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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法律普及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08 10:27:58

家庭教育法律普及

家庭教育法律普及篇(1)

浅析农村普法教育的新途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普法教育工作,逐步由低级向高级推进,由表面向实效转变,由狭隘形式向广泛形式实施。1、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法律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广泛性。随着经济的的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广播电视全面普及,农村的法制教育工作自然增加了广阔的宣传空间,农民的普法教育阵地逐步宽广起来。尤其是电视机的普及,农民每天能直观地看到法治节目,通过观看《法眼观察》、《法治现场》、《直播南京》、《今日说法》等等法治节目,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法律知识。从而达到了面广量大、自然直观的教育效果。2、采取以会代训和培训进行法制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农村每年要举办多次各类形式的普法培训,根据培训的对象,结合普法,分类示教。一是领导干部参加学法培训、研究工作,安排法律教育的内容,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指定学法日等形式,坚持干部带头,学有标兵;二是每年利用党员冬训班活动日组织千余名党员学习法律,接受面大,普及性强;三是集中骨干培训,采取三天、五天不同等级骨干培训,较好地落实普法任务,更好地帮助农民学法、用法教育;四是抓好企业厂长、职工培训,促进依法经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企业增收增效;五是推进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带动广大农户发展经济,依法勤劳致富;六是在矛盾处理过程中,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矛盾,结合有关法律,向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七是采取其他不同方式的培训等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效果。3、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实施普法教育的实效性。根据不同季节,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一是开辟法制长廊,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展板巡回在各村和物资交流会等民间活动场所、群众密集的地方进行宣传。三是针对新形势下农民学法需求,县镇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和讲师团进村入户进行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同时,根据地方习惯组织法制演出宣传队,发挥农民的聪明才智,自编自演,将最贴近农民实际的法律运用小品,送给农民,深受农民欢迎。四是运用标语、横幅在大街小巷、村头村尾、主要路口、人来人往的地方进行张贴、横挂。五是采取送法送书进村入户、问卷调查,根据农民群众需要,解答法律知识,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六是以电教化教育活动为基础,制作大量的农民法制讲座系列录象VCD碟片进村入户播放,充分发挥电教化手段的作用。4、采取以案释法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真实性。针对农村普法教育面广量大的特点,采取以图释法、以案释法的例宣传的形式,增强农民学法的趣味性、真实性。运用挂图、漫画在重要场所张贴、印制小册子,发放到单位、企业、学校、家庭进行宣传。同时,针对所发生的案例,逐个进行案例分析,使农民通俗易懂,体现了形象直观,让人一目了然,一看就知。并将群众中的倾向性、苗头性、群体性矛盾与案例说法结合,以事论法、以案讲法,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现场开庭、现场说法、更贴近广大群众。针对涉及面广、运用性强的法律、通过区域性开庭,农民易接受,尤其是对蛮不讲理,又不学法接受教育,由经常违法的个别人,现场开庭,当庭宣判,强制执行,更具有说明力。为推进农村普法教育要充分发挥党校、政校、夜校、职校的作用,同时,成立普法学校,不定期安排干部、职工、农民等多方面人员进入普法学校接受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学法自觉性。5、采用刊物、书籍开展普法教育,实施普法教育的灵活性。刊物、书籍是开展普法教育的基础,也是其精神之源。一是针对农村青年求知求法愿望强的特点,一方面在各图书室、阅览室、借有关法律书籍、刊物进行学习;另一方面根据各自需要购买自己所需、实用性强的法律书籍,作学法的补充。二是送法(书)下乡,编写和发放法律书籍。一方面集中发放普法教材《读本》送到家;另一方面结合本地农民实际编写常用法律100问,青少年案例教育100例等农村、农民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三是开展家庭学法活动,母子(女)同学法、父子(女)同学法、夫妻共学法、邻里之间相互学法等活动,做到自行学法与共同学法相结合,家庭学法与社会学法相结合,集中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推动普法教育的全面发展。6、开展学法竞赛、评比活动,实施普法教育的氛围性。开展普法教育,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性和积极性,要将组织安排学法变为自己要求学法的氛围,开展农民学法竞赛,农村学法考核、评比,实行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测试、评比活动,积极的调动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学法热情、变被动为主动,加大对普法工作、法律学习的检阅,巩固学习成果。同时也应把普法与遵纪守法光荣户、文明户、先进个人评比结合起来,与文明家庭、五好家庭评比结合起来,与文明单位、先进单位评比结合起来,与争先创优结合起来,促进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促进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总之,农村普法教育要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主体式的新格局。

家庭教育法律普及篇(2)

学校是普法教育的主阵地,青少年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多年来,我校按照上级普法规划的要求,把普法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新模式、新路子,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校今年以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教育强县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后继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

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求各校要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教育强县的宏伟目标,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在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好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做到法制教育始终不断线,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二、突出重点,普遍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我校紧密结合全县“四五”普法近期目标,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突出“三个”重点,提出“六项要求”,全方位展开工作。

“三个重点”。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开展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为重点,积极主动的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按照《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在校期间懂得并掌握公民应知必会的基本法律常识。 以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中有关法律基本知识为基础,充分利用“四五”普法专用的《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普法教材,重点普及《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刑法》,侧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治安条例、禁毒(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等与青少年学生生活、成长密切相的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同时,经常开展《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的行为教育。三是系统内行政干部、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着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治校方式和治教方式的转变,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灵活自如的学法、用法、教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

