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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治理及转型——“诉调对接”实践的三层考量

王树江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诉调对接
  • 司法文化
  • 社会治理现代化

摘要:诉讼与调解对接,在我国有悠久历史。它根植于中国传统“和合文化”下的无讼价值追求,与国人讲究“天理、国法、人情”的心理及行为水乳交融,是维系国家有效治理和社会稳定秩序的“东方经验”。将“诉调对接”置于司法文化自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去谋划,置于纠纷的利益之争和规则之争的二元结构的显微镜下去剖解,应为“诉调对接”实践的基本考量;在对接资源上谋求传统与现代的优势互补,在对接态度上秉持中外经验的兼容并包,在对接理念上突出“规则之治”的价值引领,在对接模式上强化党政、司法、社会的无缝衔接,在对接结果上防治纠纷解决的异化、泛化,应是“诉调对接”转型的基础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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