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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与实务精品(七篇)

时间:2023-12-05 09:56:20

经济贸易与实务

经济贸易与实务篇(1)

[关键词] 服务贸易;经济增长;VAR模型;脉冲响应函数法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07. 070

[中图分类号] F7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07- 0146- 04

1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呈现出高速增长状态,相伴而生的是服务贸易的不断发展。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由1982年的45.4亿美元上涨到2013年的6 064.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高达16.53%。同期,GDP由2 021.4亿美元增长至106 077.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3.17%。我国进出口总额在1982-2013年期间由416.1亿美元上升到38 667.6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5.21%。可以看出,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速度要比GDP和进出口总额的增长速度高。服务贸易是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又有怎样的联系?探索这一问题对调整中国的贸易结构有重要意义,进而促进经济的不断增长。期间,国内外很多专家学者也对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2 文献综述

从搜集到的文献资料中可以发现,国内外学者关于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关于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Francois 和Schuknecht(1999)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服务贸易对经济的增长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Alan V. Deardorff(2001)的研究表明,服务贸易通过拉动服务贸易、货物贸易和国际贸易的增长,从而间接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George Verikios(2001)运用一般均衡(CGE)模型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电讯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可以拉动全球经济增长2%。Greg McGuire(2002)指出发展中国家应该利用其丰富的劳动力要素积极参与全球服务贸易,从而促进全球经济的繁荣发展。Sherman Robinson(2002)指出发展中国家从发达国家进口服务产品的同时可以获取先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增长。熊启泉和张琰光(2008)以Taylor生产函数为基础建立双对数模型,通过实证检验可得我国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总体不是很高,其中出口贡献率要高于进口贡献率。唐保庆、黄繁华和杨继军(2011)从知识产权保护这一视角出发,先从理论上研究了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之后在90个国家1998-2007年的面板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实证分析,验证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2.2 关于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尚涛、郭根龙和冯宗宪(2007)选取我国1982-2004年服务贸易和经济增长数据对两者之间的长期动态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现代服务贸易的发展对经济增长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而经济增长对服务贸易的影响存在滞后效应。赵书华和张维(2012)根据中国1986-2010年服务贸易出口和GDP数据验证了经济增长和现代服务贸易之间的关系,经济增长与现代服务贸易出口份额提升之间有相互促进的作用。丁立贵(2012)研究得出以GDP来衡量的经济增长与服务贸易进口以及服务贸易总额之间存在双向促进关系。

2.3 关于服务贸易进口、出口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李平和梁俊启(2007)使用单整、协整和误差修正模型(VCEM)对我国1982-2005年三个部门服务贸易的进口、出口和GDP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服务贸易进口将抑制经济增长,而出口会促进经济增长。万建军和李扬如(2014)选取1985-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的数据,进行协整和格兰杰因果检验,实证结果表明服务贸易出口会拉动进口的增长,出口对经济增长具有更强的促进作用,经济增长与服务贸易进口、出口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们的研究主要在于分析服务贸易是否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服务贸易出口或进口对经济增长的影响,部分学者就经济增长对服务贸易的反向作用关系进行研究,但是关于服务贸易进口、出口和经济增长之间的长期动态影响关系并没有得到体现。本文的主要研究目的是运用基于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Impulse Response Function)分析法来研究1982-2013年期间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冲击响应,从而得出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的长期动态关系。

3 数据来源与实证分析

在以往研究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文献中,通常用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净出口额等来衡量服务贸易。本文从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其经济意义出发,服务贸易将用服务贸易进口额和出口额来度量,经济增长则用GDP来表示,时序长度为1982-2013年。服务贸易出口、进口和经济增长分别用export、import、gdp来表示。其中,GDP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服务贸易数据来源于服务贸易指南网。为了得到平稳的时间序列数据且不改变数据特征,本文对各变量进行对数化处理后得lnexport、lnimport、lngdp。

3.1 单位根检验

数化的服务贸易和GDP数据仍表现为上升态势,是非平稳的时间序列。为了得到平稳的时间序列,取一阶差分进行检验,从而可以推测服务贸易进出口和GDP可能是一阶单整过程。因此,需要对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如表1所示。

从表1中可以看出,对数化的GDP、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的时间序列在5%的显著水平上都是非平稳的,而一阶差分之后的各个变量在5%的显著水平上均为平稳时间序列,为之后的协整检验奠定基础。

3.2 Johansen协整检验

运用Johansen协整检验法进行协整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从迹统计量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中可以看出,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存在一个协整关系,即lngdp、lnexport和lnimport之间存在一个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协整关系式为:

ECMt=lngdp-7.954 707 lnexport+5.546 896 lnimport

经单位根检验可得,序列ECM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不存在单位根,表明序列lngdp与lnexport和lnimport之间确实存在协整关系,即GDP、服务贸易出口与进口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同时,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对GDP的弹性分别为7.954 707 1、-5.546 896 1,即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每增加一亿美元,GDP将相应的增加7.954 707 1亿美元、减少5.546 896 1亿美元。由此可知,服务贸易出口对经济增长有较强的推动作用,而服务贸易进口将抑制经济的增长。但是服务贸易出口对经济增长的强力拉动作用能抵消进口对经济增长的抑制效应,即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净效应为正。

3.3 VAR模型的建立

协整分析能够衡量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均衡关系,但是不涉及变量变化与系统之间关系的研究。因此,本文运用VAR模型对dlngdp、dlnexport、dlnimport 之间的系统关系运用脉冲响应函数法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并尝试通过这一分析过程确定各变量之间的长期动态关系。

采用向量自回归模型(VAR),模型的一般形式如下:

yt=A1yt-1+…+Apyt-p+Bxt+εt(1)

式(1)中,yt是内生变量,xt是外生变量。A1,……,Ap和B是待估计的系数矩阵。t是扰动向量。由表1可知,其中,lngdp、lnexport、lnimport是非平稳的时间序列,而dlngdp、dlnexport、dlnimport是平稳序列的时间序列,为了确保模型的稳定性,我们选择在平稳的时间序列(dlngdp、dlnexport、dlnimport)的基础上建立VAR自回归模型。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根据AIC和SC准则来选取模型的滞后阶数。经过多次验证,最后将滞后阶数定为2,模型设定为VAR(2),得到的估计数如下所示:

dln gdpdln exportdln import= 0.152 0.394 -0.037-0.348 0.006 -0.016-0.344 0.594 -0.285dln gdp(-1)dln export(-1)dln import(-1) +0.119 0.356 -0.319-0.324 -0.053 0.361-0.542 0.508 0.092=dln gdp(-2)dln export(-2)dln import(-2)+0.0360.1810.146+ε1ε2ε3

对模型进行稳定性检验,可知模型是稳定的。同时,检验可得方程亦不存在异方差性和自相关性,模拟效果很好,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实证分析。

3.4 脉冲响应分析

本文运用基于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法对各变量之间的长期关系进行研究,从而得到服务贸易进口、出口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冲击响应路径。脉冲响应可以反映出一个内生变量的变动时如何通过模型影响其他变量,最终又反馈到自身的过程。本文使用Eviews7.0进行脉冲响应分析,得到如图1-3所示的结果,其中,横坐标表示脉冲响应函数的响应基数;纵坐标表示内生变量对干扰项的响应程度。

由图1可以看出,GDP增长率对其自身标准差扰动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在第3、6、7、9表现为较弱的负效应,但累积影响为0.080 346,表现为正向效应。GDP增长率对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率标准差的扰动也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但总体呈现正向效应。计算可得累积效应为0.051 226,表明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率从长期来看对经济增长具有正向效应。GDP增长率对服务贸易进口增长率标准差扰动的响应存在较大的波动性,正向效应和负向效应交替出现,其累积效应为-0.020 97,表明服务贸易进口增长率从长期来看对经济增长存在较弱的负向效应。总体来看,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呈现出逐渐降低的趋势。

