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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济精品(七篇)

时间:2024-01-06 09:51:24

农业产业化经济

农业产业化经济篇(1)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经济条件;农民问题;共同富裕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要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就必须重视农业和农民的问题,本文将简述农业产业化模式的内涵和特征,分析其与农民问题的关系和作用,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相应的策略。

1农业产业化

1.1内涵和特征

1.1.1内涵。农业从产业化,即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将本地的核心产品通过内外市场形成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的供销一条龙服务,借此推进农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其本质上是市场农业多元主体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的自由联合体。这种经营体制能将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从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1.1.2特征。以市场为导向,保证农产品经济效益;依靠龙头产业带动,形成专业化生产模式;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供销一体为手段。形成完整的产业系统。

1.2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问题

通过实践证明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在推动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有着显著的成效,但是取得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地因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总体水平不高,经过考察我们发现,总体有以下几方面共性问题。1.2.1我国人口多,人均耕地少,实现农业化产业的外部条件比较差。1.2.2小农户个体经营占据着农业生产的主体地位,发展农业合作生产和集体经济不具有实际意义。1.2.3市场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落后,市场体系不够健全,缺少市场环境的推动,农业产业化很难立足发展。1.2.4由于地域的制约,使得农业产业地域分布不均衡,因此各地的农业产业经营发展不均。1.2.5农村集体经济力量弱小,很多地区的责任制都只是流于形式,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1.2.6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层次不齐,企业数量少而且规模较小,虽然相对过去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还是很难带动产业链的持续发展。

2解决农村经济问题的策略

2.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应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重点项目之列,主要针对农村的使用情况进行农田水利设施、电力、公路等公共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此外,要加强这些建设的后续管理工作,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2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我们应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方法,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打破区域限制,发展合作双赢机制;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培养专业户、农业大户和代表农民自身利益的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与之展开合作;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土地、财政、金融等经济政策;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健全农业产业化风险保障机制,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企业和经济实体。

2.3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土地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充分的灵活的使用土地才能是土地资源增值,做好土地流转工作,才更好的推动农业产业化模式的运作。因此要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新方法,挖掘土地资源的权利增加农民的收入。譬如有偿转让,或者土地租赁。政府应出台一些有关土地流转的程序和办法,使土地流转有章可循。

2.4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们应充分考虑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矛盾,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为核心,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推进农产品优质化,推动农业经济的整体发展。培养龙头企业,用先富力量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2.5培养和引进人才提高基层干部经济管理能力,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结合实际工作交流学习,提高带领群众调整结构的能力和发展农村经济的自觉性。重视培养农业专业人才,学习先进的农业知识,解放思想,洞察市场,依靠人才的力量尽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并解决农业问题。

3小结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农民问题具有以往不同的特点,深刻理解农业产业化模式的内涵对有效解决农民问题有着重要作用,同时也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实现有积极的现实作用。现阶段快速发展农村经济的问题仍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农业产业化是解决农民问题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胡兰英.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农村经济,2003(11).

[2]周立群,曹利群.农村经济组织形态的演变与创新——山东省莱阳市农业产业化调查报告[J].经济研究,2001(01).

[3]周立群,曹利群.商品契约优于要素契约——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契约选择为例[J].经济研究,2002(01).

[4]周中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07.

农业产业化经济篇(2)

本文以利辛县为例,借由该县的产业化优势,探讨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并就目前影响农业产业发展的相关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与思路。以供乡镇政府领导机关人员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产业化优势;农村经济;利辛县;发展;推进

农业产业化是指在原有生产、管理方法的基础上,利用科学手段与现代化技术推动各类农副业发展,形成集群化产业链,以此链条带动乡镇地区经济全面发展的一种新型农业发展模式[1]。产业化是我国农业发展发生转变的标志,在社会发展、技术进步的趋势下,具有其必然性和必须性。

1农业产业化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1.1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国家政策为依托,让龙头企业占据主导地位。结合本体资源与市场特点,对农村市场进行开拓和挖掘,使得农副业可以实现大规模、批量化生产。让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都得到进一步提升。而依托资源、产业优势,按照地域性进行布局,从而可以将市场锁定在农村周围。在产业带动下,农民思想意识、知识水平都将有所提升。并且还将促使先进的管理经验、科学技术、高级人才向农村涌入,加速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1.2缩小城乡差距

在产业链稳定形成后,农户、专业户以及中介组织、乡镇企业之间会形成一种规模化的合作网络。让越来越多的农民都能稳定的创造收入。此外,原属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在产业化过程中会因流转而产生收益,反哺农村经济。而农业产业链的最终形成,将促进非农收入的提升,让城乡经济水平逐渐缩小。对避免社会两级分化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2利辛县农业产业化优势分析

2.1基础优势

利辛县农业产业化优势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加工业上,目前该县共有部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4家,其他级别龙头企业60家,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企业共有7家。截止到目前,县内有2家企业销售收入已经突破亿元大关。其中市级龙头企业,每年的销售额已经突破6亿5千万。据不完全统计,这些企业共带动周边农户达到10万户以上,创造收入已达2亿元[2]。

2.2绿色环保

该县农产品加工业的到充分的发展,现有7个生产基地,坚持无农药绿色产品生产和加工。某企业产品品牌已经获得省级认可,并获得无公害认证。现有特色农业示范村32个,无公害种猪养殖规模已经超过5万头。

2.3政策支持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有利于解决农村需求不足而产能过剩的问题。能为农业、副业创造一个可供依托的后续产业,在战略上支撑起农民增收的政策目标。近年来通过实践,政府越发的认清,单纯从“适应性调整”无法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只有转变为“战略性调整”,才能真正进入市场,提高产品质量与竞争力。才能有效推动城镇化建设。为此,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建议与决策,通过政策扶持、招商引进、技术改革、税收减免、资源利用以及银行信贷等多方面为农村产业化发展建设提供支持。

3产业化发展面临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面对利辛县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如基础设施薄弱、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农民思想素质局限、供求格局变化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放缓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予以解决。

3.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3.1.1要引起政府各机关的广泛重视,让财政部门充分配合,加强在“三农”问题上的资金投入,以确保农村产业开发有着足够的资金支持。并且针对水利、农田等方面的现代化设施,也应逐步快速完善,确保政策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并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3.1.2秉持自愿原则,在产业化发展建设中,通过“以钱养事”的手段,刺激农村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以资金作为导向,引导农民自愿、自发的加入到产业化发展当中来。

