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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调研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08-03 22:06:57

农民工调研报告

农民工调研报告篇(1)

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进度和方式不同,其社会效果也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数量也多,又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中。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不是短期的,而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

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科学判断。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感和长期性。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的指导原则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有正确的指导原则。概括地说,既要遵循世界上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又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积极解决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又要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稳步健康发展。进一步地说,解决好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这不仅要体现在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中,也要体现在各地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还要体现在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应有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和做法。

第二,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努力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服务,提供维护合法权益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务。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公共产品提供上实现由单纯面向城镇户籍人口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转变。要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农民工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和权利,也使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就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搞好科学规划,实行正确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我国国情决定了和规定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防止大量农民盲目涌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国家出现过的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和贫富悬殊的现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就是要坚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解决农民工问题也一定要考虑到各地的差异,不搞一个模式。近些年来,许多部门和地区进行了不少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问题。要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第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与制度。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也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长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应该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统一。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原则、方向和思路,为各地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间。

贯彻以上这些原则,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尊重、保护和善待农民工,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之路。

三、当前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解决农民工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当前,特别要抓紧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些带普遍性和最现实的问题。

第一,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问题。这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方面,要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现在,不少地方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同时,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任何企业都不得压低或变相减少加班时间的工资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标准,通过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劳动合同管理。关键是要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各级政府都要把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监督,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约定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应从严惩处。

第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也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抓紧建立符合农民工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既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也关系稳定农民工队伍。要根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各地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第四,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当前,子女上学是长期在城市工作农民工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教育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还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全面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第五,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目前,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屡屡发生,由于多种原因使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困难重重,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至关重要。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农民工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等方面要与城镇职工同等看待。要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的非法行为。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当然,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相对复杂的问题,一定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的不同情况,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而稳步推进。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健全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应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第六,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这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国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指导方针。据调查,目前全国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在县域经济范围内吸纳了65%,主要是在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省内就地、就近转移的农村劳动力都达到90%左右。实践证明,这种就业模式和途径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定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容量。要努力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民在当地就业机会。要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可以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也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要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特别要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这是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失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

第七,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由于农民工已经并将进一步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支劳动大军的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关系到整个工业化、现代化水平。因此,一定要用极大的努力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在农民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既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又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合格的产业工人。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农民工要努力按照现代产业工人的基本素质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业务和生产技能、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履行当地城市居民应尽义务。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二)

二、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此类现象

其中工程项目有政府项目,也有私营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工业园区厂房建设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就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国有公司,行业主管单位等要及时监督,按照“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等方式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层层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落实专人,筹集应急资金,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投诉问题。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也有融资市场的限制,支付压力逐渐加大,有个别劳务公司恶意欠薪,或者劳务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讨工资为名,雇请民工帮忙追讨保证金及工程尾款等行为。

根据20**年“两节”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因银行银根一度紧缩,使得资金融资难,筹集资金不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跟不上建设的进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或结点,建设单位无资金来支付进度款、结点款。由此直接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班组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或以各种借口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增多。

(二)是合同履约难度大。按合同约定执行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选择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班组的时候,由于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度参差不齐。实力雄厚和信誉度好的企业都能严格履行合同,也能顺利应对市场中的各种风险。遇到经济实力差和信誉度差的企业,他们会以各种形式和方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施加压力,逼迫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提前履约支付款项。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根本就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导致争议、纠纷不断,给处理这方面的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工资监管力度差。目前,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支付给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支付给民工班组、民工班组支付给农民工。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在划拨工程款时,未遵循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即使建设单位在已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属分包单位未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从中反映出工程项目对农民工工资监管乏力。

(四)建设秩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未细化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不力,导致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诱发争议和矛盾纠纷较多。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为了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处理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二)是落实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利用“市场评价”、“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履约”、“市场行为”四个评价体系,重点是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采取房屋建筑多层不得少于2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高层不得少于3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完成一半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建设进度过半一次,结束一次,加强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对存在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采取建管、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科室、站、所联动,限制该工程活动的继续进行。

(三)是健全农民工用工体系。区人社局要积极探索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用工情况、用工合同签订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随时掌握工程各阶段、各工种的农民工用工情况。切实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由建设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落实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由用工单位以工资名册的形式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报送备案。

(四)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首先相关部门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管理,重点是在资格审查中,要确保建设单位择优录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坚决打击挂靠、围标、窜标行为。其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是加强对施工合同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表现在对合同的事后监督,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合同备案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况,避免造成承发包双方的扯皮事件,即时予以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不按照合同执行的主体应视情况给与一定的处罚。再次,涉及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五)是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清欠工作在今后几年的工作中任务非常艰巨,是关系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区委、政府一定要把他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抓。必须进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机制,以目前已经建立的清欠机制为基础,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支撑,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以“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为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继续推进清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融资的力度,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切实维护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三)

春节期间我通过对我家乡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返乡农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我对家乡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我省苏南地区各市外来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在其它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奖金补贴的待遇。我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正文内容)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年底,温总理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

1.4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对象均为在苏南务工返乡的农民工,本次调查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20名农民工,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 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大多奋斗在第二产业,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再加上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条约理解并不深,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发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资,损失保证金的情况。

(三)农民工的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层层分包体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监察大队(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虽然我省苏南地区的农民工工资待遇还不错,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在我省苏南务工的农民工只能占农民工总数的一小部分,所以改善农民工待遇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农民工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外来农民工的调查,我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调研报告篇(2)

关键词:农民工;生存现状;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D668;D42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4.40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4-95-02

农民工是指在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户籍在农村,从事着非农业的工作,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本次调研的对象主要集中郑州市在房屋建筑业、安保业、绿化业、道路桥梁建设业等四个主要行业及其他。

一、调研问卷重点问题分析

1、调研对象的基本情况。从最终收回的调查问卷中发现本次调研的对象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业、安保业、绿化业、道路桥梁建设业等四个行业,比例分别为51.61%、14.52%、14.52% 、12.90%,其他行业占6.45%。调研对象的年龄集中在35-60岁这个年龄段(这与郑州的工资水平相对较低导致很多年轻人不愿长期在郑州务工有关),以男性为主,受教育程度不高,一般为小学至初中水平,高中及其以上的较少。

