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SCI发表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如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如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8 15:44:12

如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如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篇(1)

我们正在进人21世纪这个崭新时代,将是人类社会发生前所未有深刻变革的时代,将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振兴的时代,也将是哲学社会科学获得大发展的时代。社会科学工作者应该从关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前途和命运的战略高度,积极投身于新世纪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和探索的伟大事业,努力繁荣社会科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快发展。 繁荣社会科学促进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前提,是要从未来社会发展趋势前晗性角度,重视社会科学的地位和作用。一是要认识到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二者相互依存、互相促进,缺一不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今天,相对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受重视的程度显然总是差一些,境遇往往不令人乐观。二是要认识到社会科学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不可轻视,更不可替代。社会科学中的绝大部分学科,像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文艺学、法学等,本身就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正是社会科学在社会生活中所表现出的重要性,以及解决实际社会问题中所表现出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促使许多国家从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不重视社会科学的做法。 美国的社会科学研究也迟至20世纪60年代初,才受到政府和一些公益性基金会的真正重视和较大规模的经费资助,从而得到较大发展。三是要认识到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空前活跃时期即将到来。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加快,交通和通信高新科技的飞速发展,把我们生活的地球变小了。曾几何时,有人把巨大的地球看作一个“村”。这一发展给人们带来了许多好处,同时也使我们不得不面对大量的新问题和潜在的危险。诸如环境问题、生态问题、资源问题、人口问题、都市化问题、跨国犯罪问题等等,已经十分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探索这些问题解决的办法,是时代赋予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历史使命;同时,也预示着社会科学研究新时期的到来。 繁荣社会科学促进社会发展的具体实施关键,是要抓住重点,深人实际,开拓创新。一是必须深人研究、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理论。改革开放以来最伟大的理论成就,就是形成了邓小平理论。21世纪社会科学界最重大的理论课题,就是不断总结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经验,深人研究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特征、新变化,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科学地回答并解决人文哲学社会科学的具体问题。二是必须深人探索研究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改革进人攻坚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了关键时期,社会科学工作者必须下大气力研究和探索如何解决下列重大问题: ①我市如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保持经济持续增长? ②如何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合理高效地配t有限的资源,使市、县属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充满生机和活力? ③如何建立和完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加快依法治市的进程? ④如何创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使两个文明协调发展? ⑤如何保障政策发展进程中的社会稳定? ⑥如何科学制定我市“十五规划”,并使之得到顺利的贯彻实施? 总之,面对知识经济即将到来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工作者任重道远,要进一步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进一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进一步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和“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服务、为促进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进一步坚持尊重知识、珠重人才、改进方法、造就一支高家质的杜会科学工作者队伍,进一步贴近时代、联系实际、为实现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杜科工作者应有的贡献!

如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篇(2)

答:“十一五”期间,国家高新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位一体”战略定位的总体要求,在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做出很大努力,取得明显成绩。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一面旗帜,成为引领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先导。

问:“十一五”期间,国家高新区建设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区域地位更加突出,相比于“十五”末,国家高新区2010年营业总收入、工业总产值分别增长了182.4%、161.6%。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产业、新业态持续涌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成效。创新资源日益丰富,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加快创新资源集聚,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进新型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环境明显优化,企业培育成长体系基本形成,不断健全创新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技术转移体系。有效推广绿色发展模式,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产品,推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战略位势显著提升,“三类园区”建设初见成效,“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和“创新性特色园区”的建设稳步推进,升级了一批具有良好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省级高新区,基本建立了国家高新区分类指导的模式和特色发展的路径,对于理清园区发展思路、明确园区发展方向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问:国家高新区发展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特别是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原始性创新和集成创新成果不够多;又强又大的企业偏少;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偏弱,真正处于高端和全球主导权的产业偏少;促进创新创业发展的金融体系仍不完善,产业组织不活跃,民间和社会资本还需进一步引导;在发展新兴产业、增强辐射、带动功能方面尚未形成跨部门、跨地区的政策协同机制等。

问:国家高新区在“十二五”时期面临怎样的形势?

