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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鉴定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25 08:39:19

文物鉴定

文物鉴定篇(1)

【关键词】文物 鉴定 方法

文物鉴定在方式上可以分为“目鉴”和“科鉴”两种。“目鉴”即俗称的“眼学”,全凭鉴定专家的经验;“科鉴”是运用现代科学仪器对文物进行检测。无论“目鉴”还是“科鉴”,其操作都必须由人来完成,受人的主观性影响是非常之大的。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主观因素的干扰,提高文物鉴定报告的可信性。在文物鉴定之前必须对鉴定方法在规则上进行规范,这种规则即――“双盲法”。

鉴定在对象上可分为“客体”和“主体”,客体即待鉴定物品,主体即对该物品进行鉴定的专家。所谓“双盲”,即鉴定主体“盲”,鉴定客体“盲”。

“双盲法”在国际上使用的最成功的领域是用于DNA检测。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对于“双盲法”的了解是通过看刑侦片中审讯嫌疑人的情节。为什么要将嫌疑人一个个隔开,使他们彼此失去联系?就是因为这样可以讯问出更多的漏洞,发现更多的问题。试想,如果让嫌疑人讨论,统一口径之后回答,可信度又能有多少呢?正是因为“双盲法”的这种特点,才使得它被普遍采用,并定为鉴定规则。

文物鉴定中“双盲法”的操作包括四个方面,叙述如下:

1.鉴定主体对鉴定客体“盲”。 “科鉴”中有一种方法叫“同位素分析法”,其全称为――同位素食性分析法。同位素分析法,是利用同位素进行食性分析的方法。 C13和N15是C12和N14的同位素,它们通过食物链进入生物体内,且一部分“贮存”于骨骼内,其含量很少而且比例不同。通过对生物体内C13和N15进行测定,可以分析出生物的饮食结构。

例如要对一个春秋时期的古墓葬中的人骨进行分析,看看他是贵族还是平民,这时候就要用到“同位素分析法”。通过正确测定人骨胶原蛋白质中的同位素含量,可以推断墓主人的日常饮食结构。如果检测结果表明其肉类食品摄入量较高,说明墓主人为贵族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左传》中对贵族有所谓“肉食者”的说法。反之,植物类食品摄入量较高,则为平民的可能性较大。

但是,采用“同位素分析法”之前,检测人员不能了解该墓的任何信息。一旦他知道了该墓的形制、葬式、陪葬品等,很可能形成先入为主的思想定论,从而左右他的鉴定结果。同时,他不能仅就这一个墓中的骨骼做一次性鉴定。待鉴定物品必须要混入一批同类物品中。也就是说,检测人员是对一堆骨骼作鉴定,但究竟是哪一根,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只能逐一鉴定,并依次标明检测结果。

2.鉴定主体对鉴定客体的信息“盲”。家喻户晓的《鉴宝》栏目自2003年9月开播以来,收视率屡创新高,每至其时,万人空巷。主持人在介绍藏品时,通常会抖出这样的包袱:“有请持宝人带着他的宝物上场;请您介绍一下这件藏品的来历;您在购买这件藏品时花了多少钱?”等等。

从一台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程序的编排上,主持人的这种问话无可厚非,同时也使节目内容更加丰满和精彩。然而,从科学严谨的角度而言,这样的包袱违背了鉴定主体对鉴定客体的信息“盲”这一规范。鉴定主体对鉴定客体的信息“盲”也就是行内通常所说的“三不问”。

所谓“三不问”,即:不问藏家、不问出处、不问价格,一句话,不问关于待鉴定物品的任何信息。虽然这些线索貌似可以对鉴定起到良性作用,可是在极其复杂的现实情况中,为了尽可能做到客观。待鉴定物品本身所不具有的其他任何因素,皆属于干扰性因素。

因此,就鉴定本身而言,就文物看文物!整个文物鉴定过程应该如同对弈一般,是一个悄无声息的过程。可是,如果这样制作电视节目,又有几个人能得其要领呢?收视率肯定是每况愈下。

3.鉴定主体对鉴定小组的其他鉴定主体“盲”。由于文物鉴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鉴定结果不可能只由一个专家过眼后一锤定音,必须要经过鉴定专家小组的拍板。小组的成员通常为奇数。

由于专家们的研究重点各不相同,实际经历千差万别,鉴定的方法更是各有巧妙。所以,鉴定小组的人员组成要尽可能“面面俱到”。使大家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法来对同一件待鉴定物品“品头论足”。