2、农民工的工资待遇。调研数据表明,农民工中47.09%的人收入在1000-2000元,33.89%的人在2001-3000元,3000元以上的只有15.86%,1000元以下的低收入者有3.16%;农民工的收入水平较前些年有了较大的提高,而且农民工的高收入群体较前几年有较大比例的提高。另外,根据调研数据发现从事建筑与道路桥梁建设的农民工的工资相对较高,在3000元以上,生活相对富裕,这是较之前的突出变化。

3、农民工享受到的福利待遇水平。调研数据表明,大约85%以上的在郑务工农民工没有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待遇,只有8%的农民工享受到了三险一金, 7%左右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享受到了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经交流得知他们大部分是在农村办理了农村医疗保险,并且很少要求公司给他们办理相应的保险。

4、农民工工作的稳定性。调研数据表明,在郑务工的农民工经常在外打工但工作不固定的与农闲时外出打工的比例基本持平,大概各占45%,只有10%左右的农民工经常在外工作且工作较稳定。

5、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通过实地调研和问卷发现,近些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很少发生,几乎为零。而且农民工的维权方式与途径也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但仅有16%左右的人知道及时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利益,表明他们通过法律维权的意识还是不高。在问及时,他们更多的选择协商解决,当问他们为什么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他们回答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自己不懂法律;二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太费时费力。这既显示了社会的进步与农民工理性的加强,也表明我国针对农民工的普法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6、农民工工作、住宿、饮食环境。目前郑州农民工的住房大体分为三类:一是企业提供简陋的集体宿舍,二是几个人一起租房居住,三是干脆住在工地的工棚里。由于条件简陋、卫生较差,好多农民工因此患上了传染性疾病,有的则因为长期居住在潮湿阴暗的地下室,过早地患了风湿病、关节炎等疾病。

二、调研总结

根据调研数据,我们发现在郑务工农民工的生活现状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1、工资待遇相对经济发展速度还有一定差距。调研结果表明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相当一部分人达到了当地城镇人口平均水平,仅有极少一部分人成为高收入群体。但是我们发现很大一部分农民工的工资还是只能解决温饱问题,基本没有什么剩余,对于自己子女的教育经费甚至是自己父母的赡养经费都力不从心,更加没有参加社会福利中例如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特别是那些到了一定年龄阶段(45岁以上)的农民工的工资和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基本持平,这与我国高速发展的经济形势是不相匹配的。

2、福利待遇较差。调研结果表明,大部分农民工没有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待遇,这与郑州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与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有关,还与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不强有关。一是农民工参保率低,多数企业不给农民工投保,同时由于城乡两种保险制度难于对接,也有一部分农民工不愿参保。二是由于许多农民工没有参加工伤、医疗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和生病治疗享受不到相应的待遇。三是农民工遇到困难不能及时得到社会救助。

3、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不强。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而且我国也在大力提倡社会主义法治,而作为社会成员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还相当薄弱。基于他们不高的学历,文化知识上尚有待加强,法律知识更是匮乏得可怜。在当今社会,他们脑海中仅有的法律意识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等如此朴素的思想。在遇到纠纷时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通过自己单纯的想法用威胁恐吓等方式来要工钱,这是一种很可怕的社会现象。这种行为一方面效果不好,而且还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所以农民工们的维权意识一定要加强。

4、农民工对政府的认可信任度较低。根据调研发现,很多农民工对政府部门表现出一种不信任,但据我们了解近年来政府部门一直在努力解决农民工遇到的问题,这反映了政府与农民工缺乏沟通与交流。

三、应对策略

(一)充分发挥高校青年志愿者团体的作用

1、充分发挥高校大学生志愿者作用,定期举办一些文娱活动与普法宣传活动。根据调研我们发现农民工平时工作相对机械,生活比较单调,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单一,很多农民工在闲暇时喜欢打扑克牌等,而现在在校大学生志愿者资源相对富裕,因此建议由政府部门出资,整合高校志愿服务资源,定期为农民工送上文娱节目或者播放露天电影等。另外,针对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建议整合郑州高校的普法宣传资源,充分调动大学生运用知识积极为农民工进行帮扶,定期为他们讲解法律常识宣传维权途径。

2、定期举办一些农民工与其子女及与郑州本地大学生和市民的联谊活动。通过举办这些活动丰富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精神生活,增强彼此之间的感情,而且能够更加相互了解与感谢对方。而与本地市民和大学生的联谊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包容性,能给予农民工家的温暖,为他们更好地工作奠定基础。

大学生在学习之余,积极开展有关农民工的社会调研活动,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社会背景下,探讨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现状,从现实出发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建议,并充分利用高校资源,为推进城市化建设和改善农民工的生存现状尽自己的一份贡献。

(二)建立“流动政府”,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

深入学习十精神,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同志有关在全党兴起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实干之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基层积极落实,真抓实干,将农民工纳入到新型的社区网格化管理中来,充分发挥网格员的沟通、管理和基层调研的作用,让农民工不再成为盲流,让他们居有定所,事有所管。同时也要强化监督作用,真正做到将问题化解在基层。近期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强调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会上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零工劳务市场,完善市场配套设施,规范劳务市场秩序,强化用工监督和管理。要着眼于本地实际和市场需求,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做好就业指导和生活服务工作,提供有针对。

(三)政府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提高工资标准,推进工资协商制度与加强用工管理;健全和完善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农民工培训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

(四)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工作、居住、饮食条件

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定期不定点的检查用人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尽到了提醒义务;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和管理。向农民工开放廉租房,在建立农民工公寓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寓容纳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职工宿舍,要将农民工宿舍建设纳入企业基建、技改项目计划和用地计划,并要加强对这些建筑的管理与监督;加强用工单位的伙食卫生安全与营养检查,要求用人单位公布农民工的菜单与消毒情况;切实加强寒暑期农民工的健康福利保障;建立流动志愿小分队,定期给农民工检查身体。

(四)大力扶持公益活动

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项目对改善农民工的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具有重要作用。如由郑州市民自发组织成立的“爱心送水联盟”就是一个范例,它展现了一个城市人民的热情与友好。同时我们也发现这个项目在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后,遇到的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可见,政府与市民联合是志愿服务项目成功的重要保障。

注释:

①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关爱农民工及其子女实践服务团是2012年暑假成立的一支社会实践团队,团长为赵广开,团队队员为于跃、白贝贝、张会、常秋华、郭蕊、彭博、白芳芳,且全部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原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法学院在校大学生,本文由赵广开执笔,于跃、白贝贝负责审核修改。

参考文献:

[1] 徐淑琳.新形势下高校参与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探析[J].魅力中国,2010,(05):28.

