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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精品(七篇)

时间:2023-11-22 11:06:59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篇(1)

关键词:文化传承 艺术设计 设计教学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3(b)-0171-02

高等教育承担着推动文化多样性、做文化创新的先行者的重要使命,系统研究传统文化、深入认识传统文化精神、通过专业教学和学术研究促进文化的传承是高校的重要职责。

1 文化传承的价值和意义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民族精神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文化的学习、传播、应用和发展既是高等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人格培养的重要内容。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文化传承的内容有助于帮助学生形成社会和时代认可的价值观,提升学生的人文修养,锤炼其文化品格。

中国文化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生活形态、价值意义、符号系统和社会规范,蕴含了民族的生存智慧,具有不断自我调整、与时共进的品格,是艺术设计创造的源泉。在艺术设计教学中融入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和内容是非常必要的。艺术设计广泛涉及衣、食、住、行、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竞争能力。学习和借鉴传统文化精华、发扬本土特色和优势是每一个设计人员不可忽视的课题,艺术设计教学应该将传统文化的学习、应用和创新纳入到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中来,只有这样才能将文化的传承落到实处,同时,文化内容的融入能够提升设计的人文价值,为现代设计开拓新的空间。

2 艺术设计教学中的文化传承内容分析

艺术设计教学中的文化传承主要指:设计思想和设计方法的传承,而设计思想深深扎根于民族的文化精神和价值观,以视觉的形式表现出来。相关文化传承的内容在教学内容上的设置可以从文化精神与价值观、传统设计思想、传统设计方法和设计元素等四个层次展开。

2.1 中国文化精神和价值观

和合是中国文化价值的基本取向和核心精神,呈现了对人生的肯定,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自觉运用这一生存智慧,可以有效地解决当代人与自然冲突、人与社会对峙、人与人疏离等价值难题。中国文化的价值追求对经济建设和人的发展具有启发意义,应该成为大学教育的基础内容,可以概括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自身的关系三个方面。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安身立命所必须思考的。当今世界面临的生态失衡、环境污染、能源危机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工业文化的消极后果日益凸显。中国传统文化中敬畏天道的生态思想值得借鉴,天人合一的价值原则启迪我们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调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对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中国传统的理想是以和为贵,在处理自我与他人的关系时要求谨守仁道,提倡有容乃大的宽容精神,是整个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

在对待人与自身的关系上,欲理合一是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基本原则。儒家文化的修身之道要求通过长期的自觉与自律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在个人欲望被过分张扬的今天,传统的智慧引导我们走向身心和谐的自由境界。

在全球化、多元化的背景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中国文化精神在高等教育中的价值,同时要认识到优秀的文化传统要与时俱进,进行创造性的现代转化,融入民主精神、科学精神、竞争精神等现念,只有这样,才能赋予传统文化新的内涵与活力。

2.2 中国传统设计思想

我国传统的设计文化有着特有的创造理念、审美模式和造型规律,反应了中国造物哲学和艺术思维的独特性。造物实践是中国人体察天道人文的最深刻的基础,以实用理性、经验直觉、意象思维的方式,体现了经世致用、共生共荣的美学追求。

在艺术设计的教学中,中国传统设计思想的内容可以从观念、制度、器物等方面展开。其中观念层从价值观和审美出发,是对造物设计的要求和评价;制度层从形制要求出发,根据象征、礼仪确定式样要求;器物层是对日常生活中实用型器的具体规定,包括:器皿、工具、仪器等。

中国传统设计可以从天与人、道与器、理与气、文与质四组辩证关系来进行分析。“尽人性以尽物性,尽物性以参天地之化育”是中国传统设计的基本思维方式,建立天-人-物的和合关系是中国设计文化的最高理想。道器并重是中国传统设计的重要规律;通过“载礼释道”,维护社会秩序是中国传统造物的基本功能。传统造物讲究“理”,要求造物符合物性和法度;同时也讲究“气”,对气韵生动的追求是独具中国特色的设计理念。文与质的统一要求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功能与装饰的统一。

中国传统设计理论包括:造物观念、历史和风格演变等内容,其思想体系融汇技术和美学,形成了鲜明的、内在的观念定势,其丰富的内容和辩证的理论对于当今艺术设计和产品开发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2.3 中国传统设计方法

中国传统设计有独特的造型规律、视觉定式和构形方式,反映了中国艺术创作和造型方法的独特性。中国传统设计讲求“制器尚象”,注重心理意象创造,是对有形之物的超越。社会意义和祈福、辟邪等观念的表达是传统设计最显著的构形意识。在设计方法上注重整体把握“意象”,强调特征融入观念和情感;注重物与物、物与人的交感对应。

中国传统设计以形象思维的方式,通过提取事物的理想模型,建立符号与传达关联,以类型化、程式化的设计艺术进行设计。这种方法以视觉经验和审美理性为基础,传承各种典章制度和形制式样,具有一定的保守性和稳定性,追求调和持中的理念。

中国传统特有的设计方法还包括“造物应时”,强调设计随环境变化,重视时间和节气,因时而变,是动态的、整体的时空系统。天人合一的追求和时空一体的观念的影响下,传统设计讲究物与环境的和谐,这种和谐既包括对自然环境的适应,也包括对人文环境的适应。传统设计强调适应机制和调节机制,其多维、动态、有机的文化生态观非常值得当代设计借鉴。

在造型、色彩、材料等设计方法上,中国传统设计自成体系:在造形上综合协调设计要素,对形状变化与功能关系有着深刻的认识;在色彩上以五原色为基础,用色具有强烈的象征性;在材料方面注重取材应时,因材施艺;在内部结构上追求秩序,空间规划讲求四方八位,注重方向和布局的趋势;在构成上讲求数理关系,对设计要素的大小、比例等有很多程式格律要求。深入领会和掌握这些设计原则和方法,能为创作具有文化内涵的产品提供有效途径。

2.4 中国设计元素

中国元素是反映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被广泛认同的典型形象和符号。中国设计元素凝结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也反应出现代人的情感和意识。中国设计元素主要表现在特有题材和典型图案上,这种认知度高、代表性强的典型符号在设计中的应用能够广泛引起人们的共鸣。

中国特有的题材来源于传统文化中独具特色的观念意识、伦理信仰和生活习惯,还包括特有的工艺技术、地方名胜、民风民俗、典故传说等。中国传统题材丰富多样,是创造民族风格和本土化设计的重要素材,具有东方文明的独特魅力。

