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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08 13:32:08

财政预决算论文

财政预决算论文篇(1)

一、地方政府制定中长期预算的基本原则

地方政府制定中长期预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与国民经济计划协调原则。中长期预算要与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规模、结构相一致,同时财政措施和政策要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项目支出滚动预算的编制应符合政府的方针政策,符合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符合公共财政改革方向。

2.财政收支合理增长原则。编制中长期预算时,财政收支要有一个合理的增长比例。财政收入要与GDP增长相适应,财政支出控制在合理的增长区间。

3.动态管理原则。中长期预算的编制应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对已经完成和根据政策变化、形势发展需要调整的项目,在编制下一个滚动计划时进行调整。

4.绩效导向原则。要考虑财政资金的使用及使用结果的效率与效能,形成预算前、中、后进行评价和评估的机制。

5.透明度原则。财政政策公开,财政预算和财政支出项目与金融公开,以利于社会的监督。

二、地方政府中长期预算的基本内容

省级政府中长期财政预算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十一个方面:地方政府在预算年度(3—5年)内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分析;财政经济形势分析预测;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中长期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原则及政策说明;预算年度收支安排及预算收支平衡;预算年度重点项目、法定支出安排及预测;本级生产建设和事业发展支出的项目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中长期预算;全省3—5年度总预算;中长期预算中其他需重点说明的事项;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地方政府中长期财政预算的编制程序

(一)编制机构。

1.鉴于中长期预算与年度预算、财政发展的密切关系,中长期预算的编制应由财政部门主司完成,由税务部门、国资委、改革与发展委员会、统计局及行业主管部门等配合完成。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清楚,程序严格,并与年度预算的编制相结合,与年度预算编制周期一致。

2.财政部门是统一管理中长期预算的行政部门,根据法定的预算管理职权,具体负责审核编制地方政府中长期预算草案、批复中长期预算和决算、组织和监督中长期预算的执行。财政部门内部各有关职能机构对中长期预算管理分工如下:

——预算处统一负责具体编写中长期预算草案,根据财力和平衡情况提出各项目专项支出限额,起草行文批复中长期预算,审核并起草行文批复中长期预算调整事项,管理中长期预算总指标,对财政主管处提交的项目进行总的排序,并制定中长期预算的有关滚动安排。

——预算编审中心具体负责中长期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负责管理中长期预算基础信息采集及数据库,制定正常公用经费滚动系数标准的方案,审核个人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建议计划,审核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及管理财政预算项目库,审核整理中长期预算,编制中长期预算文本。

——财政主管处:财政部门预算处、经济建设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社会保障处、农业处、涉外经济处等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对相关部门预算实行对口管理。审核中长期预算专项公用经费及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建议计划,并对项目进行排序;指导、参与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项目的审核论证,审查编制项目预算;审核部门后二年的预算计划。

3.税务部门、国资委、改革与发展委员会、统计局等部门对财政部门预算编审中心提供地方政府税收、经济增长、经济形势预测分析材料。

4.预算部门负责整理编报本部门的滚动预算。

5.专家论证会,机构设在财政厅,由主管财政的省长主持。财政、税务、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编制方法。

地方政府中长期财政滚动预算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方法:

1.规划一项目预算法(PPBS)。这一预算编制法打破了部门界限,是针对支出项目而设计的预算方式。规划一般着眼于政府长期的目标,项目建立在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长远规划和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立若干年度支出项目,建立最优和次优目标,并制定各项目所要达到的目标和项目成本(预算)。规划一项目预算制度突出了政府的长期目标,通过投入一产出分析来确定最优和次优目标,然后分解这些目标,并将政府各职能部门有机组合起来,提出各年度的实施计划,并根据行动计划来规划多年预算。

2.趋势外推法。根据地方政府财政经济政策发展趋势,依据财政收入预测、财政运行评价、财政风险预警的分析预测,结合上一年度的财政运行情况,对下一年度财政收支进行调整和修正,并编制后2—4年的财政预算。

3.比例限制法。对财政收支进行预算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收入、支出总额限定为GDP的一部分,另一种是规定本年收入和支出相对于上年或基准水平的变动幅度。

4.零基预算法。按照影响项目支出的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重新测算支出需求。

5.项目库法。对专项公用经费及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支出实行项目管理,编制项目预算。项目预算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三年滚动项目发展规划,建立项目库。项目要按省财政厅统一要求编制项目预算建议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予安排。项目预算安排要建立科学、规范、民主、透明的论证和决策机制。

6.专家会议法。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论证、排序,按排序来确定项目预算的优先顺序。

7.绩效预算法。在对项目按照政府职能如经济、国防、教育等进行业绩分类的基础上,并考虑各职能部门的方案或计划,从最终产品成本及目的来衡量和评估其业绩,以确定所需资金。

(三)编制程序。

中长期预算编制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度,从基层预算单位编起,逐级审核汇总。整个预算编制过程划分为八个阶段,并遵循“三上二下”和“一采集,二论证,一形成”的程序。八个阶段是:采集信息、布置预算编制、编制预算建议计划、财政审核、征求意见和编制部门预算文本、专家论证、编制并上报预算草案、批复预算。“三上二下”和“一采集,二论证”程序是:

一采集:财政部门布置编制工作,采集信息。于上一年12月1日财政部门协同税务部门、国资委、改革与发展委员会、统计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收集多年度经济形势发展预测分析、财政收支预测分析和财政计划安排基本原则等信息。

一上:预算部门于3月上旬向财政部门报送中长期预算收支建议计划和单位基本情况(预测分析材料)。

一下:财政部门根据财政发展规划、上一度财政运行情况和预算部门中长期预算收支计划,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和中期财政计划框架,于8月份向各部门下达编制财政三年滚动计划指南、预算建议计划初步审核意见。

二上:预算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编制指南和本部门发展规划,编制本部门的三年预算,修改预算建议计划,报本级财政部门,并逐级汇总上报。

二下:财政厅预算审核中心将部门上报的三年预算,根据测算的财政收支情况,编制中期财政计划框架,于10月上旬下达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征求意见。

三上:省预算部门和市财政部门于10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反馈预算文本意见;财政厅将反馈的预算文本意见提交给专家论证会。

