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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探讨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18 10:39:10

互联网金融探讨

互联网金融探讨篇(1)

 

1 引 言

 

顾名思义,计算机网络互联网金融是指依托互联网进行的金融活动和交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4月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互联网金融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金融业务;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依托互联网技术进行的金融业务。本文的分析立足于狭义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本文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比较优势认为,互联网金融虽然会对传统金融产生一定的冲击,但并不会取代传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为传统金融业注入新的活力,开启传统金融的变革之路,而传统金融业参与,让互联网金融摆脱桎梏,取得长足发展。

 

2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2.1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形式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发展模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属于广义范畴)。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是指金融机构将传统的线下业务转换为线上业务,借助互联网技术,用电脑和手机终端交易取代传统柜台交易模式。

 

(2)第三方支付。基于互联网的支付清算体系,是以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为基础的新型支付体系在移动终端智能化的支持下迅猛发展起来的。从整体看,互联网支付又分为网上银行、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模式、综合的第三方支付模式三种。

 

(3)融资中介。互联网信用业务,大致可以分为以P2P为代表的网络债权融资和以众筹平台为代表的网络股权融资。

 

(4)互联网理财业务。除了为传统商业银行服务的支付结算业务,和为实体经济提供筹资渠道的融资平台业务以外,互联网金融进行产品直接营销,是其发展的另一类模式。

 

2.2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是:市场上大量资金供给,大量资金需求和大量第三方服务机构同时并存。以P2P借贷平台为例,国内知名P2P行业门户网“网贷之家”发布的《2015年P2P网贷行业简报》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2595家,2015年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

 

管理方面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现。目前网络借贷平台由于进入门槛低、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以及监管不到位种种因素,发展参差不齐,90%的借贷平台都出现亏损。2015年更是出现了P2P平台倒闭潮。

 

3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相对优势分析

 

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本质上都是金融,都是为了客户提供融资和其他金融服务。但是在具体的服务过程中,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有着各自的优势。

 

3.1 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传统金融的优势在于拥有固定、庞大的经营场所和专业的金融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单个客户的独特需求设计并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而互联网则可以批量化地销售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了金融业的整体运营成本,节省了交易双方业务办理的时间,更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效应。

 

3.2 销售渠道

 

传统金融拥有庞大的银行物理网点销售渠道和客户来源,而互联网金融主要通过网络客户端等方式,大幅降低了运营成本。

 

3.3 服务对象

 

传统金融业锁定高端市场,面向的客户是大企业和少数优质个人客户,贷款多在1000万元以上,而互联网金融所服务的对象是低端市场,满足的是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投资起点低。

 

3.4 经营方式

 

由于传统金融业一直处于垄断地位,对产品设计不够重视,目前传统金融市场上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而互联网金融正处于迅速发展期,更加注重产品的设计,将以往专业度高、结构复杂的金融产品直观地呈现在普通客户面前,使其简单迅捷的了解。

 

3.5 风险管理

 

传统银行通过抵押品或担保品作为风险缓释的方式,而互联网金融更多地依靠大数定律分散管理模式:一是选择小而独立的客户,让风险自然分散;二是建立有效的信用信息披露机制。

 

4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融合模式探析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在各自的领域有着自己特有的优势,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既没有对传统的金融系统产生解构效应,也没有发展出不同于传统金融的建构思维,只是借助新型技术优势,完善了金融体系的部分功能。因此,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传统金融的终结者或替代者,更多的是充当一个融合式的改善者,两者相互融合,协调发展。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最初阶段,也是与传统金融相处较为融洽的阶段,互联网公司服务于传统金融公司,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得以更好地发展。然而,在传统金融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化服务的同时,互联网巨头也开始涉足金融业,传统金融业面临的改革压力非常迫切。

 

4.1 传统金融业要改革创新,主动适应金融发展新格局

 

一是细化消费者需求定位,更为合理地确定业务经营边界。与上代人将互联网作为获取知识和沟通交易平台的特征不同,当代人的网络生活具有较强的消费性,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极大满足了人们的网络消费需求。然而,这种需求并非是一成不变的,特别是在当前日新月异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上,呈现出快速、巨大的变化,同时,风险控制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良好的企业经营边界选择有助于企业更好地控制风险,从而获取更大的竞争优势。

 

二是强化金融中介角色,健全电商平台。传统金融业应高度重视金融业电子化发展,转变原有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积极建设自有数据平台,主动涉足电商领域。借助电子商务高效率、大规模、低成本的特点准确获取广大客户的信息,无缝对接线下金融服务、线下金融产品与线上网络交易,增加客户黏性。

 

三是加快业务和产品创新,提高服务能力。传统金融业要不断创新改革,改进基础性金融服务(如存贷款流程、支付结算手段、账户管理方式等),用优质服务赢得客户、赢得市场。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开拓电子银行“家族”业务(如微信银行、iPad 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远程服务。

 

4.2 互联网金融需强化风险控制,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一是细化消费者需求定位,更为合理地确定业务经营边界。当代人的网络生活具有较强的消费性及偏好多样性,对风险控制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良好的企业经营边界选择有助于企业更好地控制风险,从而获取更大的竞争优势。

 

二是拓展与传统金融的合作,融入现代金融生态系统。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当前金融生态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金融生态系统衍生出许多新的金融业态。在企业协作更加紧密的大环境下,金融生态系统中的各物种只有加强分工协作,才能更好地聚合资源并创造更多的价值。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作为后起之秀,需要与传统金融企业加强合作,共塑新的商业经营逻辑,共建新的金融生态系统,才能实现双赢。

 

三是鼓励创新与适当监管并重,规范业务经营行为。正确认识互联网金融的功能属性和风险属性,在鼓励互联网金融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的进行业务创新的同时,要进行适当监管,把创新可能引发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规范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经营行为,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互联网金融探讨篇(2)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 监管对策

