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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的概念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7 09:40:18

城乡一体化的概念

城乡一体化的概念篇(1)

关键词:大城市;公共交通;公交体系;公交系统

中图分类号:U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15-0093-02

1 公共交通系统发展的背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化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这不仅让农村中的大量劳动力转向城镇,让城乡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城乡间的人员流动也正在不断地增多,进而出现了客流量大增的现象。同时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镇人口不断增多,城市问题也正在日益显现,例如城市污染、城市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的增多,当前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城乡间的人口结构发生了改变,主要体现城市人口增多和流动性比较大,农村人口减少。20世纪末大城市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缩短了城乡间的公路客运,这在很多程度上解决了城乡间居民的出行及流动。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间及城市间的物流及客流的增多,原有的公共交通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原有公路管理模式的弊端已经显现,城乡间的运输方式发展不协调,管理体制表现为多头领导及交叉。城乡间的道路建设及使用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划,在城乡间的短途客车与城市间的公交形成不公平的竞争,在城市间的车辆缺乏一个统一调度、统一规划,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间的客流不断增多,但是城乡间的短途客车却人为地分割了市区与城镇间的频繁交通联系,已经严重制约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在此背景下,现代大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发展理念由此酝酿而生。

2 有关概念与内涵

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大城市的命脉,这也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城市公共交通作为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同时也是关系到城市能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公益事业,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及人们理论认识的发展,国内的很多城市根据自己城市的基本特点,提出了城市发展公共交通战略,大公交体系、城乡公交统筹、城乡公交一体化、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基于TOD模式的公共交通、快速公交系统等理念引人关注。

2.1 大公交系统的概念和内涵

大公交及大公交系统这些概念在近几年出现在一些论文、杂志及研讨会上,同时在网络上也出现了这些概念,对这两个概念不同等人有不同的见解,真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这两个概念学者们并没有给出权威的界定,在一些刊物及杂志上对大公交的定义为公共交通中的主体地位,能够为城乡提供经济、方便、高效及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更好实现城乡间的交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共交通事业不断深入,在大城市发展大交通、大公交已经成为大城市区域公共交通发展的大趋势,对于大公交的定位主要是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的主要地位,能够为大城市的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在大城市中能够建设一个经济、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交通系统,更好地实现城乡间的结合。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公交系统能够更好地确保城镇发展对公交系统的

需求,结合学者的研究和当前大城市在构建大公交系统的实践,对其定义为它是在现代化城市进程中,确立了以人为本、公交系统优先发展的理念,运用先进技术及社会的综合资源,建立一个经济快捷、安全可靠、可持续发展的区域公共交通体系,更好地实现城市内及城市间的公共交通系统。关于公共交通系统的内涵主要包含了几下几个方面:第一,大公交系统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其核心就是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满足城市的发展。第二,大公交系统包含的内容非常多,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公交车、轨道公交、出租车外,还有免费的自行车、缆车及水上渡轮等,为了人们更便利出行。第三,大公交系统的发展有利于城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第四,大公交系统具有很强的辐射性,能够辐射周边村镇及城镇。第五,要与城市的对外交通系统进行有效的对接,更好地实现区域经济发展。

2.2 有关城乡客运的概念和内涵

关于城乡客运有一些相近的提法或者说法,这些提法主要有城乡交通一体化、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公交化及城乡道路一体化建设,在这其中有一些比较常见的概念,例如城乡公交统筹、城乡公交一体化、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等概念,同时提出了一些内涵比较相近的容易让人产生混淆的概念,这就需要同一概念,更好地为大公交提供学术支持,随着城乡道路设施不断完善,我国城市道路系统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对其相关研究也正在不断增多,尽管出现了很多概念,但是通过对这概念进行分析,基本都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第一,概念背景相同或者相近,这个背景主要是城市的快速发展,都为了更好地对客运体制改革及打破城乡客运二元结构为出发点,更好地服务城市交通。第二,指导思想相同,城乡客运的融合,主要是围绕城乡遵守统一法规、统一规划及统一管理的方式。第三,目的相同,都为了更好地服务城市发展,给人们提供更为便捷的出行工具。

对城乡客运的改革主要是为了打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更好地让居民享受便捷、舒适的公共交通资源。对城乡客运的改革应该是以公共交通理念为指导思想,使用城乡公交一体化或者公共交通这些概念来概括城乡客运更为贴切,城乡公交一体化主要把城市的公交设施与乡镇的诸多客运设施相结合,让其有机结合,利用公交化运作方式,实现旅客有序乘坐,让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最终达到居民出行方便,更好地促进我国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

2.3 基于TOD模式的公共交通

TOD模式就是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模式,其英文为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TOD,这是一个交通布局紧密、功能混合的一个社区,在这样背景下,建立一个公共交通枢纽,经过合理的布局,让更多的人乘坐公交,减少私家车的出行,这种模式经过不断的实践,TOD主要由一个概念转为特殊的用地单元,这种模式与传统的小公交为导向的城市交通理念有一定的区别,这种模式能够积极引导城市合理拓展,能够对私家车及小汽车的使用起到正面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市的规模出现了非常快的发展,针对大城市大战的趋势,公共交通作为民生的基础,要把城市的规划和公共交通的发展进行结合,在城市里构建基于TOD模式的公共交通系统,这也是我国城市对城市公共交通实现的一种重要途径。

2.4 快速公交系统

BRT是城市快速公交系统,其英文Bus Rapid Transit,缩写为BRT,这种系统主要是来源于巴西的快速轨道与常规公交之间的一个新型的公交系统,这种系统能够承载大量的运量公交方式,被形象地比喻为地面上的地铁系统。这种公交系统主要是利用现代化公交技术结合智能交通技术和运营管理,在这个系统中公交专用道路和建造新式公交车站,能够更好地实现轨道交通与普通交通的无缝隙结合,已达到轻轨服务水准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城市客运系统。

快速公交系统的基本特点就是高效率、高品质、低耗能。低污染及低成本,这些特点符合时代的标准和发展趋势,这种公交系统能够更好地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理念,这种公交系统已成为国际上普遍推行的新型公交方式,在我国这种方式已经被相关部门重视,在一些大城市已经被应用,例如在北京、广州、郑州、厦门等等。

3 大公交概念的内在联系

通过上面对公交概念的概述,我们可以发现这些概念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这些概念是在城市空间迅速发展中出现的,同时也是在公交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它们之间存在必然联系。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空间的不断扩大及城乡间关系往来的不断增多,人们对公交的需求也正在增多,这样就促使我国公交系统的大发展,特别是促进BRT的诞生。同时,公交系统的快速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前我国公交系统的快速发展正是基于TOD模式,这位城市发展理念奠定了基础,通过对国际国家的分析,我们能看出TOD是城市发展的模式,BRT是城市发展的支撑。快速公交模式的发展正是这两种模式的结合,并且更好地协调好这两者的关系。

大公交系统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必然。关于城乡一体化是大公交系统发展的初级阶段,为城镇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城镇一体化的不断成熟,大公交系统在城镇化的发展中的作用日益体现,能够更好地利用先进技术和各种公共资源,能够建立起一个安全经济、高效快捷的区域公共交通系统,更好地促进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区域经济的发展,建设大公交系统是城镇公交一体化的建设的最终目标,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发展。

针对我国大城市发展情况,可以看出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趋势,也是环保发展的趋势,为了保障公交系统的高效和服务质量。高效的城市公交系统是需要有快捷的交通方式,高服务质量能够让居民出行,更好地使用公共交通服务,能够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同时我们更要保障公交系统价格优势,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给予支持,更需要市场杠杆起作用,发挥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系统中的主体作用。大公交系统的发展应该更多地考虑到城市的综合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符合城市用地发展,大公交系统的发展还需要构建一个全新的现代化的城市公交系统,运用新的管理方式更好地用好促进到公交系统发展,鉴于此,未来大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发展的主要方向是基于TOD模式和BRT支撑的大公交系统的构建。需要强调的是,各个不同的城市要从不同地区自然条件、人文背景实际情况出发,寻找到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大公交系统。

参考文献

[1]顾尚华.我国大城市客运交通结构的发展模式浅析[J].交通与运输,2005,(4).

[2]张石石,高志刚,刘海洲.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一体化换乘协调分析[J].交通科技与经济,2009,(1).

[3]赵红茹.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缓解西安市交通拥堵问题[J].陕西建筑,2000,(3).

[4]李晓华,林宇凡.自行车交通与轨道交通合理换乘方法[J].交通科技与经济,2008,(5).

[5]王欲敏.城市公共交通换乘方式分板[J].交通标准化,2010,(11).