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中,从传统设计中逐步凝练出典型的图形和纹饰,这些视觉图像的形式构成、意境和寓意充满了中国美的格调,是艺术设计取之不尽的创意源泉。

中国元素不仅指视觉形象,还包含了中国思维特有的文化概念。文化的内容通过符号系统实现沟通,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要求符号系统的不断更新与再造。中国元素在当代设计中的应用并不仅限于传统素材的模仿与拼贴,而要在深刻理解文化内涵的基础上,融合现代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与当代生活联系,通过合理转化体现其文化价值。

3 艺术设计教学中的文化传承的方法

在艺术设计教学中融入传统文化,需要研究传统文化的特点和构成层次,分析其与现代设计理论和实践的契合点,通过教学内容的深度融合,落实文化传承的目标。

3.1 文化传承融入教学的方法

通过调查目前艺术设计教学情况、文化传承的现状,了解国内、外在设计教学中文化传承的经验和方法,分析教学内容与设计师素质培养的关系;通过对应专业的培养目标,寻找艺术设计专业和课程与文化传承的契合点。

融入传统文化的艺术设计教学应该建立在对文化传承的优势、内容、难点的深入了解基础上,同时结合艺术设计教学的特点、方法和存在的问题来展开。根据艺术设计的知识结构,文化传承的内容可以分为理念、方法和应用三个层次,对应这三个层次的特点,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以实现相应的教学目标。

为了使专业教学与文化传承有机结合,应该相应专业教学的要求,从艺术设计与传统文化的契合点出发,梳理相关知识体系,针对性地组织文化传承的具体内容。通过文化传承内容的渗入,探索中国美学的独特文化基因及其在艺术设计领域中应用和创新方法,构建我国艺术设计教学的理论体系。

通过目前的调研和尝试发现,由于课时有限,在专业教学体系和课程设置上体现文化传承存在很多困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是结合具体的课程,通过调整课堂教学方法和教学任务的安排来进行。在不断的尝试和教学改革中,我们对教学效果和规律要进行细致的评析和总结,确保教学经验不断积累,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3.2 文化传承融入教学的关键环节

在设计教育中融入文化传承的理念和内容,汲取传统文化的精华,体现设计的文化价值是文化传承的关键,也是难点。通过融入高校的专业教学,以时代和生活为导向,能够促进传统文化在应用中发展,赋予其新的生命力。

文化是认识和思维模式的反应,是艺术设计的本质和各要素之间的纽带。深入到文化结构中探寻艺术设计的方法,能够帮助我们系统地解析艺术设计的根源和途径,而不仅仅停留在符号和形式上;在艺术设计教学中把握中国文化和传统设计的精髓,能够提升本土设计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是艺术设计学科和专业发展的方向。

在应用中体现价值,在继承中不断创新,是设计教学的重要任务。发掘中华文明独特的文化基因,为当代设计提供更丰富的精神资源,对高校更好地发挥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和传承文化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杰,姜泓冰.提升大学的文化传承创新能力[N].人民日报,2012-01-30.

[2] 彭修银.东方美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3] 郭建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中国先进文化[N].人民日报,2011-11-04.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篇(2)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弘扬和传播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是,现在经济全球化正在不断加深,而且西方资本主义文化也在不断入侵,我国传统优秀文化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机制仍旧存在着不少问题与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点:

1.1优秀文化传承法制不完善

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机制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不同方向共同努力,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目前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还没有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而且对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够重视,从而使得我国的一些传统文化精华被外国窃取。

1.2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机制不完善

没有完善的传承机制,优秀传统文化就不能系统、有效的传承下去。为了追求片面的眼前利益,一些文化企业和文化集团完全不顾及社会的效益和传统文化的意义,使之完全商业化,还有一些传统文化甚至被商家拿来炒作,完全变成了他们的盈利工具,从而导致文化品质的急剧下降,使传统文化变了味,低俗化。

2运用计算机技术传承我国优秀文化

2.1计算机技术进一步扩大了优秀文化的传播范围

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机制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工程,其中传播者和继承者是优秀文化的传承主体。计算机网络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在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计算机作为一种新兴的、有效的辅助工具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传播者与继承是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主体,其中,传播者是优秀文化的传播、传递者,而继承则是接受和继承者。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最大优点就是将抽象的、不易于被理解的内容转化成形象具体的知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大多具有抽象、难以理解的特点,而将计算机技术运用到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中则可将这些不易被人所理解的古文字转化成音频、视屏、图片等便于被继承者所理解和接受。不仅如此,以往的优秀文化传承所采取的是学校、政府等组织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传给学生,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则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继承者将分散的时间利用起来,极大的增强了继承者接受的效果。

2.2计算机技术使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得以完整的保存

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有其精华和糟粕之分,我国传统文化也不例外,在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时,要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传承其精华、优秀的部分,其中包括代表性的民族精神、文化符号、社会制度、节日习俗、民族艺术、知识体系和生活方式等。运用计算机技术可以将优秀文化遗产进行分类、归档,并通过数字化技术进行记录、编辑、管理和再现,人们能够在不动用文化遗产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和计算机清晰地、全方位地参观和感受文物,为优秀文化的传统提供资料支持。

2.3计算机技术突破了时空的界限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共享

传承方式在传承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需要加强传承方式建设来促进我国传统文化的有效传承。互联网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合发展,推进了计算机技术在传统文化传承中的应用,拉近了传统文化与传承者间的距离,大大拓展了优秀传统文化空间,要从传统文化互联网发展的特点出发,积极探索互联网与传统文化共同发展的新模式,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标准规范,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传统文化数据采集、分析、、服务机制,培养具有互联网思维、掌握信息化技术的新型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实现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共享开放。

3计算机技术在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中的具体运用

3.1学校教育中运用计算机技术传承我国优秀文化

当前,学校教育是现代文化传承的主要场所和方式,同时,也可以运用学校教育来传承我国传统的优秀文化。以前学校传承优秀文化主要依靠教师来讲解,这种方式有很大的弊端,由于学生众多,教师无法顾及所有的学生,而且由于教师的素质不同,对于传统文化的理解也不相同,教授的内容也会不同,在一些知识的讲解上就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同时学生的素质也是有着差异的,对于传统文化的接受程度也是不一样的,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则圆满的解决这一问题。针对学生的特点,打破传统的优秀传统文化教学模式,开发和推广计算机技术与优秀传统文化密切联系的综合性和案例性课程的教材,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创造出教与学、师与生之间的社会交往的仿真情境,激起学生的学习欲望,促进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把优秀文化的传统和教育教学紧密联系,在学生间组织各种民俗传承社团和丰富的传统文化活动,适当的增加传统优秀文化的比重。