互联网金融是指运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包括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与云计算等技术,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融资模式。它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模式,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模式,具有成本低、透明度好、效率高等优点。但该金融模式正处于起步阶段,风险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因此,本文通过分析常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与风险特点,探讨风险监管对策,以供参考。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模式

(一)传统互联网金融模式

这是传统金融机构在互联网上的一种延伸与扩展,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快捷的金融服务。除了开户需到柜台办理外,其他相关业务基本都能通过互联网完成,客户可随时随地完成交易。网上银行属于传统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代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基本都开设了网上银行,不仅涵盖了相关传统业务,还开辟了很多新业务,如网上理财、第三方存管、股票、黄金、保险、银期证业务等。

(二)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

当前,国内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迅速,对传统金融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主要包括P2P、第三方支付、电商贷款、众筹模式等。

1.P2P网贷模式。P2P(peer to peer lending)模式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直接融资模式。资金持有者通过这一信贷平台,将资金借贷给相应的贷款人。而该信贷平台的搭建人必须对借款者的信用情况、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发展前景等进行全面考量,以确保借贷行为的安全性。同时,再从中收取部分中介服务费与账户管理费。目前,P2P已成为一种常见的民间借贷方式,涉及到的金额一般在几千或几万,具有额度低、周期小、成本高、范围广等特点[1]。

2.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是指利用计算机与信息安全技术搭建成的客户和银行支付终端的电子支付中介,已成为当前互联网交易的主要渠道。支付宝、财付通均属于第三方支付。

3.电商贷款。该模式是将大数据云计算融入到电子商务与小额贷款中的一种新型贷款模式。这是基于大数据的一种的金融信贷模式,信贷方通过数据库了解借贷方的具体资信程度,并决定是否给予贷款。该信贷模式不仅节约了交易成本,还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极大提高了风险的可控性。比如,阿里集团先后在浙江与重庆组间了小额度贷款公司,主要面向天猫与淘宝等电商,为他们提供小额信贷业务。

4.众筹模式。它是指项目发起人利用网络平台的大众性与快速性等特征,发动大众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由于该模式正处于起步阶段,应用范围较窄,融资规模小,主要为文化艺术类产业提供融资渠道。淘梦网、追梦网、众筹网等网站是国内发展较为成熟的众筹网络平台。但是该融资模式面临着很多法律障碍,容易与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等行为相混淆。

二、互联网金融具有的风险特征

互联网是实现互联网金融行为的手段与方法,而金融才是其最关键的内涵。因此,和传统金融一样,互联网金融仍面临着很多风险。其中,操作性风险、技术风险、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均是常见的风险类型。此外,互联网金融属于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又带有不同于传统金融模式的风险特征。

(一)金融风险扩散迅速

网络信息技术是互联网金融服务高效、快捷的重要保障,反之,金融风险也可通过这些高科技技术迅速扩散开来,从而增加应对难度与补救成本。

(二)给金融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互联网金融活动主要依靠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实现,随着交易活动的虚拟化,突破了时间与地理空间的限制,人们可随时随地进行交易。同时,这也让交易对象更加模糊,加上交易过程缺乏透明性,无形中增大了金融风险[2]。此外,监管对象与监管者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相关监管部门也很难掌握被监管者的资产负债信息,给监管工作增加了较大的难度。

(三)金融风险交叉感染日益增加

伴随着国内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其综合金融业务也得到不断的完善。金融机构间通过互联网间的联系也更加紧密,各类金融业务与客户间都互相渗透。因此,一旦发生互联网金融风险,极易导致交叉感染,增大风险扩散面。

三、加强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健全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

首先,政府要重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意义,并根据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互联网金融活动。其中,要明确互联网金融业务各交易主体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并制定信息网络安全维护细则。重新梳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相关业务范围,并确定监管主体,完善相关监管分工与合作机制。同时,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并将其和互联网金融相融合。其次,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完善。目前,国内金融法律主要有《保险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对于其中不合理的内容要加以完善,出台相关细则,以消除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的真空地带。商业银行业要根据市场现状以及互联网金融发展前景,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管理机制,为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顺利实施做好制度保障。

(二)加大监管力度,层层管控

一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在设立互联网金融机构前必须获得政府部门的审批。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商业银行均参照市场准入原则来审核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建立资质。在审查过程中通常会评估该金融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及发展前景等,以做好金融风险的防控工作。二要重视事中监管,即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监管力度,评估其资本是否充足,了解其业务范围与资产情况,面临的市场风险等。三要加强事后监管,即市场退出监管。对于濒临破产或涉及到严重违规违法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由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退出市场,以维护投资方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途径有以下几种:清算关闭、解散、接管、购并、注资挽救等。

(三)重视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也是一大消费群体,因此,也应重视保护此类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一要出台相关的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措施,详细规定交易活动中的风险分配及责任承担、机构的信息披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二要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组织,负责处理相关消费者的投诉与金融纠纷问题。三要设立互联网金融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方便消费者随时咨询相关业务,并给予指导,避免其上当受骗[3]。同时,制定并完善网上金融投资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对数据库信息的分析,有效杜绝各种非法金融活动与金融产品,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与个人信息安全。

参考文献

[1]杨群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及防范研究[J].金融科技时代,2013,10(7):100-102.

