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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医学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4-01 10:12:23

民族医学论文

民族医学论文篇(1)

[关键词]临床医学 毕业病历 重要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明确规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

一般而言,毕业论文是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理论特长在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它分为论文准备、课题研究和论文完成三个阶段,具体包括查阅资料、选定题目、撰写提纲、实验研究、论文撰写等几个主要环节,因此,它并不是一蹴而就之事,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还必须有团结协作和刻苦钻研的精神。但从目前的效果来看,随着近年来高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大,在大量的精品课程不断涌现的同时,毕业论文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毕业论文的结构体系和完成模式上基本沿用以往的民族院校的模式,故在毕业论文的实践中逐渐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毕业论文的质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滑坡,如何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已成为高校目前急需研究解决的课题。

一、当前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

1.学生的因素:

我院有计划内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1500余人,扩招后的招生对象虽然面向全国,但生源主要来自西北各个少数民族地区,分别为回、藏、蒙、满、东乡、裕古、土族、维吾尔族等,由于生源地的不同,民族习惯、生活习惯的特点、使它们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实践能力方面,甚至语言方面等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另外在大学期间,几乎所有的大学生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保证英语四、六级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而忽视了其他方面能力的培养提高,特别是在做毕业论文时,许多学生的文献检索能力、基本实践技能、独立思维能力、论文的写作能力等诸多方面存在能力偏低或参差不齐的现象,同时由于毕业论文完成时间有限,所以大多数学生只是临时抱佛脚,毕业论文的质量自然难以得到保证。

2.教师的因素:

近年来,由于我院校毕业生数量每年都有大幅增长,因此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方面的工作量也随之增加,加之教师还要承担其他教学、科研等任务,势必造成指导教师短期内教学工作量的洪峰,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毕业论文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小题大做,研究内容雷同的现象,以至于有的教师在毕业论文的指导上仍不够认真,投入不足,从而影响了毕业论文的质量。

尽管院校为了确保毕业论文质量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成立由中级职称以上教师负责的指导小组等,但由于毕业论文时间过于集中,由于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指导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不能放开选题外,还表现在指导教师不能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而是要求学生按照他的思路去研究、构思。这种指导方法是理论教学中的以教师中心的思想在实践教学中的延续,从而抹杀了学生的创造热情,限制了学生的思维,造成学生不敢独自涉猎新的研究领域,这也是毕业论文质量难以提高的一个原因[1-2]。

3.其他的因素:

近年来由于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学生人数连续增加,而教学资源的投入又相对滞后,因此学生在做毕业论文的时候,一些实验室的场地和设施明显不到位,从而限制了本科毕业论文的进行和质量。

最近几年学生考研和就业压力对毕业论文造成不小的冲击。据调查,有些班级考研人数比例达到一半以上,竞争日益激烈,考研学生不得不投入大量的精力。毕业生择业在时间上正好与毕业论文重合,学生为了在限定的时间内找好工作, 有些就把毕业论文放到了从属位置,对论文的实验工作投入明显不足。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学生提前上岗,致使这些学生无暇顾及毕业论文[3-4]。

二、民族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论文新形式探索

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三基)”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提高独立工作能力,达到培养我院医学生临床综合实践能力目标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毕业论文工作,学生应掌握检索文献、撰写综述、课题设计、收集资料和撰写论文的基本程序与临床综合实践能力,具备从事科研工作的初步能力。根据我校的具体特点以及少数民族学生的实际情况,我院临床医学专业医学生毕业论文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毕业病历,其基本内容按顺序包括《任务书》《指导教师评阅书》《诚信声明》《毕业病历正文》《评阅教师评阅书》《答辩书》;

1.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我院临床医学专业医学生毕业病历的质量,根据我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病历工作管理暂行相关要求》;

2.为了使我院临床医学专业医学生毕业病历的运行过程程序化、规范化、常规化,依据实际情况制定《西北民族大学医学院毕业病历流程图》;

3.依据选题指南在指导教师的监督下完成《任务书》的填写:

同学们可在实习医院指导教师的帮助下,根据自己的兴趣、专长,同时参考我院提供的“选题指南”确定毕业病历题目,毕业病历的选题一般从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出发,满足大学生的基本能力和要求,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更改的,需经指导教师认可。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认真查阅文献资料,制定研究、实践方案,收集临床病例,进行毕业病历的撰写准备工作。

4.指导教师完成《指导教师评阅书》的填写:

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毕业病历进展情况,进行个别指导,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调整,以确保毕业病历的质量,毕业病历完成后,指导教师或指导医师对学生写好的毕业病历应仔细审阅,认真写出初稿评语,做出恰当评价,提出优点和不足,提出评分意见,然后指导教师毕业病历应与学生一起,充分讨论修改和总结工作。

5.学生认真撰写《毕业病历正文》: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充分利用毕业病历这一重要的教学实践环节,要求学生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对所选定的某个疾病进行系统问诊、收集病史、体格检查、初步诊断、鉴别诊断和诊疗计划等,让学生通过毕业病历撰写,在上述基本程序与方法等诸方面得到全面训练和提高。

同时学生应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完成毕业病历,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学生要签署诚信声明,文责自负。

6.评阅教师完成《评阅教师评阅书》的填写:

答辩委员会指派具有资格的教师评阅学生的毕业病历,评阅教师依据“毕业病历的基本内容和格式要求”评阅毕业病历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全面、严密”,同时评阅教师依据“评阅教师评阅书”基本要求评阅毕业病历学术水平和撰写质量如何,文字表达、专业术语及综合分析的水平。

7.答辩委员会完成对该毕业病历的答辩程序:

在主管教学院长负责之下,成立答辩委员会,同时要组成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按照专业分为内科组、外科组、儿科组和妇产科组,每组有3-5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和1名答辩秘书组成。毕业病历答辩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其他教师、学生均可自愿出席。答辩程序主要包括:学生陈述答辩老师提问学生回答、答辩秘书负责记录答辩小组评定等级答辩小组组长作简短的答辩评价,上述答辩的主要过程原则上应在30分钟内完成,通过答辩以观察和掌握学生对答辩委员所提问题的理解是否透彻、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诸方面的情况。

通过对临床医学毕业论文的方式、方法及模式的探索和改革,建立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在毕业病历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培养临床综合实践能力的新方法、新途径和新模式,充分利用毕业病历这一重要的教学实践环节,让学生通过毕业病历的撰写,在病历书写、查阅文献资料、收集临床病例、改善医患沟通、制定实践方案、增加对该疾病的见解及认识等诸方面得到全面训练和提高。因此做好毕业病历的理论和实践工作,对提高和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临床工作作风和实际临床工作能力,对全面提高我校医学院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学士学位的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毕业病历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韩玉志。高校本科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中国高教研究,2012,(9):78-79;

[2]邹吉高,严赞开。关于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若干思考。化工高等教育,2011,(3):57-59;

[3]陈彦凡,黄晓洁。临床医学生毕业论文选题和实践的探讨。医学教育探索,2012,7(3):329-330;

民族医学论文篇(2)

菊红花委员表示,通过立法,可以继承、保护、扶持和促进民族医药事业,这是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对于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丰富中华文化内涵,进一步促进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草案送审稿》)仅仅在附则第六十七条中表述:“民族医药参照本法执行。”而民族医药的含义较为广泛,假如均按中医的模式来运行的话,必将会产生诸多矛盾,阻碍并影响民族医药的健康有序发展。

菊红花委员对与民族医药相关的政策法规了如指掌,她说,1982年,我国《宪法》规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1984年,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发展现代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2009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另外,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07年10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科技部等11部委局联合颁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2007〕14号)》等国家的政策法规中,都明确提到了关于继承和发扬民族医药的问题;国家还在不同程度强调甚至专门制定了民族医药的发展战略。因此,对民族医药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战略选择。

菊红花委员接着说,民族医药与中医药属于不同的医学体系。如藏医学基本理论是建立在“五元学说(土、水、火、风、空――记者注)”的基础上,以龙、赤巴、培根等三因素学说为核心的医学体系;蒙医药学在长期的实践中创造出了寒热理论、滋补理论、三根七素学说、脏腑理论、六基症理论等完整的理论体系;维吾尔医学是以“四大物质学说(火、气、水、土――记者注)”和“气质学说”为主的理论体系。菊红花委员强调中医药难以覆盖民族医药。《草案送审稿》让民族医药参照中医药执行,如同要中医药参照西医药执行一样,从学术和专业的角度上来说,具有不可操作性。

