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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的重要性精品(七篇)

时间:2024-01-09 14:52:49

植物保护的重要性

植物保护的重要性篇(1)

关键词:植物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农药

植物为人类提供了衣、食、住、行等社会必需的来源,有害生物的猖獗危害往往造成极其重大的损失,人们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及生活改善的需要,必然要求农作物有更高的产量和更好的品质,所以与有害生物做斗争是旷日持久的事情。那么,各种防治措施与方法都会用上,特别是化学农药的使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化学农药的大量使用必然会带来好多副作用,这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乃至人类社会的可持续是相悖的。这里就植物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进行探讨。

1植物保护对环境的影响

1.1农药的使用带来的危害

农业有害生物是影响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农作物的产量不断增加对农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同时也改变了农作物原有的生存环境,主要表现为:农药不仅杀害了影响其生长的有害生物,也伤害了它的天敌,破坏了自然生态平衡,这也违背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宗旨;农药的大量不合理、不科学的使用带来环境的污染,导致农副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下降,特别是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严重,给人类社会的生存和持续发展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恶性循环的产生,农药虽然能够有效的控制农作物有害生物,保护农业生产免受重大损失,但是这种保护是短暂的,如农药不科学合理使用,很多农业有害生物会产生一定的抗性,势必在防治过程中增加农药的使用量,随之带来的防治成本增加,抗药性更强,有害生物猖獗发生,农药寿命缩短,研发难度、成本增大,环境污染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下降等一系列的恶性循环。这样的恶性循环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了原有的生态平衡,造成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因此农业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科学、绿色植保技术的支撑。

1.2植保机械的落后

目前,我国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植保机械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况。植保机械还是以背负式机动、电动、手动喷雾器为主,喷雾效果不佳,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农药利用率较低,用药量大等,加上操作者文化素质较低,不注意防护,导致农药中毒、作物药害、残留超标等现象发生。中大型的植保机械近几年来从研发到使用取得一定程度的进展,但是受土地分散种植,农艺与农机不配套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利用率很低。

1.3施药水平低,方式不科学

由于我国土地分散经营以及农民素质普遍较低等原因,多是一家一户分散防治,集中统防统治面积较小,农药过量使用,滥用现象严重。再是,施药方式单一,不能根据不同作物、不同时期、不同防治对象等科学合理选用施药机械、喷头、药剂、剂量等,无形中造成农药的单位面积使用量增大,各种副作用显现。

2加强植物保护,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2.1提高农民素质和植物保护知识水平

经过大量的调研得知,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与农田产量成正比,但是目前我国农民大多数只有中小学水平,甚至还存在文盲。因此要加大农民的培训力度,不断的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植物保护知识水平,增强科技意识,大力发展科技农业,加快植保现代化进程,才能克服制约植保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因素,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

2.2合理使用和农药研发推广

为了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植保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要做好农药的科学合理使用。做到因时、因作物、因防治对象选对药、械,选对施药方式及剂量,最大限度提高农药利用率,发挥防治效果,减少副作用;通过合理混用、交替轮换等技术最大限度延长农药的使用寿命。加大生物农药以及高效、低毒、低用量、低残留农药的研发、开发力度和推广步伐,加快“绿色植物保护”技术知识普及,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力度,确保用药安全。

2.3加强绿色植保技术集成融合

在国家越来越重视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背景下,生物防治技术越来越受到重视,物理防治、农业防治也备受关注,但化学防治仍不可缺少,只有把成熟的各种植保技术进行合理的集成融合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安全、生物安全,保持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

2.4大力推进农作物有害生物统防统治

农作物有害生物统防统治是解决农药使用不合理、不科学的重要措施之一,不仅可提高防治效果,减少用药量,降低防治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还可促进土地的流转,集中统一规模化、规范化种植管理,增加农民就业,显著增加农民的经济效益,一举多得。是植保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2.5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生态循环农业是以农业生态良性循环为前提,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可减轻农作物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降低农药、化肥等化学合成物的使用量,对保护农业生产、环境、生态安全必将发挥巨大作用,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3小結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和科技的进步,以及我国步入小康的步伐加快,人们对物质文化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农业生产方式已从单纯追求产量开始向产量与质量并重的方向转移,生产模式也逐渐由粗放型向精致农业发展。所以植保工作要跟上时代步伐,要努力创新发展,变单纯的保产为保产与增产并重,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安全,最终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骆敬明,徐庶,陈海彬.农药使用对植物保护的危害[J].西北植物学报,2013(04). 

[2] 庞洋洋,周鑫,贾明.植物保护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J].吉林农业,2012(04). 

[3] 李明,苏虹.树立植物理念、促进可持续发展[J].现代农业科技,2014(18). 

植物保护的重要性篇(2)

【关键词】野生植物 自然资源

一、我国野生植物资源的特点和现状

野生植物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对人类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因素。目前我国一些野生植物物种遭到很大破坏,致使一些种类濒危,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些野生植物资源,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健全野生植物法律保障体系,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我国了第一部专门保护野生植物的行政法规》,在濒危物种保护和培育方面做了大量对工作,对野生植物种类进行了全面对调查研究,并进行了大量对科研工作,先后整理了《中国珍稀濒危植物》、《中国植物红皮书》、《药用动植物资源保护名录》、《国家珍贵树种名录》等大量科研资料。开创了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对新纪元。将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用法律武器对珍稀、濒危植物进行有效对保护。