城乡一体化的概念篇(2)

论文摘要:文章区分了乡土小说、农村题材小说、乡村题材小说这三个概念,主张用乡村题材小说来囊括新时期以来全部的乡村小说创作,这既满足了乡村小说创作的实际需要,使这一文学流派能够科学、稳定、健康地发展下去,还对改变当下乡村小说批评的观念、方法和视角有着警示意义。 

    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就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以农村和农民为描写对象的小说,数量繁多,姿态各异,一经出现就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对以农村和农民为描写对象的小说,在我们的现当代文学史上有过“乡土小说”、“农村题材小说”、“乡村题材刁、说”这几种不同的称谓,指称的不确定性与当时的文化语境和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联系,也使得这一文学流派存在着众说纷纭、界定模糊、各抒己见的现象,不利于这一文学流派研究的深入。尤其是进入新时期以后,这几个称谓往往被任意使用,很少顾及其特定的内涵和外延。对于新时期以来以乡村为描写对象的小说,笔者认为“乡村题材小说”这一术语比较适合。因此,当下有必要对这三个概念进行甄别清理,为新时期以来的乡村小说找到一个合适的称谓,从而使这一文学流派的研究更加科学和规范。同时,随着中国越来越快的城市化进程,城市文学对乡土文学构成了巨大威胁,大有取而代之之势,甚至有人惊呼“乡土小说”将会灭亡。勿寸这一文学流派的内涵和外延进行重新厘定,使其科学、稳定、健康地发展下去,眼下就显得迫在眉睫了。 

    在以农村和农民为表现对象的小说中,在诸多概念中,“乡土小说”用得最多。鲁迅与“乡土小说”的关系是直接的。首先,他以(故乡》、(风波》、(孔乙已)等一大批精美的“乡土小说”创作对后来者起到了规范和号召作用。其次,他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对“乡土文学”给以正式命名和对其一系列特点进行的理论概括无疑成为这一范畴的定型化和普遍化的重要依据。他在称许寮先艾、许钦文、王每彦、裴中文、黎锦明、李健吾等人的小说创作时说:.‘赛先艾叙述过贵州,裴中文关心着榆关。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从北京这方面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田除了鲁迅之外,周作人在理论上的大力倡导对于其成长以至蔚成流派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在1923年的(地方与文艺》曾清晰地表达了自己的见解:“因为无论如何说法,人总是‘地之子’不能离地而生活,所以忠于地可以说是人生的正当道路。现在的人太喜欢凌空的生活,生活在美丽而空虚的理论里,正如以前在道学古文里一般,这是极可惜的,须得跳到地面上来,把土气息、泥滋味透过了他的脉搏,表现在文学上,这才是真实的思想与文艺。这不限于描写地方生活的‘乡土艺术’,一切的文艺都是如此。’,冈后来的研究者大多以周氏兄弟的研究为基石,从不同的角度对“乡土小说”的概念进行新的界定:所胃‘乡土小说’,主要就是指这类靠回忆重组来描写故乡农村(包括乡镇)的生活,带有浓重的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的小说。”日严家炎在《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中解释了乡土文学,该条写道:.’乡土文学,通常指的是以农村生活为题材,具有较浓的乡土气息与地方色彩的一部分小说创作。”从以上的阐释中洲门可以看出,无论“乡土小说”创作发生了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乡土小说”这一历史的文学概念应具有如下基本艺术特征:一,特定的美学内涵和外延:以“地域特色”和“民俗风情’‘这两个内核特征作为其特定的美学内涵,以乡村生活为其基本描写内容,以农民为其主要观照对象;二,比较单一固定的主题格调:展示乡村的宁静、安详或批判乡村人的愚昧落后是其基本的主题表达;三,特定的情感特征:以既眷念又批判的情感体现出对乡土复杂难言的情感态势;四,特定的艺术表现手法:以现实主义创作手法为其表现技巧。进入到新时期以后,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有的“乡土小说”的艺术特征已不能囊括现实创作中全部的乡村}j、说了。有鉴于此,一大批学者对“乡土小说”的内涵和外延进行重新修正与厘定。“乡土小说”,不能仅仅单纯地看作是书写原乡情韵,揭示乡土地域风情的小说,只要作品中表现了一种乡土情结,乡土意识,都可以称作“乡土小说”。丁帆、金汉、陈继会、雷达、贺仲明等学者就持这种“乡土小说”的传统提法以囊括所有描写城乡生活的文学作品。虽然这一界定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乡土小说”命名的困境,扩大了“乡土小说”的内涵和外延,但笔者认为,“乡土小说”就是“乡土小说”,它是一个有着独特美学内涵的历史的文学概念。如果我们不顾历史的传承和现实的创作状况而对其妄加“改造”,不但遮蔽了“乡土小说”原有的“地域特色”和’‘民俗风情”这两个决定“乡土小说”存亡的内核性特征,还会使原有“乡土小说,’的概念变得模糊不清。这无异于取消了“乡土小说”存在的合法性。 

    “农村题材小说”是一个侧重题材范畴的概念。如工业的、城市的、军事的、知识分子的等等,是一个社会政治学的批评术语。如果说鲁迅的论述为“乡土文学”的创作和研究奠放了一块基石的话,那么茅盾的论述则为“农村题材小说”的创作和研究确立了一个基调,并且成为批评“乡土文学”的重要依据。或许是因为茅盾的特殊身份和背景,他从一开始就没有追随“乡土文学”的一般称谓,而是更着重“农村生活”这样的字眼。他在《关于乡土文学》一文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关于乡土文学,我以为单有了特殊风土人情的描写,只不过是看一幅异域的图画,虽能引起我们惊异,然而给我们的,只是好奇的展足。因此在特殊的风土人情而外,应当还有普遍性的于我们共同的对于命运的挣扎。一个只有游历家的眼光的作者往往只能给我们以前者;必须是一个具有一定的世界观与人生观的作者方能把后者作为主要的一点而给予了我们。’,日茅盾在这里批评的是“乡土文学”缺少的是“革命性内涵”,而这又正是因为缺少进步世界观的指导。作为一位革命现实主义作家,茅盾期待把这些明确的思想和生活内涵纳入“乡土文学”,以拓展其表现的生活领域和艺术视野,从而起到配合左冀文学革命运动。其后40年代,大盆的“乡土文学”创作基本上以茅盾的理论为指导。“乡土小说”抹杀了其“地域特色”和.‘民俗风情”的特征(只有赵树理除外),与“农村题材小说”合而为一了。这些作品描写了农民从个体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转变的全过程,为当时的社会变革与政治斗争寻找合理的注解。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千河上》和周立波的《暴风与骤雨》是这一时期’‘农村题材小说”的典型代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文学被划分为各个题材领域一一对应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农村题材小说”代替了“乡土小说”,成为宣传政治运动、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农村阵地。就连主张用宽泛的“乡土小说”概念来涵盖中国现当代乡村生活小说的丁帆也认为:“六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的大量反映农村社区生活的作品,是不能称其为乡土小说的,充其盆亦只能是一些农村题材的小说创作,原因之一就是它们失去了作为‘乡土小说’的重要美学特征—风土人情和异域情调给人的审美辰足。’可以说“农村题材小说”是一个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的概念,是一个烙上了强烈政治色彩的社会政治学用语。实在和文学相去甚远,因此不宜用它来充当涵盖新时期以来所有乡村小说创作的概念,应该放弃使用这一概念。 

    “乡村题材小说”中“乡村”是一个中性词,意指作家言说的客观对象,以此来区分“乡土”和“农村”这两个经过文学言说而被赋予了特定意义内涵和价值的“想象性构成物”。相比于“乡土小说.,,“乡村题材小说”既有较长的存在历史,又未在其存在过程中形成特定的内涵规定与外延限制。它是一个站在城市与乡村这样一个大视野层面上的观照,可以涵盖“乡土小说”和“农村题材小说”的一个称谓。凡是以乡村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小说都可称作“乡牛创预材小说”。可以看出,使用“乡村题材小说”这一概念是和当下中国的现实相一致的,符合城市化进程中乡村小说的发展趋势。赵园、段崇轩、周水涛等许多学者现在已开始使用“乡村题材小说”这一概念。本文认为涵盖新时期以来以乡村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小说,“乡村题材小说”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概念,主要是出于其内涵和外延实际变化发展的考虑: 