一论证:财政厅与专家论证机构讨论阶段。财政厅就下一年度的预算草案和中期财政计划框架召集各部门进行讨论协调,修改后,由论证机构讨论协调。

一形成:编制中期财政计划草案阶段。由财政厅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和论证机构结果,在分析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项目加总排序,形成最优组合、最大社会效益的项目库,完成中长期预算草案。

二论证:专家论证会对中长期预算草案进一步论证,对项目库的组合、项目规模进行讨论,由财政厅进一步调整修改,形成地方政府中长期财政滚动预算(讨论稿)。

四、地方政府中长期财政预算的决策程序

1.法律效力。中长期预算具有法定的约束力,是规范政府收支的法律条文。中长期预算中当年的预算就是年度预算,与现行的年度预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决策程序。第一步,财政厅将形成的“地方政府中长期财政滚动预算(讨论稿)”提交省级政府,由省级政府。决策,并提出决策修改意见。第二步,财政厅根据省级政府的决策修改意见,对中长期财政滚动预算进行修改或调整,再提交省级政府。第三步,省级政府将《地方政府中长期财政滚动预算草案》提交省级人大。第四步,人大讨论和审批预算阶段。人大在讨论年度预算时,要同时讨论省政府提交的中长期财政预算,并以此作为审议年度预算的必要参考材料。

3.预算审查和批准。各级预算部门审核并汇总编制本级本部门3—5年预算建议计划。各级财政部门审核本级3—5年预算建议计划,并逐级汇总上报编制中长期预算草案。省级政府审核省级财政厅报送的中长期预算草案,并向省级人大提交中长期预算草案。

中长期预算的当年预算按年度预算的法定要求报省级人大审查和批准。后2—4年预算按要求报省级人大审查、备案。省财政厅根据省级人大批准的中长期预算审查决议,当年预算依照年度预算,批复部门预算,并向组织征收预算收入的部门下达收入计划。后2—4年预算作为法律文件,约束指导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工作。

五、地方政府中长期预算的执行和监督程序

1.地方政府中长期预算执行。中长期预算由省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当年预算执行依照相关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后2—4年预算的执行在于指导年度预算的编制,约束政府行为的运作,保持财政措施及财政政策的持续发展。同时,后2—4年的预算有些可以调整,有一定的灵活性。

2.预算变更。预算执行中确需进行的预算变更,属于预算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经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调整预算;其他不属于预算调整的预算变更事项,要按规定权限和程序予以变更。

当年预算变更遵照相关预算管理办法变更。

中长期预算调整是指经省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在执行中因出现下列情况引起预算的部分变更:年度预算需要变更的,相应地后两年也需调整;上一年预算执行发现重大问题的,在后两年进行调整;项目库需要调整。对于以上规定的情形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省财政厅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列明调整预算的原因、项目、数额及有关说明,提交省级政府审定后,提请省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

3.预算评价。当年预算评价要遵照相关预算管理办法进行评价。建立预算前、预算中、预算后的评价体系。预算评价要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定量评价体系。

4.预算监督。中长期预算的当年预算监督要依照相关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监督。省级政府财政厅应当依法接受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编制、执行的监督。

财政预决算论文篇(2)

关键词:政府审计 工程结决算 财政评审

一、财政预算管理监督职能缺位

《预算法》就是对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进行的规范。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决(结)算评审,是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的重要工作,也是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基础性工作。“两权分离”的制度,使财政预算管理放弃了工程决(结)算评审,放弃了国家赋予的职责,削弱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势必造成财政监管职能缺位。

二、不利于结论的公正和廉政建设

审计机关的职责主要是行使审计监督权,包括对财政投资评审结论实施审计,监督纠错,保证结论的公平公正。财政评审过后,审计再行使监督职能,这种制度设计才是合理的。但由于”财政部门负责评审预算,审计部门负责竣工结(决)算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的依据”,这就必然使审计结论成为终审结论,这种制度设计在不能对审计结论实施二次监督的情况下,能保证审计决定的正确性?如果审计结论有错,难道只能将错就错?如财政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只是照单付费?例如,审计机关作为业主单位修建办公楼,财政预算1000万元,而审计机关的结算结论是1500万元,财政部门是不是应该直接认拨1500万?可不可以?显然是不合理的!它不能从制度上保证审计结论的公平公正。同时,不利于降低制度的廉政风险,不利于从制度层面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因为事实上,工程建设项目与一般的专项项目没有本质的区别,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财政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从预算到决算(工程项目涉及结算),是一个完整的运动过程,包括预算、追加减预算(工程项目涉及变更等调整预算)、决算、决算批复,向本级人大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但对工程结决算,审计机关的工作前置,一次终审,财政付费模式,实质上由审计机关取代了财政机关对工程项目的预算追加减职能,审计机关变成了工程项目财政机关,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也实质上赋予了审计机关的绝对权力,这是制度设计的缺陷。失去监督的绝对的权力自然不利于结论的公正和廉政建设。

三、混淆了财政评审与审计监督的关系

“两权分离”的制度模式,割裂了财政评审与审计监督关系,是对二者关系的错误认识。

财政投资评审作为财政预算管理固有的内在链条,依据《预算法》赋予的财政职能,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预算、决(结)算审核,为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与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其评审结论是财政行政管理单位核拨款项、办理结算、批复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交付资产的重要依据。财政评审机构是财政部门收回原委托建设银行代行的基本建设资金监管职能后于1998年逐步成立的机构,是为政府投资把关的重要机构。目前,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审计部门也专门内设基建工程审计机构。但二者不可等同,更不可相互替代,它们有着各自应行使的职能。简言之,财政是管理部门,审计是监督部门,财政评审是事前管理,内部监督,而审计是事后监督、外部监督。职能的差异和评审工作特有的专业性导致了二者的工作重点、方式、方法的区别。即使现在审计机关为了及时取证,提高审计质量,实施“全过程审计”,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全过程及时监督,但其本身实质也是事后审计,须在财政执行预算管理后行使审计监督,而不是审计代替预算管理。

财政预决算论文篇(3)