二、保护野生植物的重要性

我国现阶段好多种野生植物处于濒危的危机之中,保护野生植物迫在眉睫,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野生植物种类繁多,具有多样性,它的生长能够为空气总提供大量的负氧离子,有保持水土的作用。野生植物的凋谢物在分解后,产生非常丰富的营养元素,为土壤提供大量的养分,在土壤中增加了大量的灰分元素。对野生植物伴生的树木生长十分有利,可使纯林吸收更多更好的养分,有利于树木的生长发育;二是野生植物对森林防虫害能力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野生植物在大自然中自然生长,对气候和外界环境的适应性非常强,本着优胜劣汰、适应者生存的自然法则,抗虫害能力也比人工育林的树木强很多,野生植物对森林的物种多样性和森林的稳定性有着重要的作用。人工林具有群落结构简单、种类较少,树种单一等特点,和野生植物在一起生存,非常有利于人工林的生长;三是丰富的野生植物物种,形成了大自然中各种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复杂多样的食物链,使得各个物种群落之间相互制约与依托,从彼此的生存中获得食物和栖息地,使得生态环境保持平衡,天然森林屏障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三、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途径

一是建立就地保护区和就地保护制度。要通过人为抚育对野生植物资源进行保护,对森林中的土壤环境及时监测,保持土壤肥力向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在不同植被地理区域采取不同的手段措施,制定出适合本区域野生植物生长的保护方案,在濒危物种区域建立自然保护区或国家植物园,采取就地保护的措施。在保护的基础加大对野生植物抚育的科研力度,培育野生植物资源,实施人工集约栽培。人性化地在保护区内严格对本区域内地野生植物珍稀物种进行保护,工作人员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加强保护和协调工作,积极科研立项,完善各项保护职能,为野生植物的生存和发育提供必备的条件。

二是采取迁地保护和离体保存的必要措施。有些野生植物物种只剩下一株和少数几株,所处的环境不适合自身的生长和发育,又不具备很强的繁殖能力,对于这些濒危物种,仅仅采取就地保护措施也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这就需要采取迁地保护措施。将这些物种改迁到适合其生存的植物园中,进行时时抚育,并建立一整套档案记录,必要时可以采人工授粉、设风障、设置隔离带等人工保护和抚育措施;另外对于一些种类稀有的濒危植物,采取就地或者迁地保护都受到方方面面的原因限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离体保存措施,建立濒危野生物种基因库,这个基因库是离体保存的主要基地,对野生植物的组织、种子、花粉或胚胎等细胞在基因库内进行离体保存。因保存物种、保存时间和保存条件等因素不因,一定要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地将这些物种的细胞进行科学保存,并且严格采集数据,做好详实的登记,对不断完善野生植物基因细胞的保存和管理积累必要的经验。

三是要逐步建立健全立野生植物保护法律体系。目前,我国野生植物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虽然相继出台颁布了一些法律和法规,但还能够满足野生植物保护的需要。所以要通过逐步立法加强对野生的,尤其是濒危的植物进行保护。以前只是凭借各种规章制度和保护措施进行保护,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对人为破坏坏和盲目开发的打击力度不够。尤其是党的十将保护资源提高到了法制高度,所以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经营也要走依法建设的道路。林管部门要在工作中要加大执法和普法工作,提高法律意识,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徇私枉法,比以言代法,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野生植物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并日益完善,用法律的武器严厉打击肆意破坏野生植物的恶劣行径,使得野生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四是要逐步完善野生植物保护机制,健全保护机构。目前,我国野生植物保护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素质都偏低,对野生植物资源保护重视程度不够,尚没有健全完善有效的保护机制,使得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滞后。所以一定要建立健全各项体制机制,加紧组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野生植物保护工作者的素质,加大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人员的工作力度,提高其管理水平,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民间团体的优势,倡导和鼓励建立民间保护团体,发挥他们的巨大活力,树立全民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观念,使野生植物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和必要的科学管理。

五是加强对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的科研力度。提高全民对野生植物的保护意识,呼吁全社会共同保护国家的动物资源。加强调查研究,加大科研力度,杜绝盲目开发和人为破坏,探索野生植物资源群落特点和分布规律,对各个物种野生植物的潜在开发价值,进行深入的科学研究,可以选则在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区域内进行科研立项,深入研究濒危植物的生长规律,同时加强民族植物学方面的研究工作力度。加大科研立项,对野生植物保护和繁衍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植物保护的重要性篇(3)

关键词: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监测;管理

中图分类号:S49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209

植物保护工作是保证食品质量的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到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其中,做好植物保护工作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 加强植物检疫工作

在植物保护工作中植物检疫最为主要的环节,植物检疫工作不仅可以提高植物的生存率,并且能够避免危害性物体在植物中的传播与蔓延。

1.1 构建高素质的植物检疫团队

众所周知,植物检疫条例是国务院所制定,其中涉及到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对检疫性病虫草的鉴别、预防等知识。植物检疫人员需要掌握法律法规,对检疫性植物的基本特征、发生规律、预防与处理措施进行掌握,才能真正做好植物检疫工作[1]。所以,积极构建高素质、高水平的植物检疫团队是实现植物保护的基础。

1.2 加强对农业有害生物的普查

近几年我国植物中出现新的病虫害,像小麦全蚀病、苹果绵蚜、毒麦等,这一类病虫害的出现对我国农业生产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2]。

1.3 加强对检疫法规的宣传

植物检疫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主要的目的便是杜绝检疫性病虫害的传播与蔓延,以此用来保证植物的健康成长。

2 加强农业有害生物测报工作

病虫害测报工作能够向农民宣传病虫害的防治方式与最佳预防时间,对于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的作用明显。但是由于受到机构改革、测报经费欠缺、测报工作量大等因素的影响,很多乡镇中并没有设置测报点,或者部分乡镇虽然存在测报点,但是测报人员数量少、知识素养低、积极性不高,导致测报工作还处于“用眼看、用手数”的水平,无法保证测报工作的准确性[3]。那么,如何做好农业生物测报工作呢。

2.1 加强技术培训

农业部门需要对测报人员加强教育与培训,其培训内容包括病虫害知识、测报工作的重要性、测报工作的方式等,以此用来提高测报人员的理论水平。

2.2 组建测报团队

测报人员在做好重大有害生物测报工作,还要严格按照种植业的基本发展结构与规律,组织优秀测报人员组成有害生物研究团队。

2.3 提高汇报制度

保证对农业有害生物的调查、汇总方法能够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得到传播,真正实现监测系统的规范化与系统化。

