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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调查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08-29 17:33:48

保险调查报告

保险调查报告篇(1)

关键词:保险;保险意识;市民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0)03-0054-04

保险意识是人们关于保险的思想、观点及心理反映,它体现人们对保险概念、性质、职能作用的认识及由此产生的理论观点,以及对保险的需求、感觉和评价。[1]一个健康完善的保险市场,不仅要有符合公众需求的保险产品,还要有完善的市场主体―保险公司、中介人、投保人。其中,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是保险市场的供给者,为保险市场提供保险产品,而投保人是保险市场的需求者,是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在商业保险快速发展的今天,保险作为公众转移风险的手段之一,公众的保险意识又是决定公众是否认可通过保险的方式来转移各种风险,从而最终决定我国保险市场能否持续快速发展。充分了解公众保险意识现状,并逐步提升公众保险意识对于保险业的做大做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北京市保险业现状

截至2008年底,北京市保险市场有保险分公司67家,在北京市直接经营业务的总公司10家,共计77家,比年初增加8家,比2000年增加68家。其中产险公司28家,寿险公司4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再保险公司3家。

近3年(2006-2008年),北京市的保费收入在保监会37个统计机构中(包括不含港澳台的全国31个省市、5个单列市和集团总公司本级)一直名列前5名。特别是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两个指标来看,北京市的保险业发展远远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见图1-图3)。

数据来源:笔者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circ.省略/web/siteo/及北京市统计局网站bjstats.省略/相关资料整理得了。

数据来源:笔者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circ.省略/web/siteo/及北京市统计局网站bjstats.省略/相关资料整理得了。

注:由于2005年中意人寿保险与中国石油200亿元的补充养老保险大单,使得2005年北京保险业数据异常。

数据来源:笔者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circ.省略/web/siteo/及北京市统计局网站bjstats.省略/相关资料整理得了。

二、北京市市民保险意识现状

为了解北京市民保险意识的现状,笔者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北京市民保险意识的现状进行了调查。此次调查采用街头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共收回有效问卷505份,问卷涉及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拥有保险的情况、对保险的了解以及对保险的认识和态度四个方面。

1.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采用街头随机抽样的方式,共对505名路人进行了问卷调查。设调查者的性别、年龄、学历分布如下表1所示。

数据来源:笔者根据调查问卷相关数据整理得出。

2.北京市市民保险拥有现状

对于当前北京市民保险拥有状况,本次调查共设计了4个相关问题,分别为“是否拥有社会保险”、“是否拥有商业保险”、“拥有哪些商业保险”和“拥有的保险每年所需缴纳的保费”。

对于第一个问题“是否拥有社会保险”,505名被调查中共有485人回答“有”社会保险,15人回答“无”社会保险,5人回答“不知道”,分别占比96.04%、2.97%、0.99%。对于“是否拥有商业保险”,205人回答“有”商业保险,占比40.59%,248人回答“无”商业保险,占比49.11%,另有52人回答“不知道”,占比10.30%。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北京市市民拥有社会保险,而拥有商业保险的市民仅仅只有四成。社会保险作为市民的一项基本权益和对市民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在北京市已经深入人心。但商业保险作为人们防范风险的一种手段,还没有被大部分北京市市民所接受。

在“有”商业保险的205人中,198人拥有“人寿保险”,162人拥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05人拥有“医疗健康保险”。对于拥有的保险每年所需缴纳的保费,在拥有商业保险的205人当中,56人每年缴费在1000元及以下,86人每年缴费在1000-5000元之间,42人每年交费在5000-10000元之间,另有21人每年缴费在10000元以上。在调查中,有部分被调查者拥有的一些投资型或者储蓄型保险是一次缴费多年受益的情况。

3.对于保险的了解及认识情况

对于当前北京市市民对保险的了解及认识,本次调查共设计了2个问题:“您自认为对保险了解么?”以及“您了解保险信息的渠道方式”。从调查结果来看,选择“十分了解”和“比较了解”者为11.09%、19.80%,而选择“略知一二”及“完全不了解”者,占比48.11%、21.00%。结果表明,只有近三成市民比较了解保险,绝大多数市民对于保险都不太了解。而对于了解保险信息的渠道的回答则有46.73%的市民选择“广播、电视、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体”,另有19.41%的市民是来自于“保险营销人员的讲解”。

