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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25 16:30:07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篇(1)

【关键词】 受托责任;评价;控制

2011年8月我国内审协会颁布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五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务指南》,这部指南的颁布突出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内审实务中的重要地位。事实上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内部审计工作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领导干部进行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审计,其在当今的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有时甚至超越了内审本身的职责范畴。因此,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研究就显得格外有意义。

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

现代企业制度下联系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关系的是受托责任,本文从受托责任角度出发来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受托责任是指委托人将资产的经营管理权授予受托人,受托人接受托付后即应承担所托付的责任。受托责任可以分为受托管理责任和受托经济责任两个部分,因此对受托人的审计就分为财务绩效审计和管理审计两个部分(王光远,2004)。英国审计学家戴维·费林特(Flint,1988)认为,“作为一种几乎普遍的真理,凡存在审计的地方,就一定存在一方关系人对另一方或其他关系人负有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义务这样一种关系,此种责任义务关系的存在是审计的重要前提,可能还是最重要的前提。”同时,他还认为,“审计是一种保证受托经济责任有效履行的手段,是一种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以落实的控制机制。”另一位英国的审计学家汤姆·李(Lee,1988)认为,“要求人们的行为对他人负责是人类活动的一个共同特征,正是这一特征构成从古至今审计功能之基础。在此意义上,审计正是作为强化受托责任履行过程之手段而被运用的。”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蔡春认为“受托经济责任”乃现代会计、审计之魂,受托经济责任关系(Accountability relationship)的存在乃审计产生、发展的首要前提。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为了检查受托人即单位负责人对经济活动的合规、绩效和控制等方面的实现情况。

在受托责任观看来,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通过对“事”的审计来达到对“人”的控制。通过对受托责任人在任期内的内部控制情况、经营绩效和决策的有效性、合理性等方面的审计来实现对其受托责任的考察。这点不同于原来的财政财务收支和合规审计,原因在于经济责任审计不是只对事的审计,而是通过对事的审计来实现对人的控制,其审计的方式也更为多样化,可以使用财务审计的一般方法,也可采用诸如谈话、举报、对群众进行调查等方法。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应当明确为对受托责任人的特定经济活动。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为了反映单位负责人的受托责任,需要一套有效的评价体系和标准来度量。从上述的受托管理责任和受托经济责任的视角出发,对受托责任人的评价体系相应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内部控制评价;另一个是财务绩效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是从定性的角度来反映责任人的管理水平,而财务绩效主要是定量地反映负责人任期内的成绩,两者缺一不可。

(一)评价指标

1.内部控制情况评价是对受托责任人在任期内对内控制度的建设、有效性和执行情况来反映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按照COSO对内部控制五个因素的角度来对其评价:

(1)内部环境。审查被审单位的治理结构是否完善合理,部门设置与权责分配是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是否能够在日常经营、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作用等。

(2)风险评估。审查被审单位是否能够及时识别经营活动中的内、外部风险,是否能够及时采用定性与定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法来分析风险并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等。

(3)控制活动。审查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资产保全控制、预算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是否恰当、有效,以及能否运用有效的控制措施将各种业务和项目的风险有效规避或者是控制在可承受的程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审查上下级和同级之间的信息传递是否及时、顺畅和准确,发生与经营活动相关的错误或是舞弊是否及时反映并及时更正。

(5)内部监督。审查是否制定内部的监督制度以及内审机构工作是否得到其他部门的配合。

2.财务绩效评价是对受托责任人任期内的盈利能力、资产管理状况、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情况四个方面来反映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笔者采用2011年颁布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南中对财务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来说明。

(1)盈利能力状况审计。主要通过资本及资产报酬水平、成本费用控制水平和经营现金流量状况等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财务指标,审查受托责任人在任职期间企业的投入产出水平和盈利能力。可参考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销售(营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

(2)资产质量状况审计。主要通过资产周转速度、运行状态、结构以及有效性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受托责任人任职期间企业占用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资产管理水平与资产的安全性。可参考指标包括: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不良资产比率、资产现金回收率等。 在资产质量状况审计中应重点对不良资产进行审计,按照受托责任人的任期职责、任期时间及不良资产产生的主观和客观原因等情况来分析企业不良资产产生的责任。

(3)债务风险状况审计。主要通过债务负担水平、资产负债结构、或有负债情况、现金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受托责任人任职期间企业的债务水平、偿债能力及其面临的债务风险。可参考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带息负债比率、或有负债比率等。

(4)经营增长状况审计。主要通过市场拓展、资本积累、效益增长以及技术投入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受托责任人任职期间企业的经营增长水平、资本增值状况及持续发展能力。可参考指标包括:销售(营业)增长率、资本保值增值率、任期年均资本增长率、销售(营业)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等。

(二)评价标准

1.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1)内部控制完备程度。内部控制是由诸多要素构成的有机系统,如果内部控制系统残缺不全,缺乏整体系统性,内部控制的整体功能将大打折扣。

(2)内部控制是否科学有效。在完备基础上,内部控制还应做到能够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内部风险降到最低,不仅需要分工明确,还应做到各部门之间的互相牵制,防止个别环节出现,从而发生有损企业利益的现象。

(3)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评审。在测评内部控制完备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还要评价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通过检查被审单位有关的证据、实质性测试等方法,抽样选取若干项目的若干控制点或关键控制点,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测试来发现失控点。内部控制又是一个动态系统,应当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适时作出调整,对各种变化作出快速反应。正因为这样,可以根据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测评结果,找到失控或控制不力的原因,并对现有内部控制进行改进,以提高控制效果和经营管理效率。

