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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合作医疗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3 11:15:18

新农村合作医疗

新农村合作医疗篇(1)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互助共济医疗保障制度。

我市在20*年8个乡镇试点的基础上,20*年度在全市农村普遍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覆盖率要达到100%,农业人口参合率要达到90%以上,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遵循的原则:

(一)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市乡(镇、街道)两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和引导,增强农民的统筹意识。

(二)多方筹资,合理负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三)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以市为单位统一筹资,统一管理,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区分各乡镇筹资不同情况,灵活管理,既保证这项制度持续有效的运行,又使参合农民享受到其应该享受的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四)不断完善,稳步发展。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从实际出发,稳步发展,逐步完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不断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

二、组织管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采取以市为单位进行统筹的办法,统一筹资,统一管理。

市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见附件)。管委会下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办机构,设在卫生局,人员由卫生局内部调剂解决,具体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制定、资金管理、监督指导、信息管理和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人员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卫生助理、财政所长、卫生院院长、村委会主任代表等组成,负责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动员、登记、缴费、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作为乡镇(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办机构,人员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调剂解决。

三、参加对象及筹资标准

各乡镇、街道涉农人口以家庭为单位,按照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履行缴费义务,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1.个人缴费。农民个人每年缴费不低于10元(有条件的地区提倡农民多缴费,其多缴部分用于该地区参合农民医疗费补偿)。农村五保户、农保户、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要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经市民政局、残联核准后,由市财政全额补助。

2.集体扶持。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组织对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给予适当扶持。集体出资部门不得举债,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其资助的资金用于被资助地方参合农民的合作医疗费用补偿。

3.政府补助。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除大连市财政每年补助30元外,市本级财政补助不低于10元,乡镇(街道)财政补助不低于5元。(鼓励有条件乡镇增加财政补助资金,增加的部分用于本地区参合农民医药费补偿)。

4.镇办企业、村办企业、民营企业等经劳动部门注册的职工,可集体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需自行填补政府财政资助部分的资金。

四、资金管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自愿交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民办公助的社会资金,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

1.基金专户存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费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统一办理登记造册等有关手续,组织一次性收取,统一存入市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中途不退不续;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补助资金,在农民个人缴费进入财政专户后15日内,按标准拨入市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市本级财政资金在乡镇(街道)补助资金到位后15日内拨入市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

市、乡镇(街道)两级财政应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内,以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年年都有稳定可靠的投入。

2.加强基金监管。市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定期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基金收支使用情况。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相应的经费收缴、支出情况,保证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市成立由相关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共同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要定期向监督委员会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审计、财政、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定期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建立举报制度。市、乡镇(街道)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投诉电话,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给予答复。市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电话:*。

五、基金补偿范围和标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医疗费用补助。主要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费用和在乡镇卫生院的门诊医疗费用,按比例予以补偿,同时,对已参加合作医疗但一年内未动用合作医疗资金的农民进行一次免费常规性体格检查。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及部分有条件的定点乡镇卫生院对参合农民实行直接补偿制度,其它定点乡镇卫生院根据情况逐步实行直接补偿制度。

为保证合作医疗基金安全运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每年将从基金标准额中提取3%作为风险储备金,风险储备金的提取累计到筹资总额的10%为止。

(一)补偿范围

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床位费。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的医疗费。

(二)不予补偿范围

1.自购药品,使用《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之外药品的费用。

2.院外会诊费,家庭病床、特别护理、住院高间床位费。各种手术附加费,非医务性个人服务等项目的费用及陪护费,门诊中药煎药费、出诊费、救护车费及其它交通费用。

3.(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体检(如婚前检查)、康复医疗费用;(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及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4.(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立体定向放射装置(Y-刀、X-刀)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及按摩、保健、检查的治疗器械。

5.(1)各类器官和组织移植的费用;(2)心脏起搏器等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3)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等辅治疗项目。

6.(1)怀孕、流产、引产、正常分娩、障碍及其它计划生育所需的一切费用;(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3)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杀自残、吸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4)因第三者造成参合人员的伤害所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5)因公伤所造成的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用。(6)输血押金。(7)未经批准的高、精、尖医疗仪器设备和作特殊检查的费用(如CT、心脏及血管造影X光机、核磁共振成像装置、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体外震波碎石、高压氧、血液透析、腹腔透析、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等)。(8)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9)不符合转诊规定和未办理转诊手续而发生的医疗费用。(10)医疗收费中项目不明的其它费用和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诊疗项目。

(三)补偿标准

住院补偿实行分级按比例累计计算,设立起付线、封顶线。定点乡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报销的起付线为100元/次,封顶线为5000元(全年累计);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报销的起付线为200元/次,封顶线为10000元(全年累计);市(地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医疗费报销的起付线为500元/次,封顶线为12000元(全年累计)。参合农民住院补偿费用各级医院全年累计补偿不超过13000元。

