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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17 14:52:39

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篇(1)

(一)经济责任界定不明 201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简称两办规定)。新规定特别指明:“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收支以外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功过是非、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地界定。然而,由于经营管理、经济业务的复杂性,准确界定经济责任客观上就存在很大难度。界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时,存在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界定;现任责任和历史责任的界定;领导责任和财务责任的界定;主管责任和客观责任的界定。目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界定没有明确的标准,审计意见不能明确表述被审计人的职责履行情况及经济责任人承担的责任。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不完善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主要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两种方法。定性评价通过对审计结果的分析对被审计单位的相关问题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评价和说明。定量评价方法是以审计查证和取得的可靠数据与经济责任目标、行业标准等进行对比分析,客观反映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但是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以定性评价方法为主,定量评价方法只起到了简单的辅助作用,这种简单的评价模式导致评价主观性太强,违背谨慎性原则,同时评价结论无具体数据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难以客观地鉴证评价内容。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形成 目前,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一般是参考《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暂行规定》和《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中的规定,这些指标由国家给定了固定的权数,即确定了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然而随着企业的发展,指标的权重会发生变化。例如企业处于初创期的关键指标为市场占有率,而成长期则为销售增长率,成熟期、衰退期则分别为销售利润率和现金回收率。此外,该评价指标体系是以货币计量的财务分析指标为主,对财务收支以外的重大决策、管理、廉政等事项的评价仍处于摸索阶段,对法纪责任通常采用定性分析评价的方法,对企业管理责任的评价不够全面,对社会责任更是缺少评价机制。

(四)审计成果难以有效运用 在当今审计实践过程中,除了“先离任,后审计”的滞后审计外,还普遍存在审计结果运用过程不透明、不规范;对审计成果的挖掘利用不充分,被审计单位没有认真分析评价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不能执行到位。

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构建

(一)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设计原则 (1)客观性原则。审计人员进行审计评价时,应以被审计单位的事实为依据,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评价过程中,要兼顾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同时评价指标应围绕领导干部履行的经济责任,权责对等的展开评价,不能是有权无责,造成评价的缺位;也不能有责无权,造成评价的越位。(2)谨慎性原则。评价中要坚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于该评价的,要注意措辞恰当正确,不要给予过高评价,对于定性评价的内容最好给出消极评价,同时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3)全面性原则。要求对所有审计内容进行评价,既要确认业绩,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在评价指标选取上尽量全面、系统,既注意指标的数量效果,又注意指标的质量效果。(4)重要性原则。指标体系设置应该能够重点反映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部门在确定评价指标体系时,必须考虑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将反映企业个性的指标,纳入审计指标体系。同时,要避免设定的指标体系多而不精,突出直接反映经济责任的指标。(5)合法性原则。审计评价要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做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主要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两种方法。定量评价是以审计查证和取得的可靠数据与经济责任目标、行业标准等进行对比分析,能客观反映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但是不能及时反映外部经济变化情况,相应不能预测短期的经营决策对未来企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此紧靠定量评价难以准确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定性评价不可或缺。定性评价是通过对审计结果的分析对被审计单位的相关问题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评价和说明。定性评价受会计历史数据信息局限性小,弥补了定量评价的不足,但是由于其评价主观性强且评价标准不统一,导致评价失去客观公平。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中,要选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方法来进行综合评价,并逐渐以定量评价方法为主,尽可能设置定量评价指标,力求在审计评价中得到客观合理的结果。

在具体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实施过程中,应按照以下三步进行评价。第一步,从责任入手,展开分类评价。对按照委托方的管理需求划分的经济责任即受托会计责任、受托财产责任、受托经营责任、受托法律责任以及国企领导人还需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进行分类评价,并将不同维度的评价内容按影响程度统一于综合评价中。第二步,以人结束,进行综合评价。对责任的审计评价最终反映对人的评价。一般做法是对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总体肯定,并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局部否定,最终由评价方进行综合判定,并得出明确的评价结论,给委托方、离任方、接任方以及其他相关方关于离任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一个明确的说法。第三步,评价结果分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论最终要分级,以体现经济责任履行优劣情况,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功能,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三)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现阶段国有企业领导人承担的经济责任是一种综合受托责任,包括受托会计责任、财产责任、经营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应紧紧围绕被审计对象必须履行的经济责任,适当关注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可以根据国企领导人承担的责任来划分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反映不同的责任履行情况。其中,会计信息真实合法性反映受托会计责任履行情况;资产质量、资产运营能力反映受托财产责任履行情况;重大经营依法依规决策及效果情况、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反映受托经营责任完成情况;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受托法律责任履行情况;个人廉洁从业情况反映政治责任履行情况;安全、就业、纳税、环保情况反映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见表1)。

