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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一体化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27 11:20:31

经济一体化论文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1)

关键词:欧共体竞争法;欧洲经济一体化;欧共体竞争法的作用

20世纪50年代,法、德、意、荷、比、卢六国建立了欧洲共同体,启动了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欧共体从筹建阶段开始,始终将竞争法的制定与实施作为一体化的重要活动内容。欧洲经济一体化催生了欧共体竞争法,并使之不断充实和完善,成为整个共同体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法律部门,而欧共体竞争法对于经济一体化经济秩序的形成,共同市场的顺利运作,成员国之间经济、贸易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欧共体竞争法与欧洲经济一体化这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既是欧共体法制建设的一个重点,又是欧洲经济一体化运行的一大特征。

一、欧共体竞争法是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

区域经济一体化并非从欧洲共同体开始,但是欧共体却将一体化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在欧共体建立之前,世界上其他地区已经先后建立了一些区域性经济组织,如1949年4月建立的南非——南罗得西亚关税同盟、1951年8月建立的尼加拉瓜——萨尔瓦多自由贸易区等。它们往往采取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形式,集中解决彼此间贸易的关税和其他限制问题,因此,1948年临时生效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4条认可了缔约方之间采取的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两种合作形式。欧共体的建立,突破了传统一体化的合作模式,它不仅体现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功能,而且在此基础上还“通过建立一个共同市场和一个经济与货币联盟,以及实施(条约规定的)共同政策或活动,在整个共同体内促进经济活动的协调与平衡发展,注重环境保护的持续与非膨胀性的增长、经济成效的高度聚合、高水准的就业与社会保护、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以及成员国间经济与社会的聚合与团结,”其合作范围更宽,联合的程度更高,形成了一个全新的、更高层次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欧洲经济一体化从单一贸易领域合作提升到经济、贸易领域的全面合作,因此,它不能套用以往一体化组织的经验,必须在一体化组织机构的权限、内部经济与贸易法律制度、共同的对外贸易政策等方面有所创新。同其他一体化组织一样,欧共体的体制、机制的确立,完全取决于成员国的态度,而成员国的接受程度又往往受制于自身的经济体制、发展水平、法律制度等条件。六个国家虽然具备了建立共同市场的条件,但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成员国之间在经济结构、发展水平上存在着明显差距例如,各国向共同体其他成员国的出口占本国总出口额比重就不一样,以1957年为例,比利时和卢森堡占46.1%;法国占25.1%;西德占29.2%;意大利占24.9%;荷兰占41.6%。同年,来自共同体其他成员国的进口占本国进口总额的比重也不同。他们虽然都是经济发达的国家,但彼此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别,1957年时意大利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大大落后于其它欧共体成员国,仅相当于其它成员国的一半左右。

(二)成员国内私人垄断和国家垄断不断加强西欧六国经过战后一段时间的恢复,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六国在西方国家的工业生产、出口贸易和黄金外汇储备所占的比重有很大的增长。随着经济的发展,私人垄断资本得到进一步加强,例如,以法国和西德垄断财团为中心的西欧六国的一些私人垄断资本组织通过签订国际卡特尔协定,瓜分原料,分割市场,维持垄断价格,实行跨国界的经济调节和十预活动。与此同时,各国的生产和资本在加速集中,国家垄断也有很大的发展。在法国,国家直接掌握了全部燃料工业和铁路运输业,控制了1/3的汽车生产。意大利国营企业控制了全国电力生产的40%,天然气、煤、褐煤、硫磺开采量100%。

(三)调整市场经济的竞争立法差异较大六国在共同体成立之前都先后制定了竞争法或反垄断法,由于国情不同,各国竞争法或反垄断法在立法的形式、调整的范围、规范的重点、承担的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有很大的差异,有的国家重点限制托拉斯行为,有的国家的重点则放在限制卡特尔行为上。

上述的问题引起了筹建者的高度关注。1955年5月29、30日,六国外交部长在意大利的墨西拿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建立共同市场问题,其中就专门研究了在共同体内建立竞争机制的问题。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六国都是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的共同市场,只能选择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一个矛盾体,它既有自由竞争的本质要求,又有不正当竞争的天然倾向。成员国在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存在的差异,将导致成员国及其企业对共同体的经济、贸易政策采取不同的态度,甚至很可能采取各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来获得利益,其后果必然是限制对自己不利的贸易,阻碍共同市场的建设;而私人垄断和国家垄断的经济结构显然与无国界限制的商品、人员、资本和服务自由流动的共同市场相悖,与共同体的宗旨和体制不相一致;至于各国竞争法内容、程序上的差异,势必造成企业行为的不同标准,给企业的跨国合作造成困难,使共同市场内的企业之间的自由竞争受到影响。因此,欧共体要最终实现经济一体化,必须建立一种能够创设自由竞争环境的机制,把垄断的市场结构变成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将各国分别的竞争保护变成统一的竞争保护,排除不正当竞争对统一市场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六国经过讨价还价的谈判,最终达成一致,决定将保护竞争的政策作为共同体政策的重要内容。

欧洲共同体成立时,《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中设置专章规定竞争规则。受美国竞争法的影响,条约第85、86条(现改为第81、82条)从企业行为和公共组织行为两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重点在于禁止共同体内企业之间任何影响共同体内部贸易的以及妨碍、限制或破坏竞争的协定、决定或一切行动的措施(卡特尔);禁止企业不正当地利用一种支配性地位和干扰成员国之间贸易的行为;禁止偏袒某些企业或产品和破坏成员国之间贸易的国家援助;禁止成员国发放或经由不论任何形式的国家财源给予的任何援助,优待某些企业或某些产品生产而扭曲或威胁扭曲竞争的行为等。欧共体竞争法涉及范围很广,几乎适用于成员国间合作的所有经济领域,不适用市场竞争规则的只有少数特殊经济部门,如农业和交通业。共同体条约关于保护内部自由竞争的规定,使共同市场内建立了一项独立于成员国的竞争法律制度。它协调了成员国之间在竞争立法方面存在的差异,统一了竞争的标准,形成了充满自由竞争的经济秩序,保障了经济一体化按照既定的目标向前发展。

二、欧洲经济一体化推动了欧共体竞争法的发展

为了适应经济一体化的需要,共同体理事会和委员会根据条约的授权,先后就竞争法的内容、竞争法的管辖权限、竞争法适用的协调等问题多次进行修改,也颁布了一些新的条例,制定了一些新的规则和制度。我们以欧共体企业合并规则的制定为例,来阐释一体化是如何推动竞争法发展的。

欧共体内企业合并(或集中)规则,是欧共体竞争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随后的一体化进程中逐渐形成的。早在1951年签订的《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第66条第5款曾规定,委员会如果发现已进行的企业集中(concentration)阻碍了有效的竞争,有权宣布该集中为非法,并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罚款等。不过,这一条款规定得非常简单、笼统,实践中也很少有人援引这一条款。1957年签订的《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虽然规定了规范企业竞争行为的规则,但根本没有提及企业合并方面的规则。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因为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和经济共同体条约是两个不同的条约。煤钢共同体条约是一个专门的规则性条约,它只涉及煤和钢两个部门,经济共同体条约则是建立一个区域集团组织的条约,一体化几乎囊括所有经济部门,而且它还授权有关组织机构进一步立法来贯彻其所确立的原则。毫无疑问,国家间通过一项调整特殊行业行为的规则要比建立一项综合制度容易的多。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的目的,是通过建立一个超国家的机构来阻止德国军国主义的复活,因为煤、钢、铁工业对于军国主义复活具有重要的政治和军事的意义,尤其对企业合并实施控制更为重要。另一个原因是,在20世纪50年代,人们普遍认为,实现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任务和目的需要经济实力的集中,规模经济有利于提高共同体工业的竞争力。实践中,企业合并也没有对共同体内的竞争带来威胁和阻碍,因此,共同体主要关注的还是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进入20世纪60年代,企业的合并逐渐发生并开始对共同体内的竞争产生负面影响,引起了各国的关注。一些成员国开始采取措施弥补法律上的空隙,在国内竞争法中写进对企业合并进行控制的内容,如德国于1973年第一个将企业合并控制写进了竞争法中。但在欧洲共同体的层面上,企业合并方面的立法进展则比较缓慢,只有委员会在1966年出台了一个《关于共同市场内集中问题的备忘录》(“MemorandumontheProblemsofConcentrationintheCommonMarket”)。委员会在备忘录中首先提出,《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86条可以用来规范共同体内的企业集中行为。欧洲法院在1972年的ContinentalCan一案的判决中,也确认了在某种条件下,一个企业具有支配地位时接受或与竞争者合并,达到足以阻碍竞争的程度,可以被认为是滥用其支配性地位。实际上,《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86条的适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因为它不能对所有的合并都适用,只能对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发挥效力,而且委员会还必须调查其是否具有支配性地位。从另一方面讲,在一项合并中如果涉及一个具有支配地位的公司就可根据第86条的规定予以禁止,而在少数同等规模的公司之间合并就不违法,即使这些公司是百分之百的完全垄断,这显然不能令人信服。实际上,推动合并规则出台的直接原因有两个:

(一)企业合并行为的迅速增加。促使共同体下定决心制定新的规则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随着人员、资本、劳务自由流动的展开,共同体内企业之间的合并、合资大量发生。根据委员会的统计,1982~1983年有115家合并;1984~1985年有208家合并;1988~1989年有492家合并;1989~1990年有622家合并。而且,企业间的合并、合资开始影响共同市场内企业的正常竞争。

(二)建立统一大市场的时间限制。迫使成员国做出妥协达成一致合并规则涉及各成员国的利益,甚至影响到成员国的现行经济政策,因而引起各国强烈的反应。委员会提交的草案中,关于合并的控制为什么从成员国层面转移到共同体的层次、用什么标准来评价合并、在合并问题上成员国与共同体是什么关系等问题,引起了成员国之间的激烈争执。例如,英、德等主张,对集中行为进行评价的标准应仅限于竞争的标准,而法国等主张,还应考虑社会和产业政策问题;英、德还主张,对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案件,成员国法院应有管辖权,多数成员国则不同意,而是希望将所有具有共同体规模的集中案件,均由委员会专属管辖。由于分歧较大,委员会分别于1982、1984、1986年提出几个草案都无法达成一致。1986年2月,各成员国签订了《单一欧洲法令》,提出“共同体应采取措施。在不妨碍本条约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在一个至1992年12月31日届满的时期内,逐步地建成内部市场。内部市场由一个没有内部边界的区域构成,在此区域内,货物、人员、劳务与资本的自由流动得到本条约条款的保证。”单一欧洲法令的生效,使各成员国感到了压力,认识到企业合并规则对于内部统一大市场建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于是争议各国纷纷作出让步。1988年3月,委员会将“合并条例”的第五稿提交理事会,经过对委员会的草稿进行修改之后,理事会终于达成一致,于1989年11月通过了《合并控制条例》(《TheMergerControlRegulation》,即4064/89号条例),并于1990年9月21日生效。1997年6月理事会又通过了1310/97号条例,对《合并控制条例》进行了重要修改。1998年3月1日,委员会了关于合并的通报、时间限制和听证的447/98号条例和6个解释性的通告。《合并控制条例》及其补充法律文件的生效和适用,使欧洲共同体内建立起一项重要的企业合并控制法律制度,补充了欧洲共同体竞争法的内容。

欧共体企业合并条例的产生过程充分说明经济一体化不仅在客观上需要欧共体竞争法,同时也是推动欧共体竞争法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没有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欧共体竞争法的完善是不可能的。

三、欧共体竞争法为经济一体化的顺利运行提供法律保障

欧洲经济一体化影响和促进欧共体竞争法的发展,反过来,欧共体竞争法也为一体化的顺利运行提供法律保障。欧共体竞争法的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调成员国的竞争政策,建立统一竞争秩序如前所述,欧共体的成员国都有一套成熟的管理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其中反对不正当竞争法是各国经济法的核心。它们尽管立法形式各异,内容有所差别,但都在各自国家发挥着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体制定了欧共体竞争法,在共同体内就形成了两种独立的、互不隶属的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体系,而且成员国的竞争法必须继续使用,共同体的竞争法也必须适用。这就给共同市场内竞争关系的调整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何协调两个法律制度的关系?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矛盾该如何解决?对此,共同体条约明确规定,共同体无权宣布成员国国内竞争法无效,但成员国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执行共同体条约的规定。这实际上是要求成员国不能制定与共同体竞争法相悖的新的法规,而应执行和适用共同体竞争法。与此同时,共同体理事会根据条约的规定,通过二次立法,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条例,就欧共体竞争法的实施问题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共同体竞争法同成员国竞争法在适用过程中分工明确、范围有别,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来维护共同市场内竞争秩序。此外,欧洲法院还通过判例确立了一项原则,明确两者在适用过程中发生冲突时,共同体竞争法优于成员国竞争法。

(二)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促进共同市场有序发展竞争法的直接目的,是反对经济领域限制竞争的行为,支持和保护自由竞争,并通过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间接地保护处于弱势的竞争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者,因此维护共同市场经济秩序,首要的是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欧共体竞争法禁止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并以组织、限制或妨碍共同市场内部竞争为目的企业间的协议、企业联合组织的决议和联合一致的行为;禁止企业在共同市场或共同市场的重大部分上滥用其优势地位;同时,对国营企业、企业的合并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欧共体竞争法的制定与实施,打击了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支持了正当的竞争,为共同市场内的企业建立了一种行为规则,使它们有章可循,促进共同市场有序发展。

(三)禁止境外企业的不当竞争行为,创设良好的国际发展环境欧共体竞争法充分借鉴了美国反托拉斯法的经验,不仅调整成员国之问的竞争关系,也关注发生在共同体外的企业问的协议、企业联合组织的决定与协议行动对共同体内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竞争秩序可能产生的影响。共同体委员会早在1969年关于国际染料卡特尔案中就认为:“这项决定适用于所有参与有关行动的企业,不管它是建立在共同体之内还是建立在共同体之外。根据共同体条约第85条第l款的规定,凡是以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和以阻碍、限制或破坏共同市场内竞争为其日的或产生此项结果的一切企业间的协议、企业联合组织的决定与联合行动,都将予以禁止,因为这与共同市场相抵触。条约规定的竞争规则因此适用于所有限制竞争,在共同体内产生第8l条第1款所规定的后果的行为,而不必考虑限制竞争的企业是否在共同体内具有活动中心。”欧洲法院在随后的判决中支持了委员会的决定,指出:“子公司自身具有法人地位这一事实,并不能用以排除由母公司决定其行为的可能性。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尽管子公司自身具有法人地位,但它并不能独立地决定其市场行为,而是基本上遵循母公司给它的指示。”欧共体竞争法不仅适用于子公司设在共同体内的外国企业,也适用于设在境外、没有在共同体内活动的外国企业。

此外,为了避免冲突的发生,欧洲共同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展了广泛的竞争法实施方面的国际合作。欧共体先后同美国、加拿大、日本、瑞士、俄罗斯等国家签订了双边协定,以缓和或避免竞争法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冲突。此外,欧共体还积极参加竞争法实施方面的多边合作,如参加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组织框架内的合作。这样,欧共体逐渐建立起竞争法实施的国际合作机制,减少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关于执行竞争法产生的矛盾与冲突,创设良好的国际发展环境。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2)

