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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渠道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1 16:38:11

民间融资渠道

民间融资渠道篇(1)

一、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

据全国工商联调查数据,截至2011年末,全国规模以下的小企业90%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小微企业95%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中小企业融资只能依靠民间借贷市场。民间融资目前在我国已经非常普遍,江浙等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尤其如此。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监测显示,当地大约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都参与了民间借贷,整个民间借贷市场规模约1100亿元。而温州各银行机构的信贷总规模目前仅4000多亿元。浙江全省的民间借贷规模已经超过1.5万亿元,全国达到3.7万亿元。

从我国目前金融体系的构成来看,中国的金融体系具有典型的“银行主导型”特征。从社会融资的角度来看,1997-2010年,银行长期贷款占到全社会融资的80%左右。社会融资渠道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也在客观上导致了单一的融资结构,增加了银行体系的风险承载量,削弱了金融体系的弹性。现有大型金融机构涵盖不了大量中小企业,在此背景下,民间借贷显得尤其重要。民间借贷规模越来越大,民间借贷对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正规金融体系银根收紧的情况下,民间融资有着很好的替代及补充作用。信贷收紧使得不少资金需求者从银行转向民间借贷,尤其是2011年以来,民间借贷市场迅速升温,很多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迅速膨胀起来。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6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已达3366家。

当前,我国民间信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经营范围日趋扩大。过去民间信贷主要是企业应急短期借贷,目前民间信贷的服务范围出现了类似于银行业务,包括吸储、放贷、投资,乃至参与房地产投资、商品炒作、艺术品投资、土地投标等投机业务。第二,实体经济快速渗透。过去民间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地下钱庄的资金和社会闲置资金,由于近期民间信贷的高利润效应,使实体经济资金、金融资本变相进入,境外炒作资金、储蓄资金都陆续涌进民间信贷系统,部分上市公司的资金也流进了民间信贷。第三,发展地区不断扩大。从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转向中西部地区,譬如内蒙古自治区的“呼包鄂”地区。第四,民间信贷主体多样化。近年来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各类金融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应运而生。目前民间信贷主体包括地下钱庄、典当行、拍卖行、中小企业贷款公司、公证行、村镇银行等。

二、民间借贷的存在基础

从民间资本的市场需求看,中小企业需要大量资本而合法金融机构不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使大量中小企业被迫转向民间直接融资,形成民间资本的巨大需求;从民间资本的出路上看,普通老百姓手中的闲散资金没有出路,高额利息承诺形成极大的引力漩涡。常规来讲,老百姓闲散投资前三位的是房地产、基金和股票。房地产是这三者之中最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但进入门槛很高,而且政策风险也很大;基金虽比股票安全,但也不能保证保本;股票更是高收益高风险的“高危产品”。储蓄存款收益更低,极低的银行存款利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形成强烈反差,把钱存银行就等同于眼看着财富缩水,银行理财产品也不能完全抵补通胀压力。至于投资艺术品,更不是一般老百姓所能涉足。因此,一旦有高于银行利息或者比股市更有吸引力的高息存款,普通老百姓就会产生盲目跟风的“从众效应”、“蝴蝶效应”。从根本上说,老百姓手中的存款跑不赢通胀,导致社会闲散资金具有盲目的趋利性,虚拟经济的超级利润导致实体经济、国有公司、上市公司资金不断加速泡沫经济的无限扩大,不断扩大的食利者阶层不断侵蚀着实体经济的获利空间。

在当前股市低迷、楼市不振、信贷紧缩下,民间借贷不论是规模还是利率都几近“疯狂”。旺盛的资金需求也催生了民间高息借贷乱象。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的民间资金已超过10万亿元,如此庞大的资金当然不能只躺在银行里孳息,亟须寻找更安全、收益更高的投资渠道,譬如温州炒房团、山西煤老板的豪车团,从“豆你玩”、“茶不到”、“姜你军”到“蒜你狠”,从“糖高宗”、“药你苦”、“棉里针”、“苹什么”到“玉米疯”,再到艺术收藏品的几十倍上百倍炒作……。狂躁的游资聚到哪里,哪里就会掀起一阵狂潮,炒作资金、储蓄资金都陆续涌进民间信贷系统,使得民间借贷资金来源进一步急剧扩张。在监管弱化的情况下,非正规的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这些中国版的影子银行正在经历着“野蛮”式生长。

三、民间借贷前景分析

如何规避风险,使民间借贷市场更加规范和有序发展,成为当前各方高度关注的话题。

今年以来,国务院、银监会多次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2012年2月15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国有控股大型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合理引导民间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对于合理引导民间融资,这已经是总理年内第四次提出。2012年1月6日、1月30日、2月10日,总理在不同的场合、通过不同途径表示,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补充,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要加强引导和教育,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中国高层领导人的先后表态,预示着中国今年将鼓励民间借贷阳光化。

2月14日,最高法院表示将依法审慎处理好“吴英案”, 2月19日,最高法院又下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维护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关系。通知指出,民间借贷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但实践中民间借贷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通知》释放了一个信号,就是对于民间金融的口子正在逐步放开,关于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罪的界定有了比较明确的法律依据。

四、规范民间金融发展的解决途径

民间借贷活跃,说明其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在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这种需求的情况下,允许地下钱庄等民间金融机构公开化和合法化,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当前我国民间融资的发展,规范民间金融发展主要有以下途径:

第一、进一步强化金融体系建设,开放民间金融。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和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间接融资市场方面,加快银行体系的改革,推进民营银行和小微银行建设,将民间资金从地下转移至地上,从而纳入规范管理和运行,做到风险可控。通过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寄卖行等机构的监管和服务,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领域和实体经济,防止其过多地停留在民间借贷市场。引导民间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的规范化,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充分竞争的现代金融秩序。比如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使民间借贷活动有法可依。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建议可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不能超过其注册资金50%的限制,允许吸收民间资本,通过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等政策杠杆防范挤兑风险、调节民间资本入市量,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对于村镇银行,可以放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做主发起人”的准入门槛的限制,扩大民间资本的参股比例;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发展社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构;在民间融资较为活跃地区,通过政府政策扶持,成立社区(农村)合作组织内部的、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直接融资市场方面,根据人民银行2011年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 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53.5%,仍是社会融资的主要渠道,而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等直接融资的占比达到了40.4%。这一数据虽然比2010年有了大幅度提升,但对比美国直接融资占比在80-90%的水平,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扩大直接融资份额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股权融资,二是债券融资,三是基金融资。从中国目前的股票市场看,需要在上市审批、定价机制、市场公开、强制分红等方面,提振人气、重塑市场价值观;债券市场有利于扩大企业融资渠道,也有利于推动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整体实现,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点;基金在制衡上市公司再融资冲动、保护流通股东利益方面也可以发挥更大作用。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可以逐步改善融资结构,可以显著增强我国金融体系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力扩大直接融资份额,逐步建立健全风险投资市场。大力发展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典当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就可以有效引导民间资金,切实缓解中小、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第二、积极扶持新建机构基础平台建设,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依法合规经营,是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的关键。目前大多数的民间金融机构是小规模经营、地域性明显、抗风险能力弱。在积极给予政策倾斜、平台支持的同时,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随着当今民间融资日趋活跃,规模日益扩大,其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回报为目的的特性,决定了民间融资的组织松散性、目标的游离性,单纯的趋利性、计划的随意性,对国家宏观调控的响应滞后、钝化。加强对民间融资行业进行日常监管,制定完善的监管制度,打击各种不合理不合法的民间融资活动,发现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应严肃查处,坚决取缔。在大力发展小微、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基调下,必须处理好快速扩张与信贷资产质量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把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一刀切地“赶”下乡,避免在信贷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因为政府指令“被放款”,坚决不允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再出现类似前两年的“农村基金会”问题。

第三、促进利率市场化,促进民间融资合理有效发展。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变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间不平衡的现状。引导民间资本转向阳光地带,关键在于放开市场准入机制。一旦市场准入机制开放,类似小额贷款公司等形式的民间融资机构就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只有放松金融管制,降低银行业进入壁垒、打破国有垄断、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消除负利率,才能真正对高利贷起到釜底抽薪之效。在操作层面,未来应该大力发展诸如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城市银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多种小微金融机构,引入良性竞争机制,增加金融资本供给总量,降低融资成本,从而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引导民间非正规金融发展成社区银行,提高中小企业的外源性融资水平。

参考文献

[1]马光远.请松绑民间金融的步伐再快一点[N].东方早报,2009(02).

