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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投资方法精品(七篇)

时间:2023-07-30 10:09:09

融资投资方法

融资投资方法篇(1)

关键词:工程项目 投资 融资

一、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的基础理论

(一)工程项目投资

投资者在对一项新工程进行建设或对旧工厂进行翻新时所投入的资金的活动,就是投资活动。工程建设的投资其实也是工程建设的一部分,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更是对工程投资的管理,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辅助。还有一种说法是,投资就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整过程产生的费用。不管是哪一种说法,我们应清楚的是,工程投资的费用包括了工程施工费用、项目建设费用和包预备流动费用,而工程最终是否能实现经济效益,收回投资,就要看我们在项目施工中是否落实了投资管理,对各种建设是否有合理应用,所以,我们必须按时按量的完成各项目施工,关注每个环节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率,加大投资回报。

(二)工程项目融资

为了让项目能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如果本施工企业的资金不足,就必须进行融资,以确保资金的充沛。根据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向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以合法的方式获得资金的一种行为,就是融资。项目融资的对象是项目工程,主体也是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通过各种借贷、租赁方式获得资金,但关键是合法性。实际上,工程项目投资和融资是两个联系紧密的内容,因为只有获得了合理、充足的资金来源,才能进行下一步投资,假如无法获得融资,就算项目计划如何完善也没有办法进行下一步操作。投资者还要对项目的未来发展和利润空间等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对其前景进行科学估算,然后才能引进资金。

二、BOT融资方式

(一)BOT融资方式的内涵

首先是政府投入的资金,这一部分资金是以权益投资要求回报、或者以债权形式要求回收。政府根据自己的职能,对本地区基础建设、各项项目建设的需要进行分析,提交项目建议书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各种前期工作,再将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特权下发给建筑企业,而银行以及其它金融机构就要对项目的未来前景进行分析后,确定是否提供融资贷款政府与投资方签订BT投资合同,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投资方是项目的业主,承担项目建设期间所发生的融资、建设风险。

(二)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做好岗位和职责的划分

施工企业为了方便融资管理,应设立采购部和信用部门,两个部门各司其职,采购部负责工程施工的各项采购工作,在从项目施工的实际出发,对采购的物质进行科学、详细的审核。采购部门主要负责审核货物的价格,预防货不对板的问题,禁止贪污浪费,而采购部也要与验收部门做好沟通协调,由验收和采购部门同时检查好物资的质量。信用部门主要负责规划项目的融资需求,共项目的要求和单位的资金状况出发,核实各种资金的单据和需求等,加强融资资金流通的监督和管理。

企业要合理划分岗位职责,权责分明,完善职责划分,优化项目建设组织。例如,对采购中的请购与审批岗位要分离、对询价和确定供应商要分离、对验收和人库岗位要分离。再如,对融资中的融资计划编制人员和审批人员要分离、对融资经办人和会计账目人账人员要分离、有价证券保管人和记账人员分离等。实施职责划分是为了避免职能重复,预防出现推卸责任的情况,同时也可以加强监督,有针对性的落实工作管理。

(三)BOT融资方式的优势分析

BOT融资方式是一种现代化的融资手段,在一些大型项目的施工建设中常被用到,因为其优点明显,对项目融资管理的促进性大,所以得到了广泛使用。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这种方式的优点主要集中在四方面:资金利用:政府采用BOT方式,引入国外、国内企业的大量资金,这样不仅解决了投资资金不足的问题,还强化了融资管理;BOT方式还有利于政府调整外资的使用结构,引导外资进入我国基础建设行业,这样就能合理利用资源,将有限的资金集中应用到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上,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四)风险转移

由于基础项目建设施工的耗费时间长,涉及的范围、部门广,复杂性大,加上是国家建设项目,自然压力也较大,所以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失控的问题时有发生。政府通过BOT融资方式,将项目的投资风险转移给承包方,项目借款以及借款所带来的风险都由承包商承担,而政府不再需要对项目债务担保或签署,无疑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和压力,但承包商也不是白白承担风险,他们也会获得更大的收益,为此,他们会加强对投资失控现象的控制,避免了政府承受项目的全部风险。

(五)项目运作效率

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为了减少工程项目未来所承担的风险,并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加强设计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将成熟的项目投资运行管理模式运用到项目中,以市场环境为基础进行管理改革,适度调整,从而有助于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效率,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在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的同时还能减低成本,提高投资管理质量。

三、工程项目中的融资风险

(一)融资的计划安排误差较大

工程项目在融资前首先要制定融资计划,而计划的制定还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的选择融资方式。以合理利用资源的理念去进行计划制定。但我们要客观的认识到,不是所有融资都是安全可靠的,其中也存在风险,而为了预防风险,减少风险带来的不良影响,我们必须注意控制融资风险。融资风险源于融资对象和融资金额两个方面,加上项目建设本身的不确定性,工程建设必须满足政府的制度要求,所以,我们对融资方式的选择有一定的要求,例如对资金的流动性安排有要求,对融资对象的身份有要求等。融资数量的误差,太多或太少的融资,都会导致资金的不合理利用,从而引发融资风险。

(二)在融资资金的双向流动中存在舞弊的风险

融资资金投入使用后,可能会有资金流失的问题,也有可能出现资金的风险挪用。一些账目设置被经办人篡改的问题也时有发生,资金的流出过程中,对利息等资金也有可能出现挪用和私吞的现象,人为方面也是造成风险的重要因素。