以笔者愚见:虽然文物工作者对文物有着绝对的发言权,但由于缺乏经济动因,文物工作者的实力明显削弱,“沙发考古”占据主流,好些老字辈的专家只能“纸上谈兵”。相反,有个别古玩商人和收藏家,乃至造假者的水平不可小觑,他们与专家交锋,而使后者败北之事不乏其例。

其实,这并非是绝对独立的。著名的古文字学家罗振玉先生就是集收藏、经营、鉴定于一身,鉴定大家王世襄也曾兼收藏家、古玩商、文物工作者三种身份。罗振玉还是一位文物造假、作旧的高手,这充分说明了鉴定中“知彼”的重要性。试想,连赝品都能制造出来,还怕鉴别不出来么?

当然,把大家请到一起,并非是开研讨会,而首先是要求每一位成员的鉴定工作,必须在各自封闭的环境下独立完成。

4.鉴定主体对其他鉴定主体的鉴定内容“盲”。无论“目鉴”还是“科鉴”,说到底文物鉴定还是“人”在起作用。鉴定水平的高低、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鉴定主体的学识和经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在对有关标准的认识和掌握上,往往存在因人而异的现象。

文物鉴定是一个不断解读和认识文物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简单的结论。需要反复地不断地思考与求证。所以,每一位专家的鉴定报告都有着详细的内容,每一步的论证都有凭有据,丝丝入扣。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真品还是赝品”、“旧作还是新仿”、“唐代还是宋代”的问题。

简单来讲,按照宋代刘敞在《先秦古器记》中的说法,叫:“礼家明其制度,小学正其文字,谱牒次其世谥。”

文物鉴定篇(2)

毫无疑问,被央视、京视邀请担当评委的专家都是有所专长或收藏颇丰的人士,其中不乏部级鉴定委员,他们的点评和意见大多简明、准确、切合实际。但是文物作为艺术品,对其鉴别真伪、鉴赏优劣,切不可简单化、极端化。像《天下收藏》那样由三位专家快刀斩乱麻式地决定文物的真伪、优劣,并对被判定的赝品立时挥锤砸毁,确有如周文所云的“私设公堂”之嫌。周文的质疑是有道理的。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文物保护法》指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规定文物“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即便是合法拥有物权的文物的权利人,在处分作为私有财产的文物时,根据特殊法大于一般法的原则,其权利也受到限制即不容许随意毁损,否则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建立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生死协议”基础上的“私设公堂”式的当场砸毁待鉴文物的行为的法律无效性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从文物鉴别、鉴定和鉴赏固有的多元性来看,由于被鉴对象是一个难以简单定性、量化的艺术品,对其鉴别、鉴定和奖赏涉及到文化涵义、历史信息和审美意蕴等方方面面,见仁见智、众说纷纭也是合情合理的。权成之间意见相左就像徐邦达与谢稚柳那样的大家争执终生的例子也是不足为奇的。有的东西暂时、甚至数十年乃至百年不被认可,最终又被认可,这也不是绝无仅有的。即便是对于仿品,它既然为藏家所钟爱,为部分观众所欣赏,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专家不认可,完全可以说明理由,打上印记以示立场,难道非要当场砸毁才能达到“去伪存真”的目的吗?万一专家不懂装懂、懂装不懂或看走眼,岂不构成故意或过失毁损文物?

文物收藏是一种文化活动、精神生活,证明某文物是真还是仿并非文物鉴定、鉴赏的根本目的。假如我们的专家在阐明“真”之所以为真、“假”之所以为假的道理上多下点工夫,岂不更使人心服口服、深受启迪?

最后,从“双百”方针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角度看,专家意见众口一词似乎不很正常。其实,彼此看法有异甚至展开辩论,激发思想火花,才会更加精彩,并给人以智慧。持宝人甚至观众如有异议为何不能和专家辩论?一味强调“专家说了算”不仅有悖“双百”方针而且会助长某些含水分的“专家”的自我膨胀,闹出笑话。最近央视《鉴宝》某专家在评价一件古代木胎漆器大型香炉时,不仅发表“木器分红木、柴木和白木三个档次,白木档次最低”这种缺乏常识的观点(其实“白木”与“柴木”本为一物;颇为高档的金丝楠木也在“白木”之列),而且当着全场观众称“这只清早期漆器香炉是用白木做的,所以不值钱”。且不说他不顾“漆器不注重木胎材质”的常识,仅就其把如此坚重的木器颠倒黑白地称为“白木做的”,并且以“说了算”的专家优势轻率地下结论,确实上演了一出当代指鹿为马的丑剧。

