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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的问题精品(七篇)

时间:2024-03-05 14:48:13

农村养老的问题

农村养老的问题篇(1)

关键词: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社区养老服务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8-0129-03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速,养老问题逐渐受到关注,其中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但能够缓解老龄化所带来的压力,使老人能够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而且还有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国早日建成小康社会。

一、农村空巢老人的生存现状

农村空巢老人一般是指农村中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只剩下自己或老两口独自生活的老人。目前,中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空巢老人约4 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1]。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农村空巢老人问题的严峻性。

根据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年轻夫妇外出打工,留下孩子给老人照顾,加重老人们的生活负担;二是老夫妇都健在,低老龄,身体健康,但子女赡养费较少,主要靠自给;三是老人们年事已高,需人照料;四是老伴去世,精神生活颓废[2]。

如今,农村中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为寻求更好的发展机遇和生存环境而背井离乡,农村将出现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而他们的生活也将面临非常多的困难。首先,在经济方面农村空巢老人经济收入低、缺乏经济保障。农村老人多数以土地为生,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对于失能老人更缺少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其次,在生活方面农村空巢老人普遍缺乏照顾、疾病照料缺失、缺乏安全保障。由于子女外出务工,使老人独守家中,无所依靠。很多空巢老人在日常生活中被疾病所困扰,而且缺乏照顾,非常容易发生危险。同时很多犯罪分子也会对老人的日常生活构成安全威胁。再者,在情感方面老人的精神空虚、孤独寂寞。儿女长大后都离开了父母,使父母一时难以接受,且与儿女缺乏日常的沟通,缺乏儿女的关心,通常会感到孤独寂寞,很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农村空巢老人的生存现状令人担忧,关注并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迫在眉睫。

二、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独自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

我国目前大部分空巢老人都处在活到老干到老的一种状态,子女外出务工,老人就成为了家里的劳动力来从事农业生产,需要独自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空巢老人的劳动强度。此外,很多老人还要照顾孙辈,这也进一步加重了农村空巢老人的劳动负担。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 800万人。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由此可见大多数的农村空巢老人都要照顾孙辈,生活负担非常沉重。

(二)经济来源较少,生活困难

经济收入是决定农村空巢老人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农村空巢老人大多要靠天吃饭,基本依靠土地供养,对于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来说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十分困难。子女的经济支持是老人的一个重要的经济来源,但目前来说,子女对老人的经济支持水平还比较低,而且很多老人并没有获得子女的经济支持。统计年鉴显示,2010年底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 919.01元,其中农业收入为1 723.49元,占总收入的30%,与此同时,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却达到4 382元[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2013年5月31日报告称:目前中国22.9%的老人消费水平位于贫困线之下。由此可见,农村老人在经济上的困难,农村空巢老人的经济状况更是相当严峻。

(三)缺乏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子女到城市务工,造成了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和疾病缺乏照顾。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占20%,约948万人;7.5%的老人需要照料,在他们当中,11.3%的老人得不到照料,比非空巢老人高8.4个百分点[4]。由此可见农村空巢老人日常生活的艰难。

中华传统文化使得“养儿防老”“儿女绕膝”的观念在老人心中根深蒂固,特别是生活在农村的老人。但现实是,儿女的外出给老人带来了精神创伤,降低了老人的幸福感。老人与子女缺少交流机会,使得老人缺乏精神慰藉,感到精神空虚,增强了孤独感,甚至引发身体疾病和精神障碍。据统计,我国目前约有四成老人有较高程度的抑郁症状,生活状况受到严峻的挑战。

(四)抵御风险能力较差

农村空巢老人收入途径单一且有限,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及医疗保障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空巢老人缺乏抵抗重大自然灾害和疾病等风险的能力。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一旦老人身患重病需要高昂的医疗费用时,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可能是一种致命的打击。

与此同时,农村空巢老人还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由于老年人安全防范意识比较薄弱,对人热情友好,这就给很多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偷盗、行骗、抢劫等不良社会现象时有发生在农村空巢老人身上,严重威胁到农村空巢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2013年4月,陕西商南十里坪半月内有7位空巢老人被杀害,犯罪分子只是因为手头拮据,就将万恶的屠刀挥向善良单纯的空巢老人。惨痛的教训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五)精神文化活动贫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精神文化生活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农村,由于经济条件差、文化水平低、娱乐设施缺乏等原因,使农村老人严重缺乏精神文化活动,有学者基于五省18个自然村的调查发现,只有12.9%的空巢老人经常参加村里组织的活动,偶尔参加的占33.5%,很少参加的占16.8%,从不参加的空巢老人比例高达36.9%[5]。老人们通常是通过和邻里聊天和守在家中看电视来度过空闲的时间,长此以往会使老人备感孤独,长时间还会引发多种心理疾病。

三、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原因分析

(一)年轻人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城务工

当前,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对新一代的农村劳动力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同时,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和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使得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这些年轻人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不得不向城市迁移。农村只剩下了老人和儿童,而其中很大一部分为空巢老人。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可以充分表明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迁移数量的巨大增长。目前我国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6亿,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6.741亿,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71亿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亿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迁移加剧了农村的空巢化,使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