互联网金融探讨篇(3)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高职 人才培养

一、互联网金融对金融行业的冲击

随着“大数据”“云服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相伴而生;传统的金融机构受到了强烈冲击,一些互联网企业或者其他行业也纷纷涉足金融行业,软件行业中用友网络、电商企业中的京东白条、京宝贝等以及如雨后般春笋的P2P网贷及众筹网。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巨头的跨界合作,如中证百度百发100指数、南方浪大数据100指数、大数据300指数;保险行业,余额宝正式推出两款保险理财产品甚至电信行业也在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浙江联通与百度及富国基金合作。

传统金融行业面临新的挑战及机遇,对金融人才的需求及职业技能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

二、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旺盛,呈爆发式增长

由于伴随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及各类新型的金融公司也随之诞生。这些新型金融机构都来自不同经营领域,进入一个新的不熟悉的业务后,就需要相关的人才储备。不同的岗位,其职责及技能要求,有哪些呢?笔者对希望通过分析人才招聘网站,通过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分析人才培养所需要的技能。以下以国内国内最大的人才招聘网站之一:前程无忧网站()“互联网金融”为关键字,进行搜索,以下是分析得出的结果。

(一)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急剧增加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急速升温,在无忧网,可以看到对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明显上升,笔者曾在2014年8月份及2014年12月份,分别做过二次搜索,发现12月份搜索的结果相比8月份,有大幅的增加。12月份,输入“互联网金融”关键字,有6467条,相比8月份4452条结果、上升了45%。其中具体的人才需求,都在不同程度上上升。具体见下图,从下图可以看出,目前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需求最高,从8月份的218条上升到325条,这也说明有很多机构在搭建互联网金融平台,筹建互联网金融公司。而其他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产品经理、事业部、P2P网贷等人才需求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升。

(二)不同企业需求的人才不同

1.传统金融机构欲发展互联网金融,需要互联网经验的人才。不同的行业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需求不同,以往单纯的互联网公司,现在计划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缺少的是金融人才,如理财规划师,风控人员;而传统的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基金等机构,已经有了金融人才储备,但是缺乏既懂得金融又懂电商运营的技术人才,这时只能从一些电商公司挖人了,如阿里巴巴基本成了目前各家金融机构的人才库,大量的人才从阿里巴巴流失到金融机构。

通过分析前程无忧网站,笔者发现,如计划跨界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往往是从互联网公司挖人。如职位具体要求:1.具有互联网公司2年以上的运营经验。2.熟悉金融P2P业务,具有较好的金融基础理论、财务管理知识、投资理论知识,熟悉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前程无忧的职位统计显示,证券和基金公司们招聘、挖角电商人才已经超过投资研究者的数量。

2.电商公司发展互联网金融。以阿里小贷、东京白条为代表的金融化电商公司。从去年2月份开始,阿里金融一直在大规模“招兵买马”。贷款审核、金融分析、技术架构师是阿里金融最感兴趣的人才,具有花旗、汇丰等外资银行背景的存贷款人员是阿里最青睐的潜在对象。

3.P2P网贷、众筹是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新型发展模式。从目前调研的情形看,大部分资金是从传统的制造业、煤炭、房地产分流出来的资金。从前程无忧的招聘启事,主要从某房地产公司、教育传媒机构、制造业等跨界,进入P2P网贷行业,P2P网贷行业需要最多的就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经理及风险分析员、营销人员。如厦门的某P2P网贷公司,员工100人,招收了80余营销人员,剩余的管理层及风险管理、后勤人员不到20人。

三、高职、大专层次互联网金融专业毕业生职业定位

现在高职已经开设互联网金融专业,而新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与传统截然不同;通过分析前程无忧网站中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招聘需求,具体的职位、岗位职责、岗位任职条件及具体的招聘公司,便于高职互联网金融专业在制定金融人才培养计划及设置相关的课程时,能提供相关的参考作用。笔者了以大专、高职人才及互联网金融为关键字展开了搜索。本科及硕士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在这里讨论。

笔者发现在互联网金融人才中,适合高职、大专层次的学生岗位的主要有如下职位:P2P销售经理、互联网金融产品经理、风险经理、数据专员、销售经理,具体见表1。

从搜索的结果可以看出:招聘对象主要集中于以营销型人才、风险控制人员、产品经理、数据分析员为主要对象。从这份表格的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也可以以此来制定互联网金融高职层次的人才培养定位及核心课程。

(三)目前高职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定位

目前的人才培养模式中,主要定位为技能型的人才培养模式。但是由于金融机构对毕业生的学历要求高,如XX证券公司,对营销人员的要求就是“211+985”高校毕业生;同样这种现象也出现在银行及保险的管理层。高职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于基层营销,特点是“好用、适用、顶用”,由于有较好的专业素质,深受用人单位的喜爱。这现象也从以往的毕业生中得到了验证,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中,2012、2013级的毕业生,大部分都是从事于金融营销活动,如在中小担保公司、保险行业,从事营销活动;而伴随这两年P2P的集聚升温,大部分毕业生开始涉及互联网金融行业。

(四)加强互联网金融营销型人才培养

所以,笔者建议:目前高职或者大专院校的金融专业,随着人才市场对互联网金融的需求升温,重点应该放在培养符合本地需求的互联网金融营销型人才。加强营销型课程、商务礼仪、电子商务、数据分析方面的课程,具体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去培养:

1.产品营销经理,在人才培养方面,应该具有良好的客户产品沟通能力,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接触、了解客户的资产,向客户推荐合适的产品。这要求进入专业的学生,要具有理财知识及营销知识。如在厦门地区培养合适的P2P营销人次,可以采用订单式培养模式。目前,根据笔者的了解,在厦门的P2P网贷公司中,营销人员严重匮乏,甚至只要有毕业生去面试,就会被录取。

2.风险分析员,在传统的金融行业,风险管理,已经是比较重要的职位。但是,在互联网金融时期,这一位置凸显重要性,因为有的客户在网上是见不到面,同时,客户的征信状况了解得又不是非常的彻底。尤其是,最近P2P中,大量的平台倒闭,客户违规等现象,屡屡发生,如著名的P2P公司宜信,亏损8个亿,大量的呆账、坏账威胁着企业的生存。所以,风险分析员在互联网金融中至关重要。