【关键词】公共财政;现代预算;财政制度

【正文】

我们把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财政定义为“公共财政”,把“公共”一词提出来作为财政的限定语。但到底什么是公共财政,激烈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对立的观点似乎水火难容。本文对财政的公共性作三重区分,在运行机制的涵义上界定公共财政,基本观点是:公共财政是建立在现代预算基础上的财政制度,预算是公共财政运行的“道路规则”,是纳税人及其代议机构控制财政活动的机制。我国建立公共财政就是要重建预算制度。

一、财政公共性的三重涵义与公共财政:公共财政是建立在现代预算基础之上的财政

财政是以公共权力进行的资源配置。在本质上,财政就是 “公共”的,公共性是财政一般,这是由公共权力的性质决定的。

“公共”,最一般的语词意义是,属于社会的、大众的、公有公用的;人所共知的、公开的。财政的公共性 有三重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涵义: (1)目的性涵义,是与阶级性相对的公共性。财政是满足整个社会的共同需要,还是满足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需要?即财政 “为谁干”,为谁服务,是目的问题。 (2)分工性涵义,是与盈利性相对的公共性。财政是提供公共产品,还是参与竞争性领域?以我们一直沿用的方式表达就是要不 要搞经济建设?即财政 “干什么”,是活动范围和活动 边界问题,是与市场的分工问题。从主体性上看,是公共权力主体与私人主体的分工问题。(3)制度性涵义,是与集权性相对的公共性。谁支配财政,财政运行是少 数人说了算,还是多数人说了算?是集权决策,还是公 共决策?财政运行是隐性的,还是公开、透明的?即财 政 “怎么干”,是制度 (或机制)问题。

在财政公共性的三重涵义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第 三重涵义,它决定前两重涵义。少数人说了算与多数人 说了算、公开透明与隐蔽含混对于公共需要的满足程度 是不一样的,财政的活动范围也是不一样的。在奴隶制 度和封建制度下的王权财政,满足公共需要的程度就大打折扣。在市场经济下,与财政具有本质联系的是现代预算制度的产生,或者说,公共财政是建立在现代预算 基础上的财政制度,即第三重涵义在制度上规定了市场 经济下的财政的公共性。政府预算是代议机构控制政府 财政活动的机制,它的产生和发展与议会政治的产生和发展、与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是同一历史过程。预算不但对财政具有严密的控制权,且形成为指导、监督及批评一切行政活动的最有效工具,以法律程序保证政府 收支不偏离纳税人利益,也是用法律保障个人的财产权 利不受政府权力扩张的侵犯。预算是纳税人控制的,所以在根本上是纳税人“说了算”。在制度和运行机制上,此时的财政是公共决策、公开透明的财政,而不是少数 人说了算的、集权的、隐性的财政。计划财政是计划 “说了算”,计划是政府高度集权控制的,所以在根本上是集权的政府 “说了算”,是集权财政,集权是计划财政的最本质特征。计划体制下也有预算,但那时的预算 在本质上是计划性的,而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性预算。用“生产建设型财政”或“经营型财政”都不能确切表达计划财政的真实内涵,计划财政也必须首先满 足国家机器运转,公共支出也是第一位的,哪怕是压缩 到最低限度,因为“无财难以行政”。

二、界定公共财政涵义的必要性与意义:把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着眼点集中到重建预算制度上来

上面的分析表明,这一界定绝不是“别出心裁”,而是基于历史发展事实的概括。这种区分的理论意义和 现实意义是十分巨大的。它在制度涵义上界定了什么是 公共财政,进而搞清楚我们要建立什么样的公共财政, 怎样建立我们的公共财政。在这个区分的基础上,可以 理清我们讨论的思路,把注意力集中到我们最需要解决 的问题上来。

1.关于财政的阶级性问题。这是最尖锐最激烈的, 似乎是我们改革的“底线”。对于这个问题有两个倾向 值得注意,一是把阶级性绝对化,认为公共财政就是资本主义的,我们是社会主义,不能搞公共财政;二是把人民性即公共性绝对化,总认为社会主义财政与资本主义财政不同,资本主义财政是对立性的,应该有预算监督;社会主义财政是人民性的,政府不是剥削性政府,是与人民一致的政府,因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缺乏足够 的重视。其实这两者的“精髓”是一致的。对于前一种倾向,事实上只要国家存在,财政的阶级性就存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它们的阶级性。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我们的阶级性。如果这样认识问题,那末在这个意 义上的争论应该停止了。对于后一种倾向,重要的是要从空想回到现实。扩张与滥用是权力的本性,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也不例外。马克思、列宁的国家理论早就提出 了训诫。无产阶级国家仍然存在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 的危险,这一危险一旦由可能变为现实,工人阶级就要 失去统治。如果没有代议制机构,那我们就很难想象什 么民主,即使是无产阶级民主。如果不是空想,任何一 个实事求是的人都会注意到历史与现实提供到我们眼前的事实,按二连三曝光的腐败行为哪个不是与财政有关?权力缺乏监督必然产生腐败,作为以公共权力配置资源的财政尤其需要监督,缺乏预算监督的财政是腐败的经济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应该引起我们对重建预算制度的紧迫性与艰巨性的重视。一言以蔽之,阶级性与公共性是对立统一的,构成国家财政的矛盾整体。公共 性是财政存在的基础,阶级性是财政的特定表现形式。 阶级性以公共性的存在为前提,阶级性不能否定公共 性。当社会必须的或者说是最低限度的公共需要不能得 到满足的时候,阶级统治就难以为继了。历代王朝的更 替就是财政公共性与阶级性矛盾激化的结果。

2. 关于财政的活动范围问题。在第二重涵义即财政活动范围上的公共性,现在有三种观点:一是 “我们现在搞公共财政是过渡的办法,现在财政困难,没有更大 的实力搞经济建设,只能先维持公共支出,最急迫的要求是维持社会稳定,将来财政不困难了,还得搞经济建 设。”二是“我们现在不能搞公共财政,经济建设现在不能丢,将来市场经济发展起来了,再搞公共财政。” 三是“我们就是不能搞公共财政,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分就是看政府要不要进入竞争领域。”在这个意义上的争论可能永远都不能达到统一,永远得不到大家的 一致接受,且会影响改革进程。如果我们把注意力放在第三重涵义上,上面的问题就解决了。让大家来说,目前谁也不会说不搞经济建设,“市场能干的,就交给市场;市场不能干的,政府就要干”,这是大家都能同意的。