(四)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报告是审计机关在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后,在对被审计者所在单位出具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的基础上,专门向项目委托部门提交的关于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在财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承担的责任的报告,它是反映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果、质量的最终载体,为审计成果应用者提供决策依据,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目标。评价结果应对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结合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做出综合说明,一般将履行情况分为“履行很好”、“履行较好”、“履行一般”、“履行较差”四个档次。评价结果除综合评价责任履行情况外,还应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状况,指出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综上分析,得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如图1所示。

三、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实施建议

(一)会计信息务必真实可靠 确认会计信息是否真实,是评价单位领导人相关经济责任的前提条件。因此审计工作者在进行定量评价之前,必须对企业提供的会计数据信息重新审核,以降低审计风险。具体计算时,可借助先进的计量分析软件来提高计算的速度与准确率。

(二)因地制宜选取评价指标,不同阶段调整权重 不同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都有其独特的行业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充分考虑到不同企业所承担的责任的差异性,所属行业的特殊性和所在地区的不同,选取适合的指标体系,突出企业个性的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审计效果。另外不同阶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指标的权重应有所不同,评价指标权重的设置应能适应企业的动态变化,并能正确描述动态变化的发展趋势。

(三)实现审计“关口前移”,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即任前预防、任中控制,发挥审计预防、揭露、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任前审计重在审计被选拔的领导干部在前一任期履行情况。进行任前审计时,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客观公正地审计并认真听取领导干部前一任期所在单位的群众的意见。任中审计最主要的效用是能够在识别风险后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失降到最小,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另外,要实现审计“关口前移”,还需强化跟踪审计,跟踪审计包括对重大投资项目决策、专项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评价。通过对这些事项的跟踪审计,利用跟踪审计的评价结果,可体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作用。

(四)深化审计评价结果的运用,发挥审计增值服务职能 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不仅仅是充当评价者、监督者,也要注重审计评价结果对企业治理、增值和改善企业运营状况的作用。要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一要建立健全审计评价结果运用的规章制度,对各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如何运用审计成果以及运用情况如何反馈做出明确统一的规范,从制度上保证审计评价成果的有效运用;二要完善审计问责制度,对出现问题事项的相关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应尽职责。三要实行审计结果公示制度,表彰和鼓励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工作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警示和制约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领导干部。四要实现后续审计制度化,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写出并上交整改报告,督促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实行重点后续审计。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篇(2)

关键词: 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   审计评价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它不仅将审计监督引入了干部管理制度, 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而且在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一系列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不同角度及不同层次,对其任期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而公正的审计评价,这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篇(3)

【关键词】 经济责任; 评价; 内部审计

在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践中,对被审计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一直是被审计人和委托人关注的焦点,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出发点、落脚点和难点。当前形势下,亟待建立和运用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以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级领导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实现内部审计的创新发展。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及体系释义

(一)概念及含义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指审计部门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评判和界定的行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则是指企业在一定范围内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所做的一系列安排,并由此建立和形成的一个有机整体,由若干评价子体系支持,其内容应当包含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责任界定四个评价子体系。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和评价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评价,例如:对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评价,对主要经济指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价,对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评价等;二是对被审计人的评价,对其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明确将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营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等,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为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不足

虽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在某些企业已取得较大进展,但总体上看,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通用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评价体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还存在诸多不足。

(一)审计评价内容模糊不清

《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两办《规定》都是从宏观上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作了规定,没有具体规定应评价哪些细化的内容,这就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在具体“审什么、评什么”方面存在一些争论和模糊认识。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或者将不应纳入评价范围的内容进行评价,或者评价内容过于狭窄,就事论事,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二)审计评价指标标准不统一

各种审计法律、法规及规定中没有评价指标体系的描述,没有具体规定可量化的评价指标,可操作性不强。由于缺乏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合理评价体系,不同的审计人员面对同样的问题,有可能作出不同的审计评价,从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这已成为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最突出的问题。

(三)审计评价体系缺乏适用性

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行业领域或不同层级时,对其领导人员的评价存在很大的差异性。有些大型企业虽然建立了一套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使审计人员在工作中有了更多的可选择性,但在实践操作中,由于所属各单位所处的板块类别、行业特点和发展时期不同,很难保证评价体系具有足够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四)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