2.财务绩效评价标准

(1)客观性。如果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中没有发现并通过专业判断认为被审单位的审计材料不存在重要的不真实的事项,可以认为其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如果有不客观的现象,程度轻微的应给予指明并要求其改正;严重的应交给上级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

(2)合法性。根据受托责任人任期内的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如果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未发现受托责任人存在重要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可以认为其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否则应当判定违规程度的严重性,如果很严重,需要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并交给相关部门或上级处理。

(3)效益性。评价效益性时,评价标准应当将受托责任人被审期间的实际指标与计划、历史、同行业指标并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情况进行比较。评价时应当对有关评价标准的选择依据和具体内容作出说明。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控制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与以往的以财务导向审计、业务导向审计、管理导向审计相比,出发点、评价方法和最终的目的都有所不同。经济责任审计更倾向于达到对被审计对象的控制为目的。这是因为: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和公司控制在逻辑上是一致的,所以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以“控制”为出发点,来实现对相关责任人的控制。公司控制是确认受托责任的关系,而经济责任审计是检查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解除。

其次,经济责任审计在评价方法上也是以实现控制为导向的,按照先对受托管理责任后对受托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先对被审单位的内控进行调查,确定其薄弱环节从而找到审计重点,然后再对财务绩效进行审计。由此看来,经济责任审计在于能够保证单位负责人受托责任的履行以及上级对负责人的控制。

最后,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实现对受托责任人的控制。委托理论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就是信息不对称性,受托责任人在对企业的经营、财务、风险等方面信息的掌握要优于委托人。放到经济责任审计来说就是上级对下级的责任履行方面不能够完全掌握,这就需要上级动用经济责任审计这一手段来控制下级,从而减轻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总而言之,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对象解除受托责任以及从治理的角度出发来考察被审对象的内控和财政、财务效益情况的一种特殊的审计,考察指标既包括了内部控制,也包括了各财务指标,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特殊的审计形式。

【参考文献】

[1] 中国内审协会.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S].2011.

[2] 马冬梅.基于受托责任视角的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关系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 2011(1):100-101.

[3] 孙民.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J].财会研究,2011(1):61-63.

[4] 张黎.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研究[J].财务金融,2011(5):49-51.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篇(2)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特殊性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1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相比,有其明显的特殊性,下面主要从审计对象、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审计风险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审计对象的特殊性

常规审计的审计对象是法人,而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是履行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2010年12月下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做了规定:

(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

1.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2.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上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审计目的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为监管、人力资源等部门选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的廉政建设。而常规审计的审计目的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查,促使被审计单位维护国家的财经法纪,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审计内容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还要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期中是否履行了经济管理责任,是否完成相关的计划指标,是否妥善管理相关资产,是否恰当的管理债务和正确执行相关任务。而常规审计主要是审计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收益性。

四、审计方法的特殊性

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除应用常规审计的审计方法(账目核查、询问、观察、检查、实物盘点、汇总分析)外,还应更加注重对内部控制的测试及其有效性的评价,因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会影响到经营管理的决策、决策的实施,最终体现为单位的效益。审计过程中主要用到以下调查方法:

1.民主测评法

民主测评法是召集若干知情人,应用测评表或调查表对被考核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分别评定的一种考核方法。

2.个别座谈法

个别座谈法是指由调查组长和干部、纪检人员组成的谈话测评组,单独听取和了解有关人员对被调查对象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见和看法,获取和掌握被调查对象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的一种技术方法。

3.公式咨询法

公示咨询法就是调查组进入被调查对象所在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听取被审对象述职后,采取调查相关信息、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提出调点内容、明确举报要求等一系列的措施,以此来收集被调查对象的负有经济责任期间履行职责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的一种技术方法。

4.走访调查法

走访调查法是根据被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具体情况,以咨询的身份对相关单位进行座谈咨询的一种技术方法。

五、审计程序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除了适应常规审计的审计程序外,还有其特殊的审计程序,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要求。“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不仅要送达被审计单位还要送达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召开有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安排审计工作有关事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需要参加审计工作安排会议。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有权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中所述问题给出明确的答复,审计机关需要进行审计公示。在提供资料时除了提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相关资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等资料外,还要提供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六、审计风险的特殊性

第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人脉广,权力大,被审计单位可能慑于其权威而向审计机关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或是审计人员与领导干部有经济利益关系,缺乏独立性。

第二,经济责任审计时间长,跨度大,任务重,加之审计力量不足,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识不强。

第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广泛,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而且还要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审查。

由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存在着很多不同之处,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应对症下药,对经济责任审计采用不同于常规审计的审计方法,以提高审计质量,明确领导干部的管理经济责任,促使领导干部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廉洁奉公。

参考文献:

[1]李彩霞.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J].辽宁经济,2008(07):47.

[2]汪立元,顾晓敏,陈希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J].中国行政管理,2011(05):82-86.

