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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安全案例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14 16:40:45

经济安全案例

经济安全案例篇(1)

关键词: 经侦方向 经济犯罪侦查教学 本科培养方案

经济犯罪侦查教学经过十几年发展,已经初步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和条件。随着公安经侦实践部门对经侦方向学生需求形势的变化,经侦的培养方案也应与时俱进,注重实践教学,突出教学练战一体化,着力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适合公安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我们要顺应公安教育发展规律,结合实践部门人才需求标准,明确培养经侦学生要“干什么”、“能干什么”,对经侦方向本科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一、认清公安教育发展趋势,理清公安实践需求标准

当前,公安学历教育正面临着改革,公安教育招录体制也正在适应公安实践的需要进行调整,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公安教育的发展趋势,从长远出发,研究、思考公安教育如何改,如何做才能适应将来的公安人才培养需要。学历教育要向公安职业教育借鉴经验,大学教育要向在职培训借鉴经验。我们要认清公安教育整体发展的基本趋势,围绕公安实践对经侦人才需要的标准,突出经侦特色,注重实践能力培养,修订经侦方向培养方案。

经侦实践部门需要的是既有经侦理论知识又有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是既有研究学习的能力又具备一定社交能力的人才。所谓经侦理论知识包括三个方面的知识:法律知识、经济知识、侦查知识。法律知识包括刑法、刑诉、民法、经济法、商法等。经侦民警不仅要掌握刑事法,还要掌握民法、经济法等,因为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交叉,如果不懂民法、经济法、商法,就难以界定罪与非罪。经济知识包括金融、公司、外贸、知识产权、财政税收、会计、国际贸易等。经济犯罪是发生在经济领域里的犯罪行为,有些犯罪如信用证诈骗、票据诈骗、涉税犯罪等涉及经济专业知识,因此,经侦民警要了解经济知识。侦查知识包括经济犯罪的形势、特点、侦查措施和常见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要领,具体包括办案程序、侦查取证、追逃、询问、讯问、情报分析等。

大学教育不仅仅在于理论知识的学习,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包括实践办案能力和为人处世能力。实践办案能力主要是侦查技能,包括学习能力、思辨能力、情报分析能力、调查取证能力、询问讯问能力等。为人处世能力包括社交能力、适应能力等。大学的教育不能只强调理论学习而忽略实践教学,不能只强调知识学习而忽略个人健康人格培养,不能满堂灌而不注重学生思辨能力的培养。我们培养的学生最终是走向公安实践的,要具备一定社会能力,成为“社会人”、“公安人”、“职业人”,而不是“书呆子”。有些毕业生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主要是脑子活,善于思考,善于学习,善于表达,能够迅速调整自己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而有些毕业生却在工作岗位上踯躅不前,主要是适应能力弱,既不善于学习,又不善于表达,缺乏实践应用能力,不会及时调整自己。由此,大学教育既要重视知识的培养,又要注重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基本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理论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不是互相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我们可以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完善教学内容等方式,将理论知识通过案例教学、实训教学等方式融会贯通于教学过程中,从而改变培养目标,改变教学目的。

二、完善经侦课程体系,更新经侦教学内容

完善经侦课程体系,可拟增设《经济基础业务知识》、《公司犯罪案件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查》、《经济犯罪典型案例研究》等课程。当前经侦民警需要掌握的知识主要是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和侦查知识。我们目前的课程体系中,专业课包括《经济犯罪侦查基础》、《经济犯罪案件侦查》、《走私犯罪侦查》和《司法会计》。由于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难以界定,许多经济犯罪案件是由经济违法转化而来的,从事经侦工作的民警除了要了解刑事法,还需要了解民法、经济法、商法。当前,经侦课程中这方面的课程应该加强。对于经济知识,目前我们主要是在讲授某一类犯罪案件,涉及较强的经济业务知识时,才临时增加进来,如讲信用证诈骗案件,需要先讲解信用证流程,然后才能讲犯罪问题,在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时,需要先讲什么是增值税,等等。这种讲解方式比较零散,学生对于经济知识缺乏总体的认识,对经济运行情况缺乏整体认识。所以,我们可以考虑开设一门《经济基础业务知识》,从侦查犯罪的角度,讲授金融、税务、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知识,但要强调经济知识的实用性。对于经侦专业知识,从罪名上看,当前讲授的经侦理论中,公司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没有全面包含进来,只是在经侦基础中对几个常见的犯罪行为进行讲解,不利于学生对整个经济犯罪侦查的了解。将来在经侦课程体系中,应增加经侦专业课的比重,可考虑开设《公司犯罪案件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查》。为了增强学生对于经侦热点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考虑开设《经济犯罪热点案例研究》,对当前经济犯罪的热点案例进行全面的分析,尤其是选择正在发生的、引起社会关注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研讨,这样学生会更加感兴趣。

经侦教学必须紧扣时代的脉搏,具有时代特色,教学内容必须及时更新,把经侦实践中最新趋势、最新手段、最新采用的技术吸收进来,讲授给学生,要突出应用价值。研究、提炼现有教学内容,要讲授更具有经侦特色的知识。如在经侦实践中,经侦信息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如何获取情报信息、分析情报、应用情报信息指导侦查成为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能力,我们要及时吸收进教学内容里。在《经侦基础》课程中,对于经济犯罪侦查措施、侦查程序、侦查策略的内容应加强,通过归纳总结经侦实践中成功案例,总结规律性的知识,更新经侦基础的教学内容,使其更具有经侦特色,更系统、更全面。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讲授内容中,认定方面的知识比重比较多,对侦查部分则偏轻。我们可以收集同类经济犯罪侦查案例,重新研究、分析共性的知识,突出案件侦查的实用价值。

三、借鉴在职民警培训方式,改革教学方法

经侦属于一门应用性比较强的课程,我们的教学目的也要突出实用价值,注重学生实际侦查技能的培养,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而以前的单一、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必须加以改革,充分借鉴当前在职民警培训的好的做法,结合经侦教学需要,积极探索案例教学、完善实训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一)案例教学法。经济犯罪侦查学科本身就是来源于公安实践、服务于公安实践的,具有运用案例教学的土壤和条件,但现在经济犯罪侦查教学中基本上还在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理论教授为主,个案分析为辅,已经难以适应目前公安教育的需要。鉴于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在经侦专业课程中实施案例教学的必要性,从案例库的建设、师资的培养、案例教学课堂设计等方面建立系统的、具有公安特色的、符合实战需要的案例教学法。

(二)实训教学。实训教学是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学生警务实战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经侦教学内容应用性比较强,从先期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到立案审查,从调查取证到询问讯问,从追逃追赃到查询冻结,都是具体的操作性比较强的活动。经侦实训内容可以包括基本技能实训和办案综合能力实训。基本技能实训包括经侦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公安网接报案录入、司法会计检查等。办案综合能力实训主要采取模拟办案的形式,将所学过的各门专业课知识融会贯通,对模拟的案情作出综合判断,按照经侦办案的一般程序,从案情分析、侦查思路确定、侦查计划制定、侦查取证工作开展到法律文书制作等诸环节进行仿真实训。办案综合能力实训环节力求贴近实战,以培养和锻炼学生实际办案能力为目的。

(三)热点案例研讨。当前,经济犯罪案件成为主流犯罪,开始引起公众的注意,大量涉众型的经济犯罪案件(如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案件、辽宁蚁力神案件、北京亿霖木业案件等)、公司高管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如牟其中案件、周正毅案件、黄光裕案)、假币假卡假票案件等经常进入公众的视野,引起社会关注。我们可以不定期地开设热点案例的研讨会,组织学生提前准备,相关老师参与,这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

(四)旁听审理。在基层经侦实践中,经侦部门规定每一位经侦民警在1年内至少要2次旁听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尤其是自己侦办的案件要尽量到法庭旁听审理,以强化经侦民警的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经侦教学中,不仅仅要在课堂上讲授知识,也可以带领学生走出去到法院旁听经济犯罪案件的审理,这样更有利于学生对于经济犯罪案件审判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证据质证、被告人陈述等程序有直观了解,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办案程序、律师质疑有更深的理解。