3.1.3加快、加强农村农业现代化水平,让先进技术尽早引入农村,尽早实现农业的机械化和自动化。对农机大户予以扶持,并开展跨区农业生产作业。

3.2调整内部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品

结合市场需求与政策导向,对产业结构在农村内部进行调整。以某一产业为中心,聚集其他产业,并促进产业整体规模扩大。以产品安全为前提,打造绿色、放心农产品品牌。并注重本地产品特色,以某一乡专门从事某一产业生产,以某一村专门负责某一产品加工。从而在农村内部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种类,并注重主导产业的扶持与引导作用。

3.3拓宽增收渠道为农村产业融合蓄力

该县虽然以农产品生产为主要产业,但在畜牧业、养殖业上也具有一定的产业优势。并且部分农民在养植方面还有着自己的心得,能确保牲畜创造相当程度的经济效益。对此,应加强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养殖业进一步发展。让增收、创收的农民,为周围群众创造榜样,从而起到带头、示范的作用,并向周围辐射,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养殖业中。为未来的农村加工业、农业、养殖业全面融合做好铺垫。

3.4引进技能人才,提高农民素质

限制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就是农民素质不高,眼界与意识不够开阔。在产业规模扩大后,相应的眼界与经济意识都得到提升。然而,技能、素质等因素,依然束缚着农村产业的发展。对此,应加大政策倾斜,让技术型、知识型人才向农村引入,并制定相关措施,让有回归本地的大学生有立足、用武之地。并且,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逐步提升农民的知识、技能水平。

3.5完善土地流转相关制度

目前大部分农民选择进城务工,而所属于他们的土地,多以承包的形式包给村中农业大户。而通过对土地流转相关问题在制度上做进一步完善,能让这部分承租转让的土地,为外出务工者继续创造经济效益。

4总结

农村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拉近城乡差距。就利辛县而言,由于其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绿色品牌资源以及受到政策大力扶持等产业优势,在农产品加工业上必将得到充分的发展。

作者:韩月华 单位:安徽省利辛县农业经营管理综合服务总站

参考文献

农业产业化经济篇(3)

【关键词】农业经济;产业化;市场经济;宏观调控

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之下,农业产业化成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一国能够实现农业经济产业健康和快速发展的重要内容。鉴于我国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的大力发展,已经大大地改变了以往我国农业产业的分布过于分散之状况,推动我国现代农业产业向规模化与集体化方向加以发展,这样一来就能极大地提升我国农业经济产业的市场化竞争实力。然而,在我国现代农业产业化实现快速发展的状况下,也出现了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正视现实,找到推动我国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的有效措施,从而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农业经济产业化概述

所谓农业经济产业化,主要是指我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往市场经济体制加以转变的过程之中,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以实际市场需求为主导,以实现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农业产业链服务为其纽带,对各项目的筹备、规划、生产、加工、流通、仓储以及销售等进行统筹考虑,落实产前、产中以及产后市场化运行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当前,我国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的主要方式包括了分散化农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加代销、种植大户加代销、大型基地加批发销售、龙头企业加自销、跨国公司销售以及互联网+销售等。

二、当前我国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状况分析

实际上,我国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还有较大的不足之处。通过开展调研即可发现其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一是中国农业产业的总体竞争实力还不够强。农业产业在市场竞争之中主要表现为农产品加工与营销企业间。尽管农产品加工行业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进程之中具有十分强劲的发展势头,但是和我国的总体农业产值比较起来还处在相当低的水平上,和西方发达国家之间具有非常大的差异。这和我国的农产品加工机制和质量控制机制不够完善、农业工艺技术和设备发展滞后、农业企业总体规模不大等具有非常大的关系。二是尽管我国广大的基层农业种植户具备了参与到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进程之中的良好愿望以及热情,但从整体来看,我国广大农户的参与度还相当低下。农民群众渴望通过参与到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体系之中以提升个人经济收入,并且得到实际帮助,例如,法律、技术以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然而,到现在为止,我国诸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所提供服务被限制在信息层面之中,组织运作的规范性不够强,难以较好地适应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农户的参与度不高。

三、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经济产业化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领导实施宏观调控

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是关系到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大事,这一系统化工程一定要在党和政府的全面指导之下来加以实施,尤其是当地领导一定要将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组织有关部门快速解决与农业经济产业化相关的各类问题,健全完善我国农业经济产业化的重点发展项目。要通过完善领导激励制度,让各单位、各环节均能参与到分工之中,而且还能进行合理地配合,产生出合力,一起推动农业经济实现产业化发展。依据当前农业经济发展之所需,还应发掘出农业经济之巨大潜力,依靠宏观调控的重点作用,不断改进现代农业经济的整体结构。要强化现代农业经济区域性重点产业开发以改进管理能力,注重发掘出推动现代农业经济不断发展的新资源,有效规范现代农业经济实现产业化发展的途径,进而促进农业产业经济实现更好地发展。

(二)打造农业经济主导产业

我国农业经济中的主导产业应要以名、优、新以及特等为特点来实施产品开发,从推动本地资源以及开发名优产品抓起,对于农业资源优势最为显著、发展优势最为突出的开发项目,着重进行培养。要运用良种扩繁等形式来推动发展,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建立农业支柱性产业,全面围绕主导性产业来建设销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快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进程一定要实施好农业规模化发展模式,创建农业经济生产性基地,利用基地所具有的带动作用,不断推动当地农民开展大规模的生产,进而产生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经行的新格局。在深化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中一定要始终坚持市场化原则,持续完善农业经济生产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分布、农产品销售以及农业产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要运用农业经济优势资源的转移以及农产品品种结构的改进,塑造一流品牌、打造鲜明特色、形成一流精品、提升经济效益,真正让自身农产品具备极强的市场化竞争实力。

