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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原因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8 15:43:59

固定资产减值原因

固定资产减值原因篇(1)

关键词: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区别

中图分类号:F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12-0228-01

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的涵义

1.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涵义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反映的是固定资产净值的减值情况,它是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与账面价值不同)与企业期末合理预计的固定资产可收回净值(可收回金额或减值后的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

1.2 累计折旧的涵义

我们知道,累计折旧是用来反映固定资产价值转移情况的科目。由于导致固定资产价值转移的原因包括有报损耗和无形损耗,所以在预计折旧年限、净残值和选择折旧方法时既要考虑有形损耗,也要考虑无形损耗。期末累计折旧科目反映的是企业估计的固定资产已转移价值的金额。将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原值的备抵项,可以反映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

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

2.1 性质及目的不同

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价值的分摊,并不表示固定资产价值的实际减少。尽管折旧特别是加速折旧,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反映诸如技术进步等因素带来的资产贬值的作用,但这并非折旧的主要作用,折旧也不能及时反映与调整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偏差。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正是在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基础上,以一种更灵活、更及时的方式,确保固定资产现时价值计量信息的有用性和相关性。因此,也有人认为,计提减值准备是对历史成本的修正,反映了固定资产当前的价值,是一种资产计价的手段。

2.2 核算范围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而对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是:企业应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形有:(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由此可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比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范围要大得多。

2.3 核算时间不同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是按月进行的,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属于因正常时间推移在不同会计期间的成本或费用,具有系统性和关联性。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通常是在年末或指定的核算期末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在并无论据表明减值已发生的情况下,一般不作账务处理。因此,不同会计期间的减值损失与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2.4 计提方法不同

企业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来选择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除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可相应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外,一般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没有像折旧那样有多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它主要是用于期末通过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估价、分析比较、判断来进行计提的。

2.5 计提基数不同

固定资产折旧是以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作为折旧基数,并在预计使用寿命的折旧年限内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如果已计提了减值准备,则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则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2.6 纳税影响不同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企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可以在税前扣除,不过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虽然会计上按配比原则允许计提折旧,但由于企业没有支付任何代价,所以在企业所得税上就不能扣除任何折旧费用。《企业会计制度》在原有四项减值准备的基础上,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国际惯例,又新增了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内的四项减值准备。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则明确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都不得税前扣除。”这就表明,无论企业采取什么样的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在税收法规上均不予承认,以避免对所得税产生冲击。可见,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不得在税前扣除的,它对所得税数额没有直接影响,但因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会影响折旧额的变化,因此会形成纳税的时间性差异。

2.7 账务处理不同

固定资产减值原因篇(2)

为了确保资产真实性,减值会计处理通过对固定资产的账簿价额进行再评价,把固定资产的“含损”部分从资产负债表里剔除出来,使账簿价额反映资产的回收价值。对此,美国财务会计基准审议会(FASB)在1995年3月颁布并实施了财务会计基准书第121号(SFAS第121号)《长期性资产的减值及其准备处理的长期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为SFAS第121号)。国际会计基准委员会(IASC)于1998年6月颁布并实施了国际会计基准书IAS第36号《资产的减值》(以下简称为IAS第36号)。日本企业会计审议会在2002年8月9日颁布并实施了《关于固定资产的减值会计处理基准》(以下简称为日本基准)。那么,减值会计是什么?它形成的理论依据又是什么?

一、减值会计

减值会计是指预测到了资产或组合资产的收益性降低将会造成投资不能收回时,根据一定的条件,对固定资产的账簿价额进行减额处理,使减额处理后的账簿价额反映资产的回收价值的会计处理。减值会计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处理的方法是进行减值有无的判断之后再进行减值的确认和计量。