我们的市场化改革是渐进式的,半个世纪以来人民用血汗积累的这么一大块国有资产,在目前市场体制不完善的时候,谁也不会同意一下子就完全交给市场,政府总得小心经营,使之逐步纳入市场经营的轨道,这事关社会稳定这个大局。尽管理论和实践证明市场在竞争性领域是有效率的,但在市场体制不成熟时、市场运行出现问题时或在市场正常运行但不能满足特定时期和条件下的公共需要时,政府从来没有“坐视不管”。政府不管,人民是不答应的。整个社会需要的满足,在国家存在的条件下是由国家主导的,政府选定的经济体制确立政府与个人的分工,理性政府的活动边界是视私人能力而定的,视私人能力的强弱而“进退”。如果这样认 识问题,在第二重涵义上的争论也该结束了。

3.关于财政的运行机制问题。我们现在的核心问题是,改革以来的财政表面看来存在严重的困境,但财政困境不是根本性的问题,根本问题是财政秩序混乱。财政困境是由财政秩序混乱造成的。财政困境并不是所谓的国家汲取财政收入的能力下降,而是国家控制财政的能力下降,在根本上是制度性的,是运行机制的问题。 据一份研究表明,1996年我国预算支出占gdp的比重为11.6%,加上预算外、制度外支出 (当然是推算的)的政府支出总额占gdp的比重为24.4%,再加上通过金融机构支配的资源,占gdp的比重为40%左右,与oecd大部分国家的水平差不多。这个比重从哪个角度看都不能算低。重要的是,目前的财政状况无论如何不能说已经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公众意志,人民不满的地方甚多。一方 面,义务教育要靠 “希望工程”,另一方面,每年的公款吃喝玩乐要耗费上千亿的财政资金。这些资金能办多少学校?如果不从制度上入手,财政困境问题是永远摆脱不了的。也不可能使财政“归位”,“缺位”与“越位”的调整就是一句空话。这么多年讲加大教育投入, 也有了教育立法,但实际上却一直没有到位。什么原因?根本上是预算的问题。预算既没有能够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也没有很强的约束力。财政困境以及财 政 “缺位”与 “越位”的根源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制度规范即指令性计划在转轨以后很快失去作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规范不仅没有预先设定,而且没有及时递补、跟进,出现制度空档。也就是说,转轨以来的财政缺乏应有的制度基础,财政运行缺乏一个有效的 控制系统,国家理财走进非规范化状态之中。现在要建立公共财政的制度框架,这个制度是什么呢?就是预算。我们现在应该把注意力转移到这上面来,由争论前 两重涵义的问题,转为讨论第三个问题,即如何尽快建立起一个能够最大化体现公众意志的预算制度,确立以 公共决策决定政府收支的程序与机制,有效地控制财政 的规范运行。

政府活动范围应该是由财政制度———预算决定的。 进一步看,制度涵义的公共性可分为这样几个环节:第 一,公共决策。既然是人民的财政,大家的财政,就要大家来说财政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全民直接决策在稍大的范围内就有困难,直接民主是不现实的,但是现 代社会发明了一个解决办法,就是代议机构,我国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审议财政计划(预算)就是对于人民财政的公共决策。第二,执行 过程公开。既然是大家决定的,政府就要照办,不能越 轨,恣意而为,要让公众知道政府财政是不是按预算执 行的。第三,预算执行结果要接受检查,要公开,即回 应性,让公众知道执行的结果怎么样。按预算执行了,效率不高,责任在公众大家,下年制定预算再提高质量;不按预算执行,公众要追究政府的责任。这样,我们对于公共财政的争论应该清理一下思路,把注意力集 中到我们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来。

三、对重建预算制度的历史地位与艰巨性要有足够的重视

我国的预算状况相对于规范财政运行的需要以至整 体改革的需要是严重滞后的。改革已经20多年,但预算改革是在近两年才开始的,而且步履艰难。直到今天,还没有设计出一套能够清淅反映财政活动的预算科目体系,全面地反映各类财政收支活动的复式预算体系也没有确立,部门预算在既得利益格局之中推广十分艰难,零基预算也很难推开,提交给人大审议的预算“粗枝大叶”,包括人大代表在内没有几个人能看懂,有的还存在着预算成立的时间晚于财政年度开始的时间这样一个最基本的 “形式”问题,等等,预算对财政运行实际上 的约束力就可想而知了。严格地说,预算不是改革的问题,而是重建的问题。 预算既是经济基础,又是上层建筑;既是制度,也是技术;既是计划,也是法律;…… “预算是摆脱一切意识形态粉饰的国家骨骼”,因此,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绝不是轻而易举的。

1.预算依存于民主政治体制。在集权体制之下,预算就只能是形式,谈不上预算纪律和财政秩序,预算的 效力就大打折扣。我国历史上很早就有预算,但专制王权下的预算不是我们现在要求的预算,计划体制下的预算也不是我们现在和未来所要求的。预算是“摆平”社会各阶层利益的中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2. 预算制度的确立就是经济体制的重构。预算首先决定全部资源在公共部门和民间部门之间分配的比例,即各自的规模,然后决定被分配在公共部门的资源规模 的内部配置,即配置结构。民间部门资源的最优配置是通过价格机制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经济体制改革实质上是重新确立预算制度。

3. 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有效制度的形成是制度变 迁需求和制度变迁供给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复杂的社会变革,是多种利益集团经过多重博奕的结果,还受人们 的观念、历史、文化传统、习惯等诸多因素影响,预算是“钱袋子权力”,它的重建就更具艰巨性。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真正的现代预算制度的确立就是改变了“国家面貌”。

四、结语

财政预决算论文篇(4)