(二)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着严重的缺位,一些农村空巢老人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养老保障。据统计:占我国总人口75%的农村居民,整体的社会保障支出仅占全国社会保障总支出的11%;而占全国总人口25%的城镇居民的保障支出却占据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用的89%[3]。可见农村与城镇养老保障服务所存在的差异。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55元/人,当前经济条件下,55元很难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且该政策还没能实现全覆盖,由此可见,我国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的建立健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使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一,在很多农村,医务工作者和医疗设施严重缺乏,无法满足村民的需求。其二,在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农村空巢老人对于报销后剩下的费用仍然是难以承担,而且报销手续复杂,这都给农村的空巢老人带来了困难。

(三)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和现代生活理念的矛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习俗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和现代的生活理念产生了矛盾。首先,老人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一些老人不愿像过去一样给子女当保姆,独立意识有所增强,想寻求独立的生活。而子女受现代一些价值观的影响,变得人情淡薄,金钱至上,淡化孝道,缺乏对家庭的责任感。其次,老人与年轻人的生活习惯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之间也缺少共同语言,容易产生矛盾。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老人喜欢独自居住,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随之不断增多。

(四)农村土地养老保障的功能在不断减弱

由于子女的供给能力有限,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又不是十分健全,农村空巢老人缺乏经济保障,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都需要延续以土地为中心的养老保障模式。但是目前,我国可耕种土地面积不断减少、人均可耕种土地面积不断下降、失地农民越来越多等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向以土地为中心的养老保障模式提出了挑战。同时,我国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依然很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依然很弱,靠天吃饭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在这种情况之下,农村土地很难给空巢老人提供良好的养老保障。

四、对完善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的建议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民收入水平低,这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所以解决农村的养老保障问题的首要任务就是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党的十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结合十的相关要求,当前农村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通过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来发展农业,同时要改善农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这在相当程度上会减少农村空巢老人的劳动负担,同时也能使农村空巢老人的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目前,加强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首先,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明确责任,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要因地制宜、严格监督。其次,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相关的法律体系。降低缴费标准,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养老金数额。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再者,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府要在财政上给予相关支持,加强调控,努力实现统筹。要逐步提高农村空巢老人住院的报销比例,对于农村空巢老人的门诊费也应该给予适当比例的报销,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空巢老人日常的体检及慢性病的护理工作。

(三)加快中小城镇建设,使农民离土不离乡

党的十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结合十的要求,我国目前从城市化的总体布局上应该加快中小城镇建设,使城乡逐渐实现一体化,从而努力实现城乡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这有利于推动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建设,提高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水平。

同时,小城镇建设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打工青年回乡就业和创业,可以使其离土不离乡,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可以起到减少农村空巢老人数量的作用。

(四)加快建设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我国农村社区养老具有成本低、负担轻、人性化、因地制宜、能够提高老人的安全保障等优越性,其应该被用于解决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主要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政府大力支持,村委会积极管理,集中养老资源进行合理的优化配置。对农村空巢老人进行经济上的资助和生活上的帮助。二是以村民之间的关系为纽带,建立养老互助机制,使村民互帮互助,解决老人的日常生活困难。三是积极鼓励志愿者和非政府组织等参与到农村养老服务之中来,充分发挥其奉献精神,对养老保障工作进行鼓舞和帮助。四是政府要积极引导、鼓励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产业。给予其相应的优惠政策,使其在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方面起到作用。

(五)组织开展多种精神文化活动

组织开展精神文化活动,使空巢老人摆脱孤独与寂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其一,地方政府和村委会要意识到精神文化活动对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重要性。广泛开展爱老、敬老教育,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来确保精神文化活动的开展。其二,地方政府及村委会应加强精神文化活动设施建设,设立室、健身房等,使老人能够拥有娱乐和健身的场所。其三,充分发挥村委会的服务职能,组建一些老年合唱团、老年秧歌队等,丰富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其四,吸引企业到农村投资兴办文化产业,通过多渠道向社会筹集资金来获得赞助支持,以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总之,通过以上措施逐步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这需要个人、家庭、政府、社会和市场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

参考文献:

[1]李硕雅.从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看我国人口问题[J].经济论坛,2012,(1).

[2]陈敏.农村留守老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学,2009,16(3).

[3]林宣佐.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危机及解决办法[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0(6).