总之,专家大多是有专长的,但专家不是神仙,专家之言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神化专家不仅会误人子弟,也会损害专家的整体信誉,并可能导致文物鉴赏的简单化、一元化和文盲化。《收藏》杂志以过人的学术胆识发表切中时弊的周文,讲出了许多人近年来想说而又不能说出的话,对于我国文物市场的健康发展十分有益。

文物鉴定篇(3)

【关键词】文物鉴定;社会变迁;历史发展;思考

文物是一定时期社会发展的产物,与同时期的历史环境与自然环境有密切的联系。在社会变迁中,文物的形态不断发生变化,甚至有很多珍贵的文物已经难以辨识其真面目,这对现今的文物鉴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历史上,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暴利,不择手段地假冒伪劣珍贵文物,这更在一定程度上为文物的鉴定造成了不便和困扰。就目前来看,确定文物的真伪是文物鉴定的重要课题。

一、文物鉴定的方法

专业人员在对文物进行专业鉴定时,针对性质不同、质地不同、所属时期不同的文物,一般所采取的鉴别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在鉴定文物藏品时,专业人员一般按质地对其进行分类,这样有利于专业人员对文物进行清晰地辨别和排比。专业鉴定人员在长期的探索、研究、总结、创新、再总结的过程中,最终归纳出一系列规律性的特有的文物鉴定方法。总的来说,文中所说的这些鉴定方法都是以不同类别的文物为载体,对同时期、同质地或者同性质的文物所进行的对比和分析研究。

(一)比较。在历史文物的鉴定中,比较是鉴别其真伪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之所以如此,是由不同种类文物的性质决定的。不管是传统的文物鉴定还是现代科技化的文物鉴定,一般都会使用比较的文物鉴别方法。举例说明,专业人员在鉴定不能明确辨识其科学价值以及真伪年代的文物藏品时,在鉴定期间,应该选择能够确定文物年代和真伪的相同文物类别中的标准器。将标准器与所要鉴定的文物所特有的性质、类别、时期、手法、纹饰等方面进行比较,经过专业人员分析和研究,总结出两者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和相同。同时,专业人员还应该根据标准器以及以往鉴定文物的知识经验,对两者之间的潜在关联或者冲突进行探索和研究。最终得出一个完善的合乎实际的鉴定结论。

(二)综合考察。就目前来说,综合考察是较为普遍的文物鉴定方法。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发现,采用这种方法所得到的文物鉴定结论更为准确。专业的文物鉴定人员应该根据文物所特有的性质出发,以各个历史时期编撰的各种文学史料为鉴定依据。同时以同时期同类别的文物性质及其基本规律为辅助,对所需要鉴定的文物进行整体的系统的综合考察,在完善分析理论和经验方法的基础上,最终完成文物真伪的辨别工作。由于文物史迹占地面积较大,内容繁多,制作过程繁杂多变。因此,对于所要鉴定的文物史迹来说,通常使用上述鉴定方法。

二、文物鉴定的主要内容

(一)辨伪。纵观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无论是所属哪个时期的文物,特别是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比较高的珍品,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仿品,甚至是伪品。针对这种情况,任何文物在珍藏之前,都应该请专业的文物鉴定人员对其真伪进行断定,及时将各类假冒文物摒弃在艺术的殿堂之外。一般来说,专业的文物鉴定人员在断定文物是否仿冒时,都是针对流散文物和馆藏文物来说的。而对于传世的文物史迹而言,专业人员只需要对其进行局部鉴定即可。这是由于传统的文物史迹在社会历史的变迁中,镂刻在其上的各种雕像或者文字被腐蚀毁坏后,后代人根据文物史迹的原状再次进行雕镂。可以说,后人的重建与其先的文物史迹并非同一年代的文物。因此,有必要对文物史迹的局部进行详细地鉴定,否则,很可能造成文物鉴定的不实。

(二)断代。断代是鉴定文物真伪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工作。只有做好了文物的断代工作,专业人员才能联系同一时期文物的具体特点和性质对其进行研究分析。对于所要鉴定的文物来说,断定其真伪的根本是所处时期的相异,而后才是制作文物的材质及其花纹的差别。文物经过代代相传,其中的很多都不能被完好地保存,文物在一定程度上遭到损毁,这也为历史文物的断代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例如现存的很多碑刻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毁,很多碑刻的年代已经无法辨认,这就要求专业的鉴定人员对其进行断代。