(五)走出去,请进来。走出去是通过实习、见习、参观、调研等多种形式让学生了解经侦实际办案情况,请进来就是请经侦实践部门的办案专家、能手到学校举办讲座,可以就某一案件进行剖析,也可以就某一方面(如经侦信息化、涉众型经济犯罪)进行讲座。

(六)网上答疑。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校园网、互联网建立经侦论坛,在网上探讨案例、学习心得,专门供学生和老师之间进行交流,有利于促进师生之间有效、及时互动。另一方面,可以经常上公安网,参与全国经侦实践部门的疑难案件的探讨,发出公安大学教师的声音,推广教学成果,也能够及时获取经侦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经济安全案例篇(2)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摘要:虽然双边投资条约重大安全例外条款在国际上被广泛运用,但并未引起了我国学术界的足够重视。本文结合国际仲裁实践论述了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的基本理论,分析了我国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的缺陷和问题,并就当前完善我国双边投资条约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 :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法律问题;探讨

中图分类号:F1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2-0149-02

“重大安全利益例外条款”是国际条约中的一种例外条款,又称为“逃避条款”、“免责条款”、“基本安全利益(例外)条款”、“根本安全利益例外条款”等,是特定情况下排除东道国行为违法性的条款。i具体来说,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是在双边投资条约规定的在条约缔约国出现特殊危难情况下,而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本国根本安全利益和维护本国公共秩序时,允许缔约国暂时不履行其相应的条约义务,而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且这些措施不视为违反条约。上世纪90年代前,双边投资条约(BIT)中包含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的并不多,投资仲裁纠纷案件中也较少发生该条款的争端。但在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简称ICSID)有关阿根廷的众多案件中,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的争议多次出现在风口浪尖,成为争议焦点,这一条款的重要性也因此凸现,在国际上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长期以来,重大安全例外条款并非我国双边投资条约的基本条款。因此,尽管目前双边投资条约重大安全例外条款在国际上被广泛运用,但并未引起了我国学术界的足够关注。鉴于此,本文拟对双边投资条约重大安全例外条款基本法律理论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双边投资条约缔约实践提出相关建议。

一、重大安全利益例外条款的主要法律问题

双边投资条约是调整国家之间投资法律关系的重要工具,是调整国际投资关系最重要的国际法形式,它构成了东道国吸收外国投资的法律环境的重要环节。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以及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推动下,国际投资领域出现了明显的自由化趋势,投资条约倾向于更加透明和更少管制的投资体制。然而,投资的高度自由化限制了东道国的外资管辖权,也使东道国管理本国经济和应对经济危机的主权受到约束。因此越来越多的东道国在投资条约中增加了重大安全例外条款,以平衡地保护外国投资者利益和本国利益。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此时便应运而生,充分发挥了“安全阀”和“风险调配器”的作用,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近年来,双边投资条约中重大安全利益例外条款日益盛行,这一条款明确对外国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不适用于东道国处于极端风险中的国际投资例外或危机情况,且各种例外情形都可能被包括在重大安全例外条款之中。因此,笔者拟对重大安全利益例外条款进行深入研究,并将其基本法律问题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适用问题

本世纪初阿根廷爆发经济危机,阿根廷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来振兴经济和防止经济形势的恶化,这些措施严重影响了外国投资者特别是美国的经济利益。美国将阿根廷作为被申请人申请ICSID进行仲裁。在美国诉阿根廷的涉及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的5个案件中,CMS诉阿根廷案和LG&E诉阿根廷案最吸引人注意。ii两个案件的案情基本相同,阿根廷的抗辩理由也相同,但是两个仲裁庭却作出了完全相反的仲裁结果。?在CMS案中,仲裁庭首先依据作为国际习惯法的《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的条款草案》(简称草案)的规定进行判断,用国际习惯法上“紧急状态抗辩”的“必要性”要件分析双边投资条约的重大安全例外条款,认为阿根廷对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的援引违反了国际习惯法上“必要性”要件。仲裁庭进而指出: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的解释没有特别的指导,在条约项下,有必要依赖国际习惯法上“紧急状态抗辩”的要件。相反,LG&E案中,仲裁庭则认识到国际习惯法中的例外免责规定同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相互独立的性质,不能用国际习惯法上“必要性”要件分析阿根廷条约中的重大安全例外条款。

可见,国际法适用顺序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会产生直接影响。从法律渊源来看,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的法律渊源属于条约法,对于签订双边投资条约的东道国来说,设置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是为了限制相关国际条约的适用,因此该条款显然具有特别法性质。iii而国际习惯法例外免责条款的法律渊源属于习惯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当优选适用具有特别法性质的重大安全例外条款,仅必要时才可补充适用国际习惯法。

(二)条款是否可以仲裁及其审查

1.重大安全例条款是否可以仲裁。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的可仲裁性,是指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对当事国援引的双边投资条约中的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的争议是否具有管辖权以及管辖权的具体范围。iv通常情况下,国际投资仲裁庭和国际法院将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的可仲裁性及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是否属于东道国可以自行判断事项联系起来进行判断。重大安全例外条款可分为两类,即“非自行判断”性质条款和“自行判断”性质的条款。v前者是指条款中没有明确赋予东道国判断本国情势的权利;后者是指条款中明确授予了东道国判断本国情势的权利,并可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来保护本国的基本安全利益。

国际投资仲裁庭和国际法院仲裁实践中均认定了非自行判断的条款可以仲裁;但对于自行判断的条款,目前国际法院或国际仲裁庭至今未作出明确结论。一般来说,目前多数学者都认定自行判断的重大安全例外条款具有可仲裁性,但是在仲裁权限上应有所限制。

2.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的审查。多数学者认为,对于非自行判断性质的重大安全例外条款,东道国根据自己的判断采取措施保护本国安全利益的行为要接受仲裁庭的重新审查,即全面、实质性审查。仲裁庭对这一类型的重大安全例外条款可行使较大范围的管辖权,可以自行判断东道国的违约行为是否是为了追求特定的政策目标及审查东道国所面临的情势是否属于危机,所采取措施是否合法等等。

对于自行判断性质的重大安全例外条款,若东道国明确重大安全例外条款为自行判断性质,就意味着东道国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由其自行判断其行为是否属于允许违约的情形。虽然其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很大,但仍然要接受仲裁庭的审查,只是对其进行一种更低程度的审查,即善意审查。

(三)赔偿问题

对于东道国根据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来免除赔偿责任的问题,国际仲裁实践存在着诸多争议,不同的案件仲裁庭对东道国能否援引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来免除赔偿责任有着不同观点。例如在上述提到的ICSID针对阿根廷的CMS案与LG&E案中,两个案件的仲裁庭在投资者的损失上由谁承担的认定问题上出现了重大分歧。因此,CMS案件的仲裁庭坚持适用《草案》,根据第25条认定阿根廷政府实施行为的合法性,但根据《草案》第27条,排除行为的不法性并不能免除东道国对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因而判定投资者在经济危机期间所受损失由阿根廷负责。而LG&E案件的仲裁庭则适用美国与阿根廷的双边投资条约,根据条约第11条,认定阿根廷在特定情形下不受条约义务的约束。尽管条约对于成功援引第11条后是否还需承赔偿责任并未予以明确规定,但既然免除了阿根廷在经济危机期间的条约义务,自然也无需赔偿因违反条约义务而对投资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笔者认为,仲裁庭在援引美国与阿根廷的双边投资条约中的重大安全例外条款免除本国的条约义务后,又直接免除阿根廷对众多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其做法明显存在不当之处;仲裁庭应援用国有化征收中适当补偿的原则,对于东道国在紧急情况下或特殊时期进行国有化征收而给投资者造成了利益损失的情形,东道国应该给受损害的投资者一定程度的补偿,这样既有利于平衡东道国与投资者的利益,也能防止东道国任意适用重大安全例外条款。

