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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业招商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2-08-21 12:18:10

医疗行业招商工作计划

医疗行业招商工作计划篇(1)

关键词:医疗设备 采购 采购流程

医疗设备是不断提高医学科学技术水平的基本条件,也是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医疗设备已成为现代医疗的一个重要领域。医疗设备的专业性及特殊性决定了它的购买价格及后期维护保养都将是昂贵的。因此,怎样做好医疗设备的采购环节及医疗设备的维护管理环节,成为了近些年来各个医院越来越关注的问题。

医疗设备的采购是医疗设备进入医院的第一步,只有在医疗设备采购的过程中把好关,做好各项工作,才能确保后面的各个环节正常有序地运作下去。

目前许多医院成立了采购中心,将设备科的医疗设备采购职责与医疗设备后期维护职责分开,一方面防止了职务犯罪的发生,另一方面也使得医院各部门各司其职,使得医疗设备的采购、维护等各个环节能更积极有效科学的运行。

采购流程的第一步就是计划,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如何制订采购计划需要各医院设备科及采购部门不断地进行探索,采购计划务求做到从实际出发,根据医院自身的实际状况例如医院的规模、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医院可以动用的流动资金量等来制订,切忌追求大而全,杜绝浪费,避免加重病患的经济负担[1]。制定了科学的采购计划,经过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程序后,就开始进入实质性的采购步骤。

已经有众多的经验及文献表明了采购过程中招标程序的严肃性及重要性,但是在这之前还有一个环节往往会被大家忽略,那就是采购医疗设备的前期调研工作。临床科室根据自身的医疗需求提出购置需求,但所谓术业有专攻,如何采购到符合临床医疗需求,又具备较高的性价比的医疗设备,就离不开设备科工程师的前期调研工作了。前期调研的工作内容包括了很多部分,医疗设备的功能、性能、主要技术参数、配置、售后服务、市场占有率、市场价格等都是前期调研的内容。调研的渠道也非常多,目前网络发达,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医疗设备的合法性,通过各行政区域的工商局查询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性,通过设备的国内外官方网站查询其技术参数及主要性能,通过政府采购网站查询设备的历史中标价格等等,只有在对市场上存在的同类型同级别的设备进行过以上各方面的了解后,才能形成具体的、有实质性意见和建议的调研报告,经过院内共同决策,从而进入流程的下一步:招标。

招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相对于招标,称之为投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说明招标的工程、货物、服务的范围、标段(标包)划分、数量、投标人(卖方)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分为以下几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而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2]。对于高于政府限定的金额的项目,需要进行政府招标采购,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为: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招标是严肃的,最大限度地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性,也一直是各地方政府、党和国家不断追求的目标。由此,招标前的前期调研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前期调研工作细致,那么在招标过程中就能对各投标产品了如指掌,合理评标,从而购买到性能好,技术高、售后完善、价格优惠的性价比高的产品,降低购买成本。

在经历了制定计划、行政审批、前期调研、决策招标的过程后,医院购置的医疗设备的品名、型号、价格、配置、售后服务等内容已经确定,医院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是指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3]。通过合同明确上述所有的条款后,就进入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安装、调试、验收、入库,这也是医院维护自己权益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各种商业行为光怪陆离,许多不法商人就像蛀虫一样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啃噬的漏洞,验收环节把关不严,造成的后果将会是难以想象的。验收过程中对任何一个细节的忽视,都会导致前面的所有心血全部白费。验收的工作是繁琐的,国产及进口的设备验收大同小异,都需要查看外包装的完整程度,点算货物,核对铭牌型号、产地等,对于进口的设备,在拆封包装之前还需要联系商检,需要查看其报关单等,有物质条件及技术人员条件的医院,还可以购置专业的测试仪器对新购置的设备进行设备性能检测并记录,从医疗设备进入医院的第一天起就为其建立“健康档案”。上述这些验收工作,都要求验收人员记录到验收报告中,以备后查。完成了验收工作,为设备建立起一一对应的编码及档案,至此,医疗设备采购工作告一段落。

综上所述,医疗设备的采购过程是复杂的,需要科学的计划与管理。

参考文献:

[1]康莉萍.浅论医疗设备的选购和维护管理[J].中国医疗器械信息.2009,15(11):84,85,88

[2]黄正东,郭雪清.数字化医疗设备维护管理的思考[J].医疗设备信息2004,19(11):68,69

医疗行业招商工作计划篇(2)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习惯就好”为你整理了这篇招商局关于2020年招商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招商局关于2020年招商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区委: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创新进取的态度和攻坚克难的精神,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招商引资工作造成的冲击,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全力以赴为金湾高质量发展贡献招商力量。现将今年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招商工作成效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符合我区“3+1”产业规划的重点项目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招商工作,聚焦引进有较大技术优势的龙头企业和双创团队,已经有不少项目取得了亮眼进展。一是重点引进投资15亿元的航空龙头企业摩天宇,填补了我区大飞机发动机维修的空白;二是引进开拓药业、辉睿生物、阿尔法健康等创新医药及医疗器械类项目,丰富了生物医药产业链;三是引进宝龙商业、中基君豪总部大厦、天茂商业综合体等高端服务业项目,协助润都制药、汤臣倍健、蓝图科技等区内龙头企业实现增资扩产。

全区共有重点在建项目86个,已贡献新增工业投资额40.7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5.25亿元)的115.7%。截至11月,重点招商项目累计动工17个,包括达创电子、星科生物、德瑞医疗、可口可乐等,总投资额106.7亿元,全部建成后可实现产值151.4亿元,创造税收6.81亿元。重点招商项目投产11个,包括航天银山、三鑫幕墙、艾月科技等,总投资额24.95亿元,完全达产后可创造产值45.5亿元。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抗血压类沙坦系列原料药与制剂的产业化”获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粤电海上风电项目及达创电子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累计已完成新增工业投资28亿元,拉动全区前三季度新增工业投资实现逆势增长。鹏宇汽车、中兴智能汽车一期项目已于2019年正式投产,累计产值贡献超15亿元,特别是鹏宇汽车在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向一线医疗部门提供大量特种负压救护车,为阻击疫情做出了亮眼贡献。瑞思普利的第三代吸入式制剂项目斩获多个创业大赛的头名,并取得资本市场的认可,新获融资3亿元,并预计年内申报临床试验;《2020中国生物药研发实力排行榜TOP50》中,金湾区丽珠医药和绿竹生物两家企业名列其中,同样上榜的港交所上市公司开拓药业也已落户国际健康港,拟在金湾区建设研发中心;迪谱医疗承接的国家科技部“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近红外荧光成像术中导航系统项目产业转化基地在金湾区挂牌成立;总投资17亿元的市重点项目泰诺麦博自主开发的抗破伤风毒素全人源单克隆抗体药物已正式获得澳洲HREC/TGA批准开展I期临床,是全球第一款进入人体试验的抗破伤风毒素单抗药物。

