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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发展精品(七篇)

时间:2023-07-16 08:22:55

村镇银行发展

村镇银行发展篇(1)

关键词:村镇银行 运营模式 宏观环境 政策分析

一、村镇银行政策推进情况

(一)村镇银行设立初期出台的政策

这段时期是从2006年12月20日银监会明确提出设立以村镇银行为主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至2008年末。这段时期的政策主要为规章制度性政策,对村镇银行的定为和以后的发展路线和方针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这个阶段的政策,决定了村镇银行在性质上属于商业银行,而国家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又使其具有政策性和扶贫性。同时表现出,在村镇银行建设初期,当地地方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在资金、办理相关手续等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但相关的政策主要偏向于规范性文件,而村镇银行成立以后,相关部门对其关注度下降,没有提供相应的可持续的政策扶持。对于村镇银行,政府在税收优惠、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等方面都没有具体措施。

其次,村镇银行虽属于一级法人,其具有决策链条短,信贷审批和发放贷款快,经营机制灵活等优势,但其未获准接入银行业征信系统、未获准进入中央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也未获准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进而促使村镇银行对发起银行高度依赖而受其约束,降低民间投资者积极性,吸储难等问题,所以村镇银行从一开始就有很多问题需要通过自身和政府的努力来解决。

总结来看,这整个阶段的政策主要是为了推出村镇银行这一新生事务,至于如何将其发展并落实相关的政策,似乎从一开始就没有下定论。

(二)村镇银行三年发展规划期间政策

村镇银行三年(2009~2011)发展规划阶段,对村镇银行来讲是社会探索和实践村镇银行发展道路的关键三年,是国家相关部门摸索探究以及实践的三年,相关部门在这三年的积累下来的经验,将决定村镇银行三年后的命运。

1、宏观推进政策

首先,我们对于这一阶段的政策推行总体是表示认可的,自2009年7月23日确定了三年规划后,定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有关税收减免、费用补贴、地方财政性存款等方面做出一定的努力。

尤其是《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将三年规划内,向村镇银行征收的营业税降至3%,与农村信用合作社持平,这加速的村镇银行的投资设立速度,充分表现出政策上对村镇银行的扶持。以及《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后,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对村镇银行上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增量超过15% 部分,按2% 给予奖励,像这样的政策支持,不仅有利于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也时刻鼓励着村镇银行立足“三农”。

可以说这一阶段的国家关于税收减免、费用补贴、地方财政性存款等方面较之于村镇银行发展初期是有明显的改进的,也意示着村镇银行第一阶段的快速增长期的到来。

2、政策及其执行上的不足之处

在课题组看来,关于批准设立突破县域的“跨地区”村镇银行的决定,虽然有助于鼓励村镇银行在我国中西部等贫困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带动农村经济,但是也可能受扩张业务驱动,导致部分村镇银行远离乡村和偏离“三农”初衷的问题。事实上,当前就存有以此政策为扩张业务跳板的村镇银行。

其次,经过对政策的关注与对调查报告进行学习,发现关于村镇银行政策的执行力度存在一定的问题。当前的很多关于村镇银行的调研结果中提出的关于政策支持措施的建议,有一部分是已经存在了的,这意味着相关扶持政策的执行在地区间存在差异,原因有地方政府的原因,也有银行自身的原因。

比如,机构对财税新政关注度不够,在财税[2010]4号令中,明确规定村镇银行执行3%营业税率,国内很多主流媒体和网站都进行了转载和政策解读,获得了较高社会认知度。但部分村镇银行在缴交2010年的营业税时仍然执行5%税率,既没有主动与税务部门联系有关纳税比例的调整事宜,也没有申请退还已缴的营业税款。表现出对新政认识不足,执行力不足。

最后,虽然当前税收减免、费用补贴等支持性的政策有效执行的地方,村镇银行对政府扶持力度也是认可的。但同时也认为,更为关键的是解决村镇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和批准进入银行同业拆借系统、接入征信系统等问题。事实上目前很多村镇银行也表示这些问题若得到解决,向吸储难等问题将得到很大的程度的解决。但由于村镇银行一级法人身份和风险承担问题,致使其成为一个需要深思熟虑的问题。

(三)关于村镇银行的最新政策

当前,随着2011年末的到来,2009年设计的三年计划已步入尾声,这个时候的政策,表现出村镇银行这三年的发展情况,展现政府对村镇银行发展道路的探究成果,更为重要的是体现国家对村镇银行这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来发展的态度和规划:

1、2011年7月末,银监会调整了村镇银行设立的审批程序,由现行银监会负责指标管理、银监局确定主发起行和地点并具体实施准入,调整为由银监会确定主发起行及设立数量和地点,由银监局具体实施准入。这一调整也间接表明2009年制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年建设规模规划宣告失败。