3.2企业积极参与优秀文化传承,更新文化传承的现代传播途径

企业可以为优秀文化传承提供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持,更新文化传承的现代传播途径。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现代传播技术和传播学不断进步,应该注意到网络、虚拟社区等现代媒介阵地的巨大地位和作用,将其用来传播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多元化的传播。例如利用近年来出现的虚拟现实技术,为传承者提供关于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的模拟,让传承者如同身历其境一般,自然地对虚拟世界进行体验和交互作用,来传承优秀文化,开发民族文化志愿,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催生新的文化形态,这些先进的计算机技术,都需要企业积极参与,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只有这样才可以不断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进一步扩大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范围。

4结语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篇(3)

关键词:艺术教育;民族文化传承;措施

在新形式教育背景下,我国高校教育虽然有了很多革新,但是我国传统应试教育思想根深蒂固,因此现代高校教育难免还会受其影响,尤其是高校艺术教育,艺术教育的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等都还是采用应试教育的方式,并没有真正做到与民族文化的联合,这不仅仅是高校艺术教育面临的挑战,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一个巨大挑战。高等院校是为社会培育人才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传播社会文化的重要基地,因此,在高校艺术教育过程中,应对传承民族文化予以高度重视,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体会艺术的真正含义并能感受民族文化的深远意义,以协调高校大学生文化知识与艺术修养的全面发展。

一、高校艺术教育与民族文化传承的关系

(一)高校大学生通过高校艺术教育继承和接受民族文化

艺术是人类精神上的一种追求,人们往往会通过艺术教育的方式了解艺术、感受艺术的魅力,从而提高自身的精神文化素养。而高校艺术教育则通过向大学生传播艺术文化知识,让学生提高艺术修养和艺术技能,在艺术教育过程中,民族文化艺术是重要内容之一,而我国民族传统文化也需通过艺术教育继承与发扬。我国民族传统文化在社会文明发展进程中不断积累、深化,具有强烈的民族特点,是宝贵的文化财产,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民族文化对于一个民族的发展以及国家的繁荣昌盛都有一定的影响,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不断前进的精神支撑,而民族文化的继承、弘扬和发展必须依托于教育,所以在高等院校里面,艺术教育就是大学生继承和接受传民族统文化的重要途径。[1]

(二)传播社会文明是高校艺术教育的重要内容

高校艺术教育是培养社会艺术人才的重要手段,现代教育背景下,艺术教育不断深入发展,其教育内容与教育模式都与社会文明传播紧紧相连,而我国民族传统文化就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艺术教育需对传统民族文化进行继承和发扬,只有不断传承我国优秀的民族文化,确保民族文化的独立性,才能繁荣社会文化、服务社会文明建设,而高校艺术教育必须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目标,才能更好地促进艺术教育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高校艺术教育具有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使命

民族文化的发展反映着一个民族经济发展的进程,民族文化是民族发展的思想指导和内在动力,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民族的经济发展竞争力。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对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就十分重视,在党的十七大中也明确指出了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也明确提出了传承民族文化的要求。高等院校是我国教育机构里面被赋予传承民族文化使命的重要基地之一,因此高校艺术教育应当担当起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的责任。艺术教育不再是单纯的传授艺术知识、培养艺术审美以及把握艺术技能,它已经肩负了传承中华民族精神文化和推动民族思想文明进程的重要历史使命,所以高校艺术教育必须坚守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使高校艺术教育服务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二、高校艺术教育与传承民族文化结合的现状

(一)艺术教育思想观念没有与时俱进

长期以来,受“中国式教育”思想观念的影响,我国传统文化的认知与教育都处于迷茫状态,再加上外来文化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入侵,使得我国民族传统文化在继承与发展的过程中障碍重重,曾经还出现了崇洋的现象。新形势下,我国高等院校的教育亦是如此,教育思想观念往往落后于现代文明发展进程,因而阻碍了整个教育体系的发展。其中艺术教育就是中国式应试教育观念下的一个牺牲品,一直以来,艺术教育都是高校教育体系中一个无足轻重的构成,在教育过程中,内容陈旧、方法呆板,忽略对学生艺术审美能力的培养。直到最近十来年,我国大力推行新课程改革,教育观念逐渐转变,各大高校才渐渐重视艺术教育,才渐渐意识到艺术教育的重要历史责任。[2]

(二)传统的教育方式无法实现民族文化传承

虽然我国已经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但是应试教育遗留问题对现代教育影响颇深,我国艺术教育发展相对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归根结底还是教育方式的滞后。在素质教育背景下,我国高校艺术教育虽然得到了重视,但是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仍然显得力不从心,无法真正培养学生的艺术文化素养。对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是让学生形成艺术文化底蕴的重要途径,所以对高校艺术教育教育方式进行改革,是传承族文化的必须手段。

(三)学生个性选择与民族文化多样性存在矛盾

我国历史悠久,民族文化精彩灿烂,民族文化内容丰富,并以多种形式呈现出来。如民族歌舞、民族乐器、民族音乐、书法、绘画等。而在艺术教育在实施过程中会受到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影响,学生学习民族传统文化的时候,通常会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来选择,这就给艺术教育与民族文化传承的结合带来了另一种挑战,因为高校艺术教育师资、设备、课程设置都有限,所以很难根据学生个性要求开展艺术教育,这也很大程度地影响了民族文化的传承。

三、高校艺术教育过程中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措施

(一)利用科学技术和语言艺术完善教育

传承民族文化需要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与语言艺术作为辅助。民族文化具有民族特点,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明符号和历史标识。民族文化具有多样性,他包括民族服饰、民族歌舞、生活习惯、自身独特的政治、宗教、价值观念和乡土知识等。由于民族文化是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使它始终保持了不断创新、传承发展的性质,而传承民族文化必须在尊重民族的传统生活习俗、语言的前提下,利用科学技术来发展民族传统技艺,民族文化需要吸收那些自己能消化的东西,在冲突、磨合、调适中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同时传承民族文化需要掌握自己的语言文字,千百万年来,民族人民的生存、发展、繁荣、进步,正是因为有了自己的语言存在;同时它也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民族的语言文字是民族人民生产劳动创造的结果,是时代的产物,掌握了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是传承民族文化的基础[3]。