目前,金湾区的产业集聚效应正在形成,龙头企业的产业示范作用日益凸显,未来我局将继续引进和推动优质项目落户区内,为金湾区的产业转型升级和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劲助力,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打造高端制造强区。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员的教育管理摆在全盘工作的首位,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围绕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同时强化从严治党意识,聚焦中心任务,强化党内监督,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全面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促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提升了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促进了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三是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吸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典型案例的教训,坚决抵制腐败之风,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真正做到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以加强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班子决策的科学性为主要方向,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推进厉行节约,坚持务实服务,强化文会管理,规范财务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从上到下,自我约束进一步加强,逐步形成浓郁的廉洁之风。

四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干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扩大意识形态工作影响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形成良好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推进金湾区招商体制改革,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组长,区委常委和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招商引资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区级招商相关职能部门,拟设立招商公司,建立市场化岗位职责、薪酬考核制度,激发招商队伍活力。

二是明确重点招商产业,围绕我市“五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划,结合金湾实际,我局将重点做好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三大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同时将重点瞄准新一代5G通信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为经济发展做大增量、注入活力。

(三)加速招新引优,推动项目落地

面对疫情考验,我局积极创新招商方式,紧盯项目招商,实施精准招商,灵活应用各种方式强化与客商的沟通联络,充分发挥网络服务平台便捷、高效、零接触的优势,变“面对面”为“屏对屏”,积极推进“云洽谈、云签约”,为重点项目提供全方位、多样式的线上服务,确保服务企业质量不减。截至11月,全区新签约引进项目14个,总投资额150亿元。

重点引进投资15亿元的航空龙头企业摩天宇,填补了我区大飞机发动机维修的空白;引进开拓药业、辉睿生物、阿尔法健康等创新医药及医疗器械类项目,丰富了生物医药产业链;引进宝龙商业、中基君豪总部大厦、天茂商业综合体等高端服务业项目,协助润都制药、汤臣倍健、蓝图科技等区内龙头企业实现增资扩产。

(四)优化金融招商,激发产业活力

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市场化运作,积极协助金航公司与华金、格力金融、深创投等金融机构对接,谋划组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通过银政企合作、科技保险、天使投资引导、股权有偿自主等方式,规范有序推进全面撬动银行、保险、证券、创投等各种资本市场要素资源,推动解决产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金、市场、技术等瓶颈制约。

目前已推动我区与深创投运营的母基金合作,并安排专人跟进基金所投资项目以持续为我区提供优质项目资源。拟针对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周期长、投入资金大的特点,组建一支生物医药产业基金,专门投向符合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战略方向的关键领域。

(五)强化企业服务,挖掘企业潜能

持续推进落地项目服务工作。一是对重点筹建项目,实行专人跟踪代办,力促项目早日动工。对在建项目,通过倒排时间节点,紧抓项目投资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及竣工。二是对新投产企业,积极配合科工信局、区统计局做好企业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到应统尽统。三是对在市内或市外有公司实体的筹建、在建项目,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具体走访及服务计划,争取将相关集团公司落户我区,促进新落户项目尽早产生经济效益。

(六)加强宣传推介,助推招商引资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接洽了一批优质项目,涵盖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制造等领域。

同时,在区领导带领下,我局积极参加各类招商宣传推介活动,赴贵州、杭州、深圳等地开展招商活动,特别是加大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招商活动参与力度。参加2020年(第37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暨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单发布会,并举办相关专题招商推介活动,我局牵头安排全区各招商部门工作人员共40人分批驻守会议中心各分论坛,与参会企业家沟通交流。

疫情期间,我局成功举办2020年金湾区春季线上签约会。签约项目涵盖生物医药、新能源、智能制造等产业,项目总投资额达150亿元人民币,纳税额达10亿元人民币。

积极配合市商务局招商大会的筹办组织工作,完成我区宝龙商业综合体(鹏湾置业)、迪谱医疗项目的集体签约仪式,签约总产值达60亿元,发挥我区招商工作龙头项目的带动作用。

三、存在问题

(一)在形成招商工作合力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区的招商引资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离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目标任务相差甚远,工作有待加快。在项目引进过程中,遇到重重阻碍,各部门对招商引资过程中包括商务洽谈、协议谈判、落地筹建、动工建设等环节的支持力度不足(如用地出让前的清表、航拍、填土等工作)。此外,因现行财政体系规定,扶持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导致该兑现的扶持资金未能及时兑现。

(二)缺乏政策支持,竞争力不足

一是由我区出台的包括《金湾区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试行办法实施细则》、《金湾区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等部分招商政策已于2019年底到期。仍未超过有效期的招商政策仅有《金湾区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珠海市金湾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办法》以及《金湾区关于鼓励和支持建筑业企业落户的实施办法》。二是我区人才政策关于人才住房分配相关事项尚未明确,制定的优惠政策也未能及时兑现,造成一些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未能扎根我区。三是针对我区主导产业航空航天、新能源及高端装备制造业等主导产业缺乏针对性专项扶持政策。

(三)缺乏政府引导产业基金

企业融资困难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特别是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目前我区尚未形成一支完整成熟的产业基金,区内引进的一些高成长性企业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及自主创新能力,缺乏资金支持,制约企业的快速发展。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招商实效

一方面完善落地机制。谋划组建项目评审专家库,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事前事后评估,把好审核关,统筹安排产业项目落地,从源头避免同质化竞争。项目签约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立足专业,从产业布局、技术含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另一方面是完善专业招商机制。持续推进金湾区招商体制改革,创新招商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全区招商力量、资源,引入市场化机制,实行薪酬激励制度改革,调动招商队伍积极性。打造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招商人才队伍,提升对接洽谈能力水平。

(二)引进行业龙头,带动产业发展

紧密结合金湾区产业布局及现行政策,推动优势产业的产业链招商,围绕“建链”“补链”“强链”三位一体策略,完善招商工作内容。精准把握市场动向,预判市场未来需求,着力促进发挥市场优势,以商引商,形成我区产业集群优势,促进我区优势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和健康服务等重点领域大力引进行业龙头,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对产业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提升金湾区医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方面,聚焦引进有较大技术优势的企业,促进其发挥产业龙头作用,促成上下游聚集效果,填补现时我区高端制造产业的发展短板。

航空航天方面,积极促进空中客车宽体客机生产线、摩天宇二期等大型项目入驻,同时促进隆华直升机、羽人科技等已落户的先进航空航天科技企业的增资扩产和创新研究,确保实现向外引资、向内挖潜的全方位、多维度的招商目标。

(三)围绕重点产业,开展精准招商

依托市产业发展规划,围绕我区的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三大重点产业,以产业规划为发展导向,开展重点产业精准招商。以高标准、高要求、大布局的招商思路,灵活运用多种招商手段,建立重点产业招商资源数据库,积极对接具有技术优势、市场优势、人才优势的企业。努力推进在谈项目的落地转化、实现签约项目的迅速筹建及开工建设,并密切跟踪产业发展导向,围绕进行上下游精准招商。

    (四)扩充载体资源,谋划平台招商

充分利用好我区现有园区载体资源,提升园区土地利用率,对落户项目进行跟踪评估,淘汰迁移落后产能;优化生物医药园区、国际健康港、动力港等产业平台的软硬件设施,引进各类平台和机构,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谋划高效高质的平台招商,提供完善产业服务,具体包括为国际健康港引入生物医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CRO公司、符合GMP的药品中试平台、CMO公司和有特殊专业要求的临床研究医院;为动力港引入动力实验室和新能源研究中心等;配合区有关单位进一步扩充招商载体资源,开展生物医药专区二期土地征收工作,为园区未来产业发展储备载体;与各类头部投资机构合作,争取更多优质项目落地;重视科技招商、招才引智,利用科技型人才助力未来产业升级。