[3]陈蔓莉.试议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2(06):30.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篇(3)

某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以煤为基础,经营多种产业的特大型能源企业。为了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保证经济安全,该集团公司于2010年年底成立了A审计中心。该中心自成立以来,已成功完成了多个审计项目,其中一半以上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在这些经济责任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联系审计对象的任期目标,客观评价了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指出了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内控缺陷,发现了一些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重要性的问题。审计成果为集团领导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促使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控水平,为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集团公司管控水平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但是,这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存在哪些特点、成功的经验有哪些、过程中存在哪些困难、哪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这些问题都有必要进行总结。本文在对这些项目特征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尝试提出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建议。

已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特点

已实施项目概况。2011年,由于该集团公司所属多个子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职位调整,A审计中心在集团内控审计部的有力指导下,集中实施了多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截止目前,在A审计中心已完成的15个审计项目中,有8个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占项目总数的53%。这些项目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项目特点。审计对象任期长,要求审计人员以更宽阔的视角看待和分析问题。与常规审计以一个会计年度为审计期限不同的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跨度与审计对象的任职期限一致,少则三年五年,多则达八年十年。上述8个项目的平均任职期限6年2个月,任职期限最长的超过了9年。近些年内,国内宏观经济实现了平稳快速增长,煤炭行业景气度持续走高,集团公司更是实现了几何级的跨越式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审计人员应该更宽阔的视野,以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参考评价审计对象的经营业绩,从历史的视角看待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发展的眼光提出前瞻性的审计建议。

被审单位的规模大,要求审计人员以全局的观念把握审计项目。该集团所属各子分公司经过多年的跨越式发展,各业务板块无论是资产总量,还是销售总额,均已具备了相当大的规模。上述8个项目在审计对象离职当年,平均资产总额高达80亿元,其中在原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XXX进行离任审计时,该公司2010年末的资产总额合计高达206亿元。面对这些经营规模庞大的被审计单位,如何进行审计资源配置、明确审计分工、把握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都是审计人员必须解决的难题。

审计对象任职级别高,要求审计人员有更强的业务技能和更高的综合素质。上述8个审计项目中,审计对象要么是集团副总级领导,要么是在特定阶段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老人”、“功臣”。审计人员必须以过硬的职业本领,在深入细致地审计调查的基础上,以充分的审计证据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为标准,不亢不卑,全面沟通,客观公正地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这方面还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够,对审计人员而言,学习和提高是永恒的主题,只有不断提高,才能适应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任务突发性强,要求审计人员面对新的工作需要时要有突发应对能力。上述8个项目均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按集团人力资源部门临时委托,在集团内控审计部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的。离任审计任务下达缺乏计划性,审计时间不固定,具有突发性强的特点。A审计中心在克服新人多、时间紧、任务重的这一现实矛盾方面作了有效探索,但面对突发的审计任务,如何使审前调查更深入,如何使审计实施方案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如何在规避审计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审计效率,仍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项目实施时审计对象已离任,影响了审计时效和审计质量。按照2010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要在任中、或者在审计对象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即应该先审计,后变动或离任。但在实际上,我们完成的上述8个离任审计却都是在审计对象职务变动或离任后进行的,即先变动或离任,后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还未能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审计对象的依据。由于审计结果对被审计对象的去留和任用已没有什么实质的影响,所以不但审计对象,而且部分被审计单位都不能对离任审计引起足够的重视。作为主要经营决策者的审计对象不在场,无法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甚至部分审计人员也认为审计结果不关痛痒,在观念上有所懈怠,这些都给审计人员的核查取证工作增加了困难和不便,不利于控制审计风险,不利于提高审计效率。

缺乏规范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审计评价比较笼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灵魂和核心。但是在目前,无论国家有关部门,还是集团公司内部,均未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这对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规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是不利的。一套科学的、符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的建立,不仅有利于明确审计重点,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有效规避审计风险,而且有利于推进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经济责任界定较难,全部问题都划分到审计对象的领导责任。《规定》对责任划分种类作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将其划分为三种,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明确列举了相关的经济行为和责任划分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很多经济问题的责任难以准确界定。以前任与后任间的经济责任界定为例:某公司的前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因未审慎选择销售客户,形成了一笔有回收风险的货款;在后任负责人任期内,因没有进行积极追讨,最终形成了损失。此例中,如何准确界定前后任的责任,就很难把握。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舞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贵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争议也较大。此外,个人与领导班子之间经济责任的界定,党委一把手与行政一把手之间的经济责任界定,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定,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定,故意责任与过失责任的界定等,尚未有一个具体的、客观的、可操作性的标准来区分,这给审计人员带来很大难度。

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实现人格化,不能客观评判审计对象重大经济决策的正确性。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类型的根本区别体现在经济责任审计的人格化上。但实际上,审计人员常常将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与财务收支审计目标相混淆,没有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的人格化目标。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集团公司与子分公司之间的决策职权划分不明确,难以明确划定审计对象的决策职权,这是体制上原因;二是部分子分公司决策程序不规范,审计对象在决策过程中,没有形成书面资料,没有可供审计人员查证的决策轨迹,审计人员调查取证困难;三是审计人员将过多的精力投入到决策执行的层面,对决策过程本身的关注不够。

