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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12 17:03:32

保险企业风险管理

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篇(1)

[关键词]可保风险,金融工具,管控,效率

企业安排保险的本意在于“转移”风险,但保险本身只是一种管理可保风险的风险融资行为。而用于风险管理的融资工具还有很多种,比如风险自留、自保公司、风险债券和其他一些用于风险管理的金融衍生工具。经过多年实践,很多国外大型企业在可保风险管理方面慢慢发展成为一整套管理模式,其中包括明确的职能界定、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金融工具的使用等,使其成为企业管理活动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明确企业可保风险管理的职能,就是要围绕可保风险管理,确定其宗旨,明确其工作方向,清晰其任务。作为风险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保风险管理的工作方向包括加强管控、提高效率、增加利润等三个方面。可保风险管理要履行的职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弥补保险的欠缺,做保险办不到的事情,这主要指管控和利润;第二,将保险采购进行得更有效率;第三,在保险市场发生波动或者组织内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企业提供替代保险的其他风险融资工具和服务。以下将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为例。由于石油行业自身具有高投人、高风险的特点,往往并非只采取单一的金融工具(比如保险),而是采取多种金融工具组合的方式,比如保险、再保险、风险自留、自保公司等,以起到控制成本、管理巨灾的作用。

一、加强可保风险管理的管控职能

(一)管控职能的内涵

对投资人而言,可保风险管理管控职能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管控各利润中心的可保风险;二是通过管控各利润中心的可保风险进一步达到管控投资项目的目的。

如何对分支机构、附属企业等各利润中心加强管控是目前国内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基本管控方式有五个方面,即发展战略和管理的决策、资本运营和产权管理、资金融通、人事管理、监控和绩效评价。可保风险管理的风险融资职能属于第三项的范畴,而其管控职能则属于第五项的范畴。

以目前企业的保险采购为例,采购的集中与分散与否,实际是企业众多细务之一,但鉴于其牵动各方利益的敏感程度,这个问题的处理实际是集团对各利润中心、投资项目控

制力度的试金石。投资人有两个标准来衡量从利润中心获得的利益,一是是否可以确保投资回报率,此为前提;二是是否可以将投资项目的发展纳入集团的整体发展策略,充分发挥投资项目的作用,为集团整体发展服务,此为根本。而从表层看,对利润中心可保风险的管控就是为确保投资回报率服务的,这是可保风险管理的基本功能,即以适当的金融工具、组织结构和制度模式为基础,管理可保风险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可持续性地稳定增长。但是从深层看,通过管控利润中心的可保风险还可以进一步加强对利润中心的管控,这也是风险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之一。

同大型跨国公司相比,国内集团企业的规模仍然较小,但是有些企业整体的架构已经开始朝着集团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跨国公司在产业、机构延伸壮大的过程中,无不重视对组织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管控力度,避免各自为战、枝强干弱,以求整体效率和集团效益的最大化;集团对利润中心的管控手段可以分为硬性和软性两大类。通过人事任免、授权管理、预算审批等方式进行管控,即属于硬性管控的方面,投资人一般通过董事会来实施这方面的管控,保护自己的投资。保险的统一采购,也是集团对利润中心采取硬性管控的一种方式,而这种硬性管控确实实现了采购的规模效益,杜绝多头采购的各种弊端。应该说,这种硬性的管控手段在今后国内企业可保风险管理中不仅不能放松,而且必须加强。

尽管理论上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应该由管理者负责,投资人只是对其经营和管理的结果进行考核和监控。但是近年企业管控频出丑闻的现实,导致跨国公司逐渐加强其作为投资人对利润中心运营的管控,管控手段则是软硬并举。一方面通过自己的股东在董事会里贯彻硬性监控;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建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则,并通过监控制度和规则的落实,来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实施全程的管控。这种管控手段则是作为硬性管控手段的补充,是一种软性的方式。

在现代经济社会,大的投资人或者经济实体已经不仅仅依靠资金、技术或者政治影响力来实施他们对投资项目的管控和操纵,这些硬性的管控虽然易于达到效果,但是也比较容易引起反弹,有较多长期的负面影响。因此他们开始逐渐增加在制度、标准和规则方面的投入和开发,以资金、技术上的优势为依托,以制度和规则为手段,来操控市场和对投资项目施加影响和管控,这种管控虽然见效较慢,但是渗透力强,影响彻底,一旦被接受,即形成企业机体的有机组成部分。

可保风险管理的软性管控功能正是源于以上考虑。除了集中保险采购形成的资金管控以外,可保风险管理的实施主要依靠建立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价的制度和标准、界定各部门及各机构的权责和角色、完善对制度及标准落实情况的回顾检查,将各部门、各机构和各利润中心的风险管理工作纳入集团的考评体系。可保风险管理除了关注损失发生后的风险融资问题,更关心损失发生前的监控和管制问题,除了从利润中心分权,更为利润中心服务。

(二)通过可保风险管理实现管控的途径

随着国内企业的发展,其投资项目构成日趋多样,管控的手段必须多样而有针对性,在坚持硬性管控的同时,相应发展软性的管控手段,才能保证各种投资项目的合作方和经营者可以接受,从而确保对各种投资项目的渗透,有效实现可保风险管理的管控职能。

目前跨国公司对可保风险管理的可借鉴之处就在于硬性管控和软性管控的结合。在硬性管控方面,也依靠统一采购的模式来安排风险转移,争取采购规模效益和控制采购中的弊端。只不过根据投资项目的特点和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的要求,统一模式更加系统,也更加灵活。而如果硬性管控行不通,就在软性方面下工夫,其中包括集团统一的可保风险管理政策和稳定的风险转移渠道等。