审计评价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即经济责任的界定和归属采取回避的态度。审计评价要么充当老好人,避重就轻,点到为止;要么是为单位领导人赞扬拔高,淡化了审计的监督本质。

三、构建符合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结论,领导、组织部门、被审计单位等相关关联人都十分关注,这从客观上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审计风险。审计人员要积极面对,迎难而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实际工作出发,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思维,努力构建科学、全面、客观实用、针对性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并在实践中发展、完善,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质量,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根据规定,结合现状,构建符合企业发展形势的经济责任评价内容体系

1.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企业内控制度和管理的健全性、有效性,特别是对各主要经济业务、高风险业务的内部控制与监管是企业领导人员的主要责任。通过对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的综合情况评价和业务流程评价,对内控执行的整体情况作出评价。

2.评价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主要评价领导人员所在企业的经济行为是否遵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在审计中有无发现私设“小金库”,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隐瞒、截留收入,违反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违法违纪行为,要根据评价内容,评价企业因遵守财经纪律不严格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潜在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

3.评价经营管理及绩效责任

完成主要经济承包指标并取得经营业绩,是企业领导人员应承担的主要经济责任。经营业绩的优劣可以直接或间接地通过财务指标来评价,应成为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评价内容;反映获利能力的指标包括利润额、经济增加值、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反映偿债能力的指标包括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现金净流量负债比等。

4.评价重大经济决策责任

重大经济决策主要指对外投资、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资产处置、大额融资、大额资金分配、产权制度改革等重大方面的决策。重大经济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着国有企业的未来发展,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进行风险控制也就成为其主管部门进行管理的重点,也是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5.评价社会及法律责任

企业领导人员不仅承担着内部各方面的管理责任,而且承担着服务社会、维护职工利益和守法经营的责任。因此,应从节能减排额、职工薪酬平均增长率、环境污染事故次数等方面考核被审计人的社会责任,从信息失真比率、违纪违规比率、小金库占有比率等方面考核被审计人的法律责任。

6.评价个人廉洁自律履行情况

主要是评价在审计中有无发现单位领导人员违法乱纪、贪污受贿以及获取非法收入或侵占挪用国有资产的行为;有无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现象,违规获得个人报酬问题;有无违规借欠单位大额物资的行为;有无其他违法违纪问题。要根据上述内容从总体上评价被审计人有无因不廉洁自律给单位造成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区分板块,分门别类,构建体现企业经营特色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的设立应遵循“统一性”原则,应当坚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对同一类型单位进行审计时应尽量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评价。

1.评价企业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真实性指标

评价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可以通过年度投资信息失真率和投资计划完成率两个指标进行反映;评价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可以通过年度生产经营信息失真率指标进行反映;评价企业财务预算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可以通过年度财务预算信息失真率指标进行反映;评价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以通过资产失真率、负债失真率、所有者权益失真率、审计期间企业平均收入总额失真率、平均成本总额失真率、平均利润总额失真率等指标进行反映;评价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可以通过资产保值增值率指标进行反映;评价企业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可以通过考核指标完成率指标进行反映。

2.评价企业资产质量变动及持续发展情况指标

评价企业资产质量改善情况,可以计算并比较审计期间期初、期末不良资产率变化情况以及计算各年度总资产报酬率,分析其变化趋势;评价企业财务结构优化情况,可以计算并比较审计期间期初、期末资产负债率变化情况;评价企业资产运营效率提高情况,可以计算各年度企业总资产周转率,分析其变化趋势;评价企业生产经营及发展能力提升情况,可以计算各年度企业销售增长率和企业资本积累率,分析其变化趋势。

3.评价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程度

评价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程度,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综合评价指标。具体可包括企业财务收支核算及管理合规性情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情况,企业重大事项规范决策及执行效果情况,安全环保责任措施落实及效果情况,企业处理各方利益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

4.评价个人廉洁情况

这一评价指标可以说是领导人员政治生命的“一票否决权”,因而需要慎之又慎,但指标的评价基础单纯在财务资料中又很难得到,使得评价更加困难和复杂。解决这个问题可从两个渠道获取有关线索: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情况,通过审计查证,作出相关结论;通过谈话和制定问卷调查表,向领导人员所在单位有关个人或机构获取相关情况,进行审计查证,确定企业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存在制度中禁止的不廉洁行为。