世界经济一体化是在世界各国经贸联系愈来愈紧密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产生、发展的原因往往也被视作世界经济一体化产生、发展的理由。实际上,这种解释只能说明部分问题。各国之间能否走向经济一体化,不仅取决于现时的经济上的互补性和经济利益,而且,也是各国政策策略选择的结果。当今世界各国经济相互依赖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况,即各国政策选择如果不在合作中实现较大效益,就会在冲突中遭受更大损失,这已成为决定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另一方面的因由。本文试图用对策论来分析这一情况。一、传统理论对世界经济一体化解释的片面性到目前为止,国内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研究主要还是立足于对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产生、发展的原因的分析,如利用比较优势原理、要素禀赋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及产品生命周期学说等说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产生与发展。这种解释忽略了一个事实:即世界经济一体化不简单地等同于国际贸易或国际投资。经济一体化产生的一个关键条件是,各国经济甚至政治、社会行为必须在多国共同确立的某种协定的规则或准则的约束下进行。也就是说,世界经济如果称得上一体化,它不仅是各国发生了经贸联系,而且,这种经贸联系的发展还涉及到各国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的选择。各个国家之间可能存在很强的互补和互利性,但是,其间经贸联系可能很少或没有。或者,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经贸联系,但它们并没有组成一体化。这在当今世界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所以,用传统的理论说明经济一体化的产生和发展,只是把握了一个方面,即各国之间存在的经济上的互补性和互利性可能推动它们之间经贸联系深化,却忽视了另一方面,即各国如何根据这种互补性和互利性从政策选择上认可某种形式的共同约束规则或准则。应该说,迄今为止所有经济一体化的产生都是这两方面综合的结果,缺一不可。从世界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新问题来看,更难以用传统的理论说明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这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经济一体化发展愈来愈走向高度化。高度的一体化不仅要求各国实行自由贸易,加强投资合作,而且,要求各国实现货币政策协调、财政政策协调,走向单一货币等等。新的发展趋向所能产生的利益是传统理论所不能分析到的,有些利益短期内无法度量。更重要的是,一体化向高度发展,更多地涉及到各国主权让渡问题,这样,远远超越于一般经济利益的权衡。(2)有些全球性问题已经成了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因素。如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已发展成为数国甚至全球问题;技术进步愈来愈快,作用在增大,各国要求保护知识产权的愿望也会越来越迫切,但它不是一国政策所能实现的;国际金融领域巨大的资本流动对各国经济可以产生的影响已经远远超越于各国单独的经济政策调控所能及的范围;甚至可以说,世界经济已经步入了相互依存的时代,任何一种危机可能迅速在全球范围内波及,使各国难以幸免,要预防这类危机,需要全球合作。上述这些变化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市场开放,它们可能促使各国走向一体化,但是,单单用传统的理论无法说明和解释。当今在西方经济学界盛行的对策论可能有助于认识这一问题。由于精细的对策论需要应用艰深的数学,这里,只是应用对策论的基本原理作一些粗略的分析。二、应用对策论对世界经济一体化产生、发展的分析1、应用对策论分析经济一体化的基础世界经济发展到今天,各国经济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越来越深。一国在制订某种经济政策时,不仅会影响到本国经济的发展,而且,还会对它国产生影响。同样,它国制订某种经济政策也会产生类似的双重效应。所以,各国之间在政策选择上存在着利害关系,它们在进行某一经济决策时,不能不考虑到彼此的反应。对策论正是以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利害冲突为研究对象,世界经济一体化不过是各国在开放政策方面从利益相互冲突走向协调的结果。这是应用对策论进行分析可能得到的一个结论:当今各国经济相互依赖已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各国间存在利害冲突,但任何寄希望于它损的企图,只会 导致共同的更大损失。所以各国可能会尽量避免选择引起与它国冲突的决策,从而走向合作与一体化。不同层次经济一体化达到的高度和实现合作的领域不同,其对策模型特征会有些差异。下文分别从贸易、经济调控政策及环境污染的解决等方面应用对策论具体分析各国如何可能走向一体化。2、走向经济一体化的政策选择模型(1)确立贸易合作的策略选择。这一模型采用“两国家模型”。假定有A、B两个国家,相互间存在很强的贸易互补性,其中A国为大国,B国为小国(我们也可以设定A、B两国为同类水平的国家,这并不影响分析,只是假定一大国一小国,可以更方便地引申出本文所要论述的另一结论),两国之间有开放市场、封锁市场等政策选择,不同的政策选择决定了两国“支付”的不同。两国可能的政策组合及“支付”(如表1)。表1 两国贸易政策选择的对策模型B国开放 不开放A 开放 Ⅰ(3,8) Ⅱ(0,10)国 不开放 Ⅲ(4,0) Ⅳ(0,0)(表中每一括号内数字左边为A国支付,右边为B国支付)表1中,Ⅰ(3,8)表示A国开放市场,B国也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分别为3和8。Ⅱ(0,10)表示A国开放市场,B国不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分别为0和10。Ⅲ(4,0)表示A国不开放市场,B国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分别是4和0。Ⅳ(0,0)表示A、B两国都不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为0。从表1可看出,两国不同政策选择组合引起的“支付”的变动,实则反映了两国贸易制度选择利弊权衡的价码。如果两国既存关系达到一定程度,而且,两国充分意识到制度选择的权衡价码,就可能促成两国走向合作,走向一体化。如我们选取两国都开放市场时各国的支付为参照系,具体分析这个问题。从表1来看,相比于两国都开放市场,A国若能单方面关闭本国市场,则它可净获利1(4—3),B国若能单方面关闭本国市场,则它净获利2(10—8)。然而,不幸的是,国际贸易中很少存在这种单方面“恩惠”。一国单方面关闭市场获净利,会促使另一国也关闭市场。这会引起两国较大的损失。此时,相比于两国都开放市场,A国净损失3(0—3),B国净损失为8(0—8)。两国都关闭市场引起的净损失远远大于单方面关闭市场的净获利。在重复游戏情况下,各国会不断修订本国政策,最终可能会达到均衡解Ⅰ,即两国都开放市场。若没有外在约束力量,均衡解Ⅰ很容易因为某一国家试图获取单方面关闭市场的净利的诱惑所打破,从而造成上述共同净损失的出现。根据制度经济学原理,这种情况可能促使某种制度即规则产生,以避免或减少上述净损失。这样,在贸易领域两国走向一体化。(2)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的策略选择。这一模型仍然采用两国家模型。假定A、B两国都采取货币政策对本国经济进行调节,两国可能采取的政策组合(如表2)。表2 两国调控政策选择的对策模型(附图 {图})(表中G指经济增长率,P为物价上涨率,括号内的数字是经济增长率减通货膨胀率后的净报偿,每一行第一个数字是A国的,第二个数字是B国的。)从表2可看出,若两国同时采取扩张政策,则它们都有纯利益,两国都存在一定的通货膨胀,但有较高的经济增长。但是,如果一国实行宽松政策,而另一国实行紧缩政策,则会比两国都实行紧缩政策效果更差。比如说,紧缩国家可能出现货币升值,出口下降,从而经济增长率下降,而扩张国家虽然保持较高增长速度,但是,由于货币贬值造成通货膨胀的代价会超过较高经济增长的利益。考虑到当今国际资本跨国流动的频繁和巨大数量,一国难以单独依靠本国调控政策实现某种经济目标。通过参与决策游戏,不同国家可能实现在经济调控政策方面相互协调。上述两模型采取“两国家”分析,虽然方便地说明了两国走向一体化的原理,却不能解释,当一个国家与多个国家存在经 贸联系,从而它们之间进行贸易、经济调控政策选择时,都存在如表1或表2中所示的“支付”,为什么这个国家不和所有的有经贸联系的国家结成一体化?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如果将上述模型扩展到几个国家,我们会发现,一国与其余的(n-1)个有经贸联系的国家之间的政策选择组合的“支付”有大有小(我们权当作谈判收益),而该国与它国在文化、现有政策体制等方面存在的差别程度很不一样,这样,该国与这些国家进行谈判的成本也就不同。一国与它国能否从一般的经贸联系走向一体化,是在这种谈判收益与成本比较中选择的。所以,我们看到,有些国家间能形成一体化,有些国家间却不能。(3)关于治理环境污染的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全球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解决环境污染需要各国合作,但在此过程中,存在如何分摊成本的问题。由于环境污染问题解决后,各国都可以成为受益者,所以,在分摊费用时,可能出现各国寄希望于“免费搭车”的现象,导致谁也不愿出资,以致环境污染无法解决。对此,对策论利用简单模型,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假设某一治理环境污染项目可能给n个国家带来的潜在收益分别是P[,1],P[,2],……,P[,n],预计该项目总成本为C。假定(附图 {图})即从项目可能带来的效益看,建造该项目是合算的,应该投资。但是,由于各国企图“搭便车”,该项目也许难以筹措到足够的资金。设想有一个类似投标的机制,即由各受益国认捐,其出资数目分别为S[,1],S[,2],……,S[,n]。若(附图 {图}),则该项目无法修建,将捐款如数退回各国;若(附图 {图}),则项目可修建。若(附图 {图}),盈余部分退回各国。这样,在解决这一项目的建设问题时,有两个可能解,它们分别是:(附图 {图}),S[,i]<P[,i],在此情况下,项目可建成;(附图 {图}),在此情况下,项目无法建成。假定可以重复游戏,若第一次失败,即各国出资后,(附图 {图}),项目不能建立,再进行第二次认捐,一直到各国出资数目达到(附图 {图}),项目建成为止。由于每个参加国都认识到其获益将是P[,i]—S[,i]≥0,所以,从理论上讲,参加国会在一次次游戏下趋于合作,最后由各国达成协议,共同出资将该项目建成。上述三个简单模型,分析了不同国家在三个不同领域走向合作的政策选择的可能。但这三个领域的政策选择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其间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如贸易合作的策略选择可能会促成宏观经济政策协调,这主要是因为前者是引起各国经济政策相互影响的一方面原因,而且,贸易合作的程度也是决定经济政策协调“支付值”大小的一个因素。这两者与环境污染也有联系。一方面,贸易合作加强,可能加剧区域内环境污染,从而加强了共同解决污染问题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可能也是推动各国经济调控政策协调的一种动力。虽然运用对策论分析表明,各国若考虑到它国的反应,在对某些经济领域可能的政策选择作出权衡后,它们可能会谋求合作,也许还会形成统一的约束规则,实现一体化发展。但是,在现实中,要达到这一结果并不容易,谈判和策略选择可能颇费周折,谈判可能还存在不对等关系。3.各国实现合作的困难和谈判的不对等关系由于各主权国家都有自己的利益偏好和自身的相对优势,在有些情况下,也许会出现数个国家间决策无法相容的问题,从而依照某种投票规则进行决策,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例如,假定有A、B、C三个国家,它们在资源禀赋上存在很大差别,处于经济 发展的三层次。其中,A国在高精尖产品生产方面占优势,B国在资本密集型产品上占优势,C国在资源密集型产品生产方面占优势。这三个国家分别主张降低高精尖产品、资本密集产品和资源密集产品的税率。于是,当由它们投票选择共同的贸易体制(制订统一的关税率)时,会出现以下偏好序(如表3)。表3 不同国家投票选择的偏好序降低资源 降低资本密 降低高精密集产品关税 集产品关税 尖产品关税A国 3 2 1B国 2 1 3C国 1 3 2从表3来看,如果三个国家根据各自的偏好序投票,而且投票是根据多数原则作出决策,那么,根据“阿罗定理”,三个国家在降低不同类产品关税上无法达成一致。例如,若从降低资源密集产品关税与降低资本密集产品关税看,A国和B国对后者的偏好均强于前者,所以,按多数规则,应该选择降低资本密集产品关税这一方案。而从资本密集产品和高精尖产品看,A国和C国均倾向于降低高精尖产品关税。但从降低资源密集产品和高精尖产品关税来看,B国和C国对前者的偏好强于后者,所以,它们两国此时会支持降低资源密集产品关税。可见,三国在进行投票决策时,会出现无限循环,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为解决这一问题,有人提出,如果参加者各方扩大信息交流,并作必要的游说,使参加者都认识到一体化发展可能带给各自的好处,这样,可能会改变某些参加者的偏好序,从而避免出现“投票循环”。另外一个办法是,各国可暂时避开这一协调领域,而转向其他共同利益交叉多的领域进行合作。如在上例中,可以暂时允许各国对各自相对劣势产品提供关税保护,但相互间可加强资本流入和投资合作,这可能有助于避免不利结果的产生。从这里可以引申出的一个结论是,如果各参加国能充分意识到各国加强合作的意义,并尽量在某些共同感兴趣的领域走向政策协调,其结果是,它可能促使这些国家在该领域内生产发展和分工的深化。这样,一体化政策或体制选择本身又成了推动某种经济发展格局形成的因素。例如假定某些国家致力于加强环保协作,它们达成了在某些规格的环保产品上享受关税优惠的协议,这可能会促使原来没有环保产品的国家优先发展环保产品。当今世界一些国家为向世界贸易组织靠拢,努力调整本国生产,实际上也说明了这一问题。由于我们假定各参加国是政治上、经济上自立的主权国家,因此,任何决策都是各国根据本国对可能获益与所付代价权衡后作出的。通常一国是不能强迫它国作出某种政策选择的,这与70年代前情况有所不同。从二战后一直到70年代,各国在政策协调方面明显地处于实力不均衡状况。当时,美国居于资本主义世界霸主地位,它的意图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着战后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体制,如战后GATT及IMF所确立的自由贸易、国际金融体制框架,基本上反映了美国当时的利益需要,其他国家只能在此类框架约束下被动地参与到世界经济大循环中去。80年代后,这种情况有所改变,发达国家如日、欧的力量日益强大,发展中国家地位也极大地得以提高。各国谈判力量增强了,当今世界多边体制已很难由个别国家操纵。尽管如此,但是在实现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由于国与国之间的不同政治企图和经济上实际存在的差距,加上历史形成的某些大国的实权地位,世界经济政治生活中仍然存在不平等的问题。除了其它原因,正如前文表1中所示,我们曾假定A国是大国,B国是小国,相应地,两国相互开放市场后,A国获利相对少些,B国获利相对多些。因此,若两国为走向一体化进行谈判、协商,它们利弊权衡的筹码就不同,对谈判所愿作出的让步也就不一样。大国倾向于少一些让步,小国往往迫于对大国市场较严重的依赖关系,可能不得不多作出一些让步。三、运用策略选择分析经济一体化存在的问题随着各国相互依赖关系加深和面临的全球性问题越来越突出,世界经济走向一体化发展趋势会日益明显,从而,运用对策论分 析、解决的问题会增多。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参加国家越多,协调领域越多,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分歧也会越多,进行重复游戏的成本会增加,要达成协议和维持规则运转的费用会越来越高。因此,如果不能找到比较合理的决策机制和程序,那么,依靠对策论分析也只能得到非常有限的结果。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策略选择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基础上,任何超越于生产力许可范围之上的政策安排都是不现实的。而且,生产力的发展可能要求各国走向高度的经济一体化,但策略选择总受制于民族国家的主权范围内,所以,两者会存在不同步发展的问题。在分析经济一体化过程时,我们必须认识到,两者存在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关系,应该将它们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3)