二、我国双边投资条约重大安全例外条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自我国同瑞典签订了我国第一个双边投资条约以来,我国陆续同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签订了200多个双边投资条约,数量仅次于德国,位居世界第二。通过与我国最初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的比较,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与一些发达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的某些条款更加具体和规范,如扩大了投资与投资者的定义、全面规定了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公平公正待遇等。vi但是,在投资保护日益加强的同时,我国签订的多数双边投资条约却没有规定保护东道国利益的重大安全例外条款。另外,还需注意到,我国与他国签订的少数包含有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的双边投资条约也存在诸多不足,如条约约文表述过于笼统和模糊、没有补偿规定等。

(二)对策

笔者认为,鉴于重大安全例外条款在双边投资条约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我国应认真研究重大安全例外条款及其缔约实践和国际仲裁案例,并结合国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使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践性。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重大安全例外条款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的表述。明确重大安全利益的范围,以限制东道国或国际投资仲裁庭的自由裁量权,为我国保留核心安全利益。vii

2.通过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明确我国有权自行判断东道国是否存在和出现紧急状态。可借鉴美国的2004年的双边投资条约范本关于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标示的表述,明确规定我国重大安全例外条款属自行判断性质,即我国可以自行判断是否存在紧急情况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国家安全,以保留我国一定的主权,防止仲裁庭过大的自由裁量权,避免其实施全面实质的审查。

3.通过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明确国际条约优先适用。我国应以CMS诉阿根廷案和LG&E诉阿根廷案为戒,通过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来明确国际条约优先适用,只有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补充适用国际习惯法。

4.借鉴国际上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缔约的成功经验。我国的双边投资条约可借鉴墨西哥—瑞典BIT的体例和印度—加纳BIT的规定,将东道国为了国家安全目的而采取的措施排除在争端解决程序之外,或规定投资者须遵守东道国国家安全的方面的或紧急状态下的立法。

5.通过重大安全例外条款一定程度上免除东道国对受损害方的赔偿责任。纠正我国以往重大安全例外条款东道国对受损害方的责任问题表述模糊不清的做法。

结束语

当前,重大安全例外条款在国际性或多边性协定和区域性、双边性自由贸易协定的投资范及双边投资条约中均大量存在,其重要性日趋扩大。我国应加强重大安全例外条款的重视与研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我国的双边投资条约,为我国的主权权利留下更大空间,以便保护我国的安全利益。今后,我国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均应尽量合理设置安全例外条款;对于已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也应通过议定书等方式尽量加入重大安全例外条款。

参考文献:

[1] 陈卫东著:《WTO例外条款研究》,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 李慧鑫:《BIT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探析——兼论对我国的启示》,载《中南财经正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13年第1期.

[3] 李莹莹:《BIT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探析》,大连海事大学硕士论文,2011年.

[4] 刘京莲:《国际投资条约根本安全例外条款研究》,载《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7卷第1期.

[5] 王小丽:《<中日韩投资协定>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3年.

[6] 陈安:《中外双边投资协定中的四大“安全阀”不宜贸然拆除》,载《国际经济法学刊》2006年第13卷第1期.

经济安全案例篇(3)

关键词:电力安全 安全教育 案例培训

在电力安全教育中,对电力企业职工的培训是安全教育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努力提高电力安全的培训效率是加强电力安全教育培训的可靠保障。然而,当前多数电力企业的安全培训效果并不理想,当然这其中也存在多种多样的原因,下面浅析目前安全培训的弊端,结合实际工作,谈谈电力安全事故教育在安全培训中的作用。

一、电力安全培训的弊端

1.思想重视程度不足。由于安全培训相对一线生产经济效益比较缓慢,不能立竿见影,造成人们长期以来对安全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因而一些企业领导在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走过场,同时,这种消极态度也会影响到下属职工,受训人员常常也不能对电力安全培训重视起来,并不能真正意识到安全培训的重要性。

2.培训方式简单陈旧。照本宣科是目前教育领域的通病,即便是多媒体教学已普及,只是模式上的变更,教学形式并未出现新的效果,而安全培训应该具有更为灵活多变的教学模式,仅仅依靠传统的知识传输,不利于提高电力安全培训的效果。

3.管理人员培训缺失。当前,大多数企业把安全培训的重心放在一线职工身上,而管理人员及领导者通常不在培训之列,这是一种不正常的培训人员安排,同时也导致了部分管理人员和领导者行动上、意识上的培训缺失。电力企业领导、管理人员是电力安全生产的决策者、指挥者和组织者,他们的安全责任更大,他们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程度将影响着整个电力生产状况的安危,因而对管理人员进行电力安全培训将更为重要。

二、电力安全事故案例培训的作用

目前,电力安全事故培训模式化,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得出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以及经济损失,形成事故文件下发各部门组织学习,效果无从反馈,下面我从一起安全事故,浅析一下安全事故案例培训对各级各岗位人员的作用。

案例:某供电局在修复农村低压线路故障过程中发生倒杆,造成一名员工死亡的一般人身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1)电杆损坏严重,抗弯强度大幅下降,已不能满足登杆作业的强度要求。(2)防倒、断杆措施不足。(3)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不足,采取的措施不足以保证作业的安全。

事故间接原因:线路组成构件强度配合不符合要求,当线路遇外力冲击时扩大了受损范围。

暴露的问题:(1)故障抢修管理方面,作业班组执行故障抢修管理制度刚性不够;(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图纸设计流于形式,没能结合现场山地的实际设计,以至工程无法按图施工;二是盲目施工,施工单位在无法按图纸施工的情况下,未办理设计变更,更换导线,并加大线路档距;三是现场监理不到位,监理失职,未能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办理变更;四是项目建设管理存在严重的“以包代管”,没有项目设计进行审查,在材料发生变更、竣工图与原设计方案出入较大的情况下均未能督促相关参建单位履行设计变更手续;验收流于形式把关不严;(3)执行电气工作票制度不到位。

通过上述案例分析,可以看出案例培训在安全培训中具有以下作用。

1.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性。有管理人员认为,我抓好生产,完成生产指标已经很不错了,安全与我何关?上面的案例分析,可以看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到位、管理到位,这样的安全事故本可以杜绝的。在管理人员中开展案例培训,因为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原因,教育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一线职工的事情,管理作用也很重要。

2.事故案例培训的普遍适用性。安全事故案例,从多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各环节工作人员,因为他们的工作不到位,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上述案例教育设计人员,因为设计没变更、现场设计不到位,造成施工无法按图施工,验收人员把关不严等均为事故发生留下隐患。

3.事故案例培训效果明显。安全事故案例,血的教训,极其严重的后果,深深震撼每一位学习人员,培训的过程同时也是警钟敲响的过程,这种无形的影响势必使电力安全培训效果更加明显。

4.事故案例培训意义深刻。案例培训是完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环节,创新安全培训模式,强化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安全防范的重要意义,宣传效果明显,教育意义深刻。

经济安全案例篇(4)

【关键词】 国家治理; 国家经济安全; 政府审计; 理论体系

一、提出论题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审计理论体系是一项被反复提出但始终没有真正完成的任务。过去十多年,理论界对政府审计研究成果较多,而对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研究不多;对审计理论体系探讨的较多,而径直对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研究不多。当然,前者对政府审计理论的设计与构造不乏借鉴参考作用。

关于审计理论体系的架构,有的学者认为包括审计基础理论、审计应用理论和审计管理理论(冯均科,2002),有的学者认为审计理论体系包括审计基础理论、审计应用理论和审计发展理论(王会金,2004),还有的学者认为包括审计基本理论和审计应用理论(王晓霞,2008)等;这些理论体系架构将审计本质、审计职能、审计作用、审计任务、审计假设、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审计依据、审计准则、审计组织、审计模式、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审计环境等诸多概念或元素在各个理论模块中进行编组,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理论框架设计,这些研究一定程度上阐释了审计概念的内在联系,揭示了审计运行的基本规律,丰富了审计理论成果宝库,开阔了学术视野,垫高了理论研究平台。但是既有的研究大多是针对一般审计而论,主要考虑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体现了审计发展特定时期人们的认知水平。

