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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社会发展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22 09:22:43

经济与社会发展

经济与社会发展篇(1)

[关键词]发展理念;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B03;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3)09-0004-05

实现中国人及其社会的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当代中国和中华民族的未来理想和根本目标,本身蕴含着并首先面临着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矛盾。它始终是当代中国发展所面临和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同时包含着如何处理和解决社会发展中人与物、理论与实践、生活与观念、基础与上层建筑等矛盾和问题,以及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国防等方面的相互关系。不言而喻,所有这些矛盾、问题和关系都需要也都应该得到正确处理与合理解决。问题在于: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这些矛盾关系的内在规律与客观要求是什么?在全球化背景下,什么样的处理方式和怎样的解决办法才是正确的与合理的?在新世纪新阶段新的发展基础上,在中国经济总量已处于世界第二位情况下,我们应当确立什么样的发展目标、发展要求、发展原则和发展理念?本文拟立足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现实及其未来发展要求,主要就中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做一理论探讨。

一、中国发展的首要任务仍然是经济发展

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实践问题。在“二战”结束以后的一个时期内,经济发展曾成为许多国家发展所追求的首选目标。然而,将“经济发展”归结为“经济增长”所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及其严重后果,使其本身受到了新的发展实践的严峻挑战和新的发展理论的严厉批判。以至于今天人们谈到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往往还心存疑虑或心有余悸。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和看待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仍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深入反思的理论课题。

正如人的生存是人的发展的前提一样,经济发展也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发展不仅依赖于经济发展,而且最终取决于经济发展。没有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就失去了基本的前提和必要的基础,因而也就根本谈不到社会其他方面发展。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穿住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正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因此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1]

正因为如此,当发展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时代课题时,许多政治家和经济学家都反复强调,发展的主题是经济发展。而在“二战”之后新独立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也不约而同地将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增长)作为他们的主要目标。不可否认,这种做法和观念在后来的发展实践中显露出其本身的某些片面性和历史局限性。但是,我们不应该脱离历史实际简单地将其仅仅视为发展实践的失误,实际上它本身带有某种历史的必然性;它也不能仅仅被指责为发展理念上的简单化和片面化,其实它有其自身理论上的某种合理性;它更不能被视为缺乏根据的主观决策和长官意志,事实上它是面对各自现实需要所做出的一种现实抉择和理性选择。以我国发展为例,中国曾经是一个经济非常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面对旧中国遗留下“一穷二白”的旧家底,新中国领导人一开始就将经济恢复、生产力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作为自己的关注重点。但遗憾的是这一正确的决策由于后来指导思想上出现失误而未能坚持下去,以至于改革开放之前我们连起码的温饱问题甚至是生存问题也不能完全解决。正因为如此,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才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发展为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把经济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由此,我们才在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不仅在世纪之交顺利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第二步战略目标,提前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阶段,而且在2010年使“我国经济总量从世界第六位跃升到世界第二位,社会生产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迈上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迈上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迈上一个大台阶”。[2]这是了不起的历史性成就,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而这本身正是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巨大成果。

如果说经济发展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对于任何国家和民族及其不同发展阶段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话,那么,它对于新世纪新阶段的中国社会发展来说,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基础地位和前提意义。其根据和理由,主要在于我国社会发展在新世纪新阶段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复杂矛盾: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有了显著提升,但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特别是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水平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起来,但同时影响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改革开放使我国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生活水平不高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变,缩小城乡发展差别、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仍然艰巨;30多年的快速发展,使我国的科技、教育、文化、国防、卫生、社会福利等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仍然相对落后,特别是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长期存在,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也日益增多;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和日益深化,中国开始走向世界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但与此同时各种复杂的国际矛盾也日益凸显,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的和平崛起心存疑虑,甚至仍然采用冷战思维而对中国的发展进行围堵与遏制,这不仅使我们面临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而且使我国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矛盾和困难。不可否认,这些问题并不都是经济问题,它涉及我国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但是,应当看到,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那就是经济发展。没有经济发展,当前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很难真正解决,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就会缺乏基础,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也就难以如期实现。

不仅如此,把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的更深刻理由和根据还在于,我国社会的深层次矛盾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毫无疑问,我们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3]以此分析和判断为基础,显而易见,“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具体表现”。[4]正因为如此,“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5]而对于新世纪新阶段的中国社会发展而言,不言而喻,经济发展仍然处于首要地位并具有决定意义。只要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还未建成,只要我国发展的第三步战略目标还未完全达到,只要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还未真正实现,我们就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必须把经济发展放在首要地位,就必须把经济发展作为重点任务来对待。这也许正是当年邓小复强调“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6]的重大而深远意义,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强调“第一要务是发展”[7]的真实意义和实质内涵。

二、中国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发展

毫无疑问,任何发展都不能忽视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一切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但是,强调经济发展并不排除社会其他方面发展。事实上,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本身就意味着,社会发展还要有其他领域和其他内容;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自身也表明,发展本身是一个具有多种目标和多重任务的复杂系统。我们必须从社会发展的总体性及其各方面的协调性来看待经济发展问题。否则,如果仅仅强调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而忽视其他领域和其他内容,只看到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而看不到其他目标和其他任务,那么,发展本身就是片面的、不完整的。由此,将可能导致社会畸形发展,甚至会重蹈“二战”之后一些发展中国家单纯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社会其他方面发展的覆辙,从而使自身陷入各种社会矛盾的困境而难以自拔。