(三)评定价值。一般来说,文物是世代流传至今的珍品,具有一定的科学艺术价值以及历史研究价值。对于待断定真伪的文物来说,专业的鉴定人员应该首先判定其是否有实际的价值。与此同时,在已经确定文物有价值之后,专业的鉴定人员还应对文物的历史研究价值和科学艺术价值进行系统地分析和研究,进一步判定其价值的高低。

三、文物鉴定的特性和基本要求

对于文物鉴定工作来说,其所探索的文物性质不同,内容相异。因此,文物鉴定的特性主要分为四类:严密、具体、求实和细致。

从文物鉴定的基础出发,其基本要求主要有:

(一)文物鉴定最基本的要求是应该坚持以唯物辩证主义的方法和观点去看待问题,并以此科学认真地研究和调查文物。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正确地鉴定文物的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专业的文物鉴定人员借由丰富的历史文物知识和鉴别经验,正确地断定文物所属的时期及其真伪。

(三)专业人员应该对文物进行综合性地考察,进一步研究文物的性质及其所蕴含寓意,并以此为依据,断定文物的各种价值。

(四)对于专业的文物鉴定人员来说,其应该具备各种历史文物鉴别的知识和经验。同时,还应该掌握各种文物伪造的方法。除此之外,专业的鉴定人员还应该掌握各种基础的文物鉴定分析方法,以此作为断定文物真伪的保证。

(五)在鉴定文物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同时,还要保证鉴定人员具有崇高的职业素养和鉴定能力。除此之外,还要为各项文物鉴定做好准备工作,并积极写出鉴定意见。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文物鉴定工作是文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从根本上掌握文物鉴定的不同方法,切实做好文物的鉴定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国人对中国古代艺术珍品的研究能力和鉴赏能力,才能使古老的东方文明闪耀于世界艺术之林,使中国的文物永放光芒。

参考文献

[1] 冬雪.文物无损检测可靠吗[J].百科知识,2011(19).

文物鉴定篇(4)

“砸宝”节目凭借独一无二、紧张刺激的砸宝环节从一众鉴宝类节目中脱颖而出,赢得了收视率。但这种颇为激进的做法一直以来也不乏反对的声音,人们普遍担忧,不停地砸宝,要是真的砸错了可怎么办?人们也逐渐开始反思,这种真假一刀切,把赝品直接砸毁的做法到底是不是可取?纵观历史,我国历来就有仿古的传统,一朝仿制前朝的藏品,虽不能客观反映前朝的情况,却能够体现当时的工艺,记录当时的历史、文化、科技信息,其本身也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多年之后更是会成为一件有价值的文物。且不论砸错的风险,将现代藏品简单粗暴地砸毁,这种对待艺术品的态度本身就过于偏激,对于公众具有很大的误导性,值得反思。

近年来,电视鉴宝类节目越来越火,据不完全统计,各频道的鉴宝类栏目在最高峰时曾有50多档。同时,部分节目鱼龙混杂,也存在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例如,个别节目过分关注文物经济价值,宣扬错误投资收藏理念,宣传导向上存在着过度娱乐化的问题;对专家的遴选和对藏品的鉴定都缺乏严谨性,甚至为了制造戏剧效果故意夸大事实或者找演员扮演藏宝人,导致不负责任的鉴定结论满天飞,使公众对文物真伪及价值的判断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该相信谁;更有甚者,节目中上镜文物涉嫌违法,节目形式也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些行为极大程度上忽视了文物所承载的历史、艺术、科学信息,而片面强调简单的真假的做法,也很容易形成一种错误的导向,对当代人研究、鉴赏文物,真正理解文物价值、挖掘文物信息产生负面的影响,值得警惕。

审视“王刚砸宝案”,其不仅涉及持宝人付常勇的个人财产权益,更是有文物保护这一特殊的社会公共利益牵涉其中。经过法院对本案的审理,一些公众所关注的事实真相将会水落石出,一些法律上的争论将会由法院判决给出答案,然而本案的意义并不止于此。

目前适逢《文物保护法》面临修订之际,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2012年也曾发文要求整顿国内鱼龙混杂的鉴宝节目,此次法院受理付常勇诉北京电视台、王刚一案,也将进一步促使公众和有关政府部门对规范鉴宝类节目乃至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进行更为深刻的反思。该案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既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规范国内鉴宝节目、鉴定行业与文物保护中的行为。

