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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自由主义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02 15:26:37

贸易自由主义

贸易自由主义篇(1)

关键词:文化贸易 自由主义 保护主义

在国际贸易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各个国家为了确保自身健康、长久发展不断调整战略,应对国际市场的各种挑战和机遇。在国际文化贸易体系中,文化贸易额的比重分配并不均匀,其中发达国家的比重为3/4,发展中国家占不足1/4,转型经济国家所占份额甚微。发展中国家文化产品的进口额远低于发达国家。文化贸易不均衡的格局在1996-2006年间稍有变化。从2005年起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世界文化产品的出口方面的差距逐渐减小,表现在出口份额方面,发展中国家的比重开始稳步上升。以中国为例,在进口额度上中国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比重较小,这便加大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中国在国际贸易市场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不同于普通的发展中国家,又一时无法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它自身政治、经济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国际贸易市场中具有特殊的影响力。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发达国家集中着当前的国际文化贸易中主要的部分,美国一枝独秀地引领者国际文化贸易。之所以国际文化贸易中自由贸易与捍卫文化这两种理论具有很大的争执,是因为贸易格局严重失衡成为文化贸易领域最突出的难题,而全球文化产业结构的变动又直接地导致了贸易格局的失衡。总体上来说,在国际贸易体系的整个脉络中保护主义贸易理论和自由贸易理论是其中最主要的两个分支。下面从文化贸易学的理论、发展历史为基础对文化贸易保护和文化贸易自由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国际贸易理论简介

(一)古典的贸易保护主义

欧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生和发展最直接的原因在于重商主义(Mercantilism,也称作“商业本位”)和重农主义(Physiocracy,也称作重农学派)的诞生。这两种理论导致了欧洲各国的资本开始大力扩张。斯密作为绝对优势理论的提出者,他之前的贸易保护主义形成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特殊条件。首先,在内部需求上来看,在资本主义初级阶段,国内产业发展对资本积累具有很大需求。这为古典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提供了历史的时代背景;其次,从外部市场需求来看,对海外的市场就当时的欧洲各国而言,并未认识到其重要性和前瞻性。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产品可以自给自足;再次,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稳固,为资本主义经济市场带来繁荣,为此制定的政治策略也是为发展现代工业积累财富;最后,从国际市场的角度来看各国贸易往来较少,没有形成一个完整、规范的国际贸易体系,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如:各国分工程度较低,替代性和互补性不强。由此各国把重点放在保护本国经济利益,用贸易保护的理论来保护本国的市场,将积累的资本用于国内的经济建设,最大限度发展国内经济产业。这就形成了资本主义的经济贸易保护。

(二)古典到新古典的贸易自由主义

自由贸易思想的出现和发展经历了以下的过程:斯密(Smith,1776)是最早提出自由贸易思想的人。李嘉图( Ricardo,1817)在绝对成本(优势)理论基础上提出了比较成本(优势)理论。赫克歇尔(Heckscher,1919)和俄林(Ohlin,1933)最终提出了H-O理论。这些都是市场经济理论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具体体现。各国应该遵循贸易政策,即重视市场在贸易中的作用这也承认保持了国际市场的自由。在自由资本主义盛行时期形成了自由贸易基本思想,由于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为资本主义工业带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扩大了生产的规模,产量也不断扩张。贸易保护理论开始逐渐地阻碍了贸易发展,约束了经济自由。为了宣扬自由贸易的巨大贸易利得,李嘉图便以比较优势的理论来驳斥保护主义。在北欧的一些国家由于资源稀缺,赫克歇而和俄林以分工体系为基础创立了他们理论的基础框架。由此可见,自由主义是在国家立场上而形成的理论产物,这便是同正义主义或者博爱主义最大的差异。

通过对以上两种国际贸易理论历史演进和现实争论的回顾,可见“保护主义”与“自由主义”理论都是以国家利益为基础进行分析的。各个国家都是根据自己国家的切实利益和具体政治经济现状来制定贸易保护或者贸易自由的贸易战略。因此很难单纯地规范判断两者的“好”与“坏”,只有“保护”多少、“自由”多少之分。“保护”和“自由”如若抛开国家的基本利益,在理论上便是不切实际的和虚幻的。

二、国际文化贸易的现状

(一)国际文化贸易的大背景

当今文化渗透文化强权问题较为明显,持有强势文化的发达国家对文化贸易开展相对滞后的国家及地区带来的威胁更为学界所普遍公认。随着全球化在各个领域的广泛深入,强势文化裹携着异质化的、充斥着西方意识形态的、夹杂着作者的主观思考和理念涌入发展中国家。这让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产业创造者们不自觉地产生了文化被入侵的危机感并要改变被入侵国的价值观念。

在西方强势文化中,美国的负面影响最为明显,影响范围之大涉及明显身处弱势地位的国家和地区,同时还包括一些在文化贸易领域发展较好的国家。鉴于这种趋势愈发明显,许多国家和地区逐渐认识到“文化例外原则”的重要性。

文化例外原则是一种为了保护本国的文化不被其他文化侵袭而制定的一种政策。“文化例外”这个词最早源于上世纪90年代初,在关于关贸总协定的谈判中,法国人敏锐地意识到国家和民族文化独立的重要性,坚决而果断地提出反对把文化列入一般贸易。①

加拿大是较早在文化例外原则方面对美开展行动的国家,加拿大在此领域里危机感一直很强,担心本国文化被同化。因此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即提出,文化不能视为一般的国际贸易品,要将文化与其他传统贸易区别开,并制定相应的细则,对文化例外的坚持最终有了积极的结果,《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前身——《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其中规定了涉及 “文化例外”的内容。如免除文化产业产品的关税,如照相机、磁带、乐器、摄影器材等等;如果在加拿大的美国公司因为资本的国别限制,不得不将资产出售给加拿大公司,加方要按合理的市场价格收购;加拿大还专门成立了一个版权委员会,制订了相应的缴费制度来解决当加拿大的有线电视台和广播公司转播美国的节目时,加方要支付版权税。②随即,墨西哥在1992年加入《美加自由贸易协定》,与美、加两国一同签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其间保留了文化例外的原则。之后以此为范本在与智利等拉美国家签署贸易合作协定时,也都加入类似条款。

文化例外原则的作用虽被广泛肯定,不过文化贸易的形式依旧在不断发展更新,因此相应的理论也需不断调整校正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就在这种挑战和变化中,我国于本世纪初也加入了世贸组织,当时我国业界人士对其普遍表现出担忧和恐惧,文化领域更是一片忧虑之声。但是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努力与改变,之前的担忧并未成为现实,我国的文化产业还是经历住了国际市场的考验,并在国际文化产业中赢得一席之地,中国文化产业蒸蒸日上,引领者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在国际浪潮中乘风破浪。

中国的文化贸易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确经历着严峻的考验并受到一些负面的影响。但是中国文化贸易在全球的比例经历了一个由逐渐降低转为逐渐上升的V型的发展走势。尤其在电影产业方面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电影的进出口逆差也经历了由逐步扩大到逐步缩小的发展趋势。我国的文化贸易经过了一个波动的过程不仅在全局上还是从某个局部中我们都在努力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前进。所幸波动幅度不大,这也使得我们更乐观,积极地去应对更多的挑战。在中国入世初始,我们维持了比较高的文化贸易壁垒,对那些最易冲击我国文化产业的贸易方式以及最缺乏竞争力的文化部门,我们做出的承诺很有限,且大多附带着一定的条件,这些保护的措施起到了缓冲作用,以备接下来更好地应对更多风险。

在中国,出版单位和影视摄制单位是行政性的文化贸易壁垒主要针对的对象。在自由贸易中,文化领域的壁垒通常来源于监管,对报刊杂志、图书、电影电视都是从源头上就开始监控,在体制上设立出版社对其监管,同时利用国有化的媒体、宣传机构、行业组织共同组成了一个纵横交错的立体网络对文化产业进行控制。

(二)中国文化贸易壁垒的实际效果研究

在我国现有的文化管控体制中,依然存在有待改进的方面,如不成体系、管控部门散乱等问题都没能找到有效的改进办法。如与文化有关的的部委多达4家(文化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国家广电总局),加之省级以下的文化部门实为繁杂,不利于形成系统、统一部署。同时随着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传媒技术的发展,网络新媒体逐渐取代传统宣传方式,博客、微博等为我国监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由于我国的文化管制主要针对传统媒体进行,对新媒体的监管并未及时作出可行性的方案和政策管制,新媒体庞大的受众群也逐渐吞噬取代了传统媒体,导致文化管制的“盲区”越来越大。新媒体最大的目标受众群是广大的青少年,很多不良文化产品对青少年的思想带来了负面的影响这也是我们文化管制的主要方向。由于传统媒体监管方式并不能完全应用到新媒体的管理中,这就难免造成管理上的错位。

我国文化贸易一度出现内忧外患的处境,这是由于我国的文化贸易壁垒在应对新媒体出现的时候并未及时作出应对措施,监管方式和保护壁垒尚未坚固,与此同时,中国的市场受到外国传媒集团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侵入,大幅度地渗透到我们的核心阵地—广播影视、图书报刊、互联网、音像这些传统媒体中,他们切入中国文化市场采取了一系列的方式措施主要可归纳为前期铺垫和渗透。可见,中国建立的文化贸易壁垒仍然留下来某些缺口,在应对国际市场的竞争中我们不但要做好保护措施更要积极地应对一切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并作出相对的措施,出台政策,允许一定的条件下的中外合资与合作。

三、基本结论

由以上分析可见,单纯地进行贸易保护或者贸易自由都无法给世界市场中的各国带来贸易共赢,各国都是以本国最基本的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世界各个经济体都都是寻求各自利益并不断调整实现财富的手段,这就使得在一个阶段做出的保护措施到下一阶段未必能够同样适用,需要适时地格局国际环境和所处阶段作出调整。没有长久的保护主义也没有完全的自由主义,发展中国家为形成稳固的产业基础制定一些列贸易保护措施对产业中薄弱、落后的环节适当地进行保护,以此促进产业健康,迅速发展。这种保护措施的确保证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文化各领域稳定发展,同时也对发达国家造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发达国家也积极应对发展中国家的文化贸易壁垒,并在缺口中突破,寻找一切可利用机会进行渗透入侵。所以,自由是暂时的,保护是永远的。贸易自由尽管一直被世界各国倡导,但贸易保护不可能彻底消除。任何国家都无法仅仅用贸易保护的措施去应对国际贸易市场的竞争与挑战。发达国家也只是其保护的范围、程度上较小地运用贸易保护的措施。各个国家如今想要在国际市场中健康、快速地发展,就要在机遇与挑战中及时地做好应对措施,贸易保护主义亦或贸易自由主义都是为应对国际贸易市场竞争所产生的理论基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兼顾国内、国际经济政治的具体条件实施调整战略,在国际贸易市场中乘风破浪。(作者单位: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注解

①http:///view/6719927.htm

②国际文化贸易中文化保护所面临的局限性,?张斌,湖北社会科学,2011.3

参考文献

[1]张斌.当前的国际文化贸易格局之研究,学术论坛,2010(4)

贸易自由主义篇(2)

一、阻碍作用

(一)非贸易利益的获取

Perroni and Whalley(2000)认为那些包括大国和小国的非对称FTA或CU之所以能够形成,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小国会向大国支付一部分利益,从而使得大国从FTA或CU中获得的利益高于其成本,这部分利益主要是非贸易领域的,例如,NAFTA中加拿大作出的保护外国制药厂商(主要是美国)专利的承诺和墨西哥作出的加大环境保护和强化国内政策改革的承诺,以及能源价格等。欧盟也是如此。这种小国的让步可能是显性的也可能是隐形的,但是做出让步的主要都是小国。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小国的谈判能力和国际贸易中的报复能力比较低(详细分析见Johnson,1954;Syropoulos,2002),为了能够进入大的市场和防范贸易战的损失,小国通过非贸易领域等的让步和大国建立贸易协议来获得一种保险。全球贸易冲突风险越大,则大国的价值越大,而大国则会利用这一点不断以区域贸易协议的方式来从小国获得“保险费”,从而比传统的对称性或互惠型区域贸易协议更有可能破坏多边贸易自由化的稳定性。