审计理论发展如同审计实践一样,有一个成长成熟过程,由于我国政府审计起步较晚,一定程度上仍然处于探讨摸索阶段,审计实践的土壤尚不肥沃,不足滋养理论这样的参天大树;另一方面,政府审计不同于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它受国情、政体、政策法规等审计环境的影响较大,国外政府审计理论对我国的借鉴参考价值受到较多限制,理论研究不能从国外政府审计中直接复制;同时,由于理论研究方法之偏差,理论集中于构造审计理论体系的方法、理论体系研究的逻辑起点、理论体系构造的基本原则等方面的研究,较多在理论体系的“运动”,而没有进入理论体系内容研究之核心。而今,我国政府审计经过近30年的发展,构建理论体系的时机和条件已趋成熟:既具理论开发与研究基础,又具理论和实务工作者的持续努力;政府审计实践的土壤逐渐肥沃,审计实践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得以总结和凝练;国外审计理论和实务得以借鉴与参考;政府审计有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建立、健全,有关审计业务规范的出台,审计事业自身的发展以及与相关职能的社会分工也趋于明晰,特别是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之间的界分日渐清晰。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工具(李金华,2004)、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刘家义,2010)、政府审计具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免疫系统”功能(刘家义,2008)等理论观点的提出与创新,为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了良好前提和必要引领。由此可见,政府理论体系的构建业已成为现代政府审计理论进一步发展并走向成熟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

如何构建政府审计理论体系,有的学者提出审计目标导向的审计理论演绎,提出了一种源于审计职业实践的观点和新的审计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冯均科,2002)。笔者采用这一研究思路(因为篇幅限制不作证明和说明)。那么,政府审计的目标是什么?刘家义(2008)认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是政府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潘博(2010)认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是审计工作的最高战略目标;张庆龙、谢志华等(2009)认为,政府审计应关注国家治理,构筑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的审计平台。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发展黄金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政府审计如何担当历史重任,参与国家治理、有效发挥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免疫系统”功能,筑起稳固的安全屏障,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的巩固与持久,关系到传统审计的改造与现代政府审计的定位与发展。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是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目标,这是关键性、引导性的理论命题,学术价值殊然;同时,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也是政府审计龙头性、系统性的实践问题,对于政府审计有效履责、发挥作用、产生效益,提升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现实意义显著。因此实施国家治理、维护经济安全在政府审计理论体系设计中起目标牵引、导向作用。

二、实施治理、维护经济安全目标导向的政府审计理论体系设计

以国家经济安全为目标的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构建,应定位于国家治理,服务于国家安全利益,立足现实,回顾历史,总结过去,借鉴国外,放眼未来,指导实践,具有全面性、开放性、融合性、动态性和创新性等基本特征。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1.绪论。即综合百家之说,立政府审计之论。绪论主要解决政府审计学术研究的成果归纳、整合的问题。任何理论以及理论体系的构建都是建立在前人探索研究的基础之上的,都是借鉴、参考与运用、融合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之结果,对于审计这一应用性、复合性极强的学科更是如此。因此,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理应涵盖理论研究,借鉴与参考前人研究的有益成果和经验,融会贯通、优化整合并有所提高;另一方面,理论建设规律表明,任何理论体系的建设与完善都是一个动态、递进的连续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充分借鉴与参考现有成果,提高理论研究起点,少走弯路,避免重复劳动,节约研究成本,提高理论研究水平,是绪论的先行命题。所以,全面归纳总结现有理论成果,总结实验经验,是构建中国特色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出发点,这既包括围绕国家治理、国家经济安全与政府审计,系统归纳国内外理论研究成果,也包括及时总结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实践,将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理论,这样才能使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立足于坚实的实践基础和较高学术平台之上。

2.史论。主要解决政府审计理论体系史料、史鉴的问题。明显区别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政府审计产生与演进史长达数千年之久,形成了极为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积垫。2004年李金华主编的《中国审计史》是至今我国最完整的审计史作,其主要叙述的是政府审计发展历史。利用政府审计,优化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不是现代人的发明,在人类进步的文明史上已具充分记载,亦不乏成功案例和经典事例,对于如今政府审计理论构建和实践推进无不具有参考价值;充分挖掘这一历史宝藏,以史为鉴,解剖历史重要事件,分析政府审计兴衰与国家兴衰历史经验与教训,研判政府审计发挥经济社会免疫系统功能的环境与条件,发掘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的途径与方式,这不仅是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理论建设的重要任务。

纵观审计发展历史,审计诞生的原始动因萌生于安全忧患和治理需要,政府审计与国家同生,且成为重要的治理手段,旨在强化国家政治、经济功能,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史料证明:国家安全是政府审计治理的重要目标和首要驱动;政府审计内置于国家政权体系之中,依照统治者意志发生作用;政府审计与国家安全具有天然联系,审计的兴衰与国家安全的命运是一致的。但是,在中国历史上国家经济安全寓于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之中,经济服务政治,政治受制于经济,政治(权)安全与经济安全紧密相联。为了追求国家政权安全,历史上有的统治者不计成本、不惜代价,牺牲经济安全,而缺乏经济安全保障的治理安排,其维护力和可持续力是极其有限和相当脆弱的,如秦始皇兴建万里长城、明朝大规模的“屯田戍边”、“固卫疆域”,清朝“清海空域”以防海寇入侵等安稳之举等,系劳民伤财,耗尽国力,防外患则生内乱,终难维系。在世界近现代史上,这样的正反史例也是不胜枚数的,如前苏联为了与美国争夺军事制高点,保障国家安全、确立国防优势,倾其国力与美国进行军备竞赛,结果经济安全遭严重破坏,引发政治(权)安全的破坏,最终导致苏联解体。这些事例正是当今研究国家治理与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借鉴与参考,为国家治理与国家经济安全目标导向的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丰富的历史养料与必要的前车之鉴,对于理论建设和实践开拓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但是这方面的研究,目前学术界涉猎较少,一定程度上说仍是未开发的处女地。缺乏历史的厚度和深邃的眼力,是目前理论研究表浅、经不住时间检验的原因之一。

3.法论。解决国家治理与国家经济安全目标导向的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法律支持及互应的问题。现代审计的重要理念是依法审计、规范行政。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为是法律许可且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政府审计行为也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政府审计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从事审计监督与评价活动。因此,审计理论须涉足法律法规研究,“法论”是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主体内容之一。政府审计理论研究须系统地研读宪法、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法律法规依据,明确政府审计的活动领域和行为边界,明确审计行为的执行程序与操作方式,同时及时发现与有效解决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法规障碍,为政府审计更好地实施治理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和行为保障,为政府审计改革、创新与发展做好审计法制建设预研和相关方面立法或修法的理论准备。

4.立论。即政府审计基础理论,它是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基石,也是政府审计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或理论体系的核心,故称之为“立”。这里所说的理论是狭义的,属基本范畴;广义的理论则包括理论体系的全部内容,所有理论和实践内容均可以落入“理论”范畴。本部分主要解决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原则、机理与运行规律的问题。它是政府审计理论体系中最基础、最重要、最复杂,也是建设任务最重的组成内容,现有的理论研究成果也大多集中于此。理论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涵:

政府审计基础理论的概念和元素,包括审计本质、审计目的、审计假设、审计原则、审计特征、审计主体、审计对象、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环境等。这些理论概念或元素,一部分政府审计与一般审计理论(或者说与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具有通用性,如审计假设、审计原则、审计方法等,政府审计可以借用而不必与其他主体审计严格区分,但与此同时政府审计亦有其特殊性,需要研究且形成自身的理论表述,部分概念或元素,如政府审计的审计本质、审计目标、审计主体与客体、审计程序、审计环境等,与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较大差异,不得不“自立门户”。

就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特殊性方面,笔者认为须着力研究:

国家治理、国家经济安全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国家治理、经济安全与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国防安全、民生安全的关系及互动性理论;

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遵循理论和原则依据:系统论、受托经济责任论、国家治理论、“免疫系统”论和审计规制论等;

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与其他国家治理手段、形式的联系与区别;

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客观必要性、历史必然性与现实可行;

现行体制框架下政府审计的职能与作用,以及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领域与能效;

政府审计治理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对策与措施;

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路径选择与实现方式;

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程序与方法;

