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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安全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12-14 10:02:31

煤矿井下安全管理

煤矿井下安全管理篇(1)

关键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煤炭资源是国家发展的必要资源,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煤炭资源在生活以及生产中的应用逐渐的广泛,人们在生活中对其的需求也逐渐的增加。但在煤炭进行开采的过程当中,由于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不足,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就要求对煤炭资源进行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产。

1 煤矿井下影响安全的因素分析

1.1 煤炭的用工问题

(1)煤矿井下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没有文凭的劳动力,相对而言素质较为低下,文化知识的程度也较差,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对设备进行操作较为盲目,没有按照规范进行施工,这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2)在煤矿的工作过程当中出现部分以包代管的现象,井下的队伍并不团结,所以企业的安全管理相对较为困难;(3)安全责任制难以得到良好的实施,虽然在矿井的生产过程当中,有相应的安全责任制,但由于没有对其进行监督也就得不到良好的落实。

1.2 煤炭矿井下生产的用电问题

随着生活以及生产等方面对矿物能源需求的加大,矿井开采的深度也逐渐的加大,这就对电力有一定的要求,出现供电线路加长,对电力能源的负荷加重等方面的现象,这也就容易导致事故的出现。以下对矿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首先是通风的问题,由于矿井自身的原因,导致矿井的通风压力较大,通风的设备难以进行,电力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就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在矿井进行生产的过程当中,容易出现集中性的漏电现象与分散性的漏电。电气设备如果工作持续的时间较长,就会导致绝缘出现恶化的状况,造成漏电现象,井下出现漏电所产生的危害是相对较大的,很容易导致井下发生爆炸;短路产生的危害,在供电系统出现短路的过程中,电流量会加大,这也就对电器设备造成一定的危害,如果不对其进行及时的处理,很容易导致火灾的发生。

1.3 安全管理不到位

安全管理是矿井健康生产的基础,但是受传统的观念以及现代人们对金钱的重视,在对煤矿进行管理的过程当中就容易对生产过于重视,而对安全则不然,尤其在工作任务较大的时候就会忽视安全的管理,由于一直没有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就逐渐的对其降低了警戒。此外由于煤矿工作的领导对工作的安全重视程度不够,对井下作业的安全状况了解较差,不能及时发现矿井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也就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解决,这就在一定的程度上加深了矿井的安全隐患。

1.4 监督力量不足

煤矿井下的生产工作是一项风险较大的工程,所以对其进行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这就要求做好监督与检查的工作。就目前煤矿井下生产的状况来讲,应重视检查的工作,对煤矿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但目前我国对矿井下的工作检查与监督的力度还不够,国家对其进行安全投入的资金不足,这也就造成煤矿井下生产的安全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

1.5 缺乏专业技术含量

首先是员工当中专业的人员相对较为缺乏,尤其是相关院校毕业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煤矿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也只是走个形式,没有进行良好的培训,只是喊口号,没有进行真正的教育,这也就埋下了安全隐患。

2 煤矿安全生产的措施

2.1 对人员进行培训

(1)首先应该注意加强安全管理,对外包工进行严格的规范,制定相应的人员管理机制,将人员进行合理的配置。加强对人员的培训与教育,不能将其流于形式,并要求员工持证上岗;(2)对矿井下的人员进行定位跟踪管理,首先要保障地面与煤矿井下人员的联系,要及时进行沟通;要对煤矿井下的工作人员动态进行掌握,对人员进行定位,并对地下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解;一旦出现事故,及时进行处理,加强安全救护的效率。

2.2 对电力危害的防范

(1)首先对矿井的供电系统进行优化,加强先进技术的投入与使用,在进行工作前进行检查,对供电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处理,并制定相对较为合理的供电方案;(2)加强对矿井设备的更新,由于煤矿井下的环境以及工作性质的影响,设备容易出现老化的现象,这也就导致矿井的井下作业容易出现事故。要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以及定期对其进行维护,对老化以及功能下降的设备及时进行更换,对于存在故障以及安全隐患的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如果仍无法使用,应及时对其进行更新,保障煤矿井下工作的安全进行。(3)对提升的系统应加强管理,提升的系统是煤矿进行运输的关键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对员工的生命安全将产生直接的影响。这就要求对其进行定期的检查,在设备进行工作之前就应该做好检查与监督的工作,以此来加强设备的可靠性,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4)加大对设备的安全投入工作,对设备的水平进行提升,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设备的安全性能以及水平进行提升,保障其适用于煤矿的环境与工作要求,对安全生产系统进行逐步的完善,也要加强对安全设备的监督与检查力度,保障资金得到有效的利用。

