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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04 16:48:26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1)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良好的社会治理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党的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环节,基层治理既关涉到党执政的群众根基,也影响着国家治理的基层运行。因此,需要强化党建引领,创新管理方式,引导群众参与,才能用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思路去开拓基层治理中的新蓝海。

强化基层党组织,破解治理难题。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增强城市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是基层党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物业管理简单粗暴、服务意识差是广大社区居民长期以来挥之不去的痛点。今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网络上不时曝出个别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拒绝医护人员返家进入小区观象,在医护人员为抗击疫情选择逆行时,小区却因有关管理人员的蛮横无知而被禁行,导致医护人员无法正常生活。诸如此类治理越位,超限现象正是由于当前的基层治理缺乏党建的正确引领.因此,在社会共同治理当中,要将党建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城市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凝心聚力作用。

应用社交软件,提升治理水平。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各项技术层出不穷,人民的素质进一步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过去,基层社区干部为完成一项工作,常常是“跑断腿,磨破嘴”的状态,即便如此也不见得可确保政策传达和诉求反馈的及时准确。现今在移动互联网的加持下,伴随着公众号、微信群等社交软件的应用,基层治理水平也与时俱进,不断得到提升。大事小情看群公告,社情民意一键反馈,干群联系通过“指尖上的社区”变得更紧密、更便捷。未可以说,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运用科技手段,让人民群众体会到真正的便捷与方便,才能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广泛发动群众,提高治理效能。曾指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这句话为我们指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要义就是要让人民参与治理,发挥人民的力量。一些地方所推广建立的“乡贤会”、“百姓议事堂”等举措都有效实现了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自我约束和管理,一改往日“干部干、群众看”的漠视现象。如今的“清风直通车”“社八件”等,都是吸引群众参与的先进举措。可见广泛发动群众,培养主人翁意识是促进干群间凝心聚力、提高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

以党的正确引领共建基层治理格局,以现代智能手段提升基层共治水平,以人民广泛参与共享基层治理成果是当前和今后我们在基层治理中开拓创新的总方针。只要坚定这一方针不动摇,必将推动我国的基层治理长治久安,行稳致远。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2)

在公共管理当中,主要是针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例如社会问题、公共项目、公共资源等。其中,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社会福利、文化教育、公共设施、交通市政等方面。公共项目主要是按照相应的政策,所采取的一些行为规范。公共资源则包括了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公共信息资源、公共设施产品等部分。由此可见,在公共管理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因而在新常态下,必须明确公共管理的困境,并积极探索合适的出路,从而取得更好的公共管理效果。

2新常态的基本内涵

所谓新常态,就是要对过去的状态进行改变,通过对现状的改善和调整,形成相对稳定的新常态发展趋势。新常态主要表现在文化、政治、经济等领域。在当前的法治社会中,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弘扬,以及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立,在全民范围内,形成依法行事、崇尚法治、尊重法律的良好环境。基于法律的框架,对社会治理机制、社会管理方式等进行转变,形成多领域、多层次的社会治理体系。基于法律,将社会管理职能赋予社会治理主体,是社会治理体系能够得到良好的运转,并依法对社会治理主体的行为、权力等进行监督。在新常态之下,应当对基本的法律法规进行遵守,充分发挥出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国家制度执行能力、国家制度当中,主要通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加以反映。因此,在现代化社会管理当中,应当实现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的转变,为社会管理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在经济发展领域当中,则应确保稳定的经济发展秩序,确保经济平稳的发展,实现良好的增长质量。对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发展核心动力,应当进行大力的开发和培育,在经济发展中,也要重视意识形态中创新思维的影响。

3新常态下公共管理的困境

3.1改革方式与基层管理制度矛盾

在我国改革发展的深化过程中,公共管理水平的提升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国家对此制订了一系列从上到下的改革措施。但是,在上层管理设计框架当中,对于下层事实基础建设是十分依赖的。虽然我国对于基层管理建设十分关注,为了推动地方改革的实施进度,也出台过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以确保顺利的进行公共管理。但是由于相应制度规范、法律依据的欠缺,并且受到地方经济的限制,使得这些这些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始终难以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在社会基层管理当中,这些从上到下的改革措施,会由于受到不健全的基层管理制度的影响而难以有效的推行。所以,对于改革规划措施,还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变。

3.2公共管理人员能力与素质不足

在公共管理当中,重要的组织者、主体参与者就是公共管理人员。因此,这些人的职业单的、专业素质等,对于公共管理质量与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当前的社会当中,公共管理的价值体系、组织文化等建设已经产生了一定的问题,因而对管理人员的自觉度、个体素质提升都较为不利,使其在公共管理工作当中,很容易形成消极的情绪。公共管理人员如果不能及时调整这种工作状态,将会在公共管理领域中发生蔓延,进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极大的影响公共管理质量与管理效果,对于公共管理价值的实现也会产生较大的阻碍。

3.3公共管理的技术方法薄弱单一

在公共管理当中,公共管理技术指的是管理者创建和应用实践性、工具性的知识体系,从而实现公共管理的目的和效果,其中融合了多种专业管理技术,例如应急管理、智慧行政、数字管理等。在当前的公共管理中,对于公共管理技术的重要意义,很多管理者缺乏充分的理解,对于传统单一僵化的管理形式,存在着较大的依赖性。对于公共管理技术辐射学科的认识,也缺乏应用的重视,因而造成了公共管理技术方法薄弱单一的情况。对于公共管理的效果和质量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所以,对于公共管理人员来说,应当在工作当中对加强学习公共管理的技术方法,从而使公共管理水平得到有效的提升。

3.4治理体系能力目标现状的差异

在公共管理管理当中,应当基于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治理目标,对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等进行建立。在我国当前社会中,具有繁荣的社会文化、稳固的政治控局、稳定的经济形式,说明当前的经济、整治发展形态能够与公共管理事业相匹配。而对于公共管理发展目标来说,在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在治理体系的实际运行当中,法制化、民主化的效果不够理想,治理渠道也较为欠缺,社会民众对于公共管理,难以进行有效的参与和了解。在治理主体建设当中,存在着较为落后的情况,同时治理人员素质能力也较为有效,因而治理能力难以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因此,对于社会公众、市场、政府的管理能力,必须进行有效的提升,从而对治理体系能力目标现状的差异进行有效的解决,更好的推动公共事业管理的发展。