(三)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构建满足审计项目需求的经济责任评价方法体系

1.定量分析——审计评价的主要手段

定量分析是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统计等资料中采集相关数据,运用评价标准进行评分的方法,评价结果具有量化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是审计评价的主要方法。定量评价法包括评价标准和评价档次两个基本要素:一是评价标准,包括预算(计划)标准、历史标准、行业标准、经验标准等;二是设定标准档次,就是参考国家、本地区、本行业的数据测算规定以及相关要求,将标准档次划分为若干等级,以便于判断实际指标并予以计分。

2.定性分析——审计评价的辅助方法

前述的定量分析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常用方法,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一个完整、准确、公正的审计评价,需要由定性评价做补充,才能弥补定量计分评价的缺陷,从多个层面反映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为了使定性评价相对准确,应力求做到:一是综合反映多位评价人员的意见,不能仅根据个别人的意见予以定性;二是采用科学方法,目前较为通行的方法是将定性评价的内容设置技术规范,制定参考标准,将实际情况与标准对照,在此基础上作出审计评价。

3.定性与定量结合——审计评价的发展方向

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应以制度和机制为前提,倡导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更加全面、客观。鉴于此,应充分考虑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将两种评价方法综合运用,互为补充,以避免把审计评价写成罗列数据式的财务报告,或者撰写成为无据可依、无证可查的空洞文章。

(四)注重分析,分清责任,构建准确反映评价结果的经济责任评价责任界定体系

1.分类评价

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内容和审计查证结果,对被审计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逐项作出审计评价。分类评价是综合评价的基础,其结果应与综合评价结果相吻合,所选取的各项抽样指标应经过审计核实和确认,并要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做到定量评价统一标准,定性评价准确到位。

2.综合评价

在分类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各项评价内容重要程度分别赋予相应的计分权重,确定每项评价内容的评价得分,并由此计算得出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综合得分,根据得分确定审计评价结论。同时,还应明确,凡任期内企业发生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社会影响大的事件,以及重大经济损失、重大会计信息失真、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问题,审计评价结论应下降1个档次认定,甚至直接确定为“未履行”。通过以上的量化打分,可以消除审计评价的主观性,使其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3.责任界定

在分类评价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应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按照被审计人在问题形成中所起的作用,实事求是地予以划分和认定,除落实和认定被审计人的履职责任外,还应落实和认定其他相关人员相应的责任,为审计依法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和建议提供依据,并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四、建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应注意的问题

(一)区别不同业务板块,增强审计评价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审计评价所选择的经济指标应是国家规定或社会、本行业公认的生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收益等方面的指标,其计算基础、计算口径应当一致。同一类型的企业,选用的经济指标应该是相同的,以便进行比较、分析和评价。但由于企业所处板块不同,各板块间经营范围、经营目标、资产总量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其领导人员在职责权限上也有较大差别,因此,在建立评价体系和实际操作中要充分考虑这些差异,对不同类型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应分别设置,既抓住共性,又突出行业特点。

(二)关注结果产生的各类诱因,增强审计评价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审计评价时,既要考虑到审计人员获取数据的渠道及数据计算的可行性,又要使选择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具有可比性,尽可能说明或排除特殊因素的影响,以便使评价更加客观,更加具有说服力。例如,将领导人员履行其经济责任的行为放入相关的国际形势、国家政策、自然灾害等社会、政治、经济大环境中加以分析,再对具体行为或事项进行主客观分析,推究其具体的主客观原因,判断某项成绩或过失是因为领导人员的决策和经营等主观因素,还是由于形势、本质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造成的。

(三)结合企业长远规划和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审计评价的公正性和关联性

企业经济活动的实施和结果往往并不同时发生,有些活动的结果可能需要经过一个较长时期才会显现。企业领导人员在一个单位的任职时间是有期限的,有些当期的决策和实施的项目在其任职期间可能产生不了效益,或者效益不明显甚至亏损,但是对企业今后发展却奠定了好的基础,当这些项目开始显现效益时,该企业领导人员可能又被调整离任了。针对这样的情况,就要重点对该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充分肯定评价,并给予适当加分。同样,如果企业领导人员只是为了完成自己任内的指标任务,而不考虑企业长远目标,在人力资源开发上投入不足,破坏性开采自然资源,以及超负荷使用机器设备等,审计评价时就要对这种短期行为进行充分考虑和披露。