“砸宝”砸出鉴定乱象

“砸宝”的背后不可回避的是鉴定问题,作为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基石”——艺术品鉴定行业乱象丛生,接连被媒体曝光的丑闻不断挑战着整个行业的公信力和严肃性,也打击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给艺术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蒙上了阴影。

2011年9月6日,华尔森集团总裁谢根荣被披露曾出高额鉴定评估费用聘请故宫博物院原副院长杨伯达等5位权威鉴定家,将其伪造的“金缕玉衣”鉴定为文物真品,估价24亿,并借此骗贷。为此,银行损失了5.4亿余元。而这些专家在鉴定时,只是围着“金缕玉衣”的玻璃罩走了一遭。同月中旬,徐悲鸿之子被揭露出将中央美院油画系第一届研究班学生习作《人体蒋碧薇女士》“指鹿为马”为“先父徐悲鸿真迹”,并以7280万元高价被拍卖而惊动于世。2012年8月份,由王刚主持的《天下收藏》被30位专家质疑存在“误砸”现象。这一系列事件不仅引发了社会对艺术品市场规范化的呼吁,同时也激起了对怎样鉴定艺术品及古董的真伪、正确评估其价值的讨论。

根据2012年艺术市场报告数据,中国连续3年蝉联世界艺术品拍卖市场第一位,占全球份额四成。而且,中国纯艺术作品在拍卖市场的价格水平已远高于西方市场48%,扩张速度令人惊异。然而,这种基于新兴财富的“跃进式”发展与大量资金“激情式”的涌入,却激化并凸显了中国艺术品市场缺乏成熟运作机制与相关管理措施及配套服务的问题,也导致了艺术品鉴定行业混沌不清的现状。

据调查分析,目前艺术品鉴定行业中100多家从事有偿鉴定服务的机构中有超过百家为民营性质的鉴定机构,这些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构成极为复杂,可谓良莠不齐、鱼龙混杂。鉴定行业多元化的鉴定机构及多层次的鉴定人员构成使得艺术品鉴定行业存在严重的问题。

有业内人士称,目前国内艺术品鉴定市场处于“三无”状态。一无法律规范。文化部出台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并未涉及目前广泛存在的民间文物鉴定问题。二无机构监管。省文物局只对该局批准设立的文物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管理,民间文物鉴定目前没有机构管理。第三,鉴定者无需承担鉴定责任。由于现行法律没有相关责任规定,文物鉴定即使被确定为虚假,也难以追究鉴定者的责任。

“砸宝”折射法律盲区

目前,电视鉴宝节目在取得火爆收视率的同时,也屡屡被曝出鉴定流程不严谨、侵犯持宝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对此,“我的律师网”特邀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钱卫清认为,目前鉴宝类节目中的砸宝行为对《文物保护法》的正面宣传起到很大反作用,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而且砸宝行为涉及很多法律问题。

首先,根据《物权法》,持宝人可以处置自己的藏品,然而,如果持宝人确信自己的藏品是古代艺术珍品,那么,依据《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受国家保护,不能随意损毁,这里《物权法》赋予持宝人的权利受到了《文物保护法》的限制。而当作为一般法的《物权法》条款和作为特殊法的《文物保护法》条款发生冲突时,根据法律适用原则,应当优先适用特殊法。也就是说,持宝人无权毁坏其拥有物权的、被认定的珍贵文物,也无权委托电视台节目组来决定,是否损毁其持有的东西。

其次,持宝人与鉴宝节目组签订的类似“生死文书”的协议是一种合同关系,应受《合同法》的约束。双方签署的协议是格式合同,约定的权利内容是不对等的,如果所砸的东西被最终鉴定为国家文物,那么,双方签订的这个合同不仅是无效的,而且节目组砸毁藏品的行为还有可能构成过失损害国家文物罪。

另外,文物是一种特殊商品,任何人都可以对文物进行占有、使用、交易、处分,唯独不能把它毁坏,《文物保护法》有禁止性规定,如果所砸的是国家文物,那么,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珍贵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节目组以及电视台各级有关负责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文物鉴定篇(5)

【关键词】书画;文物鉴定;注意方法;问题

1.书画文物辨伪的基本方法

1.1依据书画作品的风格特征辨别真伪

风格特征的形成与特定的书画方式、工具材料、思想文化、艺术祟尚等有关,它主要表现在笔墨技法、形象和字体、构图和章法、神韵气息等方面,而具体的辨识则可从时代共性和作者个性上着手。