3 构建植物保护技术服务网络

自我国农业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之后,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现状不容乐观,如何真正实现农作物的保护,避免农业受到有害生物的影响,笔者认为需要积极构建植物保护技术服务网络。

3.1 加强对植物保护技术服务网络的宣传

植物保护技术服务网络是完善植物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加强宣传,对于村级植物保护技术服务站可以采取技术与服务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与推广,并采取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对农业有害生物所造成的危害进行控制。

3.2 加强领导与管理

要采取站员严格把关制度。要保证所选用的站员热爱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并且具备农民技术员的职称,对植物保护、农业发展有所了解与认识。要采取例会制度。需要根据当地农作物的栽种时间、成长阶段易发生病虫害的种类与范围进行总结,制定植物保护时间表。站员需要根据植物保护时间表对农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时间以及措施进行宣传。要采取培训制度。在农闲的时候需要对村站人员进行植物保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民以及站员植物保护意识。

4 其它植物保护策略

4.1 采取大规模种植

当前我国农户主要采取的种植方式为每家每户种植模式,这种方式虽然可以提高人们的农业积极性,但是技术单一,种植方式比较集中,无法真正实现农业的产业化与现代化。很多地区的农户外出打工,土地资源被闲置。所以可以将田地进行集中管理,实现大规模种植。

4.2 采取绿色植物保护技术

所谓绿色植物保护技术主要是指对生态环境无任何副作用的技术,绿色植物保护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以保护生态环境,并且能够对植物加以保护。值得注意的问题包括2点:避免使用含剧毒的农药,大力推荐不破坏环境、低毒的农药;采取生物防治,或者建设多样性农田,保证植物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 金正久,宋国有,孙凤海等.当前形势下植物保护策略分析[J].科技传播,2012(24):106,111.

植物保护的重要性篇(4)

 

关键词:植物新品种:育种权:专利保护:专门保护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植物品种。植物新品种权是指授权机关依法赋予育种者对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是知识产权范畴中的一种新型权利类型。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内涵是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规范旨在保护育种者的权益,其核心内容是授予育种者对其育成的品种享有排他独占权。他人在将该品种作为商品使用时,需要向育种者支付一定的费用,借此鼓励育种者对新品种进行研究开发,提高投资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发展。

一、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起源及国外立法

(一)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起源

20世纪30年代伊始,各国开始采用不同的模式对植物新品种进行保护.逐渐形成了现在以欧洲和美国为代表的两种主要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德国最早在1953年出台了《种子材料法》,开创性地对育种者权利提供了专门保护,形成了一种新的权利即育种者权,也称植物新品种权。1961年,比利时、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和荷兰在巴黎签署了《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保护植物新品种同际公约》经过1972年1978年、1991年i次修改,逐渐成为了世界上最主要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大多数欧洲国家都是这种模式的拥护者和实践者。1983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通过了《关于植物遗传资源的国际约定》,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它是人类社会在植物遗传资源领域达成的第一个国际协议。从这一文件开始,国际社会迈开了通过国际合作共同保护人类生物资源的步伐。1992年,在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上缔结的《生物多样性公约》是迄今为止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最突出的成果.它将保护范围由植物扩大到了所有生物,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目前公约已经有187个缔约国,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承认。

(二)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外立法

1.美国  美国早在1930年就出台了美国植物专利法,是世界上第一个以专利形式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国家。尽管它只是美国专利法的一个部分.但与其它专利法的授予条件和权利范围都不一样。美国植物专利法的保护限制在无性繁殖的植物新品种.而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是有性繁殖的品种,所以其作用是有限的。1970年,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PVPA)出台了,填补了农业生产中有性繁殖的空缺。美国是少数既利用专门法又利用专利法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国家。尽管都是用法律的形式来保护植物新品种,但获取保护的途径却不一样。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专门法)的管理机构是农业部,而植物专利法管理机构则是专利局与商标局,可见美国是通过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管理和保护。后来又通过法院和行政机关确立了实用专利保护制度,从而实现了植物专利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和实用专利法三重保护,在最大程度上对植物育种者进行了知识产权的保护。

2.德国  德国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从法律上来说还是比较早的。1934年,德国专利局就开始授予植物品种专利.授予专利的标准为利用不同性状的亲代交配而得到的具有新颖性状植物育成的植物新品种。1968年,又制定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修正了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凡受植物品种保护法所保护的植物新品种,不授予专利。后来德国又根据1991年国际植物新品种联盟对公约的调整,于1998年另行制定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法》。

二、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

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对来说起步较晚。在1997年以前,我国对农林领域内的发明创造主要还是实施专利保护,但按照专利法相关规定,对动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而仅对起非生物学培育方法授予专利权,也就是专利法只能保护育种过程,而不能保护品种本身,这就使植物品种本身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导致育种者的知识产权得不到合理有力的保护1997年3月20日,我国颁布《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拉开了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序幕,也明确了中国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采取了与《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保护知识产权协议》一致的原则,通过专门法承认植物新品种并给予其有效的法律保护。我国于1999年加入公约1978文本,成为第3个会员国。

从我国现状来看,形成的以专利法保护其生产方法,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取得植物新品种权的模式来保护植物新品种,笔者以为是比较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如果采用发达国家的专利法保护植物新品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护育种者的权利,激励创新,但从对立面来看,专利制度就是相对技术的高度垄断,而对于一个人口大国和很多资源都较为稀缺的国家来说这是不利于农业、牧业和林业发展的,同时对本国的农业从业者,以及以农业产业为生的人来说大多也不能承当数额巨大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所以,盲目地和发达国家靠近是不理智的做法,也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但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上也应该有更新更好的认识和发展。