政府审计与财政金融安全、资源和环境安全、信息安全、社会和民生安全、国防安全、权力运行安全等理论。

5.实论。解答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实际效能的问题,即通过对政府审计实际运行过程与结果数据的分析,进行实证检验与评价,证明政府审计实施前后国家治理及国家经济安全性实际发生的变化(分析审计与不审计的结果差异),分析政府审计绩效指标与国家治理及国家经济安全指标的关联性(分析审计绩效与治理绩效和安全绩效的相关性与结果差异),以发现政府审计运行实迹与理论轨迹的偏差,提供校正参数与实践指导依据,进而提出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可行性以及效果影响因子。通过抽象的理论推演,仅仅能证明政府审计应当在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方面发挥的作用,但究竟是否能发挥这些作用,实际发挥了什么作用,其作用程度如何,以及还能发挥什么作用,只能通过实证分析才能明判。由于部分政府审计项目资料的保密性,以及现行审计结果公告所公布数据的有限性和滞后性,其公告的程序与手续的复杂性和谨慎性,使得有关政府审计方面的实证研究一直较为薄弱,这方面的成果不论数量还是质量都远不及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的研究;加之政府审计的运行受制于诸多政治、政策因素,其运行曲线难以准确绘制,难以在一个较短时期找到其基本规律,但是这并不能否定实证分析在政府审计理论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和作用,没有实际数据和数量定义的定性理论,不能说是科学的理论学说,更不是完整的理论体系。从政府理论发展看,实证分析的缺位,客观上制约了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构建,也影响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因此,实证分析与检验是构筑国家治理与经济安全目标引导的政府审计理论体系有待加强与突破的重要领域。

6.例论。解决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实战案例积累及经验总结与提升的问题。国外政府审计机关非常重视经典案例解析,案例库(分为成功案例和失败案例两类)是其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并编成审计人员案头书,作为审计实践开拓和理论研发的首要依据。目前,在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政府审计实践尚未全面、普遍、规则地开展,审计数据未形成一定规模且足以支持实证分析的时候,审计案例的研究与积累就显得尤其重要,只有案例个体的“点”足够之多,才能连成“面”,形成实证分析需要的数据库与案例群。再之,案例一直是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的重要素材,反映了审计主体对审计规律的认识水平与把握程度;案例解剖能够发现与评价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实际发挥的作用,发现审计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分工协作情况以及审计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局限。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审计案例的分析研究与总结提升不够,经常将审计例子与审计案例混为一谈,不注意对审计案例,特别是大案要案的深入剖析,出于保密等诸多原因,很多成功经验得不到总结推广,一些经验教训不能引以为戒,更不能及时上升为审计的理性认识和对审计规律的认知,成为审计理论体系的组成内容,因而使审计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常常低层次重复,甚至发生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这是构建国家治理与经济安全目标导向下的政府审计理论体系必须特别关注的问题。

7.综论。解答国家治理与经济安全视角下政府审计的制度优化、技术支撑和系统保障的问题。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不仅需要内部职能转变和资源优化整合,而且需要营造良好的体制基础和社会环境,需要更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更全面的能力保障。现行的政府审计体制、机制和审计制度与管理安排,要根据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目标要求进行调整、改革与完善,需要进行持续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审计方法手段需要更多地注入现代审计元素,更多地融入现代科技,更多地配置现代化装备。具体说:

现行政府审计体制改革研究。针对中央与地方审计机关的设置、政府审计机关双重角色(隶属政府与监督政府)、双重领导制、“两个报告”制及审计公告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着力研究解决目前审计机关,主要是地方审计机关的独立性问题、审计资源优化配置问题、双重领导制可能出现的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问题、审计经费的落实保障问题、审计查处难处罚难和落实更难的问题等。

审计队伍建设与审计机关人力资源科学管理研究。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对审计人员素质及人力资源管理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构建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审计队伍,建立健全审计人员职业生涯规划机制和制度,完善人力资源配置,建立审计人员培训及终身教育体系与多元化激励机制,这些都亟待政府审计理论开拓与实践探索。

审计规范化建设研究。加速审计工作与审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进程,包括审计主体资格的规范、审计业务类别与工作目标的规范、审计计划的规范、审计业务执行过程的规范、审计成果的规范、审计质量控制与责任的规范、信息技术环境下审计的规范和对审计管理的规范等,实施科学性、开放性的规划与建设,以提高政府审计“三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降低审计风险,减少审计成本,提升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效率与能效,是政府审计理论需要持续研究的内容。

审计信息化、科技化建设研究。为审计信息化、科技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技术保障,着力开展包括推行科技强审策略,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提升审计工作技术含量;增强审计主体驾驭信息系统的能力,提高审计信息处理能力,提升其开展计算机审计、信息系统审计、网络审计的整体胜任能力;提高审计主体在复杂审计环境下的适应能力和大案要案的审计攻坚能力等方面内容的开拓探索。

审计文化建设研究。审计文化是伴随着审计事业的产生、发展而不断演进、积淀起来的,是审计软实力的重要组成。审计文化内容广泛、内涵丰富,包涵着目标使命、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和职业习性等元素,具有引导、聚向、激励、约束、感化、宣传等多重功能,在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完善先进审计文化的建设体制与机制,以先进的审计文化引领和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是政府审计理论体系必须回答的现实命题。

8.兼论。解答国家治理、国家经济安全目标导向下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兼融并举,即与其他学科理论和其他领域实践、与国(境)外政府审计理论与实践的交叉融合、互动互鉴之命题。理论建设是开放式,学术研究的合理延伸、广引博证、拾遗补缺,能够有效避免学术研究的死角和盲区,有利于拓展理论研究领域、丰富与完善政府审计理论体系。如中国政府审计体制与西方立法型、司法型和独立型审计体制的比较分析,在不同审计体制下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角色定位和环境依赖,不同的职责界定和路径选择,不同的审计对象和审计效能等方面的比较分析等,对政府审计理论构建提供了借鉴与启迪作用;又如政府审计与其他国家治理方式的联系与区别,政府审计如何与其他国家治理方式配备、契合,形成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合力,最大限度发挥审计与其他国家治理方式的系统功能,也是政府审计理论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再如应用经济学、理财学的基本理论,对国家治理、国家经济安全目标下政府审计规制与其他经济性规制、社会性规制、法律规制和行政规制的执行成本和效能的对比分析,对其政治成本、社会成本、经济成本的统合评判,以及国家经济安全策略执行成本与能效的综合评估等,无疑能够优化政府审计策略与措施,改善国家治理,提高治理对策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等等。因此,兼论是政府审计理论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三、政府审计理论体系构建的重点、难点及需要关注的若干问题

构建国家治理与经济安全目标导向的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重点,一是政府审计基础理论的构筑,这是理论大厦之桩基,是其他部分依托的基础,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所有论述均应从基础理论中找到依据,并以此为引导进行延伸与细化;这一基础越宽厚、越牢靠,政府审计理论体系就越稳固、越丰富;可以说基础理论的成熟是政府审计从经验走向科学的重要标志,故须着力加强国家治理与经济安全目标导向下政府审计基础理论的创新研究。二是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能效与实现路径的论证,这是政府审计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政府审计功能深化、提升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能效具有直接作用,也是各国审计界竞相研究开发的课题。因此在政府审计理论体系中地位独特。

构建国家治理与经济安全目标导向的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难点,一是“实论”,因为实证检验中衡量国家治理与经济安全改善程度的指标及其指标值的确定、国家治理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实际结果中政府审计实际贡献度的确定等,均无现成范式可循,可供借鉴与参考的资料不多,现行统计体系也没有提供这方面的完整数据,国外的做法虽有独到之处,但由于他国与中国国情存有较大差异,不能照抄照搬,因此“实论”研究存在较大的技术难度,理论建设颇具摸索性。二是“综论”和“廉论”,其范围广泛,定义域不甚清晰,理论容量很大,许多理论和实践课题都是创新性的,如国家经济安全策略与绩效的审计评估属全新课题,它与现行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与经济效益审计不尽相同,但却是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欲完成基础性研究和相应的应用性研究颇具挑战性;又如,在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方面,政府审计与其他经济管理和监督机关的分工合作,政府审计如何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动用既有经济监管力量,加强外部管理与内部控制,共同完善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利益,也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如此等等。

