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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程序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14 00:53:31

研究生程序论文

研究生程序论文篇(1)

(项目编号:JXZY110401-004,项目名称:程序设计基础公共平台课程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实践)部分成果。

[摘 要]本论文以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程序设计基础课程的课程建设目的、意义、特色、课程目标、主要内容、关键问题、方案、落实措施等几方面进行探索与研究。

[关键词]程序设计基础 案例 工作过程

作为职业院校,我们的办学初衷是为社会培养各类急需的实用型人才,而作为专门培养软件人才的我院示范专业的软件技术专业教师,我们深感开发《程序设计基础》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综上所述,我们软件教研室在示范专业建设中对该课程进行了大胆的开发与创新。在本课程开发的同时,我们进行了本课题的立项工作。综上所述,该课题的研究目的归纳如下:

(1)教师按照标准化的软件开发流程进行案例的设计,使学生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掌握程序设计基础的基本技能。

(2)学生在综合运用相关软件工程理论知识基础上,通过教师对案例的分析与讲解,能利用程序设计基础课程相关技术进行项目设计。最终能成为企事业单位需要的标准规范、自动化程度高、满足客户要求的程序设计基础方面的技术服务人员。

(3)培养学生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自信心,和实事求是的做事风格。真正的让踏入测试行业的学生,成为IT公司产品出货前的把关人。

一、意义

本课程是软件技术专业中的一门专业技术课程,我院在该课程的教学研究和改革中逐步树立了“以实践教学、案例教学为核心,理论服务于实践”的指导思想,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体现基于职业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理念,以真实的程序设计基础案例为载体组织教学内容。

通过本课题的实验研究,明确程序设计基础在软件开发流程中的作用和地位,并确定具体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通过本课题的实验研究,探索程序设计基础在提高教学效益方面的方法和策略,提高学生程序设计基础技能;通过本课题的实验研究,培养出一批社会紧缺的程序设计基础人才,提高软件编写质量,大大提高企业生产效益,同时能够适应软件外包和国际化软件开发的中高端软件开发人才的需求迅猛发展。

二、特色

该课题的特色也是该课程在我们示范专业开发过程中所体现的创新之处。

我们本着“教中做、做中教、学中做”的指导思想,通过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一方面可以在软件开发中运用程序设计基础技术提高软件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对程序设计基础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掌握软件开发的应用能力。

三、主要内容:

走访软件企业对程序设计基础人员的需求进行调查研究,对程序设计基础在教学活动中重要作用的必要性的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结合企业真实项目开发典型案例、拓展案例和综合项目,形成案例库。教师在各课程中有针对性进行程序设计基础的设计与研究,并进行及时的反思、评价。归纳出程序设计基础环境在软件开发实施方法、步骤。实践技能测试题库建设。教学课件建设。能够适应各个模块之间的程序设计基础方法设计,使得程序设计基础贯穿于全课程,从而提高软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关键问题

(1)教学案例的选择及设计模块建设

(2)程序设计基础工具的选择及过程模块建设

五、方案

本课题以案例研究为主导,辅之以下研究方法:

(1)调查研究法:采用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和学生座谈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实际思想、需求和学生的心理特点等现状,进行科学的调查研究。

(2)案例研究法:引导教师用信息技术和学科课程解构与重构的相关理论,剖析研究过程中的 典型案例,形成在整合教学中有效支撑的案例集。

(3)经验总结法:在教师个人实践的基础上,定期聘请软件企业、行业专家开展研讨、交流活动,通过研讨总结,逐步形成程序设计基础整合的方法和途径。

(4)行动研究法:搜集与本课题有关的信息和资料,拓宽思路,提供更为完善的方法,拟订总体研究计划,根据总体情况,制订具体计划,积极开展有效的行动研究,及时总结评价,调整研究方向。

(5)成果分析法

收集整理各方面的研究成果和资料,包括论文、课件、测试用例等,归纳总结。

六、落实措施

本课题的落实措施思路为:

收集和整理中外有关企业程序设计基础的经典案例,开展专题理论研究,形成专题研究论文。开展程序设计基础课程课堂案例分析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召开1—2次小型学术研讨会,对本课题的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讨。收集材料,分析整理测试用例。形成最终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研究生程序论文篇(2)

本课题的研究符合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要求。本课题的研究能构建科学有序的作文训练内容体系。主要包括各学段写作目标的序列研究、各学段写作内容的安排与落实、各学段写作技巧的训练安排与研究、思维训练的培育与提高策略研究等。

与传统作文教学形式相比,“序列作文”教学有很多优越性,能够让学生的生活与写作紧密联系起来,同时能够引导学生观察生活、感悟生活、描绘生活并高于生活。

二、课题的界定

“序列化”是指作文教学中,以学生的写作实际、认知心理及教材体系为基础,通过对写作训练规律的探索,使作文教学活动遵循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稳步提高的发展轨迹,体现出鲜明的阶段化和层级化特点。

三、研究目标

1.科研目标:初中语文作文序列教学策略的研究。

2.育人目标:增强学生合作探究的意识,提高学生的写作

能力。

3.工作目标:收集学生写作时遇到的共性问题,探索序列写作的方法,使学生的写作能力与写作质量得到提高,教师的教学行为和教学观念有所提升。

四、研究内容

1.初中语文作文教学序列内容。

2.中学语文作文序列教学策略。

五、研究方法

调查法、观察法、文献法、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

六、研究过程

该项研究周期为两年半,自2011年9月开始启动,我的研究过程如下面流程图所示:

1.调查与发现:分析学生作文典型困惑,通过平时的作文教学发现问题,同时与一线语文教师进行交流,发现共性问题,并找出原因。

2.学习:(1)个人自学:自觉学习课题相关的理论知识。理论学习、理论储备是课题研究的基础,在研究的过程中我主要学习了《语文教学通讯》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筛选其中有用的信息,做好相关的学习笔记,为研究的顺利完成进行理论储备。(2)向专家学习:一方面积极参加市、区的学科专家的辅导与讲座,学习市、区同学科教师的经验。另一方面学校请来了专家定期给我们作指导,进行有关课题方面的讲座。(3)向同伴学习:在校内老师的研讨中提高认识,我利用学校集体学习、研究的机会,抢着发言,将自己的疑惑提出,让同行们帮助我解决。

3.提炼:通过理论学习,从中提炼出适合自己学生的作文序列教学方法。

4.实践:提炼出方法后,在自己所教的班级进行实践。

5.反思:教学反思即对教学中的疑难问题或困惑的思考。每次研讨后我都能从以下三方面反思:(1)这节课的学习任务是什

么,学生学习的生成点在哪?(2)在这节课上,序列作文教学重点地方在哪里?(3)每一环节的应用效果怎样,产生这种效果的原因是什么?