改进建议

处理好审计部门主导与其他部门配合的关系,改进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涉及到审计、人力、纪委等多个监管部门,离不开部门间的互相配合、互相协调、互相沟通。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权威,应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集团公司可以考虑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审计为主导,人力、纪委、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这种机制的主要优越性在于:一是有利于集团公司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解决了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不强的问题。二是有利于信息共享,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提升审计时效。三是有利于落实审计结果,追究相关责任。四是提升审计结果的利用价值,使审计结果在为集团领导取人用人方面提供客观参考,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处理好继承与创新之间的关系,以创新的思维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现代审计理论结合中国特色的审计实践产生的一种崭新的制度,是中国所独有的,这一制度本身就是创新的产物,在实施这一制度的过程中,创新是应有之义。审计人员在继承以往很多好的做法的同时,可以在以下方面进行创新尝试:一是创新工作方式: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除了可以采用常规审计的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等,还可以采用群众无记名打分、个别访谈、公告检举电话、走访相关人员等特殊方法。二是创新组织方式:在审计分工过程中,除了检查内部控制、财务收支、生产经营等审计内容之外,另外安排人员审大经济决策情况、检查贯彻集团部署等情况。三是创新报告方式:在报告阶段舍轻取重,在审计报告中简化对基本情况和工作业绩的描述,突出重大决策失误,突出重大问题,突出重大风险隐患,提升报告价值。

处理好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之间的关系,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更加突出重点。处理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是任何一个审计项目都必须面对的难题,在全面审计基础上,审计人员才能掌握全局,心中有数,但经济责任审计更应强调突出重点。一方面,如上文所述,面对审计对象任职期间长、被审计单位经营规模大的现状,要求面面俱到是不现实的,审计人员只能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做抽样审计。另一方面,正如《规定》所要求那样,经济责任审计的针对性很强,主要关注审计对象在重大经济决策、重大财务收支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审计人员必须抓住审计重点,突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事项、重点资金的审计,才能保证质量,提高效率。

处理好指出问题和肯定成绩之间的关系,使审计评价更客观更公正。虽然审计工作既应肯定成绩,也应发现问题,但作为一种特殊的监督手段,审计工作是以发现问题为主要工作手段的。审计评价过程中,在肯定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取得成绩的同时,应明确指出其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领导职责、贯彻集团部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指出审计对象对这些问题承担的责任类型。要在描述审计对象主要工作业绩的基础上,结合发现的问题,做好审计评价。审计人员在评价过程中,以应有的职业谨慎,坚持审什么评价什么,既不夸大问题又不淡化问题,对审计未涉及的事项、审计证据不足的事项、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责任不清的事项均不做评价,做到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

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审计发现的问题,提高审计权威性和震慑力。应当提高审计结果及其运用的透明度,在保护经营秘密的前提下,在更大的范围内,充分、及时地公开审计报告(结果)和有权部门对审计结果运用的结果信息,让审计结果及其运用情况接受集团广大员工的民主评议和监督。对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典型问题,应在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尽快上报,尽快公布。这将有效地提高审计的公信度,提高审计的威慑力。

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提高审计人员学习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使审计人员素质更加符合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审计人员在工作实践中主动进行工作总结,加强经验积累,应将每一个项目都当作一次学习和提高的机会,做到完成一项目,学习一项业务,掌握一项技能。应该提高现场审计效率,压缩审计人员的出差时间,减少加班时间,增加审计人员自觉学习的针对性。应加强引导,使审计人员进一步熟悉国家宏观政策,熟悉相关行业规划,熟悉集团公司各板块业务流程,切实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技能,全面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1]邓 云.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J].北方经贸,2011.12

[2]李建华.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策略[J].会计之友,2011.24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篇(4)

1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从经济活动入手,通过审计来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对经济职责、遵纪守法等的履行情况,其结果能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调整、任免领导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也正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审事议人”的特殊性以及它与干部监督、考核、管理、任用的直接相关性,从而使得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相比较具有更大的风险。

1.1风险成因上的独特性

经济责任审计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审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审计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广、难度更大。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层次高,责任人一般为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者,同时审计的内容又错综复杂,加之经济责任审计覆盖期限长,评价事项多而敏感,审计的评价依据仍处在不断变化、完善之中,所有这些不稳定因素都会反向促生审计风险。

1.2风险控制上的艰巨性

经济责任审计在风险控制上的艰巨性主要由两个因素引起:一是风险成因的独特性使得风险控制的不确定性因素大大增加,二是审计事项的委托授权属性常使得审计机关面临被动的局面,因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由组织人事部门决定的,审计机关只有在得到授权委托后才可实施审计,而人事变动一般具有批量性,在短期内很容易形成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面对风险———成本———效率的关系,审计人员常常无可奈何,这必然会加大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

2.1客观因素

2.1.1现行审计管理体制的局限性

我国国家审计机关是依照1982年通过的宪法设立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设立审计机关,接受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作为地方审计机关,要服从本级政府领导,且审计经费由地方政府供给,审计干部的使用,调动、任免权在地方,当审计触及到地方利益或触及到地方主管领导授意、决策的事项时,审计机关会遭受各方面的压力,很难处于公正的立场发表审计意见。由此可见,现行审计管理体制不能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无疑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2.1.2审计对象的复杂性、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既不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又不同于经济效益和财经法纪审计,其实质上是对“人”进行审计,它将组织人事部门的部分风险转移到审计部门上来,承担了其他方面审计所没有的责任风险。其次,审计对象任期时间长、情况复杂,导致审计风险加大。一般领导干部任职期限达5至8年,最短的也有3年左右,这些单位的会计资料繁多,在确认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工作量大,再加上财务人员更换频繁,给审计实施工作带来不少困难。这种情况的审计工作往往潜伏着较大的审计风险。