(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随着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开办,积极探究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的多元道路显得愈加重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农户主体加以组建,在这类合作社当中,农户的人数最少要占总人数的80%。如此一来,即可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较为详尽地掌握农业作物在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等诸多环节的信息,对于政策的了解也会更加齐全,从而为农民群众争得合理利益。在管理手段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民主制管理,入社者完全自愿,退社也完全自由,使用民主决策的办法来开展生产经营,更有创新活力。和别的股份制、公司制企业所具有的差别是,合作社的最终目的并不是推动实现利润最大化,而是要为全体社员也就是农户们提供农业交易需要的各类服务,而交易之后所形成的盈余只留下一点属于公共积累,而绝大多数均依据交易额以及股份制形式分配至入股者。各地政府应当在今后办好具备示范性特点的专业合作社,其后再引导别的合作社从下而上和循序渐进地发展。在合作社发展中一定要做到始终坚持以广大农户为主体,展现出专业性;始终坚持自愿管理的原则,落实民主管理措施;始终坚持明晰产权关系,确保成员们的切实利益。

(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为了推动科技成果实现新的转化,从而为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往深度与广度发展提供更多的动力,应当采取以下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措施:一是要完善农业科技转化网络建设,建立起科技转化的成果推广工作,这也是科技进入到农业领域结合部,推动农业科技加快创新步伐的重点。要积极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机制改革,不断加快农业科技教育、产学研的一体化进程,落实基层农业科技的推广工作,促进现有的成熟农业科研成果加以推广运用,强化农民群体接受与运用农业技术成果方面的能力。要积极鼓励以各家科研院所为基本依托,建立起科贸农相互结合的科技型企业,不断强化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彼此促进的关系,完成科技成果往现实生产力所进行的转化。二是要不断提升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之投入。不管是农业科技创造,还是通过科技手段把潜在生产力切切实实地转化成现实之中的生产力;不管是农民群众的知识创新,还是农业龙头企业中各类设施设备之改造和更新,均需极大的投入。所以,要强化科技和经营企业之间的联合,真正让农业龙头企业成为技术研发以及对外推广运用之主体。要健全完善各种形式、多个途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并且明确农业技术活动是属于公益性事业的范畴,需要如同国家办国防事业与教育事业一样,明确国家对于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的重要地位,并且明确农业技术投资以及推广投入的最低额度。三是倡导农业科技采用各类方式切入到农业产业化研究之中。要从农业经济产业化趋势以及农业科技之特点抓起,要么由农科院所自身科研成果来办科技类企业,从而扎扎实实地带动农户。当然,农业科研院所还可利用自身特长为各家产业化组织提前、户中以及产后的全过程服务。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农业科研院所还可将自身科研成果视为资产加以入股,推动农业经济产业化组织建设。

(五)培育农业产业化专业人才

我国的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进程十分注重于培养,形成鼓励农业类专业人才不断脱颖而出的局面,其所培养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状况开看,那些不仅具备市场意识,而且懂得经营管理、技术指导的农业经济产业化专门人才。要依据公开、公平、竞争之原则,积极改进高层次人才资源的配置工作,健全人才柔性流动体系,推动我国农业类企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实现市场化与职业化,让高素质的人才能够进入到农业企业之中,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诸多过程。农业经济产业化一般都伴着科技的极大进步,而实现农业科技进步的发展最后还是由农民们加以完成。所以说,唯有在农民群众进行了实践之后,各类农业科技成果才可以转换成生产力,从而推动农业经济新技术与新成果能够得到极大地推广。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时间需要用好懂得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等部门所缺乏的精神愉悦,促进我国农业经济产业从比较低的效益往比较高的效益中转变,持续延伸农产品的附加值来满足当前市场之需求。所以,强化农民职业教育显得十分重要。政府要针对农民群体的职业培训不断提升投资之力度,力求举办各类农民技术培训,从而产生以政府化办学为主要方式,以社会办学进行辅助的现代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机制,让农村从业者均可及时地得到农业科技新成果的应用步伐。农民群体的职业教育要将知识教育、素质提升等加以结合,建立规模化的经营管理布局,落实农业经济产业化对于农村专业技术人才之所需。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鉴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经济的产业化运转就成为了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开发一定要以科技实力为基础,以宏观调控政策为主要支撑,运用主导产业的积极带动以及农民经济组织的作用,从而建立起集生产、管理、销售等各个环节为一体的综合化经营管理体系。我国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应当在党和政府的统一指导之下,积极运用科技手段与农业经济主导产业等管理措施,大力培养所需要的专业人才,创建起多层次、多元化、社会化服务机制,推动我国农业经济产业化实现更大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慧芬.我国农业生产业与现代农业发展[J].农业经济,2011(10)

[2]丁岩,孙贵荒.关于辽宁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调查与思考[J].农业经济,2012(1)

[3]刘康华,赵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问题研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4(3)

农业产业化经济篇(4)

关键词:村级集体经济;农业产业化

一、引言

村级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科教文卫事业发展、村庄环境整治,以及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等都离不开村级集体经济的有力支撑。实践证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物质保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而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龙头企业和各类中介组织的带动,将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实行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形成内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和利益互补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农业经营方式。农业产业化能够有效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提高农业比较利益,有利于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农业产业化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又做到城乡统筹,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

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义与作用

首先,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现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这一体制内,“分”是“统”的基础,“统”是“分”的保障,单纯强调“分”的作用,而忽视“统”的功能,只能解决温饱问题。因此,要想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优化和完善“统”的服务功能。如果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统”的功能不强,就会成为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因素。当前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不可逆转,迫切要求开展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这既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关系变革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和发展统一经营的迫切需要。

其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实践证明,凡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方,新农村建设推进的速度就快,农村面貌发生的变化就大,农民群众得到的实惠就多,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就高。当前,一方面国家财政实力总体还不强,公共财政全面覆盖农村还有一个过程;另一方面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比较短缺,农民还不够富裕,农村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因此,不能简单地把新农村建设依附于财政的扶持和工业的反哺,也不能简单地把新农村建设依赖于农民一家一户的投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弥补公共财政不足的重要途径,是增强新农村建设主体能力的需要。村级集体经济具有一定的补偿功能、扶持功能和保障功能,只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了,才能更好地推动新农村建设。

最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大力实施“五基本”建设,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办了大量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工作条件,激发了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但要从根本上强化村级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功能,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得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此外,要从根本上提高村级组织领导农村经济发展能力,增强运转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最终也要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因此,村级集体经济构成了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基层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保证。