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免收门诊挂号费,医疗费原则上按25%比例予以补偿(采取乡镇卫生院包干,年人均不突破9元,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在定点乡镇卫生院以外的医疗机构就诊不享受门诊补偿。

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所发生的符合补偿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分级累计进行补偿。

1.定点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标准:补偿45%。

2.定点县级医院住院补偿标准:补偿35%。

3.经转诊至县外公立医院住院补偿标准:补偿30%。

4.根据年度基金补偿情况,提取一定比例的大病统筹资金。

5.经市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批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特殊治疗,其费用的80%列入补偿基数。

6.缴费数额高于普通标准的乡镇,可经市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审批,提高对当地参合农民的补偿标准。

六、医疗救助

市民政局应按照大连市的有关政策,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五保户、农保户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住院费用,在合作医疗补偿后的个人自负部分按规定予以适当救助;对于其它因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人员,予以适当救助。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个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报市民政局审批。

七、医疗服务管理

(一)定点医疗机构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为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市中心医院、二院、三院、四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结核病防治所。大连市级转诊定点医院为医大附属一院、附属二院、中心医院、友谊医院、儿童医院及各专科医院。

(二)门诊和住院医疗管理

1.参合人员因病在本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医疗证》等有效证明就诊。

2.参合人员需住院时要持身份证(户口簿)及《医疗证》在定点医院住院窗口办理住院手续。医院接诊后要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告知有关政策,住院期间《医疗证》由医院保管。凡住院患者要建立正规住院病志,并在住院病志首页上加盖“合作医疗”印章以便查对。患者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直接到该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管理站按规定报销。

(三)转院管理

1.需要转诊治疗的患者应按照逐级转院的原则,及时转诊,不准截留,避免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转院程序为:乡镇卫生院转到*市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再由市级医院转到大连市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转诊时要填写《转诊介绍信》,写明诊断或疑似诊断,并由所在医院诊治医生、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转往*市以外医院时需市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审批。如有急诊,须在5日内补办手续。外出务工人员住院时,须选择当地公立医院,并在一周内将有关材料报市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备案。

2.转往*市以外医院住院的参合人员出院后,持相关手续(转诊证明、病历复印件、住院清单、医疗费收据等)到市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依据《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合同化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就诊、转诊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及业务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医疗成本,控制医疗费用,为广大农民提供合理、有效、廉价的医疗服务。对群众意见大、经营管理不善、服务水平低劣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取消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八、实施步骤及具体要求

(一)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年1月1日-5月25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健康工程,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民心工程”。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方针和政策,宣传合作医疗对保障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作用。各乡镇(街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农民增强健康投入意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及报销、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合作医疗政策家喻户晓,争取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

2.资金收缴验收阶段(20*年5月26日-6月15日)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个人资金的收缴工作。20*年度农民个人承担费用收缴时间截止6月15日;以后每年的收费时间为上一年度12月末。20*年参合农民医疗费补偿从20*年1月1日起。

市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做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情况的汇总,配置相应软硬件设备,建立全市合作医疗管理网络等项工作。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并对各乡镇(街道)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全市按要求稳步发展。

(二)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

新农村合作医疗篇(2)

一、乡情

包谷垴乡位于*县县城东部,牛栏江南岸,地处两市三县交界,东和东北部与鲁甸、曲靖市会泽县毗邻,距*145公里,昭通78公里,鲁甸50公里,素有*“东大门”之称。全乡辖8个自然村,181个村民小组,共6120户农户22459人,国土面积125.4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1364亩,最高海拔2804米,最低海拔950米,相对高差1854米,以老尖山良子为中轴,形成一匹梁子,两面山的地形地貌。立体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16.8℃,,遇高气温为40.7℃,年降雨量800mm。主要农作物以包谷、洋芋为主,经济作物以蚕桑、烤烟为重,经济林果有核桃、花椒、板粟;畜牧业以生猪为主,全乡森林覆盖率达48.6%,乡内普遍缺水,资源贫脊,属贫困度较大的省定贫困乡。

二、包谷垴乡新农合运转情况

两年来,包谷垴乡新农合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司和高度重视下,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年全乡收缴新农合款172,560元,落实政府奖优名补对象2,243人,参合率为85%。2007年全乡共收缴新农合款138,300元,落实政府奖优免补政策3,010人,完成县下达任务的107%,参合率为76%。且参合群众个人集资款收缴工作均是在一周内全面结束。包谷垴乡新农合缴款工作为什么会那么神速,群众为什么会那么主动呢?主要是得益于几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机构建全