1.1劳动地域分工理论

劳动地域分工是人类经济活动按地域空间进行的一种分工形式,其直接原因是区域之间的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经济结构、生产效率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与比较优势,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优势互补,获得最佳的整体效益和个体(地区)效益。劳动地域分工理论发展到今天,其基本观点可归纳为地域分工发展论、地域分工竞争论、地域分工协调论、地域分工合作论、地域分工效益论和地域分工层次论6个方面[1]。其中地域分工发展论主要强调地域分工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确定(或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方向,有效地避免地区产业结构的趋同问题;地域分工竞争论主要认为区际之间必然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对有限资源及市场展开竞争,从而促进区域资源优化配置和整体效益的提高,但前提条件是要有统一的区域市场与保证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等“规则”;地域分工协调论强调由合理分工实现资源配置在区域之间的优化重组,使区际之间、行业之间以及区域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保持高度和谐统一和自组织状态,利于形成高级有序的区域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地域分工合作论认为分工与合作是相辅相成的,分工是合作的前提,合作利于分工的更好实施和区际专业化的发展,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使区域之间实现优势互补、优势共享或优势叠加,由此获得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合成效益”,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协作(或一体化)区域在上一级区域中劳动地域分工的地位和作用;地域分工效益论强调以发挥区域优势为前提的地域分工与合作,这种分工合作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整体效益;地域分工层次论强调建立有序的地域分工层次体系,高层次上的地域分工对低层次上的地域分工有指导和制约作用,使地域分工实现纵向上的有序性和有效性。

“港口—腹地”地域单元组合体是由多个子区域(子系统)组成的经济地域系统,主要包括港口(或港口群)、港口城市(或港口城市群)、腹地中的各地区等子区域,各个子区域分别有着不同的资源禀赋条件、发展基础、经济特征,存在着不同的比较优势,子区域在区域整体发展中分别有着最适合于自己的角色(功能)分工、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然而每一个子区域都是“港口—腹地”这一区域整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有科学合理的横向(子区域之间)和纵向(不同区域层次之间)分工与合作,才能实现优势互补、整体效益大于各部分之和、最优整体效益与最大个体(子区域)效益的高度统一等目标。实质上,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劳动地域分工合作的高级形式,实现这一高级形式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就是科学合理的地域分工以及相应的域际经济活动的高效有序的整合。可见劳动地域分工理论从指导思想和不同角度上为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1.2海港区位理论

1934年德国学者高兹(ErichA·Kautz)发表了他的著作《海港区位论》,系统论述了海港区位理论的主要观点[2]。海港区位理论是以海港与腹地之间的关系为基础来创立的,其中不乏对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作用的重要观点,比如,海港区位主要由腹地的发展所决定、腹地是海港发展的最重要因素等观点。海港区位理论还认为,海港建设的最优区位由“总体费用最小原则”决定,由此而受腹地指向、海洋指向、劳动指向和资本指向的共同制约。同时在这些观点的基础上突出地强调了腹地因素对海港区位的主要决定作用,高兹认为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腹地因素对海港区位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即腹地条件优越才是最重要的。在这样的观点和思想基础上,优越的腹地位置条件下没有良好的港湾条件也应建立人工港,优越的腹地发展条件与发展需求下必需选择和建设能满足相应要求的出海港口。同时认为,强大的腹地影响对港口的发展极为重要,腹地范围的大小、经济规模的大小、经济发展的活力是港口发展的动力和支撑,同时也对港口与腹地相结合的整体区域中的经济结构和经济活力等方面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

这些观点给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相关启示和理论依据。①港口与腹地是相互依存的“区域对子”,没有广阔的腹地、没有良好的腹地发展条件与发展需求就没有相应的港口。因此,港口与腹地之间实质上是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的分别以对方为存在和发展前提的特殊区域关系,必须把两者联系起来考察和研究。②港口与腹地是高度“对应”的“区域对子”,对已有的港口、腹地要认真考察研究它们之间的对应性。包括港口与腹地范围的对应性,港口规模与腹地发展需求的对应性等。③从港口的产生和发展看,港口与腹地是有机统一的区域组合体,港口与腹地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客观上要求港口与腹地之间形成有序的要素流动与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使这一区域组合体内部更加协调统一。④海港是港口与腹地区域组合中最重要的集聚区位。由于海港建设遵循“总体费用最小原则”,联系腹地与海外市场(或资源地)的运输距离为最短,这是理论基础;港口建成之后,便成为港口—腹地区域系统的对外“窗口”和货物转运枢纽,由此而形成为资源重组与优化配置的最佳场所,腹地要素可通过“窗口”出去,或在港口地区形成与其它要素的互补性优化配置,亦可通过“窗口”使外部要素进入腹地实现优化配置,产生新的效益。因此港口会形成为港口—腹地区域系统的龙头,带动着类似于龙身的腹地,使二者密切相关、兴衰与共,俨然一体。

1.3系统理论

系统理论的基本思想就是系统思想,它把一定环境中由若干相互联系与作用的要素组成的具有相应特定结构和功能的要素集合看作一个有机整体,并全面地而不是局部、开放地而不是封闭地、持续地而不是间断地、发展和动态地而不是静态地看待这个整体和有关问题。系统理论有如下基本原理:①整体性原理——强调要素与系统之间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要素与环境及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与作用,而使系统呈现出各单一要素所不具备的“整体功能”,表现出“整体大于各部分之和”的新境界;要求人们从系统整体及其整体运动规律层面上去认识、考察和把握一个系统及其分要素和子系统。②联系性原理——强调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与相互作用来实现其整体功能、体现其整体属性;强调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联系,并认为一定的环境是系统存在、发展和发挥其功能的重要条件,且系统在和外部环境相互联系与作用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物质、能量和信息的相互交换;要求人们要以普遍联系的观点和方法去认识、考察和把握一个系统及其分要素和子系统。③有序性原理——认为系统的有序性就是纵向有序、横向有序和动态有序过程共同综合构成;任何系统都是多级别、多层次的有机结构,不同层次系统具有不同性质并遵循不同运动规律;系统内部各层次的有序性是高层次系统支配低层次系统、低层次系统从属于大系统;在系统整体中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按一定渠道有序进行,并列子系统之间的联系也按一定的秩序进行[3]。显然系统的有序性越高,结构与功能就越优化,这就要求人们应该尽最大努力改善与提高系统的有序性。④动态性原理——主要揭示系统状态与时间序列之间的关系,强调系统随时间而发生变化的规律,要求人们必须以动态的和发展的眼光和思维去认识、考察和把握一个系统及其分要素和子系统。⑤调控性原理——认为系统的(相对)稳定性是系统存在的基本条件,而系统这种稳定性是通过调节、控制实现的,任何稳定性有序的系统都具有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的能力[4]。⑥最优化原理——认为达到最优(功能最优)是系统理论的根本目的,要求在动态中协调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使整体功能达到最优,同时也包括系统结构形态最优、运动过程最优和性质最优[4]。“港口—腹地”是一个特殊的地域系统,对一般系统理论的基本要求当然也就不能例外,上述原理的具体观点为“港口—腹地”系统整体有序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据,相关原理和要求对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也有良好的推进作用。