2.3 防爆知识的普及

爆炸是煤矿井下工作中较为常见的故障,这就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相应的防爆知识。煤矿专用的防爆电器主要应用在矿井之下,并且其防爆等级应高于普通的防爆电器,要求较为严格。这就要求对这一系列的知识进行普及,保障人员的安全生产以及煤矿井下的安全管理工作。

2.4 加强监控的力度

在煤矿井下进行监控至关重要,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监控系统对井下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的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解决。同时,也可以对事故发生后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供依据,为之后的工作改进与安全管理提供相应的保障,由此可见,安全监控系统在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5 加强先进技术的应用

在进行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当中应加入新技术的应用,对信息化技术进行广泛的使用,例如电力系统,监督管理等等方面,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在机械设备上也应加入先进技术的应用,例如智能化与自动化,以此来提高工作的效率,以及保障人员的安全施工。此外,还应对煤矿井下的通风、电气设备及时进行更新,提高安全指标,保障煤矿井下的安全生产。

3 结束语

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我国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对其也采取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但这更要求煤矿企业自身对安全进行管理,保障生产的安全化。

参考文献

煤矿井下安全管理篇(2)

关键词:煤矿;井下采掘;安全管理

前言

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工业生产能力逐步提高,对能源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加,因而在安全管理的前提下,要提高煤炭开采的效率,以确保我国工业生产中的能源供给。就现代社会发展而言,在生产过程中更应当重视工程的施工安全,通过一系列规范、安全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本文以煤矿井下采掘为研究的重点,提出在井下作业中如何有效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1当前煤矿井下采掘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1.1板安全隐患

在进行地下掘进工作的时候,掘进到一定范围,就会影响周围岩体的自身力学性能,降低周围岩体的强度和稳定性,从而导致了岩体很大程度的变形,甚至会出现一些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很多的重大伤亡以及巨大的经济损失都是由此引起的。以发生所覆盖的范围进行划分,可以将工作面冒顶事故划分为大型冒顶和局部冒顶这两种类型,如果根据不同的塌垮受力形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形式:漏垮、推垮和压垮冒顶,在发生冒顶之前不管何种形式的冒顶都会有比较明显的征兆,具体体现为掉渣或者声响,或者出现裂缝和脱层情况也是发生冒顶情况的先兆。

1.2通风安全隐患

应该将掘进工作面的瓦斯、爆破后产生的有害物质以及尘埃予以清理或者稀释以保证工作人员能够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抑制瓦斯爆炸事故或者其他安全事故,在进行掘进面的空气通风处理的前提下改善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经常采用几种比较常见的掘进通风形式:引射器通风、全风压通风和局部通风机通风,对于经常出现的通风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风机的风压不足,其次是通风量不足,再次就是风筒已经损坏或者存在问题,最后的问题是瓦斯未能进行及时处理或者达不到除尘所需要的标准。对于上述的每一种经常出现的隐患都要高度重视起来,以做好通风安全隐患的预防工作。

1.3支护安全隐患

到位的支护措施对于矿井的安全生产非常重要,为了对围岩的稳定性进行提高,应该采取支护措施以保证作业人员有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但是在我国矿井采掘支护作业中所选择的支护方式中并没有对矿压参数进行测量,并没有根据巷道的层位岩性或深度变化调整相应的支护方式,缺乏对支护对象必要的处理修补措施。这就增加了巷道支护的资金投入,甚至降低了对本巷道的支护作用,在围岩发生了较大程度的变化的情况下会导致发生一些安全事故。

1.4爆破安全隐患

爆破装置在我国的煤矿井下掘进或者生产过程中经常被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人员进行特殊的处理,在进行爆破装置具体操作的过程中经常会存在着一些比较明显的问题,例如药物爆炸不完全和炮泥风度长度相对较短的现象,对于无论是现场的炸药储备管理存在漏洞还是巷道不够畅通以及作业人员处理的问题都应该重视,这些都是爆破安全隐患,并且和安全管理相联系。由于炸药本身存在的一些诸如易燃易爆、威力巨大以及存在毒害物质等一些固有的缺陷,在使用和贮备的过程中必须由特殊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防止由于使用人员随意处理而产生一些安全隐患。

2.改进研究

2.1采掘安全管理方法

2.1.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并完善掘进安全管理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采掘队伍职责;(2)对各分项操作流程与管理制度进行健全;(3)将质量管理制度迅速向下层下达;(4)加强安全考核。明细在岗人员的权责划分,倘若发生一些事故可以直接追究到个人身上,避免出现事故责任相互推卸无人承担的情况。将安全管理责任目标进行一层一层的划分的优点在于能够很好地将实际执行的难度降低,以期达到所要求的管理目标。将各个分项操作工艺流程进行完善,可以具体的落实到巷道维修、爆破安全等一些细节工作之中,实行安全考核政策能够各个环节进行明确的划分,明细奖惩工作。

