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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模式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12 05:10:12

互联网金融模式论文

互联网金融模式论文篇(1)

1.互联网理财持续火爆

银行低成本负债业务面临挑战2013年6月,支付宝推出对接货币基金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余额宝”,截至2014年2月末,其资金规模已超过5000亿元,客户数突破8100万户。腾讯、百度等也推出了如“理财通”、“零钱宝”等一批互联网理财,受到客户的追捧。据统计,我国货币型基金净值规模由2013年6月的3038.7亿元,快速增长到2014年4月的1.75万亿元,不到一年时间增长近4.8倍,超越股票型基金成为我国市值最大的基金品种。而客户资金向互联网理财的单向流动,对银行存款造成了一定的冲击。2014年4月,我国居民人民币存款较上月减少1.23万亿元①,剔除“时点”因素,各种互联网理财产品分流作用不可小视。从存款所具备的“交易”、“预防”和“投资”三大功能看,当前,互联网金融已经开始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分流“交易”和“投资”类的个人存款。虽然说短期内对商业银行的冲击有限,但集腋成裘,商业银行低成本的存款资金将面临严重挑战

2.互联网融资迅速升温

银行小额信贷面临挑战信贷业务一直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然而,互联网金融以其信息、成本、效率的巨大优势,对传统商业银行信贷模式进行颠覆。目前看,互联网融资主要分为三种模式:一是P2P模式,即借助网络撮合借贷双方、将小额资金聚集借贷给资金需求人的一种商业模式。由于广阔的市场需求和较高的利率,目前已经吸引了大量个人客户以及招商银行、平安集团等金融企业参与其中。截至2013年末,我国P2P贷款余额约为268亿元②,是2012年的4.8倍,预计2014年余额将超过1000亿元。二是众筹模式,即项目发起人通过网络平台项目需求,向网友募集资金,并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从国内实践看,项目以影视、动漫、音乐等文化创意类项目为主。2014年3月,阿里巴巴推出投资于《小时代3》等电影的“娱乐宝”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7%,不保本不保底,该产品首期四个项目募集资金7300万元,22.38万网友抢购一空,这就是典型的众筹模式。三是电商小贷模式,比较典型的代表是阿里小贷、京东和苏宁等。阿里小贷依托阿里巴巴、淘宝、支付宝、阿里云四大电子商务平台的资金流、信息流和客户数据信息,借助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并向“抵质押物不足”的互联网平台商户提供信用类贷款,截至2014年2月,已累计向70万家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发放贷款超1700亿元。目前看,越来越多的小额借贷行为以网络融资的方式实现,资金供求双方直接匹配,对商业银行信用中介主体地位造成冲击。

3.第三方支付厚积薄发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面临全面挑战目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包括支付结算、承诺、担保、代销、咨询等,其中作为支付结算业务是最核心的部分。然而,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业务领域的不断延伸,对银行支付结算市场份额进行抢占,已然替代了商业银行大量的中间业务。除未拥有实体账户介质外,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已形成相对独立、与银行功能类似的跨行结算账户体系。例如,支付宝、财付通等能为个人客户提供快捷支付、信用卡还款、转账汇款、购买保险、生活缴费等支付服务,并为对公客户提供大额收付款、多层级交易、批量付款等各种结算产品。数据显示,2013年第三方支付金额达16万亿,虽然与商业银行近千万亿的规模相差甚远,但其150亿笔的业务处理量已与商业银行近200亿笔的数量相当。同时,在支付2.0时代,互联网平台还以支付为基础,深入挖掘行业潜力,如银联依托支付数据打造POS贷,快钱借助客户交易数据开展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和供应链融资等产品。总之,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以较低的价格提供与银行相同或相近的服务,已然对银行的支付、结算、收付等中间业务形成了明显的挤占效应。

二、互联网金融新模式下商业银行转型研究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商业银行应顺应客户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网点数量、客户规模、电子渠道、风险管理和商誉品牌的优势,推动客户服务、物理网点、新兴渠道和产品的全面转型。

1.推进客户服务转型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设计理念

优化完善现有产品,采用交互设计理念让新产品易用好用。充分利用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搭建与客户的交流互动平台;借助大数据技术收集和深入挖掘客户信息和金融需求,根据客户金融消费习惯和偏好构建智能化的客户聚类集群,并实现分层分类管理和特色营销。运用网站、微信、微博和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借助有奖体验、赠送“红包”等方式将线上流量转变为线下客户资源;在高校、高新区、中心商圈等区域开展电子渠道类产品营销,将线下客户流量转化为线上流量。

2.推进物理网点转型一是定量分析

优化网点布局。对物理网点的业务量和投入产出进行量化分析,对部分已沦为“人工存取款机”的产出效能低、服务功能弱的低效网点进行撤并或功能改造,结合产业迁移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做好新增网点布局,如工行2013年优化调整了370家低效网点。二是结合技术发展趋势,探索低成本的“微银行”模式。在社区、高校等以零售客户为主、需求相似的地区,加大VTM(虚拟柜员系统)等自助设备布放,探索电子渠道和物理渠道相结合的低成本、少人员、多自助的金融便利店经营模式。三是线上线下结合,物理网点带动电子渠道发展。顺应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电子化升级的趋势,打造特色小微企业专业支行,将POS、转账电话等支付系统和设备与市场及客户进行对接,全方位掌握客户资金流、物流等信息,为特定产业行业的小微企业群体提供批发类金融服务。

3.推进电子渠道转型

一是加快传统业务和产品的电子渠道部署,如加快外汇、贵金属、公共事业缴费等产品线在网银、手机银行等的部署,提升电子渠道类产品市场竞争力。二是优化新增自助设备,提高电子渠道分流率。增加繁华地段、专业市场的离行式自助银行布设,加大VTM、移动发卡机等自助设备的研发和投放,完善理财产品、跨行转账、外汇业务等在ATM等设备的功能加载。三是关注新兴电子渠道,拓展社交群体。探索打造移动视频在线银行,结合指纹、虹膜等验证技术开展高端私人银行业务;加大微信、微博等新兴社交媒体渠道创新,推动微信银行建设,培育社交消费客户群。

4.推进产品转型

互联网金融不是简单的银行线下产品线上化,而是按照互联网思维基于客户体验对银行产品的拆解和重构,在产品渠道接入、经营模式、信息处理、客户交互、风险管理等方面都产生颠覆式变化。建议围绕移动支付、网络融资和网络电商等重点领域,加强银行类互联网金融模式产品的研发。同时,借助银行在信息技术、客户资源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创新互联网产品接入模式,探索纯互联网经营的虚拟化专业支行。

三、结语

互联网金融模式论文篇(2)

>> 基于技术创新与进步理论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 普惠金融视角下农村互联网金融创新 普惠金融视角下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体系构建 商业模式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策略研究 “互联网+校园经济”视角下创新大学生消费金融的对策研究 互联网金融视角下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 投贷联动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 浅析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独立学院应用创新型金融人才的培养 信息生态理论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 浅析服务创新视角下互联网服务方式的演变 “互联网+”视角下的航海类专业学生就业服务模式创新浅析 互联网金融浅析 浅析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时代下的金融创新改革 新常态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 新常态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 浅析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与创新 浅析互联网背景下金融风险管理 浅析互联网金融下央行支付监管 浅析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风险管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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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陈一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现状与发展建议[J].金融发展评论,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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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周茂清: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兴起原因及其风险应对[J].当代经济管理,2014(11).