四、投资控制的原则

(一)实施主动控制

主动控制其实就是与事后控制相区别的,相关人员在投资启动阶段就要预算分析将来投资过程中可能发生或必定会发生的风险,然后制定相关的预防措施。其实主动控制是面向未来的一种预算控制模式,虽然我们知道主动控制的重要性,但由于人们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过多的这种效益和利润,所以忽视了这一项控制。当我们发现实际计划与现实发生较大的差距时才开始找原因,并确定下一步的对策,即使亡羊补牢,可有的损失也无法挽回。为尽可能地减少以至避免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偏离,我们必须严格的落实主动控制,做好事先防范。

(二)经济与技术相结合手段

项目投资管理就是项目施工的管理,因为每一项投资都离不开施工,施工也离不开投资。长期以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与经济性始终没有结合在一起,或结合得很薄弱,当我们进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时,就应该开展技术以及经济性等方面的论证,在考虑经济因素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如果经济因素考虑少,缺乏多方案比较和技术经济分析,就会导致施工浪费。所以,注重设计的经济性尤为重要,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实力两者的关系,以求最佳技术经济指标。

(三)规范操作流程,完善项目中投融资的内部控制

在工程项目投资操作流程中,采购是实现资金使用,也是加强资金管理的重要部分。采购请求―采购审批―询价及确定供应商―后期验收和人库等,不管是哪一个环节,都需要采购人员积极认真的执行投资管理,控制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具体执行中,项目投资工作需要在每一项施工中进行内部控制积极规范操作流程。例如,首先是采购申请,采购材料的数量必须与工程建设实际相结合,这样可以预防资金、材料浪费的现象,而采购人员还要根据实际施工要求而非个人经验去判断采购的数量,在实行可行性分析后报告上级审核。而在采购的审批上,应让经验丰富的人参与审核,并且根据项目的建设周期、工期安排、物资市场的价格、库存现状等进行评估,以确定合适的采购量等。在选择供应商方面,要货比三家,比质量,比价格,与多家生产商比价,采取招标的方式为经验丰富、质量优秀的供应商提供机会,同时也方便自己获得物美价廉的产品。后期的验收和人库也需要在多个岗位和人员上规范,坚决保证产品的质量以保证工程质量。

五、化解项目融资风险的时策

(一)做好项目评估和风险分析工作

上述内容中我们也说到,项目发展前景的好坏是直接决定融资效率的关键,为此,我们必须做到项目融资前期的风险分析工作。在实施融资前,相关部门应从项目所在地政治、经济、技术等现实环境进行分析,以及政府信用、当地在建或拟建项目的运作及规划情况,找出风险源头和最容易触发风险的因素。目前我国项目融资可行性研究中,风险的评估及分析很少,很多都是流于形式,还是缺乏事前分析及动态预测,所以我们也要按照上述内容说的那样,积极完善主动风险控制工作,提高融资效率。

(二)确保项目融资法律结构严谨无误

每一个项目参与者都有其有限的法律义务和权益,当然也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律文件是否准确的反映出项目各个参与方在融资结构中的地位和要求,各个法律文件之间的结构关系是否严谨,是影响项目融资成功与否的必要条件。作为融资者,也就是项目中的第三者,不管是投资者还是贷款银行都要注意该国的法律体系是否与本国法律体系或国际通用法律体系相衔接、相适应,而投资者则要特别注意例如知识产权的保证、贸易公平的保证等方面的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制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加强融资的有效性。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的项目投资和融资管理是一项专业、复杂、系统的管理工作。管理过程中,不仅要注重企业经济效益,更要看重社会效益,相关单位应通过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实施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项目建设总投资最低、投资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姚璐.项目融资发展综述[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7

融资投资方法篇(2)

政府投融资公司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能,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同时,又作为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成为招商引资的平台和项目公司的发起人。对政府投融资公司的绩效审计应以“摸清情况、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管理”为目标,重点围绕投融资公司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展开审计。

在投融资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应以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为切入口,以项目审计为基础,绩效审计为主导,采用不同类型的单位之间对某一事项的横向比较分析、同类型的单位之间的分析对比、同类型不同地域或时期的单位进行比较分析等方法,注重发现整体性普遍性问题。由于制度不完善,缺乏刚性已经成为我国目前存在的普遍现象,因此在政府投融资公司绩效审计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对制度进行审计,通常对法律法规规章采用文件查阅法,对被审计单位自己制定的制度采用文件审阅法。

在项目融资情况绩效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一是对融资总量进行调查分析,重点审查是否根据项目所需的投资总额足额融资;二是对融资渠道进行调查分析,重点审查资金来源可靠性,如资金供需单位之间的书面协议;审查融资数量的保证性;审查资金渠道合法性;审查融资附加条件的可接受性;三是对融资方式进行调查分析,即合资合作方式、BOT方式等;四是围绕四个方面对融资方案进行调查分析:融资结构的是否合理、融资成本是否最低、融资风险是否预计、融资偿还能力。

融资投资方法篇(3)