2.1.2加强安全文明生产

将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为员工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生产环境,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因此在开展掘进的工作的过程中,掘进速度与质量是必须考虑的,但是必须搞好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其中掘进工作面和综放工作面是考虑的基点。第一,掘进工作面:将各项工作以及所需的机械设备材料要明确的进行分类,必须将作业面内的杂物、积水以及淤泥等进行清除。确保各类管道和线路的密闭性,不得出现漏风漏水的现象,确保整体环境的清洁。第二,综放工作面要确保水流和巷道的畅通性,不得出现浮煤和浮矸的情况,所采用的机电设备勿必进行正确的摆放使用标准要满足相关要求,所用材料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各个管线保持整齐。

2.1.3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要想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必须从岗前培训和后期经验两个方面入手,实行岗前培训能够对人为操作失误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的避免或者控制,遵守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对日常操作行为准则的学习和理解,积极参加工作安全会议,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明细安全管理责任和权力的划分,确保工作人员积极地配合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要狠抓,将其作为每个员工的日常准则,促使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的形成,在岗人员及时发现了某处所存在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者及时上报并提出了可行性的意见或者建议,对此行为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增强全体人员的积极主动性。

2.1.4推进安全预警评价

建立安全预警评价系统将对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除工作提供正确指导,采取相应的防护。可以将掘进环境和开采技术等主要因素作为掘进单元进行评价评价基点,然后相应的对掘进顺序、掘进整体的安全性进行科学合理的预警评估,如果出现达不到相关标准或者存在某些缺陷,要就行修正。加强安全评估预警可以对掘进工作的工艺流程,以及掘进方案进行调控,确保掘进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

3.结语

本文对煤矿掘进安全隐患进行简要的阐述,同时介绍了提升安全管理的方法,以求对我国的煤矿掘进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在具体的操作过程汇总,需要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员工的配合,唯独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或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张晓S.煤矿井下采掘爆破安全起爆可靠性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2,38(13):17-19.

[2]刘栋.浅谈煤矿井下采掘安全管理的改进[J].科技资讯,2014,3(4):43-45.

煤矿井下安全管理篇(3)

【关键词】 煤矿开采 井下开采 安全隐患 对策

长期以来,人们在从事煤矿生产的过程中,安全意识比较缺乏,对于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煤矿行业的生产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安全事故。煤矿生产的安全管理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要做好通风工作。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检查的力度逐渐加强,对煤矿生产过程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于煤矿生产过程中工人的生命安全保护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煤矿通风安全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带来一些安全隐患,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提出了煤矿通风事故的防范措施。

1 煤矿井下通风的安全隐患以及原因

1.1 煤矿井下通风安全隐患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井下开采是最常见的内容,由于井下开采过程中通风系统建设不够完善,导致煤矿开采过程中出现一些严重的安全隐患,比如瓦斯保障进而导致煤矿坍塌、井下空气不足导致矿工呼吸困难等,这些都将对煤矿工人的身体健康带来较大的威胁,严重时还可能出现死亡现象。因此煤矿井下工作成为当前煤矿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强井下开采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的解决,是提高煤矿生产效率的关键。

1.2 煤矿井下通风安全隐患的原因

煤矿井下采矿过程中,通风安全管理对于井下的通风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的井下采矿通风安全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利于煤矿井下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1)煤矿井下的通风安全基础本身比较薄弱。煤矿井下开采过程中,通风安全基础薄弱是一个十分明显的问题。我国的煤矿资源比较丰富,在煤矿井下开采初期,各种技术以及设备能够满足开采所需,但是随着开采的范围逐渐扩大、开采的力度逐渐加强,在煤矿井下开采过程中对技术以及设备的要求更高,但是当前我国煤矿井下开采过程中的技术以及设备的更新跟不上煤矿行业的发展,在井下开采过程中不能对各种煤矿井下通风安全系统进行改进和完善,导致煤矿井下开采出现了通风安全问题。

(2)当前煤矿井下的开采加剧,增加了通风安全隐患。煤炭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找到了获得经济利益的途径,当前很多出现的煤矿井下数量越来越多,一些小煤矿井下在开采的过程中,没有许可证,对于生产过程中的通风安全性很难保障。有的煤矿井下为了节约成本,开采的过程比较随意,通风安全系统的建设也存在很大缺陷,因此在开采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通风安全事故。加上有的煤矿并没有获得井下安全生产的相关许可证件,对煤矿周围环境的监测力度不够,不能及时预测危险,在煤矿井下开采过程存在很大的通风安全隐患。

