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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公司经营风险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02 16:18:21

贸易公司经营风险

贸易公司经营风险篇(1)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内经济持续低迷的内外部环境,物资贸易公司面临的压力很大,与此同时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励政策,也使物资贸易公司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物资贸易公司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除随时应变复杂的内外部环境调整管理理念、组织方式、预算和预案外,还必须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帮助企业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和运作效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广珠铁路物流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现状

广珠铁路物流开发有限公司是珠海市国资企业珠海交通集团旗下的一家综合性公司,公司注册资金2.7亿,主要经营建材批发、零售和多式联运、仓储配送、库存管理、保税物流、供应链管理和物流信息服务等,公司目标是成为一个集等多功能于一体,立足于珠海,服务珠三角,辐射华南、西南的区域性物流贸易中心。因公司占地3100亩的珠海西站物流园正在陆续开发建设当中,目前主要业务还是经营建材批发、零售。

作为成立时间较短的新兴企业,公司依托珠海交通集团,围绕珠海及中山、江门、汕头周边城市,围绕中交、中铁、各省属大型国企等集团所属重点企业开展了相关物资贸易采购配送服务,由于具备较强的物资贸易管理团队、先进的企业财务控制能力和强大的集团实力支持,目前公司已经挤身于珠海物资贸易的先进行列,主营的钢材、水泥和沥青物资贸易业务规模和实力已在珠海名列前茅。经过近几年对物资贸易市场的开发经营,广珠铁路物流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采取的多种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有效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销售业绩每年20%以上的稳步增长,未发生一笔坏帐。

二、广珠铁路物流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资金集中调度管理,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

为提高集团的偿债能力和经营资金的使用效率,广珠铁路物流开发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交通集团于2011年底成立了集团财务中心,统一资金集中调度和内部管控,实现了整个集团的资金供需平衡,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珠铁路物流开发有限公司的物资贸易资金来源,增强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和信用扩张能力。由财务中心统一内部信贷管理,对集团所属企业实现内部贷款制度,合理调节集团内部资金流向,为集团内部各企业提供了高质量的贷款支持,同时保证了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其内部贷款利息保持与商业银行贷款同期利息相同水平。除内部资金调度外,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向商业银行办理贷款,统一由母公司珠海交通集团提供对外担保,强大的集团实力支持,大大降低了资金成本和信贷风险,提高了公司的筹资效益。

(二)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培育企业风险管理文化

因市场瞬息万变,物资贸易企业的财务经营风险较大,必须树立风险管理意识,以降低经营风险。公司除了建立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外,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强化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

1.实行全员风险意识教育

使风险管理得到全员的支持,通过经常性的市场分析、会计收支分析和经验交流,不断增强全员职工的风险管理认同度,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在整个公司内部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

2.成立公司风控小组

及时研究处理经营中的风险问题,加强了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广珠铁路物资贸易业务开展之初就成立了由董事长担任组长的公司风控管理小组,对经营出现的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等逐一进行研究和决策。风控小组成员分别由公司总经理、分管物资贸易的副总经理、物资贸易营销总监、财务经理、主管会计、物资贸易部主管、核算部主管和相应的物资贸易营销人员组成。

3.加强员工法制和道德教育

规避员工违法违纪风险。公司制定了详细的物资贸易采购销售内部控制制度,强调了互相审核牵制。同时公司根据党支部正在进行的“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教育,与公司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人人讲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对违法违规和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徇私舞弊、渎职不作为、做人不实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规定,并将其与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相结合,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员工的违法违纪风险,减少了财务风险。

4.加强员工风险知识培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适时增加企业风险管理方面的知识培训,特别针对物资贸易和财务风险控制的培训,增强了企业员工的风险管理理念和实际风险控制水平,提高了企业财务风险控制能力。给企业的内部控制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大大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

(三)全面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

应收帐款的管理是物资贸易企业会计非常非常重要的控制内容之一。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下行,物资贸易企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各企业应收帐款都居高不下,大额应收帐款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形之下,企业能否及时收回应收帐款是公司能否在激烈竞争中生存下来的关键。广珠铁路物流开发有限公司对应收帐款十分重视,制定了严格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制度。

1.事前

由物资贸易部对客户进行实地考察,并负责收集客户的信誉、经济实力和经营状况等资料,建立了客户的信用台帐,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按公司有关制度针对性地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杜绝了客户蓄意欺骗,有力地加强了风险预控。

2.事中

除供销合同条款对应收帐款进行严格的规定外,还有专人跟踪货物的收货地、用途和使用情况,防止客户违反合同骗货倒货,加强对风险的掌控。

3.完成供货后

公司财务部根据核算部提交数据,每周及时更新应收帐款台帐,并每周一定期反馈到公司分管物资贸易的副总经理、营销总监和物资贸易部,物资贸易部相应的销售人员根据合同条款相关规定及时催收。未能及时收回的应收帐款,公司财务部会对营销总监和物资贸易部及时发出应收帐款催收的提醒通知。某个客户应收帐款超过其信用授信额度或应收帐款逾期超过二个月,公司财务部及时通知物资贸易部停止对该客户的一切供货,并由公司总经理带领营销总监等人员组成专门催收小组,专门负责对该客户的催收工作,跟踪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减少风险的扩张。

(四)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制度,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

内部审计是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作为企业财务运作的一种有效监督方式。广珠铁路物流开发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珠海交通集团于成立之初就组建了审计法律事务部,该部门只对集团董事长负责,独立于集团其他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公司,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审计法律事务部主要对集团各二级公司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收支情况、公司管理情况、经营管理者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等专项审计,同时加强对重点业务、重点问题的审计,并向集团董事长及时提交审计报告,评价公司制度建设、财务风险,评估经营管理风险,实现反馈控制向事中实时反馈以及事前反馈,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管理政策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强了企业内部会计控制。

(五)推行零库存,减少资金占用和财务风险

在实际销售中,公司推选零库存销售,由客户下单后直接由生产厂家运抵客户,节约了库存成本,减少了库存损耗,加速了资金流通,同时把次品、退货的风险转嫁给了供应商。

三、广珠铁路物流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改进措施

公司物资贸易业务开展以来,逐步制定了一套有效的制度、流程,财务内部控制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也有一些不足,容易引起财务内部控制风险的发生,必须采取以下相关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良好的内部运作环境是企业财务内部控制日臻完善的重要基础,包括有效的组织机构、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良好的文化氛围。公司财务内部控制还应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建立科学规范的经营决策机制,坚决杜绝个人超越制度的特权,特别要做到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和监督,减少各种内部控制风险。