由图2可以看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率对其自身标准差的冲击在第1期表现为较高的正效应,之后几期都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影响效应,但其累积效应为0.090 504,表现为较高的正向效应。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率对GDP增长率的冲击响应在第1期表现为正向效应,其后几期都变现为弱负向效应,累积效效应为-0.029 412,表明经济增长对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率的增加具有较弱的抑制性。服务贸易进口增长率对出口增长率的冲击响应在初始阶段表现为零,在第2、8期波动到横轴以下,为弱负效应,其累积效应为0.085 410 5,总体为正。其经济含义是服务贸易进口增长率在总体上会对出口增长率产生促进作用。

由图3可知,服务贸易进口增长率对其自身标准差的冲击响应具有一定的波动性,第1期表现为很高的正向效应,之后稍有波动,但总体表现为较高的正向效应。经济增长率对服务贸易进口增长率标准差的冲击响应在第1期表现为较高的正向效应,2期开始下降并一直表现为负。其经济含义是经济增长率对服务贸易进口增长率的冲击有一个滞后期,在初始阶段会促进进口增长率的增加,在后期其抑制效应会逐渐显现出来。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率对进口增长率的冲击也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基本呈现正负效应交替出现的态势,其累计效应为0.089 771,为正向效应。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4.1 结 论

本文在建立的VAR自回归模型的基础上,运用脉冲响应函数法实证分析了对我国1982-2013年期间的服务贸易进口、出口与经济增长之间的长期动态关系。研究结果表明,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增长率会对经济增长率产生影响,同时,经济增长率对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率具有反向冲击作用。就服务贸易增长率对经济增长率的冲击效果而言,从总体来看,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率对经济增长率有较明显的促进效应,服务贸易进口增长率对经济增长率的影响表现为较弱的抑制效应,服务贸易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可以抵消进口带来的抑制效应,净效应为正。另一方面,经济增长率对服务贸易增长率的冲击结果表明,经济增长对服务贸易的影响有一定的滞后期,这种影响需要一定的时间之后才会表现出来。

4.2 政策建议

由上述结论可知,服务贸易进口对经济增长的抑制作用会被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所用所抵消。因此,政府应进一步加强政策的贯彻实施,鼓励企业更多地增加服务贸易出口,力争开辟一条新型服务贸易的创新之路。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大力发扬传统服务贸易的优势,把信息技术服务作为发展重点,致力于现代化服务贸易走向高端路线。再者,我国要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全球服务贸易的大环境中去,注重加强与各国的沟通协作,努力消除各种贸易壁垒,带动我国服务贸易的高速增长,促进中国经济的繁荣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丁立贵.服务贸易与我国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J].时代金融,2012(11):45-51.

经济贸易与实务篇(2)

基于高职高专院校致力于生产、服务、管理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应培养具有较强的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系统掌握国际贸易基本知识,具备较强外销业务、报关货代、跟单报检等专业知识与技能,同时具有“重诚信、能吃苦、善沟通、会经营”的职业素养和成长潜力,能够在涉外企业从事国际贸易业务操作与管理、市场调研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外向型企业,如外贸企业、生产型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其毕业后的初步就业岗位是外贸业务员、报关员、货代员、单证员等,今后的职业升迁岗位为外贸业务主管、经理等。

为紧扣国际贸易“一专多岗”的人才需求特质,我们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了基础素能和核心素能两个教学模块,在这两个模块中每个板块均进行了相应的教学内容和素能目标设计,《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属于核心素能模块。

一、《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定位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是实现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一门必修的专业核心课程,是一门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并重的理实一体化课程,同时也是国际货代员资格考试的“双证”融通课程。通过对该课程的学习,要达到以下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1、熟悉并理解我国对国际货运代理的管理;2、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运作流程

(二)能力目标:1、能熟练掌握与海关、商检、税务、外管、银行、保险等有关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2、能熟练掌握各类业务各个环节的实际操作流程;3、能熟悉各种业务单证,并能正确填写、处理、递交;4、能具有现场处理事务的能力。

(三)素质目标:1、能吃苦;2、讲诚信;3、善沟通;4、会经营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应本着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要,按照“课程、证书、岗位”三位一体的模式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在邀请国际货代业务专家对国际商务专业所覆盖的业务岗位进行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的基础上,以就业为导向,以国际货代业务员岗位为核心,以国际货运代理实际操作为主体,按照高职学生本文由收集整理认知特点,采用业务流程引导教学进行的方法组织教学,让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来构建相关知识体系,训练职业技能,发展职业能力。

二、《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教学内容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的教学内容均选自课程标准,内容的选取立足于学生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培养,包括基础知识、操作实务、基本业务技能。

以上教学内容应根据货代一线操作实践分成若干工作情境,每一情境设计明确的工作任务,如在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业务情境中明确办理国际航空进出口业务、填制国际航空货运单据工作任务。每个情境的授课与实训围绕工作任务展开,工作任务需要学生掌握哪些知识,具备哪些能力和技能,我们在教学设计中就围绕这一任务传授专业知识,训练学生的能力、技能,授课的效果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效果来评价,提高授课内容的操作性,增强授课内容的针对性。

这门课的教学重点是相关货运单证的缮制、各种费用的计算、业务流程的操作,难点在于业务流程的操作和业务纠纷的处理。难点的解决办法是先把单证的流转各个击破,然后再模拟整个进出口流程操作,同时通过典型、适用的案例分析学会纠纷处理。

三、《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

高职高专学生善于形象思维,可塑性较强,喜欢表现。因此课程教学应当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职业能力和实践操作并重。在教学方法上,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直观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互动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习题训练法等。

以“海运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教学单元为例。

(一)单元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掌握国际货运代理出口业务运作流程;

2.能力目标:1)能熟练掌握与货代揽货相关的业务技能;2)能熟练掌握在线订舱、在线货运跟踪技能;3)能熟悉各种相关业务单证,并能正确填写、处理、递交;4)能具有现场处理事务的能力。

3.素质目标:1)能吃苦;2)讲诚信;3)善沟通。

主要教学方法:直观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互动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

(二)教学过程

1.教学相关图片展示:海运集装箱货运出口代理业务流程图和相关单证展示。

2.先导案例-一个典型海运集装箱货运代理出口业务(工作情境)。布置工作任务:1)建立货运委托代理关系。包括开发客户(方式与渠道)、接受货主询价、查找指定航线船期、运价、计算海运运费、业务洽谈与签单;2)预订舱位与确认订舱,包括网上订舱、d/r十联单的缮制与流转;3)做箱:提箱、装箱与还箱操作,eir、clp的缮制与流转;4)报关:申报-缴税-配合查验-放行(互动式教学);5)提单确认与签单及提单、核销单等讲解的发放(强调b/l的缮制要点);6)海上货物运输的跟踪(在线)。教师应先进行操作示范、讲解和知识归纳,之后再提供新案例,指导学生完成上述6个工作任务。最后通过情景模拟教学法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掌握整个出口业务操作流程。

在授课过程中应制作图文并茂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在增大课堂信息量的同时,使得理论、实践教学直观易懂。同时应利用校园网络、仿真模拟软件等进行仿真训练,让学生体会货代业务的真实操作过程,进行理论实训一体化教学。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qq群、飞信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在线辅导。

四、《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实施保障

以上课程设计的实施需要一支凝聚力强、团队协作精神好、教学整体素质高(具有赴相关企业挂职工作经历)的教学团队保障。课程组教师应通过定期教研活动、互听课、外出培训、挂职等共同提高团队教学水平。同时,所在学院应拥有良好的校园网络环境,且开放度高,共享性好,学生能够经常性利用学校教学资源;应配备多媒体教室和先进的投影设备,使得任课教师有条件进行多媒体教学;搭建交互式学习中心平台,平台上有专业课程的教学资料。所有网上资源对外开放,无条件实现网络资源共享。学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上网学习;应有仿真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并有专人维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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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组教师还应和校外货代业务专家共同制定《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标准,共同开发多媒体课件、习题集、案例集。同专业同层次统一授课计划。同时以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国际贸易专业规划教材《国际货运代理实务》为核心教材,全国国际货代员执业资格考试专用教材《国际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为指导教材。在单元、情境、任务的编排,知识点、案例等的设计上,均充分体现出切合实际并服务考证。

