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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数字化服务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14 16:40:46

保险数字化服务

保险数字化服务篇(1)

【关键词】数字化;图书馆;著作权;识别

图书馆职责所在就是收集、整理与加工、保存与传播文化知识与科学遗产。数字化图书馆是在多媒体和Internet网上以数字的形式处理信息,且通过互联网给不同地理位置的用户随时提供信息服务的系统。然而随着网络侵权的不断发生,数字化图书馆经营当中涉及到的著作权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不论是在文化知识与科学遗产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加工还是传播过程中,都无法规避著作权问题。不论其中那一个环节上侵权问题的出现,都将可能会引发民事纠纷,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所以怎样有效的防范法律风险是数字化图书馆需严肃对待的问题。

1著作权的定义

著作权又叫知识产权,是指“法人对作品在科学技术领域、文化艺术领域内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专有权”。著作权的法律效力。保护著作权还是离不开法律的支持,法律保护的目的是对创作者享有的经济权益的保护,促进创作者和创作成果的有效传播及应用。

2数字化图书馆著作权风险识别

2.1法律

数字化环境下的图书馆重要业务就是图书馆的网站建设,如果没有自己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及网站,那么数字化图书馆的所有资源服务都无法实现。想要通过图书馆网站将各类数字资料提供给客户使用,需要在显眼位置公布抗辩申明用以规避侵权风险。网站不仅仅作为数字资源服务的平台及传播媒介,还需要更多的其它内容来充实,例如图书馆服务资源的简介的文字、图片及字体的设计,板块的设计等等都存在着知识产权的内容。然而有的网站建设人员随意参考借鉴别人网站的内容。但是从著作权方面来讲,网站内容设计也属于知识产权不允许复制及抄袭。由于图书馆的网站建设中的内容及运营服务涉及到的资源许多有著作权的,可以说网站建设的主要问题就是著作权。操作不当会导致侵权风险。

2.2服务

数字化背景下的图书馆主要涉及的就是资源的下载及上传活动。有两种情况:(1)用户通过图书馆的网络服务上传及下载数字资源。(2)就是图书馆管理人员自己在网站上上传数字资源。对于图书馆自己操作来讲,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免责条款的,后果都是图书馆自己承担的。对用户通过图书馆网站服务上传的资源,如果图书馆收到侵权通知需立即撤销相关资源,就不需要为用户的侵权行为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虽然图书馆不用为用户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但还是要加强侵权防范意识,严格区分公开网络、图书馆局域网的界限,明确告知用户网络传播合理使用,尽量避免侵权纠纷。

2.3用户

用户对著作权的意识薄弱,再加上图书馆对用户著作权风险教育不够,因此从用户方导致的数字化背景下著作权风险比较多,需采取合理的措施降低著作权风险的发生概率。

2.3.1用户上传

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壮大,数字化背景下的图书馆为给用户提供更为方便的信息上传通道,多数图书馆开通了论坛、博客等信息平台。使用户可以通过此平台上传资源、发表看法,图书馆很有必要进行监督,但是由于用户众多导致信息数量大、内容复杂,图书馆不能做到每条信息都进行判断。导致有些用户上传的资源或信息可能存在侵权的风险,如果图书馆尽到平台服务的职责,就可以免于承担侵权责任。

2.3.2用户下载

资源的下载利用和信息的交流是图书馆提供给用户的共享方式,但是用户在下载后获得资源后的行为不受图书馆的制约,另外大多用户对侵权的后果认识有待提高,导致复制他人资源信息的行为的出现,导致侵权行为,阻挠了著作权保护工作的实施。

2.3.3私自传播信息

从《著作权法》来看,为了个人学习或进行教学,复制从图书馆下载的资源可认为是合法行为,但需要把握好这个度。如果复制后轻微做修改然后自己使用,这样的行为被定义为剽窃就是侵权。但是这种行为不受图书馆的约束,只能利用大量的宣传及教育的途径,使用户明白这一行为的严重性,促使用户减少此类行为。

3如何有效规避著作权风险

3.1加强对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著作权的素养

不仅要加强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著作权知识的培训及教育,提高图书馆工作人员对《著作权法》的认识,加强在数字化背景下的图书馆建设过程中遵守法律意识。还要废除与著作权制度相冲突的工作方法,将保护著作权意识有效的贯穿于数字化图书馆建设的每个环节当中。

3.2加强对用户的管理及制约

为有效防止用户不正当的利用作品而导致的侵权纠纷,建议数字化图书馆推行用户的实名注册登记制度。将用户的真实姓名、身份证等信息,统计在数字化图书馆用户系统中。图书馆应引导用户合法利用数字化的作品,降低侵权风险。并及时在图书馆网站上提醒用户要保护著作权,告知用户侵权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发现侵权现象,及时履行通知用户和删除侵权资源的义务。

3.3完善图书馆著作权制度

数字化背景下图书馆的建设的情景下对图书馆著作权的保护有了更高的要求。图书馆应该将著作权管理作为日常的工作需求,图书馆针对各个岗位及业务。对数字化资源利用的特点,制定严格的制度,明确规定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责任。随时对著作权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检查监督,使著作权管理制度能够很好的运行。建立健全的补救措施,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及时履行通知用户和删除侵权资源的义务。建立沟通机制,保持与版权人之间的联系,以提高数字化图书馆版权保护的透明度。

4结语

将来图书馆发展的重要方向就是数字化图书馆,但是数字化的资源会引起社会对著作权的重视。数字化图书馆发展的很多环节都会有导致侵权的风险,首先是要识别著作权的风险,才能有效的规避风险。数字化图书馆作为对社会服务提供数字信息资料的机构,主要的日常工作就是与知识产物发生各种各样业务上的关系,与著作权有着密切的关联。数字化图书馆作为个人著作权与用户信息资源需求利益中平衡体,需要承担的著作权风险最大。在出现著作权纠纷时,由于法律的介入,会给数字化图书馆带来巨大的冲击,影响着图书馆工作的正常进行,严重的会影响到数字化图书馆的发展壮大。所以,提前开展著作权风险管理,有利于数字化图书馆的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黄远慧.网络环境下图书馆著作权风险识别[J].高校图书馆工作,2014(03):32~35.