(二)加强对商品采购环节的供应商选择,减少质次退货等引起的财务风险

公司在销售环节制定了事前、事中和事后跟踪的相关制度,但在对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应逐步做到好中选优,优先选择那种价廉物美、信誉高、实力强的优质供应商。在商品采购环节,建立供应商信息系统,对供应商的商品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供货条件及其资信、经营状况、市场业绩等指标组织风控小组进行打分,根据打分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合理选择和调整。供应商预付货款审核,应严格做到有客户书面确认的下单计划,对于大额的预付款必须落实财务人员专人实行定期追踪核查,及时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实行严格的付款分级审核审批制度。另外,公司在零星小额采购方面,也做到向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询价,力保商品采购质高价优。

(三)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减少货款风险

因市场经济的复杂性,经常出现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现象。目前广珠铁路物流开发有限公司对外的物资销售合同中,对货款担保现象越来越多,但担保合同或担保函是否能真正有效且能最终执行到位,需要加强对专门审查控制,把回款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因公司前期主要客户为大型国企或省内优质企业,虽然有担保也有个别逾期现象,但也及时收回了货款,没有产生严重的坏帐损失。为减小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应制定详细的担保制度,明确担保审查责任制和决策程序,加强对担保人资格、财务实力和书面承诺的审查,尤其是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防止担保人无法提供真正的担保,避免风险引起的财务资金损失。

贸易公司经营风险篇(2)

一、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从国外统计数据上我们可以分析一下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1.从国际贸易拖欠案起因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的直接起因以恶意欺诈为主。具体结构为:有意欺诈的拖欠款占60%;产品质量、数量或交货期有争议的占25%;属于我方外贸企业交易严重失当及管理失误的占15%;交易人员私下默契台底交易占2.5%;其他性质占2.5%。我国对外贸易的过半货款拖欠是由客户的恶意欺诈引起,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诸如产品质量或货期等贸易纠纷引起。

2.从国际贸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看:(1)海外华人公司(包括我国港、澳、台公司)占50%;(2)不良外籍公司占20%;(3)纯为货物有争议的公司占20%;(4)驻外机构占5%;(5)其他占5%。

3.从外贸企业性质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导致的国际拖欠所涉及的企业以国内的全资中资企业为主体。具体结构为:80%来自国内的企业,其中的50%为国有外贸企业,30%为私营外贸企业;另外20%来自三资企业。

4.从客户新旧特征看,过半数的国际货款拖欠由老客户造成。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国际货款拖欠主要由资信不良的新客户造成。

二、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人们经过对几十起不同类型国际贸易拖欠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在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不重视对外商资信调查。资信调查是我国外贸公司对外成交不应缺少的一个环节,外商资信状况直接关系到外贸公司能否严格履行合同,安全收汇、收货。有些外贸公司在进出口贸易中,对外商既不做资信调查,又轻率采用对出口方具有极大风险的付款方式(D/A、T/T),给国外一些不法商人欺诈行骗造成可乘之机。在对外贸易中,即使多年合作的老客户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也并非一成不变。当老客户付款出现异常时,如果缺乏警觉,不及时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其目前营运状况,便会丧失避免风险的机会。

2.货物质量有问题,履约不严肃。出口中不按时交货,货物品质、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外方索赔现象时有发生。

3.合同条款有纰漏,业务操作不规范。有些合同货物品质规格不具体,违约责任不明确,支付条款不对等,出现争议难以解决。在信用证条件下的交易中,由于不严格审证,操作不慎,出现单证不符,遭对方拒付货款的不乏其例。

4.不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对外贸易中“重关系,轻索赔”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宁可国家利益受损失,也不愿或不善于拆诸法律,有的公司选择国外不良讨债公司追款,反受其害。

从上述现象和存在的客观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国际贸易拖欠的形成,既有国外原因又有国内原因。就国外原因而言,海外一些不良公司利用我国开放之际,积极扩大对外贸易,但相应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外贸公司业务人员与管理者还未完全熟悉国际操作规范,又有急于求成的心态,用人情或小恩小惠等方式,将我外贸公司仅有的一些原始警戒攻破,或在合同条款和操作方法上设下圈套,为今后拖欠制造理由。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企业逾期未收汇属于国外方面诸多原因中,进口商信誉差和我驻外机构有意拖欠约占50%的比重。另外,造成我国外贸企业风险损失的原因除了企业主体信用管理观念的严重缺乏外,来自企业产权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

三、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成因

具体来说,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贸公司体制与现代化的国际经贸发展要求不适应。我国外贸公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制,虽经转换经营机制,扩大自,但在经营、企业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没有建立一套健全的制度,对业务人员和业务活动缺少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因此既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又不能妥善解决问题。外贸企业产权不明晰,使得很多国有外贸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盲目赊销;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盲目打价格战。这些行为导致了企业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效益下降,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就是要在销售收入增长和风险控制这两个目标之间寻求协调一致,保证最终利润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

2.相关部门缺乏信用风险管理意识,由于从政府到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意识都比较淡漠,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导致政府对企业缺乏政策引导和有效支持;有的企业虽然感到信用风险管理需要,但苦于所知不多无从下手,且成本较高,在本来利润率不高的情况下不愿为此支付费用,进而产生畏难情绪,甚至干脆漠视不管。目前中国出口企业的坏账率超过5%,而发达国家企业却只有0.25%至0.5%的水平,国际平均水平也只在1%左右。中国企业出口中遇到的很多困难,一开始并不是对方存心拖欠,而是中国企业自己出现制度和管理失误。

3.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在我国外贸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实践中这两个部门却常常职责分工不清,不能形成协调与制约机制,容易造成外贸企业在客户开发、信用评估、合约签订、资金安排、组织货源、品质监督、租船订舱、制单结汇等诸多贸易环节出现决策失误并导致信用损失。外贸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已成为企业账款拖欠趋势得不到有效抑制的根本原因。

4.一些公司管理水平低和业务人员素质差是造成国际贸易拖欠的直接原因。近年来,过分强调国际市场开拓,忽略了国际市场的复杂性和对风险的防范;过分强调开拓面和追求成交额,放松了对国际拖欠的管理。对外商进行资信调查在我国外贸公司中没有制度化,业务过程中随意性大,在调查的案件中,我外贸易公司以D/P或D/A成交的占50%,以T/T、银行转账形式成交的占25%。