五、《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评价

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各占50%,过程性评价的内容主要针对岗位要求设置,结果性评价内容主要针对国际货代员考证设置。教学内容安排中各工作任务都按课程标准中规定的比例计入过程性评价。

六、本课程特本文由收集整理色与努力方向

经济贸易与实务篇(3)

区域性规则对多边体制之影响,在服务贸易领域具有双面性,具体体现为:

1、区域贸易规则对多边贸易体制具有积极影响。它可归纳为三个方面:(1)区域贸易规则同样以服务贸易自由化为目标,一定程度上对多边贸易体制起补充作用。服务贸易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区域经济集团内部产生了“贸易创造”效应。所谓“贸易创造”,即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实行自由贸易后,国内成本高的服务为其他成员国成本低的服务所代替,原来由本国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现在从区域内其他成员国进口,新的贸易得到“创造”。由于从其他成员国进口成本低的服务代替原来成本高的服务,该国就可以把原来生产成本高的资源转向生产成本低的服务,从而获得收益。自由贸易可以使全世界的经济福利达到最大化,而区域经济一体化至少在区域成员国之间取消彼此间的贸易限制,虽然对外实行较严格的贸易保护主义,也不失为贸易自由化的一种“次优”选择。(2)区域贸易规则可以实现将已取得的区域内服务贸易自由安排制度化,抵制区域内某些成员国内部利益集团的贸易保护主义。由于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及其多元化、国际化的趋势加强,更由于服务贸易对世界各国经济重要性的日益提高,使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各国的竞争加剧,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是否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服务业不具明显比较优势的国家大多举棋不定。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大量存在于各国国内法层面,对国际服务贸易提供者及其所提供的服务产生最直接最广泛的影响。国内立法者贸易政策取向较易受相关利益集团之影响,其摇摆不定阻碍了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通过区域贸易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可将各成员国间已采取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措施锁定,藉国际条约之力量抵制某些成员国内部利益集团的贸易保护主义,防止各国立场的倒退,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进多边服务贸易自由化。(3)区域贸易自由化规则的制定及实施,为多边服务贸易规则起到“实验田”的作用。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产生之前,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澳新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已就服务贸易自由化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规定。这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认识,有助于消除人们的疑虑,为多边规则的达成和实施提供一定的思想认识基础。同时,区域贸易规则尤其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相关规定,为多边服务贸易规则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先例。服务贸易理事会十分重视区域性协定项下相关规则的研究以资借鉴。例如,服务贸易理事会下设的《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则工作小组就曾应世贸组织秘书长之要求,就区域性经济一体化协定项下有关服务贸易的保障措施进行考查,分别就其程序性规则和实体规则向服务贸易理事会提交报告,以作为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总协定》项下相关规则之参考。

2、区域主义为实现本地区的贸易利益最大化,对区域外成员多采取贸易保护主义,对多边贸易体制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1)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贸易自由化的次优选择,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服务贸易领域尤为突出。区域经济一体化由于对非成员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其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一定程度上被“贸易转移”效应所抵消。所谓“贸易转移”是指由于区域性集团内部取消贸易壁垒,对外实行贸易保护主义,会使原来从区域外国家进口的服务转由区域内成员国进口,产生了贸易转移。这就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给世界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失。目前,经济全球化趋势势不可挡,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块状”的区域性市场及相应的一体化规则人为地将无边界的技术区域化,对全球及各国的经济发展都将带来消极影响。当今世界,电信服务、金融服务和电子商务等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地在统一的全球大市场内进行,地理上的距离已不足为障。在这一无边界的信息时代,区域经济一体化已不足以促进甚而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经济全球化进程。(2)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中的服务原产地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多边贸易体制,尤其是多边体制下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区域经济一体化为解决第三国“搭便车”乘机享受区域内部服务贸易自由化之便利,皆有严格之原产地规则规定。原产地规则除了产生贸易限制作用外,其管理也徒增行政负担及带给厂商额外的取证及举证成本,《欧共体罗马条约》、《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澳新服务贸易议定书》以原产地规则来判定服务提供者之“原产地”(国籍),用以决定是否可以享受区域安排之服务贸易自由化相关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在欧美等国平均实际有效税率已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其贸易限制效果,相对已较轻微。服务贸易的歧视待遇,不仅出现在市场进入方面,而且存在于产品进入后之国民待遇中,而使原产地规则对服务贸易实施歧视性待遇之意义远大于货物贸易,换言之,原产地规则对服务贸易之贸易限制较货物贸易为大。因而,服务原产地规则容易被区域经济一体化成员利用作为一种贸易保护工具,背离了多边体制下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另外,区域性经济一体化协定中的争端解决条款将与世贸组织的管辖权发生冲突。(3)区域贸易自由化将拉大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格局中的差距。区域性经济一体化协议数量剧增的原因除提高地区经济效益与加强合作以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在竞争日益剧烈的国际市场上发挥地区优势保证地区利益。经过多边贸易体制下多个回合的谈判,全球关税税率已大为降低,然而,各区域间各不相同的规则、标准及原产地规则构成了新的区域间壁垒。更令人担忧的是,美国及欧盟作为世界上两大主要的经济力量,正是这种争夺世界市场竞争的始作俑者,二者均以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其加强对世界市场争夺的重要工具,相互较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广度和深度。从现今的世界经济一体化形势来看,呈现出以美欧为轴心不断向外辐射扩展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美欧处于这一格局的中心,操纵着游戏规则,而发展中国家处于,最不发达国家往往被排除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之外。在服务贸易领域,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实力更不能同日而语,就服务贸易达成区域性安排也主要是在发达国家之间。目前已达成的区域贸易规则进一步增强了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市场上的竞争力,发展中国家更处于劣势地位。欧美皆已是成熟服务经济,在服务贸易领域具有比较优势,尤其在《服务贸易总协定》附件之金融服务及电讯服务方面,其共识使《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附件得以顺利通过,而针对发展中国家具有比较优势之劳动、雇佣服务自由化却又强制给予封杀。

综合以上分析,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多边贸易体制可谓利弊兼具。从国际社会的现实来看,无论是目前还是将来,世界经济中的集团化和全球化并不是两种完全对立的趋势,而是两种趋势并存,共同发展。基于国际社会的现实,在区域贸易协议与多边贸易体制(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关系上,世界贸易组织确认了区域性贸易体制与多边贸易体制的相容性,同时确立了多边贸易体制的首要的和主导的地位,将区域贸易协议的发展置于多边贸易体制的框架之中。区域贸易规则作为国际服务贸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多边服务贸易规则必要和有益的补充,但不能取代多边服务贸易规则。处理二者关系的正确途径是:区域全球化而非全球区域化。如何约束区域服务贸易一体化,消除其负面效应,使其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有益补充,是世贸组织面临的一大难题。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有关“经济一体化”规定之评析

乌拉圭回合谈判最显著的成就之一,就是将合作的范围从传统的货物贸易领域扩展到服务贸易领域,签订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对于区域一体化的存在及其对服务贸易的影响,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是不可能回避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是仿效《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4条的规则制定的。尽管在服务贸易领域,因为没有货物贸易中关税那样的对应措施,不存在如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那样的区分。《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明确规定:“本协议的规定不应防止其任何缔约方成为双边或多边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的成员或进入该类协议”。同时,为了防止上述权利被滥用,协定也规定了一体化协议必须满足的条件和协定审查机制。

(一)经济一体化协议必须符合的条件

第5条第1款要求此类协定须(1)涵盖众多服务部门,即该协议在所涉部门数量、交易量和服务提供方面具有“实质性的部门范围”,为满足此条件,协定不应规定预先排除任何服务提供方式。(2)各缔约方应在该协定生效或在合理时限内,通过1)在缔约方之间消除现有的歧视性措施和/或2)禁止新的或更多的歧视性措施(《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1条、第12条、第14条以及第14条之二下允许的措施除外),来在该协定涵盖的部门范围内不实行或取消第17条“国民待遇”意义上的“实质上所有的歧视”。第5条第2款规定在评估上述条件是否达到时,还可以将这种协定与有关国家间更广泛的经济一体化进程结合起来考虑。第5条第3款规定如果发展中国家为此类协定的参加方,则应依照有关国家总体和各服务部门及分部门的发展水平,在第1款所列条件方面,特别是其中(2)项所列条件方面给予灵活性。第5条第4款规定,对该协定外的任何成员,不得提高相应服务部门或分部门内的服务贸易壁垒的总体水平。此外,第5条还就第三方利益的享有和劳动力市场的完全一体化加以规定。