三、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的选择及立法探索

(一)保护模式的选择

1.专利保护  专利保护是一种比较灵活的保护方式。如果不将植物新品种作为一个整体来申请专利,那么,可就某一部分植物品种申请专利.也可就这种培育方法申请专利。专利权的内容是植物新品种的专利权人获得在申请国范围内排除他人制造、使用、销售此项发明或者把此项发明进口到申请国的独占性权利。专利权有专利期限的限制,超过专利期限以后,专利权即行终止。在专利法的保护模式下,对育种者的保护是较强的,但其他利益主体的保护如何在专利法的模式中体现却是一个难题。因此,如果按照这种模式立法,植物新品种就是名副其实的“育种者权保护”了。

2.专门保护  专门立法模式在审查标准上不同于专利,现在各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专门法基本上采用了《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的模式。1991年《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的标准》确定了新颖性、稳定性、一致性、特异性几个标准,其中新颖性条件我们可以视为一个法律要件,而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要件我们可以认为是技术要件。专门保护的审查标准要宽于专利保护的专利性条件,因此,专门保护在内容上要弱于专利保护。从植物新品种专门保护的审查内容来看.是就新品种的可复制和可繁殖材料享有排他性权利,可以控制这种材料的生产、繁殖、销售、进口和储存,但是,这种排他性权利不利于新品种本身。而且在专门的保护模式下,很多专利保护利益主体没有得到呈现。专利法中也有各种各样的权利限制制度,但却不可能如此严格地限制权利人的利益。

(二)制度的选择

从国外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和我国的现状来看,各国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方法都不完全相同。大体上可以将它们分为两种法律制度:一种是双轨制,即通过专利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对农业植物新品种予以保护;第二种是单轨制,即仅以专门植物新品种法对农业植物新品种提供保护,或者以单一专利制度提供保护。我国虽然对植物新品种保护采用双轨制,但在实践中,也多采用单一制保护制度(另一制相对弱化),所以,我国目前的保护制度更接近于欧洲.但无论和欧洲还是美国相比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动植物新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

因此,对于植物新品种,我国的育种者只能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获得品种权的保护。而随着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仅仅依靠《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是远远不够的。1997年颁布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是当前我国主要的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以及审查与批准的具体内容,要求申请人必须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审批机关进行实质审查.主要依据也是申请文件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材料来进行。但这些都停留在条例这个层面上,它和法律比起来力度相对较弱,所以法律保护升级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保护内容上,我国《植物新品种条例》第十、十一条规定,在以下情况使用授权品种的可不向其支付使用费:(1)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和其他科研活动;(2)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材料,为了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审批机关可以作出实施植物新品种的强制许可决定。而美国法律没有这样的强制许可。虽然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在由发展向发达过度的过程中.更应该注重对知识产权的重点保护,这种强制不应该再披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外衣。在我国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发展道路上,首先要做的就是在立法上应该废除专利法不能授予动植物专利的规定。植物新品种本身并不缺乏专利性.它具有专利法构成要件的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因此,它有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

(三)立法探索

虽然我国目前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是符合国情的,但从长远发展的要求以及法律高度来看,还是远远不够的。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是一个农业大国,具有一定的生物技术实力。有l3亿人口,粮食安全问题关系重大,首先要保证粮食自给自足,保证国民的生存和发展是最大的人权问题.同时又不能因此限制植物品种的发展,做到和谐才是关键。

立法机关应以法律的形式对品种权进行规定.协调专利法与专门法的关系,尽快制定统一的司法评判标准,修改刑法不足的地方,加大对侵犯品种权行为的制裁力度,继续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的专门立法。

立法的重点要以加强中国农业植物品种竞争优势为出发点,从保障国家经济利益出发,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对中国农业发展的利弊影响,考虑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研发能力的差别,以及植物品种资源在不同国家分布的不平衡,最大限度地通过立法来控制发达国家借助品种权利保护制度强化既得利益,从而为植物新品种的研究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植物保护的重要性篇(5)

关键词:植物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龙滩自然保护区

中图分类号:Q948;X1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11)15-3058-04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Issue of Eco-safety for the Plant Biodiversity in Longtan Nature Reserve

JIA Gui-kang1,XUE Yue-gui2

(1. Department of Chemistry and Life Science, Baise University, Baise 533000,Guangxi, China;

2. College of Life Science,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Guilin 541004, Guangxi, China)

Abstract: The characteristic and status of plant biodiversity in Longtan Nature Reserve was evaluated from the three aspects of biodiversity, species diversity, genetic diversity and ecosystem diversity. And the primary eco-safety influencing factors for plant biodiversity in Longtan Nature Reserve were put forward.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plant biodiversity in Longtan Nature Reserve was abundant, there were 2 821 species of vascular bundle plants belonging to 1 029 genera, 205 families. The main problems influencing eco-safety included the destruction of endangered wild plants and exotic species invation.

Key words: plant biodiversity; eco-safety; Longtan Nature Reserve

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及其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1],它是所有生物种类、种内遗传变异和它们的生存环境的总称,具体包括了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3个层次[2]。

生物多样性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们的衣、食、住、行及物质文化生活都与生物多样性的维持密切相关;它既是生物之间以及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复杂的相互关系的体现,也是生物资源丰富多彩的标志。多样性的物种资源可持续不断地为人类提供食物、药物及工业原料等,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1龙滩自然保护区概况

龙滩自然保护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的天峨县境内,由穿洞河、布柳河流域、大山林区和兴隆林区组成,地处红水河上游,东经106°34′-107°10′,北纬24°36′-25°28′,与南丹、东兰、乐业等县相连。地处云贵高原东南坡,海拔400~1 400 m,年平均气温20 ℃,年降水量1 000~1 400 cm,年蒸发量

1 191.9 mm。气候为中亚热带向南亚热带过渡的气候带,与其相应的地带性植物资源为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地带和中亚热带典型常绿阔叶林地带相交叉,植物区系成分复杂,资源类别丰富。