这里,尤其需要强调的是,不仅发展不等于经济发展,而且经济发展也不等于经济增长。通常把经济增长理解为经济发展速度的增长,而经济发展速度的增长又被视为国民生产总值(GDP)的增长。毋庸置疑,GDP的增长是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但是,经济发展绝不单纯等同于经济增长。由于社会发展的理论、观念和政策的不同,经济增长本身完全可能产生两种根本不同的结果。合理的社会发展理论及其观念,不仅注重经济发展,而且能自觉地将经济发展成果用于解决贫困、失业、生态、体制、教育、文化和不平等等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而不合理的社会发展理论和政策,仅仅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甚至为增长而发展,把经济增长视为发展的最终目的,其结果往往导致社会的分配不公、两极分化、贫困加剧、生态恶化、社会腐败、政治动荡等问题,导致社会的片面畸形发展。20世纪60-70年代,韩国、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等所谓“亚洲四小龙”的经济起飞与社会安定同时并举,受到世人普遍肯定;而同期巴西、阿根廷、伊朗、巴基斯坦等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虽然令人羡慕,但其产生的农民贫困、两极分化、社会动荡和等严重社会问题[8]却也令人失望。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将社会发展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增长而忽视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不仅会使各种社会矛盾长期累积和集中爆发,而且会导致人们陷入世界银行经济学家英德米特·吉尔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从而使社会发展甚至经济增长本身陷入长期停滞乃至出现倒退现象。

正因为如此,许多发展学家都反复强调:发展是一个全面范畴,发展不等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必须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例如,英国苏塞克斯大学发展研究所主任杜德利·西尔斯就指出:“调查一国发展情况应提出的问题是:贫困状况怎么样?失业状况怎么样?不平等现象又是怎么样?……一个没有包含减少贫困、失业和不平等现象诸目标的‘计划’,难以被认为是‘发展计划’”。[9]美国波士顿大学世界发展研究所所长保罗·P·斯特里登教授也指出:“发展必须重新下定义,应叫做向当今世界主要‘敌人’:营养不良、疾病、文盲、贫民窟、失业和不平等开战。”[10]西尔斯和斯特里登还明确区分了发展和增长的不同,并强调指出:“发展不纯粹是一个经济现象。从最终意义上说,发展不仅仅包括人民生活的物质和经济方面,还包括其他更广的方面。因此,应当把发展看为包括整个经济和社会体制的重组和重整在内的多维过程。”“发展是集科技、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即社会生活一切方面的因素于一体的完整现象”。[11]此外,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塞谬尔·亨廷顿也强调指出:发展应当包括“增长”、“公平”、“民主”、“稳定”、“自主”五大目标。因为,“落后社会是贫穷的、不公平的、压制性的、粗暴的、依附于人的。发展就是从后者转变为前者的过程。”[12]所有这些都表明:发展不等于经济发展,更不同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处于首要的、前提的和基础的地位,但社会发展必须是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制度、法律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只有这样,发展才可能是合理的与健康的。

然而,当代社会发展,不仅应当是全面的,而且必须是协调的。这是因为,所谓社会,并非机械装置,也不是人口堆积,而是人的生活和实践及其各种要素的有机统一整体。它绝不是其本身各种构成要素的简单集合或机械拼凑,而是其人和物、存在和意识、实践和观念、经济和政治、科技和教育、生存和发展、生活与安全等各种矛盾及其相互关系有机统一所构成的系统整体。而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中的各要素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系统中处于一定地位并发挥某种特定功能且与其他要素发生相互作用的系统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整体性及其各要素的相互关联,是系统本身的根本特征。因而,对于系统中的任何一种要素都要从它与其他要素的相互作用关系来理解,并要从它在系统整体中所处地位和所发挥功能来考察。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系统整体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社会系统也同样如此并且更为复杂。在这里,人是根本,物则是属于人的。因此,必须以人为根本来看待和处理社会生活及其实践中的各种矛盾。这意味着:人是主体、中心、出发点和目的,物则是为人的生存和发展而服务的;人为自身目的而从事着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各种对象、关系、规范、制度则是人的活动赖以进行的条件、方式和形式;人们的生活和实践决定着人们的思想观念,而思想和观念则是人们生活和实践本身的内在构成要素;经济活动是人和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政治、文化、科教、国防等方面则为人所创造并经济所决定,它反过来作用和制约着人和经济发展;人创造社会生活并推动历史发展,社会生活和历史条件也制约着人的生存和发展。由此来看,没有各方面要素的彼此协调,也就根本不可能有社会的正常而健康的发展。

坚持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曾指出: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经济与教育、科学、政治、法律等等,“都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各方面需要综合平衡”。[13]党的十四大指出:“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14]党的十五大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15]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强调:“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16]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17]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18]所有这些论述,既是对世界各国发展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同时也是对我国社会发展提出的新的要求。

然而,理论的自觉与观念的合理,并不能保证社会发展实践本身就没有矛盾和不出现问题,关键在于以自觉的理论与合理的观念为指导正确处理和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事实上,在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位,综合国力迈上了一个大台阶之后,我国社会发展本身虽然解决了某些旧矛盾和旧问题,但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矛盾和新问题。对此,党的十报告指出:“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依然薄弱,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现象;一些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19]显而易见,这些新矛盾和新问题的实质,主要是社会各领域和各方面及其发展过程各环节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协调问题。如果这些矛盾和问题得不到正确处理和有效解决,中国社会发展就可能陷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而它本身则意味着,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内,中国社会发展的关注点和着力点将需要努力解决好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熏1995:78-79.

[2][3][5][19]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15,15,5.

[4][7][18]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14,14,15.

[6]邓小平文选(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0-371.

[8]高清海等著:社会发展哲学——中国现代化的理性思考[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183-184.