4.对于保险的态度

对于保险的态度,本次调查设计了两个问题:“您对保险的看法”、“您购买保险最主要的原因”。关于“对于保险的看法”这个问题,被调查的505人中,258名被调查者认为保险“可有可无”,占比约51%,126名被调查者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很反感”,占比24.95%;只有121名被调查者选择“保险是必须的,防范风险,或者投资理财”,占比约23.96%。

对于购买保险的主要原因,已有保险的205名被调查者中,为防范风险而购买保险者所占比例最大,达到31.22%,而紧随其后的是“迫于保险推销人员的纠缠而购买的”,比例也达到了30.73%。选择“为自己以后治病或者养老做好准备”的被调查者仅为13.66%。

三、北京市市民保险意识较低的原因分析

公众保险意识关系到整个保险业的发展,是目前保险事业赖以生存、发展、壮大的基础。只有深刻认识影响保险意识的诸因素,并努力改善影响保险意识提高的社会存在,才能促进广大市民保险意识的提高,进而促进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北京市作为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其保险业的发展处于全国前列,市民的保险意识也强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相对于发达国家(或地区)人均拥有多份保险来说,北京市市民的保险意识仍然相对较低。有数据表明,香港人均拥有8份人寿保单,日本人均拥有7.3份人寿保险单,德国人均也至少有2张保单。而在中国,每人拥有的寿险保单数量平均值为0.2至0.3张。 北京市民保险意识低下的原因主要分析如下:

1.历史因素

主要是指保险业在我国产生至今,所经历的时间太短。现代商业保险在世界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 ,而我国保险业是在帝国主义列强涌入我国进行经济掠夺时产生的,直到1805年,由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广州发起成立了谏当保安行,我国现代意义上的保险业才开始。建国后,在“”运动的背景下,国内保险业又被停办20多年之久,从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至今,还不足30年的时间。北京市作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和前沿之地,虽然北京市市民与其他省市居民相比,能较快的接受保险这个新生事物,但要在短短30年时间内赶上发达国家几百年对于保险的接受和认识程度显然不太现实。

2.社会文化因素

主要是指社会经济体制及相关政策对公众所形成的风险承担状况的影响程度以及公众自身的文化素质水平。首先,我国长达5000年的农耕文化使得传统的宗族观和家庭观根深蒂固,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人情伦理为主的传统文化,家庭宗族的互助机制成为人们防范风险的主要手段。[2]改革开放以前,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又使得人们养成生产生活都依赖国家或集体安排,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公众所造成的损失,基本也由国家或集体承担,因而商业保险赖以生存的基础――转移风险在我国几乎不存在,因此当时我国的保险业也仅仅只是恢复了业务,但其业务发展十分缓慢,公众对于保险的认识也是十分有限。改革开放后,随着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公众不得不防范和处理自身所面临的风险;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保险业此时才真正进入公众的视野。此时,北京市依靠全国政治、经济的领导地位,其经济的龙头地位也带动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北京市市民对于保险的接受和认识程度。

其次,保险涉及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方面面,公众文化素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其对保险的认识和态度。目前,由于市民缺乏对保险的基本知识,认为保险是“骗人的”,或者认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的错误观念仍然普遍存在。同时,公众面对的保险产品的具体形式就是一个涉及众多专业词汇的保险合同,其中的条款对于普通公众来说难以理解,进而影响到公众对于保险认识的兴趣和难度。此次调查在“不想了解保险知识的原因”这一问题中,有近40%的被调查者选择“保险合同难以理解”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问题。此外,本次调查结果显示,随着被调查者学历水平的上升,其拥有保险的比例上升以及对于保险的认识和接受程度随之上升也验证了这一观点。

北京市作为我国首都,其市民受教育程度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报道,北京市2006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指标已达到53%,高中生升入大学教育的升学率更是达到了70%,远远高于2006年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6%的水平。 市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在提升市民文化素质水平的同时,也使得北京市民对保险的认识和了解程度大大提升,从而提升了北京市民的保险意识水平。