    首先,“乡村题材小说”比“乡土小说”具有更加广阔的内涵和更加开放的外延。在传统的界定中,“乡土小说”主要指以农村包括乡镇生活为题材,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与地方特色的小说创作。虽然不同的学者对“乡土小说”有各自不同的看法,但纵观所有’‘乡土小说”的概念,我们不难看出,强调“地域特色”和‘’民俗风情”这两个内核几乎是所有乡土小说史家都坚持的。然而,随着创作与社会生活的同步发展,新时期以来有许多描写乡村的小说并不具备“地域特色”和‘.民俗风情”。首先,有相当一部分小说虽然以乡村为描写对象,但小说并没有显示出某种乡土气息。例如,(分享艰难》、(大雪无乡》、《年前年后》、《天下荒年》等作品描写了乡村生活,但这些小说的艺术魅力不是来自于乡土风情,而是来自于对复杂的现实生活的精确展示和对人们所关注的现实矛盾的精辟分析。其次,还有一部分以农民为描写对象的小说,描写农民在城市的打工生活,展示农民在城市中的悲惨遭遇,故事基本和农业生活无关,已经无法展示出乡土色彩了。如(到城里去》、《白菜萝卜)、《民工》、《泥鳅》等。最后,80年代后期,以马原、余华、残雪、苏童、格非等人为代表的’‘先锋小说”作家的“先锋小说”往往只把乡土作为一个背景,一个故事发生地而存在,这些作品大多依托西方文化观念和哲学思想对社会人生进行形而上的思考,自然忽略了对乡土地域色彩的表现。如(虚构)‘(一个地主的死}‘(山上的小屋)、(米)、(敌人)等小说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可见,“乡土小说”已无法涵盖以上这些小说的内涵。再从外延来看,传统“乡土小说”的外延是农村,其地域范围至多扩大到县一级的小城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小说的地域范围发生在城乡结合带,甚至是城市。如刘醒龙的小说(白菜萝卜》和鬼子的小说《瓦城上空的麦田》等。因此,“乡村题材小说”所要面对的“乡村”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乡村,而是一个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和变化性的广阔空间,这既包括原有的广裹乡村原野,又涵盖了正在城市化发展的小城镇及城乡结合部,甚至是城市空间。同时,作品所面对和表现的“人”,也不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他们还包括了那些长期游走在城乡之间的企业家、知识分子、乡镇千部、艺人以及那些还未来得及脱去“土”气的城市农民。例如(年前年后》、《分享艰难》、《乡长》、《扶贫》等一大批‘.现实主义冲击波”的作品展示了“乡镇干部”这一特殊的文化群体在农村的生活,而(白菜萝卜》、(都市里的生产队》、(败节草》等一类作品所描写的是农民以不同的身份在城市中的生活。 

    其次,“乡村题材小说,"t匕“乡土小说”包容更加“多元”的主题格调。传统的“乡土小说”主题内涵比较单一,基本是在静态的乡村生活中展示乡村的宁静、安详,或批判乡村人的愚昧落后。作家们是站在乡村外审视乡村的,以启蒙和政治改造作为书写乡村的基本姿态是明确而稳定的。新时期以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乡村日益被城市吞食,城市文明日益进逼乡村,城乡之间的影响日渐加深,乡村不再成为封闭自足的叙事资源,“‘乡村题材小说”由此呈现出更加“多元”的主题格调。虽然像《清水洗尘》、《梅妞放羊》、(孕妇和牛》、(清洁的日子》等作品在封闭自足的乡村书写中显示出传统“乡土小说”的品质,但更多的作品显示出的是更加丰富“多元”的主题格调。《陈免生上城》、《老井)、《黑骏马》等作品揭示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愚昧落后,对农民身上固有的劣根性进行了批判。(人生》、(平凡的世界》、(哦,香雪》等通过对两种文明冲突的描写,表现出现代化给乡村带来的巨大影响,以及乡村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暴露出来的缺陷。(大树还小》、(黄昏放牛)、(九月还乡》等作品展现了乡村因经济劣势导致的文化劣势,表现出对乡村文化的严重担忧和焦虑。(乡村情感》、(黑蜻蜒》、(跪乳》等作品在批判城市道德时虔诚地讴歌传统美德的乡村文明,表现出很强“文化守成”倾向。(瓦城上空的麦田)、《神木》等作品展示出城市的冷漠无t清,金钱对人心的腐蚀,表现了城市空间下农民异化的现代性主题。“乡村题材小说”主题“多元”的格调还体现在作家“价值依托的多样化”。“价值依托的多样化”在此“既指乡村小说创作的核心价值依托的多元化,又指乡村小说家个体在具体创作时对多种价值意识的兼容并包”。圈例如,从(黑蜻蜓》、《跪乳》等作品中,我们不难发现作家们对“仁”等传统道德精神的眷念,而(乡村情感》、《天下荒年》等作品既认同在新民主义革命阶段和十七年阶段形成的以“革命精神”为核心的价值意识,又认同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传统人文精神;(歇与山庄的两个女人》、《城的灯》等作品则对城市现代性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认同。总之,新时期以来的“乡村题材小说”具有更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更开阔的视野,“乡村题材小说”呈现出更加“多元”的格调。 

    再次,部分“乡村题材小说‘’的乡土情感与“乡土小说”的情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乡土小说作家大多来自乡村,因此有着城乡两方面的人生体验。一方面,乡村传统文化是自我得以确立的根本,他们不可能轻易割断与乡土的情感联系,在文化上也难以逮然摆脱乡土的影响。另一方面,城市文明又远远优于乡村文明,对于经受了现代文明洗礼的这些作家来说,认同本土文化意味着肯定自身生活方式的低劣与不合道德标准,因此形成了他们对乡土的双重姿态,即既眷念又批判。新时期以来,时代和社会生活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乡村小说作家对乡土的情感也随之改变:一,情感空缺。余华、苏童、格非等一批出生于60年代的作家生在城市长在城市,他们缺少乡村的生活经历和体验,作品中的乡村只是故事发生的背景,而非现实中的乡村,他们不关心乡村本身的存在,小说只寄托着某种形而上的哲学思考,因而在他们的创作中基本上不对乡村倾注情感。二,情感变异。长期以来,乡村小说作家始终对城市怀有一种仇恨的心理,这是由于他们在思想上不能适应城市文明而形成的。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展开,作家们对以工业文明为标志的城市文明不再一味地排斥,而是有了更加理性的认识,逐渐意识到城市化将是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三,情感超越。李洱、韩东、毕飞宇、魏微、红柯等更新一代作家的作品已超越了传统的“城乡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显示出更现代的创作理性。(石榴树上结樱桃)、(扎根》、(玉米)、(一个人的微湖闸》等作品用一种“个体”言说的方式,叙述自己的独特的生命体验和精神感悟,描绘生活的本真状态,表达着自己的切身感受,传达着各自的价值判断,在更为广阔的层面上叙写着中国的城乡关系。 

城乡一体化的概念篇(3)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认知误区;规划策略

1 新型城镇化的概念

“新型城镇化”一词最早是伴随着党的十六大。新型工业化。战略提出,已有10余年。战略提出,主要是依托产业融合推动城乡一体化[1]。然而,中国百姓熟知新型城镇化是在党的十,特别是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正式提出。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及其将之确立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动力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手段之后,才越来越受到各行业和学界人士的关注。

新型城镇化是在城镇化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的,其在人口集聚、非农产业扩大、城镇空间扩张和城镇观念意识转化等方面与传统的城镇化概念并无显著差异[2]。但实际上,在实现这种过程的内涵、目标、内容与方式上是有所区别的,因为各行业、领域的针对性和研究的侧重点不同。新型城镇化至今尚无统一和明确的定义。所谓的新型城镇化是以民生、可持续发展和质量为内涵,以追求平等、幸福、转型、绿色、健康和集约为核心目标,以实现区域统筹与协调一体、产业升级与低碳转型、生态文明和集约高效、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为重点内容的崭新的城镇化过程。推行新型城镇化是为了:(1)积极应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发展的新形势;(2)弥补长期以来高速城镇化带来的弊端和损失;(3)最大限度地将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广大人民;(4)促进未来中国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2 新型城镇化存在的认知误区分析

新型城镇化作为我国新一轮城乡建设和转型时期的重要指导性战略,对经济、社会、体制制度和城乡建设诸多方面具有深远的意义,其内涵伴随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践成果的落实将得到不断丰富[3]。但是,受既有国情和利益分配方式、现状发展模式以及未来众多不确定因素的潜在影响,新型城镇化在城镇实践过程中极有可能出现若干误区,其可预见性误区可概括为以下六点(表1)。

3 推行新型城镇化四类规划策略

对于国内城乡规划学界而言,“新型城镇化”虽然广为熟知,但一方面长期在局部范围或地区试行,另一方面常局限在城乡建设环节。随着新型城镇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并成为本届政府执政的重要理念,“新型城镇化”的涵盖范围持续扩大,其要求城乡规划学界必须积极探索新时期推行新型城镇化的新策略[4]。规划策略的实施必须以各地阶段性的发展路径为保障。中国幅员辽阔,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域差异显著。在从传统城镇化向新型城镇化转变的过程中,各地应秉承。评估现实差距-树立可行性目标-确立重点行动计划。的系统化思路,逐步实现基于内涵维度的发展方式转变、基于目标维度的发展方向确立和基于内容维度的实施安排。以发展路径为基础,针对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实际情况,新时期城乡规划领域推行新型城镇化应采取以下四类策略。