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4条相比,《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涵盖众多服务部门”的要求弱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4条中“实质上所有的贸易”的标准。同样的结论也适用于关于自由化程度的标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4条要求实质上所有区内贸易的“关税及其他商业限制”,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要求不是消除现存的歧视措施和禁止新的措施,而是消除现存的歧视措施和/或禁止新的措施。正如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那样,对来自其他《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方服务贸易的壁垒总水平,不应因经济一体化协定而提高。然而,区别就在于《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壁垒不应在有关部门或分部门,也就是那些作出了具体承诺的部门提高。这种部门的具体性意味着,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情况相反,成员不能辩解说保护的平均水平或“总体影响”没有改变,而不管在单个产品(或分部门)水平上可能已发生变化。

《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所仿照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第24条,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不少缺陷,最大的问题是关键词语之表述模棱两可,不具有可操作性,给审查一体化协议和监督一体化组织的运行带来许多困难。在乌拉圭回合谈判过程中,缔约各方经过讨价还价,最终就第24条个性问题达成了《关于“关贸总协定”第24条解释的协议》,完善了货物贸易领域世贸组织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也存在语焉不详之不足。任何一项区域性协议要成为《服务贸易总协定》承认的经济一体化协议须符合严格的条件:涵盖众多的服务部门、实质性的贸易自由化及对非成员不得提高其贸易壁垒。然而,由于许多关键性条款含义模糊,给审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例如,第5条第1款(1)项中“涵盖众多服务部门”(Substantialsectoralcoverage)之含义。其注释表明这一条件须根据服务部门的数量、受影响的贸易量和服务提供方式进行评估。此外,还特别指出不得预先排除任何服务提供方式,但就服务部门的数量和受影响的贸易量并无此要求。这隐含着二者可预先进行部分排除,但对于这两个要素,鉴于服务贸易领域统计资料的缺乏,难有客观数据来确定“涵盖”之标准。此外,“实质上所有(standstill)”、“在协议生效之日或合理的一段时限内取歧视性措施”之“合理的时限”、“更广泛经济一体化进程”如何确切解释,可否借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项下第24条相应词语的含义等均有待明确。

(二)审查机制

服务贸易一体化协定的审查机构是服务贸易理事会和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第5条第7款规定,任何协定参加方的成员应迅速将任何此类协定及其任何扩大或重大修改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它们还应使理事会可获得其所要求的有关信息。理事会可设立工作组,以审查此类协定及其扩大或修改,并就其与本条规定的一致性问题向理事会提出报告。在一定时限基础上实施的任何协定参加方的成员还应就协定的实施情况定期向理事会报告。第5条第5款规定,如果在一体化的缔结、扩大或重大修正过程中,某成员打算退出或变更其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下的具体承诺,且与该国的服务贸易表中规定的条件不符,该国至少应提前90天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并应遵守《服务贸易总协定》第21条(减让表的修改)中所规定的程序。

经济贸易与实务篇(4)

首先,全球贸易一体化进程加强了各国、各地区经济的紧密联系,转轨国家的贸易自由化已呈不可逆转之势并得到进一步强化。这就要求转轨国家在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改革贸易制度,使之符合世界贸易的发展趋势。俄罗斯、乌克兰和匈牙利等一些东欧国家纷纷全面实行对外经贸自由化政策。中国采取了由局部到全局的贸易开放政策和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加快了外贸改革的步伐,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在20世纪初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其次,不同国家参与国际分工极大地推动了全球贸易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转轨国家也不例外。

应该说,没有包括中国在内的转轨国家的参与,经济全球化特别是贸易自由化就不具备全球意义。正是由于转轨国家不断扩大对外经济贸易联系,参与国际分工,从而加速了世界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对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起到了推动作用。但转轨国家对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影响作用还是有限的。当然,在这种互动关系中,贸易自由化对转轨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效果,如加强了竞争、强化了分工并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以及外部经济效应等。但是,全球范围的贸易竞争对转轨国家的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特别是转轨国家的国家经济安全面临严峻的挑战。

二贸易自由化与转轨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的互动效应

服务贸易已发展成为全球三大贸易之一,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整体经济水平的重要指标。转轨国家服务贸易的发展与贸易自由化趋势之间的互动关系也因此越来越明显。

(一)贸易自由化促使转轨国家调整外贸政策

为适应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趋势,转轨国家的外贸政策必须不断进行调整。特别是在全球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今天,转轨国家服务贸易政策的调整势在必行。转轨国家政府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体发展战略,以推动服务部门的现代化进程,必须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法规。管理立法和管理方法的落后,不仅不能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而且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转轨国家服务业的深入拓展。同样,转轨国家服务贸易政策的调整也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这主要表现为:服务贸易政策的调整意味着转轨国家进一步加快融入贸易自由化进程,逐步实行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从而改变转轨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份额较低的状况。尤其是在全球服务贸易越来越趋于专业化,分工更加深化和细化,一些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已开始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服务产业转变的趋势下,转轨国家服务贸易政策的调整有利于全球服务贸易的专业化分工和传统服务贸易特别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产业的深入发展。

(二)贸易自由化与转轨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的互动效应明显

贸易自由化促进了转轨国家服务贸易业务的成熟,同时,转轨国家服务业的发展也是对全球贸易一体化进程的最大贡献。服务业包括金融、电信、运输、会计、咨询、旅游等广泛的领域,而金融服务贸易又是服务业中非常重要和敏感的领域。因而,这里以贸易自由化与转轨国家金融服务业的关系为例加以分析。目前,尽管转轨国家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还较弱,无法与发达国家的金融业展开全面竞争,而且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也会给这类国家的金融业造成严重冲击,但还是应当看到其更为积极的一面,即贸易自由化能够促进转轨国家金融服务贸易业务的成熟并在全球拓展金融服务业。因为随着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客户必然产生外汇交易、远期结售汇、利率和汇率风险防范等业务需求,这些业务对转轨国家银行来说都是正在开办或尚未开办的新业务,而对于外国银行来说都是非常成熟的业务品种,具有成功的经营与营销经验。

转轨国家的银行可以借助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不断深入,利用金融创新来拓展金融业务领域,学习掌握先进经验和成熟的金融业务技术,提升本国金融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收益。与此同时,转轨国家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也是对贸易自由化的应有贡献。如果没有转轨国家金融服务业的巨大发展和金融服务贸易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的深化是很难实现的。不过,为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国内金融市场和金融安全的不利影响,在金融服务业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过程中,对外资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和经营活动中的管制是非常必要的。转轨国家应该积极加入经济和贸易的全球一体化进程,但不要急于使自己的金融市场同国际金融市场实现一体化,尤其是资本自由化应该分阶段进行。这样可以防止国内金融业和金融市场遭受外资金融机构和国际投机资本的冲击,有效地保护金融业,维护金融市场和国家经济安全。

三转轨国家贸易自由化的可持续发展效应

相对于经济发达国家而言,转轨国家在商品贸易条件方面总体上不占优势,从而导致其贸易利得的份额受到削弱。但是,在全球贸易自由化浪潮不断席卷转轨国家的情况下,转轨国家又面临着在推进本国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同时争取获得更多贸易利得的双重任务。要想获得长期、可持续的贸易利得,必须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单位劳动成本上下功夫,这是转轨国家实施贸易自由化并保持可持续贸易效应的关键。在当今经济生活国际化中,尽管国际投资占据先导地位,但国际贸易依然是衡量一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迫使任何一国都不能游离于国际生活之外,转轨国家不仅要采取短期措施实施贸易自由化,更要从战略高度推进贸易自由化的实施。全球贸易自由化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推进转轨国家贸易自由化的可持续发展。为提高贸易自由化的可持续效应,转轨国家应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单位劳动成本入手,带动经济贸易结构的调整,加强科技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

