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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税收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05-29 16:16:51

个体户税收管理

个体户税收管理篇(1)

蓬勃兴起的个体经济已成为我们国税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但是,我们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现阶段公民的纳税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还存在着大量的偷、抗税现象,目前,个体工商户之偷税的主要手段是建账不全、建假账、销售货物不开发票或开大头小尾票,为了能标本兼治,我们认为必须采取一些切实措施让其在销售货物时必须开票,就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样,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无法进行正常的销售行为。

为强化个体税收的日常管理,及时防止和减少偷、漏税现象的发生,对个体税收的管理我们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抓好户源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在确保户源管理到位的基础上实行级差管理,按经济区域和路段的繁荣程度设定等级管理;按个体工商户经济规模大小设定征免界定管理;按行业经营成果效益设定税负高低级差管理。

其次抓好票源的管理。1、积极推行使用税控收银机、定额发票,代开普通发票的工作,对不达起征点户取消手工发票的供应,以杜绝开大头小尾票现象。2、积极推行有奖发票,根据地税部门的经验,该方式有一定的效果。3、加大对企业所得税检查中白字据入账的检查力度,对企业未取得正式发票而购进的所有货物,根据所购货物总值按适用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加大对个体工商户之间代开普通发票的打击力度。5、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不受理无正式购货发票的各类消费投诉的宣传工作。

再次抓好税源的管理。建立健全定额调查核定审批制度,改按片征管的方式为按片和按行业征管相结合的征管方式。这样有利于定额的公正公平。定期公告定额设定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停歇业审批程序。积极推行建账征收的征管方式。对一些品牌店、专卖店实行建账征收的方式。一些品牌专卖店因其进货渠道单一,容易实施检查,因此建账征收对其触动会比较大。比如酒类总、电动车行业、服装专卖店、空调、电器销售行业、油漆、地板销售行业等。在抓好准期申报和准期入库的基础上,对经营规模相同但申报销售额明显异常户要有计划地转入评估环节,力求征足收齐,对有偷、抗税行为的要及时移送稽查部门查处,必要时,对典型案例进行适时爆光,从而起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个体户税收管理篇(2)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以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为宗旨,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税收信息化为依托,整合税收征管资源,全面构建规范、集约、高效的个体工商户综合治税机制,提升全镇个体税收征管质量。

二、总体要求

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效率为先、实事求是、稳步推进”为原则,整合国税、地税部门税收征管资源,联合委托社会综合治税组织个体税收,依托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引入社会化民主评税机制,依法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实现社会管理资源优化配置,强化信息化支撑,建立个体综合治税工作大征管格局,实现个体税收征管效能最大。

三、主要目标

(一)通过个体工商户综合治税的实施,培植新的税源,加快个体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快速增长。

(二)降低纳税成本,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和诣的征纳关系,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三)充分利用社会征管资源,降低个体税收征收成本,提高个体税收征管质效。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分管财政的镇长为组长,财政所、国地税分局、工商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镇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协调、监督评价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综合治税工作,将个体工商户综合治税作为综合治税工作的一项重点来研究、部署和落实,并协调镇各相关部门收集各项涉税信息,定期向综税办报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政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地点设在财政所,具体负责个体工商户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对各部门相关涉税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和利用。各项征收和涉税受理工作地点设在镇地税所(市场东隔壁)。各村(居)委会要成立协税护税组织,协助镇个体税收综合治税办公室做好个体综合治税工作。

五、征管范围

个体工商户综合治税实行属地管辖原则,个体工商户综合治税范围包括固定个体工商户、个体临时经营户、个体流动经营户、私有房屋(含店铺)出租户、个体承建农村住房户、个体货物运输户、个人办学户、生猪屠宰户、个人医疗服务户等个体零散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资金等税费金的征收管理。上述各征收对象的发票发售、门临代开票业务也一并纳入个体工商户综合治税的范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开具除外)。已由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委托主办单位或市场管理部门税收的专业市场、农贸市场暂不纳入此范围,待时机成熟时,一并纳入社会化征管范围。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列入上述范围,由国地税部门视同企业进行管理。

六、工作内容

(一)税务登记。共管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由国税部门负责受理,纯营业税户的税务登记由地税部门负责受理。共管户在受理税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向纳税人核发一套加盖国、地税双方公章的税务登记证件,并将登记信息及时传递给地税机关。纯营业税在受理税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向纳税人核发加盖地税公章的税务登记证件。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经审核后由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共管户发生税务登记变更的,国税部门应当及时将变更信息传递给地税部门。个体工商户如有违反《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行为的,共管户由国税部门进行税务行政处罚,地税部门不再进行税务处罚;纯营业税户由地税部门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二)定额核定。由综税办进行个体工商户典型调查和民主评税,确定定额核定的相关参数指标。个体定期户由综税办拟定定额标准,将拟定定额在综税办管辖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共管户由主管国、地税部门分别在各自的征管系统内进行纳税鉴定和定额录入工作,共同制作、下达《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或《未达起征点认定通知书》,纯营业税户由地税制作、下达《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或《未达起征点认定通知书》,并在地税征管系统内进行纳税鉴定和定额录入工作。对最终确定的经营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示范围内进行公告。如遇分岐较大的,应上报区综税办确定。

