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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人类生活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0 14:55:55

化学与人类生活论文

化学与人类生活论文篇(1)

[关键词]曾永成;美学;生态美学

[作者简介]陈定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王青,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732)。

曾永成教授从事文艺学、美学的教学与研究已有近四十年了。在漫长的学术生涯中,他始终勤勤恳恳,以中国当代学者的人文关怀为己任,致力于对当代文艺学、美学的学科建构,不遗余力地推进中国文艺学、美学事业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丰硕的理论成果。“感应论美学”“文艺学生态化”“回归实践论人类学”等,都是他立足于当今世界所面临的时代危机,如科技理性危机、环境危机、生态危机、人性异化等,所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论题,填补了当代文艺学、美学及其相关研究领域的诸多理论盲点,实现了理论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作者力图为当今世界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提供符合时代要求的前瞻性解决思路,较好地体现了一位当代学者的时代担当精神和理论创新意识。

曾永成在《走向人本生态美学的三十年》一文中指出:“从1981年到2011年整整30个年头,是我真正从事美学教学和研究的30年,也是我从运用系统原理到运用生态哲学研究审美,最后走进了人本生态美学的过程。”①围绕《以美育美》《感应与生成》等所论述的以“节律感应”为核心范畴的感应论审美观,以《文艺的绿色之思――文艺生态学引论》等为中心主张的文艺生态学思维,以及《回归实践论人类学》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文艺学原典的新解读,可以看作曾永成理论研究走向人本生态美学的三部曲,同时也是中国当代美学和文艺理论建设过程中极富个性特征的代表性著作。作为当代学者的雅范,他在三十多年间所发表的一系列文章和的著作,呈现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审美文化精神嬗变的轨迹,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新时期以来当代文艺思想研究的时代风貌和精神特征,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学术史意义。

一、审美探本:感应论美学

1982年,曾永成发表《运用系统原理进行审美研究试探》一文,从系统论角度研究美学问题,从自然与人相统一的大系统出发,解读“自然向人生成”理念,指出美和美感生成这一过程中的系统性,并在各种系统中考察具体事物的审美性质、审美感受、审美关系实现条件等,具有开创性意义,在理论界产生较大影响。在这篇文章中,富有创新意义的“节律形式”的观点已经萌生。

在1986年发表的《审美特性“初感”再思》一文中,他提出了一系列与审美感应相关的创新性想法,其中有关“节律感应”的论述,读来令人耳目一新。他认为:“审美来自于主体与对象之间的节律感应,审美活动是一种节律感应活动,审美关系也就是一种节律感应关系。”①他从中国传统哲学和美学的“气”“气韵”论以及达尔文的“动物美感”说等观点出发,借助宗白华等现代美学家的卓见以及现代物理学的启示,联系审美活动的实际对审美特性的“初感”进行再思,力求更具体地揭示审美活动的本体特性在于节律感应。

曾永成对“节律感应”进行更为充分的阐述则是在1989年6月主编出版的《以美育美――美育理论和实践》一书内。该书从马克思关于“自然向人生成”和“美的规律”等观点出发,以“节律感应”的生命活动机制为基点,对美育的独特规律展开积极探索。全书分为原理篇与实施篇两部分。由他执笔的原理篇论述了美育的目的任务、特殊功能、系统工程和实施原则。实施篇则论述了表演艺术、造型艺术、语言艺术、综合艺术、现实美和科学美的美育问题等,其中“科学美的美育”一章由他执笔,提出了诸多具有创新意义的美育观点,如对科学美的构成、审美特点、美育功能和美育实施的系统论述等,发前人之所未发。他在书中以“大美学观”的理论视野关注审美文化在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之间的中介作用和整合功能,关于美育的直接目的是培育审美的人,审美活动功能的目的和享受相统一的二重性,美育过程和效果的系统控制等内容,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了对美育认知的深化与开拓。

曾永成所提出的“以美育美”以“节律感应”为基本原理,阐明了美育的基本理论和有关知识的同时,更从实践角度出发指出如何进行美育,突出美育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方法。这一理论与实践内容,不仅为从事美育教学相关工作的人员提供专业视野,更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了美育理论乃至美学理论的深入探索;不仅拓宽了美育理论的观照视阈,并有助于推进理论与实践生活相结合,实现具体实施过程之中的有效指导。

1991年出版的《感应与生成》,以与《以美育美》不同的方式,对以“节律感应”为核心范畴的“感应论”审美观进行了更加系统化的阐述。《感应与生成》实际上是曾永成对此前未能正式出版的《普通审美学》一书的改写与补充。曾永成提出,节律是力度、气势、节奏、旋律及其“力的模式”(或张力结构)的总称,审美对象的具有节律特征的形式可称之为“节律形式”;节律是沟通审美主客体之间的必要中介,这一中介通过相互感应的方式推进主客体之间的交流、互动与融合。

《感应与生成》一书引用西方“内模仿”说、“异质同构”说等美学、心理学观念,以及中国古代的典型事例作为依据,以音乐、舞蹈、绘画、建筑、日常娱乐活动等具体形式,证实审美活动都是以节律形式引起节律感应而产生美感的。他在融通古今美学精义的同时,将中国和西方美学在内在命脉上进行对接,把节律感应定位于审美活动的本体特性和生态本性,并对节律形式的类生命特性,它对意义表征和生命体验以及整合与超越的价值和功能,以及功利内容如何被赋予节律形式而转化为美等问题都进行了详细阐释。在这本书中,曾教授对“节律感应”这一审美本体特性问题的探索大体完成。

从1982年《运用系统原理进行审美研究初探》到1991年的《感应与生成》,曾永成对围绕“节律感应”的论述层层深入,逐步系统化,并将之定位于审美活动的本体特性,形成较为完整的感应论美学观。首先,他将系统论的基本原理运用到审美研究中,作为探索审美研究的新课题和新角度,明确人类的审美活动也是一个特殊的系统性领域。接着,他从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的规律出发,发掘出这一系统运动规律的价值内涵,其肯定性的感性显现就表现出事物运动和结构的节律,这就是所谓美的基本特征。然后,他将人的生命系统节律体现于自然与社会、感性与理性、个体与整体、有限与无限的统一之中,并阐述在审美活动中,通过对有限对象之无限意蕴的感悟及其节律的感应,审美主体产生与审美对象无阻隔的感应契合,物我界限于情感间消弭。由此,审美主体在节律感应的和谐中达于精神自由之境,获得感性的享受,生成真正的审美美感。这就是他审美探本的积极成果。

曾永成所主张的感应论美学观强调,审美活动不仅归结为一种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论观照,而且本质上是主客体之间的感应活动。长期以来,传统美学倾向于把审美仅仅看作静态的认识论观照性活动,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由主体直接参与活动的审美方式,忽视了审美的节律感应特性。曾永成的感应论美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基点,在马克思关于审美活动的“对象性”“美的规律”和“自然向人生成”等观点的指导下,打破了传统主客体两分的认识论美学,摒弃人类以往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惯性,解构人类中心论的古老论调,以“节律感应”理论揭示审美活动的本体性特征,将对美的形式表现性、意义感悟与生命的动力性体验相结合,突出感应论美学的内涵与特征实质。

感应论审美观强调,在审美过程中不可忽视对象和主体之间有两个重要的中间环节,即作为主体对对象的反映的审美意象,以及作为对对象与自己关系的反映的审美认知。而后,审美主体才有情感反应,即审美态度的情感表现。也就是说,审美对象本身的性质同审美主体所见到、感到的意象并不能等同,对象的自身性质与对象与主体关系的性质也绝非等同。简单的认识论观照难以解决主客体之间复杂的系统论联系。

基于“自然向人生成”理论,曾永成认为,“自然向人生成”说体现了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审美论的统一,并且指出世界本体是生成着的,“生成”乃是世界本体所拥有的内在属性。因此,人与对象世界之间的种种关系包括审美关系必然被包含于生成之中被不断地调整、修正和推进。生成本体论基础上产生的感应论美学,避免了把人作为绝对主体置于自然之外或其上的认识论思维惯性,而是把人置于自然之中,把自然看成是互相包含、渗透、交融的整体存在,强调美感生成的过程性、爱悦性、共享性等特征。感应论美学突破了传统认识论美学的固有看法,无论从美学理论的发展还是实际运用来看,都满足了现代化美学需要克服传统狭隘观念的现实要求。

在对感应论美学的论述过程中,虽然尚未自觉运用生态思维审视审美活动,但为审美活动生态本性的认定寻求到了明确的落脚点,即“节律感应”。“感应”是审美活动的本体特性,揭示了审美的内在规律,其中蕴藏着审美活动与世界的生态整体性和生态进化的重要秘密。因而,以“节律感应”为中心的“感应论”美学是曾永成后来的人本生态美学的核心命题与特色所在。同时,源于“自然向人生成”规律的“生成”法则几乎贯穿了整个人本生态美学的学理过程,以生成本体论为哲学根基可以以更开阔的视野与更深邃的眼光,从根本上解决人类在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所面临的生态难题。

由此,围绕“节律感应”等美学观点逐步系统化的感应论美学可以看作曾永成的美学研究走向人本生态美学的第一阶段。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可以说,当初从系统思维对审美的研究,乃是走向人本生态美学的真正起点。从这个起点开始,我一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层精义所指引的思维大道上探索前进。”①

二、绿色之思:生态学思维

2000年5月,曾永成的重要著作《文艺的绿色之思:文艺生态学引论》出版。这部著作被视为国内第一本文艺生态学专著,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作者受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思想启示,从文艺与人类及世界的生态关联着眼,以一种生态世界观或哲学观看文艺,在纷纭复杂的文艺现象与观点背后发现一种统一的内在秩序,从而实现了对长期困扰人类理性的人本主义美学与科学主义美学分裂与对峙的整合。

在这部著作中,曾永成以文艺审美活动的生态本性即节律感应为理论核心,建立了自己的文艺生态学理论构架。作者的理论由一系列文艺生态学观念组成,如含有生气、生机、生命、生殖之意的“生”的观念,含有和平、和善、和谐之意的“和”的观念,含有合作、合谋、综合、融合之意的“合”的观念,含有进取、进化、进步之意的“进”的观念,以及对与之对应的“生态气象美”“生态秩序美”“生态功能美”三种生态美形态的概括,都合理地汲取了中国古代文艺美学中的生命观念,契合文艺的本体特征,能准确揭示文艺与人类生态真实而微妙的关系。他给出的一套文艺生态学范畴,如总体性的文艺生态场范畴,作为子系统的文艺主体生态系统范畴、文艺本体生态系统范畴、文艺功能生态系统范畴,以及文艺生态资源、文艺生态结构、文艺生态位等范畴,作为其理论构架的“网”上之“结”,也都达到了艺术哲学与生态学的自然融合,能恰切地表达其文艺生态观念。而作为整个构架理论基石的“节律感应”概念,其学理内涵的阐发相当深入有力,起到了贯联各理论板块的枢纽作用。

将自然、社会、文化作为人类生存整体来看的人本生态观,所建构的文艺美学理论构架,是一种一元论的文艺美学理论构架。它以“自然向人生成”的生成论观点看待文艺作品这种客观之“物”,对科学主义美学进行了人本主义的综合;它以生态观念看待文艺作品的“主体性”,对人本主义美学又进行了科学主义的综合。这种综合思维,既贴近人类的生命本源,也贴近文艺的本性,称得上是对文艺美学的返本之思,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曾永成历时六载,殚精竭虑,忧患幽思,为我们揭示出文艺作为生态存在的真实景观与基本特征,开启了文艺美学研究的新途径,其理论贡献值得肯定①。

“文艺的绿色之思”是一种诗意化的说法,其基本内涵是在对文艺问题的考察过程中引入生态学思维,面向世界,继承传统,综合创新,将富有时代特色的前沿学术观念与生机勃勃的文艺当代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期建构具有民族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生态学。在作者看来,以“自然向人生成”的整体规律的提出,为生态学提供了最广阔的视野和最深刻的理论立足点,在生成本体论的基础上揭示其人本生态观的基本内容,是对马克思学说中的生态学内涵的深刻阐释。作者以此为基点,展开对文艺的生态学思考,对文艺审美活动的生态本性及其生态功能进行了富有创建性的学理考察,寄寓了著述者诗意栖居、守护绿色的人文情怀。

有评论认为,《文艺的绿色之思》中所显露出的生态学思维最突出的意义无疑在于从自然中寻求审美的生态根源。如倪明在《“生态论文艺学”的开创之作》一文中指出:“‘文艺的绿色之思’,正是向大自然的绿色世界吸取生命的营养与活力,寻求文艺生存和发展的启示。”②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金钱主义”将激烈的竞争关系笼罩于自然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和文化生态等领域接连面临不可避免的失衡与难题,同时,人性生态的失衡与分裂更加严重,人与自然的冲突日益激烈。自然、社会、文化这个多层级的生态大系统,以其内在的生态关联生成并制约着文艺的需要和功能,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它的变化和演变,甚至会导致文艺领域出现畸形或异化。无论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全面进步来看,还是基于中国市场经济的社会发展目标来考虑,我们的文艺都应该在自然的绿色之中探求审美的生态根源,维护和优化自然生态、社会生态、文化生态和人性生态的绿色。