Limao(2007)同样认为EU和美国提供贸易特惠的核心动力是从PTA伙伴国那里获得非贸易领域的让步,主要包括劳工标准、人权、知识产权保护、移民控制和禁毒等,甚至包括在反恐上的合作。与Perroni和Whalley(2000)不同,他将其中的有些非贸易问题一般化为区域性公共产品:在一个区域内,一个大国和一个PTA合作国,存在会发生外溢的区域公共产品,合作国由于权重问题,导致提供的公共产品低于大国的要求,而大国可以使用关税来抑制合作国的出口,它们便可以通过PTA来内部化这些效应。如果大国稍微增加PTA产品的多边关税水平,由于贸易条件因素,并不会导致额外成本增加,并可以为合作国提供特惠,使其增加公共产品,并从中获益,但对于非PTA产品,则不存在这种效应。Karacaovali and Limbo(2008)以EU为例分析了这种非贸易利益对多边自由化的影响途径:如果EU通过特惠协议给某个国家提供某些产品的免关税市场进入的特惠,则该国在这些产品(称为PTA产品)上会比其他竞争者有关税上的优势,如果EU取消这些产品的多边关税,则会消除PTA对该国的价值,所以该国会一直反对EU的多边贸易自由化,而EU为了获得该国在非贸易领域的让步,也会在这些产品上放慢多边自由化的步伐。他们还指出如果PTA可以实现完全进人(即EU扩大成员国),则不会影响多边贸易自由化,因为EU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对特惠伙伴国的直接现金转移来抵消由于多边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特惠边际的减少。在他们的模型中,PTA对多边自由化的影响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特惠关税是零,不能够继续降低,因此他们建议:在禁止PTA不可行的今天,为了最小化这种影响,应该放松对特惠关税的非负性限制,允许进口补贴,通过特惠授予国、接受国和非参与国之间合作可以实现帕累托改进。

(二)第三国的外部激励效应

Ornelas(2005a)认为考虑到外部国家的激励和反应,FTA依然可能会损害多边自由贸易,其基本机理是:(1)FTA外部关税降低到某个程度会提高非参与国对FTA的市场进入。却不需要减少自己的贸易壁垒,而这是多边贸易自由化必须要求的,这表明FTA的建立减少了非参与国从多边自由化所获得的“额外”收益,从而降低了非参与国对多边自由化的支持;(2)如果FTA的参与国政府更偏向于某些特殊利益,可能会进一步减少外部关税,加强了贸易创造效应,强化了上面的机制,而非参与国在政治上偏向生产商的话,便会加剧减少非参与国对多边自由化的支持;(3)如果FTA的潜在国预期到这种效应,希望通过推迟FTA的建立来促使非参与国加人多边贸易协议来提高自己的利益,而非参与国则可能希望推迟多边贸易协议来促使FTA的建立,这样便形成了“消耗战”博弈,每个国家设定非合作的关税来彼此施加压力,除非非参与国作出让步,否则会一直阻碍多边自由贸易。

(三)“意大利面碗”和WTO规则的变动

该术语最早是由巴格瓦蒂在国际贸易领域内使用的,它一般指的是国际贸易规则的不统一会给自由贸易带来损害,也是巴格瓦蒂反对区域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后来的学者研究对巴格瓦蒂的分析进行了扩展。Estevadeordal等人(2007)认为“意大利面碗”的核心是原产地规则,并最早对“原产地规则”进行了定量研究,他们调查了58个RTA的原

产地规则,结果发现,虽然原产地规则呈现出区域性收敛,但是在许多产品上还是存在广泛的差异,平均起来只有1/3的RTA会在某个给定产品上具有相同的原产地规则。

这种规则的不统一不仅仅体现在“原产地规则”上,还包括WTO规则和RTA规则的差异。Pauwelyn(2006)做了一个实例研究,他分析了美国和加拿大的软木及与墨西哥的甜料争端,是NAFTA和WTO在贸易争端处理上的规则之间的冲突,他认为这种WTO国际法和区域贸易协议章程之间的差异会引发无休止的诉讼等法律问题。尽管作者并没有分析这种差异对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影响,但是规则的冲突和重叠无疑会影响贸易的自由化。

有些学者从WTO规则的变动分析了RTA的阻碍作用。Lloyd and MacLaren(2004)认为由于RTA中许多超越GATT/WTO的内容和规则也被纳入其中,例如乌拉圭回合中的有关服务、知识产权的规则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协议最初都是在RTA中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尤其是EU和美一加FTA,而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EU和美国利用RTA的网络来形成联盟,并将它们的观点逐渐转化为WTO的新规则。这有可能会加强发达国家的力量并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从而使WTO的规则不利于合理的多边贸易。Davis(2006)同样指出:PTA的存在会把一些贸易争端处理从多边转向双边,交给RTA的组织机构,使得大国有更多的选择,减少了小国的谈判力量,在争端处理上可能会不利于小国,这是由于WTO的争端处理机制更透明,并且容易和具有共同看法的国家形成联盟,以平衡大国的力量。

二、促进作用

(一)多米诺效应

Baldwin(1994)认为一个国家的政府是否决定加入区域集团是由“反加入”和“亲加入”两种力量的平衡决定的,“亲加入”力量主要是向该集团出口的企业,“反加入”力量主要是进口竞争型企业以及非经济目标。由于集团区域一体化的深化,会对非成员国企业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一方面会面临更多的歧视,另一方面无法进入一个更大市场所导致的机会成本增大,因而鼓励出口商利益集团加强对政府的游说等政治活动来推动加入区域集团,而“反加入”的力量也会上升,只要出口部门的产出高于进口部门的产出。由于政治力量与部门规模相关,从而打破原先的力量平衡,使国家加入到集团中。随着集团的扩大,非成员国的成本劣势不断上升,引发新一轮的非成员国内的“亲加入”政治活动,从而导致集团的进一步扩大,产生“多米诺”效应。Baldwin与Rich-ard(2006)进一步详细分析了打破这种力量平衡,从而加强“多米诺效应”的三个方面:一是Olson式的游说不对称性。他利用Melitz(2003)和Eaton等人(2004)发展的新新贸易理论,指出最大的和最有效率的企业出口,而小企业只在国内销售产品。互惠贸易自由化增加了大的出口企业的利润,同时,由于国内市场的竞争加强,减少了同类行业中只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小企业的利润,导致一部分企业退出,减少了该类企业的规模,而大企业会从外国市场获益来抵消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剧,此外,国内小企业的部分退出也会带来收益。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由于小企业数量众多、分布分散、从关税削减中损失较小等原因,不如大企业那样更容易在政治上组织起来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而区域贸易集团的建立和扩大正是影响这些具有游说优势的出口企业的利益,最终形成Olson式的”部门内特殊利益政治”的不对称性。二是母市场效应。在贸易成本很高的情况下,一国加人一个区域贸易集团,从而形成一个更大的市场,产生对产品的更大的需求,根据克鲁格曼的“母市场效应”理论,会使得企业的数量增加程度超过市场需求扩大的程度,为了满足一个更大的需求和规避关税等贸易成本,其他国家的企业会转移到该区域内,从而形成投资转移和企业区位转移,对未加入的国家产生压力。即使在关税等贸易成本很低的情况下,区域贸易集团的建立和扩大必然会恶化未加入国家企业的市场进入,也会导致企业的区位转移。三是不可逆投资。虽然McLaren(2002)和Freund(2000)认为不可逆投资与沉没成本会阻碍一个国家对多边贸易自由化的选择,但是,Baldwin则认为当一个区域集团外国家的企业在区域集团内的一国的不可逆投资已经变成沉没成本,并且构成企业的准租金,此时,区域集团一体化的深化会破坏准租金,因为一体化的深化意味着对非成员国投资的新的歧视,推动跨国企业游说本国加入区域集团,强化“多米诺”效应。

Egger and Larch(2008)利用1955年-2005年的面板数据对Baldwin的理论进行了经验分析,结果支持了“多米诺”效应的存在,还发现过去的PTA形成会明显引发新的PTA的建立,但同“多米诺效应”相比要小一些,已有的PTA或新建立的PTA对其他国家的影响效应随着贸易成本增大而减小,证明了贸易转移效应是导致这种影响的重要因素。

(二)“轮轴与辐条”式扩张

虽然Baldwin认为“多米诺效应”会最终实现全球自由贸易,但他的分析是建立在其他国家可以自由加入贸易集团的假设之上,Yi(1996)和Goto and Hamada(1999)认为贸易集团的扩张由于已有参加国的反对可能会停止吸收新的成员国,从而构成了“多米诺效应”理论的挑战。Hiroshi Muku,nok和Kentaro Tachi(2006)则从“轮轴与辐条”型FTA这个角度分析了FTA是否会导致多边贸易自由化。他们构建了一个线性需求函数和古诺垄断竞争的三国对称模型,使用序贯扩张博弈方法,结果表明:通过新成员加入的方式无法达到多边自由贸易,但是通过“轮轴与辐条”型FTA的方式,多边自由贸易是惟一的马尔科夫完美均衡解,基本的逻辑是:如果集团已有的成员国不欢迎外部某个国家的加入,集团中的一国A会和该国签订双边贸易协议,从而使A国成为“轮轴”,其他国家成为“辐条”,由于轴心地位使得本国可以提高消费者福利,并能够自由进入新的合作国的市场,从而抵消本国市场上厂商利润减少带来的负效应,而辐条国的总福利则明显下降,甚至有可能会低于没有区域贸易协议情况下的福利,所以会刺激辐条国签订“辐条一辐条”型协议,尽管轮轴国会预期到这种可能对自己不利的结果,但是短期利益依然会促使其成为轴心,此外每个国家也会签订新的贸易协议来避免成为辐条,这样增加了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可能性。他们据此还指出FTA在达到多边贸易自由化方面要优于CU。

(三)“战略效应”和“分配效应”

Ornelas(2005b)认为两个方面会使产生导致外部关税下降的力量:一是“战略性效应”。由于两国签订FTA协议,一国的企业可以自由进入到另一国市场中,也会获得由于该国高关税带来的保护效应,而原先这些保护只是给本国企业的,这种贸易保护的“转移”会削弱FTA参与国增加外部关

税的刺激。二是“分配效应”。假定政府容易受到要求增加贸易保护的国内厂商力量的游说,效用采取GH形式,政府使用关税作为一种分配手段,将部分消费者剩余转给生产商,由于FTA的签订,另一国厂商自由进入本国,增加了在本国市场上的份额,所以政府将消费者剩余转给本国厂商的能力下降,还会将其部分转给FTA合作国的厂商,从而可能会导致政府降低外部关税,提高消费者剩余,从而增加政府总效应。在其构建的寡头垄断竞争的政治经济学模型中,假定成本和需求函数线性条件下,由于外部关税导致的贸易创造效应会高于贸易转移效应,会同时促进和FTA伙伴国与第三国的贸易量,从而FTA对所有方都是有利的。

(四)国外利益集团的游说

传统的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集中于对国内利益集团或投票者的分析,但Hansen and Mitchell(2000)指出外国企业对政府的游说强度和游说支出和本国企业基本相似,Gawande等人(2006)进一步指出,外国企业的游说也会影响政府的贸易政策,尤其是行业的关税结构。从某种意义来说,外国游说也可以看作是国内贸易保护力量的一种表现形态。Stoyanov(2009)第一个分析了FTA条件下,外国利益集团的游说对FTA参与国外部贸易壁垒的影响。他认为FTA伙伴国的利益集团在FTA建立之后,会像本国利益集团一样对政府进行贸易保护游说,会抵消甚至会大于Ornelas(2005b)所认为的效应,从而产生更高的FTA外部关税的压力。由于大部分的国家至少是一个特惠贸易协议的成员,所以贸易协议伙伴国的游说会增强FTA的贸易保护倾向并阻碍多边贸易自由化,即使WTO限制FTA设立后的外部关税提高,外国利益集团的游说可能会影响未来的关税减少,并有可能促使政府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方法来加强贸易保护,而这种阻碍作用在一个大国和小国的FTA中的小国表现最为明显。