医疗行业招商工作计划篇(3)

关键词:医疗设备 质量控制体系 采购 验收 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7(b)-0230-01

1 建立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体系的必要性

随着医疗设备在现代医学中的应用和普及,医疗设备投资已经成为了医院建设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质量的控制也逐渐成为了医院发挥医疗水平的重要保障,一旦设备出现故障,轻则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重则可能危及患者的生命。而从我国各级医院的现实情况来看,目前,大部分医院都是依靠计量检定和质量检测来保证设备应用质量的,但呼吸/麻醉机、输液/注射泵、高频电刀及监护仪等常规设备由于受到检测范围和检测能力的局限而多存在质量控制不力的现象。在这一背景下,应通过完善和落实由采购、检测、使用、信息建设等的一系列设备管理制度,利用有限的资源为医院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就成为了相关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实践证明,只有认识到设备管理对医疗体系质量控制的关键作用,将医疗设备的选配、采购、使用、检验、评价等环节纳入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中,才能通过高效的监管系统促进现代医院的建设与发展,在节约成本的同时,提高医院的保障能力和医疗质量。

2 采购环节的设备质量控制

设备的选配首先应根据医院的医疗服务内容和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等实际条件进行选择,而针对特定设备进行审查时,不应仅仅注重医疗机械注册证的核审,而必须对其进行全面的资质审查,如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FDA 及CE证书等,都能从不同角度反映医疗设备所具备的质量水平,通常设备的证照越多,相对质量就越高。为鼓励更多的厂商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有效地帮助医院节约成本、引进先进技术,目前越来越多的医疗设备采购开始以招投标的形式进行,在这一过程中,采购人员应对厂商和设备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科学评议,并与厂商商讨设备价格和保修期。在签约时,如厂商虚假应标而使投标书中的技术参数失实,则应作废标或合同解除处理,以保证设备的技术指标能够满足医疗要求。此外,属于计量强检目录范围的设备,到货进入医院必须通过计量首检且费用由厂商承担,这个要求必须写入合同,以促使厂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设备的入院质量。

为保证采购环节各项工作内容可以严格依照制度规定一一落实,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依据采购流程设计医疗设备的采购系统软件,软件应包括对不同登陆用户设定不同权限,如厂商可匿名登录,具有相关信息的登记上传、标书下载以及查看年度招标计划等权限;项目负责人则具有招标计划浏览查询、标书上传、厂商资料查询和合同上传等权限。各临床科室可通过网络申报采购计划,填写相关信息,系统可根据申请时间,自动生成申请编号。申报采购计划经设备委员会审核并通过后,批准的项目可根据申请编号自动生成年度采购计划,由相关负责人填写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招标日期和招标方式,并上传标书,并在项目完成后上传合同、验收报告以及操作维修手册。采购系统的建设使采购流程更加合理、规范,简化了申报、审核、修改过程中的繁琐手续,降低了遗漏或重复采购的风险。

3 验收环节的设备质量控制

当采购的设备按合同要求运抵医院后,医院和厂商应共同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工作。设备验收包括物资验收和性能验收两部分,前者是从外部对设备进行查验,后者是通过测试设备的技术指标来对设备进行检查。实际验收中应重视性能验收对设备质量的反映。属于计量强检范围的设备,性能验收时要按照计量检定规程对其进行一系列测试,以计量检测合格作为设备质量合格的标准。货物送到医院时,院方应对设备、仪器的配置、外观等进行检查,同时让厂商联系计量部门对其进行检定,并在此基础上经过一定时间的临床使用,如反馈良好方可完成验收。对中频治疗仪等不属于计量强检范围内的设备,由于没有相关计量标准作为验收依据,可采用国内外医学工程行业文献中或制造商技术资料中推荐的方法予以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与其他设备的可溯源结果进行比对,或通过输出功率、波形等参数对设备进行评估。

4 重视医疗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作为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与技术支持,医疗设备档案是指针对某台设备从采购计划直至淘汰报废全过程中的所有文献资料,资料主要包括申购环节档案与运行技术报告两大部分。申购档案包括申购单、审批表、设备生产许可证等各项证书、采购合同、发票、运输单据、安装调试与验收报告书、设备使用说明与维修手册等全套随机技术资料;而运行技术报告包括主要包括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维修养护记录以及效益分析、报废单等。这些资料在医疗服务、科研、教学中均体现出积极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档案管理应准确、全面、统一、安全,并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档案资源信息体系,实现医疗设备档案的远程传输、查阅、保管,并建立各类设备的电子档案数据库,提高设备档案管理的效率,强化资源的共享及其服务功能的发挥。在提高设备档案的利用率上,应不断提高档案的使用效益,使其更好地为临床和决策层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档案的价值和作用。

5 结语

综上所述,医疗设备的质量是保证医院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的重要手段,对医院成本管理能力与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鉴于设备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相关人员应以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为原则,严把购置、验收等环节的质量关,使医疗资源的配置不断趋向合理,并强化设备档案的管理意识,通过对设备档案的开发和优化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参考文献

[1] 汤黎明,吴敏,刘铁兵.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体制建立与发展途径探讨[J].中国医疗设备,2008(6).

[2] 李斌,姜瑞瑶,张红蕾.基于生命周期的医疗设备的采购策略与方法探讨[J].医疗设备信息,2007(4).

医疗行业招商工作计划篇(4)

1998年3月,梁桂秋毅然辞去医药企业的高管职位创立深圳尚荣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专业承接洁净手术室的建设工程,提供提供洁净手术室装饰施工、器具配置等基本服务,从而也成为了一位名副其实的“包工头”。

包工头梁桂秋并不满足于只做洁净手术室的工程,他一直努力向上下游探索。借着国家卫生部及建设部2000年开始规范洁净手术室建设标准的契机,尚荣医疗开始提供洁净手术室的专业设计服务,努力向产业链的上游进军。

2003年后尚荣医疗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一方面开始提品及零部件的设计与生产、系统运维等增值服务,另一方面把承建范围逐步扩展至ICU、化验室、医用气体工程等医疗专业工程。

从2008年引入深圳市圣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创投企业开始,尚荣医疗商业模式才有了真正的蜕变:从一家医疗工程的普通承包商逐步转变为医院建设整体解决方案及医疗系统集成一站式服务的行业龙头企业。