[2]郎咸平.谁在侵蚀温州民间金融[N].凤凰博报,2011(10).

民间融资渠道篇(2)

关键词:融资渠道偏好;正规融资;民间融资;二元选择模型

一、问题的提出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实践证明,破解这个难题的关键并不仅限于如何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加农村金融供给总量,更重要的是要从农村经济主体的切实需要出发,深入了解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行为特征。农户是农村金融市场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需求主体,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它也是农村金融市场中最难以获得外源融资的需求主体。

近年来国内关于农户融资问题的理论研究,大多以分析农户的融资需求及融资行为为主。如何广文(2003,2004)、农村金融课题组(2005)、陈斐、康松(2007)等通过对农户金融行为的考察,认为现阶段农户融资的目的已不再仅仅是为了满足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融资需求日益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综合特征;何军、宁满秀、史清华(2005)从民间融资的角度出发,认为由于正规金融供给的不足以及民间金融的日渐活跃,农户的融资行为更多地体现在对于民间融资的选择上;马晓青、朱喜、史清华(2010)通过对陕西、宁夏、河南、江苏以及云南等五省1800户农户的问卷调查,结论指出农户的融资行为更加偏好于非正规融资渠道。尽管这些研究结论较为丰富,但大多局限于定性分析,缺乏对农户融资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的定量研究。因此,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考察并分析农户的融资渠道偏好及其影响因素,对于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供给市场将极为有利。

二、样本农户融资渠道偏好及其特征分析

(一)样本分布及选取方法

本文数据来自对江苏省淮安市的抽样调查,重点围绕该市下辖的金湖、盱眙、洪泽以及涟水四个县的农村地区展开。根据课题组所具备的人力、物力等基本条件,本次调研采取分层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办法,对所要进行的调研样本按县、乡(镇)、村、农户的层次依次选取,在遵循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差异化的假设前提下,将每个层次的调研对象划分为经济水平上、中、下三个等级,并按照这一划分各选取一个样本作为下一层次样本选取的范围,最后对所选取的三个经济水平不同的行政村进行农户的随机抽样。在此方法下,此次调研发放《农户金融需求调查情况》问卷共计300余份,其中有效问卷共255份。

(二)样本农户融资资金来源的调查与统计

根据对有效回收问卷的分类整理,2010年,被调查的样本农户中共有166户表示自有资金难以维持日常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着一定数量的资金需求缺口,这部分农户约占样本总数的65%,而仅有剩余的89户农户表示该期间不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东部农村地区尚且如此,不难窥见目前我国其他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民家庭存在入不敷出的现象仍较普遍,因此必然使得其中大量的农户要借助外部资金的支持。然而据统计,本次被调查对象中仅有51户农户表示所需资金完全得到了满足,约占资金需求缺口农户总数的31%。与此相反,在无法获得足额资金供给的农户中,甚至有农户表示即使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融资,也没能完全填补资金需求缺口。这说明,农户融资困难在当下仍是一个不争的严峻事实。

表1显示,正规融资、非正规融资、既有正规融资又有民间融资的农户分别占有资金需求农户总数的23.89%、47.59%、29.52%。显然,民间融资渠道是解决大多数农户亟需资金问题的最主要来源。那么由此是否可以推断农户偏好向民间组织或个人进行融资呢?笔者认为农户对于融资渠道的选择必然存在一种优次顺序,至于这种优次顺序具体怎样、具备怎样的特征,下文将就这些问题做进一步的探讨。

(三)农户融资渠道偏好及其基本特征

在系统地分析农户融资渠道偏好之前,笔者认为有必要假定所有的被调查农户都是符合经济学中“理性人”学说的,即农户对于融资渠道的优次选择行为都是受利己意识的驱使。

图1根据调查问卷中数据绘制而成,主要反映了当农户有融资需求时各种渠道优先被选择时的分布情况。不难看出,农户融资渠道偏好顺序由强到弱依次为:向亲朋好友融资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普通关系的私人融资村镇银行民间高利贷。若将上述七种融资渠道归为正规融资和民间融资两类,则会得到民间融资稍偏好于向正规金融渠道融资,这与由表1所推测的结论大体上是一致性的。但据大多数农户表示,之所以最偏好于向亲戚朋友融资,主要是因为很难从农村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贷到款,实属无奈之举。笔者认为,除了隐性成本“人情债”的存在,“面子”问题也是农户不愿向亲戚朋友融资的主要原因。因此当被问及“假设从各种渠道中获取融资资金的难易程度相当,您愿意从哪种渠道进行资金融资”时,统计结果显示,向农村信用社融资的农户数量是向亲朋好友融资的农户数量的三倍多,为样本农户总数的53.61%,这是大多数农户最倾向于优先选择融资的融资渠道。这里还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没有农户愿意优先选择民间高利贷,这是由于在各融资渠道融资难易程度相当的情况下,选择民间高利贷将付出更高的融资成本。我们将两种情形下的融资渠道农户数量综合比较,绘制成图(如图2)。

从图2中可以看出,在假定条件下,农户意愿融资渠道偏好由强至弱的顺序为:农村信用社向亲朋好友融资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普通关系的私人融资村镇银行民间高利贷,这与农户实际融资渠道的偏好发生了很大程度上的偏离。通过进一步分析,农户实际融资渠道偏好体现出两点基本特征:

特征一,非正规融资渠道中的农户选择偏好呈现“圈层结构”特征。根据费孝通先生关于农村社会关系呈现“差序格局”的观点,农户向亲朋友好友融资资金,无论从便利性或者“人情成本”等角度来考虑,都不会舍近而求远,因此在所有的非正规融资渠道中,农户融资渠道的偏好程度基本上是按照彼此关系的近远而由强至弱,呈现“圈层结构”的特征。

特征二,农户实际融资渠道偏好是一种被动选择。受一些因素的影响,现实中农户对于融资渠道的优先选择是在综合考虑主客观条件下所做出的理性的、最易获得资金需求满足的选择,是一种受各种条件制约下的选择。

三、定量分析影响农户实际融资渠道偏好的因素

(一)二元选择模型的构建

前已述及,在现实中农户对于融资渠道的偏好严重背离了初始意愿下的融资渠道偏好路径,即农户实际融资渠道偏好于向亲朋好友融资,显然这是一个对融资渠道偏好的二元选择问题。为此,我们将通过二元选择模型(Binary Choice Model)对影响农户融资偏好的决定因素进行研究。

令二元选择模型表达式为:

Y*=βX+ε

Y=1;Y*>00;Y*≤0

其中,Y*为被解释变量,表示农户偏好民间融资的总效用;Y表示农户的借贷渠道偏好。当Y*>0时,表示农户偏好正规融资,Y被赋值为1;当Y*≤0时,表示农户偏好民间融资,Y被赋值为0。X为模型中的解释变量,表示影响农户融资渠道偏好的潜在因素。另外,ε是与X相互独立的非系统性随机干扰项。

(二)变量的选取

据调查,在实际融资过程中是选择正规融资还是选择民间融资,首要关注融资成本和融资的难易程度,而这两项因素决定于资金供给方的放贷要求和农户自身所具备的相关条件,进一步对其分解后得出模型所需的解释变量(见表2)。

(三)模型估计结果

在利用E-views(5.0)统计软件中的BINARY-Binary choice probit方法对该模型做线性回归估计之后,通过剔除不显著的变量,并查询标准正态分布函数值表,进而就可以得到各显著性解释变量的影响因子。计量估算结果详见表3、表4。

四、实证结论及其分析

由上表的估算结果发现,除了户主年龄没有显著影响之外,其他解释变量都在不同程度上对农户融资渠道的偏好起到了显著性影响作用,这基本上符合了前文经统计性分析所得出的理论预期。

第一,无论是正规融资还是民间融资都与融资利率水平、融资的抵押担保问题密切相关,这两者对农户融资渠道的偏好起到了负向的显著性影响作用。当融资利率不断上升或者需要抵押担保条件时,农户就越来越偏好民间融资,并且偏好的程度可以由表4中的影响因子大小所反映。显然,在所有的解释变量中,利率水平和抵押担保条件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不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融资利率水平是衡量农户融资成本高低的主要指标,但并不是唯一指标,因为严格地来说,农户的融资成本应包括筹资费用和农户融资资金的使用成本。

第二,与王玉峰、蒋远胜(2011)所得出的结论类似,融资资金的用途对农户融资渠道偏好有显著性影响。资金用途决定了资金需求,进而由资金需求缺口间接决定了农户对融资渠道的选择,因此可以认为农户对融资渠道的选择是引致需求,决定于融资资金的用途。按照融资资金用途的紧急程度排序,由回归系数易知,随着资金用途的紧急性增强,农户就越偏好民间融资方式。

第三,农户文化程度的高低、农户家庭人均收入是农户自身所具备的客观条件,实证结果表明,这两者对农户融资渠道的偏好有显著影响。但由表4显示的数据,我们可以得到农户文化程度与家庭人均收入对农户偏好正规融资的影响因子超过了50%,也就是说,农户文化程度越高、家庭人均收入越高,农户越加倾向于向正规金融机构融资。若农户的文化程度或者家庭收入水平没有达到正规金融机构的要求,必然将被排斥在正规融资渠道之外,从而只能惟一地选择民间融资方式。

第四,户主年龄的估计系数不显著,这说明了户主的年龄对于是偏好民间融资还是偏好正规融资之间没有显著差异。在农村社会关系中,年龄大的农户拥有的社会关系资源较之年龄小的农户要多,仅就这点而言,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户很有可能逐渐地偏好于民间借贷。但对于正规借贷而言,目前至少没有论据能够充分证明农户年龄的大小影响到他的偿债能力。

因此综上研究指出,融资利率水平、抵押担保条件、融资资金的用途、农户的文化程度及其收入等因素将直接影响到农户对于融资渠道的偏好。进一步分析认为,之所以这些因素对农户的融资偏好具有显著性影响,其根本成因在于金融支农体制的不健全、不完善,使得许多农户要么承担不起融资高利率成本,要么就达不到正规融资的“苛刻”抵押担保条件,从而导致农户只能求助于民间融资。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农户对于融资渠道的选择大多是一种受压抑的、被动的行为偏好。

参考文献:

1.张杰.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结构、变迁与政策[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何广文,欧阳海洪.把握农村金融需求特点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J].中国金融半月刊,2003(11).

3.何广文.中国农村金融转型与金融机构多元化[J].中国农村观察,2004(02).

4.农村金融课题组.从农村金融需求的新特点谈农村金融体制改革[J].南方金融,2005(04).

5.陈斐,康松.掌握农村金融需求特点,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J].生产力研究,2007(01).

6.何军,宁满秀,史清华.农户民间融资需求及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基于江苏省390户农户调查数据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2).

7.马晓青,朱喜,史清华.农户融资偏好顺序及其决定因素——来自五省农户调查的微观证据[J].社会科学战线,2010(04).

8.王玉峰,蒋远胜.巨灾背景下农户融资偏好变异及其影响因素——基于四川汶川5.12地震灾区的调查[J].农村经济,2011(07).

民间融资渠道篇(3)

摘 要 民营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支最具活跃的力量,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民营企业获得了较为自由的发展,为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民营企业一直受到融资问题困扰,融资渠道不畅影响了民营企业业务的放宽和市场的拓展。本文从民营企业融资困境出发,对其融资渠道选择现状及进一步拓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民营企业 融资渠道 问题

一、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及融资困境

民营企业是我国经济中的一支最活跃的力量,改革开放以后民营企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以及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其数量大大增加,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一来极大的活跃了我国的市场环境,促进了经济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民营经济中的科技企业对国民经济所取得的成就贡献特别突出,二来民营企业为地方财政的税收贡献也很显著,为地方财政反哺地方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来民营企业成为解决我国社会就业问题的重要渠道,为社会新增和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众多的岗位和工作机会。

市场经济的自由化给民营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众多民营企业也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番事业。但发展的前提是充实的资本,没有强大的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很难开拓新的市场、引进新的技术、扩大生产规模,但由于民营企业与生俱来的特点,决定了其资产少、负债能力有限,发展初期资金需求远远超过其经营实力,抗风险能力不高,企业管理水平欠缺,发展潜力需要较长时间才能体现出来,而且信用情况也是很大的弱点,因此在自身资金积累能力较低的情况下,外部融资也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二、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选择现状及问题

长期以来,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可选择性就比较狭窄,虽然政府针对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做出了一些制度和机制上的努力,但民营企业依然在市场融资中处于弱势,有些企业因无及时的资金投入而最终倒闭,留存下来的企业靠薄弱的资本基础在市场夹缝中惨淡经营,很少企业能突破资金限制的瓶颈获得超常规的发展。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的现状及隐含的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一)内源融资依然是民营企业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

在现实的融资环境下,大多数民营企业选择自食其力,在迫不得已下才考虑借外债。虽然内源性融资方式成本最低,最易获得,但却无法满足民营企业高速增长的资金需求,特别随着民营企业由初创时期步入稳定发展期,其规模和业务及市场都会有一个质的飞跃,然而这个质的飞跃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才可以顺利实现。民营企业自有资金基础本来就薄,实现的利润留存既要考虑日常经营运转的流动性需求,也要满足分红等一些现实需要,因此自身实际的资金积累能力非常有限,将留存利润一下子投入到预期收益不确定的项目需要冒极大的风险。有些企业不仅向业主要求补充资金,还向内部职工发起了借款,但往往是杯水车薪,只能解一时的燃眉之急,难为民营企业持续发展增添多少动力。