关键词:零基预算;预算过程;预算结果

传统预算模式是一种基数预算,每一年的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预算拨款的基础之上增加一定的数额,预算基数的形成和增量的决定都主要是依赖于政治上的讨价还价。所以,预算决策的理性程度就比较低,政府支出的持续增长也就不可避免。同时,由于基数的存在,使得公共预算很难进行资源的再分配,从而降低了资源的配置效率。所以,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理性预算改革。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零基预算(Zero-BasedBudgeting ,ZBB)就是这样一种改革。从理论上讲,零基预算要求政府支出机构每年都为它的全部预算进行辩护,预算基数不再理所当然地成为下一个预算年度进行预算决策的基础。因此,这种预算模式被称为零基预算〔1〕。虽然零基预算在美国的实施并不成功〔1〕,但是,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它对许多国家的预算改革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从1993年开始,中国的一些地方政府开始试验零基预算,如海南、湖北、安徽等〔2〕。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开始进行预算改革,主要包括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改革。在部门预算改革中,零基预算被视为一种最佳的预算编制模式。目前,无论是国内理论界还是实践部门,主流的观点都将零基预算视为一种最佳的预算模式。本文的研究问题是:中国的地方政府为什么采用零基预算?他们的零基预算是不是真正的零基预算?零基预算是否改变了地方政府的预算过程和预算结果?现有的文献主要探讨零基预算的理想形式、实施零基预算有什么好处等问题,而很少关注零基预算在真实世界中的实施情况。最近,黄佩华等人调查了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政问题,发现零基预算的影响范围很小〔3〕。但是,零基预算并非这一研究的重点。马骏和叶娟丽调查了我国某省实施零基预算的情况,发现零基预算的实施并不理想。不过,由于篇幅限制,他们没有全面地总结调查发现〔1〕。总之,在现有的文献中,没有一项研究全面和系统地调查和分析我国地方政府实施零基预算的情况。目前,零基预算在我国地方政府已经推行多年,非常有必要对这一预算模式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为此,2003年8月本文的研究者在我国中部某省(以下简称A 省)调查了该省的省政府实施零基预算的情况。

一、研究设计   

由于A 省在1993年就开始引入零基预算,因此,它无疑是一个调查零基预算的最佳选择。本文的研究者在A 省访谈了12个部门,包括19个预算官员,主要是财政部门、各个支出部门和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预算官员(参见访谈附录)。虽然A 省在1993年就已经开始将零基预算引入预算过程,本文主要研究A 省采取部门预算改革以来实施零基预算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在2001年部门预算改革以前,零基预算并没有系统和全面地实施。首先,在部门预算改革以前,预算编制主要是采取财政部门“代编预算”的做法,各个部门并没有真正参与预算编制。即使零基预算已经被引入,其运用范围也主要局限在财政部门,而对部门的支出决策没有影响。其次,在部门预算改革前,财权非常分散,在财政部门之外,除了计划委员会和科技部门等拥有资金分配权之外,由于预算外财政的膨胀,各个部门都对自己掌握的预算外资金拥有非常大的权力。这意味着,财政部门以及它所强调的零基预算并不能影响和控制这一部分资金的分配。2000年以来在地方一级开展的部门预算改革为零基预算的全面实施创造了条件。因为,部门预算改革要求政府预算以部门为基础进行编制,而且强调将预算外资金纳入各个部门的预算。该省财政部门这几年下达的部门预算改革文件都明确要求各个部门运用零基预算编制部门预算。

本文的研究综合运用了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对于预算过程的调查主要运用定性研究方法。由于中国的政府预算是不对外开放的,因此,政府部门的预算官员一般都不愿意接受比较深入的访谈,尤其是那些旨在评估他们的改革成效的调查。所以,在中国进行预算调查,为了获得有价值的信息,首先必须能够“进入”,并建立信任关系,其次必须选择恰当的访谈策略。为了能够进入政府部门调查并建立信任关系,本文的研究者主要利用各种熟人关系进行调查,并承诺不透露调查省份的名称和被访谈者的姓名。在访谈中,为了获得关于零基预算在该省实施的真实信息,本文的研究者对被访谈者隐瞒了本文研究的真实目的,即没有告诉他们这是一项关于零基预算的研究。本文的研究者只是告诉被访谈者这是一项关于部门预算改革的一般性研究,目的是了解部门预算改革的一般情况。所以,在访谈中,本文的研究者要求被访谈者回答一些关于部门预算的“开放性问题”,例如,请谈谈所在部门的部门预算改革情况,他们是如何决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的,等等。事实也证明,这是一种有效的访谈策略。在大多数情况下,被访谈者都会自动地介绍零基预算在他们的部门是如何运作的(事实信息)以及他们对于零基预算的看法和意见(观点信息)。只有当被访谈者没有自动地谈及零基预算的时候,本文的研究者才直接就零基预算提问。此外,在访谈中,本文的研究者没有使用录音设备。本文的研究者采取的办法是,在访谈中,记下关键的用语、数据和观点;每次访谈完成后,马上进行笔录。这种办法虽然不能保证访谈记录的完全性,但是,它有助于消除被访谈者的疑虑,鼓励他们透露更深入的信息。

为了分析零基预算对预算结果的影响,本文运用了定量分析方法。由于部门预算数据是“秘密”级的政府文件,所以,本文主要运用公开的数据,即A 省财政厅厅长每年向省人大会议报告支出时公布的数据(支出方向及其预算数)。由于A 省的部门预算是从2001年开始的,所以,本文主要采用了从2001年到2003年的数据。在对每年的数据进行排序后,本文运用相关分析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由于这一数据所包含的支出分类仍然比较粗略,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仍然不是最后的。不过,在部门预算不公开的情况下,这是惟一可获得的数据。

二、为什么采取零基预算?