2、2011年9月6日,银监会就《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子银行管理暂行办法》向商业银行征求意见。提议建立村镇银行子银行,这一经银监会批准,由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专司批量化投资、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村镇银行的持有限牌照的商业银行。

对于村镇银行子银行,我们认为最值得关注的有三方面:

第一,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的门槛,除了对资产规模有要求之外,要求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的发起银行要有明确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战略规划,已经探索出可行有效的农村金融商业模式,具有到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内在意愿和具体计划等。

第二,村镇银行子银行需对村镇银行进行绝对控股。

第三,为村镇银行提供重要的后台服务,《村镇银行子银行管理办法》规定,村镇银行子银行可村镇银行设立统一的电子银行渠道,使之集中加入银联网络,进而统一申请并管理银行卡品牌。解决吸存难和汇兑结算难的问题。

对此,我们的观点是:

可以肯定,银监会一直都在不断地探索最为适合的组织形式来解决村镇银行作为单点机构,金融网络化、电子化的趋势相背离等问题。

同时,虽然村镇银行三年规划宣告失败,但主要在于设立数量上的未达标。当前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536家,基数不小,而且银监会对村镇银行设立的态度,大有将重数量战略转变为重质量战略。

最后,对于最新出台的关于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的提议,虽然在审批上加强了对其支农战略的严格考察,但对于村镇银行子银行对其设立的村镇银行的绝对控股要求我们并不是很认同,表示对该政策下村镇银行能否独立发挥支农效应保留意见。

二、政策变化分析

纵观2006年以来关于村镇银行政策的推进情况,结合自身的调研结果。我们看到,经过近五年时间的探索与总结,国家在宏观政策上对于如何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与兼顾支农使命已逐步的有了清晰的认识,也针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扶持政策出台了明确的相关规定,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同时,按照当前国家对村镇银行的关注度,可以看出国家对村镇银行的支持会一如既往地,并且更有效地进行,那么村镇银行的运行条件将逐步得到改善,但重要的仍然是如何改善和最优改善的问题。可见三年的规划,虽然没有在建设规模上达到标准,但是却稳定了村镇银行在我国金融市场中的位置。

三、对有关村镇银行政策的分析结论

纵观2006年以来有关村镇银行的政策及其推进情况,国家在宏观政策上对于如何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与兼顾支农使命已逐步的有了清晰的认识,陆续出台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扶持政策,这对于村镇银行建设和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近期的国家政策更加注重村镇银行运营质量情况。

但也必须承认村镇银行存在于相对弱势的农村经济环境中,必然面对很多已知和未知的风险。虽然政策上已经有所支持,但解决面不够全、解决的力度不够大。

首先,当前亟待解决是村镇银行与大小额支付系统、银行同业拆借系统、征信系统等存在很大程度上脱离的问题,从而解决村镇银行吸储难、规模难以扩张等困境。这些问题不是依靠单个银行能解决的,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和落实。

其次,各地政府对村镇银行的支持力度不同。虽然当前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享有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但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当地政府对于村镇银行的特色化政策优惠和支持,虽然很重要,但各地情况不尽相同,存在较大的差异。国家需要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村镇银行的发展,同时鼓励、监督当地政府对村镇银行进行扶持。

同时,我们主张国家在准备对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村镇银行自身、监管部门、政府等各个方面进行调整时,把握好宏观大局,从村镇银行发展的角度出发,去考虑如何确保村镇银行的良性发展,为服务“三农”、为农村金融改革做出切实的贡献。这样才能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正确性,才能充分发挥行政力量在推动农村金融市场蓬勃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程琳,芮莎.对村镇银行发展中“三农”目标缺失的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10

[2]李佳勋,李凤菊.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其存在问题探析[J].经济问题探索,2011;3

[3]刘玲玲,杨思群,姜朋等.清华经管学院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报告[J].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4]慕丽杰,王兆刚.村镇银行的发展与城乡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破解[J].农业经济,2011;4

村镇银行发展篇(2)

【关键词】村镇银行 经营现状 对策建议

一、山东省村镇银行机构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立情况

2008年11月,山东省首家村镇银行寿光张农商村镇银行挂牌开业。2012年末,山东省辖内的村镇银行达到52家,注册资本总额达人民币325070万元,平均注册资本额6251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额在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的村镇银行11家,注册资本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8家,注册资本额最低的2000万元。截至2012年末,山东省17个市除聊城外,各市都已设立村镇银行,绝大多数没有设立分支机构,服务范围有限。