(三)停复业管理。定期定额共管户申请停业的,由国税部门受理,定期定额纯营业税户由地税部门受理,国税部门分别在各自系统内办理停业手续。在对停业巡查过程中,综税办发现虚假停业的,应由国地税主管税务部门对虚假停业行为分别进行处罚。

个体工商户停业期满或提前恢复营业,应向国地税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复业,按规定办理复业手续。个体工商户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应当视为已恢复生产经营,综税办对其恢复正常的税收管理。

(四)申报征收。主管国地税部门应与个体办商讨后决定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及对定期定额户是否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综税办负责日常催报催缴工作,门临代开票的税款征收工作。门临代开票应遵循先税后票的原则,足额征收国地税税款后方可开具发票。个体工商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向综税办填报《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需要补缴税款的,由纳税人向综税办进行缴纳。

(五)委托。国、地税联合确定综税办为个体税收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在其范围内与国地税部门联合共同实施税收征管工作。国、地税双方应共同与委托单位签订《个体税收委托税款协议书》,颁发《委托证书》。在委托期限内,如因税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改变等情况需要变更协议内容的,国、地税双方共同签发《变更委托税款协议通知书》,并与委托单位修订协议。需要终止委托协议的,国、地税部门共同签发《终止委托税款协议通知书》。终止时,税务部门共同与委托单位结清税款,收回《委托证书》和税收票证等有关资料。

(六)税务检查。由国、地税部门牵头个体办对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情况实施评估与检查。检查过程中涉及到处理处罚的,由国地税机关双方协商后分别进行处理处罚。综税办应协助国地税做好漏征漏管户的检查和清理工作,发现漏征漏管户应及时通知国地税机关进行处理。

(七)非正常户管理。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主管国、地税部门共同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综税办联合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主管国、地税部门应分别认定其为非正常户。对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个体工商户,国、地税部门共同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对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又前来履行纳税义务或被税务机关追查到的纳税人,由综税办补征税款、滞纳金。主管国、地税部门分别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后及时进行正常户核销,转入正常户管理。

(八)发票及票证管理。主管国、地税部门分别负责共管户和纯营业税户的发票资格受理、认定工作。综税办应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实施发票的领购、保管、发售、使用、验旧、缴销工作,做好票证的领用、保管、开具工作并按规定期限进行税款结报。

(九)注销管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税务登记应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交回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等相关资料与章戳。税务部门收回登记证件后,应向纳税人开具盖有税务公章的《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收缴证明》,并按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综税办在注销户检查中发现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国、地税部门分别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十)其他工作。综税办非税务工作人员应当协助税务部门开展税务检查和处罚工作,协助送达税务文书;负责征管资料的整理、收集、归档、保管;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税收政策宣传等其他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个体工商户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个体税收管理制度的规定,推进个体工商户综合治税工作,进一步简化个体税收征管流程,力求方便纳税人,降低个体工商户的办税成本。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协作,把个体综合治税工作抓紧抓好。加强内外宣传,与协税护税组织、委托单位等相关单位加强沟通,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同时,加强对个体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和培训,人员要全部融入到综税办。

(三)积极稳妥推进。要根据个体工商户综合治税工作方案,按照操作规范的具体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体综合治税工作,防止引发社会矛盾。

个体户税收管理篇(3)

1.武汉市江汉区个体税收征管现状

2018年7月,江汉区税务局响应国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原武汉市江汉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江汉区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从经济体体量来看,武汉市江汉区属于较发达地区,税收主要以商业为税源,税源结构复杂。2018年,合并后的江汉区税务局共完成区级全口径收入236.34亿元,较上年增长2.4%,增收5.55亿元。其中个体税收完成1.59亿元,仅占全年总收入的0.67%。江汉区辖区内总机构53个,累计截至2019年9月,辖区正常户管155056个,其中单位纳税人35805个,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含报验、临时户等)119251个。个体征管户数占总体征管户数的76.9%。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月销售额3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截至2018年末,个体核定征收仅3666户,应纳税所得额1.59亿元。从人力资源配置看,江汉区税务机关编制2000余人,其中负责个体税收管理的共计不超过300人,占总人员的15%左右,却负担着全区155056户纳税人的征管工作。

2.个体税收征管中出现的问题

2.1个体税源遍布辖区,点多面广,税源分散

以江汉区为例,辖区内包括民族、民权、花楼、水塔、满春、前进、民意、新华、万松、北湖、唐家墩、常青、汉兴13个街道办事处,10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面积虽只有不足30平方公里,其中个体工商户总量却达到119251个。正是由于这种高度密集的分布方式,消费者支付的金额被大幅度分摊,江汉区达起征点的商户只有3666户,2018年个体税收入库仅为1.59亿元。

2.2个体税收容易被忽视,征管力量不足

个体户的税收征管状况复杂,但在实际执行管理的过程中,通常对个体税收的重视不够。以江汉区为例,119251户个体工商户仅由不足300名税收管理员进行管理,征管力量与工作繁重程度存在严重不协调。