最后,保险的意义在于长期投保,然而放与当前公众普遍存在的短期利益思想显然格格不入。在调查中,时常有被调查者“花钱买了保险只有得到保险理赔才划算”的话语。其实,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可以看作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对“保险”一词的诠释。

四、提升市民保险意识的建议

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促进保险业发展,不仅仅是保险业的重要任务,更是政府与社会的共同责任。总体来说,应当以政府为主导、以行业为主体、以学校为依托、以媒体为载体,做到广泛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真正增强市民的保险意识。

1.以政府为主导

以政府为主导,主要是指政府部门发挥其主导作用,引导和督促保险机构确实发挥保险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并引起社会各界重视保险业,从而增强市民保险意识。小到一起车祸,车辆保险能有效补偿车祸各方损失,大到公众场所发生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能对受害公众进行有效补偿,从而化解社会矛盾,保险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发挥的重要作用。然而,时至今日,大多数人只是在发生事故后才想起保险,能做到在风险发生之前就通过保险转移风险、居安思危者还在少数,而人身意外、健康、养老以及财产损失等各种风险依然存在。[3]

2.以行业为主体

以行业为主体,主要是指以保险行业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为主体,对市民进行保险知识普及,以增强市民保险意识。市民保险意识的提升,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保险行业,同时,由于当前市民了解保险知识的来源大多是保险从业人员(如保险营销人员的介绍等),因此,保险业各保险机构有责任更有义务在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这一行动中担当主体角色。保险业具体措施包括加强保险行业自身的诚信建设以及加强对公众的保险知识宣传两个方面。加强保险行业自身的诚信建设在于改善公众对于保险的错误认识,促进保险业和全社会之间的诚信互动,为保险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如行业协会推动和完善诚信立法和制度建设,制定保险信用评级制度,确立保险各类行为标准,组织编写和实施保险业诚信教育读本。在保险服务过程中加强对公众的保险知识宣传,注重对公众的保险知识普及,把保险知识普及纳入保险服务人员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从业人员的保险知识普及意识;同时编写保险知识普及读本,帮助从业人员以深入浅出的方式普及大众保险知识。

此外,以行业为主体还可以是以保险业协会为纽带,协调各保险机构一起对市民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保险大型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影响,形成联动效应。在此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1994年由7家保险公司成立了非盈利组织――生命与健康保险教育联盟组织(The Life and Health Insurance Foundation for Education,LIFE),该组织把每年5月和9月分别作为全美“伤残保险意识月(Disability Insurance Awareness Month)”和“人寿保险意识月(Life Insurance Awareness Month)”,通过广告、消费者媒体延伸、高中及大学保险教育计划、公众服务公告、传单、视频以及网络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民保险意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并帮助美国家庭作出最优的保险决策以保障其家庭的财务安全,目前已经得到全美140多家保险和金融服务组织(insurance and financial services organizations)的支持。[4]

3.以学校为依托

以学校为依托,是指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高中以及大学课程,让公众系统学习保险知识,从小了解保险、接受保险。学校教育是公众系统掌握一门知识最主要的途径,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须将保险知识纳入中小学、高中以及大学课程体系。具体而言,可以在现有小学《科学》课程中加入保险知识的内容或者在中小学教育中另开设单独的保险课程,而在大学教育中则将保险课程列为大学公共必修课程,改变当前保险学校教育只是保险专业学生“特权”的状况。此外,学校还应与保险机构合作编写公众易懂易读的保险知识读本。

4.以媒体为载体

以媒体为载体,主要是指针对公众的保险知识普及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为载体开展各种保险知识普及活动。学校教育中的保险知识普及只能针对于在校学生人群,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知识普及也只能针对于有限的社会公众,而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体则可面向全社会公众,真正实现保险知识的全社会普及。具体形式包括保险广告、保险案例分析,甚至拍摄反映保险从业人员生活的电视剧等等。[5]

普及保险知识、增强公众保险意识,一方面在于为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促进我国保险业健康快速的发展,另一方面更在于公众能更有效地利用保险这一方式转移自己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充分发挥保险的作用。当然,普及保险知识、增强公众保险意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循序渐进,逐步进行。

参考文献:

1]李伟民.金融大辞典[Z].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2]张兴,王正峰.影响保险意识四因素[N].国际金融报,2001-06-14.