1.可保风险管理的政策

可保风险管理政策统一,主要表现在统一的管理模式和协调一致的风险融资决策(主要是风险自留和转移的比例调整)。而统一的管理模式又包括统一的管理制度、流程和标准。制度、流程和标准的统一有利于投资人的代表在各种投资项目中的适应能力和管理能力,也有利于加强投资人对自身投资项目的管控力度和降低管控成本。以可保风险数据库建立为例。可保风险管理决策的基础,是了解风险性质、清楚风险分布和风险发生频率。而决策的科学与否,是建立在稳定可靠的可保风险数据基础上。大型投资人在投资过程中,通过要求项目管理者按照适当的标准和软件建立数据库,并根据固定的流程分配权责,收集信息和数据,以这种方式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规定,所有股东均应享有知情权和查询权。而确定标准、设计流程的过程,就是将自己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贯穿到投资项目的过程。换一个角度讲,使用哪一方的制度、标准和流程,就决定了企业的经营要适应哪一种理念和文化,也决定了用哪一类人管理投资项扫。至于母公司的制度、标准和流程能否应用到子公司管理当中,一方面取决于代表母公司的董事是否坚决维护母公司利益;另一方面也决定于母公司的制度、标准和流程是否反映先进的管理水平。

2.协调一致的可保风险自留和转移决策

企业对可保风险的管理终究要在自留风险和转移风险之间做选择,在各种金融工具之间做选择。跨国公司在管理可保风险方面的成功经验之一,是确定整个集团协调一致的可保风险自留和转移决策。

集团之所以要在集团和各投资项目间,保证协调一致的可保风险自留和转移决策,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自留额的确定和经营

首先,自留风险的规模和质量将影响集团公司的经营稳定和管理可保风险的成本。一般集团企业均需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整体的风险自留额度,然后再针对不同投资项目的风险特点和状况,合理确定不同风险自留和转移的平衡点,确定集团整体成本和效率的最优组合。同时它们也可以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整体效力,发挥其某方面可保风险管理的专长,自留并经营哪一类风险,来获取利润。此外,如果某类投资项目组织形式特殊,比如对于采取独立法人结构的合资企业,如果无法通过简单贯彻统一采购的管控方式进行渗透,他们也可以通过适当的金融工具,将不同投资项目的自身份额统一起来,集中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进行安排,这样也可以起到某种程度的规模效益。

(2)建立稳定的可保风险管理服务网络

可保风险管理服务网络包括各自的保险人、再保险人、经纪人、检验人、风险管理人、自保公司管理人,以及相关的律师、会计师等。跨国公司通过使用风险自留额度、风险管理标准、信用等级标准,甚至自己的标准条款(比如英荷壳牌的保险条款),可以将投资项目的保险服务商限定在对自己有利的范围内,比如使用自己熟悉的、固定的服务商和服务条款版本。从不同层面确保集团自身同服务商的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关系,以保证集团本身的最大利益。

(3)统一的风险管理人

可保风险管理本身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管理问题,只有集中管理、集中研究、集中决策才能在提高管理效率的基础上,兼顾全局。若政出多门,一时迁就某个项目的合作者及管理者,只能削弱集团的整体管控能力。

企业可保风险管理的集中,并非只是采购的集中,还包括信息的集中、服务的集中和决策的集中。伴随集团发展,即使集中采购的原则在某些投资项目中无法得到贯彻,也必须贯彻集中管理、集中服务的原则。如果采购问题属于利润中心管理层的操作范畴,总部则不可越权干预。但在这些项目中,集团应该从全局层面制定符合集团发展的管控原则。同时企业在这些项目中的代表在参与可保风险管理决策时,应首先听取总部指定风险管理人的建议。必要时,可以将总部风险管理人参与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决策与实施作为一项制度明确下来。

总之,投资人对投资项目的管控是维护自身利益的必要手段。随着企业的发展,它的合作伙伴也来自各方,其管理水平和对投资项目的管控力度也各不相同。管控本身不是对投资项目经营的干扰,对于那些先进的管控方式应该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充分合作,尽快学习,化人为我。对于那些管控能力不如自己的合作伙伴,要尽可能以先进的管控方式提高投资项目的管理,争取自己在投资项目中的优势。

二、提高可保风险的管理效率

可保风险管理的效率主要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如何可以提高管理的质量;二是如何可以控制管理可保风险的成本。换句话讲,所谓管理的“有效率”应该是选择的金融工具成本合理,效果最佳,最能满足投资人在管控、成本和利润方面的要求,同时还可以满足被管理者(即相关利润中心)对可保风险管理的需求,即控制、降低、转移、管理可保风险,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和连续。

(一)以服务的态度来管理

提高可保风险管理效率的途径有二,一是集中管理,这是国内企业在发展中必须坚持的一点,当然集中采购并不是完整的集中管理;二是国内企业的投资人应该改变以往行政管理式的工作作风,而以服务的姿态来实施集中管理。集中是可保风险管理有效率的重要保证,集中采购可以减少管理环节、扩大采购规模,增强与金融工具提供者博弈的余地。但集中采购只是集中管理的一个部分,并不是完整的集中管理。所谓可保风险集中管理应该是信息的集中、决策的集中、采购的集中和服务的集中。集中采购只是管理者权利的体现,与之相伴的必须有相应的义务。而这种管理的义务最好以一种服务的姿态来履行。管理者具备服务意识或者以服务的姿态进行管理是现代管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其意义在、于可以有效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被管理者的接受程度。

(二)成本控制

控制可保风险管理成本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控制风险融资的成本,因为风险融资是整个可保风险管理中,成本比重最大的部分之一。控制了这部分成本,基本可以把握可保风险管理成本控制的大局;二是必须将可保风险管理的各种成本统一起来考察。如果企业没有风险管理制度,涉及风险管理的各个部门(比如石油公司的HSE、资金、财务、生产、人事等部门)则仍然习惯分头作战。目前很多企业都没有通盘考察整体的可保风险管理成本体系,其中包括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数据的分析和评估、灾害的检验、评估及预防和风险融资。事实上,从成本预算管理人手,是在企业实行系统全面可保风险管理的极好切人点。关于控制风险融资的成本,要注意两方面问题:

1.融资工具

传统管理可保风险的风险融资手段只是保险和再保险。但是这种金融工具本身有很多局限,并不能完全满足使用者的要求,对风险特殊的企业更是如此。以石油企业为例,由于这类企业所需要的保险和再保险供给市场狭小,竞争性差,融资成本确定所依赖的客观数据相对不广泛,因此定价受供给者主观影响大;同时这类企业规模巨大,财务状况良好,管理状况优异,本身抵御风险能力强,有一定实力化解可能限度内的可保风险。从另一个方面看,由于这些企业风险特殊,保险和再保险业对这类企业的融资后服务,比如定价、定损和理赔,以及损失控制等方面的服务能力不强,甚至无法与这类企业本身相比。鉴于这些因素,这类企业控制可保风险管理成本的根本办法,不是专注于保险和再保险的采购能力,而是将视野扩展至其他可以使用的金融工具。根据市场状况和自身条件,应选择合适金融工具的组合,保证融资成本的控制。常见的可保风险管理融资工具包括保险、再保险、风险自留、风险自保和有限风险转移。但是从根本上,管理可保风险的融资工具总是在自留风险和转移风险之间做选择。

2.风险融资能力

风险融资的能力取决于企业管理自留风险的能力和采购相应金融工具的能力。企业管理自留风险的技术能力和财务实力将从根本上影响其对外部金融工具的依赖。

(1)管理自留风险的能力

石油公司的自保公司作用之一,就是应对国际保险市场波动的调节器。通过自保公司吸纳风险的能力来平衡保险市场的波动,控制保险的成本,稳定集团的经营。但是达到这一目的的前提是自保公司本身一定要有较强的金融实力和技术实力,非此不足以影响大局。自保公司实力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自留风险的经营。

自保公司经营的风险必须同企业的发展保持协调一致。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风险组合的多样化,也才能满足投资人管理可保风险的需求。但是这种协调一致的基础首先就是建立在对各种风险的充分了解之上。

(2)采购金融工具的能力

大型跨国公司之所以可以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呼风唤雨”,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市场走向和承保人的态度,根本原因之一在于他们的竟价能力。竞价能力的强弱取决于很多因素,但是采购的规模是其中的关键因素之一。这也是为什么在海上油气资产的保险和风险管理问题上,各石油公司均力争主导权,如果争主导权不果,他们会退而取其次,分开安排,竭力做大自己的采购盘子。那些产业一体化程度高的大石油公司都会努力将上下游业务的保险采购规模做大,以此争取同国际保险市场合作的整体主动性。

三、创造利润

从国外企业既往的经历看,企业在介入保险事务的过程中,一般有两个走向。一是向服务中心发展,二是向利润中心发展。前者决定了对可保风险的管理是以服务为主,重点在于减灾预防、危机管理和风险融资等;而后者则成为企业投资项目;变成资产管理的一部分,这代表了目前一些国内企业对保险行业投资的兴趣,很多保险买方在管理自身风险过程中,积累了资金、拓展了渠道、增长了经验,从而在管理自身风险的同时·,逐渐向管理第三方风险发展。

对中海油这类国有企业而言,国有资产最大化的有效路径就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而可保风险管理在这方面的贡献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为企业核心资产提供服务,以求达到集团整体效益最大化;二是在管理风险的基础上,介入风险的经营,以获取利润。现在中海油在这两个方面都有发展。前者毋庸赘述。而关于后者,中海油也投资保险业,比如海康人寿保险公司和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自保公司)。应该讲,其保险板块发展和建设方向的定位清晰既有利于资本市场对中海油业务板块的评价,也有利于理顺集团同各利润中心之间的关系。

(一)可保风险管理是以利润为中心还是以服务为中心

企业是否应该投资于保险行业,涉及企业内部的投资策略、保险业的增长力和盈利水平等一系列标准。ACE和XL两个公司的成立和演变就是企业管理按利润中心的方向来建设,走产业化道路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全球责任险承保能力严重不足,这种情况尤以美国市场为甚。为了满足自身责任风险管理方面的需求,充分利用责任险的整体状况以牟取利润,1986年,68家大型企业的自保公司在保险经纪人公司Marsh&McLennan的推动下,先后成立了XL和ACE,专门从事意外险和责任险的巨灾超赔风险,其中XL承保责任限额在5000万美元—1亿美元之间的损失,而ACE专门承保责任限额超过1亿美元的损失。目前这两家公司的运营非常成功,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意外和责任巨灾风险的主要承保人,并先后在伦敦、都柏林、法兰克福和东亚地区建立了广泛的分支机构。

XL和ACE的发展思路在于企业的可保风险管理能否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服务,和在服务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能否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中海油在可保风险管理建设方面的优势在于保险采购的规模、良好的风险管理业绩和在海上能源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具备将保险产业化的一定核心竞争力条件。但是在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中海油几乎一直在围绕能源走专业化发展之路,妥善地处理核心竞争力的问题。行业专业化符合资本市场的要求,也符合竞争的要求。现在中海油虽然开始走产业一体化之路,但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多元化,中海油的产业一体化基本是在突出主业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协同产业模型。其目前的投资方向都是围绕油气能源的上下游产业做文章,主业非常突出,而且非常有规模,有可能在将来的市场上成为领导者。而一般只有主业突出的市场领导者才会给投资人创造更大价值,这是因为领导者本身对市场和金融环境的控制都比较强,可以获得较高的盈利水平,也可以提供一个更高的股东资金回报率。因此,在可保风险管理方向上,企业首先要考虑的不是赚取承保利润。保险利润最大化并不代表集团利益最大化,而服务集团的核心产业或核心竞争力,帮助集团利益最大化才是理性的目的。企业的保险或者可保风险管理应该是可以通过利润指标考核的服务中心,而不是单纯的利润中,b。