(二)从业人员情况

山东省2011年度34家村镇银行共有员工1022人,平均每家村镇银行30人。从业人员数量最少的村镇银行只有20名员工,充分体现了村镇银行属于小银行的典型特点。本文对6家样本村镇银行195名员工的年龄、学历和从业来源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从员工年龄结构分析,在20—25岁的104人、占比53.33%,26—30岁的59人。从员工来源结构分析,大学毕业生91人、占比46.67%,企业财务人员等46人、占比23.59%,银行机构人员58人、占比29.74%。从员工学历结构分析,本科学历154人,专科学历32人,硕士研究生9人,从业人员总体学历水平较高。

二、山东省村镇银行业务情况分析

(一)存款组织情况

2011年,山东省32家村镇银行各类存款余额人民币704019万元,较2010年增加438123万元,平均每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2.2亿元。2011年,菏泽市的3家村镇银行平均存款规模6215万元,德州1家村镇银行的存款余额5755.6万元,远低于平均存款规模,其中既有吸收存款能力弱也与当地金融资源不足有关。济南章丘齐鲁村镇银行开业时间较短,存款余额2619万元。总的来看,山东省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具有较强能力,少数经济水平较低地市的村镇银行吸收存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贷款发放情况

山东省村镇银行的贷款投放力度逐年加大,2011年贷款余额533593.35万元,较2010年增加351061.15万元。2011年度山东省平均每家村镇银行贷款余额16674.79万元。

2011年山东省村镇银行的存贷比为75.79%,已经达到了贷款投放规模的最高上限。山东各地市村镇银行的存贷比不均衡,存贷比最高的103.31%,最低的只有19.98%。青岛、烟台、潍坊以及日照4个市村镇银行严重超存贷比,主要集中在山东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已经表现出较为严重的流动性风险。其中,村镇银行存贷比在50%以下的主要集中在山东中西部地区,村镇银行资金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存贷比最低的淄博沂源博商村镇银行19.98%,除资金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外,主要原因是当年开业时间较短。

(三)业务种类分析

目前,村镇银行的金融产品品种相对单一,只有简单的存款、贷款等基本业务品种,服务功能不完善,吸引客户能力有限。信贷业务则主要是农户个人贷款、个体工商业经济组织贷款、农村中小企业贷款等,缺乏适合农村金融需求和村镇银行特点的贷款业务品种。同时,村镇银行没有开展银行卡业务,更未设立便捷的 ATM 机,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客户到村镇银行办理业务的便利程度。

三、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来源受限制,存款稳定性差

当前,村镇银行在当地广大群众中的信誉度不高,同时面临同行业竞争对手众多,导致客户不愿把资金存放在村镇银行,导致村镇银行的存款及存款以外的其他资金来源存在严重障碍。截至2011年末,山东省辖内34家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70.4亿元,其中储蓄存款16.01亿元,占比仅22.74%。反映出,村镇银行存款结构不合理,吸收储蓄存款的难度较大。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主要为企业流动资金、个人活期存款资金,流动性存款占比较高,存款稳定性差,少数地市的村镇银行储蓄存款仅占各项存款5%左右,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结算手段不畅,业务创新不足

一是村镇银行的结算手段落后于其他银行机构,支付结算渠道狭窄,无法实现异地支取,不能满足客户即时支付结算的服务需求;二是村镇银行贷款业务品种单一,缺乏差别化贷款业务;三是中间业务等新业务开展缓慢,业务品种和业务创新存在不足。

(三)员工从业能力有待提高

从分析情况看,村镇银行员工总体素质不错,但大多数员工从事银行业时间较短,欠缺从业经验和实际业务操作知识。村镇银行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和后备人才体系,特别是重要岗位缺乏人员,过度依赖发起行的少数业务骨干,员工整体从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对策建议

(一)树立品牌形象,提高公信度

村镇银行要通过建立精品网点来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加大支农资金投放力度等措施,逐步获得广大客户的信任和支持,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一是营造整洁的营业场所环境,提升村镇银行的正规银行形象;二是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三是加强银行企业文化建设和对外宣传力度,实现扩大村镇银行的社会影响的目的。

(二)创新业务品种,扩展业务市场

一是实现产品多样化,村镇银行应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创新适合当地情况的贷款模式,科学划分客户群体,并有针对性地开发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产品,开展以小额信贷为主的各类金融服务,设计适合当地特点的金融产品;二是积极开展中间业务,积极开办并拓展中间业务,丰富服务产品种类,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村镇银行营业收入结构,提高村镇银行的盈利水平。

(三)培养专业人才队伍

一是强化员工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等综合能力;二是引进优秀人才,从社会上招聘具有金融机构管理经验的优秀人才,逐步提高村镇银行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三是留住人才,通过培养企业文化理念,培养员工树立视事业如家园的信念,提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让员工享受到实实在在在的物质优惠。

参考文献

村镇银行发展篇(3)