(二)建立专业的民族文化传承教育队伍

我国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教育事业也深受其益,民族文化传承过程中渐渐摆脱了过去口耳相传的模式,目前高校艺术教育是民族文化传承的主要方式,但是由于诸多因素影响,民族文化在传承过程中还是会出现意外丢失的现象,因此高校艺术教育必须对此加以重视,建立起专业的民族文化传承教育队伍,在艺术教育与传承民族文化结合的道路上不断研究,发展新思想,探索新方法,以更加准确有效地传承民族文化。在艺术教育过程中建立专业的民族文化传承教育队伍,首先是要对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因为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必须是挑选其中精华而非笼统的学习传承,对民族文化的学习在继承的同时也要不断发展,以给我民族文化增光添彩。其次是要注重教育方式,在艺术教育过程中传承民族文化,必须根据学生特点因材施教,应用最科学最合适的方法把优秀的文化知识授予他们,这样才能使教学工作做到艺术审美培养和民族文化传承两不误。最后是要注重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结合与交流,不能一味排外也不能一味崇内,要积极与国际民族艺术文化交流协作,以丰富民族文化内容[4]。

(三)完善艺术教育课程建设和实施方式建设

高校艺术教育背负着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使命,因此在设置艺术教育课程的时候需考虑区域实情和学生学习能力,不可好高骛远、不切实际,这样才能使艺术教育发挥其真正功能。同时要根据课程内容深化教学方式建设,在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新方法,时时注意理论与实际的紧密联合,切实做到全方位、多渠道的传承民族文化。主要做法如下:首先是加强艺术教育教育力量建设,如师资力量、教学设备、教学资源等等。注重教师的专业技术和民族文化素养的培养,加大教学设配的投入,合理安排课程时间。其次要结合本校学生具体情况,针对不同的年级安排不同难易程度的课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班级学生学习接受能力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以提高民族文化传承教育的效率。第三是要丰富教学实践活动,比如不定期具备校园民族文化艺术作品展,还可与其他学校联合举行民族文化学校间交流会等等,让学生在实践中更好的理解民族文化,在实践中更好地完成民族文化传承。

(四)大力开展丰富校园文化的民族文化活动

校园是教学的主要实施场地,因此校园环境氛围对于教学来说意义重大,高校在实施传承民族文化的艺术教育的过程中,必须注重丰富校园文化,尤其是与民族文化相关的校园文化。学校可以为学生组织一些民族文化研究交流会,还可以与其他学校互动,建立民族文化交流友谊组织等等,以提高学生对民族文化学习的兴趣;还可以鼓励学生参加民族音乐比赛、书画大赛等,深入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学习;还可以根据区域特点,在校园内集体庆祝民族节日、举办民族节日相关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带动学习对民族文化传承的热情。民族文化的传承不仅仅需要教师课堂上的言传身教,更需要学习切身实际的深刻体会,校园民族文化活动的建设,是学生能在生活中切实体会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让学生形成民族自豪感的重要手法[5]。总之,一切艺术的发展都离不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而民族文化的传承也需要靠艺术教育来完成,两者相辅相成,紧密相连。如今,中华民族发展渐渐步入和平、繁荣,无论是在国际上的地位提升还是自身综合能力的增强,都离不开民族文化传承的作用,所以我们更应该重视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发扬,促使民族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共同进步。高校艺术教育应当以此为教育思想指导,在教学过程中把艺术基本知识教育与传承民族文化联合起来,切切实实地把握社会文明动态,借助我国社会经济实力和世界文明多元化力量促成民族文化传承,完成新时代赋予艺术教育的重要使命。

参考文献:

[1]许琛.豫文化资源与地方高校艺术教育共建模式探讨[J].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1):112-115.

[2]刘晓军.基于文化多元化视角下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J].科学中国人,2014,(6):58-61.

[3]杨智伟.高校艺术教育中如何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J].艺术科技,2013,(2):33-35.

[4]肖珣,王德芳.艺术教育亟待做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J]戏剧之家,2014,(16):44-46.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篇(4)

关键词 传统体育 游艺 杂技 非物质文化遗产 思考

中图分类号:G807.01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展开,从2006年至今,国务院先后公布了4 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共收录十类非遗,“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是其中第六类。“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研究、保护工作的开展,对全面促进非遗保护和体育文化事业的传承、发展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家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的矛盾与解决。

1原真保护与商业开发的矛盾与解决

原真性保护是指在非遗的保护利用中应保持一种真实、自然的状态,而不应被过度的开发、过分雅化,应保持其原始的风俗及文化内涵。这也是保护“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首要原则。

当前“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传承与保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地方开始想通过商业旅游开发来充分挖掘其经济价值,使此类非遗被更为广泛的认识,使其得以延续和存在。商业旅游开发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传承和保护了此类非遗的存在。但这种商业模式是否适合全部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非遗也是值得商榷的,泛滥的商业化只会使其文化内涵及自身特质淹没在浓重的商业气息里,肆意开发而不注重原真性保护会丢失很多非物质层面的东西,这样就背离了我们保护传承的初衷。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商业开发中成功的例子,如:吴桥杂技,在地方政府的扶持下,抓住非遗保护的机遇进行商业性开发。近些年,吴桥杂技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已经形成了自己成熟的培训体系,并一直在努力地提升吴桥杂技的品牌影响力。

所以,原真性保护与商业开发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进行科学合理的商业开发是调和这一矛盾的关键,结合当地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在保护其原真性的前提下,适当的商业开发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这一类非遗的传承保护。

2传统保护与项目创新的矛盾与解决

传统保护就是在对某一具体事项进行保护时,必须连同与它世代相传的精神文化、制度风俗、艺术内容一起加以保护。让非遗尽可能多地保存传统的东西,这是多数人所能理解支持的,传统一直被看做是非遗的生命之源。

在调和传统保护与项目创新的矛盾过程中,可以引入“最少干预原则”,即:“缺失部分的修补必须与整体保持和谐, 但同时也必须区别于原作, 以使修复不致歪曲其原有的艺术特征和历史价值。”强调:“不许进行任何添加,除非它们不至于贬低该建筑物的有关部分、传统布局以及它的构图平衡和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笔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应以保持原址原貌为首要的原则,在传统项目失去传承活力或者无法继续传承的情况下,必须做一定的项目创新,这样才能保持延续的生命力。项目创新改良的部分一定要在保留传统精髓的基础上进行,且与原有的传统做出区别,而不是简单地混为一体,适当的创新是为了传承,而不应背离原有的传统本质。