6.总结:着重对研究过程中得到的认识进行归纳、分析。着重通过如下形式总结:课后反思、教学案例、学期总结、课后诊评、“设计”修改等。通过总结,对课题的研究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也促进了我的教学行为的转变;自己的研究方向也向纵深方向

发展。

七、研究成果、成效

(一)研究成果

1.从兴趣入手,使学生愿学、乐学。

2.在语文教学全过程中,依据作文教学整体训练体系和专题训练体系,以听说为突破口,让学生敢说、爱说,让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推动书面表达能力的发展。还要在阅读教学中激发阅读兴趣,引导学生扩大阅读量,教给学生正确的阅读方法,养成勤读书、勤思考、勤积累等良好的阅读习惯。

3.分层指导。(贯穿于作文教学的全过程)

学生分层:根据学生作文水平来画线分层,分组。

学法指导分层:根据学生作文水平所在层次采取适当的指导方法。

习作要求分层:根据学生作文水平对每一次习作做不同要求。

评价分层:采用多种形式对不同学生进行语文学习过程的评价。

4.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课题组会议,交流研讨实践经验,反思实践情况,相互借鉴成功经验。

(二)研究成效

1.关注初中生的语文作文兴趣,帮助教师认识教学理念、教学行为与学生学习兴趣的关系。本课题的研究实施,将有助于教师教学前有的放矢地把握学生作文中存在的根本问题,特别是认清教师自身教学策略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从而转变教学观念,提高作文教学水平。

2.通过主要问题的解决,为初中作文教学提供有效的教学策略及方法指导,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和学生有效学习策略的形成。

3.通过研究,拓宽初中生的语文学习空间,丰富新课程教学理论,实现校本课程开发及农村课程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

两年间本人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13年11月《作文讲评课》甘井子区语文学科年会上被评为一等奖。

2013年5月“语文报杯”作文指导赛中,荣获写作指导一等奖。

八、存在的问题

1.素材整理不到位。

2.讲评的时间与力度不够。

3.初中语文写作教学中培养学生思维力度与思想深度不到位。

这些都是我今后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即继续寻找有效的途径,在学生提高写作能力的同时,扎实有效地引导学生评改自己的作文。

研究生程序论文篇(3)

人大民事诉讼法学科与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制的诞生、成长过程同步。

作为大陆法系的一个传统基础学科,民事诉讼法学在人大法律系成立后就备受重视,1950-1955年依托民法教研室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1956年法律系成立了审判法教研室,专门负责司法制度、法院组织、诉讼程序的教学和研究。教学内容以苏联民事诉讼法为主,到1953年后才开始结合中国的实际。在这种边学边教的教学模式下,人大法律系培养出了新中国第一批民事诉讼法学者。1950年入学的杨荣馨、1951年入学的常怡、1952年入学的江伟,此后逐步成长为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奠基人,并且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当时人大民诉法学的科研重点是翻译苏联学者编写的民诉法教材和著作。例如,1951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克林曼著《苏联民事诉讼法概论》、1954年民法教研室翻译的苏联著名民诉法学家C·H·阿布拉莫夫的体系性著作《苏维埃民事诉讼》(上、下)。此外,人大出版社出版的《民事诉讼中的检察长》、[1]《诉讼当事人的辩解》、[2]《诉权》[3]等前苏联民事诉讼法学作品,也均系人大民法、审判法教研室组织翻译。其中,顾尔维奇·М·А·所著的《诉权》,至今仍然深刻影响着中国民诉法学界关于诉权理论的认识。

在学习和介绍前苏联民诉法的同时,民法、审判法教研室从1953年起开始收集和整理新中国成立后的的司法文件,编辑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诉讼程序参考资料》,先后共六辑。这些资料,对于研究新中国初期的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弥足珍贵,也为后民诉法教科书的编写和民诉法学体系的形成提供了大量宝贵的经验素材。

1978年以后,民诉法学科在经历了政治运动的冲击后逐步复苏和发展。其首先表现为,以教科书编撰为中心的注释法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980年,人大法律系江伟、范明辛等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讲义》,在人大油印发行,此讲义经试用和修改后,1982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本书分四篇:概论篇、总则篇、程序篇(上篇审判程序、下篇执行程序)、人民调解仲裁和公证篇。本书为承上启下之作,深刻塑造了民诉法教科书的面貌,奠定了新中国民诉法教材和理论体系的雏形,是“开辟民事诉讼法学这门学科领域里作的大胆尝试”。[4]另一方面的表现是,除了常规的教学和科研外,江伟老师所代表的人大民诉法学科在立法上的巨大贡献最值得关注。

1979年,立法机关决定制定民诉法和民法,江伟等老师受邀为民诉法起草小组成员参与起草民事诉讼法典。但因当时民事政策不成熟,民法起草小组提前结束,由此给民诉法起草小组带来的困惑是:在不制定民法的情况下,先行制定民诉法是否可行?起草小组对此有顾虑。江伟随即撰写了《建议民事诉讼法先于民法颁布施行》[5]一文,较早地从立法技术层面阐明了程序法的独立性,解除了横亘在起草小组前面的最大障碍,最终促成了新中国第一部民诉法典——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诞生。

1990年,立法机关决定对施行了8年的民诉法试行进行首次全面修订,江伟老师再次参加了这次修法活动,并被聘为民诉法修订小组组长之一。这次修改有多项重大突破,其中江伟老师完成的理论研究课题“集团诉讼”[6]被引入法律,成就了1991年民诉法第54、55条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1993年人大法律系申报诉讼法学博士点,1994年获教育部批准,同年开始招收民诉法博士生。以此为契机,人大民诉法学科由过去的“注释法学”开始转向“理论法学”,在全国范围内开民诉法学基本理论研究的风气之先。1996年,江伟老师在其影响深远的论文《市场经济与民事诉讼法学的使命》中,将大陆法系学者主张的“三论”扩展为“六论”:民诉法的独立价值、民事诉权、诉讼模式、诉讼目的、诉讼标的、诉讼关系、既判力,引起了民诉法学界的强烈共鸣,也成为迄今为止引用率最高的民诉法学论文之一。

自1999年开始,人大民事证据法学也得到了长足发展。江伟、王利明老师在各种场合推动民事证据法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工作。1999年人大法学院与最高法院联合召开民事证据法研讨会,拉开了新中国民事证据法的立法和大规模研究的序幕,会议还出版了影响深远的论文集《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研究与应用》。此后,人大在北京、广州等地还召开了数次高端的学术会议,讨论“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草案”。与此同时,人大民商法研究中心还将“统一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列入中心的重大课题,由江伟老师主持完成。人大师生出版、发表的民事证据法教材、著作和论文对民诉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影响巨大,并且积极参与了最高法院2001年《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制定(江伟、陈桂明、汤维建)。

同期发展迅速的是比较民事诉讼法学。由人大法学院江伟教授主持,范愉、汤维建和傅郁林作为项目组成员,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人大举办了2000年的“中国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学者国际研讨班”以及2002年的“比较民事诉讼法国际研讨会”。上述活动,培训和教育了一大批中青年教师从事比较民诉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推动了比较民诉法学在中国的发展。此后,人大比较民诉法学的研究,以汤维建为代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7]既有专著,也有译著,既有国别研究,也有比较研究,对于民诉法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00年以后,ADR的研究成为人大民诉法学的又一亮点。江伟、陈桂明相继编写了《人民调解学概论》、《公证法学》、《仲裁法》、《仲裁法论》等教材著作,承担了教育部、国家社科基金相关课题的研究。此外,参与国家的ADR立法,是人大民诉法学的一个鲜明特点,《公证法》(江伟、陈桂明、汤维建),《人民调解法》(范愉、陈桂明、肖建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肖建国)等法律的起草制定,均融入了人大民诉法学的立场和观点。