1.4协同理论

协同思想源远流长,但系统的协同理论形成于原西德科学家赫尔曼·哈肯(HarmannHaken)在1970年代创建的协同学(Synergetics)。协同学是研究开放系统通过内部的子系统间的协同作用形成有序结构的机理和规律的学科[5],且其理论核心是自组织理论[6]。这种自组织是伴随“协同作用”而进行的,所谓“协同作用”是协同学与协同理论的基本概念[6],实际上就是系统内部各要素或各子系统相互作用和有机地整合的现象。赫尔曼·哈肯认为,通过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整个系统将形成一个整体效应或者一种新型结构,这个整体效应具有某种全新的性质,而这种性质可能在子系统层次是不具备的[7]。赫尔曼·哈肯还强调了这么一个要点:协同学从统一的观点处理一个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宏观水平上的结构和功能的协作[8]。确实,我们所说的系统都是由多个子系统构成的,当子系统间相互关联而引起的“协同作用”占到优势的主导地位时就意味着系统内部已经自发地组织起来了,这时系统便处于自组织状态,其宏观及整体上便具有一定的结构及其相对应的功能。“港口—腹地”地域系统是一种特定的系统,它的构成不仅包括客观物质世界的“自然”成分,也包括人类、经济与政治等人文和社会成分,其中还包括有空间概念的组分或子系统(如行政区、城镇、乡村或港口、腹地等),从有关理论分析中可知这些组分之间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它们的相互作用和协同运动推动着“港口—腹地”地域系统的一体化进程。协同理论中关于相互作用、有机整合和自组织过程所产生的新“结构”和新“功能”,会形成一种强大的牵引力,驱使尚处于无序或低“系统化”的各要素、部分或子系统加速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与有机整合进程,沿着一体化(即统一大系统)的方向发展。

2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动力机制

2.1根本原动力: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与生产力的持续发展

2.1.1港口—腹地区域这个统一的“经济地域”的产生就是区域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港口不是从人类经济活动的一开始就有的,只有当人类的技术和生产力水平的发展能够制造和利用水上运输工具时,才在运输过程的水陆交接最方便的地方(上下水点)形成了港口(码头)。也正是当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时候,港口才开始服务于一定的陆地范围(腹地),互相之间才形成了较为密切的经济联系,才提供了港口—腹地经济地域形成和继续发展的基础。

2.1.2区域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推动着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向前发展。区域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不仅为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同时也提供了其不断发展的需求和推动力。它们的发展会使区内经济与区外经济的联系加强,各种产品和不同要素流动规模扩大,对各种要素的利用能力增强,同时也要求港口的服务能力的扩大(主要体现在港口吞吐量的扩大上);它们的发展使区内经济更加联为一体、强度加大,日益要求港口与腹地之间的联系渠道更加畅通,内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及其与域外的部门和地区之间的联系也日益高度化。所有这些都推动着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不断发展。换句话说,区域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是港口—腹地经济地域获得持久发展的根本动力源。

2.2内在推动力:港口—腹地内在必然联系、区域整体开放发展与外向型经济建设的综合需求

经济地域的根本涵义可以归纳成这样的高度概括:它是人类经济活动与具体时空条件紧密结合而形成的相对完整的地理空间,是充分体现了地域性、综合性和区域相对完整性特点的综合性地域,是具有特定功能、结构和类型的经济有机体[9];也是人类经济活动及其地域空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10]。港口—腹地经济地域则还有其特殊的具体内涵,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一个特定空间范围,它不仅仅是一种地域空间,还包含着其中各种经济资源,以及按照一定规律布局和发展起来的城镇体系、交通网络(点线网)以及工农商贸服务等各种经济部门和空间实体,而且其内部构成内容又都是按照一定的内在联系进行布局和发展起来的——以港口为龙头,交通运输线路为基本脉络,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等为基本表现形式,共同形成其内部构成部分之间的十分密切的必然联系。这种内在的必然联系不断地推动着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各地区与多种要素之间的日益整合,从而推动着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一体化进程。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必然趋势和要求之下,腹地地域或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整体开放式发展与外向型经济建设必将日益加强,由此而加速了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各地区与多种要素之间联系的频度和强度,对港口—腹地经济地域一体化的进程起到了加速的作用。

2.3外在牵动力:世界经济“一体化”系统的运动发展

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发展到今天,已经使各国各地区进入了充分广泛和充分深入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融合的世界经济系统之中,这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和总体规律。各国各地区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一体化”系统中不可分割的有机构成,这些有机构成之间的物流、人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的互补性流动,构成了世界经济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融合的循环系统,是国际或区际分工和经济频繁联系的客观反映与真实写照。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外力无处不在和全方位渗透的大背景之下,以对外窗口性质的港口地区为龙头的港口—腹地经济地域,无疑是“一体化”外力优先渗透和高强度进入的首选地区之一。在这种外力的嵌入式全方位与多层次影响及带动之下,港口—腹地经济地域一方面是更广泛深入地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另一方面是在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更加加强了其内部联系与分工等方面的有序性、强度或深度,促进了其内部的一体化进程。

2.4与时俱增的综合驱动力:区域竞争力与要素集聚能力持续提升而日益加强的综合推动作用

经济地域运动实际上是经济地域系统的成分(物质的与非物质的)、结构(部门结构与空间结构)、功能规模(经济实力与地域范围)、等级(经济发展水平和空间结构演变的层次)和性质等在不可逆时间序列中有机的空间演变过程[10]。港口—腹地经济地域运动发展在这种空间演变过程中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结构逐步升级,经济实力不断加强,经济发展中的分工协作不断深入,分工协作与生产经营中的配套条件不断优化,整体生产经营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集聚规模经济对生产要素的吸引力日益增大,本区域在全国(上一级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提高,对本区域的投资回报率也会逐步提高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一个港口—腹地区域系统运动发展过程中必然的演化趋向,由此而极大地提高整个区域的竞争力和对各种外部要素的集聚能力,进而形成区域竞争力及对要素集聚能力提高和上述良性运动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孕育着与时俱增的综合促动力和整体促动力,从最现实的角度、以最现实的方式推动着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向前发展。

然而,任何事物的形成与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必然也会碰到各种阻力或障碍:①观念与思路方面的障碍——导致港城“分离”与港腹“割裂”式的发展。传统的观念与思路之下,行政区就是基本的发展单位,并以行政区为主体自我发展,也缺乏科学的眼光而没能进行整体调控与全局筹划前提下的各区际子系统间的自组织式整合。②协调方面的障碍——也即相互独立的地方利益主体与缺失的全局协调机制。港口与腹地的关联地域,往往包括有多个并列或从属的行政区域单位,由于没有超行政区权力机构的全局性协调,使各行政区域单位均以地方利益为考虑问题及进行决策的基本标准。③通联方面的障碍——也即交通运输的通达性和便捷度存在较大局限。由于地形地貌、空间距离、交通运输设施基础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广大腹地地区通往港口的交通道路状况还不理想,甚至存在交通不便、难以通达以及运输路径长、路况差与成本过高等诸多问题。④区域市场方面的障碍——主要问题在于区域市场欠发育,要素流动不通畅。以行政区域单位的“诸侯经济”,导致了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资源垄断、自成体系和区域市场的不发达,由此阻碍了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但必须认识到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是必然的趋势和客观规律,上述各种阻力或障碍只是这一进程中所碰到的也是可以化解的矛盾。