[2] 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

[3] 蒋成风、李德.关注城市农民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4).

农民工调研报告篇(3)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大量农民工为寻找财富,谋求富裕,追求高品质的生活质量,从贫穷落后的西部地区到东部沿海地区务工经商,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做出了贡献。但是,这种单方面的人口流动也造成了“留守儿童,社会治安,城市贫困化,农村劳力缺乏”等诸多社会问题,因此,科学地鼓励引导那些资金、技术、信息、理念等创业要素积累到一定水平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对我县优化经济结构,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从而实现率先突破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推动这一工作的进展,我们对勉县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勉县农民工回乡创业现状。

(一) 勉县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基本情况。

勉县总面积2406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248个行政村,总人口43万,其中城镇人口8.3万,农村人口34.7万,农村劳动力19万,农村外出务工人员6.9万,占农村劳动力人数的36.3%,年创收达5亿元。

今年以来,为了鼓励引导更多的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县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勉政发[20__]24号)文件。据统计,全县外出农民工具有回乡创业意愿的达170余人,占农村外出务工人数的0.002%。截至目前,共有134人在劳动服务局办理了《回乡创业优惠证》,计划投资100万元以上的9人,计划投资100—50万元的32人,计划投资50—10万元的93人。回乡创业农民工计划总投资5691.5万元,自有资金2968.5万元,新办企业121家,提供就业岗位1751个,新增就业人数1189人。回乡创业项目主要集中在养殖业、种植业、餐饮农家乐、机械加工、砖瓦生产、运输销售等领域,其中经营养殖业57户,占42.5%,经营机械加工和运输销售各19户,各占14.1%,经营餐饮农家乐10户,占13.4%。投资地点主要分布在县城周边乡镇,勉阳镇32人,占24.8%,新街子镇,周家山镇,黄沙镇各12人,各占8.9%。

(二)勉县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基本特征。

1、回乡创业与外出务工时从事的行业基本一致。勉县农民工大多数在江浙,广东等东部沿海地区务工。农民工外出务工时从事的行业比较广泛,涉及到餐饮、建筑、种植、养殖、采矿、运输、加工等多种行业,而从事这些行业对农民工回乡创业有着最直接的影响,许多农民工回乡创业与其外出务工时所从事的行业是一样的。农民工自己有了专业技术和从业经验,就免去了政府的项目推介和从业培训工作。比如勉阳镇高潮村村民柏志波,06年到江苏省宜兴市宿豫区水蛭养殖基地打工,学会了水蛭养殖技术,08年回乡自己投资进行水蛭养殖,市场前景良好。

2、外出务工是回乡创业的基础。农村经济贫困,教育落后,勉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不足15%,但是外出务工人员大多利用务工的机会开拓了眼界,参加了各种技术培训,学到了知识和能力,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掌握了一定的专业技能,这便成为他们回乡创业的优越条件。比如漆树坝乡唐家坝村祝国栋在广东打工期间,学习了电脑与网络技术,不但学到了技能,还得到了锻炼,并拿到电大学习的毕业证书,回乡创办了正大电脑学校,主管电脑维修工作。

(三)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勉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这是全市首个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综合配套政策。该政策在项目服务、政策扶持、资金帮扶等方面着力为回乡农民工创业解决实际困难。主要有以下几点:

1、开展项目服务。通过网络和招商洽谈等形式,积极向外出务工人员推介一些投资好、见效快、效益好、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致富项目。主动提供相关项目的咨询、信息服务,指导帮助农民工选准选好创业项目,对回乡创业农民工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审批。

2、进行政策扶持。用地政策规定,外出农民工回乡从事生产经营需占用土地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200万元以上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县 国土局优先审批建设用地,征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规费,属县本级收取的采取即征即返的方式予以减免。从事养殖业发展、兴办“农家乐”需占用农用地的,按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审批,免收相关规费。通过租赁等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用于种养殖业生产的,其经营年限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限由双方约定。开发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的经营年限可放宽到50年。承包林地的,经营年限可延长到70年。在承包期限内,其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并可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

税费减免减免政策指出,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申办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时,免收注册登记费和年检费;从事农村个体经纪活动的,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免收注册登记费,并从发照之日起三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申请设立农村经纪企业的,免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兴办服务型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的,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设配套费、教育附加费。企业所得税按新的税法规定优惠。凡回乡创业农民工到城镇和工业园区投资办厂,可纳入城镇和工业园区建设规划,所创办企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奖励扶持政策指出,回乡创业农民工兴办的项目,建成投产(试产)后,按其完成的实际投资额不同,分别给予项目业主、项目引线人一次性奖励。县政府每年评选“回乡创业十佳标兵”,给予物质、精神奖励。在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3、开展资金帮扶。对外出回乡创业农民工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建立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专项基金。县财政每年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再就业资金中各拿出50万元,作为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贷款贴息和奖励,重点支持企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对外出农民工回乡创办的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优先给予贴息,并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对外出农民工回乡兴办的项目,在符合有关资金使用方向、原则的前提下,国家有关专项资金可以扶助。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

4、着力解决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实际困难。(1)户籍准入。外出农民工回乡后,在县城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允许凭相关证明办理落户,其直系亲属是农业户口的,允许办理“农转非”并随其落户,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2)子女入学。对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部门要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取消入学地域限制,免收转学手续费、借读费等,保障回乡创业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3)社会保障。凡在输出地或输入地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回乡创业农民工,社会保障经办部门可根据其工龄和缴费年限,做好社会保险接续手续;凡是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回乡创业农民工,劳动保障部门优先将其纳入养老、医疗保险体系。回乡创业农民工需要用工时,可依照私营、个体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用工和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统筹及劳动人事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服务。(4)住房保障。回乡创业农民工的住房问题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规划。符合条件的回乡创业农民工,可参照城镇经济适用房适用范围,享受城市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