[3]朱劲松.保险意识之谜及其破解[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8(1).

保险调查报告篇(2)

xx市银行保险市场情况调查报告

学 生 姓 名 xxx

所 在 班 级 xx金融xxxxxxxx班

所 在 系 保险管理系

指 导 老 师 xxx

报告提交日期 20xx 年 05 月 21 日

xx学院社会调查报告开题报告

调查报告标题 xx市银行保险市场情况调查报告

调查地点 xx市 调查公司 多家银行及保险公司

校内指导教师 xxx  校外指导教师 xxx

学生姓名   xxx 学号 200xxxxxx 班级 xx金融xxxx班

调查报告选题目的意义

通过对我市银行保险市场的调查,了解银行保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对市场现状的特点进行分析,学习。

调查报告内容

1、 对整个行业全国的宏观调查

2、 对各个不同3、 的银行的状况的调查及各中联系

4、 存在的问题原因

调查报告

预期目标

通过调查,了解现在银行保险发展的特点,原因以及有待改进的地方,再通过对国外成熟市场的学习借鉴,找出方法。

调查报告工作进度安排

1月底前:拟定开题报告和实习计划、 拟定调查提纲

2月到4月中旬:实地调查和实习,收集资料整理资料

4月底前:写调查报告初稿并提交老师修改

5月5日前:调查报告正稿初审

5月20日前:指导修改正稿

6月4日前:将正稿交给老师,并提交实习报告。

调查报告主要特点

以各地市为主,郊县为辅

以寿险公司为主,财险为辅

以国有银行为主,股份制银行为辅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教研室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系审核意见

系主任签名: 系盖章: 年 月 日

保险调查报告篇(3)

这次调查的内容分为城镇居民个人基本情况、城镇居民对医疗保险的了解和参与情况、城镇居民对现有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和建议三部分,共20个问题。调查对象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教科文卫人员、企业职工、离退休者、自由职业者、个体劳动者等构成;调查者年龄分为20岁以下、20-40岁、40-60岁、60岁以上四个年龄段。

一、宣传比较到位,但力度仍需加大。

二、城镇居民参保状况及认知情况。

三、城镇居民医保交费水平。

尽管区政府在居民医保交费上已充分考虑了不同收入阶层居民的负担能力,但调查中您认为现行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交费水平如何?仍有50%的居民认为较高,有40%的居民认为适当,10%的居民认为较低。从调查数据中可看出仍有相当一部分居民认为现行的医保交费水平偏高,这主要是由于各地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比较大造成的。

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要不断完善,满足城镇居民需求。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是保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更好实施的必要条件。在您认为现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满足您平时的看病需要吗?这项调查内容中,有30%的居民选择能,70%的居民选择不能。可以看出虽然政府正不断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但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仍不能满足大部分居民的就医需要。

在您认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以下哪些问题?时,70%的居民认为医疗设备缺乏,60%的居民认为医术水平不高,30%的居民认为管理不正规,20%的居民认为收费不合理。

从大家的选择来看,拥有丰厚医疗资源的公立大医院还是居民大病就医的首选,这个优势远远超出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不能满足广大居民看病的需要,因而要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使之处于强势地位,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的问题。

五、居民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看法和意见。

居民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都十分关心,几乎所有被调查者都十分认真地写下了他们的意见和看法,希望这些意见和看法能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顺利实施起到一定的作用。被访者写的建议和看法主要反映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宣传力度。一位姓吕的商业人员写到:加大宣传力度和透明度,让老百姓了解具体内容。 一位姓席的被访者写到:加大宣传力度,把报销流程和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内容印到医保证的后边,减少工作环节。