农村养老的问题篇(2)

据国家统计数据,到2013年末,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2.02亿。随着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到来,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人口老龄化问题将日趋严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矛盾相交织,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急剧增加,已成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一个突出问题,尤其是占全国70%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问题中的一个重大难题。

一、农村养老面临的现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水平发展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也不断充裕,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致使广大农村“空巢老人”家庭数量急剧增加,而相当一部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处于相对和绝对的贫困状态,农村养老问题现状堪忧,农村老年人的民生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1.家庭养老占主体地位 长期以来,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模式,这是由我国农村的传统文化、生产方式、经济水平低下等因素决定的,特别是一些经济文化落后的边远地区,还保留着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这就更决定了家庭养老必然长期占居主体地位。

2.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 在经济供养上,一对农村夫妇往往要供养四个老人,因此,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正受到挑战。在生活照料方面,在精神慰藉方面,由于家庭小型化的推进,这就导致父母与子女间缺乏沟通和感情交流,难免造成老人孤单寂寞。同时,一些青年夫妇往往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

3.尊老敬老氛围不浓 当前我国正处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还没有形成广泛的共识和引起足够的重视.

4.空巢现象越来越普遍 空巢老人作为一个群体已经成为社会问题,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记录显示,农村老年空巢家庭户1117.90万户,占老年空巢家庭户总数的71.58%,农村空巢家庭老人1632.90万人,占空巢老人的69.79%。 同时,农村空巢老人的身体状况令人担忧。伴随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机能衰退,健康状况明显下降,患病率也随之上升,他们的老年生活的好坏也成了当前养老问题主要矛盾。

5.养老院数量的不足和功能的缺失 农村中的养老院(敬老院)数量极其有限,只是极少的场镇有简陋的养老院,而且大多乡镇养老院因功能不配套等原因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未能发挥其功能。就是发挥其功能的养老院只有鳏寡孤独和“独五保户”才有资格去居住,此外,养老院的总体环境较差,一些能够接收农村老人的养老院收费也较高,另外,还有部分老人不愿去养老院是因为担心周围邻居的评论,担心邻居会认为子女不孝,从而放弃入住养老院。

6.农村养老观念差、法律意识淡薄 养老问题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而当今社会,相当一部分人养老观念淡薄,把老年人不当“财富”,而当“包袱”,很多人法律常识不足,不能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履行法定的义务,有些赡养人道德伦丧,只知向父母索取,却不尽“反哺”义务。

7.农村社会保障缺乏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缺乏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主要表现是现有的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太低,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每月只有55元的养老保险金,散居的“五保户”每月生活费260元,农村老年人面临的主要问题 “养”和“医”在现有的保障体制下就存在着很大的的问题,大多数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还比较困难。

二、农村基本养老的对策

党和国家着重提出了“加强老龄工作”的要求,这不仅为我们的老龄工作提升了高度,而且进一步明确了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为了积极推进农村老龄工作,切实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针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精神文化生活,以及空巢家庭、隔代家庭、独生子女的老人等养老新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

1.建立健全老龄法律法规和政策 要结合广大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现状,研究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老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坚持以人为本促和谐,要突出以老年人为本促和谐这个理念。我国老龄化趋势的发展,重点在农村,重点在农民,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政策上要充分体现对农村老年人的重视和关心,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2.充分利用现有的养老资源搞好农村养老服务 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在满足现有“五保户”自愿入住的前提条件下,可将老年福利机构如养老院等产业化,将个人或企业投资引导到这方面来,扩大服务范围,以适当的收费标准接纳一些子女常年在外打工而独自居住的老人,针对老人的不同需求,提供短期入住、日间照料看护、治疗等服务等。

3.完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村劳动力,农村老年人还处于社会化和共济性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的老年人绝大多数没有获得社会化养老的支持,但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着力解决好农村老年人最需要解决的“养”和“医”的问题,把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起来,切实解决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让农村老年人真正享受到共享社会的成果。

4.加大老龄工作经费投入 国家要加大对农村老龄事业经费的投入,并普及农村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及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保必保,有针对性地解决贫困老年人在民生问题上的突出问题,才能促进广大农村老年群体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农村养老的问题篇(3)

[论文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障;社会养老保险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老有所养一直是广大农村群众梦寐以求的愿望,也是政府十分关心的重要问题。然而,长期以来,受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影响,农民利益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来承担。近年来,由于农村家庭小型化、大量青壮年流向城市、老年农民地位下降等原因,造成了家庭养老功能逐渐淡化、弱化,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又存在着缺陷,使得农村养老这个隐性问题逐步显性化,解决农村人口养老问题已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重要挑战。

一、农村养老保障的主要形式

1.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最传统的养老方式,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的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的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养老内容主要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也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建国以来,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保障的形式也呈现出多元化,这种养老方式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土地养老。土地养老也是我国农民养老的一个重要保障方式,然而,进入老年后,农民退出生产领域,并不意味着放弃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要从子女这种“积累”中提取养老支出,而子女要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必须以赡养父母为前提。直至今日,土地养老在农村养老中还在发挥一定作用,拥有土地的农民还可以依靠土地的产出作物或有偿让渡给他人使用获得收益来维持生活。

3.社区养老保障。随着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独居老人增加,针对老年人在就医、购物、出行等方面的不便,社区助老服务逐步建立起来,服务人员集中料理、帮助老年人,为老年人排忧解难,以补充家庭结构变化带来的家庭养老功能不足。社会助老服务机构,一般以农村养老协会为依托或以敬老院为主体增设及扩建的。服务方式多样化,既有采用纯福利的、半义务及邻里互助的,也有收费方式的。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中生活,即使子女不在身边,也能安度晚年。