人大在培养民事诉讼法高级人才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人大毕业的民诉法学子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他们或是高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是各级法院的院长、庭长,或是政府机构的优秀公务员……。尤其要提及的是,人大民诉法学科培养了新中国一流的教师、研究人员,成为全国多个著名高校、研究机构的业务中坚,在民事诉讼法学界享有崇高的学术声望,如北大法学院傅郁林、社科院法学所徐卉、复旦法学院章武生、北师大法学院副院长熊跃敏、湘潭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廖永安、南京师大法学院副院长刘敏、武汉大学法学院刘学在,等等。

值得欣慰的是,人大民诉法学科的教师规模目前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梯队越来越趋于合理,已经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的民诉法研究队伍。除了老一辈的民诉法学泰斗江伟老师外,还有入选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并担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的陈桂明、担任研究会副会长的汤维建等,可以说凝聚了国内民诉法学的一流学者,成为我国民诉法学研究的重镇。学术研究的范围覆盖了民诉法基本理论、民事证据法、民事审判程序、民事执行法、ADR等领域,直接参与了我国民事程序法的立法、司法解释的制定和论证,培训全国各地法官、律师和检察官,既发挥了为全国培养民诉法学人才的“工作母机”的作用,又引领着新中国民诉法学研究的方向。人大民诉法学科的辐射力遍及全国,一个典型例证是:迄今为止,由江伟老师主编的《民事诉讼法》是国内最畅销的民诉法教材,入选为教育部十五、十一五规划教材。[8]在传播民事诉讼法理念上,陈桂明教授参与了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统一部署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传活动,并且荣获“最佳宣讲奖”,拉近了民诉法与社会的距离。

二、人大民事诉讼法学的学术特色

(一)民事诉讼法学体系的建构

以新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诞生为分界,人大民诉法学体系的建构经历了以下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民事诉讼法典的制订和解释。以民诉法的立法为目标,以法条的解释为方法,探究立法本旨,阐释法条精义。第二阶段:超越民事诉讼法典的研究。注重融理论与实践、实体与程序于一体的研究方法,发掘实体法中的程序规范,探求实体权利的保护对于诉讼程序的特殊要求,关注民事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学术眼光透视诉讼现象,提炼出符合民事审判实际的学术范畴(如诉讼欺诈、[9]行为保全、[10]诉中监督[11]等)和理论框架。[12]目前正处于这一阶段,但尚未完成,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如实证调查、案例收集、类型化分析等刚刚开始。

(二)民事诉讼法学的原理性研究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注重原理性研究成为人大民诉法学的重要特色之一。无论是基本理论的研究,还是制度性原理的研究,均有显著提升民诉法学研究水平的重要成果。

1.基本理论研究。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13]诉权(裁判请求权)理论、[14]诉讼标的论、[15]既判力理论、[16]程序安定论[17]等元法学的研究,均以民事争讼程序为主要研究背景,填补了国内相关研究的空白。人大民诉法学的相关研究结论,也成为民事诉讼法学界的主流学说。如裁判请求权的宪法权利说、诉讼标的之新二分肢说、既判力的诉讼法性质说,等等。

2.制度性原理研究。民事诉讼主管理论、[18]审级制度理论、[19]基本原则论、[20]当事人理论、[21]管辖权理论、阐明权理论、公益诉讼理论、[22]民事检察监督[23]等制度原理的研究,都产生了一批标志性成果。如关于基本原则,人大民诉法学认为,民事争讼程序、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间具有不同的程序构造,既有共性,也有个性。程序参与原则、比例原则、程序安定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等构成广义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

还如民事检察监督,人大民诉法学认为,民事检察监督应当定位于“形式化”、“程序化”的监督。民事检察监督不能对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构成威胁。检察院可以提起和参与诉讼,根据诉讼的外在瑕疵,可以对生效裁判进行抗诉,但是应充分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改革民事检察抗诉制度,增设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规定检察机关参加诉讼的权利。目前民事检察监督面临从有限监督到全面监督、从实体监督到程序监督以及从诉讼监督到社会监督的制度转向。

(三)民事证据法研究

人大民事证据法学既有体系化的研究成果,[24]也有证据制度疑难问题的专题研究成果。[25]关于民事证据立法的模式与统一证据法的制定,[26]人大民诉法学认为,我国不宜恪守程序制度与证据制度二位一体的旧法模式。证据立法形式上宜采用英美法模式,有总则与分则之别,制订单行的证据法典;内容上则要适当吸收大陆法的合理因素,不仅要规定证据法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而且要用主要的篇幅规定证据原则、证据制度、证据规则和证据程序。

关于民事证据制度的目的[27]——“客观真实”抑或“法律真实”的追问,人大民诉法学认为,在立法中确立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并不意味着放弃对客观真实理念的追求。因为,发现真实是保障诉讼结果正当性的关键。

关于法定证据与自由心证的抉择,人大民诉法学认为,我国的证据制度既不能采绝对的法定证据主义,也不能采绝对的自由心证主义,应当是两种制度的融合:在证据的收集、整理、审查、认定的程序方面,应主要借鉴大陆法系的立法例,以自由心证主义为主;借鉴英美证据制度,对证据能力以及证据的证明力方面以成文证据规则的形式做出补充规定。

(四)民事审判程序研究

关于法院调解,[28]人大民诉法学认为,我国调解制度的发展方向应当是完善和改进,恢复其本来的机能,而不是淡化甚至取消。具体包括:1.为调解制度的适用划出案件范围,涉及社会公益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制度;2.调审分离,形成“调解在先,审判在后”的程序结构,调解不成再判决,判决作出后、生效前,当事人只可和解;3.将和解制度从调解中独立出来,使得和解与调解形成二元机制,相敷为用;4.进一步强调和细化调解自愿原则。

关于审前准备程序,[29]人大民诉法学主张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典中确立自足性审前准备程序。基本思路是:在审前阶段设立准备程序,给予当事人充分提出主张、证据的空间,由当事人确定争点,决定审判内容,法官进行适当的引导。其具体设想是:1.适用范围:并非所有的案件都进入审前准备程序,只有比较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才需要进入审前准备程序;进入准备程序的案件由当事人请求,法官决定;2.改革我国目前以法官为主导的审前准备活动,建立以当事人为主导的审前准备程序。为防止当事人滥用审前程序而拖延诉讼,法官可以限期交换证据,决定期日,召开非正式协商会议明确争执点,指导当事人举证,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3.建立证据失效制度;4.确立审前程序和庭审程序并立的改革观。

关于庭审程序的改革,人大民诉法学认为,革新庭审程序的要害在于使当事人能够面对面地交锋和辩论,彻底落实对审原则。

关于二审程序,人大民诉法学认为,要协调我国民事诉讼一审与上诉审的关系,在续审制与事后审制之间作出妥当的选择;建立附带上诉制度,确立上诉利益变更禁止原则。

关于再审程序,[30]人大民诉法学认为,再审程序的功能在于恢复裁判的公信力而不仅在于纠错,不应当将实质性的裁判“错误”作为再审的事由,防止再审程序适用的扩大化。

关于小额诉讼程序,[31]人大民诉法学认为,基于小额诉讼程序与简易程序在制度合理性上的区别,主张在简易程序之外确立小额诉讼制度,即建立小额诉讼与简易诉讼并行的双轨制。在机构设置上,将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改造成专门的小额法庭;在程序适用上,小额诉讼程序应比简易程序更为简便,要点包括:格式化诉状、一次开庭、禁止、限制反诉、简化裁判、一审终审等。