如果企业打算将可保风险管理从服务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变,要考虑这个利润中心能否为企业本身的核心竞争力服务,而不是形成分力和折让;同时这个利润中心本身有无可能具备核心竞争力,以求在本行业中占据有利位置。除了这两个因素外,企业在选择利用可保风险管理的平台创造利润时,还需要考虑一些问题。比如,首先要考虑是否需要建立庞大的销售网络和进行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是否比较容易控制经营成本,并可以根据市场的走向和公司策略的变化灵活调整进退。其次要考虑是否利于发挥自己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其他要考虑的因素还包括进入市场的时机。这方面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保险市场的状况。保险业的投资人都是在硬市场进入或扩大规模,在软市场退出或缩小规模。尽管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仍然呈软市场状态,但由于海上能源保险的特点,国内海上能源市场基本是国际海上能源保险市场的一部分;二是企业主营业务对资金的需求,以及可保风险管理产业化对资金的分散和补充。由于可保风险管理产业化必然要求资金的投入,这方面会对主营业务资金需求形成一定干扰;而保险本身保险费提取和赔款支出的时间差,可以形成一定的资金积累,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主营业务资金的需求。但是要注意的是财产保险不同于人寿保险,其资金的长期可利用性较后者要弱,而且不稳定。

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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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篇(3)

摘 要:本文分析了电网企业财产保险管理及风险分类,阐述了电网企业风险的处置方法。财产保险是电网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本文重点论述了财产保险在电力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关键词:电网企业;风险;作用

电力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一方面会遇到来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会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本文主要阐述了电网财产保险管理、风险类型及其作用。财产保险是电力风险处置的方法之一,是电力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

一、财产保险管理

财产保险一般是以单位财产(动产、不动产)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被保险方由于遭受各种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造成的利益损失和财产损失,均有保险方根据保险合同支付赔偿。财产保险实施

要求参保企业具有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并对存在的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估,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分析,通过财产保险的方法为企业分担资产管理风险。

1、财产保险管理理念

以“抓应用、促成效”为主线,深化内控建设成果应用,研究供电事故赔偿工作中风险存在情况,按照内控建设要求,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取得实施效果。在供电责任事故赔偿工作过程中,强化内控评价监督、持续完善内控体系,服务依法治企的要求。

2、加强财产保险的必要性

电网企业资产地域分布广,且多为户外资产,容易遭受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侵袭。同时,电网企业也因为用户范围广,在输送电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电力商品本身原因或电网企业过失行为对用户造成损失。严重的经济损失对电网企业资产运转产生了较大影响。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资金安全可以通过保险的手段来实现,财产保险成为弥补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例如龙卷风、强降雪等自然灾害造成电力设备、线路严重损坏,电网企业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积极投保,为抢险抗灾、恢复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获得了大量的赔偿资金,为灾区电网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因而,建立完善的财产保险管理机制是企业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保障,能够分散风险,可有效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3、财产保险管理的目标

将规避供电责任事故发生及降低事故赔偿金额的风险管理目标融入岗位授权、制度规范和业务流程,通过风险评估、风险预警、信息沟通、流程监控、有效性评价、缺陷改进等控制活动,推动企业管理从单一制度管理向体系化管理转变、从传统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防控转变、从职能条块化管理向全流程管理转变,不断提升公司供电服务质量,持续增强财务防范经营风险、调控资源配置、引领价值创造的能力,服务公司发展大局

二、电力企业存在风险分类

电力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例如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可以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等;按照风险的性质可以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按风险产生社会的环境可以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等。本文仅从风险标的分类进行划分并作简要分析。

1、财产风险。财产风险是指导致一切有形财产的毁损、灭失或者贬值的风险以及经济的或金钱上的损失风险。供电企业点多、面广、线长众多的资产分布在无围墙无边界的广袤的大地上,特别是农电体质改革后,原有的农村的集体资产产权模糊,给资产的管理带了更大的难度。近年来因人为原因,恶劣天气等原因,电力资产遭损、被盗的次数损失金额不断增加,财产管理的风险也日见突出。

2、人身风险。在电力企业经营活动中,劳动力因素是生产要素中最具活力的因素。电力企业各级员工的身体和生命面临着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各种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关系到员工本人的身体和生命,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支出的增加、家庭生活的安定,而且给电力企业生产带了影响。人身风险所致的损失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收入能力损失;一种是额外费用损失。

3、责任风险。责任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疏忽或过失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契约或道义应有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由供电企业在供电质量上造成的严重质量事故(电压、谐波失衡造成的供电中断),对用户造成较大的损失;供电员工在工程施工设计工作中造成的较为重大的安全事故和损失;供电企业必须承担责任风险。

4、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违法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

三、财产保险在电力企业中的作用

1、分散和转移风险。由于自然界是无法准确预测的人们的经济行为也具有偶然性,因此各种风险不可避免的存在。财产保险可以将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价划分,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承担,通过将经济损失分散,平均分摊经济损失,使风险在空间和时间上分散,可减轻企业的损失严重程度。这一点对于现金流量小、抗风险能力弱的组织和个人尤为重要。对电网企业而言,分散在各地的供电企业,同样面临着各种这样的风险,通过保险来分散和转移风险,同时又可利用支出的小额保险理赔费用弥补生产的非固定,利于电网企业资金的合理运转,在电网企业资金安全管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减少民事纠纷协调