【关键词】投资理财;教学法;课程

中国分类号:G642

1理财课开设的必要性

从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来看,我国居民的生活质量不断的在提高,每个家庭的资产也在不断的上涨,因此人们也希望能将自己的财产进行保值或者增值。我国人们在消费水平也在不断增加,比如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投资都在逐年增加,在以后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花费,因此人们就必须要知道一些理财方面的知识,让自己的财产能合理的安排,特别是对于那些有着极好收入的人来说,更需要有专业的理财知识,或者是专业的理财人员的帮助,这样才能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合理的保值或者让其增值。现在社会上的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在开发适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理财产品,让人们能够尽量小的风险下还能有利润可收。对于个人理财来说,竞争也是非常大的,对于能够了解和熟悉个人理财的人才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对于大学生来说,开始上大学,自己手中可支配的资金也在不断增加,都希望能在生活费够用之后的结余,能将其进行理财让自己富余的财产增值,所以大学生开设理财课程十分必要,通过学习相应的理财知识,能为以后自己的财产作出一个合理的理财方案,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2个人理财的教学方法

2.1案例教学法

对于个人理财这门课程,教师在进行教学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引入案例,这样对于学生更好的理解和学习理财课程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教师在讲授课程时候,案例的选择也是很重要的,一定要选择和学生已有知识相联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学生对理财知识的掌握,而且理财这门课程涉及到的相关知识很多,有经济、金融和管理等方面,学生还要自然的将这些知识熟练的进行链接,才能更好的将知识学好。我国人们比较认同的理财方式是储蓄,储蓄的收益很低,而且流动性及高,但也是一种理财的选择,将资金进行积累起来。随着国家的发展,我国储蓄的种类不断增加,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储蓄的种类,从而得到收益。为了让同学们了解储蓄方面的知识,教师就可以用引入案例的方式教学。例如储蓄资金的时候可以选取两种方式将钱存入银行,一种是整取整存,另一种是大金额的储蓄,时间都是三年,当到期后,这两种方式的利息就会不同,对于整取整存的储蓄方式来说,到三年后,没有取出,那么之后的时间就会按照活期的利息来算,而另一种方式来说,就不会改变利息的计算;如果说第一钟储蓄方式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将资金取出,利息就是按照活期利率来计算,而第二种方式储蓄是不能提前取出来的。

2.2项目教学法

理财这门课程的实用性很强,这就需要学生在学习这门课程的时候,要学会根据用户要求设计出符合他们要求的理财方案,对于学生这种能力的培养,教师可以通过项目教学来帮助学生掌握这种能力。教师可以根据项目讲授相关的知识点,而且选择的项目要与所学的知识点相关,并且将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让同学们分成小组,将自己组所接受的项目共同来完成,并把项目的评判标准告知学生,然后让同组的学生共同将任务完成。学生要想将这个项目完成,就必须去图书馆查阅相关的资料,还要进入社会,了解现实的情况,也能对客户的需求进行了解,让后将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合和分析,制定出合理的方案。通过项目学习以及完成,都需要同学们的合作才能完成,这样也能锻炼同学们合作意识,还能将理论知识和实际联系起来。同学们在完成自己的项目之后,每个小组可以进行互评,同学之间进行交流,将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然后教师再做最后的评价。

2.3互动教学法

互动教学法可以结合以上两种教学法进行学习。个人理财也是有一定的步骤的,首先要做的就是客户信息的收集。(1)收集完资料之后,对客户有了充分了解,这样才能建立好与客户的关系,也只有这样才能为以后制定出符合客户要求的理财计划书,这一步的关键是在于要有熟练的沟通技巧和实践经验,以及处理紧急事情的能力,为了让同学们能更好的接受知识和理解知识,用互动教学法就能使学生达到学习的要求。互动教学法也是必须要有教师的讲授,教师可以充当不同需求的客户,让同学们对不同客户的要求制定出合理的理财规划,这样不断的锻炼就能成为合格的理财规划师。教师就可以通过这样的与同学面对面的交流,就能掌握同学们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同学们的语言使用情况,通过交流可以充分了解同学们所欠缺的知识,对他们进行鼓励和知识的补充,让同学们能真正的理解作一个合格的理财规划师应该怎么样与客户交流,需要了解客户那些资料等,同时还能提高同学们处理事情的应急能力,更加深入的了解理财方面的知识。

2.4多媒体教学法

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能更加直观,更易于同学们理解知识。教师通过多媒体将市场上比较新的理财产品展示给同学们,教学内容被生化化,利于同学们理解和接受。并且在以上教学方法教学的时候也可以使用多媒体教学,把教学内容展示在多媒体上,课下同学们还可以将课件拷下来,回去之后进行复习,才能将知识掌握的更好。教师只有根据教学内容利用不同的教学法进行教学,但是还要注意各种教学法相结合,发挥各种教学法各自优势,最后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专业知识扎实的合格的理财规划人才。

总结:

个人投资理财课程的教学方法运用是否得当决定了课程的教学质量水平,只有运用合理的教学方法,才可以让学生更快更好的学到课程中的知识,并实质的运用到实际中。

参考文献

[1]张雅泉;浅谈项目教学法在高职《证券投资实务》课中的应用[J];职业时空;2011年02期

[2]高敬;国际金融专业项目教学的实践与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08年09期

[3]张伟芹;项目教学法在理财规划与实务教学中的应用[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0年17期

融资投资方法篇(4)

关键词:地方政府;投融资问题;对策

近些年来,我国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在抵御国际金融风暴方面取得了较大的功效,而当前我国还没有一套完善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建设规范,其运作机制和投融资风险约束机制也不够完善,使得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进而给地方政府带来极大的债务风险。由此可见,就地方政府投融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此,笔者做出以下几点探讨。

