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SCI发表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房屋设计种类

房屋设计种类精品(七篇)

时间:2024-04-06 09:35:02

房屋设计种类

房屋设计种类篇(1)

关键词:房屋安全 综合评定 问题探讨

一、 前言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修订),自实施以来,以操作简单,适用性强,在既有房屋的安全性中得到广泛应用,使危险房屋鉴定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有效使用既有房屋,了解房屋的安全程度和及时解除房屋安全隐患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房屋的结构形式发生了多样性的变化,特别是一些新型结构形式的使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的一些评判方法和评判系数取值就逐渐显露出值得商榷之处。

二、 危险房屋鉴定的综合评定方法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将房屋的评定方法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构件性鉴定,其评定分为危险构件(Td)和非危险性构件(Fd),根据规范所给出的危险点标志,评定构件等级。

第二层次为房屋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其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级。

第三层次房屋危险性鉴定,其评定等级为A、B、C、D(无危险点、有危险点、局部危房、整体危房)四级。

三、 问题的讨论与商榷

3.1 关于标准的适用范围

标准1.0.2条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但由于历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因,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我国广大农村和偏远乡镇存在大量的“三无”(无设计图纸、无施工单位、无监理单位)自建房屋,这些房屋从一开始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安全房屋,如果均采用此标准予以鉴定,那么,此类房屋多为D级危房(整体危房),但广大农民和部分城镇居民依旧在居住此类房屋,这样将会形成危房面积量的扩大化,为此,笔者认为应将适用范围调整为城市及城镇房屋。

3.2 构件危险性的讨论

标准4.1.2中分别列出了基础、墙体、柱、梁、檩条、搁栅、板、屋架、桁架等构件的划分。但就每个构件的种类就明显不够,基础部分,只列出了独立柱基、条形基础和板式基础三种,在现实工程中除了上述三种形式外还有桩基(单桩、多桩)、箱型基础等;墙体种类也有多种,如砌体承重墙、抗震墙、剪力墙等,各种墙体的受力原理不同,破坏形式不一样,计算要求和取值也不一样;梁的种类也分很多种类,如简支梁、墙梁、框架梁、框支转换梁、连梁、深梁等,各种梁的受力原理和计算方式不同,破坏形式不一样,取值也不一样;柱的种类也分很多种,有木柱、砖石砌体柱、钢筋混凝土柱,砖石砌体柱还分独立柱、带壁柱、配筋砌体柱,钢筋混凝土柱还分构造柱、排架柱、框架柱(还分中柱、边柱、角柱)、框支柱,各种柱的构造要求、受力原理、计算方式不同,破坏形式不一样,取值也不一样。为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加以区分,给出相应的评判取值。

3.3 地基基础的危险性判定问题

3.3.1 由于《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是一个全国性的行业标准,所列的地基基础就应该具备全面性,如冻土地基、湿陷性土地基对等基础的影响,应给予判定。

3.3.2 对房屋基础危险点的判定中,基础老化、病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表述都缺少量化的指标。同时,基础材料也分很多种,如灰土基础、砖基础、石材基础、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各种基础的构造要求和计算模型也不同。因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加以区分,给出相应的取值。

3.4 木结构构件的危险性判定问题

3.4.1 根据《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2005年版规定,受弯构件挠度限值为,檩条(l≤3.3m时、ω=1/200,l >3.3m时、ω=1/250),楼板、梁、搁栅为1/250。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规定为主梁ω=l0/150,檩条、搁栅为ω=l0/120,明显相差太大,无论主梁、还是檩条、搁栅均大于设计规范的85%,特别是主梁、檩条还区分计算跨度,为此,笔者认为应其计算取值应和设计规范相联系,否则,对结构构件是否安全就不能进行合理的验算和评定。

3.4.2 对受弯构件《木结构设计规范》中有明确的长细比规定,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确没有这款规定,笔者认为应增加此项规定。

3.5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危险性判定问题

3.5.1 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规定,受弯构件中,屋盖、楼盖及楼梯构件(吊车梁另有规定)中l0

3.5.2 对裂缝宽度《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根据不同的构件和环境有明确的要求,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没有区分构件的类别和环境要求,且梁、板的最大裂缝宽度放宽到1.0mm 。设计规范中规定,钢筋混凝土构件裂缝宽度为0.2-0.4m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裂缝宽度为0.1-0.2mm。就混凝土构件裂缝而言还应区分受弯裂缝、受剪裂缝、受拉裂缝,裂缝还有多条裂缝和单条裂缝之区别,同时裂缝的长度也是鉴定混凝土构件变形的重要依据。

3.6 钢结构构件的危险性判定问题

钢结构的安全主要是连结、构造、稳定和锈蚀问题,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对构造、稳定和锈蚀的表述太少,特别是对锈蚀方面没有明确的量化指标。为此,笔者认为对这方面作出一些明确的规定。

四、 房屋危险性的综合评定探讨

4.1 关于地震对房屋安全的影响评定

由于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原因,我国的房屋抗震设防经历了74、89、2001(2008年修订)和2010年多个版本的抗震设防要求,由其是六度区的抗震设防是在89抗震规范以后才要求设防,而89抗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未严格执行,特别是在一些偏远乡镇房屋建筑中。2008年汶川和2010年玉树地震中反应出的房屋破坏就尤为明显。