二、勉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勉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在县内各部门的努力之下,初步来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创业与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金融服务缺乏。农民工普遍反映周转资金困难,融资环境较差。虽然农民工回乡时具有一定的资金的原始积累,但是这些资金对于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我们在调研时,几乎所有农民工反映的都是资金问题。农民回乡创业的计划投资额比自有资金多出2723万元,这一部分资金如果政府和银行不给予较大力度的支持,进行解决,多数回乡农民无法实现创业计划,所以农民工回乡创业能否成功,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能否融到资金。但是金融机构贷款约束多,贷款权限逐步上收,或只收不贷,使农民工难以得到金融服务,农民工也普遍认为小额担保贷款手续麻烦,要求人,利息重。

(二)创业服务思想缺乏。勉县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比例只有0.002%,这与各部门与乡镇不够重视,缺乏有效的帮扶和引导有关。部分干部对返乡农民最现实的需要是什么认识不够深入,对怎么样把农民工的需求和县域经济率先突破发展结合起来认识不够明确。在调研中,勉阳镇的张老板对我们说:“我们向政府要一万块钱,能拿到手上来的最多只有六千块钱。”这说明我们政府和执法部门的“吃拿卡要”现象严重,检查和处罚的随意性很大,使农民的创业经营苦不堪言。“吃拿卡要”的现象又会反过来更进一步制约县域经济发展,从而使经济发展陷入恶性循环,增加农民回乡创业的成本。

(三)农村基础设施跟不上。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经营种养殖业的企业一般都在距离县城较远的乡村或者山区,而这些地方又普遍存在水、电、路、通信、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跟不上的问题,比如去定军山镇高寨村周姓老板的养猪场调研时,路况不良,道路过窄、泥泞无法下脚。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跟不上企业发展需求,这会直接导致交通运输成本高,产品交易周期拉长等问题,增加了企业的投资附加成本,降低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和市场竞争力。

(四)人文环境差。勉县服务业不发达, 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不多,生活环境差,很多年轻的当地劳动力考虑到这些问题,在相同的工资条件下情愿在外地大城市就业,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虽然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了不少就业岗位,但是农村劳动力缺乏,农村年轻劳力大多出外打工,留在家里的都是老幼妇劳力,很多劳力考虑到家乡环境差,不愿意回乡。勉阳镇西坝村的张老板告诉我们:“企业现在急需一位司机,一位厨师,但是劳动力缺乏,找了好长时间招不到人。”

三、关于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建议

(一)拓宽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融资渠道。解决农民工创业资金来源问题,必须要政策先行,增加农村资金供给。对符合要求的农民工创业者从贷款额度、还贷时间上放宽限制,改善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融资服务。改革现行的贷款制度,改进资信评估制度,建立信用档案和评级、失信惩戒机制。逐步放宽政策,允许民营金融机构进入民间融资领域,促进资金信贷的市场竟争,激活金融机构的信贷机制,使符合条件的民间金融机构浮出水面。政府用于开发性生产经营项目的资金,在使用方面,向返乡创业农民工倾斜。促使从事农业信贷工作的金融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和从事的养殖业项目以及非农产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另外,鼓励农民工办理合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从而把小资金聚集在一起。

(二)搭建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服务平台。强化政府效能建设,转变工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简化投资手续,提高服务水平,克服部门关卡多,办事难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积极鼓励已经开始具有市场意识的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热情,逐步放宽对农民工创业的限制,实施更多优惠政策。对农民的投资,特别是对经营个体、微型和中小型企业的,实行“零收费”政策,彻底杜绝某些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吃拿卡要”现象,群众进行监督。对于一些设在农村的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机构并转和解散安置,绝不让他们成为农民工创业的沉重负担。

农民工调研报告篇(4)

一、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在工资发放、工伤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在农民工养老保险方面也出台了一些政策。1999年,《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所有城镇企业及其职工都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包括农民合同制工人。2001年,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合同制职工参保缴费、待遇计发等方面的政策。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此,按规定农民工可以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统筹虽然起步较早,可大量进城务工农民还没有纳入养老保险体系。2006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意见(暂行)》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与现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制定了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我省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出台后,经过半年来的工作实践,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并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分析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政府对农民工养老保险重视不够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高度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国务院将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放在了优先解决的位置,而将养老保险问题放在了逐步解决的位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时,也是注重农民工工资的兑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等问题,未将农民工养老保险列入优先解决日程,也未将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情况单独列入各级政府的考核目标。

(二)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赚取更大利润,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一些用人单位之所以大量招用农民工,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仅此一项就可以使企业的人工成本大大降低,从而降低产品成本或工程造价,提高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以赚取更大利润。

(三)一些农民工对养老保险制度缺乏认识,参保意识不强

因为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农民工对参加养老保险的意义缺乏了解。再加上绝大部分农民工家住农村,他们只想年轻时在外打工能多积攒一些钱,老了以后回乡靠自己年轻时的积蓄和儿女的赡养来养老,没有打算在城市打一辈子工,更不敢想在城市参加养老保险,老了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农民工收入较低而且不稳定,缴费有困难

农民工的特点是文化程度低,一般没有专业特长,从事的工作大部分是城市人不愿意干的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中的重体力或一些简单劳动,工资收入较低。再加上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工作岗位少,用人单位支付较低的工资就可以雇佣到农民工。另外,我国的农民工绝大部分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其家庭收入很低,有的生活还未摆脱贫困,其打工收入除了支付自己必要的生活费外主要用于维持家庭生活,无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

(五)现行养老保险有关政策与农民工的特点不相适应

目前我国的企业养老保险以省、市为统筹单位,各省、市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比例都不一致;有的建个人帐户,有的不建个人帐户,建个人帐户的规模也不一样;待遇支付办法和标准也不统一,有的年老时一次性支付(如北京等),有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中(如我省和深圳等)。农民工的特点是就业不稳定,流动性大。而按照目前我国企业养老保险金以省为统筹单位的区域统筹政策和只转个人帐户养老金不转统筹金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缴费后,农民工流动时,特别是在不同统筹地区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转移和接续。他们的缴费年限很难累计到15年,对按月领取养老金无望。这是一些地方农民工不愿参保或退保的一个主要原因。