一、存在问题

1.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不断扩大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融资方面的透明性和公开性还较为缺乏,地方政府的资金通常是借助多个融资平台向多家银行借贷所得,对于债务的管理又分布在不同部门,导致地方政府对不同层次的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债务和担保情况了解不透彻、不清楚,最终不断扩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这是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投融资项目大都是基础设施的建设,具有投资大、回收期长且收益见效甚微,如果投融资平台难以偿还银行的贷款,就会成为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一旦地方的债务偿还能力不足时,要么将风险转嫁给银行;要么由中央财政偿还地方政府的财务。

2.投融资风险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

虽然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能通过发行中期票据和企业债券的方式,从而拓宽中央政府对项目配套资金的融资渠道,而就实际而言,很多地方政府的财务状况不好,具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难以具备债券发行资格,能满足上市融资条件的公司就更少,很多投融资公司只有借助金融机构的贷款化解资金短缺的问题,使得投融资风险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

3.管理较为混乱

近些年来,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行政色彩越来越强烈,不同的投融资平台又是由不同的行政部门进行组建和管理,导致条块分割尤为严重。虽然地方政府在构建投融资平台时强调“借、管、用、还”一体化,而在实际操作时,经常出现“借、管、用、还”相互分离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发改委规划需要举债的项目;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审核贷款项目;发改委与国资委监督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最终都是由财政部门偿还举债资金。财务部门拿不到投融资平台财务报表,就难以全面掌握投融资平台的负债情况,使得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较为混乱。

4.治理结构不合理

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各级管理人员大都由政府选派,其经营决策主要体现的是政府导向,并政府建设的项目资金的需求而确定融资的规模,并没有结合平台的财务状况和债务偿还能力。很多地方的投融资平台自建立之初存在现金流短缺的情况,而地方政府则是通过使用权的划拨和非现金资产的形式进行注资,所投入的现金流量则少之又少。投融资平台为解决现金流短缺的现状,就必须向银行抵押借款,而已抵押资产不管的平台还是银行,大都没有完备的抵押物质处理权,使得投融资平台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二、应对策略

1.建立健全投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投融资平台的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投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不仅为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工作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也规范了投融资平台的建设。管理体系完善与否直接决定着投融资平台的运营效率的高低。在国家经济发展进程中,由于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巨大,因而应建立起中央与地方的投融资管理体系。在中央建立的投融资管理机构,其职能主要是对全国性的投融资业务所需资金的投放重点和方向进行严格把关,并指导和协调地方政府开展投融资业务,严格监督资金的使用并加强债务管理;在地方设立专业的管理机构,就平台的投融资与债务问题实行统一管理,接受上级投融资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并向上街呈报财务报表,从而有利于上级更好的掌握和了解全国性的投融资动向及其债务规模的大小,再结合我国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国家的投融资政策。

2.理顺投融资平台的债务管理体制

对投融资平台债务必须统一管理,扭转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被动局面。在目前未成立中央投融资管理机构前,可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成立专门投融资管理机构后,由中央投融资管理机构负责,投融资公司定期向中央投融资管理机构提交财务报告,中央投融资管理机构向财政部报告,并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对于投融资平台的贷款应实行贷款证券化,使其进入债券市场解决巨大的存量问题。

3.完善投融资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

为使各投融资平台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不再向平台直接派高管人员,不以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的实际运作,政府或政府的特设机构作为出资人负责制定国有资产战略调整方案和国有资产监管,代表行使所有者职能,按出资额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使资本层面摆脱条条分割,真正实现行政与资本分离,从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三、总结语

总之,地方政府建立投融资平台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加快城市化的进程。而面对当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的种种问题,作为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不仅要注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更要在法律法规、管理体系、融资渠道、融资方式和治理结构等方面注重风险的控制和规范化的管理。通过不断完善投融资平台的法制、体制和结构,确保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顺利安全的运行,促进我国经济事业的飞速发展。

参考文献:

融资投资方法篇(5)

所谓投融资体制是组织、管理投融资活动的基本制度和方式,主要包括投融资主体、投融资方式、运行机制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内容。这里投资主体一般包括政府、企业、银行、其他法人和个人等;投融资方式是指投资主体筹集资金的渠道和方法、资金运用方式;投融资的运行机制主要是投资运行的目标、决策、动力、信息传递和运行的调节方式与手段,对投资活动的激励与约束;而投融资的宏观调控主要是指政府对投资主体的管理体系和方法。

二、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变迁的历史过程

伴随着我国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体制也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过程。纵观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发展历程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的投融资体制和改革开放后的投融资体制。

(一)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及特征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主导模式是集中计划投资模式。整个社会投资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包揽,投资决定权和项目审批权高度集中到中央或省市一级政府;投资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拨款;投资运行靠行政系统和行政手段。具体特征表现为:

1.投资主体单一。政府几乎是唯一的投资主体,并且以中央政府为主,地方和企业都不是独立的投资主体。

2.投资渠道单一,基本上是单一的财政拨款。从1953年到1978年,我国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中,财政预算拨款所占比重为80%左右(见下表)。

说明:本表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年计算得出,(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

3.资金融入方式单一,主要是国家预算拨款和专项税费。

4.投资决策集中。投资决策权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缺少投资决策权,企业没有投资决策权。