在调整经济结构以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俄罗斯正采取措施加速实现经济结构的多样化,这是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发展对外经贸关系、实现出口结构多样化的重要保证。俄罗斯已将增加能源和原料性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比重,以及扩大加工制造业产品的出口作为实现经济结构多样化的重要举措,以提高贸易自由化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效应。中国也同样面临着经济结构和出口结构多样化的问题。当前,围绕实施贸易自由化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中国必须首先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增强农业出口市场竞争力。其次,国家要继续加强实施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战略,不仅要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更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扩大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出口。再次,国家必须突出能源和原材料等资源的建设,既要通过国际合作抓好能源建设,又要抓好节约能源、节约原材料和节约用水工作,搞好重要资源的综合利用。

四贸易自由化与转轨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效应

贸易自由化更多地表现为局部区域的自由化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在全球不可逆转的贸易自由化趋势的推动下,转轨国家纷纷参与或组建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如一些东欧国家纷纷加入或申请加入欧盟;组建独联体和加强独联体次区域经济合作;成立上海合作组织,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并逐步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等等。目前,东北亚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中心之一。东北亚地区总产值占世界总产值的20%,对外贸易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从1980年的34%上升到2003年的58%,这一比重高于北美自由贸易区(55%),但低于欧盟(65%)。鉴于此,俄罗斯正以积极的姿态参与东北亚经济圈的规划和建设,因为俄远东地区未来经济的发展与东北亚经济一体化进程紧密相关。

通过参与东北亚地区的经贸合作,可以大大提高俄罗斯远东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从而促进远东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反,如果俄罗斯被排挤在东北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之外,其远东地区的经济落后问题将长期得不到解决。中国参与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和区域经济合作包括:APEC、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曼谷协定》、图们江次区域经济合作、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东北亚经济圈等。特别是在中国的主导下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从而极大地推动了本区域内的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合作。转轨国家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在很大程度上便利了各国在贸易、投资、能源、交通等领域的俄罗斯广泛合作,有利于促进转轨国家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发展。

然而,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形式不同,其贸易自由化的程度存在差异,因此对各成员国产生的贸易转移效应和贸易创造效应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也各有不同。以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为例。从理论上讲,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最终模式以建立自由贸易区为最佳,建立其他形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则有一定的消极效应。例如,若建立关税同盟这样的组织形式,将会导致各成员国间存在严重的贸易转移效应。这是因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都是发展中的经济转轨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较低,由于技术、资本、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在大多数产品的生产上都不具有成本优势。如果成员国的贸易由区域外转向区域内,则会由于存在严重的贸易转移效应而受到损害。英国学者罗布森曾得出过这样一个结论:就一般而言,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效应要优于关税同盟。

因为“在关税同盟体制下,贸易保护主义压力会迫使比较开放的成员国增加对非成员国的壁垒,一致对外,从而使贸易转移效应增加,使进口成本加大。自由贸易区可以使比较开放的成员国进一步单边地、不加歧视地降低贸易壁垒,而这又可以反过来给其他成员国造成一种积极的、而不是强迫的压力。”因此,上海合作组织建立自由贸易区这样的组织形式,会对该组织未来的发展产生更为积极的经济效应。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国内产业多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源密集型产业为主,产业、产品和工艺技术同构性强,无法形成紧密的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关系。这样,彼此间对对方的产品必然不会产生大的需求,贸易创造效应很小,难以分享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同时也无法形成旨在提高规模经济效益的协议分工。自由贸易区可以使成员国最大限度地保持同外部世界的原有经济贸易联系,减低贸易转移效应。二是自由贸易区的市场开放程度也比较低,可以避免对不发达成员国造成严重冲击。

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和经济政策协调程度低,可以避免成员国在贸易和经济政策协调方面的困难。一些区域经济专家估计,在未来20年内,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将实施贸易投资便利化,为2020年前最终建立自由贸易区打下坚实的基础。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主要任务是减少关税和其他非关税贸易壁垒,消除影响资本、货物、人员、技术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消极因素。贸易投资便利化涵盖面广,内容丰富多样,且具有灵活性强、投入少、见效快、代价小等特点。积极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能有效减少贸易投资的摩擦成本,可以逐步提高效率,加强管理和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区域内的经济合作,并真正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

五转轨国家参与贸易自由化进程与国际贸易体系的双重矛盾效应

美国著名学者沃勒斯坦认为,在20世纪,“核心—半边缘—边缘”的关系扩展到全球范围。同样,国际贸易体系并不是建立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体系,它也是一种由“中心和(或称边缘和半边缘)”构成的不平衡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的发达国家是世界贸易一体化规则的垄断者,世界贸易规则的制定很大程度上是为发达国家的利益分配而制定的,因而它们也成为全球贸易一体化的最大受益者;而处于状态的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承担了大部分风险,不发达国家的利益并未给予足够考虑,一些最不发达国家甚至被边缘化的问题越加严重。例如,发展中国家、经济转轨国家农产品和纺织品以及服装的市场准入仍未付诸实施,相反,出口补贴和国内支持等扭曲的农业政策仍继续广泛地存在于发达经济体中,这就阻碍了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参与全球市场的竞争并获得相应的利益。

世界贸易一体化规则在改善市场机制的同时,在国家层面和全球层面仍旧存在着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可能由于不受约束的市场力量而加剧。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教授所反复强调的,我们所需要的不是否认市场机制在创造收入和财富方面的积极作用,而是要认识到市场机制不得不在一个存在许多制度的世界中运作,这就需要不得不考虑其他方的利益和其他方面的问题。但是,全球贸易规则的制定只有在不同势力的力量均衡中运作,才能寻求均衡的制度建设。目前,随着更多发展中国家、转轨国家被整合到多边贸易体系中,随着这些国家经济、贸易的增长和发展,只要这些国家团结一致并共同致力于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构建,通过与发达国家多方长期的博弈,最终会使贸易自由化的利益分配更加平等,世界贸易组织越来越重视协调各成员方的贸易政策,并能够推进世界贸易一体化规则的协调性运作。因为只有考虑更多经济不发达国家的利益,世界贸易一体化才能真正可持续发展。

六全球贸易自由化与转轨国家的经济发展效应

(一)贸易自由化对转轨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效果

主要表现在:促进了转轨国家国际贸易的发展,增加了这些国家的福利,同时加强了竞争、强化了分工并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特别是在贸易投资一体化的今天,贸易自由化带动下的投资自由化和生产国际化的迅猛发展,促使转轨国家积极参与其中,并成为受益者。贸易投资一体化为转轨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资金、技术、管理和经验,也加快了这些国家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进程。同时,转轨国家的跨国企业(包括民营跨国企业)也在贸易投资全球化的进程中发展壮大。在某些转轨国家中,一些经营状况好、发展规模大的企业还向国际市场寻求投资场所,改单向投资为双向投资,融入世界经济大循环,更深入的参与新的国际分工和国际合作,更好的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

(二)贸易自由化对转轨国家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特别是转轨国家的国家经济安全面临严峻的挑战

第一,贸易自由化在市场、管理、产权、人才竞争、规模和技术创新能力以及国家经济安全等诸多方面给转轨国家带来的挑战不容忽视。这主要表现在:(1)一些转轨国家加入WTO后,随着市场的开放、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取消以及跨国公司的纷纷进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使得那些创业时间短、技术水平低、实力不强的企业面临着被淘汰的危险;(2)目前,转轨国家相当一部分企业在管理上都不同程度的采取“人治”的手段、家族式的管理模式,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这种管理与国外发达国家的企业和著名的跨国公司相比,就会显露治理结构落后、管理手段粗放、运营效率低下的弊端;(3)转轨国家的企业还普遍存在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的问题,与资产规模高达数百亿、上千亿的国外跨国公司相比,显得相当弱小,很难与之竞争,这直接影响其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4)在贸易自由化逐步加深的过程中,转轨国家的在一定程度上将受到冲击,国家对产业政策的干预作用将会有所减弱,各国的经济活动也将越来越多地遵循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来运作。随着转轨国家经济融入贸易自由化程度的加深,其受到外部冲击的可能性会增大。

