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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企业管理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3-30 09:23:05

乡村企业管理论文

乡村企业管理论文篇(1)

有关发展经济学论文范文一:城乡统筹发展经济学理念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化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就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抓手,务必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力求收到实际效果。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刘易斯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存在着突出的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如果城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并带来诸多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城乡差别突出。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不平衡规律的作用还可能更加凸现。逐步消除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显得尤为重要而紧迫。当前,全国上下正在积极进行体制机制的探索、创新,特别是我们重庆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应该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闯出一条新路子。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统筹城乡发展,理论的创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只有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分析研究实践中的矛盾和问题,才有可能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城乡统筹才有可能按照正确的轨道前进,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只注重分析研究城乡二元结构的表象,操作上也习惯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工作措施和思路不得要领的现象,其结果仍然是穿新鞋走老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切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就需要加强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并切实运用理性思维解决城乡二元结构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发展经济学作为二战后新兴的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经济学科,具体研究发展中国家经济如何从不发达状态演进到发达状态。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实际上是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三农的矛盾,是发展中的矛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正确认识和运用发展经济学理论,对于结合国情、市情及县情、乡情,制定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措施,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发展经济学来看,改变或者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国际上主要有两种理论可资借鉴和研究。

一种是通过劳动力流动,以城市发展带动乡村发展。这种理论认为,起初,在乡村传统农业部门中存在大量过剩劳动力,其边际生产力趋近于零。只要农业部门与工业部门的劳动收益存在差距,乡村农业部门的过剩劳动力自然会流向城市工业部门,形成劳动力的无限供给。雇用乡村农业部门过剩劳动力所形成的积累不断转为投资,生产日益扩大,从而吸引更多的农业过剩劳动力。随着农业部门的生产率逐步提高,收入不断增加,乡村过剩劳动力的逐步减少乃至消失,城乡二元结构才会转为现代化的一元经济结构。另一种是通过增加农业投入,确保城乡平衡发展。这种理论认为,乡村过剩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实现农业部门与工业部门收入相等,二元结构也不会自然消失,相反,随着城市人口不断膨胀,城市失业日益严重,并出现众多城市病。这种理论假设:城乡之间劳动力的转移是由城乡之间预期收入的差异引起的,只要城市的就业机会和预期收入大于留在乡村的预期收入,即使城市存在大量失业,乡村劳动力还是会源源不断地向城市转移。如果城市就业机会的增长速度赶不上乡村劳动力的转移速度,不仅使城市发展产生严重经济社会问题,也会使农业生产萎缩,粮食等农产品供应缺乏,最终影响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为此,这种理论提出,政府要缩小城乡之间就业和收入差距,关键是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乡村公共设施和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事业,就地就近解决农村过剩劳动力的转移就业等问题。以上两种理论,在我们现实工作中都有所体现和反映,并经实践放大,显示出各有其利弊。前一种理论在部分党政领导层面有较大市场,并付诸实践的比较多,因为发展城市经济见效快,在领导频繁调整的情况下,容易在短期内出政绩,其弊端在于不能从根本上建立解决三农问题、化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的长效机制。后一种理论在理论界和党政领导的施政报告中有较多的体现,由于其投入大、工作周期长等现实问题,理论往往落后于实践,说的多落实的少,有的甚至根本不重视研究三农问题,其投入也是毛多肉少。

对上述两种理论,我们不能盲从,要结合我们的特殊国情、市情、区情、县情,借鉴、吸取发展经济学中的合理因素,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加以运用。因为城市与农村有着天然的联系,城市与农村相互促进,其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从建立消除城乡二元结构长效机制、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笔者倾向于用后一种理论指导统筹城乡实践,同时兼顾前一种理论,实现城乡结合、城乡互动,不断增强农村发展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在目前的改革发展中,有一种倾向值得注意。这就是盲目发展大城市,企图通过城市扩张和发展,吸引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定居,也就是通过所谓农民变市民的途径,一劳永逸地解决三农问题。实际上,这是一种带有理想色彩的思维方式,容易被一些干部急功近利化。况且,城市的就业压力本身就比较大,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将使就业问题的矛盾更加激化,使城市交通、医疗、教育等问题更加突出。同时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城市与农村、农业、农民职能的错位,导致资源的浪费,大量的城市居民因农民工的涌入,就业更加艰难,而农村大量的土地撂荒或者不能精耕细作,农产品产量下降、质量下滑,市场物价也会因粮油、生猪、蔬菜等农产品供给不足而大幅上涨,城乡的发展和人民生活都会受到严重影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在适度发展城市的同时,更加关注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切实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增强农业的造血功能。在制定政策和法律法规时,要胸怀大局,统筹考虑城乡规划,统筹推进城乡交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同质的公共服务和同等的民主政治权利,不断增强农村经济发展能力,在发展中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有关发展经济学论文范文二:创新发展经济管理论文

一、企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弱化。一些企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对人力资源管理比较弱化。企业领导对于员工的管理主要依据个人经验,有的领导对员工缺乏人性化关怀,这种随意性的管理让员工无所适从,不适应企业长期发展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要求,对员工缺乏岗位职业培训。有的企业对员工没有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对员工的奖励还依靠领导对其评价,这样就造成了员工与业绩的偏离,员工薪酬与福利偏低,就不能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使得企业失去了经营活力。因此,企业经济管理中对人力资源观念滞后,缺乏合理开发人力资源,这样在动态发展的市场环境中,人力资源管理就变得迟缓。

2.企业的网络技术应用水平还比较低。在互联网信息时代,企业的经济管理必须跟上时展的变化。然而,有的企业在经济管理模式上还是生产工艺或服务上,都没有结合互联网的特征进行改善。这样对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低,就脱离了社会发展的方向。互联网能够加快信息传递速度,也能提高企业经济管理水平,企业忽视了对信息技术的提升,就难以实现信息化的办公。还有的企业不能很好地利用网络进行宣传与公关,这样就失去了低投入和高产出的效果。还有的企业没有重视网络计算机人才的培养与招聘,就难以提升企业员工整体的网络技术应用水平,不能提高工作效率,企业的经济管理水平还比较低,这样就不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3.企业还没构建知识经济的经济管理模式。在知识经济的环境下,企业的经济管理模式要进行调整,构建健全的知识特征的管理体系,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但是,一些企业没有认识到社会这样的变化趋势,仍然坚持原有的管理模式,这样就不行满足复杂经济环境的管理新要求。对于缺乏知识特征的企业组织来说,就不能进行动态与开放式的经济活动,缺乏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企业经济管理模式的发展方向不能依据规模效益来获得竞争优势,而是要考虑到消费需求的变化,要以个性化的产品与服务赢得消费者的青睐,这样就要使企业重视生产工艺流程,精准把握终端市场的消费者的消费动向。但是,缺乏对知识经济环境的分析的企业,其生产决策与终端市场的消费者消费诉求相分离的格局。此外,知识经济也要求企业员工具有较强的创新力,要求企业技术与员工知识不断更新,但是,一些企业做不到这样的主动变革,就被市场所淘汰。

二、提高企业经济管理有效性的措施

1.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能力。企业的发展需要人力资源作为支撑,因此,企业就必须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采取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构建良好的劳资关系。企业要为员工进行职业规划和职业培训,构建学习型的组织,企业要保障员工的各项福利和权益。企业要发挥激励机制作用,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企业还应建立奖惩制度,这样才能在企业内部创造公平公正和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更好地发挥员工的潜在能力,也促使企业更好地发展。企业应该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通过这样无形的文化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实现以人为本和柔性管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2.增强网络环境下的企业经济管理能力。在信息时代,企业应加强经济管理信息化水平,增强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与管理能力,为企业的发展中创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的网络信息管理。企业应培养和引进具有较强信息技术的人才,提升企业的网络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通过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企业管理组织执行力,优化企业的组织管理结构。网络信息化还能为企业开拓新的市场业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构建知识型的企业经济管理模式。当前,信息化加快了知识与技术的传递,使产业发展迅速。这样就必须促使企业构建知识型企业,采取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管理模式。企业要采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要给予员工尊重,通过提升组织团队的知识能力,来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以知识经济为导向来改善企业的经济管理效率,改进产品生产工艺和优化企业运营流程的方式来提升企业对终端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增加用户对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感知价值,企业应当通过建立终生学习式企业的方法来稳步提升员工的综合职业素养和业务技能水平。

乡村企业管理论文篇(2)

【关键词】广西乡村旅游 高技能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4C-0116-03

广西具有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对于广西旅游业跨越式发展和建设广西旅游强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调查表明,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严重不足,人才问题已影响广西乡村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为此,本文在对广西27个农业旅游示范点从业人员学历和接受培训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就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问题进行了专门的探讨,旨在为培养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出谋划策。