2.1.3审计成本的制约

一方面,我国国民经济较快增长,社会对审计需求量不断扩大,但审计人员、经费增长缓慢,国家审计机关面临审计任务重、时间紧、经费少的现状,无形中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另一方面,现代审计注重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评,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并主张采用抽样方法,分析性测试技术。这些方法的运用使审计结果必然带有一定的误差,产生一定的审计风险。

2.2主观因素

2.2.1审计人员风险意识薄弱

国家审计机关是依法设立的,其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行使的是国家赋予的审计监督权,无竞争压力,一般不会引起法律诉讼。对于审计机关及人员出具不恰当或错误的审计意见、报告应承受何种法律责任,现行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由于无法律责任压力和竞争压力,审计人员风险意识薄弱,往往只求完成审计任务,未能加大审计力度,导致审计质量不高或无效果,因而无法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加大了审计风险。

2.2.2审计手段落后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财务及相关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法违纪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明显反映,用现有的审计手段难以深入查证,必须由有关执法部门运用特殊手段进行调查才能查清。如假发票、假经济合同、假会议记录、行贿受贿、收受回扣等问题,由于审计权限、审计手段的限制,往往使审计人员无法取得证据陷入尴尬境地,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2.2.3审计人员知识水平有待提高

经济责任审计属综合性审计,涉及面较广,即涉及到审计会计方面的知识,又涉及到工程、机械、法律、宏观经济、评估方面的知识。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知识,才能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正确评价领导经济责任。但地方审计机关审计、会计人才较多,而工程、机械、法律、评估、宏观经济方面的人才很少,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往往力不从心,加之忙于过重的审计任务,审计干部后续教育未得到重视,导致审计人员知识单一,不能确保审计质量,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2.2.4审计评价缺乏统一的标准

审计实践中,还没有法定的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这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界定增加了难度,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表现为评价只对单位不对人,有的审计人员害怕承担审计风险,干脆只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进行评价,而不对领导干部个人在遵纪守法及履行经济职责方面进行评价。二是表现为超范围进行评价,有的审计人员总想能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把不属于经济责任的评价内容也加到评价之列。诸如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的使用等等。三是表现为主观臆断型的评价,有的评价仅凭主观想象而缺少或无相关的取证资料来证明;有的不加分析,不加查证,照抄被审计者个人提交的书面材料来评价。四是表现为言词绝对化,即在评价时,审计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使用绝对化语言表述评价意见的现象,这势必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增大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

3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经济责任审计直接涉及到人的问题,比较敏感,对审计结果的要求更高一些,审计结果必须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因此必须保证和提高审计质量。实践证明,严格审计纪律是提高审计质量、减少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保证。

3.1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操作

审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审计法规,切实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在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制定、审计内容确定、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的全过程,建立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把好审计复核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质量管理,避免虚假财务信息资料和人为因素影响审计结果的正确性。

3.2严格审计取证和分析工作

审计人员要从性质和金额两个方面确定审计事项的重要性程度,突出重点,加大审计调查的力度。不仅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真实、完整的审计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而且不能忽视对未在账内记录但客观存在的事实的审计查证,尤其是对重大经济决策的审计要跳出传统审计的思路,拓宽审计视野,围绕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资金流向和投资效果采取有效的审计方法,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不隐瞒、不夸大、不回避,做到事实清楚、准确无误。分析判断问题的性质时不能一概而沦,要综合考虑国家法律法规,又要考虑地方政策的实际,既要维护国家利益,又要兼顾单位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报告审计结果。

3.3建立相关性强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目的在于把较为抽象的责任目标和考核标准进一步具体化,通过数量特征和质量关系的分析,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实是求事地评价。首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应当体现相关性原则,应当与审计评价对象不同类型相适应。其次,指标体系的设置应当体现经济责任为主的原则。因为,审计机关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者实施监督而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和评价的是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那种盲目扩大审计评价范围、滥用审计职权的行为势必人为加大经济责任的审计风险。最后,指标体系的设置应当系统化、规范化,指标选取应尽量与财政部颁布的相关经济指标相吻合,并且能够全面准确反映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3.4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经济效益审计

各级领导干部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负有特殊的责任和权利,其能否有效履行职责,正确使用经济决策权力,对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影响较大。因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经济效益审计不仅有助于提高经济管理方面的透明度,提高其投资决策水平,还可以有效地推进经济管理的现代化。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推行经济效益审计,要搞好三个方面的结合。一是把经济效益审计的基本理念与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确定相结合。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是经济效益审计的三个基本要素,也是对被审计对象本质特征的抽象反映和高度概括,提出了国家资金如何用得少、用得好、用得值的问题。我们抓住这几个关键,可以明确地去查找、把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在这几方面表现的明显特征,使审计结果更加真实、可靠,审计评价更加客观公正。二是把经济效益审计的基本思维模式与经济责任审计程序的确定相结合。经济效益审计要明确回答被审计对象是否以正确的方式行事,是否做了正确的事情,我们借助这种思维模式,可以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确定审计对象有哪些经济责任、怎样履行的经济责任、结果如何这样的思路,并围绕这三个方面,确定审计程序,收集资料、证据,进行评价分析,从而提高审计行为的科学性和效率性。三是把经济效益审计的方法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操作相结合。如审计标准的确定,调查、访问、座谈、统计分析等非财务性资料查证方法的应用,审计报告质量的控制等,这些经济效益审计的方法都有助于丰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提高审计的质量,降低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

3.5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篇(5)

关键词: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风险;防范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在职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所收集的会计资料不可靠、不真实、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做出了错误的估计和判断,从而导致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准确或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