2.3税收起征点政策带来的临界点矛盾

2018年,以3万为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被批准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这一政策下,个体工商户月营业收入只要超过3万元就必须全额征收,而只要低于3万元就完全减免。这就给营业额处于临界点的商户带来巨大压力,甚至可能促使其做出谎报、瞒报等逃税漏税的行为,损害个体税收的社会公平性。

2.4居民纳税意识薄弱,缺少刚性执法手段

个体工商户业主普遍存在逃避纳税的心理,甚至有部分个体业主坚决不予配合,税务机关又缺少刚性执法的力度,这直接导致漏征漏管的现象。

3.解决的方式

3.1充实个体征管力量,提高对个体税收重视程度

一是通过划分属地,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配合进行定期巡查,分散征管压力;二是定期轮岗,发挥业务精通的税务骨干力量,为改善税收征管情况集思广益;三是根据巡查结果动态划分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类别,及时做出针对性的征管办法和措施,刚柔并济的实现税收征管目标。

3.2实行动态核定征收,听取民意和市场情况

一是按季度划分税收申报区间,实行动态管理。缩减定额征税申报区间,将一年一征收改为一季一征收,价格水平参考市场平均价格水平波动情况,区分淡旺季。二是听取民意,实行税收标准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制度,定期核定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按实际情况调整定额征税额。

3.3多方联控,协调合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维护正常的税收及市场秩序

(1)税务部门应与工商部门协同合作,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波动及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淡旺季分布,按市场情况拟定合理的季度制定额征税标准。一方面,避免经营收入在征税临界点的工商户有的全额纳税有的全额免税的税负差异,更大程度上促进社会公平;另一方面,作为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的季度考核,避免因季节收入分配不均导致的总额低于起征点的情况,挖掘隐蔽的个体税收。(2)税务部门应与街道社区密切联系,做好税收核定程序的公开工作及收集民意的过程,定期举办税收核定听证会,广泛听取民意,最大程度上保证个体税收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做好税收宣传工作,通过社区宣传日积月累,将纳税意识深入人心。

注释:

[1]邻水县国税局课题组.国地税合作探究提升个体税收管理成效路径[N].四川科技报,2017-12-06(002).

个体户税收管理篇(4)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工作,建立健全和规范税收秩序,堵塞零散税收征管的跑、冒、滴、漏,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零散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零散税收协管工作(以下简称协管或协税),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协管范围

协助税务部门征收的零散税收是指在本辖区内由国税部门、地税部门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私人房屋出租户、个人举办的各类培训、无证装修装饰(含家庭)建筑安装、个体运输户(仅限市区内经营运输业务的小型货车)等应税行为,且采取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的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

零散税协管范围内的征管户由正常户和非正常户组成。正常户是指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取得纳税识别号并正常纳税的征管户;非正常户是指正常户以外其他经营户。

二、掌握协管内容

(一)协管方式

各街乡镇均有责任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服务纳税人,精心培植税源,防止税源流失,并明确协税专班,组成协税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协税事项和任务。对发现漏税户或经营行为,应主动及时地向税务机关反馈情况,确认是否属于应税行为后再作好后续工作。对零散税的协管工作,区税务机关拟定在街试点,探索加强零散税协管的经验,以促进此项工作在全区取得好的成效。

(二)任务统计

1.每年由税务机关提供上年度各街乡镇零散税的正常纳税征管户数(不含私人房屋出租户),拟定零散税协税的任务,反馈给各街乡镇,经各地审核认可盖章后报税务部门,然后分解下达执行。

2.协税范围内的各类征管数据的统计由基层税务部门提供,区税务机关按季汇总入库税款,掌握滞欠税款等相关明细数据,并根据情况加强对各街乡镇协管税工作的具体指导。

(三)户管异动

1.各街乡镇协税办要对正常户建立协税台账,记载协税户管及征收情况;

2.对非正常户和无证经营户应转入正常户征收的,各街乡镇协税办要及时向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并督促非正常和无证经营户办理税务登记证;

3.对正常户停业、迁移的,各街乡镇协税办应及时介入做好协调工作,争取留住税源。

(四)责任处罚

对零散税协管工作未完成下列事项的,年终视情况相应扣减有关街乡镇财税目标考核分值:

1.纳入监督管理对象的纳税人,未按规定履行建账管理要求,责令限期改正,预期仍未改正的;

2.外区转入企业未办理变更工商税务登记或者来源于本区应税收入未申报纳税,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

3.个体工商户拒绝履行纳税义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

4.未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经营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

5.专业市场投资主体、物业管理部门未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经营者未履行纳税义务,导致税收流失的;

6.集贸市场零散税收委托不落实的。

三、充实协管人员

(一)各街乡镇要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选定一定数额税收协管员。在选择协税人员时,要挑选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协税工作,并对协税人员进行法制、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提高协税队伍的素质。

(二)税务部门要根据街乡镇协税人员情况,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加强对协税人员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严格遵循培训合格上岗、持证上岗的规定,保证协税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各街乡镇要制定《协税人员管理办法》,并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协税人员实施管理,保持协管人员相对稳定。