互联网金融模式论文篇(3)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模式;传统银行业;影响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1-000-01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利用网络平台就能够完成财富管理工作,实现降低理财成本的目标,跨越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方便了金融机构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数据处理的效率,同时保证了储存的稳定性。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企业或者个人都能够通过银行的支付中心完成业务的办理,十分的高效快捷,这种形式之下,互联网金融发展十分的迅速,这必然会对传统的银行业有一定的冲击,为了更好地促进银行业的发展,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能够深入的研究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于银行业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于传统银行业的影响

(一)经营方式的变化

传统银行业的业务主要是以产品为主,互联网金融模式影响下,银行业的经营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日常的工作开始以客户为主。主要是因为互联网时代背景之下,越来越多的客户开始习惯于使用互联网办理业务,借助于互联网,银行工作人员能够轻松的获取客户的具体需求,业务开展的方法变得更加的灵活,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身就具备灵活性的特点,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可以及时根据客户的相关信息及需求的变化调整服务方式、创新产品,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就目前来说,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工具,能够为广大的金融用户提供自动支付、汇款等服务,这必然会改变银行的业务开展方式。这种形势之下,传统银行业想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必须要在短时间内尽快熟悉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将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业结合起来,创新经营管理方法及营销模式,调整服务意识及战略发展部署,在实际的经营管理工作之中,要能够紧跟国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步伐,利用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了解客户的需求,重新分配客户资源,确定市场定位,加强风险管理控制,始终以服务客户为工作的核心,进而有效的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传统银行业的经营转型。

此外,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利用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微贷技术等了解微小企业及个人用户的信用等级、经营行为,建议一个客户信息数据库,就所有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详细的划分,信贷审核过程中结合信贷记录及网络交易情况确定是否投资及具体的投资金额,如果贷款对象后期出现违约的不良现象,金融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搜集或者违约客户的信息,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及违约成本。互联网金融模式出现之后,可以改变传统银行业的融资方式,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方式,有利于减少金融交易的成本。

(二)有效地拓宽了银行业务渠道

传统银行业的业务基础主要是客户,互联网金融模式出现之后,传统银行业可以借助这种新型的金融模式改变银行业务的目标客户群。就目前来说,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及个人用户更多的追求的是服务的个性化及多样化,在新型的金融业务中使用互联网,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服务需求。传统银行业之中,要能够积极的转变价值实现方式,加大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应用,进而提升服务快捷性同时降低服务的成本。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传统银行业的价值创造及实现模式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商业银行以比较低的成本就能够提供较为高速、快捷的互联网服务方式。

(三)推动了利率市场的发展

21世纪信息技术正在蓬勃发展,这为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扩张提供了有力的条件,加上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身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逐渐趋于规模化,越来越多的客户开始认同这一种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这一交易平台的交易原则是借贷双方自愿平等,整个交易过程都是透明合理的,这有利于推动市场秩序化的实现。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使得传统银行在分析互联网金融市场利率变化情况时更加的准确,能够及时、全面的了解整个客户群体的利率。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有利于传统银行业规避经营管理风险,对于整个金融市场而言,有着一定的调节作用,可以调整政府决策中出现的一些偏差,有利于推动利率市场合理化发展。通过对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互联网金融的到来,使传统银行业对于金融市场的调控能力明显提升。此外,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后,银行客户能力通过网络即时了解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用户系统可以就自身的借贷行为进行系统的分析,这有利于提升客户借贷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二、传统银行业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发展策略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极大地冲击了传统银行业,为了尽量化解这种冲击,促进传统银行业的发展,传统银行业必须要学习与时俱进。就目前来说,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发展阶段,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存在着网络信用身份认证不确定、网络虚拟性等问题,互联网金融并没有形成对接的社会信用体系,可以说这一问题是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中最严重的问题。传统银行要能够借助这个机会,完善自身的信用评价机制及网络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建立适合当前形势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银行风险管理,促进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融合。此外,传统银行业要合理的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等建立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平台,促进管理模式的转变。增强客户隐私保护意识,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保护好客户隐私,避免客户信息外漏,榭突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服务。同时,要能够合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整合有关的数据信息,提高服务的效率及质量,促进行业的发展。

三、结语

互联网金融模式为传统银行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就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传统银行业的影响进行了探究讨论,简要的论述了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传统银行的发展策略,仅为有关人员的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王妍.互联网金融模式及对传统银行业的影响[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5(41).

互联网金融模式论文篇(4)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风险;长尾风险;功能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6)10-0038-05

一、引言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蓬勃发展,尤其是2013年以后呈现井喷式发展,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2015年互联网金融客户数量已可与传统银行“比肩”。据《2016―2020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预计,2016年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规模将达17.8万亿元。然而,互联网金融在爆发式增长的同时风险不断集聚。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 2015 年 12 月,国内问题P2P平台占比高达1/3。如P2P平台“e租宝”,涉案金额达500亿、牵涉90万人。互联网金融监管缺位被推到风口浪尖。

自2007年国内第一家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网贷发展距今已有9年历史。2011年国内最早的众筹网站“点名时间”成立,距今已5年。1999年,最早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首易信成立。互联网金融仅在第三方支付领域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人民银行2010年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其做出了一些规范,但仅为部门规章, P2P、众筹、网络银行等新兴领域均接近于监管真空。这一状况直到2015年7月才被打破,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初步明确了“第三方支付由央行负责监管,P2P网贷由银监会负责监管,众筹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负责监管”。2014年末中国证券业协会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但因为争议较大,目前正式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只在2015年9月纳入备案管理。2015年末《P2P监管细则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截至目前正式稿尚未落地。除2015年7月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外,总体上具体的监管细则均未出台,目前互联网金融监管仍然处于无序和混乱状态。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还不成熟。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的界定、风险和有效监管尚无统一定论,本文将从厘清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出发,着重分析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的风险,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提出我国的监管建议。