新农合工作一开始启动,包谷垴乡党委、政府就及时成立了以乡长为主任的“包谷垴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主任的“包谷垴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乡新农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

(二)政策宣传到位

乡人民政府采取发放宣传单、办黑板报、广播、书写宣传标语、召开村民大会、到户与群众面对面交谈的形式,从思想上向人民群众强力灌输新农合基本知识、新农合作医疗优惠政策和相关法规法纪,宣传面达100%,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措施有力,管理有度

无规纪,则不成方圆。为确实规范全乡9个定点医疗机构,26名乡村医生医务行为,保证参合群众利益,乡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包谷垴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证金收交使用制度》、《包谷垴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室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包谷垴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济处罚实施细则》、《包谷垴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年度资格审查制度》等等制度,用以约束定点医疗机构医务行为,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坑农害农医务行为的发生。

(五)、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为防止和降低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事件的发生,乡合管站、乡卫生院各司其职,严格要求各医疗点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要求医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开人情处方,不得小病大治,不得滥用药品,既严肃工作纪律,又严格责任追究,想方设法确保参合群众得实惠。

(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入户调查

每月乡合管都要选定两个村卫生室抽取1%的门诊处方,抽查20至30户参合群众家庭,采用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医疗水平、服务质量、药品价格、机构医疗价格和政策减免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病人借证看病,医生保管病人证件等视为违规操作列入《处罚细则》严惩不怠。对综合评分不足80分的定点医疗机构,当面作出处理意见,并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或或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对90分以上的予于下表彰鼓励。

与此同时,包谷垴乡新农合工作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医务人员医务水平不高

9个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除乡卫生院部份医生是专业院校分配的外,三分之二以上都是*卫生班毕业生,故医技水平参差不齐,综合医务水平不高,业务能力差,服务质量难以达到医务要求。

二是医务工作者综合素质不高

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乡卫生院医生外,其他村医均靠开诊所维持生计,但由于医技水平不够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在获利不高的情况下,就会出现纪律涣散,弄虚作假等现象。比如:不向患者开具收款三联单、不经病患者同意开非目录类药或是开A类药拿B类药等等。

三是医疗条件差,设备不足

2008年,全乡8村卫生室基本设施建设都已落实,让人民群众都有了固定的看病场所,但就村卫生室的医疗条件仍十分简陋,不足了满足群众危难疾病的根治。

四是集镇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合并弊大于利

集镇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合并后,乡卫生院内部矛盾日渐突出,日夜激化,医务人员急功近利,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明显表现在包谷垴村参合群众减免金额少了10%,其他村群众看病就医没了选择的余地,医务人员医务作弊行为更加隐避,集镇医务工作失去了相对的竞争对手。

针对包谷垴乡新农合工作存在的问题,我想谈点个人想法,同时就下步新农合工作如何开展提几点建议:

一、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是基础

医务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医院的声誉,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不论乡还是村,作为医务工作者的他或是她,应该具有一定的医技医德,才能避免一些不良医务现象的发生,所以我想提个人的一点不成熟的想法,建议卫生部门再进一步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标准,提高从业人员从业资格,也就是说建议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还是从正规院校毕业的医务专业的大中专生中去挑选。

二、统一药价是核心

全县新农合工作要做好,药价必须统一。药价要统一,就需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该加强对各药业经销商的调研,及时核准医用物资的最高限价,并向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公示药价目录,同时也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制定一定的配套措施,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擅自提高药价,擅自向参合群众开非目录类药等应该受到何种惩罚,同时要求卫生部门设立一个专门的药业采购机构,负责全县医用物资的采购。建议乡镇药品采购机构由乡纪委书记,合管站长和卫生院长、及村卫生室负责人代表组成,负责本乡所需医用物资的采购。

三、加强管理是关键

医院内部管理不严,必然助长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在乡人民政府,乡合管站制度的要求和管理下开展新农合工作,不得发生有超越或有凌驾于这些制度之上的任何行为。同时应遵照县卫生局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医务工作,确保新农合业务的正常开展。也只有这样,定点医疗机构才能塑造医务行业“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的良好形象。

新农村合作医疗篇(3)

本研究针对湖北省某县所有参合人群的数据进行分析,数据来源于新农合报表以及参合人群的住院系统数据,通过SPSS19.0及Excel2007对数据进行处理,将年龄进行分层分析,在年龄分层的过程中数据存在一定的缺失,但是缺失率基本控制在5%以下。对有效住院人次进行年龄结构,住院费用以及住院流向的分析,阐述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卫生服务需求的利用对新农合基金的影响。