财政预决算论文篇(5)

一、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年来,本人能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局机关的学习要求,积极投身“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和解放思想大讨论实践活动,深入地进行学习讨论。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预算管理工作上台阶,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整个组织收入和加强支出管理工作全过程。

二、踏实工作,努力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1、积极组织收入,强化支出管理,力争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任务为533202万元,截止11月底完成521489万元,为年预算的97.8,预计能够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在组织收入和确保重点支出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收支目标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在省下达我市全年预算收支目标后,我们立即将任务分解到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明确目标,为做好全年组织预算收支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收入预算管理,做好收入分析预测,完善增收机制,规范非税收入入库,确保全市财政收入持续快速稳定增长;三是多次组织召开县(市)区财政局长和预算股长座谈会,及时了解全市预算收支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县(市)区组织预算收支工作给以指导,保证全市预算收支目标的顺利完成;四是在安排年初预算时,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集中财力保证了市委、市政府“十件实事”投资1.0042亿元,并为省政府十件实事,配套1.5亿元,确保十件实事顺利完成。五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积极协调预算执行局和各业务科室,及时下达各项预算指标,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支出任务完成。

2、继续深化和完善部门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年,我们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关于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和谐焦作建设的意见》。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评价四权分离制衡的财政管理新体制,我们完成年市本级政府收支预算的编制,并和业务科室配合试编年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债务预算等政府公共预算。继续完善和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零基预算、综合预算和绩效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1)、编制复式预算,提高管理的有效性。按照焦政办2007110号文件精神,我们在完成市级政府公共预算编制的同时,编制了市级政府采购预算、政府债务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住房公积金预算和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等7个复式预算,客观、真实、全面、精细地反映了所有政府性资金的全貌和流向,初步建立起了市级复式预算体系。

(2)推行参与式预算,提高民主理财水平。按照财政项目公示管理办法、专家论证管理办法、财政预算项目听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参与式预算改革中,我们以公开透明理财、科学民主决策为核心,对事关全局和民生的重大事项,通过单位申报、财政汇审、项目公示、网民投票、资金评审、专家论证、社会听证、接受人大公审等程序,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依法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3)实行预算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级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市财政部门通过市政府、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服务大厅等场所,将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并将事关全局和民生的重大开支事项的预算执行情况在广场、火车站、行政服务窗口等人群集散的地方设立电子屏幕,及时向社会公示,让政府财政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4)完善财政项目专家论证制度,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充分依据。先后于4月和10月召开了两次财政投资项目专家论证会,分别就年市委市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项目和部分涉及民生的发展项目,以及部门预算已经安排但年初预算没有具体的项目进行了专家论证。论证会议的召开,在财政政策制定中引入了公共选择程序,提高了财政预算的公众参与度,是完善我市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一个突破性进展。同时,各位论证专家的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3、认真研究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我市经济发展。一是针对中铝中州分公司、焦煤集团赵固煤矿税收征管等方面的系列问题,认真进行政策研究,多次向省提出调整税收征管办法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财政政策支持。二是鉴于当前经济形势变化,对市政府拟出台的《关于当前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认真进行讨论修改,确保支持企业发展的措施及时到位。三是与社保科结合,认真研究省社会保障停发焦煤集团移交学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相关政策问题,并积极向省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焦煤集团有关人员共同做好相关的恢复发放工作,经过努力于今年5月份恢复了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并将前4个月相应资金通过焦煤集团转拨财政专户。通过此项工作,使我市年节约资金支出141万元,并且在今后年度内一直享受此项政策。四是我们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做好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争取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4、执行新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时刻关注体制运行情况。一是对1999年以来财政体制方面的补助、基数等进行了认真清理,分别对不同类型的补助基数提出了针对性的清理与合并建议,并报局领导决策。二是根据市区财政体制调整的要求,确定了市级税源户名单,拟订并下发了相关的5部门配套文件,保证了市区财政体制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及时与税务部门结合,做好市区财政体制调整相关的收入调库工作,目前此项工作仍在积极地进行中。

三、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财政预决算论文篇(6)

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在致辞中强调,预算是财政的核心,现代预算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标志。本着“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被视为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突破口。当前预算制度改革的框架和重点已确立,重点是要“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预算绩效管理将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至此我们可以粗略地认定为,预算制度改革的下一步,就是如何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基本脉络。预算制度改革重点有如下几个关键词:透明,完善,加强和规范。

我们要想定义现代预算制度,也准备就从这几个关键词开始。

单一不变曲线

要论述什么是现代预算制度,首先我们必须明白,我们之前的预算制度是什么样子。无论财政预算起源是各方争论的夏代、周朝或者战国,这对我们探寻何为现代预算制度用处并不大。纵观建国后几十年我国财政预算制度,1978年前,中国财政预算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预算制度,完全以计划经济为基本分配方式,忽略市场因素,并对市场进行干涉。1978年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财政预算制度随着市场化进程逐渐完善和开放,但基本上符合对粗放式财政预算的描述:预算覆盖率低下,部门弹性严重,以保运转为第一要务。而分析现今中西部一些地方基本还是以这种财政预算模式为主。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这几十年间,我国的财政预算制度一直是以一个单一不变曲线逐渐开放和完善的。由于人口众多,政治情况复杂,行政层级扁平化进程过分滞后等许多原因,无法单纯复制照搬西方国家的预算方式,我国财政预算制度一直是在不断的借鉴和修正中前行。谈到现代预算制度,就无法单纯绕开实际空谈理论。由于新《预算法》刚刚修订完毕,在此记者也不对预算的法制化做过多分析。只单纯从财政实务方面解析现代预算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应该是什么状态,以及如何与现行财政预算制度相衔接。

透明解析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于长革认为,预算资金是公共资金,所以预算公开、透明也是应有之义。但记者认为,说到透明预算,应该至少从三个方面论述:对谁透明,透明到什么程度,以及透明之后有什么用处。这三点缺一不可。

第一,对谁透明。主流舆论界对预算透明有两种描述方式,第一是对公众透明,即全民皆可查阅财政预算,皆可对预算发表疑问。在实际操作中,也确实有地方财政试行对公众开放财政预算,但效果并不理想。原因在于公众表示无法理解财政预算,于是要求财政编出“让外行也能看得懂的预算”。但殊不知财政预算本身就有极强的专业性,因此记者认为,财政预算可以“外行人看不懂”,但必须“内行人说得清”。