笔墨是中国书画艺术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因此也是辨别真伪的首要依据。笔墨技法在历史上曾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它虽有粗、细、方、圆、干、湿、浓、淡等无穷的变化,但在每个时代总是会形成一些基本的特点。物体形象和字形、体势对辨别真伪也有重要作用。构图和章法的风格特征也是不可忽视的。南宋马远、夏圭等人习用的“一角”、“半边”的局部取景法当然不可能出现在北宋山水画中,明清时形同布算的馆阁体章法也不可能见于宋元人的书法作品中(碑版、墓志除外)。

所谓“神韵气息”是指书画家通过各种艺术手段表现出来的思想情感、审美情趣等内在精神。这种气息既有时代性的,也有作者个性的。有些高明的作伪者在模仿某家书画作品的形式特征上可达到乱真的程度,但却绝不可能复制出他人的内在精神。

1.2与书画作品的具体内容相结合对真伪实施辨别

作为辨别真伪的重要依据,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和绘画作品的形制发挥着重要作用。任何书画作品都是在特定历史和时期内形成的书画家的艺术创作,所以能够将一些历史和作何本人的事实得到反映出来。在该状况下,我们可以采用考证的方法事实判断,了解作品中的东西是否符合现代和作者本人的实际情况,并依此开展真伪的判定。

书法作品可以从避讳、字句及具体内容等方面加以考证。所谓“避讳”是指人们在说话作文时遇到与某些人物名字相同的字必须避开或改写。这是中国古代一种特有的历史现象,它源于周代,秦汉以后,其制日臻完备,讳禁也越来越严。避讳的种类主要有“国讳”、“家讳”、“圣人讳”三种。

1.3与作者的款题、印章相结合对真伪实施辨别

作为书画真伪辨别的另一重要方面,作者的名款、印章和题跋应被重点关注。通常情况下,与绘画相比,书画更难开展真伪的辨别,多数赝品辉在款题上显露出来,所以,不少鉴定家通过看款的方式进行书画真伪的辨别。看款题与看书法作品一样,都是将风格特点作为主要依据实施辨识的。

1.4依据他人题识和鉴藏印辨别真伪

他人题识是指作者的同时人或后人在作品本幅或作品前后所题的诗文题跋、标题、引首、观款等。其内容包括对作品的评论、说明作者或作品内容、鉴定真伪和年代、阐述创作过程和收藏关系、记载观赏的时间等等。此类题识对辨别书画真伪也有一定作用,因此旧时古玩业习称之为“帮手”。

鉴藏印指历代鉴赏家、收藏家在他们观赏或收藏过的书画作品上所铃的印章。旧时,人们在使用鉴藏印时态度一般是严肃的,因此我们也可将其作为辨别真伪的一种依据。

1.5依据纸、绢等书画材料辨别真伪

书法和绘画的主要材料是纸和绢,而纸绢的使用又与其制作工艺的发展和书画家的个人爱好有关,这就使其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时代特征和个性特征,因此辨纸绢也是书画辨伪下.可忽视的一个方面。

1.6依据幅式和装潢辨别真伪

书画作品的幅式和装潢也有其时代特征。

书画的幅式主要有卷、轴、屏条、册页、团扇、折扇、对联等。装潢有时也可作为辨伪的有力佐证。用于装裱的绫、锦,各代花纹、色泽多不相同,而装裱的式样也多有出入,如果出现明显的反常情况,就应提出疑问了。

1.7依据文献记载辨别真伪

在鉴别书画的过程中,有关书画家和书画作品的文献记载也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有时甚至是一种很重要的依据。与书画关系最密切的历代文献大体有书画著录书、书画家传记、书画家本人及其好友的诗文集、记述书画的笔记和杂录等。

1.8辨伪方法的综合运用在上述各种辨伪方法中,依据书画作品本身的艺术形式和具体内容是主要的,其余则是次要的

但是,针对某一具体作品,辨伪者在明确这种主次关系的前提下,还要善于掌握各种方法,并能灵活地运用。古书画的情况是复杂的,作伪者的手法又是无奇不有的,因此只有运用各种方法,从各个角度加以验证,然后联系起来进行综合研究,才能得出较为正确的结论。在多数情况下,鉴别一件作品应首先看其时代的和个人的风格特征及其具体内容,其次看作者的款题和印章,然后再依次验证后人的各种题识、鉴藏印及纸绢、幅式、装潢、文献记载等。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如鉴别某一书画家仅存的作品时,因无法通过比较其他作品来确认其个人风格,就应当从时代风格、文献记载等方面着手,再辅之以其他手段。鉴别某件无作者款印的作品时,如果本幅上有当时人的题跋,它就成为相当重要的依据。