4.2 关于权重系数的评定

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将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围护结构分别划分为0.3、0.6和0.1的权重系数。众所周知,地基基础的重要性并不亚于上部结构,“万丈高楼重地起,一力承担靠地基”,而且地基基础的加固和修缮难度远高于上部结构,这样一来地基基础的权重系数就明显偏低。

4.3 关于环境对房屋安全的评定

随着人类生活、生产的发展,人类对环境的破坏也越来越明显,环境对房屋安全的影响也显现出来,如滑坡、泥石流、危岩、危坎等对房屋安全的影响较为普遍。5.12汶川地震中相当一部分房屋不是因地震垮塌,在地震灾区、岷江流域和彭州龙门山区内,相当一部分房屋的破坏和人员伤亡都是由滑坡、泥石流造成的。

五、 结束语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房屋安全也应提高。如何更加科学地鉴定房屋安全,是一重要的课题,这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参考文献:

[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125—99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房屋设计种类篇(2)

关键词:旧层加层 抗震鉴定 抗震设计

1 目前各地采用的方法

1-1主张按加层后的房屋总层数和总高度,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要求对旧房屋部分进行加层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对新建部分(加层加高部分)进行抗震设计。其理由是:适当放宽加层房屋的抗震要求,尽量减少加层房屋的加固工作量,以利于降低造价,及加层施工尽量不影响旧房的使用。

1-2 主张对旧房部分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要求进行加层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对新建房部分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其理由是:旧房已成事实,完全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加固困难较大,故对其适当放宽。而新房部分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无困难,故不放宽。

1-3 主张对旧房部分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加层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对新房部分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其理由是:使加层房屋新旧两部分抗震能力相匹配。

1-4 主张对旧房部分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加层抗震鉴定和抗震计算,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对新建部分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其理由是:考虑旧房屋抗震不利因素较多,故对其采取加强措施。

1-5 主张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为主,参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要求,对加层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其理由是:采用两种标准结合使用比较现实合理。

1-6 主张对旧房区别对待,当旧房为按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设计时,此时应对加层新旧两部分均严格按照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当旧房为按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设计时,对加层房屋新旧两部分也可按旧抗震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其理由是:这样可使加层房屋新旧两部分的抗震能力保持一致,比较经济合理。

2 目前各地采用方法存在的问题

上述六种意见,各有一定的道理,但也均存在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

方法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新建房屋都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而加层房屋由新房和旧房两部分组成,即使是对旧房进行抗震加固也比新建房屋抗震能力差,如若采用比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低的标准(抗震鉴定标准)对加层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则显然房屋的抗震能力更差,故不宜采用此法。

方法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加层房屋的新旧两部分采用不同的设计标准,尤其是对旧房屋部分采用较低的设计标准不够合理,造成加层房屋抗震能力上强下弱,对抗震很不利。

方法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虽然比较科学合理,得不够全面,如若采用分离式加层结构方案,此方法就不适用,对与外套结构完全分离的旧房没有必要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标准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

方法四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旧房部分按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提高一度采取构造措施,标准偏高且对旧房来说难以满足要求,加大了加层设计施工的难度,提高了房屋加层造价。

方法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规定的太原则,具体招待起来困难太大。

方法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造成加层房屋采用的抗震鉴定标准和抗震设计规范不统一,使一部分加层房屋达不到现行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

3 建议采用的方法

首先应当明确指导思想,即对加层房屋的抗震要求应比新建房屋更严一些好,还是放宽一些好,还是不严不宽好?此问题解决后,本文所讨论的问题也就比较容易解决了。笔者认为:对加层房屋采用的抗震鉴定和设计标准不应低于对新房屋采用的标准,也不宜采用比新建房屋更严的标准,建议采用与新建房屋相同的标准。

加层房屋虽也有一些有利的因素,但不利因素更多,如旧房屋部分已使用多年,新旧部分连接整体性较差,对加层时加固的房屋不宜采用比新建房屋低的设计标准。若采用比新建房屋高的设计标准,则需要更多的投资,加大了加层房屋加固的工程量和施工难度,难于执行。采用与新建房屋相同的设计标准符合我国国情,比较经济合理,安全度也有保证,比较合适。根据调查,我国已有加层房屋多数是这样做的,我国正式出版的有关旧房改造(含加层)的专著也均主张按现行设计规范的标准进行设计和计算。既然对旧房的承载能力应按设计规范的标准进行设计验算,对旧房的抗震鉴定(包括抗震横墙间距、构造柱、圈梁设置、房屋总高度、总层数限值、高宽比限值、局部尺寸限值等)也应以抗震设计规范为标准。

对加层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具体应采用什么规范和标准,笔者建议如下:

为便于执行,首先把加层房屋分为两大类。

房屋设计种类篇(3)

关键词:结构设计;抗震;建筑施工

Abstract: The design is the blueprint of the construction, good design is not only able to guarante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building construction, but also conducive to the play of the functions of the building.Key words: structural design; earthquake;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TU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 言

施工技术的进步更是日新月异,建筑物的外观设计结构类型逐渐增加,钢筋砼多层框架结构房屋由于具有多种优良性能而被广泛的应用于现代建筑设计施工当中。我国建筑物的结构设计类型逐渐多样化,其中由于钢筋砼多层框架结构房屋具有多种优良性能而被广泛应用于现代建筑行业之中。该类型房屋不但结构传力明确、灵活,而且整体性、抗震能力强,深受广大建筑用户喜爱。优质工程的筑建施工技术是关键,而设计是施工的前提和基础,虽然该种结构类型房屋在外观看上看似比较简单,但是若设计不当则容易出现多种质量问题,在后期的修缮使用当中相当麻烦,因此,本人结合近几年的工作经验,研读相关理论知识,以下谨从多层砼框架房屋结构设计方面作以简要阐述。