2龙滩自然保护区植物生物多样性现状

2.1物种多样性

物种多样性是指物种水平上的生物多样性,具体是指一个地区内物种多样化。主要从分类学、系统学和生物地理学的角度对一定区域内的物种进行研究[3]。物种多样性与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有密切关系的,龙滩自然保护区面积广阔,景观多样,生态系统类型丰富。据调查,龙滩自然保护区有野生维管束植物约3 200种以上,目前记录到的有2 821种(含种下等级),隶属于205科,

1 029属(表1)。与全国的蕨类植物(63科)、裸子植物(10科)、被子植物(291科)相比,占全国的比例均超过50%;与全广西相比,裸子植物的属较少,只占广西的45.5%,蕨类植物和被子植物的属较多,分别占广西的58.9%和59.1%;而蕨类植物的种数较少,只占广西的25.8%,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的种数较多,分别为广西的32.7%和34.7%。与武夷山自然保护区[4]相比,龙滩的蕨类植物和裸子植物的科仅比武夷山少1科,而龙滩的被子植物的科、属、种数均高于武夷山。

2.2遗传多样性

遗传多样性是指种内基因的变化,包括种内显著不同的种群间和同一种群内的遗传变异[3],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的基础。一般对环境适应能力强的物种,其遗传变异较丰富,所包含的特有成分也较高[5]。龙滩自然保护区具有丰富的野生植物物种资源,在这些野生植物资源中,珍稀植物占有很高的比例,使得其遗传多样性具有极为特殊的重要性[6]。

2.3生态系统多样性

生态系统多样性一般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物群落多样性和生态过程多样化以及生态系统内生境的变异、生态过程的多样性。这里的生境是指无机环境,生境的多样性是生物群落多样性乃至整个生物多样性形成的基本条件[4]。龙滩自然保护区多样化的生境条件构成了生态系统多样性的基础。在生物多样性研究中,生态系统多样性常以植物群落的多样性作为研究基础[7],因而生态系统的分类常以植被分类为依据。龙滩的生态类型丰富,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3个生态系统类型。大型生态系统类型有森林生态系统、灌丛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人工植被生态系统。大型生态系统类型可细分为各中型生态系统类型,如南亚热带雨林生态系统、南亚热带山地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山地落叶阔叶林生态系统、山地常绿与落叶阔叶混交林生态系统、亚热带针叶与阔叶混交林生态系统、竹林生态系统、常绿阔叶灌丛、落叶阔叶灌丛、亚热带草地生态系统、淡水生态系统、果树生态系统、农田作物生态系统等,它们又可以细分为多种不同的小型生态系统类型。龙滩自然保护区的陆域生态系统几乎涵盖了中亚热带到南亚热带的绝大部分类型,体现了较高的生态系统多样性特点。

3龙滩自然保护区植物生物多样性特点

3.1植物种类丰富,热带、亚热带的科属种类多

龙滩自然保护区的气候为温暖潮湿的中亚热带向南亚热带过渡的气候,地形多样,水热条件优越,自然环境复杂。其独特的地貌和土壤条件,为各类生物的生长、繁衍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龙滩自然保护区地处云贵高原向东南丘陵倾斜的过渡地带,植物区系成分丰富。由表2可知,龙滩自然保护区的植物区系在15个分布型中,占总属数比例最多是泛热带分布(21.37%),其次是热带亚洲分布(20.19%),再次是东亚分布(8.65%)。

3.2起源古老

龙滩自然保护区植物区系中含有丰富的古老植物;植被植物系的地理成分复杂且起源较为古老,有不少珍稀植物。常见的蕨类植物的科中,古生代出现的有石松科(Selagnell aceae)、卷柏科(Selaginellaceae)、阴地蕨科(Botrychiaeae),并有已列入《中国植物红皮书》的珍稀濒危植物,也是中国蕨科(Sinpteridaceae)最原始的成员――原始莲座蕨等;中生代出现的有蚌壳蕨科(Dicksoniaceae)、桫椤科(Cyatheaceae)等,其中渐危种珍稀保护植物桫椤在保护区中有成片分布的现象。第三纪出现的有海金沙科(Lyyodiaceae)和凤尾蕨科(Polypoiaceae);莲座蕨科(Angioppterdaceae)、铁角蕨科(Aspleniaceae)、水龙骨科(Polyodiaceae)等蕨类在群落内成片生长,且多数成为群落中的随遇种。蕨类植物中,有古生代的松叶蕨(Pailotum nudum)、福建观音莲座蕨(Angiopteris fokiensis)、地刷子石松(Lycopodium complanatum)、千层塔(Lycopodium serratum)、笔管草(Hippochaete debilis)。中生代三叠纪出现的有紫萁(Osmunda japonica)、华南紫萁(Osmumda vachellii)、中华里白(Diplopterygium chinense)及芒萁(Dicranopteris pedata)等。而镰叶瘤足蕨(Plagiogyria distincrissima)、小叶海金沙(Lygodium scandens)等均是白垩纪已存在的古老孑遗植物。此外,还有与恐龙同时代的石炭纪孑遗植物桫椤(Alsophila spinulosa),以及比桫椤还古老的短肠蕨属(Allantodia)植物,如黑鳞短肠蕨(Allantodia crenate)、毛柄短肠蕨(Allantodia crinipes)、膨大短肠蕨(Allantodia dilatata)等。

裸子植物起源于古生代的后期,到中生代的三叠纪和侏罗纪已非常繁盛,遍布全球;后进入新生代初期,特别是第三纪始新世时,被子植物繁盛而裸子植物开始衰退,尤其是第四纪冰川期后,裸子植物的分布区加速缩退,许多种类趋于灭绝。目前我国残留下来的裸子植物共有12科,广西有7科,龙滩自然保护区保存有较完好的松科中的油杉(Keteleeria fortunei)、杉科的杉木(Cunninghamia lanceolata)和红豆杉科的南方红豆杉(Taxus maxrei)等,在龙滩自然保护区植被中占有一定地位;其中松科的油杉为红皮书中珍稀濒危保护植物的濒危种,也是古老残遗树种,它在保护区中部分地段成片生长,占有一定的优势。