5.对外贸企业运作中的行为规范管理不严格。有些外贸公司以承包、放权为名,实际是放任自流,致使内外串通、损公肥私、的事件屡禁不止。

6.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处理问题,不敢于、不善于动用法律手段解决对外贸易中的问题。有的公司在明显是外方违约或欺诈,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也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

7.国有资产自我保护机制不健全。在财务和考绩制度上不能及时反映企业逾期未收汇的状况,对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也无相应的惩治措施。主管部门不了解国际拖欠的问题,因而无法设立预警线,难以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8.信用管理方法落后。目前我国外贸企业业务人员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信用风险防范手段单一,没能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做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销售人员违规经营、违章操作,甚至与客户勾结留下可乘之机。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

由于经营和管理体制上存在缺陷,国际贸易拖欠问题不断发生,被拖欠的企业不愿意将事情暴露,所以问题难及早发现,形成一个逃避监管的死角。如不及早研究和解决国际拖欠问题,必然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四、避免和解决国际拖欠问题的对策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中,深化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加快外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使外贸企业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彻底改善。对此,应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国际拖欠案件的发生,并逐步建立起国际贸易风险的预防、监控、治理机制。

1.提高外贸业务人员素质是当务之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国际贸易风险的研究,外贸企业要注重业务人员防范国际拖欠能力的培训,对刚刚从事外贸工作的人员和近年来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尤为重要。外经贸院校也应开设有关课程,同时各进出口商会应对本行业进出口公司提供国际市场开拓与风险管理的咨询服务。

2.建立外贸风险管理的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外商资信调查,是避免发生国际拖欠的主要措施。尤其以D/P、D/A成交的贸易,需要进行严格的评审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调查。从实际经验看,坚持对新客户先资信调查后成交,对老客户定期进行调查或发现疑点及时调查,可使境外拖欠案件下降50%。我国外贸企业对信用风险的防范一直是进出口业务风险防范中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特别是在出口贸易中,我国外贸企业因诈骗而受到的损失是很大的。所以,今后我国要新增设信用管理部门,从规范客户资信管理体系入手,多角度、多方位、动态了解客户状况,统一整理分析客户信息资源,评定客户资信类型或等级,并随所掌握信息的变化及时更新评估结果,尽量做到知己知彼。接着要完善客户信用控制体系,对不同资信类型或等级的客户应在预付款、信贷担保、货款拖欠时间等方面予以不同的对待。

3.外贸公司在无法确定交易风险程度的情况下,应向保险公司办理出口信用险;货款逾期三个月,一定要有追索行动。发现对方逾期不付款,如三个月自己追收不回,应积极寻求外部途径解决(包括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国际贸易经验表明,在货款逾期三个月时即进行追索,损失可以减少70%左右;外经贸管理部门应对外贸企业逾期未收汇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加强对国际经贸法律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问题。从事国际贸易涉及到广泛、复杂的法律,贸易的每一种方式,交易的每一个环节,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是一种法律关系的体现,涉及不同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必须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合同,注重发挥律师的作用,这是被国际贸易实践证明了的成功经验。

贸易公司经营风险篇(3)

目前公司形成“贸易+地产”的业务模式,两类业务形成互补的格局。贸易业务的贷款及回笼资金可以用于地产业务,而地产业务的高毛利和高成长性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公司在打造贸易业务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也注重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投资机会,通过参股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除了分享投资收益外,增加贸易话语权,并可分享潜在的上市增值收益。

三季度业绩大幅增长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26.61、167.14和163.71亿元,收入增速分别为78.09%、60.98%和56.16%。受三季度商品需求和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贸易行业营业收入增速明显放缓,但公司收入规模和收入增速并未出现明显下滑,这说明公司贸易经营受市场影响相对较小。随着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优势产品的不断增多,公司贸易业务的稳定性将会继续提升。预计20i0年营业收入增速将为45~50%。

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为7.36%,与二季度相比上升0.18%。贸易业务毛利率也与商品价格密切相关。在三季度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公司盈利能力不降反升,充分说明了公司对市场的驾驭能力。我们预计四季度地产业务结算速度将加快,2010年综合毛利率水平将保持在8.30~8.50%。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同比分别增加49.69%和73.25%,但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同比基本持平,说明公司拥有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

公司具备较强的安全边际

从相对估值来看,公司今明两年的PE率分别为11.1和8.8倍,目前房地产行业今明年的PE分别为14和10倍,贸易行业分别为25和19倍。公司的相对估值具备明显的安全边际。

从绝对估值看,公司20lO年的NAV为193.3亿元,较目前的市值折价20%,公司的土地储备基本上都位于二线城市,20%的折价率具备较好的安全边际。

双主业优势互补

市场对综合类公司比较忽略,加上对双主业的担心,可能是造成公司被低估的原因。公司的主业是房地产和贸易物流的供应链运营。在我们看来,两个主业之间不但没有抵触,而且是优势互补。一个体现在现金流方面。相对房地产行业的低周转率和高毛利率,贸易物流是高周转和低毛利,因此,贸易物流资金相对充裕,银行授信也相对充裕,且银行贷款少有管制。因此,两者在资金流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互补。另一个互补体现在区域拓展方面。贸易物流业务在各地的分公司以及与各地政府在打交道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资源,有利于公司地产业务的拓展,反之亦然。此外,在目前的情况下,相对于单纯的地产公司,公司受到调控的影响要小。

公司旗下房地产平台“建发房产和联发集团”均为2010年中国房地产企业百强企业。目前已进驻全国12个城市进行房地产开发。除上海外,其它进驻城市均为二、三线城市(土地储备占比达97%),以海西和中西部省会城市为主,是名副其实的全国性二、三线城市开发商。

公司开发的项目中大部分具备较高的毛利率,普遍在40~50%。2009年开始公司拓展步伐加快。今年8~10月公司先后在厦门等5个城市拿地,总地价款达71.4亿元。这将为公司增加136万平米建筑面积的土地储备。这也使得公司在各二、三线城市的项目都达到两个及以上,有利于增强规模优势。我们预计公司将在2011年迎来销售高峰期,而2012年开始将进入业绩集中释放期,届时公司的地产业务对业绩的贡献将首次超过贸易利润贡献。