二、互联网金融的界定和模式

目前,学界和业界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本质的理解仍存在较大争议。谢平(2012)是国内较早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的,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模式,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对传统的融资模式产生了颠覆式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具有融通资金的成本优势(王汉君,2013)。陈志武(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渠道意义上的创新,其产品结构、产品设计与传统金融产品没有区别,其没有改变交易各方的跨期价值交换和信用交换这一金融交易的本质。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是金融,其风险和传统金融风险类似(吴晓求,2015;许小年,2016)。从以上具有代表性的学者的观点看来,互联网金融利用了现代技术,包括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改变了金融交易的范围、人数、金额和环境,但其本质仍是金融。因此,本文较赞同以陈志武教授为代表的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具有传统金融所具有的所有风险。

目前学界对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也尚未有统一的划分标准。王达(2014)把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分为七类,即第三方支付、“余额宝”模式、大数据金融、点对点(P2P)网络信贷、互联网金融门户、信息化金融机构以及众筹融资。郑联盛(2014)把互联网金融分为金融机构信息网络化、第三方支付、网络信用业务以及虚拟货币等四大类业务模式。吴晓求(2015)把互联网金融大体归于四类:(1)第三方支付。(2)网络融资:一是基于平台客户信息和云数据的小微贷款和消费贷款,二是P2P 平台贷款,三是众筹(Crowd Funding)模式。(3)网络投资:一是P2P和众筹平台融资的资金提供者,二是网上货币市场基金。(4)网络货币。

以上学者的划分标准不一。本文从新业态和监管角度出发进行划分,认为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模式: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网络支付、以P2P为代表的网络借贷、以人人投为代表的众筹融资和以网商银行为代表的网络银行。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主要是渠道上的革新,风险可控,监管也比较明确,不包括在其中。网络货币在我国禁止流通,不包括在其中。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剖析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而金融的本质在于处理风险。互联网金融利用了现代技术,不仅具有传统金融风险所具有的突发性、传染性等,而且其风险比传统金融更具综合性和复杂性。互联网金融属于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业务的耦合,风险源发生了转型或变异,风险类型更加复合(吴晓求,2015)。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金融以及二者合成之后的三重风险,其碎片化、跨界性和传染性可能导致新的金融风险(王汉君,2013)。互联网技术使金融服务的技术风险、业务风险和法律风险更加凸显(杨群华,2013)。基于以上分析,本文从金融和互联网两个维度出发把互联网金融风险分为两类:传统风险和特有风险。

(一)传统风险

除市场风险外,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合规风险均显著高于传统金融机构。

1. 信用风险。信息不对称在互联网金融中依旧比较显著,信用风险依旧是互联网金融的主要风险。首先,互联网金融的大部分客户为银行等正规金融体系筛选过后的“次优客户”,风险等级较高。其次,长尾客户大多为“草根”阶层,收入及还款能力良莠不齐。再次,互联网金融尚未对接国家征信平台,对客户的身份认证、金融信息和生活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均存在高于传统金融机构的风险。最后,以P2P平台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资金成本较高,正规P2P平台的客户年化收益率一般为8%―12%左右,远远高于银行3%―4%的资金成本。在资金成本高企情况下,贷款利率更高,加之经济下行,借款企业违约风险增大,个人违约率提高。

2. 从互联网技术风险角度制定监管标准。互联网金融高度依赖互联网技术,从技术安全角度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一些网贷平台设定技术门槛。对网络银行,应从安全体系、准入标准、身份和权限认证、法制体系和技术体系入手,防范互联网金融的独特风险(陈丹青,2009)。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规范互联网金融平台,如对操作系统、防火墙技术、数据安全技术等设定准入门槛和行业标准;如服务器必须设在国内等,可追溯其记录以达到有效监管。在金融交易的信息安全方面,加强基本加密技术、安全认证技术以及安全应用标准与协议三大层次的技术支撑(洪娟等,2014)。

3. 从金融风险角度构建监管原则。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潘功胜,2016),因此应注意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般性与特殊性,监管的一致性与差异性(谢平,2014)。一方面,从金融风险的角度充分认识互联网金融的潜在风险,从防范系统性风险与保护消费者角度加强互联网金融审慎监管,如资本充足率、风险准备金等要求。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和内控制度做出相应的要求,并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另一方面,要坚持监管一致性,防止监管套利。对相同的金融业务,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应采用相同的监管原则和业务标准。只有坚持监管规则的公平性,才能保证不同市场主体的公平、有序竞争。此外,加快出台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目前,除第三方支付领域有2010年人民银行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其做出了一些规范且仅为部门规章外,P2P、众筹、网络银行等新兴领域的细则均未正式出台。法律层面的规定更是空白。我国初步构建的第三方支付监管框架较薄弱,在立法层次、分类监管、备付金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大问题上需进一步完善和突破(巴曙松、杨彪,2013)。

4.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市场自治的作用。长期来看,我国应建立官方监管、行业自律和市场自治三级监管架构。官方监管亟待出台措施,行业自律协会初步建立,市场自治尚有待培育。以英国为例,P2P监管以行业自律为主,P2P金融协会制定的《P2P融资平台操作指引》发挥了重要的规范作用。经过两年的筹备,2016年4月1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成立。一是行业协会应尽快出台行业相关规范和约束惩戒机制,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互联网本身的平等、自由、开放基因,决定了行业自律比政府监管更加有效,其灵活性更高、反应更快。二是大力培育市场自治。借鉴电商平台,培育公共评价体系,规范互联网金融主体行为,提升交易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总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自治应保持动态平衡,应高度重视和发挥行业自律及市场自治作用,维护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经营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整个行业的风险防控能力。

注:

①201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影子银行范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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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模式论文篇(5)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模式;P2P网贷

一、引言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互联网和金融两个领域的相互融合下应运而生的互联网金融正在成为一股新兴的金融行业发展趋势,该行业内各个互联网金融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迅速发展速度之快,成为了我国研究学者纷纷投入精力研究的重要领域。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正在发展初期,但其发展速度非常迅猛,但是目前仍没有较为科学统一的定义、明确的监管规则和业务界定。尽管如此,互联网金融这股新兴力量的发展,确实已经成为了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传统金融行业的生态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传统的金融行业带来了新的变化、新的情况、新的方向、新的挑战。