(六)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维权路上困难重重

一是一些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只知道打工应该发给工资,不知道用人单位还应该为其参加并缴纳养老保险费。二是个别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以牺牲职工的社会保障作为条件,默许、纵容投资商通过不缴保险费降低成本,不允许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到用人单位就此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助长了其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三是现行的法律规定对农民工维权不利。现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60日的规定太短,使得众多农民工延误维权的时机。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劳动仲裁,才能向法院,即“一调一裁二审”制度。此程序的完成,正常情况下所需时间为一年左右。而且仲裁机构没有强制用人单位先予执行或冻结其财产的权利,可能造成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在调解和仲裁期间转移资产,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四是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情况监督、检查不够,对用人单位处罚力度不大。

二、对做好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的建议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的要求,各地都在研究制定或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并将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作为今后企业养老保险扩面的一个重点。从目前我们所了解到的各地已出台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和我市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在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方面还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推进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2亿左右,且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对农民工的需求还将继续增加。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过去20多年,如果没有农民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快,沿海地区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就不可能迅猛发展。但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特别是养老问题没有解决好。我们绝不能再重演,由于计划经济时原固定工养老制度形成的历史欠账,给现在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造成的巨大压力。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特别是养老问题解决不好,将影响社会稳定,影响我国现代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进程。所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搞好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将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情况单独列入各级政府的约束性考核目标之一。

(二)加快养老保险立法步伐,明确有关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目前我国依照《劳动法》的原则规定建立了五大社会保险制度。国务院出台了《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但其他三险均没有具体的法律或法规进行规范。国家应尽快出台《养老保险条例》,专门规范企业在职工养老保险方面的义务,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强制企业为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明确规定有关各部门在养老保险工作中的职责。其它部门规章中也要做出相关规定。一是明确劳动保障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力度,规范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管理,对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纳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对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拒绝参加养老保险或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的处罚力度要大于其应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二是明确地税部门要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在办理税务年检和购领发票手续时,要督促应参保单位依法参保和缴费,对凡是没有为应参保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促其参保或限期缴费,不得批准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是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扩面工作,在新建企业办理执照时,要告知企业在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在办理企业年检时,应检验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宣传引导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企业登记注册的有关信息,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扩面的调查摸底工作。四是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建设主管部门对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对已颁发的要督促企业及时参保,拒不参保的要将许可证收回。五是明确各级人民法院对不执行劳动保障部门和地税部门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劳动保障部门和地税部门强制执行申请时,要及时受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强制执行。六是明确企业经营者和个体户雇主要按《劳动法》、《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在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时,把为本企业职工和雇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必要内容。七是规定社会保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其法人代表和企业不能参加政府和社会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也不能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不得享受政府和社会的各种荣誉和奖励;被推选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企业法人应当成为为企业员工参保和缴费的表率。做出这样的规定,不仅仅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也惩罚了那些以压低劳动者待遇作为提高利润手段的企业和法人代表,有利于给企业创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

(三)加大对农民工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的参保意识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农民工广泛宣传参加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普及养老保险知识,让每个农民工都知道参加养老保险是其老有所养的最好办法,提高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要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在企业、建筑工地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牌,详细介绍农民工参保手续的办理、缴费基数和比例、待遇领取的条件和支付标准等,让农民工清楚现在克服生活困难,缴纳一部分养老保险费,将来到达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不但可以终身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社会发展成果,还可以减轻子女负担,对子孙后代都有好处。

(四)要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的问题

农民工收入偏低问题,是当前农民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是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二是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根据农民工从事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中的重体力劳动特点,每年向社会公布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或单独为农民工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明确要求企业管理层提高工资待遇时,农民工工资也应相应增加,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为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提供经济基础。

(五)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

一是加大对农民工的普法力度,让每位农民工都知法、懂法,提高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当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引导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加大对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依法为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对拒绝参加养老保险或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要进行经济处罚。三是根据目前有许多农民工因为时效问题,而失去维护自己享受养老保险的权益的情况。建议修改《劳动法》,适当延长仲裁申请时效。四是建议将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调一裁二审”制度,改为“两裁终局”制度,即成立两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争议通过初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当事人不服,向上一级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上诉或复议,上一级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为终结裁决。这种解决劳动争议的制度,比较符合我国目前劳动关系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急增、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维护的国情,可以及时、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六)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体系

农民工调研报告篇(5)

xx区新生代农民工的现状

1、新生代农民工的队伍日益壮大,逐步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

据Xx区相关数据显示,目前Xx区的常住人口有80余万,其中外来人口占常住总人口数的四分之一,其中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外来务工人员的60%。计算后约为12万。作为一个工业强区,新生代农民工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的特征越来越凸显出来。

2、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普遍在20岁刚出头。

据实际调研时随机询问了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他们大多都是20几岁。在随机询问的这部分人群中年龄最小的为16岁,年龄最大的也只有26岁。多数都是在初中刚毕业就外出,开始他们的打工生活。计算他们在外出打工时的年龄也只在18岁左右。

3、新生代农民工中多数都是未婚。

在Xx区接受调研的这部分新生代农民工中,高达将近80%的人都是未婚的。而据国务院研究室在2006年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80%以上的人都是已婚的。这两组数据的对比可以发: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一个未婚群体。这意味着这一部分人要在他们打工的过程中解决结婚、生子等一系列人生大事。

4、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普遍比上一代农民工要高。但普遍也只有初中学历

我小组成员在对Xx区Xx镇的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调查时,随机对他们的学历进行了询问。在询问的过程中,我们得知他们大多都只有初中学历,很多人都在初中毕业以后就外出打工。也有部分是在高中或中专毕业以后外出打工的。甚至也有部分人是在初中还没有毕业就外出打工的。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9年,在新生代外出农民工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岁以下各年龄组均在26%以上;年龄在21-25岁之间的达到31.1%,高出农民工总体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3 .而2008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在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36.9%,高出传统农民工14个百分点4.数据对比说明,尽管新生代农民工仍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主、职业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相对传统农民工,他们的文化和职业教育水平已有较大提高。

5、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但人存在很多缺陷。

据本次社会实践的调研数据显示,在接受调研的这部分人群中多数都有较高的维权意识。在对与自己的合法利益上,很多人都保持着积极的态度。不允许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我实践成员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了是否希望加入工会,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请求工会的帮助的调研中。调研数据显示,有58%的人都是非常希望或者是比较希望加入工会的。只有约20的人不希望加入工会。

但在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对维权机构是否了解的调研时,很多人都表示他们不知道怎么样去寻求维权机构的帮助。即他们在实际条件下并不知道如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统计数据显示,比较了解和非常了解的人只占到了约14%。有一半以上的人持并不了解的态度。