1、参数输入的准确无误性

在现代技术条件的支撑下,许多复杂工艺都可以通过计算机来进行模拟实验,尤其在工程绘图方面则表现的更加明显。利用现代三维技术进行工程绘图,可以使工程图纸更加生动灵活,许多通过手工绘制无法发完的步骤都可以通过计算机绘图显现出来。由于计算机功能的局限性,它所绘制出来的工程图只是在原来预定条件下得出的结果,没有综合考虑施工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其它意外因素对工程的影响。我国相关房屋建筑规范性文件也明确要求,通过计算机得出来的结果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分析,对其结果的有效性、合理性进行判断后方可应用于工程设计。电算结果包括多项内容,概括来讲主要有:框架抗震墙结构中总地震倾覆力矩与抗震墙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比值;楼层的弹塑性层间位移、楼层弹性层间位移、结构的自振周期等。选用合理的结构方案与正确的计算简图是保证电算结果科学可靠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这首先要求对抗震设防烈度以及场地类别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保证其输入结果的

正确性,另外,还要保证电算程序中其它参数输入的准确无误性。

1.1 抗震结构等级设计

在建筑物种类中,根据不同的用途划分不同的抗震类别和等级,按照建筑物的抗震类别等级对其进行设计,有的建筑物抗震等级高,有的建筑物抗震等级较低。一般的民用住宅建筑、办公楼、公寓等大都属于丙类建筑,具体的划分标准我们可以参见《抗震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对建筑物进行抗震结构等级设计时,前提就是确定该建筑物属于哪类建筑,然后才可以对其进行抗震等级设计。一般情况下,乙类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当震感强度超过这个限度时就应该采取防震措施。

1.2 地震力的振型组合数

建筑物的振型组合数一般与建筑结构层数成正比,一般情况下,当建筑物的层数比较多或刚度变化较大时,其振型组合数也随之增大。比如小塔楼式的建筑物,其振型组合数应当等于或大于12,最高限度不应高于3 倍层数。对振型数的选取一般可以参照振型参数确定,以质量为总质量的90%振型数作为预定的振型数。采用SATWE等程序进行电算时,可采用将这种参与质量的比值输入进去来确定振型组合数。但是,在施工实践中,有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此问题重视不够,选取振型数不通过科学合理的计算随意选取,这严重影响着电算的结果。

1.3结构周期折减系数的确定

框架结构建筑中,由于存在填充墙,往往出现实际刚度与计算得出的刚度出现偏差,实际刚度比计算的刚度大的现象。同时计算周期也比实际周期大,在这种情况下计算出来的地震剪力偏小,房屋的抗震能力较差,因此若要增强建筑物的结构强度,要对建筑物计算周期进行适当的折减,且折减的过程中要注意折减比例的合理性,折减的系数不应过大。

2、基础拉梁设计问题

基础拉梁是针对多层框架房屋基础埋深较大时而设置的,设置基础拉梁,可以减小底层柱的底层位移与计算长度。从抗震的角度来考虑也应该采用短柱基础方案,在进行设计时可按照框架梁的要求设置箍筋加密区。通常情况下构造基础拉梁可视情况而定,若独立基础埋置深度较小,其应沿着两主轴方向设置。基础拉梁的截面尺寸根据工程的条件,施工情况进行合理计算。基础拉梁的设置可根据深浅度来考虑,当基础埋深不大或框架底层高度不高时,可以利用拉梁平衡柱底弯矩,当楼梯柱直接支撑于拉梁上或填充墙上时,则应适当增加该拉梁的界面。

3、独立基础设计荷载取值

独立基础设计荷载取值是多层框架式房屋在设计时考虑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在通常情况下,多层框架房屋采用的是柱下独立基础的形式,我国相关建筑规范明确指出,房屋的抗震能力可以通过计算得出,若建筑层数在8 层以下高度在25 米以内且地基的主要持力层没有软弱粘性时,可以不对该地基的基础抗震承载力进行计算。在对地基的抗震承载力进行计算时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其中风荷载是不可遗漏的因素之一。有些设计师不注重设计方法,在进行独立基础设计时,只对轴力与弯曲采取了设计值,而对柱脚内力设计值取值不合理,这严重影响着计算结果的准确可靠性,若不采取合理的独立基础的设计荷载值,将会导致建筑施工时的材料浪费,严重时影响着建筑结构的安全。

4、基础拉梁层的模型计算

对框架结构房屋进行结构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基础拉梁层的计算问题。对基础拉梁层进行框架整体计算要采用的计算程序要科学,一般都是采用SATWE或TAT程序来计算,针对基础拉梁层无楼板的特点,计算时应取楼板厚度值为零,这样由于保证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同时注意房屋平面不规则的特点,分析计算式宜采用总刚分析方法。

5、带楼电梯小井筒框架结构设计

框架结构性房屋在进行结构设计时,为了使房屋有最大的抗震承受力应该尽可能的不设置钢筋砼楼电梯小井筒,因为井筒的设置将会吸收地震剪力,从而造成框架结构承受地震剪力是我能力降低。当井筒的设置实在不可避免时,可尽可能的减薄井筒的壁厚,除按框架方式计算外,还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进行计算,如按照带井筒的框架进行复核,亦可达到减弱其刚性的目的,将与井墙连接的柱子的配筋进行加强,通过竖缝、结构洞等也可以将其刚度减弱。