菊红花委员对民族医药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结果为民族医药覆盖区域广泛,医疗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民族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民族药物的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民族药产业发展迅速。

菊红花委员详细介绍说,我国有5个民族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占国土面积的64%。民族医药覆盖区域广泛,在民族地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仅“十一五”期间,中央安排专项资金7亿元,支持35所地市级以上民族医医院、79所县级民族医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全国有14所院校开展了民族医教育,高等民族医院校在校生规模2009年达到2.21万人。民族医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近1万人。我国已查明民族药材品种达8000多种,获得国家药品生产批文,并按国家药典、部颁、局颁标准进行生产的制剂品种有928个;已制定了《藏药》、《蒙药》等多部卫生部部颁标准;另据初步统计,全国共有民族医药生产企业近200家,其中藏药企业40多家,蒙药企业5家,苗药企业120多家,维药企业4家,已逐渐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菊红花说,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医药资源丰富,诊疗技术简便,成本相对低廉,两者都具有注重整体调理,群众基础深厚,至今仍然是各族人民防病治病的重要选择等共性特点。“在立法上对两者采取一些类似的办法,这也是将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合并立法,制定一部统一的《中(传统)医药法》的基础。”但是,菊红花委员话锋一转说,这并不等于在立法时中医药能替代民族医药。民族医药应该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中应该得到合理体现。民族医药要进一步发展,急需通过立法来保护、扶持和促进。

民族医学论文篇(3)

关键词:云南特有民族;民族医药调查;存在问题;调查原则

中图分类号:R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2349(2016)12-0099-03

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与自然抗争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逐渐产生了自己的医学创造和医学积累,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医药学文化。因此,随着人们对民族医药理论及治疗技术认识不断加深,对民族医药的调查整理、探索研究亟需加强。怎样发展和研究民族医药,值得去认真思考和探索。笔者主要以云南5个特有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为切入点。通过应用发掘整理方法对因没有民族文字而未被文字记录云南特有民族傈僳族、布朗族、阿昌族、怒族、德昂族的传统医药进行抢救性发掘整理研究,对这些民族的传统医药进行原汁原味的保留记录,以及总结了云南特有民族医药调查研究的合适原则与方法。

1傈僳族、布朗族、阿昌族、怒族、德昂族医药现状

云南省傈僳族、布朗族、阿昌族、怒族、德昂族5个民族均属于云南省跨境少数民族,由于长期的历史发展原因,同一民族紧靠边境两侧,居住地直接相连,但分居于不同国家。

傈僳族,云南省境内人口约61万人,分布于怒江州泸水、福贡、贡山、兰坪,迪庆州维西县,德宏盈江,临沧镇康、耿马、云县、永德等地,在丽江、迪庆、大理、保山等地州也有少量散在。国外傈僳族主要分布于缅甸、泰国、印度、新加坡等国。布朗族,云南省境内人口为91882人,分布于西双版纳州勐海、景洪,临沧双江、永德、云县、耿马、镇康、凤庆,保山施甸,普洱澜沧、墨江等地,以勐海县居住最为集中。老挝有布朗族数千人,居住在丰沙里地区。德昂族,云南省境内人口为17804人,分布于德宏潞西市、梁河、盈江、瑞丽、陇川,临沧镇康、耿马、永德等地。阿昌族,主要分布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陇川县、梁河县、盈江县和潞西市,保山地区的腾冲县、龙陵县和大理白族自治州的云龙县等地也有少量分布。全国现有阿昌族人口约3.5万人,其中85%居住在德宏州的陇川、梁河两县。在缅甸,阿昌族被称为“迈达”族,人口约4万多,主要分布在克钦邦的密支那及掸邦的南欧、景栋等地。怒族,云南省境内人口约为28800人,分布于怒江福贡、贡山、兰坪、泸水及迪庆维西县。缅甸有怒族1万人,住在与中国、印度毗邻的地区。德昂族在缅甸称“崩龙”,有24万人,主要分布在克钦邦和掸邦。[1]

对于特有民族来说,其所处的地域环境基本上是同一的,尽管分属不同的国家,但是长期以来各群体在与自然对话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地缘关系大体相同,在同样的地缘环境中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和形塑。一般说来,国境线是在民族出现很久之后才出F的,随着国境线的产生才有了特有民族的概念,在边民的眼里,国境线并不像久居内陆的人那样神秘神圣。无论国家对边境管理的宽严如何,都不可能割断特有民族的地缘联系。地缘造就了特有民族割不断的天然联系[2]。课题组对怒江州、临沧市、大理市、德宏州、迪庆州、普洱市、保山市等县、乡、村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调查发现傈僳族、布朗族、阿昌族、怒族、德昂族民族医药存在的活动形式,多有相似之处。

1.1民族地区的特点(1)地域辽阔,人口稀少,多数居住在山区和半山区。(2)物产众多、资源丰富。

1.2云南绝大多数的少数民族只有语言没有文字,民族文化主要是通过精通与掌握少数民族文化的土司、毕摩、东巴、和尚、长老和民间艺人口耳相传保存本民族历史文化,云南少数民族口述历史档案丰富多彩。

1.35个民族医药的相似之处:

1.3.1在傈僳族、布朗族、阿昌族、怒族、德昂族民族聚居地均存在散在民间的本民族医药活动,每个村寨除了卫生主管部门培训的乡村医生外,一般有1~2名从事民间草医活动的人员,人们一般通称其为“民间草医”、“医药方面的一技之长者”或“民间确有专长人员”,其在当地居民的疾病防治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3.2民间草医主要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如骨折、跌打损伤、风湿疾病、腹痛、肠炎、妇科不孕和炎症、结石、肝炎、高血压、糖尿病等。

1.3.3民间民族医的行医技能一般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种是家族式传承,不断总结先人经验,行医治病,草药多为自采自用。这部分人一般无执业许可证。另一种是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下,进行过系统中医药理论学习和培训,在长期的实践中,充分利用当地的药用资源,形成自己独特的医技医法,为当地群众医疗保健提供技术服务。

1.3.4多数行医者都无行医文字记录,无经验手抄本。随着全省农村新型医疗合作的推广,民间医生的行医活动受到限制,患者不断减少,医疗技术无传承人,将面临失传的可能。

傈僳族、布朗族、阿昌族、怒族、德昂族5个民族医药现状各有差异。傈僳族传统医药仍是傈僳族村寨当地居民治病防病的主要手段,在交通信息便利的县乡傈僳族医药已基本消失,县级医疗机构中一般无专业的傈僳族医生,傈僳族居民求医治病多数倾向选择现代医药。布朗族医药在临沧双江县邦丙乡和西双版纳的布朗山、巴达较集中。但所有走访过的民间民族医、草医,基本上都没有把应用布朗族医药作为专门的职业。在当地有影响,精通草医,熟悉草药的布朗族民间民族医已基本去世。阿昌族民间医药主要集中在大理云龙县漕涧镇仁山村,有传承明晰的以李华凤(已过世)弟子朱文光、李正春、李宗海、左志龙为代表的四代阿昌族民间医生。主要以医治骨伤、跌打、妇科疑难杂症为主。其医治骨折主要以复位后以比对法外包草药为主,辅以内服草药。其弟子们在李华凤医治病种的基础上还能治肾病、冠心病、糖尿病、泌尿系结石、关节炎等,在漕涧地区享有盛名。怒族民间医药对骨折、跌打劳伤的治疗方法,对常见感染性疾病治疗药物的特殊加工方法、手诊诊疗等医药技术方法,在与其他少数民族相比,亦是较具自身的特色。在德昂族聚居的德宏芒市三台乡和临沧镇康县南伞镇白岩村,近年来,防治疾病以西医药为主已成为普遍,传统的德昂族医药已渐渐消失。

2傈僳族、布朗族、阿昌族、怒族、德昂族医药存在的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在傈僳族、布朗族、阿昌族、怒族、德昂族5个民族医药的研究、开发和认识方面仍存在不少尚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2.1傈僳族、布朗族、阿昌族、怒族、德昂族5个民族医药起源于什么时间,无文献记载,无资料可查。5个民族医药是本民族与生俱来的需求,在与自然和疾病长期作斗争过程中积累和发展起来的。