关键词:村镇银行;农村经济;安徽省

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首批选择吉林、四川等六省区进行村镇银行试点,随后将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1]。安徽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开始组建自己的村镇银行,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银行业向小微企业、乡镇乡村等薄弱领域倾斜。截至2016年2月,安徽省共成立村镇银行66家,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左右,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

1村镇银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理论依据和现实需要

农村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村镇银行,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可以起到以下作用:解决竞争不充分、缓解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从而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的繁荣[2]。村镇银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以下理论依据和现实需要。

1.1理论依据

1.1.1金融抑制理论金融抑制理论是由麦金龙于1973年提出的观点,他认为发展中国家的贫困,原因不仅是由于资本的缺乏导致的,更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资本市场固存的扭曲现象使得资本利用效率不能充分发挥,从而不利于经济增长[3]。整体经济状况的好坏决定了金融的好坏,而金融又会对经济发展起到相应的反作用。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会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然而,由于受到历史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金融抑制现象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还普遍存在,机制、方式和体制都成为了阻碍金融支农的壁垒,使得服务三农的效能无法充分发挥[4](图1)1.1.2小银行理论发展经济学家认为,有怎样的经济结构,就应当有怎样的金融结构,这样才能降低服务成本,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国内外研究也表明,银行所提供的服务与其规模有一定的关系,在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等业务上,小银行的指标都要高于大银行。同时由于服务成本较低,小银行也更加倾向于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所以村镇银行作为“小银行”可以为小微企业和农村发展提供更大的金融支持[5]。

1.2现实需要

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农村区域内部差距明显,经济发展基础薄弱,主要以单一的农业和畜牧业生产作为农户重要经济来源,农民增收渠道单一,综合生产能力较弱。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无法得到足够的金融支持,不能满足三农生产对于资金的需求。农村现有的金融机构明显存在着“非农化”倾向,农发行、农信社和邮政储蓄向少数企业集中贷款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户贷款覆盖面偏低[6]。由于这种金融瓶颈的存在,抑制了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使得农村居民收入增加缓慢。

2村镇银行在安徽省的产生及对农村经济的支持现状

2.1安徽省村镇银行的产生及发展

随着国家逐步放宽农村地区金融准入门槛,不断扩大农村金融供给,安徽省也抓住机遇成立自己的村镇银行,以期能够形成覆盖面广、类型多样、效率较高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缓解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7]。在这里以安徽省最先成立的两家村镇银行作为范例,即长丰科源村镇银行和凤阳利民村镇银行,他们的成立对安徽省农村经济的发展会起到很大的带动作用。2.1.1长丰科源村镇银行2008年2月2日,安徽省第一家村镇银行长丰科源村镇银行挂牌成立,其注册资本为1亿元,标志着中国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在安徽省结出第一粒果实。长丰科源村镇银行将秉承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管理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提高服务水平和人员素质。同时加强风险控制,提高支农力度,确保支农质量,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上做出贡献。2.1.2凤阳利民村镇银行2008年4月28日,安徽省第二家村镇银行凤阳利民村镇银行在凤阳县府城镇挂牌开业,注册资本为4100万元,拥有各类员工19人。该行的市场定位是为小微企业、农民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每年支农贷款的比例占总贷款的比例都会不断增加,同时也会将服务范围延伸到周边集镇。该行将与地方政府在农业开发、卫生、扶贫、教育等方面形成互动,逐步提高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强化对农业的信贷支持,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2.2村镇银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建立村镇银行的初衷就是要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使得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的影响范围得到扩大,减少农村金融抑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实现普惠金融[8]。村镇银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如下。2.2.1提高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由于农业具有天然弱质性,农户在贷款时很难提供抵押品,使得农村金融业务成本高、风险大且收益低,导致农发行、农信社以及邮政储蓄纷纷减少在农村地区的金融网点。而村镇银行的设立恰巧可以弥补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空白。截至2015年末,安徽省银行业基础金融服务覆盖行政村15049个,其中网点覆盖行政村6123个,各类电子机具(含ATM、POS、转账电话和自助服务终端)覆盖行政村14176个,其他方式覆盖行政村3196个,大大提高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2.2.2增加农村地区金融供给,满足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需求增加农村地区金融供给本来就是村镇银行设立的目标之一,村镇银行可以吸收农村地区闲置资金,调节资金余缺,利用自有资本和中央银行再贷款支持“三农”发展[9]。同时在贷款利率和抵押条件上给予小微企业和农户以政策优惠,使得更多需要资金的企业和农户可以得到资金支持,满足他们生产和生活需要。2.2.3初步形成了有效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20世纪90年代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撤销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同时收缩其在农村的机构和业务比重。最直接的后果则是农村金融服务长期缺位,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使得农民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加大。而设立村镇银行则有助于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扩大农村资金供给,形成有效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10]。