4.商业养老保险。随着农村部分居民生活日渐富裕和保险业的较快发展,一些富裕农民参加各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这可以成为将来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也缓解了进入老龄化社会后社会所承受的巨大压力。这种养老方式需要农民有较强的经济实力,适合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

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形式是,从农村和农民的实际出发,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保险资金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实行储备积累的模式,建立个人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它具有非盈利性、普遍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为了切合农村实际经济状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缴纳方式上采取按月、季、半年、全年以及补缴、预缴等多样化形式,在缴纳标准和支付标准上实行多档次。

二、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表明,中国2003年的乡村人口为76851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9.47%,乡村人口中,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到7_35%,远大于同期城镇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6.3%的比重。按照人口老龄化衡量标准,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的标准,农村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速度高于城镇。

2.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据I991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老年人供养调查资料表明,我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养老的比例为73%,而据2004年国家生育计划委员会农村家庭变化课题组调查,这一比例已下降为60%左右,可见,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正住逐渐削弱:

3.土地养老保障功能低j我国农村普遍实行土地承包责仟制之后,作为独立生产单位的家庭,依靠土地这种生产资料,自行解决家庭老年人的赡养问题。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的产出难以满足农民养老需要,农村土地保障力度远远低于具有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发达圈家和发展中国家。

4农村社区服务几乎是空白。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我国许多大城市已建立了网络化、系统化、社会化的老年服务社区,而在农村社区服务几乎是空白。据2002年城乡老年人口状况~次性抽样调查分折,农村老年人所在的社区,有“上门护理”的仅为4.4%,上门做家务的仅为41%,老年人依靠养老机构以及保姆照料的比例仪为0.4%、

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诸多问题。一是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覆盖面窄,投保率低,保障水甲有限由于农民可支配收入有限,集体没有资金承担农村老龄人口养老的责任,国家主要制定法律和政策,未提供资金支持,这些因素导敛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及农村养老水甲有限。二是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直、运行以及保险金的发放,都不是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而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的一些规章制度来执行的。二是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渠道单一,只限于存银行、买国债,投资面窄,收益水平低

三、完善农村养老保障的对策

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足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经济基础,家庭、社区和社会养老都不同程度地受制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在家庭养老方面,家庭对老年人的赡养干旱度取决于子女的经济支付能力;在社区养老方面农村经济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区养老的实现程度;枉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经济发展水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基础。

2.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并不排斥家庭养老模式的基础地位,要继续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模式一是加强社会引导,切实维护农村老年人依法养老的权益,要宣传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形成浓厚的尊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强化社会舆论功能,从道义上和制度上规范人们尊老敬老的行为。二是从法律上完善赡养协议书制度,巩固家庭养老功能。从近几年一些农村地区的实践看,签订赡养协议书是目前强化欠发达地区家庭养老功能最有效的手段。通过签订赡养协议,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子女应尽的义务公开化,使国家的老有所养政策便于监督、执行。

3.发挥土地的保障功能。发挥土地保障功能,一是政府要规范征地制度,严格保护征地面积,遏制失地农民群体的扩大。二是切实保护失地农民的利益。征地补偿要以土地的市场价格为依据,实行公正价格补偿,严禁在征地中采取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的倾斜政策三是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提高十地收益,增加农民的收入,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当农民遇到困难和养老的时候,可以及时长期有效地出租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将土地收益用于农民养老。网是加快城镇化的速度。城镇化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关键。通过城镇化,可以带动城镇周边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的转变,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这样,不仅增强了家庭养老功能,保障老年人生活水甲的提高,而且提高了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能力和集体经济补助支持社会养老保险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者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从而有助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4.加强社区养老文化建设。加大力度发展农村社会事业,逐渐扩大社区养老服务范围,培训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技能和服务理念,加大对贫困地区社区养老机构的财政投入,增强社区养老文化建没和人员素质的培养,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一是做好群居老人的集体服务。增加老年福利机构的数目,争取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福利机构,为了减轻集体的经济负担,在经济发达地区可将老年福利机构,如养老院等产业化,将个人或企业投资引导到这方面来,这样既可提高服务质芾,又可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应通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为孤寡老人们提供捐赠。二是搞好散居老人的社会服务。搞好居家老人的社会服务是今后社区养老发展的重点。要搞好社区医疗保健服务,可以通过增加农村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争取每个地方至少有一个医疗点,以便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要大力发展老年服务组织。一方面扩大老年协会的覆盖面,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在生活、娱乐、法制宣传、医疗保健等方面提供完善的服务。

农村养老的问题篇(4)

关键词:老龄化;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养老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来看,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比较来看,老龄化的趋势不断加强,这都显示着我国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的沉重压力。

我国养老问题研究较多,但缺乏针对当前农村实际状况的具体研究。本文从养老理论出发,认为我国的养老模式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实行多层次、多选择的满足不同阶层需要的养老体系,提出当前我国农村应建立以家庭养老方式为主的“三位一体”的新型养老方式。