2.2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系统的医药理论体系。在被调查的5个民族医药,基本没一个民族的医药形成系统的本民族医药体系。行医者从事医药活动,靠祖辈传承技能或自学或参加相关部门组织培训获得技能。无行医文字记录,无经验手抄本,没有本民族专门医药书籍流传。对他们医技医法的评价缺乏统计数据,只能依靠其在当地的影响力和t疗经济收入来作出初步判断。一些有影响,精通草医,熟悉草药的民间民族医已经故世。

2.3临床医疗手段简单,原始。民间民族医、草医诊病的方法与中医大致相同,主要为望诊(神、色、形、舌)、问诊、切脉,没有本民族特有的病名称谓,对疾病的认识、诊断、称谓与现代医学相同,或者更简单粗浅。所有走访过的民间民族医、草医,基本上都没有把行医作为专门的职业来从事。在调查中,多数民间医药代表人物,在介绍自己的医技医法时,均持谨慎态度,不愿多谈。

2.4现有的民间草医多数没有带徒行医,无子女继承其医技医法,医技医法、秘方等传承方式单一、保守,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快速发展,将面临退化和消失。

2.5没有规范性的人才培养,无高层次学历的人才培养,无本民族医药专业研究人员,不能满足本民族医药体系建设与发展。

2.65个民族医药发展较为缓慢,特色技术得不到及时推广,并转化为现实医疗服务资源,特色医疗服务与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

2.7傈僳族、布朗族、阿昌族、怒族、德昂族医药保护对策建议。虽然傈僳族、布朗族、阿昌族、怒族、德昂族医药在本民族民间应用的过程尚处于落后,近原始状态,但其民族特色蕴藏着其本民族丰富的文化内涵。应开展及时的保护和继承工作。比如,阿昌族的“五观四柱脉”的理论及布朗族有民间医认为人体有上火、中火和下火之分,当上、中、下之火不均衡时,人体即发疾病的学术思想,进行及时整理和总结,使之逐步发展成为独特的学科理论。

3民族医药调查研究的合适原则

3.1抢救整理的基本要求目前,民族医药还基本上处于发掘整理阶段,还存在不够深入、不够平衡、不够完整等问题.并且,民族医药资源得不到很好的保护.民族医药人才的匮乏,民族医药不能得到很好的继承与发展和保护[3]。不少地方的民族医生、民间草医因他们不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而被取缔。但是民族医、草药医是存在于并服务于民众的一支不可忽视力量,怎样调查研究,保护民族医生、民间草医、民族草药是为当务之急。

民族医生、民间草医、民族草药的调查研究应从多角度研究入手,(1)从州卫生局-县卫生局-乡卫生院-村(组)卫生室,乡村医生为线索,结合民族学会、宗教团体、集市贸易、图书文献,进行梳理,实地调研。(2)从事调查研究人员必须对中医药理论、技术,民族文化学、民族哲学思想、民族宗教思想、民族社会发展史有一定的掌握和熟悉,以此为民族医药调查研究的基础。

3.2以人类学调查研究方法为主的田野调查方式在我国,除西医和中医作为制度化的医学在各地医疗卫生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外[4],藏医、蒙医、壮医、维吾尔医、彝族医学、萨满治疗仪式等民族医学也不同程度地参与其间,在维护各民族人民的健康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共同构成了我国多元医学并存的现实。在医学多元的文化语境中,不同医学的疗效及其背后的话语、支撑它们的政治经济力量的消长、医学在市场培育与占有过程中的优劣等各种力量在其中角逐互动,共同塑造了医学多元的格局。

作为专注于民族医学研究的人类学分支学科,医学人类学对民族医学效用的关注构成了其重要的理论主线之一。在民族医学与生物医学(西医)二元对立的语境中,医学人类学家对这一问题大体有2种不同的姿态:主张各医学体系采纳自己的评价标准的文化相对论与以生物医学作为检验民族医学效用的标准的科学一元论。它们突出反映了人类学内部长期存在的人文思潮与科学传统之争。梳理人类学在该领域的学术之旅,对于正确评价与对待各种民族医学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在病因学解释的基础上,各种民族医学建立了自己相应的疾病预防与治疗体系,它们同样呈现出巨大的跨文化差异。民族医学疗效的评价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医学体系日趋多元的历史语境中,我们不仅应该跳出科学主义的框框,让各种民族医学在治疗实践中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也许还应该放弃对医学疗效“本质”的探寻,使人们的躯体、精神与社会等方面得到来自不同医学知识与实践的照顾。

应用医学人类学与民族人类学的方法认真调查研究民族医药存在的合理性、现实性。客观分析民族医药文化的内涵及存在意义。在田野调查中应针对医者个体、患者个体展开多角度的民族医药应用和应用情况实地采访调查。客观反映民族医药存在本质和状况。以此为调查研究的基本手段。

3.3环境生态对民族生存意识的影响人类系统与环境系统的相互作用;个人、政府以及其它组织在试图改变或控制这些相互作用的努力中所作的抉择;形成相互作用和抉择的基础的社会组织、结构和文化的诸要素。有两种相互作用的形式显得特别重要:一种涉及由人类系统中人口的、经济的、制度的、技术的、农业的以及行为的变化所引起的环境变化;另一种涉及由环境系统中气候的、化学的以及生物的变化施加于人类幸福和健康的影响。对于人类系统与环境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发生的时间和空间尺度也需要特别注意。

民族医药的存在与环境生态密切相关,因为环境系统对于人类活动的反应全属于反应式,而人的行为不仅能够对于实际已经发生的环境变化作出反应,而且还能够依据人们对他们希望发生或避免的未来变化的感受和估计作出反应。而民族化意识及行为所具有的这种反思的(深思熟虑的)或预见的能力,展示了对环境进行自觉管理的前景。这一点也促使人们注意到对人的选择和行为的研究,环境生态的存在与改变决定民族生存意识的发展和变化。民族医药思想的变化必然受到社会环境变化、自然环境变化的影响。因此,民族的生存环境变化与发展是民族医药思想形成的基础。以此评价民族医药存在价值观和实用性。

4小结

在探索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与研究时应有以下重要认识。

4.1在坚持从医药专业的角度发掘整理民族医药的同时,一定要摒弃唯医药的观点,要深入了解在民族医药知识背后的当地民族的世界观及其知识体系;理清民族医药在当地现代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思考民族医药发掘整理过程中和民族t药知识系统化与信息化之后,随之可能对当地民族医药和社会生活的改变;为民族医及相关人员建立医药知识产权的背景知识和意识;关注民族医药中,民族医、患者和当地民众的多种信仰。

4.2调查研究人员应站在被调查研究对象的角度理解其民族医药和所处的社会文化、思想理念以及日常生活实践与知识,才有可能把民族医药活动记录成能得到被调查者认同的文字。

4.3在把民族医药活动记录为文字时,记录的主体最好是民族医药活动者本人或是懂本民族语言的人,由于历史的原因,本课题的被调查者几乎不可能自己记录并形成文字资料,这项工作只能由调查研究人员来完成。这就要求调查研究人员一定要与民族医药活动有长期的接触和参与,研究人员长时段地参与观察以及重复进行的系统性访谈,成为对所调查的民族医药有深刻了解的人。

4.4要注重发掘整理的效率问题。要调查的民族医药随着现代医药的不断发展和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积极开展,以及法律法规等多种原因,部分少数民族医药处于自生自灭、无法生存的境地,有的治疗活动递减较快不断萎缩,有的年事已高,大部分没有传承人,总体上处于濒临失传的状态,必须加快发掘整理的速度。发掘整理方法要使民族医药发掘整理研究效率提高,避免走不必要弯路,要与时间赛跑,抢救濒临失传的民族医药。

4.5医药并重。不能废医存药,不能忽视民族哲学、民族文化、民族生存环境对民族医药的影响,把发掘整理材料通过实录的方式编成民族医药书籍。

4.6民族医药适宜技术的深入研发与探索方向。无论完整的,或正在发展民族民间医药技术必须从多角度研究分析民族性、适用性。在临床应用推广、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现代科学技术的探索研究。

参考文献:

[1]方铁.云南特有民族的分布、来源及其特点[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9(5):9-14.