首先是减值有无的判断。对于减值会计,不是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进行减值会计处理而是必须经过减值的判断。在减值的判断时:首先,收益性正常的资产没有出现减值不需要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其次,资产或组合资产的收益性降低了,经过减值的判断确定出现了减值的兆候的固定资产;再次,对出现了减值的兆候的固定资产或组合资产将来可能获得的折现前现金流入量进行预测,如果该资产将来可能获得的折现前现金流入量是大于账簿价额时就无须进行减值处理,相反小于账簿价额时才须进行减值处理。这样可以确定减值固定资产和确认发生可能性较高的减值损失。这种减值有无的判断认为是采用了确率性准则,确保了减值确认的对象限定在减值损失存在资产上,节约了减值确认的成本。一般各国减值准则都经过这一环节。

其次是减值确认。固定资产的账簿价额即原价大于能够回收价值的部分就是减值损失。减值会计把固定资产不能够回收的价额即减值损失从资产负债表里剔除出来,使能够回收价值额成为固定资产新的原价的会计处理过程就是减值的确认。它认为不能收回的固定资产价值额应该是损失而不是资产,因此必须进行减值确认。然后,减值的计量是对资产或组合资产进行减值确认后,把固定资产的原价减至能够回收价值额,该减少额就是减值损失,并把减值损失在当期损益表里记上冲减企业的当期利益。在进行资产的减值损失确认及计量过程中,根据不同的目的可以选择不同的确认准则。

二、减值损失的确认准则

企业的事业用有形固定资产的价值出现减值时,可以采用经济准则、永久准则、确率(盖然)性准则、时价准则等准则对该资产进行减值损失的确认。首先,经济准则是资产的账簿价额超过资产的公允价值时,要求经常对减值损失进行确认的准则。该准则客观要求必须连续把握各个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且市场的一时变动引起的减值损失也属减值损失确认的范围。其次,永久准则是、资产的账簿价额超过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且判断了这状态将永久持续时,要求对减值损失进行确认的准则。该准则要求减值损失永久持续是必须条件。再次,确率(盖然)性准则是出项了资产的账簿价额不能全额收回的可能性时,要求对减值损失进行确认的准则。

这些准则有其自身的客观要求并且影响减值会计处理准则形成。各国在制定减值会计准则过程中,根据减值确认目的进行准则选择。准则选择时还考虑准则客观要求及会计实务上的适用性。例如永久准则要求减值损失永久持续是必须条件,虽然具有信赖性可是减值损失是否永久持续存在的判断应该是超出了经营者的判断力的事情,于是实际上在会计实务上是无法适用。

因此,减值确认的准则选择不一样再评价的回收价额就不同。选择的减值确认的准则不一样,减值确认与计量的理论依据就不同,从而决定减值会计准则是属于时价还是原价范畴。

三、减值会计确认与计量的理论依据

在研究中发现固定资产的减值会计处理准则形成的过程中,虽然都要进行回收价额的再评价,但是所依赖的理论依据不一样:SFAS第121号、IAS第36号、日本准则采用的评价标准也不同。

(一)公允价值的理论依据

SFAS第121号关于减值的确认是如果判断了固定资产是有必要进行减值确认时,从假设原来的投资需要重新再投资的考虑观点出发,把市场的公允价值作为能够回收价额。因此减值损失就是原价与公允价值的差。

公允价值是“强制或者清算处理以外,买卖当事人之间自发地进行固定资产交易的价格”。这个价格是从市场的交易得来因此是公正的。其确认与计量的理论依据,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审议会(FASB)的讨论资料,在SFAS第121号设定过程中采用的是经济准则。采用这一准则的理论依据:①减值处理后的资产不卖而是还继续使用时,在经济上也属于再投资的决策行为。②当该资产的账簿原价超过了公正价格时必须进行减值确认,并且以市场的公正价格作为再评价价格。这不但显示了公正、公平而且还能保持连续评价的尺度的一致性。③公允价值是基于买卖当事人之间自发交易形成的,在市场能够兑现的价格。④因为公正价格没有脱离历史原价的原则,所以能使经营者的决策过程保持一贯性,是继续使用的该资产的原价的最好的尺度。因此,资产负债表上能够确认最低回收资产的账簿价额,从而为检证会计信息提供了依据。