3.1 “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与一体化”的统筹协调策略

统筹协调策略涵盖区域与城乡两个层次。从区域上说,大体包含4个空间地域层次的协调与统筹:(1)以大多数现状城镇中心城区为核心的规划区或都市区范围;(2)较为明确的市域范围;(3)跨行政界限的城市圈、城市群范围;(4)更大尺度的都市连绵带和经济区范围,在此区域内统筹更多的针对宏观政策、重大设施、产业布局、生态安全等方面。而对于城乡一体化层面,则较为微观地注重与城乡居民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道路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布局、就业水平及环境质量保障等方面。

3.2 “三产三低三提升、三业三化三集中”的转型升级策略

所谓转型,一是向低碳绿色转型,二是向规模集中转型。低碳绿色即要求农业、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实行“低排放、低污染和低能耗”。规模集中即倡导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现代服务业向城镇各级中心集中。所谓升级,一方面指农业效率提升、工业低碳水平提升和现代服务业服务质量提升;另一方面指农业现代化、工业集群化和现代服务业规模化协同升级。

3.3 “资源节约集约、环境友好安全”的生态文明策略

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是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5]。其中,资源节约即强化现有资源的节约保护和集约利用,依托新技术大力开发新能源、新材料。积极推进废物回收再利用工程。环境友好即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建立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城镇环境质量(包括大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监测,因地制宜、适度提高有污染企业准人门槛和处罚力度。此外,以现代技术为依托,积极推进城镇绿色建筑改造,打造绿色社区、绿色街区和绿色城镇;科学合理布局城镇空间,尽可能多地利用自然资源和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等)解决城镇采光和通风问题以减少环境干预也是生态文明的重要方面。

3.4 “集聚增长、混合利用、紧凑开发”的集聚紧凑策略

集聚紧凑策略包含三层含义,所谓集聚增长即推动产业集群化集聚、空间园区化集聚、重点在各级城镇中心集聚。所谓混合利用即提倡各项功能混合使用,从而降低远距离、钟摆式交通出行。而紧凑开发指依托公共交通导向实现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土地利用。三者相互作用,互为条件,互为因果。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新型城镇化”是以追求民生、可持续发展和质量为内涵,以平等、幸福、转型、绿色、健康和集约为核心目标,以区域统筹与协调一体、产业升级与低碳转型、生态文明和集约高效、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为重点内容的崭新城镇化过程。新型城镇化是中国未来较长时期内城乡发展与建设的关键指导战略,理清新型城镇化概念与内涵、树立切实可行的新型城镇化目标、梳理重点内容并结合规划策略统一部署,同时及时纠正认知误区十分必要,也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李程骅.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新型城镇化战略[J].求是,2012(14):35-37.

[2]谢扬.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J].红旗文稿,2008(10).

[3]方创琳,刘晓丽,蔺雪芹.中国城市化发展阶段的修正及规律性分析[J].干旱区地理,2008(7):512-523.

城乡一体化的概念篇(4)

2010年5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城市发展报告》:我城镇化水平从2005年的42.99%提高到2009年的46.59%,年均增加0.9个百分点。按照目前的增长速度,未来5年间,中城镇化水平将达到并超过50%,进入城市社会,快速城镇化的趋势将保持15至20年的时间。

2010年9月25日CCTV《新闻周刊》报道:城市“堵”局――关注城市交通由半身不遂转向全面瘫痪。中秋前几天,全一线、二线甚至三线城市,很多都出现以前罕见的大堵车,公路变身停车场。这是特别的景象,还是向常态发展,这病能治吗?

看到以上二则报道,庆幸家快速发展之余,不禁对我城市化过程中的问题产生深深隐忧。试问,城市化这把“双刃剑”,如何趋利避害?本文试图转换视角去审视“城市化”,以期共同探讨。

视角一:从相关概念透视城市化发展轨迹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城市化是世界范围内重要的经济社会现象,世界各都经历了或正在经历城市化过程。留心观察,从相关概念的变迁可以窥见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轨迹。试看以下概念及关系图(图1)。

工业化:指一个家和地区民经济中,工业生产活动逐步取得主导地位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的特征主要是农业劳动力大量转向工业,农村人口大量向城镇转移。

城市化:通常指人口向城市聚集和乡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的过程。

城镇化:是中学者创造的一个新词汇,至今尚无统一概念。一般认为,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它与城市化概念同中有异。

畸形城市化:一些发展中家城市化水平同经济发展程度不相适应,城市人口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其经济发展现状,被称为“畸形城市化”。

郊区城市化:指城市人口和各种职能迅速向郊区扩散转移,从而使郊区成为具有各种职能的城市化地域的过程。20世纪50年代以后,出现“郊区城市化”现象。

逆城市化:城市人口向外回流到乡村和小城镇的过程。20世纪70年代后,部分家经济高度发达,城市化处于饱和状态,人们迁往更远的农村和小城镇,出现“逆城市化”现象。

再城市化:20世纪80年代后,一些大都市积极开发中心衰落区,发展高科技产业和第三产业,吸引了年轻的专业人员回城居住,市区人口再度增长,出现“再城市化”现象。

从以上概念和框图看出,工业化是城市化的长期驱动机制,城市化水映工业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它们相互促进。随着城市化水平提高,城市规模扩大,出现“郊区城市化”,但城市的聚集效应存在一个与城市最优规模相对应的临界点,超过这个临界点,则各种城市问题变得突出,“逆城市化”现象出现。随着对大城市中心区环境的治理和新产业的开发,又推动了“再城市化”。透视这个过程,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城市化的最终走向,是在追寻一条人地协调之路。

视角二:从城市化发展轨迹诊视“城市病”病因

城市是人类对自然干预最强烈的区域。伴随城市化进程,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城市环境不断发生变化,产生了一系列“城市病”。如现代大中城市普遍存在的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污染、资源短缺及由上述问题引起的城市人群易患的身心疾病等。而在部分发展中家,人口的过度集聚远远超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现“畸形城市化”现象,其“城市病”更加突出。

综观城市化发展一般轨迹:工业化推动城市化,工业在城市聚集,对环境和资源必然带来压力。人口向城市集中,交通拥挤、居住条件差、就业困难、社会秩序混乱等会随之而来。表面看来,工业集聚、人口集中、不合理的社会生活方式是“城市病”的形成诱因。透过表症,其深层根源在于城市化进程中人与自然、人与人、精神与物质之间各种关系的失调。城市是一个有机体,它是生态、经济和文化等多因素的综合产物,问诊“城市病”病因,需从综合的角度、协调发展的角度把脉。否则,头痛医脚、脚痛医头只会事倍功半。

视角三:从“城市病”病因审视中城市化战略

人是城市的主体,是各类城市病的受害者,也是城市化的出发点和归宿。中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制定城市化战略应跳出城市,扩大视野,统筹兼顾,才能走出一条有色的城市化之路。

1.践行“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发展战略

殊的情,使城市的问题要从农村做起,从农村着力才会事半功倍。实现城乡统筹,将城市化发展置于城乡一体化的轨道上,即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土地管理、统筹农业产业发展,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城乡公共服务。

城乡相对集中和适度分散相结合。通过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解决农民的就业和居住,逐步实现农村与城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城市化”视为一种生活方式,乡村仍然保留,但机械化的劳动方式、城市化的衣食住行、现代化的文化生活等都与城市没有本质区别。实现“农村与城市同质化、乡村生活城市化”,只有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对于“城市病”的蔓延才能釜底抽薪。

2.倡导“健康城市”理念

城市是对大自然干扰最大的人工作品,城市发展必须选择对大自然干扰最小的模式。城市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得更好,因此,城市不仅仅是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效率的经济实体,更应是能够改善人类健康的理想环境,是人类生活、呼吸、成长和愉悦生命的现实空间。城市化不仅看城市发展的速度,更要看城市发展的质量。

建设健康城市,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加强城市规划,优化城市布局,改善城市环境,使城市成为健康人群、健康环境和健康社会有机结合的整体,使人在城市能够过上尊严、健康、安全、幸福和充满希望的美满生活。

3.注重发展模式“因地制宜”

小城镇:是城市与农村的结合点,承上启下,既是工业化的重要载体,又是农业产业化的服务依托。发展小城镇能促进城乡之间均衡发展,缓解大中城市人口膨胀压力。但小城镇的局限在于缺乏足够的产业聚集效应,资源利用效率低,吸纳农村劳动力能力有限。

大城市:能产生明显的聚集效应,带来规模收益与经济扩散效应。但我很多大城市人口已达相当规模,且“城市病”已相当严重,接纳新增人口的设施和能力已经严重短缺,难以在短期内消化大量农村人口。