6、结语

多样化的房屋的钢筋砼多层框架结构类型,这种房屋由于具有整体性强、结构传力明确、抗震能力强等多种优良性能,在现代建筑设计施工中广泛应用。由于作者能力有限,文章中写作不到之处望行业同仁多多指正,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亦会再接再历,加强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为我国在多层砼框架房屋结构设计方面建言献策。

参考文献

房屋设计种类篇(4)

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除《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外,共分《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新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等四个会计制度体系,其中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1.《小企业会计制度》。所谓小企业,就房地产开发行业而言,是指根据国务院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文件的规定,不能同时满足从业人员数100人以上、年销售额1 000万元以上两个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内的各类小企业,除已按规定要求或规定程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新准则的企业外,都应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得再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2.《企业会计制度》。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起先后在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单位施行,其他企业经适当程序也可以执行该制度。2006年财政部了新的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据此,现有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按规定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外,均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新准则下的会计制度体系。新的38项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包括具体准则、对准则的解释、财务报表格式、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等,是一个完整的会计制度体系。这一制度暂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因此,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上市公司,或者按上市的母公司要求执行新准则的,都应当执行新准则规定的会计制度。

4.《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属于旧的行业会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如果达不到执行新准则的条件,也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则仍可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二、应增设的会计科目

本世纪已出台的会计制度中,皆没有专门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科目及核算办法,这给这些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很大不便。但是,现行所有会计制度涉及会计科目设置的说明中都规定: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某些会计科目。根据这一些规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或新准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执行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增设以下专门核算房地产开发的会计科目,不但是需要的,也是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

1.“开发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房地产开发的费用和成本,包括:(1)开支的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或受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备费等费用;(2)开发采用出包方式的,根据预付给承包商的款项和工程进度估价的开发成本;(3)工程采用自营方式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4)分配应由开发产品承担的公共配套设施费、计提应上交有关部门管理的维修费和分摊的间接开发费用;(5)应予资本化计入产品成本的借款费用等;(6)结转开发完工并验收合格的房地产成本。

购入已拆迁平整的土地准备用于房产开发,可先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待开发时再以适当的分配方法,分摊到“开发成本”的明细科目。

2.“开发间接费用”科目。本科目相当于工业企业的“制造费用”,核算为开发产品而发生除应由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的费用以外的各项间接费用。

3.“开发产品”科目。本科目核算已开发完工、经验收合格的房地产。

4.“出租开发产品”科目。本科目核算用于出租经营但尚未转为固定资产的土地和房屋。

5.“周转房”科目。本科目核算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房屋。

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以上增设的5个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均应计入报表的“存货”项目。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成本、土地成本的计算分摊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成本,一般可划分为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两大类,即开发产品成本=建筑成本+土地成本。建筑成本构成比较复杂,既包括前期费用和房屋的建造成本,还包括与开发产品相关的配套设施费用,以及预提的商品房维修费用、白蚁防治费等其他间接费用;土地成本构成则比较简单,即取得用于开发的土地及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支出。

建设一幢房屋或者在同一地块上建设若干幢房屋,往往因为用途不同、建筑结构不同,甚至因为楼层不同而有不同的售价,而且,开发房地产的成本,特别是土地成本,往往是笼统的。因此,如何尽可能合理地计算分摊完工产品的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核算的一个难题。

当然,对于开发的房屋如果用途相同、建筑结构也大致相同,例如,一个小区若干幢房屋都是成套住宅,可以采用按可计价销售的房屋面积比例计算分摊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具体做法是,将小区可售房产连同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休闲场地等的全部开发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下同),除以可出售房屋的面积总和,得出每平方米住宅的成本,再按各套住宅面积分摊产品成本;如果其中有少量房屋或其他可出售项目,比如车库或车位,采用清一色的按面积分摊不尽合理,可通过估算方法,将其估算的成本从总成本中剔除,然后再按可出售成套住宅面积分摊产品成本。这种成本分摊方法,叫做可售房屋面积比例法,简称面积比例法。

但是,面积比例法适用范围相对较小,对于同一小区内开发的结构、用途不同的房屋,此法即不可采用。一般情况下,对成片开发不同用途、不同结构的房屋,建筑成本可采用估价修正法进行计算分摊,土地成本可采用售价比率法进行计算分摊,而且这两种方法应合并进行,分步实施。

第一步,用估价修正法计算分摊开发房屋的建筑成本。估价修正法是通过对建筑成本的估算数额进行修正,计算出各种不同结构房屋建筑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也应分步实施:

首先,应估算房屋单位建筑成本。所谓房屋单位建筑成本,实际为每平方米可出售房屋应分摊建筑成本,内容包括:(1)房屋自身的建筑成本;(2)应分摊小区内道路、围墙、休闲场地、休闲设施等附属设施的建筑成本;(3)应分摊其他间接费用构成的开发成本等。

单位成本采用估算方法确定后,再按可出售房屋面积得出估算的开发产品建筑总成本,即:开发产品估算的建筑总成本=∑(不同结构的房屋面积×该结构房屋估算的单位建筑成本);如果可出售开发产品有少量项目单位成本明显偏低或偏高,也可按估算成本将其单计并从总成本中剔除。