现实中既实现了传统的保护传承,又通过项目的创新增强了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活力的例子还是有的:如,抖空竹传统动作有:鸡上架、仙人跳、满天飞、放捻转等,根据空竹的传统组合,还可以举一反三创编简单的组合和花样,这样的创新让原来的套路动作更加丰富。这种创新是不是对几近消亡的体育类非遗项目保护工作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当然怎样对传统体育项目创新,原则是保留其最本质的文化传统、精神内涵,不可以只为了保护传承,而肆意更改,这只会使其外强中干,失去了可持续传承的活力,对于体育类非遗来说,传统是根,创新是枝叶。没有了传统的根,非遗也就失去了原有的生命力。缺少了枝叶的非物质文化也是没有生机的,如何适度地把握传统保护和项目创新之间的矛盾,是落实到“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保护中的工作重点。

3“抢救第一”与“尊重风俗习惯”方针的矛盾与解决

2005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中国非遗代表名录,确定“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抢救第一”的方针,同时也要以“尊重风俗习惯”为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濒临消亡和灭绝的境地,是应“尊重风俗习惯”恪守传承祖训还是应“抢救第一”只为传承?“抢救第一”与“尊重风俗习惯”已然成为一对亟待调和的矛盾。

抢救濒危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项目,既要尽可能不去打破原有的风俗习惯,又要全力保障延续濒危非遗项目的生命力。首先,在传承机制上,对于开放式传承机制的非遗项目可以通过鼓励招收学员的形式进行,而一些只能通过家族式传承或师徒传承的,要最大限度“尊重风俗习惯”,同时也要鼓励和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其次,应该重视非遗保护部门机构的建设,在地方非遗保护部门的带领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制定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保护工作方案;督促保护单位(个人)的传承保护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工作;负责非遗保护宣传推广、档案建设、全面管理工作;最后,如何具体协调非遗传承人权利与义务关系,正确处理“尊重风俗习惯”与“抢救第一”方针的矛盾,既赋予非遗传承人合法的权利,对这类文化遗产的传承者进行扶持, 又规定传承人应履行的义务,同时要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制度,加大对各级传承人的经费补助力度,能让其全身心的投入到非遗的传承工作中来,让我们的非遗传承事业后继有人。

总而言之,国家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一枚瑰宝,我们坚信,只要从更广阔的视野不断回顾思考,加强此类非遗的保护的力度和措施,“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必定会世代地传承下去,成为世界了解、认识中国的非物质文化名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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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篇(5)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文化财富,是连接民族情感的纽带。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对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增强国家的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与我们的精神家园、民族记忆保护有关,还与我们延续至今的生产生活实践密切相关。因此,本文拟结合《公约》,对《非遗法》的相关内容进行简要介评,以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助益。

一、法律性质与立法目的

《非遗法》首次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法律地位,规定了政府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保护人的角色和职责,为政府、社会和遗产持有者积极、稳妥、科学有效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其根本目的在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实践中的保护主体主要包括政府机构和非遗保护单位。根据《非遗法》第七条规定,政府机构主要包括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二、《公约》概念的本土化

《公约》第二条将“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Cultural Heritage)定义为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②表演艺术;③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④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⑤传统手工艺。

由于《公约》所界定的非遗概念是西方语境下的产物,而且面对各成员国不同的文化背景,因此,《公约》在成员国的适用势必有一个本土化过程。我国《非遗法》对非遗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规定,就是结合我国国情和汉语语境进行的本土化界定: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①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②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③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④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⑤传统体育和游艺;⑥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比《公约》的规定,我国《非遗法》定义的内涵更概括,外延结合我国国情更为具体明确。

三、非遗的分类保护

《公约》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保护”使用英文“Safeguarding”而非"protection”,并将其界定为“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preservation)、保护(proteefion)、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这表明,“Safeguarding”实质上是指包括上述九项内容的一套相互关联的整体系统的卫护工作,其目的在于确保非遗生命力。其中"protee,tion”,仅是整个非遗护卫工作的一项内容或一个环节。

为充分利用非遗中的积极因素,避免消极影响,适应我国非遗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国对非遗采取了分类保护的措施。根据《非遗法》第三条规定,我国对所有的非遗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护;对其他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遗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可见,我国对不同非遗分类采取保存或保护措施。对比《公约》的规定,我国《非遗法》将“保护”进行了狭义界定,即“传承、传播”等行为。

四、三大制度的建立

三大制度,即调查制度、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和传承、传播制度,是根据我国非遗保护实践而建立的。调查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摸清家底。了解我国现存的非遗种类、数量、分布、留存传承、生存环境等,以便有效保存和保护。早在2005年文化部就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普查结果显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近87万项。此外,调查中也发现我国大量文化资源流往国外,不少境外人士常深入大山深处的民族村寨收购民族服饰、工艺品甚至火镰等生活用具。流往国外的文化资源不仅仅是实物,有的外国人收录歌曲、舞蹈等民间艺术,制成光盘出版,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为此,我国在立法中对境外组织或个人来华的调查进行了规范,要求境外组织或个人在我国境内调查非遗,要报批并提交有关调查报告及资料复印件。

《公约》要求成员国应拟定国家一级的非遗清单,而我国非遗数量庞大,保护必须有所取舍。为此,《非遗法》建立了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旨在对进入名录的项目实施重点保护,以科学利用我国有限的行政、财力资源,推动我国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抢救、传承和传播。为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国务院先后于2006年、2008年公布了两批共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根据《非遗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该规定表明进入国家级代表性名录的项目要具备两个要件:一是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二是具有重大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根据官方解释,前者要求该项目属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是符合时展方向、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感的先进文化,而不是那些落后的、不合时宜的文化现象。后者要求该项目对历史、文学、艺术、科学方面的研究、创作、欣赏等活动具有积极的作用,确有保护的必要。二者作为非遗项目列入国家级代表性名录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但两个要件中