[9][12](美)塞缪尔·亨廷顿等著: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51,333.

[10](美)迈克尔·P·托达罗著: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50.

[1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著:发展的新战略[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0:4.

[13]邓小平文选(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49-250,367.

[14]文选(1)[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24.

[15]文选(2)[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8.

经济与社会发展篇(2)

准确研判发展形势:

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建议》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建议》深入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即中国经济社会步入新常态下的新形势,依然强调指出“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这一判断是十分清醒也是十分必要的。未来5年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尽管这一战略机遇期随着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国际影响力已经上了一个大台阶,其内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但全球经济需要中国经济继续保持稳健增长,世界需要中国成为全球经济的“压舱石”。同时,进入新常态的中国经济还面临结构转型时期的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只有坚持发展不动摇,才能解决中国的所有问题;只有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才能够更好地把握战略机遇期,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

明确提出发展原则: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保证

就怎样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议》提出必须遵循六大原则: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这六大原则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放在第一位,既彰显了我们党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基本原则,也凸显了改革发展成果要与人民公平共享的基本宗旨。

“这六大原则,是我们党首次就如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提出的,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说。他认为,原则一旦形成就成为人们行动的依据、准绳和规范。《建议》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六大原则”的总结和提炼,深刻反映和总结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规律,是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胜利保证。

清晰确定发展新目标:

符合国情、贴近百姓、问题导向

《建议》在已经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主要包括五大方面:一是提出了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二是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三是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四是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五是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指出,按照“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这次《建议》提出了这五个方面的新目标要求。这些发展目标的设定具有以下3个特点:第一是符合国情。深入分析国内国外发展环境,既充分考虑“十二五”发展的延续性,又与时俱进丰富了目标内涵。第二是贴近百姓。目标要求把增进人民的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的目标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需要做的、使人民群众看得见、能受惠的实事。第三是问题导向。《建议》在目标设定上突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和短板问题,提出了收入差距的缩小、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等,这些目标都体现了问题导向。

重点完善发展理念: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建议》指出,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实现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和深入推进“五大发展”。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着重强调发展保障:

经济与社会发展篇(3)

经济发展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从“量”上看,是经济增长。从“质”的方面,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实际福利的增长过程,不仅指社会财富量的增多,还包括社会财富质的提升。经济发展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持续高级化进程和人口素质、生活质量、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和文明化的过程。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各个国家经济增长率差异很大程度上源于全要素生产率的差异,而全要素生产率的差异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微观生产技术进步的差异,是由企业技术创新带来的;另一方面是资源配置效率的差异(生产要素在不同的企业、部门或地区之间流动的差异)。如果外部环境因素如制度因素阻碍了资源配置的效率,那么会降低全社会的生产率。这体现了环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20世纪60年代初,众多的经济学家就已经提出从外延式扩大再生产转变为内涵式扩大再生产,1987年中国提出从粗放经营转变为集约经营;1995年,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增长方式从粗放型转向集约型;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2007年,十七大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国“十二五”规划明确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这些体现了外部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的假设:假设1:良好的市场环境对经济发展产生正向的促进作用。

市场规模的大小是决定规模经济的主要因素。市场范围的大小决定社会分工的精细程度,市场范围和社会分工呈现同方向变动关系。这是斯密“市场范围”假说的内容。经济是一个不断演化和报酬递增的过程:社会分工和市场范围相互决定。市场规模在经济发展从传统不变技术的低水平均衡走向现代递增技术的高水平均衡的“大推进”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内生增长理论的不完全竞争假设把市场规模和技术进步共同考虑进来。跨国经验研究验证市场范围假说,认为市场规模的大小决定了经济增长的快慢;国外和国内市场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是相互替代的,对外贸易可以弥补国内市场狭小的不足。许多学者证实了市场规模和对外开放度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基于此,我们得到两个子假设1a和1b。假设1a:市场规模的扩大会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假设1b:开放程度越大对地区经济发展越能产生推动作用。

在社会的发展方式中,体现着公共行动和市场机制的结合。在社会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分配中,公共行动为主导,市场机制为运行的模式。一方面,市场经济仍将为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市场机制能够提高社会福利机构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约束不合理的和过度的服务需求,并且使居民在获得服务方面享有更多的自由选择。由此,本文得出假设2:假设2: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市场环境的改善。假设2a: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假设2b: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地区的开放。

经济增长的状况和社会发展的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如果经济增长的状况情况不好,社会发展的状况也不会好,但即便经济增长的状况较好,社会发展的状况也未必就好。从这种意义上说,社会发展的状况是衡量经济增长质量和社会福利增量的基本方面。前文的分析可知市场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推动作用,因此,可得出假设3:假设3: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市场环境的改善从而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即市场环境是社会发展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的中介变量。假设3a: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市场规模的扩大进而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市场规模是社会发展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的中介变量。假设3b: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地区的开放进而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地区开放程度是社会发展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的中介变量。

二、模型和变量

1.样本和数据来源本文选取中国2001—2010年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年度数据。最终的面板数据涵盖31个截面单位和10年的时间长度,样本规模包括310个观察值。本文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和中经网统计数据库查询与辅助决策系统。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人均GDP指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地区财政教育投入支出这些指标都来自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每万人中高等本、专科学校在校生人数来自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