电网企业由于其存在的特殊性以及较大的安全风险性,因而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事故伤害问题,随着法制环境和人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在受到责任事故伤害后索赔积极性不断提高,这就给电网企业带来较多的民事纠纷。电网企业实施财产保险后,可将出现的事故交由保险公司,通过财产保险公司对责任事故进行协调和处理,一方面减轻了受害者的心理压力和痛苦,另一方面能够协调电网企业与政府百姓之间的矛盾,降低了电网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财务风险,提高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三方面减轻了电网企业公司领导和员工处理事故所面临的大量繁琐的法律和事务性工作。

3、具有节税作用。通过投保财产保险,将难以预测的自然灾害和损失,化为固定的、适量的保费支出,列入成本费用,可以分摊损失成本费用,保证正常经营活动,准确反映企业经营成果。保险费用可以在税前列支,合理做到节税,同时,保险赔款可以直接用于意外灾害造成的损失,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4、融通资金。财产保险融资主要是通过保险公司参与筹资和投资来实现的。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用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险费用收取和使用并不是一致进行的,而闲置的部分可以进行保值增值,为维持保险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进行投资。而随着保险基金规模的扩大,保险公司成为极其重要的投资方,这也表现在其在资金融通方面的作用。

(作者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淮北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篇(4)

【关键词】经济资本;保险企业;风险管理;TailVaR;RARORAC

一、绪论

近年来全球经济形势的重大变革令风险管理有了显着的发展。其中较为关键及重大的是全面风险管理思想的提出。而在全面风险管理中有一个核心概念,便是经济资本。

图1 保险企业经济资本概念一般而言,损失可以分为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以及异常损失。非预期损失需要保险公司用资本进行补偿。而经济资本正是为了吸纳保险公司非预期风险损失而引入的数量概念。它在数量上等于非预期损失,但它既不是风险本身,也不是真实的资本,是对应着风险的虚拟资本,是计算出来的数据,有别于账面资本和监管资本。

保险企业经济资本,可定义为在特定时期内,在保单持有人、企业债权人或所有者要求的安全标准以内,保险企业根据自身整体风险水平所保有的资金量。

二、模型及研究方法

在保险企业经济资本管理过程中,通过自下而上对保险企业内各业务部门的风险评估,计量出经济资本。然后进行风险调整绩效度量,最后根据绩效结果自上而下在各部门间进行经济资本的配置,从而保证企业风险最大程度的降低,提高盈利水平,增加股东价值。

(一)经济资本的度量

VaR(在险价值)是目前计算经济资本的主要方法,但是其无法考察分位点以下信息,忽略尾部风险,并且不具有次可加性。而TailVaR(尾部在险价值)方法基于VaR,能较好的满足次可加性的要求,且主要对保险公司最为关注的右尾风险进行度量。基于TailVaR的经济资本测算如下:

EC=TailVaRE-E(X)={X|X>VaR(a)}-E(X)

(2.1)

(二)风险调整绩效的度量

风险调整绩效度量是在传统绩效度量指标的基础之上,纳入风险因素,利用风险去调整现有的绩效。在所有风险调整绩效指标中,最能体现度量精神的是RARORAC。

保险企业的RARORAC计量公式推导如下,

RARORAC=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经济成本

=保费收入-成本费用-预期损失经济资本

(假设当年的预期损失等于当年实际赔付额)

=保费收入-成本费用-实际赔付额经济资本

=净利润经济资本

(2.2)

三、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及假设

将保险企业的利润(或净损失值)视为随机变量,可以度量经济资本。为了剔除资产增加带来的规模效应,本文选用ROE替代利润。本文分别选取了7家人寿保险企业,7家财产险保险企业,以及4家保险集团共18个企业1996-2012年的数据进行分析。

(二)实证分析

首先利用MATLAB对各保险企业数据进行拟合,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所有的公司ROE均符合正态分布,均不符合伽玛分布,仅有一部分符合对数正态分布。同时可以证明,净损失函数X若符合一般正态分布,其TailVaR符合如下公式,

TailVaRX=μ+σTailVaRY

(3.1)

其中Y为标准正态分布,μ及σ分别为X的均值及标准差。

表3.1 标准正态分布不同破产概率下的TailVaR

破产概率 5.00% 4.00% 3.00% 2.00% 1.00% 0.50% 0.10% 0.05% 0.01%

TailVaR 2.0627 2.1543 2.2861 2.4209 2.6652 2.8919 3.3671 3.5544 3.9585

选择99%的置信水平,根据公式3.1以及表格3.1,可以测算出各保险企业的TailVaR。其中,由于X是损失函数,因此X的均值μ可以用ROE均值的相反数表示。根据公式2.1计算出经济资本。其中,由于E(X)代表损失期望,可以用ROE的相反数代替。由于以ROE替代利润,计算出的经济资本只是比例,仍需乘以2012年的所有者权益,得到正确的经济资本。最后根据公式22计算出RARORAC。结果如下:

表3.2 实证结果

保险企业 99%

TailVaR 99%

经济资本 经济资本

/资产 RARORAC

保险集团 国寿 0.23 18656.2 0.8% 40.2%

平安 0.02 31473.5 1.1% 85.0%

太平洋 0.23 24941.0 3.7% 20.6%

人保 0.09 17763.6 2.6% 57.1%

人寿险 国寿 0.02 15901.4 0.8% 70.9%

平安 0.16 14410.6 1.4% 52.5%

太平洋 0.33 14611.7 2.6% 17.1%

人保 1.17 18357.3 5.5% 4.1%

泰康 0.34 7623.4 1.8% 25.5%

新华 0.63 24187.0 4.9% 12.2%

太平 0.79 7768.2 4.6% 9.0%

财产险 国寿 1.48 10646.5 35.2% 3.5%

平安 0.04 5581.5 4.1% 83.0%

太平洋 0.12 5486.3 6.2% 48.5%

人保 0.16 16844.8 5.8% 61.8%

华泰 0.22 720.5 5.7% 40.0%

大地 1.65 10708.3 43.0% 6.6%

太平 1.11 1729.6 16.4% 11.3%

四、结论

由于经济资本是绝对数值,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因此可以比较经济资本与平均资产的比值。2012年,在各类别企业中风险管理状况最佳的分别为国寿集团、国寿人寿、平安财险,而大地财险与国寿财险的经济资本比例最低。综合来看,保险集团较于其旗下单一险种企业,风险管理水平明显有优势,集团化发展方向可以通过组合经营等方式减少风险。