被子植物也有不少古老的科、属、种,如壳斗科、杨梅科、桑科、桦木科、胡桃科、藜科、木兰科、番荔枝科、金缕梅科、蔷薇科、毛茛科、豆科、鼠李科、漆树科、五加科、木樨科、山矾科、茜草科、茄科、泽泻科、百合科、棕榈科等。被子植物在中生代的白垩纪已开始发达,至第三纪时更为繁荣。保护区内至今仍保留许多古老的种类,如被公认为最原始被子植物类群的木兰科的木莲(Manglietia fordana),也是原始的残遗植物。此外,保护区内还保存有茶花中的珍稀保护罕见种天峨金花茶(Camellia tianeensis)。从热带性分布的属来看,在群落中起主要作用或占有一定地位的都是一些起源较古老的属,如润楠属(Machilus)、木姜子属(Litsea)、荷木属(Schima)、山矾属(Sympolocos)等。温带性分布的属中,起重要作用或居于显著地位的枫香属(Liquirdambar)、栎属(Qucercus)、槭属(Acer)等都是第三纪和晚白垩纪的区系成分。因此,无论从哪个植物分类学派的观点来看,龙滩自然保护区的植物区中都存在着比较古老的或原始科属,保存着相当数量的残遗植物,这不仅说明了龙滩自然保护区的植物区系成分复杂,也进一步反映出保护区森林植被的原始性。现代植物区系中的许多成分是第三纪植物区系成分的直接后裔,中国特有分布在龙滩保护区有20属,占保护区系总属数的1.94%,隶属于17科。值得注意的是,龙滩自然保护区的中国特有种成分除银鹊树属(Tapiscia)、石笔木属(Tutcheria)、盾草属(Thyrocarpus)、翅茎草属(Pterygiella)、石钟花属(Petrocodon)等外;其余均为单种属,包括青檀属(Pteroceltis)、青钱柳属(Cyclocarya)、喜树属(Camptotheca)、香果树属(Emmenopterys)等。

3.3国家保护植物丰富

龙滩自然保护区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28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南方红豆杉(Taxus mairei)、掌叶木(Handeliodendron bodinieri)、水杉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有桫椤(Alsophila spinulosa)、蚬木(Burretiodendron hsienmu)、马尾树(Rhoiptelea chiliantha)、香果树(Emmenopterys henryi)等25种。龙滩自然保护区兰科植物资源丰富,据统计,兰科植物有100种以上,且分布生境极为多样化,特别是石山地区种群密度均比其他地貌类型高,是广西野生兰科植物属种最多、系统发育最完善的保护区,也是研究广西兰科植物多样性与系统发育的重要基地[8]。

4龙滩自然保护区植物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生态安全问题

4.1阔叶林及珍稀野生植物破坏严重

龙滩自然保护区地跨中南亚热带,植被类型主要是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在龙滩自然保护区分布有部分南亚热带雨林。近年来由于木材被过度采伐,天然林尤其是天然阔叶树遭受严重地破坏,分布面积不断缩小,天然阔叶树比重不断下降,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构成较大威胁。在龙滩自然保护区,很多树被砍,如桫椤、栓皮栎(Quercus variabilis)、刚竹(Phyllostachys bambusoides)、南方红豆杉等。

整个保护区珍稀植物为122种,兰科植物有100种(含新种)以上,兰科植物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应受到严格的保护,但在保护区内却屡遭采挖,种群结构受到严重地破坏,特别是具有药用价值的天麻(Gastrodia elata)、石斛属(Dendrobium)和金线莲(Anoectochtlus roxburghii)等植物常被“大量收购”。如石斛属每年有高于1 000 kg被不法商贩非法收购,因而保护野生兰科种质资源的工作迫在眉睫[8]。由于龙滩水电站的建设,需要开采石头和进行公路建设,天峨金花茶(Camellia tianeensis)的生境正在遭到破坏。还有当地多种野生中草药,也被大肆采挖,资源的数量日趋减少,某些种已濒临灭绝。

4.2外来入侵物种问题

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外来入侵物种本身形成优势种群,使本地物种的生存受到影响并最终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破坏了物种多样性,使物种单一化;二是通过压迫和排斥本地物种导致生态系统的物种组成和结构发生改变,最终导致生态系统受破坏[9]。国际上已经把外来入侵物种列为除栖息地破坏以外,生物多样性丧失的第二大因素。

外来物种的入侵对龙滩自然保护区生态造成较大灾害,且有逐年加重的趋势。据调查,目前对龙滩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外来入侵物种主要为紫茎泽兰(Eupatorium adenophorum)、飞机草(Eupatorium odoratum)、水葫芦(Eichhornia crassipes)等,其中影响最大的为紫茎泽兰。

紫茎泽兰俗称破坏草、解放草、霸王草等,系菊科泽兰属多年生半灌木状草本植物,原产于中美洲的墨西哥,1865年开始作为观赏植物进行栽培,后引种到欧洲、美洲、澳洲等。20世纪50年代从缅甸、中越边境进入云南南部,70年代末传入四川凉山州。它可入侵各类林地,导致更新造林保存率明显下降,严重抑制天然更新和森林恢复,使幼树难以成林,经济林木推迟投产。目前,在龙滩保护区发生面积在50 hm2以上,平均普遍发生率为9.2%,主要分布在高坡、平地,其中水沟边、沼泽边、路边长势茂盛。在保护区中,紫茎泽兰大多在山边、路边生长,然后很快入侵进入森林,占领本地物种的生态位,最后占领整片林地,对龙滩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造成很大的影响。

飞机草又名香泽兰,系菊科泽兰属;多年生粗壮草本,原产于中美洲,20世纪20年代曾作为一种香料引种到泰国栽培。1934年在云南南部被发现,在我国主要分布于海南、云南的南部和西南部地区、贵州西南部、两广及港澳台等省(区)。该草繁殖力强,生长旺盛,常密集成丛或成片,对龙滩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造成很大的危害。