[2]郑洪兰.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风险识别研究[J].兰台世界,2013(02):78~79.

保险数字化服务篇(2)

关键词:大数据;数字档案信息资源;传统档案数字化副本;存储备份;信息安全;数据安全

1 数字档案信息资源数据风险概述

我们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2013年中国产生的数据总量超过了8亿TB,并且每天以倍数递增,大数据相关的技术蓬勃发展,技术应用随处可见,我们经常上网使用的百度搜索就是用Hadoop大数据技术管理数据的。与此同时,每年全球数据安全问题损失已经达到万亿美元数量级,我国也有数百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对于档案行业,大量的档案数字化副本、电子文件、音视频文件组成巨量的数字档案信息资源,档案馆虽然安全意识越来越高,但远远没有满足现实要求。

1.1 风险的原因。风险的原因来自多方面,忽视硬件故障、忽视软件崩溃、人为失误造成数据丢失、缺乏管理措施造成恶意被盗、对电脑病毒熟视无睹、面对潜在危险抱有侥幸心理、自然灾害直接导致数据丢失、在恢复工作中不能定期对恢复机制进行测试、想当然认为能写入磁带就代表能随时读取、想当然认为管理面板显示成功就能顺利从备份文件中恢复资料。

1.2 风险的危害。不要认为数据存储已经非常安全了,就规避了数据风险,风险的危害是多方面的。目前,数据泄露的问题非常突出,人们一般对黑客攻击总能引起高度重视,人们也不能容忍IT人员的恶意违规行为,但实际上,人们经常忽略的最有可能泄露数据的却往往是那些没有丝毫恶意的员工。对数据库没有非正常访问的监督,没有为不同用户的当前可用访问权设定限制,这样系统就很容易出现特定工作的员工访问超出了工作范围的数据;没有使用防数据丢失工具,个人数据在通过电子邮件、打印或者复制到笔记本电脑及其他外部存储设备时很容易发生数据泄露。

1.3 风险的种类

1.3.1 自然环境风险。计算机机房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环境风险因素。

1.3.2 硬件系统风险。网络、服务器、客户端、存储设备等损坏、故障、老化风险。

1.3.3 应用系统风险。应用系统架构、应用系统功能、应用系统性能等方面,不完备、设计存在缺陷。

1.3.4 网络信息安全风险。计算机网络缺乏安全设施防护,没有防火墙、防病毒、IDS、PKI、攻防技术等。

1.3.5 人为管理风险。人为因素带来风险,缺乏制度管理。

2 构建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2.1 构建可靠数据中心为核心的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管理体系。现阶段,大多数的数据中心并不是规划好而建设起来,通常是随着数据积累、设备增多而逐步装备起来。这样做出现很多问题:办公室改成机房,空间狭小,电力不足,承重不够,民用空调24小时超负荷运转,消防措施不到位,监控手段缺乏等。以往对数据中心机房的建设往往只注重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来实现网络层的可靠性,而忽略了基建、供电、消防、环保、制冷等方面的影响,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会导致系统瘫痪甚至数据丢失。

因此,数据中心是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数据中心建设应以实现技术标准化、能力服务化、提供快速化、资源弹性化、管理自动化、管控集中化为目标,从管理、技术、运维多层面保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

数据中心从规划、设计、建设到设备的安装、调试、运维都必须遵守行业的规范标准,应该按照三级等保要求,把数据中心建设达到科学、安全、经济、绿色、环保的标准。

2.1.1 构建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管理体系

2.1.1.1 安全策略与管理制度。总体安全方针及安全策略必须包含安全管理策略、安全技术策略、安全运维策略。

2.1.1.2 系统建设管理。系统建设包含:系统定级、方案设计、系统交付、系统备案、软件开发、工程验收、产品采购和使用、安全服务商选择。

2.1.1.3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分为三个层级:信息安全决策层、信息安全管理层、信息安全执行层,内容包含:人员录用、人员离岗、人员考核、人员培训、访问管理。

2.1.2 构建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技术体系。体系划分为安全计算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通信网络三部分。第一部分指用户身份鉴别、自主访问控制;第二部分指安全区域、结构安全、区域边界强制访问、区域边界包过滤、区域边界安全审计、区域边界完整性保护;第三部分指通信网络安全审计、通信网络数据传输完整性保护、通信网络数据传输保密性保护、通信网络可信接入保护。

2.1.3 构建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运维体系。体系内容涉及安全规划、安全控制、安全监控、事件响应、灾难恢复、信息安全事件管理、信息安全问题管理、信息安全配置管理、信息安全变更管理、信息系统配置管理。

2.2 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在业务流转中的风险控制。数据流转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就是对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的日常防护,一般毁灭性的灾害百年不遇,而数据流转中的风险,就隐含在日常工作中,时有发生,却往往被忽视。先从数据流转规律加以分析,在馆藏数字加工、系统内调用、常规利用、档案接收、移动介质拷贝、整体存备环节之中数据流转规律:移动设备系统;系统移动设备;移动设备移动设备;系统中调用即系统系统。再观察数据存储状态它们有逐层包含关系:网络与系统包含数据中心、库房,数据中心、库房包含硬件设备、移动介质,硬件设备、移动介质包含数据。表1、表2、表3、表4分别对四种存储状态列举了风险与控制情况。

2.3 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容灾备份。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容灾备份是档案信息系统抵御灾害的能力,是保证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对信息安全的底线防备,是构建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保障体系中重要一环。当档案馆受到毁灭性灾害时,馆藏档案信息或历史记录得以保存下来,并能够用异地保存的数字档案信息资源,以数字形式恢复档案馆运行。以对全部馆藏数字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容灾为原则。