一、养老理论概述

养老,我们所理解的是指为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养老方式的类型通常有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社区养老。

家庭养老是指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随着社会经济结构和人们养老观念的转变,家庭养老的功能正在逐渐地弱化。

社会养老方式是指依靠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进行养老的保障方式。社会养老表现为敬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的养老模式。

社区养老主要是指首先以家庭为核心,其次以社区作为辅助,有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在生活、卫生、精神等方面给老年人以照顾。

二、当前我国农村老年养老方式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在我国农村,主要的养老方式仍然是家庭养老,社会养老方式覆盖面小,水平低,发挥功能有限,社区养老方式发展缓慢,受到制约。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养老方式依然是家庭养老为主。目前,在我国多数农村地区,家庭养老是主要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方式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开始出现其他的一些养老方式,这些养老方式在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上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但始终没能取代家庭养老的地位。但家庭养老模式的问题是,身体状况不好的老人,需要子女来照顾,这给那些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的年轻人带来压力。城镇化和外出打工又给农村养老带来了更复杂的问题。

2.社会养老方式发挥的功能有限。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方式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后不断发展。近年我国还进行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社会养老在农村养老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保障覆盖面小、水平低等,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养老的实际需要。

3.社区养老方式发展受到制约。社区养老方式只是在少数发达地区才有的,如江苏、广东等省份。一般农村经济落后,当地财政无法拿出那么多钱来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因此社区养老方式在农村发展十分缓慢。另外,社区养老受我国社区发展诸多条件不成熟等因素的限制。

三、建议与对策

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的具体对策:

1.探索建立“三位一体”的新型养老方式。由于当前农村养老方式存在诸多问题,建立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已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从目前我国的实际出发,建立“三位一体”的新型养老方式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所谓“三位一体”的养老方式是指家庭、社区、社会在农村养老中共同发挥作用,相互补充,发挥整体养老功能,建立这样一种综合的养老方式是由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家庭、社区和社会在新型养老方式中的责任是不同的,在不同的阶段它们地位也是不同的。

2.强化农村地区家庭养老功能,提高家庭养老质量。家庭在目前养老方式中的责任和地位决定了在新型养老方式建立的初期,家庭仍然要尽主要的责任,发挥主体作用。

3.探索发展农村社会养老方式。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继续推行小区养老保障。小区养老模式是在一些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或村,从集体积累中列支养老基金,对已进入老年的农民按月支付一定的养老金,是农村养老方式迈向社会化的有益探索,因此应当继续推行。

4.完善相关政策。(1)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为了完善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要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提高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2)加大对农村养老基本设施投入。政府要在农村养老上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农村养老基本设施。(3)加大政策扶持、发展农村经济。我国农村养老方式不符合现实需要,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于我国农村的经济比较落后。只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才能实现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由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有较大的发展,因此需要国家的大力扶持。

参考文献:

[1]靳宝石,张力杰.我国农村养老方式转变研究[J].科技导向,2013,(11).

农村养老的问题篇(5)

【关键词】 土地流转 农村养老 养老方式

一、引言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为1.77亿,中国老龄人口总量位居世界首位,并且超过一半生活在农村。农村不仅是我国老年人口最多的地区,也是老年抚养比例最高的地区。农村老年人大部分没有退休工资、劳保养老金和公费医疗保障,经济发展、医疗技术、社会保障等方面都较城镇而言相对落后。我国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而农村养老也成为中国养老事业的关键问题。

二、城镇化与农村养老

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越来越多的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农业劳动力转变为的非农劳动力。大规模的“乡-城”人口迁移的结果是:弱化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和进一步加重养老保障负担。许多子女远离乡村成为城市工人,代际空间距离的拉大也必然带来代际冲突,增加赡养方面的困难,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在农村形成“4―2―1”的家庭结构, 显然进一步加重了子女的赡养负担。同时城市生活的紧张节奏和高生活成本也使很多迁移农民家庭难以顾及身在农村的年迈父母,结果是家庭养老保障维系的基础发生变化而导致家庭养老保障功能持续弱化(刘昌平,2008)。并且老人长期养成的生活观念难于改变:城市生活是一种与乡土生活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 很多农村老人很难适应城市的生活。也有的农村老人虽然希望与子女居住在一起, 但觉得双方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方面存在差异, 为避免共同居住与子女产生冲突而选择返回农村居住。

农村劳动力转移对留守老人健康产生的负向效应也不容忽视,尤其是随着农村家庭规模的逐渐缩减,在农村公共养老服务缺失的条件下劳动力转移会给留守老人健康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王小龙,2011)。这无疑加大了农村养老难度。

三、农村养老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农村养老保障的存在基础,可从经济和社会两个层面认识:经济基础主要表现在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村社会福利差、医疗水平低等。社会基础反映在养老保障制度的落后、国家的非平衡发展战略和事实上存在的等级制度,农村老年人口多、文化程度不高,养老需要提供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等。