三、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十七大报告指出: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由此可见农业产业化的地位和作用。以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是新时期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取向,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第一,农业产业化是农村改革的必然趋势,是农业市场化的必然结果。当前农业发展正面临着诸多深层次矛盾,如农户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农户经营规模狭小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矛盾;农业社会效益与自身效益的矛盾等。这些矛盾的存在严重阻碍着我国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按照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必须首先使农业形成自我积累、自我扩张、自我发展的内在良性循环发展机制。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使农业生产经营者建立起完整的产业发展体系,按照现代化大生产要求,在纵向上实行产加销一体化,在横向上对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种资源进行有效配置,集约经营;把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农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全部纳入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发展轨道,使农业在市场竞争中成为发达的高效益产业。

第二,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要求,农业集约化的合理选择。我国农业仍处于粗放经营的状态。一方面人均资源相对紧缺,另一方面资源浪费相当严重。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农业科技含量,提高劳动者素质。农业产业化在不改变家庭经营的前提下,把一个个传统分散的农产品组合为一个社会化大生产的产业链和产业群,形成规模经营、规模效益,实现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可以使传统农业产生质的飞跃。

第三,农业产业化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农业产业化可以较大幅度地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包括规模经营的效益、加工增值的效益、科技应用和创新的效益。农业产业化给广大农民找到了一条有效的增收渠道,农民可以分享产业化经营的利益,也可以从农产品加工和商贸流通中获取务工收入。发展农业产业化能带活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

第四,农业产业化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措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是走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工业化、城镇化和产业化三者紧密相关,彼此互动。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必将促进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提高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水平。农业产业化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联接方式。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村和城市的生产要素有机组合起来,把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有效衔接起来,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互相分割的局面,形成城乡经济有机融合的经济格局。

第五,农业产业化有利于培育主导产业,能够有效地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主导产业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能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资源潜力,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具有较强产业关联性,且在产业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产业。主导产业经过培育能够发展成为当地人民增收和地方财税来源的骨干产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内在要求就是要大力培育发展优势主导产业。选择和培植主导产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方略。通过主导产业的发展,产生激活效应、乘数效应和升级效应,带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农业产业化集聚力量

第一,在做活土地文章上下功夫,合理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资产。土地作为村级集体资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村级集体组织最主要的资源。因此,发展集体经济,必须做活土地文章,做到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区域经济特色优势,迎合特色产业发展需要,使土地这一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得到最优配置。如在一些工业发达或是城郊型的村可以通过兴建与本村区域经济特色相适应的工业小区、专业市场、标准厂房等等,通过物业的租赁经营和各类管理费的征收,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的收入;在一些农业为主的村,可以通过改造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土地的生产力,从而提高土地的承包价格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等。

第二,在加强管理上下功夫,提高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水平。要进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严格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如建立财务收支的预决算制度、开支审批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等,加强对集体经济的管理。要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管理新模式,如逐步推行会计制等,对集体土地和资产进行企业化管理。二是在集体经济的具体经营上,要通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登记、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清理村级不良债务的工作;要采用与集体经济管理主体素质较低相适应的经营方式,如物业租赁经营、土地出租等形式经营集体资产;要建立对集体资产经营者的奖励办法,加大激励力度,调动经营积极性。三是坚持村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加强对集体经济经营的监督。如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等。

第三,在增加收入上下功夫,千方百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关键在于增收。当前村级集体经济的状况,个体之间的差异性较大,因此,必须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不断拓宽村集体收入渠道。要充分利用资源条件,合理开发资源,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激活集体经济活力。如在贫困地区要鼓励利用和开发当地资源,发展效益农业,观光农业等;大力开发生态旅游、森林旅游、海岛旅游、人文旅游和旅游配套服务业、旅游产品生产等,开辟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增收渠道,不断增加集体收入。

第四,在减轻集体负担上下功夫,真正为集体经济减负。积极减轻农村集体经济的负担,也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题中之义。一是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开支,按精干高效的原则配备干部,尽量减少管理人员,建立管理费、接待费定项限额制度。二是制定村债务的具体处理办法,减轻村集体的债务。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切合实际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对能剥离的剥离,该清偿的清偿,可减免的减免,能核销的核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三是加大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投入,减少上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和执法行为所造成的增加村级负担的情况。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投入,界定集体经济的负担范围,一些应由政府提供的服务就不应由集体经济负担。同时,一些达标活动也要考虑集体经济的负担能力。

第五,在帮助扶持上下功夫,解决集体经济发展乏力的问题。首先,必须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资金扶持力度。市、区县财政每年应拨付一定的配套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的村;要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省、市、县的扶贫资金及各部门筹措的帮扶资金都能应用于生产、开发性项目;要落实部门结对帮扶责任制,实行市、区县部门帮扶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的办法。其次,建立统一、协调的机制,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要改变目前对农村低水平、重复的扶持方法,把有限的、宝贵的资金集中统筹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资金投向农村最需要的地方,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用。再次,制订具体政策对集体经济的经营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对集体经济的发展进行扶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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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卢永生.试述土地流转机制的完善与创新[J].苏州农村通讯,2001(2).

农业产业化经济篇(5)

一、发展农业合作经济,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内在要求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要推动力,农业产业化也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有力措施,农业产业化更是我国农业适应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必然趋势。而推进农业产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论题重大,涉及面甚广,比如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农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和保护力度,发挥企业家的骨干作用等等。本文仅从组织创新的角度进行分析,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已对原有的理论模式提出挑战,我们对产业化经营的认识必须深化。发展新型的合作经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则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必然选择。

(一)发展新型的合作经济,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主要载体。所谓农业产业化,它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中心,以谋求经营效益为目标,把种、养、加联结起来,把产、供、销等环节串联起来营运的组织系统和经营机制。从纵向看,它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接起来,形成一条龙型的产业链,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条龙生产经营,其实质是农业生产者和为农业服务的产前、产后相关企业签订合同或合约,来代替市场中相应的一系列临时交易关系,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融为一体。从横向看,各个供求环节依照各自的专业分工,涉及到资源、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组织,涉及到农业与加工业、商业乃至金融、运输等产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形成纵横交织、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体化经营系统。它的组织结构犹如一张活动的网,其中各个生产经营环节既相对独立动作、相对独立核算,彼此之间又相互协作、有机结合,形成自行调节、自我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经营机制。由上可知,农业产业化既是农业生产经营的机制创新,又是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创新;它既需要专业分工,更需要相互合作,如果没有相应的合作经济为载体,为依托,那么农业产业化就将成为“空中楼阁”,流于空谈了。