(五)民事执行法研究

人大是国内较早开设“民事强制执行法”课程的法学院校之一,从2005年以来,承担了民事执行法研究课题多项,包括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江伟、陈桂明、汤维建、肖建国先后多次参与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民事执行立法咨询会议,并且多次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司法解释的研讨。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事执行法的编制、民事执行权性质、执行体制、审执关系原理、责任财产理论、平等主义与优先主义、财产刑执行、执行救济、执行依据、强制拍卖、执行和解等领域。[32]不少学术观点被立法机关、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采纳。例如,人大民诉法学认为,民事执行权虽然具有浓重的行政权色彩,但归根到底属于司法权的范畴;建立统一的执行体制,下级执行机制直接隶属于上级执行机构,以免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和制约;财产刑执行应当遵循公法上的债权理论、被告人的责任财产理论等基础理论;案外人异议中执行法官的权利判断所遵循的程序、适用的法律、判断标准和效力有别于审判法官的判断,权利判断的性质为形式物权、权利表象,而非实质物权、真实权利,权利判断标准是物权公示原则(有体物)和权利外观主义(有体物以外的其他权利和利益),等等。

注释:

[1][苏]В•Н•别里鸠根、Д•В•什维采尔:《民事诉讼中的检察长》,王更生译,卢佑先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7年版。

[2][苏]ѕ•库雷辽夫:《诉讼当事人的辩解》,沈其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8年版。

[3][苏]顾尔维奇•М•А:《诉权》,康宝田、沈其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8年版。

[4]柴发邦、江伟、刘家兴、范明辛:《民事诉讼法通论》,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前言”。

[5]江伟、刘家兴:《建议民事诉讼法先于民法颁布施行》,载《民主与法制》1981年第5期。

[6]江伟、贾长存:《论集团诉讼》(上、下),载《中国法学》1988年第6期,1989年第1期。

[7]汤维建:《美国民事司法制度与民事诉讼程序》,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汤维建主编:《美国民事诉讼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外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8]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版;《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版。

[9]陈桂明、李仕春:《诉讼欺诈及其法律控制》,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6期。

[10]江伟、肖建国:《民事诉讼中行为保全初探》,载《政法论坛》1994年第3期。

[11]汤维建:《论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诉中监督》,载《检察日报》,2008年11月3日。

[12]陈桂明:《诉讼公正与程序保障》,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邵明:《民事诉讼法理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3]肖建国:《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4]江伟、邵明、陈刚:《民事诉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刘敏:《裁判请求权研究——民事诉讼的宪法理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陈桂明、李仕春:《形成之诉独立存在吗?》,载《法学家》2007年第4期。

[15]段厚省:《民事诉讼标的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6]江伟、肖建国:《论既判力的客观范围》,载《法学研究》1996年第4期。

[17]陈桂明、李仕春:《程序安定论──以民事诉讼为对象的分析》,载《政法论坛》1999年第5期。

[18]廖永安:《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研究——对民事诉讼主管制度的扬弃与超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9]傅郁林:《审级制度的建构原理——从民事程序视角分析》,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

[20]汤维建:《论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载《法学家》2003年第3期;刘学在:《民事诉讼辩论原则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邵明:《论民事诉讼程序参与原则》,载《法学家》2009年第3期。

[21]江伟、王强义:《论民事诉讼当事人与民事主体的分离》,载《法律学习与研究》1988年第2期;汤维建:《论团体诉讼的制度理性》,载《法学家》2008年第5期。

[22]肖建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模式研究——以中、美、德三国为中心的比较法考察》,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5期。[23]江伟、刘家兴:《试论人民检察院参加民事诉讼》,载《法学研究》1981年第1期;陈桂明:《民事检察监督之存废、定位与方式》,载《法学家》2006年第4期;汤维建:《挑战与应对: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新发展》,载《法学家》2010年第3期。

[24]邵明:《正当程序中的实现真实》,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25]汤维建:《民事证据立法的理论立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6]江伟主编:《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7]江伟、吴泽勇:《证据法若干基本问题的法哲学分析》,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1期。

[28]江伟、李浩:《论市场经济与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

[29]陈桂明:《审前准备程序设计中的几对关系问题》,载《政法论坛》2004年第4期;汤维建:《论构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自足性审前程序——审前程序和庭审程序并立的改革观》,载《政法论坛》2004年第4期。[30]陈桂明:《再审事由应当如何确定——兼评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得失》,载《法学家》2007年第6期;汤维建:《评民事再审制度的修正案》,载《法学家》2007年第6期。

研究生程序论文篇(4)

关键词:司法公正感;社会心理学;程序正义;机制

中图分类号:F27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6-0021-04

希伯特(Thibaut)与沃克尔(Walker)曾在《程序正义》一书的序言中写道:“我们能够十分确信地加以预测的一件事就是:这个星球上的人类生活会面临不断增加的人际间、群体间冲突的可能性。”[1]虽然这句话写于1975年,但是这个预测对于今日仍是具有意义的。毫无疑问,社会的发展会伴随着越来越多的纠纷与矛盾。诉诸司法是解决纠纷矛盾的重要途径,司法公正成为化解纠纷矛盾的关键。在法学领域,司法公正的研究往往集中于客观层面的范畴,关注司法公正客观标准与制度。然而,司法是否公正与人们的主观认知与主观判断无法割舍,这些主观感知与心理又是如何被影响的呢?另外,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感知,影响着他们对司法体系的信任与对司法机关的权威的服从,影响着他们内心对法律的信仰,影响着他们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

一、司法公正感概述

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司法活动追求的基本价值之一。社会心理学对法学的介入,为研究司法公正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方法与角度,从而探知人们内心的司法公正感如何被影响以及这种司法公正感对人们的态度、行为的影响。在该视野下,司法公正很大程度上已经替换为司法公正感,或者是说个体对司法机构公正性和满意度的评价与感知。在社会心理学中,公正感一直是研究的热点话题。二战后,相对剥夺理论与公平理论的提出掀起了第一股对公正感研究的浪潮。1975年,希伯特和沃克尔率先提出了程序正义的概念,并引领了第二股研究高潮。纵观公正感研究的发展历程,司法公正感的研究可以说是整个公正感研究的一个分支。在希伯特和沃克尔掀起的第二股研究浪潮后,司法公正感的研究开始蓬勃发展。他们的研究对后来的学者产生很大影响,程序正义与分配正义两分法的研究方式成为典范。司法公正感的研究在20世纪80、90年代达到了繁荣阶段,其中的代表人物有泰勒(Tyler)与林德(Lind)。

二、司法公正感影响机制的相关理论

司法公正感受什么因素影响?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感知对司法机关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这一系列的问题,西方学者给出了不同的答案与解释。