3村镇银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村镇银行作为一种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在扩大农村金融供给,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很多的作用。可是村镇银行成立时间短、服务渠道单一、偏离目标定位、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依旧很突出[11]。具体来说,村镇银行在发展中存在以下问题。

3.1偏离服务

“三农”目标,非农化倾向严重服务三农、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是村镇银行成立的最初目标,而村镇银行在本质上仍然属于金融机构,盈利是其最内在的追求[12]。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存在着投入大、产出小、风险大的特点,导致村镇银行在农户的贷款中出现“惜贷”现象,不愿意过多的贷款给农户,而偏向于将资金发放给经营状况比较好的企业。这就导致需要资金的农户无法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此时的村镇银行充当的却是“抽钱机”的角色,无法真正服务于“三农”。

3.2服务方式手段单一,资金来源缺乏保障

目前村镇银行主要通过直接发放贷款的方式为农户提供资金支持,贷款过程中对抵押品的要求也十分严格,并且主要以中短期小额贷款为主,无法满足具有中长期贷款需求的农户。并且村镇银行由于受地域和国家政策规定的限制,使得其存款规模和存贷利差偏小,不利于增加盈利水平和扩大贷款业务,导致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功能得到限制[13]。

3.3信用控制机制不完善,抗风险能力弱

由于村镇银行尚未加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和结算系统,使得村镇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对农户的信用考察比较困难,很多时候都是“人情贷款”,加大了贷款成本和贷款风险[14]。而农村信用环境不容乐观,部分农户认为在村镇银行贷款可以先不用考虑归还而产生道德风险。同时村镇银行在结算上必须通过发起行作为结算中介,这严重影响了村镇银行的效率[15]。

4提升村镇银行服务水平的对策建议

4.1加强政策支持,坚持服务

“三农”基于村镇银行功能的特殊性,国家应允许村镇银行结合当地资金供求情况、农户信用情况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选择合适的存贷款利率,保证村镇银行在满足自身生存的同时也能服务于“三农”,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也可以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4.2创新服务方式,加大融资力度

村镇银行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发不同的金融产品,提高整体金融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开办诸如代客理财、代销保险、黄金等中间业务,增加盈利能力。人民银行也要给予村镇银行相应的支农再贷款支持,并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在税收方面提供政策优惠等。

4.3加强信用控制,提升抗风险能力

人民银行应尽快将村镇银行纳入征信系统和结算系统,提供必要的征信服务,降低其在贷款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和贷款成本[16]。村镇银行也要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引导和监管力度,确保村镇银行合法、合规、稳健运营。5结束语村镇银行是安徽省农村经济以及三农事业能否快速发展的关键,当前安徽省村镇银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依然存在市场定位不明确、资金来源缺乏保障、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只有解决了当前村镇银行存在的不足,才能使其更好地为整个金融市场服务,促进三农事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高传华.村镇银行制约因素与发展路径选择[J].中国国情国力,2012(5):20-22.

[2]陶劲.新农村建设期待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10,24(5):47-50.

村镇银行发展篇(4)

关键词:村镇银行;发展;趋势;建议

村镇银行是中国银行体系中的新生儿,它的诞生为原本单一的、缺乏活力的农村金融服务注入了新的活力,是解决我国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金融抑制”问题的创新之举。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兴起建设村镇银行的高潮。本文主要阐述了村镇银行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了发展村镇银行的意见和建议。

1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进行试点,2007年10月又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从2007年3月初首批3家村镇银行开业,到2009年3月初,全国已有97家村镇银行,短短两年时间实现了数十倍的增长速度,而这一数字还将迅速壮大。两会期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目标是2000家,凡是有条件的县都可以有一家。

2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趋势

2、1 注册资本规模逐步增加

根据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但在目前已成立的97家村镇银行中,注册资本有逐渐增大的趋势。全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成立时注册资本仅为200万元。而去年年末成立的广东中山小榄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为2.5亿元,规模居全国村镇银行之首。注册资本的逐步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村镇银行开业之初吸储比较困难,缺乏营运资金;另一方面高额的注册资本可以在短时间内使各项指标满足监管标准,有利于村镇银行拓展业务。

2、2 金融机构发起人范围逐步扩大

村镇银行成立之初,多以当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同时,外资银行在这轮农村金融机构布点中表现活跃,2007年12月,汇丰银行发起设立了第一家村镇银行,随后它马不停蹄地在重庆大足、福建永安、北京密云和广东恩平设立了5家村镇银行。渣打、花旗等外资银行业巨头也在摩拳擦掌,将目光投向了中国农村的村镇银行,并且在积极布局,设立网点。相比之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这场金融布局中的态度反而不是非常积极,2008年8月,由中国农业银行发起设立的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行和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在湖北、内蒙古同时成立,开创了国有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先河。建设银行紧随其次,同年12月在湖南省发起设立了桃江建信村镇银行。截至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均未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说明了我国银行业整体实力上升,特别是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经过几年的改革重组,资本总量、内控制度等已具备了跨区经营的实力,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正是一个很好的平台,有助于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抢占农村金融市场,实现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从而实现跨区域经营。