城市群(带):大城市与卫星城呼应,形成广阔的经济增长地带,能够带动整个区域经济发展。既可以防止城市功能过于集中带来的“城市病”,又可集约利用土地。但城市群(带)的形成需要特定的自然和人文条件,影响因素众多。如我正在形成的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群,规划中的“两横三纵”城市化格局(“两横”即欧亚大陆桥通道和沿长江通道两条横轴;“三纵”即沿海、京哈京广和包昆通道),均有其特定背景,并非所有地区都适宜。

城乡一体化的概念篇(5)

【关键词】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保护措施;景观结构;功能

前言

城市边缘区兼具城市和农村的双重特点,是接近城市并具有部分城市特征的农村地带,在其他领域也称“城乡结合部”,城市边缘区具有人口密度低,缺少市政规划指引,具有较高的发展空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边缘区出现了界限模糊、管理混乱和规划难度大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制约城市化进程的巨大障碍。城市规划工作应该充分利用城市边缘区的发展空间,从城市边缘区的特点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实现城市边缘区各项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城市边缘区的迅速发展。在城市边缘区规划乡村景观是振兴城市边缘区经济和社会的一个方式,可以利用城市边缘区的双重属性,实现城乡的共同发展。城市规划工作者应该提高对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规划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总结和积累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规划的经验,明确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相关的概念,在科学地综合分析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特点的前提下,找到城市边缘区进行乡村景观规划的要点,在保护和整治城市边缘区各项资源的基础上挖掘城市边缘区的潜力,以有效的措施和科学的规划实现城市边缘区的加速发展。

1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的基本概念

1.1城市边缘区的概念

城市边缘区在地理上是指城市与广大周边乡村相连接的部位;在形式上城市边缘区是指城乡要素在一定区域内出现了逐渐过渡、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区域;在功能上城市边缘区是指城市和农村功能相互交叉、互补强烈的中间地带。城市边缘区具有生产功能、服务功能、缓冲功能、生态功能和旅游功能。城市边缘区域内非农业活动与农业活动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形成了复杂的、动态的区域形式。

1.2乡村景观的概念

乡村景观具有明显的田园特征,土地利用粗放和人口密度较小是基本的特点,受自然环境条件的影响比较大,是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和生活所形成的人文景观,一般来说一部分自然景观也属于乡村景观。

1.3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的概念

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是指距离城市较近的乡村聚落景观、自然景观和农业景观共同构成的景观综合体,是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统一,是一种极具开发和利用价值的资源,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的自然属性较高,是以农业为主的生产景观和粗放的土地利用景观,突出强调的是乡村特有的田园文化和田园生活。

2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的特点

2.1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具有多样性

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是自然景观、人工景观和生态景观的有机融合,既有商业金融、居民点、工业及矿产和道路等人工景观,又有森林、河流、农田、果园和草地等自然和农田风光,具有丰富的景观类型。

2.2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具有功能性

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可以提供农产品,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还具有社会文化价值、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还对城市环境具有保护和净化的作用。

2.4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边缘效应明显

城市边缘区是城市景观、乡村景观、农田景观、自然景观之间物质和能量流动频繁交换的地区,表现出很强的边缘效应,是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的显著特点,也是景观规划工作应该重点掌握和突破的难点。

3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的规划要点

3.1保护和利用城市边缘区的自然景观

首先,保护和利用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的水资源,城市边缘区分布有大量的湿地、沼泽、池塘、湖泊,对保护淡水资源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要做好补充地下水、建造蓄水池、保持流域内水土。其次,保护和利用城市边缘区的地形地貌,对现有的地形地貌进行恢复和保护,尽量减少新的地貌格局的创造,结合山谷、山脊、山顶、山腰进行必要的保护和利用。

3.2保护和利用城市边缘区的农业景观

首先,保护和利用城市边缘区的水田、旱田、经济林和果园等农业景观,使之在提供观赏作用的同时为游客提供农产品。其次,加大对农业相关文化和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达到既有利于农业景观的保持,又有利于农业景观宣传的效果。最后,提升农田景观的设计和规划水平,提高农业景观对美的表现,对自然和和谐的深层阐述。

3.3做好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规划前的准备工作

对城市边缘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分析,以学科的理论与实践为指导,对现有资源进行科学的规划和设计,确保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的保护和复兴。

3.4掌握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规划的空间

进行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规划应该留有余量,既为当地居民提供了一个日常活动的娱乐场所,还为城市的后续发展提供了一个预留空间。

结语

综上所述,如何使城市边缘区利用自身优势达到加速发展的目的是城市规划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城市化趋势愈来愈明显的今天,城市边缘区规划工作日益受到各界的重视。利用城市边缘区本身的特点和优势,设计乡村景观是一条值得仔细玩味的规划和发展之路,城市规划者应该对此有比较敏锐的职业敏感。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规划应该以城市边缘区的功能和特点为出发点,加强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规划的定位分析,特征和功能入手,保护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的完整性,发挥乡村景观和特色性,挖掘乡村景观的经济性,利用科学规划的手段创造出优美的乡村园林艺术形象,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返璞归真的场所,为农村提供特色发展的公路,在为乡村景观园林行业做出贡献的同时丰富城市规划的理论和经验,更好地促进规划工作绩效的提高,完成对经济和社会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沈阳,周生路,李春华,周寅康,彭补拙.城市边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探——以温州市鹿城区为例[J].经济地理.1999(03)

城乡一体化的概念篇(6)

摘要:总结了城市区域化和区域城市化的特点与不足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全域城市化的内涵、认识误区及实施途径。认为全域城市化可以避免城市区域化空间范围过小和区域城市化地域分割的不足,适合较发达地区的地级市或县域内实施。

关键词:全域;城市化;城乡协调;区域一体化

城市化反映了由乡村到城市转化的一系列复杂的过程,包括人口结构的转型;经济结构的转型;地域空间的转型;生活方式的转型等4个方面。其中地域空间的转型包括区域范围内城市数量的增加和单个城市地域的扩大两个方面①。从空间角度刻画城市化的概念有很多,如郊区化、摊大饼、由单中心向多中心演化等,最近的概念还有城市区域化和区域城市化。

一、超越郊区化的城市区域化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与西方国家走过的道路相比有显著的差别,突出表现为“时空压缩”这一特点。一方面,从全国或区域的角度来看,我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的阶段,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表现为城市人口的快速增加和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另一方面,在一些发达的大城市已经出现了郊区化的过程,表现为人口、产业、住宅等向郊区的迁移。由郊区化引起的城市空间向(郊区)的扩展只是我国城市化空间过程的一个方面。与此同时,在全球化背景下,在我国的珠三角、长三角等范围内区位优越的郊区也获得了大量的国外投资,同时集聚了大量的人口,促进了这些郊区的快速城市化。可以看出,城市扩展是一个比郊区化更能真实刻画我国当前大城市空间变化的表述②。

殷毅等在分析了我国1990年以后城市空间扩展的特点后提出了城市区域化的概念③,认为城市区域化是中国较发达地区大城市随着城市发展、功能提升、规模扩展而产生的城市空间大规模扩散的过程,这一过程产生了新的城市―区域空间形态,表现为产业、人口、设施在区域空间层次大规模的扩散,空间形式已不同于原先的“点”,而是覆盖了相当范围的多层次的“面”。城市区域化这一概念比城市扩展更加规范、专业,有明确的动力机制、空间范围等,同时比郊区化更准确的刻画了我国当前大城市的城市空间变化。

二、有别于传统的区域城市化

区域城市化这一概念在国内城市化研究中有较高的使用率,一般理解为区域视角的城市化④,从空间上看是着眼于面,分析某一区域的城市化状况。江莹在其硕士论文中指出了区域城市化与传统城市化是有区别的⑤。城市化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深受时代背景、国家制度和政策、文化历史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当前的城市化是在全球化时代这一背景下产生的,国内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政策及管理等迅速、深刻变化,同时中国传统文化和历史基础的作用依旧巨大。因此,这种条件下的城市化过程必定不同于传统(西方)的城市化过程,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

我国当前阶段的城市化始于改革开放以后,通常认为这一背景包括全球化、分权化和市场化。全球化时代国际贸易,跨国投资快速发展,产业间分工向基于价值链的产业内分工演化,全球化的影响深入到了几乎每一个角落。同时,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管理模式的转变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始于1980年代的行政性分权包下放括财政权和税收权,实施财政包干体制;下放投融资权限;下放企业管理权限⑥。分权化改革给予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动力和能力,从而带动了城市化进程的快速进行。另一方面,虽然我国的市场体制还不够完善,统一的市场体系还没有形成,但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已经很大,人口的跨区域流动非常显著,不仅是大中城市,东部沿海地区的郊区及区位优越的农村地区都成了人口的集聚区,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