二、文献综述

国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状况较为成熟,相应的研究状况也较为深入,更多的集中在P2P网贷的研究上。Yum et al.(2012)[1]针对P2P网贷平台中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P2P在小微金融领域内有重要意义,借款者不能借到相关借款,通过P2P这种途径解决了该问题,而且借款者有激励重复的在这个市场上借贷。P2P借贷是互联网金融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中坚力量,引起了媒体和学术研究者的重要关注。Wang et al.(2015)[2]对比了P2P网络贷款和传统商业银行之间的模式,通过对比分析认为P2P在审批流程、信息管理、贷款决策方面优于传统银行相比国外的研究,国内的研究中,刘越、徐超和于品显(2014)[3]研究认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应该是互补关系,关键在于哪一方能够得到更多的信用数据以便获得客户。李鑫、徐唯椠(2014)[4]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辨析,认为互联网金融分为支付类和脱媒类。刘芸(2013)[5]研究了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通过互联网金融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她认为信息不对称是制约小微企业融资的核心问题,以大数据应用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可使小微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得到缓解,从而增强借贷的风险可控性,降低融资成本与征信成本。

国内的研究大多关注法律监管体制问题、互联网金融带给小微企业融资情况的改变、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等方面的研究,但整体上还停留在表面的分析和展望上,并没有比较系统和深入的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深入分析,当然这也是受到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的发展现状所限制。本文将在相关学者研究院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和梳理,将该领域内的研究进行整理,对各个层面的观点和研究进行分类总结,以便形成一个比较完整和系统的体系。

三、互联网金融概述

尽管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得风生水起,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甚至学者对其不是特别了解,在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以及界定上存在一定的误区。本文针对这样的现象,认为有必要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和本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介绍和概况,并引领本文后面的写作。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都有什么特征?传统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是否属于这一范畴?这些问题还是有人不清楚,所以需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定义的阐述以及模式的划分。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很多学者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大多大同小异,有的即使表达不完全相同,但是理解下来是一个意思,本文将对一些代表性学者的观点进行阐述。

互联网金融不仅仅是互联网加金融这么简单的结合,它是二者有机的融合,通过互联网这个媒介对金融这个领域重新运作、重新形成一个新的体系。本文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指依靠大量的数据积累,即大数据的背景,以及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例如云计算、搜索引擎等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的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包括网络信贷(P2P)、众筹融资以及其他金融类服务。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这一媒介,运用相关技术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对各个主体进行联系,从而提供金融服务,实现更快、更省、更优质的服务于金融各方。

四、互联网金融模式划分

通过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定义,现在需要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进行区分。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划分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类型。晏妮娜和孙宝文(2014)[6]从小微企业融资角度对互联网金融的模式进行划分,认为互联网金融分为网络联保模式和网络池融资模式。同样从小微企业融资角度方面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划分,徐洁、隗斌贤和揭筱纹(2014)[7]的研究认为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模式有四种,分别为:点对点融资模式、基于大数据的小额贷款融资模式、大众筹资融资模式和电子金融机构-门户融资模式。

本文根据互联网金融的功能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进行划分,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模式:

(一)支付结算类

从字面理解,这种模式主要的功能就是支付结算,这种模式主要包括依托网络购物发展起来生活购物、移动支付为主要功能的支付结算类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及一些独立的第三方支付结算平台,如快钱等。

这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对人们的生活影响息息相关,目前快钱等支付结算类的模式发展较为迅速,不仅是个人购物、消费等在适用,不少企业也引入了快钱类支付结算类模式对公司的支付结算进行管理和处理,这种支付结算类方式使用快捷方便,且成本低,成为支付结算的一大发展趋势。

(二)融资类

互联网金融融资类模式将所有融资类别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都归为一类,即将与小微企业融资相关的模式、众筹模式、P2P网贷模式等投融资模式统一归为互联网金融的融资类。这一类别主要以P2P等中介平台以及阿里小贷等电商介入型融资平台为典型代表。

融资类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近年来我国对小微企业的关注不断提升,小微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融资问题,小微企业由于本身企业规模较小、没有较好的信用信息、没有相应的抵押物等各个方面的劣势,使得其从传统的融资模式进行融资不太可能。互联网金融融资类模式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对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进行了改善。

(三)投资理财保险类

互联网金融的投资理财保险类别作为第三类,主要是为投资者提供购买基金、保险、信托等理财产品的互联网平台。这一类别是除了以上二者外,由互联网金融提供的其他类别的金融类服务。

投资理财保险类对广大的相关主题影响甚大,投资者、需要理财者、需要购买保险者等不再需要通过传统方式去进行相关活动,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这类人群的需求得到了快速有效的满足和改善。

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义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整个经济、金融行业带来了重大影响,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金融行业的创新有着重大的意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促进了我国科技带动金融发展和信息消费变化的新动向,带动了整个金融服务行业需求的不断上升,加快了传统金融机构运营管理模式、产品服务模式、技术管理模式、风险控制模式等各个方面的转型,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金融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方向,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二者在充满竞争的环境中又不断融合和合作,共同带动整个金融行业体系的发展和变革。不得不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更广泛的客户群体带来了颠覆性的改变。

本文从互联网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分析总结互联网金融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互联网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意义,主要从P2P网贷、网络理财以及和传统金融行业的关系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以P2P网贷模式的互联网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P2P网贷模式和传统金融行业的借贷有着根本性的区别,互联网金融作为中间平台,无论是否参与借贷关系,这种模式由于是资金借贷双方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各自寻求匹配度,进行资金期限、风险承担等方面的契合,从而达成交易,这种直接交易模式的融资新途径有效的提高了效率,并且降低了成本,使得整个借贷更加高效,促进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从而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二)以网络理财模式的互联网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对理财的需求更加多元化,理财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大。传统的理财模式成本较高、认购起点额度高,使得一些中小阶层的人理财需求得不到满足,互联网金融网络理财模式的出现打破了这种限制,提供了更多的小份额理财产品,同时还能够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针对性的理财产品设计,而且这种理财交易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更高效。中小阶层理财需求得到满足,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这些客户的闲置资金得到了有效的投放,使得有资金需求的人能够获取资金,这个过程促进了经济增长。

(三)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机构的促进作用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发展,使得传统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挑战,倒逼传统金融市场加快适应新形势,加快发展,不断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加快了银行存款分流,对银行的垄断形成冲击。

六、结论

本文从最基本的方面入手,对互联网金融相关的内容进行分析和研究。本文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加金融二者有机的融合,通过互联网这个媒介对金融这个领域重新运作、重新形成一个新的体系。其模式大致分为支付结算类、融资类、投资理财保险类三个类别,互联网金融各个类别的发展都对我国经济增长有着重要意义,互联网金融这个新兴的金融服务模式让金融行业的发展更加健全,促进传统金融行业的革新。(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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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模式论文篇(6)