(3)煤矿井下采矿通风安全管理的水平较低。煤矿井下采矿通风安全管理的技术是影响煤矿井下通风安全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煤矿井下技术人员的整体水平较低。在煤矿井下开采过程中缺乏进行专业的通风安全管理的人员,当前很多煤矿井下中进行通风安全管理的人员大多没有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对各种通风安全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够,一旦出现了一些安全事故,则很容易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反而有可能会使得事故加剧。由于煤矿井下采矿通风安全管理涉及到多个行业,对通风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要求比较高,而当前煤矿井下开采过程中的通风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素养不能满足通风安全管理的需求,因此导致煤矿井下开采过程中频频出现通风安全事故。

2 加强煤矿井下通风安全隐患防范的策略

2.1 加强煤矿井下生产通风安全管理系统的建立

为了保障煤矿井下生产安全,必须要建立完善的通风安全系统,从根本上消除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加强煤矿井下生产通风安全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完善,首先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通风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在生产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以及责任意识,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对煤矿井下生产行业的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安全意识的培训,不仅在管理者层面上,在一般的员工层面上也要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在工作中提高警惕,杜绝慵懒的情绪出现。其次,在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要制定严格的章程和规范,便于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遵循相应的技术规范。在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可以定期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使得员工能够掌握更多的安全生产知识以及技术。在对员工进行培训的过程中,不仅要加强技术业务能力的培训,也要加强职业道德素养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员工在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进行安全生产。比如云南某矿山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从小煤矿逐渐发展壮大的历程,随着当前社会报道的各种安全事故越来越多,该煤矿负责人开始着手加强煤矿开采过程中的通风安全管理,该煤矿负责人制定了从上至下的安全责任体系,由煤矿企业法人担任第一责任人,在生产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分别设定了相应的责任人,不同级别的责任人要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管,如果由于责任人疏忽,对安全隐患的控制防范不到位,最终引起安全问题,则要严厉追究责任人的责任,重则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该制度建立以来,由于定期考核,使得煤矿的管理人员都积极加强了安全监管,责任意识明显有所加强。

2.2 加强对煤矿管理人员和采矿人员综合能力水平的提升,提高通风安全管理水平

一方面,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做好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要加强实践教育,将一些理论知识转化成为实际教学素材,在实际采矿过程中进行教育,可以获得更高的教育质量。在员工的教育管理过程中要推行人本管理理念,以员工为核心,加强员工的劳动安全以及健康的保护,要推行相应的工作制度,确保员工在工作时能够具有饱满的精神。此外,要加强煤矿管理人员的能力的提升,加强管理人员对井下通风安全管理和控制,涉及到很多专业以及学科,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通风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该要加强管理。为了给煤矿井下生产营造良好的通风安全环境,必须要按照各种技术以及安全规范进行生产施工,并且要建立动态的考核机制,对通风安全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增强员工之间的协调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安全控制制度,比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等。促进煤矿井下生产规范化发展。

2.3 完善煤矿生产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完善

在煤矿井下生产通风安全管理过程中,加强规章制度的完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对于通风安全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应该要加强对煤矿井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各种法律法规的完善,建立相应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对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通风安全事故的应对体系进行完善,确保出现安全问题时能够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在煤矿井下生产通风安全事故的防范过程中,可以定期进行瓦斯评价,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安全事故的预测,在施工完成之后,要根据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验收评价,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没有留下什么安全隐患。

3 结语

煤矿井下采矿生产过程中的通风安全管理是煤矿行业的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通风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对于煤矿采矿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当前的煤矿通风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导致煤矿采矿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安全隐患,对此要积极加强通风安全管理,确保煤矿工人的人身安全。

参考文献

[1]苏杰.煤矿通风的安全隐患分析及管理措施探讨[J].技术与市场,2014(07).

煤矿井下安全管理篇(4)

关键词:煤矿;井下采掘

煤矿安全管理关系着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本文简要的介绍了矿井采掘中的安全管理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潜在威胁。

1 主要的采掘安全隐患

1. 1顶板安全隐患

当地下掘进工作进行的时候,刚到周围的岩体自身力学性能将会受到较大影响,自身的强度稳定性都会有所减少,所以岩体会出现较大程度的变形 ,甚至出现崩溃乃至到指定般出现安全隐患 。工作面冒顶事故很有可能会导致重大伤亡以及巨大的经济损失的发生,根据发生所覆盖的范围依次可以分为大型冒顶和局部冒顶这两种类型, 但是依据塌垮受力形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形式:漏垮、推垮和压垮冒顶。但是不管是何种类型的冒顶,在其发生之前讲出出现相对明显的征兆 ,通常会出现掉渣或者声响 ,有的时候还会出现裂