4新常态下公共管理的出路

4.1重新塑造公共管理的价值体系

在公共管理组织当中,管理人员应对社会问题,主要依靠其中的价值体系,从而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最后的管理质量与管理效果。在当今社会的发展当中,各方面的诱惑、欲望等不断增多,因而在公共管理领域中,也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忽视民众的基本需求、肆意践踏公众利益、过分追求金钱物质等不良的行为,对于我国新常态下的社会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因此,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对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体系进行重新的塑造。具体来说,从意识形态方面,应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积极的构建,实现公正、公平、法制、民主的社会环境形成。从政治制度方面,应当对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遵守,通过法律法规建设的形式,实现意识形态方面的需求。从实际行动方面,应当更为有效的监督管理基层的领导行为,为公共管理人员树立良好的榜样和典型,最终形成组织内优良的价值体系。

4.2提升公共管理主体的管理能力

在新常态的发展之下,对于公共管理主体的管理能力,应当进行不断的提升,从而更好的推动公共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在实际工作当中,公共管理部门应当对现有的管理形式进行转变,同时对自身的管理结构进行不断的优化和调整,以更好的推进公共管理的发展和革新。对于公共管理人员,政府部门应对其相关的要求加以明确,对公共管理人员的考核、选拔等机制进行不断的完善。对于管理人员后期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的培养,应当给予更高的重视,使公共管理人员都能够具有良好的依法行政意识、服务意识,从而在社会问题的分别和处理中,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此外,对于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渠道,政府部门应进行相应的扩展,加强全民基础管理教育,使社会公众能够基于良好的自我管理,积极有序的参与到社会公共管理当中。

4.3加强公共管理技术手段的创新

在新常态下的公共管理中,为了更加快速、科学的对社会问题进行处理,应当对应急管理、智慧行政、数字管理等专业的管理技术加以运用,从而促使公共管理水平的提升。同时要积极更新管理人员的思维方式,以及政府部门的管理模式,对传统公共管理中落后、单一的管理方法进行摒弃,积极运用更加先进、有效的现代化公共管理技术。在公共管理中融入物联网、计算机等技术,从技术层面上给予公共管理更为良好的支持与辅助,进一步提升公共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4.4确保上层改革涉及的有效推行

在设计上层管理方案的时候,应当将基层建设作为依托。而在当前社会中,由于基层建设存在不足,缺乏系统的管理制度,因而上层管理方案难以在社会基层管理当中发挥作用,难以有效的提升公共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因此,相关的管理部门及政府部门,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推动上层设计的有效落地。在地方政府自治管理机制的建立当中,应当将上层设计作为指导基础,对基层政府的自我管理权力进行强化,在物质、制度等方面,为其管理行为提供支持和辅助。通过这种方式,对地方改革的积极性、持续性等进行确保。在对国家公共管理能力进行提升的过程中,应当确保地方公共管理制度的有效推行。另外,对于公共管理体制,应进行不断的发展和创新,有针对性的制定法律法规,更好的保障制度的执行,实现合理、合法的公共管理。基于新常态的基本特点要求,对公共管理体制进行创新,对国家法律制度加以遵循。应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经济发展规律等要求加以满足。根据地方发展环境,对改革意见进行相应的融入,从而在社会基层管理中,确保上层设计的有效实施。

5结语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及经济发展当中,新常态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态势,体现出了很多不同以往的特点及要求。在新常态之下,公共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更大的难题和挑战。为了能够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分析和明确新常态下公共管理的困境,采取有效的措施探索公共管理的出路,从而更好的发挥出公共管理的作用,推动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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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敏.“新常态”视阈下河南省“省直管县”政府治理困境与对策研究———借鉴上海浦东区经验[J].商,2016(02):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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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3)

力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干部培训班交流发言材料

近期,我有幸参加第一期X干部专项培训计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专题研究班,从X月X日开始,在市委党校进行了为期X个月的学习,X月底又赴X大学X校区参加集中培训,通过聆听专家教授的授课、现场学习观摩,对抓好社会治理工作有了一些新的思路。X月X日开始,我结合本职工作实际,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调研,对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一些堵点、痛点进行了剖析,特别是在组织、理念、体系、服务四大要素上进行了研究和探索,现将有关工作收获汇报如下。

一、从“四大困境”破题,找准市域社会治理短板

(一)组织困境

调研中,我发现基层组织力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不少基层组织架构还未能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难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如2020年7月,X化纤将员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权限移交到社区,但是失去了原“国企包办”模式的硬性约束后,许多党员和居民开始与基层党组织、社区“脱钩”,社会治理对象由高组织化转向低组织化,导致组织无序。同时,在农村许多党支部呈现老年化和空心化,以X镇蔡湖村党支部为例,50岁以上党员超过一半,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只有三成,仅有的一些年轻党员更是常年在外务工,导致党组织缺乏活力。此外,社会治理牵涉部门众多,由于缺乏组织的有效统领,各部门各自忙于条线任务,未能高效整合各条线力量,造成了执行和运作过程的碎片化。

(二)理念困境

在社会治理的实际过程中,很多地方没有真正理解治理的内涵,导致基层社会治理的虚化。思维“人治化”。一方面,不少公职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去年山西洪洞县一村民家土灶被村委会用水泥封平的新闻曾引发舆论热议,村委会的乱作为,折射出社会治理中的“人治”惯性。另一方面,群众法治观念落后,部分群众习惯于“托人情”“找关系”,X镇信访科在接访过程中,也存在少数群众来访前习惯于先买一包“办事专用烟”,而非寻求法律帮助的情况,更有极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反映出群众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自治“空壳化”。当前不少群众自治组织徒有虚名,这种现象在城镇老旧小区较为突出,如X某小区居民构成复杂,缺乏公共意识,对自治组织漠不关心,难以实施自主治理。除此之外,不少基层单位“越俎代庖”,过多地插手自治组织事务,大部分镇(街道)对下属的村(社区)有严苛的考核管理,忽略了自治组织的自主权。

(三)体系困境

党的四中全会公报提及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目标中,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显得尤为突出。一是权力边界模糊。推进社会治理是公民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的必然要求,其有效实施又依赖于公共权力的扩大,二者间天然存在矛盾。X镇就有群众要求公开本组村民的特殊人群信息,当事人则认为此事属于个人隐私,不愿提供,由此引发矛盾。二是参与主体单一。当前社会治理工作提倡政府积极作为,很多人却将此理解为“大包大揽”,比如当前一些乡镇敬老院参与主体较为单一,大多由政府开办,收费价格未能市场化,在服务质量和水平上不够高,导致老年人不愿意入住,影响了治理效能。三是科技支撑无序。当前各地社会治理网格平台app参差不齐,比如临近扬州的X市部分区用的平台不同,扬州市虽然统一运用省级平台,但是平台操作复杂,功能并不完善,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四)服务困境