[2]陈娟,陈昌文.云南跨境少数民族的信仰社区[J].科学论坛.

[3]赵富伟,薛达元.中国民族医药传承危机研究[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17),增刊:15-21.

民族医学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R29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349(2012)12-0074-02

佤族是勤劳、勇敢并充满了智慧的民族,主要聚居于云南省普洱市的西盟、澜沧、孟连及临沧市的沧源、耿马等地。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佤族人民为了繁衍生存,在生产劳动中,一方面,不断地发掘利用身边的动物、植物和矿物资源,为佤族人民的生存提供丰富的食物和生产工具;并不断地认识和积累利用身边的动物、植物治病、防病、健体强身、延年益寿的经验。另一方面,不断地吸收、学习、借鉴其他民族医药理论、医药经验,经过不断的实践、总结和完善,逐步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诊疗方法,建立了以植物药为主,包括动物和矿物药的用药经验。佤族医药为佤族人民的繁衍生息和繁荣昌盛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佤族医药是祖国医药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佤族没有自己的文字,佤族民间医药的传承以口授心传、祖传等形式进行传承,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技术的提高,生存于大山中,不具备先进传承方式的佤族民间医药将面临失传的危险。通过多年的走访调查,搜集整理,笔者认为佤族民间医药的传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佤族民间医药的传承方式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前,佤族尚处于原始社会,没有文字,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十分落后,按现代文明的标准来衡量,当时的佤族社会尚处于文明的初始阶段(父系氏族阶段)。解放以后,佤族社会和佤族人民开天辟地地于一夜之间由原始社会一步跨越到社会主义社会,社会、经济、生活等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由于佤族没有文字,佤族医药的研究便存在诸多的困扰:佤族医药的理论体系是否存在?究竟如何?佤族医药的发展水平怎么样?佤族医药的特点是什么?佤族医药与其它民族医药有何不同?……,无从知晓。佤族民间医药在传承、发展等方面存在着许多神秘之处,有待于民族医药工作者来探索、发现和揭示。发掘、整理、筛选、验证和提高佤族医药,揭开佤族医药神秘的面纱,并将之发扬光大,为人类的健康事业服务,是民族医药工作者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佤族没有文字,佤族民间医药的传承多以口授心传、师带徒、诗歌传唱等形式进行传承。

1.1口授心传由于佤族没有文字,佤族民间医药的传承便缺少了极其重要的一环,只能将佤族民间医药的用药经验、诊疗方法、医药理论等,通过口授心传的方式世代相传或者是师父将自己的用药经验、诊疗方法、医药理论等通过口授心传的方式传给自己的徒弟,将这些宝贵的医药知识传承下来。这是佤族民间医药最重要的传承方式之一。

1.2师带徒佤族民间医生在行医的过程,为了不使自己的医药经验等不致失传,当发现了各方面都符合自己要求的传承人时,便收之为徒,将自己的医药经验等通过师带徒的方式传承下去。佤族民间医药很重视传承人的人品,要传承佤族医药,从事为人医治疾病这个职业,就必须要有牺牲精神。医德和人品,在佤族民间医药传承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1.3诗歌传唱由于佤族没有文字,其的传承便缺少了极其重要的一环,为了便于记忆和传承,一些佤族医生就将佤族民间医药中的精髓编在民间诗歌(民歌)之中,通过诗歌(民歌)传唱的方式传承下去。在佤族中广为传唱的佤族创世史诗《司岗里》中,就有佤族民间医药的部分内容。

1.4梦药佤族医药有的传承方式有着神秘的色彩。在笔者进行实地调查的时候,很多被调查、采访对象口述,他们没有经过医、药培训,不懂得如何行医、治病,是通过“神仙指路”、“梦药”及“按梦到的药治病”等方式,治好病人之后,就学会了看病、治病。如:某人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位老人让他明天到桥旁、路边或其他在当地有点名声的建筑物旁,等待一位或几位什么样子的人,他们都身患疾病,需要治疗。然后,告诉此人利用附近的一种或几种药草为那几个患者治病,并将他们的病治好。第二天,此人梦醒后,按梦中老人的指点,治好了患者的病,完成了第一次的医药实践,之后,经过不断的医药实践,不断地接受梦中老人的指点,他成为了当地能解除患者痛苦的佤族民间医生。

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来,佤族医药自己独具特色的诊疗方法、用药经验的形成,也是经过了几代人不断的实践、不断的探索。

2佤族民间医药传承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1佤族民间医药传承的先天性缺失佤族没有文字,在医药传承过程中缺失文献记载这一重要环节。佤族医药的传承多以口授心传、师带徒、诗歌传唱等形式进行传承,且常常以零散、残缺不全的形式存在。要全面的、完整的研究佤族医药,必须进行更深入细致、全面周密的调查,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系统、科学研究。

2.2佤族民间医药传承中的宿命论在对佤族民间医药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佤族民间流传折寿宿命论,认为医生每医治好一个患者,自己的寿命就会减少或缩短要想当好医生,学好医术,为患者服务,就必须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此观念对佤族民间医药的传承带来了致命的打击。

3佤族民间医药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3.1进行更深入细致的科学研究通过深入细致、科学系统的研究,使佤族医药理论体系揭开神秘面纱,重现天日,让佤族医药独具特色的一面展现在世人面前,让古朴的佤族医药用药经验、诊疗技术,为人民大众的健康事业服务。

3.2打破佤族民间医药传承中的宿命论要在佤族聚居地区进行更广泛的宣传和动员,彻底打破佤族民间医药传承中的宿命论,让群众敢于接受佤族医药,让医药工作者敢于接受和传承佤族医药,让佤族医药发扬光大,传承发展。

民族医学论文篇(5)

云南中医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摘要】民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及单验方是民族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查阅有关文献的基础上,针对其传承及保护所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思考与探讨,提出对策及建议,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社会。

关键词 民族医药;传承;保护;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R29【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7-8517(2015)01-0014-02

民族医药是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民族繁衍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民族医药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云南是多民族聚居的大省,少数民族人口占云南省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勤劳的云南各族人民在长期与疾病作斗争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医疗经验知识,创造了独具特色、绚丽多彩的民族医药。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民族医药目前的发展状况面临着人才、政策、知识产权、资金等诸多困扰。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要求。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在全国民族医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十五”、“十一五”期间,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整理出版了一批民族医药的著作,为民族医药的保护和传承奠定了基础。无论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举措,还是关于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其目的都是为民族医药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保证民族医药的可持续发展。

1民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传承及验方保护的现状

民族医药经过上千年的发展和近几十年的发掘、整理、研究,逐步创造了具有自己独特理论体系、历史传统和诊疗方法的民族医药学,在防病治病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为边疆各族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繁荣昌盛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作为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各少数民族在其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受不同地域、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产生了各具特色的民族医药诊疗技术。其中较有影响的藏医是在广泛吸收了中医学和古印度医学、尼泊尔、斯里兰卡等国民族医药学精华的同时,充分结合藏区高寒缺氧的自然环境,不断总结、积累和发展而形成。它以三因学说为核心理论,具有完整医学理论和丰富临床实践经验。在诊断方法上除了问诊、脉诊之外,又独创了尿诊、试探诊断和耳诊法;遣方用药遵循六味(甘、酸、苦、辛、咸),八性(重、润、凉、钝、轻、糙、热、锐)三化味(甘、酸、苦)及十七效(柔、重、热、润、稳、寒、钝、凉、软、稀、干、温、轻、锐、糙、动、燥);治疗方法则多种多样,包括饮食、起居、内服药物和外治等诸如药物治疗、械治法、放血疗法、灸疗法、拔火罐、冷热罨敷、药水浴、搽涂外敷疗法、饮食疗法等等。而自1951年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动员下,迪庆藏医院已成为全州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藏药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民族医院。云南特有的傣医药主要分布于滇南的西双版纳、德宏、玉溪、思茅、红河等地,以“四塔五蕴”理论、人体解说、三盘学说、雅解(解药)学说、风病论等生理病理规律作为诊疗疾病和保健康复的基本原则与方法;诊断的特色方法有都赶筛勒呢顿朴兵帕雅(摸诊)和都列丁列么(甲诊);治疗上除采用内服、外用(包括涂擦包敷)或内服与外用相结合三种治法之外 ,又发展出十大传统疗法,分为“烘雅(熏蒸疗法)”、“暖雅(睡药疗法)”、“阿雅(药洗疗法)”、“囊雅(刺药疗法)”、“沙雅(擦药疗法)”、“果雅(包药疗法)”、“闭雅(推拿按摩、捶、踩、口功吹气疗法)”等。彝族的医药起源可追溯到5004年以上,彝族医学具有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三气理论是彝医基础理论的精髓,由三气理论产生五行学说、二气六路学说、五行化生的毒邪理论;传统彝医有“眼观五色,耳听五声,鼻息五气,口问五因,手摸五脉”之说,即通过望、闻、问、切四诊,观察和检查患者的全面情况,对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归纳,掌握诊断必须的依据和疾病的特殊变化,对疾病作出正确的判断,以指导临床治疗。还有白族、怒族、哈尼族、纳西东巴族等各具特色的民族医学,它们虽然没有形成自己独有的医学理论体系,但在其特色诊疗和单验方上有着独树一帜的地位。民族医药具有诊疗技术独特、简便、药源丰富、成本相对低廉的特点和优势,尤其在农村,利用适宜技术和当地中草药资源防病治病,可有助于解决高速增长的医药费用和经济承受能力的矛盾。民族药的开发涉及的民族和地区十分广泛,产品剂型多种多样,自半个多世纪以来,云南已从民族药中开发出20多种新药。