2、报销制度存在问题。一位企业工人写到:一是报销手续麻烦;二是不能只有住院才能报销,如一些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需要经常治疗维持,住院才能治疗加大了参保人员的负担,建议每月规定报销限额,使全民医保制度起到应有的作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一位姓贾的教师写到:参加医保后,有些医药费不给报,被告知原因是不住院不给报,而且一些药不包括在报销范围内。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一位姓李的打工者写到:社区做为初诊,应扩大就诊项目,充实就诊器械,提高服务质量,真正把全民医保的好处落到实处。一位姓王的机关人员写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设立一些,设备健全一些,方便居民看病问题,对药价多多监督。

4、定点就医规定不合理。一位姓周的家务劳动者写到:必须先到社区服务中心看病,只有他们开转院证明才能转院的限制太死,有的社区医院的医生素质太差,肯定会延误病情。一位姓李的被访者写到:看病必须到定点医院就诊不自由、不方便,如发病突然,定点医院离家远,如果到就近医院处理,后期报销手续复杂,对参保就医程序不清楚,容易走背包路,应在这方面多加改善。

保险调查报告篇(4)

目前,社会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沧州市的老年人有一小部分出现了老无所养的问题。为解决此问题,国家大力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社会各个层次的公民都对此十分关注。为此,解决沧州市养老问题成为每个沧州公民的义务。

关键词:

养老保险制度;沧州;老龄化;老年人;农村

现如今,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国家推行的计划生育在全国早已全面实施,导致现如今许多家庭的规模渐渐减小,许多丧失劳动力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无法保证,生活需求无法满足,并且没有可靠的经济来源。国家和社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为此,我们针对河北沧州养老保险实施进行了走访调查,分析河北沧州的养老保险现状,并针对问题提出可行的建议。

一、养老问题的现状

1.我国已进入老龄化时代

在世界范围内,老龄化已是普遍,并且老龄化问题也是是结果面临的一个严峻的问题。当然,我国也毫无例外的成为了其中的一员。自新中国建国时老龄化人口占总人数的4.1%,祖国经过47年的飞速发展,在经济繁荣富强的同时,老龄化问题已变得十分严重,占比增加到6.94%,人口达到0.86亿。按照国际上对老龄化标准的7%只有一步之遥了。

2.城乡地域差异中的养老问题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超过8亿人生活在农村。国家经济的发展自祖国东部沿海缓慢向内陆推进。东部地区经济远远超过西部和中部地区,虽然有国家政策的倾斜,但是仍然不能解决中国东西部的经济问题。也使得大量中西部的年轻劳动力向东部转移。根据我们调查的结果显示,由于空巢老人被遗弃在家长期的孤寂引发空巢老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了严重影响。并且,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过大也成为城乡地域差距中的养老问题的关键。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明确提出各市,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当地农民实际缴费金额确定缴费补贴金额,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农村养老保险中的具得收益偏低,并不足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

二、养老保险的重要性

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的提出了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的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的居民全覆盖的任务目标。养老保险的实施一方面满足了老年人的物质文化需求,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养老保险制度,使劳动力更替,有利于劳动力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国家通过养老保险制度积累了养老筹金的数额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养老保险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三、解决沧州市养老保险问题的建议

1.合理有效的解决老龄化问题

根据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来看,应该将实

行健康有效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和养老问题加入到社会经济和国民经济建设的长期有效的国策中来。应强调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计划方针。可以通过媒体的宣传和引导,使全体公民了解到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严峻性,更加突出实行健康有效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战略的重要性,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当然,更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依据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结合自己的实际,将养老问题添加到当地的经济发展中,建议采用双轨制和分工处理的原则,对老年人实行有管理,有服务,有措施,有检查的规章制度。

2.为促进沧州经济发展,合理有效的解决空巢老人问题

根据我们2014年暑假问卷调查走访调查,36.7%的老人对生活需求不满的原因是身边的孩子去外地打工而不在家。根据这一原因,我部调查了沧州市的经济状况:沧州市地区全年生产总值完成3133.38亿元,比上年增长8.0%。由此可见,沧州市经济良性循环,逐步增长。但是,根据我们城乡间走访发现大多数劳动力还是外地打工。为此,我们提出建议:大幅度促进沧州市经济发展解决劳动力外流,老人空巢的问题。分析沧州市地形,沧州市离京津地区比较近,可以加大与京津地区的交流,受其影响带动经济发展。沧州市的黄骅港靠近渤海,可以就此大力发展盐化产业和造船产业。