(一)公平理论

20世纪60年代,Adams首先提出的公平理论(EquityTheory),关注分配正义。公平在该理论中意味着人们应该按照付出合理分配所得。这个经典的理论认为人们通过比较自己和他人的投入与获得之比来判断是否受到公平对待。因此他人的获得(与其投入相比较)是个人形成公平感受的重要参照源。[2]当结果被公正平等分配时,人们会认为这个决定是公平的。公正感作为司法公正感的上位概念,它的相关理论对研究司法公正感具有指导作用,且具有适用性。按照该理论,在司法实践当中,获知一个相类似的公正处理结果是人们感知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参照源。司法机关会根据不同的案件事实对案件进行处理,人们在收到处理结果时,总会用相类似的案件或同案中其他人的处理结果与自己相比较,以获知自己是否被公平对待或者得到公正的结果。但在现今生活中,人们总是会时不时在新闻媒体或社交网站上看到“同案不同判”的新闻。研究学者本来是希望通过合理分配结果来解决冲突,但是研究结果却不是预想的那么有效。事实证明,决定经常是基于偏见作出的,而且在研究中发现,在他人认为是结果适当时,人们经常感觉到他们值得拥有一个更加有利的结果。[3]同时,他们发现对付出与得到等类似结果的关注并不是驱使人们在与他人交往中不愉快的关键因素。[1]分配正义理论的缺陷渐渐浮现出来,与此同时,研究人员发现在社会交往的很大范围内,程序正义的评估对人们的感知具有支配性的影响。在泰勒的实证调研中,他发现在与司法机关打过交道的人们被问及不公正的个人经历时,他们说的最主要的就是关于程序的话题,特别是当与他人交往时没有被尊重。[3]这就意味着影响人们判断司法公正的主要因素是他们对程序正义的评估而不是对结果公正的评估。所以,研究方向开始从分配正义转向程序正义。

(二)程序正义理论(ProceduralJustice)

该理论由希伯特和沃克尔基于社会交换理论(SocialExchangeTheory)提出,核心是私益与结果最大化。希伯特认为,社会成员间形成的个人关系是为了交换而满足个人需求。在人际交往中,所有人都期望以较低成本获得较高报酬,故协调人际交往中的关系冲突便成为人类社会有序生活所面临的一大难题。[4]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希伯特的解决思路是如果不能使可分配的成果增加,则通过一种公正的分配程序可提高所有相关人员的满意度。在该理论中程序正义的内涵为:个体对纠纷解决手段本身的公正性及满意程度的确信。[4]在他们的一系列研究结果中发现,人们对程序正义的评价与两种控制有关,即决策控制(DecisionControl)和过程控制(ProcessControl)。过程控制指的是对证据和观点的呈现的控制,决策控制指的是在审判中对判决或结果的控制。[5]他们认为,人们在与他人交往时会想方设法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同时也不断寻求程序控制,这样他们就能间接控制结果。而且也发现,对程序正义的感知和评价能够增强对分配正义的感知。其中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过程控制中发言权的存在,它使得当事人更加心甘情愿地接受不利的判决结果。换句话说,在司法实践中,程序正义,尤其是发言权的存在具有替代结果公正感的特性。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不断推进,国家也提出了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提高公民的司法公正感成为摆在司法机构面前的首要问题。发言权对我国提高公民的司法公正感是否也具有如此效果呢?仍然值得我们探讨与研究,尤其是,在我国传统的法律思维中,一直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

(三)团体价值模型(GroupValueModel)和权威关系模型(RelationalModelofAuthority)

这两个模型均是由泰勒与林德提出,随着后期的研究这两个模型被整合扩展为团体投入模型(GroupEngagementModel),三个模型所强调的重点不同。与程序正义理论模型相比,团体价值模型和权威关系模型都根源于它但是却背离了潜在的私益原则(PrincipleSelf-interest)。团体价值模型的核心是团体认同(GroupIdentity),权威关系模型所关注的核心是权威和正当性。团体价值模型的前提假设是团体成员关系是构成社会生活的一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方面,并且人们非常关注这种长远的社会关系,希望自己在团体中具有价值。人类从其天性本质就是具有亲和力的生物,而且他们会投入很多精力去理解不同团体的作用,即在社会进程中他们属于哪些团体和要参与哪些团体。[5]在一定程度上,人们会根据他们所在的团体或组织来界定自己。人们一旦认同,他们就会去寻求和有价值的团体成员建立长远的关系。[6]首先团体是人们自我证实(Self-validation)的来源,人们在团体中能够得到有关自己的态度和价值观念是否恰当的信息;其次团体给予人们情感支持和归属感;团体还是人们物质资源的重要来源。[7]与团体间的关系及对这些关系的认知是影响人们态度、行为的有效决定因素。在该模型下,团体认同和团体程序是影响人们对团体、组织或社会看法和行为主要影响因素。泰勒通过在芝加哥的一次大规模随机调研市民的法律经历检测了该模型,认为人们的司法公正感主要是受以下三个因素影响:尊重、信任和中立。权威关系理论的模型所关注的是权威和正当性,因为这是人们服从(Compliance)的关键前提因素之一,也是影响人们对机构进行公正判断的重要因素。人们对权威与正当性判断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依据他们所作出的决定,更多的是与机构接触时的程序、过程和互动的质量。[8]同时,他们也强调结果会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程序却是可以跨越情境和时间而日复一日,且大多数人在接触到权威机构时都怀有矛盾情绪,所以程序的一致性是非常重要的。两个模型虽然关注的重点不同,但是到最后都共同强调了程序的重要性,它对人们的司法公正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在与司法机关接触的过程当中,人们的内心不断感受着是否被尊重、不断在判断司法者是否中立、是否值得信赖、是否具有正当性等。

(四)公正启发理论模型(FairnessHeuristicTheory)

该模型早由林德和麦考恩(MacCoun)最早提出,随后得到其他学者的丰富与发展。公正启发理论是基于程序正义的团体价值模型与权威关系模型发展而来的。公正启发理论的前提是承认几乎所有的社会关系都会重复遭遇一个“基本的社会困境”(ThefundamentalSocialDilemma)。一方面,人们通过认同、努力和贡献个人资源给社会或组织实体,以提高他们完成目标的能力,获得更好的结果,或许更为重要的是,得到一个自我认同。与此同时,人们也会损失个人利益或个人的自由受到限制或被剥削,就像打开了被抛弃和失去认同的潘多拉盒子。[9]对于这种“基本的社会困境”,人们惯用的解决方式就是利用公正的对待来作为一个启发物。在一个特定的社会情境下,如果人们认为他们被公正地对待,那么这将会成为一个“捷径”的促使个人欲望服从于团体或组织。公正的对待引导人们合作地回应他人和团体的需求。人们利用被公正对待的整体印象作为人际间信赖的代替物。为什么人们会利用公正作为一个启发物?主要原因是利用一些启发物可以使人们释放认知能力,否则人们将会花费大量精力去尝试计算服从或抵制团体要求的所有不同潜在后果的可能性。该模型认为,程序正义、分配正义和结果公正的经历都会影响人们的一般公正的判断,但是哪种类型的公正会呈现出最强的影响力取决于在一般公正判断形成时哪些信息是最可利用的。[9]如果可利用的分配公正的信息在程序公正的信息之前,那么分配公正的信息会对整体公正判断有较大的影响力,程序公正的信息的影响力就会很小。反之亦然。司法活动由于其特殊性,人们在接触司法活动时,一般所接触到的都是有关程序公正的信息,到最后才能接触有关结果的相关信息。在实证研究的过程中,研究人员也发现程序的和过程公平比分配公平在影响人们的公正感知时扮演着更具影响力的角色。所以,人们在对司法活动进行公正感知时,程序公正的相关信息对人们的司法公正感有较大影响。上文提及到的这些理论与模型是按照一定的历史发展脉络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整个司法公正感研究的发展历程,反映了从关注分配正义到程序正义的转变。虽然各个模型和理论具体强调的重点各不相同,但是共同传达出一个关键的讯息,即程序正义对人们的司法公正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三、现状与启示