(二)使用价值比变价净收入较高的一方采用

日本准则减值的确认,如果判断了固定资产是有必要进行减值确认时,是根据经营者把固定资产出卖处理还是继续使用所带来的收入作比较之后,确认继续使用所带来的收入将高于出卖处理的纯收入时,就以较高的使用价值作为能够回收价额。因此减值损失就是原价与该价额的差额。减值确认处理后即使固定资产的收益增加也不进行转回减值损失处理。

(三)变价净收入比使用价值较高而采用

IAS第36号的确认准则也跟日本准则的减值的确认相似,把固定资产出卖处理还是继续使用所带来的比较高的价格作为资产能够回收价额。当经营者认为把固定资产出卖处理获得的变价净收入比较高时该价额就成为资产的新的原价。IAS第36号在减值确认处理后如果固定资产的收益回复或增加时必须恢复修正回收价额的同时在会计报表里进行转回减值损失处理,因此,被认为是采用了时价准则属于时价范畴。反之,如果收益回复或增加时不恢复修正回收价额的同时会计报表里也不进行转回减值损失处理则被认为是属于原价范畴的减值会计。

所以,IAS第36号与日本准则相似,在减值的确认计量过程中变价净收入与使用价值比较高的一方采用的理论依据是:“保证企业资产的账簿原价不能超过回收价额的会计处理规定”准则。理论认为:首先,企业资产的账簿原价不能超过回收价额,因此它要求资产如果出现减值就必须进行减值损损失的会计处理。其次,企业保有的事业用固定资产的目的是用来进行生产与经营的,而不是用来出卖的,因此资产能够回收价额应该由经营者来决定。最后,根据经营者的决策把固定资产出卖处理还是继续使用所带来的比较高的价格作为资产能够回收价额,尊重了经营者对该固定资产的使用目的的决策。

四、减值会计确认与计量理论的一贯性

减值会计有多个选择可能的准则,各国通过准则的选择而建立的减值会计处理准则,按这确认与计量的理论依据基本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和时价及原价两大范畴。然而美国公开会计原则认为财务报告与财务报表的目的基本是一致的,两者都应该为投资者提供对投资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不是表现为正确的会计计量而是概算计量信息,该信息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过程来说是有用的信息、是决策的源泉之一。其次,对投资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必须包括在财务报表的编表、审核、利用过程中,包括提供多种互相代替的会计方案及各方案的评估。

固定资产减值原因篇(3)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减值准备;财务核算

一、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准备的概述

1、固定资产折旧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长期参加生产经营活动而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其价值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然后通过销售产品得到补偿,并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是指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账面价值不等于净值固定资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后为净值,净值再扣除减值准备后为账面价值(净额)。

二、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准备的差异

1、会计理论范畴差异性

(1)两者性质和目的不同

累计折旧是“资产价值损耗的计量”,是将固定资产价值按一定标准分配到预计可使用的期限内,以实现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其实质是成本的分配手段或分摊过程。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从“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进行定期比较,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使账面价值真实客观地反映实际价值。由此可见,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价值的分摊,并不表示固定资产价值的实际减少。

(2)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折旧作为备抵项目,是针对固定资产原值而言的,其计算依据是固定资产的原价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等,期末固定资产原值扣减累计折旧后反映的正是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各期计提的折旧额相对固定。减值准备则不同,其对象为固定资产净值,即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值,并且除了特别规定的外,既包括单项资产又包括资产组。

(3)影响因素的不同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因素,一是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固定资产的来源途径不同,其成本构成也会不同;二是预计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长短直接关到折旧率的高低,它是影响折旧额的关键因素;三是折旧的方法,折旧方法是企业的一项会计政策,选用的方法不同,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各个会计期间的折旧额会有较大的影响;四是预计固定资产净残值,预计固定资产净残值越少,则折旧额就越多,反之则越少。对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根据固定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来确定的,其关键是如何判断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以及合理地计算确定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