(四)各街乡镇要根据业绩对协税人员给予报酬和奖罚。税务部门要配合街乡镇加强对协管人员的管理。

四、规范协管职责

零散税协管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税务部门是零散税收行政执法的主体,各街乡镇协助税务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征收管理工作。协税任务由各税务机关综合提出,报区协税办备案。

区税务机关要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由局长和分管局长任正副组长,由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对各街乡镇协税人员进行岗前、业务以及零散税收有关业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履行协税范围税收的定税、公式、抽样检查或专项检查等职责;负责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定性、处罚以及其他法定职权工作。

个体户税收管理篇(5)

一、健全和完善税源管理体系

(一)建设和完善征管信息系统。加快我市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是我市地税事业发展一项长期战略目标。近年来,我局着重抓紧了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建设,实施了税收管理信息化工程,推行了3.0税收征管软件,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地方税收征管现代化和信息化的进程。今年6月1日,我局顺利实现“大集中”新一管信息系统在我市提前上线运行。新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建设和完善了覆盖全市地税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形成了数据准确、信息共享、即时监控的征管资料信息库,对全市2.97万户纳税人的监控能力得到极大加强,为充分运用信息手段监控和分析税源发展变化提供了扎实的数据信息基础。对此,xx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毅同志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认为“大集中”的成功上线,标志着xx市地方税收管理实现了从传统管理向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的转变。

(二)构建社会协税护税网络。生产经营的多元化、收支的隐蔽化、分配的多样化和税源的分散化,对地税部门征管工作是一个重大考验。我局除了建设完善的税源管理体系外,还充分依靠部门协作和信息支撑,构建起严密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通过社会力量将各行各业、各经济环节涉及的税收监控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应收尽收。一是与工商、国税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联合下发了关于工商、税务资料信息共享的文件,扭转了长期以来查找工商登记业户资料难的问题,从源头上加强了对纳税人的管理。二是采取委托办法,与交警、发展和改革、建设、国土、房管、招标办、财政等部门建立经济信息平台,从政府部门管理纳税人的其他环节进行源泉监控。三是加强代扣代缴单位管理,明确代扣代缴责任,保证了代扣代缴税款的征收入库。

(三)继续完善属地征管。我市地税系统于20xx年3月全面实施属地征收管理,科学明确和界定了各县(市、区)局、xx区局的征管范围。配合实施税收属地征管,我局经与市政府、市财政局、xx区财政局协调,对市区范围的地方税收入库的预算级次和财政级次进行磋商,达成了按比例分成的一致意见,解决了我市实施属地征管的瓶颈问题。属地征管实施至今2年多,期间经过不断改进,特别是今年配合“大集中”工程上线,我局对属地征管工作进行了一些适应性调整,对加强我市地方税源的控管,保障地方税收收入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全市特别是市区的税收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有效避免了低税竞争、税负不公和堵塞了征管漏洞。

(四)建立重点税源监控网络。据统计,20xx年全市地税纳税人中,年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950多户,占总户数的3.2%左右,而入库税款5.6亿元,占全年税收总额的70%以上。管住了这些重点税源大户,主体税收收入就有了保障。为此,今年以来,我们结合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大力改变以前存在的“管理疏松、责任淡化”的状况,根据应纳税额、经营规模、行业性质等多个标准建立重点税种、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等分类管理机制,按照抓大稳小的原则,把税收管理的重点和人力转移到重点税源户的管理上来,对重点税源户做到“管户到人,到户管理,管事到位”,并从三个方面予以加强:一是分行业建立重点税源纳税户管理档案;二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的报告、审核、分析制度,实行“管户到人”;三是坚持税企联系制度,包括专职管理人员到户实地调查核实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及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和进行必要的税务检查。我局特别加强了东平核电站、阳茂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工程的税收管理,管住收入“大头”。20xx年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税收同比增长了10.7%。

二、建立严密有效的征收管理体系

(一)深入开展经济税源普查及税收资料调查。近几年,市局多次大规模组织开展经济税源普查和各种税收调研活动,通过采取科学、严密的调查方法和手段,对全市地方税源结构与分布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预测,全面摸清了税源底子,给组织收入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牢牢把握了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

(二)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税务登记是税源监控的第一个环节,也是防止出现漏征漏管户的关键环节。一方面,我局按照属地征管原则和“大集中”征管信息系统的要求,严格做好税务登记资料的录入工作,并加强对临时业户的登记和发证管理工作,确保所有录入资料准确无误。另一方面,大力清查漏管户,主动到工商部门采集业户办证资料,通过对工商登记资料与税务登记资料的核对和比销,检索出已办工商登记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经营业户。同时,加强税务登记检查,持续开展清查漏征漏管户专项行动。在20xx年专项行动中,共清理市区(含郊区)已办证的漏征漏管户2231户,处理违章业户410户,有效打击了漏管户的偷逃税行为。

(三)落实新的“双定”管理办法。在做好大户管理的同时,稳步推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切实推进个体税收分类管理和科学定额,通过统一、规范核定定额标准、方法和程序,实现核定定额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储款扣税”征收办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简化办税手续。