也正因此,现在比较通行的方式是让人大来行使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和检查作用。但我们必须承认,现行人大预算审查制度基本上只是空有其表。不仅因为人大代表对于财政预算的了解程度和财政专业程度低,从整个审查制度设计看,也有“偷工减料走过场”的嫌疑。于长革表示,从制度上来看,不仅人大代表没有预算案的修正权,而且也从未建立过针对财政预算的单项表决制度。前者让人大代表的预算监督权成了一张废纸,后者则让人大代表即使想质疑预算案,也极容易被其余“从不投反对票”的代表直接淹没。久而久之,按照良币驱逐效应,人大代表习惯性的失声,会让整个财政预算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在这种情况下,预算再透明,对于想修正它的人来说,也不过是镜花水月的一场闹剧而已。而公开给民众,还是公开给人大,这并不是问题的核心。

第二,透明到什么程度。这个问题其实和它表现出来的表象毫无关系,根源在于我国现行的财政收支概念和划分体系问题。虽然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透明的范围,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范畴,但其与现代预算制度本就是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不解决财政划分体系问题,也罔论透明到什么程度。

我们不说与国际通行财政收支分类体系相比,就简单地把我国政府预算编列方式与企业预算编列方式相比,前者也是落后许多年的。虽然有些地方财政已经开始编项目预算,但许多地区还停留在部门预算层面甚至更低。在这种情况下,预算透明到什么程度,并非是财政部门可以解决的问题,因为财政部门本身就拿着一本粗放的预算,要求就算再细,制度问题也不是财政可以单独解决的。

第三,透明之后有什么用处。这也是建立现代财政预算制度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必须要让预算监督人或机构“所见即所得”,否则就会出现“急人坐慢车”的情况:你说你的,我的,那预算透明也就成为真正的“表面文章”了。

完善解析

透明不仅是为了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也是为了让在阳光下的权力得以去粗取精,甚至去伪存真。那么这就需要整体预算制度体系的完善,甚至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放到财政实务中来,也就是论证政府预算体系“查漏补缺”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都不是新问题。

在现行的政府预算体系中存在的依然是财政人熟悉的“老三篇”――被戏称为预算“长宽高”的三个老问题。“长”指的是预算准备和审查时间过程都过于仓促,也指现行财政预算制度缺乏中长期预算;“宽”指的是预算编制口径范围太窄,需要编制全口径预算;“高”指的是预算编制过于粗放,要相对求实、求细,编制项目预算甚至要做到“连一支笔的来龙去脉都要说清楚”的更细致预算。

如果包含现在在地方财政层面已经混乱不堪的财政信息电子化问题,建立现代预算制度仅仅在完善框架方面就有更多问题需要解决。关于预算准备和审查时间加长问题,曾经有地方选择试行三年零基滚动预算来解决这个问题,实际结果显示运行情况良好,但有两个问题需要事先解决:第一,现行预算编制人员严重不足;第二,有可能加重预算部门“混预算”的情况。按照国际通行惯例,预算涉及期限越长,其弹性就应该越大。但现行预算制度中监督体系高度缺失,预算编制涉及期限越长,就必然需要更严格的预算监督监管体系。而审查时间无论是现在给人大部门的两三天还是更长,如果监督体系中没有及时对预算说“不”的权力,单纯加长审查时间,记者认为用处不大。

在编制全口径预算方面,地方财政已经在着手实行,这算是建立现代财政预算制度中相对简单的一环。而编制项目预算,对于地方财政来说,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寻租空间的调节问题。预算部门心里都清楚,只有预算编制越粗放,其中的寻租空间才会越大。而项目预算已经比部门预算在精细化程度上前进了一大步,这必然引起已经习惯于“难得糊涂”的预算部门在即将消失的寻租空间上的讨价还价甚至联合抵制。记者曾经了解到几十个不同层级的地方财政,并无一家表示编制项目预算存在除了在人力物力上有所欠缺以外的技术困难。

加强解析

说到加强,王保安副部长在讲话中提到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又提到了财政绩效工作被视为现代财政预算制度的突破口,其意不言自明。

从理论上来讲,财政绩效工作的实施,的确可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过程。但事实情况并不乐观。以现在的地方财政工作范围而言,已经通过预算的资金,一旦拨付到部门,几乎就等于泥牛入海。而这并不仅仅是一个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就能解决的问题。

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复杂,但要想达到现代预算制度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初衷,首先就需要打破部门壁垒。从具体财政事务而言,就是要建立政府会计制度,从物理上隔绝预算部门挪用甚至控制预算资金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引入财政绩效体系,让“管钱的人在阳光下管钱”,前文所说的预算公开才有其实际意义,编制项目预算甚至更细致的、更及时的预算制度才能成为可能。但涉及到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问题,用财政手段单独解决,在现在的政治体制下完全不可想象。也正是因此,建立现代财政预算制度的前提,是建立现代政府预算制度,健全完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分割体系。

规范解析

财政预决算论文篇(7)

关键词:发达国家;预算制度;概述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2-0017-02

一、发达国家普遍推行公共财政预算制度

发达国家公共财政预算制度是建立在经济发达和民主政治制度基础上的预算制度模式。我们所说的公共财政预算制度,既是对经济和政治文明高度发达之下财政预算制度形态的一个全新概括,也是相对于传统经济和政治制度对发达国家财政预算制度基本特征的全新概括。发达国家公共财政预算制度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公共财政预算制度是一种公权利的预算制度

这可以上说是公共财政预算制度的政治本质。政府财政预算权归谁所有?这是财政预算制度安排需要解决的首要的问题。无论在我国还是在发达国家的封建社会时期,财政预算权利都归国王(皇帝)所有,而提供公共资金的社会公众却没有丝毫的财政预算权利。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财政预算权由个人向提供公共资金的社会公众逐步回归。在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明确财政权利归广大人民所有。在今天的发达国家,不仅明确财政预算权利归社会公众所有,而且在如何落实公众财政预算权方面探索出了较为有效的实现形式。在发达国家,为了确保财政预算权作为公权利有效行使,预算财力分配通过政治程序完成。在代议制的民主政治制度下,议会作为公众行使民利的代表,强有力地控制着政府的理财权。财政重大事项交由议会审批,议会通过来自不同界别议员的辩论和召开听证会等方式,集中民众的利益诉求而做出决定。比如,在大多发达国家,开征新的税种都坚持“非赞同毋纳税”的原则,公众不同意就不能开征和加征新的税赋。对于支出项目的确定,议会认为有必要可召开听证会听取广大公众的意见。财政预算分配的程序公开、公众参与、公众监督,是财政预算权作为公权利行使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公共财政预算制度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预算制度