三、不确定

(一)时间动态性

Bagwell and Staiger(1997a)分析了自由贸易区的“转换期”(即一个区域贸易协议谈判到正式执行的时期)对多边关税合作的影响。他们的研究表明自由贸易区的形成会导致暂时性的多边自由贸易政策的倒退,在转换期内,由于非参与国预计到区域贸易协议实施以后的贸易转移作用,参与国对多边贸易伙伴的依赖程度降低,而在转换期内贸易类型由于时滞没有改变,使得之前的形成的合作博弈均衡的平衡被打破,所以多边关税水平将上升,但是当区域贸易协议对多边贸易的影响已经定型以后,初始的均衡将重新出现,多边自由贸易政策将恢复,关税水平甚至有可能低于初始水平。BagwelI and Staiger(1997b)使用相似的方法,分析了关税同盟的市场力量效应对多边关税合作的影响,并得出相反的结论:在转换期内,关税同盟的预期会对多边自由贸易政策产生“蜜月”效应,多边关税水平降低,但是转换期结束后,关税水平会恢复到原先。这是由于关税同盟提升了参与国的市场力量,参与国发现采取更高的关税将有利,这是对非参与国不敢采取对峙或发动贸易战的威慑,而在转换期内贸易类型由于时滞还没有改变,从而降低多边关税,但关税同盟实施后,市场力量已经发生作用,新的关税合作均衡将形成,多边关税将提高,并可能超过初始水平。他们同时指出,导致这种不同效应的原因在于,对非参与国来说,自由贸易区只有贸易转移效应,而关税同盟还包括市场力量效应。如果同时考虑两种效应,结果将比较模糊,取决于两种力量的大小。

Bond等人(2001)分析了一个关税同盟内部自由化的深入对贸易集团与第三国之间的多边贸易协议的稳定性的影响,这样便剔除了贸易谈判中市场力量的作用。构建了一个三国三产品的对称的关税同盟模型,所有的消费者具有不变替代弹性,贸易自由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同盟与第三国的多边协议由一个无限重复博弈过程来决定。随着集团内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导致贸易转移,从而减少了第三国保持原先多边协议的吸引力并提高了违反协议的动力,为了阻止多边协议的崩溃,关税同盟必须降低其外部关税。他们指出芷Cobb-Dou出s偏好形式、初始多边协议是激励相容的等条,牛下,伴随着Kemp-Wan关税调整的关税同盟内部自由化的深化将对所有国家来说都是激励相容的,没有国家有动力来违反初始的多边协议,即不会阻碍原先的多边贸易自由化。在他们的模型中,决定这种激励相容性的关键因素是关税同盟内产品和第三国产品之间的消费替代弹性σ,而关税同盟的禀赋结构和相对规模则没有影响,如果σ≤1则是激励相容的,否则Kemp-Wan关税调整是不可维持的。而使用欧盟1986年数据,估计出σ为0.85,表明欧盟内部自由化的深化可以通过对外部关税的Kemp-Wan调整来保持多边协议的激励相容。此时,关税同盟内部自由化的深化不会影响原先的多边贸易协议,反而会降低关税同盟的外部关税,从而促进多边自由化。此外,他们按照Grossman and Heloman(1994)的框架将同盟的共同关税由特殊利益集团的游说内生决定对模型进行了扩展,在游说对称性(如同盟内各国进口竞争部门的游说是对称的、同盟内各国出口部门游说的力量是相等的、第三国内不同进口竞争部门游说的组织是相等的)的假定下,发现要保持这种激励相容可能要求同盟对外部关税作出的调整不等于Kemp-Wan关税水平,具体调整幅度由游说部门的相对组织程度、比较优势大小和关税同盟的相对规模来决定。此时,关税同盟的深化有可能增加多边关税水平,阻碍多边贸易自由化。为了获得和提高对非成员国的贸易条件收益会有“战略性”动力来限制成员加入,即最大的CU的规模会有一个上限。此时,CU的建立会阻碍多边贸易自由化。使用相似的模型,Yi Sang-Seung(2000)分析了FTA对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影响,分析表明:无论在哪一种规则下,全球自由贸易并不一定是惟一的均衡解,是否会导致和维持一个全球FTA,严重依赖于产品替代程度和国家数目,究其原因,在“开放型区域主义”规则下,他认为是由于FTA建立中潜在的“搭便车”问题:假设一开始有一个全球FTA,其中一个国家偏离自由贸易,并对未偏离的国家征收福利最大化关税,当N很大时。这种偏离的收益会大于其他国家对该国征收的关税所带来的福利损失,每个未偏离国都想搭其他国家来制裁偏离行为的便车,从而使得全球自由贸易不稳定,但是当N值较小时,偏离行为的收益较小,所以没有国家会偏离自由贸易;在“一致同意型区域主义”规则下,他认为原因是:虽然单个国家可能没有动力偏离自由贸易,但是存在几个国家联合构建FTA以最大化其福利,从而偏离全球自由贸易的动力,由于其他国家无法加入到该FTA中去,也可能会自己组建新的FTA,从而形成几个FTA共存的局面。

四、实证研究

(一)支持性的经验研究

关于“区域主义”对“多边主义”影响的最早的实证研究是Foroutan(1998)所做的,她发现乌拉圭回合之后参与PTA的拉美国家有更低的平均多边关税水平。但由于:一方面,她没有控制其他变量,另一方面,在20世纪90年代,拉美放弃进口替代战略,实施了相当程度的单边贸易自由化,所以一般认为,她的发现并不能说明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Mag,ee and Lee(200i)利用1968和1983年51个行业平均外部关税变化的51个观测值,认为EEC(European EconomicCommunity)的成立使得成员国降低了外部关税。近期比较有影响的支持性的实证研究主要包括:一是Bohara等人(2004)利用1991年一1996年阿根廷的贸易和关税数据,分析在Mercosur贸易协议下,巴西(较大的FTA伙伴)的进口渗透和贸易转移对阿根廷外部关税的影响;二是Estevadeor-daI等人(2008)研究了1990年-2001年10个拉美国家的情况,发现FTA的形成促进了外部关税的减少,一国在某个部门给伙伴国的关税优惠越大,该国越可能在这个部门减少外部关税,但关税同盟的这种“关税互补”效应很小甚至没有。

(二)反对性的经验研究

Limao(2006)使用美国贸易数据发现,美国从PTA进口的产品的关税减少小于那些只从非PTA进口的相似产品的关税减少,他认为美国PTA的一个直接效应是导致PTA产品的MFN(most-favored-nation)关税高于不存在PTA时所做的合理的反事实模拟值,平均起来,一个非美国PTA国的出口商向美国出口一个PTA产品与出口相似的非PTA产品只能获得52%的利益(以价格增加来衡量),当某种产品全部是从PTA进口的或者该产品在PTA伙伴国向美国的出口中的比重很大时,这种作用更加明显。美国通过PTA还会产生间接效应,指的是美国由于PTA没有降低MFN关税,而GATT多边谈判的基石是互惠性,所以美国的多边贸易谈

Bond,Riezman and Syropoulos(2004)用类似的方法分析了FTA动态变化的影响,并强调了不同国家之间的互动。他们构造了一个三国模型,两个对称、相同的国家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假设外部关税由每个国家在一个单期非合作的博弈条件下最大化各自国家福利来内生决定,结果发现当未参加国保持关税不变时,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会导致成员国的外部关税低于Kemp-Wan关税水平,使第三国贸易条件改善,并提高了第三国的福利。当第三国采取最优化行动时。FTA参与国外部关税的下降会提高第三国的关税,即FTA的外部关税与第三国关税是战略替代的,这是由于FTA的外部关税的增加会减少对第三国产品的需求,降低了其出口的市场力量并提高需求的价格弹性,但是FTA内部关税和第三国的关税是战略互补的,随着FTA内部关税逐渐降低,第三国的关税将逐渐降低,所以第三国关税的变化取决于FTA是否处于“转换期”。

(二)贸易集团形成规则的差异性

Yi Sang-Seung(1996)区分了“开放型区域主义”和“一致同意型区域主义”,前者指只要外部某个国家遵守同盟的规则都可以自由加人该同盟,包括两种具体形式:同步行动博弈和有限期界序贯行动博弈,后者指某个国家要加入某个贸易集团必须征得所有成员国的同意。通过构建包括N个对称国家的世界模型,消费者消费一个基准品和一组差异化产品,并采用拟线性效用函数,首先,他发现一个效用最大化的CU的建立会使非参与国福利恶化,并且一个CU参与国的福利与CU的大小正相关,然后,他证明了,在“开放型区域主义”规则下,全球自由贸易是同步行动博弈的惟一的纯策略纳什均衡解,同时当CU的规模不对称时,也是序贯行动博弈的惟一子博弈完美均衡解,这是由于一国会不断脱离小的CU来加入大的CU,最后形成一个全球CU,此时,CU会促进多边贸易自由化。在“一致同意型区域主义”规则下,全球CU则并不是一个稳定解,这是由于大的CU的成员判国对来自于美国的产品提供更少的关税减免,而那些出口同类产品的其他国家也会面临该国的更高的MFN关税,从而阻碍多边贸易自由化。Karacaova|i and Limbo(2008)使用东京回合与乌拉圭回合之间的产品水平上的关税数据,发现EU的PTA阻碍了其多边贸易自由化,具体来说,EU对那些不受PTA影响的产品的平均多边关税减少的估计值是PTA产品的两倍,而EU在上世纪80年代和1995年的扩大没有明显影响其多边贸易自由化。对于样本的PTA产品集来说,没有特惠条件下反事实估计出的关税应该是1.4%,而现实则是4.7%。Limao(2007)研究了通过实证数据,研究了美国通过Caribbean Basin Initiative(CBI)和Andean TradePreference Act(ATPA)两个贸易协议向加勒比地区和安第斯地区的国家提供一系列产品的单边优惠,以获取在劳工标准、知识产权和禁毒合作等非贸易目标上的收益,对美国相应产品的MFN关税的影响,获得了类似的结论。

Stoyanov(2009)利用加拿大加入NAFTA前后的数据实证研究了外国游说对加拿大多边关税的影响,结果表明,美国企业在加拿大加入NAFTA之前游说加拿大政府削减贸易壁垒,而在加入NAFTA之后则相反,平均来说,美国企业游说会增加关税0.21%,非关税壁垒1.87%,保护份额4.26%,虽然比不上加拿大国内企业的1.33%,7.31%和7.81%,但是NAFTA的建立无疑会通过外国游说影响了多边贸易自由化。

Estevadeordal等(2008)分析了为什么他们的研究和Li-mao(2006)以及Karacaovali and Limao(2005)的研究结果相反,认为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前者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后者研究的是发达国家,由于前者关税较高,贸易转移的成本以及对自由化的动力要远大于后者。另一个原因在于后者分析的是由多边贸易回合导致的外部自由化,而前者分析的是单边的外部自由化。最后的原因在于特惠的目的,发达国家经常利用特惠来获得非贸易领域的让步,而发展中国家的特惠一般是相互的,主要以贸易为目标。

五、评论与启示

可以看到,在“区域主义”影响多边贸易自由化的问题上,从克鲁格曼、巴格瓦蒂的论文直到现在,争议一直不断,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但答案依然和Winters(1996)所说的那样:我们并不知道。但是经济学家们在某些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共识,如评判“区域主义”的影响需要综和多种力量的影响、国内政治力量的变化是影响多边自由化的重要渠道、发展中国家的RTA的作用偏重于促进而发达国家的RTA(尤其是PTA)则偏重于阻碍,区域主义是否促进和阻碍多边主义的判断严重依赖于模型的假设前提等。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也许会有更多的共识产生。

贸易自由主义篇(3)

关键词:  单边贸易政策,贸易收益,多边贸易体制,风险

    美国单边主义贸易政策及其现实特点

    1.美国贸易政策的两次转变

    第一次转变是从战后鼓吹“多边自由贸易”转向20世纪70-80年代的“自由与公平贸易”,强调双边主义和单边主义。二战后,为实现其全球霸权目标,美国在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持下鼓吹多边自由贸易。其标志是促成GATT的成立并牢牢地操纵该组织的活动。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的经济地位受到德国和日本的冲击,《1974年贸易法》的出台显示了这一时期美国的保护主义开始复苏。1988年8月美国国会通过了《1988年美国贸易和竞争综合法》,对《1974年贸易法》做了实质性修改。主要内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确定美国政府在参加多边贸易谈判中的授权和目标;二是强化双边贸易中保护主义的法规。它体现了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大变化——从大力倡导自由贸易转为主张管理贸易,进而转为主张自由与公平贸易,从积极鼓吹多边主义改为双边主义和单边主义。