(二)外源融资方式选择较狭窄

就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环境来看,民营企业可选择的融资渠道一是银行借贷筹资,二是股票、债券融资。就前者来讲,是民营企业寻求资本援助效率较高的一种方式,并且风险和成本都相对不高,民营企业也愿意优先选择银行信贷。但我国银行体系融资本来就有向国有及大型企业倾斜的倾向,对中小企业存在诸如信用低、管理差、流动性弱、经营风险高等偏见,中小企业又无法提供充分的担保或抵押,因此银行对于民营企业的贷款要求慎之又慎,在借款合同中规定较多的限制性条款,且贷款额度一般都小于企业实际需求,因而对民营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率都有微妙的影响。就后者来看,通过证券市场融资为民营企业提供了较多的自由,但是在现有的证券市场条件下,民营企业融资的可行性也有一定的限制。主板市场较高的融资要求断绝了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之路,债券市场也达不到国外宽松的融资条件,供需方有限,虽然中小板及创业板的融资要求有所降低,但对企业成长性和科技含量等也有准入的限制,因此使初创期的民营企业只能望而却步。

(三)民间借贷渠道隐性风险居多

民营企业融资的另一条渠道是民间借贷,在南方一些地下金融活跃的地区民间借贷是众多中小企业的选择。对于一时难找到资金筹措渠道的民营企业而言,民间借贷犹如一根救命稻草,利用及时,运用得当,可以很好地解决资金困境,获得新生机会。但民间借贷隐含的风险因素较多,给民营企业带来可能的风险影响。首先,一些民间借贷组织,如担保公司、借贷公司,其经营不正规,借贷利率很高,且乱收不合理费用,增加了民营企业借贷资金成本,需要以更大的经营利润率才能保持盈利。其次,这些民间借贷组织本身经营也存在风险,有的甚至非法集资来开展借贷活动,其涉嫌违法必然也会殃及民营企业,不仅受到经济损失,还会受到声誉和形象的损失。另外,民营企业相互之间缺乏互助合作的意识,很少建立自发的团体基金或其他互助形式来增加融资的可选择性。

三、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展

针对以上对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现状和问题的分析,我们看到,民营企业要摆脱进一步发展的融资瓶颈,面临着一些难度,但确需为拓展筹资渠道作出积极的努力。

民间融资渠道篇(4)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融资方式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融资渠道视角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收录日期:2013年5月28日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快速成长中面临的融资困境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壮大。政府为解决发展瓶颈,积极开辟各种融资渠道,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缓解了一些企业的融资难题,但是与量大面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巨大资金需求相比,依然是“僧多粥少”。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通,资金短缺仍是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如何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促进其更健康、快速地发展,迫在眉睫。本文通过对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进行界定、梳理,以使相关企业和部门充分认识、利用现有渠道并对其进行完善和创新,最终满足融资需求。

一、国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企业的融资方式与融资渠道有着密切的关系。两者研究的内容相同,只是研究的方向不同,因此很多学者并未对二者严格区分。本文为便于研究,对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进行了界定。

融资渠道是指企业筹措资金的方向和通道,体现了资金的来源和流量。目前,国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政府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本、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其他法人资本、民间资本、企业内部资本、国外和我国港澳台地区资本。

融资方式,指企业筹措资金所采取的具体形式和工具,体现着资本的属性(指资本的股权或债权性质)和期限。目前国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可选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自筹资金、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和政策性融资等。自筹资金包括股东的资金投入、个人财产和私人拆借以及企业经营性融资资金;直接融资是指以债券或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也包括引入风险投资资金;间接融资主要包括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政策性融资主要涉及政府对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以及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支持等。

一定的融资方式可能只适用于某一特定的融资渠道;但同一融资渠道的资本往往可以采取不同的融资方式获得,而同一融资方式又往往可以适用于不同的融资渠道。因此,企业在融资时,必须实现两者的合理配合。

二、常见融资渠道分析

在上述的融资途径中,银行借贷、风险投资、创业板块及其创业基金都是高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常见融资渠道。但是,这几种融资渠道存在相当大的不利之处。

(一)银行借贷。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相应的抵押担保,银行不愿借资金给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模一般都较小,尤其对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本没有什么较大价值的资产进行抵押,所以没有抵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融资。企业发展有风险,银行不愿承担风险。科技型中小企业本身具有很大的风险性,未来的企业前景很不明朗,更由于在和银行方面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所以站在以稳健型投资为主要投资策略的银行角度来说,借给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就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而银行一般都不愿意承担风险。

(二)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性资本,尤其风险投资喜欢投资于高成长性的高风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所以引入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解决融资问题的非常好的途径。但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引入风险投资的时候还面临以下几个不利因素:

1、企业接触风险投资的渠道少。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入风险投资往往是风险投资寻找有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企业,而科技型中小企业主动寻求风险投资的渠道较少,造成很多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没有被风险投资发掘,企业的融资问题也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2、风险投资本身发展不完善。我国的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刚刚起步,风险投资的规模较小,远远小于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创业板块。定位于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上市服务的深交所的创业板也存在于以下几点不足:

1、虽然其股本规模要求比主板上市公司降低,下限初定在2,000万元左右,但是对于初创型的企业来说还是一个很高的门槛。

2、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经营记录为两年,很多企业都很难做到这一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一个很大特点就在于他的成立周期短,很大一部分企业的成立周期不足一年,创业板对于经营记录的要求往往把那些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初创期的企业拒在门外。

(四)创新基金。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创新基金的主要不足之处在于:

1、基金金额较少,无法满足融资金额较大的企业的需求。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所能申请到最高的资金为200万人民币,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初创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技术研发,在发展期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到生产以及市场推广中,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缺口只能是杯水车薪,并不能完全解决其融资的问题。

2、创新基金的审核周期长,在半年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创新基金,从材料的递交到项目的审核,直到最后的批准需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周期,至少需要半年的时间,这对于以技术创新作为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是个漫长的周期,很可能会错过产品推出的最佳时期。

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近年来政府和媒体都热衷于讨论银行如何通过金融创新,如无形资产抵押融资、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在大银行内部设立专门的科技信贷部门等手段来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政府也通过设立贷款风险补偿金的方式进行引导,鼓励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建设多渠道金融支撑体系,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三、建议

由上述融资渠道的分析,不难看出我国融资难的问题关键不是没有融资渠道,而是渠道不畅通,或者说没有足够的资金流支撑,如何突出重围?关键是要解决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合理配合的问题。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具有其独有的特点:第一,资金需求持续性强、频率高,对资金投入量的依赖度高,需要持续不断地投入资金,用于研究开发活动和购置技术含量较高的设置,以保持持续创新的动力和能力;第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初始投入只是净投入,后阶段继续投入之后才有可能产出,收益时间的滞后、不确定,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性高,且风险越大,预期收益越大。因此,应选择与其融资特点相适应的融资渠道。

在我国融资难、资金流不充足,并不是社会真正缺少资金,而是因为过剩流动性不能有效转化。《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中国储蓄率从2000年的37.6%提高到2011年的51.8%,与之相应,城乡居民储蓄余额接近40万亿元,可见我们民间资本数额的庞大。在我国并不缺少资金,问题在于这部分资金存放在银行中,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果能创造条件,借风险较小的正当投资,让积蓄的财富转化为资本的升值,让民间资本大规模投入实体经济。随着近几年“炒房热”、“炒蒜热”、“10天抢300吨黄金”事件的发生,我们可以看出民间资本投资主体急需把失去流动性的资金重新投放市场,以期获得资本升值,而科技型中小企业急需获得资金来促进企业的发展,他们有着共同的发展欲望。因此,民间资本是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资金流问题的关键融资渠道。

拥有了充足的资金流,解决融资问题就是如何选择融资方式,扫除资金流流向企业的障碍。风险投资是由资金、技术、管理、专业人才和市场机会等要素所共同组成的投资活动,是一种权益性资本。它以投资换股权方式,协助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活动,与创业者的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与合作的基础之上的,追求投资的早日回收,而不以控制被投资公司所有权为目的;投资风险大、回报高,并由专业人员周而复始地进行各项风险投资;投资对象一般是高科技、高成长潜力的企业。尤其风险投资喜欢投资于高成长性的高风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所以引入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解决融资问题的非常好的途径。

因此,针对民间资本,可以设立专门的风险投资公司,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由风险投资公司集中分散的民间资本,并把这些资本运用于需要资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满足两个主体的发展愿望。在外部环境方面,建设信息公开平台,提高融资诚信度,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及可持续经营和发展奠定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1]贺伦.探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之路.天津人大,2011.5.