第二,贸易自由化可能造成转轨国家“贫困化增长”的问题值得重视。这表现在:(1)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发展与增长的矛盾可能会导致转轨国家“贫困化增长”。当前,转轨国家普遍表现出对GDP和经济高速增长的过旺追求。这对于转轨经济当然是必要的。但从长远看,发展问题同样不可忽视。因为事实上,一个社会可以有经济增长,却不一定有发展。增长与发展并不是一个相同的概念。例如,俄罗斯依靠石油、天然气、黑色和有色金属、木材等自然资源和原材料出口而取得的经济增长,就是以不惜牺牲环境和枯竭资源为代价而实现的“高速增长”。这种不考虑长远发展、不注重质量的经济增长,其直接后果不仅会导致环境恶化、资源日趋短缺和人民的实际福利下降,还会造成国际贸易学称之为“贫困化增长”的现象,从而使发展最终难以持续并可能使经济再度陷入困境。(2)发达国家与转轨国家在产品生产上存在技术梯度差异会引发新的依赖关系。伴随着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发达国家将一些过时的技术和高污染的生产向转轨国家转移,这不仅使转轨国家自然环境受到污染、生态平衡遭到破坏,还会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社会成本负担日益加重,最终影响到转轨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国际分工中新的依赖关系也会导致“贫困化增长”。(3)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转轨国家的商品贸易条件恶化使其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随着转轨国家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转轨国家的出口大幅度增加,然而,在出口结构中,转轨国家大多以出口初级原材料和初级加工业产品为主,而这些商品贸易条件的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贫困化增长”。

当然,在目前的条件下,转轨国家对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影响作用还是有限的。因为大多数转轨国家是以所谓比较优势加入全球分工体系的。这种比较优势说到底就是国家的廉价资源,包括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通过对这些资源的开发生产并获取硬通货,只能使转轨国家处在国际分工体系的最底层。这也使转轨国家的经济对发达国家的依赖程度日渐加深,从而对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力减弱。因此,转轨国家必须要按照国际市场的需求不断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才能应对贸易自由化的挑战。

经济贸易与实务篇(5)

内容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特征的逐渐显现,全球国际贸易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和特征。为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带来的巨大挑战,抓住知识经济时代带来的无限机遇,我国必须调整对外贸易战略,加快贸易法律建设与国际经贸关系协调力度,大力发展知识型服务贸易,推行网络贸易,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对外经济良性循环。

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经济形态。随着知识经济特征的逐渐显现,全球国际贸易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和特征。从知识经济的内涵和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现代经济增长更多的取决于知识、技术和人力资本的水平。为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我国必须加快创新外贸体制和对外贸易战略,强化技术创新力度,加速产业技术进步与产业机构升级,促进国际贸易健康、快速的发展。

本文首先分析了知识经济的内涵和特点,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从六个方面应对知识经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即加大科技投入,实行科技兴贸;加快适应网络贸易,大力拓展国际市场;发展服务贸易,拓展服务贸易的人力资本要素;营造环境,培育本土跨国企业;加快贸易法律建设,协调国际经贸关系;加大教育力度,重视人才培养。以期对有关方面进行决策提供依据。

知识经济的内涵及特点

(一)知识经济的内涵

1962年,美国经济学家费里茨•马克卢普根据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社会发展和产业机构调整的背景,提出了“知识产业”的概念。1996年,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国际组织文件中第一次正式使用了“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knowledge-BasedEconomy)这个新概念。如今,知识经济与国际贸易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它们之间关系主要体现在:一方面知识经济体现了一个国家科技进步的水平,决定了所在国的国际贸易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国际贸易对科技进步的促进与推动作用上。知识经济已对国际贸易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并对这一概念的内涵作了界定;知识经济就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资源近乎耗竭、环境危机日益加剧的时代,它发展的指导思想是科学、合理、综合、高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同时开发尚未利用的自然资源来取代已近耗竭的稀缺自然资源。

(二)知识经济时代我国国际贸易的新特点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融合与发展,国际贸易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这种新特点与发展趋势无不与知识经济的特征有着内在的互动关系。作为全球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国际贸易发展也呈现出自身的特点。纵观我国2005年以来的贸易额不难看出,我国已经成为一个具有一定全球影响力的贸易大国,是继美国、德国后的第三大贸易国。但是,要真正从贸易大国转变为贸易强国,还需要很大一段路要走。产品附加值低、抵抗危机能力差、出口商品竞争力弱等问题无不显露出我国国际贸易缺乏竞争力的弊端。

贸易摩擦升级成为过去几年国际贸易出现的新特点。我国在过去几年里很好的履行了加入世贸的各项约定条款,按约定逐步开放各行业。但自我国加入WTO以来,贸易摩擦不但没有减低或减少,反而还有所增加或升级的态势。贸易结构单一化,主要出口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成本低,产品附加值低,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产品的技术门槛低,技术含量少,进而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许多进口国对我国的反倾销诉讼。反倾销诉讼实际上是目前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的最主要形式。同样,对于我国出口那些附加值高的电器类来说,由于缺乏必要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导致无法从中获得预期的高收益,这又从一方面暴露出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弱点。

知识产权的保护又成为知识时代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当然,这与我国实际国情息息相关。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真正意义上开始建立并实行是在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当前,国内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屡见报端。因此,我国必须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强化我国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及学术研究,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除此之外,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将成为我国提高国家竞争力和国际贸易竞争力的决定因素。事实上,科技创新的长足进步将会促进国家创新能力的全面提高与提升。

国际贸易应对知识经济的影响应采取的对策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除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之外,也带来了无限的机遇。如何迎接挑战,抓住机遇,以促进国际贸易、国内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是当前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我们必须立足本国实际,认清我国国际贸易在知识经济发展中呈现出的新特点和新趋势,并采取相应措施,努力发展本国的国际贸易,进而推动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的发展,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

(一)加大科技投入,实行科技兴贸

知识经济是以知识和技术为基础的经济活动,核心是知识的生产与创新。同时,知识的生产与创新又与科学技术的进步息息相关。在科技投入方面,我国目前的现状集中表现在科技投资严重不足,缺乏科技投入的长效机制,缺乏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政策导向力,这些都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当务之急是要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树立广大科技工作的创新意识,建立发掘、培养、保护高级人才的长效机制,促进产学研的结合,推动科研院校进入企业或实行企业合作经营。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科技进步成为决定竞争能力高低的根本性因素,也是我国外贸能否制胜的关键。我们必须牢牢树立起创新意识、积极创造条件培养高技术人才,加强校企合作框架下的“产、学、研”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培养和激发高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进而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加快传统产业的更新换代,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升级与优化,从而提高国际竞争力。

(二)加快适应网络贸易,大力拓展国际市场

网络贸易必将成为未来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加强对电子商务及网络贸易的宣传,提高人们对网络贸易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是未来几年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同时也应加强对网络贸易的规划和管理,科学、合理、有序的引导网络贸易的转型。这需要各级政府采取如下措施:首先,应加大投资,改善电信及网络设施等硬件环境,加速信息产业的建设力度,有序引导“产、学、研”向进出口企业的倾斜,促使基于网络贸易的信息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其次,应加快我国国际电子商务网络的建设步伐及适应为网络时代的高技能人才的力度,加快我国对外贸易的信息技术与国际间的企业贸易接轨。最后,还应制定适合未来网络时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促使网络贸易科学、合理、有序的发展。