另外,公司管理层优秀,稳健务实、锐意进取。建发30年品牌卓越,具备非常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作为海西贸易龙头,公司已经连续十一年蝉联福建省第三产业300强企业(进出口业)榜首。公司经营稳健,风控能力非常强。1998年上市之初,贸易规模不到30亿,坏账高达1亿元;而2009年贸易规模已经达到340亿元,且基本没有坏账。这充分体现了公司风险控制能力。

供应链专业化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

建发股份在供应链运营领域具有多年的经验,拥有健全的业务网络、物流设施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公司投入巨资开发并启用了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搭建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三流合一”的管控平台,可为客户提供从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运输、储存、成品分销直至送达最终客户的“一站式”供应链服务。

建发股份在贸易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就在于风险控制能力强,风险控制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由信用管理部控制应收账款风险;由物流管理部控制货权控制风险,防止货品失窃、滞销等风险;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控制价格波动风险,价格波动风险的控制更重要的体现在专业化和风险锁定上。对于公司讨价能力强的行业,采用自营方式,对于其他年交易量较小的行业则通过锁定80~90%下家的方法规避风险,仅赚取费用,对于橡胶、鱼粉等产品则通过套期保值锁定风险。

公司在打造贸易业务核心竞争力的同时注重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投资机会,在提供纸业、矿业、农产品贸易的同时,参股该类行业上下游企业,除了分享投资收益外,还能增加贸易话语权,并可分享潜在的上市增值收益,可谓一举三得。公司目前主要参股企业有四川永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龙源海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紫金铜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厦门紫金铜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由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和建发股份于2006年8月共同投资设立的一家公司,其所控股企业蒙特瑞科公司的主要资产为秘鲁白河特大型铜钼矿床,其铜蕴藏量接近700万吨。随着国际国内铜价的持续上涨,参股公司价值也不断增加,升值潜力巨大。

贸易公司经营风险篇(4)

摘要:首先介绍了商业银行公司机构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所存在问题的改进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 公司机构业务 问题 改进对策

一、商业银行公司机构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客户流动性不足,自偿性较弱,贷款面临风险隐患

据对某商业银行的调查,截至2014年6月末,该行有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近二十户,贷款余额合计为二十多亿元。

1.某市某滨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由某省某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截至2014年6月末,该公司在某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为数亿元,其中:少部分以足额定期存单质押,大部分以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用于某新区滨海六路工程。调查发现,授信项目为市政工程,自身不产生经济效益,款来源为项目建成后道路两侧商业用地使用权拍卖款。但受国内经济发展速度下行影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及货币政策未见明显的放松迹象,各地的基本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等对土地的需求趋缓,固定资产投资放缓,土地交易市场观望情绪严重,还款来源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某市某区城中村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金为1亿元,由某市某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出资绝大部分,某市某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一小部分共同组成。经营范围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投资开发等。截至2014年6月末,该公司在某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近两亿元,以某区可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率不高于70%。此笔贷款两次上会,2014年3月初,由于贷审会委员认为此项目还款来源不充分,暂缓表决。2014年3月中再次上会。相关支行提供了可供出让的近百亩土地的书面材料,并由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出具了情况说明,表决通过。存在的问题:一是该项目尚处拆迁安置签约阶段,后期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存在时间跨度长,拆迁延期风险等;二是目前房地产市场价格下行趋势明显,影响土地市场和本项目土地的出让时间、出让价格,还款来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某县某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3,100万元,由某县某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和某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截至2014年6月末,该公司贷款余额为一千多万元,由某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某商业银行于2009年11月给予该公司数千万元项目贷款额度,主要用于某县某古镇新农村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且已开始对外营业,公司的主营收入主要来自门票、房租、广告三大方面,门票收入是企业主要收入来源。另当地政府每年会给予该公司一定金额的财政补贴。但是因该项目的规模大,每年的总成本费用高,每年公司的经营收入与总成本基本持平,且古镇房屋拆建项目占用了企业资金,导致企业资金紧张,流动性不足。

(二)国内保理业务

2013年以来,某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国内保理融资业务十多笔,均为有隐蔽型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金额合计数千万元人民币。截至调查日,融资余额为一千多万元人民币,未发现明显违反政策规定或重大信用风险隐患的问题。

(三)国际业务表外贸易融资业务

据对某商业银行的调查,2012年以来,其累计办理此项业务的情况如下:

开立转口贸易信用证,其笔数、金额、截至调查日的余额分别为1,110笔、1,347,918万元、109,552万元;含保票通的进口保付类,其笔数、金额、截至调查日的余额分别为89笔、462,939万元、24,932万元;出口风险参与,其笔数、金额、截至调查日的余额分别为211笔、911,391万元、71,464万元;国内信用证项下假远期同业偿付,其笔数、金额、截至调查日的余额分别为186笔、243,950万元、6,240万元;福费廷转卖,其笔数、金额、截至调查日的余额分别为502笔、510,534万元、93,027万元;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风险参与,其笔数、金额分别为80笔、196,366万元;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福费廷转卖,其笔数、金额、截至调查日的余额分别为74笔、86,879万元、30,448万元;三方四方协议(外币),其笔数、金额分别为11笔、4,166万元;融资性担保,其笔数、金额、截至调查日的余额分别为69笔、346,431万元、37,384万元;进口代付,其笔数、金额、截至调查日的余额分别为887笔、1,477,051万元、24,427万元。

某商业银行在以转口贸易为基础的国际业务处理及进口保票通和国内证偿付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

1.以保票通、假远期国内信用证偿付等表外业务名义变相办理代付业务,存在政策性风险

2013年以来,某商业银行陆续开展国际进口保票通业务以及假远期国内信用证偿付等表外业务以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具体操作模式分别为:商业银行在受理进口商保票通业务申请的同时,授权海外分行向出口商即期付款,到期后由进口商向境外机构还本付息;在为境内客户开立假远期国内信用证后叙做偿付业务,由境内同业代为即期付款,到期后由开证申请人还本付息。

调查发现,上述业务实质与进口代付、国内证代付雷同,按照监管规定应纳入表内核算,某商业银行上述做法存在一定政策性风险。具体表现为:

(1)某商业银行协助客户主动联系境外付款行或偿付行,并对境外付款行、偿付行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的担保责任,付款范围包括本金、利息以及迟付罚息,与代付业务相同。