从自然中寻求审美的生态根源,使文艺研究开启一条从自然生态吸取营养的“绿色通道”,推动生态学化的文艺科学的建构与完善。文艺领域在市场经济中对绿色的坚守与培育,有利于促进生态意识与绿色情怀的确立,为市场经济和整个社会的发展实现生态平衡和优化,使经济、社会、文化在生生不息的创生中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真正自觉地珍惜和维护文艺的绿色本性,有助于推动物质与精神、理智与情感等多方面的生态和谐,实现人与自然、社会及其自身的和谐共生。从自然中寻求审美的生态根源,也有利于保护和改善人类的生态环境,促使尽早走出以人性危机为核心的“人类困境”,在中国和世界、中华民族和全人类的互补共生的绿色格局中推动生态文明的建构与实现,优化人类生态的绿色家园。

在此之前,曾永成已发表不少文章,直接或间接地探讨过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说的生态哲学思想。例如在《从生成本体论到人本生态观》一文中,他旗帜鲜明地揭示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生成本体论的内涵,并以此为基础论述了人本生态观的特征与实质①。

曾永成在该文中提出“自然向人生成”,更简练地表达了“自然界成为人”的内涵,鲜明地揭示了自然生成运动过程中的“向人”属性。“自然向人生成”被马克思用来概括自然史运动过程的规律性,马克思把自然看作与人相联系的存在,并且认为即使是在人类诞生之前它也是向人生成的。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说揭示出关于世界本体的图景,一个从自然到人,由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到和谐,直至“社会化的人”即真正的人的生成过程,即自然在运行中由物质生成为人及其精神的过程。这是一个开放的、有目的、有方向的,以物质及其能量和信息为本原、以实践为自觉能动因素的生成过程,它最终实现了人与自然界的统一,以及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统一,达到了真正人的即“类存在物”的水平。

在曾永成看来,“自然向人生成”的哲学内涵揭示出了世界本体的“生成”属性,“生成”是世界本体的内在本性,由此,“生成本体论”应运而生。与哲学史上出现过的各种“本体论”相比,“生成本体论”的理论内涵具有诸多独特性,如:把本体看成从自然到人的生成过程,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内在地肯定劳动实践在自然向人生成过程中的重大意义;在以物质为基础、以实践为中介的前提下,理所当然地肯定精神的本体地位;充分肯定人自身的本体性,并揭示人在自然生成运动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对既有本体论合理因素的吸收和序化建构,突出了世界本体的生成性,肯定了世界的进化趋势,等等。“生成本体论”主张世界本体以人及其生成为本,在“为了人”和“通过人”的双重统一中确立人类的生态主体地位,即“人本生态观”。“人本生态观”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生态观,其根本特征在于树立了与“自然向人生成”的世界本体相对应的整体性的真理观和价值观;人本生态观肯定了人的存在和生成的生态性,即人是“自然―社会―文化”的生态产物等。

对“自然向人生成”“生成本体论”与“人本生态观”内在联系的阐述,标志着曾永成的人本生态观念的形成,开启了将自然、社会、文化、人性囊括在内的系统性视域,实际上挖掘出一种把终极视域与终极关怀结合于一身的世界观,这就为从总体上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生态思想提供了基础性平台。“人本生态观”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切入点,打开与现代人类生态学之间的沟通渠道,使之介入到当代人类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性实践之中。对人本生态观的发掘和阐发为人本生态美学提供哲学世界观的前提,为当代美学、文艺学领域生态学思维的兴起与活跃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接着于1999年发表的《人本生态观与美学问题》中,曾永成将人本生态观与审美研究结合起来,向生态思潮吸取智慧,开始自觉地对美学学理本身进行生态学化的改造。他明确指出:“只有从人本生态学出发的美学,才可能对人类走向生态文明的努力给予切实有力的学理支持。而这也正是关系着21世纪中国美学理论走向的重要课题。”这是他面对生态思潮对“美学革命”的呼唤。他运用生态思维,论述了四个基本问题:“审美活动的生态本性”“审美价值的生态尺度”“精神之美的生态定位”和“自然之美的生态意蕴”。对于这些问题,作者都作出了明确的具有生态学特征的回答,因此,这篇文章可以看作曾永成人本生态美学理论的奠基之作。

《从生成本体论到人本生态观》和《人本生态观与美学问题》等文,强调用马克思主义的人本生态观对美学学理本身进行生态学改造,形成了“人本生态美学”的基本思路。可以说,以《文艺的绿色之思》等为中心主张的文艺生态学思维,作为曾永成走向人本生态美学的第二阶段,具有独创性意义与深刻价值。如宋坚认为:“曾永成先生另辟蹊径,其专著《文艺的绿色之思》从人类生态学和美感的自然生成这个独特的视角,系统地论述了文艺的本色、文艺的生成与发展,还原了文艺理论应有的终极关怀精神,从而给传统的、僵化教条的文艺理论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使文学和文艺理论重新回到它的原初本体――那就是生命之流奔腾不息、审美之花常开不败的艺术本体。”①

三、解读原典:回归人类学

2005年12月,曾永成所著《回归实践论人类学――马克思主义文艺新解读》出版。他在书中立足于当代语境,摆脱已有的流行性阐述,从实践论人类学对马克思主义原典进行全新解读,推动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新认知,为文艺理论界提供新的哲学思路与研究视角。

21世纪以来,整体性的人类生态危机日益严重,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模式受到普遍质疑,市场经济与网络技术在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带来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等价值失衡以及深刻的精神危机。马克思主义在新形势下,面临向何处去的问题,需要警惕狭隘化、片面化甚至歪曲化的阐释倾向。这就需要从当今语境出发,立足于21世纪中国和世界的发展实际,对马克思主义及其文艺学原典进行深入解读,与时俱进地加深对马克思主义原典的认识。只有如此,马克思主义才能适合新的现实要求,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展现出旺盛的生命活力。

回归实践论人类学,就是从根本上调整对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哲学基础的认识。曾永成关注马克思主义早期作品中关于人类学的论述,并以之为理论起点,在“生成本体论”和“人本生态观”的基础上,认识到实践和人的“类本质”生成的独特重要性与整合效用,从而阐发其“实践论人类学”内涵,以此作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生整体形态的重新认识。“实践论人类学”契合了世界本体的生成论与生态属性,消解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绝对割裂,表现出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统一。以实践论人类学为文艺学理论基础,可以有效避免对马克思主义原典内容的屏蔽以及某些原则性的误解,更能够接近马克思原典的本意;可以帮助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和文艺学顺利找到进入21世纪现实语境的切入点与适应性,推动对其学理阐释的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其时代功用;有利于文艺学理论基础的人类学回归,使其以一种更具包容性与整合力、更有价值导向意义的阐释模式展示马克思主义原典中更加广阔深邃的内在含义。

回归实践论人类学,可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文艺学进行“绿色解读”。长期以来,对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传统阐释大多都从意识形态性开始,很少从人类生命根基的角度阐明文艺需要这一文艺活动的出发点,文艺的功能问题探讨难以深入。曾永成以这个根本问题为切入点,本着实践论人类学的整体精神,对生成本体论和人本生态观进行学理分析,再回归到基于两者统一的实践论人类学解读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生态学内涵。他回归文艺审美活动的生态本性,并将其最终落脚在文艺理论的生态学化建设上,在生态思维中建构具有实践论人类学精神的文艺学新形态,将生态论文艺学作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建设的当代课题。

曾永成以“走向类的融通”为题,论述了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跨越中西文化的思维优势。他指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融合中西方文化的思维优势走向类的融通,不仅表现在“艺术掌握方式”论、“更加莎士比亚化”的自然性精神和“性格”与“意境”的类意识通观等具体问题上,也体现在关于文艺需要和功能这个文艺人类学思维和生态思维的核心问题上。由此,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中国化的内在可能性就从原典出发被揭示出来。建设中国特色的当代文艺理论和美学,最好的思想基础还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人类学及其文艺思想,这为我们展示了最真实的世界图景、最根本的价值观念以及最开放的思维空间。如高云涌在对《回归实践论人类学》的评论中所说:“在由于生态危机而使人类和自然界之间的关系高度紧张的今天,这种基于“返本”进而“开新”的解读,无疑有助于激活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文艺学的内在基因所固有的生命力,有助于使其更加深入而且有力地介入21世纪人类创建生态文明的历史性实践。”①

曾永成所著《回归实践论人类学》一书,整体呈现出一个显著特点,即在以往对生成本体论的阐释的基础上,从实践论人类学对之加以更加深入的考察,明确提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新理解,即“生成本体论”说,而鲜明地区别于流行的“实践本体论”。

首先,曾永成对马克思理论的阐释与流行的实践本体论不同,认为不仅要如以往的权威性解读一样,强调人与自然通过实践发生的共时态联系,更需要创新性地强调人与自然之间也存在着历时性的生成关系,而且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和前提。实践对于审美活动的意义不在于其是美与审美得以产生的根源,而在于将其从动物的对象性联系提升为主体性的关系。人类通过实践活动将这种生物性活动提升为主体性活动,并将主体性建立在对象性的基础之上,以此说明自然与人之间存在历时性的生成关系。而这种联系先于实践,修正了以往实践是审美产生的内在根源的误读。

其次,实践本体论对旧唯物主义合理内涵简单摒弃,对这些已经融入马克思主义哲学并具有重要理论内涵的观点不予理睬,不可避免地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片面化。而生成本体论重新唤起对马克和恩格斯的自然史观的关注,纠正了实践本体论的这个思维误区,不仅重视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成性联系,更高度重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的观点,形成“自然―人”大系统的整体观念。

再次,曾永成从马克思主义原典出发,对“自然向人生成”进行科学解读,立足于整体性观点形成“生成本体论”主张,对自然本体论、人本体论、精神本体论以及实践本体论等本体论观点加以序化综合,将世界本体解读为不同形态内在联系的生成过程。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这种生成本体论的解读,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而深邃的视域,既将传统意义上的实践本体论纳入其中,又避免了它的狭隘性和局限性,并有利于真正吸收其合理内核和美学上的积极成果。

最后,在生成本体论的整体格局中,实践从审美根源的角色中解脱出来,充当自然、人、精神和历史等诸种形态间能动综合的中介。这打破了长期以来审美本体论所默认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虚妄,体现出自然生态规律对于人类实践的深刻制约性。在生成本体论中考察实践,对于今天的人类建设生态文明的实践极为重要。

以曾永成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人类学作为思维框架进行考察,实践本体论所秉承的可贵的生态关怀与其基本理论内核之间的内在矛盾显露无疑。实践本体论美学追求表达人与自然发展和谐统一,较早意识到人类所面临的自然生态危机,表达了生态关怀理念。而实践本体论的基本观点是强调从实践中寻求美和审美的本质和根源,这种片面高扬主体性的实践正是生态危机的根源,根本不可能解决生态问题。把实践本体论回归到生成本体论,回归到自然主义和人本主义相融合统一的人本生态观,在实践论人类学中对其加以科学的阐释,乃是实践本体论美学克服其生态关怀与基本学理之间的矛盾的根本出路。

《回归实践论人类学》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文艺学回归原典的新解读,是在实践论人类学思维框架内对生成本体论和人本生态观的科学阐释,可以看作曾永成走向人本生态美学过程中的第三阶段。此外,阐释达尔文审美思想、研究杜威经验论美学的生态精神等系列文章,则是他扩展走向人本生态美学的学理思维、丰富和充实其学理内容的积极努力。

化学与人类生活论文篇(2)

[关键词]媒体受众人种学研究方法

Abstract:EthnographyismoreandmorebeusedinmediaandaudienceresearchonmatterinWesternorEasternworld,andthetendencywasaccompaniedwithglobalizationanddifferentiationofaudiencegroups.Itisimportanttoawareoftheinteractionandinterlinkofanthropologyandmasscommunication,soweneedtomakesureethnographicapproachintheresearchofmediaandaudience,includingtheoriginal,opinion,difficultandavailableboundofthiskindofmethod.