3.加大措施保障沧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行

在沧州市的走访工作中,我们了解到城市有许多养老院和老年人社区,甚至出现了类似于高级病房护理的养老机构,但是因其费用过高,只能对相当少的老人提供服务。而农村的养老院和老年人社区更是没有办法与城市相比。养老制度中明确表示:发放的补贴并不高,而且大部分农民因没有正式工作,没有养老金的分发,更使得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下降。为此,可以加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在为广大的农村老年人提供与城镇相同的老年人社区,将社区的管理权交由各级政府,政府也可组织相应的社会募捐活动以降低政府支出。

4.践行沧州养老保险制度实行,改善养老基础设施

目前,“老无所依”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很多开发商就抓住这一现象实施“以房养老”。沧州市近些年出现了一批专为老年人养老的健康时尚高档小区,里面设有医院护士,每套住房中都安装老人专用急救灯,每天有专用护士服侍一日三餐。新颖的住房形式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青睐,但是价格也由19多万上升到40多万,高额的费用使绝大多数老年人望而却步。以上情况,国家可以牵头国家建立专门为老年人经济住房,收取合理价格,采取住房循环利用形式,既能促进经济收益,又能解决老年人老无所依的问题。从以上各个方面加大力度实施沧州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沧州能够享受到国家养老保险的各项福利。另外,从本地政府出发建设老年人经济住房,改善养老基础设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稳定社会和谐稳定,从而促进沧州当地的发展。

作者:吕爽 刘烁 刘炜月 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保险调查报告篇(5)

【论文摘要】为深层次的研究我国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的现况,以成都市温江区为例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多阶段抽样的方法,对温江区各个年龄段拥有农村户籍的群众进行了抽样并结合定性、定量的统计分析,将单因素分析与多因素复合分析相结合,横向分析与纵向分析相结合,对收集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深层次的分析,反映我国目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的现状,并结合分析结果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提出相应的建议。

1.调查报告

本调查于2009年2月21日对成都市温江区新型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现状进行了实地问卷调查。

此次调查通过多阶段抽样的方法,对温江区各个年龄段拥有农村户籍的群众进行了抽样,抽取样本总数为100户。由于采用的是现场登记、现场答疑的回收方法,不仅回收率达到了100 %,确保了调查的质量,还获取了其他相关信息的第一手资料。

(1)为了更好的研究各年龄段的经济情况,我们对年龄段与家庭人均月收人两个变量进行列联表分析,50岁以上的人群人均月收人主要集中在500元以下,占到调查人数的70 %,收人水平低下,在这个年龄段的人群中,人们基本上没有工作,平时的日常费用支出主要来自于政府发放的养老金或者是子女的赡养费用。在22一35与35一50的两个年龄段里,人们的人均月收人水平比较稳定,集中在500到3000元之间,虽然收人差距比较大,但是目前基本的生活水平还是可以通过自己收人得到保障。

(2 )在问题“您对新型社会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的信息回馈中,对“年龄段”、“经济状况”与“了解程度”三个变量进行了因果分析与交互表分析,只有10%左右的被调查者对目前实施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比较了解,然而,大多数被调查者都反映对对该项制度并不是很了解,了程度仅为一般或者根本就不清楚。对该项制度比较了解的被调查者主要集中在35岁以上的年龄段中,在35岁以下的被调查者中,仅有一人比较了解,大多数人们都不是很清楚。这一方面反映了年轻人对养老保险的关注程度不够,但同时也折射出目前温江区对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人们的了解程度偏低,只有35岁以上必须购买社保的群体对该制度的具体内容才有所了解,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更为有效的宣传方式,且对还未参与社保的人群应特别关注。

(3)在问题“您是否担心退休后的养老生活”的信息反馈中有71 %的被调查者担心自己以后的养老生活,这主要集中在低收人者,其中,在“担心养老生活”的被调查者中有34.3%的位于500元以下的收人水平中,有34.3%的位于500元一1500元的收人水平中。1500元以上收人水平的人们基本上不担心自己以后的养老生活,因为这部分高收人者主要在22 - 40这个年龄段中,他们有更多的时间与财力采取购买其他商业保险等措施来保障自己以后的晚年生活。