2.书画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1)在进行书画鉴定时要防止主观片面性或个人的偏爱喜好。我们做鉴定工作是为全国人民保护古代文物服务,决不能有一丝一毫个人的偏爱观念。有了偏爱观念,鉴定时必然犯主观主义的毛病,不能正确的鉴别真伪。

(2)有些人对书画鉴定采取高标准,看一件书画必须要十全十美、毫无疑问时才认为是真迹,如果稍有变异不同,就认为是伪品。这种高标准往往容易将真迹看作是伪品。还有些人采取低标准,看一件作品,如果时代气息大体相似,没有明显的差异,就认为是真迹。这种低标准往往容易将伪作当成真迹。我们说,这两种标准都是错误的。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严肃认真地进行鉴定,真就是真,假就是假,决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同时,我们还必须注意,有些作品情况复杂,证据不够充分,一时还难以捉摸清楚,大家难以取得一致意见,这时,不妨暂不下结论,等以后发现了更多的材料时再作结论。

(3)无款的书画只有鉴定时代的问题,过去开展书画鉴定的收藏家,总是将时代晚的定为时代早的,无款的标为大名家款。对于该问题应采用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若时代较早且流传有序,则可对原说进行维持,若时代有较远差距且流传无须可查时,则必须开展纠正工作。

(4)有些书画家流传下来的作品较多,对新收他们的作品,要求不妨稍高一点,还有些书画家流传下来的作品和,对新收的作品,尽管浊代表作,也应特别注意收集保管。故宫博物院就是因为这种原因而将明代高廷礼《云思图》卷收集入藏起来的。高廷札在画史上比较著名,但我产一直未见过他的绘画作品,所以尽管《云思图》卷艺术水平并不太高,还是将它收集入藏了,因为作为研究这一画家的有关材料,它还是极为重要的。

(5)某些原有的旧装潢,是研究古代装潢形制的好资料。目前,宋元原裱的书画轴已经不太多了,但宋元原裱的手卷还能经常遇到。那些旧装潢上用的包首、缂丝、织绵、藏经纸引首、尾纸、轴头等等,也应作为重要文物保管起来。

3.结语

综上所述,书画鉴赏应有较为深厚的基本功,不仅需要对历史断代年号和文化大事进行把握,熟记历代著名画家的生平、名字号以及艺术风格等。而且还应对鉴定书画的基本要领实施把握,使观察做到专心细致。不可将风格、印章、装裱、墨色、款识、题跋、用料等任一因素产生忽略。只有做到观察的全面、综合思考,才能实现泾渭分明,使书画作品得到准确识别。

【参考文献】

[1]启功.启功丛稿・题跋卷[M].北京:中华书局,1999.

文物鉴定篇(6)

四年的大学生活是我人生的关键点。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在大学的四年时光里,我在掌握好学校课程的前提下,还充分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了很多的课外读物,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在校期间,我一直致力于将自己培养成一个复合型人才,不断地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为实现人生的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础。

物流管理,是自己选择的专业。自从大一入学之日起,我就曾经暗下决心,一定要努力学好本专业。心中定下了方向,便不再犹豫迟疑。四年来,我几乎没有旷过一次课,一直尽心的上课,用心的学习,希望能够把专业学好,为自己以后踏上社会做一个更好的准备。

在思想上,本人要求积极上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有很强的上进心,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关注国家时政新闻,了解国家大事,了解国家的发展动态,关注社会发展。我一向对老师很敬重,因为在我彷徨的时候,他们帮助了我。以及同学间的互帮互助,让我领悟到了,与其说品德是个人的人品操行,不如说是个人对整个社会的责任。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得对社会负起一定的责任义务,有了高尚的品德,就能正确认识自己所负的责任,在贡献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在学习上, 本人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基本上牢固的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作到了理论联系实际;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外,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扩展,广泛的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而不懈奋斗。我一直都认为人应该是活到老学到老的,基于对本专业知识一丝不苟的认真学习,因而在学习成绩上一直都得到肯定,每学年都获得校奖学金。提升自我,积极参加各种证书的考试,通过了大学英语六级以及国家计算机二级的考试,在基本技能上得到提升;同时还自学参加一些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并获的国际商务单证员证书,从而使自己得到了更好的发展。

在工作上,本真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尽力做好每一份工作;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工作塌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对于属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总是尽可能的做好,养成了独立工作的好习惯!在很多团队工作中,积极与同学合作,养成了良好的团队精神。