缝或者脱层情况的发生。

1. 2通风安全隐患

为了使工作人员能够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必须将 掘进工作面的瓦斯、爆破后产生的有害物 质以及尘埃予以清理或者稀释,有效的将瓦斯爆 炸事故或者其他安全事故予以抑制,为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掘进面的空气必须进行通风处理。引射器通风、全风压通 风和局部通风机通风是最为常见的掘进通风形式。根据以往的经验显示,经常出现的通风问题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1 )风机风压不足 ;( 2 )通风量不足;( 3 ) 风筒存在问题或者遭受损坏;( 4 ) 瓦斯未能进行及时处理或者达不到除尘所需的要求标准。不管是哪种隐患必须要高度重视,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认真的进行处理和选择,做好预防工作。

1. 3爆破安全隐患

我国进行煤矿井下掘进或者生产过程中肯定 会用到爆破装置,这需要特殊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爆破装置在进行操作的过程中经常会存在较为明显的问题,例如药物爆炸不完全,炮泥风度长度相对较短,对于现场的炸药储备管理存在漏洞,巷道不够畅通以及作业人员处理问题等,不论是上述哪方面的安全隐患,都通安全管理紧密相连的。炸药本身存在一些固有的缺陷例如易燃易爆、威力巨大以及存在毒害物质等,所以不管是使用还是贮备必须由特殊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处理 。

1.4支护安全隐患

矿井的安全生产 离不开到位的支护措施,采取支护措施的目的旨在对围岩的稳定性予以提 高,给作业人员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可当前我国矿井掘进支护作业中所选择的支护方式很大一部分均未进行矿压参数测量,所采取的支护方式并没有根据巷道布置层位岩性或深 度变化相应地进行调整,同时对支护对象也缺乏处理修补措施,这样做很有可能导致巷道支护投入增加,甚至对本巷道的支护作用也大打折扣,如果围岩发生了较大程度的变化,那么这很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

2 采掘安全管理原则

通过上述可知,安全管理对于煤矿井下采掘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要想取得理想的管理性效果或者达到所需的安全目的,要秉着以下几个原则 :事前预防原则、重点控制原则、以人为本原则以及及时激励原则。第一,提升事先预防能够有效的预防乃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现场 损伤事故,能够将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排除,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在具体的贯彻 落实过程中应该改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降低目标 ,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前制定出进行处理的控制方案。第二,重点控制的目的旨在加大对掘进过程中较为常见的隐患或者危险发生频率较高位置的检查监督力度,进行重点检查评估,如果能够对现场的安全确实有比较大的把握后,在开始对后续任务进行处理。 第三,以人为本体现了煤矿企业对人性的尊重和关爱,员工的生命和健康是企业无法代替的财富 ,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采取一些有可能对人员生命产生危害的操作行为,倘若发生了人员安全事故,勿必进行认真彻底的调查,对于涉及到的责任人或者部门要严加处理。

3 采掘安全管理方法

3.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建 立健全并 完善掘进安全管理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 面:( 1 ) 明确采掘 队伍职责;( 2 )对各分项操作流程与管理制度进行健全;( 3 )将质量管理制度迅速向下层下达, ( 4 )加强安全考核 明细在岗人员的权责划分,倘若发生一些事故可以直接追究到个人身上,避免出现事 故责任相互推卸无人承担的情况。将安全管理责任目标进行一层一层的划分的优点在于能够很好地将实际执行的难度降低,以期达到所要求的管理目标。将各个分项操作工艺流程进行完善,可以具体的落实到巷道维修、爆破安全等一些细节工作之中 ,实行安全考核政策能够各个环节进行明确的划分,明细奖惩工作.

3. 2加强安全文明生产

将强安全文明生产 管理,为员工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生产环境,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因此在开 展掘进 的工作的过程中,掘进速度与质量是必须考虑的,但是必须搞好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其中掘进工作面和综放工作面是考虑的基点。

3. 3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要想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必须从岗前培训和后期经验两个方面人手,实行岗前培训能够对人为操作失误安全风险进行 有效的避免或者控制,遵守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对日常操作行为准的学习和理解,积极参加工作安全会议,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明细安全管理责任和权力的划分,确保工作人员积极地配合安全管理工作,安全 管理要狠抓,将其作为每个员工的日常准则,促使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的形成 ,在岗人员及时发现了某处所存在安全隐

患,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者及时上报并提出了可行性的意见或者建议,对此行为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增强全体人员的积极主动性 。

3. 4推进安全预警评价

煤矿井下安全管理篇(5)

一、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确保煤炭安全生产。

(一)严格证照及资质管理。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培训考核后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基建、技改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有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并经过煤炭行业管理、安监部门审查批复。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或证照不全、手续不齐备的企业不得进行生产、建设。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会议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安全举报制度、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班前安全教育制度等,并每季度组织企业员工集中学习。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和各岗位人员。