2.变量和模型的设定在变量的设定方面:经济发展指标选择二级指标经济运行质量下的人均GDP指数来衡量。市场环境选择二级指标市场规模中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二级指标开放程度中的外商投资总额这两个变量来衡量。社会发展选择衡量生活质量方面的指标恩格尔系数来衡量。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物质、人力和教育投入水平。具体的变量定义和统计性描述见表1所示。本文使用的分析软件为STA-TA11.0。在模型设定方面,主要建立回归方程来验证前文的假设。根据Baron和Kenny(1986)的三步法:第一步,自变量到因变量,系数显著;第二步,自变量到中介变量,系数显著;第三步,将自变量与中介变量一起放入方程,这时,中介变量系数显著,自变量系数如果变为不显著,则说明是完全中介,如果自变量系数仍然显著,但比第一步的效果要显著地减小了,则说明是部分中介。设定模型如下:模型中变量下标中的i和t分别代表地区和年份。ED代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ME是市场环境;市场环境可以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对数lnSR和进出口总额对数lnTEV衡量;SD是社会发展,社会发展可以用生活质量的指标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enr来衡量;ε是标准误差项,表示未观测到的但是影响因变量的其它因素;u是特定地区效应系数。方程(1)用来检验假设1,衡量市场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方程(2)验证假设2,社会发展对市场环境的影响。方程(3)验证假设3,查看市场环境对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中介作用是否存在。

三、实证分析

下面使用面板回归方法对中国2001—2010年的省际数据对假设进行验证。首先,根据模型的设定进行估计方法、异方差和序列相关的检验,具体结果见表2所示。模型设定检验的结果表明存在组间异方差,考虑到样本规模310个,回归分析采用Bootstrap稳健估计,抽样1000次来进行,得到结果如表3所示。从回归结果来看前面的几个理论假设,模型(1)和模型(3)是用固定效应回归的结果。模型(2)和模型(4)是用Bootstrap回归的结果。对假说2,具体涉及两个假设:(1)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市场规模的扩大;(2)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地区的开放。模型(1)中分别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对数、进出口总额的对数为因变量,以恩格尔系数作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在表3中,模型(1)是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的结果,可以看出,当市场环境为因变量时,社会发展的三级衡量指标恩格尔系数为负,且在5%的显著水平上显著,表明恩格尔系数越低人民生活质量越高,社会结构越合理,而良好合理的社会结构,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假说2a和2b得到了实证结果的验证。其次,对假说1进行验证。考察市场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以人均GDP年增长率作为因变量,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对数、进出口总额的对数为自变量,进行回归,估计结果在表4的模型(1)和模型(2)中。从表4可以看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对数和进出口总额的对数的回归系数都是正值,且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无论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加还是进出口总额的扩大都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假说1a和1b都得到了较好的验证。最后,验证假说3,即市场环境是否是社会发展影响经济发展的中介变量。根据Baron和Kenny三步法第三步,表4中运用4个回归方程来验证假说3。先以地区人均GDP增长率作为因变量,把恩格尔系数和控制变量分别纳入模型进行回归,得到模型(3),在此基础上加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对数和进出口总额的对数得到模型(4)和模型(5),最后,对所有的变量进行回归,得到模型(6)。从模型(6)的结果来看,恩格尔系数的值变小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对数和进出口总额的对数分别在1%和10%的水平上显著,依据中介变量的判断原则,假说3a和3b都是成立的。总的来说,市场环境是社会发展影响经济发展的中介变量,但是只是起到部分中介的作用。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经济与社会发展篇(4)

关键词:市场经济;社会经济发展;商品生产;商品交换

中图分类号:F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1-0016-03

市场经济的发展决定社会经济发展,研究其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丰富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理论的成熟和行动的自信,都意义重大。

“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的这一名言,指明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道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经济是人类经历的第一种经济形式,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剩余产品的出现,人类从单纯维持生存到期望优质生活,需求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一性和利益主体的独立性催生了商品经济。于是,商品经济在自然经济的夹缝中孕育、成长、成熟。

当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分工将愈发精细化、专业化,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成为社会主导经济形式,一切人类行为和物质产品纳入市场之中,形成一个无处不在、无所不囊括并受市场机制广泛调解的市场体系,由此便形成了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即有联系又有所不同,简言之,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内容,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表达形式。就两者的联系来看,一致性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产生条件相同,均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内容,以市场为载体;二是内在作用机制相同;三是都需要成熟、完善的市场体系,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断发展的过程,最终将形成完善的市场体系。可见市场体系的建立是商品经济的终极发展成果,同时还是市场经济形成的重要标志。就两者的区别来看,区别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内涵和要说明的问题不同。商品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内容的经济形式,是列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之间的经济形式,说明的是一种经济属性,表达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而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中心的资源配置方式,说明的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表达的是运行机制中如何分配资源。二是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发达商品经济的外在体现形式。市场经济包含于商品经济,可是说市场经济就是商品经济,但不能说商品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只有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形成完善的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才会形成市场经济。

人类社会历史上,根据获取物质资料方式的不同,将人类社会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等五种社会形态。人类这种获取物质资料或者说占有与创造物质资料的方式就是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包含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生产力是人类适应自然和利用自然界的能力,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生产关系是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体现生产的社会形式,表示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的社会性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中,生产力是最活跃的因素,总是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呈渐进式连续发展,相对于生产力,生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呈阶梯式跳跃发展。两者之间的适应是一种弹性的适应,生产力允许生产关系在一定限度上落后或超前于自己,但是这样的弹性适应是有限度的。当生产力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时,会促进生产力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进步,生产力水平开始发生量变,当对应生产关系所能容纳的生产力作用尚未全部发挥出来以前,该生产关系仍保持不变,但在逐步落后于生产力生产关系开始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力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形成新生产关系所需的物质基础时,促使生产关系发生质变,催生新的生产关系,产生新的社会生产方式。就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样循环往复地矛盾运动中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对立统一中,生产力是生产方式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形式。与生产关系相比,生产力是更为基础、根本性的因素,它对生产关系的作用是第一位的,可以说,一切经济形式和社会形态的产生与存在,其客观根源都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也只有生产力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我们可以通过图例了解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形式、社会形态之间的具体联系及其各自的发展特征。