1. 互联网融资租赁的定义。互联网融资租赁是指通过搭建互联网平台,整合各方资源,为承租人使用设备提供一整套金融服务方案,并切实保障物权,合理调配、使用资金,是融资租赁与互联网进行深度融合的产物,既保持了融资租赁的基本要素和交易结构,又充分运用了互联网的高效、共享、透明的特点,实现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多重融合。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互联网融资租赁仍然属于融资租赁的范畴,须满足融资租赁的基本要素和交易结构(史燕平,2005)。对于融资租赁而言,其基本要素为“三方两合同”。其中,“三方”是指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两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以及供应商和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在此基础上,互联网融资租赁形成了具有互联网特色的创新业务模式。

2. 我国互联网融资租赁的发展现状。虽然互联网融资租赁在我国刚刚起步,但是短期内,我国出现了一批以融资租赁债权转让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如“普资华企”、“融租E投”、“广金所”、“拾财贷”等。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国正常运营的以融资租赁为标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达49家,当月成交规模超9亿元人民币。根据本文对于互联网融资租赁的定义,这是融资租赁与互联网在资金方面的融合,具体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将已经形成的租赁资产债权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转让,最终由投资人通过在线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投资。这种方式一方面给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了资金来源渠道,另一方面可以丰富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同时,互联网融资租赁也引起了我国学术界的研究兴趣,郭瑞(2014)在其论文中专门对基于融资租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了研究,认为这种模式可以增强租赁资产的流动性,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的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模式还比较单一,主要以互联网金融的方式为主,未能充分发挥互联网融资租赁的特色和优势。同时,也存在一些不法平台借“互联网融资租赁”的名义涉嫌非法集资集中活动,给投资人造成了直接损失,也给互联网和融资租赁行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为了进一步提升互联网融资租赁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其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本文将立足于融资租赁和互联网的基本特点,重点对我国的互联网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进行探讨。 二、 我国互联网融资租赁发展的机理

1. 互联网融资租赁的产生基础。

(1)快速发展中的融资租赁业,问题日益突出。自2006年以来,随着国家对融资租赁行业的政策转变以及一系列准入门槛的降低,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进入了快速增长的通道,无论是资产规模还是企业数目均保持了两位数的增幅。截至2014年底,我国各类融资租赁企业数目突破了1 800家,总注册资本达5 800多亿元,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3.2万亿元,比2013年底的2.1万亿元增加约1.1万亿,增长幅度为52.4%。但是在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我国融资租赁行业集中度过高,全国90%的融资租赁企业聚集在东部沿海的8个省份,导致融资租赁资源分布不均匀;二、我国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单一,其中大部分业务是类信贷的售后回租业务 ,占比高达75%(史燕平、周凯,2015),远高于其他国家。售后回租业务与银行信贷极为相似,不仅无法体现出融资租赁的特色,实质上还造成了大量的融资租赁公司成为“影子银行”;三、资金来源比较单一,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银行,一旦遇到承租人集体违约,其面临的风险极易传导至我国金融系统内部,对我国的金融系统造成安全隐患;四、我国融资租赁渗透率 很低,不足5%,远低于15%~20%的世界平均水平。

因此,总体而言,我国融资租赁业近年来虽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是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我国的租赁业仍处于融资租赁发展周期的初级阶段(Amembal,2007)。

(2)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向融资租赁的渗透。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行业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从技术上而言,其模式由2007年以前的等级模式演变到现在的聚合模式,Web从1.0升级换代到现在的Web2.0(Besen & Israel,2013),形成了聚合模式下的Web2.0。这种技术上的升级换代使得用户可以任意时间、任意地域进行信息聚合和交流,极大地提高了用户的参与性和互动性。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也越来越多地向其他细分行业进行渗透,派生出“互联网+”模式,给传统行业增加了新的活力。“互联网+”也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同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综上所述,无论是根据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所面临的问题和自身发展的需要,还是“互联网+”行动计划在我国的大力推行,互联网对融资租赁的渗透,形成互联网融资租赁,已经成为大概率事件。

2. 互联网融资租赁的特点。

(1)互联网平台可以扩大融资租赁的业务覆盖范围。互联网具有开放性、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尤其是在我国大部分融资租赁企业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的情况下,互联网平台与融资租赁的对接有助于提高融资租赁向我国中西部地区的渗透,发挥融资租赁对当地固定资产投资的作用,进而促进当地的经济增长。

(2)互联网平台可以提高融资租赁业务开发、业务受理的效率。当业务人员在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移动互联网将现场采集的承租人信息实时传输给公司风控部门,提高了项目信审的效率。同时,后台风控部门可以将资信审查的结果实时反馈给前台业务人员,极大地提高了业务受理的效率。同时,对于一些金额比较小且标准化的小微租赁项目,可以通过大数据模型进行在线自动受理、设备投放。这一方面可以简化业务操作流程,将一部分业务通过网络和计算机系统进行自动处理,节省了人力成本;另一方面,在线受理对业务的申报流程进行了规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务人员主管因素对项目审批的干扰。目前,美国市场已经实现了对小微租赁业务的在线自动受理。

(3)互联网平台可以拓宽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问题不仅是限制融资租赁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同时也给我国的金融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因此,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以及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兴起则给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一方面,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已经形成的租赁债权进行转让,受让者是若干互联网投资人;另一方面,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项目众筹,将募集到的资金投放到租赁项目中。另外,这种方式也给互联网投资人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渠道,将社会的闲散资金进行了有效的配置。

(4)互联网信息技术可以提升租赁资产的风险管理能力。在融资租赁项目完成投放后,虽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但是由于承租人长期占有设备并拥有使用权,因此会导致出租人无法掌握租赁资产运行状态的情况,以至于无法及时防范承租人的违约风险。通过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可以将资产的运行信息传输至出租人处,降低了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关于资产运行状态的信息不对称,加强了出租人对租赁资产的事中管理手段。出租人可以根据资产的运行状态预测承租人的现金流,从而可以采取主动的方式去防范承租人的违约风险。而传统的事后风险管理手段,只能在承租人出现违约后采取补救措施,但是往往还会遇到无法索回租赁物的情况。

(5)通过互联网方式运营租赁资产,构建行业大数据,提高盈利能力。在传统的业务模式中,承租人作为个体独立地运营租赁资产,相互之间比较分散,无法形成规模优势。而出租人通过与供应商的合作,可以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快速地占领市场,从而可以形成规模优势。出租人不仅可以获得租金收益,还可以以设备的运营状态为基础构建细分行业的大数据,从而获取大数据的增值收益。目前,世界互联网汽车租赁巨头Uber正在积极探索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与传统的业务模式相比,互联网融资租赁在业务、资金、风控、盈利模式等多个方面存在优势。这些优势不仅丰富了我国互联网行业的业态,更重要的是提升了我国融资租赁的竞争力。 三、 互联网融资租赁的创新模式