一、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及其对广西乡村旅游发展的意义

(一)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含义和特征。《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中指出,高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根据这一解释,结合乡村旅游行业的特点,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应该是:既有一定的旅游业基础理论知识,又有较高的服务技能和较强的分析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关键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乡村旅游一线岗位服务技能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两个关键词是“乡村”和“高技能”。“乡村”突出了此类人才的职业领域;“高技能”突出了此类人才的职业能力。因此,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不同于一般的高技能人才,也不同于普通的旅游高技能人才。因为它“乡村”的职业领域,使得它具有较强的旅游专业性、乡村地域性和业务复杂性特征;因为它“高技能”的职业能力,使得它有别于普通旅游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和中等旅游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总的来说,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具有实践能力较强、理论知识较好、乡村地域突出、专业特色较强等特点,在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层次构成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乡村旅游人才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对广西乡村旅游发展的意义。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对于广西乡村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近年来,广西乡村旅游获得了较快的发展,目前全区已创建农业旅游示范点209家,其中部级农业旅游示范点34家;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示范点4个;建立休闲农业园288个,涉及种养面积36.8万亩;乡村旅游点达1000多个,农家乐3000多家,分布在全区14个市、90多个县(市、区)。据调查,目前广西从事乡村旅游工作的人员已达数十万之众,仅桂林阳朔县就达5万人。在这个庞大的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中,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技能较差的现状已经逐渐暴露出来,并已成为广西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的一个瓶颈。

目前广西乡村旅游总体上还处于资源依托型和政策依赖型的初始发展阶段,其发展主要体现在量的增长而非质的提升。许多乡村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点由于缺乏高效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都比较薄弱,经济效益较为低下,有些甚至由于巨大的经济压力而处于停止经营状态。随着全国各地乡村旅游产品规模的逐步增加和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乡村旅游市场的竞争也将日渐激烈。今后,广西乡村旅游的发展重心必然由量的扩张转移到质的飞跃上来。为此,乡村旅游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将成为广西乡村旅游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使得他们在较大规模的乡村旅游企业中成为管理者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而在较小规模的乡村旅游景区景点中又可以独当一面。在整个乡村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他们是众多乡村旅游一线服务人员学习的榜样,承担着对广大一线乡村旅游服务人员“传、帮、带”的重任。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在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乡村旅游产品的生产与营销、乡村旅游接待的培养与服务等方面,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必须加强对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二、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现状。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主要有高校全日制旅游教育培养和乡村旅游岗位再教育培训。在高校全日制旅游教育培养方面,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水平。据广西旅游局和广西教育厅提供的信息,广西目前有42所高等院校开设旅游专业,旅游类在校生规模(含中职教育学生)约3万人,其中旅游高职高专学生约1万人。统计显示,广西旅游高职高专教育涉及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管理、旅游策划、导游服务与管理、旅行社管理、涉外旅游管理、旅游工艺品设计、旅游外语等专业。在广西旅游高职高专教育师资队伍中,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比重不断提高。此外,广西的旅游教育与行业联系日益紧密,旅游教育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2012年,我们对广西桂林、南宁、柳州、北海、钦州、防城港、河池等7个市27个农业乡村旅游示范点4903名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进行随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有本科文凭的从业人员129人,占被调查人员总数的2.63%;有高职高专文凭的从业人员358人,占7.30%。

在乡村旅游岗位再教育培训方面,各种类型的培训工作已经逐步展开,培训工作总体效果良好。在我们随机抽样调查的27个乡村旅游示范点中,有18个乡村旅游示范点的从业人员接受过一次以上的岗位工作培训,占调查总景点数的66.67%;接受过相关岗位工作培训的为3079人次,占被调查人员总数的62.80%。其中,到各类院校进修过相关课程培训的共131人次,占被调查人员总数的2.67%;参加过3天以上(含3天)乡村旅游培训班的共642人次,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3.09%。调查结果表明,各类培训工作使各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行业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他们学习到了掌更多的旅游行业文化知识,服务技能有所增进,服务意识有所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加强,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特色旅游开发理念逐步养成,乡村旅游项目开发不断翻新,乡村旅游环境卫生状况不断改善,景点接待能力逐步提高,游客接待量稳步增长。

(二)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未引起足够重视。如前所述,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在广西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是调查结果表明,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并未得到相关管理部门和乡村旅游企业(点)的足够重视。首先,对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相关问题认识不清。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作为乡村旅游人才结构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层次,应该具备哪些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可以胜任哪些具体岗位工作?是否需要进行高技能资格认证?相关管理部门对于这些问题并未认真思考和研究。多数管理者认为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与其他乡村旅游服务人员之间只是能力的差异,而没有类型上的差别。其次,没有建立起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相关教育培养机制。如前所述,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是高校全日制旅游教育培养和乡村旅游岗位再教育培训。但调查发现,广西高校全日制旅游教育对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极为有限。在广西目前开设旅游专业的42所高等院校中,没有一所院校开设乡村旅游人才培养方面的专业,甚至没有开设相关课程。在岗位再教育培训方面,广西至今依然没有制订专门而统一的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岗位培训方案或机制。

2.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未能满足乡村旅游发展需求。首先,高校全日制旅游教育还不能满足广西乡村旅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虽然广西目前每年毕业的旅游高职高专学生多达近万名,但是,由于各旅游高校教育在培养定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招生对象等方面几乎没有专门针对乡村旅游而开展,加上由于绝大多数乡村旅游点远离城市,从业人员在经济条件、社会条件和生活条件等方面较为艰苦,因此大多数旅游高校毕业生并不愿意到乡村旅游点工作。调查显示,效益较好的乡村旅游示范点中,仅有9.93%的从业人员具有高职高专以上文凭(包括高职高专文凭),且其中有多达53.2%的文凭并非旅游相关专业。其次,广西乡村旅游岗位再教育培训力度小,覆盖面窄。广西旅游局与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曾于2010~2011年组织开展“全区全面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大培训”工作,但截至2012年7月,随意抽样调查结果表明,仅有约66.67%的乡村旅游示范点曾接受到一次以上的各类旅游岗位培训。这其中如果除去培训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桂林世外桃源农业旅游示范点,其他17个乡村旅游示范点每年(旅游经营年数)平均培训不到1次(仅为0.83次);17个示范点仅有52人到院校进修过旅游相关内容,只有620人参加过3天或3天以上乡村旅游培训班,有1731人参加过3天以下的培训,分别占总人数(4481人)的1.16%、13.84%和38.63%。不少乡村旅游示范点认为,各类乡村旅游培训活动过少且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希望能有机会接受更多更系统全面的培训活动。绝大多数乡村旅游示范点反映,他们急需文化水平高、业务素养好的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强烈需要引进或培训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人才、旅游规划策划人才、宣传促销人才、种养和手工技术等专业技能人才、餐厅和导游服务等接待服务人才以及乡村旅游演艺人才。

三、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策略

(一)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引导职能作用。鉴于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特点,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成为一项任务繁重的教育工程,必须发挥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功能,引导开展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做好全区乡村旅游发展现状调查和全区乡村旅游从业人才需求现状调查;二是根据全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结合乡村旅游管理规范,制定相关乡村旅游人才培养政策,确定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相应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培养机制;三是协调相关院校与乡村旅游企业(点)及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关系,明确各方职责,落实各项教育和培训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广西旅游高校的教育资源优势。广西旅游教育资源相对丰富,旅游职业院校既具备旅游基础理论知识教育条件,又具备旅游实践技能培训条件,是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但是,当前广西乡村旅游产业高速发展与旅游学科自身建设不足存在着矛盾。自治区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与教育厅等相关机关部门应通力协作,积极引导旅游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办学模式,充分发挥广西旅游高校的教育资源优势,培养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例如,在桂林旅游高等学校等院校开设乡村旅游管理专业,对就读者给予考分优惠和学费补贴;还可采取“高校+地方政府+乡村旅游企业(点)”等人才合作培养模式,根据各地乡村旅游企业(点)的具体人才培养要求,“订单式”培养和培训人才。同时,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提高实用型旅游人才就业竞争力。

(三)完善乡村旅游种养、手工技能等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乡村旅游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具有专业特色性强、知识面广的特点。除旅游学科相关文化知识外,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还应掌握生态农业种植、特种动物生态养殖、传统手工制作等专业知识和技艺。而这些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艺的培养,可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由各相关职业技术院校组织实施,也可直接由各乡村旅游企业(点)根据具体需要,联系相关培训部门或行业机构进行培训。

(四)做到基础理论知识教育和实践技能教学的紧密结合。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必须做到旅游相关基础理论知识教育和旅游实践操作技能教学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基础理论知识是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素质基础,实践操作技能是其能力的体现,两者缺一不可。具体做法:一是根据当今和未来乡村旅游发展趋势,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需求进行认真调查分析;二是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科学系统地制定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理论和技能并重的人才培养体系;三是采用“订单式”办学等方式调动乡村旅游企业(点)参与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灵活采用知识讲授、理论分析、案例教学、观摩学习、个案讲解、现场示范、集体讨论等多种教育和教学方法。

广西乡村旅游经营管理型人才严重缺乏,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更是严重不足,人才已成为影响广西乡村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要解决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问题,首先必须从认识入手,政府管理部门和乡村旅游企业都要充分认识到高技能人才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其次,要采用院校培养和部门培训两条脚走路的方式,以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再次,根据乡村旅游牵涉专业面广的特点,要调动社会相关行业参与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培训;最后,要建立起乡村旅游发展调查分析机制,并根据调查结果和未来我国乡村旅游发展趋势培养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