6、新生代农民工对职业未来有更高的期望,希望能得到更多的技术培训。

新生代农民工更期待未来的发展,大多数人有着自己创业的梦想,对未来的渴望超过第一代农民工,对未来的人生轨道也有一定的规划。与第一代农民工求生存为主不同,学技术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大多希望有一技之长以谋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据我小组调研数据显示,在接受调研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超过一半的人不是为了打工而打工。有将近80%的人希望在打工期间,企业能够提供更多的技术培训的机会。

7、新生代农民工的业余生活状况十分单调。

杭州某记者曾对在杭的新生代农民工的现状进行过调研。在他调研手记中有一段话揭示了一类新生代农民工的现状。他在手记中写道:没有电视,每天晚上陪伴他的只有手机。“我每天晚上就上网看看电子小说,5元钱可以包月。看到9点多就差不多睡了。因为早上7点多就得起床,睡晚了怕起不来。”

我小组成员在实际调研中也发现:有超过60%的人的业余生活集中为看电视和上网。杭州有很好的旅游资源,而且很多都是免费开放的。但是尽管如此,他们也很少会去类似于西湖这样的地方转转。问及原因,他们都说没有时间。在一周一天的休息日里,他们多半的选择是在家里睡觉、看电视或者去上网。平日里他们也就是玩手机或者就是看电视。

心理压力现状的分析

新生代农民工表现出的烦躁现象主要为有时烦躁。

我小组成员对Xx区的新生代农民工的烦躁现象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如图:

由图中反映的现象可以看出,Xx区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现象还是存在一定的潜伏性的。据调研过程中的了解,这种潜伏性主要还是表现在工作上。

1、在工作时间上,普遍单位的工作实践都超过了八个小时。超过部分的时间主要表现在晚上加班上。很多单位,早上都在7点半上班,中午的时候基本都在11点半下班;下午在12点半上班,傍晚4点半下半。但在晚上,很多单位都会在5点半左右上班。知道晚上9点以后下班。很大程度上,员工的上班时间都普遍在12个小时左右。

就在我小组调研当天,对工人的上班规律的观察可以发现,很多都在吃完晚饭就会前往车间,开始晚上的加班。我小组的一成员在对一员工进行问卷调研时,他委婉的谢绝了我们的调研。他的原因是:对不起,我上班要迟到了。

但在我们做调研的问题中有关于是否对加班补贴满意时有一半的人都表示不满意,只有14%的人表示满意。

2、在高温补贴上,普遍单位的员工对本单位的高温补贴不够满意。在调研过程中,我小组成员随机询问了部分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所在的企业对于高温补贴的情况,很多都以一种摇头的态度来回答。有的甚至不知道高温补贴是怎么一回事。

夏季本身高温炎热,心情十分容易烦躁不安。企业不完善的高温补贴制度容易导致员工的不愉快,甚至会引发企业内部的不安。难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企业的正常发展。同时,不完善的高温补贴制度也可能是导致企业员工情绪不稳定的原因之一。

企业员工对企业的高温补贴满意程度数据统计如下:

4、上班时间长,导致没有时间从事娱乐活动。

我小组成员在调研过程中,询问了员工的业余时间,他们表示:一般情况下每周的休息时间为一天。在这一天的休息时间里,他们多半不愿意出去玩。他们多半的选择是在寝室里睡觉或者是看看电视。最多的也就是去找老乡一起去聊聊天,或者是去附近的网吧上网。除非要买一些东西,否则他们不会特意去镇上或者是杭州市区玩。因为,平日的工作太累了。难得有一天的休息,他们也更希望用来好好的休息,而不是出去玩。

在平时上班的日子里,他们几乎就没有什么休息时间。每天依然只是车间——宿舍——食堂三点一线的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没有时间来寻找其他的业余活动。忙碌了一天之后他们也总是洗完澡后拿着手机看看电子小说,或者直接睡觉。

5、外出打工的年龄小,期望高、吃不了苦。

我小组成员在调研了解中发现,这些新生代农民工多半都是20岁刚出头。多数都 是在初中刚毕业就外出打工。有的是辗转了广州、深圳之后来到了杭州。在他们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是一种踌躇满志的态度。他们希望过上城市人的生活,希望经过几年的努力能够积累一定的资本,人后自己当老板。但是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让他们感觉到了畏惧。

在外出打工的这群人中,多半都是没有什么务农经历。对于压力的心理承受能力差。所以,在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多数人的选择是寻找老乡来倾诉。他们找不到其他科学的方法了宣泄心中的压力、烦恼。

6、他们多数都是未婚人群,结婚给了他们很多的压力。

由于他们外出打工的年龄小,他们在打工的时候要解决找对象、结婚、生子等一系列人生大事。年小的他们在没有准备好要结婚的时候就要他们去结婚,在他们没有准备好要生子的时候就要他们去生子。这又是现实与他们的理想形成了一种逆差。然而,现在对结婚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个打工者没有足够的能力负担起结婚所需要的费用。更何况,他们向往的是城市人的生活。

7、他们向往融入城市生活,但是又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农民工调研报告篇(6)

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的调研报告

统筹城乡发展的破题之举

农业人口比重大,如何促使更多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尽快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减少农民,富裕农民,进而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已成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面临的一个现实而又紧迫的重大课题。

一、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

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演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城市劳务市场主要是农民工的“两个趋势”不可逆转。顺应新形势,畅通农民进城“管道”,既能开拓农民创业途径,又能提高土地等资源的利用效率,进而形成“三化”互促联动的良性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1、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客观需要。新型工业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逾越的阶段。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全市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76亿元,增长19.7%,其中工业增加值40.25亿元,增幅达23.8%。一批新崛起的农民企业家和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镇创办企业或到中小企业务工,已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用全市人均8795元的gdp、三次产业27:33:40的结构和工业15%以下的就业率三大标志性指标,对照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我市正处在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大上工业,让农民进入城镇发展创业的最佳时期。遵循客观规律,乘势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已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客观之需。