[2]谢冰、蔡洋萍.科技型中小企业立体式融资模式创新研究.财贸研究,2012.2.

[3]陈杰英.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南方金融,2012.8.

民间融资渠道篇(5)

关键词:货币供应;其他金融性公司;表外业务;国际收支

一、研究背景

传统的货币供应理论认为,货币来自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对基础货币的调控是货币供应的源泉,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创造了存款货币[1]。因此,银行(对非金融部门)信贷是货币供应的一条重要渠道。近十年来,我国国际收支的持续、大额顺差使中国人民银行被迫投放大量基础货币,导致货币供应的“超发”。对此众多学者进行了研究,如宁咏和孙伯银分别探讨了20世纪90年代我国国际收支对货币供给的影响,从外部经济层面说明我国货币供给具有内生性[2-3];黄瑞玲和黄忠平认为,我国近年持续出现的国际收支双顺差使储备资产被迫大幅增加[4];杨丽在分析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成因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国际收支持续巨额的双顺差,促使以外汇占款形式供应的货币量增加,基础货币的投放过度依赖于外汇占款的形式削弱了中国人民银行相机选择制定货币政策的独立性[5]。因此,国际收支不平衡所带来的净国外资产也是当前我国货币供应的另一条重要渠道。

通过银行信贷渠道和净国外资产渠道形成的货币供应是我国货币供应的主要渠道,截至2010年11月末,这两条渠道对广义货币供应的贡献度约为73%和31%①。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其他货币供应的渠道,或者说是否存在一些规模还不大、效应还不显著的“隐性”货币供应?答案是肯定的,除了以上两条货币供应的主渠道外,还有以下“潜在”的、容易被“遗忘”的货币供应渠道:从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表内看,存款性公司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净债权和存款性公司对政府的净债权与货币供应量构成对偶关系,两者的增减变化都将形成货币供应的投放或回收;从资产负债表的表外看,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能够改变资金的流向和结构,对主体的货币供应造成影响。可将这三条货币供应渠道分别称为其他金融公司渠道、财政收支渠道、表外业务渠道。对这些“隐性”货币供应渠道进行探讨,既能保证对货币供应研究的全面性,也体现了研究的前瞻性,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货币供应的其他金融公司渠道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净债权是存款性公司概览的资产项目,它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对其他金融公司的净债权和其他存款性公司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净债权。从存款性公司概览的平衡来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债权增加,货币供应增加,因此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净债权也是货币供应形成的渠道。

(一)中国人民银行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净债权

人民银行对其他金融公司的净债权是人民银行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债权减去人民银行对其的负债的差额。其中,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债权是人民银行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发放的贷款、办理的再贴现以及持有的其他金融性公司发行的债券等;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负债是其他金融性公司为了缴存准备金,或用于清算结算、同业往来而存放于中央银行的存款,以及其他金融性公司购买持有的人民银行票据①。截至2010年11月末,人民银行的其他金融性公司存款余额855.53亿元,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债权约1.14万亿元,人民银行对其他金融公司的净债权约1.05万亿元,约占同期广义货币供应量的1.5%②。

从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看,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净债权与作为人民银行负债项目的储备货币形成对偶关系。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净债权增加,基础货币相应增加,在货币乘数的作用下,货币供应量倍数扩张;反之,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净债权减少,基础货币相应减少,在货币乘数的作用下,货币供应量倍数收缩。其具体创造机制是: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净债权增加,人民银行资金净流入其他金融性公司,使它们的可用资金增加,这些新增资金或通过其金融业务的开展注入到社会公众手中,使企业或家庭的存款增加,从而供应新增货币;或通过同业往来注入到商业银行体系,提高商业银行的超额储备,增强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能力,从而也将形成新增的货币供应。当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净债权减少,其他金融性公司的资金净流入人民银行,其可用资金减少,或导致其注入社会公众手中的货币减少,从而货币供应减少;或导致其他金融企业通过同业往来吸纳资金,商业银行体系的超额储备减少,银行的货币创造能力受到制约,从而减少货币供应。

(二)其它存款性公司对其它金融性公司的净债权

其他存款性公司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净债权是其他存款性公司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债权与债务的差额。其他存款性公司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债权主要体现在其他金融性公司通过同业拆借、回购等方式向其他存款性公司融入资金;其他存款性公司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债务则主要是其他金融性公司在其他存款性公司中的存款。截至2010年11月末,其他存款性公司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债权约为1.80万亿元,负债约为4.76万亿元,净债权约为-2.96万亿元,即其他存款性公司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债权小于对其的债务③。因此,其他金融性公司对其他存款性公司资金净存款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提高了其派生存款货币的能力。在这方面,它与非金融公司在银行的存款并无本质差别,因此这部分存款也构成了货币供应。

综上所述,人民银行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净债权相当于基础货币的投放,其他金融性公司在其他存款性公司的净存款也构成了货币供应的一部分。因此,通过其他金融性公司资产负债的变化也形成了货币供应。

三、货币供应的财政收支渠道

货币供应的财政收支渠道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能够体现在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政府存款”和“对政府债权”。前者是由于人民银行履行经理国库职能,各级政府在人民银行财政专用账户上的财政性存款;后者是人民银行为实施货币调控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购买并持有的中央政府债券。二是不体现在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地方政府预算外存款。

(一)国库资金存量变动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国库资金存量就是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政府存款的余额。国库资金包括所有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部分已纳入国库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这些资金的收支过程都能从国库资金的变动情况得到体现。国库资金存量是某一时点上国库收入与支出的差额。国库收支并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预算收支”,它的概念更大,包含的范围更广。国库收支不仅包括一般预算收支,还包括基金预算收支、债务预算收支和部分社保基金收支,因此在判断政府的财政行为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时,国库资金存量的变动情况将是一个更为准确、全面的变量。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国库资金支出时,政府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减少,基础货币投放增加,货币资金通过银行体系由政府部门流向私人部门(企业、个人),企业、家庭的存款增加,货币供应量增加,即国库资金的出库相当于货币的投放;国库资金收入时,政府在央行的存款增加,基础货币投放减少,货币资金通过银行体系由私人部门流向政府部门,企业、家庭的存款减少,货币供应量减少,即国库资金的入库相当于货币的回收;国库收支基本平衡时,财政政策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行的委托金库制下,人民银行只是经理国库,并无权决定国库资金的缴存和支出。因此,就国库收支这一货币供应渠道而言,人民银行难以主动地加以控制。从这一角度来说,货币供应的财政渠道是一个不由人民银行控制的外生变量,货币供应呈现内生性。