要想成为医院建设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首先要解决中国庞大的医院改扩建需求和资金缺口之间的矛盾:国内广大的县级城市病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较大,而医院目前的整体建设较为落后,满足不了病人的需求;但同时政府用于当地卫生事业的财政支出不足,无法对医院进行改扩建以及设备更新,但是医院却又拥有稳定的未来现金流和收益。针对这种实际情况,尚荣医疗采用了“国内买方信贷”和“BT模式”的混合解决方案:尚荣医疗找到目标客户某医院后,首先和当地政府进行谈判,政府必须承诺为项目提供全额贴息同时出具还款担保文件后双方签订框架协议,然后由医院根据尚荣医疗和自身的情况适合尚荣医疗的招标公告,排除尽可能多的竞争对手,尚荣医疗中标后和医院签订合同,医院付给尚荣医疗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然后由医院向尚荣医疗的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专项用于支付尚荣医疗的款项,尚荣医疗为医院借款提供担保的同时也提供70%买方信贷额度的15%作为保证金存入银行。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医院进行验收,医院剩余70%的建设资金则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支付给尚荣医疗,一般为工程开始建设后的一定年限开始分期等额支付本金和利息。

医疗行业招商工作计划篇(5)

三医联动改革

系统工程

论文摘要:“三医联动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占有主导的地位,而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两个方面的体制改革则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基础。三医联动改革就是要通过部门问的协调和合作,选择最佳行动计划,寻求三项改革收益或效用的最大化。本文运用集团利益分析的方法对医保、价格、卫生、医院、药品生产、药品监督、患者等多部门的集团利益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解决各集团利益矛盾的一些政策建议。

卫生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随着政府组织体制的变化和部门职责的分工,没有其他部门的合作和配合,单靠卫生部门是不可能完成卫生改革总体任务的。因此,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三医联动改革”,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三个方面的联动和互动改革。其中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居于主导的地位,而医和药两方面的改革则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基础。实践证明没有医、药体制的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不会很快推进,也不可能持续性发展。

     “三医联动改革”的目的是要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人民健康需求的医药卫生体制,使人民群众享有同小康水平相适应的,质量比较优良和费用比较低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不断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这已成为各个部门的共识。不过,任何改革都是部门利益之间的调整和再分配,即使目标是一致的,也有各个部门之间利益的冲突和矛盾。如果这些矛盾不能及时发现、有效解决,就会影响到“三医联动改革”的进程和效果。在一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开展相对比较缓慢的地区,往往源于“三项改革”没有充分的配合。

一、医保部门的利益分析

医保部门的任务是要努力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和社会化的医疗救助制度。为此,提出了“稳步扩面、狠抓管理、健全系统、完善政策”的工作思路和目标。

社会医疗保险现在已成为中国城镇主要的卫生筹资方式之一。随着医疗保险覆盖率的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基金占卫生费用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如上海市2000年和2001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分别为449亿元和66.8亿元。在已经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医保部门面临的任务是如何继续不断扩大覆盖面,探索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的改革,力求达到统筹基金的平衡。个人账户的沉淀、个别患者医保报销的欺诈行为和统筹基金的超支已成为当前医保部门困惑的主要问题。

对医保统筹基金超支的经济分析必须同时考虑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险两个市场,才能制定正确的政策和规定。否则,两者的共同作用会导致保险市场的混乱及社会的动荡。

二、医疗机构的利益分析

这几年来,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政策的指引下,在13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医院积极采取全面成本核算,减员增效,提高医疗质量,病人选医生等多项改革措施,规模不断扩大,收入不断增加。但是目前的情况是,即使是公立医院,其行为也在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断扩大特需服务部门的收益,进一步增加医院设备的投资,以期增加核心竞争力,殊不知反过来医疗服务成本也在不断增加。

从医院目前的收入来看,政府的财政预算拨款或专项补助不到总收入的10%,8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业务收入,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及患者的自付费用,其中大部分是劳务费、检查费、药品批零差价及药厂让利形式的收入。据1999年卫生部统计,药品批零差价及药厂让利约占医院纯收入的1/4。在医院补偿机制没有改变以前,无论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医药分离等企图减少或切断药品收入的政策均会遭到医院的反对或者执行不力。

2002年中期在上海医保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后,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如医院减少对医保患者的服务量,关闭周六及周日的门诊,定额床位收治医保病人,减少专家门诊的诊疗人数,延长住院等候时间,动员医疗费用较高的病人转院治疗,规定定额处方等。医生对医保费用实行总额控制的政策不甚理解。医院为了达到盈亏平衡,转向增加特需门诊的服务量,增收自费的或外地不受上海医保费用支付控制的病人。这类应变措施的产生不自觉地增加了医患矛盾以及病人与医保制度和医保机构的矛盾。

三、卫生部门的利益分析

尽管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正在由“办卫生”向“管卫生”转变,但其作为卫生机构主管部门的宗旨却没变,需要考虑卫生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以及职工的安定和团结。在当前的卫生改革中,卫生部门处于被动和两难的境地,许多卫生体制问题积重难返。如卫生资源配置不当,卫生服务供过于求,利用效率降低;不合理的补偿机制,造成医院药品收入比重过大;预防保健机构有偿服务过多等。

由于卫生体制的分割和法律保证的缺乏,区域规划的全行业管理难以实施。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没有对医院药品收入和药费降低带来实质性的变化。医院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迟迟不能开展,改革阻力较大,除了认识问题以外,其改革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还要看三个城市的试点结果。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后患者没有得到明显的实惠,由于招标程序不够规范,徒增了大量的社会成本。“招一个、死一个”的现象普遍存在,充分说明了医院和医生能通过使用没有招标的替代药品,要求生产企业更多地让利或延长拖欠流通企业的药款来得到进一步的补偿。由此可见卫生系统的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如果不能建立一个有利于“三项改革”同步推进的协调模式和工作机制,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将是一句空话。

四、药品生产企业及零售企业的利益分析

医药行业追求的是利润。2002年l一6月全国医药经济效益增长好于2001年,医药工业利润增幅名列第四。化学药品制剂业的利润增幅高达28.8%,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的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8%。根据全国25个省及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的快报统计,医药商业批发市场完成金额比同期增长17.7%。2001年上半年统计,医药流通企业的平均销售毛利率为16%。总之,医药生产及批发企业的经济增长远高于同期gdp7%的增长率和医疗费用的增长率。85%的药品销售通过医院渠道,患者是药品的主要消费者。医药行业利润的飞快增长促进了国内宏观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国家的税收。但是由于药品绝大部分是在国内销售的,无疑也会导致病人医药费用的增加。这里就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药品生产和流通的合理利润率应该是多少?目前这种近30%的药品利润增长率与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的指标显然是不合拍的。

国家加大了对流通领域引起的药品虚高定价的控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医药电子商务使医药行业的外环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也是医药行业经济效益增速放缓的主要原因。为此,医药行业是普遍反对药品降价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加上卫生部门在初期的招标采购中有很多做法不够规范,引起了政府、药厂和病人的不满。为此,医药行业组织向政府提出了药品招标采购有十大弊端,紧急呼吁暂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利益分析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成立加强了我国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在促进生产结构调整,整顿流通秩序,打击非法经营和假劣药品,保证用药安全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药品监督管理垂直系统的建立使公平、公正的监督执法更能避免地方的干扰。

为了促进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政府鼓励集中配送,连锁经营,积极赞同和支持医院门诊药房改为零售企业。但要防止另一个倾向,那就是社会药房的大扩张。有的地方在没有整顿前,药房成了变相的简易诊所,那些没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穿着白大衣为病人“诊治”。药房虽然方便了群众购药,但其药品零售金额的增长却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病人未就诊率的增加。