(四)推行所得税评税管理办法。在扩大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面和统一规范全市所得税带征率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推行所得税评税管理办法,并开发推广所得税电子评税软件,运用计算机技术加强中小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堵塞了企业所得税征管漏洞。20xx年全市企业所得税收入1.87亿元,同比增长23.8%。

个体户税收管理篇(6)

1.税源管理方式要与税源结构、税种特点相适应。在税源管理上,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据税源的不同形态、不同特点,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进行税源监控。

2.税源管理方式要与现行征管模式相适应。要以管理为重点,兼顾征收、稽查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和需要,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税源监控,为征、管、查提供可靠的税源资料和信息。

3.税源管理方式要与现代化、信息化相适应。要提高税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就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行电子信息化管理,将管理的触角伸向城乡各个角落,覆盖整个税源分布点和所有纳税户,形成信息联网,实行有效的税源监控。

4.税源管理方式要与地方税务机构设置和征收网点布局相适应。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目前江西省地税系统正在进行机构改革,城市地税征收单位按征管查三分离的原则设置,农村基层征收单位由原来按行政区划设置改为按经济区域设置,征收单位数量相应减少,但税源管理任务并未减轻。税源管理方式要适应这个变化,既管住户又管住片,既抓住重点又不出现漏管。

在贯彻上述原则的基础上,税源管理要注意几个结合:

1.管事与管户相结合。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收“人情税”、“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专管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实际上,在税源管理方面,要想切实掌握税源“底数”,管事与管户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在传统的专管员管户制下,税务机关对所辖范围税源的了解和掌握是比较充分和全面的,因此,对传统的管户制不能全盘否定,对其中的优点应当保留和发扬。按照征管法的精神,税务机关管事不仅仅是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掌握纳税户数量和征收税款等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纳税户的日常管理,管住具体纳税户的经营、收入和应征税款情况,并根据经济变化情况对纳税人的缴税能力和缴纳税款作出比较准确的评估。如果管事与管户相相脱节,则很容易出现漏征漏管现象。

2.专业化管理与综合性管理相结合。一般来说,在一个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对税源进行综合性的管理,各税划片统管,由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个体工商户则按核定的税额缴税)。这种形式有利于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有利于统一考核标准,考评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业绩。也有一些地税机关,根据地方税的特点对税源进行专业化管理。我省有的县成立了车辆税收管理所,抽调专人专门对管辖范围的车辆应纳税收进行征管;有的县成立了房产税收管理所,专管城区范围的房产出租税收。由于实行专管,对某个税种税源存量和变化发展的信息掌握得更加清楚,有利于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增加税收收入,并使同类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大致趋于平衡,避免畸轻畸重现象的发生。实践证明,在一个既定的区域范围内,根据地方税税种的特点,对税源实行专业化管理和综合性管理相结合方式,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达到互补的效果,使税源管理更趋合理。

3.事前源头控制与事后统计分析相结合。源头控制即在征税之前就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实现的税款数量,以及各税种收入的潜在分布情况,以便征收过程中心中有数,防止税源流失。统计分析主要是指税款征收上来之后对税收收入来源和结构的再研究,了解哪些是经常性税源,哪些是一次性税源,哪些是主要税源,哪些是辅助税源,哪些税源有增长潜力,哪些税源潜力不大,税收是否征足或者征了“过头税”,等等,从中了解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以便调整税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点。事前源头控制和事后统计分析,两者都很重要,都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但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往往重视一头而忽视了另一头,两者未有机结合起来。有的甚至两者都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收税凭经验,既不作税源调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税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务就行。这种做法难免带来有税未收足或收“过头税”的问题。要实现源头控制和统计分析的最佳结合,就必须建立必要的岗位责任制度,每个征收管理人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而是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4.传统管理手段与现代管理手段相结合。现在,电子信息技术已广泛应用于税收征管各个方面,税源管理和监控同样要依靠电子信息技术,这是加强税源管理的有效手段。但是,由于城乡地域和税种分布状况的差异,以及地税部门财力状况的差异,造成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程度的不平衡。我省城区地税部门已大量使用计算机,但在广大农村,基层地税征管分局(所)配备和使用计算机还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从整体来说,加强地方税税源管理就必须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推广应用计算机技术,用先进的网络手段管理税源;另一方面,继续采取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传统管理手段,如查阅纳税户的经营和财务报表,登录税源台账和已缴、未缴、欠缴税款,等等。通过两者的结合,使税源管理手段更合理更完备。