答:1.为应对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的趋势,主要发达国家将精力、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努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加速到来。中国面临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发达经济体增长趋缓,各国纷纷把科技创新作为实现经济复苏的关键,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国家高新区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是我国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新情况新变化,必须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国家高新区要牢牢把握加快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抓住时机尽快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着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问:国家高新区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探索经济发展新模式和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新机制,努力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实现创新驱动与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域,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问:国家高新区发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创新驱动,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贯穿于建设发展的各个环节,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探索实现科学发展的新途径;坚持统筹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在更高水平上的优化升级,增强聚集、辐射功能,带动周边区域和城乡协同发展;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政策扶持模式;坚持扩大开放,充分利用国际资源,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问:到“十二五”末,要实现怎样的发展目标?

答:到2015年,国家高新区要显著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产业结构要进一步优化,努力实现“四个提升”,即,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引领辐射力的提升、国际影响力的提升。

问:国家高新区在“十二五”中有哪些重点任务?

答:1.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据竞争制高点。

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

4.完善全链条孵化体系,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5.巩固人才高地优势,努力打造人才特区。

6.完善科技金融体系,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7.坚持开放合作发展,提高园区国际化水平。

8.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园区特色发展。

9.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科学和谐发展。

问:国家高新区如何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答:加强原始创新和知识产出;建立更为顺畅的产学研合作关系;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平台建设力度;大力支持协同创新。

问:国家高新区如何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据竞争制高点?

答:研究编制规划和行动方案;建设产业技术开发研究院;推广应用创新产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打造专业园区。

问:国家高新区如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

答: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着力发展高端制造环节;大力扶持一批新型产业组织;建设“智慧园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问:国家高新区如何完善全链条孵化体系,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答:着力提升孵化器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建立企业加速成长机制;着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问:国家高新区如何巩固人才高地优势,努力打造人才特区?

答:加快集聚领军人才;完善政策体系;加强人才事业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和模式;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问:国家高新区如何完善科技金融体系,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答:推动引导基金体系建设;推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投融资环境。

问:国家高新区如何坚持开放合作发展,提高园区国际化水平?

答:统筹利用国际要素资源;推动企业与产品的引进来与走出去;加快国际科技与商务合作平台建设。

问:国家高新区如何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园区特色发展?

答: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三类园区建设;推动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加快发展。

如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篇(3)

《新闻周刊》12月9日

自动加油泵的出现让很多人失业,然而以其为代表的工业自动化给人类带来的

>> 人工智能如何促进经济发展? 人工智能:现代经济发展的发动机 人工智能促进深度学习的发展 人工智能发展简史 人工智能发展进程 人工智能发展预测 人工智能现状和发展 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思考 人工智能发展前景解读 谁在引领人工智能发展 人工智能的发展之路 人工智能的应用和发展 BAT如何布局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超越人类会如何 人工智能如何改变教育 人工智能将促进制造业升级 人工智能促进泛中心化商业时代 浅谈如何促进林下经济发展 “人工智能”之父 人工智能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政治 > 人工智能如何促进经济发展? 人工智能如何促进经济发展?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 本刊编辑部")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新闻周刊》12月9日

自动加油泵的出现让很多人失业,然而以其为代表的工业自动化给人类带来的便利确是难以估量的。经济学家一再表示,自动化有助于总体生活水平提高、受教育程度提高、平均寿命延长和犯罪率下降。有人说这种发展对那些底层的劳动者来说并非好事,实际上它仍然给这些人带去更实惠的产品。现在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自动化程度更高,也有迹象表明,这种技术创造的就业机会比破坏的更多。9月份公布的美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自1999年以来,贫困人口的年均下降幅度最大。从2014年到2015年,美国创造了近300万个就业机会。以谷歌、IBM为代表的世界顶尖的科技公司正在竞相捕捉这个大规模的市场,建立最好的人工智能,这意味着这项技术将更快惠及到所有人。

如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篇(4)