1. 基于资产运营的互联网融资租赁。在融资租赁的典型业务模式中,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并将租赁物投入到生产运营中。可以看出,租赁物的运营不仅是承租人的还款来源,同时也是租赁交易中重要的信息来源,这些信息不仅可以反映租赁物的物理状态,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承租人的经营收入状况,而承租人的现金流是对租赁项目进行风险度量的重要指标。因此,在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中可以引入租赁资产的运营,构建一个由资金流和信息流组成的双重回路。

总体而言,这种模式主要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1)租赁资产运营状态的披露可以有效地提高出租人对承租人经营状况的预测能力,一旦出现租赁物状态异常或者长期停滞,出租人则可以主动采取应对措施,防范信用风险。

(2)租赁资产的运营状态可以成为融资租赁公司对租赁物进行有效管理的抓手,不仅可以实时掌握资产的运营状态,还可以对租赁物的公允价值进行实时评估,有助于提高出租人的资产管理能力。

(3)在互联网平台对租赁资产的运营状态进行披露,有助于降低交易过程中的委托代理成本,缓解投资人与被投资标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且从互联网产品的角度而言,信息互动可以提高投资人对该产品的投资体验。

(4)资产运营状态的发布,可以提高投资人对互联网平台的访问频率,有利于提高互联网平台的公信力和平台价值。

(5)租赁资产运营的信息管理也是发展物联网和大数据的基础。

因此,租赁资产的正常运营是确保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无论是对于出租人还是互联网投资人,租赁资产的运营信息是其掌握承租人是否能够正常还款的重要抓手。目前,国内的狮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正在探索和尝试这种方式。

2. 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模式的互联网融资租赁。互联网融资租赁与物联网、大数据的融合(以下简称“大数据模式”)是对资产运营模式的进一步探索和推广。“大数据模式”是指融资租赁公司通过与某细分行业的供应商合作,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产品促销,并且对大量的租赁资产的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得以充分挖掘大数据的商业价值。因此,对于出租人而言,除了可以获取来自承租人的租金收益,还可以获取经营数据服务的收益。而这种“大数据模式”的可行性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

(1)随着我国制造业的技术进步以及“智能制造2025”、“工业4.0”战略的实施,大量的具有信息收集和发送功能的高端智能设备将会越来越多地被市场所接受,从而构成了大数据信息来源的物质基础。

(2)融资租赁对设备产品具有明显的促销作用,尤其是非全额清偿的融资租赁,由于具有价格优势,更易于让承租人接受。融资租赁公司通过与设备厂商的合作,易于形成设备产品在某个细分行业的铺货,从而积累大量用户,保障了大数据来源的广度。

(3)由于融资租赁具有租赁物的物权,因此从法律上看,融资租赁公司是大数据的所有者,拥有运营大数据进而谋取商业价值的权利。同时也得益于我国近年来大数据领域商业模式的不断涌现,使得大数据的商业价值越来越多地被企业所重视。

根据以上分析,基于物联网大数据模式的互联网融资租赁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互联网基因”,同时也能凸显出融资租赁的“资产运营特性”。“大数据模式”模式扎根于细分行业,为了快速占领市场,形成行业大数据,可以通过融资租赁公司与设备供应商合作的方式快速实现设备投放。再通过将租赁设备的运行状态上网,从而构建出设备的物联网。物联网的构建对于出租人的意义重大。一方面,可以提高出租人对细分行业信息的掌握,并且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评估承租人和行业的风险;另一方面,大数据服务收益实质上可以由出租人、承租人、投资人分享,在提高了投资人收益的同时,降低了承租人的成本。 四、 总结与建议

发展互联网融资租赁归根结底是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需要,是我国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需要。本文基于互联网的信息透明和高效的特点,对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模式进行探讨。文章首先立足于融资租赁的基本要素与交易结构,从多个方面对互联网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进行论述,旨在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提高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据《世界租赁年报》统计,我国的租赁渗透率不足5%,远低于国外发达租赁市场平均水平,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提高融资租赁的竞争力,使得融资租赁的特点与优势越来越多地被市场所认可,将有助于提升融资租赁在我国设备投资过程中的作用与地位,从而可以提高渗透率,进一步缩小与国外发达租赁市场的差距。因此,只有将互联网与融资租赁的特点进行有机地结合、优势互补,才能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互联网融资租赁产品。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首先,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融资租赁的基础理论研究,只有在充分理解和掌握融资租赁原理的基础上进行业务创新,才能有助于提升融资租赁的核心竞争力。但是目前我国关于融资租赁的研究主要是沿袭了国外的研究结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市场,路研(2002)在早期也认为理论研究的不足是制约我国融资租赁发展的重要原因。

互联网金融模式论文篇(7)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竞争;新业态;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7)03-0027-05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崭新的数字金融时代已经悄然而至。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功能的融合逐步改变着传统金融生态、业态和模式,并对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互联网企业等金融的“外行人”逐步踏入金融领域,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推进普惠金融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创新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提供方式,降低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成本,改变金融的格局与环境。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基于各自的优势融合发展,为金融体系的完备、金融业务的丰富提供了新的思路,为金融模式的创新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向,引导创造更加丰富的金融新业态。

一、互联网发展催生金融的物质基础和功能基础

互联网发展产生了金融的物质基础和功能基础,为金融模式创新提供了必要条件。

1.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物质基础

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物质基础主要包括技术基础、平台基础和客户基础等。

第一,以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为代表的互联网新技术,深刻改变着传统金融模式,推进了金融深化发展,为金融模式创新提供了支撑。云计算通过分担电脑存储、计算及扩展等功能,提高了用户计算能力和信息服务能力,通过交叉配置服务时间满足服务需求时间分布不同的用户需求,提高服务响应效率。陈甚澍(2012)认为云计算技术能够降低银行业的成本、风险,提升其竞争优势。大数据通过数据挖掘、分析等方式创造价值,成为驱动创新、提高生产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基础。谢平(2013)指出,大数据为金融活动参与者的信用评级提供了支撑。在大数据技术运用背景下,互联网金融能够缓解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违约概率。