六、计划、物价部门的利益分析

80年代中国曾进行过三次药品降价,使医疗费用有了明显的下降。但是1997年以来国家发展与计划委员会先后l2次对属于基本药品目录的药品进行调价,药品的费用并没有因此而下降。究其原因,首先是目前药品的降价只限于有限的品种,并不是药品的全面降价,大部分的药品还是由市场定价。其次,药品定价的虚高是由于低水平重复性产品较多,药品流通和终端的促销竞争剧烈。药厂报告的成本中包含了较多的回扣、促销费用,物价部门难以确定不同药品的真实成本和利润,只能通过药品招标采购来“挤水份”,难免在不规范的市场条件下发生药价低于成本的恶性竞争。其实物价部门并非是真正虚高定价的源头。

七、患者(消费者)的利益分析

患者团体在卫生改革中是弱势人群,处于被动的地位,缺乏信息,缺乏组织。特别是老年人和失业下岗人员,收入微薄,对就诊、住院望而却步,不少人甚至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因此政府提出的“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的三项改革的目标,群众是拥护的。

根据2oo2年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的结果,群众感到最不满意的是医疗费用透明度差,最不满意的商品是药品。国家计委对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差分配比例问题已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扣除医疗机构零售环节应获得的合理差价收入后,再按照大部分利益让给患者的原则确定分配比例。可是大部分患者却反映药品招标采购及药品降价后,医药费用的支出并没有减少。有些患者对医生的服务态度和临床服务质量感到不满,一旦医疗上存在少许差错,就会上纲到医疗事故,加深医患双方的矛盾。

八、媒体的利益分析

媒体用敏锐的目光不时地揭露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代表患者的呼声,在监督“三医联动”改革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对医生的大处方行为、药品的不合理定价、招标采购中的不正之风、三医改革的错位等进行过无情的鞭挞。

当然媒体也有自身的利益和需要,希望炒作某些问题以产生哄动效应。过多地看到了医生收受回扣的支流,忽视了大部分医务人员真诚为病人服务的主流。有的报道夸大其词甚至失真,当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不得不再次从正面给予报道。

九、解决各集团利益矛盾的政策建议

在医药卫生改革中,各利益集团尽管有自己的目标,但大方向还是一致的。世界银行的观点认为卫生改革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政治的挑战和伦理道德观的选择。医药卫生改革需要通过各部门的民主协商,做出正确的公共选择和社会选择。什么是解决“三项改革”联动的关键呢?作者认为应该从“三个代表”的思想高度,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抛弃部门利益,让人民获得实惠、价廉质优、可及的卫生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一个新的体制。

1.从组织体制上来讲今后应该成立一个健康与社会保障部,统一对医药卫生改革进行协调管理。因为各部门都有自身的利益,很难在部门间协调,遇事非要更高层次的组织出面才行。美国的卫生与人类服务部就是集医保、卫生保健、医疗、食品与药品管理为一体的组织。

2.目前,西部地区医疗保险推行的最大困难是由于国营企业的亏损,企业职工的社保基金不能及时足量到位。在这些地区应该首先将重点放在实施大病住院医疗保险上,解决职工的因病致贫问题,逐步开展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还可探索农民的大病医疗保险。研究界定基本医疗的保障范围,对超过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项目可以不予支付,对于已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药品,也可参照欧洲国家广泛实行的药品参考价格和控制利润率的方法来进一步增加个人支付的比例,开放药品市场。国内在医保费用支付方式上一直沿用按项目付费,这也是对供方控制不力的一种表现,迫切需要研究和实施新的措施。

医疗行业招商工作计划篇(6)

9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等八大部门《关于城镇医药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思路。截至8月份,共出台了13个配套文件,这些文件涵盖了《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为各地医改工作提供了操作规范。2000年,国家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医疗保险体制、医疗卫生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个方面,三项医疗制度改革齐头并进,标志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进入了实质操作阶段。这些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对医药生产、流通、使用秩序,对从根本上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保证人民用药,推行医药分业将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这些措施长期来讲,对促进价低质优、疗效安全确切的普药的销售,对以生产普药为主的国有大型企业的经营将产生积极的作用。药品生产企业认真学习研究这些文件,并按照文件精神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调整经营思路和营销策略,对提高企业的生存发展能力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下面针对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本人试着从医疗单位的招标投标、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的改革、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医疗制度的改革等五个方面作一简要分析,并谈一下个人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医疗单位的招标投标问题

药品的集中招标,从98年在厦门市、海南省、青岛市等地实行个别试点,到99年部分地区推广,2000年逐步铺开,目前在全国各地区都已大面积实施。从2001年3月14日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将得到大力推广,并要求在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的医疗机构中积极推行。显然,这一制度的实施,已是大势所趋,虽然存在着某些不足之处,只是发展中的局面问题,因此说,企业必须积极参加各地的招标活动,而不能被动应付,或有任何的侥幸心理。

2000年4月,国家卫生部下发了《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的规定,提出药品招标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及招标采购形式,提出医疗机构可自己组织招标,也可委托中介机构组织招标。2000年7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对药品招标机构的资格问题进行了明确,《管理办法》指出,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实行资格认定和定期复审制,经过资格认定并获资格证书的招标机构,方可从事药品招标代理业务。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证书有效期限为二年,期满经复审换发新证后方可继续从事药品招标代理业务。同时规定,药品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对规范药品招标工作,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药品招标采购竞争机制,保障药品招标工作有序进行,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目前,招标活动在各地风起云涌,招标机构鱼目混珠,参差不齐,招标要交纳的费用也有多有少,要求生产企业的业务人员在参加各地药品招标的同时,也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调查了解招标机构的资格情况,代理医疗机构的情况,投标是为了中标,中标是为了上量,避免为投标而投标,提高投标的效益性。

针对药品招标后产生的利益分配问题,国家计委明确提出,要按照大部分让利于患者的原则,以中标价顺加一定比例后,作为临时零售价销售给患者。根据这个精神,山东省物价局提出了“六四”分成的办法,即招标利益60%给患者,40%给医院,江苏省物价局提出,招标利益要55%-80%让利于患者。这个原则的执行,可以较好地贯彻国家推行药品招标的初衷,但同时也给企业投标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如何在争取中标的情况下,避免恶性竞标,竞相压价等问题。

从实际操作看,药品集中招标工作,可以促使药品销售价格明朗化,有望较好地解决药品的虚高定价问题。药品的虚高定价问题的形成较为复杂,与目前国家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的体制,与药品创新能力不足、总体供过于求的矛盾,与药品定价体系脱离市场经济的要求等因素都有关系,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药品价格不明朗,企业虚报,政府虚定,医院虚开,最后导致了药品购销过程中的种种不正之风。

通过招标,使国家物价部门对药品价格有了一个较为真实的数据,有利于防止虚高定价问题的发生。文件规定,各地物价部门要积极参与药品招标工作,招标中标价格要向所在地物价部门备案,从我们几次和国家计委物价司人员接触情况看,他们掌握的数据多是各地的药品中标价格,决策的依据也很多是中标价格,上次北京市物价局调低青霉素粉针等药品的零售价格,其依据也是投标厂家的投标价格。