3.数据分析员,在互联网金融中,数据的分析重要也上升。2014年,一个名字“大数据”始终响彻在金融行业,通过数据分析,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如招商银行通过互联网搜集和分析客户信息数据和行为数据等锁定潜在客户,并借助互联网的行为定向、地域定向和内容定向等方法实施精准营销。招行通过对客户交易记录进行分析,有效识别出潜在的小微企业客户,并利用远程银行和云平台实施交叉销售,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对此职位的需求,深圳市前海大丰收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例:其要求是以1年以上数据统计、分析和挖掘或者行业研究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经验;关注细节,对数据敏感,具备良好的数据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预测能力;主要是熟悉SPSS、EXCEL等相关软件。所以,高职金融专业,也应该相应加大此类课程的教学及能力培训。

通过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在互联网金融挑战各个金融行业的今天,培养人才方面也需要相应的调整及创新。结合当地经济,加强互联网金融方面的营销型人才培训。坚持“而向市场、服务地方、办出特色”的办学宗旨,与企业紧密合作,以互联网金融企业需要为目标,通过设计具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人才培养方案,定位于培养高素质的互联网金融营销型人才。

基金项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4年校级课题:“互联网时代厦门市中小银行金融创新”(课题号:KYSK2014-2)。

参考文献

[1]2014年度盘点:被互联网金融颠覆的六大行业.中国新闻网. [N/OL]http:///a/20141211/13348194_1.shtml.

互联网金融探讨篇(4)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包括P2P、众筹、移动支付、电商金融等。其中,P2P是发展最快、最多、影响最大的一种模式。P2P网贷简而言之就是“甲有钱,乙缺钱,通过一家互联网平台把甲、乙撮合在一起,形成甲、乙之间的借贷关系,乙支付给甲一定的利息并支付给平台部分服务费”。当下P2P公司最主要的模式就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开展业务。线上业务是通过互联网直接撮合借款方和出借人;线下业务是P2P公司通过门店、销售人员找到借款方和出借人通过线下的交易完成借款。多数的P2P公司开展业务(为线下模式)一般分为理财端和贷款端,理财端负责资金的募集,贷款端负责贷款的发放。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5年,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近3000家,撮合达成融资余额4000多亿元,问题平台1000余家,约占全行业机构总数的30%。实际上,目前社会上运营的P2P公司要远远高于统计数据。2014、2015年的北京金博会内外随处可见各家P2P公司的宣传大军和铺天盖地的宣传广告,有不少人笑谈称展会成了P2P大会,这也说明了P2P行业的发展是惊人的。

2015年是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出台最密集的一年,2015年3月份,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及互联网金融,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随后,国务院、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重申了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要求,2015年底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及部分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各自的鼓励、支持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据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P2P网贷量9823.04亿元,同比增长288.57%,截止2015年12月底P2P网贷历史累计成交13,652亿元,预计2016年全年P2P网贷成交量会超过30,000亿元。

二、互联网金融之P2P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的红线

首先,目前社会上运营的P2P公司多数都难逃非法集资部分特征的嫌疑。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其次,监管方面的规定。2015年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定义了P2P就是指网络借贷,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也就是说所有线下的理财、借贷不在管理办法之内。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明确规定了网络借贷机构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第六条规定,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其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征求意见稿第十条的禁止行为中第一条不得利用本机构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者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第二条,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归集出借人的资金,这一条阐述的就是资金池的问题。第三条,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第四条,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第五条、发放贷款、第六条,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等。上述各条是P2P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风险控制问题

P2P作为金融范畴,风险控制是核心。但是,大多数的P2P公司无论是从规模、背景、资金、技术、风控水平、管理水平都蕴含着巨大的风险。据第一网贷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11月新发生停止经营、提现困难、失联跑路等情况的P2P网贷平台133家,环比(较上月65家)上升了104.62%,同比(较去年11月45家)增长了195.56%。笔者根据对行业内的了解认为这些数据是不准确的,全国实际的数字要更多。问题P2P影响较大的如泛亚,大大集团、e租宝等,动辄涉及几十、几百亿资金,究其根源,主要问题就是风险意识薄弱、风控体系不健全。风控体系不但包含了业务风险,还包括运营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等等因素,如果不对这些问题加以考量绝对会危及P2P公司的生存。

(三)人才的缺失制约了P2P的发展

据统计,目前P2P行业至少缺少100万人才。P2P的从业者中,中高端人才大多来自于银行、信托、基金、担保等金融行业,还有部分人员是通过P2P公司几年来的运营从基层培养出来的。但是,以目前P2P行业的发展速度,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已经严重缺乏。

三、引导P2P良性发展的对策

(一)提高P2P的准入门槛

第一、对P2P公司的股东及高管要有准入标准,任职要求;第二,股东个人或者公司资产要备案。第三、公司注册资金实行实缴制,至少不能低于1000万元。第四、要指定监管部门,设定监管台账(包括对资金账户的监控等)。

(二)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和风险评价体系

首先,在业务运营管理中要建立健全执行、决策机制和机构,应该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决策机构。其次,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鉴于P2P行业的高风险性,风险准备金的额度不能低于贷款存量的10%。再次,合理的风险退出机制。尽可能优先考虑优质资产(有退出渠道、易于变现的资产)。最后,在贷款结构上以小额,分散的贷款业务为主。

(三)避免出现监管中的主要问题

第一、不搞资金池,所有业务的先后顺序以先有项目为前提再进行理财活动。第二、坚决不进行自筹和关联方筹集资金。这是P2P公司引发系统风险出现兑付危机的根源。第三、以实际的借款项目的金额和期限进行资金归集。第四,平台不对借款项目提供担保。

(四)进行业务创新和细分市场

第一、根据借款人情况灵活掌握收费标准,应根据不同业务品种,设置不同定价标准。第二、选择熟悉的市场。无论是房贷、车贷,还是其他资产,原则就是风险补偿机制能够覆盖风险。应在大众化的业务基础上进行创新,如,融资租赁业务的模式;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的拓展,以上下游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为切入点,以应收账款等资产为媒介进行业务推广。第三、大力发展信用贷。以征信为前提,做小额分散的业务。