图1中,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视为人类历史发展的纵坐标和横坐标,图1中,横坐标表示生产关系的变化情况,自然经济、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作为坐标尺度,以经济形式记录生产关系进步的足迹。生产关系是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经济形式是生产关系的集中体现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外在形式。新的生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从原始、贫穷、愚昧走向自由、富足、文明的共产主义社会。图中,纵坐标表示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力包含三要素,人的劳动、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在生产中,人是生产力的决定性要素,但选择生产工具作为坐标尺度,理由有三:一是生产工具是划分经济时代的重要标志。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动物遗骸的结构对于认识已经绝迹的动物的机体有重要意义,劳动资料的遗骸对于判断已经消亡的社会经济形态也有同样地意义。各个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资料进行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二是生产工具决定生产力发展水平,并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内在地联系起来。以旧石器时代为例,人类使用石块、树枝等作生产工具,尚不能进行进一步加工,使用这样简单粗糙的生产工具只能形成较低的生产力。这样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使人们朝不保夕,迫使人与人之间结成团结互助的生产关系共同对抗自然的压迫,因而只能是原始共产主义公社这种生产关系,这就是原始社会。随着青铜工具的发明和使用,人的劳动有了剩余,由于青铜器的粗笨,奴隶劳动是可行的和必要的,压榨奴隶的劳动成为有利可图的事情,进入奴隶社会。铁器工具的出现,相对轻巧的手工工具给单家独户生产提供了物质基础,产生了小私有制,于是封建社会成为铁器时代主流的社会形态。蒸汽机的发明和广泛使用是人类认识和利用自然力的一个巨大进步。它把热能转化为机械能,为其他机器的运转提供了动力来源,结束了人类对畜力、风力、水力千百年来的依赖。利用机器创造物质资料的效率,大大超过了以往一切社会的劳动效率。由于大机器需要比较雄厚的资金,以及多人分工协作,用生产过程社会化的现代企业组织生产,机器作为生产工具的广泛使用使人类社会进入了资本主义时代。同时机器、电气、智器的继续发展和变革也影响着资本主义的未来,推动人类走入共产主义的自由王国。三是生产工具是物质生产资料中最重要的构成部分。生产工具是劳动者和劳动对象的中介,是劳动者的延长的自然肢体。人类正是借助自己制造的生产工具,延长了自己的肢体,摆脱了动物那种完全受自然界奴役的被动地位:正是借助于创造和使用新的生产工具,才把自己同自然界作斗争的能力提高到新的高度。可见,生产工具的发展决定生产力的发展,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沿着自然经济、商品经济、计划经济(生产关系)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生产方式)两条主线发展起来的。纵观历史,在个别国家或民族,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生产方式发生过跳跃式发展,如4~5世纪,尚属于原始社会的日耳曼民族,入侵罗马帝国后,跳过奴隶社会,直接进入封建社会。18世纪,尚属于原始社会的南部非洲,被西方列强的殖民铁蹄带入了世界资本主义的战场。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而首先在苏联、中国等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不发达的国家建立起来。但是作为生产方式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发展的决定力量,生产力的发展特点具有连续性,不可能一蹴而就,生产力发展的连续性决定了生产关系前行历程的不可逾越性。马克思说:“人民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全部的历史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力量,以往的活动的产物。所以生产力是人民的实践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了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战争、革命可以消除旧的社会制度,但无法脱离原有的生产力水平,并且只能在原有生产力的基础上继续发展经济社会的历史任务,社会形态的变更只是改变社会的特殊性质,而不会取代生产关系发展自身,只有当旧生产关系所容纳的生产力全部发挥出来,新的生产关系才会出现。

商品经济作为连接自然经济、计划经济的重要经济形势,历经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见证人类数千年发展历程,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生产力的发展。市场经济,作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更加显著,市场经济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并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的强化力量,市场经济作用下的社会生产力是人类社会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所必需的物质基础。主要表现在:市场经济既以社会分工为前提,又促使社会分工发展,而精细化、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大生产间的协作必然会产生新的生产力;市场经济是平等、法制、诚信、竞争、有序的经济,推动社会法制建设不断深化,涤荡经济环境,完善经济体系,为生产力的加速提高营造好的经济环境;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遵循节约原则,追求效率最优,通过竞争机制,推动社会资源流向效率最好的企业,提高社会总体经济效益;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进一步促进社会分工和交换,提高社会生产力。总之,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也就意味着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市场经济使经济社会愈发现代化,从生产力层面看,日趋先进,从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走向信息化、智能化。从生产关系层面看,日益进步,从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从现代市场经济到世界经济一体化。总之,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也就意味着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为商品经济向计划经济飞跃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历史与实践都证明:生产力发展的连续性决定了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可逾越性。