    第二次转变是从80年代的“自由与公平贸易”转向90年代的“公平贸易”,美国采用强硬的进攻性政策。克林顿政府执政后明确指出美国的国家利益向经济利益倾斜,并把贸易利益放在经济利益的首位;同时强调拓展贸易是增进美国人民福利和提高美国生产力的重要方式。为此政府提出了新的“公平贸易”论调,将贸易政策由“自由与公平贸易”转变为“公平贸易”。克林顿将其贸易政策的目标明确为四个方面,其中打开外国市场列为首位。美国一方面强调开放美国市场,另一方面强调这种开放必须是公平和对等的,外国市场也必须向美国的商品和劳务开放,否则美国可以实行单方面的贸易制裁。尤其是竞赛规则公平方面判断的标准是美国的法律,该法律允许美国单方面对其所认定的“不公平”的外国竞争伙伴实施贸易报复或制裁。这实际上是扩大了美国法律的域外管辖权。

    近年来,布什政府在经济贸易领域的单边性与美国在这一时期政治、安全领域的单边主义政策取向是一致的。布什政府贸易政策的调整包括将多边、区域和双边贸易自由化并举,“通过多条线路共同推进,美国将运用自己的实力促进贸易开放”;同时强化贸易保护(例如2002年3月征收进口钢材附加税,同年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将这一单边措施作为在多边、区域和双边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向贸易伙伴施加压力的重要工具。

    就美国贸易政策的实质来看,无论自由与公平贸易还是公平贸易,它们都是基于单边规则的公平贸易政策的滥用,带有侵略性单边主义和贸易霸权主义色彩。

    2.贸易政策的单边主义侵略性

    当今,世界范围内的自由贸易有四种不同的形式,两种与单边主义有关,另两种与特惠贸易有关(见表1)。单边模式包括:

    (1)侵略性的单边主义,通常以威胁的方式要求对方削减其贸易壁垒(如美301条款)。

    (2)传统的单边主义,削弱自己的贸易壁垒。毫无疑问,只有强国才能通过贸易报复等威胁来迫使他国做出单边贸易让步。美国立法机构相信,美国正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开放之中。因此,传统的单方面取消贸易壁垒或要求贸易伙伴共同取消贸易壁垒的方法被美国束之高阁,而侵略性的单边主义是最合适的选择。比如美国301条款有两项重要规定:一是针对未履行已达成贸易协议义务的其他国家,提供了进行贸易报复的相关措施;二是允许美国以关税报复作威胁,要求他国在美国方面认为不合理的贸易领域做出新的贸易让步。单边主义这一理念决定了美国制定贸易政策的基调,也是挑起美国与他方贸易摩擦的政策背景。美国贸易政策的基本特征——在国内保持一个开放竞争的市场,履行WTO义务,在多边贸易体系中充当领导者——尽管受到了经济形势变化的挑战,但一直没有改变。

贸易自由主义篇(4)

改革开放和加入WTO对我国贸易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2016年,我国货物贸易总值24.33万亿元人民币,对全球164个国家和地区的7961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1701.1亿美元。然而,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大。短期国家利益刺激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在推动自由贸易和经济一体化方面表现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角色错位,发达国家寻求享受国际治理的权利但拒绝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和义务。同时,我国经济开始步入“成长的烦恼”,能否避免“中等收入陷阱”成为争论巨大的问题。显然,发展贸易仍然是我国的重中之重。在此背景下,国际贸易的教学实践在我国贸易长期快速发展、经济一体化进程和巨额贸易顺差的背景下形成了一套固有的教学言语体系,比如: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自由贸易、经济一体化、国际资本流动等。然而,在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冲击下,造成了理论与实践脱节、教学语言体系和范式跟不上最新发展等问题。本文对近年来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思潮和成因进行了研究,结合国际贸易教学中有关贸易保护方面的体会,就涉及的教学改革问题进行了合理分析并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1 当前贸易保护主义与历次贸易保护主义的区别

(1)本轮贸易保护主义的推动主体不同。传统贸易保护是落后工业国或农业国为保护本国产业提出,所以常常是由发展中国家或在产业领域处于相对落后地位的国家提出,发达国家处于开拓世界市场的需要常常倡导自由贸易,致力于推动经济一体化,但这一次的贸易保护主义却是由美英等最发达国家推动实施的。

(2)本轮贸易保护主义涉及更为复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以往的贸易保护主要从经济利益出发,较少涉及政治关系,现在的贸易保护不仅基于经济利益,还涉及政治博弈和文化因素。从全球治理的角度来看,发达国家希望在不承担过多国际义务的情况下享受最大的全球治理权利,掺杂了较多政治目的,尤其是出于对中国崛起的遏制需要,采取了较多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措施。

(3)本轮贸易保护主义的行为特征不同。新一轮的贸易保护主义,抛弃了“自由贸易”这个基本分析框架,反对全球经济一体化(比如“脱欧”事件),只强调权利而不愿意承担责任(比如修筑美国与墨西哥边界的墙,宣称成本要通过向墨西哥征税来补偿),力图绕过全球正式组织治理的约束,赤裸裸地宣扬贸易保护。简单粗暴是本轮贸易保护的特征,“破窗理论”效应不断凸显。

2 当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贸易课堂教学的挑战

(1)传统贸易教学注重WTO等全球正式治理组织的介绍,强调自由贸易和经济一体化,对新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思潮介绍较少。国际贸易理论是在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两大思潮间展开,自由贸易起源于亚当?斯密,认为自由贸易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各国收入水平,促进各国经济发展。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则源于重商主义,经汉密尔顿和李斯特的发展成为系统化的理论体系。在传统的贸易教学中,一般基于自由贸易的基准框架、从正式组织治理视角进行分析,对新一轮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思潮认识不足,尚未纳入课程教学实践,因此理论与实践相脱节。

(2)教学实践中较多注重绿色、技术和环境等非关税壁垒,然而当前的关税壁垒卷土重来,贸易战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传统理论对此关注不足。根据世贸组织的统计,国际贸易增速在2009―2015年间为3%,2016年为1.7%,预计2017年世界贸易的增速为1.8%~3.1%,贸易增长陷入低迷,原因之一便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各国不断出台新的贸易保护措施,“破窗效应”不断呈现,逆全球化行为暗流涌动。2016年英国的“脱欧”公投、特朗普宣布退出TPP、重新谈判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以及美国对边境的税收计划等,表明新一轮的贸易保护主义开始盛行,贸易环境进一步恶化。在此背景下,传统的国际贸易教学在非关税壁垒泛滥时把教学重点放在了非关税壁垒等技术性手段对贸易的冲击方面,显然是舍本逐末,未能正本清源。

(3)关于当前新形势下的贸易保护主义视角的案例教学和讨论还比较缺乏。近年来,我国在发达国家的投资并购失败案例大大增加,投资风险高企的原因与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不无关系。发达经济体为应对经济低迷,在本轮贸易保护主义思潮的影响下,纷纷启用贸易保护手段,导致我国对发达国家的投资并购屡现失败案例,比如:中航油投资期货、上汽集团并购双龙、中铝公司介入两拓合并等失败案例。目前,此类案例在贸易教学中还比较缺乏,亟待更新。

3 贸易保护主义新动向下的贸易教学改革的思路和对策

(1)关注当前贸易措施实施动向,把握教学内容更新。国际贸易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是服务于实践的。国际贸易的教学一方面要为当前的国际贸易形势从理论上找到合理的解释;另一方面更要把适宜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以检验理论的正确性。不能长期停滞在固有的教学方法、教学领域和教学手段上,要关注当前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及其思潮――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新动向,及时更新国际贸易的教学内容。

(2)配合大学生“挑战杯”和课程论文对当前国际贸易动态进行调查。“挑战杯”是为了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活动的积极发展,发掘一批在学术上有潜力的科研人才。国际贸易的课程论文是应用所学的国际贸易理论与方法来写作论文,篇幅短、选题热,通常针对国际贸易学习过程中的一个点进行深入阐述,通过实证研究检验该贸易理论假说,帮助学生拓展对贸易理论的理解和思考。把国际贸易的理论教学与大学生“挑战杯”活动和国际贸易课程论文三者结合在一起,形成系列研究和思考,对当前贸易保护的形势、思潮和我国破解贸易保护主义的动向进行深入思考,最大限度地达成贸易教学效果。

(3)在贸易的课程体系中,要适当增加“互联网+”模块,关注跨境电商平台在破解新贸易保护中的作用。当今社会的“互联网+”和跨境电商平台越来越发挥其独有的优势,使得人们能够突破传统实体经济的范畴,将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破解新贸易保护开辟了新路径,因此我们在国际贸易的课程体系中,要适当地增加“互联网+”模块,提醒学生关注跨境电商平台,以便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时能顺利快速地融入工作,发挥专业所长、避之所短,以促?M贸易的平稳快速发展。

(4)加大学生对投资并购失败案例的收集和研究。当前我国在其他国家,尤其是在发达国家的投资并购失败案例很多,我们要利用国际贸易的基础知识,对相关的案例进行系统的收集,分门别类进行研究,重点探讨失败的原因、过程和经验教训等内容。

贸易自由主义篇(5)

一、当前全球经济以及贸易保护主义的概况

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席卷下,全球贸易增长自1982年以来出现了首次下降。《华尔街日报》2009年6月1日的报道中指出联合国在《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2009年度中期报告》中开始调低2009年世界经济增长预期,2009年第一季度世界贸易下降了40%,预计2009年全年的世界贸易量将下降11%,创造了自上个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以来的下滑最大幅度。而作为世界经济的领头羊的欧美市场,在2008年9月至2009年5月期间,美国和欧洲银行的市场资本总额下降了60%,蒸发掉2万亿美元。国务院新闻办在2009年7月16日新闻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2009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39862亿元,同比增长7.1%,可以看出中国2009年经济“保八”的增长目标依然十分艰巨。来自2009年7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的消息显示美国在2009年1~6月份的失业率分别是7.6%、8.1%、8.5%、8.9%、9.4%、9.5%,创26年来的最高,而且这一势头还在延续。所以金融危机下的全球经济复苏的前景依然充满着各种不确定性,而这种经济的衰退更是加剧了全球的贸易保护主义。

世界银行曾经在2009年3月份名为《贸易保护:正在萌芽但趋势忧人》的报告中向在危机背景下再度兴起的新一轮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发出最强警告,报告指出尽管去年11月的全球金融峰会已针对新形势下保护主义的抬头打了“预防针”,但自那时起G20集团中有17个国家采取了不同程度的新保护主义措施。世行的报告还指出,尽管G20去年11月一致承诺避免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但其中17个国家已经设立了新的贸易限制。尽管在2009年4月2日的伦敦峰会上二十国集团的领导一致同意促进全球贸易和投资,摈弃贸易保护主义,巩固经济繁荣的基础,并签署了《G20伦敦金融峰会公报》加以确定,但是随后的数月中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硝烟似乎愈演愈烈,仅以中美为例就出现了美国对中国出口轮胎进行特保调查、美国对中国油井管等多项钢铁产品进行“双反”调查、美国财政拨款法案中限制中国禽肉出口等事件。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也曾经在2009年3月发表声明警告说,经济孤立主义会使世界重蹈上世纪30年代贸易萧条的覆辙,加剧经济困境。

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之下中国所受到的影响

(一)国外市场的委靡,加大出口难度

这些年中国经济较高的增长量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出口的拉动,而美国等西方国家释放的强硬的贸易政策无疑是对本已萎缩的市场雪上加霜,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09年1~6月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23.5%,出口同比下降21.8%,进口同比下降25.4%。

(二)国内企业短期内难以走出困境

一方面,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海外市场的国内企业面临资金短缺、开工不足、冗员压力等多重问题;另一方面,企业基于市场结构、投资结构等方面的战略调整存在时间上面的滞后性,所以,国内企业走出经营困境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就业问题将面临考验