(二)发展新型的合作经济,是顺应农业“第二个飞跃”的必然趋势。早在1990年3月,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必须有二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发展集体经济。”邓小平同志这一“两个飞跃”的论断,指明了我国农业发展的前进方向。从实际情况来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后,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增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逐步提高。在肯定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农业发展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当前农业发展的后劲不足,出现了一些深层次的新问题:(1)以家庭联产承包为特点的小农户和社会化大生产、特别是和千变万化的国内外大市场如何相适应问题;(2)分散的农户生产、小块的承包田地和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矛盾问题;(3)小农户和科技兴农、推广农业先进技术的要求如何相适应的问题。以上这些不适应,既涉及到农业经营体制的改革问题,又涉及到农业生产由现在粗放型耕作到集约型发展的转型问题。要解决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和社会化大市场紧密结合的问题,出路在于深化改革。邓小平同志关于我国农业发展“第二个飞跃”中提出的“发展适度规模、发展集体经济”,实质上就已提出了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要求。我们必须按照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农业“第二个飞跃”的方向,在基本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同时,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组织化、合作化程度。因此,创建新型的合作经济,是实现农业发展新飞跃的客观要求。

(三)发展新型的合作经济,是解决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目前,农民增收问题比较突出,这个问题十分重要,其中原因也相当复杂,其主要因素如下:一是随着我国农产品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随着消费者对农产品供给由数量需求到质量需求的转变,部分农产品供过于求,供不合求,致使相当部分农产品滞销,甚至卖不出去,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二是随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提高,农产品生产成本加大,也影响了农民收入提高。三是目前农业尚属于弱质产业,抗灾能力不强。一旦遇上旱、涝、虫灾等自然灾害,则出现减产减收,甚至颗粒无收,遇到灾害的农民脱了贫又返贫。四是从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的流程来看,许多农民仅仅作为一些企业的原料供应者,其生产利润大部分被农产品加工企业或流通企业占有。农民得不到生产农产品的平均利润,也构成影响农民增收的因素之一。五是随着农业科技的迅速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农民增收问题面临的竞争更加严峻。一方面,农业科技的发展,一些农业企业集团加大科技方面投入,市场上“名、优、特”农产品增加,许多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农民在优质化的农产品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另一方面,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既面临本地区、本国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又面临国际上多国农产品进入的竞销压力。分散的个体农户面对如此强烈的双重竞争的压力,如果不提高多数农户的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不把这些农户引入农业产业化的合作经济之中,那么则难以增强竞争力,解决其增收问题,则难以奏效。当然,农民增收问题,还涉及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涉及到对农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措施等等。

二、我国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的特点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从新中国建立以来,大致可以分作三个发展时期:第一阶段,从建国后完成土地改革到1956年的互助合作。这一阶段将分得土地的农民组织起来建立生产合作社,避免当时小农经济“两极分化”,同时通过农村供销社组织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购销,以巩固工农联盟。第二阶段,实行集体化及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化”,这一阶段无论是从所有制形式,还是从决策、分配和对外经济联系方式来考察,其间的集体经济已经嬗变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经济了。虽然这种集体经济有助于农业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但由于违背了合作经济关于自愿进出、社员主体、民主管理、利润返还等原则,形成了产权不明、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等体制弊端,背离了社员的意愿和利益,导致这种集体经济的解体。第三阶段,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实施到目前各类农民合作组织竞相发展的时期。由于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合作经济初步具备了按真正的合作社原则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一方面,商品经济的利益机制得到有效的启动,按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的体制得以确立,农户获得相对独立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产权和经营权,激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另一方面由于农户经济的分散、弱小,市场信息不灵和对外经济联系的渠道不畅,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又产生了互助合作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于是农村各种合作经济又如雨后春笋般地破土而出了。农民专业技术协会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安徽天长县成立了中国第一个农民科学种田技术协会。1980年,四川郫县又成立了农民养蜂协会。1994年,山西定襄、岐县、万荣、临汾四县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1993年河南信阳地区提出了“公司+农户”一体化经营的思路。新型的农村合作经济,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20多年中,数量由少到多、规模从小到大、形式从单一到多样,合作程度从松到紧密、经济效益从低效到高效,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发展态势。以湖南省为例,到去年为止,全省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种植面积3067万多亩,牲畜养殖732万多头,水产养殖近40万亩,带动农民增收34亿元。其中,发挥龙头作用的企业年销售收入达242亿元。通过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企业与农户建立了产销衔接、合同订单、保护价收购以及股份合作等多样化的利益合作关系,全省现有“订单”作物面积约474万亩,签约产量299万吨,签约金额83亿元,联结农户60万户,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经济效益逐步提升。 由上述可见,本文要探讨的农业合作经济,和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合作化”以及尔后的“人民公社化”,根本不是一回事。农村改革和发展已经到了今天的地步,如果再照搬照套过去“集体经济”的模式,摘强迫命令、“归大堆”、侵犯农民群众对生产资料的使用权,经营权和自主权,则有害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这显然是行不通的。

现在,要研究的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切合我国当今时宜和今后发展趋势的新型合作经济,其要点可以概括为:一是坚持和创新相结合。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坚持农民拥有对土地等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和支配权的前提下进行组织创新。实践证明,家庭承包经营不仅适应传统农业方式,而且也能适应现代农业经济组织。二是自愿和引导相结合。在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原则下,引导农民适应农业市场化、生产社会化的要求,实行分工合作,通过互利互惠的方式给农民带来好处。三是企业和农户相结合。通过建立农业中的龙头企业,发挥其资金、技术和购销渠道等优势,和众多的农户形成供产销关系,用产销合约或“订单”的形式,把分散的农户生产和社会消费市场联系起来,引导和帮助农户面向市场需求进行生产活动,使农民克服农产品生产的盲目性,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益。四是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相结合。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一种经济利益的共同体,农业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关系。在利益上,公司和农户大致按平均利润率进行分配;一旦遇到风险,两者之间按得利大小进行分担。按此原则,建立起公平交易的利益机制,形成比较稳定的双赢的合作关系。五是政府扶持引导和农业企业自主经营相结合,鉴于农业是弱质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既要承担自然灾害的风险,又要经受市场波动的风险。在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一方面农业企业要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另一方面,政府在减少或避免行政干预的同时,必须予以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其中包括规划导向、结构调整导向和相关政策导向等方面给予支持,特别要以扶持龙头企业为重点,使新型的合作经济得以健康发展。