一、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比

从审计工作量和审计力量来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量比离任审计少,由于工作量少,因此需要的审计力量也就相对少。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时点可以根据相关部门的需要灵活确定。比如一个任期五年的领导干部,可以在任期对其内进行一至两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这五年期间,对其作出的重大决策及时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这样一来,在领导干部离任时,可以极大的减轻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而离任审计却是在领导干部离任时,要对其长达五年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部审计,需要众多的审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工作量大也是可想而知的。

从审计时效性来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比离任审计更强。任中审计可以对领导干部在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及时的审计,如发现问题,相关部门可以进行时事监督,还可有效的帮助领导干部纠正错误,为国家减少损失。就算领导干部错误已成,进行任中审计也能很好的分清责任,找到相关责任人,解决问题。离任审计审查的事项时间跨度大,要对领导干部离任后所有重大和不重大事项进行统一审计,因此不能做到像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一样如此的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如果再加之单位财务部门人员如有变化,则对所审计的事项难度就会加大,那么对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效力就会大打折扣,其效率和效果也自然不如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作用来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侧重于监督,离任审计的结果更侧重于评价。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在领导干部离任后,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的作用大于监督的作用,因为领导干部已离任,之前与领导干部有关的事项已成定局,这时审计结果只能对其以前的事项进行评价和作为以后任用、考核的依据。而任中审计的审计结果不但能动态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评价,更重要的是能对在职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有助于廉政建设。

从审计难度来看,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各有其难度。离任审计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相关人、事、物也多,因此组织和开展离任审计工作难度自然也就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由于近几年才逐渐被重视,很多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对其认识度还不够,多少带有抵触情绪,如在获取任中审计资料时,由于领导干部还在职,不配合任中审计而不提供完整的审计资料也是有可能的,由此给任中审计带来一定难度。同时,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因此对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进行评价时,也存在一定难度,但离任审计在我国已开展十几年,在进行结果评价时,其难度总体小于任中审计。

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防范

经过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的对比,作者发现了以下具有任中审计特点的审计风险。

1. 来自审计对象的风险

首先,从审计难度来看,存在被审计对象不配合甚至阻碍审计工作,从而导致相关审计风险的可能性。比如,由于任中审计并没有得到领导干部普遍认可,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在被审计过程中有可能故意刁难审计人员,导致审计人员不能获取完整的审计资料,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从而引起审计风险。这时,我们就需要被审计对象为任中审计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审计环境,领导干部应转变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应积极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对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就及时查处,绝不留情,保证审计工作正常进行。

其次, 由于考核压力而带来的审计风险。有些领导干部想急于提高政绩或达到考核要求而进行造假,在明知道会被进行任中审计的情况下,其造假手法则会更加隐避和高超, 由此增加审计难度而加大审计风险。这时,可以加强对被审计对象的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对其进行相关培训,还可以加大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对以后想造假的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2. 来自审计人员的风险

首先,从任中审计工作量来看,由于其比离任审计少。就容易给审计人员造成一种错觉――工作量少,工作难度就小,则不需要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样一来,审计人员就容易掉以轻心,工作易出错,就可能增加审计风险。其次,从任中审计结果的作用来看,审计人员可能因监督不到位而引起审计风险。如上述提到的,被审计对象更高超和隐避的造假手法,需要审计人员更认真和小心的去识别这些风险;再如,被审计对象做出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发展的决策,这时需要审计人员在审计或评价时结合现在和未来考虑更多的因素,以防未来该决策出现问题后再来问责,这也需要审计人员加强监督。对于这两方面风险,可以从加强审计人员责任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自身业务素质来预防。

3. 来自审计评价的风险

从审计难度可知,任中审计结果的评价难度比离任审计大。从这方面来说,虽然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普遍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但是离任审计在我国也开展十几年了,多少还是有一些固定化和程序化的评价标准。而任中审计开展时间短,总体不如离任审计成熟,由此因评价失误而带来的审计风险也较大。在这一点上,审计人员可以在离任审计的评价体系下,适当增加适合任中审计的指标,同时删除不适用指标,以适应实际情况。当然,最根本的还是尽快完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三、结语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审计环境日趋复杂化,审计风险已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特别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审计风险突出性。因此,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及被审计对象都应积极参与到任中审计风险识别和防范中,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审计过程中的风险。(作者单位:重庆理工大学财会研究与开发中心)

参考文献:

[1] 封扣琴.关于完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13(31).

[2] 唐丽茹. 浅议经济责任审计风险[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20).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篇(6)

关键词:企业经济 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结果利用

现实情况表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这严重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国有化企业改革中应起到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作用,如果审计结果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经济责任审计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针对现有的一些问题,我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做几点分析总结,探索解决之路,提出合理化建议。

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对企业进行更好的管理,也可以更好的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与管理。可以规范企业领导干部自身行为,促进廉政建设,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对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的审计。它包括离任经济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不同的被审计对象,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划分为党政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与国企领导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划分是从政企分离的现代化改革角度出发。由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在工作内容、管理与职责运行的不同,这样划分可以使审计部门有重点地对审计对象开展审计工作。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主要负责人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来监督、评价和鉴定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其中,离任经济审计是对因任期届满或调动、辞职、免职、撤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审计对象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的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审计对象任期内阶段性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包括实施年薪制及股权机制的单位在任期内奖励兑现前的审计、任期届满连任时的审计,以及任期审计较长、根据规定和需要安排的审计。专项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对象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所任职单位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质量较差等重大财务异常状况,以及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倒闭、重组改制等重大经济事项情况下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汇集了财务收支、财经纪律与绩效三个方面的审计内容。这些内容相比于其他类型的审计具有更大的审计风险,所以,降低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对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存在哪些问题