针对局部出现故障、本地发生事故、本地域受到灾害,分别选择本地、同城、异地备份。目前这三种备份所用的介质主要选择硬盘、磁带和光盘,这三种介质在存取速度、存储容量、保存时间、备份成本、管理难易程度等方面的性能,各有所长,基于条件,不可取代。可根据存备的内容、不同的用途和客观条件选择介质,通常用磁带和光盘为主备份介质,硬盘作为应急备份介质,三种介质配合使用,使不同介质的优势可以互补,最大可能地保证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国家档案局《档案馆防治灾害工作指南》中,将档案信息系统的容灾等级划分为七级,其中,0级为无异地备份;1级为实现异地备份;2级为热备份站点备份;3级为在线数据手动恢复;4级为定时数据自动备份;5级为实时数据远程异步备份;6级为零数据丢失数据远程同步。档案馆通常采取1级容灾并参照2级容灾管理为最基础策略。即:将数字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备份数据处理系统及系统环境参数数据备份到选定介质上,送往异地保存,制订有相应的灾难恢复计划,灾难发生后,利用通用的硬件设备,调用异地备份的数据,按照预定的恢复计划实施业务恢复。根据数据量、载体类型,选择数据运送的交通工具,应尽量避免托运,推荐采用汽车方式运输。可根据备份介质不同,选择不同的更新周期,光盘介质可采取每年抽检并增量备份,五年做一次全备方式。

2.3.1 本地备份。以北京市档案馆为例,依托档案馆设施,对馆藏电子文件采用磁带介质备份,对其中重要内容进行缩微化异质备份,两种备份介质分区域保存。

2.3.2 同城备份。北京市档案馆依托城市应急备份机构,北京市容灾备份中心设施,选用“介质备份业务”服务模式,对全部电子文件采用磁带介质备份。

2.3.3 异地备份。北京市档案馆依托异地备份合作伙伴,陕西省档案馆的设施,对电子文件重要内容,采用磁带介质备份。

3 研究意义

3.1 构建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档案信息化的发展。随着档案信息化的发展,档案馆已经成为档案数据存储与利用、发挥档案社会服务效应的重要部门,不再仅仅是提供服务支持保障的角色。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体系的建设要站在业务发展的角度来研究,以档案业务的连续可用性为出发点,以给业务提供7×24服务支持为目标。

3.2 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是数字档案馆稳定运营的保障。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体系的建立对于档案信息化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数字档案馆的安全运营关系到档案馆全部业务的顺利进行,关系到社会各界是否能及时获得档案咨询服务,关系到档案部门的形象及保存城市记忆,服务社会发展的重要功能,为了规避数据集中带来的生产运行风险,数字档案馆不仅要在技术层面通过基础设施的建设来化解集中的风险,还要从管理角度通过分析和细化风险,建立以安全防范、安全制度管理和安全控制管理为核心的安全管理体系,为业务的稳定运营提供可靠的保证。

3.3 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保障体系是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保证。优质的档案馆数字资源是政府管理的基础、决策的前提和为社会服务的依据。电子文件具有纸质文件难以比拟的优越性,理应成为现代社会的优质战略资源。加强电子文件的科学管理,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体系就能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创造条件,由此带来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它是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保证。

4 结语

保险数字化服务篇(3)

【关键词】图书馆 图书档案 数字化建设

1 引言

图书档案在图书馆事业建设中不仅能够科学、有效加强馆藏建设,而且对图书馆长远规划、统筹安排均能起到引领作用。它不但是高职院校图书馆管理图书的一项最基本工作内容,还是高职院校校级档案重要组成部分,另外,更是数字化智能学校建设重点内容之一。怎样架构既合理又科学、既方便又实用的图书馆图书档案数字化网络管理系统,从而促进和提高图书馆服务水准和服务效率,是当今全媒体时代高职院校图书馆健康、持续发展亟待破解的现实问题。

2 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建设现状

2.1 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的使用率逐年攀升

伴随着本世纪以来我国高校教育制度改革逐步深入,高职院校扩招逐年增加。数以万计的在校生规模,与高职院校图书馆传统管理服务愈加不相适应,尤其是被传统束缚而不重视的数字化图书资源,其被读者利用次数越来越多,据河南工业技术学院图书馆近五年图书档案使用状况统计显示,到图书馆询问、浏览、查阅、下载、打印电子图书档案各类读者,包括在校生、毕业生、教职工、校外学生、社会人员,无论是人数还是频次均大幅攀升,有压倒传统纸质图书借阅之势。

2.2 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的使用覆盖面和领域不停扩容

由于历史原因,多年来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服务重点是本校的在职学生以及教学、科研人员。在党的十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具备条件的大学图书馆要逐步对周边社区和中小学开放,于是近年来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迅速延伸,在保证本校读者需求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向周边辖区居民和中小学逐步开放,满足他们对知识的需求,发挥公共资源的最大效能。如南阳师范学院开通的“超星图书馆”及“汉文化研究馆”,主要是面向南阳市武侯社区居民和南阳市第二十三小学、卧龙实验中学和南阳市八中提供学习服务。

3 目前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服务信息化创建面临的困境

3.1 传统的图书馆图书档案服务理念

“重藏、轻用”传统图书馆服务理念烙印很深,还在侵蚀着35岁以上的图书管理者,甚至包括图书馆的领导干部,只认为验收好书、藏好书就万事大吉,图书馆工作就等于干好了,殊不知,在当今的信息社会里,管好书还远远不够的,深入挖掘知识,为读者提供纵深信息服务是当今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3.2 高职院校对图书馆事业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由于经费的不足,目前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工作仍停留在数字管理的边缘化,没有进行更深层的技术改造,当前现有图书档案管理软件难以支撑数字化建设要求,这些软件只是辅助纸质图书进行简单的电子管理,不具备图书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格式化和自动化管理。

3.3 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开发应用率低下

在图书馆图书档案管理上,长期受高职院校图书馆 “重藏轻用”偏执思想影响,仅仅注重图书档案建档书卷,忽视图书档案快速流通,致使图书档案成了“尘封黄历”,再加上图书馆管理者不注重馆藏图书档案的综合开发利用,缺少图书档案主动为读者服务的思想意识,则这些图书档案将彻底失去其应有价值。