三、农业合作经济的组织形式及其规范化的思索

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产业化的主要载体,在农业发展的实践中已经显示出强盛的生命力。目前其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从外部表现形式看,主要有:公司+农户、基地(农户)+工商企业、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农户、专业批发市场+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还有农忙合作、股份合作、服务合作等模式。从合作主体来看,又可以分作三类: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在农业产业化组织中,以或是农业企业、或是加工企业、或是商业企业、或是农工商综合企业为“龙头”、为主体,通过供产销产业链,带动众多农户,发展合作经济。二是专业协会带动型,即以农村专业协会为主体,组织农户进行专业生产协作,为农户提供各种有偿服务。这类组织主要采取同业联合的形式,通过成立同业公会、专业协会等民间合作组织,把分散个体农户、企业联合进来,形成行业合力,壮大同业规模,增加规避风险和市场竞争的能力。如日本农村大量出现的农业协同组合,其目的就是“排除中间商人,发展中间商业”,并使这类“农协”和龙头企业对接,成为龙头企业稳定的优质原料生产基地。三是产权带动型,即以产权为纽带,吸收广大农户和有关服务单位以土地、资金、高新科技等生产要素入股,建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实行公司、农户和服务单位相结合,形成“互惠互利、相互联动”的利益共同体。

上述模式,孰优孰劣、孰长孰短,不宜作出简单化、绝对化的判断,因为不同的模式适用于不同的条件、不同的环境,应当因地因时因条件因环境,侧重于效果加以评论。总之,只要符合大多数农户意愿,有利于农民增收,有利于发展农业先进生产力的模式即可坚持,即可促其健康发展。在坚持“有利于”标准的同时,亦可参考科斯定理加以分析。著名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认为,组织化的企业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市场交易存在的大量成本,节省下来的市场交易成本大于组织企业的成本,那么企业就有存在的价值。组织化的企业可以将某些原本由市场交易的资源转化为组织资源,在企业内通过行政方式代替市场交易,从而大幅减少社会总的交易成本,这就是企业存在的原因。这个原理基本适用于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分析。依此而论,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如果其主体的组织化成本小于分散农户市场交易成本,则应有存在和发展的价值和依据。

联系现实、从总体上看,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很不平衡,组织化程度也参差不齐;一些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生产的能力不强,有的龙头企业到外地采购原料进行生产,对本地农户生产没有发挥带动作用;一些合作组织的利益机制还不完善,松散型结合比较多,尚未形成“一赢俱赢、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政府的扶持和引导力度还不够,扶持政策和措施不健全、不到位。为了实现“十五”期间农业产业化的总目标,进一步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问题,并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农业生产经营的新要求,必须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农业合作组织,以利于从组织创新的层面上推进农业产业化。 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培育龙头企业是关键。我国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合作化”,强制的因素比较突出,违背了农户的意愿和利益,以至于不少农民群众至今心存疑虑,谈“合”色变;现在,发展农业合作经济,主要满足农民适应市场的需要,通过龙头企业来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因此,在发展龙头企业中规范其经营管理,实属必要。首先,龙头企业要立足于农业发展,着眼于农业开发,努力开发名、优、特农产品,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的深度和精度,在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上下功夫,防止盲目地“随波逐流”、搞“多种经营”。宜在明确经营方向、突出主业的基础上,发挥比较优势,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带动农户的能力。第二,要建设龙头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提高企业家的素质,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增强开拓国内、国际市场能力。第三,龙头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第四,要加大政府系统农业等有关部门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要将支持重点转到实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出口创汇、产业升级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转到发挥其对农产特别是中小型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上。要将财政、金融支持重点,转到科技创新潜力比较大、但生产经营暂时遇到资金困难,处于起步和初发阶段、亟需“扶上马,送一程”,主要从事农产品销售,还包括包装、保鲜、分级、品牌建设和管理的中小型企业。

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必须在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建立中介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新形式。这种新形式之所以必要,是因为:龙头企业为自负盈亏的独立实体,一旦遇到市场需求起伏而利益受到损害,就会把风险转嫁给农民;而作为农民一方,由于龙头企业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也不一定履行“订单”合约,出现谁的价格高就把产品卖给谁的违约行为。因此,有必要在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嵌入一种作为中介的合作经济组织。倡导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各种行业互助协会、行业营销协会或商会等中介组织。这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不断增强其凝聚力和经济实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加强对农户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在产业化经营中发挥桥梁和联结作用。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章程和规章条例,明确合作经济的法人地位,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必须完善各种经营主体的利益结合机制。发展农业合作经济,不能采取强迫命令的办法,而应以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结合机制为准则,龙头企业、农户、中介组织之间的利益结合方式可以多样化,宜因产业化不同阶段和产业的特点不同而不同。无论采用哪种利益结合方式,都要坚持各个合作主体自愿互利的原则,不能强行干预。对于目前普遍实行的合同契约、订单农业、合同加服务、股份合作、资产入股等利益结合形式,要分析比较实际效果,总结经验,引导其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其规范的原则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各方认可、农民拥护。“利益共享”应按各个合作主体投入的生产要素及产品的交易额来分配;“风险共担”,则宜按各个主体得利的多少来分担。这样,把各个合作主体的责任、利益、风险三者相互联系起来,并以具有法律等效力的条例或合约形式予以界定,在实行中不断总结规范。这类合作制的条例或合约条款的制定,重要的是对各合作方都有利、都认可,特别要注意照顾农民群众的利益,绝不能损农、坑农,否则就会因失去群众基础而“流产”。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各种利益结合方式中,股份合作制由于明确了合作主体的产权关系,对优化资源配置,转换经营机制,理顺各种利益关系,调动合作者的积极性,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实行效果比较好,值得总结和推广。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还必须加快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要素。发展农业合作经济必须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在土地有序流转过程中,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原则,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自主权,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应加快试点,鼓励探索,防止土地流转中的盲目“刮风”和对农民利益的侵犯。 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要用足WTO的“绿箱”政策,用好“黄箱”政策。其中特别重要的有三点:一是改革补贴流通环节的政策,将保护价与实际粮价的差额,以收入补贴形式直接补贴给农民;二是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和保险体系,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三是要给予合作经济组织必要的法律和政策支持,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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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济篇(6)