在养老模式的选择方面:首先,传统的孝道观念对于农村老年人选择养老院养老起到了阻碍作用;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更倾向于进入社会养老机构度过晚年生活,可能是老人年龄过大需要更为周全专业的照料;即机构养老的推力包括家庭照料资源的缺乏(Manfredini,2013)。其次,农村劳动力的外出务工弱化了家庭对他们的养老功能,同时农村社区资源的匮乏并未缓解留守老人所处的困境。最后,日常花费主要来源的自主化( 由自己的劳动收入、储蓄、退休金等提供) 程度越高,老人越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主要原因是机构养老的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王彦方,2014)。而教育程度、家庭年收入、区域差异和新农保政策变量显著影响农村家庭养老选择偏好(封,2013)。

孔祥智等在2007年的实证研究显示,年龄、受教育程度、性别、职业状态、地区分布等对农村老年人养老意愿存在显著影响,而老年人的家庭特征变量对老年人养老意愿没有显著性影响(孔祥智,2007)。个人因素中年龄和健康状况与家庭因素中家庭居住区域和家庭中子女数对农民的养老选择有影响(吴春宝,2011)。有关实证证明:具有在家务农、经济来源主要是依靠自己或政府(救济)、参加养老保U(有养老保险)、担心自身老年养老问题等特征的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模式的意愿更强烈;女性、受教育年限少、子女数量多、同吃同住人数多、有配偶、健康程度较差、经济来源于子女、收入评价认为“不够用”、不担心养老问题等具有这些因素特征的老年人对家庭养老模式较为偏好;男性、受教育年限高、儿子数量少、共居人数少、没有配偶(或丧偶)、经济来源主要依靠自己,并且认为收入够用的人员偏向自我养老模式。(顾永红,2014)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经济条件、家庭人口结构、社会保障、个人观念等因素能够显著的影响养老模式的选择。

四、农村养老的模式与现状

在我国具体的养老形式中使用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居家养老、自我养老、机构养老、设施养老、集中养老、分散养老等不同的分类。

杨守宝认为,依据需求层次理论农村养老资源可分为生存型养老资源、相互关系型养老资源和发展型养老资源三类。生存型养老资源从物质方面保障老人的老年生活, 如自我养老资源、家庭养老、敬老院等。相互关系型养老资源保障老人基本的物质需求和基本的精神需求两个方面,如社区养老等。发展型养老资源是在相互关系型养老资源对老人精神方面保障的升华, 如老年学校等(杨守宝,2010)。朱劲松认为不靠子女和亲属(或无从依靠) ,又没有离退休金的社会保障而主要靠储蓄或劳动收入或其它收入(如租金、股金) 来维持生计的自我养老模式是农村一种非常有效的养老模式(朱劲松,2009)。孟艳春主要根据养老的经济资源来源不同,划分了3 种农村养老模式:家庭养老、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她认为这三种养老模式不是对立和互相排斥的,在大多时候是以一种养老模式为主,其他养老模式为辅,也有可能三种模式相互结合(孟艳春,2011)。在我国的农村养老面临着许多问题: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老人引以为自豪的种田经验与生活智慧已不再适应社会的生产与生活,老年人的生活缺少经济扶持、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宋延生,2011)。

从当前情况总的来看,家庭养老仍是当前我国农村最主要、最普遍的养老方式。

五、简要评述

目前的研究大部分针对家庭养老、社区养老以及社会养老的现状及问题做出了研究,并得出相对一致结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养老模式的风险正在逐步增加(宋青峰,2005)。有学者认为,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 现代化的完全实现,我国农村未来的B老方式必将由家庭养老逐渐地过渡为社会养老(钟建华,2009)。现在农村家庭养老仍然占主体地位,但功能呈弱化趋势。而社区养老呈加强趋势,但处于起步状态,并需要稳定的经济支撑。最后,现在的社会养老覆盖范围小,保障水平低,很难满足现代农民的基本需求。

【参考文献】

[1] Manfredini,Matteo,Breschi,Marco.Living arrangements and the elderly: an analysis of old-age mortality by household structure in Casalguidi,1819-1859[J].Demography,2013(5):1593-1613.

[2] 封,高鑫.新农保政策主导下的农村养老方式选择偏好及其融合效应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06:107-120.

[3] 顾永红.农村老年人养老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03:9-15.

[4] 孔祥智,涂圣伟.我国现阶段农民养老意愿探讨――基于福建省永安、邵武、光泽三县(市)抽样调查的实证研究[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03: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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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孟艳春.中国养老模式与优化路径探析[J].河北学刊,2011,01:129-132.

[7] 宋青锋,左尔钊.试论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J].农村经济,2005,05:77-79.

[8] 宋延生.从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窘境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之完善[J].学术交流,2011,07:149-152

[9] 王小龙,兰永生.劳动力转移、留守老人健康与农村养老公共服务供给[J].南开经济研究,2011,04:21-31+107.