2结果

2.1参合人群年龄结构

老化将对新农合基金带来一定的风险通过对湖北省某县数据分析可以发现,自2008年以来,新农合的参合率基本处于上升趋势,截至2012年,新农合的参合率达到99.30%,在国家政策引导下,我国的农业人口基本被新农合所覆盖,这是我国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的一个好的开端。但是,参合人口的年龄结构分析结果不容乐观。从纵向看,除了0~5岁组的儿童参合人数占总参合人数的构成比呈现上升趋势外,其他年龄组参合人数构成比随着年份没有显著性变化,趋于稳定状态。从横向来看,参合年龄段中40~59岁年龄组的参合人数占总参合人数的构成比最高,40~59岁组及60岁组两个年龄组的参合人数的构成比每年达到50%以上,2012年达到59.31%,接近60%。然而这两个参合年龄组又属于发病的高发人群,势必会对新农合的基金构成一定的威胁。

2.2老年人口的住院人次逐年上升

对新农合基金造成一定冲击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以及医疗保险的全覆盖,我国的农村人口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在显著提高,住院人次也在不断上升。如表3所示,从纵向分析,该县总的住院人次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住院人次构成比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12年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人次占总的住院人次的构成比达到28.98%,相比2008年住院构成比增加了9.54%,4年内增加接近10个百分点,2009年以后逐年增加的百分比呈现递增趋势。某种程度上反应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下,老年人卫生服务利用程度的加强,但是一方面也对我国的新农合基金造成一定威胁。存在的另一个隐患是40~59岁组的住院人口构成比是最高的,住院构成比稳定在35%左右,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将会对我国刚刚建立的新农合基金造成很大的威胁。

2.3老年人口住院费用的上升对新农合基金的影响

在老年人住院人次上升的趋势下,难免会引起老年人口住院费用的上升。老年人以及总的住院人的住院费用都呈现上升的趋势,2012年老年人口的住院费用是2008年的3.28倍。2012年的住院总费用是2008年的2.25倍。可见老年人口的住院总费用上升的幅度较普通一般人群更大,值得我们去关注。2012年老年人口的住院费用占总的住院费用的比例达到27.53%。相比2008年上升8.60%。这对于农村地区没有退休金及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老年人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经济负担,并直接影响其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同时对新农合基金造成潜在的危机。2.4参合老年人住院流向对新农合基金的影响,老年人选择就医的医疗机构主要是乡级医疗机构,其次是县级医疗机构。市级及市外医疗机构就诊人次所占比例相对较低,一方面,因为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不便长途奔波,另一方面,因为老年人发病多为慢性病,病程较长,乡级医疗机构基本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卫生服务需求。但是从纵向来看,老年人乡级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所占比例自2010年以来呈现下降趋势,县级及市级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所占比例呈现上升趋势。某种程度上因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使得老年人卫生服需求得到释放,但是仍然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使老年人的就医流向呈现合理的发展趋势,在满足老年人卫生服务需求的条件下高效地使用卫生资源,避免在老龄化背景下卫生资源的浪费导致的新农合基金的负担。

3讨论

3.1政府加大对新农合老年人卫生服务的财政

投入新农合自2003年实施以来,基金的使用以及管理一直处于摸索阶段,还没有达到平稳运行状态。在老年人住院人次以及住院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增加的基础上,政府应该增加对新农合中参合老年人的专项财对老年人的专项投入,确保在满足老年人卫生服务需求情况下保证新农合基金的平稳运行。

3.2“开源”和“节流”双管齐下政府

加大对老年人卫生服务投资的同时,需要以控制医疗服务成本为核心进行节流,减少医疗资源的不合理使用而造成医疗保险基金的浪费。近年来,在新农合保险广覆盖的情况下,面临着参合人群老龄化的挑战,改变参合人群的年龄结构是一个长远的问题,为此通过医疗服务的成本控制,减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率也是应对老龄化的重要举措。通过支付方式改革来控制医疗服务供方诱导需求产生的额外医疗服务成本,同时,通过补偿政策以及增加患者的健康保健意识,分级诊疗等措施控制需方引起的医疗资源浪费。

3.3加强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卫生室的建设,合理引导老年人的就医流向老年人的就医集中在乡级医疗机构,但是近年来县级医疗机构老年人的就医人次有所上升。然而老年人的发病一般为慢性病,病程比较长,在没有紧急情况的条件下,乡级医疗机构基本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卫生服务需求。国际经验表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诊治80%以上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为此,需要加强乡级医疗机构的建设,满足绝大多数数老年人的卫生服务需求,这一方面可以方便老年人就近就医,同时又可以保证老年人合理使用卫生资源,避免卫生资源浪费,从而控制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医疗费用的上涨,减轻农村老年人口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重要的是保证了新农合基金的安全。

3.4加强老年人以及中年人的慢性病管理

新农村合作医疗篇(4)

[论文内容提要]本文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构建入手,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区别,从而探究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创新。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创新与发展。 

 