在生活上,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勤俭节约,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好处事原则,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从而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历。此外,对时间观念性十分重视,时间观念强,能合理利用时间。由于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敢于拼搏刻苦耐劳将伴随我迎接未来新挑战。

四年的物流管理专业学习,让自己系统的了解了物流管理专业的相关知识,对于现阶段的物流发展状况也有了全新的认识,希望自己的以后的工作你能从中受益,相信努力将不会白费,感谢学校提供的平台,更感谢给我们上课的老师辛勤的付出。

文物鉴定篇(7)

罗仁琳,1948年出生于四川省成都市。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母子情》参加“2004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获优秀奖。

《和睦之家》参加“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获纪念奖。

《蜀乡故土熊猫情》入选“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

《和平使者》参加“2005年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获优秀奖。

《天籁之韵》参加“2005年‘长江颂’全国中国画提名展”评为优秀作品。

《合家欢》参加“苏州胥口太湖情中国画提名展”评为优秀作品。

《家园》入选“全国第六届工笔画大展”并被中国美术馆收藏。

《趣》入选《当代国画优秀作品提名展作品集》。

《和谐》入选《2007年庆祝香港回归十周年中国著名画家作品集》。

《祥和天成》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第五届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画精品展”。

《家园》入选“和、美首届四川省工笔画学会作品展暨中国工笔画家名家邀请展”获优秀奖。

2008年,杨柳青画社出版中国画技法书《工笔动物画法》。

2011年,杨柳青画社出版中国画技法书《工笔家禽画法》。

2011年,四川美术出版社出版《罗仁琳花鸟艺术》。

罗仁琳艺术工作室:13348886722

本刊:从您的作品中,我们能感受到一股浓浓的深情,尤其是动物之间的那种亲情交流,表达出自然界的和谐之美。不知您在创作这些动物题材时,灵感来自于哪儿?作品中,您通过画熊猫表现的“和谐之美”最多,是出于什么情结呢?

罗:造化自然,山川花草、树木、鸟兽,各臻其美。因我从小喜爱动物,特别注意观察动物的生活、情态、神韵,赋予自己的无尽想象和感动,特别是它们的憨态,激发了我创作的灵感。从而自己因心造境,以手造心,情寄于画,托于物象抒发大自然的和谐之美。大熊猫是“国宝”,是国人的骄傲。当今重大的国际活动常选大熊猫为吉祥物,象征和平、团结和友谊。大熊猫栖息于我的故乡四川卧龙、宝兴等地。四川为大熊猫提供了优美的生活环境,四川因有大熊猫而更加和谐美丽。我爱我的家园,更痴爱“国宝”大熊猫;我挚爱为保护与之朝夕相处的野生动植物作出卓越贡献的人民,更挚爱故乡丰富多彩的自然环境。这就是我的情结。作为故乡的儿女之一,我有责任、有义务为宣传大熊猫与造化的和谐美贡献我的微薄之力。

本刊:在下笔画这些大自然中的动物时,您最注意画动物的哪个部位?为什么?

罗:大自然中的动物千姿百态,但最能表现情感的我认为是头部,特别是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细致地刻画动物的头部、面部和眼睛能淋漓尽致地写出动物的传神之处,唤起人们与动物之间的和谐相处。晋代顾恺之善画人像,有时他画好人像间隔数年还不点上眼睛。他说:“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我以为,人和动物一样。所以我画动物特别注意它们的头部和眼睛。

本刊:您在学习绘画过程中,有过困难期吗?您师承著名工笔画家王申勇先生,不知王老师对您有过怎样的指导与帮助?

罗:我从小就喜爱画画。特别喜欢画动物,因此临了许多大家,诸如刘奎龄、刘继卣、华三川的画作,给以后学习绘画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当然,要学好画动物,只凭这点基础,困难是很大的。后来师承著名工笔动物画家王申勇先生习画。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心追手摹,画技有了一定提高。同时奉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宗旨,临了许多宋画,取人之长,充实自己,达到付诸现实理想的目的。绘画技艺逐渐提高,学养知识逐渐提升。多次参加大型画展,多次入选并获奖。

本刊:您从事了多年的艺术创作,请根据您的体会谈谈艺术和生活的关系。

罗:在时间不算太长的绘画创作过程中,对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有了不少认识。古人云:“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大自然的供养是无穷的,从中给予我以神思、感悟以及创作的欲望。我在大自然中深入生活,捕捉灵感,将自然“物象”融入“心象”,并从中锻冶艺术与生命价值,从而再现自然与生命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