【参考文献】

[1]许燕裕.广西乡村旅游发展显成效 [EB/OL].(2012-04-24)[2012-10-08].http:///gjw_zt/jtly/gxclyfz/kan/

201204/t20120424_423076.htm

[2]梁昆.广西乡村旅游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J].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4)

[3]郭满女.广西旅游院校人才培养现状及对策研究[J].科教文汇,2011(7)

[4]陈幼君.试论乡村旅游人才的培养[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2)

[5]周志宏.乡村旅游职业教育发展困境和发展路径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12(28)

[6]于春雨.关于我国旅游专业人才状况的分析[J].旅游纵览,2011(2)

[7]孙飒.高职院校旅游类人才培养和就业问题的相关调查研究[J].价值工程,2011(18)

乡村企业管理论文篇(3)

党的十报告将生态文明置于突出地位,并纳入了“五位一体”发展的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环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生态文明纳入“十三五”规划,足见党中央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在此背景下,各地方政府也纷纷推行环境绩效考核机制,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处理,使得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我国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农村仍然处于弱势地位,综观当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现状,整体改善不大,甚至呈现出资源约束趋紧、局部环境恶化、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局面,致使农村生态环境问题陷入了治理困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农村生态环境包容性治理既是对当前我国农村生态治理问题的深入反思,也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家治理理论的运用和创新。目前,学术界对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改善的相关研究已经比较成熟,而针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研究还相对薄弱,研究主要以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原因、治理改善和对策建议等内容为主。关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如卢智增从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加强生态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制度、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借鉴国外经验五个层面提出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路径[1]。李咏梅指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要加大公众参与力度[2]。王春凤认为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协同作用,在市场和政府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实现治理成本和产权划分间的平衡,是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不足的途径之一[3]。黄英等利用DEA分析法,分析了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环境治理效率之间的关系[4]。本文在此研究基础上,通过对农村生态环境现状及治理困境的再分析,把包容性治理的理念引入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认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应该坚持以人为本位,以保护弱势群体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通过协同发挥政府、企业和农民的治理,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优化。

2包容性治理的内涵界定

包容性治理是治理理论在内涵和外延上的拓展,是在西方治理理论和善治理论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个新的概念。全球治理委员会认为“治理是个任何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合,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人民和机构统一的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各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5]。英国学者格里•斯特罗克(GerryStroker)梳理了治理理论的五个基本主要命题:1)治理包括政府与非政府部门的行动者;2)在处理社会及经济议题时,责任与界线的界定并不是非常清楚;3)在集体行动中,行动者彼此间存有权力互赖的关系;4)治理系一个行动者拥有自主性且自我管理的网络;5)治理强调政府运用新的政策工具或技术来指导或驾驭来成就目标,而非一味依赖权威或命令[6]。可见,治理不再意味着唯政府主义,政府不再是单一的治理主体,但是市场和社会的不足与政府的职能决定了政府必须承担起重要的作用。对中国而言,“治理”是一个舶来概念,作为西方社会发展的产物,这一理论是否适合中国国情,能否采用拿来主义,尚值得商榷或证伪。但毋庸置疑的是,西方治理理论所强调的治理主体的多元、多种模式的运用与协作的理念,对于发展中国家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己成为社会管理尤其是公共部门治理的一个重要理念和目标追求。包容性治理的内涵与善治理论内涵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善治理论主要是引用西方“goodgovernance”理论,即善治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保持公共利益持续增长的管理过程。中国古籍《汉书》载有:“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贤不能善治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俞可平教授将西方的善治、“goodgovernance”理念与中国传统的善政善治的内容有机融合,形成了具有中国韵味的善治概念,即认为善治是一种力图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是政府力求实现的一种国家、政府、公民互动合作、互促互进的一种新型关系,是采取一系列经济、政治、管理等手段综合治理力求实现的一种国家、政府、公民互动合作、互促互进的一种最佳状态。基于此,从本质上讲政府善治是一种治理模式的选择,是一种治理路径的选择,是政府作为治理的主体,以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增长为目标和归宿,将国家权力回归社会,还政于民,真正做到以“民”为本。包容性治理是在治理理论和善治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包容性的“发展”与“共享”理念发展出来的一个概念。包容性是社会治理的核心价值,也是中国治国之“大智慧”。中华民族是一个极具包容性的民族。中国古籍中有大量有关“包容性”的论述。“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是指“领导、统治”,“公”是指办事公平、公正、公道,“常”是指常规、规律,包括社会发展规律、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等。因此,“包容性治理”这一新命题是一种具有普世价值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体现了真理和价值的有机统一,其实质是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包容性胸怀寻求公平正义。提倡包容性治理理念,就是在社会治理中要尽可能吸纳各方社会力量,带动社会参与,扩展服务内容,满足多方位、异质性的社会需求[7]。从本质上看,包容性是民主治理的一项核心价值[8],它的关心的是弱势群体基于法治的平等参与、平等对待和平等权利。

3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及治理困境

3.1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形势严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形势十分严峻。根据《201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生活污染加剧,据统计,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垃圾2.8亿吨,生活污水90亿吨,人粪尿年产量2.6亿吨;农业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加重,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村的污染排放已经占到了全国的“半壁江山”,其中化学需氧量占了43%,总氮占了57%,总磷占了67%[9]1;二是农村地区围湖造地、毁林开荒、超载放牧等行为依然存在;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仍然有近3亿人喝不上健康的饮用水,其中超过60%是由于非自然因素所致[9]89,由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癌症村数量在逐年上升。由此可见,农村的生态环境已经严重威胁到近8亿农民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3.2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现状及困境

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是改变当前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党的十报告将生态文明纳入了“五位一体”发展的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环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生态文明纳入“十三五”规划,足见党中央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各级地方政府也开始加大对生态环境的治理力度,出台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污染治理、农业生态源污染治理的投入;通过《食品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2015年8月,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随着我国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总体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呈现出污染从城市向农村转移的的态势,农村地区正在受到乡镇企业污染和城市污染转移的双重威胁,农村生态治理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甚至陷入了越重视越严峻的悖论中,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地方政府监管虚置。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涉及一个从源头控制到中间监管再到生态修复的动态持续的过程。地方政府在治理生态环境的过程中,一旦疏于源头保护,往往会处于被动的局面,治理环境污染的成本将会急剧增加,使得政府疲于应付,影响政府科学决策,甚至酿成严重的污染事件。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在实践中,我国地方政府官员基于政绩前途考虑,根据中央的要求采取源头保护、责任追究、生态修复等方式严格治理农村生态问题,甚至对农村的乡镇企业实施环境问题否决制,但是地方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监管缺乏长期性、制度性的机制,仅仅是应付上级检查和追求立竿见影的短期生态绩效。此外,由于地方政府承担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使其常常为了追求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而致使生态治理意识不够强,生态环境监管乏力,往往抱着“不危害,不治理”的原则,只有当生态环境恶化,并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时,政府部门才选择干预并治理,这种监管的虚置,无疑增加了治理成本,也使治理成效大打折扣。二是乡镇企业治污动力不足。乡镇企业是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主要制造者,也是农村生态治理的重要环节。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理性经济人,乡镇企业往往唯利益至上而罔顾环保投入。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乡镇企业千方百计地降低生产成本,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一方面由于乡镇企业往往地域性强、规模小,资金薄弱、技术含量底,无力将其有限的资金投入到经济效益期较长、收益慢的生态治理中去。加之乡镇企业往往处于农村隐蔽地带,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乡镇企业对污染行为往往带有侥幸心理,而让其通过道德自律,自觉投资治污缺乏现实性。另一方面,乡镇企业与地方政府存在着利益耦合。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承担着推动农村经济和带动农民就业的重要作用,其所缴纳的税收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此,地方政府对乡镇企业的污染行为只要不带太大的危害,往往视而不见,即使对其治理,也限于临时整顿,以罚代管。因此,乡镇企业由于违法成本较低,加之保护伞的遮蔽,也使其对生态换进治理缺少动力。三是社会公众参与治理程度和深度有限。社会公众是农村生态环境的直接体验者,其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监管和治理能够触及到政府难以触及的地方。但由于我国长期的“强政府,弱社会”的治理模式,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较多地采用了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的方式,加之社会组织发育迟缓,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治理的途径极其有限,致使社会自发参与治理的程度和深度非常有限。尤其是作为农村生态治理的主要参与者农民,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发展比较落后,农民往往追求获得短期生存利益而忽视对农村生态环境重视。此外,由于农民的综合素质较低,缺乏生态文明意识,对于农业生产生活中所造成的污染及其周边企业的环境污染缺乏敏感和危机意识,只要不威胁到其生存状态,往往对环境污染行为听之任之,加之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也大大限制了农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治理主体合力不足。生态环境是具有较强外部效应的公共产品,因此,对其治理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但是仅靠政府的“单枪匹马”的主导力量是不够的。目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主要依靠环保、国土、水利等多个部门的管理,由于条块分割,这些部门之间面临职责权限不清晰,导致治理主体作用发挥的不够好。此外,由于农村生态环境具有外部效应的特征,作为理性的经济主体乡镇企业和作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农民,更多关注的是其自身的投资成本和效益;加之法律法规的缺失,企业和农民参与生态治理的意识薄弱,致使生态环境的治理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缺乏整体合力作用。由此可见,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除了需要加大必要的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外,还需要破解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困境,运用包容性治理理论,尊重和发挥多元主体在农村生态治理中作用,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和收益的最大化。