Keywords:Media,Audience,Ethnography,Method

人种学(ethnography,或译作民族志)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传播学者的著述中,在我看来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是我们渐渐发现传媒史、传媒事业、传媒效果等等的研究无法离开处于“生活流”中的人来谈,我们造就的,也在造就我们,因此研究“生活流”中人类的人类学不可避免地进入传播学者的视野;其二,在全球化渐渐逼近的今天,我们越来越发现民族性或本土与全球化的关系是相依相存的,在对大众传媒这个全球化机制或“机器”的研究中,我们需要研究民族性和本土的人类学,反之亦然,人类学家发现今天难以找到排除大众传媒的“田野”,文化与传媒(尤其是大众传媒)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人类学家也需要将大众传媒纳入其视域。用英国传播学者Machin的话来说,人类学的人种学(民族志)研究从巫术(magic)中走进媒体。

媒体与受众人种学研究的起点

人种学是人类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是一种将先前主要由传教士、冒险家等在非西方社会中进行对“他文化”(otherculture)的资料收集活动以及专业的人类学家在书斋里的理论建构和分析活动结合为一体的学术和职业实践。人种学要求人类学家进行“田野工作”(fieldwork),周密地观察、记录、参与“他文化”的日常生活,因此这个过程最短也得有1-2年,而且要求调查者学会被访者的语言,和被访者打成一片,以求得和被访者一致的文化体验和直觉,正确地感受、认识“他文化”。在完成田野工作后,细描、说明所观察和体验到的“他文化”。

1969年,大众传媒首次成为美国人类学界会议的重要议题,大多数与会人类学家认为,当下公众已经丧失人类学的基本知识和理念,但自己却没有技能和渠道去推广、普及。因此人类学家有必要研究传媒,具体的研究策略为:(A)理论研究:研究传媒内容、技术、从业者和受众的结构、功能、过程和影响等;(B)应用研究:研究如何通过传媒直接传播人类学的知识和洞见,如何间接地在大众传播的实践中(包括新闻叙述中)融入人类学的理念,如在新闻传统的五个W中再加上一个W:Whole“整体观”。

这个人类学界的公关策略却引发了人类学与大众传播学两大学科之间频繁和复杂的接触。因为公关策略与学科引进无关,所以在人类学家在对传媒进行研究时,并没有严格引入人类学的学科规范,直接导致了今天传播学与人类学交叉地带的纷乱,学者们各自为政,根据自己的研究偏向定义了不同的学术研究名称:媒体人类学,媒体的人类学,大众传播人类学,传媒的人类学研究进路,文化与传媒的人类学……

根本冲突在于媒体人类学到底是一种应用人类学的工具,还是一种传播学与人类学交叉结合后产生的新的理论。工具论认为传媒是人类学家完成人种学的新工具(信息采集、记录工具;人种学表达和传播工具,如影视、视觉人类学),或是被研究者日常生活中类似陶器、石器一样的重要工具(电视等现代传播技术在某个社区的生命史、消费史研究)。新学科论则认为,当今的文化是被大众传媒在大众传媒中生产、传递、接受和重新定义的。因此大众传媒本身即使文化,当代的文化人类学因而只可能是媒体人类学。人类学家FayeGinsburg认为这就是经典人类学视大众传媒为禁忌的原因,接受媒体人类学就意味着弑父,创建一个新的秩序。

但不论是工具论还是新学科论具体的研究方法都离不开人种学。

20世纪80年代,传播学者开始运用人种学方法。1980莫利(Moley)对英国电视新闻栏目Nationwide受众的研究,被认为是最早成功在媒体受众研究中运用了人类学人种学研究方法的研究。之后,莫利开始阐述人种学方法在媒体受众研究中的运用(包括利弊),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他提出受众研究范式的变化:从文本、数据中的受众到日常生活中的受众,90年代前后与西尔弗斯通(RogerSilverstone)的合作让莫利从霍尔编码解码理论的证实者变成更为彻底的媒体受众人种学研究者,研究重心从受众如何解读媒体转向对媒体与受众文化关系:在自然的,或生活场景中,媒体与受众关系的研究,研究的范围从家庭电视到媒体消费的社会学,从技术层面到形而上层面,从客厅到全球。他们把人种学归结为大众传播研究方法中的一种质化取向。

莫利是媒体与受众研究中积极运用人种学研究方法的代表,伴随着他们的实践,传播学与人类学的交叉学科媒体人类学(MediaAnthropology)或从人类学的视角或方法来研究大众传媒(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的理论研究风起云涌。在英国Hamburg等大学人类学系或传播学系下设置了媒体人类学专业培养从本科到博士层次的专业人才,甚至还有相关的博士后方向。

人种学从巫术中走进媒体,走的是一条从实践到理论的路。迄今为止,人种学的研究方法已在西方大众传媒研究中广泛使用:在对流行音乐、家庭电视收视行为、新闻制作、肥皂剧收视、电影明星崇拜现象以及网络使用的研究中,都有人种学研究的成功案例。

中国电视受众的人种学研究,几乎是空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一些学者开始介绍这种方法的重要性,比如王铭铭、潘忠党、刘强、蔡骐、常燕荣、胡明宇、郭建斌。但是很少有具体的研究案例:如郭建斌(《云南少数民族受众的媒介接触与知识、观念和行为的相关分析》,《独山电视》)、陆晔(《成名的想象:社会转型过程中新闻从业者的专业主义话语建构》)等学者对少数民族受众或传媒从业者进行了一些人种学研究的尝试。

媒体与受众人种学研究的主张

人种学是揭示人们行动原因的有力工具,它的核心就是:让研究者按照被研究者自己的主张或逻辑去阐释为什么被研究者的生活对他们自己而言是有意义的。通过观察和倾听田野对象的日常生活,使研究者能认识、并理解田野对象如何按照自己的方式实施行动和思想的方法,

这种方法既不同于用某种既存理论解释社会生活的方法,也不同于用问卷调查的方法,通过一系列与主题相关的问题来回应我们已经对人们特殊行为原因做出的理论假设。人种学要通过“进入-出来”的参与和观察过程,考察田野对象自然而然地完成事务的那种方式,使我们能更近地观察这些使田野对象的生活有意义的规则,并帮助我们创造一幅社会生活是如何为田野对象组织起来的图画。

普通人简简单单的一天是件非常复杂的成果,它需要多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知识。试想象一下编制一个计算机程序,要求它不仅完成早餐,还要明白为什么向别人做的评论是有意义的,为什么工作和拥护一支足球队是重要的,或为什么我们觉得出门听到喜鹊声是幸运的……这些就是我不止一次提到过关键词“本地文化/知识系统”,它并非一个显现的东西,而是深藏在本地生活中的结构关系网络。田野对象的行为主要是由他们生活于其中的文化决定的,通过该文化人们获得一套形成世界观、自我认知的工具体系。人种学方法正是能够解释地方生活中结构关系网络的方法。

媒体研究中的人种学方法要求在一个群体(包括其中每个个体)的日常“生活流”中展开媒体及其效果研究,媒体因为每个个体的日常生活而不断地“成为(being)”媒体,这个“成为”的过程本身正是媒体效果的一种呈现。

因为,媒体研究的人种学视角认为,在不论是作为意识形态机器,抑或是娱乐制造机的电视,都不是电视这种技术本身、或电视传播者造就的,而是在一个群体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生成的。“造就者”与“被造就物”之间是相互不断造就的关系。因此必须呈现处于日常“生活流”中的人和媒体,在其中,不论作为生活方式的文化、人,还是媒体,都是动态生成的、总体性的,而不是静止确定的,不是分割、碎片化的。

这种方法要求以诸如这样的问题进入传媒与受众的研究:

这个群体以什么样的方式接受,又以什么样的方式消费这种媒体(作为奢侈品、日常消费品、显富物、嫁妆、祭品、家庭权杖……)?这个群体将这种媒体安排在世界结构(分类)中的什么位置?

这个群体如何对媒体内容进行分类,如何选择、解读媒体内容(节目、报道等)?这个分类的变化过程如何?

这个群体如何解读媒体中呈现的信息、生活?

这种媒体如何影响那个群体的日常生活作息安排、家庭结构、社群关系、话语方式、社区传统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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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形之下,涉及到生活中观众的研究――受众研究惯常使用的方法:问卷调查、实验室法、统计等量化研究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把受众从他们的“生活流”中抠出来,在研究者预先设计好的解释框架周围游走。文本研究、文化研究等质化研究方法也存在种种弊病,要么忽视传播技术和文化变迁所造成的整体性环境变化,要么让受众进入到宏观的意识形态争斗之中难以呈现自己,要么让受众进入文化强劲有力的“消化系统”变成文化的消化物。

而人种学的方法虽然不能完全避免以上提到的种种弊病,但可以较好地还原生活,还原在生活中的传媒和受众,让传媒和受众都出现在各种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场景中,呈现他们当时当地的意义,呈现大语境(文化、历史、社会)和小语境(具体的受众、社区、传媒)之间的关系。

媒体与受众人种学研究的难度

人种学包括田野考察(以参与观察为代表)和人种学的撰写(以深描为代表)两大部分,近年来在对人种学的批评中,人们频频将矛头对准这两部分:田野考察中研究者“进入”被研究对象的可能性或“进入”的程度;人种学写作中研究者对被研究对象文化的主观描述,以及对其文化模式的主观建构,对研究结果真实性的影响。在这样的表述危机下,人们认为人类学(人种学)应该回归为一种“文化批评”,而不是一种对真实的反映。

传媒之所以与石器、陶器不同,是因为传媒不仅仅是一种物,更是种定期、不间断地撒播符号(意义)的实践,因而它比器具更难以“进入”和表述。长期浸淫在传媒中的研究者如何才能厘清田野中传媒与非传媒的边界?如何将熟悉或已经自然而然的媒体解读习惯“陌生化”,从而进入到被研究者的媒体解读范式或习性中去?报道人在消费媒体内容时又变成媒介世界(非他/她自己的文化世界)的“他者”,如何把握报道人身份的种种转变?如何以个体之身去体验大众传媒大范围内的同步撒播?如何保持对(作为物的,作为撒播工具的,作为节目的)传媒与群体生活关系的整体进入?与此同时,如何分辨日常生活中,哪是与媒体本身形而下物性的关系,哪是与媒体内容形而上的关系?当媒体与受众人种学研究成为一种文化批评时,该如何评价或解读某种群体中某种传媒的文化?哪是“我文化”,哪是“异文化”?

几乎有太多的难题表明媒体与受众人种学研究只能是一种文化阐释活动。作为一种质化研究方法,这似乎是难以避免的。因此,有时候,人种学研究被视为一种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对话以及二者自我表达的媒介。作为一种“开放性结论”的包容度,为被研究者和研究者都提供了足够的表达和阐释空间。

媒体与受众人种学研究的运用范围

人种学主张的是地方视角,本土文化,其研究结果往往是一个具体的地方性知识。我们无法要求人种学的研究结果走出这个地方,去追求它的普适性。本尼迪克特(Benedict)的《与刀》是关于日本的,放在中国就不行了,米德的(Mead)《萨摩亚人的青春》虽然是为了美国人的青春进行的研究,但其证明的正是青春的本土性。

因此,人种学进入大众传媒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对全球性的传媒进行地方化,地方化是个相对的“边界”,对美国传媒而言,中国传媒就是地方化的;对中央电视台而言,成都电视台就是地方化的;对于汉族受众而言,彝族受众就是地方化的。

传媒研究的地方化或者说传媒的人种学研究,在今天有两个有力的支撑:一是现代人类学开始从封闭的原始社区走向开放的城市社区,在这个过程中,人种学的方法得到了验证。另一方面,卫星电视,有线电视等的发展,使得电视传播出现分众化现象,许多频道的针对性越来越强,因此,对具体的受众群和社区进行研究变得有了市场。

必须认识到,传媒与受众的人种学研究是一项长期的,广泛的工作,如果各地的人种学得以长期的坚持,那么我们就可以以“拼贴画”的方式把整个“现在进行时”的大众的传媒消费文化图(数据库)建立起来,就像“世界文化地图”一样,每一个地方有自己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的“地貌地形”,当看到这样的传媒消费文化世界地图,我们就可以更好地进行传媒的比较研究,以保持本土传媒文化的自我反省,增强人们对全球化和本土化关系的掌控能力。

[参考文献]期刊均缺页数

[1]MihaiComan,MediaAnthropology:AnOverview.

[2](英)戴维·莫利著(史安斌主译)(DavidMoley):《电视、受众与文化研究》,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

[3]DavidMorleyandRogerSilverstone文:《媒体阅听众传播和脉络:从民族志学观点看媒体观众》,摘自KlausB.JensenandNicholasW.Jankowski著(唐维敏译):《大众传播研究方法――质化取向》,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版。

[4]王铭铭文:《传媒时代与社会人类学》,《新闻与传播研究》,1996年第4期。

[5]潘忠党文:《传播媒介与文化: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研究的三个模式(上)》,《现代传播》,1996年4期。

[6]刘强文:《走向文化人类学的传播学》,《淮阴师专学报》,1997年第4期。

[7]蔡骐、常燕荣文:《文化与传播—论民族志传播学的理论与方法》,《新闻与传播研究》,2002年第2期。

[8]胡明宇文:《受众解读与媒介文本—文化研究派对受众的研究》,《当代传播》,2002年第4期。

[9]郭建斌文:《民族志:一种值得提倡的研究方法》,《新闻大学》,2003年春季刊。

[10]DavidMachin,EthnographicResearchforMediaStudies.London:Arnold.Co-pubilishedintheUnitedStatesofAmericabyoxforduniversitypressinv,newyork.2002.page.1.