市长刘同志主持会议,副市长丁同志、詹同志、潘同志、黄同志、叶同志,市政府党组成员洪同志、许同志,各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根据今年上半年经济运行的情况,我市预计到今年末,地区生产总值基本可以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利用外资、财政总收入、地方级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万元GDP能耗、主要污染物减排等9个主要指标将超额完成规划目标。我市在第一季度就已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总体规划和各个专项规划编制正有序进行。

研讨和编制“十二五”规划,要认真贯彻胡总书记今年春节期间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及刚刚召开的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紧紧抓住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以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开展的比学赶超活动为动力,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发展经验,体现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落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十二五”跨越发展的目标要求。

如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篇(5)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建构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村集体经济积累问题较为突出,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农村的长期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文章就村集体经济积累过程中普遍出现的若干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就如何壮大村集体经济积累提出了几点看法。

[关键词]

村集体;经济积累;问题及建议

1引言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重点关注的问题,加强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前提。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农村地区在经济发展和村集体经济积累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足,需要引起村干部、国家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只有对影响村集体经济积累的问题因素进行科学、理性的分析,对症下药,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积累,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当前村集体经济积累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2.1村干部关于经济积累的意识不强虽然我国大部分的村干部都能够意识到经济发展对农村发展的重要意义,但是其在村集体经济积累方面的意识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例如,大部分村干部在如何发展农村经济、如何获取更多的农村经济投资、扩大经济发展渠道等方面一筹莫展,加上政府对村集体经济支持的力度不足、无法有效开发新的发展资源,大部分村干部对于本村的经济发展没有任何切实的办法,甚至部分村干部较为依赖上级领导给出主意,等上级政府拨放政策补助[1]。这样的经济发展意识目前已成为严重制约村集体经济积累的重要原因之一,使得村干部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积累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2.2农村经济发展渠道不足,群众拖欠现象严重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渠道较为狭窄,主要的收入渠道为上级政府支付、施工费、城建费等,部分农村条件资源较好的可以获得林木销售费、林地转让费用等,以及近年来进行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新出现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农村地区关于本地产业经营所得的经济收入较少,说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渠道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农村的进一步发展。此外,村民由于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意识不强,经常拖欠税款,更加加剧了农村政府的财政负担,使村干部无法进行经济投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3农村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村地区一般处于山区或者交通不发达的偏远地区,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农村经济发展受到地区环境和交通条件等的制约,以及农村的确缺乏足够的发展资源如山地、林地等,使得农村经济发展较为缓慢。加上农村地区近年来大兴水木进行新农村建设等更加加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负担,不但未能促进农村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反而使农村经济出现下滑的局面。

3促进村集体经济积累的相关意见

3.1强化村干部意识,提高村干部的素质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村干部关于村集体经济积累的意识,同时要加强农村的经济发展队伍建设,提高村干部的经济素质。首先,要提高农村发展经济的能力,加强党支书队伍建设。经济发展需要专业的经济建设人才,农村的经济发展滞后除了是由于地理缺陷等因素外,更重要的是缺乏优秀的经济建设人才[2]。因此,农村地区要搞好党支书队伍建设,选拔专业对口、具有良好经济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的人才,并对这些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素质的培训,提高其事业心、集体荣誉感和职业道德感;其次,要对村干部进行再教育管理。村干部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农村的发展,政府应该加大对村干部再教育的投入力度,通过开展各种实地参观、参加讲座等活动,提高农村干部的素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

3.2拓宽经济发展渠道,促进经济的发展发展渠道狭窄是造成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的另一个原因,因此,要壮大村集体经济积累的首要前提是拓宽农村经济发展渠道,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渠道的拓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大力发展税收产业。农村可大力发展各项税收产业,如烟酒税收产业等;第二,对于拖欠税收的村民,政府可通过“以工还欠”等方式进行追回。“以工还欠”追回欠款可以有效的环节村民欠款不还的现象,还能够合理利用村民的劳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一举两得[3];第三,盘活农村地区的规定资产能够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增长。部分农村拥有较为丰富的山地、林地以及闲置的房屋,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可以将这些固定资产转化为村集体资产,且有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第四,政府政策引导招商引资,促进农村经济多样化发展。

4结语

综上,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积累中出现了村干部关于经济积累的意识不强、农村经济发展渠道不足,群众拖欠现象严重且农村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等问题,需要各农村积极强化村干部意识,提高村干部的素质,并且拓宽经济发展渠道,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红、刘力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进新农村和谐发展[J].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11,02:58-60.