当前社会治理工作中,重点以网格化为主要支撑,网格员为直接责任人。然而基层事务繁多,工作人手不足,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服务上的问题。网格设置较粗放。按照省政法委规定,城市社区网格按照300-500户或1000人左右为基本单元,农村按照200-300户为基本单元。然而实际工作中因为种种原因,超过2000人的农村网格不在少数。巡办分离不到位。目前,X市网格员基本都由村干部兼任,在这种模式下不仅网格与村干部工作时间互相挤兑,更导致网格员同时负责事件的巡查发现和最终办结,促使村干部发现问题的积极性降低,影响了矛盾纠纷化解的质量。服务效能跟不上。由于网格员时间、精力有限,致使服务打了折扣,无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及重点群体的诉求,X市六合区曾有一独居老人死亡两个多月后才被发现,这就是网格走访不到位、不常态所导致的。

二、从“四大要素”着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以组织现代化为根本保证,优化组织架构、工作流程

1.筑强组织“引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必须落实基层党组织直接责任,充分发挥其各项功能。一是强骨干,突出抓好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选拔下派年轻有为的基层干部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思想理论教育、社会治理培训,合理设定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最低年限,逐步提升相关待遇,营造在基层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二是守阵地,全覆盖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增强组织活力,打造领导社会治理的战斗堡垒。三是当表率,以党员为核心,积极开展“星级党员示范户”评比,以党员带动群众,营造“人人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2.打破条线“壁垒”。今年,全市范围内推进的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是解决条线“壁垒”问题的一剂良方,应当深度推动各单位思想上融合、行政上整合、工作上磨合。一是整合治理力量。在改革中,原社会治理条线的综治、信访等部门被统一整合到社会治理局,但是市直属的司法、公安等部门依旧独立在外。因此,应加强属地管理,赋予镇(街道)对驻镇直属单位一定考核权限,并从上级层面加大部门之间联动,确保工作有力有效。二是整合网格力量。以X镇为例,原本城管、综治、安监、派出所等条线都设立了网格,应将其深度整合为依托村(社区)划分的综合网格,同步整合网格员队伍,统筹负责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三是整合执法力量。在机构改革中成立的综合执法局,承接了部分上级下放的执法权力,也承担了不少执法压力,可以在便于基层更有效地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下放权力,提升执法实效。

(二)以理念现代化为实践路径,推动德法并重、三治融合

1.强化自治基础。一方面,激发主体意识。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逐渐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理,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另一方面,拓宽参与渠道。进一步落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务作为社会治理重点,真正让群众在社会治理中得到实惠,同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增强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表决权。

2.强化法治保障。一方面,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法律素养、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另一方面,通过法治大讲堂等形式,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村民法治意识,改善乡村法治环境,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3.强化德治引领。以X镇为例,积极弘扬正能量,利用好道德讲堂等载体,坚持开展文明家庭等评比活动,打造农民艺术节等文化品牌,引领文明新风尚。挖掘德治文化,充分挖掘家风等优秀德文化,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道德的引领、规范和约束功能,使德治成为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

(三)以体系现代化为活力源泉,促进主体多元、协同共治

1.政府权责明界化。以维护民生权益为底线,以法律形式明确社会治理工作中公私领域的界限,合理缩小政府权力范围,防止政府越界。同时,为政府越界行为的矫正提供法律依据,明确相关补偿措施和标准。此外,应当在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创建一个沟通渠道和缓冲地带,引入更多治理主体,担负起政府权力退让后空缺的部分公共职能。

2.参与主体多元化。市域社会治理需要政府积极作为,指得是政府要在公共服务适度市场化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职能。一方面,应当积极培育群众迫切需要的社会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鼓励政府向其购买社会服务,坚持市场化运作机制,优化妇女儿童活动、老年人供养等公共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另一方面,应当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在社会组织登记注册、信息公开等方面严格把关,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

3.智能技术高效化。在确保平台数据互通的基础上,尽量统一管理规范,简化操作手续,优化服务功能,整合公安、民政、司法等平台,真正实现“一网打尽”;并将平台推广到群众中,让平台成为群众反馈诉求、监督治理成效、畅通干群联系的桥梁。加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通过平台数据了解群众诉求,分析社会热点,构建数据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以服务现代化为价值基石,落实民生为本、服务为先

1.精细管理增效能。按照社会治理“一张网”“五统一”部署,根据城市和农村不同要求,精心划分网格。如目前X镇按照要求,将网格重新划分为X个,同步组建专职网格员队伍,定期开展全科社工等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同时,精细开展工作,学习X市“社区特色品牌服务”工程,推广网格“微治理”,精确记录居民信息,梳理个人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打造特色先进网格。

2.巡办分离显作为。为确保巡查工作的专业度,可将网格员由县区统一招聘并分配,由镇级层面进行属地管理和考核,专职负责网格内事件办结以外的工作。在基层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可安排网格员兼职与社会治理条线无关的基层工作,但仍需以网格巡查工作为主,以保障问题前端发现能力。属地社会治理部门负责统一收集居民非警务类诉求,并分配到职能部门,督查问题办结情况。此外,探索将问题上报功能下放到居民手中,由网格员进行初审后交职能部门办结,进一步强化信息采集能力。

3.规范服务提水平。推动精细化网格治理、落实巡办分离模式,其目的归根结底是提升服务水平。当前网格服务除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外,包括弱势群体帮扶、特殊人群走访、网格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等诸多方面,更应强化思想教育和推进服务规范化两手抓,提高网格工作质量。可参照X市江北新区做法,由镇(街道)一级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可量化、可考核”的要求,规定每日网格服务提供数量,同时制定不同服务类型的每月最低服务次数。以X镇为例,可规定每名专职网格员每日需录入至少X条服务记录,每月弱势群体帮扶、特殊人群走访等记录不少于X条,矛盾纠纷调处记录不少于X条等。此外,由镇(街道)一级进行服务质量审核,由县区一级进行复核,从而确保网格工作质量,真正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4)