(4)特征不同、会计处理遵循的政策不同

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一种系统分配过程,按配比原则分月计提,具有经常性和规律性。而固定资产减值则属于非经营性支出,其产生的原因具有偶然性和无规律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并不意味着减值真实发生,且即使减值真实发生,准备数与实际减值损失之间仍可能存在误差。

2、会计核算方面的差异性

(1)核算范围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17第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而计提减值准备的核算范围则明确规定:“企业应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都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时;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可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比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范围要大得多,相反,减值准备的认定和计算要比累计折旧严格得多,复杂得多。

(2)核算时间不同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及核算基本上按月或按年进行,是一个系统的过程。获取固定资产后,企业就要预计折旧年限,净残值和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这是在购置时点的一种估计,是一种主观性较强的估计。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主要是在年末或指定的核算期末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的,根据账面净值与可收回净值之差来确定金额,而且在并无证据表明减值己发生的情况下可不必作账务处理,所以它是一种站在购置期后某期期末的一种估计,不同会计期间的减值损失与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系统联系,相对比较客观。

(3)计提方法不同

一般来说,累计折旧计提方法较多,企业应根据资产自身价值转移的预期特征以及减值发生的可能性等进行方法选择,且不得随意调整。企业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的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选定,除特殊原因外,不得随意调整。

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单一,就是对资产可收回额与其账面价值的估价、分析比较、判断来进行计提的。

(4)计提基数不同

固定资产折旧是以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作为折旧基数,并在预计使用寿命的折旧年限内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如果已计提了减值准备,则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准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则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则是针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而言的,在期末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熟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减值准备。而可收回金额是依据核算日前后的相关信息确定的,不可事先确定。可见,相对折旧而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5)账务处理不同

固定资产的折旧与日常经营管理息息相关,是经常发生的,所以其折旧额直接体现在企业的经常性费用中,提取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并且在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冲回问题。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无直接关联,导致减值的情形也并非是经常发生的,因而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在此后的期间,不准转回,月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通过上述比较可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累计折旧核算不可缺少的“调剂师”,它弥补了累计折旧对资产减值情况反映不及时的缺陷和缺乏灵活性的不足,还负责核算长期闲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减损,适应了科技高速发展、资产更新换代加快的现实要求,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时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减值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赵春芳.解析资产减值会计准则[J].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07,(1).

[2]佟丽娟.浅谈固定资产计提折旧[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7,(6).

固定资产减值原因篇(4)

关键词:固定资产 折旧 减值准备

一、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区别

1.性质和目的不同。折旧的实质是成本的分配手段或分摊过程。设置折旧的目的是对固定资产由于使用和磨损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构成期间费用的价值的补偿,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而资产减值的实质是从资产预期未来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调减账面历史成本,其目的是当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后,合理体现其真实价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表明的是一个结果,与日常生产经营关系不大。

2.两者的补偿对象不同。折旧表示资产的减损,主要是由于固定资产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而形成的价值转移,它可以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往往是因外部因素的变化或内部使用方式或范围的改变而使其价值降低。由于其不能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因而只能通过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予以补偿。

3.发生的频率及规律性不同。固定资产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连续发挥作用,其价值是随着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的,为了与当期的收入相配比,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需要按月计提折旧。按照实务中的做法,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与之相比,资产是否发生减值是不确定的。只有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且有确凿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企业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

4.核算范围不同。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下情况除外:(1)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作价入账的土地。此外,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原则上减值准备的计提也适用于所有的固定资产,但实际处理时,其核算范围很有限,关键在于判断资产价值是否发生了减损。如果出现下列的情况之一,表明该固定资产已出现减值迹象,应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1)固定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固定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已经陈旧过时;(5)固定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固定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7)其他表明固定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此外,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还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5.计提基数及影响因素不同。原始的累计折旧以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作为折旧基数。在计提了减值准备以后的年度,应根据修正后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扣减累计折旧,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这则是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基数,按期末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由此也可以看出,影响折旧的因素主要有: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资产预期使用寿命和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值的关键则是要考虑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如何合理确定可收回金额。