一、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 

 

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合作化运动的基础上和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筹资,并按参加者互助共济的原则组织起来,为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医疗保障制度,它为我国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健康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世界卫生组织也曾多次给予高度评价,并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推荐中国农村卫生工作经验。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称之为“是发展中国家群体解决卫生经费惟一范例”。 

我国合作医疗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在陕甘宁边区出现的“医药合作社”或“卫生合作社”。当时的边区农民采用“凑份”的办法集股、合作举办卫生机构,来解决农村居民缺衣少药的问题。随着建国后我国合作化运动的推广和人民公社的建立,其合作性质也发生了一定改变,即由农民互助、个人筹资为主过渡为群众出资、生产合作社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正式出现具有保险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在1955年农村合作化的高潮时期,山西高平县米山乡在农业社会保健站实行“医社结合”,采取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社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从而建立起了合作医疗制度。 

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点主要有:①以农村居民为对象。合作医疗是农村居民自发形成的解决农村居民医疗保健问题的一项制度,保障对象是农民。②以群众自愿为原则。传统农村合作医疗是合作化运动的产物,实质上是群众的互助互济,它从一开始就强调群众自愿的原则。③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经费主要来源于生产大队提留的集体公益金,在年终分红时,由生产队扣少部分资金作为个人交纳的合作医疗费。④以全方位服务为内容。合作医疗不仅为农村社会成员提供一般的门诊和住院服务,而且承担着儿童的计划免疫、计划生育、地方病疫情监测的任务,并开展各项预防工作和爱国卫生工作等。⑤具有多种合作形式。从组织管理上分,主要有村办村管型、村办乡管型、乡村联办型、乡办乡管型、多方参与型;从运行模式上分,主要有福利和风险型的合作医疗、风险型的合作医疗和福利型的合作医疗。①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构建 

 

(一)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迫切性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以及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的取消和生产大队的解体,农村集体经济持续衰弱,合作医疗赖以依存的经济基础已不复存在,农村合作医疗受到严重冲击,出现了急剧滑坡衰退的局面,全国的覆盖面大概只有10%左右。90年代初期,仅存的合作医疗主要分布在上海和苏南地区。 

由于农村合作医疗的瓦解和基层卫生组织的衰弱,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首先,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农民健康水平呈现出下降趋势。卫生部公布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指出:虽然农村地区传染病的发病率由5.7%下降到2.7%,但农村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仍以感染性疾病为主,如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和沁尿系统等疾病,与前两次调查结果相比下降不明显。同时,一些慢性疾病的患病率在农村则明显增加,其中高血压患病率比1993年增加了1.8倍。②其次,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现象相当普遍。2003年的调查显示:农村居民中有75.4%的人应住院而没有住院,比1998年的63.7%上升了11.7个百分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民占全部贫困农民的比例上升到33.4%;而在广大西部农村地区,62%的患者因为经济困难应治疗而没有治疗,75.1%的患者还没有治愈就要求提前出院。③再次,医疗资源分布严重失衡,城乡差距、东南沿海与中西部的差距、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进一步降低,总体绩效更加降低。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能满足广大农民需求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使农民能从中得到实惠。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现状 

2002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200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卫生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已开始在全国逐步展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国务院会议决定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对参合农民人均补助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中西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的补助标准合计达到每人每年20元,东部地区的人均筹资水平应不低于中西部地区的筹资水平,同时将中西部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市辖区和东部部分省份困难地区的县(市)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2007年起我国地方财政补助标准要全部提高到每人20元,并不断完善办法,规范管理,确保参合农民真正受益。 

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已有4.06亿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5.8%,参合率达80.5%。2006年1至9月,全国有1.4亿农民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受益,共得到医疗费用补偿95.8亿元。从总体上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平稳,农民医疗负担有所减轻,看病就医率有所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有所缓解,广大参合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创新 

 

(一)在资金筹集上,实行多方筹资 

从以往举办合作医疗的情况看,影响合作医疗发展的主要瓶颈和制约因素就是资金难筹集。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经济不发达,农民对合作医疗出资的能力有限,考虑到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承受能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筹资渠道和标准上,突出了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引导,强调坚持多方筹资的原则。过去,各级政府对合作医疗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宣传、组织和发动方面,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则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地方财政以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从而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实现了“以个人投入为主”向“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的转变。在这三种来源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中,个人缴费是基础,集体扶持是条件,政府资助是引导多渠道筹资的前提。 

(二)在合作方式上,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补助因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导致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对那些年内没有患过大病的人,要安排进行一次常规性体检。这就将保障重点放在了重大疾病风险上,是符合保险学原理的。 