3.4 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需跟上时代

据调查发现,现如今图书馆图书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甚至部分人员连最基本的图书档案情报专业知识都没有,这些人员大都是校领导的家属、亲戚或引进人才带来的家属,纯属照顾,显而易见,这些人员满足不了图书馆图书档案数字化建设的需求,再加上高学历的情报信息管理专业的顶尖人才都不愿到高职院校就业,更加剧了高职院校图书馆专业人才的匮乏。

4 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数字化建设重点

4.1 科学规划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数字化建设方向和目标

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提供数字化图书档案信息为全校师生以及社会人员提供学习和实践服务。图书馆应根据广大在校老师、学生及社会公众的需求,对图书档案数字化建设进行投入产出效能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规划,有的放矢地进行统筹部署。一、对那些经过鉴定、甄别的还具有重大保存价值的濒危图书档案加紧进行数字化工作;二、对那些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图书档案及时数字化;三、对利用或咨询次数较多的图书档案加快数字化;四、对那些有地域特色或宝贵的图书档案及时数字化,确立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数字化建设方向和目标,有条不紊推进数字化图书档案建设进程。

4.2 加快转变图书馆服务理念

加快转变图书馆服务理念,强化读者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提升服务水准,是数字图书馆建成的内在要求。数字图书馆将切实能够实现根据读者的需求实施读者定制服务,以及学科跟踪服务,还有能够深入推动学科馆员建设等。所以说,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数字化建设得以顺利实施后,图书档案管理者将能够科学管理图书档案资源,根据读者需求,整合各种类型数字资源,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服务,进而使图书馆图书档案服务工作将得到质的提升和量的飞跃。

4.3 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数字化建设风险控制制度

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数字化建设要持续不断的大量资金注入做保障,在整个数字化建设过程中,无论是因为国家政策、学校规章制度,还是图书馆图书档案数字化建设人员调整或资金预算等诸多因素,均将会出现一定的预期风险,这些预期风险主要有:

(1)系统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的突变,从而使软件系统的开发中止。

(2)资金链断裂或年度预算偏低以及超支从而使有关硬件设备购入延迟或搁置。

(3)机密图书档案资源数字化过程泄密。

(4)数字化过程可能发生的知识侵权、产权纠纷等。

为此,必须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数字化建设风险控制制度。制定各种预案以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如建立财务风险防控预案、技术保障风险防控预案、知识产权风险防控预案、网络安全风险防控预案等,把各类风险降到可控范围内,保障高职院校图书馆图书档案数字化建设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丁恩多.我国数字档案馆研究综述[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21).

[2]陈瑞萍.土地档案管理中的信息化建设[J].科技传播,2012(03).

作者简介

姚雪(1977-),女,河南省南阳市人,现为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助理馆员。研究方向为图书馆信息技术与数字图书馆。

保险数字化服务篇(4)

1 高校档案数字化加工中存在的风险分析

档案数字化加工是指通过数字化扫描、缩微转换、音视频转换、资料翻拍等技术手段,对各种档案、资料、数据等进行数字化转换。在加工和转换过程中,人为操作的失误、技术的缺失、计算机病毒的入侵、网络黑客的攻击等等,会随时破坏数字化加工系统。

1.1 加工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根据国家保密局的规定,在对档案的集中存储和管理过程中,对涉密档案的定义、过滤、屏蔽和粉碎工作,要全程监管和控制加工数据,避免涉密档案信息的泄露。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高校档案馆对档案卷宗实体、现场、人员及信息安全重视不够,对加工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卷宗扫描模糊,特别是利用率较高的高校录取审批表及涉密文件的图像自动纠偏、校对工作、人工去污处理等问题,没有及时发现,造成出错率高,无法保证数据原件的质量。甚至有些员工因对工作不满,故意为其他机构提供机密的技术与数据等,这些都是潜在的人员风险因素。

1.2 加工技术及设备缺少评估的风险。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技术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加工的效率和质量。目前,大部分高校档案馆对档案数字化加工采取外包方式,在招标过程中,只对外包公司的进度保障、扫描设备、档案卷宗的拆装等提出要求,而对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信息保密缺乏管理,甚至没有签订相关的技术及保密协议,没有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对加工设备的技术参数也不甚了解。另外,大部分高校档案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都是由软件开发公司提供远程技术指导,馆内缺少真正懂技术处理和网络防范的专业人员,对网络安全没有深刻认识,并缺少必要的技术风险评估。

2 高校档案数字化的风险应对措施

2.1 内部环境。高校档案馆承担着学校档案保管和开发利用的职责,从安全风险角度看,既有风险高发的土壤,也有风险敏感的人群[1]。因此,必须加强和完善风险管理,坚守档案安全底线。在内部环境上,应从加工过程中确保文件的准确、完整和安全着手,在交接加工案卷时要检验档案的内容、范围是否正确,以及交接前后?稻菔欠褚恢拢?并采用“数字摘要”技术,确保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在移交、接收、备份过程中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使系统能够自动监控和发现文件是否被篡改,自动检测电子文件的内容、结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等有无缺损,并随时提示档案管理员信息项是否完整,凡涉及电子文件加密、存储、下载、打印等操作事项,要做到全程自动监控,及时形成电子日志记录。

2.1.1 数字文件形成人员风险的应对。档案数字化加工和维护过程中,一方面,要强化加工人员的保密观念,避免人员职责错位;与档案软件公司和数字化加工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保密协议,加强对保密资质的审核,避免档案数据的失、泄密或者不当扩散,并对后续软件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细化管理。另一方面,对加工人员进行统一身份认证,严格控制非法人员和离职人员接触加工数据,提升数字化加工的管理规范,有效保证加工数据和文件形成过程中的安全。强化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当发现伪造或无效的电子证书时,系统要锁定相关操作,并向指定的系统安全审计人员发送报告通知,便于及时识别和事后核查操作者身份。