--站东街道创新基层管理新方式

站东街道自成立以来,瞄准问题找短板,紧盯差距补内功,总结经验定制度,咬住目标加油干。街道通过深入调研明确了把工作重点放在着力破解基层治理的难题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社区找准症结所在,探索“自主协商式治理+党建引领式治理+信息服务式治理”的“三式融合”新路径,努力打造城市社区治理的“站东样板”。

一、倡导自主协商式治理,和谐文明“聊起来”

一是建立自主协商会议制度,人人参与,造浓氛围。根据各楼道网格员收集的社情民意,分析讨论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需要多方协商解决的问题,最终确定提交自主协商会的议题。邀请利益相关方、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物业服务公司人员、知名人士等参会,共同探讨、共同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为社区治理打开新局面。

二是建立居民公约签订制度,人人推动,长效践行。树立“主人翁”的理念,通过征求多方意见,形成涵盖文明装修、不乱堆乱放、规范开车、消防安全等小区管理难点问题,党员垂范、优良家风、邻里互助、星空志愿等文明新风倡导,有序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物业公司服务项目公开等内容地接地气、可操作、较全面的居民公约。同时,强化公约执行刚性,由居委委员、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组成监督队伍,通过“公约曝光台”的形式,对违反公约的不文明的人和事进行曝光,有效保障公约落地见效。

三是建立全程公示制度,人人监督,阳光运行。将自主协商会议研究的事项,决议,执行决议情况,最后问题整改情况全程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依托公开栏、楼道通知栏、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以月报的形式对社区党务、居务、财务、服务以及违反居民公约的不文明的人和事进行进行定期公布。并由街道纪工委、社区纪检监察联络员与居民代表组成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的事项进行核实和检查,并提出整改和监察意见,有效保障了社区治理在阳光下运作。

二、倡导党建引领式治理,担当有为“强起来”

一是融合共建“零距离”,凝聚多元力量。立足社区,方言社会,形成“区域一体、共建互动”模式,通过与主要驻区单位党组织互帮互助,联合开展“三会一课”教育活动,推动社区党组织和驻区单位党组织积极联建共创。以党组织共建共享带动各领域的协调互动,使社区居民受益多多。同时积极鼓励党员发挥特长能力参与社区志愿服务,让党员先锋模范形象在基层闪亮发光,带动更多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治理。

二是改革创新“不停歇”,破解长期难题。党建引领深入推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街道轮岗培训、以老带新、招收高校大学生等方式,打造一流队伍;坚持问题导向,推出了站东街道“六式”服务法、社区精准服务“1+X”等工作模式,打造一流管理;实施放管结合,打造“网红打卡点”红色驿站,积极推进邻里中心建设,打造一流服务。通过人才、管理、服务的重置,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的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升基层管理品质。

三是依法治理“暖人心”,夯实群众基础。党建引领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依法治理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建立执法反馈渠道,注重执法队伍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同,使执法力量依法执法受到监督。站东执法中队同时积极开展温情执法,救助长期流浪在外人员2人,劝离长期占道市场一处。即显示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彰显了人文关怀的温度。让法治观念落到群众心中,维护基层繁荣和稳定。

三、倡导信息服务式治理,快捷便利“跑起来”

一是提升信息化服务设施,让管理跟上来。站东街道为中心城区的老旧街道,各项设施较落后。街道加大投入,跨越式发展,增加对信息化服务模式的投入,开展智能爱心车棚、“智慧平安街道”、三网融合平台、邻里中心等项目,通过服务设施的提升带动服务管理的正规,提升服务品质,提升居民服务体验。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5)

关键词:农村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行政处罚法

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是国家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理念的第一步,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乡村执法人员与人民的联系非常紧密,不仅是人民价值理念的引导者,也是人民行为准则的指导者。当下,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是基层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学习法治思想等相关课程的授课分析和评估,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进程中,国家应当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的培养,促使其能够更好的进行基层执法工作。

1提升乡村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的目标和意义

法治意识指的是人们将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内容作为逻辑出发点进行的精神活动。基层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升,意味着基层执法人员需要将合法性作为问题执法等行政过程中思考的前提,将行政法和执法人员执法规范作为行事的基本准则,确保在合法行政中法律在社会中的权威性,营造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将法律的价值能够体现出来。法治意识主要包含权利保障以及权力制约两个方面[1]。

1.1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乡村执法人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明晰(执法)权力的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一切政策的实施,权利的架构都是为了人民。法治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限权意识,法律规定了国家权利的来源、形式和内容,确保国家能够正常运行,无论是国家管理人员还是基层执法人员都需要遵守基本的法律准则。《行政处罚法》将行政权力的描述为:“规范行政处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合法权益”,这就充分说明设定行政权力的前提是限制权力从而保障权利,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来自人民,权力行使也应该为了人民。行使法定权力必先需要经过授权同意,执法人员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如果没有经过宪法同意,“法无授权”的话,就是“违法”。乡村执法人员的身份特殊,其不仅是执法人员,是国家机关的执行人员,是人民群众人生价值观念的引导者。同时基层执法人员也是人民群众,无论是哪种身份,都不能出现违法行为。此外,基层执法人员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还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权力行使如果没有限制就会导致腐败,权力需要监督以及制约,只有这样,权利的使用才是有意义的,公民的权利才能够得到保障,“依法治国”的治国方针才能够贯彻落实。

1.2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和规定维护的是公民的权利,是确保公民的权益不被侵犯的最后保障。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表现。公民权利自由具有广泛性、权利义务具有一致性、权利自由具有受限性。尽管“法无禁止即可为”,从客观层面上来讲,公民可以行使一切法律禁止规定外的权利,但是这些权利的行使是以不伤害他人的权利以及自由为前提的,保障所有公民的权力,这是法律存在的价值,也是政府之所以存在的原因。基层执法人员只有在思想上明确这一点,在进行基层工作的时候才能够以此为依据,尊重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确保人民群众的各项利益都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

2干部教育培训对提升乡村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的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下国家对于公民的基本道德准则要求,也是对基层执法人员的道德要求,通过提升法治意识,做到基层执法人员无论是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服务意识、业务本领、执法权威和公信力、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方面都有新的提升,这不仅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在职业道德上的更高要求。一方面,行政法体系中保护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体现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载体,平等以及公正的基本准则。另一方面,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社会,需要行政相对人认同国家的发展形势以及发展理念,已经表现在其形式上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义务,这一切都需要通过提升法治意识进行保障[2]。