[10] 王彦方,王旭涛.影响农村老人生活满意度和养老模式选择的多因素分析――基于对留守老人的调查数据[J].中国经济问题,2014,05:19-29.

[11] 吴春宝.影响农村养老模式选择的因素分析――以logistic回归为分析工具[J].调研世界,2011,06:41-43.

[12] 杨守宝.“刘易斯转折点”上农村养老资源需求层次理论分析[J].农村经济,2010,01:86-89.

[13] 钟建华,潘剑锋.农村养老模式比较及中国农村养老之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2009,04:58-61.

农村养老的问题篇(6)

关键词: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特点

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5-0080-02

一、国内外农村养老保险研究概况

1.国内农村养老保险研究。王黎明 [1] 认为,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传统养老模式面临严峻挑战等问题的一种必然选择。人口计生委等14个部门 [2] 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近年来,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比城市更为突出,因此,有必要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杨琳、董瑞丰 [3] 认为,在广大农村地区,伴随着外出务工人员规模化增长,大量农业用地或闲置,或转为建设用地,农业生产和土地对农村人口的传统保障作用实际已经大大降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及时填补这一空缺。

2.国外农村养老保险研究概况。国外大部分国家都为农民建立起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早在19世纪80年代,德国政府就颁布了保险法规 [4],为德国公民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在欧洲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盛行,实行社会保险型养老制度。其实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针对农村人口开设独立的养老制度,另一种是直接将其城市制度向农村延伸,该模式坚持“援助自助者”原则,强调养老的“个人责任”,普遍实行现收现付与积累制相结合的资金筹集与计发模式。此外,在世界上还有少数亚、非国家的农民实行储蓄保险型(也叫强制储蓄型)模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外养老保险业为促进本国社会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活福利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养老的主要内容

1.家庭养老。家庭养老的实质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养老资源在家庭范围内的互助和代际交换。家庭养老一直是中国农村最主要的养老形式。但家庭养老方式正在出现弱化的趋势。

2.土地保障。土地保障目前仍然是中国农村家庭的主要经济基础,但是中国的特殊国情使得土地养老保险的功能严重不足。

3.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从很多西方国家建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的经验来看,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缓解财政压力、完善老年保障体系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手段。

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到目前为止,“农保”依然是曾经试图覆盖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推行困难重重。

三、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特点

在明确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后,对于其内容和特点进行归纳总结,可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以“自我保障为主、集体保障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 [5] 为筹资原则。养老金的主要部分来自农民。在此基础上,集体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比例不做统一规定,随集体经济状况的好坏而定。国家政策扶持,主要体现在对乡镇企业给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集体补助。可以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予以税前列支,具体做法也有地方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这种筹资原则充分考虑到国家财力有限及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现实,但是在实践中却暴露出强制性不足的缺陷;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减少本地企业的经济负担,尽量缩小这一比例。随着这一部分补助的减少,国家对农村养老费的“政策扶持”也失去现实作用。

2.实行“多档次”的缴费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针对中国农村各地区发展极不平衡的现实。但是,这种缴费方式在设计时忽略了农村的另一现实,即相当部分农民养老观念落后,对养老保险制度缺乏认同感。因此在实践中,大多数农民都倾向于转向低档次的缴费标准。而以如此之低的投保水平,根本无法满足农村老年人口的未来养老需要。

3.在筹资方式上实行“完全积累制”。指受保者在其劳动年龄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作为长期积累的基金,待受保者达到法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时,按照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包括保险金年金和利息)以年金的方式逐月发给个人。这种方式的特点是以收定支,筹资规模和保险金比较稳定,不会引起养老金的代际转嫁矛盾,当然也存在着基金保值增值的问题。

4.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主要实行县级统筹 [6]。中国现行的办法是在县(市、区)建立养老保险的专业机构,负责收取和发放养老金的工作,以县为单位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但是由于基层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手段相对落后,因此在资金的管理和运营中出现了诸多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四、目前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是一脉相承的,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中国民政部出台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坚持资金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为筹集原则。这样,国家的财政投入就比较少,实际上是农民个人养老保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

2.覆盖面偏小。根据中国科学院的《社会保障绿皮书》,2007中国只有2亿人享有养老保险,仅占劳动者的25%。专家认为,中国离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在目前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面最大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广大的农村劳动者几乎没有养老保险,1亿多丧失劳动力的农村老人没有社会化的养老保障。

3.保障水平偏低。由于保障水平偏低,因此还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结构明显,农民收入水平低,而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又是以个人缴纳为主,这使得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民有心无力,不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少, 缴纳的保险费也很低,根本无法满足年老时的生活所需。

4.法律支持不足,农民投保积极性不高。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村养老保险都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实行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相对而言,在这方面中国没有统一的法律条文,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因此缺乏普遍的强制性和规范性。

5.参保人群不均衡。中国当前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保富不保贫”的倾向严重,目标人群的养老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覆盖范围上看,中国东部经济发达的省市农民投保金额明显高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

五、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的几点建议

1.加大财政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投入力度。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作为财政支农的项目之一。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和每年财政超收入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投入,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民参保给予财政补贴。在这方面,“苏州模式”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典范。