2.1.2 软硬件设备存在风险的应对。档案数字化加工,要严格遵照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在图像文件中详细记录实体档案在数字化过程中使用的设备类型、设备制造商、设备型号、设备感光器、数字化实践等元数据信息,为分析数字化加工使用的设备、参数提供可追溯依据。高校要选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载体及软、硬件,采取严密的流程设计,确保电子文件和数据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规范性,减少因设备损坏造成的文件损失。

2.2 外部领域。外部领域的风险主要指外部用户非法入侵、恶意访问、篡改文件内容信息等。档案数据信息易伪造、篡改或误删,因此,确保其原始内容的真实性是数据有效利用的基础。高校可以通过预警机制、多套备份、封装机制和检测机制等技术和管理手段,全方位保障档案数据安全,警惕外部风险的入侵。

2.2.1 加强网络入侵检测技术。高校档案数据库建设的内容包括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育资源整合、师生个人信息、校园基础建设等内容,为确保这些信息的安全,首先要将校园局域网与广域网分开,通过屏蔽PC机上全部通信接口、服务器物理上锁等技术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回避外部潜在的入侵风险[2]。其次,加强监测技术,安装入侵监测软件,发现网络系统有违反安全的行为或遭到袭击时,提供实时报警,及时提醒档案数据管理人员做好监测和防范,确保档案信息万无一失。

2.2.2 做好异地异质数据备份。高校档案数据库,如果没有做好异地异质的数据备份,会存在着丢失等风险因素。因此,高校在加快档案数字化加工和数字档案馆建设的过程中,在加强基层单位电子文件的接收的同时,要对重要数据库信息进行安全备份,并把备份的存储介质与机房隔离,保存于安全位置或异地存放保管。一旦遇到系统受损,就可以利用灾难恢复系统进行快速恢复。

3 高校档案数字化发展思路

当前,以数字化为基础的科技创新影响着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智慧化服务体系渗透到各行各业。高校档案馆应顺应数字时代要求,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逐步由“纸与铁”的时代向“数与网”的时代靠拢[3],逐渐将数字档案馆建设融入智慧学校、智慧城市建设体系中。

3.1 树立互联网思维模式。高校档案管理者应在档案“资政、存史、维权、育人”的四大功能不改变的情况下,改变传统的“封闭、保管、行政干预”的档案管理模式,树立“五位一体”的智慧档案馆信息发展观,树立全新的互联网思维模式,审视现代信息技术给档案管理手段、用户体验、档案文化传播及价值体现等方面带来的变化,从“开放、协作、共享”的角度来思考档案服务模式的转变,着力提升高校档案工作的生命力、创造力、执行力。

3.2 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目前,随着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的出现,图片传送、微信支付、公众账号扫描、图像识别等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普遍应用于各行业。在互联网思维、大数据应用、智能化管理上,高校档案数字化管理稍显滞后。因此,各高校应加紧对海量档案数据资源进行加工、分析、研究,从中找出数据关系,构建互联、感知、开发、共享的智能化网络平台。加快档案数字化进程,落实档案工作“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战略[4],研究图像识别技术,并把图像识别转变为文本数据,以利于档案的检索、查询和安全防范。创建以利用者为中心的“档案信息服务站”,逐步实现档案的信息导航和便捷服务。

保险数字化服务篇(5)

[关键词]图书馆 知识产权 风险类型

[分类号]G253

作为海量信息处理机构的图书馆,其业务广泛涉及到受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产品。划分图书馆知识产权的风险类型是图书馆业务运作需要面对的一个基础问题。图书馆的知识产权风险类型可以概括为基于主体的知识产权风险、基于业务的知识产权风险和基于资源的知识产权风险三种类型。

1 基于图书馆主体因素的知识产权风险

不同服务对象、不同存在形态的图书馆主体具有不同的知识产权风险。图书馆按照服务对象可以划分为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和科研院所图书馆;按照存在形态可以划分为虚拟图书馆和物理图书馆。

1.1 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和科研院所图书馆的知识产权风险

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和科研院所图书馆在知识产权风险方面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公共图书馆的民事主体地位与学校图书馆和科研院所图书馆不同。公共图书馆是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而学校图书馆是从属于所在院校,院校虽然是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但其图书馆不具有完全独立的地位;科研院所图书馆和学校图书馆类似,是从属于所在的科研院所的。法律地位的不同决定其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公共图书馆需要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可以独立成为诉讼主体。而学校图书馆和科研院所图书馆则由所在单位作为诉讼主体和责任承担主体。②这三类图书馆除了在责任主体和法律地位上的区分外,其侵权形式也有所不同。公共图书馆的网上服务一般是利用馆舍内局域网和广域网提供服务;学校图书馆和科研院所图书馆的服务一般都在学校和科研院所范围内提供图书馆的服务。因此,和公共图书馆相比较,学校图书馆和科研院所图书馆存在着“图书馆馆舍之外,学校和科研院所局域网之内”的范围内的网络服务是否侵权的问题。③从用户范围而言,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对象更具有地域性特征,而学校图书馆和科研院所的法定用户是局限在所在单位之内的。因此,在网络服务上,公共图书馆更需要通过广域网提供服务,而学校和科研院所图书馆虽然也需要广域网推动馆际协作,但更强调局域网的基础服务。如果试图通过网络满足所属用户的信息需求,公共图书馆在广域网上的信息传播更容易侵权。

1.2 虚拟图书馆和物理图书馆的知识产权风险

虚拟图书馆是相对于物理实体图书馆而言。传统的图书馆都具有馆舍,读者到馆舍内借阅图书;而虚拟图书馆强调的是图书馆形态的变化,虚拟图书馆从事传统图书馆的业务,但是一切服务都要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使用了“图书馆”这个传统的概念,并没有使用“数字图书馆”或者“虚拟图书馆”这样的术语。该《条例》将“合理使用”的服务对象限定为“本馆馆舍”这样一个物理空间,也就是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范的图书馆必须有馆舍。只有在馆舍内,读者才能利用图书馆提供的网络服务系统浏览本馆提供的数字作品;离开了馆舍,读者就不能通过“合理使用”制度使用图书馆提供的服务。当然,《条例》并非否认图书馆的网络业务,而是规定该业务必须和物理馆舍相连才能享有合理使用的权利。因此,没有任何物理实体的纯粹网上图书馆,即使在局域网上传播,如果没有合同约定,也是不能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合理使用豁免的。