人类社会从原始、愚昧、贫穷走向先进、文明、富足的历史,是一部社会生产力不断繁荣的历史,是一部生产工具不断演进的历史,从原始石器到青铜器,从陶器到铁器,从机器到电器,从物化工具到智能工具。从原生态工具的发展考察,支撑生产工具发展的自然基础是火,决定生产工具变革的客观根源是人对火的认识以及对于温度的掌控。人类从不知火为物,到美国科学家在实验室环境下创造4万亿摄氏度的高温纪录,人类在对温度的不断提高中,认识自然,改造自己,创造与改造工具,进而促进生产力的进步,推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前行。可见,生产力发展的连续性是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不可逾越的客观根源,生产工具进步的渐进性是生产力发展连续性的客观根源,而人类对火的掌控以及温度的逐步提高是工具进步渐进性的客观根源。人类真正的劳动,是从能够制造工具开始的。最早制造的工具,不外是稍加敲击的石块、骨头以及木棒,在考古学上属于旧石器时代,生产工具对温度的需求为常温。进入新石器时代,随着温度的不断提升,新石器时代最具特色的生产工具陶器产生了,陶器对温度的需求较高,有的达到900℃以上。温度的提高、陶器的产生推动了原始农业的产生,同时,磨制石器的广泛使用推动了原始手工业的发展。人们逐渐改变了旧石器时代只能依靠采集和渔猎获取生活资料的摄取性经济,发展了生产型经济、磨制石器的使用,陶器的制作,促成原始手工业、原始农业的分工,使手工业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提高了生产力水平,推动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飞跃。随着对可控温度的逐渐提高,人类已具备了熔炼金属的技术基础,人类早期使用金属生产工具的材料有自然铜、青铜、铁等。人类在仰韶文化前期,陶器的烧成温度就已达到了900℃~1000℃,在制陶实践中对火的温度的提高为冶炼青铜器提供了技术基础。青铜器的使用和推广大大提高了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力水平,物质生活条件也渐渐丰富,促进社会向前发展。青铜铸造术的发明,与石器时代相比,起了划时代的作用,推动中国历史走进夏商时期的奴隶制国家。到了商朝,青铜器冶炼技术已经相当成熟,铸造青铜器的工艺程度很复杂,分工精细,工具的进步继续推进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分工与协作。铁器时代是继青铜时代之后的又一个时代,它以能够冶铁和制造铁器为标志,生产工具对温度的需求为1537℃(纯铁的熔点)。而温度的提升以及制陶技术的分享,使人们在春秋时期探索到在较低温度(800℃~1000℃)下还原铁矿石的方法,铁的发展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光辉里程碑,它把人类从石器时代、铜器时代带到了铁器时代,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铁制农具的大规模使用,促进了我国由奴隶制向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封建经济制的过渡。在中国随后的封建社会时期,铁器的使用更以空前规模在各地推广,铁制农具的供应程度决定了个体生产发展的速度,促进水利交通的兴起及工具的升级改进,铁工具的普遍使用,给封建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前提。18世纪,技术进步孕育了工业革命,科技以一日千里的速度发展,随后不到两百年的时间里,人类在实验室将温度提高到4万亿℃的高温,生产工具从手工具到机器到电器再到智能机器,生产工具神迹一般的进步推动生产力爆发式的发展,人类在这两百年里创造的生产力超过了人类有历史以来的总和。

可见,市场经济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在于:市场经济进步决定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其中,市场经济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关键在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可逾越性,亦即工具使用与进步的不可逾越性。

参考文献

[1] 武.市场经济学——中国市场经济引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2] 武,康星华.现代市场经济学[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

[3] 武.政治经济学原理[M].海南出版社,2011.

[4] 李邦君.政治经济学原理[M].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5.

[5] 朱绍侯,齐涛,王育济.中国古代史[M].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

[6] 马克思.马克思选集(第4卷)[M].

[7]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5:204.

经济与社会发展篇(5)

【关键词】和谐社会经济发展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如何看待经济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是一个重要问题。和谐社会作为多方面、多层次与广范围的系统工程,无疑需要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等多方面的协调、和谐与深入发展。要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必须以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基点,妥善协调好经济社会结构变动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确处理各方面的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长期稳定和谐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而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证,二者是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一、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更好的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和谐的社会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它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进而推动经济建设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从经济发展来看,随着经济总量增加,由短缺经济转向相对过剩经济,经济发展从最大限度地增加供给,转向更大程度地满足需求,着力于实现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和谐发展。从社会基础来看,由于个人财富的增加和私人财产的形成,并且受到法律制度的有效保护,以财产为基础的社会诉求更倾向于经济稳定与社会和谐。要真正实现和谐,必须进一步推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生产决定分配与消费。发展是硬道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理。

(二)社会和谐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

如果社会不和谐,人们就会感到不公平,就会产生不满情绪,社会就不会安定。显然,和谐社会是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社会的秩序才可能稳定。也只有在社会稳定的基础上,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才可能得到发展。人与社会是相辅相成的,和谐社会是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因此要想继续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着手解决经济社会不和谐问题,想方设法协调各种社会矛盾,平衡利益关系。

二、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解决经济发展的对策

构建和谐社会应从经济发展和谐入手,要协调内部各个方面的关系,使得彼此要相应适应,相互促进,经济发展进程要持久性、连续性和可再生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

(一)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目前,我国虽初步建立起了市场经济体制,但在很多方面还不完善、不规范,市场经济体制公平、公正的效用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近年来我国社会中不断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对公有财产的掠夺和侵占,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权力参与分配、既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扭曲了资源的配置,也加大了社会不和谐的因素。

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严厉打击各种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流通,使各地区的市场主体在公平的环境下充分自由的竞争,以发展本地区经济,缩小区域间的差距。其次,必须尽快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取消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以缩小城乡差距;促使上下游产业间产品形成合理的交换价格,以缩小上下游产业间的收入差距;对垄断行业征收垄断利润税,并逐步放开竞争,以缩小行业收入差距。最后,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严格依法行事,保证市场主体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的起点公平和过程的规则公平。

(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一条主线,也是构建和谐社会重中之重的任务。加快经济结构调整,首先,要协调产业发展的关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强农业基础,重视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加快发展现现代服务业,改造提高传统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其次,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再次,要通过资产重组,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著名品牌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增强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