(三)发展服务贸易,拓展服务贸易的人力资本要素

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对于国家的未来繁荣具有战略性的地位,我们应认识到加快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决定着国民经济现代化能否实现全面、健康的发展,具有提高经济国际竞争力及维护国际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地位。另外,发展服务贸易的同时,也应注重拓展服务贸易的人力资本。这要求我们应从教育投入和人力资源的开发两个方面入手。从本质上来说,决定一国服务贸易优势的根本性因素在于该国的人力资本状况。现代服务业属人力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服务业不仅能够吸纳大量闲散的剩余劳动力,创造经济效益,而且能够促使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从以上可以明显看出,人力资本和服务业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有机的联系。我们只有抓住服务业国际化所提供的历史机遇,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创造必要的环境来推进人力基础设施的完善。

(四)营造环境,培育本土跨国企业

我国目前的现状是跨国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国际地位偏低。我们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推动企业的重组和优化,培育和组建一批中国式的跨国公司,实施“走出去”的战略,进而实现分享国际分工利益,带动和实现我国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知识经济时代国际贸易主要是以跨国公司为主体,并且随着国际市场分工与协作趋势的加剧,国际竞争也主要在跨国公司之间展开。因而,一国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高低,实际主要体现在该国跨国公司的竞争力的强弱上。通过营造环境,实施“走出去”的战略节能型跨国公司经营,组建中国式的跨国公司,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及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也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大环境。通过营造环境,鼓励和支持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企业实行跨国经营直至成立跨国公司,也可通过采取合资、兼并等多种形式开展资源开发、即时经济合作及贸易加工等跨国经营。

(五)加快贸易法律建设,协调国际经贸关系

知识经济时代的国际贸易竞争将日益激烈,由此而来的纠纷与矛盾也将随之增多。近年来,我国虽然已出台了一些涉及国际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和法规,但面对国际环境的日益复杂化,有些法律和法规也越来越凸显出落后、缺乏时效性、可操作性差甚至欠缺等弊端。加快外贸法律的建设速度,加大涉及国际贸易领域的立法,强化现有贸易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应是当前当务之急。这些措施将会为我国对外贸易营造良好的环境,促使对外贸易健康稳定的发展。当然,在解决与纠纷过程中也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关系的协调。如经济参与和推动地区、区域经济合作,参与和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进而促进国际经济协调机制的完善。

(六)加大教育力度,重视人才培养

科技是知识的内化,高素质人力资本是贸易发展的重要要素。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实际上是知识的竞争,而知识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世界各国都在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以求得在国际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根据资料显示,知识的扩展速度和影响领域已明显影响到国际贸易的速度和成败。发展中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度及资金投入力度方面都不如发达国家,这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如何在未来的发展中,加大教育力度,重视人才培养应该成为我国各级政府深思熟虑的关键性问题。

结论

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经济形态。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国际贸易交易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交易对象趋于高技术化等新的发展趋势和特征。为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带来的巨大挑战与无限机遇,我国必须调整对外贸易战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贸易法律建设与国际经贸关系协调力度,大力发展知识型服务贸易,推行网络贸易,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对外经济良性循环,进而推动国内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

参考文献:

1.南天文.知识经济与国际贸易[J].商业经济,2009(1)

2.粟珍.知识经济与我国国际贸易对策[J].广西社会科学,2003(12)

3.崔士民.知识经济与我国国际贸易发展新变化研究[J].理论探讨,2008(4)

经济贸易与实务篇(6)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服务贸易开放度不高。服务贸易指国与国之间互相提供服务的经济交换活动。服务贸易开放度指服务贸易总额占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反映了一国参与国际服务贸易和一国经济增长对国际服务市场的依赖程度。我国服务贸易禁止外资进入领域较多,服务贸易的开放度一直处于8%以下,但是呈现出不断上升的态势。

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2年的44亿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4706亿美元,30年间增长了近107倍。服务贸易进出口国际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2012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跃居世界第三,出口居世界第五位,进口居世界第三位。

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传统的劳动和资源密集型服务是中国服务贸易的出口主体,竞争力不强、劳动生产率不高。而以人力资本和知识技术密集型为主的新兴服务国内供给低、行业间发展不平衡,是进口的主体。

服务贸易逆差持续扩大。1995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呈现出年年逆差且逆差不断扩大的局面。其中旅游、建筑、咨询、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为主要的顺差行业,新兴服务贸易如保险服务、金融服务、专有权力使用费和特许费等服务贸易领域我国竞争力不强。

主要服务贸易伙伴为发达国家和地区。中国香港、欧盟、美国、东盟和日本一是是我国的前五大服务贸易伙伴,其中香港多年来均为我最大服务贸易的出口目的地、进口来源地和顺差来源地。2012年,与这五大经济体实现的进出口总额占到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65.9%。

服务贸易集中于东部省份。京、沪、粤三地服务贸易总额远超其他省份。近年来,伴随着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步伐的加快以及发展模式的调整,中西部地区的服务进出口增幅显著。

服务贸易和我国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为了揭示服务贸易与GDP的相关性,文章使用Eviews6.0软件,通过数据选取、模型建立和检验来说明服务贸易进出口和GDP增长的关系。

首先选取中国统计年鉴以及国家统计局网站中1982~2012年的年度数据作为样本数据,对数化处理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服务贸易进口额(IM)和服务贸易出口额(EX)三个变量,并建立模型:

LNGDP=C+aLNEX+bLNIM+ε (1)

用ADF法对时间序列数据的平稳性进行单位根检验,得到lnGDP、lnEX、lnIM为一阶单整序列根据AIC值和SC值确定最优滞后期为1,建立变量间的VAR模型,在VAR(2)的基础上确定最优滞后阶数为1,然后对LNGDP、LNEX和LNIM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得到唯一一个协整方程:

LNGDP=2.512625-1.696053LNEX+2.944245LNIM (2)

协整检验表明,GDP、服务贸易出口及服务贸易进口三者之间存在长期均衡的关系。经济增长与服务贸易进口正相关,进口弹性为2.944245,即服务贸易进口增长1%将拉动经济增长2.944245%;经济增长与服务贸易出口呈相关,出口弹性为-1.696053,即服务贸易出口增长1%会导致经济下滑1.696053%。显然,服务贸易进口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要大于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

构造统计量F,根据AIC值和SC值确定各变量的滞后阶数为1。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法对lnGDP、lnEX和lnIM进行分析检验,检验服务贸易的进口、出口与经济增长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检验结果表明,服务贸易的进口是GDP增长和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的格兰杰原因。说明服务贸易的进口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模式的思路调整

通过对中国1982~2012年服务贸易进出口和GDP进行的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可以得出,经济增长与服务贸易进口正相关,与服务贸易出口负相关,且服务贸易进口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要大于服务贸易出口:服务贸易进口是GDP增长和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的格兰杰原因的结论。这也印证我国服务贸易贸易逆差逐年扩大而经济逐年稳步增长的事实。

服务贸易尤其是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的进口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协整方程凸显了中国服务贸易结构性失衡这一突出问题。鉴于此,中国政府应注重服务贸易进口对经济增长的正面作用,调整国内服务业结构、扩大技术外溢效用、提升政府管理水平等相关措施。

调整国内服务业结构。国内服务业是国际服务贸易的基础。发展中国服务贸易的首要和必须的条件就是大力促进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改变中国重货物贸易轻服务贸易的结构。调整国内服务业结构,既要结合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实际,又要考虑到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引导劳动和自然资源密集型的传统服务健康发展。在充分发挥其资本积累和对劳动力高吸纳作用的同时,运用现代科技加快对传统服务的改造,大力推进制造业内部生产业的专业化、系列化和外部协作的加快发展,提升附加值,促进劳动和资源密集型服务贸易产业内部升级。

重点发展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业,培育服务行业新的竞争优势。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研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确定重点发展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的行业和区域布局、加强区域合作,为服务贸易发展创造条件。通过继续提高服务业尤其是重点领域的开放程度、放宽对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的管制,引导外资进入新兴服务领域,可以促进本国技术的发展、提升新兴服务贸易的国内供给水平、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其中,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服务的进口可以有效提升国内相关部门的竞争力、支撑工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进而推动经济增长。