3乡村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升路径分析

3.1加强法治理论教育的力度

要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就必须要加强当下行政法体系的教育的力度。国家发展涉及很多方面,这几年我国的发展重心主要在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这方面的发展需要基层执法人员最大程度的发挥自身的作用。基层工作看似与行政法律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法治意识是国家所有执法人员开展工作的基础,能够避免公共权力滥用行为的出现。基层执法人员是公共权力的掌握者,他们对行政法的认知水平基本上可以决定执法最终的实施效果,法律的权威也在这个过程中体现出来。要做到这一点,国家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3.1.1进行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指的是党校(行政学院)在日常的教育活动中要运用反面案例对执法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基层执法人员要尽职尽责,尊重法律的权威性。3.1.2开展案例教育。近年来,通过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案例分析,让广大基层执法人员明确在主体、程序、案卷制作、记录等方面的规范性,程序上的正义方能体现正义,今后加大案例分析教育的这一做法,需要相关人员研究时间、内容、程序以及效力等方面的内容。3.1.3强化专业教育。法律教学应该被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的必修科目,无论是在培训的内容还是形式上都要进行强化。基层执法人员培育机构需要深化课程的教学内容,在课程中适当的加入行政法的内容。同时党校(行政学院)需要不断创新教学方式,因为行政法的内容相对来讲是比较枯燥的,很难激起执法人员的学习热情,学习热情缺乏,学习效果自然没有办法得到保证。党校(行政学院)在教学的时候需要运用访谈式、案例教学等教学方式,帮助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以及完整的法治意识[3]。

3.2在全社会内树立法律权威

我国传统的观念中,“德治”是强于“法治”的,这里的德主要指的是道德,人们惯于用道德准则去评判一件事情,在日常生活中也习惯于走人情关系,法律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因为整个社会风气的影响,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要转变这一社会风气,发挥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就必须强化全体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以及法治意识,减少传统的人情观念对于当下法治社会的影响。

3.3完善行政法体系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保障

法律的价值在于实施,法治信仰建立在法律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基础之上。2021年《行政处罚法》修订后更好地发挥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同时也需要国家的行政法体系不断完善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保障:3.3.1完善行政法律普法教育机制;以《行政处罚法》为例,法律限制行政处罚行为的设定权,旨在防止法律规定的补充行政处罚设定权限,也即行政法规没有作出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作出,这也就意味着必须符合科学以及法律设定的规定,将执法运用到现实生活之中的时候需要平衡情理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确保执法能够切实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基于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应当完善行政法普法模式和机制,将全民守法的理念通过制度的形式,通过行政机关的普法更好保障,才能切实发挥它的效用。3.3.2完善行政法违法审查机制;行政法是客观存在的法律条款,在上文中已经提到过,法律永远不可能完整,因为社会是在不断变化的,法律制定是依据社会具体情况变化的,因此各个部门需要确保法规、规章、政策是与国家法精神是相契合的,避免地方立法因为一些原因出现的违反上位法的问题。3.3.3完善权利救济制度。可救济性指的是公民的法律权利以及行政执法自由受到侵害之后,司法救济能够及时保障公民的相关权利。法律如果只是客观存在,悬在空中,是“井中月,镜中花”一般的存在,在实际生活中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那行政法的建设就毫无意义。如果公民被侵害的权利不能够得到保障,也就意味着公民的人权不受尊重,法律就成为一纸空谈[5]。

4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基层执法人员提高自身的基层执法水平以及基层工作效率,就必须树立法治意识。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基层执法人员存在的法治意识不深,培训制度不完整等问题,国家应当结合不同地区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运用多种方式,采用多种方法对执法人员今进行培训,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基层执法人员,将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基层,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促进国家行政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促使基层社会在新发展理念中具备更高的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周忆陶.基层执法人员提升信息素质能力的路径探析[J].中国信息化,2020(7):109-110.

[2]周耀宏.新时代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的提升路径探析[J].中国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学报(上旬刊),2019(5):89-90.

[3]郭伟明.论《监察法》颁布后反腐败效能的提升路径:基于意识形态安全视角[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19,218(3):95-101.

[4]邬洪亮.提高政治站位加快补齐短板:地市级党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及路径探析[J].城市党报研究,2020,99(8):91-95.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6)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建设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巩固和完善基层法治平台建设为目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努力打造设施完备、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素质优良、职能彰显的高水平规范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平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通过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持续打造司法行政基层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推进司法所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司法所基础保障、管理水平及履职能力,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到2022年底,所有司法所达到提档升级基本要求。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司法所党的建设

2.完善司法所组织体系

3.提升司法所队伍建设水平

4.优化司法所所务管理

5.强化司法所基础设施保障

6.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7.积极打造“智慧司法所”

四、创新举措

坚持示范引导,争先创优。立足新时代司法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修订市级示范司法所标准,组织开展示范司法所创建复评活动,加强示范司法所动态管理。通过培育典型,树立标杆,强化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氛围,不断提升全市司法所建设整体水平;

坚持整合资源,协调联动。积极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系统内资源,通过开展结对共建、挂职锻炼、交流任职、驻点实习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司法所力量,提升司法所服务能力。加强司法所与基层综治、公安、等工作部门协作配合,打造基层综合性、一体化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所工作常态化机制。

五、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05月—2022年6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下半年)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结合本地实际,分级分层抓好示范点建设,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好的做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推出一批立得住、有特色、效果好的品牌。要在司法行政内网、外网首页开辟行动计划专栏,宣传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成果,加强工作信息和典型经验交流。要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宣传司法所在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工作成效,充分展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扩大社会影响,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认同度。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篇(7)

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基层党组织能够积极预防化解矛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73.01%),并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治理,健全社区自治体系(71.69%),发挥带头、示范、引领社区治理各项工作的作用(51.52%),从而更好地开展思想文化建设,推动社区文明发展(35.92%)。

城乡社区治理要做到以人为本,应以改善民生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62.01%),不断改进“为民服务”的办事方法(60.91%),健全社区自治组织,提高社区自治水平(46.14%),加强基层党组织与社区居民的联系(34.09%),以居民满意度为考核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准(19.52%)。

多元主体复合治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应有作用(70.84%),提高社区治理工作的效率(61.03%),增强社区居民的向心力、凝聚力和主动性(55.89%),对社区的整体公共服务水平(52.26%)和社区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有所提升(29.08%)。

