农村建房防雷设计缺失、相应措施不到位。通过勘察和排查,发现农村的楼房越建越多、越建越高,但这些楼房却“先天不足”,存在异常严重的雷击隐患。农村房屋大多是泥土或砖混结构,即每一层楼面都由钢筋混凝土构建,楼面凝固后再用红砖建成墙体。这种结构的房屋上、下层各自独立、未形成完整的电气回路,一旦遭雷击,大量的电流将无法通过逐层泄放入地,房内的人员及家电的安全便毫无保障。加上有的村民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各个楼面的混凝土层较薄、防雷效果不足。当雨天来临,楼面出现积水,高耸的楼板就特别容易引来雷电的“光顾”。除了强化对农村人员密集的中小学校防雷设施安全检测与安装外,还要加强农村居住点避雷设施建设,将农村居住点避雷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城镇建设规划。切实督导村民建房时按有关规范接受防雷设计、安装配套的防雷设施,改变他们建房只考虑经济成本而忽视防雷安全的习惯思维,纠正其“建筑物矮小不会遭雷击,没必要安装防雷装置”的错误认识,应成为加强农村雷电防御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2.3规范农村供电、通讯线路的架设,防范感应雷击

做好农村电力线、广播电视、电脑、电话等基础设施的

防雷安全工作,建议政府及电力、电信、通讯、广电等相关部门对电视、通信、电力等线路推行先进的地埋技术,以有效减少架空线由空旷的农村田野把雷电引入室内的几率。农村建筑除了缺乏必要的防雷设施外,农村横七竖八、乱拉乱扯的电源线、电话线也成为“引雷入室”的元凶。在城市中,电源线、电话线都会被埋入地下或墙体当中,但在农村,这些线路都是“赤裸裸”的。一旦被雷电直接击中,高电压的电流将顺着线路涌向室内的家电,造成损失。即使雷电未直接击中电线,电线周围也会形成强烈的电磁场。当人处于磁场的影响范围内时,也会因感应闪络而被雷击伤,甚至死亡。因此,做好农村建筑综合布线也是防御雷电的一项重要措施。重要的建筑在做好直击雷防护的同时,还要装设雷电波侵入防护设施(电涌保护器),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村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2.4加强雷电监测和预警,切实提高雷电灾害监测和防范能力

要尽快组织编制农村雷击灾害防御规划和雷击风险区划,加快农村雷电灾害监测和预警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专兼职气象信息员队伍,将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大学生“村官”等兼职气象信息员纳入预警服务第一对象,并通过他们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遍千家万户,共同推进农村防雷减灾工作的有效开展。

整理

3参考文献

[1] 朱明,赵世黎,梁代荣.气象工作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思考[j].江西农业学报,2009,21(4):175-177,180.

[2] 汪顺勤.农村地区雷电灾害活动规律和防护技术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9(15):7083-7084,7103.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篇(6)

一、我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区地形条件相对复杂,地形起伏较大,表层风化严重,在降水、震动等自然因素和日益加剧的人为活动影响下容易产生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房屋斑裂、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我区镇村、村已发现房屋斑裂、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我区南部丘陵由于部分村民滥采滥挖地表粘土,容易造成边坡崩塌。另外,已关闭的矿山开采企业,也存在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

二、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和隐患区的划定

鉴于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强、来势猛、预测防治难等特点,为加强监测与防治,把矿山企业较集中的镇村、村划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公路段以南至界以北的区域,铝土矿、璞泰粘土矿、天三立粘土矿、苏李粘土矿、杨古粘土矿矿区范围划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原宝石矿采空区、原南郊镇贾黄粘土矿区划为地质灾害“隐患区”。

三、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影响范围、威胁对象及防治对策

(一)镇村采空塌陷。村位于镇西南部,处于煤矿采空区范围内,有居民302户865人。几年来,该村已有30余户村民房屋墙壁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斑裂和地面裂缝,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对策:

1、镇政府要明确监测人员,强化监测巡查,发现险情迅速上报;

2、对危房设置警示牌;

3、镇政府要做好房屋斑裂较重村民的避险工作。

(二)镇村房屋斑裂、地面下沉、地裂缝。村位于镇东南部,有居民430余户1270余人。2008年4月份以来,由于地下采矿导致该村出现房屋斑裂、地面缓慢下沉和裂缝等地质灾害,地面沉降带穿过该村,趋向由南向北延伸,并向东西辐射。该村的所有房屋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出现了斑裂现象,最大裂纹宽度达到了10厘米左右,在镇政府的组织下,已对房屋斑裂较重不适合居住的10余户村民进行了搬迁避让。到目前为止,村村民的房屋斑裂、地面下沉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一直持续缓慢发展变化。为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对村民生命财产的威胁,镇政府正在加快推进村新村建设,新村居民楼已建至3层,年底将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防治对策:

1、镇政府要明确监测人员,强化监测巡查,发现险情迅速上报;

2、对危房设置警示牌;

3、对房屋出现大面积斑裂,影响村民安全的,镇政府要采取措施,实施搬迁避让;

4、镇政府要安排人员驻村昼夜值班,随时监测塌陷区及周边房屋的变化情况,发现灾情加重,应立即采取避让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5、镇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村整体搬迁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搬迁任务,消除地质灾害对村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三)区域乱采滥挖地表粘土。公路段以南至界以北的区域,历史上由于部分村民乱采滥挖地表粘土,对山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毁坏,形成了大小不等的矿坑、陡坡,威胁到周边从事生产和其他活动的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防治对策:

1、镇政府要做好区域和已毁山体的综合治理;

2、在易发区内设立“严禁乱采滥挖、预防地质灾害”等警示牌;

3、在汛期到来之前进行削坡、护坡、平整和绿化;

4、镇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并取缔私采滥挖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避免形成新的山体损毁。

(四)持证矿山生产企业。现有从事地下开采作业的铝土矿、璞泰粘土矿、天三立粘土矿、苏李粘土矿、杨古粘土矿,历经多年的地下开采形成了大量的地下采空区,容易造成地面塌陷,威胁到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对策:

1、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生产;

2、要依法合理、规范开采,不超层、不越界;

3、随时注意矿区、回采区的地质结构变化情况,出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并及时治理。

(五)已关闭矿山企业矿区。已关闭的原镇华琦石英矿、后坡石英矿、下沙石英矿、彭阳石英矿,南郊镇贾黄粘土矿、皇住玄武岩矿,历经多年开采形成了多处矿坑、陡坡,关闭后回填治理不彻底,威胁到周边从事生产和其他活动的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防治对策:

1、镇、南郊镇政府要继续做好关闭矿山企业开采区域的综合治理;

2、坚决制止已关闭矿山企业的非法开采;

3、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要在汛期到来之前继续进行回填、削坡、护坡、复垦和绿化。

四、组织领导及防治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防治任务逐级明确到人,确保发生地质灾害时,能够及时进行抢险救灾。

(二)广泛宣传,提高防灾意识。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三)建立健全汛期群测群防体系。群测群防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只有长久坚持、持之以恒,才能使它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各镇政府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将灾害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任务到人,形成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镇、南郊镇政府要组建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分队,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出动,确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篇(7)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uxurytemp”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应急局工作总结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1年应急局工作总结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以来,**县应急管理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2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风险防控,严守安全底线

今年来,围绕防控事故总目标,全局上下以安全生产三项重点工作(行政执法、安全监管信息化、事故调查处理)为抓手,坚持十天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看数据,论实绩,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坚持县乡联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综合督查、暗访暗查和督查巡查。截止目前,全县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企业数、隐患排查整治数、事前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数等指标在全市各县区分别处于前三位。

1、加强安全生产统筹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每季度召开安委会统筹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落实上级督查考核隐患整改。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2020年重点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通报问题,举一反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措施并落实;对于市安委会检查涉及的27项隐患问题均督促整改到位。

3、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关于对标对表做好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对各专题、专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实行“挂图”作战。今年元月至10月31日,共排查隐患3483处,其中一般隐患3741处,已整改3242处,重大隐患3处(非煤矿山、消防),已整改3处。各部门共组织成立检查组454个,督导次数631次,检查单位2559家,督导问题2020个,行政处罚59次,责令停产整顿4家,暂扣吊销证照企业3家,关闭取缔13家,约谈警示196家,联合惩戒2家。印发工作简报5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组会议12次,召开专项整治联络员会议4次。

4、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要求,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铸造、烟花爆竹、规模工贸企业以及近三年来发生亡人事故的70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专项检查,其中重点检查单位占74.3%,一般检查占25.7%。1-10月份以来,全局累计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62家,发现安全隐患826个,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59份;对32家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进行立案查处,对30家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进行事前处罚,处罚款38.45万元,执缴事故罚款79.18万元。