3 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目前,我国的村镇银行已经开办了97家,实现有效贷款40多亿元。但是在村镇银行设立以来,吸储困难、业务品种单一、社会影响低等问题也随之产生,困扰着正在发展的村镇银行。现对村镇银行的发展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3、1 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发展规模

虽然较大的注册资本可以增强防范风险能力。但目前我国已开办的村镇银行多数坐落于贫困的乡镇,业务量有限,容易造成村镇银行单户贷款额度过大,不良贷款压力很大。因此,建议监管部门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资本规模,初次设立时最好不要超过1亿元,以后随着资产规模的可以适当增加,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同时,监管部门应充分考虑各地区经济条件、人文环境、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以及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在经济发达地区,可设立多种所有制的村镇银行,采取市场化方式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参股,促进规模型村镇银行的发育在经济欠发达区域,可设立小型化的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发展篇(5)

关键词:村镇银行;发展;农业经济

 

一、引言

当前,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改革进入到一个全新阶段,大部分农村金融问题都围绕如何向“三农”提供促进其发展的金融服务展开,黑龙江省农村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农村金融的配套发展,而村镇银行作为金融制度的安排和金融服务的创新举措破解了这一系统难题。

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536家,其中开业440家、正在筹建96家。目前,已开业村镇银行总体运营健康平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截止2011年6月底,黑龙江省已开业14家村镇银行,这14家村镇银行在增强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竞争,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减少借贷壁垒,促使农村融资规范化,创新农村金融业务,满足农村金融多层次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其自身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本文对黑龙江省村镇银行进行介绍,重点选择桦川融兴村镇银行进行研究,指出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以指导黑龙江省村镇银行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黑龙江省农业经济的发展。

二、黑龙江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自2008年10月10日黑龙江省首家村镇银行——东宁远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目前黑龙江省已组建成立了14家村镇银行(如表1),这14家村镇银行为当地农民、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金融服务,促进了当地经济繁荣与发展。

表1 黑龙江省村镇银行一览表

三、制约桦川融兴村镇银行发展的因素

(一)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可认知度底

“三农”发展对国家发展至关重要,而“三农”问题复杂多变,对于国家和政府来说,解决起来困难重重,由于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所以国家和政府要积极支持村镇银行的发展,而做好宣传是第一步。但是目前国家整体对村镇银行的宣传力度却不够。相较于国有商业银行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来说,村镇银行的广告很少,政府没有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给予广告支持,广大农民没有充分认识村镇银行的重要性和服务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另外,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本应该充分宣传,提高自身的知名度,但是由于村镇银行目前经营规模小,金融供给能力弱,没有足够的资金打广告,制约了自身的发展。

(二)目标定位不清晰,村镇银行贯彻支农宗旨难

一是在经营目标方面,村镇银行实行商业化运作,在市场开拓与客户选择时首先考虑资金的盈利性。二是在政策目标方面,村镇银行设立的目的是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真空”,引进农村金融领域竞争。但农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影响巨大,加之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基础薄弱,高新产业、龙头企业较少,村镇银行无高效益项目支持,盈利空间较小,存续前景不乐观。在目前难以找到切入点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势必以防范风险和自身效益为前提来培植客户,这样极易动摇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甚至违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办行宗旨。

(三)不得发放异地贷款,限制了村镇银行规模的扩大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要求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不允许跨区域经营。 中国农村范围广,各地差异大,跨区域经营的信贷风险难度也将加大,不允许跨区域经营对于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的一些村镇银行是有现实意义的。但对于某些有良好信誉的银行机构创办的村镇银行,应该将标准适度放宽,如此在统一法人的条件下,才能实现规模效应。

(四)支付结算渠道不畅

目前,村镇银行名义上开办了存款、贷款、结算三大类业务,但由于加入过程繁琐、成本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村镇银行基本上没有加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电子对账、账户管理、全国支票影像交换、银行卡跨行支付、同城票据交换等系统,不能充分享受到现代化支付体系带来的便捷服务,办理业务困难重重。在村镇银行开户的法人客户很少,大多只是个人储蓄客户。除此之外,银联对各大金融机构办理银联卡“一视同仁”,对于村镇银行这样业务量较少,银联卡发放较少的金融机构要与业务量大、银联卡发放量大的各类大型商业银行上交同样的费用,这无疑加大了村镇银行的成本,制约了其发展速度。

村镇银行发展篇(6)