(五)实施“人才战略”

互联网金融探讨篇(5)

【关键词】传统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 影响

一、前言

互联网金融即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的以网络为载体的支付结算、融资、保险、理财等金融服务,现阶段通常将其视为互联网精神和传统金融行业相结合的产物,其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不仅金融业务开展的媒介存在差异,而且使金融行业的透明性、参与度、协作性、可操作性得到优化,中间成本降低,要实现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发展,应以对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模式之间的关系产生正确的认识为前提。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和对策分析

互联网金融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统一网络接口、信用中介和创造交易三个阶段,现阶段已经形成较稳定的形式,但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仍处于成长阶段,出现爆发性规模增长的可能性较大,为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应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和对策展开研究。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如众筹、P2P网贷、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大数据金融、金融门户等,但由于目前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展较为成熟,受到更有效监管,所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传统金融机构仍占据“唱主角”地位;其次,随着国家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相关法律的不断健全,私募股权融资等不规范平台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规模相对较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出现转型、倒闭、并购重组等现象的概率提升,使互联网金融行业面临“大洗牌”[1]。再次,随着传统产业中的部分大型企业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会主动以投资、收购等方式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中,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互联网金融的配套产业和配套服务的不断完善,使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生态建设快速完善[2]。另外,在“互联网+”政策的推动下,互联网金融的政策体系会不断健全,使资本追逐的热点逐渐向创新平台转移,为保证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发展,地方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均会得到强化,这必然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为国际经济交流创造条件。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策

1.差异分析,积极引入外部资源。这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内第三方支付和网络借贷的市场集中度过高问题的有效途径,因为在此环境下中小企业在规模、产品、服务等方面同质化现象严重,需要进一步扩大用户群,并通过PE、VC等方式扩大生存空间[3]。

2.强化监管体系。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逐渐完善,传统分业监管模式的缺陷逐渐暴露,建立人民银行下的综合监管已经成为必然选择,例如阿里巴巴现阶段已经同时应用第三方支付、小额贷款公司、基金、保险、网络银行等金融形势,加大了分业监管的实际难度。

3.强化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在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模式的影响逐渐显现的过程中,两者之间的竞争关系逐渐形成,在此环境中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实现发展应在对自身进行SWOT分析,在数据挖掘、缩减成本服务优势充分发挥的基础上,降低自身的风险,使自身在平台化发展的同时获取更大的增值收益[4]。

4.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创新能力。现阶段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主要科技人才大部分流入互联网金融企业,使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在人才储备和运用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全面的发挥监管功能,所以应强化其人才队伍建设。另外,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技术、平台、软件的开发相对市场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足,应强化科技人才在相关方面的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

5.加大互联网金融消费的相关宣传。通过宣传互联网金融消费相关知识,可以使消费者在选择应用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互联网金融在安全风险方面对消费者的影响,在宣传的过程中要注意“因材施教”。

三、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模式的影响分析

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模式在操作平台、征信体系、参与者、信贷风险、运行成本、信贷产品、信息处理等方面均存在差异:

(一)影响传统金融模式的经营方式、交易安全

首先,在互联网金融的优势逐渐显现的过程中,传统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逐渐由人工渠道向电子渠道转化,如我国建设银行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电子银行账务易量占总交易量的比值将由40%提升至80%,甚至更多,可见传统金融模式的销售和服务渠道将逐渐由线下向线上转变[5]。其次,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与互联网行业的渗透息息相关,而互联网的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这必然导致互联网金融存在安全风险,特别是在虚拟货币、跨界业务的作用下,这种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模式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交叉性明显,所以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隐患必然会影响传统金融模式的交易安全[6]。再次,在互联网金融的作用下,传统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例如,跨行服务竞争更加激烈、互联网金融发展形势下的企业大量出现等,这对传统金融模式的竞争环境、侧重点等方面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影响传统金融模式的平台和渠道

首先,随着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的不断丰富,其对传统金融模式的服务渠道的冲击作用将逐渐显现,例如,现阶段传统金融模式的理财、金融分销、支付、信贷、货币、融资等方面已经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业务发生的比例呈现出明显的缩减趋势。其次,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在互联网跨时空传输、传输效率高等方面优势的作用下,逐渐缩减了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和客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使互联网金融企业与客户实现交易的盖提提升,所以传统金融模式主体原有的调配资金融通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被严重削弱,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传统金融模式脱媒的现象提前发生。例如传统金融中介服务现阶段可通过互联网平台和渠道高速实现,传统金融模式在此方面的客户需求明显缩减[7]。再次,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使经济交易的发生逐渐突破物理网点和销售人员的限制,经济活动中的分销成本缩减,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分销渠道的形成,对银行网点代销产生直接的冲击。例如,在传统金融模式中基金公司直销和银行代销是基金产品销售的主要渠道,而在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基金公司为降低分销成本会主动选择与互联网机构、电商平台等合作,进行互联网渠道的分销。

(三)对中央银行和金融中介的具体影响

在中央银行方面,首先,由于虽然货币政策以货币需求稳定程度为主要依据,即使互联网金融使用的虚拟货币在支付、结算两方面均应用,也并不会对货币政策产生直接的影响;其次,由于传统货币在小额使用中的便捷性相比电子货币更加突出,电子货币交易会存在记录,所以即使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在短时间内电子货币不具备完全取代传统货币的可能,货币私有化的实现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再次,互联网金融中P2P、信托等金融模式在提供资金的过程中不同过商业银行融资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中央银行储备准备金的数量,使其垄断地位被一定程度的削弱。

在金融中介方面,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会有意识的建设网上银行,并结合客户对互联网金融接受程度对网上银行的功能进行不断的完善。另外,商业银行贷款在互联网的推动下,会逐渐缓解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不对称问题,使银行市场结构发生调整,这虽然有利于中小企业获取银行贷款,但会加剧商业银行间的竞争。保险行业的传统销售模式和产品特性、购买者心理等因素决定,其受互联网金融的影响相对较小,虽然近期保险行业中也应用了“互联网+”模式,但其并未被保险客户全面接受。在一级市场方面,互联网的应用可以有效的缩减信息成本,对一级市场交易量规模的扩大和电子交易规模的均衡等方面具有积极影响,可见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虽然会对传统金融模式产生较大的冲击,但其积极作用也不容忽视。

四、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信息科技和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产物,其既继承了传统金融行业在结算、融资、保险、理财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又存在诸多创新点,所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空间广阔,但在实践中人们发现互联网金融在安全风险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欠缺,这要求在全面认识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模式的影响基础上,应推动互联网行业不断优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澜飚,沈鑫,郭步超.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其对传统金融模式的影响探讨[J].经济学动态,2013,08:73-83.