5.税源管理与制定税收计划相结合。税收计划和税源的关系是历年来税务部门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现在一般的做法是按上年实际完成的税收收入数加上一个增长比例,就成了当年的税收任务。这种做法虽然简单易行,但在有的时候、有的地方却脱离了税源实际。有的地方税源比较充裕,收入计划却定得较低,造成有税不收;有的地方税源紧缺,收入计划却定得较高,造成收“过头税”。产生这种情况,主要是未正确处理好税收计划与税源的关系。严格地说,科学的税收计划应该建立在真实的税源基础之上,脱离税源来制订税收计划,实际上违背了经济决定税收这样一个基本原则。虽然当前组织税收收入仍需要税收计划作指导,但这个计划必须要有坚实的税源基础,只要税收计划符合税收政策,符合税源实际情况,在这个前提下,依法征税,就能做到按计划征税与按税源征税的最佳结合。要实现税收计划与税源管理的结合,就要破除各种糊涂观念,端正组织收入的思想动机,坚持经济决定税收的原则,认真搞好经济税源调查,把此作为制订税收计划的前提。金人庆局长2001年8月1日在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一些地方,只要真正做到了依法征税,经得起检查和考验,证明了计划指标确实脱离了实际税源,那么计划就可以也应该进行调整。同样,完成计划后仍有税源,还必须依法征收,确保税收的公平。”金局长的这段话,为税务部门处理税源管理与税收计划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正确的思路。

二、税源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围绕地方税的特点,税源管理有着丰富的内容:

1.对纳税户的基本情况实施管理和监控。对企业的管理和监控,一是掌握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学历、经历、纳税信用等;二是掌握背景材料,包括企业所有制性质、经营地点、从业人员、经营项目、经营业绩等;三是准确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年度预计销售(经营)收入、税金、利润、价格、租金、供货渠道、用水耗电量、资金周转、费用支出、发票用量及开具使用情况等;四是准确掌握企业日常纳税情况,包括期初欠缴税款、本期实现税款、已纳税款、累计欠税、税负及其变化状况和原因、纳税申报情况评估、财务核算情况评估等;五是了解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其对纳税将产生的影响,解决问题的对策是什么;六是预测企业的发展前景,包括有无新增项目、新增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发展前途及对今后税收的影响等。

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和监控,一是掌握其基本情况,包括经营场所、面积、经营房屋是租赁还是自有、从业人员、路段繁华程度、车辆拥有数量、经营项目等;二是掌握其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信用、财务核算情况评估、税负标准及核定、完税情况、预期收入及税收等;三是了解周边业户经营业绩情况,以及对该户经营和税负的评价(税负是轻还是重、是否公正)等。

2.对有关涉税事宜进行管理和监控。一是及时摸清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并对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及相关指标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预测;二是适时对未按期申报的纳税户进行催报催缴,督促其按时纳税;三是对纳税户申请减免税、退税、缓缴税款、欠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财产损失及所得税税前扣除等进行实地核查;四是适时对新办、变更、注销、改制、福利、资源综合利用、代扣代缴、委托、非正常纳税户进行实地核查;五是对纳税户本年度财务进行日常检查;六是对纳税户开具的发票进行实地核查,实行以票控税;七是做好定期定额纳税户定额的调查、核定、调整工作,督促指导个体工商户建账建制;八是对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及时清理检查,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

地方税税源管理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我省各级地税部门在实践中创造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有些虽然是比较传统的方法,但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在新的形势下,加强税源管理,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税源管理和监控制度。一是建立静态税源分户档案。这主要是指室内卷宗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立档、输入微机,实行网络化管理。所建档案是纳税户已经发生或在纳税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涉税文书、报表等材料。主要包括税务登记资料、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财务规章制度、有关合同章程等。根据这些资料,由税务内勤管理人员登记各类纳税户分税种税源台账,设立并汇总填写税源结构统计表、各类纳税户经济指标分析表,综合反映所管纳税户实有户数、应纳税户数、应纳税款,以及纳税户纳税情况、欠税情况、减免税情况,为深入纳税户实地核查提供线索和依据。二是建立动态税源分户档案。针对地方税的特点,分固定税源和流动税源、重点税源和一般性税源、经常性税源和一次性税源、旺季税源和淡季税源、企业税源和个体户税源等,分别设置表册,由税务外勤管理人员定期巡查进行税源调查时使用。这类调查表册应定期使用填写,每个纳税户每半年至少应填写一次,以掌握税源变化情况,一式几份,分别存档,与微机网络信息资料相对比,互相补充和修正,为编制税收计划、完善征管办法、税款征收、发票发售、税务稽查等项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依据。三是建立税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在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模式下,税源管理的主要工作应由管理分局和所属管理人员来承担。管理工作既有办公室的内勤事务,又有下户调查和监控税源的任务,两者应有机结合,人员要合理分工,定期轮换,明确职责,考核到位。对税源管理工作要实行“五定”,即定人、定户、定时间、定指标、定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要求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2.结合地税特点,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实行分纳税户、分行业、分地段分别进行税源管理。对大中型企业要实行专人管理,定期轮换;对个体工商户实行按地段分行业管理。在农村,则设立片管员,实行划片管理。二是突出重点税源,抓好大户管理。在抓好一般税源管理的基础上,各级地税部门都应确定重点税源户,实行跟踪监控。对纳税重点户,确定户数后一般实行由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税源调查和统计,并逐级上级,供上级部门决策参考。这种方法是抓“牛鼻子”的方法,抓好了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抓好源头控管。对税源流动性较大、易于流失的税种,如车辆税收、个人所得税、出租房产税、印花税等,要及时掌握应税项目,抓好源头控管,实行代扣代缴。对发生的每一笔应税收入,落实专人记载,登记造册,将税款解缴入库。