按照规定,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后,应将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本人廉政档案和人事档案管理,作为任免、奖惩的依据,并且考核部门要及时将审计结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反馈到审计部门。可现在多数经济责任审计采取的是被审计人员离任或提拔后才开始对其工作开展审计工作。这种做法,未能真正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作为选拔干部的依据、起到影响领导干部任免的作用,进而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锁应发挥的作用。这样审与用各行其道的不规范操作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审计质量低

审计质量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被利用的程度。审计部门对企业领导开展审计,一定要按照该领导岗位职责权限内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同的评价。而负责选拔干部的组织人事部根据这些评价对被审计人员进行不同的任免决定。

可实际上,目前有些经济责任审计并没有将被审计人员的工作做出良莠之分,也不对被审计对象做出离任前的结论说明,多数审计报告使用模糊语言,对被审计人员评价为“较好履行工作”等,这些模糊的评价不能让组织人事部门对被审计人员做出更准确的判断,也就不能把审计结果利用到选拔干部作用中来。

(二)审归审,用归用,审用脱离

经济责任审计在原则上是企业领导离任前应做的工作内容,而现在一般是先离后审。组织人事部门在被审计人员离任后下达经济责任审计建议书,然后由审计部门制定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当审计人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人员已到新的工作岗位就职上任,审计结果对被审计对象的任免影响不大。日积月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任免方面的利用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形式,当作为档案中应有的一项内容装入档案后,此项工作也就完成了。

这种审归审,用归用,审用脱离的工作方式对干部的选拔不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所应起到的作用,使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得不到良好的运用。

(三)不跟踪、不处理、不重视、不反馈

审计部门对审计对象进行审计后,不再进一步对审计结果被运用情况进行跟踪;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行为,有关部门不进行处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意见书》不重视,不能及时纠正和落实整改;考核部门不能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及时反馈到审计部门,这些均使审计报告表现为形式化,最终使审计结果不能被充分利用。

三、如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

审计部门应提升审计报告质量,增强审计结果的有效价值。在审计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做到公正严明、界定清晰。对审计结果做到准确定位,公正出具处理意见。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语言要简单扼要,评论的审计结果要清晰明了,准确表达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

被审计单位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注重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应用,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应用效果。在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审计项目全部程序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该根据审计结果,针对有关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和规范管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和建议应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管理,堵塞漏洞。

人事管理和干部考核部门可以将审计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对象的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将审计结果作为对被审计对象考核、奖励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业绩考核部门可以将审计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考核兑现的依据。上级管理层能够按照相关的规定,根据因经济决策失误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经营成果虚假、资产状况不实等问题给单位造成影响的程度,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处理。

对审计进行后评估管理办法。评估审计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执行过程情况以及评估审计项目的效益情况和项目的作用和影响情况。检查被审计单位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结果,从而提高审计质量,保证审计效果,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干部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财经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和制约,在发挥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功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结束语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一项措施。是促使领导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经济工作,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有效防治管理的弊端,完善企业的管理机制的手段。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已经逐渐成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充分合理地利用审计结果,可以保证国有企业稳定高效的发展,促使我国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陶永诚.支持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金融产业发展研究[J].浙江金融,2009;3

[2]晏金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与新编审计技术实用手册(第一、二、三册)[M].北京:中科多媒体电子出版社,2003

[3]俊峰.浅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应用[J].山西财税,2005;10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篇(7)

论文关键词:转型期,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

随着高校校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为了适应高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新的变化和需求,内部审计亟需转型。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应由原来只重视监督转变为监督与服务并重,由原来只重视查账转变为查账与管理并行。正如刘家义审计长指出的“内部审计不仅是现实资产的保护者、财务报表的复核者、会计核算的勾稽者,更是强化管理的促进者、提高效能的推动者、价值增值的倡导者”。因此,处于转型期的高校内部审计应积极开展以提高办学效率、效益和效果以及促进高校内部科学管理为目的的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工作,在原有“监督”职能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服务”和“管理”的职能。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发展,在对加强高校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随着中层领导干部的定期轮岗、学校组织部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逐渐成为高校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

因此,笔者认为在内部审计的转型期,我们有必要积极发现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结合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服务、管理”的职能深入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一、转型期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流于形式,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立项一般都形成了一套较规范的程序:由学校组织部门或其他部门向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委托,审计部门再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审计。但大多数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的时效性较差,几乎都是“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组织部门往往是在领导干部离任、调任或提拔后才提出审计委托,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的现象。这一现象导致了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审计结论和评价并没有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也仅作为干部档案中的一份“手续”材料而已。

(二)经济责任不明确,被审计对象抵触情绪较大

首先目前大部分高校虽有制定所谓的经济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但由于条例制定部门宣传不到位、干部任用部门对新上任领导教育不够、新上任领导自身不够重视等原因,大多数领导干部对自身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并不明确。甚至有的领导干部缺乏必要的经济责任意识,觉得自己没有承担什么经济责任,没有必要审计。其次,经济责任制的相关条例内容制定的也不够具体,内容比较空泛,相关领导干部或审计人员难以参照执行或进行考核评价。另外,大多数领导干部对审计认识也有偏差,认为审计就是来挑毛病、找麻烦的,对审计抵触情绪较大。