当然,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也存在某些不足,各地反映也较为强烈,已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务院纠风办拟在三季度召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经验交流会,推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在全国普遍推行,中国化学工业协会也准备召开部分企业座谈会,集中向国家计委反映有关问题,归纳起来,问题较为突出地表现在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关于药品价格与质量的关系问题;

(二) 关于招标代理机构与用药医院两张皮的问题;

(三) 关于中标药品不上量的问题、重复招标的问题;

(四) 关于投标费用的问题、单方面交纳违约金的问题;

(五) 中标后配送网络如何健全、新时期工商关系如何构筑等。 二、关于国家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的变革

由于药品的特殊性,加之建国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国家生产的药品是供不应求的,因此,国家对药品价格,一直采取比较严格的管理办法和作价方式。从药品流向上,国家规定,药品销售要由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再到医疗单位,原则上生产企业不能直接销售给医疗单位,医疗单位也不得从生产企业直接进货;从管理品种上,大部分药品作为政府管理品种,并严格规定了药品的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要求各环节要按制定价格执行。其中,出厂价格的制定除考虑到正常生产成本外,还考虑到药品的销售利润率,以使生产企业获得一定利润,鼓励药品不断创新。如原规定化学药品一类新药最高为不超过35%,普通仿制药品为不超过8%;批发企业加价率(进销差率)为最高不超过20%,零售企业加价率(批零差率)最高为不超过15%,以弥补流通成本并获得经营利润。在计划经济模式下,这种管理方式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同时也使药品的利润能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合理分配,基本上是30%的利润在企业,30%的利润在商业,30%的利润在医院。

进入九十年代,我们国家逐步过渡到市场经济,药品生产、流通低水平重复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据96年底统计,我国生产企业已达6700多家,批发企业已达17000多家,产品供过于求、创新产品缺乏的矛盾十分突出,竞争日益加剧。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大部分企业降价让利,无利销售、甚至亏本销售。1997至1999年我国制药工业年平均利润率在4%-7%,亏损面达到30%以上;1997至1999年我国医药商业平均利润率在0.28-0.63%,亏损面在35%左右。而医疗单位仍按国家规定零售价执行,药品利润逐步向医疗单位集中,医疗单位基本上能占到药品总利润的95%左右,相当一部分沦为医疗人员的灰色收入,群众反映极为强烈。

在此情况下,自1997年以来,国家计委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也先后多次降低了药品价格,尤其是2000年,国家计委分三批降低了210多个品种规格的中央定价药品零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约20%,年降价总金额约32亿元;全国31个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降低了省管药品零售价格,年降价总金额约42亿元,2000年被称为药品降价年。这些措施对于抑制药品价格水平的不合理上涨、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起到了积极作用。全社会药品零售价格同比涨幅,由1997年以前的每年10%以上,逐步下降到1999年的1%,2000年同比出现了负增长,但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避免药品价格重新出现反弹?需要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对药品价格管理方式进行改革。

1999年,国家计委颁布了《关于列入政府定价的药品不再公布出厂价和批发价的通知》,规定自99年10月开始,对现行列入中央和省级政府定价目录的药品,不再公布出厂和批发价,不再实行按实际进价加规定差率的规定,药品零售单位不得突破政府制定的零售价格销售。2000年7月国家计委出台了《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要调整药品价格管理形式,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仅限于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及其他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少量特殊药品,并逐步减少政府定价的种类、数量,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价范围。12月,国家计委又出台了操作性文件,即《药品政府定价管理办法》和《国家计委定价药品目录》。新政策规定,计委制定价格的药品只限于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甲类药品和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乙类药品要逐步实施省管价,过渡期内,由国家计委提出指导意见,各地在此基础上制定零售价格并报国家计委备案,其它药品价格完全放开,由生产经营企业和零售单位自己定价。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是最高零售价格,药品零售单位可以在这一价格下,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决定自己的销售价格,同时,政府制定价格的透明度也增加了,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对重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并定期进行药品零售价调整,开始对药品进行全面“松绑”。

按照改革后的价格文件,2001年4月,国家计委公布了《关于制定公布69种化学药品价格的通知》,其中,甲类药品27个品种203个规格,乙类药品42个品种210个规格。按照国家计委文件规定,27种甲类药品的零售价格由国家计委制定,各地区不得再行调整,42种乙类药品的零售价格,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有5%的调整权,69种药品中,青霉素钠、氨苄钠、头五钠等18种低价药品的零售价格均维持了原有水平。应该说,上述低价药品零售价格的稳定,对于维护医疗单位必要的利润收入,引导质优价廉的药品的上量,保证人民的基本用药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这次药品零售价格的调整,国家计委抱着极为慎重的态度,先后组织多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并征求了企业、商业、医疗单位及政府物价部门的意见,为青霉素等低价药品的销售争取了空间,也为整个青霉素工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不再公布出厂价和批发价的政策,表明了国家将不再保护商业单位的差价利润,商业单位的竞争分化将更加明显,同时,政府按市场经济的要求,缩小了政府管理价格药品的范围,一定程度上将遏制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现象,使医疗单位药品销售利润回复到正常水平。 三、关于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一)在GMP认证方面。GMP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是世界各国对药品生产全过程监督管理普遍采用的法定技术规范。88年,卫生部出台了我国第一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93年,国家医药管理局我们药品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按剂型分步实施GMP的八年规划,首先重点开展了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原料药和新开办制药企业的GMP认证准备工作,1994年2月,中国药品认证委员会成立,该委员会是由卫生部牵头,由卫生部、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委员组成,代表国家对药品独立进行第三方认证,正式开始了药品生产的GMP认证工作。

目前,我国的GMP认证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通过GMP认证来优化药品生产的时机也已逐步成熟。因此,国家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凡未通过药品GMP认证的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企业不得生产上述两剂型,小容量注射剂也必须在2002年底前通过药品GMP认证。在药品价格方面,GMP认证药品可比非GMP认证药品高出30-60%,优质可以优价,在药品审批方面,非GMP认证企业不再批准仿制药品文号,在异地加工、委托加工等方面, GMP认证企业也具有明显的优惠政策。

(二)在市场监督和药品质量抽验方面。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加大了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在药品抽验方面。2000年,国家药监局共发布了4期国家药品质量公报,对279个生产单位生产的131个品种共502个批次、245个经营单位经营的264个批次、205家使用单位使用的224个批次的劣药及26个标示生产单位生产的23个标示品种、36个标示批号的假药进行曝光;并对生产、经营、使用上述不合格药品的单位进行了查处,撤销了102个生产单位的批准文号。 2001年一季度的质量公报也已公布,共终止并撤销56个药品的批准文号。

因此,在药品供过于求的整体宏观环境下,通过药品抽查,来淘汰一批质量差、管理落后的生产厂家,保证人民用药安全,减少生产企业的无序竞争,将是国家的一个重要调控手段,要求我们高度重视药品质量问题,没有药品的高质量,也就没有企业的生存。 四、关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药品流通遵循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的纵向调拨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国家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医药商品作为“特殊商品”迟迟未能建立完善的流通和市场竞争机制。全国现有药品批发企业1.6万多家,而年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的不足400家。医药流通企业1999年平均利润不到1%,而销售成本却高达12%以上。2000年医药商业全行业出现亏损,原有的商业站经营网络中许多单位亏损严重,丧失自我发展能力。