3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运动发展的一般演化规律

3.1港口与腹地之间的协同演进规律

港口与腹地是互相依存、彼此促进的,它们的运动发展也是相互联动与共同推进的。港口与腹地既不能孤立地存在,也不能孤立地发展。没有莱茵河联系的广阔而蓬勃发展的西欧腹地,就绝不会有世界第一大港——鹿特丹港及其今天的繁荣。大连港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天然深水良港,地处环渤海经济圈和东北经济带的交会处,是东北亚国际经济圈的中心点,背靠东北地区和内蒙古东部地域辽阔、资源丰富的广阔腹地,是我国北方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和东北最大的货物转运枢纽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大连建成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的定位,不仅从性质上将大连国际航运中心定义为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也谋划了大连国际航运中心的腹地边界。核心腹地包括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总面积约125万km[2],是我国重要的重工业基地、林业基地、商品粮基地和外贸出口基地,成为大连国际航运中心最大的货源发生地和消化地。在“港”“腹”协同运动过程中,港口是腹地对外联系的窗口和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经济发展的中心与龙头,其窗口作用主要是引进国际或域外资源、产品、技术和信息等,以及由此“链接”或通向国际或其它域外市场。其经济发展的中心与龙头作用:①体现在由于港口是重要交通枢纽,是集中地域内外两种资源和两种市场的联系纽带,是要素集中的首选区位之一,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因素相对集中,并以二、三产业为主,经济发展的基础与条件较好,是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经济中心和发展中心;②港口地区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外部资源与产品、出口贸易、经济增长向腹地梯度推进等方式带动腹地地区的发展。而腹地地区是港口地区工业产品的销售市场、各种原燃料资源与人力资源的储备地和供应地、农副产品的供应地以及外贸商品的供应地,也是港口—腹地经济地域进一步开发和发展的主要空间。港口与腹地地区无论是在主要功能、资源赋存、人才科技、产业结构,还是在综合发展条件与发展进程等方面都存在很强的互补性。二者以其互补性、依存性和共生性为重要基础联成一体、协同演进,单方的发展或不协调、不同步的发展不仅会严重地制约着另一方的发展,同时也使自己无法得到应有的继续发展,只有“港”“腹”协同、联动推进才符合港口与腹地之间共同演进的基本规律。

3.2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运动发展的阶段性演进规律

所有经济地域的运动发展实质上就是经济地域作为有机整体本身的演进过程,这种过程必须是循序渐进的,也即是一个连续的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经济学家们关于“S”曲线、倒“U”型理论及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等都在说明经济地域运动发展的阶段性规律。而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有其运动方向、运动形式与内容等方面的自身特点,其运动发展是以其特有的整体内部结构和动态联系以及对外联系等的有序化和高级化来体现的。根据这种走向有序化和高级化的具体进程,可把港口—腹地经济地域运动的过程归纳为几个主要阶段:

3.2.1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形成阶段。主要特点是腹地经济的发展要求通过港口实现对外联系,因而开始营造或利用港口与腹地之间的连通渠道,并通过各种载体初步形成了以港口为联系纽带的地域内部与外部互补性的货物、资金、技术、信息人员等的流动。这时通道较少、通过量较小,相互流动的内容也未形成规模,联系所涉及的地点一般只在于经济密度最高的部分地区,或一些互补性最强的要素的分布地点。

3.2.2低级发展阶段。港口—腹地经济地域基本形成之后,逐步向低级发展阶段发展。通过港口里联外引力度的逐步加强,联系渠道日益畅通,被联系的腹地地区开始广泛,港口—腹地经济地域内部分工加深,港口地区在产业结构上、空间布局上开始出现明显的分工和功能上的专门化,腹地横向经济联系开发密切,各地与港口的联系渠道畅通。初步体现出港口—腹地经济上的“一体化”,形成了合理的对外分工职能。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4)

一、加速城乡一体化的条件分析

回顾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农村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广大农民实现了“分田到户、耕者有田”;乡镇企业的崛起,使一部分农民实现了“洗脚上岸、开店进厂”;小城镇的发展,使一部分农民实现了“离土经商、进城脱贫”。现阶段的农村发展,主要依靠的是小城镇的聚集力量、带动功能和辐射效应,小城镇已经成为城市和农村的融汇处、工业和农业的对接点、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助推器。但我国城镇化发展水平还相对滞后,目前约为37.6%,远远低于世界平均45%的水平,更落后于发达国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的加快调整,加速城乡一体化面临着良好形势和难得机遇。

1、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广阔空间。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这项改革自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发展领域的放开、投资身份的打破,一些城镇居民陆续下乡开发资源、治山治水,许多农村群众纷纷进镇造城、务工经商,城乡联动、工农互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尤其是民营经济的发展,拆除了城镇与农村发展的“围墙”,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置业提供了广阔舞台,为城乡经济的交流融合疏通了宽敞渠道。

2、公司制农业的发展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对接载体。公司制农业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趋势。这种以农业公司为主导,以广大农民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资本营运为纽带,集产供销、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的生产组织形式在农村的实践,不仅可以有效地推动农业结构调整,而且有利于加速城乡一体化。一是公司制农业的发展,使农民认识到不仅可以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而且可以通过自办或入股农业公司成为企业股东,还可以通过务上或经商而成为农业工人。这就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劳动力的分工重组。二是通过农业公司这个龙头,将生产、流通和市场紧密衔接为一个整体,引导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加速了产品向城镇销售、产业向城镇集中、农民向城镇转移。三是农业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城镇这个载体,它的创办和发展必然会扩大城镇规模、增加城镇消费、繁荣城镇经济。可以预见,公司制农业作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必将加速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3、“打工经济”的兴起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人多地少、劳力过剩,是农村不容回避的现实。据测算,我国农村目前进入非农产业和流动就业的农民将近2亿,未来20年内每年将有1.2亿至1.8亿剩余劳力。为缓解就业压力,各地都把“打工经济”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制订有关政策,强化引导服务,组织农村剩余劳力有序向城镇流动。一方面,打工者离开土地进城务工,在获得收入、增长见识的同时,增加了城市容量,扩大了城市规模,促进了城镇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另一方面,离土人员的增加,必然使守土人员减少,扩大人均拥有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实现农民增收。无论是离土农民创业,还是守土农民增收,都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加速城乡一体化。

4、实现共同富裕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政策保障。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当前,农民收入水平与城镇居民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对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着力从政策等方面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扶持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比如,在投资方面,通过增发国债、提供信贷、安排项目等途径,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结构调整、发展小城镇;在扶贫方面,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领导包保、结对帮扶、整体搬迁等措施,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在社会保障方面,通过提高下岗、失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弱势群体的收入。同时,粮棉油等供应市场的放开、房地市场的培育、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也为农民进城提供了衣食、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条件。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进城,加速城乡一体化。

综上所述,推进城乡一体化,条件基本具备,时机逐步成熟。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实施。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障碍解剖

目前,推进城乡一体化还存在一些障碍因素,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思想观念落后,城乡之间的“鸿沟”需要逾越。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和组织者,少数领导干部没有充分认识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大意义,不能辩证处理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企业改革、结构调整等能够产生直接效益的工作上,而对城镇建设、农业劳动力转移等工作重视不够。作为实施城乡一体化的主体,一些群众思想僵化、行动消极,突出表现为四种心理:一是留恋“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认为“种田是万本利、进城是找苦吃”,既不愿意离土、也不愿意进厂;二是怕离开土地失去生活依靠,怕进入城镇找不到就业门路,怕转移住宅不适应环境;三是划地为牢,死守田园,欺生排外,不愿对外交流;四是等待观望,苦度穷熬,寄希望于政策搬迁,寄希望于政府扶持。这些落后的思想观念,人为地在农村与城镇之间划上了界限、制造了“鸿沟”,难以推进城乡通融、协调发展。(二)政策环境不优,农民进城的“门槛”需要降低。在户籍管理方面,现行城乡二元户籍管理的制度没有彻底改变,农民进城必须达到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标准,而且户口迁转手续繁杂,一些地方还要缴纳增容费、城建费、保险费等高额费用,在计生管理、人口暂住等方面也受到诸多限制;在土地使用方面,由于存量土地的置换转让缺乏具体规定,加上国家对建没用地实行严格控制的统一政策,致使农民进城难度很大;在发展环境方面,少数地方对在城镇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屡禁不止,就业、教育、医疗等制度不同程度地存在“城乡有别”,抑制了农民进城的积极性。种种有形和无形的“门槛”,把大量想进城的农民拒之城外。

(三)城镇规模过小,城镇本身的“容量”需要扩大。目前,小城镇发展普遍存在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人口少、面积小、设施差。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建制镇已达到19216座,城镇人口16984万,平均每座城镇只有8千多人,若扣除1689座县级城镇,平均每座非县级城镇只有5千多人,不足5千人的城镇有1万多个;平均每个小城镇的建成区面积只有0.3平方公里。同时,由于遍地开花,乱铺摊子,交通、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简陋,文化、娱乐、卫生等公益事业发展滞后,市场功能残缺。加之城镇规模过小、功能不全、缺乏特色,必然导致对人口的吸纳力降低、对要素的聚合力减弱,制约了城镇的进一步发展。

(四)建设投入短缺,城镇发展的“瓶颈”需要突破。目前,小城镇建设的筹资渠道窄、建设投入少。金融方面,随着基层金融机构的撤并收缩,国家投资重点转向大中城市,小城镇建设的信贷投入微乎其微;引资方面,受地理位置偏远、基础设施落后等因素的影响,小城镇的发展环境无法与大中城市竞争,吸引外商进镇投资的规模有限;财政方面,由于县财政实行垂直管理,乡镇政府无力调剂资金用于城镇建设,县级财政由于“僧多粥少”而力不从心、鞭长莫及。由于银行投得少、向上争得少、市场筹得少,小城镇建设只能依靠土地收益和社会投资作支撑,而绝大多数农民刚刚跨越温饱,进镇建房后资金所剩无几。从而,资金短缺是制约城镇发展的最大“瓶颈”。