我国现阶段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问题矛盾不断显露。在司法方面,司法机够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首先,案件数量呈增长趋势、案件类型呈现多元化结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伴随而来的也是越来越多的纠纷与矛盾。这些纠纷与矛盾也带有自身的时代特点,人们用于解决的方式也越来越倾向于司法这一途径。从每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公布出的数据来看,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总数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案件的纠纷类型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结构。[10]同时,的数量仍然居于一定高度,并未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人数没有大幅减少。[11]是中国特有的一项制度,也是极具争议的一项制度。人们选择上访作为自己维权途径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的一个原因不容被忽视,那就是有一部分人在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时未感知到司法的公正。人们对司法公正的需求与感知司法公正之间有着紧张的关系。其次,随着网络和新媒体的普及和发展,司法活动的神秘面纱也渐渐被揭开,一些重大案件往往都会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人们也在用自己的视角审视这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与结果是否公正。另一方面,人们对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并不抱有乐观态度。[11]纵观近十年以来两高的工作报告的通过率,其中反对票的数量一直处于居高不下的趋势。这个现象与各地方每年大约90%多的服判息诉率的趋势不太对称,也从侧面间接反映人们的司法公正感并不高。对于这一系列的挑战,司法机构该如何面对。提高公民的司法公正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司法公正不应仅仅停留在客观层面,它不但要实现,而且应以能被感知的方式实现。但我国目前关于公民司法公正感的实证研究少之又少。对西方的司法公正感影响机制理论的研究可以为研究中国公民的司法公正感提供思路与引导。第一、在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中,一直有着“重实体、轻程序”的法律观念。该观念在当今的时代环境下,是否仍然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如果是的话,公平理论下的分配形式上的平等对司法机构提升公民司法公正感具有指导作用。另一方面,西方的学者在程序正义理论方面的研究提出,尽管各国的文化背景不同,但程序正义理论仍具有普适性,人们仍然十分注重程序正义。该观点在拥有“重实体、轻程序”的历史文化背景下的普适性,仍然值得我们探讨与研究。第二、西方学者提出了许多关于影响司法公正感的心理机制理论,哪种理论更符合中国现有的国情?在杨国枢的《中国人的社会取向》一文中,他提及到中国人具有四个社会取向:家族取向、关系取向、权威取向和他人取向。在这种复杂取向下,公平理论、团体价值理论、权威关系理论都比较符合中国的国情的部分。但同时由于司法活动程序在先的特殊性,公正启发理论也似乎较为符合。由于现阶段我国在这方面的实证研究相对较少,也无法获知影响我国公民的司法公正感的一般心理机制,但这些理论与模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参考。

四、结语

研究生程序论文篇(5)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建构主义学习 自主学习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9.152

1 引言

当前,案例教学法在高职类课程教学中地位十分重要。在《国家精品课程评价指标体系(高职,2009)》中,其二级指标“教学方法的运用”,案例教学法居于首位。

高职类课程在推进案例教学法过程中,案例的来源、质量和数量成了难题。一方面,编写一个高质量的案例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另一方面,为了使学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需要丰富的案例。仅靠教师一人搜集、整理、积累教学所需要的案例存在很大的困难。

全面而深入地推进案例教学,提高案例教学的教学效果,需要有先进的教学思想指导的、有组织和系统化的教学案例库。

为了使案例库具有针对性和典型性,我们将C#程序设计课程教学案例库的建设作为研究与实践对象。C#程序设计课程是一门典型的计算机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它不仅是电子信息类各专业重要的基础课程,也被许多有程序设计技能要求的其它专业所选开。

综合所述,基于案例教学法的“C#程序设计”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与应用研究课题被提出。

本课题以“C#程序设计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与应用”为研究目标,在案例教学法相关理论的指导下,研究程序设计类教学案例的结构及要素,程序设计类教学案例选编的原则、组织方法,并设计出一种适于教师和学生利用的教学案例库系统,在推广应用过程中,不断改进和丰富案例,完善案例库。

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2.1 计算机类案例库建设研究还需进一步完善

在案例库建设研究中,医卫类、管理类课程案例库研究相对成熟,而计算机类案例库建设不少,但关于案例库建设与应用研究偏少,能够有意识地体现某种教学思想的案例库几乎没有。[1][2][3]

第一,关于案例的来源认定大体是一致的。认定案例的来源有自编、教材或网站、课程应用行业等。

第二,对案例的特征还存在不一致的方法,但一般认为案例应具备典型性、目的性。

第三,案例库建设基本流程已明确。徐拥军、宋扬撰文指出,案例库建设流程包括总体规划、收集素材、撰写案例、维护开发和总结反馈等五个阶段。

第四,针对计算机类课程案例库研究少,而且也不够深入。寇从芝对.NET课程案例库建设作了研究。她对案例进行了科学的分类,但她没有研究上述各类案例的结构和形式,更未提及如何组织案例成案例库。

第五,在这些案例库的建设中,缺乏明确的教学指导思想。

2.2 纵观“C#程序设计”各级精品课程,缺乏有规模的案例库及应用研究[4]

由宋国明副教授领衔的省级C#精品课程则使用了四个大型实训项目代替案例库,这些项目综合性很强,适于课程教学结束后的综合应用训练,但缺乏针对每个知识技能单元用于教学或学习的案例。其余省市院级的精品课程与此相类似,所不同的是有的提供了详尽不一的实验指导书。由梁曦教授领衔的国家级C#程序设计精品课程,在其课程学习网站中,提供了较丰富的与案例相关的教学资源。这些教学资源由知识技能点实例、单元实训、项目实战组成。但是,这些案例资源散落在课程申报网站和课程学习网中,没有系统化地组成案例库,在案例数目上也还是不够丰富,课程团队也没有关于案例资源建设的研究。

总之,在各级C#程序设计精品课程建设中,大都采用了案例教学法,教学资源中多采用几个项目作为综合性案例,而用于解决知识技能单元的案例较少,有意识地建立案例库的还没有,案例库建设研究更为滞后。

2.3 教学案例库的建设已日益重视,并得到了快速发展

2005年,上海金融大学杜鹃、陈玲、徐爱荣老师专门撰文《在案例教学法中要重视案例库建设》,提出了要推广案例教学除了需要教育理念的更新以外,更要重视案例库的建设的观点。[5]

2006年,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模财经分院黄春雷则提出了“学习案例的多与少、优与劣,是决定一门课程实践教学水平的关键,所以围绕课程以及相关任务要求,建设一个能够长期使用的、资源共享的学习案例库是一项紧迫的工作”,指出了建设高质量案例库的重要性紧迫性。