2 基于图书馆业务类型的知识产权风险

随着网络的普及,图书馆的业务随之扩大,涉及图书馆业务类型的知识产权风险可以划分为数字化建设的知识产权风险、信息的知识产权风险、文献传递的知识产权风险、声像服务的知识产权风险、网络导航知识产权风险、虚拟参考咨询的知识产权风险等类型。

2.1 数字化建设的知识产权风险

图书馆对馆藏作品进行数字化时,要根据不同的作品类型采取不同的版权措施,对于已进入公共领域和不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如法律法规、时事新闻、历法等),图书馆可以进行数字化并提供网络传播服务而不需要征得版权人同意,也不用向其支付报酬。对于保护期内的作品,“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为陈列或保存版本需要”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被限定为“已经损毁或者濒临损毁、丢失或者失窃。或者其存储格式已经过时,并且在市场上无法购买或者只能以明显高于标定的价格购买的作品”。

数字化制品在本质上和传统作品有共通之处。国际图联长期倡导“数字的不是不同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著作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确认现存的著作权例外和限制原则可以适当地延伸到数字环境中,并允许制定与数字网络环境适宜的新的例外与限制,这也肯定了数字作品和传统作品具有共通之处。

2.2 信息的知识产权风险

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IFLA)2000年发表的《关于数字环境的立场声明》明确提出:“过度的版权保护,不合理地限制接触信息和知识,会威胁到社会公正原则”。作为创作共同(Creative Common)董事会成员,博伊尔也在《开放心态为何重要》中指出,“这不是说开放总是对的,而是我们需要在开放与封闭、专有与免费之间取得平衡。”图书馆是面向公众提供信息的重要机构,信息是图书馆的核心功能之一。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图书馆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馆舍内服务对象提供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才能享有合理使用的权利。“本馆馆舍”成了图书馆网络信息的空间范围,“本馆收藏并合法出版”成了图书馆网络信息的客体范围。超过这个范围,对于享有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图书馆只能通过合同授权与许可的方式提供服务。该《条例》第十条第四款对图书馆信息的义务做出了规定,按照该规定,图书馆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防止“图书馆馆舍以外的其他人”获得著作权人的作品,并防止“图书馆馆舍内的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著作权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从而对图书馆信息提出了更高的技术和经费投入要求。

2.3 文献传递的知识产权风险

澳大利亚《著作权法修正案(数字日程)》赋予了图书馆在网络环境中馆际互借的权利。欧盟《信息社会著作权指令》认为如果图书馆采取了合适的技术措施,通过专用的计算机终端可以在线传输著作权作品。

美国1976年著作权法赋予图书馆特定条件下处理馆际互借合理使用的权利。对其使用目的、载体所有权、著作权告示行为、系统性复制和传播等作出了限制。IFLA在《国际借阅和文献传递:原则和程序》中认为:版权责任应按照提供文献的国家的版权法,当属于合理使用条款时,提供文献的图书馆有责任提醒请求图书馆遵循版权的限制;提供文献的图书馆也必须遵守已经达成的许可协议,这些许可可能会对国际馆际互借业务电子资源的使用进行某些限制;遵守《IFLA许可原则》和《IFLA在数字环境下的版权立场》。由此可以看出,IFLA在强调文献传递合理使用原则的同时,也注意合理使用的限制条件和许可协议的规定。

我国尚未对文献传递和馆际互借的知识产权问题做出专门规定。我国处理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至少应该关注两个问题:①纸质文献传递与数字文献传递的区分;②特殊文献传递的义务。对于第一个问题,如果传递纸质文献,可以划分为传递原件还是传递复制件,如果是传递原件,实际上就已经不涉及著作权问题,而是所有权问题,是所有物的出借,因此不是侵权行为。如果传递的是复制件,则制作复制件的行为属于著作权中的复制,其数量受到图书馆“合理使用”制度的限制,不能对著作权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如果传递的是数字作品,因为数字作品实际上不存在原件的问题,所以,传递数字作品是一种复制行为,在没有例外合同的情况下,应该有数量上的限制,或者通过技术措施限制能够传递的份数;对于第二个问题,要针对特殊类型进行分析,例如传递学位论文,因为学位论文是一种未发表文献,在传递过程中应注意其发表权,图书馆在论文的传递过程必须尊重知识产权,要在论文归档时与作者签署有关协议。

2.4 声像服务的知识产权风险

声像服务是图书馆的传统服务之一,在数字和网络环境下,图书馆声像服务的范围大大拓展,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归纳目前图书馆的业务状况,结合知识产权制度规定,声像服务的知识产权风险主要包括馆内放映、声像出租、馆际互借、网络传播、视频编辑、数字典藏、声像翻录等七类。

对于馆内放映而言,图书馆公益性放映有合法来源的有关研究、教学参考、电影资料片、电影制品属于合理使用;播放其它类型的电影需要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进行营利性播放其它类型的电影还需要相应的许可证;对于声像出租,图书馆提供有偿声像出租服务是一种侵权行为,即使出租的制品属于正规渠道的正版;对于馆际互借,对于出借原件,一般不会发生著作权问题,对于出借复制件,主要涉及复制权及其权利限制问题;对于网上传播,图书馆在馆舍范围内对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可以进行网上传播。视频编缉主要涉及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问题。数字典藏和声像翻录主要涉及复制权的问题。

2.5 网络导航的知识产权风险

网络信息导航是图书馆进行数字图书馆虚拟馆藏建设和组织网上信息资源的最主要手段。它利用超链接技术把网络上的相关学科资源进行搜集、评价、分类、组织和有序化整理,并对其进行简要的内容解释,以方便用户查询。网络导航服务的最主要方式是对相关内容进行超文本链接。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链接服务是不需要经过权利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权利人特别声明的除外,当权利人发现自己的作品被链接而不同意该链接执行时,链接者应当及时断开链接,否则将被视为侵权。图书馆网站的超文本链接主要分为主页链接、深层链接、视框链接、埋置链接等类型。深层链接、视框链接和埋置链接容易构成不正当侵权,这是图书馆网络导航需要注意的。