以往的农村合作医疗之所以没有成功,多是因为统筹的规模小、筹资水平低,除少数地区外,大多数地区都是将保障的重点放在门诊或小病上,即“保小不保大”或“保医不保药”,保障程度不高,无法帮助农民抵御大病风险。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则将重点放在迫切需要解决的农民因患大病而导致贫困的问题上,对农民的大额医药费用或住院医药费用进行补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了由“门诊医疗合作”、“住院医疗合作”向“大病统筹为主”的转变。 

(三)在管理方式上,加强了政府的组织与监管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考虑到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强调起步阶段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监管。并重视政府的组织设计职能,由政府负责并指导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管理与监督,克服了传统合作医疗管理松散、粗放的不足,并赋予了农民知情权和监督权,使制度更透明、更公平。 

新型合作医疗在组织管理上,改变了过去以乡、村为单位开展合作医疗的做法,提出将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规定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政策性强,随意性小。这就有别于传统合作医疗的“村办村管”、“村办乡管”、“乡村联办”的较低层次的统筹管理体制,大大提高了监管力度,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改革。 

另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强化了政府责任,建立了严格的基金管理与监督机制,做到让农民放心。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共同组成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定期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并采取张榜公布或其他适宜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有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此外,审计部门定期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 

(四)结合扶贫与医疗救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创新之处还在于,考虑到贫困地区农民的特殊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对于出资困难的农户,由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资助其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通过政府投资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并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因为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的限制,保障能力目前还比较低,对患大病农民的保障就更显得杯水车薪,因此,就必须建立医疗救助制度,设立由政府投资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资的专项基金,通过民政、扶贫部门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而照顾到了贫困人口的特殊情况,对合作医疗补助之后仍有较大困难的农户,再给予医疗救助。 

总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比,资金来源渠道更多,资金更有保障;统筹层次更分明,保障水平更高;监督管理加强,制度更完善、更透明、更公平。我们相信,通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与探索,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必将在新时期获得新的发展,广大农民一定能从中得到实惠。 

 

[参考文献] 

[1]殷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创新分析[j].湖北社会科学,2004,(12). 

新农村合作医疗篇(5)

关键词: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政府;满意度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满意度研究――定兴县为例

收录日期:2016年6月3日

自20世纪7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文化及卫生等方面发展迅速。建国初期发展起来的合作医疗制度以“低水平、广覆盖”、赤脚医生和农村医疗卫生保健网为三大标志的农村卫生制度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随着国民的人均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水平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尤其是在原来经济就欠发达的农村和乡镇地区。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地区经济卫生事业的发展,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

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创建于20世纪50年代,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有过繁荣也有过衰落,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走过的每一步,都将为它的不断完善提供宝贵的经验。因此,研究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就成了完善和发展该制度的关键。本文以定兴县为例,运用统计分析方法研究新农合满意度。

一、调查方法

(一)抽样调查方法。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选取河北省定兴县高里乡和先于镇两个地区,于2016年1~3月进行问卷以及访问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91份,有效率为95.5%。

(二)调查工具。采用自编问卷进行调查,但在编制问卷时参考了相关文献,并根据研究需要进行完善。运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问卷客观题部分调查了影响农民对新农合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并提供五个维度的答案,由高到低描述主观感受。

本文将问卷分为四个板块,包括农民的基本情况、对新农合制度的满意程度、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以及对政府相关工作的满意度。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本文分别选取新农合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和政府工作的三个显著影响因素作为代表进行研究,三个因素分别是缴费报销流程、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和政府信息公开程度。

二、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统计数据得出,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和服务态度、缴费报销流程和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三个因素分别从定点医疗机构、制度以及政府三个方面影响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

(一)对定点医疗机构满意度分析。定点医疗机构方面,通过统计分析,采用逐步法进行拟合,反复筛选和比较后,表1中的3个变量进入回归方程,模型总体P

Y2=1.206+0.3X3+0.314X9-0.205X12

由公式可得,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和学历、政府信息公开程度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态度封顶线成正相关关系,和缴费数额成负相关关系。

(二)对新农合制度满意度分析。通过采用逐步法进行拟合,模型总体P

Y1=-1.566+0.753X9+0.347X3+0.257X6+0.275X12-0.288X8+0.187X14

由公式可得,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和学历、政府信息公开程度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态度、缴费报销流程和封顶线、缴费数额、报销比例成正相关关系,和起付线成负相关关系。

(三)对政府工作满意度分析。同理,该模型中的常量为 -0.368,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态度系数为0.614,报销比例系数为0.401,封顶线系数为0.385,政府补助数额系数为-0.321,Y3为政府信息公开程度,得出结果:

Y3=-0.368+0.614X6+0.401X14+0.385X9-0.321X13

由以上分析可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度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态度、报销比例、封顶线成正相关关系,和政府补助数额成负相关关系。