[2]肖红梅.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积累的对策与建议[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1,03:72-73.

如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篇(6)

但从经济法在我国近二十年的表现来看,虽较明显地促进了经济发展,但由于经济现实的原因,经济法在我国多以政策法为表现形式,因而出现了对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在理论上不甚清晰,对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偏离或抛开经济法应有的价值,并造成经济法作用范围随意确定,作用方式随意改变,以致出现经济法的作用结果与经济法的应然目的相悖等一系列问题。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我们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探讨了经济法的作用机制,探讨了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等几个理论问题,并以此就教于方家。

一、经济法的作用机制所面临的两难选择

1、 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是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市场调节实质上意味着市场主体要求自由发展,而国家干预则意味着国家权力的介入。在资本主义早期,主张谋求自身利益的“经济人”认为在市场这一“无形之手”的引导下,既能够实现其自身利益,也可促进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如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理论家,就强烈反对政府以各种形式对工商业的一般事务进行干预,认为国家干预会造成减低利益的结果(注:〔英〕埃克里·罗尔《经济思想史》,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44~152页。)。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发生于本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市场自发调节功能不可克服的缺陷显露,国家干预经济的存在就成为必然选择,并且这种国家干预也确实给西方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实际效果。但进入60年代以后,由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高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的出现,“国家干预”理论又受到了排斥。于是一些学者(包括法学学者)又认为,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必须同时作用于经济领域,实行“双轨制”。依此理论似乎既解决了经济问题,又解决了经济法问题,但是到了70年代以后,国家干预同市场机制之间的冲突又开始显现出来,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市场机制失效时,国家干预的作用明显,而市场机制功能恢复时,二者的调节方向又有可能发生冲突,致使国家干预调节效用递减或市场机制功能受到阻碍。不仅如此,由于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存在序列差,即前者是横向的、瞬息变化的,后者是纵向的、相对稳定的,加之“市场对自由、平等和权利总是积极要求的,正象人对权利的态度是积极的一样。相反,市场对权力的介入和干预却总是本能的表现出消极态度,甚至是排斥,这又恰如人对义务的态度”(注:孙笑侠《宽容的干预与中立的法律》,《法学》1993年第7期。)等等原因, 致使现实生活中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矛盾的出现。如在我国,经济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就是这种冲突的具体表现。如何界定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范围及调节、干预的程度,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就表现为如何进行经济立法及经济立法的内容。

2、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传统法理认为公平与正义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法律的价值目标,一些用经济方法分析法律的论著,又将效益视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并将其视作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解决效益与公平之间的矛盾等,但公平、正义与效益二者在经济法中如何体现及在现实中如何操作,也是经济法难以解决同时又必须解决的问题。

法律效益一般认为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法律投资与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之间的比例;二是指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与立法所确定的预期目标的差别。具体到经济法中又体现为两种效益,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公平指的是最大化缩小个体之间的差距,在经济法中主要表现为竞争环境、经济收益和社会分配的公平,因而属社会效益的范畴。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社会,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只能是市场主体自己,他在追求经济效益时,便希望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排斥外力的干涉,正如亚当·斯密所认为的,国家干预“或多或少地侵害了个人改善自己境遇的自然努力的自由,或减少了这种努力的安全,从而影响了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增加”(注:转引自顾培东《法学与经济学的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页。)。只是由于市场主体的自身条件不同, 其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的结果也必有差异,要达到或体现公平,又需外力(主要是国家权力)干涉,从这一意义上即国家权力对竞争环境及竞争结果的干预,同时,公共管理职能又要求国家在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顾及其他社会效益,因而又出现了对市场主体的自由经济活动也进行干预等,即出现了干预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等问题。这似乎又追索到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又表现为经济法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虽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着互补性,效益与公平也具有统一性,但在经济法的具体规范中却难以体现,如针对某一特定的地区、部门或某一特定的市场主体,如何解决其效益及与其它地区、部门或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问题,即经济法“如何将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分配给一个社会或群体的成员”(注:博登海默《法理学