(三)法规制度滞后,审计评价指标不健全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结果是要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审计评价,供组织、人事部门参考。要做出较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就要有科学的审计评价指标及合理的指标评价标准作为参考。然而,目前相关的法规制度中涉及指标这块的内容还比较少,而且由于目前高校财务核算方面的缺陷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不明确等原因,审计人员获取形成相关的审计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所需的数据比较困难,导致审计评价指标的不健全。由于审计评价指标的不健全增加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难度与风险。

(四)审计方法与内容比较单一,审计风险大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主要还是审查账面资料,审计内容也主要是侧重于财务收支的合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以及个人行为是否廉洁等。由于目前高校的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和丰富,很多经济活动并不完全在账面上反映出来。审计方法果只审查账面资料,不注重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调查、了解及分析,审计内容如果不相应的扩展到包括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是否科学、内部管理是否有效、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等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就无法准确了解被审计对象对经济活动的真实影响以及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无法对其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加大了审计风险。

(五)审计部门自身因素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首先,目前多数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受到编制所限,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少。当面临大面积领导干部换届轮岗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在时间较短、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内部审计人员在做经济责任审计时就会出现应付了事、走过场的情况,影响了审计质量。其次,目前高校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多为财务出身,知识结构比较单一。而经济责任审计特殊的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要求审计人员要有较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但就目前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而言,势必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再次,由于审计成果利用程度不高,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审计人员在做经济责任审计时也往往流于表面,对发现的问题不予深究,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也避重就轻,提出的审计建议也泛泛而谈,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

二、转型期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重点

从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情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仅仅初步发挥了评价、监督的作用,对促进学校财经、干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因此,笔者认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今后应积极适应内部审计转型的要求,重点朝着为组织考核、评价干部做参考,为领导了解学校基础单位的财经状况提供信息,为学校加强科学管理出谋划策,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建议的“建设性”,以及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免疫”功能等的方向发展。

(一)加大宣传,转变观念,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环境

首先,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快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并对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大力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等活动,让校领导、相关单位和被审计对象,重新认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具有“监督”职能,更具有“服务”和“管理”的职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应该是为组织等部门考核、评价干部做参考;为领导了解学校财经状况和基层单位管理情况提供信息;为学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学管理出谋划策;为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济行为服务。通过宣传、教育等活动,转变领导、群众的观念,积极消除被审计对象的抵触情绪,努力形成一个“领导重视、群众支持、被审计对象欢迎”的良好审计氛围。

其次,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执行及监督体系。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一般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据刚出台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有关内容规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通过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指导、检查、协调本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和问题等。通过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能有计划的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改善“先离后审”的情况。同时通过相关部门的全方位参与,使其加深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的认识,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难处,能积极给予配合,并且能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

(二)改进审计内容与方法,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应从目前的侧重于对包含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以及个人行为是否廉洁等内容的财务收支审计、法纪审计,扩展到包含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等内容。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审计,真正实现经济责任审计为学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学管理出谋划策;为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济行为服务等目的。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在传统审计方法的基础上应更加重视调查、分析等审计手段和方法的运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审前的公示制度、座谈会等制度与方法,收集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分析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定审计的关注点;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签订的经济合同及会议纪要等资料的查阅,结合账面资料,掌握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及执行等情况。通过以上方法的运用,首先可弥补以往仅限于审查账面资料的不足,对被审计对象能做出较全面、客观的评价,从而较好的控制审计风险;其次可全面的了解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情况,能为其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改进管理、规范经济行为的审计建议

(三)明确领导干部任期目标,逐步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首先,内部审计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新任领导干部的任前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与学校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和构建,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各个岗位的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通过培训,让即将上任的领导干部明确自己即将承担什么经济责任,以及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岗位任期经济目标,对每一位新上岗的领导干部提出具体明确的任期经济目标,以便年终或任期结束时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同时也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提供依据。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客观、公正的对被审计对象完成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评价,有赖于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建立应充分考虑高校的行政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体制,并结合高校具体的财务数据指标,采用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对比性指标和分析性指标并用的模式。刚出台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提到了一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定量评价的指标,但这些指标还比较分散、不够系统,且这些指标可参照的标准值是多少还不是很明确。因此,要形成一套科学、实用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要依靠理论研究者,还要依靠每一位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者在审计实践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归纳。

(四)重视审计建议的质量,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是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对象完成经济责任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评价,另一方面还应通过审计发现基层单位在经济活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与漏洞,为基层单位预防和规避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经济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对于内部审计而言,一份包含中肯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审计报告会比一份只是挑毛病、做出不痛不痒的审计评价的审计报告更受到学校领导、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欢迎和重视。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能在审计报告中提出高质量的审计建议,为学校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将会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的的质量,大大的促进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也是对内部审计作为“强化管理的促进者、提高效能的推动者、价值增值的倡导者”的最好体现,发挥了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五)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切实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发展

首先,要提高现有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丰富引进审计人员的专业类型。注意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内容的选择,改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其次,注重开展审计人员之间的工作经验交流,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和特殊情况进行讨论、分析,开拓思路,实现共同提高和进步。再次,要增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强调审计人员应该遵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1 高尚国 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机制 教育财会研究,2008,(3)

2 陈晓芳,桂珍若 关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理性思考 审计研究,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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