水葫芦,属雨久花科,凤眼莲属,于1901年作为畜禽饲料引入中国,曾作为观赏和净化水质植物推广种植,后逸为野生;它繁殖极快,已被列为世界十大害草之一,现分布于华北、华东、华中和华南的大部分省市。水葫芦对保护区水域造成较大生态灾害,分布于龙滩保护区的河流、湖泊和水塘中,导致大量水生动植物的死亡[10]。

5结论

龙滩自然保护区植物生物多样性丰富,但也存在影响植物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态安全问题,因此应加强对保护区植物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生物入侵对保护区植物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构成较大威胁,因而应建立保护龙滩生物多样性的战略行动计划。目前紧要研究的课题是明确入侵种群的起源地与入侵途径,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生物学特性、入侵生态学、控制措施等方面的研究,建立入侵物种数据库,并形成外来入侵物种信息共享机制,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保障政策制定的及时性和科学性及管理的有效性[11]。明确入侵种类、分布、机制,评价入侵种带来的生态危害,研究对策和具体技术,制定对外来物种的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外来物种。

参考文献:

[1] 蒋志刚,马克平,韩兴国. 保护生物学[M]. 杭州: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

[2] 马克平. 生物多样性研究的原理与方法[M]. 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4.1-35.

[3] 张颖. 中国森林生物多样性评价[M]. 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

[4] 杨嵘. 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研究[J]. 三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4):77-80.

[5] 蔡飞,徐国士. 台湾的植物生物多样性及其特点之探讨[J]. 浙江大学学报(理学版),2002,29(2):184-189.

[6] 黄义雄,查轩. 福建植物生物多样性的特点及其生物安全问题[J]. 生态学杂志,2003,22(6):85-90.

[7] 蔡晓明. 生态系统生态学[M]. 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0.68-91.

[8] 薛跃规,黄云峰. 龙滩自然保护区野生兰科植物多样性研究[A]. 中国植物学年会七十周年论文摘要汇编[C].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9] 李振宇,解焱. 中国外来入侵种[M]. 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

植物保护的重要性篇(6)

关键词:园林保护;绿色植物;措施

1 园林植物保护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城市环境受到较大的破坏,在这种情况下,园林植物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园林植物不仅具有较好的观赏性,美化城市,而且还可以通过光合作用来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由于园林植物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需要做好园林植物的保护工作,提高城市市民生活的质量的同时,也有效的促进了城市园林建设的开展。

园林植物保护过程中对病虫害进行有效控制是极为关键的内容,也是植物保护可以持续进行的关键。通过对园林植物进行科学、合理的病虫害控制,可能有效的确保园林植物的健康生长,使其能够得以更好的发展。但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中,需要做好无公害防治措施,这样不仅能够降低对环境的污染,而且还可以给城市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

园林保护工作可以在确保整体环境协调的基础上,充分的利用观赏性植物进行搭配种植,这样可以建立起园林植物的自然调控保护系统,不仅增强了观赏性,而且还可以充分的发挥出植物的自然调控作用,为人们提供一个高质量的生活环境。

园林植物保护应在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园林植物保护,确保环境质量的改善,可以循序渐进的从保护个体植物出发,然后实现对整个城市植物的保护,使植物、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2 园林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园林保护得不到足够重视

近年在,在园林建设工作中,由于对园林保护工作缺乏重视,导致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不足的情况,园林设施陈旧得不到及时更换,一些日常工作也很难具体落实。而且长期以来对于园林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较小,不仅公众对园林植物保护缺乏意识,即使园林工作人员也对园林植物保护缺乏重视,这就导致园林植物保护工作得不到具体的落实,园林植物受到破坏情况较为严重。

2.2 没有统一的管理体制

由于我国城市园林建设工作起步较晚,在园林植物保护工作中没有统一的管理体制,多数情况下是将这部分工作承包给园林保护企业,而且承包企业独立进行园林植物的管理和保护,由于保护方法和措施的不完善,再加之缺乏统一性管量,从而导致园林植物保护的效果达不到预期的目标,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不明显。

2.3 检疫机构的缺乏

在当前园林建设工作中,由于检疫意识的缺乏,并没有相应的检疫机构参与到园林植物的保护工作中来。园林工作人员由于对病虫害缺乏深入的了解,从而导致在植物保护工作中缺乏科学有效的病虫害防治方法,一旦病虫害暴发,无法对病虫害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导致植物枯萎、死亡的现象发生。

2.4 园林植物种类配置不合理

近年来,城市园林大规模的建设,部分园林设计人员由于自身专业技能水平不高,在进行园林植物配置时缺乏科学性,再加之对植物的生物特性缺乏深入的了解,从而导致部分相克的植物配置在一起,各种不同特性的园林植物也没有按照其最适宜生长的需求来进行设置,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植物的正常生长,不利于园林植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2.5 园林设计样式过于单一

目前很大一部分园林设计样式都较为单一,在环境设计上缺乏考虑,没有使园林植物环境与植物最适应生长的环境相匹配,由于植物种类、层级及年龄等都大致趋于一致,不仅极易导致水土流失发生,而且土地营养退化及植物病虫害防治能力也降低,不但没发挥出对生态的保护作用,反而加剧了生态的恶化。

3 加强园林植物保护工作的措施

3.1 强化园林负责人的职能

针对园林植物保护不受重视的问题,应该强化园林负责人的职能,使其重视园林植物保护工作,加大对园林保护工作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以保障园林植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展开。另外还应该通过政府的宣传部门,大力宣传园林植物保护的重要意义,不仅使园林保护工作人员重视其责任与义务,还使广大市民能够担负起保护园林植物的职责。再是完善相关的法规、统一防治方法、检疫标准、园林保护规范等内容,建立完善的园林保护管理体制和机构,从而实现园林保护的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