关键词:农产品市场化;农业经济;发展作用;探析

0引言

在以往的经济发展中,我国并不注重农业的发展,使得以往的农业经济发展比较局限。而当前的农业经济发展则不同于以往的发展,随着各方面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农产品开始市场化,具有的商品属性开始体现出来,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规模也不断扩展,获取的利润具有客观性,所以当前农产品的市场化推到着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就此,本文对农产品市场化对农业经济的发展作用探析进行以下几点讲解。

1农产品市场化的基本内容

1.1农产品市场化的基本构造

就当前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而言,农产品市场化最基本的构造过程主要便包括三个过程:一是农投产品入市场化的过程;二是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市场化的过程,三是农产品销售市场化的过程[1]。虽然此三个过程的实际操作不同,但每个过程都有着密切的相关性,是可以同步进行的,并且此三个过程在实施过程中主要有生产经营的开放化以及对市场的融入两个流程。

1.2农产品市场化的流程

1.2.1生产经营的开放化生产经营的开放化流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应使农产品的价格能够随着经济市场的变动而变动。而以往的农产品价格往往与我国的相关政府有着较大的关系,不利于农产品的生产利益化。所以,当前农产品价格的制定应需由农产品市场的需求以及供给两方进行制定,但制定的价格应在两方处于对等的状态进行相关制定,逐渐将插足制定农产品价格的相关政府部门去除,使政府不对农产品的市场化的管理逐渐转换为服务的角色,从而从另一方面推到农产品的市场化[2]。(2)应使农产品在市场中的供给处于充足的状况,能够使需农产品的合作者更为广泛,并具有选择多家合作的状况。(3)农产品在市场中不仅仅有卖家,更应有买家的存在。较多的卖家和买家会使农产品的市场不断扩大,竞争力不断增大,并且可以使消费者以及农产品厂商具有更多选择,使农产品能够不断经营下去。

1.2.2对市场体系的融入从经济市场发展走向来看,农产品融入市场体系是推到着农产品所具有的市场不断扩大的,是有利于推到农业经济发展的。对于当前农业生产其本身而言,农业生产是离不开土地,因此农产品融入市场体系过程中应考虑土地对其的影响。所以,农产品融入市场体系过程中,不仅仅需要根据当前市场准则将农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以及管理经营过程进行有效调整;更需要根据农业生产是依存着土地而发展原则,将据农业生产区域性进行有效解决,使农产品生产不再存在局限性,从而使农产品不断流入市场。综上所述,农产品市场化的基本构造具有三个过程,而此三个过程离不开生产经营的开放化与对市场体系的融入两个过程。所以,农产品市场化的基本构造的三个过程是密不可分、共同进行、共同发展的。

2农产品市场化对农业经济的发展作用

2.1有利于降低农民经济压力

在当前的农业经济规划中,我国农业具有的各种各样资源是需要相关农业部门进行有效合理的配置。而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往往需要较多人力资源,产生的信息量庞大、繁琐,而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也容易出现误传以及漏传状况,进而使信息失去原本含有的信息量。所以在资源配置过程中,需要耗费的资金较大,并不利于相关农业政策的决策以及出台,最终会导致农民经济压力较大。而当农产品市场化,便会逐渐将相关政府部门从农产品的插足不断去除,进而减少相关的农产品政府部门,在一定程度上是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有效的降低,最终使农民的经济压力降低[3]。

2.2有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

一般来讲,当农民的经济压力降低,农民收入会增加,所以农产品市场化也是有利于农民收入增加。当农产品处于市场化模式状况时,农业部门劳动要素开始不断增加,而根据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可以看出当不同经济地区从事相同的农产品生产并进行市场交易,可以使农产品市场范围不断扩大,并且使两个经济地区劳动力的收入比较接近,最终使农民纯收入不断提高。而当农民纯收入不断提高,农业部门所具有的劳动力便会不断增加,进而使农业生产所具备的效率在原有基础上提升,最终推到着农业经济发展。

2.3其余因素研究

一般来讲,在农业生产中,不仅仅具有劳动要素因素,其他要素对于农业的生产也是至关重要的,并且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土地等其他要素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会出现价格变动,从而影响农业生产的。比如,当诸多不同的资源在农村中开始流动时,往往农业生产的实际效率便会提升,最终产生的经济效益不断提升。所以,当农产品市场化时,不仅仅可以利用农业经济市场中的资源,更是可以利用其它经济市场(如工业)中的资源进行经济生产,从而使两个经济市场共同发展。所以,在农业生产中,农产品市场化不仅仅需要考虑劳动要素因素,更要考虑其它因素,利用更多的相关因素是农产品市场化,进而推动农业经济发展。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产品市场化是有利于降低农民经济压力的、有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是能够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并且,在农业生产中,我国人民可以利用当前的科技以及相关技术进行农业生产,使农产品市场化。

参考文献:

农业产业化经济篇(7)

[关键词]广西;农垦;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

与广西农垦有着天然联系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种具有顽强生命力和蓬勃生机的新生事物。2003年纳入人大立法规划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和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按照农民合作的紧密程度,可以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分为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三种基本类型:(1)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管理比较规范的、与社员联系比较紧密的合作经济组织形式。专业合作社多数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约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的10%,目前主要分布在农产品加工企业多的东部地区。(2)股份合作社是股份制与合作制的结合,由企业、农技推广单位、基层供销社等出资作为股东,再吸收少量的社员股金组建成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多数有自己的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股份合作社约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的5%。(3)专业协会包括协会和研究会,是一种比较松散的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多数专业协会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社团组织。专业协会约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的85%。专业协会每年向社员收取一定数量的会费,以提供技术、信息、运销服务为主。由于社团组织受到经营范围的限制,一些专业协会成立了销售公司。收购社员的农产品,统一运到外地销售。大多数专业协会不直接为社员销售产品。