(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煤矿企业必须提足安全费用用于安全生产,重点用于矿井“六大系统”建设,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吨煤不低于10元提取,低瓦斯矿井按吨煤不低于6元提取。安全费用要设立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年底前所有矿井全部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建设完成紧急避险系统;2013年底前所有矿井要建设完成紧急避险系统。

(四)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每月初由矿长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明确隐患整改期限和质量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要分类定级,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整改结束后,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等进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确保整改到位。瓦斯隐患排查要做到及时排查、及时治理,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一是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每年必须与相邻的有资质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赋予井下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二是要积极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开展达标工作。2012年底前考评得分低于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70分的,生产矿井一律停产整改,基建、技改矿井不准进行联合试运转。三是要配齐矿级有关管理人员,建立以安全矿长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以技术矿长(总工程师)为主的技术管理体系、以生产矿长为主的生产调度管理体系、以机电矿长为主的机电运输管理体系。同时,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严禁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使用的设备、材料下井。四是所有煤矿企业必须由县市或乡镇政府选派责任心强、熟悉煤矿有关业务的人员担任驻矿督察员。驻矿督察员由各级政府指定部门管理,并制定驻矿督察员具体管理办法。

(六)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一是煤矿企业必须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发放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二是煤矿企业要加强全员培训工作。煤矿企业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实行全员安全技术培训,每半年必须培训一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新招工人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煤矿企业矿长、副矿长必须达到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水平以上。鼓励煤矿企业积极委托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展培训工作,加快培养煤矿井下采掘、机电、通风、安全、职业健康等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切实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生产环节监管,督促煤矿企业强化作业管理,落实安全措施,规范生产行为。

(一)强化领导带班制度和井下作业管理。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煤矿企业必须配备矿长、技术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等煤矿领导,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并报县市煤炭行业管理、安监部门备案。煤矿井下有工人作业时必须有煤矿领导带班,煤矿领导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他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6次。强化井下劳动定员工作管理。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安排全年生产计划和劳动定员,严格控制入井人数。3万吨矿井每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40人,6万吨矿井每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60人,9万吨矿井每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90人。

(二)强化矿井通风和瓦斯管理。矿井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有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装置;采煤工作面实行负压通风,掘进工作面实现局部通风机通风;每10天组织一次全矿井测风。严格执行“一班三检”、“一炮三检”制度,坚持实行巡检和跟班检查,瓦斯日报表和瓦斯监测日报表必须经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并每月10日前报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瓦斯监控系统要运行可靠,传感器数量、种类、设置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校正和维护。9万吨及以上矿井井下传感器数量不得少于12个,光学瓦检仪不得少于8台;6万吨及以下矿井井下传感器数量不得少于8个,光学瓦检仪不得少于6台。井下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每人必须配备1台电子报警瓦检仪。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

(三)强化矿井采掘和顶板管理。2012年底前,缓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采煤机或截煤机,同时采用刮板运输机运输,采高大于0.8米的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工艺,使用扒矸机、电动装岩机装矸,采用锚网喷等支护方式。

(四)强化提升运输安全管理。矿井主斜井运输必须使用主提升绞车,禁止使用调度绞车。斜井运输必须设置“一坡三(多)档”装置。2012年底前,垂高超过50米的斜井必须采用吊挂人车等机械运输方式运送人员。

(五)强化水害防治安全管理。煤矿企业必须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害工作。所有煤矿企业必须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六)强化矿井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煤矿建设项目(含整合技改扩能项目)必须经煤监局审批安全设施设计、省经信委或委托给州经信委审批开采设计方案后方可组织施工。当施工过程中遇到重大变化或发现设计存在重大缺陷,确需修改设计的,必须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批后,方可恢复施工。严禁在建设区域边建设边采煤或不按设计组织施工、不按批准工期施工。煤矿建设项目投产后5年内不准申请改扩建,也不准通过能力核定扩大生产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年度述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煤矿监督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检查形式,依法规范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各种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二)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服务与行业管理,落实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在审查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的过程中,要把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严格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规范煤矿企业的生产行为。对违规生产的煤矿企业要依法严处,情节严重的,应按程序依法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

(三)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煤矿企业的煤炭资源进行监控,督促煤矿企业合理利用煤炭资源,加强采矿许可证的监管,依法查处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

煤矿井下安全管理篇(6)

2007年全省累计生产原煤2157.25万吨,发生死亡事故24起,死亡34人。同比分别下降44.19%和32%。百万吨死亡率为1.58。同比下降43.79%,达到福建煤矿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突破全国乡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平均2的水平,提前实现国家“十一五”乡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4以下的目标。

一、福建省煤矿基本情况

(一)煤矿基本概况

目前,全省共有煤矿332个。其中,省属国有煤矿28个,乡镇煤矿304个(占92%)。主要集中在龙岩、三明、泉州等3个设区市。有新罗、永定、永安、大田、永春等19个产煤县(市、区)。