化学与人类生活论文篇(3)

关于文化哲学的研究对象,历来就众说纷纭。很多人质疑文化哲学的合理性就在于它的研究领域实在太宽泛了。无论是以本尼迪克特为代表的文化人类学理论、以韦伯为代表的现代社会学理论、以福柯等人为代表的后现代主义理论,还是存在主义的人本主义理论、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批判理论,都在自觉不自觉地靠近或者揭示文化哲学的主题。但是,在文化哲学的众多研究领域中,有没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呢?笔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文化哲学不管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呈现,其研究的主体都与人的存在方式直接相关。学者李晓东曾经把西方文化哲学的研究分为三类,分别是人的文化哲学、社会文化哲学和类的文化哲学。人的文化哲学是对人的个体状态的把握与研究,其特点在于把处于个体状态的人的存在以及与个体密切相关的问题与文化结合起来,以个体的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关注个人的发展,从对个人的关注和对工业文明的批判和反思两个方面阐述个体文化特质发展的必要性;社会文化哲学则以作为人类群体形态的社会历史作为研究对象,其侧重点在于考察社会以及社会不同层次群体间的文化差别,以及这种差别中所体现的哲学意义,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对人类社会历史进行重新的认识与审视;类的文化哲学以个人与群体相统一的人类总体作为研究的起点,从人与非人相区别的角度认识人的文化特质,其侧重点在于审视和论证人类与人类之外的世界的关系,其研究对象是整个人类的文化特质[3]。

由此可见,不管研究形式怎么千变万化,文化哲学的研究主旨始终离不开对“人”的关注与审视。在众多哲学流派中,文化哲学最为明确地提出回归生活世界的要求,所谓生活世界,即不再是抽象的理性世界,而是活生生人的世界,是人类生活、工作、交往与创造文化与价值的世界。文化不是与政治、经济并列的一种具体对象,甚至并不简单地是思想或者意识,文化内化于人类文明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自发的左右人的行动。文化存在于个体之外,但我们却总是表现出文化所要求的行为与思维方式,这便是文化。梁漱溟把文化界定为“人类生活的样法”,人总是文化的人。因此,从文化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意义来看,当文化哲学提出哲学研究的对象应该从外在事物回归到生活世界的时候,其实也就是倡导哲学理性向人本身的回归。

人本身就应该是哲学研究的主体,然而,人的问题并非单纯的学理问题,对人的存在、本质、价值、意义等重要课题进行形而上的运思,这在任何时代都是需要而且必要的。但是,真正的哲学却不能满足于此,从现实的文化与历史视角中去考察人,从人类整体生活方式与思考方式去把握人更深层次的内涵,这便是文化哲学出现并发展的理由,也充分体现了文化哲学的时代精神。因此,关注时代、解释时代、反思时代,并将这种反思的成果运用到社会生活的变革中去,这便是文化哲学建构的内在要求与历史责任。文化哲学的出现不仅要满足对现有文化模式与理论反思与批判的需要,同时也应该对人类未来文化发展作形而上的思考。文化哲学不仅要回答“文化是什么?”的问题,同时还应该回答“文化将要或者应该怎么样?”从这个意义上,文化哲学不仅仅是认识论,同时也是价值观。

化学与人类生活论文篇(4)

[关键词]科学;人文;理性;人类

一、从人类理性看科学与人文融合的理论溯源

前工业社会,人、自然、社会是和谐的统一整体。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业社会来临,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作用中,科技因素突显出来,它在推动社会突飞猛进的同时,打破了人、自然、社会原有的和谐状态。一种因素突显引起失衡,必然需要另外的因素来制衡,在这种动态平衡之中,社会才能得到发展、自然才能得以平衡,从而人实现自己的发展。因而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今社会,人文精神更应得到重视。这是人类理性的要求,也是人类理性的体现和回归。科学与人文同源共生、互利互动,两种文化都是人性的品质和才能的表征,它们根植于人性之中,是人类理性的两条不同表现路向,缺一不可,二者涉及“是”与“应当”、事实与价值、工具与目的的关系。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理性内容具有具体性、多样性和相对性,有价值理性、目的理性、工具理性、交往理性等概念,并争论不一,从马克思的实践理性角度可以整合这些概念。理性具有合逻辑性、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基本内涵,这保证了科学与人文虽有诸多不同之处,但是作为人类不同文化的表现却可共存于人类社会之中。

一般说来,“理性”(英语中来自拉丁语的reason,德语的vernuh)是指人自身的内在本性或能力,“理性”具有“超越性”与“规范性”双重品格。如果作词源考据,理性的双重品格正源自古希腊阿那克萨哥拉的超越的“努斯”(nous)精神与赫拉克利特的规范的“逻各斯”(logos)精神。“努斯”是指生命冲动的力量,是在超越具体有限事物而对万物的动因或运动的终极来源的寻求中所反思到的;“逻各斯”则是指逻辑规范的力量,通过对“始基”和“一”的不懈追求而日益突显出来。人类认识发展的主线是从神话到哲学,再到科学。在原始时代,也就是在神话思维时代,人们对世界充满好奇和追问,但当时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只是停留在一种神话幻想的方式,不能说明和解释世界,图腾和巫术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主要方式。随着人类生存能力和生产能力的提高,生活世界发生变化,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与了解加深,思维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不再是神话思维,而是迎来了哲学与科学的思维方式,召唤理性成为了必然。人类正是因为具有理性精神才成为人,区别于其他物种,人类的理性表现在思维方式上,它是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又对人类的实践活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起着导向性的重要作用。

现代社会最根本的问题是所谓理性的吊诡,或者说是理性的自我否定,这不是简单的完全否定,而是对于绝对理性主义的批判和否定,消除理性的至高无上性和绝对性。对理性某一特质的单纯追求会造成理性的偏失,出现“理性主义”、“科学主义”等种种观念问题。对理性的反思与批判,引出“合理性”概念,来强调人、主体评价、价值等因素,从而理性不再走向绝对与孤立,人类由对纯粹自然的关注到对自身的关注。由对自然科学的关注到对社会文化的关注,科学与人文的关系被关注。事实与价值、认知与评价、描述与规范等应该互相结合,无论用事实取代价值,否认价值的科学实证主义,还是以价值取代事实,否定事实的文化科学、价值哲学等均有偏颇。

传统的、绝对的理性主义是在本体论意义上产生,柏拉图是奠基者和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理性至上,是人作为人的本质,在黑格尔那里,绝对精神是理性的最高形式,是宇宙的最高本体、世界的最终本原,自然、人类和社会不过是绝对精神的外化和表现。启蒙理性主义是从认识论和人性论的角度来考察理性,理性是人所特有的一种能力,它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性,它把人从神性的过分张扬中解放出来。理性从关注彼岸世界的“绝对精神”回到了此岸世界的人类社会,人作为人成为人,具有理性能力的人根据其理性精神构建社会,赋予社会中的一切事物以意义,人类生活展现出意义。理性不再是处于绝对的神化地位,而具有价值因素,这为关注价值领域,关注主体内在精神追求的人文文化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

近现代科学与人文的分离,造成人类道德与精神的危机,究其原因在于理性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严重扭曲、分裂,因而反思理性、整合理性是解决科学与人文分裂的出路。工具理性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不能最终解决人的精神问题。工具理性描述世界的实然状态,不能取代价值理性而成为一种对应然状态的表述,它注重可计算性,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导致根据数学结构来阐释自然,把现实同一切内在的目的分割开来,从而把真与善、科学与伦理分割开来”。西方追求确定性的理性传统,成为科学精神的思维基础。近代以来,人的理性能力主要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相联系,因而对理性的理解出现偏差,更多的是关注与科技有关的工具理性。理性追求确定性,形成科学理性的确定性、客观性、逻辑性等特质,但是理性并不简单等同于科学理性,大写的“理性”更应有合逻辑性、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统一之意。

二、从科学自身的发展看科学与人文融合的内在要求

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都有其产生、发展的历史,人文文化是伴随着人的出现而出现的,时间上先于科学文化,二者又相互影响、促进。哲学大约产生于公元前7世纪至前6世纪这一期间,当时科学与哲学是不分的,二者浑然一体,科学包含在哲学之中,统称为“智慧”。古希腊自然哲学是科学的前身,是科学产生的土壤,关注自然,把人作为研究客观世界的主体,人和自然分开,人作为独立于自然的主体,对自然界的客观事物进行研究,这正蕴含了科学精神的萌芽。从15世纪下半叶开始,逐渐产生了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实践和对自然进行分门别类研究的近代自然科学。17~18世纪,许多学科已经取得严密的科学形式,相继从哲学中分化出来,建立了独立的科学门类,如天文学、力学及为它们服务的“数学方法的发现和完善化”。恩格斯清醒地看出近代自然科学的产生是以哥白尼的太阳中心学说开始和以牛顿的经典力学为标志,这表明自然科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这是人类认识的重大进步。

人文一词来源于拉丁语,包含有四重意思:人道或仁 慈的性质或状态,慈爱或慷慨的行为或性情;人类;人性,人的属性;人文科学。可见,人文是关于人的文化,形成人文文化。科学是关于认识对象的本质及其变化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包含丰富的内容,它包括科学主体即从事科学研究的科学工作者,科学客体即在科学活动中被认识和研究的对象;又包括科学工具、方法、手段、目的等;科学又可按照研究领域的不同,分为多种学科。因而,在不同领域,形成了有特定组织形式的科学家共同体,他们普遍认可共同的思想观念、研究方法、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等,思想观念、研究方法、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等受到科学共同体所处时代的时代特征与历史文化等因素影响。因而,科学不再仅仅是僵硬固定的公式、定律、原理等形式表现,科学就是一定文化的代表,并且只有在一定的文化大环境中才能产生,文化形式的改变,终究是由人类的生产和生存方式决定的。科学探究的是客观自然物和现象的本质,这种探究活动通过人的实践进入人的生活世界,科学在本体论、认识论、存在论等领域产生影响,影响到社会,形成独特的科学文化。

在文艺复兴时期,科学作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反对宗教权威,向一切教条挑战,深受社会的欢迎,推动了思想解放,解放了人类的体力。随着科学的飞速发展,出现了唯我独尊的“科学主义”思潮,它在压倒其他文化形式的同时,负面效应日益显现,反科学主义浪潮日见高涨,科学和人文两种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关系不协调甚至紧张的状况,加剧了人类社会种种危机。科学与人文的分裂对立日益加深,冲突愈加严重,这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可怕的冲突”。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分裂及其矛盾不是两者本身所固有的,而是由于人认识的差异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源于古希腊的原子论传统,走向机械论,西方近代工业文明兴起,实验和定量方法引入,实证研究得以实现,科学的发展日益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科学文化战胜并取代了有机论和神秘主义,成为主导文化。近代哲学以二元论的思维方式形成了自然界与人相互分离的基本观念,认为自然界是脱离人类社会历史之外的客观存在,研究自然的科学与社会历史文化之间无关。事实上,二元论所导致的机械论范式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而导致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一种古老而又赋有创意的整体有机论范式得到重视。

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有着不同的范式,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两条路向,应对人类生存和发展中的不同方面和问题,二者不可通约,却可以对话。互促互进,共存于人类的存在和活动方式之中,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是沟通二者的桥梁。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二者同根——源于人,同向——为了人类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因而,它们不应该是绝对对立。新的科学技术的发明与应用,需要新的人文因素与其相适应,“每当一种新技术被引进社会,人类必然会产生一种要加以平衡的反应,也就是说产生一种高情感,否则新技术就会遭到排斥。技术越高级,情感反应也就越强烈。”而人文因素改变,科学技术的更新换代也迫在眉睫。

20世纪50年代末,斯诺明确指认了“两种文化”现象,之后布罗克曼提出“第三种文化”,同时伴随着“索卡尔事件”、“科学大战”,科学人文主义思潮成为20世纪的主流,获得了新的发展。当代西方出现多种新兴学科和方向,对科学和人文进行研究、探讨,有科学的社会研究、sts(科学、技术与社会),20世纪80年代,在英国等地兴起的ssk(科学知识社会学)、css(科学文化研究)等。科学史学之父萨顿首倡科学人文主义,力图使科学人性化;

三、从人类的生存看科学与人文融合的现实基础

人的类本质随着人及其活动方式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从人的依赖性社会到物的依赖性社会,再到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科学与人文实现融合与共同发展。“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在人的世界中,人、自然、社会的和谐统一,科学与人文的融合发展,是人的类生存的需要。

从古至今,人类的思维方式经过了几个时期的转变,与此相应,作为时代精神的哲学,也表现出几个转向,即从本体论转向认识论,又转向实践论。古代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客体性形而上学是本体论思维方式,以自然为中心;近代以笛卡尔、康德等为代表的主体性形而上学是人类中心主义思维方式,把人抽象化、绝对化,看成是脱离自然的、不受自然规律制约的、无所不能的独立存在;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思维方式,是一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从对绝对的本体世界的好奇经过近代人性抽象化的形上追求,转向对现实的此岸人类生活的关注,人恢复了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是在现实中从事实践活动的活生生的具体的 人。

从原始的图腾崇拜,到神权至上,人的主体性只有在理性从神本主义的蒙昧中觉醒之后,才得到了彰显。人从唯神论中解脱出来,争取自由得益于人本主义思想的兴起,可是,近代哲学对理性的推崇,发展到黑格尔那里却走向了自己的反面,人本主义逐渐发展成为“人类中心主义”。人类自认为是世界中心,人类认识、改造、利用自然界的时候,科学至上,对抗大自然,破坏生态环境。西方科学技术的发展。曾为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它使欧洲在民主和科学两方面都创建了辉煌成就。但科学技术盲目发展,人对自然横加掠夺、压迫,造成了人与自然乃至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极度紧张,工具理性的迅速膨胀遮蔽了价值理性,也剥夺了人作为人而成为人的丰富性,人的生存及其活动的价值和意义被忽视,造成了人本身的工具化和异化,人类陷入尴尬的境地。人成为“经济人”、“理性人”,人作为有意识存在物的主体能动性被忽略,人精神世界的丰富性被抹杀。人变成了单向度的人。因而我们必须重新审视人在自然、科学、社会中的地位。

人类的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和智力两类,人的体力能力除了依靠自身的工具之外,还要发展体外工具,以获得强化和延伸,而体外工具的发明和应用就是智力能力的展现,但活动空间和生存工具的扩大与强化无法替代内省的精神诉求。人是一个物质与精神的二元存在物,他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有着肉体与精神的双重需要,人、人的实践活动是沟通自然、社会的桥梁,世间万物作为有意义的“在”。必须是与人发生关系并被认识到的“在”,反之则是“存在着的无”,人类正是在这个生存和发展自身的劳动实践过程中,体现了物质与精神的融合。人类历史实质上就是人类劳动实践的历史,人文文化是人类历史的积淀。科学在人对客观自然界认识和改造的劳动实践中发展,正是人类为实现自己生存的劳动实践活动实现了人类作为类的生活,在寻求物质生命的过程中实现了人的精神生活。