需要特别表明的是,构建国家治理与国家经济安全目标导向的政府审计理论体系,不是一切从零开始,进行理论重新研发与重新构造,而是充分利用现有的理论成果和学术资源,在既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组合和完善,并且根据我国政府审计的实践平台,作理论的再加工和再创新。现有理论研究成果许多内容和观点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可以直接植入国家治理与国家经济安全目标导向的政府审计理论体系之中。笔者认为,政府审计理论体系构建中应强调以下几个比较重要的观点:

1.以实施国家治理与国家经济安全为目标,对于政府审计理论的构建具有重要导向作用,但是国家经济安全是相对的概念,安全不等于消除风险,追求绝对安全的成本扩张、超越社会承受,反而会损害国家经济安全利益。国家经济安全是多维的、立体化的概念,即是“下海冲浪”而非“立岸”或“浅水区”的安全,是完善市场正向机制而非损伤效率与公平的安全,是投入产出正效益而非净投入、负效益的安全。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应持综合安全观,追求实质性、长久的安全利益,而不是追求一时的、片面的和局部的安全。目前政府审计在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时,应特别注意防范与纠正防范形象工程掩盖下的经济泡沫,以及牺牲长远利益而谋取一时安全利益的做法。近年审计署对地方政府债务专项调查已触及到这一敏感话题,体现了对国家治理与国家经济安全的深度关注,理论研究应反映这一特征。

2.依据审计本质及其职能定位,政府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作为经济社会的“免疫系统”,作为防范与治理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规制手段,应当具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抵御防范、监控检测、识别预警、自滤除疾、校正调适、升级优化等能效,这是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功能定位,是政府审计重要的基本理论点,或者说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构建须以国家审计(此处笔者认为与政府审计同义,与同)与国家治理、国家审计具有经济社会免疫系统的学说为指导,这是近年政府审计理论研究的成果,应继续深入研究并创造性地丰富与发展这一理论学说。

3.根据国家经济安全要求,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在现行法律和体制框架下,政府审计实施国家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着力点和实现路径是信息保障、国家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维护、权力监督、经济运行监测、管理问责、政策评估和风险预警干预等,这是政府审计与其他经济管理与监督机关的比较优势所在,且以此为基础,政府审计与其他经济管理与监督机关进行分工与合作,共同形成国家治理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合力,即对国家治理与国家经济安全的系统研究甚为重要。

4.国家治理与国家经济安全策略是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的巨额投入,其成本是可折分、可解析和可监控的;成本与能效的审计评估能够完善国家治理与国家经济安全策略,提升经济安全策略的兑现力和持续力;审计监督侧重于社会经济的价值运动(这也是政府审计与其他经济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分工),政府审计具有国家治理与国家经济安全策略执行成本与能效评估的资格与胜任性;国家治理、国家经济安全策略执行成本与能效审计评估是现行政府绩效审计的功能延伸和深度发展,是政府审计理论的新增长点。

综上所述,按照“绪论铺垫――史论借鉴――法论支撑――理论构筑――实论检验――例论剖析――综论统合――兼论补充”的逻辑思路,构建国家治理与国家经济安全目标导向的政府审计理论体系,是一种摸索性的理论尝试,其结果正待理论进一步证明和实践的深入检验。对政府审计理论与实践“八论”的划分也具有相对性,各部分内容肯定存在一定的交集,有的内容置于哪一部分并无严格的划分标准。“八论”仅仅是提供了认识政府审计理论的基本思路和基本框架,完成了展示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层次结构和逻辑线索的功能而已。当然,这一设计不具有排他性,其他设计,也许就是更优的方案。政府理论体系的构建本身就是一个持续渐进的开放的过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笔者乐见各位同仁的商榷与指教。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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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王德河,刘力云.对我国政府审计研究的反思[J].审计研究,2003(6).

经济安全案例篇(5)

【关键词】暖通空调;设计;现状

暖通空调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行业,它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和安全,也关系到企事业的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暖通空调的耗能占全国总能耗的15%左右,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一比例还在逐年提高。因此暖通空调的方案设计,还是一个直接关系到国家能源安全、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重要问题。

1.暖通空调方案设计的意义

建筑设计正在从单纯重视建筑美观性、视觉冲击力向综合考虑经济性、安全性、美观性、人居环境质量、能源和资源消耗、环境影响转变,这有利于提高暖通空调专业的地位,但同时对暖通空调设计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这将促使暖通空调设计经历一系列的转变:从重视施工图绘制向重视方案设计转变;从单纯考虑满足设计参数要求向综合考虑设计要求、经济性、节能性、安全性、健康舒适性、环境影响等多参数设计转变;节能等性能参数控制从事后检查处罚向前期设计方案综合性能评估控制转变;从只重视一次投资和运行能耗向全寿命周期评价转变;从冬夏季两点典型工况设计方法向全年全工况模拟设计方法转变;从单专业设计向多专业融合设计转变;节能设计从只重视技术节能向技术节能、行为节能和管理节能综合节能方向转变;相应地,对设计质量和水平的考核重点从图纸出错率向设计综合性能指标评价转变;设计人员评价指标也从出图量向设计水平和质量转变。

2.现阶段暖通空调方案设计存在问题

2.1暖通空调方案设计重视程度不够

暖通空调方案设计作为建筑设计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建筑整体质量、美观度,以及建筑后期使用的经济效益等,对于提高建筑施工整体设计质量以及具体施工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国内很多的设计单位和建设方只是看到了建筑设计方案对于建筑整体质量的作用,而忽视了暖通空调方案设计。在实际的建筑招标设计阶段时,设计人员往往只是重视建筑设计方案设计,而暖通空调方案设计则属于靠边站的地位。另外,暖通空调方案设计收费以及分配体制在实际的整个建筑设计方案中所占的比例很小,有关数据表明,暖通空调方案设计分配比例大约占到建筑设计方案的10%,这种比例与实际的工作量极为的不平衡,影响着暖通空调方案设计的优化。

2.2暖通空调方案设计评估手段不合理

设计评估手段是做好暖通空调方案设计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实际的方案设计评估过程中,很多问题仍然存在,设计评估手段不科学不合理,严重影响着暖通空调方案设计的优化。目前,我国在暖通空调方案设计中的设计评估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采用惯用的方法凭借经验进行设计评估;利用甲方的方案标准进行设计评估;采用最节能最绿色的设计方案进行设计评估;通过聘用专家进行相应的设计评估。这几种设计评估手段是最为常用的策略。相比与其他手段,设计人员凭借经验进行方案设计,是最为常用的暖通空调方案设计手段,可以占到所有方案设计的绝大多数。但是这种设计评估手段缺乏统一的标准,评估人员水平参差不平,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影响暖通空调方案设计质量。

2.3方案设计人员设计意识不足

方案设计人员是暖通空调方案设计的关键以及重点,他们的素质水平与能力直接影响到暖通空调方案设计水平与质量。但是,在实际的暖通空调方案设计中,设计人员往往采用简约单一的计算模式进行设计,对于空调负荷计算也是采用单一的计算模式进行,而且这种计算模式往往是采用方案设计人员的经验进行,只是计算单位面积的冷负荷。但是对于一些暖通空调方案设计中的其他问题则是认识不清,例如,计算负荷是计算主机负荷还是末端负荷,对于计算结果是否联系系数,计算时是否考虑围护结构以及室内冷暖,包括方案设计的实用性以及经济性,设计人员考虑的都不是很清楚,严重影响着暖通空调方案设计的效益以及质量。

2.4方案设计周期短

目前在进行方案设计时,多是设计人员按照经验大约的做出一个方案即体现到整个建筑方案中,其中一个原因就是项目没有预留出足够的时间对暖通方案进行分析研究,在进度紧张、前工序耗时过长等的情况下,甚至连这样的计划时间都无法保证。