2009年,北京化工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李潇、张贝克、马昕等人则针对化工安全问题,设计开发了应用于化工事故推理的案例库系统。该案例库系统中的案例库的系统结构、案例的表达方式、案例库系统检索系统值得借鉴。[6]

在国家精品课程评价指标体系中,二级指标“教学方法的运用”,将案例教学法列在了首位;二级指标“教材及相关资料”,就明确要求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齐全,满足网络课程教学需要。虽然没有明确要求建立案例库,但是强调了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及案例相关资源完备的必要性。[7]

要提高精品课程共享资源库的利用效果,就要优化教学资源库中案例学习库。案例库必须要保持有机的联系,体现教学规律。

3 课题研究意义和价值

3.1 以C#程序设计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为中心,研究其建设方法,全面、深入推广案例教学,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教学法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成功教育模式,它有助于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同步建构,有助于隐性知识的共享,有助于师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案例库的建立,按照认知规律,以科学的方式来精选案例,以系统的方法组织案例,避免了案例的零散、无序状态,使课程教学具有连续性和系统性。

成功建设教学案例库,为教学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有助于全面推进案例教学,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采用案例库进行教学,是一种科学系统化的案例法教学行为,带来了整个课程的革新。

建设好案例库,为课程资源共享库的建设和发展奠定基础。

3.2 研究价值

对案例库的建设方法进行研究,研究案例结构要素,制订采编、组织原则,可以提高案例及案例库的质量。

设计并创建教学案例库系统,可以方便案例的使用,提高案例利用率。

教学案例库的建设、组织方法等研究成果可用于指导其他课程案例库的建设。

4 课题理论依据

关于案例教学及案例库建设的理论依据主要是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新课程的核心理念。[8]

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由认知心理学家皮亚杰(J·Piaget)提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包括“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大要素。而案例教学法正是在有利于学生对所学内容进行意义建构的案例“情境”中,在老师的辅助和引导下,以学生为主体进行资料搜集、分析验证等“协作”学习,通过平等的“会话”和讨论,根据自身经验建构出有关知识的意义。因此,案例教学法是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具体应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是案例教学法存在的理论基础。

案例库系统的建设则对“情境”、“协作”、“会话”、“意义构建”等建构主义学习要素进行了系统化,使其具有了系统性、层次性、多样性、关联性,学习者可以多层次、多方位循序渐进地进行学习,并进而培养其学习兴趣,提高其学习效果。

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让学生参与”是新课程实施的核心。案例库可以向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选择空间,可以让学生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认知层次以及设定目标等各方面综合考虑选择,大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学生发展的需求。因此,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构成了案例教学及案例库建设的另一个理论依据。

5 课题研究内容及案例库系统构想

课题研究内容如下:

第一,研究基于乐学教学思想指导的案例的结构及组成要素。

第二,研究案例的选编与组织原则。

第三,研究案例库系统的实现与应用方法。即如何将已经选编并组织有序的、大量的案例呈现给教师和学生,使之检索快捷,学习和使用方便。考虑采用基于Visual Studio Web开发技术,创建案例库系统。

经过对案例库建设现状研究,也为了充分发挥案例库系统的作用,满足案例库教学使用的便利,本案例库系统拟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以乐学教学思想指导,所选案例力求创设一个轻松愉悦的教学环境,以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第二,案例库系统,简洁明了,安装使用方便。案例库系统拟以Web应用系统软件提供给师生,简洁明了,容易上手,而且可以脱离互联网络环境使用。

第三,突出高职教育“实践技能培养为主,理论知识教学为辅”、“理论知识够用”的教学原则。

在教学案例库系统中,案例是为操作技能单元服务,知识点是为解决案例问题而设。

建设具有以上特色的教学案例库系统,是案例库建设的创新。

6 研究思路、方法、实施步骤等

6.1 研究思路

从调查出发,即调查师生使用案例教学法的现状,收集现有的案例资源,依托原有的本课程课件开发基础,分析成熟案例的结构和特征,开发案例模板,组织编写案例,根据教学规律组织案例,进而完成案例库的建设。

6.2 研究方法

课题主要采用个案法、调查法、实验法、文献法等三种研究方法。

个案法:以“C#程序设计”课程为个案,总结出案例库建设与应用的规律与方法。

网站系统设计法:采用基于WEB的网站构建技术和开发流程,完成案例库系统开发。

文献法:广泛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借鉴已有的案例库的建设方法,用于指导本课题案例库的建设。

调查法:调查教师和学生对案例及案例实施方法的要求。

实验法:将案例库用于真实环境下的课堂教学,然后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根据反馈回来的信息进行不断的调整和丰富。

6.3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在广泛调查和深入研究文献资料,剖析现有成熟案例的基础上,明确案例的结构和要素,编写本课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案例模板。

第二阶段: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探索案例选取及编写的方法,并完成一定数量的案例。

第三阶段:将案例用于真实的教学环境检验,积极获获取师生的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和完善案例,完成案例库的建议。

参考文献:

[1]邵谨荣.高职院校教学案例库的创建探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1.

[2]寇从芝.基于案例教学模式的.NET案例库建设研究[J].时代教育:教育教学刊,2011,(5).

[3]周梅妮,张振威.高校案例库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6).

[4]国家精品课程网. http://course. [DB/OL].

[5]杜鹃,陈玲,徐爱荣.在案例教学法中要重视案例库建设[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05,(3).

[6]李潇,张贝克,马昕.应用于化工事故推理的案例库系统[J].石油与天然气化工,2009,(2).

[7]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Z].2010.

[8]郑金洲.案例教学指南[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作者简介:刘柱鸿(1972-),男,湖南永州人,副教授,从事计算机职业教育工作,研究方向为课程建设与教育技术,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系,湖南长沙 410151

研究生程序论文篇(6)

一、引言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对公开信息披露客观性和可靠性的评价越来越依赖于审计工作的进行。尽管由于问题引发了相关人员对于审计的独立性和中立客观性的新一轮思考,但是,没有人否认审计工作在沟通上市公司与利益相关者时所起到的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为了更加充分地分析、评估公司的相关数据背后所隐藏的真实经营状况往往会运用各种手段和工具,分析程序恰恰是整个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实践也充分证明着分析程序在审计实务应用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本文就分析程序在审计中应用的几个问题做了初步探讨。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分析程序作为对财务数据与非数据等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的一系列相关方法的总称,体现出了独特的与财务分析等课程相联系的综合性。它能帮助注册会计师将公司表面信息转化为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的内涵信息,很好的达到辅助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公允性和合理性作出较为正确判断的目的。