(4)在问题“以您现在各项养老保险金的总和,退休后您觉得生活水平会是怎样”的信息反馈中,大约一半的被调查者反映目前的养老金金额无法保障自己基本的生活需要。50岁以上的人群中有69%的被调查者反映目前的养老金使自己的保障程度处于中等偏下的状态,有少数人的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而其他年龄段的被调查者大多数觉得处于中等水平。可以看出目前的养老金金额对于患有较多疾病的老年人还是有点紧张,保障不够,这为我们以后的改革起到了导向性作用,可以设置合理的机制,不同年龄段的社保金额区别对待,体现相对公平。

(5)在问题“您觉得退休后每月需要多少养老金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信息反馈中,有41%的被调查者认为按照目前的消费水平,每月400一600的养老金才可以基本保障其生活需要,26%的被调查者认为600 - 800元比较合适,29%的被调查者认为800元以上比较合适。如果以比例0.04,0.41 ,0.26,0. 29作为权重对各样本距均值400 , 500 ,700 ,800进行加权平均,由期望的计算公式,可以得到社会群体对社会养老保险金额的月期望值为635元。

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发现对社会养老金最低需求的程度与被调查者的年龄段有着密切的关系,在50岁以上的被调查者中,有75%的被调查者对养老金的要求为月400一600元,而更为年轻的调查者则认为月400 - 600的养老金将不能保障目前消费水平下的生活需求,在35 - 50岁的人群中,有65%的人觉得月600元以上才能维持自己的晚年生活需求,而在22一35的人群中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月800元以上养老金才能保障自己退休后的养老生活,这与各年龄段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有着关联性,根据托宾的绝对收人假定的消费理论,人口的老龄化现象与生活必需品范围的扩大都将影响人们长期的消费倾向,而按照目前的费水平,低年龄段比高年龄段的人们在对保障金额的要求数量上有差异是正常的,如何更好地解决这种生命周期跨期赡养的问题是以后如何改革的重点之一。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模式的构建

基干目前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施行实地问卷调查所反应的具体问题,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对比借鉴,为我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完善明确的方向。

(1)实行个人帐户管理。该帐户包含三个户头:普通户头、保健户头、特殊户头。普通户头可以用于个人的养老、教育、购房等方面;保健户头用于个人的医疗保健;特殊户头用于养老和紧急开支。

(2)实现全国联网办理业务,由于中国特有的农民工现象,通过全国联网办理,简化办理手续。

(4)鼓励私人缴费,在私人缴费上实现缴费多样性、灵活性。

保险调查报告篇(6)

2005年,**县规定统一为所有在职在岗村干部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标准为:村党支部书记为2000元/年,村主要干部为1400元/年,村一般干部的为1200元/年;在保费承担比例上,县财政、镇财政、村干部个人分别承担40%、35%、25%。这样每年投保金额为220万元,其中县财政、镇财政及村干部个人分别承担88万元、77万元、55万元。随着经济的发展,统筹城乡一体化的推进,这一保险机制越来越呈现出一些弊端。

一是农保稳定增长机制不健全。据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了解,几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都有一定的增长机制,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保)相比增长幅度差别很大。增长幅度主要与缴费基数有关,缴费基数大,参保人受益大。农保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本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2008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881元/人),企保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2008年度平均工资为20286元/人),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远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再从实际看,企保投保标准确实按照规定,年年递增,我县村干部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这几年一直没有调整,这势必影响将来村干部的生活保障。

二是农保养老金保障程度低。农保与企保在这方面差距特别明显,参加企保的退休人员因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加之国家采取措施缩小企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近几年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仅2007年退休职工养老金国家调高近20%,2009年元月又调高11%左右,近五年来城镇职工养老金增加了近一倍。而农保则不同,增长速度慢。如一个村党支部书记2005年开始按每年2000元的标准缴足15年,本金为30000元,其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标准为300多元/月;如果他参加企保,2005年投保标准也在2000元左右,虽然缴费基数逐年增加,但养老金发放标准却能达到800元左右,并且将来逐年增加。