2存在的问题

2 1人才相对不足和科研仍有差距因地理环境相对闭塞,有些诊疗技术的延续靠世代口传身授,而不能大规模系统地发展。在民族医药珍疗技术和验方的研究上人才不足,复合型人才、高层次人才缺少。这就有可能导致一些民族医药知识、特色诊疗技术、方法的失传。另外有些民族医药产品缺乏科学规范的有效性和安全依据,产品从原药材到成品的过程缺乏可控的质量标准,缺乏药理药效和毒理研究,因此得不到长足发展。

2 2民族医药相对缺乏科学依据和质量标准民族医药的特色诊疗技术有的由于有效性和安全性问题未得到正面的评估和规范,无法得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而没有行政方面的许可,民间诊疗技术的发展必然会受到各种制约,从业者不能取得合法的职业地位,其技术无法在临床使用和推广,即使在民间有一些应用,但由于很难得到科学的及时的评估,也就面临着逐步消失的境况。对于部分民族药的有效成分没有明确的定性、定量指标,一些验方在理论系统上存在争议和空白,种种问题进一步阻碍了民族医药进入医保报销目录的步伐,在经营上也难以推广。很多民族医药难以有效控制产品质量,这与民族药制剂药味众多,化学成分复杂,有效成分不明确有关。

2 3缺乏市场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目前,民族医药在某些程度上仍不能广泛地得到市场的接受和认可,一方面,老一代民族行医者对一些疗效显著的秘方秘而不宣,得不到推广;口头传承的民族医药,有待进一步的发掘整理,特别是随着老一代民族医的相继离世,许多宝贵的民族医药技法和经验也将会随之流失。另一方面,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致使一些有价值的民族药精品良方、秘方流失在外。如产品标准转正后升标的品种,绝大多数都是在民族验方的基础上,通过发掘整理、经现代工艺生产,而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然而随着两年标准试用期结束后,产品转为国家的正式标准的同时,这些民族药被仿制的可能性也凸显出来,一些在中药研究方面较有经验的国外企业,也会借机仿制改造其中的优秀品种,造成我国宝贵的传统医药资源的流失。由此可见,加强民族医药的特色诊疗方法的传承和单验方的挖掘保护刻不容缓。

3对策与建议

3 1政策与法律措施民族医药要发展,首先要从民族医药发展的不均衡性和特殊性出发,从法律层面为其明确定位。建议各级政府及立法部门,根据本地区民族医药实际情况,制定民族医药发展条例及细则,通过立法手段确立民族医药应有的学术地位,推动民族医药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在加强国家宏观管理的基础上,鼓励民族医药地区的自主发展;对民族医(药)师职称的评定,不再套用中医、西医的模式与标准,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评定标准等[1]。同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社会各个方面,加强民族药材生产基地建设,为民族医药产业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强民族药标准化建设,为民族医药国际化发展服务;充分利用民族医药的原创经验,逐步恢复民族药的地方标准;加强民族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民族医药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 2人才与科研措施建议国家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民族医药教育,进一步发展和培养人才,采取不同的形式,不同的方法,逐步形成高、中级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族医药人才教育体系,重点加强培训班教育,重视师带徒的教育形式[2]。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技术和培养人才,才能使民族医药的特色诊疗技术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在科研方面,要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加强协作攻关,发挥整体效益,强化科研意识,重视信息沟通与研究的利用,为新课题的开展提供新的思路、方法与技术手段;避免重复研究导致的人、财、物的损失;对科研工作抓得较好,有一定基础条件,已经承担或可望承担省(区)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单位,应当重点建设,并根据其专长或优势,逐步培养起一支结构合理的骨干队伍研究团队,改善实验条件,增加文献信息投资,使其成为本地区民族医药科研与开发工作的龙头,为民族医药科研工作的全面发展积累经验[3]。

3 3民族医药技术的评价民族医药的评价体系应该突显自己的特点,涉及的评价标准首先应该是具有文化包容性的,内容应涵盖民间技术的使用范围、历史沿革、理论渊源、患者态度、文化意义等范畴。对民族医药技术的评价,在审查书面材料和听取汇报的同时,还要深入现场,进一步了解民族医药技术者,才能有新的发现并作出正确的判断,鉴于此,对民族医药特色技术的献技者,都应采取实地调查和上门访谈等具体措施来进行实地调查[4]。对于评估方法,还可以借助影视人类学技术进行实地的拍摄、取证、记录和保存

3 4民族医药市场宣传与知识产权的保护民族医药要想走向世界,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除了寻求自身的发展之外,还要依靠现代传媒手段,建设信息网络以提升市场份额。对于技术和秘方的获得,可以通过策划活动和媒体报道来激发了民族医药人士的热情,可以通过公立的科研机构来推动民族医药的研究,为他们提供一个施展技艺的平台;对有贡献的民族医药者可以通过社会组织和专业的科研机构进行表彰,参与的科研人员也应得到相应的尊重和平等待遇[4]。在加强民族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方面,除了政府的宏观政策针对上述民族医药知识产权方面出现的问题,还应加强民族医药特别是无文字记载,口碑流传下来的单方、验方、医药知识的收集、整理,这是对其加以保护的基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使民族医药从业者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从而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培养一大批懂民族医药、懂技术、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国际贸易规则、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鼓励和扶持民族医药知识产权机构的发展。民族医药要想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既能走向世界而又不被任意侵犯,必然需要寻求法律保护途径。例如,专利保护是通过专利权而获得的一种法律保护方式,这也是药品发明保护最为有效的一种方式。其次是通过商标保护民族医药道地药材的途径,可采用原产地标记,提高民族医药的知名度。再者,单验方挖掘开发的新药,通过《药品管理法》五年监测期的规定以及《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行政保护手段可以在国内防止其他单位和个人仿制生产新药品。民族医药验方配方复杂多样、工艺变化,单从单品分析很难应用反向工程倒推出其配方和工艺,因此商业秘密将是对其知识产权保护很有效的一种方式。总之,有效地把市场宣传和知识产权的维护结合起来,可以为发展民族医药的文化和经济提供新的契机[5]。

综上所述,民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的传承与验方的保护迫在眉睫又任重道远,从政府到行业到个人都要付出艰苦的不懈努力,才能让民族医药这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明的瑰宝继续发扬光大,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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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医学论文篇(6)

【关键词】藏医药;发展;民族性

【中图分类号】R29【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7-8517(2017)08-0008-03

Abstract:Tibetan medicine has entered the period of contemporary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has entered the best period of development, but how to embody the times and maintain the national character in the development is indeed a considered problem. Tibetan medicine and Tibetan Buddhism, philosophy, astronomy, phenology, folk customs and other cultural ties, with its unique national character. Therefore, its development should “always maintain the integrity of the Tibetan culture,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Tibetan medicine theory, unique Tibetan medicine processing, regional medicine use, take advanced treatment methods”. We should take its essence andabandon its dregs, maintain the heavy national characteristics, and let the Tibetan medicine can be a practical medicine for modern Tibetan.