【关键词】村镇银行 制约因素 改善 对策

当前,农村金融体系是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因此,提高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缩小城乡差距,构建新型的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势在必行。近年来,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试点到推进的发展历程。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截至2010年6月末,已经开业的村镇银行有214家,正在筹建的村镇银行有52家,但这与银监会的规划目标仍相差甚远,村镇银行在我国的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因素的制约,既有内部因素的制约,也有外部因素的制约。其中,外部因素制约是阻碍村镇银行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外部因素

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外部因素是与内部因素相对而言的,它指的是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发展环境的制约。

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相关配套政策还没有完全到位。尽管银监会已陆续了村镇银行的行政许可及监管细则,但对村镇银行的财政支持力度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具体规定还没有完全出台,很多配套政策还没有完全到位。表现在:一是大多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执行的是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比农村信用社的标准要高;二是村镇银行没有享受到税收政策的优惠待遇。根据我国银行业营业税率的征收情况,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率基本都是3.3%,而村镇银行和商业银行一样都是按照5%征收;三是再贷款利率没有享受优惠待遇。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利率一直以来都低于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表现了国家在政策方面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而村镇银行作为新兴的服务于农村、农民、农业的金融机构,却没有享受到和农村信用社同等的政策待遇,把村镇银行同商业银行同等对待,这对村镇银行的成长和发展非常不利。

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过度和不足。我国银行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监管模式采取的是“低门槛、严监管”,其中“低门槛”指的是国家对村镇银行的设立和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要求较低,这对于快速增加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覆盖面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严监管”指的是监管机构实行比较刚性的监管措施,这有利于村镇银行设立初期的规范化操作,避免出现失控现象,造成金融风险。但在实际操作中,又很难实现政府的政策意图,如村镇银行设立时的持股比例要求就不尽合理。这些问题充分表明,我国银行监管机构对村镇银行的监管还缺乏足够的经验,同时监管的力量还略显不足,监管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社会公信度比较欠缺,村镇银行的信用认可度较低。村镇银行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相比,在社会认可度方面存在着明显不足,它的知名度和信誉度短期之内很难建立起来,直接结果就是刚刚成立的村镇银行很难吸纳到农民的个人存款,而想要贷款的农民却很多。通过分析,可以得到原因:一是村镇银行作为新生事物,开始建立的网点较少,农民不敢将钱存入;二是村镇银行没有国家背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都具有国有和集体背景,这些金融机构经营多年,深受农民信赖,让农民感到放心,而村镇银行却没有这样的背景。

地方政府定位不清,经常存在不当干预。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应该体现在:充分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民发展生产,积极促成和协调农村金融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不断提高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只有经济水平提高了,才能提高农民存贷款的积极性,从而不断提高区域内农民的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这样既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能促进村镇银行在广大农村地区的迅速发展。但是,实际操作中,一些设有村镇银行的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政府对村镇银行的组建、管理和监管干预过多的问题,尤其是对村镇银行的放贷业务干预过深。

新型社会信用制度、信用体系的建设滞后。当前,我国农村信用制度、信用体系还是传统占据主要地位,很多农村尤其是比较落后的农村长期以来形成了一些观念,很多农民认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都是国家开办的银行,小额贷款就相当于国家发放的扶贫款、赈灾款和救济款,这些贷款不贷白不贷、贷了也不用还了,国家的钱不用白不用,傻子才还。这样的信用观念直接导致了农民借贷不还,没有信用约束,因此,尽快建设新型农村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势在必行。

改善村镇银行发展外部环境的对策

为了促进村镇银行健康快速发展,带动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就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改善村镇银行外部发展环境。

加大政策对村镇银行的支持力度。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薄弱环节,要加快村镇银行的发展,不断拓展其生产空间,给予其足够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其健康快速发展。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一是适当地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实际发展状况、资金供求状况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地确立贷款利率;二是在一定年限内对村镇银行实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支持其发展初期不断壮大;三是央行要像支持农村信用社一样,支持村镇银行,给予其同等支农再贷款的优惠政策,以帮助村镇银行解决资金难题,扩充其资金实力;四是监管部门应出台促进村镇银行与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竞争和发展的有关政策,帮助村镇银行增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此外,还要建立一定的政策协商机制,针对村镇银行面临的发展难题和实际困难,协商统一给予其一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帮助村镇银行尽快发展起来。

加强监管,完善政策,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加强村镇银行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要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和运营水平。政府应对申请开办村镇银行的个人或商业银行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银行监管部门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检查考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突出村镇银行的支农指标的考核。监管部门要对村镇银行的贷款对象和资金用途严格控制,保证村镇银行对农民的适当的贷款比例。要适度控制村镇银行的担保额度和担保行为,尤其要控制村镇银行与控股银行、重要关联人的相互关联授信。要适度控制流动性风险,要求村镇银行建立与控股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相互支持机制,保证控股银行在流动性方面对村镇银行的支持。要积极引导村镇银行逐步建立健全完善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村镇银行应对风险的抵御能力。