三、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出路探讨

(一)以深化认识为突破点,理清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思路。发展小城镇、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带动农村经济增长的“火车头”,是转移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是加快结构调整的“推进器”,是城镇辐射农村的“连接点”。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总的思路是建设城镇、提升村庄、城乡互融、协调发展,最终消灭城乡差别。具体实施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繁荣农村与发展城镇相结合。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富裕了,农民才能进城,才能缩小城乡差别。二是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推进城乡一体化,不能一哄而起,盲目发展。要在有效利用现有城镇的基础上,重点扶持已经形成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城镇优先发展,特别是加强中心镇、口子镇和边贸镇建设。三是坚持凝聚内力与借助外力相结合。既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地的发展水平、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挖掘自身潜力,走特色发展之路;又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打破各种不利于城镇发展的体制束缚,广泛开辟投融资渠道,增强城镇自我发展、自我积累的能力。四是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发展小城镇,不能以牺牲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代价,应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以创新机制为切入点,筹集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投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是发展小城镇,发展小城镇离不开投入。要突破小城镇发展的“瓶颈”,就必须创新机制,建立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的投资体制。一是加强引导,政府筹资。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乡一体化的规划建设,以政府的投入调动社会投资建设城镇的积极性。二是产权拍卖,社会聚资。对市政公用设施经营权、城镇道路冠名权和广告经营权等实行转让拍卖,鼓励和吸引企业或个体私营参与投资建设城镇的公用设施。同时,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兴办项目、建设城镇,支持他们领办、创办企业和中介服务组织。三是盘活存量,以地生资。由政府出面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进行征用,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使其升值,然后面向市场竞价拍卖经营权,回收资金用于小城镇建设。四是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把优化投资环境特别是加强软环境作为引资的基础工程,全方位开放、深层次引进、大范围联合、高起点嫁接,吸引外来资金参与城镇开发和建设。五是申报项目,银行贷资。对收益可观、潜力巨大、前景广阔的优势项目,科学论证,积极申报,争取金融部门对城镇建设的信贷投入。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5)

1.1建立管理机构为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工作的有序开展,田庄煤矿成立了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委员会(以下简称“一体化委员会”),矿长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经营、技术等方面的副矿长担任副主任,负责指导建立并完善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评价标准,审查项目计划,开展重大投入项目评价,对重大争议项目做出决策,对各专业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一体化委员会下设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办公室和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各专业组。

1.2按权限确定论证等级按照“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划分了项目论证的两个等级。一个是由专业组审议,经田庄煤矿一体化委员会复审的项目,包括重大装备投入,设计及施工方案优化、变更,生产工艺改造、改进,生产系统优化等。另一个是由各专业组直接审查论证的项目,包括20万元及以下的一次性生产投入,巷道支护方式选择,配采及产品结构优化等。3.3建立一体化论证专家库一是建立准入机制,所有专业组成员必须具有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直接从事相关专业管理工作。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对所有专业组成员实行绩效考核,由一体化办公室建立档案,作为奖惩依据。三是建立退出机制,对不能胜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者未能尽到勤勉义务的专业组成员予以撤换,且两年内不得再成为本专业组成员。

2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创效实例

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创效体系,是在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中逐步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是对实践经验的积累、总结和提炼。目前,这一体系已渗透到田庄煤矿生产经营的各个领域,成为其挖潜增效、实现效益最大化的主要手段。

2.1运用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找准产能与效益的最佳结合点田庄煤矿煤种属于高硫煤,市场销路窄、价格低,在煤炭行业的黄金十年里,矿井一直靠增加产量获得高额利润。自2012年以来,随着煤炭价格一路下行,矿井陷入了“出煤越多,亏损越多”的怪圈。经过几番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田庄煤矿终于认识到生产布局上的广种薄收和系统能力过剩,是导致矿井效率低、效益差的重要因素。为此,田庄煤矿变“加法”为“减法”,将产能定位在80万t/a,致力于生产系统优化,改变过去那种遍地开花的生产模式,由两个水平、四条线同时作业调整为一个水平、一条线作业,采区由6个缩减到2个,减少带式输送机23部,节省运输及维护费用864万元;回撤各类电缆14500m,用于周转复用,至今未投入1m新电缆,仅此一项年可节约300万元,实现了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2.2运用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优化采区接续方案田庄煤矿五采区东翼和七采区工作面于2014年底准备完毕,需从三采区和九采区中选定接续采区。对两种方案的论证对比如下:(1)对比工程量及工期。选择九采区必须先排出46万m3积水,排水周期长,且之后各系统工程量大、持续时间长。相对而言,选择三采区较为简单方便。故从工程量及工期对比上,选择三采区为佳。(2)对比形成回采条件的前期投入。九采区形成正常回采条件还需要掘进2700m巷道,另外还需投入263万元左右。而三采区原已准备完毕两个工作面,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回采。两相对比,选择三采区比九采区可节省156万元。(3)对比安全系数的高低。从地质构造来看,三采区断层少、涌水量小,顶板稳定;而九采区从煤层露头揭露的地质情况来看相对比较复杂。从运输环节来看,三采区采用单轨吊机车作为后路辅助运输设备,系统简单、方便、快捷,安全系数高;而九采区采用架线电机车联合绞车作为后路辅助运输设备,系统复杂,相比三采区安全系数较低。因此,为减少先期投入,缓解当前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给矿井造成的经营压力,宜选择三采区作为配采采区进行短期接续,把九采区作为主采区,进行长远接续,待三采区开拓、准备完毕后,再行接续九采区,最为合理。

2.3运用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优化设备选型田庄煤矿七采区实际排水高度最大落差21m,正常涌水量270m3/h,最大涌水量为324m3/h。原七采区泵房设计方案主要选择MD450-60×2多级泵,水泵额定扬程120m,额定流量450m3/h,电机功率220kW;排水管路为一路350mm排水管排水、排水能力381.5m3/h,另一路159mm排水管、排水能力95.37m3/h。设备投资约117万元,按正常涌水量计算年排水电费约75万元。该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水泵额定扬程与所需扬程相差大,水泵效率较低;二是排水成本高,单位排水电费高达0.32元,经济性差。为克服原设计方案的缺点,先后形成3套设备选型方案。经过充分论证,最终确定选型IS200-200-500M型单级离心泵,扬程60m,流量500m3/h,功率110kW。该方案最大的特点是设备投资低,比原方案节约23万元;水泵排水能力大,单位排水电费在所有方案中最低,仅为0.14元,按正常涌水量计算年可节省排水费用约42万元。

2.4拓宽一体化论证的应用领域,改变休班模式提高人均工效田庄煤矿煤炭资源压覆严重,以条带回采为主,工作面产能小,采面安撤频繁,万吨掘进率高,运输系统复杂,辅助岗位工占用多,生产人员紧张,设备损耗、电耗高。为提高劳动工效,使矿井达到最佳经济运行状态,针对采掘辅助人员的休班制度进行了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将原来的轮流休班、连续生产模式变更为集中休班、集中生产模式,实现产能、设备和劳动配置三者最佳匹配,有利于减少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1)集中休班模式有利于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能够精简辅助工区替班人员,把富裕人员充实到采掘一线,对辅助岗位实行包岗到人,提高辅助岗位人员的工作效率。利用集中休班期间安装设备,延接带式输送机和刮板输送机,转运物料,可有效减少辅工作占用时间。同时,由于人员相对比较集中,便于统筹安排,还有利于提高循环进尺。田庄煤矿自实施“集中休班、集中生产”以来,采掘工区出勤率均达到93%以上,人均工效比定额工效提高30%以上,年可增加效益744万元。(2)集中休班模式有利于降低用电、污水处理等费用。集中休班期间可根据功率匹配原则合理停用部分设备,年可节省电费23.40万元。由于集中休班期间停止生产,污水排放量减少,水质得以改善,年可节省污水处理费用49.68万元。(3)集中休班模式有利于协调检修工作,提高设备运行质量,减少生产影响。利用集中休班时间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使设备故障频率明显减少,故障时间比原来缩短85%以上;同时也提高了设备利用率,延长了设备使用寿命,降低了设备投入成本。(4)集中休班模式减少了生产天数,现场安全压力明显减小,降低了安全风险系数,有益于安全管理。

3应注意的问题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6)

河北省是一个人口大省,也是高校数量很多的一个省份,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河北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不理想,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都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1999年,我国高等教育实行扩招政策,之后大学毕业生与日俱增,河北省在2003年的高校毕业生达到12.33万人,2006年是23.8万人,到了2014年竟达到36.78万人,比去年多出1.28万人。再加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14年求职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将再创历史新高。造成现状的原因主要有:

(一)专业实训课程落后、培养目标不明确高职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存在这共性,但更应突出自己的特色,高职教育的优势在于实践性、实用性、操作性,但是在凸显高职毕业生就业优势的实操方面,却发现存在严重问题。首先,人才培养模式与人才培养目标不相适应。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注重实训教学,但实训教学中仍然使用着传统的实训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中心,以传统的口头传授、板书演示为教学手段,首先大大量的理论灌输给学生,老师演示操作,学生进行模仿实践,学生们基本上能学会、学懂,或者有一部分能学精,但这样培养出了的学生创新性不够。其次,高职院校的教学设备跟不上教学目标要求。高职院校教学仪器和设备与企业第一线存在很大程度差距。学生通过学校教学很难了解最新的专业发展动态和先进技术,学生学到的技术一到社会上就是落伍的技术,或被淘汰的技术,这样不仅造成了教学资源的浪费,也严重影响到了学生的顺利就业。最后,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不够深入,主要停留在毕业实习,并且毕业实习的岗位往往和所学专业并不吻合,甚至还有的学校到企业参观,也美其名曰校企合作,校企合作应该融入到学生在校专业学习的尽可能多的环节,让学生能时时的感受到来自社会和企业的信息。