Keywords:Tibetan Medicine; Development;Nationality

民族性的基础是文化认同,包括语言、文字、历史等[1]。藏医药的理论体系与藏传佛教、天文、物候、民俗、哲学等文化门类联系紧密[2]。藏医药虽属于医学体系,但透过它的文化内涵和发展过程,它更是藏文化的结晶。因此,当代藏医药的发展必须保持其独特的民族性,民族性认知是藏医药的基础,它引导和预示着藏医药学的未来。

1藏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沿革

据《玉妥・云丹贡布传》记载,最早在地区流行的医学被称为“本医”,当时还没有出现系统的理论,仅使用一些传统的治疗方法,例如放血疗法、涂摩疗法、火疗法等。公元4世纪,来自天竺的著名医学家碧拉孜和碧棋嘎齐开始在地区传播五部医典,对“本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吐蕃王朝时期最杰出的医学家玉妥・云丹贡布(708-835年),是藏医学理论体系的奠基人,他博采多家医学之所长,并结合自身所学,编著了30多部医学论著,初步建立起藏医学的医学体系[3]。相传玉妥・云丹贡布编著了藏医学的主要医典《居悉》(即《四部医典》),标志着藏医的“三因W说”、“人体七大物质”和“三种排泄物”等基本理论体系、治疗体系的形成[4]。

在五世达赖时期,为使藏医药文化得到发展,第司・桑吉嘉措等众多藏医药先辈们在拉萨药王山创建了专职的医学教育机构,名为“药王山医学利众院”[5],学院主要负责传授藏医药理论和进行医疗临床实践。为支持各寺庙教授医学,地方政权制定了相关的扶持政策,为喇嘛开展医学教学活动创造了条件。在七世达赖的重视和支持下,药王山利众院制定了教学纲要,明确了有关教学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公元1916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在拉萨创办了“医学星算利众院”,明确了以藏医理论、医药制剂、医疗技术、语言文化及天文历算为主要教学内容。创立了一整套规章制度,专门建立了门诊制度,并特意设立“帮仓”,相当于现代的住院部,用于收留救济贫苦病人[6]。公元1925年,确立了藏医药教育与临床医疗的分工,初步形成了藏医药教育与医疗分设的格局。在此期间,藏医药逐步走向规范,获得到了较大发展,但藏医药知识和技术仍主要掌握在喇嘛和极少数藏医学家手中,主要为统治者服务,并未走向普通民众,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藏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2现代化对藏医药民族性的挑战

挑战是必然,融合是趋势,如何既融合又保持特色,是值得思考的问题。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已经威胁到了藏医学的存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短短的20年间现代医学急剧发展,大量的新内容和新知识冲击着传统的藏医学,而这一剧增仍呈加速度态势发展[5]。相对于此,藏医学仍在2000多年的理论体系中徘徊。随着交通的迅速发展,与外界的交流增多,诊断清楚、治疗明确的西医学正在渗透和侵蚀着藏医学。面对时代的挑战,藏医学应在吸收新知识的同时保持独特的民族性,在发展的过程中保持自我。

在藏药现代化发展的推动下,作为藏医治疗疾病主要手段的藏药学有了长足的发展。虽然其理论没有根本性突破,但藏药作为一种治疗疾病的物质,对其化学、药理、临床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且一部分研究已与现代药学融为一体。可以说,作为藏医治病防病主要工具的藏药已经渐渐融入现代科学和技术之中,藏药现代化已经起步,并正加速发展。藏医如不守住根本、力图发展,藏药现代化发展的结局,有一种可能就是药兴医废。

现代藏医药多数已脱离寺庙,藏医药发展的主体,已经历史地落在藏医院。藏医药发展专业化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是,西化的倾向已经出现,特别是一些藏医院,大量引进西医方法、手段、药物,没有很好地保持藏医药主体发展方向。一些现代藏医,使用藏药少、使用藏医治疗手段少,主要治疗手段、医疗收入来自西药、西医,这种现象对于藏医药的发展存在很多不利。

3当代藏医药的发展必须保持民族性

31藏医药理论必须保持完整性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只有保持藏医药理论的完整性,临床治疗才不会偏离轨道。有自身完整医学理论体系的医学,才能称得上是一门医学,否则只能算是医术。没有系统理论指导的用药,只能是民间单验方、经验用药。

藏医药的发展必须在藏医药学理论的指导下开展,切忌出现藏医西医化和中医化的现象。做好藏医药基础性理论研究工作是保持藏医药民族性的关键。藏医药文化的历史积淀非常深厚,但是面临现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由于历史及传统思维的定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发展,所以加强对藏医药基础性工作研究尤为关键,如藏医药基础理论的规范、藏医药医疗诊断规范、藏药标准化规范、道地药材研究规范等[7]。

32藏药的制作发展必须保持独特性当下要使藏医药走下高原、走向世界,获得进一步的认同和发展,就要在保持传统工艺的基础上,规范处方加减的原理和方法,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手段和方法来分析研究藏药的成分、炼制过程、作用机制及疗效评价,进一步研制、开发以及推广藏药成药,以逐步实现与现代医学的有机衔接。

藏医在药物炮制方面,具有许多值得研究的、科学的、实用的东西,特别在重金属、矿物药物的使用方面独具特色。比如:奶制寒水石[8],使用复杂的方法去水银毒,黄金及宝石的加工及成品的检验,沙棘膏[9]、渣驯膏的制作等,都是藏医独特的药材加工方法。

藏医在药物的配伍上,有自己的经验。比如仁青系列药物的配方及珍宝药物中左塔的使用理论及经验[10]、解乌头等毒性的方法[11]等,其用药和思路充满藏族的文化特色,凝聚了藏族发展历史长河中的智慧。

在继承传统的同时,不能故步自封,独特的炮制加工方法仍然需要不断发展。比如加工左塔[10],使用的时间、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都需要进行科学的论证。合理地运用现代技术分析藏药配伍、炼制过程的物理、化学反应,不H省时省力,还简化了藏药成药的程序,为进一步开发以及推广藏药成药提供了便利的先决条件。

33藏医的发展必须保持民族性由于地理环境的特殊性,许多疾病只出现在藏区,这就保证了藏医药存在的独特性和必要性[12]。藏医治病的手段很多,仅《四部医典》,就记载了包括药物、器具(如各种灸法,熨法,烙法,针法,放血等等)、独特的自然疗法(如温泉、奶酪等)等各式各样的治病手段。

藏医的发展要保持民族性,就要维护并发展传统的特长、优势,比如在白脉病、培根病、风湿、类风湿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上,应考虑充分利用藏医特色疗法等。随着藏区与外地的交流增加,许多疾病流入藏区,针对新出现的“现代”疾病,藏医的治疗手段也应该随之改变,在传统治疗方式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出针对新出现的疾病的现代藏医药治疗手段。同样的疾病,如果藏医治疗和西医治疗疗效接近,应首选藏医的治疗方法。

藏医治疗的工具,在保证使用效果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借用现代技术改进,比如皮肤、关节疾病使用的烙法,可以改为使用电加热;独具特色的藏药蒸,可以使用现代的蒸洗机器,在温度、时间、药物浓度上都便于调节[13]。

4保持民族性的手段

41传承和教育为保持藏医药的民族性,传承和教育是重点,培养藏医学人才是关键。目前,很多综合性民族院校设立了民族医学院,已经建立起以本科教育为重点,包括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培养高层次藏医药人才搭建了良好的教育平台。但在院校教育中,应以藏医药学习为主,西医学习为辅,其他民族医学作为各家学说,并注重在教授过程中融合藏医药与其他民族医药的相异性,区分藏医药与其他民族医药的相似性,克服培养高层次藏医药人才周期长的困难,培养出更多高学历、高职称的藏医药人才。