经营绩效方面,表现最好的是平安集团,最差的是国寿集团。国寿集团人寿和财险业务发展极为不平衡,相比之下,平安集团是所有保险集团中最注重均衡发展的。通过不同保险企业的RARORAC比较可以看出,各个企业的经营有其自身的特点,传统监管部门用一刀切的监管规定来确保各企业风险控制并不适用,应当充分利用经济资本及风险调整绩效,结合符合企业个性化的内部指标来辅助监管标准。

参考文献:

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篇(5)

关键词: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 风险管理

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颁布《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开始。在其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以其特有的功能,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自产生之日起就被公认为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其风险来源于各个方面,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正常运怍十分关键,这也同时关系到担保机构在缓解巾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的效力。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来源

在当前特定的经济与政策背景下,我国信用担保行业的风险来源于多个方面。

(一)来自宏观层面的风险

1政府的过度干预

在政府参与出资的信用担保机构中,政府部门会利用各种行政手段参与到担保机构的运作中,使得担保机构丧失独立决策和运作的权力,增加担保风险。

2不完善的法律制度

在法律层面上,于i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事实上无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一是由于现行《担保法》重点保护的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明显缺少对担保机构的保护;其次,《担保法》中的一些内容与信用担保的现实运行相冲突。

在行业法规方面,原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行业管理规范由于效力有限且缺少细节性和实质性的规定,难以真正达到约束与规范担保行业的目的。

(二)来自协作银行的风险

实行比例担保,在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寻求风险收益平衡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我国,尽管多数担保机构已经通过自身努力与协作银行签订了风险分担合同,但在实际中往往因为银行的优势地位而被迫接受过多风险。

(三)来自担保机构自身的风险

1操作风险

在我国,担保行业仍属新生行业,并且大多数担保机构在担保人员从业标准上尚缺少足够重视,致使很多担保人员在专业技能和政治素质上并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时有发生。

2内部管理风险

首先,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是衡量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标准,但现阶段我国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资金来源不足,且大多缺乏后续资金补偿,这无疑大大降低了担保行业的风险承受能力。

其次,我国担保行业起步较晚,在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上还存在很多不足。在内控制度建设上,许多担保机构没有建立起科学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方法,违规操作和操作失误时有发生;担保机构普遍缺乏一套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难以对受保企业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在风险转移方面,反担保和再担保之类的措施尚没有得到全而建立,操作过程也存在很多不当之处;在风险补偿方面,担保机构内部风险准备金和外部补偿制度都不完善;另外,担保机构对于担保项目的事中监督也过于疏忽,在发生代偿后,也缺乏有效的追偿机制。

(四)来自受保中小企业的风险

1经营风险

中小企业面临的经营管理能力落后、高素质人才缺乏,技术革新和产品研发能力低下以及财务制度不规范、财务信息虚假等经营风险,都加大了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

2信用风险

在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偏低,加上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一些不符合担保标准的中小企业往往会通过瞒报或假报来骗取担保,在获得担保后也往往会改变贷款用途,从事较担保合同具有更高风险的投资,从而增加担保风险。

3“担保对象封闭性”引起的风险

“担保对象封闭性”是指互助性信用担保的担保对象被限定在会员企业范围之内。在互助性担保中,会员企业在承担出资义务的同时,也享有被担保的权利,一些经营状况稍差的会员企业也会凭借会员资格而较容易争取到担保,从而加大担保风险发生的可能。

(五)来自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风险

1征信体系不完善

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篇(6)

关键词: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 风险管理

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颁布《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开始。在其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以其特有的功能,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自产生之日起就被公认为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其风险来源于各个方面,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正常运怍十分关键,这也同时关系到担保机构在缓解巾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的效力。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来源

在当前特定的经济与政策背景下,我国信用担保行业的风险来源于多个方面。

(一)来自宏观层面的风险

1政府的过度干预

在政府参与出资的信用担保机构中,政府部门会利用各种行政手段参与到担保机构的运作中,使得担保机构丧失独立决策和运作的权力,增加担保风险。

2不完善的法律制度

在法律层面上,于i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事实上无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一是由于现行《担保法》重点保护的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明显缺少对担保机构的保护;其次,《担保法》中的一些内容与信用担保的现实运行相冲突。

在行业法规方面,原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有关行业管理规范由于效力有限且缺少细节性和实质性的规定,难以真正达到约束与规范担保行业的目的。

(二)来自协作银行的风险

实行比例担保,在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寻求风险收益平衡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我国,尽管多数担保机构已经通过自身努力与协作银行签订了风险分担合同,但在实际中往往因为银行的优势地位而被迫接受过多风险。

(三)来自担保机构自身的风险

1操作风险

在我国,担保行业仍属新生行业,并且大多数担保机构在担保人员从业标准上尚缺少足够重视,致使很多担保人员在专业技能和政治素质上并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时有发生。

2内部管理风险

首先,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是衡量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标准,但现阶段我国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资金来源不足,且大多缺乏后续资金补偿,这无疑大大降低了担保行业的风险承受能力。

其次,我国担保行业起步较晚,在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上还存在很多不足。在内控制度建设上,许多担保机构没有建立起科学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方法,违规操作和操作失误时有发生;担保机构普遍缺乏一套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难以对受保企业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在风险转移方面,反担保和再担保之类的措施尚没有得到全而建立,操作过程也存在很多不当之处;在风险补偿方面,担保机构内部风险准备金和外部补偿制度都不完善;另外,担保机构对于担保项目的事中监督也过于疏忽,在发生代偿后,也缺乏有效的追偿机制。