5.以垂直领导为主,对投资活动实行宏观直接调控。行政管理是投资调控的主要方式,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很少运用。

(二)改革开放以来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演进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体制逐步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相应地,投融资体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在整个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也处于不断的探索过程中。总的看来,投资体制演变大体可分为以下阶段:

1.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探索阶段(1979-1983年)。该阶段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措施还属于局部的、表层的变革,主要目的是实现对旧体制的突破。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在基本建设中推行合同制,开始尝试用经济方法管理基本建设投融资。其次,开始进行“拨改贷”的试点,资金分配的主渠道由财政拨款转变为银行贷款;第三,扩大国营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自,实行利润留成制;第四,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制,实行多种形式的投资承包责任制。

2.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展开阶段(1984-1988年)。这一时期,我国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而展开,并开始触及到投融资体制的深层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家把基本建设投资按资金渠道划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下放项目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三是全面推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体制,进行金融市场改革和开放资金市场,全面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评估审议体制,促使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3.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突破阶段(1988-1992年)。这一时期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融资改革从起步阶段的“简政放权”向改善投融资宏观调控、开始重视市场作用的方向转变。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初步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投资权限与范围,加重地方的重点建设责任;二是扩大企业的投资决策权,使企业成为一般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主体;三是建立基本建设基金制,保证重点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四是成立投资公司,用经济办法对投资进行管理;五是改善宏观调控体系,实行招标投标制,充分发挥市场和竞争机制的作用。

4.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探索阶段(1992-2002年)。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方向,这一时期在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确立了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这一时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举措较多、动作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革投融资方式。将各类建设项目根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不同划分为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三类,并重新确定其主要投资主体和投融资方式。二是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规范投资主体风险约束机制;三是开展“贷改投”试点工作;四是组建政策性银行,主要承担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资金配置任务,实行商业性贷款和政策性贷款相分离。

5.投融资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深入阶段 (2003年以来)。以十六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的改革进入了全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投融资体制也进入了市场化改革的深入阶段。这一时期的主要举措有:一是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二是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产业的市场准入,鼓励非国有资本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借鉴吸收国外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型融资技术和金融工具,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三、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存在的问题

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的探索,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果,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是,这些成果只是初步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融资及运营体制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总体来看,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投资主体单一,社会投资缺乏可靠的制度保障。在城市基础设施的供给方面,投资主体仍以政府为主,没有形成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的合理分工。政府仍然包揽过多,垄断过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改革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尚未真正开展,政府仍然承担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主要责任和义务。虽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中已经明确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人法律未禁入的基础设施领域,但是政策的具体落实还尚待时日,特别是由于很多基础设施具有公益性,因此在该领域引导私人部门投入还需要更多的政策支持。

2.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渠道狭窄,方式单一。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发达国家相比,政府作为单一的投资主体,其融资手段亦显得相对单一,稳定规范的融资渠道尚未建立起来,一个突出的表现是我国迄今不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券,而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市政债券可为城建融资提供一条稳定的渠道,使城市能通过市场的方式,低成本、长期地筹集建设资金。国内筹资渠道主要局限在争取贷款和国债等方面,而且手续复杂,受到诸多限制。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借债方式筹措,债务负担重。融资结构中间接融资比例过重,直接融资比重过低。城市地方政府不能发行债券,没有建立市政债券市场,缺乏以资本市场为基础设施筹资的手段。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主要采取项目举债、政府担保的形式,缺乏企业化运作的载体,不利于扩大融资,难以形成借、用、还的良性循环。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外资力度明显不足,通过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融资、国际金融市场融资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进展缓慢。总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还是依靠政府动员财政性资源来应对市场需求的模式来实现的。

3.运营和维护方式守旧。由于现有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营与维护尚未按照企业化和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管理,所以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大多数处于运营亏损和维护不善的状况,这不仅使政府的投资无法获得收益,而且也无法收回投资和进行再投资。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由于城市基础设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价值严重背离,导致市政公用产业亏损严重。

4.政府投资的宏观管理不适应基础设施市场化的要求。一是由行政审批替代应有的投资决策,传统的投资决策方式没有根本改变。目前项目决策制度仍是由各级政府的审批权限构成,审批的方式和内容还没有随着投资的多元化做出相应的调整。二是政府投资管理不到位,宏观管理体系不健全。表现在管理职能分散,政府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分属计划、建设、财政以及审计等多个部门,政出多门,影响了管理效果。管理方式上,政府部门的投资管理方式仍然是直接、具体的方式,还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间接调控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办法和手段。投资立法也不健全,难以从法律上明晰投资各方的职责与权利。

5.法制法规建设滞后。虽然近年来,政府一直希望打破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垄断,但是长期以来,政府并没有给予法律法规方面的支持,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投融资管理办法。对投融资体制,对所有者、投资者、经营者的义务和权益,对资金来源、投入、使用、管理、收益、分配等问题没有明确法律规范,这影响了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积极性,而且还造成很多好的基础设施融资方式无法在我国实施。

四、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路径的建议

基于对我国现行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弊端分析,本文认为,目前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还远不能满足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投融资体制和机制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针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1.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投资体制

转变政府职能,就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断削减政府参与经济和按非法制方式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权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应该根据项目性质不同采取相应的投融资体制,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新的投资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发生职能转变后的政府,将承担帮助和鼓励企业投资、规范企业投资行为的作用。政府应为全社会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强化政府投资决策的责任约束,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