-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54页。),即既实现公平又促进效益, 却是很难确定的。

3、管理与服务的矛盾, 这里是指国家对市场管理和对市场服务的矛盾。管理意味着国家权力对市场调节功能的介入及在某种程度上对市场调节功能的改变,服务指的是国家权力为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这一矛盾体现在经济法中就是如何确定国家权力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因为,管理要求国家权力处于主导地位,而服务又要求国家权力处于辅助地位。

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市场调节的任何偏差,所带来的结果都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经济的巨大衰退。如果经济法把国家权力定位于次要、辅助地位,即国家仅仅充当“勤劳的守夜人”角色,此举虽有利于为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使市场机制日趋完善,但同时,市场机制愈完善,又愈容易使市场的自身缺陷显露出来,愈难以保证供求总量和结构总量的均衡,此时,国家权力反将成为市场失灵的“帮凶”。“企图回到纯粹的自由放任政策,使国家缩减到仅执行收税员、警察和披戴甲胄的护卫之类的老的最小限度的职能,实际上是拒绝整个现代文明的趋势”(注:〔英〕艾伦《法律与秩序》,转引自孙笑侠《法理学》。)。反之,如果一味强调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又会导致市场调节功能的弱化,甚至使市场调节功能受阻,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实施结果,已为我们提供很好的示例。因而,经济法如何解决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即在确立国家权力的地位的同时,又能使其最大化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也是经济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4、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孰轻孰重的矛盾。 现代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一般皆以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作为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经济法尤为突出。但同时,在经济法作用于现实经济的过程中,却又经常出现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的冲突。

所谓经济手段是指国家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从物质利益的原则出发,运用经济杠杆组织调节和影响社会经济的活动,其核心是通过经济利益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而行政手段则是依靠行政组织按照行政方式来管理经济的方法,其核心是通过一种带强制性的、命令性的方法来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经济手段是以价值规律为基础,具有滞后性,不能及时改变经济状况、实现经济目标;行政手段虽能弥补经济手段的不足,但不适当地扩大行政方法,强化行政手段又易导致脱离经济规律。虽然经济法是将二者结合起来,以法律手段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是双管齐下平等适用,还是有轻有重,区别对待?以及如何区别对待等等,也是经济法所面临的又一难题。

二、市场失灵与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前述经济法所面临的诸种矛盾,究其原因,关键在经济法的作用机制由于理论上模糊不清,以致在经济立法、执法的过程中,多为应急措施或短期行为,很少考虑或根本不考虑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所致。我们知道,法律的出现系源于社会生活的需要,经济法也是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因国家自觉干预经济、弥补市场缺陷和矫正市场失灵而产生。

在早期资本主义时代,经济领域推崇市场机制,崇尚契约自由、私法自治,反对国家干预,认为“政府唯一的合法职能是使由私人契约创设的义务得到履行”,因而,无论在传统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中,还是在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民经济实践中,国家的地位和作用都十分有限,只是担当了“守夜人”的角色。市场机制调控经济的运行过程主要是通过供求关系、价格信号和自由竞争等一系列环节来实现资源的配置,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运行机制却在不断变形,市场调节功能的缺陷也日益明显。主要表现为:第一,市场机制调控经济是通过自由竞争来实现的,其结果不可避免地产生垄断,使市场机制失去了调控功能。垄断使市场主体无法实现自由竞争,价格指示器的显示功能在垄断条件下明显地减弱了,即通过价格的调节解决整个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也无法实现;第二,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也决定了市场调节的滞后性、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生产者和消费者不能平等、迅速、完全地获得市场信息)、价格信号的时滞性(价格信号的显示过程不是迅速的并具有波动性),导致了经济运行紊乱、社会资源浪费、宏观经济效益降低等;第三,市场机制无法解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外部负效应,即市场主体生产所带来的社会负效益,如环境污染问题。并出现市场主体不愿从事一些经济效益低而社会效益高的产业,造成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不合理,社会公共产品及服务无人提供等问题;第四,市场机制的调节无力解决社会产品分配不公及社会保障问题。