6.会计处理的灵活性不同。固定资产自取得后就需要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处理复杂且不及时,灵活性也受到限制。而固定资产减值在每期期末就可以进行处理,弥补了由折旧不能及时反映与调整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偏差的不足,使资产价值得以真实反映。

7.计提方法不同。常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分为两类: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直线法主要包括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平均摊配于其使用的各个会计期间或完成的工作量。加速折旧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初期计提折旧较多而在后期计提折旧较少,从而相对加速折旧的方法。较常用的加速折旧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与折旧相比,固定资产减值金额的计算是通过对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来计提的。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认,主要借鉴了资产评估的原理:既然资产是未来的经济利益,那么就可以从固定资产产出角度分析量化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的。

8.账务处理不同。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通过“累计折旧”科目进行核算。因为固定资产的折旧与企业日常经营息息相关,所以其折旧额直接体现在企业的经常性费用中,根据用途不同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损益。例如: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出租的固定资产,其应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固定资产减值的提取与企业日常经营并无直接关联,因而当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的,其减值金额全部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9.对应交所得税的影响不同。固定资产在持有期间进行后续计量时,由于会计与税收规定就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减值准备的提取等处理不同,均可能造成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但二者造成的差异并不相同。就折旧而言,对应交所得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上的不同。会计准则允许企业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及资产的性质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而税法规定,除了某些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加速折旧法外,其余的固定资产均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另外税法还就每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加以界定。因此,若会计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与税法存在差异时,企业就需要对当期的会计利润进行调整,以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同时,根据固定资产帐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减值准备的处理,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若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计提了减值准备,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需要在会计利润上全额加上这部分减值。同时,由于资产的帐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假设不考虑折旧差异)而产生的差异,作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当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二者之间存在的必然的联系

1.均为固定资产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为固定资产的抵减项目,累计折旧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减值准备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的减损,二者有机结合,体现固定资产作为一种“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的重要特征。

2.二者都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谨慎性体现为两点。一方面,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价值不断被转移到产品成本中或是作为期间费用被消耗掉;同时,由于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又面临着许多不确定性,都有可能对固定资产的价值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就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要求,避免高估资产价值,低估费用。另一方面,多种计提方法的选择,更为会计人员结合具体环境和资产的实际状况作出恰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保障。比如在计提折旧时,企业可以根据资产的使用强度、经济寿命等,选择直线法或加速折旧法,使资产价值以不同的速度得到补偿。在进行可回收金额的计算时,也需要同时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以准确计提资产的减值。这些都充分反映了谨慎性原则,体现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3.都需要依靠职业判断,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固定资产折旧属于会计估计的范畴,折旧的计算要对固定资产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寿命进行估计,并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适当的折旧方法;资产减值的计提采用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计量标准,而可收回金额的计算则需要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计算。所有这些指标的确定,都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不同的处理必然关系到折旧和减值计提的准确性,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指标,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4.二者都不允许转回。资产的折旧和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计提的,只有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以转出。这样处理的原因主要有三点:(1)反映了经济实质。固定资产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由于受到有形或无形的损耗,其价值必然发生减损,并以折旧费项目分期计入产品成本或费用,从取得的相应收入中得到补偿。这部分价值损失是真实发生的,因此累计折旧不用转回。而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后,其价值回升的可能性也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没有转回的必要。(2)会计信息稳健性的客观要求。允许多计提的折旧和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当期按“原渠道冲回”,将成为某些企业调节利润的工具。中国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若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就将被暂停上市交易。上市公司为避免连续亏损,会巨额计提折旧和减值,再在下一年巨额转回,以制造“扭亏为盈”的虚假表象以逃避市场监管。禁止折旧和减值准备转回,可以为相关决策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3)简化会计核算的需要。若允许计提的折旧和减值转回,必然导致计提的基数发生改变,就需要重新核算,必然导致账务处理复杂化。

5.两个科目之间的关联性强。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净值-减值=账面价值,而计提了减值以后的账面价值就是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新的折旧的计提需要以此为基础进行调整。可以说,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是累计折旧的修正与补充,可以及时对累计折旧的估计偏差进行矫正。

通过以上分析表明,虽然同为固定资产备抵科目,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并不是两个减项的简单相加。它们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二者既有本质区别,也存在必然的联系。因此,应在合理区分的基础上,加强两者的共同核算,客观体现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参考文献:

[1]李靖宇,郜林平,张秋喜.《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准备比较分析》.财会通讯(理财版),2007(09).