2、加速发展城镇化的有效途径。农民进城不但直接转变为城镇的生产者,而且能带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的增长,成为推进城镇化的直接动力。据研究表明,城市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gdp提高0.15个百分点,就业率提高0.33个百分点。近来,尽管全市以扩容提质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快速推进,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大幅增加,每年城镇化率以1.5%的速度增长,但全市的城镇化率仍然比全国的45.6%低14.6个百分点,比全省的40.6%低9.6个百分点。目前,市内进城务工农民10.3万人,其中相当一批农民在城市生活多年,却难以享受市民待遇,游离于城镇化的边缘和“门外”,如果能让这部分人整户进城居住,那么全市城镇化率就能再提高约11个百分点。将有条件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转变为城镇人口,进而盘活农村土地及宅基地资源,扩大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无疑是提高全市城镇化水平的一条捷径。

3、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破解“三农”问题,既要在农外下功夫,也要在农内找出路。就农内而言,就是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使留在农村的部分专业农民,规模集约经营土地,实现土地产出效益的最大化。全市农村人口265.71万,常用耕地面积287.2万亩,人均只有1.08亩左右,户均经营耕地4.5亩;97.2万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按集约经营计算只需50万,还有47万多处于富余状态;农民人均纯收入2770元,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由的3057元扩大到7380元。农村人多地少、经营分散、效益不高和收入偏低的问题十分突出。只有千方百计促进农民进城,将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腾出有限的耕地资源,通过流转的形式,让有实力、有技术的产业大户和龙头企业规模集约经营,才能实现农业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进而迈向农业现代化。

二、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的战略举措

就业是民生之本,居住是民生之托,收入是民生之基。这也是农民进城所要解决的必具条件。从我市现阶段特征出发,更应坚持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确立和推进大工业、大城镇、大转移联动发展战略,为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创造基本条件。

1、发展大工业为农民提供创业就业条件。充分的创业就业环境,是农民进城立足的前提。从整体上看,全市工业经济比重较少,企业规模偏小,产业链条太短,产业集群尚未形成,难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目前城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08万个,乡镇企业二产从业者11.6万人,工业提供的就业岗位比较有限。只有大办工业、办成大工业,才能为农民进城创业就业提供条件。一是做强大产业。以新型工业化为引擎,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新型材料、富硒食品、生物制造等重点产业,集中力量打造培育产业链条,不断扩大就业岗位。二是打造大园区。市上着力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产业领先高地、市场投资洼地,吸引各类资源涌入,带动全市开发一批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高、竞争能力强的新产业、新产品,开拓就业增容空间。三是兴办大企业。大力引进和发展产值过亿、过十亿、过百亿的大型企业,注重发展劳动密集性企业,对现有规模以下企业,通过资本联合、技术改造、扩大产能等办法,逐步向规模企业迈进,提高工业的整体水平。力争到2020年,全市工业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使其真正成为接纳农村劳动力的主渠道。

2、建设大城镇优化农民进城定居环境。农民为了寻求更好的 致富途径、更优的子女教育和生活环境,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已成趋势。坚持发展大城镇战略,同步解决农民进城住房问题,是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第一,突出规划“龙头”。充分发挥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的调控作用,高起点地从空间布局、城镇规模、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方面做好城镇发展规划,扩大城镇空间,提高增容能力。第二,构建城镇体系。按照中心城市、小城镇、新农村集镇“三个100万”人口布局目标,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三级城镇体系。采取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强势推进办法,到2020年,中心城市人口由现在的32万达到55万,向大城市迈进;小城镇人口由现在的40万达到65万,向达标小城镇迈进;新农村集镇由现在的20万达到40万,向集镇社区迈进,形成快速吸纳农民进入城镇的格局。第三,完善功能设施。加快以教育、医疗为首要的城镇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尽快缓解农民进城带来的子女上学和就医设施压力,为农民进入城镇创造良好的环境。力争到2020年,全市城镇人口达到16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

3、实施大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全市目前大约尚有近5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实施大转移,让多数农民从土地中彻底解放出来,走出农村,走向城镇,进军非农产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选择。应坚持异地输出、就地转移、返乡创业三措并举,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实现农民转移数量突破、质量提升。一是异地输出。建立劳务基地,强化定单对接,打造劳务品牌,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和务工效益。二是就地转移。对接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需要,着力在工业、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拓就业渠道,制定转移规划,扩大转移规模,实现有序转移。三是返乡创业。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加大帮扶力度,创造优惠条件,优化创业环境,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力争到2020年,全市转移农民到市内市外城镇就业90万人,其中市内就地转移就业由现在的10万人增加到30万人左右。

三、建立促进农民进城创业定居的政策机制

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急需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瓶颈,进行制度创新。但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应制定扶持政策进行引导,提供转移岗位进行安置,完善社会保障进行解难。

1、制定鼓励农民进城创业扶持政策。一是建立培训体系。打破“专业雷同、县县都办”的职教思维定式,制定统一规划,整合培训资源,以职业技术学院为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分专业、按区域布局发展职业技术学校,启动实施“素质+技能+创业”工程,推广“一个不能少”的培训模式,尤其应鼓励引导农村初中毕业生选择职业技校,加大免费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素质高的创业型农民,确保能进城、稳得住、会发展。二是加大资金支持。政府应多方筹资建立创业基金,主要用于为农民创业提供贷款补贴和贷款担保。鼓励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创新贷款服务品种,积极推行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大型农机具和农村房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业务,完善联户担保贷款模式,加大小额贷款扶持力度。对农民新创办的成功企业,政府可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加强创业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务工创业服务市场,在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维权服务等方面大开绿灯,提供个性化、保姆式服务,降低进入门槛,简化各种手续,优惠减免税费,废除歧视差别,加强权益保护,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平台和服务环境,真正让务工者满意、让创业者放心。

农民工调研报告篇(7)

【关键词】产业集聚区;劳务输出;劳动力;转移就业

为了更好的掌握安阳市产业集聚区企业使用农民工情况,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推动产业集聚区可持续发展,加快安阳市经济快速发展,更好地为产业聚集区提供就业服务,我市于2012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对全市范围内产业集聚区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产业集聚区基本情况

安阳是河南省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已初步形成了以冶金、电子、机械、化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力、煤炭、烟草为主的工业体系,重点规划了西部新型制造业经济区、中部高新技术产业区、东部农副产品加工区三大工业聚集区。目前,我市9个产业集聚区,2个“河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全市调研484家企业,2011年企业年产值942.9亿元。用工8万余人,其中农民工6.6万余人,本地农民工5.9万余人,30岁及以下3万余人,务工达一年以上的5万余人,月均工资1428元。据调查,安阳市除了9个省定产业集聚区外,尚有23个由县(市、区)管理但未列入省定范围的产业集聚区,规划总面积为290.6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1.18平方公里,区内企业(单位)数为1766家,企业总收入为471.99亿元,总税收为41.7亿元,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132.9亿元。