(二)福建煤矿特点

1、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福建省煤田地质构造复杂,煤层赋存条件差。断层、褶曲发育,且基本是薄和极薄煤层。煤矿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煤层瓦斯含量低。均为低瓦斯矿井,无高瓦斯或瓦斯动力现象矿井。矿井煤尘无爆炸危险,煤层基本无自燃倾向。

2、乡镇小煤矿多,办矿起点低,落后现象严重。福建小煤窑开采历史悠久、数量多,据统计,开采初期小煤矿数量总计有4000余处,在2001年的煤矿清理整顿中,关闭了1970处非法小煤窑,在2004年的全省煤矿专项整治中,又关闭无证非法煤矿(井)1444个。截至2005年颁证前,全省各类煤矿还有469个,其中乡镇煤矿406个,而且挂靠各类井(硐)、系统438个。乡镇办矿起点低,历史欠帐多,矿井开采前期,装备和工艺十分落后,技术管理薄弱,无序开采的现象突出,事故多发,2005年,全省百万吨死亡率达6.21。

3、乡镇煤矿基础薄弱,水害问题突出。福建乡镇煤矿是在七、八十年代“有水快流”、扭转“北煤南运”的历史背景下,由“夫妻硐”、“朋友硐”发展而来。管理水平低。技术力量薄弱。虽经多次专项整治,但是在2005年颁证前,水害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一是矿井布局不合理。水害防范难度大。在同一井田内、在不同标高有多个乡镇煤矿,矿与矿上、下重叠,形成“抽屉式”开采,矿与矿之间没有规范的开采顺序,也没有留置隔离煤柱,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是勘探程度低,水文地质资料欠缺。多数乡镇煤矿勘探程度低,水文地质资料及矿井水害分析程度不高,小煤窑及其采空区没有实测图纸,地质资料,各类图纸资料不全。其分布及积水空间难以摸清,水患较为严重。

三是水害防范意识低。多数乡镇煤矿业主文化水平低,对水息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技术力量和探放水设备配备不足,在水害防治方面的投入也还不到位。

四是容易引发较大水害事故。在我省顶板、瓦斯中毒窒息和水害等三大事故中,水害是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最大因素。据统计,2001―2005年福建省共发生各类透水事故10起,死亡31人,其中,较大及以上事故4起,死亡21人,2005年5月28日龙岩市新罗区发生1起重大事故。死亡10人。

(三)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基本情况

2005年以来,我省开始实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后,总计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435本,已注销生产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65本。目前全省现有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总计370本,其中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8本,生产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332本。

二、突出重点,严格标准,立足防范较大事故,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们进一步细化标准,制订下发了6项颁证管理办法和通知等文件,严格执行颁证程序,以颁证为契机,坚持“突出重点,严格标准,淘汰落后,立足防范较大事故,提升矿井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原则做好颁证工作,促进煤矿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突出水患重点。立足防范较大事故

针对福建煤矿水害突出的特点,颁证时,我们在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达标的基础上,细化防治水标准,提高颁证准入门槛,把住水害治理关口。立足防范较大事故。首先把矿井水害调查论证作为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必备条件严格审查,凡是矿井水害专项调查不清,论证不充分、结论不明确,没有配备探放水设备的煤矿,一律不予颁证。

一是要求各类煤矿企业“必须开展矿井水害普查工作,必须将矿井和周边的老窑和采空区及积水情况调查清楚并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并建立水文地质档案”。对水害调查不清或未建立水文地质档案的煤矿,一律不予颁证。 二是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必须对矿井水害调查资料进行审查论证,确认矿井“水息调查清楚”。并由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部门盖章。对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论证不充分或结论不明确的煤矿,一律不予颁证。

三是水息调查材料必须经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论证复审合格。对未经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论证复审或论证复审不合格的煤矿,一律不予颁证。

四是严格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审查。规定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必须专题评价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水害危害程度,防治水机构、人员、措施和设备配备等,要求评价报告论证充分,评价结论准确、可靠。对安全现状报告不全面、不充分或评价结论不准确、不可靠的矿井,一律不予颁证。

由于采取以上措施,提高了颁证标准和门槛,促使煤矿企业争相加大加快安全投入,纷纷聘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认真开展矿井水患调查和防治水专项治理,积极改造、完善矿井排水等系统。有效消除了矿井水息,提高了矿井抗水灾能力,极大的提升了矿井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坚决清理挂靠井(硐)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2005年颁证时,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我省乡镇煤矿大量存在“一证多硐”的现象,即一本煤炭生产许可证挂靠多个硐(井)和系统。这些挂靠的硐(井)和系统安全生产投入不足、设备简陋、水平落后、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超层越界、水害隐息严重,容易发生煤矿安全事故。为提升矿井安全条件,坚决淘汰落后,我局制定具体措施,严格按照“一证一井、一个经济实体、一套生产系统”的原则进行颁证,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挂靠井(硐)和系统,一律不予颁证。至2005年底,全省共清理出各类挂靠井(硐)和系统438个,大大提升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煤矿井下安全管理篇(7)