目前国内外有关分析程序的研究主要有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国外关于分析程序的研究起步较早,主要研究领域为分析程序的相关基本概念、应用情况以及分析程序的典型技术方法。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于1988年在其第56号审计准则中提出了“分析性程序”(Analytical Procedure)的概念,即:“通过对财务以及非财务数据之间合理关系的比较和分析做出对财务信息的评价”。随着现代审计的发展,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日益为全球所公认,国外审计界也达成了共识,即分析程序将有助于审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并发挥重要的作用。国内审计界关于分析程序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目前的研究多数着眼于理论层面,从分析程序的定义、特点、方法、相互关系、具体应用、技术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从笔者搜集到的资料来看,国内有关分析程序的研究方向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四类:1.从宏观层面,研究分析程序的概念、特点、相互关系、具体应用时应考虑的因素、技术方法;2.从微观层面,采取某一个角度,研究分析程序的应用,如注册会计师的思维模式对分析程序的影响;3.从具体操作层面,研究分析程序的应用,如通过Excel软件使分析程序得以更好的应用;4.从理论层面,分别探讨分析程序在实务应用中的三个方面――风险评估、实质性程序、财务报表复核中的运用。

综上,可以看出,国内外关于分析程序的研究重点虽然有所差异,但是都共同侧重了审计分析程序理论方面的研究。

三、分析程序的概念与应用

目前,关于分析程序的概念理论界已经达成共识,即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做出评价的过程。分析程序的应用可以明显地体现在三个方面:用于风险评估、用作实质性程序和对财务报表复核。

(一)分析程序用于风险评估

分析程序用于风险评估主要是为了帮助注册会计师识别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异常变化或者估计发生而尚没有发生的变化,以及识别存相关的错报风险领域。在具体运用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的是关键账户的发生额、余额、趋势及财务比率等方面,形成合理预期,进而通过比较作出准确判断。

(二)分析程序用作实质性程序

如果分析程序比细节测试更能有效地将认定层次的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则分析程序可用作实质性程序。在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通常把分析程序作为实质性程序的一种,并结合其他细节测试,收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此时分析程序的运用可以减少细节测试的工作量,有效节约审计成本,利于降低审计风险,使审计工作更有效率和效果。

(三)分析程序用于财务报表复核

在审计结束或将近结束时,分析程序被用来在已收集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合理性做最终把握,评估财务报表是否还存在尚未发现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进而会考虑是否需要追加审计程序,以便为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提供合理的保障。

四、分析程序的方法

分析程序的方法很多,注册会计师在针对具体情况时可以使用不同的分析方法。2006年我国新颁布的分析程序审计准则明确规定了可以使用不同的方法,包括简单的比较分析到运用高级统计技术的复杂分析。在审计实务中,常用的分析程序方法有以下四种:趋势分析、比率分析、合理性测试法和回归分析法。此外,在对特定项目运用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也会采用模型分析如时间序列预测模型分析、财务模型分析等,严格来讲,回归分析法也是模型分析的一种。

五、结论

分析程序从理论到运用都有着一套独特的体系,因而也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笔者认为,在将来的审计实务中,作为审计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取证、对比、验证手段,分析程序将可以在以下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1、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财务能力,进而发现潜在问题。2、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和运营过程中的潜在问题。3、结合现金流量表的相关数据,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从多个角度揭示被审计单位的运营状况,发现可能存在的错报、漏报,帮助注册会计师得出正确的结论。总之,分析程序将在以后的审计工作中作为注册会计师有力的分析工具而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卢金叶.分析程序在审计实务中的运用[N].财会信报,2010(10).

[2]叶.分析程序在注册会计师审计中的运用[J].商场现代化,2010(10).

[3]袁慧霞.浅谈分析程序在审计实务中的应用[J].科技博览,2010(10).

研究生程序论文篇(7)

【关键词】层序地层学 教学内容 双语教学

【基金项目】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JY2011028)。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0-0208-01

一、层序地层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内容繁冗,复杂抽象

层序地层学虽然出现时间短,但是它在全球范围内都掀起了研究热潮,也造成各种不同的新的理论认识不断涌现,形成了多个层序地层学流派,不同的流派对于层序的划分又各不一样,这使得学生在学习时极易混淆。

(二)教学方式方法传统单一

在信息化条件下,新时期的学生与社会交流越来越多,学生在获取课堂知识的同时还会大量接受来自课堂之外的信息,这通常会对课堂教学产生一定的干扰,如何让学生对在课堂45分钟内所学的知识保持深刻印象并深入理解,就成为了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革新优化课程内容

(一)调整课程内容结构,突出重点难点

当前,国际上主要流行Vail的经典层序地层学,Galloway的成因层序地层学和Cross高分辨率层序地层学三大派系,因而我们将这三大流派作为主要内容进行讲解,这样我们就能够将层序地层学的知识通过理论-实际应用这条主线衔接起来,不仅符合实际地质研究工作要求,也易于学生全面理解课程内容。

(二)及时纳入新内容,做到与时俱进

层序地层学的出现在沉积学、地质学以及与沉积岩相关的科学领域引起了极大震动,大量的地质学家加入到了层序地层学的研究队伍中来,极大的促进了层序地层学理论知识的突破与创新。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及时的将这些新内容吸纳进来,可以有效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能让他们了解层序地层学研究前沿。

(三)加强双语教学,提升专业英语水平

层序地层学作为一门起源于国外的地质学科,其最新的一些理论认识也多来自于国外,要想了解最新研究进展就必须将强专业英语的学习,并且中国海外勘探市场的扩张对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和地质学专业学生的英语能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中文和英语2种语言进行讲授,并突出专有名词的正规翻译。通过这种教学方式,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改进完善教学方法

(一)加强实例分析,促进学生理解

层序地层学涉及内容较多,如果一味的讲授抽象理论,学生不仅容易出现疲劳,还会对所传授知识的认识模糊不清,也不知道如何应用。如我们在授课常讲层序界面的识别关键在确定不整合面和与之相对应的整合界面,但学生通常会是一头雾水,因而我们通过典型的地震、地质层序界面实例,讲授如何识别层序界面,哪些标志是层序界面标志。通过这样的教学方法不仅可以让学生易于理解,还可以提高他们的实际应用能力。

(二)推行开放式教学,提升学生学习自主性

我们在授课过程中,通过双向提问的方式,以及设置讨论性的题目让学生们利用课堂时间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提供发言机会,然后由其他同学提出看法,最后老师进行点评的方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了解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与实践能力,锻炼学生的地质思维能力和综合表达与演讲能力。

(三)强化实践,提高应用能力

学生通过大量课程实践,在实践中能更深刻体会到海泛面、层序界面、冲刷面、低位体系域及海侵体系域的概念及识别方法。我们通过提供不同的资料,实行分组方法要求学生参与到课程理论的实际引用上来,并根据实际结果加强对学生综合实验能力的考评,制定综合实验能力考评方案,确定考评内容与方法,通过多种考评形式来检验学习效果。这样,能让学生学有所思、学有所用,达到充分训练每一位学生的思考能力、实际应用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四)加强课外学习,巩固课堂效果

一方面,我们在授课时会提供给学生邮箱、QQ号或者微信号,通过疑难解答或者分享配有图件的精彩知识点,让学生可以随时温习课程内容。另一方面,我们在课堂结束时会提出一个综合性的题目,要求学生利用课外时间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完成一个小型读书报告,写出自己关于课内知识的认识和看法。我们还组织学生利用空余时间观察野外地质剖面,应用理论知识进行层序地层研究,加深知识印象。通过课外学习可以提高层序地层学课堂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胡绍祥.遵循教学规律实践教学改革[J].中国地质教育,2006 (1).

[2]张德江.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创新人才[J].中国大学教学,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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