都存在价值判断的问题,如第一个要件中对优秀和落后的价值判断,第二个要件中对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价值判断。而每个时代的价值判断标准都有所不同。因此,有学者认为判断非遗的价值时,采取何种价值观是至关重要的,而采用何种价值观又最终取决于以何种历史观作指导。根据《非遗法》第十九条,推荐列人国家级非遗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一)项目介绍,包括项目的名称、历史、现状和价值;(二)传承情况介绍,包括传承范围、传承谱系、传承人的技艺水平、传承活动的社会影响;(三)保护要求,包括保护应当达到的目标和应当采取的措施、步骤、管理制度;(四)有助于说明项目的视听资料等材料。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物的区别在于其是一种“活态”文化,非遗保护是为了确保其生命力。为此,《非遗法》建立了传承、传播制度,旨在通过对列入代表性名录的项目进行传承和传播,以确保其可持续发展,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而非遗“保护”应更多体现在对那些作为传承载体的传承人的活态保护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只有通过自然人的传承才得以不断延续和发展。因此,《非遗法》规定了传承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即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根据《非遗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认定程序上则参照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的规定,并将所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布。2007年至今,文化部先后认定并命名了三批共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在文化部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传统医药界共有29人人选,其中最高年龄91岁,最低年龄45岁,平均年龄约为70岁。这种高龄化现象在非遗其他领域也同样存在,这足以说明保护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紧迫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核心和根本目的就是要对今天依然掌握、表现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或形态的自然人进行有效保护,惟有传承人的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够延续和保持其鲜活和持久的生命力。

五、生产性保护

我国学界率先提出了“生产性方式保护”并在我国政府的非遗保护中予以认可与实践。作为一种保护措施,它由最初的传统技艺类延伸适用到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由一般的学理概念上升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政策理念,并在《非遗法》中得到认可。《非遗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所谓“生产性方式保护”,是指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生产要素和产品,产生经济效益,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产实践中得到积极保护,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其宗旨是以保护带动发展,以发展促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能够在长期的历史变迁中流传下来,是因为其融入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并不断得到了改进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文化,只有通过生产性方式保护,产生经济效益,改善传承人的生存状况和传习条件,促进当地文化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才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持久的、有深厚基础的保护与传承。因此,生产性保护是当今传承发展非遗的重要方式。

实践中,开发利用非遗项目的多为老字号,为此,2007年商务部和文化部联合了《关于加强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45号),要求从发展民族商业、弘扬民族品牌、振兴民族经济、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战略着眼,提高对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发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针对老字号对传承人和传统技艺保护重视不够,珍贵的传统技艺和经营理念得不到有效传承等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国老字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通知要求对掌握主要传统手工技艺的老字号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认定,资助代表性传承人授徒传艺,并为其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以及开展展示、研讨和宣传活动的条件。对于老字号所蕴含的传统技艺和经营理念,根据其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分别纳入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切实加以保护。这其中必然会涉及有关老字号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此外,对于国家级名录的生产性保护,可能涉及多个相关政府部门,其保护措施需要进一步研究协调。如实践中,有些传统工艺产品涉及的商业秘密、商标保护即可以适用现有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就商标保护而言,商标保护的对象是基于非遗制造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不是非遗本身。

六、非遗保护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尽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存在分歧意见,但鉴于实践中出现的如赫哲族民族乡政府诉歌曲《乌苏里船歌》创作者郭颂,中央电视台,安顺市文化局诉《千里走单骑》剧组等案例,《非遗法》对此作出了衔接性规定。《非遗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基于非遗本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尚无定论,而且本法目的只是对非遗提供行政保护,因而不宜对知识产权这种民事权利作出具体规定。因此,该条规定实际上只是针对使用非遗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在法律适用方面的一个规定,并不涉及非遗本身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如国家级非遗项目“内联升千层底布鞋制作技艺”本身的商标权难以成立,但使用这种技艺生产出来的布鞋产品则可以申请商标注册获得保护。又如,生产中药产品过程中的中药炮制技艺可以通过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由此可见,前述非遗的生产性保护通常会涉及非遗使用而产生的知识产权问题,需要在非遗保护中予以注意。

参考文献:

(1)信春鹰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篇(6)

关键词:温州南拳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传承 策略

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4)01―0034―03

1 前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直是国际上比较关注的问题,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很快。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是保持人类文化多样性和彰显中国文化特点的重要措施,是传承中华5000年文明,是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在全球化进程中,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获得了发展的机会,另一方面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很多“原生态”的文化,在单一化、标准化的全球商业文化的冲击下迅速衰落,拥有这些文化的人也随之消失。

2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述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被各群体或个人视为其文化财富重要组成部分的具有游戏、教育和竞技特点的运动技艺与技能,以及在实施这些技艺与技能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器械、相关实物和空间场所。它是在漫长的历史中创造和积淀下来的传统体育文化资源,既有与体育活动相关的竞赛程序、器械制作等身体运动内容,又有与各民族的社会特征、经济生活、宗教仪式、风俗习惯息息相关的传统文化现象,是一种“活态人文遗产”。在过去几年中,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曾经陆续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挖掘、搜集和整理了一大批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系统全面的整理、保护与推广,对于弘扬、传播中华体育文明,促进传统体育文化为当代体育发展服务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3 温州南拳的历史追溯

温州自古武风颇盛,在温州平阳,有“男壮皆练武,村村有拳坛”、温州苍南则流传着“李家洋的女儿会划船,李家洋的老鼠会打拳”,在南拳的发祥地之一的永嘉瓯渠,也曾流行过这样的谚语:“瓯渠雄鸡也有三路柴(柴大概指的是棍棒,意思是瓯渠的公鸡也会武功)”,那么老鼠打拳,公鸡舞棍,打的拳就是温州的南拳。温州南拳发源于民间,扎根发展在民间,是浙南地区广大民众历来喜爱的健身运动项目,千百年来盛传不衰,它是产生、发展和流行于浙南地区的主要武术流派。温州南拳的架势和风格顺应历史变化而不断变化,注重生理与实用性,在全国武术拳种中有其独特之处,被列为全国129种优秀拳种之一。

据1985年原国家体委对全国武术工作的普查要求,温州南拳具有“源流有序、拳理明晰、风格独特、自成体系”的特点,温州南拳通常指流传于温州地区的南拳拳种统称,主要有三大流派,刚柔拳法、五龟拳法、虎鹤拳法。每个流派中都许多南拳套路、器械、功力、推马等练习技法。据温州市温州南拳协会主席潘挺宇介绍,温州南拳现存拳种400个,如双峰拳、四门拳、三战拳、七步拳、板凳花、丈二棒等,据1985年出版的《浙江省武术拳械录》记载,“南拳刚柔拳法”中记录拳术名称:由徒手套路70个、器械套路34多个、对练套路11个。