加强宣传,提高自身公信度。创建初期,村镇银行应加强宣传工作,不断地利用各种广告和公关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将村镇银行的性质、服务宗旨和自身特点,以及开展的主要业务介绍给广大农民。村镇银行还要充分利用接近农村腹地的地域优势,坚持深入农村经常拜访客户,不断提高影响力和美誉度,对农村的一些影响力比较大的文体活动比如庙会提供赞助,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不断扩大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和提高自身公信度,随着自身公信度的提高,广大农民逐步熟悉其性质和业务后,就会打消顾虑。这势必会有利于提高村镇银行的储蓄能力,不断地增加存款。

村镇银行发展篇(7)

关键词: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法律保障

一、村镇银行的法律性质

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县(市)、乡(镇)设立,主要为农村地区农民、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一)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

从法律性质上讲,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虽然村镇银行有一定的政策性取向:村镇银行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在缴纳存款保险之后的可用资金必须用于本地区农村经济建设,不得跨区经营。但是村镇银行在权属关系和经营目的等特征上与政策性银行并不符。从权属关系上看,我国的政策性银行都为国家所有,而村镇银行可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设立,可见二者权属特征不相符;从经营目的上分析,我国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村镇银行作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金融企业,实行市场化操作,有着营利性的经营目的,可见二者经营目的不相符。由此可判断,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

(二)村镇银行是特殊的商业银行

首先,村镇银行是商业银行。第一,村镇银行可以办理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第二,商业银行与村镇银行经营原则一致。第三,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从设立的基本条件、对关系人贷款的限制、存款准备金要求及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具体法律规范也基本相同。第四,《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6l条指出,该管理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商业银行法》等执行。由此可见,村镇银行是商业银行。但村镇银行也不同于《商业银行法》调整的一般的商业银行。第一,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商业银行法》要求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千万元人民币,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设立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百万(在乡或镇设立)或三百万元人民币(在县或市设立)。第二,治理结构要求不同。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相对于商业银行比较简单灵活。第三,股东出资要求和股权结构方面不同。《商业银行法》调整的商业银行在股东出资要求和股权结构方面的限制比村镇银行少。第四,两者在业务范围上也有所不同,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相对较窄,而且村镇银行业务的地域范围也有要求,这不同于一般商业银行追求效益的本性。

二、村镇银行法律保障的必要性

国内外的长期实践表明,良好的法制环境是保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及决定因素。法制体系越完善,各类法律制度越健全,法制环境就越好,这样市场经济活动才能更加有序、规范地进行,各类经济关系才能得到良好的调整。因此,良好的法律保障能更快更好地促进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银行自身固有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缺陷:负外部性和脆弱性,决定了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相关法律的保障。银行的负外部性是指银行的经营行为及其破产行为对广大存款人可能造成消极的影响;银行的脆弱性是指很多因素很可能会影响到银行的正常经营,使得银行很容易陷入经营不利的状况,严重的时候还有可能导致其破产倒闭。对于村镇银行而言,其脆弱性与负外部性与一般银行无异。因此,政府必须介入监管,只有国家依法加强对银行的法律监管,才能使得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同时,村镇银行自身抗风险能力尤其微弱,再加上其支撑的脆弱的农村金融体系,一旦村镇银行发生倒闭事件,由此引起的影响可能对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以及小额信贷事业都是个不小的打击。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加强政府和法律的力量,对其进行适当监管。

三、完善村镇银行法律保障的对策建议

各国的实践表明,政府通过构建完善的政策法律体系可以为农村金融组织的创建和规范运行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保障金融机构实现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完善村镇银行政策法律体系,需要建立金融监管与稳定协调机制,这要求从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拟订金融法制规划,完善配套的金融法律制度,建立起合理的法律体系促进模式,以提升村镇银行综合竞争力的高度。

第一,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订专门的关于村镇银行的法律法规,明确村镇银行的合法性地位,为村镇银行等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的市场准入、业务经营、市场退出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范,进而形成更加开放、公平、健康的金融市场竞争秩序,更快更好地促进村镇银行发展。当然此项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第二,从地方立法上来看,我国目前还没有地方立法机关制订有关于村镇银行的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村镇银行的现行的规定并没有考虑我国农村金融的区域性、层次性等特征。因此,应授权地方立法机关结合本地区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并出台关于村镇银行债务清偿、组织创新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保障村镇银行实现有序、健康、持续发展。但同时也要求相关法规的制订必须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色的法律体系框架内,这样才能在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保证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作者单位:1.吉林工商学院;2.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本文系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1B293;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规划社科项目“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金融支持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包爽.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法律对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