(三)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制度

和谐社会必须确定按贡献分配的基本原则,在生产劳动领域要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既要保证不同性质的劳动投入得到不同的报酬,又要保证同工同酬。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收入分配,应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收入,要确保各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线得到执行。在国民收入再分配环节,调整不同阶层的利益结构,调节好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勤劳致富,保护投资者以及高级人才的合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促进各收入阶层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在收入调节方面,加强和规范国家对企业的税收征管,尽可能减少企业偷税、漏税现象;限制垄断行业过高收入;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和扶助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众;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实现税负公平,对高收入者应实行重点监控。如果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社会改革举措使某些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害,要制定合理的补偿原则,确保每个主体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不损害其他主体的利益,特别不能以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来维护强势群体的利益。

综合上述,构建和谐社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而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证,二者是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更好的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经济与社会发展篇(6)

    内容提要: 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是政策和法律相耦合的社会规范表现形式,它对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促进与指导作用。在推进规划体制改革过程中,为科学编制与实施规划,要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发展规划法的关系,应当完善与拓展政策与法律相耦合的形式,明确政府规划行为的公定力,提高公众参与度,健全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法制,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

    我国每一财政年度都要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每五年要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各级政府以此指导全社会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计划和规划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事业发展、对市场主体行为和全体居民都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然而,从目前计划和规划的制定、实施状况看,其权威性、稳定性、可操作性、可问责性和公众参与度等方面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法制建设,创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1]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客观需要。本文拟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规划法制建设问题,从经济法理论层面作些探讨。

    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概念与性质分析

    (一)计划、规划的词义分析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计划作为名词是指工作或行动以前预先拟定的具体内容和步骤;作为动词是指做计划。[2]规划和计划并无本质差别。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规划作为名词是指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如制订规划,十年规划;作为动词是指做规划。[3]计划和规划在英语或法语中是同一个词(plan或programme),是指人们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对未来的行动所作的设想和部署。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个主要标志,就是其行为或多或少、或长或短都有某种预先的安排或谋划,这就是计划或规划。[4]有学者认为,规划既是对未来行动结果(目标)的预期,也是对实现其结果的行动的预先安排,还是针对目标达成的行动过程中不断趋近目标的所有努力。[5]我国学术界目前对计划和规划这两个词含义的理解虽无本质差别,但在使用时还是有所区别。例如,现在年度计划正式文件仍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而原使用的“五年计划”改称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由此可见,规划是对未来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问题的谋划、部署和展望。综上理解,笔者认为,规划是指各级政府拟定的适用于引导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时间延续性和空间限定性的战略指导性计划。

    (二)规划是人类社会管理与协调的需要

    “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6]儒家经典中蕴含着深邃的管理思想,影响深远。人类进入现代经济社会,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团体都有其独立的利益与目标,这些不同利益与目标应当与社会整体利益和国家发展长远目标相吻合,需要政府制定计划或规划来加以平衡协调。计划或规划在客观上反映了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由与国家干预之间的冲突与协调。规划的功能在于能够适时而理性地将现实社会生活中可以利用的一切人力、物力与财力资源,事先安排或分配到预设的时间和空间内,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我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彻底排斥和取消计划的企图和做法都是错误的。[7]“经济、社会发展有规划,这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之一。2009年11月,《时代周刊》在奥巴马访华前夕建言美国应向中国学的五件事,第一件就是确定目标、规划并整合全部力量推动国家发展。”[8]

    我国目前确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为国家总体规划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为支撑,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9]我国规划体系是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的三级三类规划管理体系。从行政层级看,现行规划体系包括部级、省(区、市)级、市县级规划。从对象和功能类别看,现行规划体系包括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要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是编制区域内省(区、市)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依据。[10]

    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在我国已有60年的历史。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对规划内容、方式和规划体系进行了不断改革,使规划管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之一。

    (三)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性质分析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国家总体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它有时间延续性和空间限定性的特点。经济学和国民经济管理学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性质和定位是比较明确的。但是法学界对其性质的理解有明显分歧。有的学者认为规划是宪法性法律文件;有的学者认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件大事。作为《规划》载体的《纲要》是法律性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只是对政府具有约束力。”[11]还有的学者认为规划根本不是法律文件,没有法律约束力。也有专家认为,在一定意义上,规划具有仅次于法律的、规范社会行为第二准则的功能。[12]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性质究竟如何?笔者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3](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分析对象进行探讨。

    第一,《规划纲要》具有明显的国家政策性。从《规划纲要》编制和内容看,它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14]在《规划纲要》第4章规定了十大政策导向等内容,[15]所以“规划在总体上已是指导性、政策性的”。[16]但这种政策不是党的政策,而是国家的政策。因为《规划纲要》草案是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起草,经国务院审查编制后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批准。《规划纲要》草案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就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是国家的政策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尽管《规划纲要》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的许多内容相同,但其已由党的政策转换为国家的政策了。

    第二,《规划纲要》具有国家法律约束性。《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本规划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要举全国之力,集全民之智,实现未来五年宏伟发展蓝图。”[17]在《规划纲要》的多数篇章中进一步规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明确“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18]《规划纲要》在第16篇对如何保障实施,明确了规划实施责任,提出了强化实施的具体方法。由此观之,《规划纲要》是一件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规划纲要》具有政策和法律的耦合性。《规划纲要》使政策与法律作为调整经济与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框架固定下来。它是政府履行经济管理与公共社会服务职责,实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的重要依据。它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行动指南。它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所以在社会规范属性上,把《规划纲要》作为单纯的政策规范性文件,或者以其具有法律效力为依据,而把它单纯当作法律规范性文件,都是不全面的。笔者认为,《规划纲要》乃至规划是政策和法律相耦合的社会规范表现形式,[19]两者的耦合并用是国家管理经济与社会事业的成功经验。