“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科学在古希腊诞生之初,是一种纯粹的对科学的追求,对理性、对真理的追求,科学发展到如今,与技术、社会密切联系,产学研一体化,科学成为当今特有人文文化的产物。科学求真,“真理概念本身就其内容而言就依赖我们的合理的可接受标准,而这些合理的可接受标准则依赖于并预设了我们的价值。”一般作为事实的科学,不应该与价值、人文分开,规律和真理是被人认识到的,各种人文因素掺杂于其中,所以,科学是人的科学,是在人文环境中被人建构出来的,真理是暂时的、有限的、相对的,而不是高高在上脱离于人的社会性存在的绝对客观和真理。对真理性与价值性的追求是人的本性。也正是在对真理和价值的追求之中,人实现了自己的生存,通过科学与人文的融合,人类实现其求真、求善、求美的生活。求人与自然之真、求人与人之善、求人与自我之美,以达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自身的真正和谐。这是建立在科学与人文融合的基础之上。

现代汉语的“科学”一词译自英文或法文的science,science来自拉丁文scientia。scientia涵义广泛,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识”。不仅指自然科学,也包括人文科学。广义上的“科学”就是希腊人所开创的一种自由探求的精神,“为知识自身而求取知识”,这是希腊和中世纪的“知识”传统。这种“求知”的精神成为孕育近代自然科学的母体,同时也是人文科学的母体,所以,近代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同源,始于人类的求知精神,二者亦是同向的:科学研究、认识与掌握客观事物的本质及规律,是人生存之基础;人文为人类提供一个意义的世界、心灵的家园,是人为人之本,“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关系,二者即分别处于较低和较高层次。前者是后者的出发点和基础,后者对前者进行批判和引导,与此同时建设与完善自身。”[g’

化学与人类生活论文篇(5)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斯普朗格把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与伦理学对人格问题的研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人的生命形式为文化哲学的核心范畴,研究人的个性的培养和人格的塑造,一方面发展了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另一方面又将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从认识论研究的路向转变为道德行为的研究路向,打通了文化哲学与教育理论的关系,从而使文化哲学的研究落到了实践的层面上,进入了对人的道德行为的研究。这些都使他在文化哲学史上占有独特的地位。他对生活形式的文化意义的揭示、对生活形式对于人的社会行为、人的个性和人格的形成的作用的分析,对于我们今天思考文化教育问题、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问题,有着重要的理论和方法论的启示。

关键词 :斯普朗格;狄尔泰;文化哲学;人的个性;人格;文化心理学;伦理学;文化教育学

中图分类号:B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40(2015)02-0020-07

收稿日期:2014-12-06

基金项目:本文为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资助

作者简介:何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武汉大学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所长、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斯普朗格(EduardSpranger,1882-1963),狄尔泰的学生,曾先后任莱比锡大学、柏林大学和蒂宾根大学的哲学教授,以教育学家、哲学家享誉德国。他的教育学思想是他的哲学思想的阐发,他的哲学思想又是狄尔泰文化哲学思想的继承和发挥。与狄尔泰一样,斯普朗格也强调研究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以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展开他的文化哲学思想。但是,在具体的研究路向上,斯普朗格又不同于狄尔泰。狄尔泰以“历史理性批判”反对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力图通过建立表达生命存在的范畴体系来完成人的文化心灵的形而上建构。这就使他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带有强烈的认识论特征。斯普朗格在发展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时,并不是沿着狄尔泰的认识论路向前行,他不是努力扩展、完善狄尔泰的范畴体系,而是把狄尔泰精神科学的心理学的认识论研究路向转变为道德行为的研究路向。在他看来,人的生命形式最重要的方面是人的个性的培养、人格的塑造。文化哲学就是要从人的生活形式入手探讨人的个性和人格问题。可以说,斯普朗格正是借助于对人性和人格的文化形成的研究,打通了文化哲学与教育理论的关系,他也由此而成为贯通哲学和教育学两个领域的著名思想家。

简短地介绍斯普朗格的生平和他的思想特征,我们不能不得出这一结论:斯普朗格虽是狄尔泰的学生,但对狄尔泰的研究不能代替对斯普朗格的研究。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有他独特的风格,应在文化哲学的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就他对人性和人格的文化形成的研究而言,对于我们今天思考文化教育问题、建立适合于中国文化建设的人格理论,有着重要的理论的和方法论的启示。鉴于此,本文将以他的文化哲学的代表作《生活形式: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和人格的伦理学》(Lebensformen: Geisteswissenschaftliche Psychologie und Ethik Der Persnlichkeit)为文本根据,系统地论述他的生命形式的学说。

一、精神科学与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心理学是研究人的科学,然而,心理学所面对的人总是个体的人。这似乎是一个无可争辩,也无可讨论的问题。但是,心理学与哪一种哲学的思维方式相结合,或者说,心理学在哪一个层面,以何种方式规定人、理解人和说明人,则是一个可争辩、可讨论的问题。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就从这一可争辩、可讨论的问题开始。

斯普朗格反对康德以先验哲学的思维方式为个体的存在预设一个认识论的前提,主张从精神科学、或称之为精神哲学(Geistesphilosophie)的思维方式来规定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心理学的问题。

从精神科学的层面研究心理学,斯普朗格首先对心理学的对象作了说明。斯普朗格承认,心理学“是从个体主体开始的科学”[1],但是,在他看来,心理学所研究的个体绝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总是处于客观联系之中的存在。这种客观联系既有个体主体自身的联系,又有与客体的联系。斯普朗格所说的个体主体自身的客观联系,指的是个体以一定的生活形式形成的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历史的相互关联;他所说的主体与客体的联系,指的是主体与客体通过记忆形成的关联。从斯普朗格对个体主体的这一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斯普朗格虽然强调个体主体的地位和意义,但并不把个体主体封闭在主观性之中,而是努力发现个体主体存在的客观基础,努力从个体主体走向集体的、历史的、整体的主体。

斯普朗格在确定了心理学所研究的个体的性质后,就以此规定精神科学的研究对象。既然在精神科学的层面上,个体主体总是处于客观的联系之中,那么,精神科学就不能单纯从主观方面研究个体主体,它还必须从客观方面研究个体主体。于是,斯普朗格就很自然地得出结论:精神科学的心理学研究包括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客观方面主要研究主体所处的客观联系,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研究个体主体之间形成的相互关联,个体如何在历史生活中形成一种可转换的主体和集体的主体。对于这一客观性,斯普朗格亦称之为“历史的叙述”[1];二是研究“批判的标准”。这个标准是一种理想的、精神的规则,亦是一个统一的标准,它形成于个体主体进行批判的感性活动中,或想象的理解之中。主观方面主要研究主体的经历。与客观方面的研究内容相应,精神科学研究主体的经历也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来源于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的经历(die Erlebnisse);二是来自于批判的客观的标准的行为和经历。

事实上,斯普朗格对精神科学的客观内容的说明是比对主观内容的规定更有意义的方面。斯普朗格正是通过对精神科学客观内容的说明,彻底地改造了心理学,把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与自然科学的心理学从根本上区分开来。因为,任何心理学的研究都要追溯主体的客观性,都要认定心理过程发生的客观基础,可以说,对主体的客观性和对心理过程发生的客观基础的说明,是整个心理学研究的基础,人们怎样规定主体的客观性及心理过程发生的客观基础,就会怎样去提出心理学的研究问题,确定心理学的研究方法。斯普朗格对精神科学心理学的研究也正是这样。在斯普朗格看来,自然科学的心理学所说的主体的客观性是个体肉体的客观存在,与之相应地,心理学以物理学、数学、化学、神经生理学为基础,主要研究肉体与精神的关系问题,运用原子式的分析方法分析单个的精神现象和神经活动,把精神活动看作是一种反映活动。斯普朗格把这种心理学称之为“要素心理学”(die Psychologie der Elemente)。斯普朗格把客观性规定为“历史的叙述”和“批判的标准”,就使主体的客观性超越了个体肉体的限制,成为文化的存在。①这时,心理学不再以物理学、数学、化学、神经生理学等自然科学为基础,而是以历史、以生活形式为基础,它所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关于心理的历史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与个体的体验问题,受这一研究问题主导,精神科学不强调主体的反映活动,而是探讨和说明主体的理解、经历和体验如何可能。在这里,不论是客观基础,还是主体的活动都不是以单个要素呈现出来,而是呈现为一种结构,一个有机的整体,所以,精神科学的心理学所运用的方法是功能性的方法。斯普朗格把这种心理学称之为“结构心理学”(Strukturpsychologie)。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与自然科学的心理学在研究问题、研究方法上的差别表明,这两种心理学面对的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自然科学的心理学面对的是自然世界,它所研究的是人的自然心理,精神科学的心理学面对的是人的生活世界,或人的历史的世界,它所研究的是人的文化心理。

强调从历史文化层面研究人的心理,强调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是处于客观联系中的个体,是斯普朗格文化哲学研究的基本出发点。

二、文化与文化科学

斯普朗格主张从人的文化历史层面上提出和研究人的心理问题,在这一点上,斯普朗格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和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是一致的,所以,斯普朗格和狄尔泰一样,都以价值、意义等范畴来表达和说明心理学问题。但是,斯普朗格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又与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有所不同: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主要是研究人的生命存在的问题,他所使用的价值、意义范畴主要是说明人的生命存在的方式,而斯普朗格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主要是研究人的精神生活,他所使用的价值、意义范畴主要是用以说明人的行为方式,他所说的人的精神生活其实就是人的文化生活。

斯普朗格提出研究人的精神生活①是非常有意义的。我们知道,人的精神生活是人的现实的文化生活,它是历史形成的,具有共同性,同时,它又因不同的文化形式的差别和民族、国家、个体的差别,而充满个性,变得丰富多彩。斯普朗格提出这一概念意味着,他所关心的不再是狄尔泰所研究的人的文化生命创造如何可能的问题,而是着重研究文化的历史现实问题。在研究这一问题时,他提出了如何看待文化与文化科学的关系问题。

关于文化,斯普朗格从他坚持心理学研究的个体总是处在客观联系之中这一观点出发,强调文化的客观性。他强调的文化的客观性具有两层意义:一是相对于个体而言,文化的客观性是指客观精神的结构,这是文化的价值现实;二是相对于不同的文化形式而言,文化的客观性是指人的整体的精神生活,这是文化的历史现实。这两种文化的客观性都是建立在承认文化的个体性和差别性之上的,所以,斯普朗格在提出文化的客观性时,并没有放弃对文化的个体和不同文化形式的研究,而是力图通过对文化科学的研究发现文化的个体和不同文化形式产生的根据,这就使文化的研究指向了文化科学。

在斯普朗格看来,文化科学是由不同文化学科组成的结构系统。文化科学存在于一系列的文化领域:科学、经济、技术、艺术、道德、宗教、社会团体、国家、法律、教育等等,参与这些领域活动的人们设立一定的目标体系和主导思想,并用独特的语言方式和意识来表达这些目标体系和主导思想,从而形成一些特殊的文化类型,构成不同的文化学科。现在,我们已经有了科学、艺术科学、宗教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伦理学、教育学等等文化学科。但是,这些文化学科不是一些孤立的存在,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一个结构整体,即一定的价值体系。据此,斯普朗格把文化科学称之为客观的文化体系。

斯普朗格认为,文化科学作为客观的文化体系,体现着文化的共性。斯普朗格从文化本身和人两个方面说明文化共性对于文化形式的产生和人的形成的意义。(1)从文化本身看,文化共性是不同文化形式产生的根据。不同的文化形式虽然有其特殊性,但是,它们都必须在文化的共性中发现自己存在的根据,而文化的共性又因此把各种不同的文化形式联结为一个整体。因此,不同文化学科之间不是在空间上相互并列的存在,它们都是整体的一个部分和一些文化要素,以不同的方式表现着文化整体的实质和特征。在论述文化共性时,斯普朗格特别强调时代文化。他认为,时代的文化就是一个文化整体或文化的共性,体现着时代的价值取向,经济、法律、科学、技术、道德、宗教等文化学科都只是作为一些文化要素参与其中,体现文化的时代性,所以,我们可以从任何一门具体的文化学科中发现不同文化学科之间的关联性和一个时代的文化特征。比如,我们有什么样的科学体系,就会有什么样的国家形式、经济、道德和教育的观点,也就会有什么样的文化时代,而文化的时代特征也就是这些文化学科的时代内容和不同文化形式产生的时代根据。(2)从文化对人形成的意义看,文化的共性是产生不同类型的人的根据。在斯普朗格看来,不同类型的人产生于不同的精神生活或生活形式。精神生活或生活形式即是客观的文化系统,它制约着个体的人和个体的人之间的关系,把个体的人联结成一个整体,形成不同的类型。人的科学的、经济的、技术的和审美的本能是生活形式塑造的,人的道德、宗教本能、人的国家的、法的和社会的本质也都是生活形式的产物。斯普朗格所说的精神生活或生活形式不只是指时代文化,也包括不同形式的文化或不同的文化类型。所以,当他以文化的共性作为不同类型的人形成的根据的时候,他实际上是在探讨人格形成的问题。这样,斯普朗格就由探讨文化和文化科学的问题进到了探讨人格的形成问题。

事实上,斯普朗格强调的文化共性的两个方面的意义是相互联系的。文化共性对于文化形式产生的意义体现着社会的精神活动,而文化共性对于人形成的意义体现着个体的精神活动,两者都是以生活形式为基础构造起来的。所以,在斯普朗格那里,不论是谈文化也好,谈人的精神也好,谈人的行为方式也好,最后都要落实到生活形式。斯普朗格的基本观点是:人的行为即是人的文化活动,而人的文化活动是从生活形式开始的。[1]因此,生活形式是一切文化的根基、精神生活的根基和人的行为的根基。斯普朗格就以对生活形式的研究阐明他的文化哲学思想。