三、扬长避短的全域城市化

城市区域化的特点与不足城市区域化以大城市为中心,城市空间由点向面扩散。在这种扩散过程中实现了城市中心区功能的转换和城市周边(郊区)的发展,城市空间结构更趋合理。目前以经济一体化为主导的一体化区域已经成为国家或地区参与全球合作与竞争的基本单位,国内区域一体化的要求和实践越来越多,如何从城市化的角度推动一体化发展应是其中重要的内容。城市区域化这一概念因其空间范围的有限性不适于应用到着眼于区域一体化的城市化进程。

区域城市化的特点与不足区域城市化。从区域的角度概况了我国当前城市化的特点,范围包括了从城市到农村的广大地域,为城市化研究提供了更加宏观的视角,为一体化做了铺垫。基于全域和区域协调视角的全域城市化我国当前的城市化进程需要着眼于区域,实现协调发展和整体推进,以避免地域分割带来的问题和实现区域竞争力的提升。全域城市化正是为实现上述目的提出的,它以整个区域为推进城市化的实施范围,通过管理改革和地方协调及市场建设实现区域一体化,通过城乡协调实现共同发展。这样即实现了经济要素的优化配置,又避免了地域分割和城乡差距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因而是一种扬长避短的城市化实现模式。

四、全域城市化的概念与内涵

概念与内涵。全域城市化是指在城市化的中后期,区域经济实力积累到一定程度,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和上级政府的协调和统一推进作用下,城市化的主要空间过程从少数几个点通过城镇体系扩散到整个区域,从而增强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进步,通过人口、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区域一体、协调的城市化过程和区域整体竞争力的提高。全域城市化的认识误区全域城市化不是全面城市化。

全域城市化与区域一体化。全域城市化与区域一体化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区别主要体现在两者的着眼点。全域城市化要解决的是如何在区域范围内更好的实现城市化,从而推动区域的发展。全域城市化与城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和全域城市化紧密联系,城乡一体化是全域城市化的目标之一。全域城市化的落脚点不仅在城市和城镇体系,它着眼于全域,在实现城市化空间扩展的同时改善了农村的发展环境和城乡关系,可以促进农村发展和城乡互动,为城乡一体化创造条件。同时,农村是城市化过程的另一端,是城市化健康发展的支持,只有农村与城市形成互动,共同发展,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城市化。

五、结语

全域城市化是一种有别于城市区域化和区域城市化的新的城市化模式。它的要义在全域,包含全部区域(空间范围的扩大)、区域一体(防止地方分割)和城乡协调(共享发展成果)等三个基本含义。全域城市化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靠上级政府推动实施,具有自上而下的特点,可以较好的协调地方利益,体现政策的一致性,符合当前我国行政力量强大和市场机制不够健全的现实。在此过程中,需要逐渐调整地方政府的行为空间,探索符合市场机制的政府运行模式,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为市场机制的充分发挥创造条件。全域城市化的实施是一个系统推进的过程,需要从政府与市场力量调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建设、城乡及地域关系等多方面入手,循序渐进,逐步深入。

参考文献:

[1]许学强,等.城市地理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55.

[2]魏立华,闫小培.大城市郊区化中社会空间的“非均衡破碎化”――以广州为例[J].城市规划,2006,30(5):55-60.

[3]殷毅,曾文.城市区域化与武汉城市空间布局[J].经济地理,2006,26(1):83-87.

[4]张敦福.中国区域城市化道路研究[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

城乡一体化的概念篇(7)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 农民政治权益; 界说

中图分类号:D621.5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2)0100507

在城乡一体化的宏观背景下,广大农民迫切希望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以争取实现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一过程中,农民政治权益的范围始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展,始终随着时代的主题不断变化,始终随着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的提高不断深化,因此必须与时俱进地把握农民政治权益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但现行理论对其缺乏科学的界定,这在实践中直接导致了农民政治权益保障范围模糊,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农民政治权益的切实有效维护。

一、政治权力、政治权利与政治权

益的内涵界说与辨析在城乡一体化的语境下检讨农民政治权益概念的内涵本质与外延的具体指涉范围,我们必须首先搞清政治权益的概念,这是分析研讨的前提和基础。运用后现代法学的解构(1)方法,采用语义分析的基本研究进路,我们不难发现:农民政治权益并非是一个完整的、无法拆分的词汇 ,而是由“政治 ”与“权益 ”这两个词语构成。如果这两个词语的含义能够获得分析澄清的话 ,那么厘定政治权益的概念也就迎刃而解了。进一步分析词源结构,我们会得出政治一词乃是对权益的修饰与限定,权益概念的厘清是破解农民政治权益概念界定的核心和关键。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权益一词意指:“应该享受的不容侵犯的权利”[1]。由此可见:权益也是权利,而要对权益的概念进行深入分析,必须首先界定权利的概念。权利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被解释为“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1]1048。遵循上述的分析理路,我们要阐释澄清权益概念的内涵,就必须回溯到对利益与权力概念进行深入分析与界定的基础之上。由于对权力、权利与权益的界定角度是多维度的,学者们通常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的多重视角去分析阐释,因而得出了不同的概念内涵。基于本文讨论的是政治权益的概念,因此在分析审视权益概念所涉及的要素(权力、权利与利益)之时,应当立足于政治学的角度,在政治学的视域下进行探讨,这样才能揭示政治权益的意域范围的真正指涉所在。毋庸讳言,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政治的基本矛盾是权力与权利的对立与统一。因此在政治学的谱系框架下,政治表现为人们围绕着特定利益的实现,凭借权力来规定和实现特定主体权利的一种社会关系,而在政治关系的互动中,利益、权力与权利实现了有机融合。

对于利益的概念而言,政治学的观点认为:“人们的社会关系形成后,不仅使人们在特定的社会范围内生产和生活,而且支配着生产成果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因而本质上制约着人们需要的满足,这也使得人与需求对象之间的关系转化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需要由此由个人的生理和心理形式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社会特性。这种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特性的人们的需要就是利益”。换言之,“利益就是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它是“人们结成政治关系的出发点,是政治权力和权利形成的基础和条件。[2]52-53一言以蔽之,利益在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社会内容与特性的需要,是权力与权利形成的根本动因,是推动政治发展的根本动力。揭示利益对于权利与权力的这一属性,套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庞德的评价,那就是“通过使人们注意权利背后的利益 ,而改变了整个的权利理论。”[3]

就权力的概念而论,从语义分析的角度不难得出:中文中的权力与英文中的“power”相对应 ,power 一词源自法语“pouvir”,后者源自拉丁文中的“potesas”或“potentia”,意指“能力”。而政治学揭示其概念的基本进路正是从能力这一基点出发,从能力的强制性与支配性的角度予以分析诠释。美国的彼德・布劳认为“:权力是个人或群体将其意志强加于其他人的能力,尽管有反抗 ,这些个人或群体也可以通过威慑这样做。”[4]结构功能主义者认为:“权力是系统中的一个单位在其他单位的对立面上实现其目的能力”,是“用于实现集体目标利益的社会系统的一般化能力”,是“为了实现系统目标的利益 ,使资源流通的一般能力。”[5]我国学者林吉吉的权力定义是“: 权力是特定主体将他的意志强加于他物 ,使之产生压力继而服从的能力。”[6] 张循理则认为,权力是“ 一种以法的形式固定的对社会各方面的管理关系 ,它反映的是一定政治生活。”[7]站在政治学的立场观察,以上的各种关于权力的界说虽然是从从不同角度对权力的概念进行了多维界定 ,但这些定义的实质却相差无几,即均认为权力体现着一定主体的强制支配能力。综合上述各种关于权力的界说,笔者认为,在政治学的意义上权力意指一定社会的政治权力主体为了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利益,凭借其掌控的社会资源,拥有对其他社会主体的制约能力(2)。

自古罗马人在“私法”中首次使用“权利”一词伊始,古今中外的学者站在不同的角度与立场试图揭示权利一词的真实内涵的有关论述,真可谓分层迭出、蔚为壮观,就国外移植的并为大家所熟悉的的权利概念或定义就有数十种之多。比如,从自由的角度下检视,康德认为 ,权利就是“意志的自由行使”,当然 ,“一个人的意志的自由行使应能够与所有其他人的自由共存。”[8]黑格尔也说:“每一个真正的权利就是一种自由。”[9];从利益的角度考量,边沁认为:“权利本质上是一种好处 ,如果人们能够从一项义务中获得好处 ,他们便具有了一项权利。”[10从资格的角度审视,琼斯认为 ,权利必然要有拥有者 ,如果没有拥有者 ,权利就不成其为权利。正是这一点 ,将包含权利的法律或道德与不包含权利的法律或道德区别开来。因此 ,可以将拥有一项权利视为拥有一种资格。”[11]葛洪义教授则给出了一个综合性定义:“法律权利是国家对个体根据自己的意志谋求自身利益的自由活动的认可与限制 ,目的是确保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下的个体自主地位的实现。”[12]