课题组一致认为,江欣苑以党建为抓手,以新的理念、新的探索,走出了一条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之路,生动诠释了治理现代化的丰富内涵,实现了新时期基层党建与政权建设的统一,深刻地回答了如何处理好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

调查说明

【调查时间】2017年4月3日至4月13日

【问卷发放】面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共发放问卷12926份(包括网络推送和纸质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12107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3.66%。

【样本构成】76.08%的受访者居住于城市地区,23.92%的受访者居住于乡村地区。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与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关键阶段。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加快发展,我国逐步开始“村改居”的工作,“村改居”社区应运而生。所谓“村改居”是指农村地区建制实施“农转非”,农民的农业户籍转变为非农业户籍,将村民委员会这一基层自治组织转变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城乡社区治理为基础的新型社会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当前城乡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村改居”后形成的城乡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层平台,需要新的、不同于城市社区居民治理的社区治理方式。

在城乡社区治理尤其是“村改居”问题上,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江欣苑社区创新了可借鉴的复合治理模式。江欣苑社区,是武汉最大的农民还建小区之一,面对“村改居”以后社区如何治理、如何发展的问题,江欣苑社区党委积极落实武汉市委关于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部署,带领居民探索了“一核引领、四元共治”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构建社区居委会、社区企业、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四方共治的格局,走出一条以党的建设引领“村改居”转型发展的成功之路,对于各地城乡社区治理具有高度的参考借鉴意义。

“村改居”给城乡社区治理带来新情况新任务新挑战

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我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着一系列机遇和挑战。总的来看,我国城乡社区治理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城乡社区治理现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尚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近年来,部分地区“撤村建居”,转型成为新型城市社区,走上了土地城镇化与人的城镇化协同推进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撤村建居”涉及到复杂的利益纠葛、生产方式的变化、生活方式的变革,普遍存在拆迁难、安置难、就业难、稳定收入难、社会保障难和管理服务“真空期”等诸多治理难题,积淀了一定的社会矛盾和突出问题,对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新的挑战。

我国的城乡社区治理,尤其是“村改居”治理,仍然处于摸索阶段,尚未探索出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法与治理模式,各地在“村改居”过程中仍存在一系列问题。首先是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色彩偏重的问题,包括管理体制科层化、工作方式行政化、命令化等问题。部分“村改居”社区重视行政管理模式而忽视服务的理念,管理模式单一,无法适应城市社区的管理模式。其次,多数城乡社区治理存在居民参与不足、社区自治能力不强的问题。撤村后,虽然村民在户籍身份上变为城市居民,却因为缺少新的联系纽带而出现疏离化的倾向,社区居民的自我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淡薄,社区动员能力不足,弱化了社区自治的能力。除此之外,社区自治组织发展相对缓慢也是城乡社区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调查中,受访者普遍认榈鼻啊按甯木印敝卫泶嬖谝恍┪侍狻F渲凶钔怀龅氖恰熬用衩媪偕矸葑换难题,无法真正融入社区生活”,有69.16%的受访者做出如此选择;其次是“社会保障等配套制度建设滞后”(58.29%)、“社区发展缺乏必要的产业支撑”(40.99%)。另外,有38.72%的受访者认为当前“‘村改居’治理中工作方式过于行政化、命令化”,14.63%的受访者认为“居民社区认同感较低,精神生活空虚”。

“村改居”是伴随我国城镇化进程孕育而生的社会变革,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发展阶段。这种城镇化进程中基层社会治理的变化,引发了对“村改社区”如何完成集体经济向社区经济的转变;如何完成农村组织向社区组织的转变;如何完成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向城市公共服务供给的转变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现代化的城乡社区治理去化解。综观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过程,“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治理面临的普遍难题。国外社会问题丛生、社会矛盾激化的贫民窟,多是因为“城中村”改造不力而形成的。因此,如何有效应对“村改居”过程的问题与矛盾,有效化解城乡社区治理难题,对于顺利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都十分关键。

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关键是要突出基层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使党委在社会治理体制中处于总揽全局和协调统筹的领导地位。在城乡社区治理过程中,只有通过推动党的组织下沉和网格化管理,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把分散的群众有效地组织和团结起来,才能有力保障群众利益和稳定社会大局。

调查中,受访者一致认同基层党组织能够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发挥关键作用。其中,73.01%的受访者认为基层党组织能够“积极预防化解矛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71.69%的受访者认为基层党组织能够“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治理,健全社区自治体系”,51.52%的受访者认为基层党组织能够“带头、示范、引领社区治理各项工作”,还有35.92%的受访者认为基层党组织可以“开展思想文化建设,推动社区文明发展”。

调研发现,江欣苑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按照武汉市委关于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部署,坚持党建引领这个“红色引擎”,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着力强化政治引领和服务群众功能,强力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在思想政治、经济建设、社会服务和文化建设四个方面,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全面统筹社区各要素的重要作用,解决了社区治理“一盘散沙”的问题,有力破解了城中村改造管理服务“真空期”等诸多难题。

在思想政治上,凝聚社区多元主体,形成共建城市社区的合力。城中村改造打破了农村固有的利益格局,改变了农民多年的生产生活方式,需要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利益和矛盾。同时,农民“失地、失业、失收”后,对未来生活缺乏信心,普遍存在着失落、焦虑、困惑等心态,需要党组织发挥“主心骨”作用,成为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心理上的依靠。江欣苑社区党委坚持党建引领贯穿始终,在城中村改造全过程将组织建设、班子建设挺在前面,通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和延伸,将党员群众牢牢团结凝聚在周围,打造群众离不开、信得过的“红色阵地”,将全体居民凝聚成共建城乡社区的合力。

在经济建设上,平衡社区企业等各类社区经济主体在追求经济利益和承担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江欣苑社区党委在工作中强化培训引导,提升居民就业素质和能力;引领企业创新发展,开拓居民就业渠道;以居民就业与增收需求为导向,积极建立内外部资源互动机制和外部资源引入机制,走出了一条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实现集体经济滚动式发展的道路。

在社会服务上,党员干部深入网格,准确把握居民需求,助推多元主体服务社^居民。“村改居”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打破了千百年来农村亲情相依的利益格局,需要社区党委及时将工作重心由原来的主要负责集体经济发展,转移到服务居民群众上来。江欣苑社区之所以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村改社区”的转型,其中最关键的秘诀就是有一支党员骨干团队,“红色细胞”怀着对群众的满腔热情,通过发挥带头作用、深入走访动员、积极化解矛盾,专心致志做好服务,将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