另外,近年来,受地方保护主义和利益驱动的影响,一些地方药品市场秩序比较混乱,部分地区开办或变相开办各种药品集贸市场,并已逐步形成了一些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辐射力的药品集贸市场,集贸市场中假劣药品屡禁不止,虽经多次整顿但往往死灰复燃。另一方面,原国有商业由于经济效益不佳,纷纷采取承包经营、挂靠经营、出赁经营等各种经营方式,正如鲁抗集团章建辉总经理在《第三只眼睛看药品流通》一文中指出的,医药流通的商业主渠道,单纯靠吃药品差价,在市场竞争中,由化整为零,到出租证照,最后遭受四面包围,其市场空间越来越小,经济效益越来越差,最后走向死亡是必然的,只有通过炼狱和涅磐,产生一批有生气、有竞争的医药商业企业,医药购销市场才能得到净化,医药商业需要重新整合。

对于非法药品集贸市场的问题,国家已痛下杀手,9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局、公安部、监察部四部门联合发出紧急通知,严禁各地开办或变相开办药品集贸市场,现有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要坚决予以取缔。

《通知》要求,对各种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包括以药品展销中心、药品信息中心、国药城、保健品批发市场、中药材市场等名义变相开办的药品集贸市场必须依法予以取缔。对于采取所谓新的经营组织形式、新的经营方式,非法转让证照,吸纳无证照经营者,违法招商,“一顶大帽子大家戴”,实质为无证照经营的变相药品集贸市场,也必须坚决取缔,同时强调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药品批发业务。按照通知要求,99年底前,全国共计取缔无证药品经营户1.4万多家,全国依法取缔和关闭药品集贸市场113家,2000年,通过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加大了对药品集贸市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防止了药品集贸市场死灰复燃,使药品经营秩序大为好转。 在取缔药品集贸市场的同时,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国家药监局开始了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作(至2001年6月30日结束)。并明确规定,对“两证”不全或未按规定程序标准取得“两证”者、经营假劣药品、开办药品集贸市场者、出租转让“两证”者、未经营药品时间达半年者等8种情况不予换证,对异地经营药品者、超越核定经营范围或核定方式经营药品者、购销药品无票据或开设虚假票据者、参与药品集贸市场经营者等6种情况暂缓换证,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予换证。从目前了解情况看,河南商丘地区的换证合格率只有50%,海口市650家药品经营单位,仅有300余家通过换证,一部分单位鉴于药品经营利润过少主动放弃换证。通过换证,将有效地起到整顿和规范药品经营秩序,改变药品经营企业过多过滥的目的。

因此,医药流通领域在取消药品集贸市场和违法经营药品的单位或个人的同时,存在着如何面对新一轮对外开放格局,建立医药流通新体制。为此,国家经贸委1999年下发了《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要通过实现产权多元化和流通方式现代化,大力推行医药批发企业实行代理配送制,倡导医药零售企业实行连锁经营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流通新格局。

如何看待目前的药品流通形势,我认为,一是药品集贸市场和违规经营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必然要得到取缔,这一点国家已下了决心,任何的怀疑、观望,都是对企业销售极为有害的事情,一季度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已证明了这一点。二是目前传统的商业单位的风险在加大,新型的工商关系有待重新构筑。由于医疗单位招投标及国家只公布药品零售价的做法,使商业单位在价格方面的优势没有了,医药商业在药品流通中的作用在弱化,同时,国家经贸委目前实施的“医药商业要减肥”的行业引导政策,也将使10%以上的商业会被淘汰,今后,商业单位必须依靠大企业,通过实现产权多元化和流通方式现代化,大力推行医药批发企业实行代理配送制,来谋求生存和发展。

按照目前的经营形势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近年来,集团公司多次提出要调整客户结构,不得在集贸市场上销售药品,不得和个体药贩发生业务,要实行“千家医院工程”,通过赞助、奖学金、学术交流等方式,与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把终端客户工作做好。这些营销政策的制订是极为适时和完全正确的,这实际上是我公司从过去过分重视商业到注重终端市场的一项营销战略调整。这种调整,有些类似于国家实行的国有资产从某些行业中退出来的做法,国家资产退出时要避免国家资产流失,我们企业在调整时要考虑如何避免呆死帐的发生,避免企业财产的损失。

1999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部等部委颁布了《 关于我国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对推行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及具体步骤进行了明确,拉开了我国实行药品分类管理的序幕。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且日趋老龄化。此外,我国80%的人口在农村,他们目前只享受20%的卫生资源。这两种情况预示,我国的保健需求将呈快速增长态势,因而,未来的OTC市场蕴藏着极其巨大的潜力。

按照“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的遴选原则, 参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 国家药监局组织医药学专家从5600余个西药、3500余个中成药其中, 遴选出西药23类165个品种,中成药160个品种作为第一批非处方药,99年进行了公布。2001年5月,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乙类非处方药药品名单 ,共194个药品制剂,其中,化学药品制剂88个,中成药制剂106个。

2000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分类管理办法》,1月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处方药广告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处方药广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知》指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的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在社会药店销售、购买和使用的粉针剂类、大输液类和已经正式发文明确的其他品种以及抗生素类的处方药,自2001年2月1日起停止受理和审查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申请。对上述品种已经取得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核发的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内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在本期合同期限内(以合同文本签署的日期为准)可继续发布,但最终时限不得超过2001年4月1日,上述品种广告只能在药督局核准的医药专业媒介发布。

药品分类管理将明显促进零售药店的发展,同时对零售药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药店之间的强弱分化、购并联合联锁趋势将更加明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分类管理,对药品流通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处方药的监管加强了,每个药店都要有执业药师为处方药的销售负责,而消费者对非处方药的选择余地将越来越大,非处方药的管理将放松,非药店经营非处方药更会逐步放开。这项制度的实施,对药品零售业的发展将是一个极为有利的因素。

(二)、《基本药品目录》的出台。《基本药品目录》是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步骤。建国后,我国就对城镇职工实行了统包的劳保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这一体制已日益显现不足, “大锅药”已成了国家财政的包袱。于是上海在90年代中期率先进行了制定公费及劳保药品报销目录探索.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大锅药”的迅速膨胀。

根据国家《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由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管局等7部门共同组织制定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于6月15日正式发布。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基本医疗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甲类药品目录地方不得更改,《目录》中的乙类药品目录各省、区、市可做适当调整,但增减药品种总数不得超过目录中乙类药品总数的15%,且必须在今年年底完成调整。 《目录》中收入的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含民族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其中西药913个,中药575个,合计1488个。其中“甲类”西药327个,中药135个,合计462个;“乙类”西药586个,中药440个,合计1026个。使用这些品种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各支付一部分。