由此可见,即使没有垄断的出现,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市场仍然不是万能的。国家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弥补和矫正市场的这些缺陷,即出现了国家干预经济的行为,经济法也正是基于此而产生。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尚处于一种自发状态,但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资本主义世界大危机,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全面自觉干预社会经济,完成了国家从自发、零散干预经济到自觉、系统干预的转变,并使现代经济法日趋成熟起来。只是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国家全面干预经济又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改变这种局面,经济立法及其内容又逐渐出现了同时体现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的成分,经济法的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应然目的也日益被公众认同,并将经济法中国家干预成分定位于有限、适当干预,以期与市场机制保持一致。所以,我们说是市场失灵决定了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即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作用方式等均以市场机制为中心,主要在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与不足,消除市场失灵,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市场调节功能的缺陷与不足,导致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并促成了经济法的产生。正是经济法的这一产生条件,决定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及作用方式。

1、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

在市场经济模式中,国家干预经济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协调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持社会平衡,促进社会进步。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总的来说应是协调与发展。

第一,经济法追求法的一般价值取向-公平与效益。传统法理一直将公平正义视为法的基本价值,“无论在中文、西文中,用以表示法的词都有平、正、直的含义”,“平即平等与平衡”,“正即正当与公正”,“直即正直或公道”(注: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16页。)。所以,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 公平正义是任何一个社会及其成员所追求共同的价值目标,这也是良法应有的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作为配置资源的重要工具,在体现公平正义的同时,还应保证和促进社会的发展,这也正是效益作为当代法律的基本价值目标,已为众多法学学者所接受的原因。法律制度正逐渐受制于公平正义与效益的二重评价,经济法更是如此。

第二,经济法服从于市场机制的价值取向。国家的干预调节并

不是取代市场机制,而是为了恢复、纠正和弥补市场功能的不足。从经济法内容可以看出,国家规范市场主体、反对并限制垄断、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建立竞争秩序规则、进行宏观调控等,都是为了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并非完全抛开市场调节。国家干预市场调节的目标与任务,首先是为了恢复市场的功能,保证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所需的条件,如反对并限制垄断、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规则等;其次是纠正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主要是建立、健全社会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体现经济法的公平正义价值;再次是弥补市场功能的缺陷,如提供社会公共产品、进行宏观调控等。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主要以维护和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作为自己的存在目的和作用限度。必要的有限的国家干预措施必须遵守“与市场一致”的原则,这也是经济法作用机制走出两难困境的途径。而市场机制的价值取向就是如何有效地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就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第三,经济法作用机制的目标-协调与发展。“经济法不外是适用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的法律,换句话说,经济法也就是为了以‘国家之手’代替‘无形之手’来满足各种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而制定之法”(注:〔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 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页。)。经济法运用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 协调各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持社会平衡。因为,在自由放任的市场调节机制下,由于市场失灵所带来的供求总量及供求结构失衡、社会分配不公及社会公害、缺乏社会保障等,国家干预或说经济法就是通过规范市场主体、市场规则、保持总量及结构平衡、消除或减少社会公害、建立和健全社会分配制度及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保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为自由市场竞争创造和保持所需的制度条件,使市场机制更具效力;二是通过积极的社会政策保证社会的公平与安定,协调社会平衡。由于社会经济始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就是运用国家干预,在协调的基础上,维护和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不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2、经济法的作用范围