(四)避免机械套用单一经济指标,增强审计评价的综合性和社会性

用量化打分方式可以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用具体经济指标数字列示,如在建立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评价体系的基础时,可根据需要设定“经济决策能力”、“经济管理能力”、“经济管理效益”、“执行财政法规”和“廉洁从政”五个方面不同分值;然后再将每块内容分数细化,用具体数据说话,评价领导人员工作业绩。但是如果仅机械地套用单一的经济指标进行评价又显得僵化,不能真实反映其管理水平,要在定量分析基础上再对其任职期间经营管理水平进行定性分析。良好的外部环境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而企业的发展反过来促进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忽视了社会效益,也会影响企业职工及其家属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从而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和长远经济效益。

(五)完善审计结果运用配套措施,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层次和价值

审计评价如果不能引起领导人员的重视与警觉,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因此,将审计结果运用纳入制度建设与管理十分必要,既能从制度上保证审计的严肃性,又能促进企业管理者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审计结果运用包括审计结果通报、评先树优、干部职务晋升、谈话诫勉教育、教育培训、组织调整处理、移交司法处理、审计资料档案等方面,或在此基础上制定专门的制度,由审计、纪检监察、经营、组织等部门组织,根据审计结果对重点问题进行个人问责、单位问责;根据需要开展跟踪审计和持续性分析工作,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加强内部管理相结合等。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将审计结果运用好,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引起领导人员和职工的高度重视,从而也有利于促进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陈宋生.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

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篇(4)

[主题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它不仅将审计监督引入了干部管理制度,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而且在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一系列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不同角度及不同层次,对其任期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而公正的审计评价,这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www.133229.Com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 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

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篇(5)

关键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它不仅将审计监督引入了干部管理制度,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而且在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一系列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不同角度及不同层次,对其任期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而公正的审计评价,这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

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超级秘书网: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篇(6)

一、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审计计划性不够强,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从近几年实践看,干部交流较频繁,交流的范围较大,而且多集中在某一时期,有时组织部门一次委托十几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审计机关被动接受任务,造成审计项目过于集中、审计时间紧\加上审计力量不足,实际工作中难以做到查深查透,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

2.审计方法传统单一,审计结论比较笼统。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手段传统单一,主要停留在就账查账的基础上,一些问题不能从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查深查透,缺少量化对比分析。造成审计结论内容比较笼统,形式单一,就事论事的多,综合分析评价的少,主要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情况的评价上,而对单位资产负债、挥霍浪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个人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缺少具体的量化对比分析,评价不够深入。

3.审计评价不规范,经济责任难以界定。审计评价是审计结果报告中对被审计对象作出的结论性评语,倍受关注。但如何评价?具体评价哪些指标?用何种标准来评价?目前还没有建立一套比较健全、便于操作的规范性评价指标体系,也没有明确的评价方法,加上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同时,如何界定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

4.审计成果运用滞后,问题整改难以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考察、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理应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先审计,后提拔”的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规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先提拔,后审计”。审计结果一般对领导干部任用难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审计成效。同时,通过审计,虽然明确了领导干部任期内负有的经济责任,分清了是非,但落实审计结果的责任要由继任者承担。实际执行中,继任者往往推诿,不愿承担纠错改错或接受处理处罚的责任,致使许多应该处理的问题,都最终无法处理处罚,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5.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审计风险难以控制。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党委、政府关注,干部监督管理部门也关注,被审计对象更加关注。某种程度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将领导干部同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的矛盾集中转移到了审计部门。由于审计干部力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而审计任务繁重,特别遇到班子换届时,集中委托,突击审计,短时期完成,质量难以保证,加大了审计风险形成的可能性。

二、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与对策

1.突出审计重点,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

突出重点是拓展审计深度,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在于拥有更多更大的权力。因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来实施,突出把领导干部的“三权一廉”情况作为审计重点。一是经济决策权。主要审计检查任职期间所制定的经济政策和本单位投资项目、资产转让、重要物资采购、负责的专项资金分配等决策,看其决策事项是否合法、决策过程是否科学合理、决策执行是否规范民主、决策绩效是否明显,有无盲目决策,搞短期行为、搞“形象工程”,违背经济发展规律,浪费国家资财的问题。二是经济管理权。主要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行政管理、经营业绩和财务活动等经济活动,全面反映被审计人员在任职期间各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的履行情况,着重审查资产存量的真实性,资产增减变动的合规性和资产结构的合理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看有无疏于内部管理、监督职责缺位、单位财产管理混乱,甚至违法违纪的问题。三是资金使用权。主要审计单位财务核算、成本管理、财产流转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情况,特别要关注公务消费。公务消费明显超出“合理”范畴,已成为一种不正之风,也是滋生腐败行为的重要领域。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检查办公楼建设装修是否超标、公务用车是否超标、公款接待是否超标、津贴福利发放是否超标等等。四是个人廉政情况。主要审计单位执行廉政纪律规定、招投标制度、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情况,看领导干部个人有无违反规定取得收入,是否自律不严直接经手钱财乱开支,有无占有国有资产等情况。