三、生活形式的基本含义

在斯普朗格那里,生活形式即是人的文化生活,包括文化创造和文化传播两个方面。具体地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生活形式是人的生活实际、生活现实,具有实践的意义。斯普朗格所说的生活形式尽管是指人的文化生活,但他不是就人的认识论意义的文化活动而言的,而是就人的行为意义的文化活动而言的。他强调人的文化生活本身包括文化创造和文化传播两个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强调人的文化生活与人的实际生活、人的行为之间的联系。所以,生活形式首先是指与人的行为相关的活动,是人的生活实际和生活现实。人的认识论意义的文化活动是在人脑中产生的,是人的观念的活动,这种活动当然不具有实践的意义,但是,人的行为意义的文化活动是在人的实际活动中体现出来、实现出来的,是具有实践的意义。强调生活形式与人的行为相联系,是人的生活实际、生活现实,具有实践的意义,这是斯普朗格对于生活形式的最基本规定。

第二,生活形式具有文化的客观性。斯普朗格在研究生活形式时,反复使用“精神历史世界”、“客观的文化”、“精神结构”、“精神生活形式”等词来说明生活形式。斯普朗格使用“精神历史世界”是把人的文化生活与人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物质的存在相对立,说明生活形式是人的文化世界,而不是人的物理世界,人的生活形式的客观性亦指文化的客观性,而不是指物理的客观性。所以,在斯普朗格那里,“精神的历史世界”、“客观的文化”、“精神结构”、“精神生活形式”等词具有同等的意义,即都是指与物理世界相对的文化世界。人的精神世界的客观性即是人的文化世界的客观性,人的精神历史世界的发展规律亦是人的文化世界的发展规律。

第三,生活形式是系统化的结构整体。在斯普朗格那里,生活形式是人的生活现实,又是一个复杂的结构整体。从总体上看,生活形式是由主体的文化行为与客观的文化世界构成的,而主体的文化行为与客观的文化世界又都具有各自的内在结构。就主体的文化行为而言,有个体的文化行为和集体的文化行为,个体的文化行为是以不同的文化类型来确定的,集体的文化行为则受到共同的价值规则的制约;就客观的文化世界而言,存在着不同文化形式之间的内在结构关系。从斯普朗格对生活形式的整个论述看,斯普朗格从来就不把主体的行为与客观世界的结构分开,而是把它们结合起来,从人的文化行为与不同文化形式之间的联系中发现生活形式的整体构造。因此,在斯普朗格那里,人的文化行为与不同的文化形式之间有着对应的关系:人的认识行为与理论的文化形式相对应,从而造就出理论的人;人的宗教行为与宗教的文化形式相对应,从而产生出宗教的人;人的艺术行为与审美的文化形式相对应,从而形成审美的人,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斯普朗格的生活形式的结构也是人的内在的文化结构,或人的文化行为的结构,人的文化行为、生活形式和文化的人是这一结构的三个方面或三个要素。考察三者之间的紧密联系即是斯普朗格研究生活形式的一个始终如一的思想。

斯普朗格的《生活形式: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和人格的伦理学》是立足于前两个特征研究文化形式的结构。由于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着重于人的文化行为,所以,他对文化形式结构的研究也主要按照人的文化行为结构来展开。

斯普朗格对人的文化行为结构的论述是从两个层面展开的:第一个层面是个体的文化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第二个层面是社会的文化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下面,我们就分这两个层面探讨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思想。

四、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

关于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的关系,斯普朗格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个体的行为如何具有客观现实性的问题?从生活形式的定义出发,个体的行为如何具有客观性的问题不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生活现实的问题,一个实践的问题。斯普朗格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是:从人的生活实际、人的文化现实出发说明个体的行为与生活形式的关系问题。在斯普朗格看来,人的行为总是与人的实际生活相联系,而人的实际生活对个体行为的制约性来自于生活形式。人的实际生活也就是人的文化活动。从人的实际生活出发解决个体行为的客观现实性问题,就建立起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这样一种联系:个体的行为总是要受到客观的文化活动的制约,而客观的文化活动又以生活形式为前提和基础,因此,个体的行为如何具有客观现实性的问题其实就是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问题。

在斯普朗格那里,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是以不同的文化类型及其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的。文化类型是生活形式的凝结,又通过个体的行为表现出来、得到实现。这就意味着,个体行为与生活方式是一致的:有什么样的个体行为就会有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同样地,人生活在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之中,必然会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方式。斯普朗格依据文化类型把个体的行为区分为认识行为、审美行为、经济行为和宗教行为等等;与之相应地,生活形式也区分为理论的生活形式、经济的生活形式、审美的生活形式、社会的生活形式,政治的生活形式、宗教的生活形式等等。这些不同的生活形式也是一些不同的文化心理模型。个体的行为方式与生活形式相结合,就塑造了不同的文化类型的人。于是,人们就获得了理论的人、经济的人、审美的人、社会的人、权力的人和宗教的人等等。理论的人即是进行形而上学思考的人,是哲学家;经济的人是企业家、商人;审美的人是艺术家;社会的人、权力的人是政治家;宗教的人则是进行宗教认识的人和从事宗教活动的神职人员。

斯普朗格在研究个体的行为方式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时,反对先前的哲学家们把人的不同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看作是一些彼此孤立的文化领域,主张从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中把握文化的整体。在斯普朗格看来,不同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都有其特殊性,都有一种为主的思维形式和活动方式,但是,这并不排除不同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可以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使一种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除了具有自身的结构和功能外,还可以兼有其他的结构和功能。人的认识行为与理论的生活形式相一致,是以概念、逻辑的方式存在的普遍性、一般性。在斯普朗格看来,揭示存在的普遍性、一般性是人的认识行为与理论的生活形式的主要特征。这里的普遍性、一般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主体而言,指认识的成就在不同的主体之间是通用的、普遍有效的;二是对客体而言,指认识是以概念的形式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世界的一般与普遍。人的认识行为与理论的生活形式所具有的这两层意义的普遍性、一般性,表明了它们与人的智力的联系,是人的智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此,人类的认识行为与理论的生活形式最初产生于神话中的理智因素,以后又与科学活动结合在一起,并且在科学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和表现。所以,人们通常仅仅从科学活动的特点出发理解认识,认为人的认识即是关于世界的图像和精神的符号。斯普朗格并不反对把科学作为认识的一种形式,甚至还认为,可以把科学看作是认识的最高成就,但是,他反对把科学与认识画等号,视科学为认识的唯一形式。斯普朗格认为,人的认识除了与科学相联系以外,还和人们的经济生活形式、审美生活形式以及宗教生活形式等等相结合,是对这些领域的生活现象的抽象和概括,体现着这些领域生活现象的一般性和普遍性。正是从这种整体的联系出发,斯普朗格才肯定认识所具有的普遍性与一般性具有上述两层含义。

同时,斯普朗格还从这种联系出发,说明人的认识与不同的文化活动相联系,产生出多重功能:当认识与科学活动相联系时,认识具有理智的功能;当认识与经济活动相联系时,认识就具有了效用性功能;当认识与艺术活动相联系时,产生出直觉的认识形式;当认识与政治相结合时,知识就有意志和权力的意义;当认识与伦理学相联系的时,认识也就获得了价值的功能等等。斯普朗格认为,西方哲学的理论差别、体系各异,就在于哲学家们探讨认识功能的着重点不同。比如,柏拉图的“理念”就是对认识的审美功能的发挥;苏格拉底、普罗达戈拉的哲学是认识论与伦理学的结合。西方哲学与认识论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所以,对认识功能的揭示和研究也最为充分。其实,从文化整体的发展看,其他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与认识行为和理论的生活形式具有同样的存在方式。经济行为与经济的生活形式相一致,以效用为其主要功能,但同时,又与理论的、审美的、政治的、伦理的等等功能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审美行为与审美的生活方式相一致,以艺术的形象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为主要的思维形式和活动方式,但同时,它又与科学、政治、伦理的文化类型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而具有多种功能;宗教行为和宗教的生活方式是一种信仰体系,但它同样也在与其他文化形式的相互作用中形成多种功能。

斯普朗格在说明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时,从两个方面改变了近代哲学的研究方式:其一,斯普朗格以对人的行为的考察改变了近代哲学仅仅以认识论的方式说明存在问题的研究方式。在对认识行为与理论生活形式的说明中,斯普朗格也谈到了认识论对于哲学建构的意义,但是,在他那里,认识不是单纯的逻辑思维形式,不是一个概念的问题,而是人的一种行为、一种文化活动。把人的认识作为一种文化活动加以考察,是斯普朗格的认识论与近代哲学认识论的根本区别;第二,斯普朗格以对文化整体的研究改变了近代哲学肢解整体的研究方式。近代哲学家们也意识到了不同文化形式对于哲学的意义,但是,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把不同的文化形式分离开来,片面地、孤立地研究某种文化形式。康德的三大批判就是把真、善、美分割为不同的领域,在它们之间划一条绝对分明的界限。康德的论证是典型的近代哲学的论证方式。与近代哲学不同,斯普朗格在肯定不同文化形式特殊性的同时,更强调不同文化形式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正是这样,斯普朗格虽然强调的是个体的行为,但他所研究、所揭示的依然是文化的普遍性和整体性。斯普朗格所说的客观性不是概念的客观性,而是文化的客观性。我认为,斯普朗格只是由于改变了近代哲学的上述两种研究方式,才能说明个体的行为何以具有客观性的问题,他所说的个体行为的客观性其实就是文化的客观性。

五、社会行为与生活形式

社会行为从人的本质的角度看,是人的价值实现问题。在斯普朗格看来,人的本质是人的价值,人的社会存在即是人的价值行为。人的价值实现是社会行为的最高目标,也是生活形式的本质内容。因此,在斯普朗格那里,社会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是以价值问题的研究展开的。在这一层面上,生活形式的文化系统也就是价值系统。

如何看待价值的问题?在斯普朗格那里,价值问题本质上是一个文化问题,价值是人的本质,亦是人的文化活动。从这一基本思想出发,斯普朗格依据文化类型把价值分为不同的种类:经济价值、道德价值、宗教价值、理论价值、审美价值等等。斯普朗格认为,这些价值都来源于一定的生活方式,经济价值来源于经济的生活方式、道德价值来源于道德的生活方式、宗教价值来源于宗教的生活方式、理论价值来源于理论的生活方式、审美价值来源于审美的生活方式等等。这就是说,价值根源于人的生活方式,价值的发展规律即是生活方式的发展规律。价值与生活方式的联系即是价值与生活形式的联系。

但是,斯普朗格并不认为,不同种类的价值仅仅与产生于它的生活形式对应。在他看来,不同的生活形式是相互联系的,它们创造的价值规范也可以适用于其它的生活形式。价值与生活形式处于多重的复杂的联系之中。斯普朗格主要从社会行为规范的角度研究生活形式,把生活形式看作是一种伦理学体系,于是,他也就从伦理学体系的角度讨论了不同生活形式创造的价值规范对于构造伦理学原则的意义,比如,经济的生活形式适合于效用的伦理学体系,理论的生活形式产生伦理学的实际的、理性的原则,审美的生活形式构造了伦理的内在体验原则,宗教的生活形式适合笃信宗教的伦理学。这就是说,伦理学的原则并不仅仅是道德的生活形式创造的,而是多种生活形式共同创造的结果。在《生活形式: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和人格的伦理学》中,斯普朗格用第三章整整一章的篇幅来论述这一问题,表明他研究的社会行为着重指的是人的道德行为,伦理学的规范是约束整个社会行为的,它所塑造的是社会的人的文化心理。

斯普朗格在研究价值与生活形式之间关系的基础上,还研究了价值的内在构造以及价值实现的途径。斯普朗格把价值分为客观价值和主观价值。客观价值是道德行为的赋予,主观价值是人的自我确定,价值的形成是在客观价值与主观价值的冲突中实现的,而客观价值与主观价值的冲突又来源于道德生活本身。客观价值与主观价值及其相互冲突就是价值的内在构造。与价值的内在构造相一致,价值创造是通过两种途径实现的:一是通过价值的对象物或价值客体的形式实现;二是通过价值主体或通过价值主体的体验确定人的价值。在这两种实现途径中,斯普朗格尤其重视后者,认为,正是价值体验形成了对精神结构的理解,从而构造了精神结构的复杂类型和多种精神形态的历史,同时价值体验也塑造了人的理想和人格。斯普朗格强调主观价值对于人的价值实现的意义,并不妨碍他对客观价值的重视和研究,只是突出了生活形式中的活生生的内容。这表明,他所说的生活形式不是一些死的文化形式的组合,而是以人的行为为核心展开的价值体系,是活生生的人的文化创造活动的系统。

在斯普朗格对价值问题的论述中,有两个观点是值得重视的:第一,斯普朗格以生活形式为价值的根基,力图在生活经验的层面上研究价值问题,视价值为经验的存在,而不是超验的存在。这一观点突出了文化哲学心理主义学派重视生活经验的思想,厘清了价值与生活经验的关系,即生活经验是价值的根基,价值只有植根于生活经验之中,才能成为人的生命,才有意义,离开了生活经验,价值只是一种理论的抽象,空洞而无内容。第二,斯普朗格肯定了价值的社会意义。在斯普朗格那里,价值是一种社会的伦理规范,它是社会的创造物,具有社会历史的客观性。价值对个体的作用和个体对价值的体验是个体的社会化、客观化的过程。这就意味着,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是以价值为中介建立起来的,个体行为的客观化和社会化恰恰是以个体的价值化表现出来的。这就厘清了价值和个体行为之间的关系,为我们研究人的价值问题提供了一条新思路。