2.6 虚拟参考服务的知识产权风险

虚拟咨询服务是图书馆基于网络环境推出的新型服务方式,它通过网络来连接用户和信息专家,采用网上对话等实时或非实时的方式向用户提供参考咨询服务,从而使用户可以享受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个性化服务。

由OCLC与美国国会图书馆共同牵头的合作虚拟参考咨询项目QuestionPoint就要求在将参考咨询问答编入知识库的时候就要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例如记录若包含需授权使用的数据库内容时,则只记录出处,或改写内容,不可直接复制数据库内容。同时要求,必须确定所有引用的书目信息都记录在“SourceCitations”的字段中,若不完整则需补齐。虚拟参考存在着国际合作引起的法律冲突的风险和相互协作引起的权利义务模糊问题。总的来说,与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的私权保护相比,现今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对于相关公共利益目标所给予的关注显然是不够的。并且TRIPS协议所持的以一个标准要求所有成员(a one-size-fit-a11)的做法,也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公共利益。所以,国际间的知识产权冲突解决应该引起重视。

3 基于图书馆信息资源因素的知识产权风险

从模拟信息时代到数字信息时代,再到即将进入的泛在信息时代,尽管信息资源的载体类型、学科类别、交互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还是面临一些共通的知识产权问题。

3.1 馆藏信息资源的产权归属引致的风险

著作权法规定了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汇编作品、未发表作品、外国作品等不同的作品形式。对于易于产生著作权归属纠纷的作品,如个人作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和合作作品,数字图书馆在使用的时候,要根据法律判断作品的归属然后履行诸如付酬和获得授权等相应的义务;对于易于产生著作权侵权纠纷的作品(即易于侵犯在先的权利人的作品),如演绎作品和汇编作品,既要履行获得演绎作品和汇编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也要获得演绎作品的原作者,汇编作品中享有著作权的原作品作者的授权并支付报酬;对于易于产生著作权认定纠纷的作品,例如时事新闻和标准。要区分新闻作品与新闻事实,强行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对于新闻作品和推荐性标准,必须支付使用报酬并取得许可。图书馆为了寻找合适的权利人,要履行较为复杂的知识责任,因而面临着风险。

3.2 馆藏信息资源的产权瑕疵引致的风险

馆藏信息资源本身是可能存在权利瑕疵的。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提到“合法出版”的概念,并且指出,只有图书馆的信息属于合法出版,才可能享有合理使用的权利。但条文没有指明在非法出版的情况下,图书馆有哪些责任。实际上,馆藏信息资源的产权瑕疵并不仅仅限于其“非法出版”,还包括该信息资源本身就侵犯了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和)其他权利形成的瑕疵。从性质上而言,由于馆藏资源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提供商对图书馆的出售或者许可行为是无处分权行为,其合同虽不是当然无效,但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权利人追认或者出卖人(许可人)取得处分权的,转让或者许可合同自始有效,权利瑕疵消

除。但如果权利人未追认或者出卖人事后也未取得处分权,转让或者许可合同的效力是值得研究的,可能发生第三人(权利人)向买受人图书馆主张权利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图书馆属于善意,但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向出卖人主张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也是值得深究的。在通常的物权中,买受人是难以使用善意制度的,但图书馆作为公益服务的特殊主体,其中的交易环节中又涉及可能同时包含许多作品的知识集合形成的新作品,如果因为一个作品的瑕疵导致整个集合作品的交易无效,容易引起市场的不稳定,因此有着特殊性。我国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图书馆存在着馆藏信息资源的产权瑕疵引致的风险。

3.3 馆藏信息资源的用户侵权引致的风险

对于图书馆是否承担用户非法使用导致的知识产权责任,目前尚存争议,国际图联认为,虽然图书馆在保证遵守版权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侵权的责任,最终应该由侵权者负责。用户通过图书馆的阅读和利用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由用户独立作出判断,并独立承担责任。图书馆不为任何第三方侵权带来的后果承担直接的或连带的责任。

在我国,图书馆是否免除责任还需要结合具体的侵权情节才能断定,图书馆本质上是一个内容服务的提供者。在美国及欧洲许多国家,大都把网络内容提供商视作“出版商”,承担严格责任。在我国,图书馆如果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权的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版权的行为,图书馆可能要承担共同侵权的责任;即使没有参与、教唆、帮助行为,如果图书馆明知用户通过网络侵犯他人版权的行为,或者经权利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图书馆仍不采取移除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同样可能被追究共同侵权责任。因此,馆藏信息资源的用户侵权可能引发图书馆的侵权风险。

4 基本结论

图书馆的知识产权风险的规避是现存制度框架下图书馆业务开展的基本保证。图书馆的知识产权风险可以分为基于主体的风险、基于业务的风险和基于内容的风险。但这三者不是孤立的,而是密切联系的。

保险数字化服务篇(6)

[关键词]社保档案;数字化;重要性;高效性

一、社保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社保档案作为社保工作中的重要资料,是为了实现在社保信息交流中能够有效的给参保者提供依据,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重要的凭证,也为社保部门的科学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因此,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具备以下特点:

1.数量大。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改革,社保的参保面已从城市覆盖到农村,最终实现全民参保,汇成了庞大的社保档案。

2.变化多。个人的社保档案会随着个人工作单位的变化,而发生关系转移,各项社保缴费情况也会依据个人工资的增减发生变化,这就决定了社保档案的变化性。社保档案是以人为基本对象来办理,个人是社保档案的基础单位。社保档案是个人参与社保的原始凭证,是维护个人利益的重要依据。

3.要求高。社保档案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办理的,需要依据社保统一的办理程序进行。单位员工在进行社会保险时会有一张规范的记录卡,根据单位的个人工资有相应的缴费标准,这形成的相关材料都具有一致性。