藏医药的发展与藏文化和宗教密不可分,在大力开展院校教育的同时,不能忽略寺庙教育传承的重要性。对于寺庙医药学,也应积极鼓励继承和发展,如对德格印经院、八蚌寺等寺庙的佛学书籍和医学书籍都应投入资金进行整理出版,对口耳相传的寺庙教育展开调查和研究,尤其是这种口头医药知识的各种诊疗经验与技术,对于丰富藏医药临床的诊疗方法、丰富藏医药学知识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化行医国家标准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是国家教育的指挥棒,也是藏医药发展的指挥棒,因为在法制国家,即便是少数民族的医生,也要取得执业资格,否则就是违法。国家的藏医执业医师考试,笔者建议能否根据藏医药学专业理论与临床的实际情况,只考藏医药理论、基础、应用基础和临床,而西医部分,只需要考试解剖、生理、检验,不考西医诊断知识,为藏医药的特色保持、提高藏医临床疗效把好关口。另外,根据中医师带徒和有一技之长特殊人员行医管理的经验,可以直接对寺庙教学或以藏医药专家师带徒方式培养的藏医药人员进行单独考试,让他们作为一技之长的医师,取得区域性或限制性的行医执照,以传承藏医技术,造福藏族民众。

42吸取教训藏医药在探索发展的过程中,要吸取某些中医医院发展的教训:挂中医医院之名,行西医之实,中医特色不浓、中医优势不显、中医疗效不彰、中医人员不多,个别中医医院甚至基本“西化”。藏医医院的发展一定不能重复这些中医医院走过的路子,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藏医理论主导、发展藏医技术、使用藏药配伍,以主要治疗手段是藏医、主要特色是藏医、主要优势是藏医、主要药物是藏药为核心,为藏民族留下宝贵的财富。

43保护资源高原地区生长的藏药不能过度开发,使用尽量做到区域性。因为藏药生长与地理、气候、环境有很大关系,而高原藏区的生态和环境对整个中国乃至全世界的气候、物候、生物多样性有很大影响,如青藏高原的环境一旦遭到破坏,恢复的难度很大。而高原地区野生的藏药,产量并不大,不适宜现代化、规模化生产,人工种植还没有完全成功的实例,使得自然资源保护已成为严峻的问题。藏药供应地区使用问题并不大,因为人口少、消耗小、破坏程度低,如果全国、全世界都使用某种藏药,其消耗自然资源的速度是惊人的。中医药已经有惨痛的教训,历史的经验必须注意,藏药不能重蹈覆彻。

5小结

发展藏医事业,是我国卫生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维护稳定团结的重要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藏医药本身应该有一个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过程。当下要准确、全面认识藏医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原则的指导下使藏医既有厚重的藏医药民族特色,又有浓郁的时代气息,让藏医药真正成为藏族的实用医学,进一步造福各个民族。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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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医学论文篇(7)

2.国家知识产权局 法条司,北京 100083;3.新疆医科大学 中药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4)

摘 要:我国维吾尔族传统医药是维吾尔民族传统医学与传统文化交融的知识结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然而,由于各种因素,对其医药与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重视程度不够,直接导致当前该民族医药处于消亡的危险境地。因此,必须运用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制度及加强相关行政导向和管理人才培养,对现有的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进行合理保护,深入挖掘其内在价值。

关键词: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传统文化

中图分类号:R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197(2009)01-0001-04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学是形成于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以人体生命、健康、疾病、药物为研究对象的医学科学,具有独特的理论体系、丰富的临床经验,是以自然科学为主体,与少数民族人文社会科学相交融的科学体系。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具有独特的文化背景、理论体系及用药特点,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经验,长期以来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防病治病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少数民族地区医药卫生保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各少数民族人民千百年来与大自然斗争中智慧与知识的结晶,有着宝贵的人文、医学、历史传承价值。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与传统中医药关系不是“父子”关系,而是“兄弟”关系,因此,近年来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继承和发展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为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背景条件。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共同扶持中医药和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事业发展”,并首次明确了少数民族医药的地位,提出了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事业的重大战略。下面以我国维吾尔族为例,就其传统医药发展现状以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粗浅的分析。

1 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的特点与发展现状

1.1 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的特点

维吾尔族医药是祖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2500多年的历史,集阿拉伯、古希腊医药之所长并受到中医药学的影响,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因其具有独特的临床有效性、博大精深的医学理论体系、独到的气候、地缘和人文特点的形成因素,形成了备受国际医学界重视的区域医学。维吾尔族传统医学认为四种物质即火、气、水、土是宇宙之本,而人身则存在于这四种物质的影响之中。四种津液即胆汁、粘液、黑胆质及血液是因四种物质对人体的影响而产生的,而四种津液的失调是人体患病的主要原因。四种津液是形成人体四种气质即干、湿、凉、热性的基础。维吾尔族医学的四大物质学说、四津学说及气质学说解释人体与外界环境的相互关系,从而辨析人体的生理与病理变化,在疾病学、药理学和健康学等方面早已跨越了民间郎中的范围,形成了其完整的理论体系,还创立了一套诊治疾病的治疗学说。其特点主要概述如下:①维吾尔族医除能治好各种常见病之外,还对西医难治的各种疾病特别是对西药过敏的、口服药对内脏有害的、无疗效的、长期服药而产生抗药性的疾病具有良好的效果,维吾尔族医的药品无副作用,除治病以外还能增强营养,提高免疫力;②维吾尔族医的用药方法多样,除口服以外还有外用、热敷、凉敷、放血、止血、上火罐、烟熏、嗅闻、温澡等方法;③在特定的季节、特定的日子、特定的时刻采用特定的药品是维吾尔族医的一个特点;④注重用药和加强营养相结合是维吾尔族医的一个基本特点,维吾尔族医用蜂蜜等食品对药物的涩味进行调和,同时增加药品的营养成份,还配用具有辅助疗效的药品,达到治病补身的目的;⑤维吾尔族医很注意配方,将药材在阴凉处晾干,正确的控制煮药时间和温度,防止烧透,同时注意制药和装药器具,用泥料密封药罐罐口等方法延长药品的保管期限;⑥维吾尔族医配方具有科学性,对某一种配方都采取先试用后推广的方法;⑦维吾尔族医对一种病试用多种配方,采取择优选用的方法,还对同病不同人采取不同的配方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因此,维吾尔医的配方非常丰富,常用配方达几万方,大部分古方至今仍能采用;⑧对症下药,治病除根方面维吾尔族医具有很丰富的经验,同时非常注意诊断的正确性,尽可能做到查清病因,采用效果最好的配方,以便消除病根,很注意用药剂量,不准按估量用药;⑨维吾尔族医的药材资源很丰富广泛,植物花草、动物、内脏、矿石粘土、泉水冰雪、水果食品、燕窝碱盐都可以入药治病,维吾尔族医的这些方面曾有很多很深刻的记载,药材都有维吾尔语的或突厥语的名称,大部分药材和药品的古名和今名相同或相似;⑩维吾尔族医推行水疗法,认为河水、泉水、雨水、雪水和冰水在医疗实践中具有不同的作用[1-5]。

1.2 维吾尔族医药学发展现状与阶段性成绩

经过几代人不懈的努力,维吾尔族医药的继承与发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据统计,仅新疆就已建立了40所县级以上维吾尔医疗机构,以维吾尔医药生产为主的制药企业已有6家,维吾尔医学校1所,维吾尔医药科研机构3个,维吾尔医药材达1000多种,常用的800余种,制剂400余种,基本形成了医疗、教育、科研和药物生产协调发展的格局。乌鲁木齐已有2家维吾尔医药厂通过了GMP认证,18家维吾尔医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新疆这些维吾尔医药生产企业完全按照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厂房,开发了一批维药新药,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许多被西医、中医视为疑难杂症的疾病,如白癜风、牛皮癣、糖尿病,采用维吾尔族医的医疗手段能收到奇效。同时,在发掘整理较有影响的维吾尔族医药学古籍文献和民间验方的基础上,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专著、成果相继问世,如《维吾尔医疗手册》、《维吾尔医处方集》、《维吾尔医基础理论》等著作,有关维吾尔族医内科学、治疗学、妇产科学、骨科学等方面的论著已载入《中国医药学百科全书》,并作为维吾尔医专科学校教材,尤其在总结一些地方病、多发病的防治经验的基础上,挖掘整理出有特色的处方并开发为成药,其中81个处方制剂被收入《卫生部药品标准( 维吾尔药分册) 》,有30多个品种已取得生产批准文号[6-7]。