(2)保票通、偿付业务的融资到期还款主体与代付业务相同,均为买方申请人,即融资同属买方信贷,且融资成本由买方申请人承担,与受益人无关。

2.转口贸易交易背景真实性核实手段受限,叙做单证、担保及融资业务潜藏信用和政策性风险

某商业银行单证、担保、融Y等多项业务中,以转口贸易为基础的业务占比较高,且企业贸易模式存在同质性。即国内企业与境外上游卖家签订协议,以远期信用证结算方式采购商品;同时与境外下游买家签订协议,以即期汇款方式收取货款,某商业银行在贸易链多个环节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调查发现,某商业银行开立转口信用证后对下游收汇资金控制不到位,且存在针对同一贸易链发放多头融资扩大风险敞口的现象,授信业务存在资金风险;多笔业务贸易参与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交易背景真实性存疑;个别企业利用结构性存款和保函、风参等表外融资业务进行套利,政策性风险显现。具体表现如下:

(1)部分企业利用进口保付、风险参与等业务进行套利。多家企业以完全现金保证方式叙做转口贸易项下的保票通或出口风险参与业务,获取低息境外融资资金的同时,将保证金配套转做结构性存款,借此赚取无风险利差。由于企业转口贸易背景的真实性难以核实,上述业务实质存在一定的政策性风险。

(2)同一转口贸易链上企业之间、多家境内转口贸易中间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境外上下游企业间直接发生资金往来,资金流向异常;个别贸易链上境内、境外企业实际控制人相同;多家境内中间商经营地址相邻,且出资人、联系人相同,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3)对先收后支信用证收汇款的控制不严。下游买家付款后资金即被转出,失去监控。如某市某物产有限公司2013年以来在某商业银行开立转口贸易信用证几十笔,开证金额一亿美元以上,授信条件为5%保证金及母公司担保。调查发现,下游买方回款入账后立即通过同城交换方式将资金转入他行同名账户,付款资金流出,某商业银行失去监控。再就是下游转售合同或商业发票中汇款账号未指定至某商业银行。个别先收后支转口贸易下游转售合同中仅简单约定以汇款方式支付,合同、发票内容均未指定汇款路径及账号,存在收支业务分属两家不同银行的情况,不利于信用证收款付汇。

(4)转口贸易背景真实性核实手段受限。个别交易发货地与交货地均为境外仓库,仅通过仓单背书确认交割,货物实际流转路径难以核实;交易模式不合理,上游卖方集中度较高,多家境内中间商均向同一境外供应商购入大宗商品,且采购内容不相同;个别交易单据非正本复印件,个别业务档案中留存的海运提单或仓单为传真件而非正本复印件,单据真实归属存疑;提单信息与合同信息不一致,多笔转口贸易海运提单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并非合同主体,多票货物运输抵运港与合同约定情况不符;个别业务以非货权凭证交单,作为开证行难以掌握商品实物,业务风险加大;单据留存不全,个别业务缺少转口收汇水单,资金流不完整;买卖合同条款简单,转口差价不合理,多数合同对货物品质、产地、保险等内容无明确约定或约定简单,中间商卖出价较买入价的价差比例不足0.1%,甚至出现价格倒挂现象,与正常交易特征不相符。

(5)同一客户就相同交易流程多头融资,扩大风险敞口。2014年8月初,某市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转口贸易与某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合作,基础贸易背景为:某国贸向国外某公司采购丙酮,并转卖给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游交易以远期信用证方式付款,下游交易以延期汇款方式收款。企业以此上游交易向某商业银行申请免保证金开立进口信用证二百多万美元,同时以下游交易向某商业银行申请叙做出口发票融资近二百万美元,由于企业下游收款应当用于上游付款,因此出口发票融资还款来源存在悬空可能。某商业银行为同一客户相同交易流程叙做多笔融资交易的做法易造成风险叠加并扩大敞口。

二、进一步改进商业银行公司机构业务的对策

(一)总体方案

1.商业银行应审视项目公益性质和还款来源等要素,特别是关注第一还款来源的可靠性,在较长贷款周期内,加大贷后查访力度,及时预警风险。

2.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总行及监管机构要求开展业务创新,防范政策性风险。

3.商业银行应按照外管规定尽职进行转口业务背景核实工作,多角度、全方面控制风险,同时要求客户增强外部风险缓释手段,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同时规避政策性风险。

(二)具体对策

1.根据地方性政府债务清理处置工作结果,对未纳入地方性政府债务的平台授信客户择时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评估授信资产质量状况。将通过客户准入、单据审核和事后监控措施来严格保证贸易背景真实性后办理业务,防范合规性风险。

2.鉴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变化和政府融资平台类客户授信项目特点,商业银行在调查和评审方面将更为注重和突出分析公司或项目的第一还款来源,并优选项目授信和方案;存量贷款则在日常工作中(存续期内)加强项目进度、抵押土地价值和还款来源的跟踪和查访力度,动态评估,发现风险预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转口贸易由于两头在外特点,贸易背景真实性核实难度大。在后续涉转口贸易结算和融资业务中,商业银行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从客户准入、单据要求和事后监控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转口贸易结算和融资的合规性,防范业务风险。

贸易公司经营风险篇(5)

关键词:辩证 集团 担保

近年来,为满足不断扩大的业务需求,贸易集团在授信规模、授信条件及品种优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且积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努力压降担保,争取信用授信。但银行有限的信用授信资源并不能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特别是一些船舶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或者一些不景气行业的融资,担保成为银行授信的首要条件。银行授信是经营公司业务开展的支撑,是公司的重要资源,逐渐上升到战略高度。银企之间的合作规模、密切程度已成为业务谈判的重点内容,是衡量经营公司信用等级的另一维度。

一、母子公司担保

企业集团之间的多次合并重组,使得业务经营多元化,相关产业链不断向纵横方向延生,贸易量日趋扩大。下属贸易公司轻资产运行,银行根据企业贸易规模、信用等级、行业分类以及申请的融资品种,核定授信总额。其中,因为贸易融资属于低风险业务,是银行授信中比较容易取得信用授信的品种,其他授信大都需要集团担保。因此,担保的风险控制仍是集团管理的重中之重,担保总额也是可能纳入集团考核的指标之一。这里用正反两例加以说明集团担保的使用。