4农村生态环境包容性治理机制

4.1完善生态环境治理结构

“包容性治理”的理论精髓为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方向,因此,在实践中,要结合我国实际,形成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管理的包容性治理结构。一是要发挥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公共事务,所涉利害关系人众多。由于政府掌握并占有丰富的经济、社会、行政资源,决定了其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主导作用。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顶层设计者,政府承担着“掌舵人”的角色,各级政府对环境治理的整体规划、监管控制将直接决定治理成效的大小。因此,政府首先应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内化为绩效追求的首要目标;其次政府要将农村生态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并统筹协调好环保、水利、国土等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任务,建立政府与乡镇企业、农民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使农村生态治理真正成为全员参与、协同治理的新格局。二是要强化乡镇企业对农村生态治理的重要作用。乡镇企业是农村生态环境的最大污染源,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态度和行为直接影响农村生态环境发展的态势。因此,必须成分发挥乡镇企业在农村生态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对于乡镇企业而言,首先要把注重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的有机统一。乡镇企业发展的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一个良好的企业,只有注重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的统一才能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要加快自身的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技术革新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三是壮大发展社会力量在生态治理中的参与、监督作用。农民生产生活的有限理性也是造成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但由于农村地处偏僻,其污染行为具有天然的隐蔽性、分散性,政府有形的手很难触及这些区域,使得末端治理鞭长莫及。所以,农民自觉遵守道德操守和法律法规成为农村生态治理的重要凭借。发挥农民在生态治理中的作用,一方面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等新媒体对农民进行生态文明教育,倡导农民发展生态农业,进行绿色消费,增强农民生态保护和治理的自觉意识;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农民及相应社会组织在生态治理方面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使社会力量成为生态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4.2加强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涉及到地方政府、乡镇企业、农民、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复杂系统工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的大小,取决于各级政府及其对乡镇企业和农民等社会力量的利益整合和动员程度,以及多方利益主体之间彼此密切配合的程度。因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难点就在于各治理主体追求自身“私利”与生态环境保护“公利”之间的矛盾。乡镇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发展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单纯让乡镇企业投入资金进行节能减排,或者直接参与生态治理显然比较被动;而农民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希望通过农药化肥等的投入来增加其农业产出。对此,政府应给予包容,通盘考虑和全面兼顾乡镇企业和农民的经济利益、消费者需求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和扶持作用,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对乡镇企业和农民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引导其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绿色产业和生态农业,并对于绿色产业(产品)给予政策优惠和税收减免;而对于污染企业,要给予严厉处罚。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产品进行绿色产品规制,并发挥社会公众对企业的监管,社会公众通过购买绿色产品,抵制超标准、高污染的产品,让乡镇企业和农民认识到产品和生态环境之间是唇寒齿亡的关系,进而使其自觉发展绿色产业和生态农业,以为广大民众提供健康、环保的生活、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生态治理成果的共享。

4.3尊重和保护农民的权益

农民是农村生态治理中最核心的利益相关者。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对于广大农民而言,他们承受着来自农业生产、农村工业污染的双重危害。但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力量薄弱,始终处于最弱势的地位,加之利益表达机制的不完善,农民的利益诉求往往得不到充分的表达,因而其利益也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政府要尊重作为弱势群体农民的环境权和生命健康权,完善现有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增加生态环境信息的公布,增强农民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的认知度,同时对于涉及农民健康环境权益的规划项目和建设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让农民有充分的知情权、话语表达权,并自觉接受农民、社会的监督,使农民成为生态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这是包容性治理的主旨。

4.4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立法

实践证明,强有力的法律规范是实现农村生态环境包容性治理的有效保障,严格的行政执法能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起到必要的威慑作用。一是我国应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法律,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包括一般性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相结合的立法体系,使得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真正有法可依,并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立法既要强调以预防、修复生态环境为目标,又要完善公众的环境权,对弱势群体农民进行生态权利保障,以保证农民对生态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顺利实施;此外,要提高环境违法成本,量化农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生态刑法中有关生态环境犯罪以及损害赔偿的规定,以使法律真正成为高压线,从而为建设美丽新农村保驾护航。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程序建设。一方面农村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要明确执法责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和个人必须严格审查并要依法严厉惩戒。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覆盖省、县、乡(镇)、村的全方位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基层执法队伍;此外,要将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纳入基层党政机关考核体系,建立严格的环保问责制、政府绩效考核和农村环保责任制。农村生态环境的包容性治理是一种生态治理模式和治理路径的选择,其核心理念就是强调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应该是政府、企业和农民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治理,治理过程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民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治理成果(良好的生态环境、健康的食品)为社会成员所共享,通过综合运用价值引导、行政管控、法律规制等多种手段,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维效益的整体优化,从而实现美丽乡村建设。

作者:李小静 单位: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卢智增.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研究:以广西博白县为例[J].学术交流,2015(9):115-119.

[2]李咏梅.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度探析[J].农村经济,2015(1):94-99.

[3]王春凤.城郊农村生态环境多元主体治理路径探析:基于河北省廊坊市近郊农村的考察[J].理论导刊,2011(12):65—67.

[4]黄英,周智,黄娟.基于DEA的区域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效率比较分析[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5(3):75—77.

[5]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M].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23.

[6]Stoker,G..GovernanceasTheory:FiveProposi-tions[J].InternationalSocialScienceJournal,1998,115(1):19-26.

[7]常修泽.包容性体制创新论[EB/OL].(2012-10-08)[2017-02-01].theory.people.

乡村企业管理论文篇(4)

经过了1990年代末期风风火火的改制,曾经红火一时的乡镇集体企业已经离开舞台中心一段时间了。充分认识一个事物需要时间,发生在赵四村的这一丝改制的余波,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新审视乡镇集体企业的样本。 集体经济的浮沉

赵四村(现已并入东三行政村)隶属于诸暨市的暨阳街道(原城关镇),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该村因集体经济发展得好而获得过诸暨县级文明村、绍兴市级文明村、奔小康百强村等称号。如今,赵四村好景不再,围绕原村办企业的归属,村内撕裂为势不两立的两派。

赵四村村民带记者去看曾经的集体企业和村委会时,刚到门口,里面就有人出来拦阻,不允许靠近,两边的言语间充满火药味。村民们告诉记者,那是原村支书的人,支书通过窃取集体企业进而控制了整个村。

村民口中的前村支书名叫赵邦友,从1980年代后期开始,他担任村支书达20多年。早年,赵邦友是村里致富的带头人,曾获得浙江省的“办厂能手”称号。如今,村民们已经很难见到他,只是隐约地知道他在诸暨、杭州等地有多处豪宅,还有多部名车,有子女已经移民国外等信息。

赵四村发展集体经济的历史可以回溯到1961年,开办的第一个工厂是陶器厂 。该厂曾一度停办,后经村民集资复办,效益还不错。1976年,赵四村开办了塑料化工厂 ,这个厂创办之初由于经营不善出现亏损,在那个时候,赵邦友经前一任支书的推荐出任厂长。不久,该厂在赵邦友的带领下,实现了扭亏为盈。受此激励, 村里又接连办了酒厂和鞋厂,集体经济呈现出“4个轮子一起转”的态势。

1984年,在赵邦友等人的带动下,赵四村又办起了钢管厂,起名为“诸暨县第二钢管厂”(1989年更名为“诸暨县钢管厂”,后来又数次更改名称)。钢管厂占用了原陶器厂的场址(陶器厂停办),村民们说,由于都是村办的集体企业,土地是划拨的,当年的手续也不齐全。

钢管厂取得巨大的成功。截至1992年底,村里的集体积累已经超过1400万,钢管厂获得的荣誉包括诸暨市明星企业、绍兴市先进企业、浙江省特级信用单位等。1992年1月19日出版的《诸暨报》报道了赵四村“走共同富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事迹,还引述了赵邦友当年说的话:“我办厂是为了全村富裕起来,作为一个共产党员,自己富不算真富,大家富、全村富,才富得光彩。”

在发展过程中,村里关闭了酒厂和鞋厂 ,把财力、人力都投入到了钢管厂的发展上。

1997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我国乡镇企业情况和今后改革与发展意见的报告》,要求乡镇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深化企业改革,明晰产权关系。持续约5年的乡镇企业改制大幕拉开,在改制高潮期的1999年底,钢管厂也悄悄地进行了“转制”。

赵四村经联社和赵邦友个人签署了一份《诸暨钢管厂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称,“为转换经营机制……村经联社讨论,决定对诸暨钢管厂实行转制”;协议认定,钢管厂是由赵邦友创办、挂集体牌子的企业,村里从未向钢管厂投入过资金,除土地外钢管厂的所有资产归赵邦友所有,同时协议还规定村里将土地无偿提供给赵邦友使用50年。

经联社,即村里的经济联合社,“转制”时赵邦友担任社长。也就是说,这份转让协议是赵邦友的左手与右手签的。记者看到了协议的复印件,协议的行文很有意思,签署人处甲方(经联社)只有盖章,没有负责人签名。显然,如果需要签名,赵邦友就得在甲方和乙方处都签上自己的名字。

此事当时无人知晓。直到2003年赵邦友把钢管厂的牌子换成“浙江邦友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村民才恍然大悟:原来厂子变成赵邦友家的了。 脱钩挂靠还是转制?