[2]李君丽.《浅析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9(03)

固定资产减值原因篇(5)

关键词:煤炭企业 固定资产减值 所得税

引言

众所周知,煤炭企业会计核算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办事,对于企业申报纳税则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各项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操作[1]。会计人员在根据会计与税法之间存在的差异中,必须熟悉国家的税收政策,在计算应纳所得额前要对企业会计利润总额进行相关的调增。我国财政部为了最大程度的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坚持谨慎性的原则,保证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完整真实,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会计政策,进一步的完善了企业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

固定资产减值指的是当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落后及相关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的金额小于真实账面价值的情况[2]。当企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它的账面价值时,应该按照实际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同时计入企业当期损益中。企业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大小要通过企业未来现金流入估测的现值以及公允价值的净额做出判断,可以在它们两者之间选择相对较高的一方作为可收回净额。固定资产减值还有其它两种称谓,分别是资产市场价值降低及固定资产损毁,其实三者相互的概念是完全相同的[3]。

2、煤炭企业固定资产减值的原因分析

2.1、企业的内在原因

煤炭企业的内在原因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煤炭企业固定资产的实际经营成绩与煤炭企业的事先预测值相比较大幅度的下降;二是煤炭企业固定资产太旧跟不上生产的脚步或者出现一定损毁时,不能如期的使用需要维修;三是煤炭企业固定资产的运行方法及运用的程度出现一定的重大改变或者在未来煤炭企业发展过程中导致煤炭企业的生产运行不通畅,停滞不前。

2.2、煤炭企业的外在原因

煤炭企业的外在原因也大致分为三点:一是当社会市场的利率以及相关的投资报酬率获得相应的提高时,煤炭企业在这个会计期间内就会发生固定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一定程度上的降低现象;二是与煤炭企业固定资产正常使用后估计的下降数额相比,市场的固定资产价值下降的程度过于偏高;三是煤炭企业固定资产受到了来自市场的负面影响。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差异

通过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当企业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时,就要及时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到和可收回金额完全相同,将账面价值降低的那部分作为企业的资产减值损失,同时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中。而根据税法的规定,当企业的各项固定资产出现一定的损毁,产生相应的损失时,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就要在利润中减去发生的损失金额,然后再乘以适用的税率。

企业要考虑到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企业的实际利润总额会与应纳税所得额有一定的不同,因此企业要事先把这差额在利润总额中减去,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企业的会计人员要根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差异,及时的对纳税额进行调整。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所得税影响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为了尽快的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脚步,企业的固定资产减值会计还需要不断的进行完善和修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所得税影响发生的问题主要为:市场固定资产的价格以及资产的数据信息影响到了企业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工作,当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准备工作缺少相关的资产资料信息时,资产准备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性就得不到保障。为了解决以上各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

4.1、完善价格市场机制

完善的价格市场机制作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重中之重,一直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要想不断为企业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工作提高真实可靠的信息依据,就要努力不断的完善价格市场以及资产的数据信息,做到企业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公平公正,确保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可靠真实性,使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有章可循。

4.2、健全煤炭企业内部的会计控制制度

通过健全煤炭企业内部的会计控制制度,能有效的规范企业会计人员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工作行为,做到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所得税额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企业要严格杜绝多计提或者少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现象。

4.3、提高煤炭企业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企业的灵魂与主体就是人,要想做好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工作,就要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他们的职业思想道德,明确自身的责任。在煤炭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过程中,做到实事求是,不违反国家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纳税,使企业的实际利润真实的呈现出来。