    二、发展规划与发展规划法的关系

    为了加强规划法制建设,在明确了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概念与性质的基础上,还必须明确发展规划法概念,以及正确认识发展规划法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关系。

    为避免规划的主观随意性,保持规划统一和稳定性,在编制、审议、批准、下达和实施规划的过程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针对我国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 33号)的基础上,于2010年草拟了《发展规划法》。[20]笔者在本文写作之前,一般称“规划法”,不用“发展规划法”的概念。[21]现在看来用“发展规划法”更有针对性,更为确切。笔者认为,发展规划法是指调整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体现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审批、下达、执行、调整、检查和监督等各个环节上,是我国经济法体系中宏观调控法律基本制度。发展规划法是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内容,保障其实现的法律形式,因此,发展规划法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关系十分紧密。

经济与社会发展篇(7)

关键词:教育 社会经济 协调发展

一、引言

教育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科学发展观虽然没有直接提及教育与区域社会经济的协调问题,但是已经隐含或涵盖了这一点,这是区域内部第二层次的协调问题。区域协调发展就是区域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在这一层次的协调中,教育作为一个重要角色,不仅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也影响区域社会发展,还影响区域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教育影响观念的形成和转变,影响人力资源的形成,从而影响区域的制度变迁。实践证明,教育发达和适应的地方,相应地是社会和经济较发达;相反,社会经济欠发展的区域,凸显教育的落后与不协调,并严重制约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教育与区域社会经济不协调的问题,已经成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但并没有引起区域的足够认识。目前,区域教育结构和教育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必须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重新定义区域教育的发展方向、结构和体系。区域教育的首要目标是促进和服务区域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欠发展区域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的表现

这里的“欠发展”是发展不够或发展滞后的意思,不同于“欠发达”,欠发达是不够发达,但含有发达的成分,而“欠发展”是一个更普遍而沉重的现实。这里的“区域”更多是指县域或县域毗邻区,因此,“欠发展区域”的定义是指发展不够或发展滞后的县域或县域毗邻区,即一个以上的欠发展县或欠发展地区,是以发展地区作为参照物。“欠发展”区域教育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

1.区域教育的方向性偏离

在欠发展区域,基础教育是教育的主体。由于基础教育的特征是应试教育,忽视职业技能培养,严格与高考对接,为高等教育输送人才,也几乎是在为城市培养人才,城市有更强的吸引力,回流的比例较低,教育对区域社会经济的贡献率很低。二元的社会经济结构导致了二元的教育与人才结构,欠发展地区人才严重流失,而人才流失制约了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观念的落后与经济发展的滞后形成了贫困的恶性循环。

2.区域教育结构和教育体系的严重缺失

目前区域教育体系基本以基础教育为主,区域发展所需的职业技能教育发展很慢,而且很不规范。职教的目标也是为了劳务输出,为地区培养技能型劳动者;农民科普与素质教育几乎被荒废;区域党政决策者及各层次干部的管理与决策教育没有列入区域教育体系,而他们担负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决策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于继续教育的程度与有效性;企业家队伍和企业家精神是影响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企业家的培养与教育完全被忽视,依赖土生土长。应按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以区域发展为目标,建立完整的区域教育结构和教育体系,特别重视决策者教育、企业家教育、职业教育和农民科普教育。

3.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和二元教育投资结构

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导致了二元的教育投资结构。目前,国民收入分配的格局不利于农村和农民。为什么农村的义务教育问题长期解决不好?其根源就在于现有的义务教育经费分配格局严重不利于农民和农村。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现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中央只负担2%,省地两级负担11%,县级负担9%,78%的经费要由乡镇这一级来负担。既然是实行义务教育,就应该是城乡一体的,都应该由国家来承担,或主要由省级财政来承担,不能往下压。国家每年的卫生经费支出是几千个亿,但是85%给城市,只有15%给农村。这种文教卫生的二元投资结构,严重地制约了教育的发展,区域的财力只能勉强支撑基础教育的发展,根本无力发展区域所需的教育,无法完善区域教育体系。

三、欠发展区域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协调的措施

1.调整教育方向

从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高度,重新认识教育的功能与作用,把握区域教育发展的方向,教育的结构、质量和数量必须满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区域的发展为依归和出发点。

2.完善教育的结构与体系

按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的要求,逐步完善区域教育的结构和体系,以基础教育为重点发展,完善各层次教育,尤其是决策者教育和企业家培养。在为城市和发展地区培养人才的同时,立足区域,培养人才。

3.改变二元教育投资结构

在改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同时,按“多予少取放活”要求加大对区域教育的投资,有效改变二元的教育投资结构。

4.建立区域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

人力资源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区域党政应建立这一共识,从区域长远发展出发,建立区域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在经济改善的同时,改善人才就业环境,逐步留住本地人才和吸引城市人才、企业家和投资者。

5.改革区域教育体制

把教育看作是区域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重视;致力于改善区域教育体制,提高教育的效率、质量与活力。促进教育的多元化、市场化,充分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激化教育的活力。

6.引入社会资本,扩大教育的投入

完全靠中央政府来办好区域教育是不现实的,只能在充分挖掘现有投入渠道潜力的同时,使教育投入结构多元化。其中,重要的是要引入社会资本,而要完成社会资本与区域教育的多元化,就必须改革办学体制和产权制度,促进办学模式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