这里所说的经济法的作用范围主要是指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手段、工具,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缺陷和不足的范围,即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它不仅体现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更展示了国家在干预经济过程中体现的协调与发展的价值要求。

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概括而言有以下四类:一是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对市场运行的环境和制度条件予以调节、完善。因为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不仅将导致垄断的形成,阻碍和削弱竞争、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脱离产品价值的垄断价格、产生垄断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还将因垄断技术而阻碍技术进步,从而损害垄断企业与消费者的权益,甚至阻碍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就是通过经济立法,通过市场竞争规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二是对市场运行过程进行干预,即改变或创造经济运行条件,对市场主体的利益和优先地位进行重新分配。国家通过财政货币政策和计划、投资等手段,对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进行调节,实现总量与结构平衡。三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过程。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市场主体都是在最大化的追求经济效益,同时由于经济规律的左右,任何产品或服务供求关系的变化,都会引起社会资源配置的变化,大量的生产者和社会资源总是集中于利润较高的行业和部门,其结果往往又造成利润较低的基础行业衰退,尤其一些经济效益低而社会效益高的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更是如此。这也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原因。四是国家干预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实施社会保障。“‘看不见的手’可能惊人地有效率,但它同时也带来非常不平等的收入分配”(注:〔美〕萨缪尔森《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第十四版,第555页。), 为在市场机制的分配基础上尽量做到社会公正,保证社会安定,减少人们的生命、生活风险负担,国家必须干预市场调节的社会产品分配和社会保障问题。

3、经济法的作用方式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其作用方式主要是指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即国家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缺陷与不足的方式。从上述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经济法作用的范围)可知,国家除直接参与有限的经济过程外,主要在于对市场的管理、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所以经济法的作用方式也必须为其特定的作用范围服务。

从现代经济法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国家对经济干预的力度不同,经济法作用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最早的现代意义的经济法-1890年美国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纯粹是禁止性规定, 而一战后的经济法则出现许多授权性规定。 进入二十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又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其作用方式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即由于凯恩斯理论所导致的成熟的现代经济法过份强调国家干预,随着二战后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功能的恢复,导致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之间出现了矛盾,因而体现经济法作用方式的国家干预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我国经济法由于产生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虽然九十年代后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传统的制度模式和法律意识作用,致使我国的经济法作用方式并没有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往往出现通常所说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

经济法从法律形式上看,应属公法范畴,但其作用的领域却又是私法作用的领域,出现所谓的私法公法化。由于公法的作用方式是强制命令式,这又是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相当不利的。所以经济法的作用方式不能单靠公法的作用方式;但同时,国家干预经济方式又不可能完全采用私法方式,所以在经济领域就出现了公法化的私法作用方式。国家干预经济虽往往以国家直接参与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式进行,但其重点却是弥补和矫正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这也就定了经济法作用方式的重点应是如何使国家干预与市场机制有效地结合,共同调控经济的运行,促进社会的发展。

如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篇(7)

【关键词】水文地质研究 经济可持续发展 地质灾害

1水文地质研究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作用

经分析,水文地质研究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作用集中体现在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规避灾害,降低损失方面。伴随经济的发展以及工业的进步,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化学污染物质排放严重超标,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水体污染问题,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困境。加强水文地质研究,有助于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继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2009年,我国西南诸省出现了严重的旱灾,2011年,我国北方各省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干旱问题,其根源在于我国南北方的水资源分布不均匀。加强水文地质研究,在此基础上加大水利工程的投资力度,降低旱灾与洪灾的发生概率,促进我国南北方经济的持续性发展。

2现阶段水文地质研究在经济可持续发展当中的短板

现阶段,水文地质研究在经济可持续发展当中的短板集中体现在理论方法体系不完善、国家投入力度不足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2.1理论方法体系不完善