4.4、加强监督,用法律规范工作行为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以及合理的运用会计方法进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就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体系,最大程度的发挥它的监督作用,保障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工作的完整真实性。对于会计人员蓄意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逃税偷税的情况,要用法律严厉的对其进行惩罚,绝不姑息,任意妄为,一步一步的将企业会计工作做到规范完整。

5、结束语

煤炭企业要想健康稳定的长期发展下去,就要不断完善内部的会计制度,加快适应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脚步,合理的运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第一时间的呈现出固定资产减值对企业所得税产生的影响,积极地去解决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减值原因篇(6)

内部固定资产购销活动中,销售方将集团内部销售作为收入确认并计算销售利润,而购买方以支付的价款作为固定资产成本人账。因此,购买方固定资产原价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为固定资产销售成本(即销售方销售该商品的成本);另一部分为销售方的销售毛利(即其销售收入减去销售成本的差额)。从整个企业集团来看,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固定资产购销活动属于企业内部物资调拨活动,既不会实现利润,也不会增加商品价值。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第十五条(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下同)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抵销”的规定,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将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

由于购买方以该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作为原价计提折旧,取得成本中包含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在相同的使用寿命下,各期计提的折旧费要大于(或小于,下同)不包含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时计提的折旧费,因此还必须将当期多计提(或少计提,下同)的折旧额从该固定资产当期计提的折旧费中予以抵销。

(一)内部交易固定资产购入当期抵销处理首先,将与内部交易形成固定资产相关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以及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其次,将内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资产当期多计提的折1日费和累计折旧予以抵销。按当期多计提的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项目,贷记“管理费用”等项目。

[例1]甲公司2008年6月30日将生产的产品销售给子公司乙公司,该产品销售价格为100万元,成本为60万元。乙公司将该产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抵销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

借:营业收入

1000000

贷:营业成本

600000

固定资产――原价400000

(2)抵销固定资产当期多计提的折旧额

乙公司当期计提折旧额为10万元(100÷5÷2),而从企业集团整体角度看,应提折旧额6万元(60÷5÷2),因此,应抵销当期多计提的折旧额4万元(10-6)。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40000

贷:管理费用40000

(二)内部交易固定资产以后期间抵销处理以后会计期间该内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资产仍以原价在购买方的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因此必须将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金额予以抵销;相应地销售方由于以前会计期间该内部交易实现销售利润,形成销售当期净利润的一部分并结转到以后会计期间,在其个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因此必须将期初未分配利润中包含的该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以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其次,由于以前会计期间以包含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原价为依据而多计提折旧的抵销,一方面必须按照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多计提的折旧额抵销期初累计折旧,另一方面由于以前会计期间累计折旧抵销而影响到期初未分配利润,因此还必须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的金额。最后,该内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资产在本期仍然计提了折旧,为此,必须将本期多计提折旧而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予以抵销;同时还应将本期多计提折旧而形成的累计折旧额予以抵销。

[例2]承例1,2009年12月31日,乙公司购买的固定资产仍然以原价于其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甲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作如下抵销处理:

(1)抵销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400000

贷:固定资产――原价400000

(2)抵销以前会计期间多计提折旧额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4000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40000

(3)抵销当期多计提折旧额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80000

贷:管理费用80000

二、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抵销处理

如果购买方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由于减值准备按原价为基础进行计算确定,在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情况下,该项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中也必然包含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金额。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第十五条(三)的规定,需要对该内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进行相应的抵销处理。

(一)计提减值准备当期的抵销处理在内部交易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要站在企业集团的角度看问题。如果从集团整体看固定资产并未发生减值,则应将计提的减值准备全额予以抵销;如果从集团整体看也发生了减值,则只能抵销多计提的部分,从企业集团看也属减值的部分则不能抵销。

[例3]承例1,假设2008年末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8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从乙公司的角度看,内部购人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90万元(100-10),而内部购人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85万元,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乙公司按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了减值准备5万元。从企业集团整体角度看,该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54万元(60-6),低于其可收回金额85万元,不需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以,乙公司计提的5万元减值准备应予全部抵销。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50000