2.强化任中审计,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了克服“先离后审、先升后审”带来项目集中、时间紧迫、应付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正确处理好干部人事工作与审计工作的关系,要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即推行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变“离任审计”为“任中审计”,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口”前移,先审计,后离任。这样既便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经济业绩和责任,又便于审计机关全面调查了解情况和获取各种审计资料,对经济活动情况查深查透。同时,任中审计被审计单位配合主动性较高,有利于审计问题的及时纠正,有利于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及时整改落实。

3.坚持客观原则,把握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重要组成部分,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由于其特殊性就显得更为重要,其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审计人员必须从审计角度,以数字和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把握好审计评价的尺度。从实践中来说,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公正,做到不脱离实际客观地进行评价业绩和责任,要全面地看待问题,公正地分析客观环境、基础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二是依法从审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必须始终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查的事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依据法律法规等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围绕财务收支进行评价。三是准确性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超越审计职责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现、领导作风、群众关系等进行乱评价,真正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

4.讲究方式方法,灵活有效地开展审计。

要适应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关注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一是要坚持多种审计方式相结合。要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其它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资料,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将审计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及时处理和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通过查询有关的谈话记录、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了解掌握账面上没有反映的情况。二是要延伸审计。包括向领导干部施加作用的单位和下属单位延伸,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可能存在的转移资金、转嫁负担和“三乱”行为;向重点投资项目或计划进行延伸,检查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从而更加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经济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责任。

5.选准切入点,提高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

审计结果的应用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落脚点。要选准切入点,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促进审用衔接。一是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反馈。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及时报送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报送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让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职责履行情况。二是运用审计结果考核任用干部。审计结果报告应作为一份不可缺少的内容进入干部档案。党委、政府在任用干部时,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对任职期间本人及所在单位出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杜绝边审计、边提拔,或审计归审计、提拔归提拔的“两张皮”问题。三是依据审计结果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审计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纪检、监察、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应依法介入,进行深入查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四是推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目标责任制。经济责任审计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被审计人员和单位整改纠正问题,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纯洁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

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篇(7)

(一)灰色评估方法灰色系统理论是由中国学者邓聚龙教授1982年3月首先提出来的,是研究灰色系统分析、建模、预测、决策和控制的理论③。该理论诞生以来受到国内外学术界和实务界的积极关注,得到了迅速地发展,在不同领域的评估、预测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地运用,并得到了国际学术界的关注和肯定。1993年,刘思峰教授根据邓聚龙教授灰色系统理论构造的基本思想,首次提出了基于三角白化权函数的灰色评估方法,④该方法十多年来在各类评估实践中得到了大量地运用,解决了生产、科研中的大量实际问题。比如:蔡雪峰等(2004)将灰色聚类评估方法运用于评价地铁暗挖施工技术,⑤段金利、张岐山等(2006)将其与AHP方法联合使用用于信息系统风险评估。⑥经过长期的实践,刘思峰教授等(2011)针对原三角白化权函数的模型进行改进,构建了新的白化权函数即中心点三角白化权函数,并以高校学科建设综合实力评估为例对新旧两类方法进一步对比分析,说明了新方法的有效性。⑦

(二)AHP方法在工业工程、生产规划、效益评估、决策以及经济管理等领域存在着大量的多属性综合评价问题,即根据评价目的,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一定的评价方法,对被评价对象进行评价的过程。由于客观事物的复杂性,比如评价目标涉及范围的不同,各目标之间通常存在着一定的冲突,评价的问题往往存在定性和定量的信息,使得多属性评价问题变得复杂,决策者难以很简单地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层次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yProcess,简记AHP法)是美国运筹学家Saaty教授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一种多方案或多目标的决策方法,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化的、层次化的分析方法。AHP法与其他决策方法的综合使用在理论和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地应用。比如MasoodA(2001)将AHP方法和单目标规划结合,来分别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并选择最佳质量控制系统。⑧Ghodsy-pourS,BrienC(1998)将AHP方法和线性规划方法相结合,来确定最佳供应商及采购数量。⑨本文将运用AHP法和中心点三角白化权函数的灰色评估方法,研究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模型的构建。