缺少相对完善的理论方法体系,也就无法对水文地质的系列研究工作进行指导与提高,直接导致其无法起到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水文地质研究工作完善的理论方法体系基本上源自于专业的研究人才的一线工作经验,但是现阶段水文地质研究学科在我国尚属于冷门专业的范畴,专业人才显得匮乏。再加上各个水利部门也属于冷部门,效益并不高,导致大部分专家学者并不愿意投身于水文地质的相关理论方法体系的研究工作当中,这是一个非常现实但是却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理论方法体系不完善,导致我国的水文地质研究工作长期停滞不前,无法降低水文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概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更是无从谈起。

2.2国家投入力度不足

目前,我国相关的政府对于水文地质研究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依旧有所欠缺,针对地方的各项考核也基本上是以经济增长率为衡量依据,导致地方政府也并不重视水文地质方面的研究工作。对此,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一点:水文地质研究不会产生任何直接性的经济效益,反而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而无论是中央政府抑或是地方政府,其普遍重视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水文地质方面的研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往往违背自然环境的规律,导致水文地质灾害频发,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3关于如何加强水文地质研究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加强水文地质的研究,进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针对上文所阐述的种种问题,需要采取具有高度可行性的措施,切实加强水文地质研究,进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体如下:

3.1提高水文地质信息的社会传播力度

媒体对民众以及决策者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全面提高水位地质信息的社会传播力度,拓展传播的范围,有助于吸引公众与决策者的对于水文地质研究的注意力。例如黄河断流、淮河污染等大型的社会性新闻,可吸引观众的目光,再如滑坡、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也给社会民众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然而,因为水文地质灾害的具有缓变性以及隐蔽性的双重特征,再加上可能会涉及到政治问题,所以媒体方基本上不会将该类的新闻放在头版头条,所以未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导致人们对于水文地质研究方面的工作了解甚少。所以,需要切实提高水文地质信息的社会传播力度,彰显水文地质研究工作的公益性,这是加强水文地质研究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前提之一。

3.2完善现代水文地质研究的理论方法体系

水文地质研究工作的重要基础为地质学,任何有关于水文地质问题的分析与研究均需要依赖地质学科的相关专业理论。鉴于此,必须要高度重视水文地质的教育战略方针,完善现代水文地质研究的理论方法体系,立足于思维与方法两个层面进行创新与拓展,充分重视物理思维、地质演化原理等专业知识体系的构建。从宏观的角度看待问题,从微观的角度分析问题,针对原有的水文地质学进行去粗取精,引进先进的知识理论与方法,进一步丰富我国的水文地质学基本概念并加以实际运用,确保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

3.3加大国家资金投入,改进水文地质灾害预警系统

各地方的政府部门需要积极转变先污染后治理的落后思想,摆正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位置不允许以牺牲环境作为发展经济的代价,国家方面需要持续加大对水文地质灾害的资金投入力度,便于引进新型的研究设备与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同时确保专款专用,不断革新水文地质研究的技术,并对现有的水文地质灾害预警系统进行全面的改进与完善,提高其预测随文地质灾害的时效性与精确度。需要注意的是,水文地质的运动是不可控的,并且影响因素非常多,其内在规律目前也尚不十分明确,因此对于水文地质灾害预警系统的预测结果,仅可作为参考,不可尽信,依旧需要以实地调研为准。

3.4因地制宜,发展当地的特色产业

仅以我国湖北省十堰市为例进行分析,十堰市属于生态敏感地区,水文地质方面的工作必不可少。十堰市政府以丹江口水库为核心区域,围绕其打造特色生态农业发展区、区域通枢纽、高端绿色工业发展区、现代化服务中心等。以当地的特色文化为依托,整合山水文化资源,打造国际化的生态旅游胜地以及东方养生休闲区等。

4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水文地质研究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相关的从业人员需要在深入明确现阶段水文地质研究在经济可持续发展当中的短板的基础上,立足于提高水文地质信息的社会传播力度、完善现代水文地质研究的理论方法体系、加大国家资金投入,改进水文地质灾害预警系统等方面,切实提高我国的经济持续性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郭晓彬.加强水文地质研究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J].现代商业,2011,09:287+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