1.3 维吾尔族传统医药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取得了某些进步与成绩,与西方医药学、传统中医药学相比,维吾尔族传统医药发展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保护和扶持维吾尔族传统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有关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的特殊性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投入长期不足,基础差、底子薄的现状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维吾尔族传统医学研究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传统医药理论与技法濒临失传,大部分临床文献仍属经验介绍形式,缺乏系统、科学的观察研究;维吾尔族传统医药文化传承的弱化,社会的普遍理解与认同不够;维吾尔族医疗服务水平、体制、机制远远不能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需求;不同地区维吾尔族传统医药发展极不平衡,维吾尔族传统医药与中医药、现代医学之间差距较大,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多数维吾尔族特色药物的有效物质基础、作用机理尚处于空白,维吾尔族药物的应用研究技术含量较低,维吾尔族药物在药效和安全性评价、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制剂技术、临床评价、临床疗效研究等方面严重滞后;珍稀维吾尔族传统医药资源被过度采挖,濒临灭绝;现有几所维吾尔族医药研究机构科研能力单薄,缺少高层次专业人才,缺少对外交流,实验条件差,没有形成系统的、全面的维吾尔族医药研究。此外,我国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尤显突出。

2 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的知识产权现状与存在问题

2.1 专利

专利制度的优势及其与药物研究的关系专利制度对发明创造和技术进步具有很好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具有公开和调节作用。专利在药物研究过程中不仅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对药物研究开发市场也起着积极的竞争作用,同时还能推动药物研究不断创新。我国《专利法》从1993年开始对药品给予专利保护。这样的措施不仅有利于引进国外的新药专利技术,更重要的是可以促进和保护我国药物的自主研制与开发[8-9]。

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民族药专利没有给与足够的关注,不注意申请专利;只注重药物本身,不注重药物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当多的民族药专利申请者缺少对专利基本知识的了解;不了解所立项专题的专利背景,盲目研究;大部分申请的技术控制的含金量偏低;职务发明申请比例不足;在国际技术合作中不注意保护我国专利所有者的权利,以致成果外流。

2.2 商标

商标对维吾尔族传统医药保护的作用对于药品来说,商标的意义在于药品中的商标注册可以作为药品是否合法经营的依据。药品的商标注册对于企业创名牌、争效益、保质量、提高竞争力,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药品作为特殊商品,消费者无法靠自己的能力辨别质量的优劣,同一产品最有效的区别方式就在于使用不同的商标。确有疗效的、习用的维吾尔族传统药名称有着悠久的历史,享有一定的声誉,是制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9-10]。

存在的主要问题:民族药被冒用,代以西药或中药名称;药品商标注册量少,民族药商标的独特性不强;商标保护意识淡漠,名牌流失;药品名与商标名关系处理不当;存在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问题;商标的区分作用不强,商标的设计缺乏竞争力。

2.3 行政保护

我国维吾尔族传统医药行政保护的依据尚不充足,暂时以中医药相关管理规则为主,其中包括:新药的保护依据是《药品管理法》;中药品种保护的依据是《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现有的这些行政保护是民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补充,或者也可以认为是民族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政保护所拥有的权利包括相对专用权、实施权、有限制的转让权及其它权利[9,11]。

维吾尔族传统医药在行政保护方面的现状:对相关行政法规不甚了解;对新药品法规需进一步地熟悉和适应;需正确处理好行政保护与专利的关系。

2.4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产权属性主要表现为:具有明显的财产价值;是智力劳动和物化劳动的产物;可作为财产权的标的进行转让或入股投资。随着现代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秘密已在很多国家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从民族医药领域的技术特征看,商业秘密保护是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方式之一[9,12]。现今存在的主要问题:缺乏对商业秘密的正确认识和科学使用;违反与权利人的合同约定;以占有为目的的违法获取。

3 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方法与解决途径[13-15]

3.1 普及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知识,强化知识产权意识

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和竞争武器的重要价值及其在开拓占领国内外市场、保护竞争优势和发展后劲的积极作用。从科研、经营策略和发展战略的高度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只有让市场主体学会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保护。

3.2 开展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调查和理论研究

近年来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的部分专家和科技人员一直呼吁加强本民族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观地看,我国对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可以说还处于初级阶段,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也刚刚起步,而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基本上还是一个空白点。因此,当前的一项首要工作是对我国维吾尔族传统医药及其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进行全面的调查,要摸清维吾尔族传统医药“家底”;同时,要借鉴传统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经验,开展多学科、多民族、多地区的民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基础性研究,探索适合于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3.3 专利保护

专利保护是药品发明保护中最为有效的一种方式,世界上已有90多个国家对药品实行专利保护。我国1993年修改了专利法,开始对药品给予专利保护,使我国专利法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专利法相一致。专利制度目的“在于确认发明人对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的专有权”,对于药品而言,专利所保护的是药品的核心技术特征。在原有传统知识基础上通过科技创新赋予民族医药新的现代科技内涵,提高现代科技含量,是可以适应现代专利制度要求,从而得到专利制度保护的。对于维吾尔族传统医药而言,应从医药配方、现代剂型、医药新用途、药材栽培、养殖技术等方面进行科技创新,获得专利权。

3.4 商标保护

药品作为维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商品,关系到生命安全,因此,我国商标法规定药品商标必须强制注册。知名商标往往蕴涵企业形象、商品质量、顾客对商品的信赖,顾客可能仅因为信赖该知名商标而购买其商品。“医药品牌是健康的需要,是民族文化的体现,是人类文明的结果,树立品牌意识是开拓市场、抢占市场的关键”。维吾尔族医药企业的商标意识薄弱,平均10家企业才有1个企业注册商标。因此提高维吾尔族医药企业的商标意识,对于法制建设薄弱的民族地区医药企业尤显重要。维吾尔族医药企业在商标名称和图案的选择上应当深深根植于本民族文化底蕴之中,使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较强区别性;另外,还应充分应用各种新技术(数码防伪、印刷工艺防伪、材料防伪等) 保护商标,提高仿冒门槛。商标战略应当前瞻性地考虑到海外市场需要,及时扩大商标注册的地域范围。

3.5 行政保护

行政保护是指除专利、商标之外,依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对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对医药行政保护主要体现为中药品种保护和新药保护,同样适用于维吾尔族传统医药。如1993年我国实行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规定,中药品种保护对象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已经列入国家标准的品种,其保护期限为:一级保护品种分别为30年、20年、10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为7年;一级保护品种的处方组成和工艺制法,在保护期内由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生产企业和有关药品生产经营部门及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保密,不得公开。1999年5月实行的《新药审批办法》第2条规定:新药系指在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其中按中药、化学药品和重要生物制品分为5类;我国对新药实行分类保护制度,其中,中药被划分为第四类,各类新药的保护期分别为:第一类新药12年,第二、三类新药8年,第四、五类6年,保护期自新药证书颁布之日起算。应当说,药品行政保护的优势在于以较简单的程序迅速地制止侵权行为,或至少制止侵权行为的进一步发展。但是行政保护只是国内强制性的行政保护措施,不具有国际效力。对于维吾尔族传统医药而言,行政保护不利之处主要体现在:虽然维吾尔族传统医药利用传统方剂开发出许多药品,但由于不是列入国家标准的品种,而不能获得品种保护,因此当务之急,应当加快对这些药品的研究和临床实验步伐,尽快纳入国家保护品种体系之中,地方也应当加快制定本民族的医药标准;许多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研发生产周期较长,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而新药保护期限显得较短。

3.6 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保护是针对那些不能够获得专利、发明人不愿公开而不申请专利的技术信息提供的保护,我国在商业秘密保护上主要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5条和《刑法》第219条、第220条。我国许多知名的商标都是用商业秘密保护其知识产权,如新疆强心口服液等,特别是在现有的专利制度对我国民族医药保护不利条件下,商业秘密保护尤为重要。对于维吾尔族传统医药而言,其对象主要包括医药配方、医药炮制技术等方面。

4 结语

我国维吾尔族传统医药虽然历史悠久,但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是近年才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被认为是“历史”对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挑战。维吾尔族拥有数量巨大的传统医药,对这些传统医药给予恰当的保护,进行恰当的开发和利用,可以促进我国维吾尔族聚居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我国已经加入WTO,更应当加快对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步伐,应当逐步建立起专利保护、商标保护、商业秘密保护、行政保护等多种手段并用的综合性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使我国的维吾尔族传统医药真正走向现代化和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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