早在2008年年底,就出现了广东、福建、浙江等地由于企业开工不足而导致民工返乡等现象,出口导向型的企业吸纳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开始减弱。国务院新闻办在2009年7月16日新闻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农村外出务工人数有所增加,二季度末,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比一季度增加了378万人,增长2.6%。其中,东部地区增加56万人,增长1.6%;中部地区增加80万人,增长1.8%;西部地区增加242万人,增长6.5%,但就业问题依然十分严峻。除此之外,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海外人员的就业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区域贸易自由化成为新宠的原因

从近期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实施的政策来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已不可避免,而此时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呼声为当前低迷的全球贸易市场注入新动力。以下几项是推动加强当前区域贸易合作的主要原因。

(一)避免全球贸易与投资大幅缩水

全球贸易与投资的增加在过去几十年为全球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从当前情况来看,区域贸易自由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缓全球经济的衰退。目前各经济体都不愿为阻止世界经济衰退承担过多的责任,但是又不想陷入到贸易保护主义的泥潭,进而使世界经济卷入更严重的衰退,所以各经济体都倾向于区域贸易自由化这一次优的选择,试图继续分享国际贸易与投资带来的好处。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拉米曾经在3月份在悉尼的一次演说中提到,贸易保护主义将影响美国出口部门1200万人的就业,以及依赖出口的金融行业620万个就业岗位。

(二)缓解国内国际压力

金融危机爆发至今,在包括美欧在内的众多发达经济体中,失业率攀升引发的社会问题已经开始引起政府的重视,各国政府都采取了相应的刺激经济恢复的政策,而其中带有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政策已经开始挑动各国贸易伙伴的神经。以美国为例,当奥巴马政府颁布带有“购买美国货”条款的经济刺激方案时,作为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加拿大立刻对其进行批评,并通过积极的游说促进美方对“购买美国货”条款进行软化。奥巴马曾在2月份对加拿大访问期间承诺,经济刺激方案中的“购买美国货”条款不会损害双边经贸关系,也不会修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所以,区域贸易自由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做是缓解国际国内双重压力的一剂良药。

(三)保持对外贸易的可持续性

考虑到贸易保护主义可能引发贸易伙伴的报复,并由此引发多米诺效应而加剧全球经济的进一步下滑,各国纷纷转向发展区域贸易自由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有利于规避贸易保护主义的风险还体现在对外贸易与投资的可持续性上。以美国为例,得益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加拿大和墨西哥一直是美国出口的前两大市场。2004~2008年间,美国对加、墨两国出口额占其总出口额的比重一直保持在31.7%~36.7%之间。可以看出,北美自由贸易区对于美国的贸易出口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美国出口市场的稳定性。除此之外,有关数据表明,欧盟约60%的进出口贸易是在其内部市场完成的,这就决定了欧盟在经济上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受到外部市场的影响也较小。

目前中国已经与31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14个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其中7个自由贸易协定已经生效,分别为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协定,其中7个自由贸易协定占到2008年对外贸易总额20%左右,涉及到5000亿美元。区域贸易自由化对世界市场动荡的减震作用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四)为危机后的贸易自由化提供缓冲

尽管由于金融危机,全球资金流动和货物流动受到严重阻碍,但在经济全球化高度发达的今天,自由贸易依然是世界经济运行的主流。在自由贸易推进的过程中总会遇到贸易保护主义的阻碍。各国为了不影响危机过后自由贸易的开展,纷纷转向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区域贸易自由化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执行,其通常在地理位置上比较接近、文化上比较趋同、消费偏好等都比较相似的国家和地区内实行,基于双边的或多边的区域自由贸易实施起来比较容易,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并能实现双赢。

(五)迎合国内贸易自由化群体的政治需求

一国最终实行贸易保护主义还是贸易自由化政策取决于该国国内政治团体的博弈,全球贸易自由化在过去的数十年中为众多的企业、民众、社会其他群体带来利益,而这些群体一直以来都是自由贸易的推崇者和捍卫者,各国政府在权衡政策效果的同时势必要将其作为一个参照的基准。

四、当前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的新特点

世界贸易组织将欧盟、东盟自贸区等作为区域贸易协定的典型例子。与以往情况不同的是,包括这些传统自贸区在内,目前各国和地区实施的区域贸易合作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注重对原签署贸易协定的修改与执行

对原有贸易协定的修改以美国最为典型,奥巴马提名的美国贸易代表罗恩·柯克曾经在3月份就讲道:“并不是所有美国人都从贸易中获益,而我们的贸易伙伴并不都是按规则行事。”从其言辞中透露出对与韩国签署的贸易协定的不满,除此之外还表示将重新审视与哥伦比亚以及巴拿马签署的贸易协定。

(二)更为广泛的自由贸易区建设

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也为部分地区贸易自由化向纵深方向发展提供契机。以东盟为例,在1月1日的东盟首脑会议中,与会国领袖签署《东盟共同体路线图宣言》,以期于2015年发展成为与欧盟类似的经济共同体,并抵制贸易保护主义。

中国政府也积极支持贸易自由化。在区域贸易方面,中国积极推进与东北亚、日本、韩国、东南亚及中亚在内的区域贸易自由化建设,努力营造出一个能够抵抗贸易保护主义病毒的经济圈。

(三)新贸易协定的谈判与制定

根据WTO的数据,2007年新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数量为10个,明显低于2006年的15个;2008年略有增加,达11个;2009年截至6月26日是5个。值得一提的是,在金融危机爆发后的2008年10月至今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数目多达10个。从签署的国家与地区来看,金融危机爆发后的区域贸易协定更具有影响力,参与主体包括美国、日本、中国、澳大利亚、欧盟等世界主要经济体。按照目前的市场状况,新的贸易协定必将继续成为各国力争抗击金融风暴的有效手段。通过分析WTO提供的数据,我们还可以发现,截至2009年6月26日已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中,以欧盟成员国为最多(每个成员国大约25个),此外智利(17个)、印度(8个)、日本(8个)、墨西哥(14个)、新加坡(14个)、泰国(7个)、乌克兰(14个)、美国(11个)、中国(7个)等国家对区域贸易自由化都抱有浓厚的兴趣。专家预计,新的贸易协定将以更快的速度带动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五、中国应该采取的做法

目前,以自由贸易协定为主要形式的区域贸易协定在全球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由于全球贸易自由化难以展开从而催生了区域贸易自由化。按照这一逻辑,目前金融危机破坏性还在延续,全球贸易保护主义也有逐渐盛行之势,所以区域贸易自由化必将成为各国家和地区的避风港。可以预见,各国家和地区将把推进区域贸易自由化作为规避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一大举措,区域贸易自由化也将在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势必也应该顺应这一潮流,具体来讲,应对金融危机,笔者认为中国的做法应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释放自由贸易的积极信号

针对美方释放的强硬贸易政策,以及中国国内的宏观经济环境,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应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依然坚定地支持与推进自由贸易,中国政府的海外采购计划很好地表明中国应付国际金融危机的决心与姿态,以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来阻止贸易保护主义的蔓延,这一方面可以为中国争取到新的贸易机会,另一方面也可以在谈判中获得应有的话语权。

(二)切实落实好扩大内需政策

中国的国内市场吸收能力强,发掘和开拓好国内需求能够为中国企业的发展带来后劲,缓解生产能力过剩所带来的压力,将国家4万亿刺激经济的方案、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结构性减税、消费补贴等政策落实到实处,最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努力实现区域自由贸易

如果无法阻止全球贸易保护的盛行,那么,中国应该需要努力实现区域自由贸易这一次优选择,进一步促进“10+1”等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努力与周边国家和地区营造自由贸易的平台,在区域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运用好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

目前国内的钢铁、纺织业、汽车等产业都面临了出口的寒冬,如何运用好政策倾斜这一杠杆可能会影响到众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应付金融危机,中国政府应该运用好财政税收、信贷、商贸服务等手段,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积极引导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出口提供融资担保;扩大出口信用保单融资规模,也可以引入有条件的境外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短期险的经营;通过拓展人民币结算试点,减轻出口企业汇率风险;通过优化海关、质检、外汇等方面的监管和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缩短结算周期,稳定汇率预期、减轻汇率等一系列风险。

(五)借助危机提升自身竞争力

贸易自由主义篇(6)

贸易保护主义演进的基本规律与主要特征

考察后危机时期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趋势,首先需要对贸易保护主义演进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征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和把握。

(一)贸易保护主义演进的基本规律

自国际市场形成以来,世界各国的贸易政策就分为截然不同的两大类: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沿着国际贸易发展的轨迹一路寻来,我们可以发现,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始终是形影相随的。从全球经济的角度看,当世界经济处于上行轨道的时候,自由贸易盛行,当世界经济处于下行轨道的时候,特别是进入危机状态的阶段,保护贸易当道。从国家的角度看,当一国国际竞争力与日俱增时,它往往是自由贸易的捍卫者,当一国国际竞争力每况愈下时,它会转变成保护贸易的急先锋。在一国内部,对于强势产业,政府往往倾向于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而与此同时,对于弱势产业,政府通常都会倾向于保护主义。世界经济发展到今天,无论哪个阶段、哪个国家、哪个产业,贸易保护的上述表征概莫能外。因而,没有一成不变的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只有一成不变的国家利益。

(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征

国际贸易发展的进程显示贸易保护主义有两方面突出特征:一方面,贸易保护主义随世界经济发展而不断变换着它的方式和手段;另一方面,贸易保护主义在区域性和全球性的自由贸易框架下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首先,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层出不穷。在WTO框架之下,为保障国际贸易公平有序和可持续发展,WTO允许成员方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技术贸易措施和环境贸易措施。但是,一旦这些合理合法的贸易措施被过度使用,它们就成为贸易保护措施。其中,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在内的贸易救济措施拥有既定的规则和程序,是显在的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而包括技术法规与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在内的技术贸易措施,和包括环境技术法规与标准、产品检验检疫制度与措施、绿色包装和标签要求在内的环境贸易措施,则更为灵活、隐蔽,成员方可以根据持续变化的经济、技术发展态势,不断出台技术和环境的新措施、新标准,从而有效地将他国产品阻滞于国门之外。这种动态变化和广泛出现的技术和环境贸易措施被称做新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它们逐渐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主流。WTO运转以来,各成员方向WTO通报的贸易保护新手段已经影响了全球贸易的80%。

其次,贸易保护主义受制于自由贸易框架的约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自由贸易是当代国际贸易政策的主导力量。在多边领域,随着2011年年底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全球 98%以上的国际贸易覆盖在WTO的多边框架之下。与此同时,世界各国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与多边框架共生共存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据WTO统计,截至2010年,全球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近300个,平均每一个WTO成员方参加的区域协定达13个。无论是区域集团中的成员还是多边贸易体制中的成员,世界各经济体都需要严守对区域集团和多边体制的承诺,遵守区域集团和多边体制的自由经贸规则。区域经济集团的深入发展和多边贸易体制的不断扩展成为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制度保障。

后危机时期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态势

(一)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发展

依据贸易保护主义演进的基本规律和特征可以判断,后危机时期,贸易保护主义会因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不景气而如阴云般笼罩着世界市场,会在全球经济、区域经济和国家经济陷入萧条衰退边缘之时而骤然加剧,会随着世界经济、技术和环境保护的发展而推陈出新,令全球经济的复苏与上行因之而颠簸不定、步履蹒跚。

后危机时期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发展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贸易保护主义与气候问题紧密相连。近两年来,在全球应对气候变暖的挑战进程中,发达国家找到了一类新的似乎更加师出有名的保护主义工具,那就是以低碳的名义巧立名目,实施贸易保护。碳关税和碳标签就是这类保护手段的代表。

所谓碳关税,是指一国在进口环节对进口产品按其碳排放量征收税费等各种边境调节措施,由于增加了进口产品成本,其作用相当于关税。2012年起欧盟推行的航空碳管制就是碳关税的代表。尽管遭到了全球各国的抵制,欧盟却不仅不准备收手,而且还意欲将碳管制从航空延展到航海。据测算,全球航空公司将因欧盟碳管制而新增成本24亿欧元,盈利下降78%。中国航空公司仅2012年就将额外损失8亿元,到2020年,这一损失将超过30亿元。显然,通过征收碳税,欧盟不仅将改变全球经济的成本收益分配,打击贸易伙伴国家,而且还能为债务缠身的自己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