扩大技术外溢效用。新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国际贸易是国际技术外溢的主要渠道(Coe和Helpman,1995,Hove,2008)。欠发达国家既可以向发达国家购买专利或者技术等直接的技术引进方式,也可以通过从发达国家进口高技术的商品和设备等更为间接的技术引进方式来引进、模仿发达国家的先进的技术、管理方法和经验,甚至通过在实践中积累知识来分享国际技术溢出所带来的好处。

经济贸易与实务篇(7)

[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 服务贸易业 发展趋势 对策建议

服务贸易是将一个国家所具有的服务品生产能力转变为可贸易的“无形商品”或“无形资产”,转变为贸易的价值形态,以获得增值价值的贸易形式,是占用较少资源实现更多财富的贸易途径。当前,世界经济正在向服务型经济转型,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可促进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而推动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迈进步伐。

一、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伴随着三十年改革开放,我国的服务贸易保持了迅速发展势头,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地位也得到了提升。事实上,我国的自然资源和初级劳动力资源相当丰富,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以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为主,并且长期以来在国际旅游业、海洋运输和建筑业等产业方面都具有一定优势,但同时在咨询服务、金融保险和专利技术等知识密集型的服务领域内却还处于竞争的劣势,发展稍显不足。因此,我国虽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贸易大国,但从种种方面看,还不能被称为服务贸易强国,其具体体现如下:

1.服务贸易规模偏小

据WTO统计,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4%,虽比2005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但仍排名世界第八位,而进口排名也保持第七位,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比重极不相称。

2.服务贸易差额扩大

在我国服务贸易数量迅速增长的同时,服务贸易的逆差也成逐年扩大的趋势。这些逆差主要存在于运输、保险、专利特许、咨询和电影音像等服务项目中。一直以来,运输业都是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的扩大,以及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的加大,我国保险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业项下的贸易逆差也呈逐年扩大趋势,逆差的长期存在和扩大将严重影响到我国服务贸易未来的发展。

3.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竞争力较低

一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结构都是以劳动和资源禀赋密集型服务贸易为主。虽然近年来新兴服务贸易的比重有所增加,但服务贸易格局仍然呈现出低水平发展的态势。以2004年的贸易结构为例: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的比重分别为33.35%、27.2%、18.15%,而保险、金融、计算机与信息服务、技术专利使用和特许费用等新兴服务贸易产业比重分别为4.83%、0.17%、2.14%、3.54%。这种贸易格局与欧美发达国家正好相反,表明我国处于服务贸易国际分工中附加值较低的环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较低的现状。

4.管理体制与法制建设不够完善

管理体制不完善,我国对服务业的管理不够统一;法制建设比较滞后,虽然我国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但却未能形成完整的服务贸易立法体系,已有的法律法规和内部文件立法层次较低且缺乏协调性,与GATS的接轨也尚未实现;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还不够,虽然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交通、电讯、文教、能源等基础设施都有了较大的改观,但总的来看仍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存在一定差距。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猛,增长速度高于货物贸易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世界经济复苏增长,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服务的国际间流动逐步兴起,使得服务贸易成为新的贸易增长点。1980年~2006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从3650亿美元增至27559亿美元,26年间增长了6.6倍,占世界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从七分之一上升到近五分之一。但与服务业的GDP占比相比,2006年,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比重仍较小,表明全球服务贸易还不够发达,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还处于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的初始阶段。同时也说明,服务贸易还是一片未充分开发的“处女地”,并注定成为各国竞相圈地的焦点地带。

2.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调整

服务贸易发展速度惊人,规模不断扩大,涉及的部门越来越多,涉足的领域也日益广泛。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不断发展,高新技术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建筑设计服务,计算机信息外包服务等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扩张。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得到了进一步凋整。据有关数据显示,长期以来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传统服务项目,如运输、旅游服务在发展中份额现在正逐年呈下降趋势,而其他新型服务(包括通讯、金融、信息、专利许可和其他商业服务等现代服务行业)则增长较快,其所占比重不断上升。

据《华尔街日报》称,IBM准备把美国本土4730个编程工作岗位转移到印度、中国等国家,即将编程服务外包到成本更低的地方,同时将高薪职位大量输往海外。惠普、甲骨文、埃森哲、美国在线、英国诺维奇保险公司等大型跨国公司也都计划将部分服务业务转移到印度或中国。

3.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发展仍不平衡,但差距正在缩小

目前,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仍占主体地位。从规模上看,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上对发展中国家存在大量顺差。而从结构上看,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与经济实力、制度优势,以及规则的制定权利,在发展迅猛的知识含量高的新兴服务贸易领域存在绝对的比较优势。发展中国家在总体结构上存在明显劣势,只是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旅游及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有一定的竞争能力。比较乐观的是,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贸易的趋势,这一趋势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

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我国服务贸易的对策建议

1.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

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是以强大的国内服务业为前提保障的。目前我国国内服务业相对发展落后,严重制约了服务贸易的发展。应有重点、有步骤地大力优化服务行业结构。首先,对于投资少、收效快、就业量大、与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如商业、物资业、金融业、保险业、饮食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业和文化卫生业等,国家需对其进行重点扶持、加大发展力度。其次,加大对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人才培养的投入,加速发展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如咨询业、信息业和各类技术服务的行业。再次,坚决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如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事业、教育事业和公共事业等。此外还应重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行业的发展。同时,发展服务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提高服务质。服务产品质量不仅对服务企业本身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有决定性的作用,也是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基础。

2.实施以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为导向的发展战略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我国可以按照服务业各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地位确定产业结构和行业发展顺序,同时根据竞争力的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以实现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全面提升和优化,从而获得动态比较利益。尽管我国的服务业总体上落后于各发达国家,但在某些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的服务领域仍具备一定优势。因此,可根据服务产业部门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增长速度和比较优势等方面的排序,确定发展服务贸易的战略重点,同时逐步开放国内服务市场,引进国外竞争,促进国内服务业行业学习先进技术经验。但是服务贸易自由化是个渐进过程,在开放国内服务市场时,应结合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根据我国服务业的具体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地开放。

3.建立和完善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

服务贸易涉及许多部门,与国家和国家经济安全密切相关,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服务管理体制,确定统一协调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政府对服务贸易的管理,主要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供优质服务,搞好投资软环境建设。首先,要明确服务贸易的管理范畴。我国商务部是对外贸易政策的管理部门,其管理职能主要是规划进出口的发展战略,参与制定贸易法律、法规,对外协调与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关系,并落实GATS的有关条款。其次,要继续规范服务贸易进口,把握好对外商投资服务贸易必要的审批权,避免和防止对我国经济和产业的损害。再次,继续完善对服务贸易出口的管理,防止服务贸易出口外汇的流失。应该把占我国服务贸易外汇收入比重达70%的旅游外汇管理、国际货运管理和境外承包工程外汇收支管理作为重点,加强检查和管理的力度。同时,加大扶持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力度。我国的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因此应注意发挥我国经济的比较优势,进一步拓宽劳务输出市场,扩大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规模,多渠道增加服务贸易出口收入。

4.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措施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对服务贸易实行保护。我国服务业基本上属于“幼稚产业”,除了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建筑、旅游、运输等传统产业外,涉及知识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业发展都不够成熟,目前还无法与外国匹敌。GATS对发展中国家做出了很多保留与例外,特别是在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逐步自由化,以及对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发展援助方面予以很大的灵活性。因此,要认真研究掌握GATS的各项规则,充分利用这些例外,这些保护“幼稚产业”,提高发展速度。

5.加强我国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建设

服务贸易的发展和市场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加强对GATS、WTO有关条款的研究,尽快建立健全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又不违背国际法准则的法律法规。对服务市场准人原则及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优惠条件等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以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在立法的同时,要注意与国际接轨,在指导原则、立法精神等方面,向国际标准靠拢,废除妨碍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法规,修改、完善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法率和法规。

综上所述,随着世界新一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继续推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各国经济中的地位还将不断上升。但就服务业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而言,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尚不成熟,世界服务贸易利益新格局还尚未形成。为顺应这一趋势,我国需不断调整国内经济政策,争取打破服务贸易垄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同时要加快法务立法,建立系统的法规体系,并加强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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