(二)人民银行购买并持有的政府债券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买入国债,形成人民银行对政府的债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是商业银行,人民银行向商业银行买入或回购国债时,人民银行投放出基础货币,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增加,货币供应量增加;当人民银行向商业银行卖出或逆回购国债时,人民银行收回了基础货币,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减少,货币供应量减少。当前,我国财政状况良好,政府发行国债的目的并非用于大规模的政府投资以拉动经济增长,而主要是为了熨平财政收支的短期波动、减少对经济造成的危害。因而我国发行的国债整体规模较小,且多为短期国债。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买卖国债的公开市场操作也具有熨平短期货币供应波动的特征,其微调波动并引导预期的效应远大于其吞吐的基础货币,以此调控货币供应的效应。

(三)未纳入国库管理的财政预算外资金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如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种行政性受费、政府从下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集中的管理费及其他资金、用于乡(镇)政府开支的乡自筹(统筹)资金等。目前,中央政府的预算外资金已基本纳入国库管理,其资金变动得以在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变动中体现,这些预算外资金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与前述国库资金的影响相同。而地方各级政府的预算外资金尚有很大一部分未纳入国库管理,是未纳入国库管理的财政预算外资金的主要组成部分。

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由各级地方政府在商业银行的相关机构开立的财政专户中收付核算,其收支变动反映在“地方财政预算外存款”账户的余额变动上。与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国库管理的财政预算外资金不同,地方财政预算外存款不必全额缴存人民银行。1998年,人民银行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对需缴存存款准备金的存款范围进行了调整,将财政预算外存款划为一般性存款,与企业、居民存款一样,实行部分准备金制度。即商业银行的财政预算外存款只按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向人民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余下部分便成为商业银行的可用资金,可以用于发放贷款,从而派生新的存款。因此,从商业银行角度,地方财政预算外存款增加,商业银行货币创造的能力增强;从全社会货币供应总量而言,尽管地方财政预算外存款并未纳入货币供应量统计,但其扮演的角色和企业、居民存款等一般性存款一样,本身也是货币供应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财政收支是货币供应的一条重要渠道。国库资金增减意味着社会资金流入或者流出国库,体现社会资金在人民银行国库与个人、商业银行、企业等微观主体之间进行转移,从而国库现金变化将直接影响企业、个人持有现金的余额、金融机构的准备金水平等货币变量,导致基础货币发生波动,最终将对货币供应量造成扰动。人民银行持有的政府债权是其对货币供应进行微调和引导公众预期,从而熨平货币供应短期波动的重要工具;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是商业银行可用资金的组成部分,也是货币供应量的一部分,其收支变化更是直接影响货币供应量的变化。人民银行在货币供应的财政渠道中呈现被动性,除了在买卖国债时,人民银行可以较为主动的作为外,国库资金和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都是人民银行不可控的外生变量,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的重要性。

四、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渠道

表外业务的概念常与中间业务的概念相混淆,在很多货币银行学的教科书上也常将它们归并论述,并未做具体区分。在实际经营管理活动中,情况复杂、千变万化、创新不断,所以无论是国内外监管和会计准则规定,还是银行同业实践,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具体涉及的品种、口径等还没有统一的规范。本文认为,商业银行是否可能承担资金损失风险是表外业务与其他中间业务的边界。由此可将表外业务定义为:表外业务是会产生或有债权/债务,银行将承担一定资金损失风险,在特定条件下可能转入表内的中间业务中的一个子集。

表外业务作为商业银行发展迅猛的重要业务种类,其必然带来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改变,影响到货币资金在社会公众中的流动与结构,从而引致货币供应量的变化,相当于创造了“隐性”的货币供应。由于表外业务活动不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因此表外业务所形成的货币供应并无法从基于资产负债核算的货币统计中得以体现。同时,现有的对货币供应具有调控效应的货币政策或监管要求也多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出发,对游离于银行资产负债表之外的表外业务总是望尘莫及,难以有效调控,如准备金政策、利率政策、存贷比监管要求等都难以体现表外业务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当前,银行表外业务活动与货币供应量的联结点在于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具体而言,资本充足率是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而风险资产既包括表内风险资产,也包括表外风险资产①。实践中,计入资本充足率的表外业务大体可以分成三大类:一是信用风险类表外业务,主要包括信用证,保函,承兑汇票,海外代付,贷款承诺;二是以代客和自营衍生业务为主衍生产品类;三是具有潜在赔付风险的代客理财类产品。由此,通过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表外业务便真真切切地对货币供应产生了影响。具体来说,在保持资本充足率及资本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表外业务活动所形成的资产规模增加,或其风险状况恶化,将挤占表内风险资产增长的空间,商业银行货币创造的机能受到抑制。换句话说,表外业务的开展将对等地减少银行表内业务所创造的货币供应,从这个角度看,表外业务实际上也创造了相应的货币供应量。

表外业务种类繁多,创新不断,不同业务形成货币供应的机制不同,难以一一列举。下面以目前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的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理财业务具体说明银行表外业务渠道所形成的货币供应。

(一)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开出,并由其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承诺付款后,银行便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同时,在票据未到期之前,持票人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可通过贴现方式融资(商业银行可以转贴现或再贴现方式融入资金)或通过背书方式实现转让支付。由于银行承兑汇票有银行信用作为保证,同时由于可贴现、可背书、可转让而具有了极强的流动性,银行承兑汇票已成为一种被广为接受的支付手段。据统计,2009年全国实际支付的商业汇票累计96244.6亿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91061.44亿元,约占同期广义货币供应量的12.8%;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依据而托收的业务发生额累计74061.85亿元②。

银行承兑汇票由承兑银行承担最后付款的责任,法律关系上银行是第一责任人,出票人是第二责任人,实际上是银行将其信用出借给了承兑客户,并形成了承兑银行的无条件债务。因此,银行承兑汇票在开出之后和兑现之前的时间区间内,相当于承兑银行依据申请承兑客户的资金状况或信用状况而给予他的一种短期信用拆放。

作为银行重要的表外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的受理过程的不同阶段对传统的货币创造具有不同影响:一是银行对开票人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时,银行或有负债与风险资本占用增加,开票人的信用资产(信用货币)增加,银行在挤占了表内业务(贷款业务)资本占用的情况下,对开票人给予了短期信用拆放,形成了一笔信用货币。二是开票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交易支付、背书转让时,信用货币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三是银行对持票人兑现票据金额时,整个银行体系派生出一笔新的存款。四是开票人归还银行票据金额时,这笔货币派生结束;若票据形成垫款,则银行表内资产增加,银行汇票承兑业务形成的货币供应才在表内显现。因此,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与流动资金贷款等银行短期贷款在本质上并无差异,该业务也形成了货币供应,只是这一货币供应比较“隐性”。

(二)银行理财业务

银行理财业务通常是指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受托投资管理与增值服务。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分类口径,理财产品按投资标的分为债券及货币市场类、信托融资类(包括转让贷款类、新增信托贷款类、商业票据类等)、国内资本市场类、结构类、代客境外理财类、其他类。银行理财业务顺应国内金融环境与客户需求的变化,2004年以来得到迅猛发展。据统计,截至2009年末,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余额9221亿元,公私合计近2万亿,已接近同期基金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2.67万亿),占同期广义货币供应量的2.8%。

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于企业或个人的存款,运用于各类理财产品对应的不同标的上。理财业务是否形成货币供应,因其投资标的不同而不同,债券及货币市场类和信托融资类理财产品具有比较明显的货币供应特征。以投资标的为信贷资产的理财产品为例,理财资金完成募集并投资于信贷资产时,与一般贷款业务一样,派生了一笔相应的存款,此时这类理财产品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派生存款货币过程在本质上并无差异。因此,银行理财业务也形成了货币供应。

我国货币供应形成的渠道除传统的银行对非金融部门信贷渠道,以及近年来日益显著的净国外资产渠道外,还存在其他金融公司渠道、财政收支渠道和表外业务渠道。目前,通过这些渠道所形成的货币供应,规模还不显著,作用还比较“隐性”。随着我国金融结构的调整与金融创新发展,其他渠道所形成的货币供应将日益显著。因此,在调控好货币供应主要渠道的货币创造机制的同时,也应对潜在渠道保持关注。当前,应对原有的货币供应量统计进行修订,把上述渠道所形成的货币供应,如其他金融性公司在其他存款性公司的存款、存放在商业银行的地方财政预算外存款、签发但未兑付的银行承兑汇票、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等纳入到广义货币的统计中,以加强对这些货币供应的监测和分析。

参考文献:

[1]曹龙骐.货币银行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338.