提供公共服务是公共财政预算制度的主要职责。市场经济、有限政府、公共财政是发达国家突出的制度特征,政府和财政主要在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公共服务领域发挥作用。其在财政预算制度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财政支出范围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财政取向,以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为主。在支出范围上,财政主要是保障国家机构运转、社会福利、国防、教育、卫生和城市管理等公共支出。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市场经济体制越发展,市场机制越完善,财政预算制度的公共服务取向越明显。

二、发达国家财政预算普遍具有超强的法律属性

现代财政预算制度形成的最显著标志是由“人治”走向“法治”。只有当政府预算计划以法律方式通过,又以法律权威加以约束之时,它才具有了约束财政活动的能力和效力。历史发展到今天,超强的法律属性成为发达国家财政预算制度的普遍特征,其主要体现在,一切预算活动都由法律来规范,一切预算权利都由法律来制约,一切预算结果都有法律上的权威性。总体而言,发达国家超强的法律属性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形成了完备的法律体系

在实行体制的发达国家,都将预算纳入宪法之中作为宪法的重要内容。在发达国家预算制度的发展史上,从英国《大》、《权利请愿书》、《权利法案》,到美国的《独立宣言》、《弗吉尼亚权利法案》,以至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等,都通过重要的宪法文件来表达人民在财政方面的基本权利。总之,大多数发达国家,从宪法到预算法、其他专项的预算法律以至一年一度经议会通过的预算法案、拨款法案,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预算法律体系。

(二)财政预算活动在法律规范和约束下进行

从发达国家财政预算制度演进的历史可以看出,财政预算权利由行政机关向立法机关转移,是实现财政预算活动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在今天的发达国家,财政预算过程已经演变为一种政治过程,议会对预算编制的审查、批准以及预算调整、追加、机动财力使用、决算等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权利制约机制和制度体系。议会、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都是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各负其责、各行其职。法律无授权不可为,预算活动的随意性很小。

三、发达国家普遍实行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运作机制

在发达国家,财政预算活动公开、透明运行几乎是通行的惯例。重视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质上是尊重公众的预算权。只有做到了公开、透明,才有可能保证公众对政府预算管理有足够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从而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符合民意。具体发达国家的做法有:

(一)在法律上对财政预算公开、透明进行明确规定

在发达国家,政府为了树立信誉,把公布财政信息作为政府的一项法律义务,对政府公布什么、何时公布、按什么样的详细程度、向谁公布等做出明确的法律公布。新西兰1994年制定了《财政责任法案》,规定了财政政策和报告透明度的法律标准。澳大利亚颁布了《预算诚信章程》,英国颁布了《财政稳定守则》。由此可见,在发达国家,财政公开透明不仅是国家规则,也正向世界规则发展。

(二)公众对财政信息的获取具有法律保障

为了使公众能够自由地获取财政信息,发达国家不仅在法律上规定政府披露信息的义务,而且也规定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利。

(三)财政信息的真实性能够得到保证

在这方面,发达国家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对数据质量标准做出规范要求,二是对财政信息真实性进行审计监督。在发达国家,独立于行政机关的国家审计机构或类似的自制负责对财政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独立审计,对宏观经济和财政预算情况进行独立评估,审计机构审计内容是合规性审计,审计之后要对审计结果发表书面意见,保证了财政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四、科学民主的财政预算决策机制

本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目标,发达国家在近二三百年的财政预算制度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与其政治制度相适应的财政预算决策机制。

(一)开放、民主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结果的民主性

议会对政府财政权的控制为公众对财政预算事务参与决策、参与管理搭建了政治框架,但要真正实现民主决策,还必须有一套可行的决策机制来保障。在“一致性原则”下,议会决策为了尽可能地代表公众意见,在具体运作机制上一般采取议会辩论制度、议会听证制度、议会质询制度等措施来保证广泛的民主。

(二)科学管理方法的广泛应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发达国家为了实现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在财政预算管理中广泛地应用科学化的管理技术,尽可能地减少财政预算管理的随意性、盲目性。在发达国家,科学管理方法的应用主要是在收入预测和支出管理两个环节。

如果收入预测不准,很小的误差就可能是很大的支出额度的调整。因此,各国都尽可能地使用先进的饿方法预测。现在,发达国家比较常用的预测方法主要有有效税率法、弹性法、模型法、趋势和自动相关法等四种方法。

在支出管理上,为了解决财政预算大量追加、调整、使用效益较低等问题,发达国家逐步形成了科学、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支出控制机制。在此过程中,财政会计制度、资金拨付、效益评价制度也都逐步形成了科学化的管理机制。

五、公平与效率兼顾的财政预算分配原则

发达国家财政预算制度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在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方面形成了一套较为有效的制度,使财政分配机制既促进公平又能较少地损害效率,较好地发挥着“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一)坚持收入分配的公平准则

从 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当经济高度发达之后,几乎无一例外地从最初的“效率优先”转向“公平和效率相兼顾”,把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相统一作为收入分配的重要准则。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是,把初次分配完全交由市场,按生产要素禀赋、多少、价格和劳动贡献的多少分配收入。在这方面应坚持政府干预越少越好的理念,尽可能地提高经济效率和经济公平。这也往往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与此同时,财政预算分配担当起二次分配的重任,通过税收调节的手段,尽可能缩小由于生产要素分配所造成的收入差距。政府的这种二次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牺牲效率,但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用必要的效率损失换取社会公平是值得的,效率和稳定可谓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两块基石,缺一不可。

(二)适度有力的税收调节

税收作为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索取的价格,总会或多或少地损害市场效率。但是税收在促进公平方面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来考量,税收在促进公平方面的作用更大。在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税收手段是促进社会财富公平分配的重要工具。其中,尤以个人所得税应用最多、最普遍。比如,战后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避免出现“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社会现象。总的看来,发达国家税收制度在调解社会财富分配方面的作用非常显著,为高收入者对社会做贡献提供了制度保证和社会环境,也为均衡社会财富、保证社会公平与和谐提供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