【关键词】煤矿通风;安全因素;防范策略;研究

前言

煤矿通风,是为煤矿井下作业人员提供新鲜空气,稀释和排除矿井瓦斯、粉尘最有效、最可靠的方法,是改善矿井环境条件,打造良好作业环境的基本途径。合理的通风又是抑制煤炭自燃和管控井下火灾的重要手段。它不仅关系到煤矿安全生产、矿工的生命健康,还关系到我国煤炭产业的安全发展,是煤矿安全的前提和基础。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不断延伸、矿井开采规模不断扩大,加之煤矿开采的复杂性,使得煤矿安全事故频发, 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煤矿带来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的制约了煤矿安全工作的发展。据近年来资料显示,目前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大部分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在这些安全事故中绝大部份是因为没有做好煤矿通风管控工作而引起,因此,在当前的形势下,加强对制约煤矿通风安全因素分析研究,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1 煤矿通风安全影响因素分析

煤矿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综合起来主要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而造成。作为煤矿通风安全工作,由于它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两个特点,所以影响煤矿通风安全的因素比较多,而且也是极其复杂,现主要从人为影响因素、物影响因素、环影响境因素三个方面来分析:

1.1 人为影响因素

煤矿通风管控过程中,整个过程都是由人操控,人是管理的核心,物是管理的依据,人因素是主导因素,只有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自保、互保观念,才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发展。具体而言,人为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意识不够。在煤矿通风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高,导致管理人员对煤矿通风安全的重要性没有给予高度的重视,在管理上存在麻痹大意,对影响煤矿通风安全因素不认真分析,对通风安全隐患缺乏有效的管控,不能及时消除煤矿通风安全隐患;作业人员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受该种思想观念的影响,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忽视井下的诸多安全因素,不严格按煤矿通风安全标准和规范认真操作,重生产,轻安全,超通风能力生产,盲目违章冒险蛮干等,以致煤矿通风安全事故频发。

(2)矿井通风安全管理技术落后。一是井下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关安全专业知识和技能,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手段、技术装备落后。不能发挥先进技术对煤矿通风安全的技术支撑作用,严重的影响煤矿通风系统安全性提高。 二是专业技能水平受限,没有严格按照煤矿通风安全标准、规范进行作业,导致通风管理人员缺乏相关的管理知识,造成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产生。 三是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在内容与实际可行性上不够完善,在煤矿通风作业过程中起不到应有的技术指导作用,造成实际效果有限。

(3)管理不到位、监管乏力。煤矿生产过程中,一是专业技术不高,通风安全管理力量薄弱、管理方式、手段简单,采用相对落后方式手段来管理,许多措施仍为事后被动型管理。二是未建立通风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事故救援不仅反应速度慢且缺乏协调,安全预警体统建设与管理不足,应变能力差。三是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要求对通风工作认真进行管控,导致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松懈,未能及时消除煤矿通风安全潜在隐患和威胁,最终酿成严重的安全问题。

1.2 物影响因素

物影响因素大致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1)矿井通风系统能力设计不达标:井下通风设计过程中,存在不足或瑕疵。例如通风方式、通风网路布置不合理、不适用,煤矿通风设备安设位置不合理或者数量不足,对自然风压、外部漏风影响考滤不足、选用低效率的通风设备等,使得矿井在投入生产后出现矿井风量不能满足矿井实际需风量。矿井通风能力不足将严重的影响整个通风系统的安全、稳定的运行,后果非常严重。

(2)矿井通风系统中的机电设备、设施缺乏有效管控和维护。井下作业过程中,煤矿通风工作必须依靠相关设备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但实际应用中由于通风系统与矿井通风设备的使用存在不匹配,或者对各类通风设备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导致矿井通风设备性能难以有效发挥,进而降低矿井通风效果和通风能力,给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合理的运行带来重大影响。

(3)通风网络结构不稳定不合理,不能保证通风系统稳定运行。主要是矿井部分巷道存在布置不合理、管理随意不规范、通风设备设施安装简单、质量不过关,降低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和抗灾能力,不能满足实际通风安全的需要,。

(4)煤矿通风安全投入不足。各类通风设备设施安全保护不到位,许多淘汰的仪器设备仍再继续使用,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达标,造成通风系统不能合理可靠的运行。

1.3 环影响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