对与儿街、漫水河镇等8个乡镇安监所发放安全生产执法装备并开展委托执法业务培训和手把手教学,其中衡山镇已对1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立案调查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5、加强重点时段调度督查。加强对雨雪冰冻天气、清明、五一、汛期、中秋国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预警信息,开展暗查暗访,现场提出存在的隐患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6、严格事故查处和追究。今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全市八县区处于第六位(逆向指标),受到市安委办充分肯定。县应急局共牵头组织调查事故3起(**县老范百货“3.2”物体打击事故、安徽省一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3.13”触电事故、**县向阳农家乐“4.20”高坠事故),其中**县老范百货“3.2”物体打击事故、安徽省一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3.13”触电事故已结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全部落实到位,**县向阳农家乐“4.20”高坠事故已经县政府,相关责任人员处理目前正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中。同时,按时有序推进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

7、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开展了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宣贯《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组织参加全省应急行业职业竞赛、举办了2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共130人参加。相继召开了乡镇委托执法业务培训会、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培训会,累计参训人员达200人次,打通“安全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

(二)以人为本,筑牢防灾减灾救灾防线

1、提升震害防御能力。投入资金84万元,顺利实施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投入资金23万元,完成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工作任务;正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积极应对“5.24”佛子岭水库水面浑浊宏观异常,切实加强观测和研判,并做好防范措施,配合省市地震局开展90天宏观异常核查、排除工作,稳妥应对**1.5级以上小震。全面完成房屋设施信息采集工作任务,全县共有172名采集员参与信息采集工作,共采集有效信息1530条。多种形式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5月在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原创作品《防震减灾拍手歌》由省科技厅评为“2020年度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二等奖。

2、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一是全力保障防汛物资。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物资定额》要求,及时核查防汛物资器材储备情况,备足备齐防汛抢险物资。目前,县防汛仓库共配置10人座冲锋舟12艘,储备防汛木桩800根、钢管2吨、编织袋9万条、铅丝网格编笼1300个、钢丝网兜400个、铅丝1.2吨、土工布4000平方米以及近200万元的抗旱机械和救生装备。二是落实应急救援队伍。成立了22人的防汛抢险技术专家组、14支部门防汛抢险队伍、633人的乡镇防汛抢险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16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县人武部120人的应急救援民兵加强连、蓝天救援队22人的**行动组、县应急局2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三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开展了2021年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以“练队伍、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为主题的2021年**县防汛抢险应急救援演练,**县应急局、下符桥镇政府联合组织开展了**县立荣石料厂边坡坍塌事故应急演练等多项演练活动,辖区内乡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或灾害应急演练共33场,参与人数5500人次。

3、扎实做好防汛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汛前检查。组成6个汛前检查工作组,开展汛前督查工作,排查出各类风险隐患47处,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印发了《关于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岗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同时,建立了防汛网格化包保责任制度,落实了县四个班子领导(县处级21人)、76个县直单位144人、镇村干部709人的防御山洪灾害网格化包保责任人,共排查确定了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重点区域内963户3312名群众。三是完善各项制度预案。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五个预案,完成全县16个乡镇的防汛应急预案、144个行政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及113座小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三是有效防范台风“烟花”。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山洪灾害预警11次、地质灾害预警13次、拨打预警电话200余次、发送预警短信22万余人次,确保预警信息全覆盖。

4、抓实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培训防灭火技能,参加全省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战术比武。开展“六安﹡黄冈”毗邻区森林防灭火实战演练。在防火期到来前,到各乡镇检查防火物资和队伍,督促乡镇确定10人的救援队伍(其中5人专职、5人兼职)。

5、推进综合减灾工作。做好疫情期间应急和物资保障工作,购买4万只口罩、2000瓶免洗手凝胶、2000瓶酒精消毒液喷雾、扩音喇叭等分发到乡镇,用于疫情防控工作。2021年,我县虽然没有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但救灾工作仍然按照年初总体工作安排有效开展。一是完成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并在全省普查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和推广。二是继续组织开展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为全县82223户农村群众投保了住房保险,政府为群众全额缴纳农房保险费131.5568万元。三是广泛开展了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抓好安全生产综合管控。布置开展岁末年初、春季、高温、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暗查暗访,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构建风险管控“六项机制”。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1、科学编制2022年度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2、持续做好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严格源头管控,抓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准入关,集中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冶金铸造、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巩固提升2021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年”活动。3、加强事故隐患“登记、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2021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