(一)正方案例:集团担保船舶贸易案例

B公司是A集团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世纪末,船舶贸易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有稳定的客户群和一支精干的专业队伍,历经了船舶市场的几次洗牌,他们在防范风险、把握市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近年来,为规避风险,选择小型驳船、功能类船型,坚持承接老客户订单,与长期合作的国内造船厂共同建造船舶。

2012年10月,和B公司合作多年的印度尼西亚PT公司有建造两艘过驳平台船的意向,总金额超过4000万美元。业务部门将可行性报告递交总经理室,经业务评审团队评审通过后,做出了可以承接的决定。基于建造过程中,要按进度开立保函,需要2亿银行授信额度。B公司向A集团递交了临时增加银行授信的申请:

客户简介:印尼船东PT是意大利COECLERICI的子公司,作为世界著名的干散货运输公司,业务范围已扩展到物流及贸易。早在1979年,该公司就通过建设可移动的水上大宗散货过驳平台船及相关储存、装卸设备为货主提供过驳、减载、装卸和短期储存等服务。

过驳平台船:属于区别于一般散货船、集装箱船或者油轮的特种工程船,是真正意义上的移动码头。一次靠泊能连续装卸作业,过程中无移泊无等待,实现大船上的散料通过过驳平台倒运到小船进港,反之亦然。与固定码头比,具有效率高、投资小、作业灵活等特点,且不受传统航运市场影响。通过比较公司十年来建造的同类船舶,过驳平台船的市值稳定,且稳中有升。

市场需求:印尼是煤炭、矿石资源的主要出口国,近十年出口量大幅上升。因基础设施如深水航道、大型固定码头等极少投入,过驳平台船成为必须的大型物流设备。世界著名的干散货运输公司,如新加坡IMC公司,意大利COECLERICI公司均建造了过驳平台船在印尼开展物流业务。

付款条件:根据船舶建造节点预付,合计预付合同总价的80%,我方开出相应保函。

建造船厂:长期合作的某大型船舶制造厂

A集团认为以上业务风险可控,研究决定同意B公司临时增加银行授信的申请。两条船舶按期建造交付,获取了可观的收益。

(二)反方案例:低比例担保、大量信用授信的贸易融资出险案例

C公司是A集团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主营进口业务。2008年开始,受委托方委托,开具进口化工产品信用证。随着人民币贬值、转口贸易的开展,化工产品进口业务逐渐成为融资托盘的载体,开证规模逐年攀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

贸易融资一向被定义为低风险融资业务,殊不知,贸易融资项下的进口开证、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并不同于出口押汇、福费廷等低风险业务。进口开证的风险在于:被一些不法商人利用,成为融资托盘的载体。所谓的进口开证,大部分只是单据流转,利用海外离岸公司转口,贸易被放大。大宗商品的进口贸易,可能隐藏着期货交易等风险事项,也可能一票货物被多次开证,多次融资套取现金,引发风险。

2012年,C公司受托进口化工产品业务经历了一次价格波动,由于A集团充分重视,C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到位,措施得当,顺利渡过危机,规模、效益双丰收。当年,各银行调高C公司的信用等级,贸易融资项下信用授信高达公司授信总额的75%,超净资产近10倍。C公司放大杠杆,进口化工业务成倍增长,同一笔化工产品,可能被转口多次;可能报关进口后,成为开票业务的载体。同时,各部门放松警惕,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形同虚设。比如:根据公司制度,财务部门在收妥合同约定的保证金后,方可开证;遇到价格下跌幅度超保证金比例时,应补足保证金;仓储部在经财务部确认收妥货款后方可发货;业务部门不得从事高风险期货业务;业务部经理签订合同的最高额权限等等。在C公司,对于进口化工业务一路“绿灯”,业务操作流程违规违纪,并且沆瀣一气,逃避监管部门的各项检查。(详见图表)

2014年,国际油价半年近50%的跌势行情,加大了经营化工产品的操作风险。部分贸易商逢低入场,随着油价深跌,亏损幅度加大,损失惨重,甚至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机。以苯乙烯为例,价格较6月中旬跌幅已超45%。C公司的委托进口商参与化工产品缩链业务,损失巨大,资金链断裂。由于C公司在进口报关后直接把货物的控制权给了委托方,钱货两空,爆发债务危机,造成对银行债务全面违约,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灵活运用集团内担保

如上正反案例,B公司是A集团旗下重要的贸易公司。主营产品有纺织、化工、船舶等,国内外贸易并举,子公司经营各具特色,稳健发展。近三年的进出口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稳步增长。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银行授信的支持,集团年初核定担保总额,对子公司承接的超额度业务认真研判,特事特例,支持贸易发展。全年各子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授信是银行授信总额的三倍,也就是说,授信平均转三次,利用率非常高。银企合作密切,信用等级提升。

反之,成倍放大杠杆,控制不力,公司遭遇重大损失。

三、防范风险措施

JS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借出资金与提供担保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了集团内部借款、担保的基本原则、限制性规定、审批流程、保全措施、责任追究等条款,为集团担保规定了基本操作办法。要求企业出台细则,并与下属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最高额担保额度、担保范围、担保方式、担保费的收取、反担保措施、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集团为下属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出资(持股)比例的,选取以下风控措施:

1.未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份额的其他股东,需将其在该企业持有股权及收益权质押给集团;

2.土地、房产抵押;

3.机器设备抵押;

4.通过被担保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做出不利润分配的决议,将被担保企业利润转增资本;

5.其他控制风险措施。

集团每年初核定下属公司的担保总额,按既定审批流程审核办理担保业务,资产财务部指定专人登记担保台账,详细记录担保情况,总额控制,并定期收取担保费。在对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管理中,加强各项数据的报送,完善财务分析,及时向集团高层真实披露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注重权重业务的跟踪与分析,关注资产负债表异动项目,增强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力,防范风险。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集团下属子公司的股权结构一般为集团占大股,自然人股东持有一定比例股份。考虑到可操作性,没有同比例担保:一是银行认为自然人股东没有担保能力,不接受自然人股东担保。其二,如果将自然人资产抵押取得授信,届时授信到期,业务没到期,抵押物无法释放,可能造成业务期限和授信期限错配,授信在错配期无法使用,影响业务开展。

在风险可控、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集团资产财务部将争取银行授信、压降担保作为工作重点:根据子公司的经营状况优选银行,争取授信,推进信用授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时调整授信品种,争取更好的授信条件。尽量满足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集团在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同时,以净资产为界,将担保压降到比较合理的范围。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继续争取信用授信,严格控制担保规模。根据集团及子公司净资产,设定风险点,将授信总额控制在范围之内,并辅之以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反担保措施,形成长效的监督和保证机制,确保集团健康、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借出资金与提供担保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R].江苏省国资委,苏国资[2014]93号.