接着,应计算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已决算(或按合同及招标预算)的建筑总成本÷开发产品估算的建筑总成本。如果可出售产品中有少量项目单独计算成本的,应将已单独计算的成本从公式中“÷”号前后的“总成本”中扣除。如果总成本无法确定或预估,则不计算修正系数,而以上一步骤“开发产品估算的建筑总成本”为建筑总成本。

最后,计算不同结构房屋应分摊建筑成本和单位建筑成本:各类结构的房屋建筑成本=该类房屋估算成本×修正系数;该类房屋单位成本=该类房屋建筑成本÷该类房屋面积,或=估算的单位建筑成本×修正系数。

如果竣工决算或预算对不同结构的房屋直接建造成本反映得比较明确,在分摊时则应只计算包括配套设施费、附属费用等间接费用,且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面积比例法、估价修正法等较为适宜的方法。

第二步,采用售价比率法计算和分摊土地成本。售价比率法是以房屋单位售价为基础计算分摊开发房屋土地成本的方法。一般而言,房屋售价的高低,除取决于房屋结构外,更主要是取决于房屋的地理位置,同样结构的房屋,门面房售价高于住宅房,主要原因是门面房“地势好、地价高”。因此,计算既有住宅用房又有商业用房的地块开发,或者纯商业用房开发的土地成本时,采用售价比率法较为适宜。售价比率法也需分步实施(以同时开发住宅房和非住宅房为例):

首先,应计算或预估不同结构、不同用途房屋的总售价和平均单位售价。

接着,应运用售价成本比率计算非住宅房超额成本售价,以剔除房屋不同结构对售价的影响。运用售价成本比率计算分摊土地成本时,应将开发的商品房划分为价格相对低的住宅房和价格相对高的非住宅房两大类,将非住宅房高于住宅房的成本称为超额成本,将与超额成本相对应的售价称为超额成本售价:超额成本售价=超额成本×(1+成本毛利率);各类非住宅房超额成本售价=(该类非住宅房单位建筑成本-住宅房单位建筑成本)×该类非住宅房总面积×(全部房屋售价总额÷全部房屋成本总额)。

然后,再计算土地成本比率。土地成本比率是指土地成本与剔除超额成本售价后的售价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土地成本比率=占用土地的全部成本(土地使用权价值)÷(全部房屋售价总额-超额成本售价合计)×100%。

房屋设计种类篇(5)

房屋的开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屋,按其用途可分为如下几类;一是为销售而开发的商品房;二是为出租经营而开发的出租房;三是为安置被拆迁居民周转使用而开发的周转房。此外,有的开发企业还受其他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如职工住宅等代建房。这些房屋,虽然用途不同,但其所发生的开发费用的性质和用途,都大体相同,在成本核算上也可采用相同的方法。为了既能总括反映房屋开发所发生的支出,又能分门别类地反映企业各类房屋的开发支出,并便于计算开发成本,在会计上除设置“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外,还应按开发房屋的性质和用途,分别设置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代建房等三级账户,并按各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企业在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应按房屋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房屋的成本核算对象,应结合开发地点、用途、结构、装修、层高、施工队伍等因素加以确定:

1.一般房屋开发项目,以每一独立编制设计概(预)算,或每一独立的施工团预算所列的单项开发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2.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的群体开发项目,开竣工时间相近,同一施工队伍施工的,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于开发完成算得实际开发成本后,再按各个单项工程概预算数的比例,计算各幢房屋的开发成本。

3.对于个别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房屋开发项目,可以结合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按房屋开发项目的部位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开发企业对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应设置如下几个成本项目: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2)前期工程费;(3)基础设施费;(4)建筑安装工程费;(5)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指房屋开发中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以及有关地上、地下物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前期工程费是指房屋开发前期发生的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等支出。基础设施费是指房屋开发中各项基础设施发生的支出,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照明、绿化、环卫设施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列入房屋开发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内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设备费用)。配套设施费是指按规定应计入房屋开发成本不能有偿转让公共配套设施如锅炉房、水塔、居委会、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车棚、公厕等支出。开发管理费是指应由房屋开发成本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

二、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

(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

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贷方。

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自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如分不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先将其支出先通过“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账户进行汇集,待土地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再按一定标准将其分配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账户的贷方。

房屋开发占用的土地,如属企业综合开发的商品性土地的一部分,则应将其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先在“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账户进行汇集,待土地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再按一定标准将其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账户的贷方。如开发完成商品性土地已经转入“开发产品”账户,则在用以建造房屋时,应将其应负担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开发产品”账户的贷方。

(二)前期工程费

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平整等各项前期工程支出,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前期工程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贷方。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前期工程费,应按一定标准将其分配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前期工程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贷方。

(三)基础设施费

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绿化、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支出,一般应直接或分配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贷方。如开发完成商品性土地已转入“开发产品”账户,则在用以建造房屋时,应将其应负担的基础设施费(按归类集中结转的还应包括应负担的前期工程费和开发间接费)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开发产品”账户的贷方。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

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应根据工程的不同施工方式,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采用发包方式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房屋开发项目,其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应根据企业承付的已完工程价款确定,直接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等账户的贷方。如果开发企业对建筑安装工程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并将几个工程一并招标发包,则在工程完工结算工程价款时,应按各项工程的预算造价的比例,计算它们的标价即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

如某开发企业将两幢商品房建筑安装工程进行招标,标价为1080000元,这两幢商品房的预算造价为;

101商品房630000元

102商品房504000元

合计1134000元

则在工程完工结算工程价款时,应按如下方法计算各幢商品房的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