2012年企业预计年产值达1119.3亿元。2012年用工9.1万余人,其中农民工7.7万余人,本地农民工6.8万余人,30岁及以下3.4万余人,月均工资1557元。一方面说明我市农村劳动力在产业集聚区务工的人数越来越多,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已成为园区从业人员的主力军;另一方面说明我市的产业集聚区规模在迅速扩大,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越来越强,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业本地化,为农村居民收入的稳定增加创造了条件。

二、安阳市产业集聚区的优势

1、区位优势

安阳是豫北区域性中心城市,是连接东部经济带与中西部资源富集区的重要枢纽,区位优势十分明显。随着国家中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随着东部发达地区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的上升,东部一些产业和境外产业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而我市将是最直接的受益者。

2、交通优势

安阳交通便利,区域内有15条省级干线公路通过,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107国道和大广高速纵穿南北,林南高速、济东高速横贯东西,拟建的石武高速铁路、长泰铁路与京广铁路交汇于此,北面有距安50公里的邯郸机场。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使安阳成为连接周边晋、冀、鲁、豫200公里半径范围中原经济协作区12个城市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

3、资源优势

安阳地域辽阔,有较为丰富的矿产资源,已发现50种矿产。其中:煤、铁、石灰岩、硅石、霞石正长岩、含钾页岩、膨润土、地下热水等矿产是安阳市的优势矿产。含钾页岩矿估算资源储量4亿吨,居全国前列。

4、产业优势

安有雄厚的工业基础,是河南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基本形成了冶金及金属加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汽车零部件、煤化工、纺织与服装、医药卫生材料、新能源等优势产业群。从地区分布看,区域工业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产业集群效应充分显现。有13户限上工业企业入围河南企业百强,安钢、安彩和安化被列入2008年度全国制造业500强,安彩和安化被列入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安钢钢产量位列我国钢铁企业第12位,是我省首家晋级千万吨钢企业。安钢、安彩集团分别于2001年和199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九天化工集团于2006年5月在新加坡上市,神州万象、瑞能清洁能源公司2008年在美国成功上市。鑫盛机床、豫北金铅、合鑫铸业等企业被列入河南省A股上市后备队。永兴钢铁、豫龙焦化为代表的安阳县钢铁炼焦产业,纺织行业有德隆、昌泰等。另外在我市东北部和东南部,农业资源丰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化发达,永达、华龙、丹尼斯克、健丰等一批海内外知名企业落户安阳,使全市的农产品加工业逐步由食品加工向农产品深加工发展。

5、市场优势

商贸流通和现代物流体系日臻完善。创建了全国首家免费货运物流网站——“八挂来网”,实现了物流资源共享,提高了货运车辆的实载率。目前,“八挂来网”已被确定为省交通物流信息系统,并被列为全国交通行业节能减排重点示范项目。

三、产业集聚区就业特点

1、就业总量出现平稳增长态势,使用农民工比率较高。2011年,总职工人数8万余人,2012年总职工人数9.1万余人,增加1.1万余人。农民工占85%,农民工仍是就业的主要群体。

2、就业以本地农民工为主,劳务输入数量不高。2011年,本地农民工5.9万人,占总职工数的74%,外地农民工7002人,占总职工数的8.8%;2012年,本地农民工6.8万人,占总职工数的75%,外地农民工8079人,占总职工数的8.8%。

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稳定性、收入增加。2011年,务工时间达一年以上的5万余人,占总职工数的63%,月平均工资1428元;2012年,月平均工资1557元。

4、新生代农民工使用数量较低。全国新生代农民工占全部外出农民工总数的58.4%。2011年,产业集聚区使用新生代农民工30075人,占农民工总数的48.6%。2012年,产业集聚区使用新生代农民工34257人,占农民工总数的44.8%。

四、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参加技能培训人数不高。调查显示,参加过岗前培训的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42.9%,参加过提升性培训的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4.4%。需培训9362人,需培训专业有车工、炼铁、炼钢、轧钢、烧结、机械维修等。如林州大唐电厂2*100万千瓦的发电能力,全部系自动操作,全部开工只用200余名技能操作工,高技能员工占90%以上,而技工人数不能满足企业需要。由此可见,技能人才的缺乏确实成了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有部分企业建议人社部门可定期集中组织职工的技能培训、防火培训、安全培训等基础培训工作,可建立统一的产业集聚区培训平台开展培训活动。

2、培训机构和学员间连接不畅。一是培训学校积极组织培训,而农民工认为耽误他们打工挣钱、休息、娱乐的时间,不去参加技能培训。二是培训学校培训的专业实用性、技能等级和培训时间不能够满足农民工的培训需求。

3、随着各个企业的发展壮大,“用工难”的现象表现越来越突出。据调查,2012年,企业缺普工3256人、技工4547人。同时,随着各个产业集聚区企业延伸产业链、产业升级,缺工现象将进一步显现。2011年,林丰铝电新上25万吨生产线投产急需电解工,他们组成招工专业队印发宣传单,开车到全市各个村进行宣传,组织招聘,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才保证了企业的按时投产。内黄县部分企业反映,近年来企业招工难,技工短缺的问题,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年年为招工发愁。

4、对新生代农民工关怀不够,配套设施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我们调研发现,一些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农村企业有钱也无处花,没有娱乐场所,企业食堂等配套设施太少,不如在城市就业。有的甚至愿意一月给1000元到市区当营业员,不愿意拿1800元在农村就业。

5、对农村劳动力的管理相对滞后。据了解,在我市产业集聚区,除汤阴县设有专门的管理办公室负责各园区日常管理工作外,其他县(市、区)还未设立。还未能从政府管理者的角度上来依法维护农村劳动力的权益。

五、对策和建议

1、加强劳动力供求信息服务。发挥市场配置的主渠道作用,在广泛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时期的用人需求特点和集中求职需要,适时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在产业集聚区内建设规范管理、功能完备的人力资源市场,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就业的平台,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企业用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