4 温州南拳发展现状

温州南拳作为浙南地区特有地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内容,是劳动人民在古代日常生活、生产劳动中创造的并广为流传的运动健身娱乐项目。它既有着民族性、地域性和娱乐性特点,又具有技艺性、教育性和健身性作用。建国以来,由于受到西方的“外来文化”和民族自身的“言传身教”等传统观念思想影响,温州南拳这种古老的、优秀的民间传统体育项目被现代人所忽略,甚至于走向断层和失传的境地,令人痛心。特别是随着农耕文明的逐步解体,现代竞技武术所倡导的“高、难、美、新”等武术发展改革的因素影响,严重影响了地方传统武术的发展,温州南拳的传承与推广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危机。

据温州市武术协会与温州市南拳研究会资料记载,2001年温州市武术锦标赛南拳组比赛参加运动员总共8名。2003年温州市武术协会南拳分会成立,首届会员来自我市各县(市、区),共156人,其中女性5人。会员均为各地南拳尖子,多年习武,许多人在重大比赛中获过奖。2006年举办温州市首届南拳精英赛,参赛运动员80余人,大部分都是温州各地区的50周岁以上的南拳老拳师,年轻人数量较少。而温州南拳发展史上有众多的南拳名家,如陈一虎、陈郎青、陈寿喜等相继过世,下一辈没有很好的传承南拳的发展,目前温州南拳主要代表人由潘挺宇、金文平、胡松青等人,其年龄大多也在60岁以上。可喜的是2006年温州市政府把“温州南拳”列入市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温州南拳”被列为浙江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2012年公布了温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温州南拳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随着温州南拳列入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温州南拳的发展提供绝佳的发展机遇。

5 传承温州南拳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5.1 以人为本,活态化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性是它的“非物质性”,在温州南拳这种技艺被表达出来以前,人们看不到、摸不着、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只能通过南拳练习者演练、讲述来表达。因此,与物质类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难度更大,所以保护的重点不应当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是这些文化遗产的持有人(南拳技艺高超的掌握者)。2012年10月,温州市公布了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许多温州南拳拳师名列其中,同时会议还决定文化部门将组织社会力量全力寻找非遗传承人,对掌握独特技艺技能的艺人进行调查、登记,明确落实保护对象,并对其进行适当经济补足政策。

5.2 客观真实,物质化传承

温州南拳属于技能与技艺、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实物收藏的方式进行保护,其最大优势是保存方式的直观性与客观性、真实性与不可替代性。如组织全市挖掘整理温州南拳古书籍与拳决、编写温州南拳史书,收藏统计温州南拳的武术器械与练功器具等方式进行传承;另外还可组织南拳代表性传承人表演拍摄、录制南拳图片与多媒体影像,通过现代科技技术水平再现温州南拳技术风格、武术套路、练功方式,体现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的传承目标。如《中华武藏》就是物质化保护方式的一个代表,全面记载中国武术的百家拳种,传递中国武术文化,表现武德风范,展现武术精髓。温州南拳可以借鉴《中华武藏》成功运作方式与经验进行收集整理,将一改传统武术言传身教,难于向世界传递的不利局面。

5.3 全面系统,整体性传承

温州南拳传承的整体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技能技艺体系,二是生存环境体系。任何一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由多种技艺和技能共同构成的,如果置其他技艺于不顾,只保护其中的某项技艺,即使保护得再好,这种技术也不可能完整的传承下来。温州南拳是建立在温州地域文化基础之上,融会了多种传统文化思想和观念,集中体现了温州人的审美情趣、价值取向、世界观和人生观,温州南拳不仅包括习练方法、套路种类、技法运用、理论体系等,还包括门派典故、武术轶事、礼节仪式、练习口诀、传承制度等多种形式,它们一起构成了温州南拳文化体系。

5.4 法律保护,制度化传承

2011年颁布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指出了非遗保护工作的目标、方针、政策。省市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遗产法》开展保护管理工作。由各省市文化与体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温州南拳项目保护与传承制度,文化行政部门与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广泛吸纳相关学术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开展温州南拳的保护工作;各级政府要制定温州南拳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措施和目标;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温州南拳项目进行资助;建立传承机制,规范代表性传承人的标准与命名办法,对有代表性并作出重大贡献的传承人(传承单位)授予相应称号,通过扶持、鼓励、命名和资助传承人。

6 温州南拳传承的具体措施

6.1 政府部门大力支持,提高宣传力度

政府部门应充分认识温州南拳文化资源的价值,加强落实法律制度或者指定规则条列,从政策上与经费上赋予温州南拳文化保护地位,特别是地方文化部门与体育部门要加大温州南拳支持发展力度,每年通过举办的“非遗活动日”、“全民健身日”开展南拳活动,如温州永嘉举办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南拳表演大会,温州瑞安举办的“南拳全民健身日”等活动,社会影响巨大,从而使人们认识到保护和传承温州南拳文化的重要性,鼓励人们积极地去保护和传承温州南拳文化。同时地方宣传部门、社会媒体、南拳民间组织等要加大对温州南拳文化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的传媒方式传播活动,如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公益广告、节庆民俗活动等来广泛宣传,使每一个温州人在思想意识和观念上认识保护、传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转变为行动上的积极保护和传承。

6.2 实施“南拳进校园计划”

学校是文化知识传播的摇篮,在国家的现代教育政策下,每个人都会经过学校学习这一阶段。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推广温州南拳的教育健身普及活动,鼓励举办各类南拳比赛活动,实行在省市南拳比赛中获奖的中小学生进行运动成绩加分制度。地方大中小学校应该要挖掘整理具有地方特色的南拳文化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地域优势、师资优势开展温州南拳教育传承工作,结合学校体育课程改革的机遇,促进自身发展,这不仅使学校的体育教学内容多样化,更能打造有特色的校园文化,积极实施“南拳进校园”,“南拳进课堂”活动,成为现代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培养青少年练习南拳兴趣,也是温州南拳传承与发展的必经之路。

6.3 加强南拳理论文化研究

为防止温州南拳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失,造成温州这一民间传统文化遗产的重大损失,以政府工作报告的形式,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立项南拳研究课题,开展温州南拳文化整理工作,鼓励南拳爱好者组建南拳体育与文化社团,成立温州南拳协会与文化研究会,并积极争取在温州地方高校中建立南拳文化研究机构。组织民间社团与地方高校的专家学者走访温州南拳的民间拳师,整理相关文献资料,理清温州南拳拳种,使之文字化、图片化、图像化,形成方便收藏和传承的资料,便于进一步的推广和普及。开展对温州南拳文化的研究,使之形成一定理论成果,并将研究成果及时上报给政府部门,积极向政府阐明保护南拳文化的重要性,使政府在保护中加大投入,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门机构在保护和传承南拳文化时更具科学化、规范化。