[2]宁咏.内生货币供给:假说与经验事实[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151-161.

[3]孙伯银.货币供给内生的逻辑[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161-166.

民间融资渠道篇(6)

【关键词】民间借贷 中小型企业 浙江诸暨

现今,诸暨的经济发展亦比较迅速,主要以经营服装、鞋袜以及机电设备制造等新兴能源产业为主。经过改革开放以及经济全球一体化概念的不断深入,浙江诸暨的县域经济已经能够在全国排至前十五位。但是,近年来,由于诸暨的各个中小企业发展并不理想,因此整个诸暨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容乐观,一直处于较为低迷的状态,众多昔日里能够具有一定贡献力度的企业现在均已经被民间借贷的纠纷所困扰。经过深入的分析可以发现,诸暨的各企业出现民间借贷的现象存在这一种必然性,因此必须对其中所存在的原因以及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便于诸暨各企业恢复往日活力。

一、诸暨民间借贷的特点

(一)主要为了进行经营

诸暨的企业发展规模当中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但是中小企业自身的运作资本比较有限,不能够适应自身发展的需要。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大环境当中,各中小企业若想在经济发展十分繁盛的时代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获取更多的企业利润,则首先需要解决的便是企业的资金问题,在银行等正规金融渠道的资金借贷无门之后,便不惜一切代价的选择了民间借贷的方式。

(二)出现中介以及组织化趋势

由于民间见到了中小企业借贷的趋势,因此传统的民间借贷方式多以个人为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融资的渠道。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今的民间借贷已经出现了越来越专业化的趋势,大量的寄售行、典当行以及投资咨询公司的出现使得中小企业为了自身企业的运转不得不向其借贷,因此便打着借贷的旗号,名义上是为中小企业进行咨询、担保,实际上向中小企业进行资金借贷获取暴利。

(三)同非法集资有关联

民间的资金借贷长久以来以个人的信用借贷基础,并没有进行相关的管制,凡是出现“熟人”担保,均可以进行借贷。加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受到限制,民间的资金难以顺利进入到实业内部,因此民间为了提高其资金的利用率,便逐渐实现了对资金的疯狂涌入。甚至再严重时期,民间会出现非法集资的现象,以此将资金进行集中,借贷给企业进行运转。

二、诸暨民间借贷成因及问题

(一)民间资本缺少投资出路

诸暨的经济发展主要以民营经济为主,因此大部分百姓手中均有用大量的现金,为了使其资金能够被更好的利用,令其从中获取大量的利益,诸暨的百姓便需要寻找能够让其进行投资的项目以及企业。传统的民间投资渠道只能够以进行银行储蓄为主,或者是购买期货、基金等,并不能够满足人们对利益的渴望,因此便出现了大量的您见借贷现象,逐渐从中获取大量的利益。

(二)民间企业缺少融资渠道

由于近年来经济市场的严格管理,以及诸多正规金融渠道对其借贷风险的精准评估,使得中小企业在进行融资方面的渠道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直接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各中小企业为了自身经济以及规模的发展,需要不断拓宽其融资渠,在正规渠道融资无门的情况下,便选择了利息比较高的民间借贷方式,虽然眼前解决了资金短缺的问题,但是埋下了高额的资金偿还隐患。

(三)主管部门未有力监管

我国对正规金融机构的管理比较重视,建立了相关的监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以及公安调查部门,是各个部门能够相互协调,对各个金融企业的借贷以及融资进行及时有效的监控。但是,对于中小企业的民间借贷,并没有明确其存在的价值。例如工商管理部门,对于中小企业的民间借贷一向崇尚的便是“谁审批、谁主管”,对一些中小型的投资顾问公司以及担保公司并未进行有效的监管,使得众多民间借贷愈加疯狂。

三、解决民间借贷问题肆虐的策略

(一)通过宣传提高民民众风险意识

诸暨的民间借贷方式当中,其办理手续比较简单,并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进行借贷的企业民众对此并不十分重视,甚至并不明白其中存在的风险。因此,诸暨需要加大民间借贷风险以及手续办理的相关宣传力度,是民众能够在借贷时了解其其中的深意,合理、科学的进行民间借贷。

(二)通过相应立法加强管理

民间的借贷并不都是非法的集资,亦有合法的借贷方式[3]。诸暨政府应该制定闲逛的法律法规,对借贷的合法性与非法性进行明确的界定,令民众在进行民间借贷的过程当中时刻注意自己进行的是否是合法的行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保护。另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定要规定明间借贷的范围以及数额,并加以适当的引导,创造健康的民间借贷环境。

(三)通过改进金融服务体系提高经济水平

政府应该加大对金融体系的改进力度,对民间资本进行适当的放松,令其有能力并更具相应的政策建立合法的小型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方合法由合理的借贷渠道,既能够是民间的资本得到合理的利用,又能够使各民间企业能够获得足够的运转资金,提高其经济水平。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科室说是民间企业活期融资的比较便利的渠道,但是其中存在的比较混乱的现象并不利于各个民间企业的发展,更不利于对金融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同时更加有碍于民间资本的有效利用。因此,通过诸暨现今民间借贷当中存在的大量问题以及借贷问题形成的原因,需要对民间借贷予以高度的重视,将其资金利用合理化、透明化,真正实现对民间企业的资金方面的支持,在对民间借贷规模进行压缩的同时,是民间企业的经济得到稳健的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增添一份力量。

民间融资渠道篇(7)

一、影响商业银行营销渠道的因素

商业银行在选择自己的市场营销渠道时,应结合目标市场和营销策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居民状况。目标市场顾客的人口和心理特征是选择营销渠道的基础,一个营销渠道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所在地区的居民状况。居民状况包括居民的性别、年龄的差异;职业和居住区域的变化等。顾客需要什么,为何需要,何时需要以及如何购买就决定了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营销渠道。居民的年龄和性别不同,对金融产品和渠道有其不同的需求。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年轻夫妇组建新的家庭,商业银行在选择营销渠道时,要充分考虑年轻人的需求;由于受职业方面的影响,居民总希望金融产品的营销点越近越好。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居民区的大量开发,人口会出现迁移现象,其中,最大的移迁方向是新开发区或郊区,在这些较佳的居住环境,商业银行选择适当的营销渠道就可以扩大金融产品的销售。

2.资源能力。商业银行的资源能力,决定其所选择渠道的类型和渠道成员的关系。若资源能力不足(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无力占领整个市场或几个市场,在选择营销渠道时,就要采用密集性市场策略,即把自己的力量集中在一个或少量的细分市场上,实行专业化生产和销售。