3.2 更新园林植物保护设备

园林植物的保护工作不可能完全依靠手工完成,也需要一定的植物保护机械设备辅助,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就需要购置植物保护机械设备;更新一些功能更强的设备以替代原有的落后设备;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还需要对设备进行维护,以使其能够达到最大使用寿命。还需要大力推广农药回收机、静电喷雾机等先进的设备,提高病虫害防治能力。

3.3 对植物进行合理配置

应该加强植物学、园林设计等学科的学习,相关部门还应该对园林的设计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工作。使其能够对园林进行整体上的考虑,以调节园林生态系统的平衡为目的,针对植物的生物特性,进行合理的园林设计,使植物具有最合适的生长环境。

3.4 定期培训植物保护工作人员

目前我们国家的植物保护工作人员的素质普遍较差,严重缺乏植物保护的相关知识与技能。针对这一点,植物保护人员不仅需要加强其自身的学习,相关部门更应该对其进行定期培训,使其掌握全面的植物保、植物生物特性的相关知识,让其熟练掌握植物保护设备的使用技能,使其对植物进行完善的保护工作。

3.5 以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

园林植物的保护工作,不仅要加强对病虫害的治理,还应该在日常维护时加强预防工作,具体实施时,应该综合使用以下几种方案:(1)采用物理方法加强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即用物理方法,替代以往常用的化学方法,比如温度控制、湿度控制、采光控制等,不仅可以达到预防目的,还不会污染环境;(2)改进种植技术,即根据植物的具体生物特性,创造最适合其生长的地理环境,处理温度、采光度、肥料等关系,进行全面的养护,从而通过提供其自身的防病虫害的能力,来达到病虫害的预防目的;(3)生物防治,对园林植物的病虫害进行预防,还可以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即准确掌握园林植物的病虫害的“天敌”的生物特性,利用其“天敌”或者“相克”的动植物,对园林植物的病虫害进行预防,该方法不仅科学有效,而且不污染环境。

4 结束语

园林作为当前城市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而且对城市环境起到了较好的改善作用,园林植物保护作为园林建设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对植物的健康生长及园林效果的体现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需要加强园林植物保护工作,确保园林植物能够健康的生长,为人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南中益.园林植物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应对策略[J].科学之友,2012(6):151-152.

植物保护的重要性篇(7)

关键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恢复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日益变化,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许多的物种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更有许多典型极小物种野生植物已经迅速消失,由于对生存环境依赖较高,因此,长期的环境遭到破坏,整体数量开始减少,且存活率非常低。

1典型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

虽然目前在生物科技反面存在着诸多的保护技术,然而典型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濒危度很高,且采用保护方式不易过于繁杂,会降低植物的繁衍能力,因此,针对典型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都采取近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的方式。

1.1迁地保护

迁地保护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典型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方式,因此,人们勘测其生存环境后,取样并分析土壤特性,将它们从原来的生存环境下迁移到一些土壤相对较为良好的地带进行重新栽培和繁殖[1]。因为迁地保护的缘故人们可以在动物园以及生态园中看到许多从未见过多的植物,然而这种保护方式对这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适应性有很高的要求,同时由于地理差异,这类野生植物对于地理环境以及气候等方面的依赖也较高,若采取迁地保护的方式,极有可能因为适应性问题导致植物在栽培和繁殖的过程中出现问题。

1.2近地保护

由于迁地保护方式针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适应性较强,又因为当前生物科技水平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受到的制约条件较多。想要提升这些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栽培和繁殖的成功率达到90%以上,迁地保护的方式并非完全受用。近地保护只能针对适应能力相对较高,对地理差异、气候温暖要求不高的植物。而对某些极小种群且又对生存环境有较高要求的野生植物,迁地保护的方式就并不适用。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对于生存环境要求很高,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些野生植物的生存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因此,他们的数量开始逐步减少,另外,由于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在繁殖能力方面存在问题,且繁殖能力较弱,加之赖以生存的环境被破坏,就导致了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数量逐步减少。

2典型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恢复技术

2.1近地保护恢复技术

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属于极其稀有物种,这类物种资源珍惜度非常高,因此,针对这类野生植物的物种资源恢复非常重要,通过调查并总结结论其生存的环境的地质、气象等生态环境,通过人工的方式干涉其生存环境,帮助改善生存环境,帮助恢复已被损坏的土壤,以助于通过植物自身进行恢复,从而恢复其自身的繁殖能力,并设立相应的自然保护地带,防止被再次破坏[2]。

2.2人工恢复种群技术

目前的生物科技领域对于物种种群的恢复大多是采用人工干涉的方式进行,通过进行基因解剖,了解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种族基因情况,根据基因检测结果来进行基因的二次开发,并根据基因情况采取人造基因的方式来帮助进行繁殖,以最大程度实现种群的技术。

2.3扩充繁殖恢复技术

根据现有的野生植物的种群基因,可以制定相应的扩充繁殖,以保障此类典型极小种群植物的扩充繁殖,以便更好地保存植物物种。在进行扩充繁殖时,可根据此类野生植物的特性,可以开展扦插嫁接等措施扩充繁殖这类野生植物,并在研究和进行扩充繁殖的过程中,及时保留幼苗,保证物种资源得以保留,避免出现灭绝的情况。另外,除了保留幼苗,同时也需要及时地扩充繁殖幼苗,能够让当前物种资源快速地增加相应数量,针对其原有生活环境进行实时监督,并加以人工改善,一旦物种资源发生了变化生存环境得到改善后,可将这些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重新迁回固有的生活环境中,并开设相应的大面积保护区,避免因为人为方式侵袭[3]。

3结语

综上所述,拯救并保护典型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是当下时代最应该重视的话题,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在科学研究以及保护生态环境方面都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由于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濒危度比濒临灭绝的动物还要高,因此,要加大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保护力度,运用科学的手段有效地保护物种。

参考文献

1臧润国,董鸣,李俊清等.典型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与恢复技术研究[J].生态学报,2016(22)

2杨文忠,向振勇,张珊珊,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概念及其对我国野生植物保护的影响[J].生物多样性,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