所谓碳标签,是指把生产过程中的碳足迹(即排放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量)在产品标签上量化标示出来,以标签的形式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碳信息。使用碳标签正在成为全球性潮流,日本、英国、法国、美国、瑞典、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等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已参与其中并取得一定成效。国际标准组织正积极制定产品碳足迹标准 ISO14067,目前已经完成草案的拟定。“碳足迹”认证国际标准一旦出台,将为核算产品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提供国际范围内的统一规范,全球范围内推行产品碳认证和加注碳标签将不可避免。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生产技术水平较低,往往具有较高的碳足迹,碳标签成为阻碍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有效手段。不仅如此,碳标签等一系列措施的推行实施,还将改变全球贸易和投资布局。在国际贸易中,亚洲国家和地区虽然拥有低成本优势,但远洋运输中耗费的碳排放难以忽视,“碳足迹”高企。因而,一旦“碳标签”成为强制性制度,墨西哥、东欧、南欧甚至北非这些与欧美近距离的地区将重新获得区位优势,那些积聚在亚洲的投资和加工制造链条不仅有可能转移到这些地区,甚至有可能重返欧美本土。

其次,贸易保护主义日益向边界内延展。在WTO框架之下,伴随着传统的关税等边界措施效力的下降,发达成员方已经成功地将国际贸易规则从贸易领域本身扩展到与贸易相关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和投资措施。新世纪以来,在发达成员方的推动下,国际贸易规则正试图突破原有区域,进入越来越多的相关领域,包括劳工标准、经济安全、社会安全、贫困乃至外交关系和地缘政治等,贸易规则呈现出广覆盖和多功能的特点。伴随着贸易规则的广覆盖和多功能发展,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跨越了传统的边界贸易措施,稳步向边界内政策领域扩展,发展中国家的各项国内政策领域,包括知识产权、政府采购、自主创新、国企改革、竞争政策、放松管制,等等,因与发达国家的差异而日益成为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的焦点,贸易保护主义正聚焦并试图改变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制度构架与政策措施,给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决策与发展形成新的挑战。

竞争中性原则及其条款就是贸易保护向边界内延展的典型。2011年以来,美国开始紧锣密鼓地在国际经贸领域推行竞争中性理念,意欲由此形成新的贸易规则。所谓竞争中性,即竞争不能受外部因素的干扰,让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美国正在经合组织内与其他成员国和经合组织秘书处针对中国国有企业制订“竞争中立框架”。据悉,该框架的部分起草工作已近尾声。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当中,竞争中性原则已经转化为专门针对国有企业的协议条款。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只有中国拥有强大的国有企业,推进竞争中性原则及其条款显然意在通过国际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压制和改变中国国有经济。

最后,区域贸易协定的保护主义色彩更加浓重。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对贸易自由化的作用与影响一直以来备受争议。主流观点认为,区域贸易协定降低了区域内成员方的贸易壁垒,是全球自由贸易的一部分。但是,近年来区域贸易协定的排外性在世界格局动荡变幻之中变得尤为引人注目。区域贸易协定不仅包括贸易政策,而且越来越多地囊括投资政策,并不断地与劳工标准、竞争政策甚至社会政策挂钩,不仅地理相邻国家之间缔结区域联盟,而且跨区域的国家之间也纷纷签署区域协定。通过商签区域贸易协定巩固和扩大在各个区域的经贸利益,成为世界各国在后危机时期提高竞争力的战略手段,同时,通过协议条款向各国内部政策延伸,排斥和压制协议外的国家,也日益成为这种战略手段的题中之义。美国借壳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重返亚太,不仅是为了有效地稳固和加强美国在亚太的经贸利益与空间,而且也是为了精准地打压和制衡中国在本地区的成长与发展。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不会从根本上动摇自由化趋势

贸易自由主义篇(7)

关键词:国际贸易理论;马克思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一、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经典文献

马克思经过十余年艰苦研究和积累,从1857年起,开始着手写作自己的经济学著作。在1857年8月为计划撰写的经济学著作而写的《导言》中,马克思提出了五个篇章的写作计划(“五篇写作计划”):“显然,应当这样来分篇:(1)一般的抽象的规定……(2)形成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结构并且成为基本阶级的依据的范畴。……(3)资产阶级社会在国家形式上的概括。……(4)生产的国际关系。国际分工。国际交换。输出和输入。汇率。(5)世界市场和危机。”1在1858年2月22日致斐·拉萨尔的信中,马克思修改补充了他的写作计划:“应当首先出版的著作是对经济学范畴的批判,或者,也可以说是对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的批判叙述。……叙述(我指的是叙述的方式)是完全科学的,因而按一般意义来说并不违犯警方规定。全部著作分成六个分册:(1)资本(包括一些绪论性的章节);(2)土地所有制;(3)雇佣劳动;(4)国家;(5)国际贸易;(6)世界市场。”2(“六册写作计划”)。在1859年6月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中,马克思又将他的经济学著作“六册写作计划”表述为:“我考察资产阶级经济制度是按照以下的次序:资本、土地所有制、雇佣劳动;国家、对外贸易、世界市场。在前三项下,我研究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分成的三大阶级的经济生活条件;其他三项的相互联系是一目了然的。”3

从马克思对他的“五篇写作计划”或“六册写作计划”的表述可以清晰看出:第一,马克思有一个完整的、科学阐述其经济理论的写作计划,亦即马克思经济学有一个完整、科学的理论体系;第二,马克思的写作计划,或者说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以资产阶级经济学批判为主要内容;第三,马克思经济学的主要内容在写作计划上是按照从分析抽象概念到分析具体的经济形态、从对简单的资本主义国家国民经济问题的分析过渡到对复杂的资本主义国际经济问题的分析这样一个逻辑线索展开的;第四,国际贸易理论是马克思国际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也是马克思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1883年马克思逝世,这给世界无产阶级和经济科学带来巨大损失。虽然马克思生前没有最终完成他的“六册写作计划”,也没有专门说明“国家”、“国际贸易”、“世界市场”这三册计划撰写的论著之间(从而也就是国家、国际贸易、世界市场这三个范畴之间)的相互联系;但由于这种相互联系体现着马克思经济学一贯的内在科学逻辑(从而使这种相互联系“一目了然”),所以后人仍然可以通过研究马克思的传世经典文献来探析马克思国际经济理论的核心思想和主要内容。事实上,在马克思的著述中,国际分工、国际价值、国际贸易(或海外贸易、对外贸易、世界贸易)、世界市场等范畴经常在重要篇章中出现。例如,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国际分工一词出现1次;国际贸易(或海外贸易、对外贸易、世界贸易)等词出现31次;自由贸易一词出现14次;世界市场一词出现42次。在科学巨著《资本论》中,这些词汇出现次数分别为:国际分工1次、国际价值2次、国际贸易(或海外贸易、对外贸易、世界贸易)49次、自由贸易35次、世界市场79次。除此以外,马克思还撰写了有关国际贸易专题的短篇著述,如《保护关税派、自由贸易派和工人阶级》(1847年)、《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1848年)、《贫困和贸易自由。———日益迫近的商业危机》(1852年)、《鸦片贸易史》(1858年)、《不列颠的贸易》(1860年7月、9月,1861年),等等。通过研读这些经典文献可以发现,马克思实际上已经奠定了他的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石,并且勾勒出国际贸易理论体系的基本轮廓,而且正是由于马克思是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通过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揭示人类社会的运动发展的客观规律,所以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与马克思的其他经济理论一样)更具有历史科学性、逻辑一贯性和在指导社会主义国家在参与国际分工与贸易上的现实应用性。

二、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与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研究对象的比较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明确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1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同属经济关系,也就是政治经济学中所说的生产关系。所以,马克思要在《资本论》中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2由此进一步延伸,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对象就是在世界市场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里的生产关系既包括国家间的生产关系,也包括与资本主义国际化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国内生产关系。

正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剖析,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从而指明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使命。而要充分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离不开对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的分析,因为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事实来看,对外贸易的产生早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而且“对外贸易的扩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幼年时期是这种生产方式的基础”。1这样,由对外贸易的扩大所形成的世界市场也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也就是“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在16世纪揭开了资本的现代生活史”。2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起来以后,“由于这种生产方式的内在必然性,由于这种生产方式要求不断扩大市场,它(对外贸易的扩大———引者注)成为这种生产方式本身的产物”,3这样,世界市场也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所以,“对外贸易和世界市场既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又是它的结果”,4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因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的扩大而在本质上是一种国际化的生产方式。

在分析世界市场的构成时,马克思指出:“世界市场不仅是同存在于国内市场以外的一切外国市场相联系的国内市场,而且同时也是作为本国市场的构成部分的一切外国市场的国内市场”;5并且,“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6这也就是说,世界市场是各国国内市场的总和,每个国家的国内市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成为世界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样,在每个国家的内部,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既体现着世界市场上国家间的经济关系,也体现着与资本主义国际化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国内生产关系。就国家间经济关系而言,马克思通过国际价值理论阐明了比较富有的国家如何剥削比较贫穷的国家;就国内生产关系而言,马克思指出贸易的自由就是资本的自由,就是资本所享有的压榨工人的自由。7

西方国际贸易学说在大卫·李嘉图之后便不再将生产关系作为理论分析的重要内容。新古典贸易理论的创始人之一伯蒂尔·俄林(BertilOhlin)在他的名著《区域贸易与国际贸易》中,完全忽略了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分析,仅在其著作的部分章节就国际贸易对劳动工资和收入分配问题进行了分析。但这种分析完全是在新古典理论框架下进行的,不涉及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分配问题,从而也就不涉及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科学分析。在保罗·克鲁格曼(PaulKrugman)所著《国际经济学》中,作者把国际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设定为主权国家间的经济交往所引发的种种问题,这些问题包括贸易所得、贸易模式、贸易保护等七个方面。但从这本当前世界流行的《国际经济学》教材的主体内容来看,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仍然不涉及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以及与这一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分析。西方贸易学说之所以回避对生产关系的分析,一方面是因为作为一种资产阶级经济理论,它要努力为资产阶级的利益服务;另一方面是因为它要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内寻求解决经济问题的现实手段。

三、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与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研究方法的比较

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是国际分工格局的决定因素。马克思并不否认自然条件、历史偶然因素对国际分工格局的影响,但认为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以后,自然条件、历史偶然因素才成为影响国际分工与贸易的重要因素。

西方国际贸易理论试图从不同角度解释国际分工格局的决定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劳动生产率的差异、要素禀赋差异、国别技术差异、国别收入差异、规模经济差异,等等。但是,由于西方经济学者没有坚持逻辑和历史的统一,所以他们的贸易理论不能从生产方式这一根本因素上分析国际分工模式的决定问题。

在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中,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方法得到充分体现。马克思建立了国际价值范畴,并运用这一范畴以无可辩驳的逻辑揭示了资本主义国际化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性质,而马克思所做的这一逻辑分析又是与对历史的分析考察密切结合在一起的,也就是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对外贸易放在人类发展的一般历史进程中进行考察,既将国际贸易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又将国际贸易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逻辑结果。

囿于阶级立场和研究对象的限制,西方国际贸易学说仅仅是在资本主义经济框架内探讨现有国际分工模式的表面决定因素,没有从历史的角度看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国际分工模式的决定。这些学说错误地把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看做是永恒的制度,没有认识到或者不愿意认识到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从一开始就具有侵略和剥削的性质。这样,在李嘉图的经济理论体系因劳动价值论而出现内在冲突时,西方学者就不得不再次回到亚当·斯密那里,进一步将经济理论中的历史因素和国家意识形态因素抹掉,从而极力为现存的国际分工格局寻求庸俗化解说,以达到为资本主义自由贸易提供辩护的目的。表现上看,亚当·斯密在分析国际贸易问题时所采用的并且为后来的西方学者所继承的逻辑演绎方法更加符合实证经济理论的形式要求。但是,只要深入考察这种形式化的逻辑演绎过程就不难发现,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的概念体系与社会经济现实有着较大程度的脱节,而其逻辑演绎过程更是以一系列严格的假设条件为前提,超越了历史发展阶段,形式上回避了国家意识形态,因而其对经济贸易现实的解释难以令人信服,其对未来贸易格局发展趋势的预测也往往不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形成这一事实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仅仅是在亚当·斯密所规范的理论教条下,通过抽象方法演绎出种种貌似新颖的结论,也就是在研究方法上它根本性地放弃了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科学原则。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只有抛开互相矛盾的教条,而去观察构成这些教条的隐蔽背景的各种互相矛盾的事实和实际的对立,才能把政治经济学变成一种实证科学”。1西方贸易理论在研究方法上的天然缺陷使得这种理论仅仅具有实证科学的理论表现形式,但不具备实证科学应有的正确逻辑内核。