2.努力开辟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和多样化的融资方式

首先,我们可以利用城市经营和基础设施市场化经营,把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纳人良性循环的轨道,使公共设施价格趋于合理化,真正实现以城养城、以设施养设施;其次,我们可以利用资本市场来扩展城市建设资金来源,例如,利用债券、股票、信托、投资基金、银行贷款、民间资本以及吸引外资等方式,来广泛地、多元化地吸引资金,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再次,我们还可利用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在以往公司运作的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运作模式,使之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积极推进城市建设的加速化;最后,我们可以利用项目融资方式,积极推进政府和私人投资者的合作,并开展以资产证券化形式筹措城建资金的模式。

3.稳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的价格改革

基本思路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应遵循“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对凡能提品和服务,有确定受益者并能计价收费的项目,如供电、供水、供气、交通运输及邮电通讯等,要按照“成本+税费+微利”的原则调整价格,逐步形成投资、经营、回收的良性循环,保障投资者通过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手段获得合理的利益。推进价格决策活动公开化,实行公用事业定价价格听证制度,规范约束政府垄断性公用事业价格行为。

4.尽快制定和完善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城市基础设施大规模的建设,要求其投融资领域必须要有大的发展,要实施规范有序的运作,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作保障。因此,认真研究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中所遇到的问题,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明确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对于改革中的一些关键问题,如市场准入、产品和服务标准、产权界定、价格收费机制、税收优惠政策、土地使用方式、项目经营期限、应急管理机制等问题,也应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

融资投资方法篇(6)

关键词: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投融资平台;经验总结

2009年人行与银监会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同时要“加强信贷结构监测评估,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在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刺激下,2009年河北、云南等地相继出台了系列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措施,掀起了新一轮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浪潮。这次投融资体制改革浪潮也得到有关专家的支持。例如,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构建与融资研讨会上认为,地方政府融资需要进行隐形负债向显性负债转变等三个方面的转变。

与此同时,邹晓峰等(2009)从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变迁过程总结未来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和并提出了政府的角色定位,他们分析认为,市场化运作、地方政府行政引导作用是地方投融资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其改革的原则,同时,地方政府在投资体系建设当中应当坚持行政引导应当坚持在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进行,这也就是投融资体制建设中地方政府应当坚持的角色定位。

在明确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的基本方向和政府角色定位的同时,建设符合地方经济、资源特色的投融资体系仍然是各地政府需要注意的关键性问题。在全国各地积极深化投融资体制的过程中,东西部各省市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和特点,在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这些成功经验可以为各地的投融资改革提供很好的启示和借鉴,对此,本文梳理和总结目前我国各地主要的投融资体系建设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分析得出四点主要的经验:

一、组建地方投融资公司,搭建地方投融资平台

组建地方投融资公司,构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投融资平台,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和地方产业和特色产业服务。其主要做法:一是构建实现地方政府投资职能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例如,广州市成立了交通、水务等领域成立七大投融资集团;昆明市城建投资等6家投融资公司,2008年完成了56个项目,融资112.09亿元,投资78.88亿元;贵阳于2009年成立了十家公司作为投投融资平台。二是搭建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服务于地方中小企业。浙江从2005年开始在国内率先开展小企业贷款,到2008年末底成立小额信贷公司56家,注册资本总额达到77.05亿元,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的平台。三是搭建服务地方产业经济和特色经济的投融资平台。例如,成都市为恢复5.12大地震后的农业发展,利用市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和市现代化农业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搭建农业投融资平台,引导聚集社会资金,为灾区现代农业建设累计融资137.1亿元;湖南省怀化市以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为投融资平台,服务怀化市的商业经济发展,其中工业园区累计实现合同引资124.2亿元,经济开发区实现引资项目19个,实际到位70331万元,实现商品交易额90亿元,形成了怀化市产业集群发展的效应。四是搭建综合式的投融资平台,构建地方政府投资体系。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例子是重庆成立的渝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该公司成立后控股重庆市商业银行、西南证券、银行租赁公司、渝国投,拥有三峡担保公司50%股份,参股安诚保险公司,形成“渝富系”地方国有投融资集团,行使了重庆市大部分的投融资职能。

重庆市政府组建了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四年内,渝富公司资产从10亿元增长到将近400亿元,控股重庆市商业银行、西南证券、银行租赁公司、渝国投,拥有三峡担保公司50%股份,参股安诚保险公司,“渝富系”地方国有投融资集团形成,渝富模式在重庆取得了巨大成功,其具体措施包括:

第一,清理消化和重组不良资产。从成立时的解决工商银行重庆分行的157亿元资产包,又清理了西南证券、重庆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其他不良资产,提供了处置不良债务的平台,同时优化了重庆市的金融环境。

第二,代表政府实施土地一级储备,进行土地调控。渝富将分散的国有工业企业用地集中储备起来,根据规划和市场要求,集中招标、拍卖挂牌转让,进行周转土地,调控房地产市场。

第三,控股地方金融,进行金融调控,打造类似中央汇金公司形式的企业,作为金融企业重组,改善金融生态的调控工具,达到构建地方控股的框架的长远目标。

第四,融资调控。渝富公司帮助三峡库区、农村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与国开行共同组建全国最大的三峡库区产业担保公司,为库区与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200亿元融资担保。渝富还专门给各类企业和研究所,提供贷款支持或者资本金诸如,或是风险资金投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同时渝富还向国企参股,为担保公司注入资本金,参与国企上市的平台搭建。