2.努力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一要求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缴费标准,按年缴费。同时应鼓励宽裕家庭农民提高投保金额,以增强整个农保基金的互济功能。二要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农保部门管理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基金安全,在此基上寻找基金的增值。三要在确保安全前提下 ,积极探寻农保基金保增值新渠道。

3.加强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队伍建设。首先,要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保服务网络。其次,要加大对农保专业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力度,以适应新型农保工作的要求。

4.搞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协调和衔接 [7]。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由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和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制度组成的完整体系,各项制度功能各异,不可或缺。同时,各项制度又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关系,搞好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十分重要。因此 ,在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的同时,一定要着眼长远,从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并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等城镇社会保险相衔接的保险格局出发,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 [8],做到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有接口,好衔接,可转移,并确保转移过程中参保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失。

建立这样一项制度有助于缩小城乡差别,打破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使我们的农村居民逐步实现老有所养;是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方式,作为民生工程本身就可以达到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作用,特别是满足农民这样一个广大群体的消费需求。并且可以起到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的重大作用,所以它的意义是多方面的。但是归结起来,最重要的还是它是给农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的惠民工程。

参考文献:

[1]王黎明.建立健全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J].地方财政研究,2007,(6):19-24.

[2]人口计生委等14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Z],2007-12-10.

[3]杨琳,董瑞丰.突破七道“门槛”[J].望新闻周刊,2007,(10):24-27.

[4]王增文,邓大松.德国农村养老制度演进[J].中国社会保障,2009,(11)

[5]孙通通.商业性养老保险税收政策现状、问题与建议[J].经济论坛,2005,(4).

[6]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Z].国发[1997]26号.

农村养老的问题篇(7)

摘 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也慢慢进入老年化社会,农村社会养老是中国社会养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进行分析,寻找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老龄化社会;集体保障

一、农村居民养老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70%以上,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10%以上,其中农业人口占75%,因此要解决中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成为重中之重,没有九亿农民的养老保障,也就没有真正实现中国居民的养老保障。然而与城市不同的是,我国农村居民养老主要以家庭自我养老为主。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封闭的自然经济占主体地位的现实以及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决定了家庭养老是目前我国农村居民养老的主要方式。几千年来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积谷防饥,养儿防老”已成为我国农村居民的传统思维与行为模式,子女赡养老人不仅成为一种社会道德责任,而且已写入我国的宪法、婚姻法、继承法以及刑法等等。据调查,我国农村的老年人依靠家庭赡养,养老内容主要是经济上供养及少量生活照料。

集体养老主要是对于农村中的特殊人群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三无”老人及优抚对象由村集体供应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方式,资金主要来源是村集体提供的公益金和乡镇统筹基金,供养的主要形式有集体人住敬老院和分散供养两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迅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决定,民政部门从明年开始在农村经济发达和比较发达的地区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规范,各级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都非常重视,至年底,全国已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多个县市、区开展了这项工作,目前全国已有数万名农民已经领取了养老金。

二、发展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农村养老方式的必然选择

我国正快速地步入老龄化时代,人口的老龄化是家庭养老不堪重负,以“4-2-1”的家庭模式为例,很多年轻夫妇没有精力去给老人相应的照顾,加上人们的道德水平开始滑坡,很多农村子女存在尽赡养义务上的不足,半数以上的老人在年老体衰时,经济上无保障,生活上缺少照料。随着农村的非农化和城镇化,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城,有些甚至常年居外,就业的巨大压力以及自身社会保障问题的困扰使他们对老人无暇照顾。近几年来,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农业不仅面临巨大的自然风险,而且还要承担严酷的市场风险,以上因素无疑使农村家庭养老举步维艰。因此,能否有效地解决我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是我国能否成功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的关键,是完善和同意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就目前而言,广大农村群众的基本要求与愿望是实现“老有所依,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因此在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建设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是重点。

三、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对社会养老保险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犹豫基层干部对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不到位,致使农村居民对社会养老保险认识很少,许多农民误以为是政府集资摊派,所以对养老保险持怀疑态度。二是参保率低,投保档次低,保障水平差。截至年底,全国有多个省上万农民参加了农保,但是参保率不足,其中大部分都在投保档次中选择最低一档,加上银行利率下调或通货膨胀等因素,这些养老金对于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无异于杯水车薪。三是保险基金来源结构不合理,未能充分体现社会的责任和城乡公平,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必须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植”的原则。但由于现实国情和财力有限,国家也仅仅是在政策上给予扶植。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对策建议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和投保积极性,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使农民逐步认识道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注意在广大人民身边树立典型,充分利用其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要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发放管理,继续积极筹集养老保险基金,使筹资结构合理化,可以提倡社会化发放,委托农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等单位进行养老金发放。三是要积极拓宽基金的投资方向,合理化投资结构,增强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在基金营运过程中注意合理安排投资结构。四是完善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优先,继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继承和发扬我国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结合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一并构成我国农村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必将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