(二)毕业生指导工作不到位,学生就业心理还不成熟现在电子信息专业毕业生人数增长,不仅是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大幅增长,还有本科层次毕业生人数、硕士研究生。这对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增加了很大压力。于此同时,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不均衡也造成了一定的就业困难。另一方面,毕业生不成熟的就业心理,不合实际的高期待也造成了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的不尽人意。就业市场劳动力供求关系已经发生了扭转,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毕业生应当改变自己的求职心态,以市场为导向,避免就业地区和就业领域过于集中,还要认识到,中小企业和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却求贤若渴,毕业生大有用武之地和发展空间。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提升高职毕业生就业水平的思路

(一)高职院校教育应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导向高职院校在教学中,应结合区域特点,明确培养目标,结合办学特色,进行合理的定位。教师应能传授行业发着经济发展的新内容和新技术,这就要求教师要站在行业发展的前沿,熟练掌握本教学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正确认识本专业发展方向,在实际教学中把新的教学内容融入进去。这就要求教师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充分利用学习资源,认真设计教学情境,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对学生的学习和实训给予针对性的引导和具体的帮助。同时,要加强区域合作,加强校企合作,在具体教学中还可以要求企业人员参与到学校的实训教学中来,把企业一线的技术要求展现给在校生,并在实训中学到和掌握本专业领域先进的技术和职业技能,避免出现学生所学和社会需求脱节的现象。

(二)加强就业指导工作,树立区域性就业的观念首先,政府应从未来经济发展的角度,提前编制合理的人次需求计划,制定符合区域发展的人才战略目标,引导毕业生合理就业。其次,高职院校也要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各个部门要树立为大学生就业服务的观念,建设专业的、职业化的指导队伍,并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的就饿指导培训,并要克服困难,深入到企业中、行业中和区域经济研究中,了解就业形势,分析就业形势,拓宽就业思路,增加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促进高职毕业生就业工作。高职院校毕业生也要转变就业观念,抛去好高骛远的不正确心态,懂得学好一样本领,应用一样本领,提高一样本领的道理。学校应该加强与企业的合作,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一线的工作岗位,培养他们正确的认识和信心,学校就业指导工作也应该积极引导学生平稳走上就业岗位,融入社会。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7)

【关键词】知识经济一体化;中国文化产业;发展

我国的文化产业由来已久,尤其是时代进入了全球知识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的文化产业不断整合知识资源和智力资源,并以科技创新和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为核心,将经济、政治与文化产业融为一体,最大程度上覆盖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所有文明,包涵了知识、信息、娱乐、休闲等内容,拓展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内容,并逐渐在经济发展领域突显出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成为了我国的主导、支柱型产业。

一、文化产业概念综述

文化产业的概念应当以文化为生产第一要素,在工业标准和条件下,实现对文化商品的规模化生产、策划、销售和售后服务,并通过文化资源市场配置而实现的产业集合型文化经济形态。它主要是向消费者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具有自身独特的特点和属性:

1、知识创造特性。在文化产业之中,其特定的知识信息、文字、音像、艺术等产品和服务,都承载有文化的内涵和知识的特性,在这些文化内容的生产过程中,最为突出的属性即在于文化产业的知识创造性,它必须是原创的、唯一的,具有不可替代和再生的特性。可以说,文化产业是以其独特的知识原创性的特征而存在的,正因为这个特性,一些国家将文化产业界定并命名为“创意产业”。

2、可复制性的传播特征。在文化产业的经营产品或服务之中,对于原创文化的传播是需要加以工业化复制为前提的,它虽然以知识原创性为核心,然而对于文化产业的传播则需要借助于复制技术而加以实现。

3、市场导向特性。文化产业是一种营利型的商品,它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它与其他商品一样,都要依循市场价值规律而运营,然而,它不是简单的文化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而是在产业化的运营机制之下,通过整合知识产权资源,进行持续化的产业链开发,从而满足人类对于文化的需求。同时,文化产业的产品和服务还具有对人类的意识形态的导向性,其中包括的政治观点、社会观点、哲学观点、道德观点、艺术观点等,都对人们产生思想上的导向作用。

4、服务与营利特性。文化产业提供的是一种无形的服务,它将人类的知识、智力成果,以文化产品为依托,满足人们对于精神文化的需求,同时,它在市场经济的运作之下,还具有自身的营利性特性,也即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经济性和社会性。

二、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在知识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战略地位和意义

1、文化产业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和灵魂

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于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和意义,它是我国民族发展的灵魂,我国所提倡的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对于我国的发展方向具有极为重要的引领作用,通过与中国民众道德观念相契合的先进文化的传播与发展,可以使其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实现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的功能。在文化产业的发展基础上,才能深入和全面建构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文化产业为中国人民提供充足的精神食粮的前提下,可以满足人们对于大众文化的需求,这对于提高中华民族文化水平和文化素质,都具有不可比拟的重要功能。

2、文化a业是衡量我国综合国力的标志

文化产业归属于第三产业,在现代知识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背景下,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成为了衡量国家和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尤其是在中国现今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文化产业作为第三产业的繁荣和发展,对于凝聚和激励中国人民的思想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生产力,也是衡量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象征和标志,在知识经济一体时代,国家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在于文化产业的繁荣和发展,文化产业的繁荣直接推动了第三产业的繁荣,并直接促进生产力发展。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文化这种生产力要素,文化产业的“人化”作用可以较好地提升一个国家的人力资源开发程度,从而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社会文化创新能力。

3、文化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我国的国民经济体系构成之中,文化产业作为第三产业,已经不断发展、繁荣和壮大,成为了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在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随着知识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传统的文化产业如:新闻产业、出版产业、广电产业成为了“核心层”,新兴的文化产业如:网络文化、休闲娱乐、多媒体广告、会展等成为了“层”,它们共同映衬、互为提升,致使我国文化产业的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不断上升,并创造出上千亿的文化产值。可见,文化产业在知识经济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下,不断繁荣,不断创新,逐渐形成了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4、文化产业成为了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中国文化产业为人们提供了精神文化食粮,对于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传播社会政治、经济和科技信息,提供了有益的渠道,并在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文化环境的保护等方面,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另外,我国的文化产业还具有传承和保护中国传统文化的重任,尤其是不可再生的文化或文物资源,突显出文化产业的责任和使命。

5、文化产业成为了中国与世界的桥梁和媒介

在二十一世纪的知识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人们必然要进行文化的交流,国际贸易内容也融入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一些经济强国通过其对全球经济的影响而对世界文化起着主导作用,其文化产业也极其强盛。我国在走向世界的进程中,也必然要以文化产业作为与世界联结的桥梁和媒介,将中国的文化有力地推向世界,让更多的人认识中国文化、领略到中国文化产业的魅力,从而实现中国与世界的文化交流和经济交流。

2、全面优化中国文化产业环境

在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知识文化进程中,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优化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环境:

(1)人文环境的优化

我国要从国情出发,用先进的文化理念打造一流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中心区,利用地理资源、文化资源、技术资源的不同优势,创建和开发具有典型代表意义和深远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园,并促进配套产业的发展,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文环境。还要注重社会文化氛围的积极创设,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为了促进中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需要注入社会各界的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共青团、文联、作协、记协的团队力量,营造出有利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文化氛围。另外,还要强化文化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设计特色化、功能化的文化产业基础设施,为文化产业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创造条件。

(2)法制环境的优化

在推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进程中,法制环境的优化是前提和保障。要完善文化产业相关的规制,健全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如:高新文化企业的优惠政策、文化企业的所得税返还政策等,并在对文化产业加强执行监督的同时,更好地实现对文化资源的开发、民间艺术的保护,确保文化产业发展在法制的轨道上不断壮大。

(3)市场环境的优化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市场的资源配置基础作用密不可分,通过对市场环境的优化,积极鼓励和引导文化消费,通过文化创意吸引社会消费者,打造全新的文化品牌,增强社会文化产业的消费。同时,还要将文化产业的眼光投向广阔的农村市场,要打造与我国农村经济相适应的农村文化市场环境,从而培育多种形式的文化产业市场。

3、提升中国文化产业整体素质

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进程中,要实现跨行业经营、多媒体运作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在多元资本介入的条件下,成立跨行业的文化产业集团公司,在集成资源的前提下,对文化产业结构和产品加以优化,从而实现跨区域文化经营和管理。并致力于提高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使之成为增强中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法宝,最快地缩短中国文化产业与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差距。文化产业专业人才还应当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第一资源,要在人才强国的战略引领下,培育中国文化产业的专业创意人才、经营人才和管理人才。

五、结束语

总之,我国的文化产业是在知识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新兴的产业,它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同时也存在自身的问题,为了实现二十一世纪下的中国文化产业跨越式的发展,我们要依循文化产业发展的原则,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在文化创新、知识创新、制度创新的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把握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真谛,促进中国文化产业的繁荣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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