某项工程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标价×该项工程预算造价÷各项工程预算造价合计

设例中:

101商品房1080000元×630000元÷1134000元=600000元

102商品房1080000元×504000元÷1134000元=480000元

采用自营方式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房屋开发项目,其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支出,一般可直接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库存材料”、“应付工资”、“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贷方。如果开发企业自行施工大型建筑安装工程,可以按照本章第二节所述设置“工程施工”、“施工间接费用”等账户,用来核算和归集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支出,月末将其实际成本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并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

企业用于房屋开发的各项设备,即附属于房屋工程主体的各项设备,应在出库交付安装时,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库存设备”账户的贷方。

(五)配套设施费

房屋开发成本应负担的配套设施费是指开发小区内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在具体核算时,应根据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采用不同的费用归集和核算方法。

1.配套设施与房屋同步开发,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能够分清并可直接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等账户的贷方。如果发生的配套设施支出,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先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户先行汇集,

待配套设施完工时,再按一定标准(如有关项目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分配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户的贷方。

2.配套设施与房屋非同步开发,即先开发房屋,后建配套设施。或房屋已开发等待出售或出租,而配套设施尚未全部完成,在结算完工房屋的开发成本时,对应负担的配套设施费,可采取预提的办法。即根据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和采用的分配标准,计算完工房屋应负担的配套设施支出,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

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预提费用“账户的贷方。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在配套设施完工时调整有关房屋开发成本。

(六)开发间接费

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各种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应先通过“开发间接费用”账户进行核算,每月终了,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有关开发产品成本。应由房屋开发成本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应自“开发间接费用”账户的贷方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并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间接费”成本项目。

三、房屋开发成本核算举例

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某年度内,共发生了下列有关房屋开发支出(单位:元):

101102152182

商品房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

支付征地拆迁费10000080000

结转自用土地征地拆迁费7500075000

应付承包设计单位前期

工程费30000300003000030000

应付承包施工企业基础

设施工程款90000750007000070000

应付承包施工企业建筑

安装工程款600000480000450000450000

分配配套设施费(水塔)80000650006000060000

预提配套设施费(幼托)80000720006400064000

分配开发间接费用82000660006200062000

则在用银行存款支付征地拆迁费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180000

贷:银行存款180000

结转出租房、周转房使用土地应负担的自用土地齐发成本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150000

贷: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150000

将应付设计单位前期工程款入账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120000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120000

将应付施工企业基础设施工程款入账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305000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305000

将应付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工程款入账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1980000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1980000

分配应由房屋开发成本负担的水塔配套设施支出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265000

贷: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水塔265000

预提应由房屋开发成本负担的幼托设施支出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280000

贷:预提费用——预提配套设施费280000

分配应由房屋开发成本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272000

贷:开发间接费用272000

同时应将各项房屋开发支出分别记入各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

四、已完房屋开发成本的结转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已完成开发过程的商品房、代建房、出租房、周转房,应在竣工验收以后将其开发成本结转“开发产品”账户。会计人员应根据房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记录的完工房屋实际成本,记入“开发产品”账户的借方和“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贷方。“开发产品”账户应按房屋类别分别设置商品房、代建房、出租房、周转房等二级账户,并按各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明细分类核算。设例中,应将完工验收的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的开发成本结转“开发产品”账户的情方,作如下分录入账:

房屋设计种类篇(6)

关键词: 大跨度房屋;钢结构;设计

在众多的结构形式中,钢结构具有强度高、重量轻、组装简单、施工周期短等优点,在进行钢结构设计时,要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选择合适的结构形式,在钢材选择上,要充分考虑结构的受力形式和大小,而且要根据建筑结构的标准,考虑钢结构的抗火要求。此外,钢结构建筑一般是采用工厂加工,现场拼装的方式进行施工,这就需要钢结构在运输和起吊过程中有足够的刚度,并保证稳定性要求。

1大跨度房屋钢结构分类

大跨度房屋钢结构按刚性差异以及它们的组合不同,分成三类:刚性结构、柔性结构及杂交(刚柔混合体系)结构。在此主要介绍以下两种大跨度房屋钢结构。

1.1刚性大跨度房屋钢结构

刚性大跨度房屋钢结构的构成如下:由大量钢杆件组成,如:空间桁架、网架等,根据结构单元的形式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一种称为空间网格结构,另一种称为空间结构。

1.2 柔性大跨度房屋钢结构

柔性大跨度结构可由其受力体系的不同分为以下三类:竖直平面结构、水平层面结构及空间结构。在柔性钢结构中,其受力较均匀,而且结构受力主要集中在竖直、水平和空间对称位置上。如:悬索结构、膜结构等。

2 大跨度房屋钢结构的设计要点

对于大跨度房屋结构来讲,其主要设计依据是所受的荷载类型,按照相关的标准,可以将荷载分为以下几类: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和偶然荷载。在进行结构设计时,还要注意结构布置合理、防震缝的设置等问题。

2.1永久荷载

对大跨度房屋结构,永久荷载主要由以下两方面组成:屋盖结构自重和屋面覆盖材料自重。在永久荷载计算过程中,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不要遗漏任何应该计入自重的构件材料。