二、高度集约的信息管理模式

随着社保政策的不断改革和深化,社保工作将会覆盖更多的地区,社保档案也因此会日益增多。而这种“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惠民工作将会关系到民计民生,涉及到的人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做好社保档案工作已成为社保经办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社保档案管理中确保数字档案的真实性和原始性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数字档案存在一些可变的隐患,因此,保存好社保档案的原始性是做好社保档案数字化的重要课题:

1.严格的时间限制

社保经办信息需要通过登记、核定、申报、结算等环节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的严密操作,层层把关、环环相扣,一经登记确认后不可变更。在特殊的政策业务中需要更严格的审批制度,是原始纸介材料数字化的体现,其原始性与记账凭证相同。

2.严格的经办流程

社保经办管理具有高度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其经办流程保持高度的严整性形成一条链式对应的关系,双方数据具备互斥关系,任何一处修改都会产生链式反应,很容易被检索发现。因此数字建档后的档案修改是毫无意义的。此外,还应建立数字档案归集业务审批制度,严格“系统设计、统一授权、分级管理”。以提高数字档案原始信息的归集质量。

三、社保数字档案新时代

1.预测

社保档案涉及方方面面的内容,在管理信息中需要采集征缴业务类档案信息,在形成数字档案后可以检索到承保人全部的信息,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参保时间等。同时,在社保档案中存在未来补缴或是恢复缴费时,需要根据区县等地区政策进行科学的预测,便于制定有效的补征收计划,使社保基金应征尽征。

2.管理

数字化社保详细记录了经办机构每项业务的经办信息。对经办人和审核人都做了详细的记录,在对每项业务中的程序都记录在案,可以将业务记录和审批记录都显现出来,为日后建立社保机构内部管理机制提供重要的技术信息保障,为日后在监督检查业务操作流程以及问题情况发生时成为有效的自律工具,也是社保机构实现制度化管理的保障。

3.监督

社保档案数字化有效的防范了一些不符合业务流程的问题,为有效的监督和预警提供了简单的核查方法。例如在发现历史数据变更时会有预警提示来防止错误问题的发生,进而不断完善经办管理。数字档案将为事后监督工作导航:确保经办工作的高效率与高质量并存。

四、加快社保数字档案建设步伐

现阶段,档案管理的系统已经日趋成熟。数字化档案工作给档案人员带来了方便的同时,更需要档案人员把各类电子文件、图片、存储的档案等纸质材料转换成电子数据,对数字档案整体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提供了有效的帮助。目前,社保工程信息系统的快速成熟与发展对加快与完善生产信息系统档案数字化建设提供了可靠的原始资料,也为实现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向更高的阶段迈进奠定了基础。

努力加快社保数字档案建设步伐,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早日实现社保数字档案在征管信息预测、机构内控管理、经办事后监督等综合管理方面的应用,充分开发社保档案资源的应用潜能。加强数据利用,实现应用纵深化。紧紧围绕信息化建设这个重点,创新思维,狠抓资源数据库建设,开发信息资源,服务决策,为领导决策服务、为业务建设服务、为行政管理服务。做到档案管理与完成目标任务相结合,档案管理与发展业务相结合,档案管理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相结合。把单位和个人参保信息档案这些“死信息”变成“活数据”,服务于社会保险业务工作,通过档案信息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供有关就业、失业等方面档案数据情况分析,提供决策依据。分别在就业援助工作对策、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解决失业保险社会化发放制度、解决享受低保、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方案等方面提出积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解民忧保持社会稳定提供服务。

总之,社保档案是民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千家万户,既是我们以后工作的重点,也是我们工作中的难点。我们必须以知难而进、百战百胜的勇气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切实实现社保档案的网络化、信息化、人性化、规范化、多元化管理,保证社保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庄丽.金保工程“五险合一”后对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思考[J].黑龙江档案,2012(4).

保险数字化服务篇(7)

开发这款软件的美国信诺公司,是一家历史可追溯到1792年的,既为个人客户也为雇主(组织机构)提供服务的保险公司。在大数据时代,这家公司通过开发APP等数字化,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保持自己的竞争力。凭借这项应用,信诺公司荣获美国《信息周刊》(Information Week)全球“2012十佳信息技术创新奖”。

APP只是信诺数字应用的其中一项,不仅在移动互联网,信诺也利用社交媒体、网站等数字手段,鼓励自己的客户形成健康习惯、关注自己的健康数据,并考察健康服务的性价比。比如,在网站上,通过安全的加密检索,你可以查到公司签约的超过200家医生和医院的价格,并能查询到实时的个人健康计划和健康基金。

一家保险公司为何选择如此拥抱数字时代?首先这与公司战略相关,瞄准高端医疗保险的信诺,认为该类型市场目前在中国尚小。这种现状和保险行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一般而言,保险市场的发展要经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销售简单的寿险,提供基本的保障,主要是大病险;第二阶段人们购买产品,在医院实现现金支付;第三阶段,辅助保险,在政府提供的这种基本医保之外,个人购买辅助保险,这正是中国目前所处阶段;第四阶段,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能够为个人设计福利,提品,目前中国香港市场处于该阶段;第五阶段,叫做“管理福利”阶段,这个阶段就是医生、保险公司和购买保险的个人经常会进行互动,来决定如何为个人提供最适当的医疗服务,这往往是在成熟的市场上涉及很多微妙的选择,每个个人都有不同的需求,所以医生、保险公司之间要共同设计福利,能够最大限度满足个人需求,目前美国市场处于该阶段。而在第四个阶段和第五阶段都需要利用信息技术,特别是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这就需要保险公司有相应的技术技能。

目前在美国市场,信诺正是借助对信息技术的运用,保持着自己的竞争优势。信诺全球团险业务中东及亚太地区战略业务部高级副总裁 Andrew Murray解释说,信诺希望用这种“可以为个人理解的方式”来为客户提供服务,“使得人们能够做出基于这些信息的医疗方面的决策,不会盲目做出决定,选择出物美价廉的医疗服务来满足自己医疗方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