四、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体系与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体系比较

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可以从五个方面加以概括:(1)国际贸易的动力;(2)国际贸易利益的来源;(3)国际贸易利益的分割;(4)国际贸易模式与世界市场;(5)国际贸易政策。

(一)国际贸易的动力

资本主义生产的决定性动机和最高目的是满足资本家无限制地追求剩余价值的贪欲。为了榨取更多剩余价值,资本家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这必然要引起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从而形成平均利润率下降的趋势。正是为了防止利润率下降,甚至为了追求超额利润,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其确立的那一刻起就与对外贸易紧密相关。马克思从以下三个方面论述了对外贸易在提高利润率方面的作用:

第一,通过对外贸易可以进口更为廉价的机器和生活资料,从而“一方面使不变资本的要素变得便宜,一方面使可变资本转变成的必要生活资料变得便宜,就这一点说,它(指对外贸易———引者注)具有提高利润率的作用,因为它使剩余价值率提高,使不变资本价值降低”。1

第二,在对外贸易中,比较发达的国家所生产的产品是和生产条件较为不利的其他国家所生产的商品进行竞争,所以,比较发达的国家能够以高于其商品价值的价格售卖商品,因为“比较发达国家的劳动是作为比重较高的劳动来使用”,也就是“这种劳动没有被作为质量较高的劳动来支付报酬,却被作为质量较高的劳动来出售”,2这样,资本家实际上就通过对外贸易实现了超额利润。

第三,在殖民地贸易中,“投在殖民地等处的资本,它们能够提供较高的利润率,是因为在那里,由于发展程度较低,利润率一般较高,由于使用奴隶和苦力等等,劳动的剥削程度也较高”。3

虽然对外贸易客观上具有提高利润率的作用,但正如马克思指出,对外贸易又具有使平均利润率趋向下降的作用,因为对外贸易提高利润率的趋势会刺激资本家扩大生产规模,这样,“一方面加速积累,但是另一面也加速可变资本同不变资本相比的相对减少,从而加速利润率的下降”。4

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要求两大部类按比例协调发展。但是在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基本矛盾的作用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两大部类按比例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往往不能实现。这样,生产的相对过剩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无法克服的天然缺陷。对于这一天然缺陷,马克思指出,对外贸易能够起到一定的补救作用,因为对外贸易既可以使第Ⅰ部类保留货币形式的商品转化为消费资料,也可以使过剩的商品销售掉。5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的:“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6但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对外贸易都不是单纯地“补偿各种生产要素(按价值说也是这样),它就只会把矛盾推入更广的范围,为这些矛盾开辟更广阔的活动场所”。7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外贸易是克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天然缺陷的重要手段,但这一手段反过来又成为导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出现问题的原因。所以,一方面对外贸易承载着资本家追求剩余价值的贪欲,从而对外贸易的自由本质上体现着资本的自由,是“资本所享有的压榨工人的自由”;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无法克服的矛盾还需要通过对外贸易获取一定程度的缓和。所以,“资本主义生产离开对外贸易是根本不行的”。1

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关于国际贸易动力的解说也是从国际贸易利益的角度做出的。但必须指出的是,西方国际贸易理论所承认的贸易利益和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所揭示的贸易利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关于这个问题放在后面说明,这里仅就贸易利益如何驱动对外贸易行为进行比较分析。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优势理论是从成本比较的角度说明国际贸易的动力:一定量的商品如果能够以更加低廉的成本在国外生产出来,那么国际贸易对参与贸易的每一个国家都是有利的,因为贸易之后每一个国家所能得到的产品数量都比贸易之前更多。从国家获取更多物质产品消费的角度说明国际贸易的动力是古典贸易理论的特质,也正是这种特质使处于上升过程中的资产阶级能够打着古典贸易理论的旗号为自己谋利。但是,古典贸易理论也存在不可调和的内在矛盾,这在李嘉图经济学中表现的尤其突出,而这种矛盾本质上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古典经济理论与以追求剩余价值为目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新古典贸易理论彻底放弃了劳动价值论,虽然它仍是从参与贸易的国家能够获取更多物质产品消费的角度解释国际贸易的动力,但是构成这一动力的逻辑基础不再以劳动成本的国别比较为基础,而是以要素禀赋差异造成的生产成本或生产价格的国别比较为基础。这样,生产价格取代了价值,要素价值论取代了劳动价值论。在此基础上,将获取更多物质产品消费作为国际贸易的动力不仅更加合乎成本-收益这一西方经济学原理,也更加合乎资产阶级所信奉的法律和伦理。这样的分析同样适用于克鲁格曼的国际贸易新理论(NewTradeTheory),只不过国别成本比较的基础不再是要素禀赋,而是规模经济效应或地理空间效应。自2003年以来,马克·梅里兹(MarkMelitz)等人努力构建的新新贸易理论(New-NewTradeTheory),试图从微观企业异质性的角度解释不完全竞争市场上的企业利润最大化行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与已有的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相比,新新贸易理论似乎具备了崭新的理论形态;但从本质上来看,这一理论仍然是在资产阶级经济学逻辑框架的内部为资本主义对外贸易的动力寻求貌似新颖的解说。因而这一理论也就不可能应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从而也就不能从根本上揭示出资本主义国家或资本主义国家中的企业开展对外贸易的真正动机。

(二)国际贸易利益的来源

资本主义对外贸易所追求的是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价值。资本家之所以能够无偿占有剩余价值是因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以,资本主义国际贸易利益的根源就是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而构成这一来源的制度基础是资本主义私有制。

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与西方经济理论的其他学科分支一样,不承认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更不承认剩余价值的存在。在古典贸易理论中,国际贸易利益的来源被解释为分工所带来的生产效率的提高,或者说是分工所带来的专业化利益,也就是每个国家之所以能够在贸易后获得更多的物质产品,是因为分工使得劳动要素投入到生产率更高的部门中去,从而增加了全社会物质产品的产出;同时,也正是因为整体生产效率得到优化,所以单位产品价值得到降低,这样,每个参与国际贸易的国家都能通过对外贸易以更低的成本或价格获得更多的物质产品消费。正如马克思指出,“斯密关于分工和机器改良对商品价格的影响的全部学说,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1虽然新古典贸易理论抛弃了劳动价值论,但是在国际贸易利益的来源问题上仍然继承了古典贸易理论的基本思想,即把分工所带来的物质产品产出的增加看做是贸易利益的来源。换句话说,国际贸易利益来源于国际分工所导致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但是我们知道,分工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生产发展的产物,是一个历史范畴。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2这样,从分工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角度解释国际贸易利益的来源,从实际上就是把资本主义国际贸易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剔除出去,从而也就把资本主义国际贸易利益来源的所有制基础彻底掩盖。在新新贸易理论视域下,国际贸易是异质性企业的自利行为,这样,国际贸易利益也就来源于异质性企业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所具有的价格控制能力或获取超额利润的能力。很显然,这一理论仍然没有说明国际贸易利益的本质源泉及其制度基础。总之,西方国际贸易理论没有说明也不可能说明国际贸易利益的真实来源,它们关于国际贸易利益来源的种种解说,本质上是通过推陈出新的逻辑演绎来掩盖资本剥削劳动、富国剥削穷国的社会残酷现实。

(三)国际贸易利益的分割

马克思关于国际贸易利益分割的理论集中体现在他的国际价值理论中。

我们知道,商品的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作为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尺度,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1商品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

虽然马克思没有为国际价值范畴给出明确的文字定义,但是按照马克思在经典文献中使用国际价值范畴的语义以及逻辑一致的原则,我们可以认为,商品的国际价值是指在世界市场上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在说明分析具体问题不能简单套用一般经济规律这一基本原则时,马克思举例说:“例如棉花的价值尺度不是由英国的劳动小时,而是由世界市场上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2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国际价值理论也存在必要劳动时间这一概念,只不过这一价值尺度是世界市场上各国必要劳动时间的平均值。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受到世界劳动的中等强度(或平均强度)的影响,而世界劳动的中等强度(或平均强度)由“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衡量,因为马克思明确指出:“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中等的劳动强度,……国家不同,劳动的中等强度也就不同;有的国家高些,有的国家低些。于是各国的平均数形成一个阶梯,它的计量单位是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3“劳动强度较大的国民劳动比强度较小的国民劳动会在同一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价值,从而表现为更多的货币。”4这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国家某种商品的生产行业的国民劳动强度较大,高于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那么这个国家生产的该种商品就具有更多的国际价值,从而也就具有更高的商品价格。

在世界市场上,价值规律还会因为国家间劳动生产率的差别而发生更大的变化:“只要生产效率较高的国家没有因竞争而被迫把它们的商品的出售价格降低到和商品的价值相等的程度,生产效率较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也被算作强度较大的劳动。”之所以说是“被算作”强度较大的劳动,是因为马克思已经指明:“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1也就是说,国民劳动创造价值的高低与国民劳动强度有关,但与国民劳动生产效率的高低无关。这样,当生产效率较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被算作”强度较大的劳动而与其他国家生产效率较低但国民劳动强度相同的劳动相交换时,前者就可以获得更多的价值,也就是两个国家国民劳动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的交换地位。在现实中,“一个国家的资本主义生产越发达,那里的国民劳动强度和生产率就越超过国际水平”,从而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国际交换中总是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对此,马克思还总结到:“一个国家的三个工作日也可能同另一个国家的一个工作日交换。价值规律在这里有了重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比较富有的国家剥削比较贫穷的国家,甚至当后者像约·斯·穆勒在《略论政治经济学的某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从交换中得到好处的时候,情况也是这样。”2对于马克思的这段论述可以作如下理解:

假设世界上有两个国家,A国和B国,两国都能生产X和Y两种商品,表1列示了两国生产每一单位的两种商品所需要投入的劳动工时(不考虑劳动强度问题)。表1显示出,A国两种产品的劳动生产率都比B国要高。在没有贸易的情况下,按照价值规律,A国国内商品交换比例为2X交换1Y,B国为1X交换2Y,也就是A、B两国X商品的国内相对价格分别为1/2、2。如果按照比较优势原理进行国际分工与贸易,那么A国专业化生产X商品,B国专业化生产Y商品。如果假设按照1X交换1Y的比例进行国际贸易,那么A国在贸易后可以多得到1X,B国在贸易后可以多得到1Y。虽然B国实际获得产品的数量比贸易之前更多,但按照国际价值交换的比例看,B国3个劳动工时才能交换A国1个劳动工时。至于假设商品的交换比例是1X交换1Y,按照穆勒的相互需求理论,只要国际交换价格在两国封闭市场价格区间内都是可行的。但是,当A国作为劳动效率较高的国家存在时,如果A国的国民劳动被算作更大强度的劳动,那么国际交换价格将更加接近B国封闭市场市场价格,A国的1个劳动工时将交换B国更多的劳动工时,此时,富裕国家对贫穷国家的剥削将更为严重。

西方贸易理论完全不承认国际贸易中存在的富裕国家对贫穷国家的剥削。无论是古典贸易理论中的优势原理还是新古典贸易理论中的H-O原理,它们所要论证的是每一个参与贸易的国家都能比在没有贸易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产品消费,从而获得更高的社会福利水平,这样,自由贸易所创造的是一个双赢的结果。至于在国际贸易中究竟哪一个国家能够得到更多的贸易利益,西方贸易理论则不加以说明。

每一个参与贸易的国家都能从对外贸易中获得利益,这种论证贸易可以带来双赢格局的学说在历史上确有进步意义,至少持有这种论调的古典贸易理论就曾经促使英国废除了《谷物法》,从而为英国工业资产阶级的发展扫清了道路。