六、结语斯普朗格文化哲学的特色

斯普朗格在学派上承袭狄尔泰的文化心理学派,又有自身的特色。与狄尔泰的文化心理学体系相比,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最有特色的地方在于,强调人的文化行为对于人的文化心理的意义。在斯普朗格那里,生活形式是由人的文化行为、文化类型和文化的人构成的,其中人的文化行为居于生活形式的中心地位。文化类型是由人的文化行为创造的,并通过人的文化行为表现出来,文化行为在创造不同的文化类型的同时,也创造出不同的文化的人,塑造出个体的或社会文化心理,形成人的理想和人格。通过这些研究,人的文化心理从认识论层面落到了实践层面,历史主义和相对主义对于人的文化发展来说,也不只是具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意义,而是具有了实际生活的意义。正是在这两点上,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有别于狄尔泰的文化哲学,在一定的意义上,也可以说是超越了狄尔泰的文化哲学体系。斯普朗格以对人的文化行为的研究突破了狄尔泰文化哲学的认识论研究路向,开辟了文化哲学的实践思维的研究路向。这正是斯普朗格对于文化哲学发展所作出的最突出的贡献。

参考文献

化学与人类生活论文篇(6)

人类学独特的研究范式在教育研究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人类学的人观为教育研究提供了逻辑起点,其文化观为教育研究提供了新的审视角度,其基于实地调查的研究方式为教育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范式。

(一)人类学的人观为教育研究提供了逻辑起点

虽然不同的学科领域研究的角度各异,但“人”无疑是人类学和教育学共同的核心课题:教育学注重人的发展,而人类学特别是哲学人类学派善从哲学的角度思考人的本质,其人观为教育研究提供了逻辑起点。人类学关于人的观点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人具有接受教育的可能性。人类学家在思考人的本质问题时,将人与动物进行了区分,认为动物的各器官大多是指向并适应于一定的生存环境的,如蝙蝠的声呐系统、蚊子的定位系统等,正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动物的这种具有“特定”功能的器官规定了其在不同环境中的固定行为样式。而人的感觉器官和心理机能则是“未特定化”的,这使得人缺乏动物那种能适应环境的特定本能。但同时,人的这种与生俱来的本能的“匮乏”也使其具有极大的可塑性和无限发展的可能性,所以人必须用自己的创造力来补偿这种“先天不足”。由此,人与外在世界的关系就是开放的,原来具有否定意味的“未特定化”就变成了具有肯定意义的开放性。正如兰德曼(MichaelLandmann)所言,未特定化带给人类的不完善性,恰恰也使人类获得了双重自由,它“一方面从本能的统治下获得自由;另一方面又在趋向创造性的自我决定中走向自由”。[1]二是人具有接受教育的需求。人的“未特定化”特征是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使人受到生存挑战,同时又使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而“使人能发挥出内在的巨大潜力、实现超生物性的转变、在巨大需求与广泛开放性之间建立起有效联系、正确塑造自我的一个关键手段就是教育”。[2]换言之,人具有接受教育的需求。这一点,夸美纽斯(JohannAmosComenius)也曾有言:“有人说,人是一个‘可教的动物’,这是一个不坏的定义,实际上,只有受过合适的教育后,人才能成为人。”[3]概而言之,教育离不开对人的理解和对人的价值预设,而教育研究的开展也须建立在对人的既定预设的基础之上。正是从这一维度,我们说人类学的人观乃教育研究的逻辑起点。

(二)人类学的文化观为教育研究提供了新的审视角度

卡西尔(ErnstCassier)在研究了人类的各种文化现象,如神话、宗教、艺术、语言、历史和科学等后,曾将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animalsymbolicum),他指出:人类的全部文化都是人以自身的符号化活动所创造出来的“产品”。[4]换句话讲,人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文化的动物”。使人类本质力量得以确证和心身能力得以延伸的正是文化,而使人类文化的保存、延续、发展和丰富成为可能的恰恰是教育。儿童从自然人成为社会人的过程即是其接受教育,不断“文化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儿童通过对其所属文化群体文化符号的认识、认同、使用,而学习、承继着本民族的文化,与这一文化学习程序相对应的人类学术语便是“濡化”(enculturation)。从这一角度认识和理解“文化学习”的内涵,“可为我们重新思考教育的意义与目标,适时调整教育内容,扩展教育空间,公正对待教育对象,摒弃不合理、反人性的教育体制,提供坚实的认识论基础”。[5]当下,我国教育面临的诸多问题,如高考体制、课程内容、双语教育等都不同程度地涉及文化层面的问题,唯有准确把握文化的内涵,方能妥善地解决上述问题。人类学的研究表明,文化是人类独有的现象,正是文化将人类与动物区分开来。与动物不同,人生活在一个复杂的由符号系统构成的宇宙网络中,而非生活在一个单纯的物理宇宙中,语言、艺术、宗教、科学等是该符号之网的不同丝线,它们共同构成人类思想、经验的交织之网。人类在思想、经验中取得的任何进步都使这一符号网络更为精巧、牢固。在制度化的教育体系中,儿童的课程学习,如数理公式、文学艺术等多是基于由符号组成的人类知识之网。然而,无论人类所创造的符号体系之网多么复杂、精巧,它也只是人类实在世界的表征,而非实在世界本身。而人类的认识是有限的,人类对实在世界的表征要随着人类自身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换言之,制度化教育体系中,儿童所学知识的正确性是相对的。因此,在教育中,我们一方面应研究如何建立人类符号世界与实在世界间的联系,让学生的学习更灵活;另一方面,应让学生学会反思,勿把书本知识当成圣经,而要学会思考,鼓励想象与创造。

(三)人类学基于实地调查的研究方式为教育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范式

实地调查(fieldwork)是人类学研究中最为重要、基本的研究方法,被称作现代人类学的“基石”,“常常被喻为学术上的成丁礼———一个人类学家的通过标志。即是说没有做过像样的田野工作,就难于被人类学界所认同”。[6]基于实地调查的人种志(Ethnography)是人类学的一种研究方法论,通过它,人类学家对于解释教育与教育中质的研究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给我国教育研究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向:

1.由追求“通则式”解释模式转向重视“个案式”解释模式

我国传统的教育研究往往崇尚“宏大叙事”式的高谈阔论,而不善于从活的教育生活中汲取养分,从而使所得出的教育理论缺乏现实基础而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人类学范式的教育研究则立足于鲜活的教育事件,对不同的教育文化事项进行“深描”和诠释,充分考虑复杂而多变的现实,不搞“一刀切”,使研究有了活水与源头。

2.由注重“闭门造车”转向青睐“躬身田野”

传统的教育研究大多无视教育与诸多社会文化现象之间的联系,埋头书斋,对着一堆二手资料进行梳理、“思辨”。基于实地调查的人类学研究范式则注重第一手资料的搜集和对研究对象的体悟,参与观察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教育教学行为,并对不同教育现象进行搜集、整理、剖析,形成扎根理论(groundedtheory)。

3.由倾向“政治化”论述转向“务实性”研究

纵观以往教育研究,充满“意识形态话语”的文章屡见不鲜,这些文章或钟爱引用某领导人的论点,或青睐一些政府文件的套话,文风八股,颇为匠气,所得结论往往脱离教育实践。强调“参与观察”的实地调查研究恰恰对政治化倾向的论述起到了“治疗”作用,它使研究能直面教育现实、体悟生活的生机和活力。

二、教育研究之人类学视角的有限性分析

人类学视角的教育研究成果大量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教育研究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他者声音”的信、效度不高,研究结论的普适性不强及研究成果的去理论化倾向等方面。

(一)“他者声音”的信、效度不高

人类学者在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时,须秉持一种“离我而去”的主体意识,去倾听“他者的声音”。然而,有研究者在论证人类学取向的教育研究中在解释文化传递和儿童社会化而片面使用濡化时,指出:“在过去的长时间里,当研究教育问题时,人类学家重视被传递的内容,而不是传承的过程;而在传承过程中,更关注教学过程,而非学习过程。在田野工作中,对于儿童实际学到的东西,人类学家宁愿对向导等成年人所提供的信息感兴趣,而不是将焦点放在儿童学习的情境上。”[7]显然,通过此种方式得来的资料其信度是大打折扣的。此外,目前人类学视角的教育研究中还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片面强调个人躬身的调查活动,忽视前人已有的研究资料,最终导致重复研究和陷入狭隘的个人所得,这对于研究效果的提高无益;二是“身离”而“心不离”,即虽身在考察现场,却带着客位研究的态度,以先入之见阐述教育现象,或采用一些无需“身离”即可获得资料的研究方法。纵观人类学在我国的发展轨迹,以吴文藻、费孝通、林耀华等为代表的第一代人类学家所接受的是西方人类学的学术训练,而他们对我国社会的研究沿袭的是典型的人类学社区人种志研究传统。从某种意义上讲,吴文藻、费孝通、林耀华等人是用西方学术这一他者来反观中国社会的。而当作为传统意义上的他者的中国人成为研究者,并运用西方学术规范和学术工具对中国文化进行研究时,就会面临这样的困境:西方学术规范和训练与中国传统文化背景究竟是水融抑或彼此相争?正如戴蒙(S.Diamond)所发现的:“一个受西方学术训练的印度或非洲人类学家,当他作为一位人类学家出现的时候,他的行为并不是一个印度人或非洲人……他完全像一位欧洲学者那样生活和思考(HelivesandthinksasanacademicEuropean)。”[8]人类学视角下的我国教育研究同样存在类似的局限性,研究者往往要面对运用西方学术规范研究中国教育这样的困境,这也正是前文所述“他者声音”信效度不高的原因所在。事实上,正如威廉•亚当斯(WilliamAdams)所言:“人类学最令人欣慰的悖论,也是她最激励人的特征,就在于研究他者的同时也是一个自我发现的生命旅程。”[9]换言之,研究“他者”是为了反观“自我”,这也正是人类学视角下的教育研究之精髓所在。

(二)研究结论的普适性不强

实地调查、撰写人种志和进行理论建构是人类学研究的三大法宝,“人类学学者的工作就是选择一项引起他注意的文化事项,然后以详尽的描述去充实它并赋予说明性,以便告诉读者理解他所描述的文化的意义”。[10]教育研究者在运用人类学的方法进行实地调查时,可深入到研究对象的生活情境中,采取多种角度了解、观察研究对象并对其充分解释,同时在实地调查中应“注重小型个案研究、注重访谈、注重‘参与观察’、注重体验、注重内省、注重‘深描’”。[11]这里首要的即是研究个案的选择问题。一个“理想的”田野地点的选择,“不仅要考虑资金和入境手续,而且还要考虑到田野点与学科相关问题和争论的适宜性……文化区域与学科领域之间的联系由来已久;因此,具有种姓和洁净意识的印度长期以来都被研究宗教的人类学家视为特别理想的田野点,正如拉美尼亚(具有精细的交换体系)吸引着经济人类学家一样,非洲则(具有裂变式宗教组织)被认为是政治人类学家的理想之地”。[12]同样,在人类学视角下的教育研究中,田野点的选择也是至关重要的,如何使部分与整体有机结合、如何使田野点的选择具有普遍意义都是以人类学为视角的教育研究者不懈追求的目标所在。然而,个案研究最容易产生的问题是普适性不强。同一教育现象,运用同样的研究方法,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研究结论。这正如法国结构人类学大师列维-施特劳斯(ClaudeLévi-Strauss)曾慨叹的那样:“我们只有———历来只有———一个自然世界,其性质在一切时代、一切地点都是相同的。然而,千年之间,又何止有成千上万的人类世界在这里和那里此起彼伏,恰如短促的脉搏。”[13]研读时下的一些人类学视角的教育研究,不难发现,即便研究个案非常典型,研究者也重视了主客位视角的转换,但其研究结论推广性仍不强,这也使人类学人种志研究范式“以小见大”的优越性被削弱。

(三)研究成果的“去理论化”倾向

在时下众多人类学视角的教育研究中,从选题到研究计划的制订,再到研究的实施和资料的分析,都存在理论不足的问题。这种现象在一些高校研究生冠以“教育人类学”研究的成果中尤为突出。如有人研究某个少数民族的校本课程开发,却对编制课程的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知之甚少;有人调查研究某民族地区学校的教育变迁,却连关于教育的基本概念都缺乏,继而不能根据研究所需为教育进行可操作的界定;还有人欲做实地研究,但不具备实地研究的方法和方法论常识,甚或连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的异同都不能区分等。概而言之,我国人类学视角的教育研究成果的“去理论化”倾向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对象性理论准备不足。我们强调要从教育理论视角来研究教育问题,此处的教育理论显然不仅仅是单一教育学科的理论,而是具有教育理论性质、由多学科理论知识构成的适合所研究问题的知识体系。换言之,人类学视角下的教育研究者,除必备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外,还须兼有社会学、文化学、经济学、民族学等学科的理论知识。二是方法性理论的匮乏。有研究者认为人类学视角下的教育研究所用的实地研究方式没有特别的方法论要求,在深入调查现场时,只需带个照相机、纸和笔就足矣。显然,这不是在谈方法论,也不是在谈方法,而是谈的研究工具。实地研究是一种研究方式,没有固定的方法,它可以根据研究的需要,灵活地运用参与式观察、问卷、访谈甚至实验等传统研究方法,以及口述史、叙事研究等研究方法,只要利于获得全面真实的研究资料,任何方法都可以用。至于方法论,则更是任何研究都不可或缺的,没有方法论意识作指导,便会导致研究理念模糊、方向不明、方法不适用。

化学与人类生活论文篇(7)