3.实行纳税评估,堵塞税源管理漏洞。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析,检验税源是否确实和纳税人的申报是否真实,从而发现税源管理是否存在疏漏问题。这是税源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行纳税评估,一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税源管理和征管现状,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等进行案头审计,将有疑点的作为评估对象,进行单户评估,发现问题,对症下药。二要科学论证,认真分析,在充分掌握信息资料的基础上细化、量化评析指标,将征管资料上的“死”数据变为“活”数据,变为税源管理和申报真实性的有力证据。三要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要衔接好评估工作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的关系。评估的结果要向纳税人公开,申报符合税源真实情况的要予以肯定,申报不真实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给以相应的处罚。

三、摘好税源管理的保障机制

个体户税收管理篇(7)

一、以明晰职责、严格考核为根本,夯实基础工作,推动税收管理员制度全面落实

税收管理员制度出台后,为落实好这一制度,我们以解决责任不清、范围不明、管理不细为出发点,召集业务骨干深入一线调研,结合实际,制定了《推行税收管理员实施方案》及《细则》,增强了工作操作性和针对性,为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明确岗位职责,量化工作目标,规范工作程序。我们首先明确管理岗位,将全县2600余户纳税人全部分配到23名管理员身上,个体按地段、乡镇分开,企业按行业划分,做到户户有人管;其次明确管理员工作职责,称之为“五员定位”:即信息采集员、纳税评估员、税收分析员、政策辅导员、纳税服务员。具体职责包括:纳税辅导、催报催缴、文书审核、行政处罚、纳税服务(包括纳税提醒、税收约谈、查前辅导)、纳税评估、重点税源分析、实地巡查和网上巡查,纵有范围、横有职责,使管理员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再次是明确工作规程,针对征管系统和业务工作规程,对管理员进行培训,使管理员知道该怎么干;最后是量化工作目标,对每项工作职责进行量化,明确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对达不到工作标准或超过工作时限的,每错一项或不达标要作扣分处理,大到每一户次,小到每一项文书的项目,让管理员知道工作干到什么程度。

(二)严格考核,公正公开,客观评价税收管理员工作。在对税收管理员考核中,主要采取三种方式,即业务考试、业绩考核、思想测评。业务考试实打实。采取封闭式,单人单桌,50岁以上实行开卷独立完成,50岁以下闭卷考试,组织严密、要求严格,真正考出了水平,满足了工作需要。业绩考核面对面。以基层为单位,全体参与,县局科室监督,利用激光投影仪通过征管系统公开进行考核,纸质资料交叉审核,当场确定分值,体现了公开公平。思想测评背靠背。围绕工作纪律、政治素养、勤政廉洁、团结同志等10项内容,根据日常现实表现逐项打分,互相回避,测评结果由管理员评定委员会汇总,保证每个人的意向得到尊重。经过考试、考核、测评,客观地反映出每个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实绩和品质,最后由县局根据每位管理员的综合得分,确定等级。

(三)奖惩分明,量力使用,激发干部学习和工作热情。我局税收管理员共23名,去年通过税收业务考试,评出一级税收管理员4名,占17%;二级17名,占74%;三级2名,占9%。根据县局确定的税收管理员等级,确定了不同的奖惩办法。一是按级计酬。一至四级税收管理员除法定工资外,其余补助、奖金、津贴分成四等,按相应等级发放,考核达不到60分的,退出管理岗位三个月,只发工资,做内勤服务工作。一级和四级相差120多元。二是按能管户。一级税收管理员由于工作能力强、管户细致到位,负责管理100万元以上的税源大户。三是待遇优先。在基层报送先进时,必须是等次为一级的管理员;在评选管理能手时,必须考核总分在前五名;推荐市局的征管能手,必须考核总分在前两名。20*年,我局推荐的“全市十佳税收管理员”在全市考核中取得总分第一。除此之外,我们在入党、选拔后备干部、推荐市局管理人才库人选等方面都以此为参考依据。

二、以“双竞双优”为手段,优化税收管理员资源,实现精细化管理

为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作用,今年,我们在落实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开拓思路,创新手段,在税收管理员中推行“双竞双优”制度,即“税收管理员能级竞争、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重点税源岗位竞争、优化征管资源配置”,为管理员制度赋予了新的内涵和活力。

(一)加强动态管理,开展竞级活动,提高管理员队伍素质。今年初,我们在税收管理员竞级过程中,本着激励与制约并重、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原则,将以往单纯的征管系统考核改变为以征管系统考核为主、人工考核为辅的方法,突出日常动态管理。一方面,印制《税收管理员工作机制》和《税收管理员工作手册》,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必须如实填写,做到全程记录和跟踪。定期对每个税收管理员每阶段的税源管理、日常管理、纳税人的档案资料进行全方位检查,增强了税收管理员的竞级意识和责任心。另一方面,定期深入业户走访调查,了解税收管理员对所辖纳税户管理辅导情况,调动了大家工作积极性。同时,先后开展“如何当好管理员”大讨论、“公开你的工作”和“在学习中发展”两次深度汇谈,营造了良好的工作和学习氛围。在今年的考核中,多数管理员主动下户,20多位税收管理员的前5个月管理“三率”、纳税辅导准确率达到100%,考试分数的档次也逐渐缩小,由去年的最高10多分级距缩到4分。目前,所有税收管理员全部达到一、二级水平,税收管理员的素质明显提高。