[例4]承例1,假定该固定资产2008年末可收回金额为52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从乙公司的角度看,内部购入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90万元,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乙公司期末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8万元(90-52);而从企业集团角度看,该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54万元(60-6),应计提减值准备2万元(54-52)。因此,应予抵销乙公司多计提的减值准备36万元(38-2)。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60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360000

(二)计提减值准备以后期问抵销处理本期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子公司当期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随着上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内部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抵销,以母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期初未分配利润为基础加总得出的期初未分配利润与上一会计期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之间将产生差额。为此,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必须将上期抵销的资产减值损失对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予以抵销,以调整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即按照以前期间抵销的减值准备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未分配利润――年初”。

三、固定资产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产生递延所得税处理

对于所涉及的资产负债项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价值

与其所属的企业个别资产负债表中的价值不同,可能产生与有关资产、负债所属个别纳税主体计税基础的不同,从合并财务报表作为一个完整经济主体的角度,应当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一)相关政策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二)》中对此作出明确要求: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例5]承例1和例3,2008年12月31日甲、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假设税法规定的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与企业相同,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扣除。

从乙公司的角度看,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85万元(100-10-5),按照适用税法规定确定的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90万元(100-10),因此乙公司在其个别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万元(90-85)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5×25%).同时在利润表中减记了所得税费用1.25万元。

从企业集团整体的角度看,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减值准备等金额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4万元(85―40+4+5),而乙公司按照适用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为90万元,因而两者之间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6万元(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所以按规定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9万元(36×25%)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9万元。由于乙公司已经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因此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只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7.75(9-1.25)万元,同时在合并利润表中只需调减所得税费用7.7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7500

贷:所得税费用

固定资产减值原因篇(7)

根据规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少一般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的清理是指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出售,以及对因各种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遭到损失的固定资产所进行的清理工作。“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是计价对比账户,它核算物流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人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人,其借方反映转人清理的固定资产的净值和发生的清理费用,贷方反映清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人和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承担的损失等。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

物流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固定资产转人清理。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人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转人清理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累计折旧(已计提的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2)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实付清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实付清理费用)

(3)计算缴纳的营业税。物流企业销售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应按其销售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应交营业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营业税款)

(4)出售收人和残料等的处理。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人等时:

借:银行存款(出售收人额)

原材料(残料价值)

贷:固定资产清理(上述两项合计价款)

(5)保险赔偿的处理,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时:

借:其他应收款(赔偿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赔偿额)

(6)清理净损益的处理时:

a.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清理净收益额)

贷: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净收益)

营业外收人-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净收益)

b.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

借: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额)

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清理额)

[例4-12]上海申通物流公司报废一台维护设备,账面原值1800元,已计提折旧16000元,已计提减值准备600元,以现金500元支付清理费用,回收残料价值300元。

(1)转销报废设备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1400

累计折旧16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00

贷:固定资产18000

(2)支付清理费用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500

贷:现金500

(3)结转残料价值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300

贷:固定资产清理300

(4)结转清理净损失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清理损失1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600

2.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

物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使生产要素更合理地结合,可以把一些多余或闲置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投人其他企业。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转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累计折旧(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已计提的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投资转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应支付的相关税金)

[例4-13]上海申通物流公司向另一单位投资一台设备,账面原值为50000元,已计提折旧20000元,该设备已提取减值准备5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25000

累计折旧2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00

贷:固定资产50000

3.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

物流企业对外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可以作如下账务处理:

(1)转销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净值)

累计折旧(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的折旧)

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清理

(2)支付相关税费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银行存款等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账户余额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余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

[例4-14]上海申通物流公司向希望小学捐赠教学设备一套,账面原值120000元,已计提折旧20000元,以现金支付运杂费2000元。

(1)转销固定资产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100000

累计折旧20000

贷:固定资产120000

(2)发生清理费用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2000

贷:现金2000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账户余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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