三、提高参合农民满意度的建议

提高参合农民满意度的方法有多种,从期望角度来看,参合农民满意程度受其对新农合的期望值与对现实情况感知之间的差距,要缩小这个差距,一是降低参合农民的期望值;二是改善新农合的相关服务,包括优化制度、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加强政府工作等。通过降低期望的方式能够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然而农民的医疗卫生水平却没有得到任何的提升,服务质量没有提高,制度设计的目的便不能实现。因此,提高参合农民满意程度的有效途径是保障新农合对农民的高水平的利益,进而提高参合农民对新农合的评价。

(一)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议

1、缴费标准制度的完善。在农村,考虑到农民收入来源的多样性,人均收入的层次性,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因此在制定新农合缴费标准时,应设计出有层次的缴费标准,低数额的缴费标准获得对应的低层次的保障程度,高数额的缴费标准获得高层次的保障程度。这可以让农民有选择空间,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能接受的缴费标准。

2、起付线和封顶线的调整。在调查中发现,起付线和封顶线水平影响到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在调整时,要按照简单、高速、科学的原则,制定高效的补偿方案,解决参合农民报销难的问题,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保证新农合的作用得以发挥。

(二)完善医疗机构的建议

1、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调查显示,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影响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应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建立费用评估机制,严格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

2、简化新农合缴费、报销程序。缴费报销程序的繁琐致使许多农民不愿意去报销或者报销不足额,从而降低了新农合在农民心目中的信任度。简化报销程序可以从两个角度考虑,一方面是对于异地务工的参合农民就医问题,可由异地务工农民持医保卡,到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到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再由当地医保定点机构向异地务工农民参合所在地核销,这样可以极大地方便异地务工农民就诊报销,避免往返两地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是对于医疗费用数额较小的可以当天就得到减免或补偿,减少参合农民因报销程序繁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改善服务态度。医疗机构服务态度会影响农民的参合意愿。服务人员态度亲和、把患者看作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让农民感觉更温暖,农民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就会增加,对新农合政策就更加有信心,对新农合的满意度就会增加。

(三)完善政府工作的建议

1、政府加强对新农合的宣传。政府需要以更加生动、形象的方式来让农民更深刻的了解新农合的制度规定,要与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相适应,灵活运用多种宣传媒介,如通过电视、宣讲、网络等形式,用农民能接受的语言和文字来宣传。同时,工作人员还可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阐述,让农民更好的体会和了解新农合。在农村中的公共场合,比如市场、村委会等,及时更新新农合的新闻等信息,让农民获取信息的同时,还可以对相关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切实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

2、监管机构加强对新农合的监管。在新农合的运行过程中,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是关键的一个环节。目前,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已经有一套制度设施,但根据调查,农民对此并不是很了解,因此这影响到了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对此,在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监管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宣传。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使其制度化、原则化,优胜劣汰。

3、加强对新农合的资金投入。政府相关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确保新农合持续运转、不断为民造福的重要保障,因此政府应当继续加大资金的投入,加大其扶持力度。虽然政府在不断加强对新农合的补助,但仍有两个因素影响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一是农民并不了解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情况,导致农民认为其补助力度小;二是对于经济状况偏差的地区来说,其现行缴费数目仍较大。因此,政府要针对不同地区情况加大经济补助;同时,加强对新农合补助政策的宣传,改善农民对新农合的认知。这不仅是尊重农民卫生服务的权利,还促进了构建科学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形成,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努力。

4、保证信息透明度。政府对于关乎农民自身利益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公开,保证相关工作的透明化,做好宣传工作,保障农民及时获取信息,充分利用新农合政策维护自身利益,发挥新农合的作用,对农民经济上进行补助,防止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

主要参考文献:

[1]高宇,刘志洋,王宪明.论我国新型农村卫生医疗制度的建立[J].改革与开放,2009.4.

[2]宋尧军.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己任,提高统计工作水平[J].2007.1.

新农村合作医疗篇(6)

区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并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在管理方式上实行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和镇(办)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领导配合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区委区政府与镇(办)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对镇(办)的目标考核。在新农合工作运行当中,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关领导及代表多次深入农村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进行调研,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为我区新农合工作提出了建设性和指导性意见。在财政上加大支持力度,向卫生部门拨付相关工作经费共计25万余元,确保了我区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多措并举,全力推进