(四)来自受保中小企业的风险

1经营风险

中小企业面临的经营管理能力落后、高素质人才缺乏,技术革新和产品研发能力低下以及财务制度不规范、财务信息虚假等经营风险,都加大了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

2信用风险

在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偏低,加上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一些不符合担保标准的中小企业往往会通过瞒报或假报来骗取担保,在获得担保后也往往会改变贷款用途,从事较担保合同具有更高风险的投资,从而增加担保风险。

3“担保对象封闭性”引起的风险

“担保对象封闭性”是指互信用担保的担保对象被限定在会员企业范围之内。在互担保中,会员企业在承担出资义务的同时,也享有被担保的权利,一些经营状况稍差的会员企业也会凭借会员资格而较容易争取到担保,从而加大担保风险发生的可能。

(五)来自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风险

1征信体系不完善

第一,出于自身利益,银行、工商、海关、税务以及司法等部门会对自己拥有的中小企业信息实行“垄断保护”,在加大信息采集难度的同时,也浪费了大量有用的信息。

第二,在征信过程中,中小企业由于信用意识淡薄且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往往存在着不支持、不配合的现象,甚至会拒绝征信工作的开展,

大大加剧了征信难度,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大打折扣。

2外部信用评级体系发展滞后

我国的信用评级行业虽有一定发展,也形成了一批拥有一定影响的信用评估机构,但是大多数信用评级机构因评级目标范围、业务开展地域、评级人员素质以及技术和资金力量等方面的差异,拥有不同的评级标准,由此造成评价结果难以得到统一;另外,由于征信体系建设的落后,评级过程主要参考受评企业自身提供的信息,信息来源的不够透明,这最终降低了评级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管理建议

(一)明确政府职责

1 加大政府资金支持,杜绝直接干预

首先,政府部门应根据担保机构的担保范围、所处地中小企业情况等给予不同的启动资金支持,并定期和不定期的为担保机构注人补充资金。

其次,各级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参与到具体担保项目的运作过程中,更不得强制性要求担保机构提供人情担保和关系担保等。

2提供优惠、激励和配套服务政策

除了直接的资金支持外,政府可以派遣专业人员帮助中小企业改进经营管理、可以组织专业担保队伍为担保机构在内控以及企业治理上提供建议、可以通过减免税收等方式支持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可以给予经营机制较好、担保成绩突出以及风险管理规范的信用担保机构一定的奖励。

(二)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宣传教育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加快修改和完善《担保法》,使其对信用担保行业做出统筹性的规范,叫确担保行业的基本性质和地位,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发展提供指导;尽快出台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对信用担保的具体运作规程加以规定。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具体可以由当地的担保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以及考试,在担保从业资格考试中也应重点对法律法规的掌握和理解程度进行检验,使其真正落到实处。

(三)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1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一是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在职业道德上,担保行业应加大宣传教育,加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通过引入奖惩机制,坚决杜绝违规操作与暗箱操作的发生;在专业知识方面,通过培训、从业资格考试、人才互动机制等挑选合格的担保人才。

二是完善担保准入机制,申请担保的中小企业必须在资信等级、企业治理和发展前景上达到标准,担保项目则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并能确保有稳定的归还资金。

三是科学设定担保指标。比如,担保机构可对不同行业设定不同的单笔最高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根据自己的实力,按 “先小后大、先短后长、先流动后固定”的原则提供担保。

四是加强担保项目监督。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后,担保机构有权对受保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了解企业的担保贷款使用情况、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并可就此提出相关改进建议;可同贷款银行一起要求企业调整其高风险的战略,甚至让企业提前还款;还可参与企业管理,派驻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加入到企业,实现双赢。

2完善风险转移机制

首先,推动银、保、企合作,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贷款银行与担保机构应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合理设定风险分担比例。

其次,健全再担保制度,适时引入商业性保险。加快组建中央和省级再担保机构,逐步形成中央与省、省与地市间的多层再担保体系。在具体运作上,政府可以委托专业性的富有经验的担保机构运用市场化手段对再担保体系进行管理。另外,可以考虑将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信用担保领域,在降低代偿带来的风险的同时有效增加风险管理能力。

3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首先,完善风险准备金制度,通过提取代偿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普通准备金来保证其资金实力。

其次,完善外部损失补偿制度。政府部门在为担保机构注入启动资金外,还应将损失补偿放在重要的位置,就政府部门而言,只要中小企业满足担保标准并且担保机构操作规范且风险可控,那么政府部门在资金上的支持力度越大,中小企业能够通过信用担保获得的融资额度也就会越大。

具体的,各地政府可定期或不定期的将当地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用于补充担保资金,中央政府可设立专项担保资金,及时补充各地因财力不足而间断的担保资金注入;政府可以连同税务部门,抽取一定比例的来自中小企业的税收专门用做补偿金,另外,相关部门还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发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国债”以扩大资金来源。

(四)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1 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

一是尽快修改和完善相关

法律,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在明确人民银行的征信主管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监管和指导;制订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不配合征信工作的中小企业和部门所应承担的责任,以确保征信工作顺利开展,对征信系统包含的信息内容、信息采集方法、保密措施、使用范围做出具体的规定,提高征信系统运作效率。

二是加强各部门合作,银行、工商、海关、税务、司法等部门应打破行政藩篱,实现信息的共享,以确保信息的完整和有效。

三是加强征信宣传力度,严格信息保密制度。征信部门可以召开由相关部门和中小企业参加的征信系统建设座谈会,以加大征信系统重要作用的宣传。另外,信息采集和使用过程中的保密制度建设也应及时跟进。