(二)推行岗位竞争,重点税源竞争上岗,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在开展税收管理员竞级的同时,我局对全县税源进行了分类,力求把好钢放在刀刃上,把精兵强将放在重点税源管理上,实现了税源的“分类管理,分级监控”。主要做法是:按照竞级考核得分情况,实行岗位竞争,得分高的优先选择管理岗位、选择重点税源,基本形成了一、二、三级管理员对应大、中、小规模纳税户的比较科学的格局。我局共有纳税人2631户,其中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大户24户,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中等规模纳税人160户,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2447户。对年纳税总额100万元以上税源大户,要求管理员做到“七清三准”,即:每一纳税户基本情况清、单税种应纳实纳税额清、适用税收政策清、税额增减变化清、纳税评估底数清、生产经营情况清、财务管理状况清、对税收未来预测准、对税源监控措施到位准、对征管政策手段适用准。对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中等规模纳税人,要求管理员做到“四到位三达标”,即:政策辅导到位、征管措施到位、日常检查到位、税源监控到位、财务管理达标、征管目标达标、纳税评估结果达到b类标准。对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要求管理员做到“简并征期,简化程序,理顺秩序,理清底数”。从而达到“大户管细、小户控全”的目的。

经过优化组合,科学布局,正常纳税户管理比去年少用了4名税收管理员,我们把他们组成建筑业组,专门同计委、土地、城建联合搞一体化管理。从土地、项目的立项开始监控,直到项目竣工、确定决算数额、结算完工程款为止。截止今年6月底,建筑业与去年同期相比,户数增加21户,税额增加3*5万元,仅建筑业所得营业税比去年增收2735万元,增长306.6%,成为我局主要的税收增长点。实践证明,我局管理员竞争管理岗位,建立了条块结合的税源分类管理机制,做到了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中间税源专业化管理,核定户规范化管理,零散税源协、护税管理,形成了全覆盖、无缝隙的税源监控网络和征管链条。

三、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取得明显效果

通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双竞双优”,有效解决了“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强化了税源管理与监控,进一步提高了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分清了范围与职责。将全部纳税户分配到管理人员身上,明确对纳税人税前辅导、日常辅导、查前辅导、催报催缴、发票管理、欠税管理、税收法制、纳税评估、税源分析的工作程序、工作时限、工作标准、工作质量、考核方法,使管理员工作范围、岗位职责更加清晰,做到了干有目标,行有示范规范。

(二)实现了基层领导同税收管理员之间管人与管事、管理员同纳税户之间管户与管事的有机结合。以往基层领导把主要精力放在管人上,而现在基层所长可以通过微机和实地检查,进行管户提醒,把主要精力放在协调、帮助个别管理员克服难点上,从繁杂无序中摆脱出来。以前,管理人员管户底数不清,只求管得到不求管得精,而现在每个管理员,每一纳税户都有目标,管理情况心中有数,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原先个体管200余户都怕多,现在管400余户也比较轻松,节省了更多时间放在新开业、早夜市、季节性销售、调整定额上。

(三)管理员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实行“双竞双优”后,每个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以往是被动工作,全靠领导调度、催促,甚至为管户攀比,现在有客观的评价系统,人人可以竞岗竞级,正常工作管理员自主安排,领导就是监督与指挥。为搞好税源大户的分析,负责纳税大户的管理员每月要求企业在报送报表、申报、重点税源监控信息时,报文字说明及生产形势预测,在分析时有理有据,监控得滴水不漏。负责个体的管理员设计印制了“纳税提醒牌”1000份,在每一户显眼位置粘贴,使个体催报从以往的90余户下降到每月的20余户。目前,正在同移动、联通、网通联系,拟使用短信和电话提醒,进一步提高申报率。为推进个体定额户的规范化管理,我局城区所在县城一主要街道搞了“征管样板街”,逐户登记、亮证经营、定额公开、全员批扣,为个体户管理制定了透明“标准”。

(四)征管质量显著提高。由于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责任和任务到位,管理员配置优化,出现了“三升三降”:登记率、申报率、处罚率上升,欠税额、稽查补税额、纳税户违章次数下降。欠税额去年为36万元,今年只有24万元,新欠只有2万元,核销欠税8万元,清理欠税6万元;通过日常检查、纳税提醒、税收约谈、查前辅导、下发《政策指南》等措施,有效遏制了偷漏税行为的发生,稽查局去年同期查补入库198万元,今年在加大检查力度的情况下,仅查补入库77万元。以往,每个管理员每月都有近20条以上(个体达40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和提醒,现在企业几乎为零违章,个体为2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