[2]宫晓林.互联网金融模式及对传统银行业的影响[J].南方金融,2013,05:86-88.

[3]孙华坚.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传统银行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时代金融,2014,11:94+103.

[4]冉茂东.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传统银行的影响[J].中外企业家,2014,19:86-87+95.

[5]井凯.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模式影响研究[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4,04:118-121.

互联网金融探讨篇(6)

【关键词】小微企业 互联网金融模式 风险 决策优化

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日益成熟的网络信息技术逐渐渗透到商业活动中,建立起新型商业模式。由电子商务发展而来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极大地冲击了传统商业银行融资模式,这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带来了新的途径。由于小微企业生产规模小、管理不规范、企业信用意识薄弱、缺少可抵押的固定资产等诸多因素,小微企业时常受到融资困难的生存威胁,再加上原材料成本不断上升,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劣。根据小微企业的融资特点和需要,互联网金融模式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将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连接起来,形成了基于网络交易信用的信贷模式。但是,互联网金融模式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仍需重视,如何完善互联网金融模式,实现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国民经济前进道路上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

(一)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2008年的金融危机和2011年的欧债危机对小微企业的经营产生了重大冲击,不少小微企业不得不走向破产倒闭的结局。近年来,小微企业一面处于生产原料价格提高,经营成本增加的压力下,一面面临缺乏金融机构贷款的窘境,其发展步履维艰。资金链紧张,难以获得外部资金支持以进行生产扩大是小微企业诸多问题中的典型,也是制约其发展壮大的主要障碍。故此,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是实现其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前提。

(二)小微企业发展困难的原因探析

小微企业发展面临巨大挑战和融资艰难的困境,与企业自身、金融机构、国家政策三方面有密切关系。

1.小微企业自身局限。小微企业生产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面对市场冲击往往缺少强有力的抵御能力。另外,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因管理人才断层而未建立起健全、系统的管理机制,例如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时常出现为逃避纳税做假账的现象,从而在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造成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大大降低了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小微企业信用度在假账和借口拖欠还贷的行为中逐渐消磨,再加上小微企业常常不具备可抵押的固定资产,使其很难通过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核。

2.金融机构发展选择。相对于小微企业,金融机构更倾向和大型企业合作,因为一般大型企业不仅管理规范、信用度良好,而且能给金融机构带来更大的利润。如果选择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便无法获得高收益,程序的繁琐还会增大运营成本,加之小微企业经营的不稳定性和信用度低会增加金融机构损失的风险,故此金融机构缺乏给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3.国家政策缺乏充分支持。小微企业的税收重问题由来已久,各种各样的税费给小微企业造成巨大负担。除此以外,我国尚未形成一套健全的体系为小微企业服务,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引导力度不够,面向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机构未真正建立,使得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受到很大限制。

(三)小微企业的发展意义

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小,但在数量非常多,在我国企业总数中所占比重高达99%以上。小微企业能够吸收大量的劳动者,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国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同时小微企业为社会提供了丰富的产品,满足了人们的生活需要,改善了民生。除此之外,在国民经济转型之际,小微企业是发展第三产业的最佳切入点,只有将小微企业逐渐壮大,才能成就大型企业,这对国家经济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面向小微企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

小微企业的当前困境及其存在的重要意义,使得如何改变小微企业融资模式,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成为当务之急。互联网金融模式凭借其高效便捷、信贷风险较低和运营成本低的优势,无疑将成为改革小微企业融资方式的有力手段。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有网络联保模式、网络信用池信贷模式、华夏银行平台金融模式、善融商务平台和人人贷五种。

(一)网络联保模式

网络联保模式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中常见的融资方式,由三个或三个以上小微企业在了解信任、互相监督的基础上组成融资联盟,并承诺自愿为彼此担保,然后通过电商平台共同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融资额度由联盟成员协商讨论决定,且每个融资联盟成员都对贷款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当其中一方无法偿还贷款时,其他成员就必须共同以各自企业和个人资产为该方还清贷款及利息。在网络联保模式中,电商平台充当中介的作用,一面为小微企业提供平台和组成融资联盟,一方面为银行提供小微企业的信用参考。网络联保信贷是阿里巴巴与建设银行在2007年合作进行的,这为网络联保信贷的发展开辟了新格局。

网络联保模式的创新性首先体现在信贷风险有所降低。组成联盟的前提是各小微企业之间形成充分的信任感,如此才能建立起坚固可靠的联盟关系,降低联盟成员在偿还贷款时拖欠、无力还款甚至落跑的风险。由于受无限连带责任的压力,在网络联保信贷过程中,各企业会相互博弈监督,有效减少传统信贷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便相对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其次,融资联盟的成员在共同申请贷款时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适应了小微企业缺少固定资产抵押物的实际情况。再者,网络联保模式中贷款流程中的申请、审查、批复等都是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自助进行,工作效率大大提高,缩减了贷款时长。最后,小微企业融资联盟申请贷款的重要依据便是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存留的网络交易信用,而电商平台的网络信用体系是基于小微企业的网络交易量、交易记录、注册年份、客户评价等信息建立起来的。