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他们各自因为不同的岗位而履行不同的职责,所以,应该要分类别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与一般的财务审计评价相比较,有着更高的要求,与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评价相比较有其不同的特点。因此,要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做出客观、综合和全面地评价,就必需有适应其审计环境的审计评价技术和评价方法,必须构建一套能够反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本质特征的指标体系,并利用科学、规范、易操作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对这些指标体系进行定量分析,以提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责情况。因此,构建合理、有效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对了解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责情况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本部分首先构建涵盖全面、层次结构清晰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

(一)把握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基本原则1.依法评价和客观性相结合的原则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该依法评价,审计机关应当在广泛收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坚持以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审计事实为根据,对所查实的审计事项进行分析,科学、合理地评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责情况。同时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审计人员因主观因素而影响对领导干部的评价。应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围绕审计的内容、所取得的直接数据与审计结果为依据,剔除不相关因素,按照事实的本来面貌做出客观评价。2.相关性和系统性相结合的原则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应与审计目标紧密相关,应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只有从审计目标出发,围绕审计目标来选择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才能准确地对被审计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做出客观评价。同时为了全面地认识评价的对象,应选择能反映评价对象整体特征的信息,选择全面、系统的指标,才能从整体、全面地反映评价对象。3.重要性和谨慎性相结合的原则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应突出重点并持有稳健、谨慎的态度,应按照经济事项的重要程度开展评价,围绕领导干部应履行的经济责任和审计重点,突出对重要经济决策的过程和效果、重大风险领域的管理与控制以及应由领导干部承担直接责任经济事项的评价。同时评价应保持谨慎、稳健的态度,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审计职能和审计手段所涵盖的范围内进行评价,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发表审计意见。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不相关的事项不评价,不在审计范围内的事项不评价,审计无法取证的事项不评价,没有评价依据的事项不评价。4.可操作性与可理解性相结合的原则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要客观、科学,能够得到被审计单位和专家的认可,而且应该简明扼要、清晰明了、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便于考核和操作,要清晰地表达,易于理解、判断和接受。5.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确定要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分析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量”的指标,又要在“量”的分析上得出“质”的判断。

(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江苏省审计厅制定的《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和《江苏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点》认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权、执行权和资源分配权等权力的行使,从工作实绩分析和经济责任评价两个方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本文根据上述指南和要点构建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三、基于AHP法和灰评估方法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模型构建

(一)运用AHP方法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本部分运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权重,具体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第二部分构建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相应的调查问卷,具体为三个一级指标相互的比较,以及一级指标下相关二级指标相互的比较。2.通过组织专家进行对问卷进行评价和回答,并根据回收的调查结果进行赋值,最终根据问卷的分数,求其平均值。3.构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三个一级指标的判别矩阵,同时求得三个一级评价指标的权重=(1,2,3)。4.分别构建三个一级指标下二级指标的判别矩阵,并计算出二级评价指标Ci的权重集为i=(i1,…,ij)。5.通过权系数的合成,计算出所有评价二级指标Ci相对于目标层指标的权重集为ηi=(ηi1,…,ηij)。

(二)评价等级和评分标准本文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有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要能综合地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必须统一进行定量化,可以将评分标准划分为“极好、很好、较好、一般、较差”5大等级,并确定其分别对应的评分值范围,(90,100),(80-90],(70-80],(60-70],(50-60]。

(三)专家评分与评判矩阵的构建假设请p名专家组成评价小组,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评,请每位专家分别独立考评该经济责任履行职责情况,对每二级指标Ci进行评价,并按照标准打分,构建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评判矩阵M。

(四)确定评价灰类在这里本文设白化权函数为中心点三角白化权函数,指标的评价标准和等级都设有5个评价灰类,分别表示极好、很好、较好、一般、较差。选取h1、h2、h3、h4、h5为最属于灰类1、2、3、4、5的点。对于指标i的一个观测值x,可构建白化权函数如下面公式,并计算出属于灰类k(h=1,2,3,4,5)的隶属度fki(x)。

四、应用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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