在文化建设上,充分挖掘民俗文化,引领居民打造社区文化,提高居民的凝聚力与归属感。从“农村”到“社区”,如何及时用“红色文化”教育引导居民群众,让这个群体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是“村改社区”党建的重要内容,也是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工作。江欣苑社区党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高龙文化”,通过教育、培训、传承多方努力,帮助居民树立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社区价值取向,树立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使“村民”真正成为“居民”,在“红色文化”的熏陶和引领下共同谱写和谐幸福社区的优美乐章。

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改革,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核心也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是城乡社区治理所要秉持的基本理念,调查结果显示,城乡社区治理要做到以人为本,首先要“以改善民生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62.01%),其次要“不断改进‘为民服务’的办事方法”(60.91%),还要“健全社区自治组织,提高社区自治水平”(46.14%)、“加强基层党组织与社区居民的联系”(34.09%),另外,有19.52%的受访者认为要“以居民满意度为考核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准”。

以人为本,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在“村改居”过程中,原有村民变为社区居民,依附在土地上的社会保障功能从农民身上剥离开来,在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实现并轨的大背景下,“村改居”后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城乡社区治理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江欣苑社区根据“村改居”新居民的特点,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上探索出了一条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分担的办法。具体而言,一是加强公益设施建设,夯实为民服务基础。二是引进专业社工机构,开展社区专业服务。三是推动专业服务项目化,丰富为民服务项目。四是以土地换社保、以集体经济组织统筹缴纳基本社保费用,解决社区居民后顾之忧,提高居民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参与率,兼顾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居民个人利益。

以人为本,提升居民发展能力与综合素质。除了社会保障之外,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是城乡社区治理需要重点解决的另一个难题。江欣苑社区为失地农民转岗就业提供了多样化的服务和指导。一是推进企业转型,拓宽再就业渠道。二是转变观念,营造再就业氛围。三是开展再就业培训,提高再就业的能力。四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居民自主创业。制定行政事业费减免、贷款担保等创业优惠政策,并对居民创业进行测评,科学指导居民创业,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

以人为本,不断激发居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城乡社区治理的以人为本,还体现在居民对于社区事务高度参与的“主人翁”意识。从“农村”到“社区”的综合改造,不仅仅是简单更换名称、简单改变农民身份,而是一项夹杂着错综复杂社会矛盾的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多方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群众工作。江欣苑社区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造福群众”原则,社区所有重大事项全部实行村民表决;开通“民情直通车”“书记直通车”,健全共建自治体系,实行党务、居务、事务公开制度。同时,充分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这一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多形式的社区服务,提升居民群众参与度和归属感,做好“村改社区”的群众工作。

提高城乡社区治理能力,要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共治”模式

现代化城乡社区治理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遵循社区发展规律,破解社区行政化难题,引入多元治理主体,还原社区自治的本来面目。多元主体复合治理对城乡社区实现善治有诸多帮助,调查发现,70.84%的受访者认为多元共治“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应有作用”,61.03%的受访者认为多元共治“有利于提高社区治理工作的效率”,55.89%的受访者认为多元共治“能够增强社区居民的向心力、凝聚力和主动性”,还有分别52.26%和29.08%的受访者认为多元共治有利于“提高社区的整体公共服务水平”和“提升社区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对此,江欣苑社区创造“四元共治”模式为社区治理提供多元资源。为更好地推进“村改居”治理工作,江欣苑在党委领导下,构建了社区居委会、社区企业、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四元社区治理主体。在基层党组织引领下,社区居委会积极组织社区各主体开展社区治理活动,动员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社区企业主动承担起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职能,提高了社区公益服务水平,为社区治理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社区居民的参与为社区建设提供了广泛的动力来源;社会力量的参与为社区建设提供了多元的外部资源。

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夯实社区复合治理的政治基础。社区党委应充分发挥区域领导核心作用,将辖区内各类社会组织、群众团队团结凝聚在一起。社区居民参与不能采取原子化的个体方式,而应采取组织化的方式进行,这对于居民尤其是“村改居”后的社区居民学会并适应公共生活很有意义。江欣苑社区“党社共治”的实现,使社区发展的核心推动力量有效实现了整合,形成了合力。让社区党员深入网格,准确把握居民需求;社区党组织科学分析居民需求,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推动社会组织转型;通过搭建平台、开展公益创投大赛等途径,提升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

社会组织作为社区治理主体参与社区的治理,是社区多元共治的标志。社区社会组织不仅在政府资助和政策扶助下为居民提供公益性的社会服务、辅助社区管理,还能够聚集和调动社区内部最为草根的力量,使居民广泛地参与到社区治理当中,推动社区民主,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多元共治需要社会主体的广泛参与,特别是社区草根组织的参与。江欣苑社区引进了40个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社区服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引进专业化社工机构,参与各类事务管理和服务,成为武汉市和汉阳区多元共治的典型。

实现政府公共责任与社区公共责任的分担与融合。政府公共责任和公共服务与社区的良好对接、共治,不仅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强化政府以民为本、服务社区的理念,而且能够提高政府的威信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实现政府与社区的双赢。首先,建章立制,建立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干部述职与民主评议制度等,保障决策民主公开。其次,进行政务流程的再造,使街道聚焦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管理。再次,探索政府与社区共治的机制,即街道公共服务与社区服务的衔接模式,使社区公共服务的承担模式由单纯的政府演变为社区、市场共担,形成街居互动、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的联动机制。

社区居民自治体系的完善,为社区复合治理奠定根基。江欣苑社区党委和社区居委会始终把建立社区居民的自治共同体作为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目标,在具体实践中,通过坚持“四民”工作法、制定“微公约”等,不断增强社区居民的社会凝聚力、自治力和认知力,“三力合一”就是完善的自治。居民共治必然要找到实现的路径,必须具备共治的载体,江欣苑社区打造“非遗”传承园,提炼民俗文化精神,增强了社区居民认同感;搭建文化活悠教ǎ丰富了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提升了社区居民的文化涵养。

凝聚城乡社区治理的共识,需要全面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驱动作用

城乡社区治理要基于对城乡社区重塑或重构,在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塑造社区共同体,培育群体价值观。文化维系力是社区自组织能力的重要表征,江欣苑社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造和提升传统文化,引领新的社区文化的重构,形成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融合、具有自身特色的社区文化。