(二)网络信用池信贷模式

网络信用池信贷模式是针对网络信用好的小微企业设计的。在这一模式里,电商平台既是借款人,又是贷款人,因为电商平台需要将那些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集聚起来,放入网络信用池中,在小微企业有融资需求的情况下,汇集总的融资需求,以电商平台的名义向商业银行借贷,然后计算好融资利率,根据一定比例借贷给网络池中的小微企业。这种情况下,当网络信用池的小微企业失信而发生违约时,电商平台要承担连带责任,并向银行支付欠款,与此同时,电商平台可以追究小微企业的偿还贷款责。在整个过程中,网络信用池中的小微企业相互独立,不必为对方承担连带责任,电商平台是其直接借贷方,银行是小微企业的间接资金提供者,并对电商平台要作出信用评估和贷后监控。

(三)华夏银行平台金融模式

平台金融模式作为资金支付管理系统,将资金聚合、资金清算、在线融资、资金监管和跨行支付五项功能集聚一身,能与大型商品市场、供应链核心大企业以及市场商圈管理者等客户平台实现完美对接,当客户需要融资时,银行便能第一时间整合信息流、资金流等,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在线金融服务,这种服务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及时满足企业客户的融资需求。在这种金融模式的运营下,可以有效避免传统信贷模式中信息不对称的状况,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促进小微企业的资金流通,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奠定资金基础。

(四)善融商务平台

建设银行的善融商务平台与阿里巴巴电子平台有很大的相似性,通过建立平台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个人商城和企业商城是该平台的经营项目,一方面它能为个人提供消费、融资、分期付款等服务项目,另一方面该平台可以根据小微企业的交易信息,为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善融商务平台的服务大致可以分为三方面:小微企业客户在线融资、网络银行“e”点通、网络速贷通。

小微企业客户在线融资的服务客户以小微企业为主,是一种小企业小额循环贷款,小微企业需要提供抵押物。当小微企业需要借贷时,需借助善融商务平台办理贷款自助申请,并可以在企业网银的帮助下实现自助循环支用。该模式必须具备相关的担保条件,以企业或个人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如居住户、商用房地产等。

网络银行“e”点通的信贷额度是在评估其信用等级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且不需要物质抵押,还款方式是按月偿还贷款金额产生的利息,到期后付清原本贷款。这是建设银行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开发的项目,能够最大限度地整合双方的资源,目的是为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建立起“一点接入,全国共享”的网络服务系统。网络速贷通则与“e”点通有很大区别,它只要求客户提供足够的抵押物,而不对客户的信用进行评级,但会针对信用良好的客户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善融商务平台降低了运营成本,能够充分地实现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自由流动,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新途径。

(五)人人贷

人人贷是针对拥有良好信誉而缺少资金的小微企业、大学生和工薪阶层开发的信贷模式。这种模式需要第三方电商平台为中介,将借贷者和银行联系起来,通过信用贷款的方式把资金借给需要融资的人。这种模式不需要小微企业提供抵押物,只需将其企业身份信息和银行信用报告提交给电商平台,电商平台会在确定贷款相关信息如贷款额度、时限、利率之后,将信息汇集给资金提供方,这种小微融资渠道大致上有三种类别:担保交易模式、陆金所模式和宜信模式。

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防范风险手段和决策优化

虽然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创新,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但是作为新型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模式仍不够成熟,存在许多潜在风险。小微企业、电商平台和商业银行都要采取相应措施,降低信贷中的风险和损失,以促进企业决策的优化。

(一)小微企业的决策优化

当小微企业有贷款需求时,面对各种互联网融资模式,要仔细认真阅读借贷流程和注意事项,对比不同模式的借贷利率,从而根据自身的实际借贷需要,选择合适的互联网融资模式。

例如,在网络联保模式中,小微企业不仅要熟悉联盟各成员的企业信誉和效益,进一步保证偿还贷款时不会出现拖欠、无力还款、落跑等现象,而且要注意融资联盟的成员数量。当融资平均额度较高时,融资联盟的成员便需要作出适当减少,因为如果融资联盟较小且各成员的风险类型相当,就能相互进行有效监督,出现企业违约的可能性也会降低。

在网络信用池信贷模式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决策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一是电商平台制定的贷款利率,一是自身的企业效益。如果电商平台的利率过高,使小微企业的预期收益无法承担或者承担风险高,则小微企业会选择其他途径来解决融资问题。

(二)电商平台的决策优化

电商平台不管在任何互联网金融模式中,都必须建立起完善网络信用体系,清楚掌握小微企业的网络交易信用,对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作出详细分析。只有这样,电商平台才能在此基础上防范小微企业违约的风险。另外,网络交易中体现的企业效益也应该是电商平台关注的焦点,以此来推测企业是否有能力还款。

例如,在网络联保模式中,基于电商平台的角度看,如果融资联盟成员的平均违约风险较高时,应适当增加联盟成员,以降低电商平台在联保成员多数违约带来的风险,这其中便有效利用了联盟成员之间的连带责任。当联盟企业的平均信用高时,企业违约的情况就很少出现,电商平台交纳的担保额就会相对减少。

在网络信用池信贷模式中,电商平台除了要不断优化升级自身的网络信用体系,更要考虑贷款利率设置的合理性,要全方位地考察网络信用池中的小微企业信息,如企业效益、网络信用等,这些决定着小微企业的偿还能力和偿还意愿。总之,电商平台要在贷前加强审核力度,贷后加强监控,来防范信贷过程中的风险。

(三)商业银行的决策优化

商业银行要建立高效的风险预警机制来推动决策优化。贷款之前,商业银行要认真核实电商平台提供的小微企业网络交易信息和物流记录,避免小微企业虚假交易而积累信用的情况。核对小微企业各种网络交易信息和相关申请证明的真实性,是商行决定小微企业是否有资格贷款的第一步。整个贷款过程中,商业银行都要尽可能地利用物流企业、电商平台对小微企业进行严厉监控,商业银行、物流企业和电商平台三方合作体现了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的有效整合,从而实时监控小微企业网络交易、物流的动态和经营状况。一旦小微企业发生违约状况,商业银行要及时在网络曝光违约企业,将其拉入黑名单,增大小微企业的违约成本。