三是农保享受不到国家财政补贴。我县财政困难,是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县,每年省财政都补贴企保基金缺口四千万元左右,这是企保得以正常运行、参保人数逐年增加的主要因素。而老农保基金管理机制则是以收定支,国家财政还未实行补贴政策,它近似于参保人的自愿储蓄行为,必然没有吸引力,近两年实际参加农保缴费人数只有4000多人(含村干部1600人左右),每年缴费总额不到360万元,累计5000万元。

二、提出村干部农保转企保的理由

企保政策调整让村干部农保转企保有了可能。前些年,企保政策规定比较严,村干部办理企保还有一些制度上的障碍,但这几年,国家对企保政策作了一些调整,这些调整让村干部农保转企保有了可能。2006年3月我省出台了苏劳社险[2006]2号《关于乡镇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乡镇企业职工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以前已经参加农保的参加城保后,可以选择“折算”、“补差”、“封存”等方式衔接两种养老保险关系。这一政策让农保转企保业务有了规范。2007年后企保对象又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这为将村干部作为参保对象提供了参照依据。在缴费时限上,现在又规定累计缴费年限必须达到十五年以上、连续缴费年限必须达到五年以上,这就说明补交年限可以达到十年,这又让我县绝大部分现任村干部可以通过补交的方式办理企保。

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将村干部农保转企保。村干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具体承担着发展农村经济、带领农民致富、落实惠农政策、规划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等重要职责,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很多方面,而村干部养老保险则是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客观来看,村干部的工资报酬偏低,,而且一时难以解决,所以目前村干部对他们的养老保险问题关注程度和个人诉求较高。在到农村调研时,在县召开“两会”时,很多村干部就一直提出这一问题,要求农保转企保。由于这一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致使村干部顾虑重重,不能安心工作,不能尽职服务,甚至出现了一些村干部流失现象,村级后备干部更是难以培养,影响了村级基层干部队伍稳定,影响新农村建设。

收入水平提高使村干部农保转企保有了经济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农民的收入水平提高了,而且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逐步转变为现在的社会养老保险方式。由于2004年实行村干部竞聘上岗,村干部人数下降幅度很大,同时省级到村财政转移支付村平也比原来提高了4万元,这些都使得村干部实际工资逐年得到增长,目前村干部年均报酬己达到一万元以上,要求村干部从工资中拿出1000元左右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压力不大。从财政承担的总额来看,全县1600名左右的村干部若全部参加企保,全县县镇财政约需承担保费320万元,这仅比参加农保多承担150多万元,县镇财政完全有这样的经济承受能力。

三、村干部农保转企保的对策建议

1、农保转企保的对象为全体在职村干部。据调查,目前实际参加保险村干部人数1581人(女性280人),其中村支部书记236人,不到15%;村主要干部649人,占41%;村一般干部696人,占44%。如果只是把村支部书记一人或村四名主要干部纳入企保范畴,其他干部未一并转入,就不能一次性解决所有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势必会影响大多数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工作开展;如果仅仅只是为村支部书记或村主要干部办理转保,那么以后每个年度都会有村干部职务调整,有的是一般干部调整为村主要干部,有的是村主要干部调整为村一般干部,这样全县250多个村1580多名村干部每年转保调整面较大,势必带来很大工作量。

2、参加企保的保险经费以财政补贴为主。一是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本身就由财政作保障。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主要由财政转移支付解决,目前我县平均已调整到10万元/村;况且今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途径,形成村干部报酬及养老保险保障机制”,省相关文件更明确提出“县级财政要将村级经费纳入县级预算,确保村级经费足额到位”。村干部养老保险是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一个方面,其经费来源应以财政承担为主。二是村干部所承担的工作有很多是政府行政性职能,如计划生育、征兵、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以财政为主为村干部投保理所当然;三是我县村级集体经济本来就比较薄弱,要村级组织再安排一块资金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问题会加大村级运转难度,况且上次农保村级组织也没有补贴。

保险调查报告篇(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 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三、历史弊端

四、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 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 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 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