贸易公司经营风险篇(6)

论文关键词 出口信用 保险 双轨制

当前,始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尤其是欧债危机爆发以来,世界经济增长步伐明显放缓,国际贸易的信用风险程度明显加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出口面临的信用与结算风险持续增高。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尽快完善我国现行出口信用保险相关制度。

一、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出口信用保险是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作为被保险人的出口商之间订立的一种特殊协议。根据该协议,出口商按信贷条件出口商品,在进口商不能按期付款时,保险人将赔偿出口商因进口商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到期的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经济损失。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一项非盈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也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政策性金融工具,是各国政府为推动本国出口贸易发展的一项经济保障措施。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由于这些风险具有难以估算的不确定性,是商业保险难以承受的,因此由政府来承担这一保险职责便成为了世界各国的共识,也成为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基本规则之一。发达国家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机制已有85年历史,我国于1988年创办信用保险制度,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成立于2001年,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风险基金,是我国唯一承办政策性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标志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大致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首先,保障外贸企业收汇安全。防范及避免可能遭遇到的财务损失是出口信用保险的应有之义,在企业自身无法实现追偿时,专业信用保险机构可以以其更强的催缴以及追偿的措施和能力帮助企业实现安全收汇。

其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比较高,和全球100国家银行签订了银行保险合作协议,通过该协议银行可以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的外贸企业的应收账款提供相应数额的无抵押担保的贸易融资。这为外贸出口企业,尤其是缺少抵押物的外贸出口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很好的融资渠道,也从而扩大了我国的出口贸易规模。

再次,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出口风险。当前,很多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获得客户的主要渠道是网络,而网络信息很多情况下是虚假的,所带来的严重信息不对称将对我国的外贸企业带来相当大的收汇风险,而中国信保可以以其自身优势调查国外买方的基本情况、经营作风、资产负债情况等,还可以分析相关国家的国别风险。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信息成本,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二、中小企业在信用保险方面遇到的困境

(一)缺乏法律保障,需要专门立法

我国自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以来,主要由部门规章、政策而未设专门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在《保险法》某些条文中涉及到了相关国际贸易保险的规范,很显然这种粗略的规定忽视了国际贸易保险的特殊性。2004年4月,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对外贸易法》中,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职能和作用首次得到法律的确认,但未作明确规定。法律保障的缺乏,严重制约着出口信用保险的健康、顺利发展。

(二)供求矛盾突出,对中小企业保障尤为不足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作为政策性经营机构,其在经营过程中要配合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另外,其风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限于该专项基金的数量,中信保势必在经营中更倾向于承保风险较小的业务,因此,相应来说大型项目、大型企业更受青睐,主要是我国出口的高科技产品、大型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出口项目、大型对外工程承包项目等。与之对比,中小外贸企业就目前来看尚不能进入中信保的主流业务,而众多的中小企业其实对出口信用保险的需求更为强烈,从而造成了较为突出的供求矛盾。

另外,由于出口信用保险为外贸企业提供的理赔额有额度限制,该额度的高低主要依据进口商的资信等状况,进口商的资信等越好,相应的理赔额度就越高,反之理赔额度就较低。我国中小外贸企业出口规模小,买家分散,通常注定了其国外客户往往会面临更大的资信风险,因此,对中小外贸企业因进口商违约导致的出口损失受理赔额度的影响更为严重。

(三)保费率偏高,抑制企业投保需求

2004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短期险费率为0.8%,中长期险种费率为4.9%,金融危机后的2009年6月1日开始,中国信保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平均费率在2008年整体平均费率基础上下调30%左右,降低到不超过0.45%,即便如此,相对于我国大量的处于保本微利甚至是亏损经营的外贸企业而言,国内的出口信用保费率表现出了相对较高的情况。这无疑会增大企业经营成本,进而降低企业投保的积极性。

保费率偏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由中信保独家经营,缺乏价格形成的竞争机制而成为垄断价格。同时,由中信保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性质决定的非商业化经营的模式也会带来费用和赔款支出相对规模过大,降价动力不足。

(四)“统保”承保方式单一,缺乏灵活性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采用统保的方式,即出口企业一次性办理其在一定时期或一定市场上的所有出口业务。这一方式对承保人较为有利,因为扩大的承保面可将风险分散。但是对出口商而言,这种方式则明显僵化,它使企业无法单独投保其认为高风险的业务,而企业处于营利性考虑,对其低风险的优良业务并不愿进行会增加成本的投保行为。可以说这一缺乏灵活性的承保方式是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拓展缓慢的重要原因。

(五)中信保缺乏市场化运作机制,绩效低下

独家经营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中信保成立时间晚,加之其自身明显证的行政机构特点,缺乏市场化运作机制,因此绩效相对低下,例如不完善的信息系统导致目前为止资信调查业务都是间接调查,即委托国际上知名的资信调查公司进行,这势必造成高成本、长周期,很难满足主要经营短期业务的中小企业的需求。

另外,在产品设计上缺乏创新,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是“舶来品”,因此很多产品的设计不符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国别风险限额政策为例,目前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约占总限额37%,而我国拟重点开拓的非洲、拉美、东欧及前苏联地区仅占总限额的6%,难以体现市场多元化和“走出去”的外贸战略,也难以满足企业投保需求。

三、完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打破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垄断经营机制,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短期业务经营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本身是借鉴别国经验的基础上发展来的,那么从制度建立到完善过程中也应不断关注成熟国家在出口信用保险制度上的改革与创新。作为最早开展该项业务的英国与拥有目前全球最完善出口信用保险体系的法国都进行了“双轨制”改革,将政治风险与商业风险分流经营,在短期业务经营上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

中信保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采取低格高补贴机制,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预算,另外,政府管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的政治风险,以上特点决定了其对于中长期项目以及大型项目的较强适应性。但对于短期业务则有诸如上文所述的明显缺陷,因此,鉴于我国仍处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发展初期,笔者建议目前可保留其政策性保险特征不变,可以享受国家补贴。但同时应当按照当前国际通常作法,对于完全能够进行市场化运作的短期业务,允许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营,可以由中信保提供再保险支持。此模式一方面可以经由市场化经营提高中信保政策性保险公司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缓解政府出口信用保险专项基金财政预算不足的压力。