然而上述所有的揭示内涵的努力,均未获得普遍的共识,反之,每一种权利的定义均遭到批判与质疑。这是由于权利概念本身内涵的多维性与丰富性使然,而从不同的视角透视往往会呈现不同的特征,所以我们所获得的仅仅是特定语境下权利的缩影,任何一个关于其内涵的诠释,充其量不过是对本质性叙述的局部性观点。法学方法论告诉我们,应当根据研究的需要来确定定义的维度与方法,因此我们研究政治权益仍应当在政治的视野下,运用政治学的研究方法来诠释权利。在政治学的视野下,权利在产生上是由特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权利在表征上不过是权力在其主体成员政治身份资格上的具体体现,权利的获得必须以政治权力的确定为先决条件;权利在本质上则是由政治权力确定的社会成员获取利益的资格,而这种资格的实质乃是由权力决定的一种利益分配关系,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因此可以这样认为:政治权利就是由特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国家公权力确立的政治权力的拥有主体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其在法律的形式上表现为公民直接参与或影响国家权力运作获取利益的特定资格,是与义务相统一的概念。

就政治视角下的权益概念而论,目前学界关于政治权益的相关论述甚少,赵子良认为:“政治权益是指特定社会成员依照正义原则和法律规定享有的利益。[13]李守琴认为:“农民权益是指农民作为社会成员和国家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力和应该得到的利益 ,包括经济权益、政治权益、社会权益等。”[14]诚然,上述界定均揭示出了政治权益的部分属性,但没有从政治学的研究视角,运用分析比较的方法揭示其科学内涵。笔者认为,要合理界定政治权益的内涵,必须在政治的视域范围内,在对权力、权利这对相关概念进行比较与辨析的基础上界说政治权益概念的内涵。

承上所述,通过前文对政治权力、政治权利的内涵揭示我们可以得出如下比较结论:

第一,政治权力概念的着力点在于强调强制力与支配力,并且以国家机器为后盾,其表现形式为对权利客体的“他控”,其行使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接受权力机关委托赋予职责的个人,公民不可以成为权力主体,在行使方式上权力不能自由处置,否则行使机关应承担法律责任;第二,政治权利概念的着力点在于强调社会成员依法享有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特点利益的资格,其重点不在于制约能力的实现,而在于享有实施行为实现利益分配的特定资格且以国家法律保护为后盾,其表现形式为有权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相应行为,既有“自控”,也有“他控”。政治权利的主体则与政治权力的主体相反,它仅属于公民个体所享有的待遇,是属于具体个人的,在行使方式上权利表现也与权力的处置方式相反,其表现为社会成员可以自由地放弃或转让;第三,权益一词从语义分析来看,由权和益两个语素构成,权既可意指权利,也涵摄了权力,亦指涉的是利益,并合起来解释应当意指由权利或权力而带来的利益。由此可见,权益的外延大于权利和权力,因为权利与权力都规定的比较具体,两者都是权益的主要内容。而在具体的语境下使用权益一词,具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在国家权益的语境下权益意指由行使公共权力而带来的利益;在公民个体的语境下则意指社会成员行使权利而带来的利益。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权益是指:“应该享受的不容侵犯的权利”,可见其是在个体的语境下使用这一概念,与权力和权利相比较而言,其强调重点在于捍卫和保护,而非权力强调的是控制与权利渲染的享有。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考量,政治权益则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享受的不容侵犯的政治权利和因权利行使而带来的相关利益。

二、政治权力、政治权利与政治

权益的外延界说按照逻辑学对概念的界定要求,对一个概念的完整描述既要揭示其内涵 ,同时必须对其外延进行准确的界定。对概念的外延界定,根据不同的维度和标准可以有多种界分,对政治权力而言,按照权力主体的不同来界定外延可以分为:原始社会的公众权力、奴隶主阶级的政治权力、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权力、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力、无产阶级的政治权力;进一步按照权力主体的组织类型来划分可以分为:社会公共权力、政党权力、政治社团权力;按照主体的层次则可以划分为: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上级权力和下级权力;按照政治权力的功能划分大体上可以划分为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2]84-91在界定外延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统一标准,切不可杂糅双重标准进行,否则会造成外延交叉的后果,尤为关键的是一定要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选择贴切的标准。

基于上文中在内涵上将政治权益界定为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享受的不容侵犯的政治权利和因权利行使而带来的相关利益,故对政治权利范围的界定就成了理解政治权益内涵的关键所在。虽然学界目前对政治权利外延的界定颇多,但均仅从政治权力与权利互动关系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或过程解读,这就狭义上理解了政治权利,将政治权利定格在政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的主要方面上,而忽视了其他政治权利,其范围均有失偏颇。比如,有学者认为,“政治权利是指自我表现意义上的体现公民参与的政治权利 ,是公民处于国家政治秩序之内的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与处理之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自由权、平等权和民。”[15]也有学者认为,“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管理国家以及在政治上表达个人见解和意见的权利 ”。“社会主义中国的公民政治权利包含五个基本要素。一是决定权 ,如选举权、公决权、复决权等。二是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三是对政治信息的知情权。四是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的权利。五是公民的政治自由权。”[16]另有学者认为,公民政治权利的内容除了对公共事务的决定权、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权、知政权(即公民有权获得关于政治生活的信息)以外,还应当包括公民的联合行动权。[17]根据《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主要包括民族自决权、生命权、免于酷刑权、免于奴役权、人身自由与安全权、人格尊严权、免于因债务而被监禁权、迁徙和居住自由权、平等权、隐私权、思想良心宗教和信仰自由权、言论自由权、集会自由权、结社自由权、家庭与缔婚自由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公共事务权、担任公职权等。由于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揭示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农民政治权益的涵摄范围,因此应当沿着农民对政治权力的产生、运作、知悉、监督、影响的思维路径来界定政治权益的外延范围。前文在对政治权利内涵的描述中指出:政治权利本质上是政治权力主体,运用政治权力赋予政治权利客体的利益分配资格。故在权力产生、运行、规制的每一个环节都会产生相应的政治权利,故遵循政治权力运行的完整路径才会得出政治权利的完整外延范围。

首先从政治权力的产生来看,在该环节政治权利表现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由于让全体人民共同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国家权力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不切实际的,因此现代民主国家往往通过代议制民主来实现对国家的管理,但是现代民主国家强调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必须来源于人民的授予,即按照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广大人民应当按照自己的意愿来选出最能代表自己利益与意志的代表来代替自己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国家权力。于是,这种选择国家权力行使者、产生国家权力的政治权利,被称为“选举权”。

其次,从政治权力的运行来看,一方面由于“徒法不足以自行”,政治权力的高效运行离不开全体公民的广泛参与,因此必须赋予全体公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权利;另一方面,广大公民也可以通过参政权的实现行使自己当家做主的权利,维护实现自身或代表阶层的利益。我国1982年宪法第 2条第 3款规定的“人民依照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 ”,这就为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权奠定了宪法依据。申而言之,参政权具体应当包括被选举权、担任国家公职权。从一定意义上来讲,被选举权仍然属于担任国家公职权 ,因为国家立法机关的代表或者议员具有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公职义务 ,当然也可视为一种公职。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在间接民主的例外情况下(如遇紧急状态、战争等非常态势),并不否定在特殊情况下由全国民众直接行使某种形式的国家权力 ,决定国家大事,这项权利包括创制权与公决权。再次,从对政治权力的规制来看,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一切权力都有被滥用的倾向,因此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控制。对权力的控制可通过权力的分离和进行相互的监督与制衡来实现,也可以通过赋予广大公民以监督国家权力运行的政治权利来实现对权力的监控。具体而言,监督权主要包括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罢免权、批评权、建议权、控告检举权与申诉权(3);同时还包括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等五项权利,因为上述五项权利的行使也是在行使监督权,其目的在于促进国家权力的廉洁高效运行,但是需要指出的是 ,上述四种权利不仅仅可以运用在监督建议的政治权利行使上,也可以用于其他非政治性权利的行使上。比如,出版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发表个人的学术见解等。第四,从对政治权力的影响来看,由于政治权力在运行的过程中,权力客体往往不仅仅是被动的接受权力主体的制约,更重要的是希望通过合法的形式形成自己阶层的组织,通过组织的政治活动表达本阶层的利益诉求,以实现影响政治权力的决策和运行,最终达到形成有利于本阶层的法案和政策,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主张。为了实现政治和谐,政治权力主体赋予权力客体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结成政党或其他组织的资格 ,以有效组织起来的统一力量参与、影响国家权力的运作,表达利益诉求,这就形成了组织影响政治权力的权利――结社权(包含组织政党权)。(4)最后,从政治权力客体对权力产生、运行、监督的知悉情况来看,政治权利集中表现为公民的知政权,即公民有权获得关于政治生活的信息。由于无论是国家权力的产生、运行,还是对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影响 ,其基本前提乃是公民有即时获得国家权力运行情况相关信息的特定资格 ,而这一资格是公民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发表意见或建议以及施加影响的前提和基石,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值得一提的是,以上笔者从权力客体对国家权力产生、运行、规制、影响以及知悉的全过程与角度界定了政治权利的外延范围,但是从这一角度得出的结论是政治权利不包含平等权。而事实上关于政治权利的外延,权威的政治学教科书大都认为应当包含平等权,并认为其是政治的核心价值之一。但笔者认为,平等权是一切公民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它不是仅仅属于政治权利的范畴,政治上的平等只是政治权利内涵的局部性诠释。因为虽然平等权“在整个宪法的权利体系中具有一定的超越地位;它不但通过民族平等、男女平等 ,而且还广泛地通过政治平等权、社会经济平等权以及其他具体的宪法权利来体现其作为一种宪法权利的具体内容。平等原则不仅存在于政治领域 ,在其他经济、社会、文化领域内同样适用。故此 ,我们不能将平等权置于政治权利项下 ,而应该将其作为整个宪法权利体系的前置性的、总领性的权利。”[18]