注重优秀传统文化改造与提升,推动社区文化发展与传承。建设民俗文化载体,弘扬民俗文化精神。基于传统民俗文化丰富的区域实际,江欣苑社区积极推动民俗文化载体“非遗”传承园的建设,挖掘民俗文化内涵,提炼民俗文化精神。打造民俗文化品牌,增强居民社区认同。实行商业化运营与公益化运营相结合,加强民俗文化品牌推广,通过文化品牌的集聚效应,将民俗文化与居民生活、经济发展联接起来,以增强民俗文化影响力。

搭建文化活动平台,提升居民文化涵养,共筑精神家园。通过市民学校、文化走廊、文体活动、楼道文化等形式,促使居民在新的文化活动中转变思想价值观念,培育新的生活方式,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居民群众生活在文化乐园里,形成了文化认同、家园认同、组织认同、价值认同,获得感、幸福感和成就感得到极大增强。在社区的引领下,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搭建文化活动平台,还可以提升社区居民的文化涵养。江欣苑社区通过居民文化广场改造,对文化大舞台、中央广场、大门高龙雕塑景观和高龙博物馆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建成集活动、休闲、娱乐、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和国内外游客的需求。启动社区楼道文化走廊提档升级工程,将党史文化、廉政文化、妇联文化、工会文化等“红色文化”系列搬进楼道,让居民在出进之间耳濡目染,提升素质。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的建构过程中,需要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推进社区集体产业向高端转型;对于传统文化资源丰富的城乡社区,应该整合文化资源,做大文化产业,做强文化品牌,不断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文化品牌效应。江欣苑社区开辟非遗产业发展新路,社区“武汉高龙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园”入选“AAA部级景区”“联合国千年非遗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成为全省首批文化和科技融合试点园区;加快发展“互联网+”新模式,江欣苑社区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同时积极争取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建设智慧社区全国联盟总站;打造“互联网+非遗”品牌,建立中国手艺人数据库,用“智慧”推动社区文化产业发展。

提高城乡社区治理的内在活力,要以产业可持续发展为支撑

“村改居”后的城乡社区治理,既要履行城市社区的服务和自治职能,又要担负社区经济发展职能。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创业和再就业率,引领社区居民实现共同富裕、真正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现代化城乡社区治理的必然要求。江欣苑社区党委面对因产业空心化导致失地、失业、失收的村民现状,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从长远发展着眼,科学管理经营,推动社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

从长远着眼,公平、透明、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革。“村改居”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工作就是对集体经济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社区集体经济经过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将居民小组的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每个居民,要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按股份制经济模式治理、统一经营;在收入分配上,按集体股和个人股比例进行分配。如何顺利实现股份制改革,让全体居民公平分享改革收益,是“村改居”股份制改革的重点与难点。

创新发展理念,推动产业滚动发展、良性循环。保证“村改居”社区可持续健康发展,需要社区党委牢牢把握资产处置和产业发展的“主导权”。江欣苑社区党委着力推进由过去“产―人―城”(由产业到人聚集,再到发展成一个城市),到现在“城―人―产”(从城市建设,到吸引人才,再到产业结构转型)的发展模式,让城市建设吸引人才,让人的发展带动产业的转型。在产业发展中,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推进社区集体产业向高端转型,推进居民就业由物业、保洁、绿化、保安等低技术含量岗位向高技术含量岗位转型;开辟非遗产业发展新路,整合文化资源,做大文化产业,做强文化品牌,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文化品牌效应。

以居民利益为优先考虑,带领群众就业致富。“村改居”工作应当着眼于保障“三失”农民的长远利益,避免“村民变股民、股民变灾民”困境,保证“社企共建、相融共生”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社区居民的共同富裕。江欣苑社区党委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充分发挥党员示范作用,推进“党员三带”行动(带头创新、带动就业、带领致富);针对失地农民失业失收的情况,社区党组织举办成功创业事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开展就业、创业励志启蒙教育,开阔居民思路、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居民职业技能。

武汉江欣苑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的理论贡献与现实借鉴

课题组一致认为,江欣苑以党建为抓手,以新的理念、新的探索,走出了一条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之路,生动诠释了治理现代化的丰富内涵,实现了新时期基层党建与政权建设的统一,深刻地回答了如何处理好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

江欣苑以党建为抓手,让民主发动群众、组织扎根群众、产业致富群众、服务凝聚群众、文化引领群众,生动诠释了治理现代化的丰富内涵。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改革开放近40年后时展提出的重大课题。要深刻地认识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极为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需要在行政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重要领域进行突破性的改革,要求组织体系、经济体系、社会体系、文化体系、产业体系、生态体系等领域的综合实践创新。

江欣苑以新的理念、新的探索、新的路径,实现了新时期基层党建与政权建设的统一。加强和强化基层党建,内在地要求必须紧抓党的领导,将基层党建与基层政权建设统合起来进行制度创新。在当前的经济政治社会形势下,将党的政治资源、组织资源与意识形态的凝聚力资源,作橥平社会治理转型的杠杆,有效整合多元经济社会资源、有效吸纳各方社会治理主体,继而进一步全面树立党的权威,提升党的领导地位,巩固党的基层执政基础。

江欣苑围绕经济建设、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采取的综合性举措、取得的实质性成效,深刻地回答了如何处理好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并不意味着政府边界的必然收缩。尤其是在社区建设、社区治理体系建构的初期,其他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发挥,需要以政府搭起完备的软硬件基础设施、健全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机制保障为前提。具体而言,政府部门的职责还体现在为产业的发展与转型、社会主体参与治理的渠道和平台、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健康运行等提供基础的政策环境、健全的规则体系,唯此才能充分调动各方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江欣苑的实践表明,加速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建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从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的转型,需要一个具有强大执政资源和治理能力的政府。这就要求将基层党建与基层政权建设统合起来,实现基层政权的政治功能与行政功能的统一。一方面,更充分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动员、组织与统筹功能,进一步确立领导核心地位。另一方面,将基层党建工作嵌入到基层治理工作当中,针对经济结构、社会形态等新特点,将党建工作从政治领域进一步延伸到经济治理、社会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等各领域。

江欣苑的实践表明,加速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同步推进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型与居民群众治理理念的转变。由“管理”到“服务”、由“一元”到“多元”,不仅仅是治理模式和方式方法上的简单转变,而是重要的理念和观念上的更新。为此,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机制、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同时,只有使广大居民群众对民主管理、基层自治等概念及其重要性有深入的理解,在心理上产生广泛的认同,才能促使其主动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活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