(二)努力降低保险费率

尽管在金融危机发生后国家相关部门及中信保都采取了积极措施降低保险费率,但是就目前各项指标来看似乎仍不乐观,尤其是中小企业参保率依然低迷,而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的最直接、最有效办法莫过于降低投保成本,因此,在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短期业务增强竞争性,从而带来良性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基础上,也可以考虑以下措施:对连续多年无风险、信誉较好的外贸出口企业,可适当降低费率;对自控能力较强、赔付率较低的企业可给予适当的降费或退返费用等,甚至可对参保的企业给与财政补贴,以此降低投保成本,调动起投保积极性。

(三)创新承保模式,提高灵活性

自2009年6月起,中信保为方便出口企业投保,针对大型生产型企业出口,推出简约承保模式;针对中小型生产企业委托外贸公司出口,推出业务承保模式;针对企业的特殊需求,推出特定风险承保模式。这些可以看做是对“统保”方式一统天下局面的突破,但是,显然在提高承保模式的灵活性问题上仍大有可为,应淡化以往作为政策性机构的“管理”职能,强化“服务”意识,秉承经营理念,本着风险保障全面、操作简单快捷、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开发设计新产品适应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的实际需求,最重要的是应当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设计差别化的产品,例如结合投保人的企业基本信息、交易类别、交易历史、买方资信等状况提供风险预警以及解决方案,将产品与承包模式进行交叉组合,构成覆盖全程立体式的产品设计。

贸易公司经营风险篇(7)

[关键词]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应收账款;融资

2007年11月20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简称中国信保)与苏宁电器在北京隆重举行了《合作备忘录》的签约仪式,苏宁电器由此成为中国信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合作单位。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为一种保险产品,对于企业财务管理而言,具有诸多重要作用。笔者认为。从财务管理的视角来看,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既可以化解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又可以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取得贸易融资,还可以为企业拓展市场,促进销售,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

一、何谓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简称内贸险)是与出口贸易信用保险(简称外贸险)相对压的一种保险产品。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是企业在国内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对于因买方破产或拖欠造成的坏账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承担经济赔偿的险种。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障的是企业的压收账款安全,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买家信用风险。

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企业化解应收账款风险的新“武器”

应收账款是信用销售的产物,企业的压收账款并不意味着都能在将来完全收回,有一部分可能会形成坏账,最终给企业带来损失。目前国内企业拖欠账款的现象比较普遍,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5月末,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34164亿元,同比增长18.8%。应收账款的安全关系到企业正常经营收入能否得到保障,遇到行业系统风险或灾发的大额应收账款损失时,企业的经营成果就无法得到保障,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企业为了防范应收账款风险,传统的财务管理做法主要有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在会计处理上计提坏账准备、完善应收账款清欠管理制度等。其实企业避免应收账款大量成为坏账的方去,除了上述方法之外,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将坏账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有效降低应收账款给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从而保持企业的稳健经营。保险公司作为专门从事风险管理的主体,拥有一定的风险管理经验和大批专业人士,能够做出正确的风险评估,并为投保企业提供最有效的应收账款追收服务。保障企业应收账款回收安全是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基本功能,它可以弥补企业遇到买家破产或拖欠的信用风险造成的损失。

三、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企业融资的新渠道

企业利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不但能够化解企业应收账款风险,还可以获取融资便利。国内多数企业主要以抵押、担保为条件进行融资,但是这种融资方式对有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是很困难的,因为他们不能满足银行相对严格的抵押、担保条件。西方发达国家一种流行的做法是采用“应收账款+信用保险”的债权融资模式。我国《物权法》规定,应收账款作为企业的流动资产可以用于抵押。但一般而言,由于应收账款的实现具有不确定性,企业要将实现不确定的应收账款变成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品,就需要提升应收账款的等级。如果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应收账款的等级就变成了保险公司的信用等级,这样就可以达到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品质。可以说,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在开辟银行贸易融资过程中起到了融资媒介的作用。

目前,国内很多银行已开始操作“应收账款+信用保险”的融资模式。截至目前,中国信保已经与68家中外银行开展合作,为企业提供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累计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1902亿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也于2007年5月与中国银行签订了《国内信用保险贸易融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同为客户提供保险、融资服务。

另外,如果投保企业原先在存货采购环节支付了大量货币资金,那么利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借助保险公司的信用审核,就可以提升存货供应商对投保企业的信任度,接受投保企业的信用采购方式,从而减少投保企业采购过程中的货币资金占用量,间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要。

四、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企业拓展市场,增加利润的新砝码

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一些企业因担心交易中存在信用风险,往往只愿采用现金方式进行交易。这样的交易方式,固然带来了交易的安全,但同时带来的是较低的市场占有率,不利于企业获取更多的利润。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还有一个财务功能就是可以帮助企业拓展市场、促进销售,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1)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压收账款风险转移功能,有助于投保企业通过使用信用销售模式,开拓新买家,从而扩大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的销售业绩。如深圳某生产厂家一直对回款账期控制很严,一直不敢放手扩大销售规模,后来选择投保中国信保的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中国信保保证若买家最终不能支付货款,由中国信保支付90%至95%货款。有了中国信保的保障,该公司已经扩大了产品的销售,企业利润也得到了增加。(2)企业通过改变原来的现金结算方式为信用销售方式,也能有效增加对老客户的交易量,保持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提升企业的销售业绩。(3)企业可以通过为自己提供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庞大信息网络,方便地得到客户的资信情况,从资金实力、信用程度等多方面对客户做出全方面评估,剔除信用不佳的客户,选择更多优质的新客户,达到拓展市场和提升销售业绩的目的。

五、全面推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建议

由于缺乏政策上的保障,目前国内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主要有中国信保和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两家。早在2003年10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和科法斯集团就在北京签署合作协议,已经宣布正式推出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服务,2007年5月,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又与中国银行签订了《国内信用保险贸易融资合作框架协议》。而中国信保经相关部门批准,从2005年开始试办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2006年正式开办这一业务,中国信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推出以来,发展迅速,累计实现承保金额数百亿元,业务开展的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