在对政治权利的外延进行相关界说之后,我们再回到政治权益的基本内涵,即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享受的不容侵犯的政治权利和因权利行使而带来的相关利益。至此不难发现,政治权益的外延应当是政治权利的外延加上因政治权利行使而获得的相关利益范围。那么接下来笔者将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来具体检讨农民政治权益的关涉范围与具体特点。

三、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民政治

权益的界域与差异性探讨在城乡一体化的语境下讨论农民政治权益的外延范围,首先得明确城乡一体化的含义。按照现在学界通说,城乡一体化是指:“城市与乡村是一个整体,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相互渗透、高度依赖,城乡的地位相同,但各自承担的功能不同,其实质在于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自由流转,在互补性基础上,实现资源共享和合理配置。城乡一体化包含以下多方面内容:一是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实现城乡规划布局一体化;二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实现产业分工一体化;三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实现城乡服务功能一体化;四是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实现城乡就业、实现城乡社会进步一体化。”[19]在当下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广大农民的政治权益与一般意义上的政治权益相比,在外延的范围上又有什么自身的独特性呢?毋庸讳言,农民政治权益是对政治权益的限制和修饰,其外延的涵盖范围与一般意义上的政治权益相比较而言,不应当大于政治权益的范围,因为一般意义上的政治权益的包摄范围涵盖了农民政治权益的范围。但是在当下统筹城乡的发展过程中,农民政治权益不仅具有政治权益的普遍性特征,还存在着自身的矛盾特殊性差异,在农民政治权益的关注与保障方面,应当仔细地分析和认识这些差异性,这不但关涉到九亿中国农民的权益实现,还直接影响到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这些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民政治权益已日益成为其他权益保障的前提和基础。由于在这一进程中农民权益往往容易受到漠视,农民权益遭到侵害时无法及时救济的事件频频发生,尤其是在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承包经营权转让以及村务公开等领域尤为突出,而这些矛盾冲突归结到最后其实都是农民的政治权益的保障与实现问题。因为农民的经济权益、社会权益、文化权益的保障和实现虽然重要,但其根本上还在于真正保障农民参与和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权益,保障农民表达利益诉求的权益,保障农民司法救济的权益。如果有了上述权利的保障,广大农民就能通过政治权益的充分保障来有效表达政治诉求、影响政治决策,以争取实现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冲突。然而不无遗憾的是,现行理论对农民政治权益的范围界定模糊,这在实践中导致了农民政治权益保障的缺失。比如:有学者指出:“农民政治权的缺失主要表现为政治决策权的缺失、政治参与权的缺失、政治利益表达权缺失等,其根源在于法律制度上的缺憾,组织程度太低,利益表达受诸多局限,拥有政治资源太少以及基层公权力的恣意扩张。”[13]62也有学者指出:”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民作为社会的主体,在选举、政治参与和言论表达等方面未能与社会其他阶层享受平等的政治权利。”[20]另有学者把农民政治不公平归结为:“政治选举权的不公平;政治参与权的不公平;政治表达权的不公平。”[21]

其次,作为政治权益主体的农民,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迁。在城乡二元结构下,由于受农业产业和户籍制度的局限,农民一词成为了农业产业和阶层的象征。从职业的角度来看:所谓农民,就是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从户籍的角度看,所谓农民,就是指具有农村户籍的人口。事实上,中国农民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已经经历了一场深刻的变革,他们已不仅仅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群体和具有农村户籍的人,农民概念的内涵正在发生变化,中国农民的现代化历程已经悄然开启。由于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也正是中国农民现代化的重要阶段,此时农民这一概念已不再仅仅是过去从事农业职业的称谓和一种农村地域、身份的代表,而更多的是一种社会生存方式、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一种文化和心理状态。在这一进程中,我们不应该仅仅看到的是农民居住地域的变迁和农民身份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要关注到他们在民主观念、权利意识等方面的觉醒,通过政治权益的切实维护来因应他们日益高涨的权利诉求。

最后,农民政治权益的涵盖范围正在不断扩大。由于农民政治权益的范围始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展,始终随着时代的主题不断变化,始终随着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的提高不断深化,加之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之下,利益诉求的差异性、冲突的复杂性以及博弈的多元性,广大农民迫切希望通过政治权益的充分保障来有效表达政治诉求、影响政治决策,因应这一时代变化的要求,农民政治权益的范围正日趋扩展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每一个方面,以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从而捍卫其合法权益。

注释:

(1)“解构”(deconstruction)是一种后现代的研究方法,主要是通过分解,消融,瓦解各种概念结构,以揭示关于特定事物本质认识中的内在矛盾,从而摧毁已建构的本质性观念,但是决不提出一个改善的方案。解构主义的优点在于排斥绝对统一、僵化保守,批判话语霸权,蔑视对理性权威的崇拜,崇尚相对主义,它没有一成不变的结论,只有生机勃勃的思维方式。但本文对该方法运用的旨趣不仅仅是简单的肢解,更重要的目的是在于提出一个修正、完善的研究进路,是在对其扬弃基础上的继承。

(2)这种制约能力表现为:政治上强制力量与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

(3)我国学者林来梵认为:“至于控告权 ,其性质则更为复杂 ,从学理上看 ,它应可包括公民针对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各种违法或失职行为的控告权以及公民针对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对其个人合法权益的不法侵害的控告权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 ,前者属于政治性的权利 ,而后者则属于非政治性的权利;同理而论 ,申诉权亦可能包括公民基于个人的政治意志或公共利益而对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提出非批评性的或非建议性的、纯属个人疑问或主张之意义上的申诉权 ,也包括公民针对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对其个人法益的处置进行投诉之意义上的申诉权 ,前者属于政治性的权利 ,而后者属于非政治性的权利。参见: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147.

(4)我国现行宪法中规定的结社权与西方国家的结社权内涵与外延均存在有较大区别,我们的结社权是不含组织政党的权利,我国由于没有政党法所以其他相关法律也未赋予公民结成政党组织的权利。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编印本)[K].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0:1048.

[2]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罗・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6.

[4]彼德・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M].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8 :138 .

[5]帕森斯.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 1998 :34.

[6]林吉吉.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M].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7:1

[7]张循理.利益论九讲[M]. 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 1987:2.

[8]C. Morris ed .The Great Legal Philosophers Selected Readings inJurisprudence.University

[9]周辅成.从文艺复兴到 19 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681.

[10]Hart , H. L. A. Essays on Benthan[M]. Oxford:Clarendon Press,189.

[11]Jones,Peter.Rights[M].The Macmillian Press Ltd.,1994:27.

[12]范进学.权利概念论[J].中国法学,2003,(2):15-22.

[13]赵子良.农民政治权益的缺失根源及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05,(1):62-64.

[14]李守琴.村民自治与农民权益保护[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5,(10):74-76.

[15]张立人.视野下农民政治权利的保护[J].知识经济,2009,(3):13.

[16]杨雄.中国公民政治权利发展特点与启示[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09,(6):71-72.

[17]李琦.公民政治权利研究[J].政治学研究,1997,(3):21.

[18]饶龙飞.政治权利概念的多维解读[J].北方法学,2008,(5):20-33.

[19]周余义.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问题浅析[J].决策&信息, 2008,(3):15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