第二,互联网平台是一个虚拟的空间,用于匹配参与者双方的需求。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平台基础主要由三个层面构成:一是数据层,主要是运用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对原始基础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反馈;二是规则层,主要由交易规则、运营规则、管理规则、安全规则等构成;三是应用层,主要是为金融需求者提供集支付、理财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当在模式创新基础上的用户累积数量达到质变之后,互联网平台的应用层、规则层和数据层会出现联动创新的局面,呈现出向综合化或横向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第三,互联网的客户基础强调了两个关键问题:一是互联网的客户基础旨在汇集客户资源,覆盖长尾市场,这要求单个客户边际服务成本足够低和客户数量足够大以实现规模经济。借助于互联网服务渠道能够有效获取大量客户,同时降低单个客户的边际服务成本。二是互联网满足客户的个性化、差异化和便捷化的服务需求。随着市场用户信息的不断透明化,客户需求不断凸显个性化,借助互联网的金融服务能够实现对客户的细分,充分挖掘客户潜在需求,针对不同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与服务,从客户需求出发提升服务价值。

2.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功能基础

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功能基础主要包括支付功能、信息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其中,支付功能是金融的基础设施,信息功能是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资源配置是提高配置效率的支撑。

第一,传统支付是对交易者之间、金融机构之间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偿的一系列组织和安排。而互联网背景下的支付是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技术为支撑,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制度与组织安排。以运营商为主体的模式下,运营商通常将用户手机账户作为移动支付账户,通过扣除用户话费进行支付交易。以银行为主体的模式下,银行通过运营商获得通信网络服务,将用户的银行账户与手机账户绑定,通过银行卡账户进行支付。在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主体的模式下,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与运营商、银行和商家合作,共同完成支付交易,合作方权责明确,有效提高了支付效率。

第二,互联网的信息功能不仅优化了传统金融的“提供价格信息”的功能,而且使“价格信息”的内涵得以丰富。一是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加快了信息的流动和资金的流动速度,从而使利率指标更加准确地反映资金的供需状况,引导资金的配置效率,为金融机构带来了价值增长。二是信息的流影樗孀胖Ц痘疃,对这些支付活动蕴含的信息进行分析和挖掘,了解客户偏好、信用状况等信息,通过精准营销实现金融机构的价值增长。

第三,互联网在资源配置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一是互联网技术对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均能进行科学高效处理,解决传统金融忽视的小微领域的信用评价问题,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技术保障。二是互联网能够实现跨国界、跨时区和跨领域配置资源,拓展传统金融配置的范围和边界,为风险管理提供广阔的市场和完善的交易工具,可深化金融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二、互联网发展背景下金融模式创新的动力分析

互联网技术发展形成了金融的物质基础和功能基础,这是金融模式创新的必要前提。从国内实践看,金融抑制、制度变迁和信息不对称为互联网基础上的金融模式创新提供了环境和空间,互联网金融得到快速发展,成为当前互联网时代的金融新生态。

1.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现实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针对金融行业更为突出。信息不对称影响了金融交易的效率,并增大了金融交易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不能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全面了解,从而不能确定企业的风险与风险成本,导致商业银行只能依据平均风险值来确定企业利率水平。由此导致的结果是,低风险企业由于借贷成本高于自身预期而退出信贷市场,信贷市场存在更多的是借贷成本低于自身预期的高风险企业。在此背景下,必将推动信贷市场利率上升,同时增加信贷市场的整体风险,从而造成大量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

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可被视为一种在信息技术推动下形成的“新金融中介”。互联网技术能够提高信息传递效率,使信息的传递和反馈更加透明和有效,缓解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改善资金配置效率。例如,P2P、网络众筹等金融模式的出现,从市场痛点出发,有效弥补了市场空白,推动了金融模式创新发展。

2.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institutional change)是指新制度(或新制度结构)产生、替代或改变旧制度的动态过程。制度变迁是以一种效率更高的制度替代原制度,突破原有制度的制约,解放生产力,适应生产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我国金融业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的根本原因在于金融制度滞后。从金融制度变迁的层面来看,我国原有的金融体系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伴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我国的金融体系逐步从计划型向市场型转变。然而传统金融机构的牌照垄断、利率市场化进程缓慢,忽视中小微企业等因素使金融体制改革整体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体系的发展滞后又阻碍了经济发展。

互联网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金融制度变迁。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在法律层面,为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国务院及各省部委纷纷出台相关规章,鼓励和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在政策层面,降低金融行业准入门槛、鼓励金融创新发展、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等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在征信层面,互联网金融与征信体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征信机构应运而生。

3.金融抑制

对金融进行过度管理会导致金融配置效率低下,甚至金融秩序无序。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扭曲导致形成金融抑制,使得金融资源不能发挥作用,从而制约了经济增长。像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目前仍然存在着金融抑制的特征,例如政府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信贷资金流向限制、信贷配额限制、银行开设分支机构限制等。

金融抑制导致了金融服务缺口不断扩大,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土壤,金融抑制下的市场需求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内在动力。由于金融抑制的存在,大量的金融资源被配置到了政府项目及国有企业等大企业,对中小企业及一些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不足。互联网发展推动了金融模式的创新发展,为金融抑制局面的改变提供了支撑。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模式实现了金融行业内交易成本的降低、交易效率的提高以及信息不对称的降低,对资金需求者的信用和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价,将分散化的金融资源高度融合,推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三、互联网发展背景下金融模式创新的方向

依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内在逻辑关系,从经济社会属性、产业组织属性和功能属性等角度分析金融模式创新方向,为未来的金融模式创新提供指导。

1.基于互联网金融经济社会属性的演进方向分析

金融功能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向前发展。注重用户体验、满足用户心理价值感知和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的理念向传统金融持续渗透,成为互联网时代金融功能转型的内在驱动力。农业文明背景下,经济具有较强的自给性、区域性和封闭性等特征,此时的金融功能仅是货币功能。工业文明背景下,经济呈现出全球化、一体化特征,生产要素跨地区和跨国界流动,金融功能从支付结算到信贷功能,实现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信息文明背景下,互联网技术发展丰富了信息交流的空间和信息价值创造的渠道,信息数据出现了跨时空、跨虚实的交互。经济发展推动金融从服务生产功能向满足客户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与价值创造功能转变。

在此背景下,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模式创新的出现,融合了互联网时代的商业基因、创新思维和消费方式,创造出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服务方式和商业模式,改变了现代经济用户的信息获取方式和金融消费习惯。这在追求金融活动更加高效便捷的同时,也满足了广泛用户在支付、融资与投资等方面的金融需求。以关注用户体验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打上了关注内心、关注精神、关注感受的广义虚拟经济思想烙印,蕴含着社会生活价值重塑的社会经济生态变迁逻辑。