发现赵邦友把集体企业据为己有后,有村民开始抗争,向上级反映情况。赵先德成为了斗争的带头人,他和赵邦友是亲戚,赵邦友还是他的堂叔辈。 现今村民最为关注的是,钢管厂可能会拆迁,厂房、机器等加上土地的补偿金估计会达到数亿。这样一笔财富的归属,取决于企业性质的认定,取决于所谓的“转制”是否合法。

钢管厂随着经营情况的变动,雇佣人数也是不断变化的,比如1997年前后有500多工人,“转制”为私人企业之后的几年里,恰是效益最好的时候,雇工人数在 1700~1800人之间。这极大地影响了村民对此事的态度和行动。据赵先德说,一开始参与的村民不多,主要原因是那时很多人在钢管厂工作,如果反对赵邦友,工作就保不住了。近几年,钢管厂的经营情况变得不好,村里在钢管厂工作的人也少了,反对赵邦友的队伍便壮大起来。村民联名的申诉材料上,收集了数百个鲜红的手印。

争议的焦点在于钢管厂到底是谁投资办起来的。村民们说,几个村办工业都是集体出资加个人集资办的,比如办酒厂的时候,村里就把各家各户的存粮集中起来酿酒。钢管厂不但使用了集体土地,而且启动资金也是以村的名义向诸暨农业银行贷款40万加上村民集资构成的。进厂工作的村民都要集资,可以一次交,也可以从工资里扣。钢管厂的《企业组织章程》明确说,厂子是“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逐步改善村民生活而创办”。

对此赵邦友的说法是,启动资金是他个人从银行贷的款。村民们对此嗤之以鼻,那个年代连国有企业向银行贷这么大一笔钱都不容易,赵邦友个人怎么可能办到呢?对这个问题,赵邦友在接受采访时只是简单回应说:“我跟他们(银行)关系一般都比较可以的。”

村民们还质疑钢管厂的“转制”过程本身就是荒唐的。转制与挂靠脱钩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挂靠是在特殊政策环境下,私营企业为规避政策风险挂靠在集体名下,也就是所谓的“戴红帽子”,挂靠企业的脱钩不涉及所有制性质的改变。1994年诸暨市政府曾发出通知,要求在第一季度清理全市范围内的挂靠经营性企业,但当时赵邦友没有办理手续。

转制则意味着企业所有制性质的改变,是企业产权的交易,按相关规定转制应包括调查摸底、企业资产评估及审计、职工安置、产权转让等程序。但《诸暨钢管厂资产转让协议》一面称转让过程属于“实行转制”,同时却又规定“双方商定对现有资产无须进行评估”。

如果钢管厂从创办之初就是赵邦友个人的企业,那么后来需要履行的充其量是挂靠脱钩手续,谈不上转制;如果转让过程属于转制,就意味着此前钢管厂确属于集体企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赵邦友说了这样一句话:“当时我们诸暨要转制,挂靠的不能挂靠。”这句话是自相矛盾的。 乡镇企业改制实际上否定了农民以离土不离乡的方式参与集体工业、提高收入的发展方向,驱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因为所有制性质的改变,那些存续下来的乡镇企业的发展收益也和当地社群分离。

村民们的申诉迄今没能撼动赵邦友。事实上,申诉材料在数年前就曾到过中央领导案头并得到批示,但是后来当地的调查结论是,“转制”是合法的。主管单位暨阳街道在2006年12月给出了情况说明,称钢管厂是赵邦友自筹资金创办的,1999年办理的是脱钩挂靠手续。可是在赵邦友亲笔填写的诸暨市钢管厂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上,“注销原因”一栏写的是“转制需要”。到了2012年7 月,暨阳街道在给赵先德等人的回复中,改口称“诸暨钢管厂企业转制是……按当时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改制”。记者向暨阳街道咨询,一位负责人又说,关于钢管厂 “转制”的相关结论是工商部门做出的。又是一堆自相矛盾。

现今村民最为关注的是,钢管厂可能会拆迁,厂房、机器等加上土地的补偿金估计会达到数亿。这样一笔财富的归属,取决于企业性质的认定,取决于所谓的“转制”是否合法。 “改制”再思考

当年乡镇集体企业转制带有明显的向原经营者倾斜的特点,即压低企业资产的估值,转让给原来的控制人。但转制是按国家政策进行的,也就是按照合法的方式进行的。转制后,乡镇集体企业消失殆尽,但乡镇企业仍在,只是性质变成了私营企业。

赵四村关于钢管厂产权归属的争议是所谓的“转制”是否属于个人违法侵吞集体资产。在这个意义上,赵四村的争议具有特殊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没有运动式改制的大背景,赵四村钢管厂的“转制”也不可能发生。

1990年代唱衰乡镇集体企业的声音中,主要的一条理由是管理上有严重的问题,内部人控制企业,导致效率低下和腐败。客观地说,这个批评是有道理的,这在赵四村集体企业的管理上也体现得很明显。

赵邦友无疑是个能人,在他的手上,化工塑料厂避免了倒闭的命运。凭借能力,赵邦友获得了村民的信任,他也很快将村里的资源控制在手中。比如赵四村早年办的工厂,酒厂由他的弟弟赵邦江负责,鞋厂和后来的服装厂由他的妻子负责。办钢管厂后,赵邦友任厂长,其弟弟赵邦江任常务副厂长,其子赵健任经营厂长。

当年,村民想到钢管厂上班,要找负责招工的赵邦江。“一个老大,一个老二啊,你要去厂里上班,都要他们批过的,你只要带上香烟、老酒就好了。”

集体资产的控制权在赵邦友一家手上,也就谈不上规范的管理。比如酒厂关闭的时候,机器设备被转卖,清算账目一直没有公开,只是每家发了两坛黄酒。

今天可以反思的首先是,乡镇集体企业在管理上存在问题,是不是一定要通过“明晰产权”来解决。乡镇集体企业的问题不是出在“产权关系”上,因为产权是明晰的,是集体所有。管理上的问题为什么不从管理机制入手,健全基层民主制度,落实经济民主的原则,从而改变企业被一把手个人控制的局面,让集体经济的发展真正服务集体呢?

在“明晰产权关系”的旗号下,乡镇集体企业大部分被转制成了私人企业,方式既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这就构成了悖论式的改革: 改制的动因是乡镇集体企业被内部人控制,滋生腐败,即实际控制人不合理地占有了企业的部分收益;改制的方向和结果却是把企业半卖半送地“明晰”给了控制企业的内部人,即让实际控制人可以合法地占有企业的全部收益。这无异于给病人开砒霜—人死了,病当然就不存在了。

其次,乡镇企业改制实际上否定了农民以离土不离乡的方式参与集体工业、提高收入的发展方向,驱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因为所有制性质的改变,那些存续下来的乡镇企业的发展收益也和当地社群分离,不仅没能促成共同富裕,反而将问题留了下来。

乡村企业管理论文篇(5)

关键词:江西婺源;乡村;社区参与;利益相关体

中图分类号:F59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3)02-0231-02

一、引言

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是在发达国家的政治文化背景下提出来的一个概念,对发达国家的社区旅游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但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社区在参与旅游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一系列操作障碍、结构障碍和文化障碍[1]。中国的研究也表明,由于民主化进程不同、民间组织发育程度不同、旅游发展阶段不同、土地所有制不同等深层原因,中西方社区在参与旅游发展的过程中表现出明显差异,中国的社区几乎都是被动参与旅游的[2]。

近几年来,发展乡村旅游作为推动乡村经济与社会进步的一种有效措施,已经日益为各级政府所重视,并得到了飞速发展。然而在迅速发展的背后,乡村社区参与程度不高、利益分配不公平,导致广大农村地区及农民不能成为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要受益者。为解决这些问题,本文试图以江西婺源为例,利用利益相关体理论,正确地界定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分析各方的主要利益诉求及其职能和作用,希望能够更好的协调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保证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益相关体理论的提出以及其研究进展

根据弗里曼的定义,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是指“任何能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被该目标影响的群体或个人”[3]相关者理论是源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一种管理理论,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其影响开始扩大,并促进了企业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其核心思想是: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者参与,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4]。随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该理论逐渐被应用到旅游研究中,不少国外学者开始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旅游目的地的规划、管理与协作等。而国内的相关研究开展较晚,关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首先在社区参与方面。社区居民被认为是旅游发展的核心力量,社区居民参与旅游管理不仅仅是社区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5-7]。其次,利益相关者理论开始应用于个别城市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8]。此外,还有该理论应用于旅行社管理方面的研究[9]。总体来看,国内学界关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在旅游业中的应用,特别是该理论在乡村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应用还是较为宏观,没有从一个微观的角度去具体分析,本文综合以往宏观研究的思路,以一个典型的乡村社区——江西婺源为例,从小处、细处着眼,具体分析乡村社区参与旅游发展中具体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解决思路。