当然,这种论证贸易可以带来双赢格局的学说也存在欺骗性。它打着国际主义的幌子,掩盖了国际贸易中的不平等交换,掩盖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自由贸易剥削发展中国家的客观事实。但是,这种罔顾事实的西方贸易学说是经不起历史检验的,也同样是经不起现实考验的。在奉劝落后国家参与自由贸易的时候,它们会说:“在长期内,扩大的贸易和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能使所有国家人们的生活水平都得以提高。”1于是各国都逐渐意识到,向全球贸易体系开放自己的市场,是经济通向繁荣的最佳途径。或者说:“对于经济落后国家而言,与先进国家的紧密联系与交往是获取成功的最重要因素。尽管20世纪20年代的苏联和20世纪50年代的印度曾经取得了表面上的短暂成功,但世界上还没有一个通过完全封闭式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增长战略而最终获得成功的先例”2。但是,当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利益或国际地位可能因国际贸易而受损失甚至仅仅只是遭受挑战的时候,它们又会说:“有人或许想知道是否有某个或更多的后来者能够追上甚至突然超过美国。PWT数据库(PennWorldTable)和麦迪逊的类似估计似乎表明这种情况迄今为止并未出现。这难道表明随着美国原始创新在海外的传播,这种传播却是使美国逐步失去其领导地位的重要因素吗?答案是模棱两可的。事实上,已经出现的某些迹象是很发人深思的,比如法国和德国的每小时生产率的确超过了美国。如果法国和德国能赶上美国每周、每月的平均总工时数,那么法德两国的经济发展将会超过美国”。1理解了萨缪尔森的这段话中所隐含的判断自由贸易究竟“是福是祸”的基本立场,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克鲁格曼在标题为《流行的国际主义》一书中也要站在美国的立场上(而不是旗帜鲜明地站在真正的国际主义的立场上)向美国的政策制定者宣讲自由贸易的好处。事实上,在现代国际经济体制下,体现资本霸权的国际贸易秩序仍然是在更大程度上维护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益。如果说西方那些自由贸易的信徒弄不懂一国如何牺牲别国而致富,那么我们对此不应该感到意外,因为这些人同样不想懂得,在每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部,一个阶级是如何牺牲另一个阶级而致富的。2

(四)国际贸易模式与世界市场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通过对外贸易与投资突破国家疆界在世界范围内寻求获取更多剩余价值的可能,因而资本“具有创造越来越多的交换地点的补充趋势;……从本质上来说,就是推广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或与资本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创造世界市场的趋势已经直接包含在资本的概念本身中”。3所以,资产阶级社会的真实任务就是建立世界市场和确立以这种市场为基础的生产。4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资产阶级“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使反动派大为惋惜的是,资产阶级挖掉了工业脚下的民族基础。……旧的、靠本国产品来满足的需要,被新的、要靠极其遥远的国家如地带的产品来满足的需要所代替了”。5这样,“一种和机器生产中心相适应的新的国际分工产生了,它使地球的一部分转变为主要从事农业的生产地区,以服务于另一部分主要从事工业的生产地区”。6因而,整个的国际贸易模式也就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落后国家、工业国和农业国之间的贸易,塑造这种贸易模式的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与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探究国际贸易模式的本质决定条件不同,西方国际贸易理论总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外寻求国际贸易模式的表面决定因素。这些决定因素包括:劳动生产率、要素禀赋、产品生命周期、国民收入水平、规模经济等。这些貌似合理的解说没有贯彻逻辑和历史一致的研究方法,没有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阶段性为前提,从而没有发现国际贸易模式的本质决定条件。如果说新古典贸易理论仍然是当今西方主流国际贸易理论的话,那么早在这种当代主流贸易理论产生之前,马克思就已经对这一可能的贸易理论歧途进行了深刻批判:“例如,有人对我们说,自由贸易会引起国际分工,这种分工将规定与每个国家优越的自然条件相适宜的生产。先生们,你们也许认为生产咖啡和砂糖是西印度的自然禀赋吧。200年以前,跟贸易毫无关系的自然界在那里连一棵咖啡树、一株甘煎也没有生长出来。”1

西方贸易理论宣扬自由贸易可以给人类带来更多福祉,可以给参与贸易的每一个国家带来更多的财富。但是,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现实一再说明,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主导的世界贸易体系并没有实现世界经济的持久繁荣,也没有实现富裕国家与贫穷国家之间的差距弥合,毕竟增进人类福祉以及促进落后国家走向富裕根本就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家开拓世界市场(或资本主义国家推进对外贸易)的本质目的。当资本为了获取剩余价值通过国际贸易建立起世界市场时,“自由竞争在一个国家内部所引起的一切破坏现象,都会在世界市场上以更大的规模再现出来”,2从而形成更大规模、更广范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即世界市场危机,它是资本主义国家内部危机突破了国家疆界在世界范围内的表现,也是资产阶级经济一切矛盾的现实综合和暴力平衡手段。3只要回顾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确立以来,甚至只需要回顾过去几十年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客观现实,就不难发现,西方国际贸易理论所鼓吹的建立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世界自由贸易体制之上的经济繁荣与人类福祉是那样的脆弱,它一次又一次地受到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挑战与威胁,不仅这种挑战与威胁的规模越来越大、破坏力越来越强,而且在每一次危机中落后国家总是要遭受更多的利益损失。

(五)国际贸易政策

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是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为研究和批判对象的。马克思以严谨的逻辑科学地说明资本主义自由贸易体现着资本剥削剩余价值的自由,因而马克思不可能在他的国际贸易理论中提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合理的”或“可取的”国际贸易政策。

与马克思不同,自斯密以来的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总是把资本主义看做人类永恒不变的制度,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做最好的生产组织方式,因而资本主义国家对外贸易乃至整个世界贸易都要服务于资本主义制度及其生产方式,惟其如此才能促成世界繁荣,才能改善人类福祉。但是,资本主义国家对外贸易实施的现实后果却远未达到西方贸易理论所预期的状态。19世纪英国自由贸易派宣称,自由贸易可以使商品价格下降,从而刺激需求增加,进而带动生产和劳动需求增加,并最终提高劳动工资。对于这样一个美好但无疑具有欺骗性的错误逻辑,马克思以英国经济发展现实为基础批判性地指出,自由贸易扩大了生产力,生产资本的增值意味着资本的积累和积聚,这会使小企业主破产,从而扩大无产者的人数,同时还会使盲目生产进一步扩大,进而使经济危机变得更加频繁、更加猛烈,而这又会再次扩大无产阶级队伍。生产效率的提高和无产阶级队伍的扩大会加剧工人为得到工作岗位而采取的竞争,所以自由贸易的结果是劳动报酬减少了,而一些人的劳动负担也增加了。1自由贸易不仅没有使资本主义国家内部工人阶级受剥削的程度得以减轻,而且还通过国际不平等交换把穷国所创造的价值掠夺进富裕国家。一百多年过去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自由贸易的政策批判仍然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当原英国工党议员兼贸易工业部大臣斯蒂芬·拜尔斯(StiphenByes)离开内阁,可以与农民以及那些处于社会边缘的群体相接触,并且有机会亲眼看到自由贸易政策的后果时,他承认:“我错了。自由市场贸易政策伤害了穷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正统理论正在增加全球性的贫困。……完全的贸易自由化并非进步之道。”这是拜尔斯在2003年5月19日出版的英国《卫报》上发表的观点。按照拜尔斯自己在这篇文章中的说法,他原本笃信自由贸易学说,认为自由贸易政策可以帮助穷国实现经济发展,而穷国也理应欢迎自由贸易,但后来,他的观点彻底改变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拜尔斯虽然改变了他对自由贸易理论及政策的观点,但他并未完全纠正其观点中的错误,至少纠正得并不彻底。因为伤害穷国和穷人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国际分工和国际自由贸易,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及它们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而这些都只有在马克思的国际贸易理论中才得到科学地揭示。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保护贸易政策同样受到马克思的坚决批判。活跃于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因其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而举世闻名。李斯特认为,通过关税保护可以使落后国家的幼稚产业得到发展,从而可以使落后国家的生产能力得到发展,这样,对于落后国家来说,应该在贸易保护促成民族工商业获得足够发展以后再参与国际自由贸易。对于保护贸易政策的历史进步作用,马克思给予了一定的肯定,他说:“保护关税制度不过是为了在某个国家建立大工业的手段,……成了它(资产阶级———引者注)反对封建主义和专制政权的武器,是它聚集自己的力量和实现国内自由贸易的手段。”1但对于保护贸易政策的历史局限,马克思也深刻地指出,这种贸易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外国资产阶级对本国同胞的剥削,从而有利于实现本国资产阶级对本国同胞的剥削,因而保护贸易政策在本质上是在维护本国资产阶级的利益,所以,李斯特所主张的所谓幼稚产业保护政策不过是“狼同它的狼伙伴”2之间的利益角逐游戏。

由此可见,西方国际贸易理论总是站在资产阶级利益立场上对贸易政策进行选择和辩护,所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现实贸易政策既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也具有鲜明的国家主义色彩。与此不同的是,马克思站在世界无产阶级的立场上,从人类社会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的高度审视国际贸易政策。他指出:“先生们,不要以为我们批判自由贸易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保护关税制度。……总的说来,保护关税制度在现今是保守的,而自由贸易制度却起着破坏的作用。自由贸易制度正在瓦解迄今为止的各个民族,使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间的对立达到了顶点。总而言之,自由贸易制度加速了社会革命。先生们,也只有在这种革命意义上我才赞成自由贸易。”3

五、两种国际贸易理论对当代社会主义国家参与国际贸易的不同政策含义

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国际贸易理论,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和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对当代社会主义中国参与国际贸易有着完全不同的政策含义和完全不同的后果。

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的主旨是为资本主义对外贸易提供辩护。按照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的一般原理,既然参与国际贸易的每一个国家都能从贸易中获取利益,那么自“二战”以来甚至自18世纪以来,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主导的世界贸易秩序就是具备了天然的合理性,从而每一个国家———尤其是经济落后国家———在既定的世界贸易秩序下参与国际分工也就成为其为发展经济所应做出的最优政策抉择。

然而过去几百年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充分表明,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主导的世界贸易秩序首要维护的从来都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自身利益,凭借资本霸权,通过不平等交换,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始终处于剥削落后国家的优势地位,落后国家固守优势原理发展自由贸易的后果往往是因陷入比较优势陷阱而丧失自主经济发展潜力。

那么,能够因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世界贸易秩序存在着不公正、不合理就回避国际分工,拒绝自由贸易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当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

拉美国家受到阿根廷著名经济学家劳尔·普雷维什(RaulPrebisch,1949年)的“中心—”理论的影响,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采取了长达30年之久的内向型工业发展战略(或称进口替代战略,ImportSubstitutionStrategy)。这一战略虽然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将许多拉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带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但是重化工业优先发展的政策导向所带来的巨大的国际收支压力、显著的国内居民收入差距,以及居高不下的城市失业率,也使得拉美经济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已经面临着重重阻碍。与之相反,如果不考虑地缘政治因素的影响,亚洲的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按照比较优势原则,通过实施外向型工业化战略(或称出口导向战略,ExportOrientationStrategy),使其在战后的几十年中创造了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良好业绩。

能够因为当代拉美经济衰落和东亚经济腾飞的历史事实就无条件地接受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国际贸易秩序发展自由贸易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同样应当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

为了摆脱经济困境,拉美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被迫接受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新自由主义政策建议。但此后不久,拉美国家就发现,新自由主义所主张的产权私有化、经济自由化政策不但没有达到拉美国家期望的经济发展目标,反而使其国民经济遭遇到更为严重的问题。在1980~1990年间,拉美制造业的年均增长率仅为0.1%;1随着平均关税税率的大幅下降,由原先的进口替代政策所建立起来的市场保护体系彻底瓦解,大量国有企业破产,大批工人失业,部分重点行业沦为外资控制;贸易自由化也没有能够有效地改善拉美国家的国际收支状况,到20世纪末,拉美国家的外债总额仍然超过GDP的25%,作为较早进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的阿根廷,在2000年仍然是拉美地区外债负担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回顾“二战”以来拉美和东亚的经济发展历程可以看到,尽管资本主义对外贸易是以攫取剩余价值为根本目的,然而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发达国家的资本、技术、管理经验还是通过贸易渠道流向了落后国家,从而有可能成为促进落后国家实现经济增长的重要外部资源。但是,自由贸易又不必然能够促成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由发达国家所主导的当代国际贸易秩序中客观存在的资本霸权与国际剥削,始终构成落后国家获取正当贸易利益的现实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