2.2可变荷载

在大跨度屋面钢结构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可变荷载:(1)屋面活荷载。在一般情况下,屋面均布活荷载按水平投影面积进行计算。对于不同的屋面结构形式,屋面均布活荷载取值不同,不上人屋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取0.5,上人屋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取2.0kN/m2,但是在取值时,还是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对屋面活荷载取值进行修正。(2)雪荷载。大跨度结构对雪荷载相对比较敏感,屋面雪荷载在可变荷载中占有一定的比率,不同结构形式的屋面有不同的雪荷载值,而且还与屋面的朝向以及常年的风向有关。一般情况下,屋面雪荷载取值小于平面雪压,因为屋面有一定的坡度,在雪落到屋面到时候,有部分已经沿倾斜的屋面滑落。然而,有些特殊结构形式的屋面会产生积雪,这就会使得雪荷载有所增加。因此在确定雪荷载时,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3)风荷载。在风荷载作用下,屋面会产生一定的压力或者吸力,而且风荷载具有静力和动力作用的双重特点,在计算风荷载的时候,要分别用静力力学和动力学的知识进行求解,准确计算风荷载值。 大跨度结构的风载体型系数,一般通过风洞试验获得。(4)温度作用。钢结构不同于混凝土结构,其具有较大的热胀冷缩性质,在一些温差较大的地区,钢结构会因为温差产生变形,形成较大的内部荷载作用,称为温度应力,在计算温度作用时,要根据不同的气候条件进行考虑。 (5)支座位移。在大跨度房屋钢结构中,支座位移所产生的杆件内部附加应力不可忽略,而且当支座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时,有可能造成结构的局部损坏,甚至危及整个结构的安全,在活荷载计算中,要充分考虑支座位移引起的附加内力。

2.3 偶然荷载

在进行结构受力分析时,要充分考虑偶然荷载作用,本文主要考虑地震作用。地震作用是建筑物因地面运动而产生的一种惯性作用,属于动力作用,通过达朗伯尔原理建立微分方程。它的大小既与结构的固有振动特性有关,又与地面运动的特性有关。大跨度房屋钢结构受地震影响大,在房屋结构设计时,要保证屋盖结构和支撑结构刚度分布均匀,有明确的传力路线,这样在地震作用下,就能够使结构受到的荷载作用通过支座向下传递,避免钢结构出现较大扭转或者其他变形形式,保证结构的安全可靠。而且要针对房屋薄弱部分进行抗震分析,并进行加强,确保其受力符合要求,与整个结构协调。由于大跨度结构的平面投影尺寸较大,尚应考虑地震行波效应和局部场地效应。故对于大跨度空间结构来说,设置一定的防震缝是一种较好的方式,根据具体的工程规模和抗震要求,进行抗震验算,并在合适的位置设置防震缝,以抵抗地震作用。在进行结构设计时,要严格控制结构的重量,而且在钢材的选取上要充分考虑自振周期,尽可能使结构的自振周期相对较长,以使得结构可以通过变形释放地震输入的能量,这样就可以减少地震作用对结构的影响。

2.4计算分析

在对结构进行分析计算时,要重视上部、下部结构的协同工作,并计入多向地震作用的效应。在进行设计时,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一些结构分析软件和先进的分析方法,对关键部位进行详细设计,并针对具体情况,加强结构的稳定性。经过计算实践表明,对于大跨钢结构来说,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分析:多向地震反应谱法、时程分析法、多向随机振动分析方法等。当然,要针对具体的工程项目选择合适的方法,保证结构分析计算的可靠性。

3 结结语

本文首先对钢结构的一些优势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大跨度房屋钢结构设计要点。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大跨度结构出现的数量越来越多,而且,近年来,建筑施工技术不断进步,这也为一些复杂的大跨度钢结构的出现奠定了基础,大跨度房屋钢结构设计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从业者在进行钢结构建筑的设计时,首先应根据建筑结构的使用年限,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以及需要抗震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确定其基本要求。重点要依据可靠度的要求进行设计,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设计。

参考文献

[1] 赵权,冯志伟;钢框架结构住宅的应用与发展中的问题[J];工程建设与设计;2005年07期

[2] 朱晓慧;魏筱斐;;钢结构稳定性探讨[J];科技咨询导报;2007年09期

房屋设计种类篇(7)

关键字:房屋建筑;建筑设计;设计思路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当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频率越来越高,许多开发商为了追求房屋建筑施工中的经济效益,在进行设计的时候通常更关注于如何提高施工效益,而忽视了对房屋整体设计质量的控制。而要提高房屋建筑设计质量,就需要从设计思路上入手,对设计思路进行系统的分析与判断,研究加强房屋质量的相关方法。

一、房屋建筑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今的房屋建筑质量存在着许多问题,通常是由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材料使用等多方面的因素所造成的,其中建筑设计上的问题常常被人们所忽视,使得房屋建筑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得不到本质上的解决。因此,需要对房屋建筑设计中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才能得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经过对我国许多房屋建筑的质量调查发现,房屋建筑设计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的问题

房屋建筑的结构质量看问题是造成房屋容易出现裂痕、塌陷以及使用寿命不长等情况的根本因素。特别是在一些对使用规格要求较高的房屋建筑中,非常容易出现结构上的质量问题,使房屋的使用者受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会造成安全事故,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目前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存在的问题非常多,最为典型的问题包括标准荷载计算的忽略、墙体重叠处的疏忽、结构设计未考虑到地形沉降问题、楼梯踏步板过厚、内墙强度不足等等。这类问题会对房屋建筑的施工或者房屋的使用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特别是结构强度不足的相关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会出现影响非常恶劣的情况。比如说房屋业主在居住过程中,如果房屋的承重能力不足的话,将很有可能发生楼层的塌陷,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而在设计时如果没有充分结合当地地质考察资料,进行牢固的地基施工设计的话,那么在房屋建成之后,将非常容易使房屋发生沉降。