3.金融商品的特点和种类。金融产品的特点在商业银行选择营销渠道时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同质性产品差异性较小,主要的竞争项目是价格,商业银行在选择营销渠道时,可采用无差异性市场策略,即把整个市场看作是一个大目标市场,所有的顾客对某种金融产品有着共同的需求,忽视他们之间实际存在的差异,如国库券交易;对于价格差异性较大的产品,银行在选择营销渠道时,就要采用差异性市场策略,即把整个市场分成若干个细分市场,银行根据自身条件和环境状况,可同时在两个或更多的细分市场上从事营销活动,如贷款市场。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然后再扩大到存款市场和储蓄市场。金融产品的种类也是商业银行在选择营销渠道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商业银行生产单一的、批量大的金融产品,在选择营销渠道时,则应采取无差异性市场策略;若生产小批量、多品种的金融产品,开展多种金融服务,且产品品种越来越多,应采取差异性市场策略来选择营销渠道。当商业银行开发出新的金融产品时,一般采用密集性市场策略,使用强有力的推销手段,组成营销队伍直接向消费者推销,也可委托商销售。

4.竞争对手。商业银行的营销渠道也受竞争对手所使用的渠道的限制。在金融市场上,有些商业银行往往采用竞争者同样的渠道,而有些商业银行则避开竞争者所使用的渠道。此外,商业银行还要看竞争对手的强弱,如果竞争对手不强,也可不予考虑。

5.交通状况。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经济金融一体化的发展,不仅一国国内各地区的经济连结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且各国经济也日益连结为世界经济整体。这样,交通运输的规模、方向和距离对金融产品的营销会产生重要影响。交通运输在沟通城乡、地区经济联系的同时,也促进了城乡、地区的经济发展,带动交通干线密集的地方发展各种购物中心,进而需要发展各种金融机构,以满足人们对金融产品的需求。

6.金融产品寿命期。当金融产品处于引入期和上升期时,可采用无差异性市场策略选择营销渠道来扩大市场占有率;而当产品进入成熟期后,则应改为差异性市场策略选择营销渠道以便开拓新市场,也可采用密集性市场策略选择营销渠道以保持原有的市场。

二、商业银行营销渠道选择策略

(一)分销渠道

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具有提供与分配的同时性,一般都直接面对客户,因此,设置分销网络是商业银行最早的也是最普遍的营销渠道,合理设置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对吸引客户和发展零售业务尤为重要。目前,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地点的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商业银行选择一个好的地点就等于为自己做了广告,是实现营销目标的无价之宝。因此,“一个理想的地点的潜力是不利地点的二十倍。”商业银行在长期的业务发展中,根据经济环境和其他因素,以下两种模型在选址上应用最为广泛:

1.空间模型。银行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普查,确定可以作为选点对象的地区,然后对候选区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其步骤一般有三:一是确定服务区域,通常将分支机构设在商店和工厂附近,以便向潜在的客户提供方便的服务。商业银行要分析候选区有无不利的限制因素,候选区与周围城镇的距离和人口密度等。二是搜集该区的原始数据,分析候选区的业务潜力。三是计算候选区设立分支机构的投资收益值。经过上述三个步骤分析论证,银行就可做出最后选点决策。

2.变量法。英国威乐伯·史密斯咨询公司就曾使用过这种方法为商业银行进行选址。其方法是先确定有业务潜力的地点,然后靠现有的主要街道,将这些地点连接起来。商业银行要把竞争对手的分支机构也归属在选择的地点以内,并计算出所有银行网点和消费点之间的最少往来时间,然后在此基础上最终确定分支机构的地址。商业银行使用此方法选址时要考虑以下因素:(1)提供服务的种类;(2)银行员工的数量和素质;(3)所设网点的周围环境;(4)网点的交通便利程度;(5)网点的物质设施;(6)停车场;(7)醒目程度。

二)大力扩展网点功能

居民的需求具有多样化的特征,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诸多基层的网点仍为功能单一的储蓄所,一般只能受理客户的存款,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据统计,在英国,一个典型的家庭要同20多个金融产品的供应者打交道,他们从商业银行、投资公司和证券经营商等金融企业购买40多种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今后,我国商业银行应大力拓展基层网点的业务范围,积极办理消费贷款、收付、代客理财、信用卡和外币兑换等业务,从而推动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

(三)拓展营销渠道

1.大力开展金融业务创新,拓展业务范围。与20多年前相比,在全球范围内,商业银行由于科技手段的发展,其交易系统、清算系统和服务网络日新月异。同时,银行业的一些替代产品——如各类直接投资工具也迅速发展,为银行客户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方式,这样就直接威胁着银行业的生存。西方银行家丹尼尔·卡罗在《银行销售世界》一书中指出,到目前为止的经验证明,成就甚少或者基本上失败的是那些满足现有服务项目的银行。迫于这种压力,国际上许多商业银行运用现代科技,在20多年的时间里就推出了繁多的目不暇接的金融产品。我国加入WTO后,竞争环境十分严峻,商业银行要根据市场变化和用户的需求,积极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当前,要把个人金融业务和业务作为开发重点,信用证、保证金函,委托等中间业务也要创新。随着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要大力开拓银行、证券、信托、保险之间的混业新业务。在金融工具创新方面,主要有各种存单,可转换债券、金融期货、期权、远期协议、掉期业务等。这样,一方面能够提高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又能在金融创新中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扩大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分销渠道。商业银行要扩大金融产品的销售,就必须建立自己的网络,包括寻找更多的商和信用卡的特约商。另外,商业银行也可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结成战略联盟,形成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双方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资源,降低成本和分享客户,扩大产品服务范围。1997年7月中国银行与平安保险公司签署了业务合作总协议,同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与华夏证券公司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开创了我国金融活动契约设计的新模式。

3.并购。这是商业银行拓展分销渠道最为快捷和最为有效的手段,尤其在新开发的区域、跨地区和跨国经营更是如此。并购,按其目标和行业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第一种是目前最具有影响的模式,就是银行之间,保险公司之间,证券公司之间所进行的并购。在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发展的浪潮中,国际机构集团化已是大势所趋。这种并购方式已成为商业银行扩大零售网络的主要手段,同时也有助于增强银行的实力和节约费用。如1998年4月,美国国民银行与美洲银行合并组成新的国民银行集团,成为美国国内最大的商业银行。过去,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域设置,造成一些网点成本高、效益低。今后,要从规模效应、减少管理层次和降低成本的目标出发,采取有效兼并、重组等措施,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提高国际信誉,增强竞争能力。

第二种并购方式是指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之间的并购。这种并购的主要目的仍是为了扩大分销网络,另外也可借助对方的条件来扩大自己的服务范围。例如,1998年4月,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合并,实现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强强合作。1995年中国建设银行与摩根·斯利坦合资组建了中国国际金融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与东亚银行合作在香港收购了擅长投资银行业务的国民西敏斯银行下属的西敏证券,成立了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从事香港和内地的投资银行业务。今后,随着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实施,银行可以和资产质量较好的券商和保险公司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来拓展营销网络,扩大金融服务范围。

4.合作营销。目前,根据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多、融资额度大以及融资渠道需要多样化的特点,司构建项目贷款的银团贷款机制,建立同业合作、优势互利、资源共享的销售体系。这样,既可以实现同业双赢的目标,避免无序竞争所带来的伤害,又可有效地分散信贷风险。此外,也可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组织银企资金供需洽谈会与金融产品营销会,实现银企零距离的沟通和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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