三、婺源社区发展概况

婺源社区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现辖10个镇、6个乡,共有19个居委会、171个村委会。婺源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人文资源,被誉为“中国最美的乡村”,于2007年9月成立了江西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下现有江湾、大鄣山卧龙谷、灵岩洞、李坑、晓起、彩虹桥、文公山、汪口、江岭、石城、百柱宗祠等12个精品景区,其中国家4A级旅游区六个,涵盖了婺源古村文化、田园风光和山水风情旅游资源之精华。凭借着有利的乡村旅游资源条件吸引了八方来客,给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变化。

在经营模式上,婺源社区的开发模式属于多方合作模式,这种开发经营模式的参与方包括政府、企业、村集体、农户及其他开发经营主体。根据各参与方职能、利益以及合作方式,婺源社区目前是由政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景区的经营管理主要由各个村的村集体组织负责,并且婺源景区也聘请了其他的旅游管理公司进行承包开发和经营管理。因此在婺源社区参与旅游中,政府、婺源各个村的村集体组织、社区居民、旅游企业、旅游者构成了婺源社区参与旅游中各个利益体。

四、婺源社区参与旅游中各利益体之间的矛盾及其协调对策

(一)婺源社区参与旅游中各利益体之间的矛盾

1、社区居民与旅游企业的矛盾

社区居民与旅游企业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利益分配问题上。在婺源旅游社区参与模式中,旅游企业为婺源社区带来了经济利益和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和手段,但企业获得了旅游收益中的绝大部分,而当地社区居民仅仅通过提供劳动力、原材料等获得了旅游发展中很少的一部分经济收益,却承担了环境污染、交通拥挤、噪音过重等一系列负面影响,并没有成为婺源旅游的真正受益者。他们对当地政府企业及外来旅游企业的利益分配方式严重不满,强烈要求合理的分配机制。

2、社区居民与旅游者的矛盾

在婺源旅游发展的初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市场化程度不高,社区居民憨厚淳朴,很少以各种手段欺骗乡村旅游者;同时,社区居民对旅游业的作用特别是经济作用过分憧憬,期望通过乡村旅游的发展和自身的参与,提高收入水平,切实改变现有社区环境和生活条件,所以对旅游者的到来非常欢迎,态度非常友好。但随着旅游的逐步发展,居民与旅游者的市场交换和文化接触越来越频繁,由于来婺源的旅游者基本为周边城市居民,经济水平远高于当地社区,他们在婺源的消费习惯及消费水平形成了社区居民严重的心理不平衡;其次,由于不合理地开发,环境不断恶化,与自己所得到的经济利益相比较,社区居民逐渐意识到自己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受益者,却成了所有负面影响的承担者。因此,他们慢慢开始改变对来婺源的旅游者的态度,在市场交换中开始用各种手段欺骗他们,对他们态度不友好。

3、社区集体组织与政府的矛盾

在婺源,社区集体组织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主要围绕着土地征用与资源保护两个方面产生。当地政府为了推动婺源旅游的发展,往往要征用大量的土地进行基础设施如道路、公共休闲场所和旅游配套设施如娱乐等场所的建设。为了保证农村社区本身的利益,解决社区居民可持续发展的生计问题,社区集体组织和政府会产生诸如土地赔偿、失地农民安置等矛盾。另外,在婺源旅游的发展过程中,社区集体组织和政府在经济利益如税收等的分配方面会各自争取;对于婺源旅游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等责任问题,又会相互推诿。

4、旅游企业与社区集体组织的矛盾

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主要来自经济利益分配和资源经营权的转让两个方面。在婺源旅游发展初期,婺源社区各村集体对旅游企业和旅游的未来收益很难估计,企业往往以较低的资源转让费和经济利益分配比例获得资源的使用权。但随着婺源旅游的不断发展,企业收益的迅速提高,社区集体组织会重新审视婺源旅游资源的价值,要求重新进行利益分配。但旅游企业出于对利润的追逐,又有合同或者协议的保障(旅游资源的转让期通常较长,一般为5年以上),不愿意把既得利益再分给社区集体组织,矛盾由此产生。

(二)矛盾协调对策

1、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协调各方利益

首先,婺源政府作为公共旅游资源的最大权利人,要从本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出发,结合当地旅游资源特点,和其它主要利益相关者一起制定合理的婺源旅游发展规划。在规划中认真分析各方的利益诉求,合理分配资源,系统规范各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其次,婺源政府要充分发挥其行政管理职能,对婺源旅游发展进行合理规制,为各利益相关者提供一个公平、有序和健康的市场环境,防止旅游开发中为获取经济效益而破坏婺源生态环境或其它损害婺源可持续发展行为的发生。再次,婺源政府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现有社区集体组织、协会组织的基础上成立婺源旅游社区协会,依据婺源社区发展水平、特点等编制出台婺源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婺源旅游景点等级评定指标体系,实行“社区旅游接待许可证制度”和“接待人员上网证制度”,定期评定考核,通过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健全协调和处理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有关问题,逐步实现婺源旅游社区参与的规范化管理。

2、进行产权改革,建立有效的产权配置与组合,明确各方责、权、利

由于婺源社区系统内部,很多旅游资源从产权归属上都属于国有产权和集体产权,因此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存在很大的外部性,带来了资源的过度使用,使各利益相关者在社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婺源旅游资源的保护、婺源旅游产品的营销等方面相互推诿责任,矛盾频出。因此,在婺源旅游社区参与过程中,必须通过对产权中的收入分配权、资源支配权、转让权、使用权、使用索取权、经营监督权等各项经济权利配置,形成对婺源社区参与模式的最佳组合,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治理结构,真正实现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使各利益相关者在婺源旅游的发展中共生发展。

3、借助第三方力量协调各方利益

旅游社区参与的第三方力量是指不直接从社区乡村旅游的发展中获得经济利益的组织或者个人,包括非政府组织、专家学者、科研院所、环境保护主义者等。由于不涉及到经济利益的分配,他们能更加客观的看待社区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以及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同时他们建议、工作、行为也更能被旅游社区参与的各利益相关者理解、接受和认可。因此婺源社区可以借用他们的力量,进行各利益相关者、社区居民和旅游者等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婺源旅游发展中的各项标准以及指标体系,对各利益相关者的进行有效监督。

4、建立有效地利益相关者行为监控机制

由于各利益相关者为取得更大的自身利益,会采取很多非理性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因此当地政府、社区管理机构必须从维护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角度出发,建立行之有效的行为监控机制,将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至于合理的制度与规范的约束之下,减少由于各利益相关者行为的外部性而带来的众多负面影响。[10]

五、结论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涉及到当地政府、社区集体组织和居民、旅游企业、旅游者等多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当地政府作为乡村旅游资源的最大权利人和乡村旅游总体利益的代言人,一定要做到合理控制、引导、协调和规范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社区集体作为社区全体居民共同利益的代表,一定要真正为社区和所有居民的可持续发展谋利益;旅游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关注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社区居民最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核心,要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去开发资源、保护环境、关注社区整体环境;旅游者作为乡村旅游的需求方,在体验的同时,要积极保护当地资源,充分尊重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做到“文明”消费。总之,只有妥善协调好上述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才能实现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多赢”局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Tosun C.Limits to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in the tourism development proces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J].Tourism Management,2000,21(6).

[2]保继刚,孙九霞.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中西差异[J].地理学报,2006,61(4).

[3]FREEMANRE.StrategicManagement:AStakeholderAp-proach[M].Boston:Pitman/Ballinger,1984:46.

[4]贾生华,陈宏辉.利益相关者管理:新经济时代的管理哲学[J].软科学,2003,(1).

[5]郑向敏,刘静.论旅游业发展中社区参与的三个层次[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

[6]刘纬华.关于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若干理论思考[J].旅游学刊,2000,(1).

[7]胡志毅,张兆干.社区参与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J].人文地理,2002,(2).

[8]张伟,吴必虎.尝试将利益主体理论应用到乐山市旅游发展战略规划中,讨论了我国不同利益主体在参与区域旅游发展规划中的应用途径.