2、房屋建筑布局设计中的问题

房屋建筑的布局设计包括房屋建筑内部的布局与房屋建筑之间的布局,但在许多房屋中,不论是内部的布局还是房屋建筑之间的布局,都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设计问题。房屋建筑内部布局设计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客厅的朝向背光、厨房与卫生间通风密闭以及卧室不向阳等方面。而房屋建筑之间的布局设计问题则主要表现在房屋的空间太紧凑,采光严重不足这一方面。特别是一些设计高度较大的房屋建筑之间,一旦房屋之间的间隔太近,那么低楼层的业主就会面临长期采不到光的情况。另外,房屋建筑内楼道设计太窄,防护栏高度不够等情况都是一些非常典型的布局设计问题,需要设计师在进行布局设计时格外注意。

3、房屋建筑细节设计中的问题

房屋建筑细节设计上的问题往往很难被人所发现,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这类问题才会显现出来。通常细节设计上的问题对房屋建筑本身的质量不会造成很大影响,但会严重影响到房屋居住时的舒适与便捷。比如说排水管道与地基横梁之间存在着空间上的重叠,影响了正常的排水,以及建筑内管线之间分布不合理,不同的管线相互纠缠到一起,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

二、解决房屋建筑设计问题的多元化设计思路

若要解决房屋建筑设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最为彻底的方法就是,从根源上入手,从与房屋建筑有关领域进行全面综合的考虑,以多元化的思路来进行房屋建筑设计。本文以设计考虑最复杂的商品住宅房为例,对房屋建筑设计的多元化思路进行分析,找出解决房屋建筑设计问题的最好方法。而其他的房屋建筑的设计思路则可以将商品住宅房的设计思路作为参考依据,同样能够保证居住用房的设计质量。

1、适应地段的设计思路

建筑工程如果要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就必须要充分考虑到房屋建筑的地段影响,房屋所处地区的不同往往会导致其建筑的规模、用途等方面的不同。因此,在设计房屋建筑时结合地段特点进行考虑可以准确地把握房屋建筑的大方向,对建筑规模、功能定位、建筑规格等都可以进行合理的规划。比如说在城市的商业中心周围修建房屋的话,那么在设计时就应该以符合商业气息为主要设计方向,可以将建设成商贸大厦作为基本目标。而如果是在城市中风景比较秀美的区域修建,则可以考虑将房屋建筑的设计方向定位高档别墅群,满足人们对优雅舒适居住环境的需求。总之,在进行房屋建筑的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建筑在城市中所处的地段,依据周围的区域特色确定基本设计方向。

2、突出特色的设计思路

在对房屋建筑进行设计时不仅要充分考虑到与周围地段的统一协调,更要注意突出建筑的特色,吸引更多业主的关注。因为现今我国城市中的商品住宅房的修建非常频繁,几乎在很小的一片区域就有好几处新的的商品住宅房的完工。而只有充分分析周围同类建筑的特点,了解同类建筑与自身建筑之间的优势与劣势,从而设计出具有鲜明特色的房屋建筑。通常可以从建筑结构、内部布局等方面对房屋建筑进行全方位的特色设计,让房屋建筑在与同类建筑的竞争中具有较强的生命力。

3、合理分配空间的设计思路

空间布局不合理是许多设计师在进行房屋建筑的设计时经常出现的问题出现这类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房地产商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也可能是设计师的考虑不够充分。因此,要提高房屋建筑的质量,就需要从空间布局上入手,进行合理的布局设计,满足房屋的使用需求。通常进行房屋的布局设计可以分为建筑内的布局与建筑间的布局,对于商品住宅房来说,建筑内的布局设计主要是合理规划其户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该是一梯两户还是一梯三户,并对每一种户型的内部卧室、客厅、厨房等功能分区进行合理划分,使业主能够得到很好的居住舒适感。建筑间的布局设计则主要是考虑各建筑之间的空间间隔,一方面要尽量节省空间,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不要将建筑之间的间隔设计得过于密集,否则将非常容易出现低楼层业主采光难的现象。总之,要充分从采光与通风的角度对房屋内布局、房屋间布局、房屋朝向等方面进行综合的考虑,对房屋建筑的空间分配进行合理的设计,是保证房屋居住舒适感的主要途径。

4、合理配置房屋建筑附属设施的设计思路

在对房屋建筑进行设计时,不仅要考虑到建筑本身的结构、布局等方面的影响因素,更要考虑到一些附属设施所带来的影响。特别是在如今的大多数商品住宅房的设计当中,更要对其附属设施进行合理的设计,满足业主的居住要求。比如说在建筑周围需要设计优美的绿化景观,并最好能与城市周围的代表景观形成协调一致,使业主拥有一种置身自然的居住感受,对提升房屋建筑的整体质量有很大帮助。

结束语

房屋建筑质量的根本在于设计,而建筑设计的根本在于良好的设计思路,在多元化的设计思路的指引下,我国的房屋建筑质量必将会得到本质上的提升。特别是在当今城市建设进程加快的背景下,良好的房屋建筑设计思路是提升城市建设质量与效率的基本保证。

参考文献

[1]涂胜利.房屋建筑设计造价控制的理论方法及其应用研究[D].湖南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