2.基于互联网金融产业属性的演进方向分析

互联网金融产业属性演进方向表现为互联网系统与金融系统的相互交织和动态演变过程。互联网企业的跨界渗透和传统金融基于互联网的技术创新,使原本不交叉的产业领域实现了跨界融合。这一过程不仅包括“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思维向传统金融机构渗透,而且包括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技g推进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金融模式创新本质上是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之间各种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持续交织、耦合与互动,生成新模式的过程。从互联网金融来看,互联网金融借助互联网技术,以电子化、信息化等方式进行金融交易,并融入以人为本、注重用户体验、满足用户心理价值和提供个性化服务等内容,具有形态虚拟化、运行方式网络化等特征。金融机构在互联网时代,以信息技术为依托,需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强调满足用户心理需求,让其因享受个性化和差异化的服务而感知价值。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通过对信息数据等无形资源的挖掘和分析,使价值形成方式摆脱了传统有形资源的路径。互联网金融将价值创造与社会需求整合在一起,形成了以金融民主化、普惠化为特征的产业组织属性和价值创造的演进路径。

3.基于互联网金融功能属性的演进方向分析

以长尾理论为基础,互联网金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降低边际成本。互联网金融的边际效益递增规律使个性化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资金的时间、空间匹配边界和规模得以极大的扩展。互联网背景下的虚拟经济时代,新的金融产品、金融需求、金融服务以及新的交易关系不断出现,冲击并颠覆着传统经济基础上的传统金融模式与功能,使金融模式创新成为必要和可能,并推动了金融模式创新进一步发挥壮大。正如林左鸣(2011)所强调:“正是此类让虚拟价值走上前台的规则变化和观念更新,使商业模式创新成为必要并且可能。”

虚拟经济重新定义了金融行业的价值分工和商业模式,让虚拟价值走上前台,利用新思维、新技术对传统金融商业模式和服务功能进行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将金融业态模式和本质功能加以网络化和及时化,是对传统金融功能进行的有益拓展,营造了新的金融生态圈及其价值创造方式。互联网金融精确对接用户的需求盲点,让金融回归普惠和民主化,让服务更加个性化和定制化,满足用户体验。互联网金融模式演进与功能拓展,既取决于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的渗透,又取决于现代社会大众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更高层次的需求体验。通过金融模式创新与功能拓展,可向用户开放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制定权和所有权,为用户提供具备互联网基因的生活体验和全新的金融消费生态链。

四、互联网发展背景下金融模式创新的路径与对策

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迎合了我国金融产业发展新趋势,带动了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改变着传统金融生态和模式,不断地促进传统金融的发展模式、运营模式和服务模式转型升级。

1.金融模式创新的路径

随着互联网技术产业的不断完善和成熟,互联网企业逐渐开始拓宽业务范围,不仅为金融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还在不断地创新和探寻新型的业务模式。未来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的路径有两类:一是依赖技术进步而实现的移动支付、大数据金融平台和直销银行等;二是依赖与传统金融合作而实现的综合性平台和智慧银行等。

第一,基于技术进步的金融模式创新。从技术层面来看,移动支付、大数据金融平台和直销银行等将是金融模式创新的新渠道。在移动支付方面,未来支付模式将围绕“金融+生物识别”开展。目前,利用指纹、声波、人脸、虹膜、指静脉等生物识别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集中在开户身份核验、缴费支付认证、自助机无卡取现等场景,如招商银行的“ATM刷脸取款”、民生银行的“手机银行指纹支付”以及阿里、腾讯等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的“刷脸付”“声波付”“空付”等。多渠道探索生物识别技术应用场景,是未来金融模式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在金融数据平台方面,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平台+数据+金融”。利用大数据金融平台能够实现对用户数据的分析、挖掘,对用户信用进行评价,以及对金融产品进行定价等,推进金融模式深化发展。在直销银行方面,由于没有物理网点,直销银行可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比如汇丰银行的直销银行通过互联网渠道、手机银行方式或其他电子渠道提品或服务。

第二,合作基础上的金融模式创新。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合作方式从“大数据+电商平台”向“大数据+综合性平台”转型。商业银行通过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能够积累大规模的用户,并通过平台规则、互动机制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合作背景下形成的数据、平台和金融三位一体的运营模式,实现对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的综合化管理,在此基础上能够为用户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包括支付结算、现金管理、融资担保和财富管理等,实现互利多赢的全新商业模式。未来将形成三大模式:一是以浦发银行为代表,关注消费金融和支付功能,利用高效的平台处理终端,构建跨平台、跨币种、跨渠道的支付体系;二是以招商银行为代表,关注创新财富管理服务,构建一个提供资讯、金融产品精选、在线理财顾问的全流程财富管理平台;三是以华夏银行为代表,关注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功能,打造立足于支付结算、现金管理为代表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和创新的银企合作模式。

2.金融模式创新的对策

互联网发展与金融模式的创新深化,重塑了金融体系的核心竞争优势。作为传统的金融机构,应深刻认识互联网发展对金融模式创新的重要影响,借助于互联网技术探讨促进商业银行创新的对策,为互联网发展背景下的金融模式创新提供支持。

第一,借鉴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思维体现为尊重用户体验、开放包容以及公平普惠等。传统金融企业应借鉴互联网思维,为其金融模式的创新发展提供方向参考。重视客户对金融服务需求的细微变化,根据用户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通过差异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设计,持续提升客户体验;学习借鉴互联网金融模式,化商业银行内部业务流程,最大化地满足用户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

第二,运用互联网技术。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挖掘、整理和分析数据,把握产品发展方向和用户需求偏好,精准设计金融产品和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增强用户体验;线上线下方式相互配合,实现用户获取便捷化的金融服务。线下主要是进行获客和增加客户体验,线上主要是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便捷化。

第三,推进服务渠道创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金融服务或金融交易能够随时随地进行。在此背景下,传统金融企业必须瞄准金融服务趋势,推进服务渠道创新。通过开发各种软件,利用线上银行业务替代线下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比如郑州银行的“简单派”和“鼎融易”,通过自建或整合外部渠道,为其上下游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利用广告宣传、新闻媒体和口碑等方式,推广渠道影响力。

第四,激发人才创造力。创新的关键在于人才,激发人才的创造潜力是商业银行金融模式创新成功的基础。通过引进具备互联网金融从业经验的人才,依靠技术溢出效应和流动效应,带动创新;通过内部人才培训,实现人才转型,支持创新;通过内部选拔或外部引进的路径培养高端金融人才,支持金融模式创新,加快产品与业务转型。

第五,强化风险管控。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风险传播速度更快,冲击力度更大,需要对创新风险进行严格管控。要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和管理机制。通过建立风险预警管理体系,将外部数据转化为预警信号,对用户进行有效监管,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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