3.暖通空调方案设计关键因素分析

暖通空调方案设计是一项极其复杂科学的工程,它涉及到多种领域多个部门的协调合作,在实际的暖通空调方案设计中,设计人员应该努力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关键点。第一,暖通空调方案设计方便性。暖通空调方案设计应该充分考虑自动化,自动化不仅仅可以减少管理人员的数量以及劳动强度,而且还会减少暖通空调方案设计投资,为设计企业节约资金。在实际的暖通空调方案自动化设计时,暖通空调方案自动化尽可能简化,提高暖通空调方案设计可行性以及经济性。第二,暖通空调方案设计安全性。近几年,伴随着911恐怖袭击以及SARS病毒的出现,人们对于暖通空调方案设计安全性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在暖通空调方案设计阶段,对暖通空调方案设计的安全性能进行相应的评估是必须的。暖通空调方案的安全性主要包括防火安全、人员安全、环境安全、易燃易爆安全以及物品环境安全等。对于很容易发生暖通空调安全问题的设备以及物品,应该加大监测力度。第三,方案阶段吸收设备工种参与。为了保证暖通空调系统的科学有序运转,设计人员应该特别注重建筑适用度以及美观度的统一。合理规划供冷供热管道以及风管甚至其他管道的科学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回送风系统与整个建筑之间的关系,对于回风管、送风管以及排风管等设计路线进行科学的考察。

4.暖通空调方案设计策略研究

首先,理念方面,倡导节能环保。设计人员在对暖通空调方案进行设计时,应该充分的考虑到节能环保的重要性,从思想意识上重视暖通空调方案的节能环保要求,提高暖通空调方案节能环保效率。其次,技术方面,确立综合性的评价方法。在进行暖通空调方案设计时,设计人员应该从方案的可行性、可控性、安全性、舒适性、节能性、可靠性、美观性、环境影响、经济性、可维护性、等十大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使得设计方案更加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强化对于暖通空调方案设计评估。再次,设计管理方面,加强立法,完善监督机制,同时应改变目前按投资的固定比例来收取设计费的设计管理政策,将设计方案产生的综合效益与设计费挂钩,调动暖通空调设计人员进行方案优选和创新的积极性。

总之,我国在暖通空调方案设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在实际的暖通空调方案设计中,很多问题仍然存在。暖通空调方案设计单位以及人员应该深入研究暖通空调方案设计现状,创新暖通空调方案设计策略,为我国在暖通空调方案设计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科]

经济安全案例篇(6)

关键词:地源热泵,全生命周期成本, 约当年均成本,敏感性分析

1 引言

地源热泵是一种利用浅层土壤中的能量进行采暖制冷的空调技术。浅层地温能,通常是指地表以下一定深度范围内(一般为小于400m埋深)的低温热资源,它的热源主要来自太阳能。它利用地下土壤常年温度相对稳定(约16℃~18℃),巨大的蓄热蓄冷的能力,通过埋入土壤中的地埋管换热器与所需能源的建筑物进行热交换。冬季将土壤中的热量取出对建筑物供暖,夏季则将建筑物内的热量排放至地下对建筑物进行降温,在一个年度里实现土壤热平衡。

常见的3种形式分别为地下水源热泵,地表水源热泵和土壤源热泵。土壤源热泵为闭式循环系统,不需开采地下水,所以不会对地表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任何污染,而且,地下水和地表水源热泵受到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土壤源热泵是目前发展最为成熟,性能最为可靠的地源热泵系统。 另外,土壤源热泵根据地下埋管热交换器不同的敷设方式,主要分为水平埋管与垂直埋管两种形式。由于垂直埋管占用的土地面积较少,所以这一埋管方式在我国得到最多的应用。本文在此仅分析垂直地埋管热泵系统,下文中简称地源热泵。

2经济评价方法及参数

地源热泵一机多用,可满足制冷和采暖需要,同时它使用电力,工作工程中无污染排放,不直接向周围大气环境排热,没有热岛效应。同时,地源热泵利用地表浅层地能, 其温度一年四季相对稳定,冬季比环境空气温度高,夏季比环境空气温度低,这种温度特性使得地源热泵比传统空调系统运行效率要高而且使热泵机组运行更可靠和稳定。目前地源热泵在许多国家已经得到普遍的应用,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已建立了地源热泵示范工程和应用, 但是在中西部地区应用的较少,投资者对地源热泵的经济性还缺乏了解, 所以对地源热泵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以及各种方案的比较很有必要. 因此,本文以西安地区某住宅项目为例结合经济性评价方法,对传统空调系统和地源热泵系统等几种投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性分析。为了对地源热泵系统进行科学合理的经济性评价,本文主要采用的经济性指标和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点。

(1)项目生命周期成本(TTLC),年成本(EAC)。

(2)净现值(NPV),内部收益率法(IRR),投资回收期(PB)和折现回收期法(DPB)。

主要经济参数[1]

(1)全生命周期成本(TLCC)

全生命周期成本通常被用来评估2个或几个在寿命和投资上都不同的项目。计算公式如下,它考虑资本的时间价值,把生命周期N年中的现金流贴现到第1年初,并用该值等价为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式中,N为评价周期或者项目寿命,DR为贴现率,Cn为总成本,包含了财务成本,初投资和年运行总成本。其中,初投资指供整个系统各部分投资之和, 包括有:设备购置费、安装费以及运输费用等,而年运行总成本:指系统运行能耗费用,设备折旧费用和维修费、大修费等。

(2)约当年均成本法(Equivalent Annual Cost,EAC)[2]

约当年均成本法是上面计算的总生命周期成本(TLCC)等价成一个N年期的年金,从而得到的年金金额即为约当年均成本等价年。约当年均成本法被用于项目之间的比较,特别是当项目寿命不同。

EAC=TLCC X ACF

式中,n为评价周期或者项目寿命,DR为贴现率

(3)净现值(Net Present Value NPV)[3]

净现值是指投资项目按基准收益率(ic)将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折现到起点的现值代数和, 计算公式为:

式中,CI为现金流入;

CO为现金流出,

i c为基准收益率, 取i c =7% ;

根据上述定义,NPV(ic)=0表示达到所预定的收益率标准,而不是投资项目盈亏平衡,NPV(ic)>0则表示除保证获得预订的收益以外,还可获得更高收益;而NPV(ic)0,考虑接受项目,而NPV( ic)

(4)内部收益率(Internal Rateof Return IRR)

内部收益率是使得净现值(NPV)等于零时的折现率。

(5)投资回收期法(Payback Period)又称“投资返本年限法”。投资回收期是指项目运行后的收益额用来收回项目总投资所需的时间,它反映了收回初始投资的速度的快慢。由于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是一种静态分析法。

式中T为投资回收期,Ct为t时期的现金流入量,Co为初始投资额。

(6)折现回收期法(Discount Payback Period)是指将项目的未来收益折算为现值,使其等于期初投资,所计算出来的回收期。 它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式中,ic为基准收益率;Pt是需要计算的投资回收期

3经济性分析模型

现以西安地区住宅建筑项目为例,分别比较3种方案;方案一,城市管网集中采暖+夏季分体空调统,方案二,冷热源为锅炉+冷水机组,末端为风机盘管;方案三,地源热泵+风机盘管。通过能耗计算,初投资费用计算,来进行经济性评估。

3.1能耗计算

住宅建筑为例进行计算, 其建筑面积为8000m2,按建筑面积冷热指标估算冷热负荷,见下表1。

3.2初投资

初投资包含整个系统全部投资, 在项目中进行简化,以单位建筑面积造价进行各方案的比较和评估。本文基于项目经验估算各方案造价。方案一集中采暖和分体空调组成, 其中西安地区新建商品房集中采暖安装费约为230元/m2 。方案三能源侧的地源热泵系统由地下埋管换热器系统和机房设备构成。其中,地下埋管换热器系统中以60/m估算[4]。方案二和方案三末端系统相同为风机盘管,考虑其造价较高于分体空调。各方案初投资费用见表2。

3.3年能耗费用计算

3种方案能耗费用计算见下表3,方案一年能耗费用为27.1万元,方案二锅炉+冷水机组能耗费用为 18.2万,方案三年能耗费用为14.3万元。以方案一为基础方案,方案二锅炉+冷水机组系统相比方案一节约费用约30%,方案三地源热泵系统则比方案一节约费用高达47%。值得一提的是能耗计算中采用了平均运行系数夏季60%和冬季50%来估计系统夏季和冬季运行的平均能效比,得出地源热泵系统较之传统系统能耗费用节约47%。而文献[5]中根据实际项目调研分析得出了类似结果,运行费用相对与传统空调系统而言可以节约40.30%, 因此,以上估算方法偏差不大,在经济分析模型中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其中:

(1)以西安地区为例,采暖季为4个月,以24h计,则运行小时数为24x30x4=2880h,制冷季为3个月,以10h计,运行小时数为10x30x3=900h。

(2)计算采用西安居民阶梯电价, 见表4。

西安地区集中采暖费用居民为5.8元/m2/月,共计23.2元/m2/采暖季。

(4)西安地区燃气费用为2.3元/m3。

3.4汇总

考虑后期维护费用,初投资和年总运行费用汇总,见下表5。

4计算结果和分析

根据上节进行的能耗计算,初投资和年运行费用的计算, 对3个方案分别进行技术经济参数的计算, 每种方案分别计算投资及年总成本和相应供暖空调方案的现金流量表, 计算结果汇总如下。

4.1初投资差值和年运行成本收益

以方案一为基础方案,相比之下,方案二和方案三初投资差值分别为40万和56万,见图1。运行成本收益即相比于方案一,方案二和方案三所节省的运行费用分别为4.8万和12万元,见图2。

4.2全生命周期成本TLLC和约当年均成本 EAC

由于各个方案的寿命不同,需要同时计算全生命周期成本和约当年均成本。通常,分体空调寿命期为8~10年,取10年。冷水机组和燃气锅炉,寿命期均考虑为 15~25年,取20年,而地源热泵的寿命期为15~25年,地下埋管系统50年,简化和方便计算地源热泵系统寿命取20年。结果见图3图4。

由图3得出方案二的全生命周期成本最高,方案一和方案三地源热泵几乎一样。由图4得出方案三地源热泵系统的约当年均成本最低,方案一集中采暖+分体空调系统次之, 方案二锅炉和冷水机组最高。尽管方案二和方案三初投资均高于方案一(图1),且方案三地源热泵初投资还远高于方案二, 但是由于运行能耗成本的节省(图2)和更长的设备寿命更长,其约当年均成本均低于方案一,因此从生命周期成本和约当年均成本, 地源热泵项目均为最佳选择。

4.3 NPV

以基准收益率为7%考虑,方案一为基础方案,方案二锅炉+冷水机组系统较之基础方案运行费用节省收益为4.8万元/年,设备寿命周期为20年,而方案三地源热泵方案运行费用收益为11.95万元/年,设备寿命周期为20年。由此分别计算得出,方案二和方案三的NPV分别为11万元和70.7万元(图5),由此得出内部收益率IRR分别为3.1%和13%(图6),意味着锅炉+冷水机组系统的内部收益率远低于地源热泵系统。从NPV 和IRR 的经济性评估法得出,地源热泵项目优于传统的锅炉+冷水机组系统项目。

4.4投资回收期

如图7和图8 ,锅炉+冷水机组方案的投资回收期 SPB和折现回收期DPB分别约为8年和14年, 而地源热泵方案投资回收期SPB和折现回收期DPB分别约为5年和6年。

5 地源热泵系统净现值的敏感性分析

地源热泵方案的净现值的敏感性分析主要分析了四个因素-基准收益率,初投资,年维护成本和电价的变化对方案净现值的影响。随着这个四个因素的增加,NPV值越小。由图9可以得出在同等比例变化下,初投资和基准收益率对净现值结果影响最大,年维护成本和电价对NPV的影响最小。值得一提的是,国家正在大力推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其中地源热泵是其中1个重要评价指标之一。根据文献[6], 二星绿色建筑绿色补贴为45元/m2, 简单计算得出地源热泵初投资差值会从56万元降至20万元,则相应的折现回收期DPB仅为2年(图10),因此,大大提高了地源热泵项目的经济性。

6结语

通过以上经济评估指标分析,可以得出地源热泵方案全生命周期成本和集中采暖+分体空调系统几乎一样,而约当年均成本均低于此方案以及锅炉+冷水机组方案。此外,较之锅炉+冷水机组方案,地源热泵项目有着较高的净现值和内部收益率,更短的投资回收期,因此地源热泵方案在西安地区有着良好的经济效益。并且,通过各因素的敏感性分析得出初投资是影响地源热泵项目经济性的最重要的影响因素。随着地源热泵技术的越来越成熟,设备成本逐渐下降,另外加上环保节能绿色建筑的推行和补贴,地源热泵将会显示出更良好的经济性效益。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分析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在计算过程中进行了简化,成本分析不够全面,例如未考虑设备折旧成本等因素,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但是,本文建立了经济分析的模型,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帮助投资者进行地源热泵项目决策,从而推动地源热泵项目在中西部地区的更进一步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Cato, M.S., (2009) Green economics: an introduction to theory, policy and practice, Earthscan.

[2]曹等著.金融分析原理及用.械工出版社,2010.07

[3]李新国, 赵军, 朱强 2001年地源热泵供暖空调的经济性 太阳能学报 2001年10月, Vol 22, No 4.

[4]许淑惠,邢云绯 地源热泵供热空调特性及技术经济分析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第 18 卷 第 4 期

经济安全案例篇(7)

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需要合理的课程设置。当前,许多高校在法学和经济法专业课程设置上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通常把经济法课程与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部门法课程的学习同步进行,甚至把经济法课程排在行政法、诉讼法等课程的前面;二是不太重视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哲学、伦理学等相关社会科学课程的设置。这种安排未充分考虑到经济法课程的特殊性和经济法课程设置的内在要求,亟待改革。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课程,不仅需要一定的民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的知识基础,而且需要一定的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哲学、伦理学等相关社会科学的知识基础。这就决定了经济法课程设置具有两方面的内在要求:一是经济法课程应当安排在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和诉讼法等传统部门法课程之后,也就是说经济法课程适合安排在高年级阶段学习。二是课程体系中应当安排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哲学、伦理学等相关社会科学课程,尤其是经济学课程。这不仅是培养法律人才综合素质的要求,更是准确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知识的内在要求。从笔者的教学经验来看,在讲授经济法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时,不仅常常要以民法、行政法的原理和制度为参照系,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现象的独特性和客观必然性,而且常常要从经济学角度阐发经济法制度的基本原理,如果学生在没有一定的民法、行政法、行政法和诉讼法等相关部门法知识基础和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知识基础的情况下直接学习经济法,不仅不利于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而且会造成不必要的教学重复。因此,当前经济法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按照经济法课程设置的内在要求,合理地安排经济法课程。

二、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下经济法教学内容的与时俱进

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需要保持教学内容的与时俱进。从制度的层面看,相对于传统部门法,经济法是一个变动性较强的部门法,这一方面是源于经济法调整对象本身的变动性较强,另一方面是由于经济法的渊源除了法律法规之外还涵盖了大量的部门规章乃至规范性文件。这就决定了经济法在教学内容上要保持与时俱进,不仅要时刻关注经济关系的变化和经济领域的新问题,而且要时刻关注经济法立法的动态和经济政策的动态。否则,经济法教学很可能与经济实践脱节,教学内容滞后于立法。从理论的层面看,虽然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框架虽然已经达成较大程度的共识,但是总体来看,经济法基本理论流派众多,且人们对经济法现象的理论认识正处于探索阶段远未成熟,这就意味着对于经济法而言,理论上的推陈出新是一个必然现象。经济法理论发展的特点决定了经济法教学应始终关注经济法理论前沿,对经济法理论的走向有一个基本把握,正确引导学生对经济法理论问题的思考。从笔者的教学经验来看,尽管近年来经济法教材的更新频率大大提高,但往往是教材的更新速度赶不上立法的更新速度。这就使得经济法教学不能完全地依赖教材,尤其是在讲授经济法制度的相关内容时,要注意查证教材所介绍的相关立法是否已经更新,是否还出台了新的配套规定,是否正在讨论修改,修改的动向是什么等等。总之,经济法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就是保持经济法教学内容的与时俱进,这不仅是对经济法任课教师素质的要求,更是对学生负责应有的态度。

三、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下经济法教学方法的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