乡村企业管理论文篇(6)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快速增长,环境污染问题愈发严峻。尤其在工业社会的进程中,基于“中心—边缘”打造的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污染大部分向农村地区转移,相对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承载了污染转移的负面影响。有研究者认识到环境问题是一个整体性的、面源性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单区域的、点源性的问题,所以区域合作是应对良策;也有学者认为在“中心—边缘”结构下,城市污染向农村的大量转移是有违公平正义的,也是违背基础人权原则的,所以首先在停止污染转移基础上,要着重加大乡村环境治理的政策及资金倾斜,从而实现补偿效果。已有研究基于新公共管理的“治理与善治”原则,提出了基层政府在环境治理中作为重要主体的责任性,从“善治”角度强调了基层政府在多主体中的桥梁作用,或者从多学科工具角度提出了乡村环境治理的具体的方法,如税收调控、科技治污等。

 

乡村环境治理的主体主要为政府、民众、企业、非政府组织(NGO)。绝大部分研究者都明晰“多中心治理”的优点,也多从“合作治理” “协同治理”等方面给乡村环境问题开出了“药方”。但是在实地的调研和走访中,笔者发现在我国广大乡村地域,基层政府往往在环境治理过程中起决定性的作用,企业、民众和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参与度过弱,甚至很多地方根本就难以看到一个多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过程。基于此,笔者引入经济管理中有关员工激励方面的“期望理论”,搭建一个有关乡村环境治理的“合作方略集”,以期解决当前乡村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主体不协调问题。结合江苏省昆山市的先进案例进行分析,对该“合作规范方略集”进行详细解读,并将其二次凝练,多角度验证该方略集在昆山市的表现,以期找出昆山市在乡村环境治理中取得的有共通性、指导性和借鉴性的经验,探寻其对其他地区的借鉴意义。

 

1相关概念解读

 

1.1乡村环境治理“乡村”相对于城市化地区而言,属于一种地域概念,泛指城市和原始无人聚居地带以外的一切区域,特指城市(主城区)建成区以外的区域,是一个空间的地域系统[1] 。乡村环境从狭义上来讲,可以说是农村地区的生态自然环境,包括土壤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等一系列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但是从广义上来讲,不仅可以定义为生态自然环境,还可以泛指乡村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等一系列软性环境。该文中乡村环境着重指乡村的生态自然环境。

 

联合国发展署(UNDP)与联合国环境署(UNEP)对环境治理的概念进行了研究,给出了一个比较权威的定义:如何进行环境决策、谁来决策,这个过程叫做环境治理。也就是说,环境治理是对自然资源和环境行使的权力,具体包括法律、公共机构(诸如政府机构、村委会等)和使权力具体化的决策过程[2] 。所以乡村环境治理就是指相关治理主体通过一系列法律及政策手段,对乡村地域自然生态环境这一客体进行休整、改善、提高的一个过程。

 

1.2期望理论及其延伸期望理论是美国著名行为科学家、心理学家威克托·弗鲁姆于1964年在《工作与激励》一书中提出的有关激励的理论。该理论可以用公式表示为:激励力(M)=期望值(E)×效价(V)。式中,激励力(M)是指激励水平的高低,看是否能调动工作投入的积极性,更大程度地发挥出自身潜力;期望值(E)是指人们在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估计,判断达到目标获得奖赏的概率及可能性;而效价(V)则指人们对某一目标和某一结果是否能满足自己主观需要的一种判断和估计。弗鲁姆试图通过考察人们的努力行为与其所获得的最终奖酬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说明激励过程,期望理论充分研究了激励过程中的各种变量因素,并具体分析了激励力量的大小与各因素之间的函数关系。弗鲁姆认为当人们有需要,又有达到目标的可能时,积极性才会高[3]。同时,人总是渴求满足一定的需要并设法达到一定的目标,这个目标在尚未实现时,表现为一种期望,期望的概念就是指一个人根据以往的能力和经验,在一定的时间里希望达到目标或满足需要的一种心理活动[4]。

 

对期望值(E)及完成概率的判断可能会产生3种影响:大、中、弱。当主体对自身能力进行判断,无论是觉得概率很大还是很弱,都会对其积极性产生影响。然而只有具有一定希望,但是又不是难到几乎不可能完成时才会对积极性有最大的提振作用。同时,对效价(V)也有3种判断:正、零、负。如果主体认为这个奖励自己是喜欢的则是正效价,如果结果在其看来是无所谓的则是零值,但如果结果主体并不喜欢则产生的是负效价。该理论主要应用于企业管理中的绩效管理及激励方面,以及市场营销中的顾客期望预算等。

 

考虑到在现实乡村环境治理中,多主体的协同治理过程并没有有效实现,基层政府在唱“独角戏”的过程中,企业、民众、非政府组织等主体并没有受到合理的激励,从而也就没有产生强烈的参与乡村环境治理的动机。所以,笔者借鉴了弗鲁姆的期望理论,希望通过期望值及效价的不同组合分析各主体之间的激励力大小,从而提出一个相对平衡的策略集,并基于此提出一个乡村环境治理的合作方略集。同时,基于环境问题中一旦产生环境损害,可能需要更大程度投入进行弥补才能消除伤害的规律,所以在引用期望理论公式时必须要加入一旦带来损害时的惩罚因素P(Punishment)。所以乡村环境治理中的期望公式即为:M=E×V+P。

 

2乡村环境治理的合作方略集的提出

 

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基于种种社会现状,美国的奥斯特罗姆夫妇提出了多中心治理理论,并由此获得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该理论起初是基于政治学和公共政策学提出的,但实际影响远远超过这两个学科,成为诸多社会问题的解决良策。多中心理论主要包括多中心的社会秩序理论、多中心的公共经济理论、公共事物的自主治理理论、公共事物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多中心的城市治理理论5个部分,这5个部分是有机联系、密不可分的[5]。该理论提供了解决一个社会问题多主体协同合作的方法,也即分别找到治理一个事务的主体,明确主体之间的关系及责任划分,共同为治理形成一股合力,从而更为高效地发挥主体的治理作用。

 

在乡村环境治理这一具有强烈公共性的社会事务上,根据已有研究可以划分出政府、市场、社会3个主体。其中政府主体包括上级政府和基层政府,市场主体可细分为排污企业和污染治理相关企业,社会主体又可分为民众个体和非政府组织,乡村环境治理中3主体间作用关系见图1。

 

2.2第二主体市场产生污染的排污企业C1和污染治理相关企业C2为两个独立的个体,都是由基层政府G2给予相应的激励或者惩罚。C2作为治污企业,更多是作为G2购买的公共服务提供方,从而获取企业的收益,加大企业的发展规模,例如在水治理中治污设备的生产厂家、河道治理中清污的企业乃至从事垃圾运管处理的企业。尽管企业发展与基层政府的购买投入呈现一定的关系,但其监管、惩罚与激励对其影响都不是很大,所以基层政府需要做到的仅仅是相关扶持,并为其发展提供一个较为优渥的政策土壤。但对于C1来说,其污染排放直接受G2管理与监督,其关系符合期望理论的公式,可以表达为M(C1)=E(C1)×V(C1)+P(C1),只有M(C1)=1×1+0=1时,取得激励M最优。对应到市场这一主体上为:基层政府应该对辖区内产生污染的企业定点检测,通过专业人员为其设定排放量范围,此范围要设定合理数值,不能让其感觉难度过大不可能完成,也不能使其感觉毫无压力,并给出年度不同程度达标的奖励,奖励应根据企业类型一型一议,不能为减少工作量直接给予现金奖励或税收减免。为达到效价最优,应该分类别考虑企业最为切实的诉求,如该企业是希望获得更多的来年排放量,还是希望政府帮助采购治污设备或获得更好的企业选址规划等。同时,基层政府在考核年度初期给出目标与激励时也该给出不同的惩罚说明,即一旦发生严重不达标甚至严重环境危机时,会给予什么程度的惩罚,例如是否通过税收调控等方式对重污染企业劝退,实现产业置换,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明知故犯和偷偷排放的概率。

 

2.3第三主体社会S1代表广泛的群众个体,是一个较为广泛而又虚化的概念,对其的激励和惩罚很难用数值衡量,所以其在乡村环境治理进程中的作用主要是:发挥其监督作用,通过环保教育减少其污染行为。但是对于非政府组织S2,其又可分为NGO组织、居委会和村委会、媒体部门3类,所以对S2的激励是多维度的,其中包括了上级政府G1中牵头主管部门对NGO组织的培育、监管、激励;基层政府G2中宣传部门对媒体部门的监管、激励;基层政府G2对居委会村委会的激励。要获得M最大值1,必须要设立合理的目标任务难度,提供符合诉求的奖励,并让受激励对象尽量减少受到的惩罚。所以对应到社会这一主体,上级政府中的牵头部门要给相关NGO组织设立合理的发展目标,加大培育力度,让其在乡村环境治理中承担出相应的作用。基层政府也该着重发挥好村委会和居委会在乡村环境治理中的作用,通过其细分出各行政区划内的治理任务,设立相应的目标与适合的激励,从而取得较好的整体治理效果。对于媒体部门,基层政府应发挥其宣传作用,通过地方电视台和橱窗板报等媒介宣传环保优秀典型,及时曝光污染环境的行为。在发挥社会这一主体作用时,要着重注意对污染转移行为的监控,即通过民众、NGO组织和媒体,及时发现是否有大量城市垃圾转移到乡村地区掩埋焚烧等。城市污染向乡村转移是基于城乡二元发展体制,一定程度上有违基础社会公平正义,在后现展思潮中强调了城乡发展一体化,要不断解构城乡二元的壁垒,也就不应该再由乡村地区承载着过多来自城市污染的负累。

 

综上所述,可以提出在乡村环境治理进程中基于期望理论的多主体的合作方略集(表1)。各地在具体实施乡村环境治理进程中,有的已经做到、做好了其中一部分,并取得了环境治理的一系列正面收益,但绝大部分乡村区域仍处于粗放式发展状况,决策主要由主管领导制定。

 