《基本药品目录》的出台,对指导医生用药,抑制医疗费用的过快上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的药品市场上,药品采购、医院开方、职工生病吃药都要受到《基本药品目录》影响。对我公司来讲,我们的主要品种用青霉素及头孢类产品大多列入甲类药品目录,卓青列入乙类药品目录,产品有市场,全国用药量有望得到提高,对拓展企业的生存空间将起到很大的帮助,而对没有列入《基本药品目录》的药品,在市场上拓展的难度将加大。

(三) 盈利性和非盈利性的医院的划分。为促进医疗机构公平、有序地竞争,提高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并满足群众对医疗服务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我国决定将医疗机构分为非盈利性和盈利性两类进行管理,今年将基本完成医疗机构分类工作。其中,非盈利性医院主要包括政府医院、企业医院、社区医院和一部分民办医院;盈利性医院主要包括私立医院、股份制医院和中外合资医院。

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在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体和主导地位,政府不举办盈利性医疗机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和盈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财税政策和价格政策,国家对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在医疗机构之间实行公平、有序的竞争,目的是使人民以比较低廉的费用得到比较优质的服务。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节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如改善医疗条件、引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等;盈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利益可以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盈利性和非盈利性医院的划分,对医生用药将起到明显的引导作用,由于非盈利性医院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基本药物的用量将加大,一些价格过高的新药的用量将会受到限制,医院以药养医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受到抑制,同时这项制度的实施,将对最终实现医院药房社会化,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而对盈利性医院来讲,主要针对的是一些高收入人员,用药档次上将会高于非盈利性医院,对药品生产企业来讲,两种性质的医院,其营销策略和营销重点和手段应有所区别。目前,北京地区非盈利性医院名单已公布,济南市政府也已批准了32家医院作为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下步这项工作将进入具体操作阶段。

(四)、定点药店的确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对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进行了明确,目前北京已确定了44家药店作为定点药店。

医疗行业招商工作计划篇(7)

[关键词]医疗设备采购;非规范性;医疗机构

[DOI]10.13939/ki.zgsc.2016.36.047

医疗设备不仅在治病救人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也是医疗卫生机构的固定资产之一。随着社会科技的飞速发展,医疗设备更新的速度逐年加快,并且其维护与修理的费用也比较高。医疗设备的采购是由专门的人员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的,但是随着医疗设备的投入的加大,所采购的设备质量却在逐渐降低。据此,下文将就医疗设备采购非规范性问题,展开相关的分析与探讨。

1 医疗设备采购前期的问题与对策

1.1 设备采购的内部控制

医疗设备采购内部控制主要有五大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沟通以及管理监督”。同时还包含了“不相容岗位分离、内部授权审批、重大经济决策及业务流程控制”等关键的控制点。一般而言,大型的医疗卫生机构都会有一套采购医疗设备的相关制度。但是大多数都是在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中,不利于整体的调动且在关键控制点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对于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的更新没有能够紧跟时代的变化而发展,所指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还不够科学、规范,并且有效的执行力还不足;医疗卫生机构中的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还不足,并且对于权责的划分还不明确;医疗设备采购的整体内控意以及相关的业务水平十分有限,需要提高加强。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的文件对于医疗设备采购内部控制有了明确的规定与要求:①医疗卫生机构需要针对组织层面和部门层面的关键控制点提升内部控制的意识,同时还需要及时地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的制度环境。②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对于医疗设备采购进行风险估测从而进行管理,依照评估的结果建立岗位责任制,分离“设备购置预算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设备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设备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以及设备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等完全没有联系的岗位,将内部授权审批、重大经济决策和采购管理流程进行适当的调整与完善。③医疗设备采购部门内部需要做好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并且定期进行监督,以此来确保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1.2 设备采购计划

制订医疗设备的采购计划,需要从设备的价格、所购买的数量、设备的质量、设备采购的 方式以及设备供应商的选择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与研究。大型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购买医疗卫生设备的前期准备中,需要对重要设备的用途、所能带来的效益进行分析与评估。医疗机构采购医疗设备的计划需要经过逐级的审批,如果没有通过审批或者审批的次数不足时,都会致使购买到医疗设备存在一定的风险或质量的问题。同时,还会出现医疗设备购买的部分计划停滞或者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查,尤其在使用科研经费购买医疗设备的这种情况中,存在招标结束并且签订了购买合同之后才提交设备审查表的情况,突击花钱和盲目购置的情况比较普遍,其中就会存在一定程度的政策合法合规性风险或者购买的设备闲置导致效益低下问题。

医疗机构在制订医疗设备的购买计划时应当充分地考虑到机构未来的 规划与发展、设备应用的前景、市场需求以及医疗改革等相关的情况,依照《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要求,建立相关的制度,加强购买设备计划中的预算、调整、审批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增加其计划的可靠性与合理性,从而选择最合适的设备供应商,购买高质量的设备。

1.3 设备采购招标

医疗设备采购招标的形式多种多样,可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及议标等。招标信息延迟、投标人资质造假、投标人串通围标、邀标议标少于规定人数、招标方式随意变更、评审专家资质欠缺以及外币折算价格不公允等这些问题都会出现在医疗设备的招标中,这些问题都可以归结为采购招标的程序不规范。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来进行,以保证招标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与规范性。

1.4 设备采购合同

对于医疗设备的采购,医疗机构必须要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其中要对采购设备的型号、数量质量、价格、结算的方式、运输的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同时还需要对合同进行一个合同管理,其中包括采购设备的订单,账目登记表等相关的资料。但是,就目前而言,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中的相关信息不对应;等等。这些问题就会导致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医疗卫生机构在采购医疗设备时所签订的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合同管理的规定,建立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医疗设备采购等相关的工作流程,对于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做好规划与监督,切实维护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益。

2 医疗设备采购期后的问题与对策

2.1 采购期后的问题

医疗设备在采购期后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①医疗机构对于已经采购回来的医疗设备在进行验收、盘点和报废程序时,相关人员的态度不端正,不严谨。同时在这些环节中缺少相关人员的监督和记录,过程极其草率。②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的采购人员对于采购档案的管理意识不强,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对于相关资料的记录也不全面,没有正规的存放区域,容易造成重要资料的遗失。③医疗卫生机构中相关的工作人员没有按照国家所规定的会计制度进行正确的账务信息的处理,甚至出现残值收益的情况。④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管理口径与其账务会计的口径不一致,相关采购设备的数据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且没有得到及时的分析与处理。⑤医疗卫生机构购置的医疗设备中,有部分的设备存在质量不高、效益低下的情况,同时还有部分的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根本没有投入使用。

2.2 采购期后的管理对策

医疗设备采购期后的相关管理维护工作应遵循《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医院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相关部门对医疗设备的验收、盘点、报废、出售等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相关的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会计对于相关账目的清及财务信息的记录汇报等工作,综合分析所要购置的医疗设备的实用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医疗设备采购提供科学评价结果和决策管理依据。

3 结 论

本文就医疗设备采购非规范性问题,展开相关的分析与探讨。首先就医疗设备采购前期中的设备采购的内部控制、设备采购计划、设备采购招标、设备采购合同这四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其次又针对医疗设备采购期后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以及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最终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能够为相关的医疗设备采购非规范性问题,提供可以借鉴的内容。

参考文献:

[1]欧洪珍,杨健.卫生医疗单位固定资产内部审计的探讨[J].中国内部审计,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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