[关键词]音乐人类学;方法论;研究;意义

[作者]熊晓辉,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教授。湖南吉首。416000

[中图分类号]J6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0)02-0060-005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人们对音乐人类学理论研究的反思与重构,音乐人类学的分析方法已经作为一种成熟的科学方法论,内在地融入了多学科发展的趋势之中,其方法论的特殊地位受到重视。音乐人类学在解决人类所思考的文化艺术等问题方面有着其他学科不可替代的价值,在客观上也反映了音乐人类学在学术领域中的学术认可度和认知度,同时也显示出音乐人类学研究领域正步入高速发展的轨道。因此,用科学的方法论视角去审视音乐人类学研究历程,树立自己独特的音乐文化相对观、文化整体观、文化普同观、文化适应观、文化整合观等基本观点,把握音乐人类学学科结构、本质、形式与特征,探究音乐人类学的后现代走向及其意义,成为音乐人类学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一、音乐人类学方法论的重要观点及基本任务

方法论的观念在音乐人类学中一直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它是音乐人类学学科现实存在的总体反映形式。由于学科性质的原因,跨学科综合研究方法成为音乐人类学重要的方法论观念。作为一门研究人类音乐文化的独立学科,音乐人类学吸收了人类学研究的学科观,树立了自己独特的音乐文化相对观、文化整体观、文化普同观、文化适应观、文化整合观等基本观点,利用系统的方法来观察或分辨事实,从而建立可一再求证的定律。对于文化人类学学科的方法论问题,人类学家们认为:“文化人类学所谓科学的方法,指的是设计与进行研究所需要遵循的精神方法,主要包含三个基本步骤:一是建立假说,即对观察到的事物之所以发生的原因进行叙述;二是决定测试此一假说的方法,即将它们整合在一个研究设计中;三是实际测试此一假说,即进行研究或进一步地观察。”音乐人类学是一门建立在音乐实践基础上、以具体方法论实践为基本手段和实施内容,并以音乐实践成果回归音乐现实生活作为动力才会有其生命力的学科。因此,在研究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对其进行系统的理论性建构,也不能忽视这一学科基本性质中所包含的实践性。而且世界各国、各民族的母语文化的千姿百态也决定了音乐人类学理论要当之无愧地成为各民族各种不同母语文化音乐普遍规律的概括或理性总结,就应该与之作实践性的具体化对应,否则所谈的理论和所倡导的理念都将成为无源之水,甚至可以说,没有具体音乐实践或忽视具体音乐实践,就没有音乐人类学的生存和发展。

文化整体观对音乐人类学发展与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在人类音乐文化的研究中,应该把各种音乐事象与音乐现象作为一个有内部联系的整体来加以探讨。如音乐人类学家在描述一族群音乐文化时,可能会涉及该族群所生活地区的历史、自然环境、、语言、政治体制、经济形式以及服饰风格等。文化人类学把文化整体观概述为:文化人类学家在比较各民族文化时,注意的是不同民族的生活方式如何形成的,又是如何传承的。文化人类学所研究的人无论从地域还是从时间的角度看,都比其他学科广阔。这种把全世界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人类群体文化都纳入自己的研究范围,放在同一研究平台上作比较分析,以便寻找共通的行为法则的观点等等,这些都是文化人类学文化整体观的一个充分体现。音乐人类学强调以人类社会整体中的个体或群体为中心对象来展开各音乐事象的考察研究,不仅仅局限于孤立的音乐和音乐作品的考察研究,而是以人――音乐事象操纵者为对象主体和以人的音乐活动――音乐实践内容和音乐认识内容指向为对象客体以及音乐事象是对象主体与对象客体之统一体这一音乐人类学方法论的又一基本观念。音乐人类学研究的是人类音乐文化,不像其他学科那样多局限于周围或有限领域之内,而是直接、明确地猎涉到全世界各民族的音乐艺术。不论是非洲布须曼人的音乐,还是亚洲中国人的音乐,或是欧洲日耳曼人的音乐,在音乐人类学家的眼里都是平等的,音乐人类学家对它们都怀有同样的热情和兴趣。另外,音乐人类学不仅关心的是古代音乐文化,而且关心所有历史时期的音乐艺术。史前时期的人类文明和近现代原始部落及当代都市中的音乐事象,都在音乐人类学家的研究范围之中。这种把全世界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人类音乐文化都纳入到自己的研究视野,放在同一研究平台上作研究,以便不怀偏见地探索音乐艺术共通的行为法则的观点,是音乐人类学整体观的一个充分体现。那么,音乐人类学认识音乐事象整体的观点,就像哲学的认识人自身整体的观点那样。也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合。”马克思的论述进一步揭示出了人类学的基本学科观,也可以观察音乐人类学研究的主体观念的核心是人,人作为社会性的主体存在,并在音乐事象构成中所具备的无与伦比的客观能力作用应当得到音乐人类学研究者足够的重视和充分的研究。只有深入地把握住音乐对象主体的基本形式和内容,深入地触及音乐对象主体的音乐意识,才有可能牢牢地抓住音乐人类学考察和研究成功的科学机会,揭示出音乐事象的本质和规律。

19世纪以前,欧洲产生了“民族自我中心主义”,当时各国、各地区文化群体之间由于地理的和种族的隔离,导致不同文化之间无法客观地彼此认识和评价,这就产生了以自己本民族的文化最优秀的,以本民族文化的标准来衡量其他文化的民族自我中心主义。民族自我中心主义也称为“我族中心主义”,是以自己文化为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其他文化,认为只有自己的文化是自然的、正常的和优秀的,自己的文化高于其他一切文化的思想。后来,当人类学家接触到世界各地的文化形态时,他们发现所谓的原始人类实际上与其他人类群体并没有本质区别,于是20世纪20年代起从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开始,到他的学生赫斯科维茨(MeIvIlle J・Herkovits)总其大成,逐渐发展出一套“文化相对论”思想,他们认为:文化是特定社会中人们行为、习惯和思维模式的总和,每一个民族都有其世代相传的价值观。由于每一种文化都是一个独立的体系,不同文化的传统和价值体系是无法比较的,每一种文化都只能按其自身的标准和价值观念来进行判断。一切文化都有它存在的理由而无从分别孰优孰劣,对异文化要充分尊重,不能以自己文化标准来判断和评价。

二、音乐人类学方法论的自然属性及内容

文化相对主义也称“文化相对论”,经博厄斯及其承继者极力宣传而得以流传。博厄斯认为:

“研究原始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应该以这两条原则为指导:一条是在所有民族生活中以及现代文化形式中,人们的思维过程是基本相同的;一条是一切文化现象都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博厄斯强调抛弃以某一民族文化为中心的“我族文化中心主义”,这种思想后来为大多数文化人类学家所接受。文化相对主义价值观被音乐人类学家引伸到音乐人类学领域,即成为‘‘文化相对主义音乐人类学观”。将文化相对主义作为一种音乐人类学价值观来运用,这是当初许多音乐人类学家的主张。世界各民族的音乐文化呈现出多种内容,反映了特定自然环境的物质文化,受风俗习惯、社会结构制约而定型的演奏习惯,一定程度上反映美的价值标准以及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歌词,还有音乐的构造,这一切都在世界各民族的文化中呈现出来,放眼世界来观察这种状况就知道,不同的社会和文化有着不同的生活,而支撑着它们的价值体系也是不同的。用这种看法来认识民族性的表现,叫做文化相对主义。这种观念的真正树立决不可能仅仅依靠停留在理性阶段上的一般性认识,还需要在具体的科研实践中去逐步体现,这样才可能使之具有明确而实在的科学意义。用文化相对论的观念去研究音乐人类学,并不是要求他们全盘接受某一特定民族的音乐文化,事实上,它是指从民族音乐文化与社会、自然生态环境与历史的关联中,来评估他们的文化型态。在文化迅速发展的今天,西方科技社会的强势文化携经济实力席卷全球,弱势文化遭遇空前生存危机的情形下,文化相对论对于保持和发展音乐艺术及音乐文化多样性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在20世纪80年代末,出现了后现代主义人类学思潮,后来在音乐人类学中激起了一场关于音乐人类学方法论的争议,其实质是音乐人类学的表述危机。音乐人类学家经常用自己的田野工作经历对音乐事象及文化进行尝试性的实验,探讨了方法论以及主客位关系、民族志等主题。在音乐人类学学科内部,人们用相当多的表述空间来呈现与受访者之间的对话重构,既可以表现那些不同的声音,又可以体现受访者的个性特点,还用相当多的音乐专业术语及语汇来反映调查内容和文化背景。在研究过程中,音乐人类学始终都是一种个案的、质性的研究。音乐人类学是建立在音乐学与人类学基础上的学科,音乐人类学家们也是在整合音乐学与人类学的资源下进行研究,他们常用文化研究中的原型批判、作品分析、结构主义、精神分析等方法,同时借鉴和利用了人类学的田野调查、背景分析、跨文化比较、主位与客位研究、大传统和小传统研究等方法,在使用这些方法时,根据不同的对象,通过提炼和升华,最后形成自己的独特研究范式。

在人类学的研究中,文化普同观影响着音乐人类学学科的发展。自人类产生以来,人类心理的基本状况大体相同,所有的人是完全平等的。文化就像在绝大多数实例中所显现的那样,是为满足人类欲求的需要而产生的。文化内外环境相似的民族会产生或崇尚相似的文化反应,而不同的环境尽管产生的文化面貌会有差异,但由于人类心理基本状况大体相同,因此在文化的不同部分也同样具有所有文化的共同特色。同时,也正因为人类心智和心理的相同或相通,各个不同的文化之间才可以互相交流、互相传播、互相学习,各个文化之间的要素才可以互相借用、互相吸纳甚至相互融合。在任何民族的传统音乐中,音乐文化是普同的,无论是作为创造音乐的具体形象,还是对音乐文化进行科学解释,音乐人类学无非是为了更深入、更准确地把握研究对象的主体。在文化普同观下,人的音乐行为、音乐产品和音乐意识,构成了音乐人类学研究的主体内容。在有关艺术人类学学科的方法论问题上,国内学者主张在研究中,首先要熟悉规程,从各个环节,比如说选题、课题的准备、调查提纲的拟定、文献资料的收集、进入田野、参与观察、引出访谈问题、话语和文本分析、意义和表征分析、田野笔记的记录和编码、资料整理和民族志撰写。这样各个环节的程序和技术性问题我们要研究。同时在其中可能出现的更多的方法论问题,需要我们做更多思考。比如说,关于人类学知识的性质、怎么样才能认识世界、文化和族群的性质及其界定、研究对象和田野工作场景的转换、研究者和研究对象的关系、人类学研究的伦理问题等等,我们都要做思考。

音乐人类学广泛吸收了人类学各个学派的理论与方法,成为人类学、音乐学研究的一门重要的学科。近年来,音乐人类学研究还出现了一些较新研究趋势,如学科的新拓展、流行音乐与城市音乐研究、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特殊群体音乐研究、音乐变化研究、西方影响研究、媒体影响研究、文化边缘残余研究等。一些方法,如统计学方法、民族志方法、重复研究、符号学、语言学、结构主义理论等广泛被应用。音乐人类学采纳了人类学的文化整合观,强调构成文化及音乐艺术的诸要素在大多数情况下相互适应与和谐的状况,强调人类生活的各个层面是如何一起协调运作的,不光是靠研究政治、经济、宗教、艺术等。当代人类学家的研究更重视大规模社会,它们不仅地域定位较模糊,而且运作更依靠联系广泛且高度专业化的人员来完成。在这样的社会中,它的整合性较不明显,且与小规模社会大不相同。文化整合是一种诸要素或特质变为或融合为一个整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文化体系又是时常变化的,这就是文化的变迁。文化落后,其实就是该种文化不能适应新的变化所造成的暂时失调现象。

三、音乐人类学方法论的主要趋向及意义

音乐人类学的方法论主要源于人类学,从基本理论角度看,音乐人类学的发展是和人类学理论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在古典进化论时期,单线进化论思想在早期的比较音乐学研究中留下了较深的印象。当欧洲音乐中心论进行传播时,音乐学研究把世界各地的音乐文化当作向欧洲音乐模式进行进化,这种思想在当时影响巨大。后来,文化人类学的每一次理论更新都会在音乐人类学中得到体现,传播论、历史特殊论、社会学派、功能主义、新进化论、结构主义、阐释学、符号学、生态学等,各种人类学理论也都在音乐人类学研究中各自留下自己的印记。与整个人类学相比,音乐人类学理论和方法的特殊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研究对象。音乐人类学研究的核心对象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艺术,作为人类精神生活中最具代表性的文化成果,音乐具有高度的抽象性,用时下的观念看,音乐是“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突出代表。音乐是时间的艺术,它在特定的时间段中展开,稍纵即逝,不可重复。音乐本体自身永远都是非物质的,我们能看到的乐器、乐谱、磁带、唱片都不是音乐,而是音乐某种形式的载体。其次是音乐采集。从采集的角度来说,一方面。研究者的音乐采集能力和水平受到研究者自身专业水准的制约,没有经过长期专门的业务训练,甚至连基本的音乐识别能力都不具备的人,无法涉足音乐的采集工作。另一方面,由于音乐的特殊性,储存音乐本体需要特殊手段,受到科技水平的极大制约。再次是音乐描述。从描述方面来说,由于音乐的高度抽象性,描述音乐是非常有难度的。所以,如何描述音乐是许多音乐人类学家不断探索的重要问题,并且至今也没有找到一个完全令人满意的描述方法。最后是音乐与文化背景的关联性阐释。音乐与文化背景是音乐人类学研究的重要视点,也是一个难点。音乐非常抽象,不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