2建立科学的外部信用评级体系

首先,各方应积极参与评级体系建设。政府部门作为统筹者,应积极为评级体系的建设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对评级机构的合法性、独立评级权利、准人和退出机制以及业务操作规程等做出具体的规定,使信用评级有法可依;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利用其资源优势,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参与信用评级,并通过使用评级结果,扩大评级机构的公信度和影响力,对评级体系的改进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小企业应尽力提供真实信息,对于一些存在怀疑的信息应主动向征信人员说明,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干涉评级工作,更不能使用强制或贿赂手段要求提升其信用等级;评级机构在开展评级工作时应做到独立、公正、公平,不能因评级对象的强迫或者贿赂而做出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评级。

其次,评级机构应加强内部队伍建设,提高评级人员的专业技能和道德素养;改进评级方法,通过建立科学的评级指标体系来保证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维护和管理信用秩序,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

一方面,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中小企业,在一开始可以实行劝诫、警告和信用披露的方法,若屡教不改,则可以对其使用更严厉的措施,比如实行信用限制或逐出机制,剥夺中小企业一切依靠自身信用得到发展的权利。

另一方面,奖励守信中小企业,对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提供贷款和担保上的优惠、免费提供管理、技术以及生产上的指导、将更多的投资机会向其倾斜等,让中小企业感到“信用第一”,有效提高整个群体的信用水平。

参考文献

[1]陈乃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

[2]刘新来,信用担保概论与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3]梅强谭中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理论模式及政策[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4]孙厚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

[5]孙启,信用担保与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

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篇(7)

一、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综述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然而近几年,中小企业发展一直受到资金短缺的困扰,难以解决的融资问题成为阻碍其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其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贷款难。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一款创新型融资产品应运而生。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即指向联保组织内的中小企业发放的用于技术改造,购建、维护固定资产,购买专利权、商标权、特许经营权等知识产权的贷款。这种方式不仅让中小企业整合同行业或产业链资源、“抱团”出击,增加了获得融资的可能性;同时也使银行能够借助对联保体其他成员的风险判断,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授信的风险。

二、中小企业联保贷款风险识别

(一)政策风险:政策风险主要包括突发性政策风险和反向性政策风险。突变性政策风险是指由于管理层政策口径发生突然变化而给资产运行造成的风险。反向性政策风险是指市场在一定时期内,由于政策的导向与企业经营内在发展方向不一致而产生的风险。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突变都会大大增加企业的政策风险。

(二)行业风险:由于联保贷款授信客户的群体特殊性,他们的经济同质性较强,面临行业相同、风险相似,因此容易导致风险连锁反应。同时,联保体内部没有一个风险平衡机制,风险集中且敏感度过大,容易出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近些年,随着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深,市场波动越来越剧烈,行业风险也大大增加。

(三)信用风险:首先,中小企业大多存在于技术含量较低的行业,由于进入门槛较低,一个行业中往往存在着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竞争极为激烈,因此经常会出现部分企业运营失败、难以为继的情况。其次,资产规模小、抵押少,是中小企业融资的最大特点,反映出一旦运营失败却难以赔偿的缺陷。由于抵押物较少,对银行的赔偿更依赖于借款人本身的意愿,而这种意愿随借款人的信用程度不同而有很大差异,部分企业逃废债务的情况相当严重。较多的运营失败与较差的赔偿自觉性使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的信用风险仍然居高不下。

三、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的风险应对与管理

(一)银行严密管理

1、切实设计贷款形式.银行可以在贷前管理过程中,通过对贷款条件的设计和调整,控制风险。授信前,如果客户不还款的风险高,可以采取提高贷款利率、缩小贷款额度、增加保证金比例的方式,对应特定风险水平,提高贷款回报;授信后,如银行在调查中发现不还款风险相较预期增加,可以根据情况采取要求提前还款等方式。另外,银行还可以采取强制储蓄的方式,要求借款者定期在该行的账户中存入资金,在偿还贷款前不得随意支取,进一步起到防范道德风险的作用。

2、增强对贷款发放的控制:(1)建立专业的中小企业信贷员队伍。对于商业银行来讲要有效地控制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就必须有一批经验丰富,长期与中小企业找交道的信贷人员,他们能够通过对中小企业的了解来判断贷款风险的大小,并做出是否贷款的的建议。长期以来商业银行贷款主要面向大型企业,但是中小企业贷款是中小企业无论在金额、时间、频率上都是差别很大的,所以有必要建立一支专业的中小企业信贷员队伍;(2)加强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对银行内部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做好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不贪不占、不向企业伸手,严禁“人情贷款,关系贷款”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制定切实有效的违反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的惩罚措施,强化法制教育,以提高员工道德、法律意识;3、盘活自身信贷发放速率。银行可因时制宜地建立投资组合来对冲高风险贷款带来的不良后果,从而在整体上呈现盈利趋势,如合理调整对大中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信贷发放比例。银行应灵活、准确计算投资组合的比例,以最好地获得对冲高风险的项目贷款。

(二)政府保驾护航:1、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抵押和担保是银行规避风险的主要措施,但中小企业的抵押物不足是客观现实。政府可以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同时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引导其规范发展;2、建议政府整合地方产业资源,优化资源。政府应整合地方产业资源,让有贷款需求的中小企业可以聚集起来共同贷款。联保贷款最好的服务对象是业务往来、商贸往来非常密切的中小企业,因此政府可以整合当地分散的同质行业散户,形成较大的产业,通过这种整合贷款需求的方式,使银行更好的推广联保贷款,并落实联保贷款的连带责任;3、加大对提供虚假信息企业的惩处力度,减小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在银行信贷活动中,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着典型的信息不对称,企业为了获取更多资源,容易隐瞒企业的真实情况,甚至提供虚假信息,使银行蒙受损失。

政府应当督促权力机关配合银行监管企业的诚信信贷情况,并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肃清行业风气,保证市场经济行使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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