3.1昆山市概况昆山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总面积927.68 km2,其中水域面积占23.10%。地处上海市与苏州市之间,通达浙江省,是江苏省3个试点省直管县(市)之一,行政区划属苏州市[6]。截止2015年,昆山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90.77,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AQI)70.14%,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100%,三类以上地表水比例上升到63.6%。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12%、10%、10%和10%。创建省级生态村5个,苏州级7个;省级绿色社区7个、苏州级3个;省级绿色学校3所,苏州级1所[7]。2010年9月,昆山获得联合国人居奖。2008年至今,昆山多次被评为中国百强县第一,且分别荣获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城市最佳范例奖、沪宁高铁沿线绿化“特别贡献奖”、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示范区等称号,是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典型。

 

20世纪90年代初,昆山市在扶持自有乡镇加工企业的同时开始大规模引进外商投资,其中包含大量笔记本电脑、手机、数码相机制造加工企业,以及大量的化工企业,在昆山市产生了大量的化学污染。90年代工业发展初兴,农业生产和规模化养殖仍占据GDP很大比例,很多农户和养殖户只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过度使用农药、化肥、地膜,以及养殖场中大量未经处理的动物排泄物、冲洗用的火碱等都排入河流中。由于昆山市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气候湿热高温,所以一到夏季河流就会发黑发臭。大量乡镇居民的生活用水受到污染,逐步由河流转至井水、深层井水,最终全面使用自来水。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气直接排放至大气中,破坏空气质量,导致呼吸道疾病高发。

 

3.2方略集分析基于乡村环境治理合作方略集,分析昆山市实地境况的相关资料,进行总结。在政府这一主体中,昆山市政府根据江苏省政府的要求,加快生态性建设,通过环境评估成为全国百强生态县,成为了国家生态示范区。同时,将具体要求细化分配到各个部门各个乡镇,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昆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昆山市创新性地联动了环保局和公检法机关,制定了《昆山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规范》,对全市工业企业进行督察,对多家反复排污检测不达标的企业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自环保局与公检法机关联动后,仅2013年,全市共处罚了33家企业,处罚金额337.989万元;2014年1~6月处罚了56家企业,处罚金额443.000万元,数量分别是2013年同期的267%和226%[8]。该尝试为昆山市的环境治理提供了很大的助力。在市场主体中,昆山市政府切实做到在扶植环境污染治理企业发展的同时,细化考量设定了辖区内企业的排污量与排放物的检测。拟定推进《昆山市绿色招商转型升级环境准入指导目录》,倒逼转型升级。2014年劝退项目18个,其中内资15个,涉及资金约34 197万元,外资项目3个,涉及资金约1 410万美元。同时,清退多家民声反映恶劣及屡罚不改的污染企业。在社会这一主体中,昆山市着重发挥了民众和媒体在乡村环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出“APP昆山市空气质量实时系统”,在环保局网站将全市水、气、声环境质量、3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所有新建项目环评信息向社会公开。开展全民环保节、“蓝天工程”市民恳谈会、纪念“6·5世界环境日” “地球熄灯一小时”“对话环保”网友见面会等活动,举办30场生态文明大讲坛,邀请“小记者”走进环保一线,邀请市民参与“你点我查”公众体验式执法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了解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有效激励措施加强了群众对环境信访的热情,2014年受理环境信访3 082件,设立了环境有奖举报,其中7例在受到群众举报并查实后,对涉事企业立案处罚,也给予每位举报人1 000元的奖励。

 

昆山市众多创新性的环保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验证了笔者提出的方略集,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仍有很大的提高空间,建议制定不同类型企业细化的政策要求和排放要求,既对违规企业进行惩处,也对模范企业进行相应激励。

 

4结语

 

昆山市的生态建设和乡村环境治理获得了很大成效,基于期望理论进行延伸而提出的多主体合作方略集,融合生态示范县昆山市的案例分析得到了验证。总结昆山市乡村环境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推广性意义,有助于我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刚开始踏入集中规模化工业化的地区基于本地地情、舆情制定出符合自身政府、市场的多主体合作方略集,编制出具体细化的目标要求与奖惩内容,并使其成为长期发展与建设的方向,在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保护生态文明,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乡村企业管理论文篇(7)

摘要:乡镇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但伴随着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乡镇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出现了诸多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乡镇企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为我国乡镇企业长远健康的发展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 :乡镇企业; 财务管理; 问题;对策

乡镇企业作为我国城镇的基层企业,在推动我国乡镇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乡镇企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上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然而,由于乡镇企业自身的地理环境和人文气息,使乡镇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着种种问题,解决乡镇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促进我国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一、乡镇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乡镇企业对财务管理的关注度不够

乡镇企业的关注点是企业本身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的长久生存和发展是企业的长远目标。在乡镇企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最终目标是盈利,乡镇企业把更多的精力甚至是全部的精力放在企业本身的经济增长率和销售份额上,而忽视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主要的财务管理链条。试想,一个企业在生命周期的低谷阶段时,会出现资金短缺、销售额下降等甚至面临倒闭的局面,此时的财务管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利于明确企业的资金动向和运转情况,查漏补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乡镇企业财务管理人才短缺

首先,乡镇企业受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影响,相应的管理人员不愿意走出城市到农村发展,同时,受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的制约,乡镇企业的财政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相对较低。其次,由于乡镇企业缺乏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财政管理人员的发展空间不大。最后,乡镇企业家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对财务管理权力的外移没有信心,对聘请的专业财务管理人员心存芥蒂。以上的原因均导致我国乡镇企业财务管理的人才短缺。

3.乡镇企业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健全

伴随着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经济往来支出越来越频繁,经济数目越来越大。而乡镇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没有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使资金往来出现混乱的局面。而一些小的乡镇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不利于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乡镇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缺乏定期的培训制度,对财务管理的相关管理知识梳理的不透彻,在实践中缺乏理论知识的指导,不利于财务业务的开展和完善。

4.乡镇企业的资金短缺、流动性差

乡镇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于农村。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局限性和缓慢性,是乡镇企业的资金短缺的原因之一,而银行对乡镇企业的贷款要求门槛相对较高是另一个原因。规模较小、生命周期较短的乡镇企业的资金来源困难,加之乡镇企业本身的信息不畅通,相应产品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很少有合作伙伴,不利于乡镇企业产品的销售,致使乡镇企业的流动资金差。

二、乡镇企业财务管理的解决对策

1.确定财务管理在乡镇企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

乡镇企业家应该打破传统的“家族式”的经营理念,提升财务管理在乡镇企业组织框架的地位。经济是国民发展的命脉,而财务管理规范化直接影响我国乡镇企业的长远发展,充分说明确定财务管理在乡镇企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的重要性。而乡镇企业家应该学会放权,把权力放到有才能、有发展的管理者手中,为乡镇企业的长足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2.配备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

乡镇企业应该不断为企业注入新鲜血液,招聘专业性强、文化水平高、细心稳重的财务管理人员,为其提供长远的发展空间,保证其合理的薪酬。与此同时,乡镇企业为留住企业的管理人员,要主动了解和掌握企业管理人员不同时期的心理动态,了解其对本专业领域的看法和需求,积极鼓励财务管理人员的创新意识,逐渐改变传统的记账方式,建立便捷、准确的财务报表,节约时间和人力,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做出杰出的贡献。

3.建立健全乡镇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要有忧患意识,主动对与企业合作的项目进行外部考察,确保企业资金投入的准确性。乡镇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把企业的资金用活,确保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同时,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统计和记录,以确保企业固定资产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对于乡镇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专门的培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在专业素养方面的技能和技巧;建立奖惩制度,对于积极表现并具有创新意识、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丰厚的奖金并嘉奖,在公司树立模范作用。同时,财务管理的工作性质比较敏感,对不遵守公司的相应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给予严厉的批评。科学的奖惩制度,可以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注入活力,从而推动我国乡镇企业的规范化经营和健康的发展。

4.政府为乡镇企业提供融资扶持政策

乡镇企业的规模较小、且运作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问题,这无疑使乡镇企业融资出现困境。近年来,国家不断提出促进民间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对乡镇企业,政府应给与相应的融资扶持政策。建立专门的乡镇企业的扶持资金,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而乡镇企业也应该不断开拓自己的融资渠道,鼓励职工融资,有利于提升乡镇企业的整体业绩。在贷款的过程中,财务管理人员应该做好记录,确保及时还款,为乡镇企业建立良好的信誉记录,为以后的合作提供更好的的契机。政府应不断拓宽乡镇企业产品的宣传途径,让口碑好、产品优的乡镇企业走出农村,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更高广阔空间。

结束语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解决我国乡镇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十分必要,为解决好“三农问题”,发展地方经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的进一步提高,作为乡镇企业的领导者,应转变传统思想,引进先进的人才,更新陈旧的财务管理制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简单、易懂的财务报表制度。同时,乡镇企业的领导者应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科学的企业经营理念,避免重大决策的失误,使乡镇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勇往直前,创造出更好的佳绩,促进我国乡镇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黄金龙. 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J]. 时代经贸,2008(12):146-147.

[2]周琰.乡镇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中国集体经济.2010(7):15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