这种契约化的联结方式,依托民主的土壤,承载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功能,借助可以使农民增收的效应,成为了国家、单位组织与分散的农民之间新的联系方式与渠道,形成一种有利于农民与市场对接的组织方式。近年实践证明,这一组织对于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农业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组织的名称比较多而乱,结合广西农垦和农村的实际,笔者倾向于将其定位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十五”以来。广西农垦利用资源整合力强、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高的优势,狠抓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集团化管理,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带动,以生产基地为基础,整合区域农业资源,走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做大做强了农垦农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除了形成8个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的主导产业外,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辐射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以2007年为例:全年农垦管区产业带动周边农户近40万户,农村居民实现收入达20亿元,户均收入5000元。其中,蔗糖产业带动了农村种蔗87万亩,木薯生化产业带动了农民木薯种植30万亩,生猪产业带动了农民年出栏商品猪360万头。“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基本形成,但是在连接农村农户口的过程中,在某些目前尚不属于主导产业的产业带,与农村农民的合作仍然存在许多需要探讨的问题。这些问题看来需要通过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来解决。

一、广西农垦建立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必要性

当前,在广西农垦农业产业化运作的具体实践中,出现了现有农业产业化本身无法摆平的许多新情况,在这些情况面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存在、发展和完善值得深思。

(一)依托农村千家万户的方式遇到了挑战。广西农垦少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历经艰辛,建立了若干个农村基地,多年来也创造了较好的业绩。他们面对的是数百上千户的基地农户,长期以来,他们定期派出技术员到农户进行技术指导,或者组织科技下乡活动,或者组织农户座谈、现场指导开展技术培训与推广,同时负责种苗等的提供,并免费为农民提供基本设施的设计和疾病诊断等服务,实行保护价回收农户产品,受到了农民的欢迎。但是,受技术人员数量和时间、精力的局限,其技术指导达到的频率、流量、深度与广度势必受到局限,相应地。龙头企业辐射带动的作用也就未能得到应有的最大限度的发挥。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呼声里,停留于“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的产业化遇到了挑战。

如果能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他们以“行业协会+基地+农户”的模式出现,形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组织,代表分散的农村群众联系对接龙头企业,在龙头企业的统一部署和技术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项生产和技术活动,应该可以解决以上这些问题。

(二)依托农垦农场的产业基地暴露出农场基地的局限性。果蔬业是广西农垦的一大产业,长期以来,主要依靠北部的几个龙头型的产地农场组织生产和加工销售,产品时常供不应求。由于几个农场的土地面积都很有限,种植面积受到很大局限,由此引起优良品种无法扩大生产和销售,市场虽然好,但长期只拥有较小的市场份额;相邻的农村尽管受到了农场的辐射,水果质量也不错,却未能组织集中参与统一的加工销售,而是各自为政,分散出击,市场的扩大与效益的提高也因此受到很大限制。

如果能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他们以龙头企业为带动,以“行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农场+市场+品牌+农村基地+农户”的模式将分散的农村种植户联结起来,必将在市场上形成一股巨大的力量。

(三)暂无龙头企业组织与带动的农产品亟待整合资源。这些农工和农户的农产品质量也不差,但长期处于农场和农村分散生产和经营的状况,单体生产经营、加工销售规模小,受交通、信息、技术、知识及服务体系等诸多因素影响,目前根本谈不上统一规划组织、统一生产销售,更谈不上规模经营,同时造成专业化程度低,农产品科技含量低下,市场销售不畅,投入产出效益不高。客观结果是:广西农垦某些农工和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地位,影响了农场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工、农民的增收,也体现不出农场的示范带动作用。

如广西农垦帮助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他们以“行业协会+农场职工+农村农户”的模式将同类别的分散种植养殖户联结起来,借助技术与协作,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一起闯市场,必将能开拓出一片新的天地。

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解决农业发展、农村致富和农民增收问题。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好可以弥补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不足。在农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引导带动下,组织若干农民“小群体”联合经济技术和信息服务,对接“大龙头”,走进“大市场”,正是广大的农场职工和成千上万的农民的迫切要求。应该说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广西农业、农村经济及农业产业化经营向更高层次迈进的重要纽带和根本途径。

二、适合广西农垦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模式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模式是多样的,具体到广西农垦,应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对待,权衡利弊,建议在以下范围选择:

一是龙头企业覆盖下的行业协会调控型。由广西农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所在的村组农民联合发起,围绕主导产业建立畜牧、水产等行业协会,构建“一家一户为基础、千家万户成规模、区域布局作基地、龙头企业拓市场”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由行业协会代表或组织分散的农户与龙头企业对接,龙头企业主要对行业协会负责,一般不直接面对千家万户。行业协会通过专业化分工、社会化服务,将不同经营主体组合起来,促进公司与农户、农户与基地及市场的紧密联系。

二是村组、农户、公司、市场、品牌联合型。由广西农垦国有农场引导,提供市场和品牌,村组集体牵头,吸收本村及周边从事同一产业的农民建立协会,通过组建协会,集聚农户和农村从事这一行业的小公司联手经营,协会通过“订单”方式与农户和农场确定固定的购销关系,由协会按相关规定和统一技术标准组织农户生产、管理,并认定和收购农户手里的合格产品;然后又由协会将产品按“订单”约定统一销售给农场,农场收购时可设保底价。

三是大户群体扩张型。广西农垦扶持种、养、加、运、销和为农服务的农村大户,“以一带十”牵头组成专业协会,聚集在农场的周围,把广大农民的“着力点”和“兴奋点”引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四是院校基地合作型。广西农垦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可以支持农民发展主导产业,接受他们的挂、靠、联,确立长期合作关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科研机构和院校可以派驻专家对合作对象进行培训和指导。

五是加工企业带动型。广西农垦或农村的加工企业,可以作为带动主体成立专业合作社。不断建立和完善产业内部新型利益关系,改变农民单纯卖原料的传统经营方式,让其以土地、原料、进厂做工等形式参股分红,由单纯的买卖关系变为伙伴关系;农垦的龙头企业直接与专业合作社联系交易,采取保护价收购、预付定金、二次结算等办法,惠及加工企业,反哺基地及农户。

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及可能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