四、结束语

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小微企业的发展面临多重考验,其中矛盾最为突出的便是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融资问题。由于小微企业规模小、管理不规范、信用意识较薄弱、抗市场风险能力低等因素,金融机构对于贷款给小微企业会有许多顾虑,造成了小微企业贷款难的困境。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成为小微企业突破融资难发展瓶颈的有效手段,对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互联网金融模式将小微企业、电商平台和商业银行三者有机联系起来,推动了商业模式的转型和经济的繁荣。然而,尚未成熟健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存在不可忽视的风险问题,每个参与者都要采取有效措施来降低风险,实现多赢。

参考文献

[1]尹贻童.互联网金融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模式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3.

[2]晏妮娜,孙宝文.面向小微企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与决策优化[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07:74-78.

互联网金融探讨篇(7)

关键词:不发达地区;互联网;金融业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一、前言

在我国,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利用互联网发展的金融业也迅速发展起来,在中国的欠发达地区金融交易平台也开始进入并发展,这些金融交易平台的发展,盘活了在民间的资金,但是交易过程中仍旧存在着许多问题,为了将金融交易平台引领向一个健康的发展道路上,许多地区都制定了一些符合实际发展情况的政策。

二、不发达地区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存在的风险

1.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机构不明确,监管处于真空状态

互联网是近几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型行业,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家的立场上制定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但是当这些政策具体实施时,各个部门没有具体的细则可以参照实施,所以在一些地区的监管处于真空状态。在实践过程中,互联网金融平台必须在工商部门进行事先登记,所有的金融行为必须是建立在信息咨询的基础上的,各个工商,网络等监管部门必须切实做好交易过程中的监管。

2.网络交易的虚拟性极易出现诈骗行为,资金安全存在安全隐患

在市面上的金融交易平台几乎都存在着信用审核机制,借款人要想通过审核,必须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缴费记录,银行信用等等资料,甚至有些平台还提供了与借款人进行面谈以进行借款人信用考核的程序。但是这些信息均由借款人自己准备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并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大多数的金融交易平台只是充当一个中介的角色,在法律上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的,所有的资金风险全部都归集到借款人一人的身上,所以金融交易平台主要存在于信用风险。

3.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易踩“非法集资”的红线

互联网交易平台的非典型P2P模式主要是将吸收来的资金以债券的形式按理财产品出售给借款人,将债券进行转移后借款双方交易完成。这种存在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交易方式是非常容易走非法集资的道路的,并且部分交易平台债券的转让时通过个人账户进行的,这使得平系着借款双方,成为双方的枢纽,而并不是独立的,纯粹的中介机构。

4.互联网金融业逃避了反洗钱的监管

在互联网交易过程中,只需要进行简单的注册就可以成为平台的放贷人,而交易平台对放贷人的监管也并不是非常的严格,这就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借助网络将脏钱分散借出的渠道,当收回本金是连同利息一起收回时钱就成为了合法的资金了,这就逃避了监管机关对洗钱的监管。

5.实际利率较高,存在高利贷风险

大多数的交易金融平台虽然借款的利息维持在7.88%-23.3%之间,但是在还款方式上采用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要支付给交易平台的手续费用和其他需要交纳的费用,有些利息已将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民间放贷的标准。

6.互联网金融发展可能导致银行也存在流动风险

在欠发达地区,交易平台虽然没有开展吸收投资的业务,但是随着业务的进步也不排除有发展此项业务的可能性。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欠缺,随着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各个欠发达地区吸收的资金也将会进入到其他省市,这就势必会导致银行业的流动性风险。

7.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

在进入金融交易平台时,个人的真实信息被储存在交易平台中,这就存在潜在的信息安全风险。因为大多数的交易金融平台属于信用贷款,所以对交易人的信息真实性有较高的要求。在进行金融平台交易时,必须要提供个人真实的姓名,银行帐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一系列的个人信息,甚至有时还需要提供亲朋好友的账号信息作为借款的担保人,一旦在运营过程中遭遇黑客入侵造成信息泄露,将给交易人带来信息泄露的风险。

三、欠发达地区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政策建议

1.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各部门应该建立适当的监管政策

各个欠发达地区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据总的指导方针,制定有关的政策细则,改变现在的监管处于真空状态的现状,促进互联网金融在欠发达地区的健康发展。

2.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退出机制

互联网作为市场的主体,也必须依据优胜劣汰的规则,而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特殊的市场机制,退出机制的制定关系着交易双方的利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因此监管机构必须要严格监管,保障资金安全。

3.提高信誉风险控制能力

随着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的迅速发展,所涉及的人群范围也即将大幅度扩大,所以金融交易平台必须要及时的建立符合信息安全的交易平台。交易平台主要是信誉贷款,因此必须要提高对客户的信誉度的了解,提升客户对信誉度的了解程度,有效的降低信誉上存在的风险。

4.建立合格的反洗钱制度

互联网金融公司对放款人的资金要有严格的掌控,对于存在可疑的款项必须要及时的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汇报,人民银行也应当定时非定时的对交易平台进行检查,保证款项的合法来源。

四、结束语

互联网金融行业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交易涉及了我国许多地区,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安全问题,尤其是在我国的不发达地区,这些地区不能够完全的解决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技术方面有些欠缺,但是他们必须要建立完善的机制,保证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田杰.我国农村金融排除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12.

[2]谢平.互联网金融技术上可取代央行[J].上海经济,2014,(7).

[3]杜晓山.小额信贷与普惠金融体系[J].2012,(10).

[4]邹捷.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影响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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