6.4 加强南拳文化交流

市级及县(市、区)各级温州南拳协会、分会、俱乐部、基地、中心等各类民间社团组织应在当地体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南拳爱好者参加各类南拳推广活动,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举办各类南拳体育赛事,如举办青少年南拳比赛、全市全民运动会南拳比赛、女子南拳比赛、南拳推马比赛等赛事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各类武术比赛,如参加世界传统武术节、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香港国际武术节、台湾国际武术比赛等活动争获荣誉,增加温州南拳组织与其他武术南拳组织、温州南拳爱好者与其他武术拳种爱好者的交流与沟通,进一步提高温州南拳的演练与对抗的技术水平,加强开发温州南拳传统推马技术,制定传统推马竞赛规则,增强温州南拳观赏性、娱乐性、健身性,促进温州南拳活动的开展。

6.5 加强对南拳传承人的保护

温州南拳传承人是一个活宝库,负载着温州南拳的套路演练、招法运用、仪式禁忌等诸多信息,传承人是温州南拳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通过刻苦的学习、练习,潜心揣摩,广览博采,以超人的才智和灵性,贮存着、掌握着温州南拳的文化传统和精湛技艺,保护好传承人就是倡导温州南拳文化延续性的重要措施。温州南拳是由传承而得以延续的。传承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以人为载体的,选定好、保护好温州南拳代表性传承人是温州南拳传承与保护的关键环节,乱选、错选传承人会带来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7 结论与建议

(1)政府部门应充分认识温州南拳的社会文化价值,加强落实制度管理,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实现温州南拳的保护和传承。(2)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地方高校要整合社会各类科研人员,加强温州南拳文化的挖掘工作,提高学术理论研究水平。(3)发挥地方学校教育优势,走“体教结合”之路,鼓励“南拳进校园”,“南拳进课堂”,加强青少年人群的培养,实现南拳从娃娃抓起的目标。(4)加强与全国其他武术流派、南拳拳种进行文化交流活动,提升温州南拳的健身性、观赏性、娱乐性,适当时机实现南拳的商业化运作。(5)政府部门要大力支持温州南拳事业的发展,立项专项经费,给予南拳传承人一定的经济补助。积极努力把温州的南拳项目申报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在温州创建温州南拳博物馆,申报建立“中国南拳之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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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篇(7)

关键词:优秀传统文化 当代价值 传承与发展

中图分类号:G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11-0390-01

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概念

传统文化是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传统文化的精华,是对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具有历久弥新的生命力、值得我们世世代代继承和发扬的积极因素。[1]它体现出中华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各方面,具有发展的连续性。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具备世代相传、民族特色、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等特点,包含了传统文化精神,如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勇于奉献的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等,都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具备的精神。

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于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有益启迪,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也可以为道德建设提供有益启发。对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要结合时代特点加以传承与发展,使其在当今社会体现出具有时代特征的全新文化价值体系。

1.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中国民族特色

一个民族,要有其自身的文化底蕴,一种思想,要与民族文化传统相结合。沟通思想理论与人民群众的心灵,传统文化是极其重要的桥梁。马克思主义来到中国后,与中国元素相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才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同,从而指导着中国社会主义道路顺利前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蕴涵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体现出中国民族特色。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现实意义,对理论和实践有着推动作用。继承和发展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科学的阐述,使其能够指导中国社会发展。因此,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体现了中国的民族性特色和最本初的文化基因,能够对“中国特色”做出最真切的解读和阐释。

2.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当代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使得主导价值观中的许多内容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从而导致主导价值观与其他价值观之间存在差异性,从而引发价值观之间的冲突。在价值观多元化的形式下,文化多样化发展,为谋划不同文化之间和谐共处,就需要建立一个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系。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和谐”、“仁爱”、“自然”等思想,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反映了群众的普遍愿望及基本诉求,能够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将古圣贤的思想充分融合,把个人的道德修养和价值实现定位在对他人、对群体、对社会的关爱和奉献上,从而对中华民族的历史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文化基因。[2]

3.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着人类文明的进步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世界各国有着深远的影响。和平与发展是全世界倡导的主题,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需要多方协调,共同努力,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从思想上确立和平发展的理念。中国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倡导民主、自由、平等,“四海之内皆兄弟”、“亲望亲好,邻望邻好”等和平思想深深嵌入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也影响着与中国友好的各个国家。因此,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于促进人类和平,推动人类文明进步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1.民间传承

民间传承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师徒传承、家族传承、行业传承等方式在进行延续。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化手段的不断进步,一些年轻人对古老的民间文化失去了兴趣,导致一些传承无法得以延续;民间传承人在传承的过程中,受到各种条件限制,往往造成一些传承消失;同时,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民间文化活动在传承的过程中也发生了走样、变形。因此,国家应该采取措施完善民间传承方式,保护民间传承,让更多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3]

2.学校教育传承

学校教育是最基本教育,影响着每一个人。目前我国的学习教育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方面所做的还不够充分,对于传统文化知识涉及不多,应该充分发挥好学校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优势,强化学校在传承中的阵地作用,针对不同教育层面,选择不同的传承内容和方式,开展文化传承工作,让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到每个人心中,从而进一步推进中国文化事业发展。

3.文化场馆传承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是传承文化、传播文明的主要阵地,对于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目前,群众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较为普遍,各文化场馆也逐步增加服务范围,开展各类的读者活动,为群众提供多姿多彩的读者服务,发挥其文化传承的作用。然而,文化场馆目前在国内的覆盖面还不是很广泛,一些地区的文化场馆建设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政府应该建立文化类、艺术类、自然类、民俗学和人类学等多类型的公共文化场馆,满足不同人群需要。同时,增加设施设备投入,完善各项方针政策,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到文化场馆建设之中,提高文化传承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有其深刻的精神实质,传承和发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于推进文化事业发展,提升综合国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要将此项工作做实、做细,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更完美,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参考文献

[1]左康华,朱林锋.“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当代价值”的理论探讨,学术研究,2013(1).

[2]熊正良.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求是网,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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