二、多渠道的创新性融资模式

突破要素制约,创新融资模式,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其主要做法:一是通过股权融资。昆明市土司采用扩股方式筹集18.93亿元的城市开发资金,江苏省镇江利用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融资3000余万元投资新区5万吨级工业水厂,广州的地铁公司和交通投资集团都准备进行上市融资,方案只待政府的批准。二是通过债券融资。借助地方政府所属的综合性投资公司发行债券,如上海的久本债券、江苏的交通债券、苏州工业园区债券、昆明滇池债券等,这些债券背后有地方政府信用作担保,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实质是“准地方政府债券”。另外,杭州市还探索通过筛选成长性好、经营管理规范,信用度较高的中小企业打捆的方式,进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三是对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采用BT、BOT方式引入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例如,镇江市在污水处理上创新BOT特许经营模式,将分散在各乡镇的污水处理项目整合成一个特许经营协议框架下,把若干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打成一个项目,由一个投资人完成投融资和建设运行管理;怀化市在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中以BT模式引进中国太平洋建设集团投资5亿元承建首期规划面积的基础设施;昆明市采取BT方式融资41.5亿元新建全长为39.3公里的环湖南路。四是结合自身需要实行创新的投融资模式,如镇江市水务招商中采用区域一体化特许经营模式,特许投资人采用逐步投资建设到位的滚动式投融资模式,昆明市新都公司采用信托投资理财方式筹集新城建设资金。

三、构建服务投融资平台的行政服务体系

构建服务投融资平台的行政体系,这主要体现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其主要做法:一是走政府划拨启动资金,企业市场化经营的路子为投融资平台的搭建提供财政财政资金支持。例如,怀化市在经济开发区中实行“一级财政,一级金库”的管理办法,经济开发区的财政预算、决算归并市财政统一管理;昆明市政府承诺当投融资公司出现偿债资金不足以还款问题时,由市级财政从预算内安排资金补足。二是在搭建经济开发区为投融资平台。通过对投资商实行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以扶持社会资本成立风险投资公司、企业投资基金等投融资平台。三是地方政府直接或者授权投融资公司对土地实行调控管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引导投资方向。重庆赋予渝富资产管理公司实行土地一级储备和土地调控的权利,渝富将分散的国有企业用地集中起来,根据规划和市场要求,集中招标、拍卖、挂牌、转让,进行周转土地。怀化市在建设经济开发区征地过程中推行“股田制”,吸引民间资本,使征迁群众与开发区成为利益共同体,并且高标准建设安置房。四是改革项目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率,以降低投资成本、增加投资效益。一些地方对于非限制类的企业投资项目取消审批制,实行登记备案制;对于必须审批的限制类项目,政府向社会公开审批的依据、内容、权限、程序、时限等,推进集中办理,“一站式”服务的审批方式,推进网上并联审批,实现项目审批信息化和高效化。五是构建地方的投资担保体系,为地方投融资服务。成都市组建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投融资搭建服务保障平台,做强现有的国有担保公司,以社会资本为主创立商业性担保公司,探索以企业和个人联合成立互担保公司。2008年成都市共有各类担保机构150余家,注册资本合计25.46亿元,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余额超过130亿元,逐渐成为中小企业融资分散风险的主要方式。

四、完善制度与规范行为

完善制度设计,以规范和激励投融资主体行为。其主要做法:一是理清职能关系,明确政府定位。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要求不断改进政府的引导方式,放宽市场准入领域,放权投融资主体,扩大政府代建制的范围,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相互关系。例如,浙江省把政府引导的重点转为制定和执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积极营造投资的公平环境,对民间投资项目同国有项目一视同仁。怀化市政府赋予经济开发区“准政府”职能,对开发区放权或全权委托,经济开发区独立行使相关行政审批并负责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二是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资管理决策程序,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广州市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实行专家论证基础上引入中介机制的咨询评估程序,咨询评估引入竞争机制,并制定合理竞争规则,重大项目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和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吸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建立投资效益考评制度和资信评价体系,以形成有效的投融资约束机制。例如,广州参照国企改革的成功做法,对各投资主体实施股份制改造,并研究制定对投资主体的考核办法,由国资委进行监管。上海市初步建立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杭州市建立了企业信用公示工程,以约束投资主体的借贷融资行为。

参考文献:

1、周文渊.专家建议尽快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N].中国证券报,2009-04-27.