一是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了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一惠及广大农民的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区卫生局下发了宣传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制定了督导计划,卫生局领导包村包片,督导各镇(办)及村(社区)宣传工作的开展。区合管办印制了合作医疗各种宣传彩页4万余份,采取一系列措施,广泛宣传新农合的有关政策、程序及补助办法,为筹资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资金收缴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医疗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参合。由于受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三起三落”的影响,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理解,还处于等待观望阶段区政府要求,筹资工作坚决贯彻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严禁盲目追求数量、指标和进度。对于筹款难度较大集体经济薄弱的8个行政村,区政府按照每位参合农民每年10元的标准,为共计14459人代缴了144590元的合作医疗费用,确保具备参合资格的农民都能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三是抓住重点,确保参合农民信息质量。为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微机管理系统》内的参合农民资料更加完善,使系统内图像和合作医疗证上的照片保持一致。我们克服参合农民多,较难组织等困难,委托摄影部统一对三个镇(办)的参合农民进行影像采集。同时,为了确保参合信息的准确性,促进工作开展,我们想方设法,多方协调,委托河南省新华电脑学校专业学生进行信息录入,并组织医疗机构、各镇(办)、村三方合作医疗专干对参合人数、个人信息先后进行了4次审核,保证了录入信息的准确无误。

三、加强建设,以人为本

一是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卫生系统尤其是定点医疗就构是否规范运行,是否履职尽责直接关系到合作医疗的成败。为了确保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价廉、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我区多次召开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会议,相继下发了合[2015]3号、4号、5号文,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求医院进一步完善落实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医疗服务程序化,用药检查合理化、报销制度化。

二是“优质、优惠、便民、为民”公开承诺。为使参合农民能够得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方便实惠的医疗服务,卫生局在全区开展了“患者一进院,其余由我办”优质服务活动,要求一切服务都以参合农民为重,实施人性化的管理和服务,参合农民持新农合医疗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直接到报销窗口,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合管办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辖区的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各区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9家定点医院和45家定点村卫生所纷纷为参合农民做出承诺,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免收普通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免收10%的优惠,到区、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免收挂号费、诊断费,药费免收5%,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免收10%的优惠。此举措的实施,预计每年将为参合农民节省医药费用20余万元。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区卫生局通过专门会议、以会代训、在其他会议中穿插合作医疗培训内容等形式,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医务人员分别进行多次培训。同时,各医疗机构均对院内医务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与理论、合作医疗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报销补助办法、微机操作等内容的全面培训,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医务人员政策水平、计算机操作能力,促使其认真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四、抓住关键,扎实工作

一是前期培训工作“扎实”。为提高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决策水平、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区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区卫生局先后从局机关、下属乡镇卫生院派出5名同志参加了省、市组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层干部培训班”,随后在全区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具体经办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的院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先后有30多名来自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的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新农村合作医疗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发[2004]2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切实做好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特制定《***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如下:

一、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本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集体、个人、各级财政、定点医疗机构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着眼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推进农村卫生建设,降低农民患大病与重病的经济风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原则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保障农民健康而建立的一项新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结合***镇实际,严格把握政策,严格遵守工作原则。一是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把试点工作的基础打牢,稳妥扎实的推进工作。二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注重解决好自身的突出矛盾和特殊问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搞好试点工作。三是坚持探索创新的原则,在筹资方式上,管理模式上,保障形式上,创造出新的试点经验。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内容和时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以政府补助为主,参合人员缴费为辅的筹资方式,中央及各级政府对参合人员每年补助20元,参合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交纳10元。按照***市的要求,各村在按户做好资金收缴和照片收取工作基础上作好登记表填报工作,然后将各项材料于12月13日前报到财政所和统计办。

在完成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等相关材料收缴的基础上,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对于参合人员开始实行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和实施

本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各行政村和社区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干部分工协作、落实分级负责、全员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山城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1、各村要召集好干部开好落实会,真正吃透这次医疗试点活动的实质。要把宣传单发放到各家各户,还要利用好村部的广播和墙体宣传。各村村书记分别是第一责任人,要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基础上,争取全村90%的参合率,并监督各工作人员在做好资金收缴的同时开好收据,做好登记,同时清晰填写登记表。为了办理合作医疗证的需要,合作医疗办公室要求参保人员每人准备2张一寸彩照,学龄前儿童可以不用。

2、财政所要搞好缴费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搞好表格填写的培训。还要负责做好基层医疗资金的核实、登记工作,以及各项表格等基础材料的汇总。

3、民政办组织好贫困户相关政策的落实,保证五保户、特困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参合资金足额到位。还要同卫生部门做好贫困户的参合资金和统计数据的衔接工作。

4、镇卫生院首先要加强对医护工作者的教育培训,随时直接向患者宣传,还要通过在明显位置设立标识,丰富镇卫生院宣传板等群众易于了解的方式进行实地宣传,引导农民参与合作医疗。同时尽量方便地设立合作医疗办公室和服务咨询台。在搞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要做好从05年开始的合作医疗各项服务准备工作。

镇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附件:**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年***月***日 ***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主任:***

副主任:***

成员:***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卫生院。

(二)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咨询电话: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