融资投资方法篇(7)

近年来,地方债的飙升及债务风险的蔓延,使得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现阶段,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多个方面存在漏洞,急需规范化管理,以规避破坏力强大的财政和金融风险。近期,政坛反腐案例中个别政府官员利用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城市土地转让项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从另一个角度爆出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弊病。当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

一、国内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演变历程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

1987年,上海久事公司成立,开启了国内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先河。短短几十年,历经了探索、推广和快速发展阶段。2008年,为了应对金融危机,中央提出了“4万亿元投资”和“9.6万亿元银行天量信贷”,催生了大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2009年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更是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与此同时,地方债也火速膨胀,隐含的财政危机、政府信用危机、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担忧。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规范化管理进程。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源于我国现行的分税制,是迫于我国“预算法”的限制,地方政府投资需求与地方财政实力严重不匹配的实际应运而生;是地方政府与市场力量有效结合的一种新型方式。实践中,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确实在弥补公共财政不足、促进地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较大作用。但是,由于国内融资平台公司大多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管理级次多、链条长,资本金到位率低等问题;再加上,国内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方式主要是自上而下的考察,片面强调经济目标,致使风险倍增。目前,债务总规模过大、融资渠道单一,主要投资于公益性项目和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资本回收期长、整体投资收益率低,急需清理和规范。

二、国内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规范化趋势

2010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应规范化发展达成共识。2010年1月19日,在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提出了:“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标志着中央大力推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规范化。2010年6月10日,国务院正式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进一步传递着规范化发展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政策方向。2010年6月18 日,财政部2010年首批地方政府债券,包括新疆、青海等9个省在内共计划发行438亿元(其中3年期286亿元,5年期152亿元)开始招标,标志2010年财政部计划发行2000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正式启动。2012年3月,银监会召开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会议”,推进了地方融资平台运营模式的规范化,规避其过度膨胀。

据审计署最新数据,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的223家融资平台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比2010年增长10.95%,资产负债率比2010年下降4.16个百分点,收入总额和利润总额分别比2010年增长53.04%和13.74%。融资平台公司仍是主要的举借主体,2012年底债务余额中,占45.67%,比2010年增加3 227.34亿元,增长比率为22.50%。

三、存在问题

目前,国内融资平台公司发展不规范,存在着公司治理、风险控制和法制监管等多方面的问题需要起足够的重视加以解决。

(一)偿还和担保责任的法律失效问题

现阶段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法制建设不健全,信贷责任主体不清晰,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做出界定。《担保法》和《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通知》中明确规定:“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以外,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往往由地方官员出任法人,融资行为均获得了地方政府显性或隐性担保,与《担保法》明显相悖,通过政府或人大出具承诺函、财政协议偿还、回购等方式为融资平台贷款提供直接或变相担保。实际上,并不具有真正的法律效力,一旦投融资平台公司无法将贷款偿还给银行,银行对政府所担保的还款责任将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不规范

有些地方投融资平台为政府主要领导掌控最终投融资决策权,缺乏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治理架构,未建立决策、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法人治理架构和经营决策机制。此类情形尤其以县级以下政府投融资平台为甚,极易沦为行政意志和行政工具的延伸,导致行政意志凌驾于决策程序之上。平台公司游离于公共财政、公共投资的监督体系之外,既缺乏政府权力机关的组织监督,又缺乏公共监督和市场监督。一旦企业监管缺乏统一有效的技术手段,市场又拥有足够的权力寻租空间时,对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廉政和效率的两手监管在实际操作层面难以执行。此外,资金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导致在投资效益、资金使用、项目支出和还款资金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管,成为多头借款、盲目负债、违规挪用等问题滋生的重要原因。

(三)融资渠道单一,投资经营能力欠缺

目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所采取的主要融资方式,都是通过整合现有资产和资源从商业银行融资。然而,在国家调整货币政策、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规范和调整商业银行贷款的新的经济政策背景下,在现有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和资产已被充分整合的基础上,平台公司已无法在商业银行融到更多的资金。公司资金投向单一,投资经营功能低下,公司不需考虑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也不需考虑资金本息的偿还,形成融资、投资、偿还三分离。职能的缺失导致公司责、权、利不匹配,严重制约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规范化对策

(一) 清理现有的平台公司,控制债务规模

部分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质量较差,偿债能力不强。据审计署的数据,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的223家融资平台公司中,有94家年末资产中存在不能或不宜变现的资产8975.92亿元,占其总资产的37.60%;部分还存在注册资本未到位,虚增资产等现象。从偿债能力看,有68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有151家当年收入不足以偿还当年到期债务本息;有37家2012年度出现亏损。在2012年融资平台公司偿还的债务本息中,以财政资金偿还占33.32%,举借新债偿还占20.42%,两项共占53.74%。虽然比2010年下降15.81个百分点,但融资平台公司自身偿债能力仍显不足。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管理,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二)管理机制健全

一是明确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职能定位,建立由政府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二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建立地方债务风险预警和责任追究机制、引进先进的人才管理机制。三是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信息系统、会计核算和统计报告制度、债务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实现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信息公开化程度,加快启动相应的责任追究程序,进而加强监管。一旦发现不按规定披露债务信息的情况,就严格依法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扩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

地方政府不仅可以考虑利用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吸纳社会资金,还应积极鼓励发行企业债券。由于债券发行引入了各种市场约束机制(如:投资银行和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的参与),所以促进了通过发行债券形式筹资建设的项目投融资行为的规范化。推动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允许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参股地方政府投融资企业,以整体上市或控股、参股企业上市等方式到境内外股票市场融资;通过地方政府投融资企业下属的项目公司上市来融通资金,扩大股权融资规模,逐步提高权益融资的比例;还可以将地方投融资企业新上的项目直接设立为公司,地方投融资企业对二级公司进行资本股权管理;引入和推广 BOT、TOT、PPP、ABS等融资方式,实现多方共赢。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的启动,意味着我国正在探索地方政府发债的新模式,有利于地方政府逐步建立稳定和规范的发债渠道,逐步向自主发债模式过渡。

(四)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