“六项要求”。一是各校必须将法制教育课程纳入德育教学和必修课计划,每周必须安排一课时法律专门课,挑选具备较高法律意识和自律品质、有较扎实和较全面的法律知识的教师任课,为确保教材的严肃性、准确性、针对性,还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征订由教育部负责组织编写的普法专用教材《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真正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课时有保证、任课有教师。二是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不准以思想品德课、政治课取代法律专门课,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同时,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知识水平、认知能力、避免成人化和公式化。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利用少年法庭、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加强指导与交流。四是在抓好法制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实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围绕普法、教法、执法、用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逐步实现;依法治教,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把学校工作纳入法治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五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四五”普法期间我们力争将所有法制课, 思想品德课老师轮训一遍。同时,高度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要求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及教育专业法,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学生的榜样,除学校日常法制教育外,各科教师还应结合教学进行相关的辅助教育。并把法制教育作为广大教师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和考核的主要内容,要使全体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教法等各方面都能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六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实施了“一校一个法律明白人计划”。各校从实际需求出发,从政法机关聘请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明白人”,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家庭教育法律普及篇(3)

召开法律知识方面的主题班会,进行普法教育。用知识竞赛,分组比赛的方式,让学生说出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让学生明白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从入学教育开始,直至毕业,将发生在身边或者网络上热议的事情搬到班会上,做到一事一议,联系实际,涉及自身,达到教育深度的最大化。

2.旁听庭审活动

利用社会资源,扩大社会环境熏陶作用。和本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走进法庭,近距离地观摩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特别是和青少年教育有关的案例,让参加庭审的学生们受到教育,得到启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3.法制节目交流

在早自习、自习课、政治课上播放法制节目。如《大家看法》、《普法栏目剧》《今日说法》《法律讲坛》《大家说法》《今日开庭》《政法报道》《法治第一线》《法制民生》等优秀法制节目,拓宽学生的法治视野,夯实学生的法律知识、激发学生学法兴趣,使学生明确是非,吸取教训,加深印象,受到启发。

4.晨读法治新闻

带领学生利用早自习时间晨读法治新闻。新闻报纸这种普法教育主要是通过法制新闻报道的方式实行的。在媒体的宣传和推动下,掀起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兴趣,利用好新闻这一有效的工具,扎实有效的推进法制教育的进程。作为班主任,随时注意搜集这方面的新闻材料,有针对性地选用。特别是养成一种习惯,在班级形成一种制度,对学生的法律修养将会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5.发挥网络作用

现代网络已走入千家万户,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成为学生学习生活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作为“上网一族”,对网络格外关注。其具有资源共享、虚实结合、生动直观、互动交流、渗透性强等诸多特点。要想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影响力,真正营造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吸引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切实做好班主任法制教育工作,就一定要利用好互联网这个有力的平台。可以说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教育中,既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又能产生消极的影响。正确引导学生。学校教育者需顺时适势、因势利导、趋利弊害,在法制教育中合理利用网络,丰富视野、拓宽眼界,开辟学校法律教育新空间。

6.走上街道宣传

组织职专学生在人流密集的街道开展以“共创和谐家乡,从身边做起”为主题的志愿活动。在这样的活动中,让学生们运用自己已经掌握的法律知识进行宣讲活动,表达构建和谐家乡的决心,并以发放普法宣传单的方式呼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普法,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创和谐美好家乡。在这项工作准备过程中,学生心中的很多法律知识便会更明确更清晰更扎实;在宣传教育他人的过程中又使学生自身得到净化升华。

7.模拟法庭实践

组织职专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利用班会时间在教室里“开庭”———比如围绕某校园失窃案进行庭审,法官、公诉人、书记员、证人、被告和法警等均由学生们扮演,按照真实法庭的程序进行模拟演示,通过“模拟法庭”让学生们在体验和参与中加深了解法庭审理程序和相关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或者根据实时社会上新近发生的广受大家瞩目的刑事案件进行模拟开庭,引发思路,开阔视野,受到教育。

8.学习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带领学生学习基本的民用法律文书的撰写,达到一般民用法律文书自行书写的程度。这项学习,可以和语文作文课相融合,和“街头宣传”“模拟法庭”相结合。语文课,把这一项当做应用文进行小作文训练。街头宣传,遇到市民咨询有所需求,鼓励学生予以帮助,教师从中给予指导。“模拟法庭”涉及法律文书环节时指导学生认真书写,反复推敲,一丝不苟,实实在在让学生得到训练提高。

9结语

家庭教育法律普及篇(4)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上兴起融合教育思潮。研究自闭症的各行业专家纷纷提倡自闭症儿童走融合教育路线,从各自所在领域的角度出发发表观点。一致认为,自闭症儿童具有很强的可塑性,需要在正常化的教育环境中成长。从生态学的角度看,自闭症的存在并不是静态的,而是发展着的;如果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不能克服神经发育损伤所造成的障碍,那么就会遭受第二次身心障碍,会出现认知等一系列行为问题。言下之意为要抓紧进行教育干预;神经科学研究证实,经验在修正大脑结构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而经验的获得最理想的场所莫过于学校,学校教育可以让自闭症儿童体验到实际生活中的经验。对于30%智商正常或超常儿童来说,学校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2自闭症儿童受教育权实现的现实困境

2.1自闭症儿童家长因认识不足延误最佳教育干预时机研究表明,3~6岁是自闭症的最佳治疗期,也成为治疗关键期。在对自闭症儿童及时进行早期康复教育的情况下,随着年龄的增长,半数以上的患儿情况会有一定程度的好转,且教育干预时间越早,训练强度越大,持续时间越长,则治疗效果越好。但可惜的是,由于家长普遍缺乏对儿童自闭症的正确认识,对孩子早期的异常反应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些家长认为孩子说话晚是民间所说的“贵人语迟”,孩子不合群是独生子女具有的特点,没什么要紧的,故而延误了孩子的最佳教育干预时机。

2.2自闭症儿童家庭的经济收入不足以维继康复治疗费用因自闭症是一种发生于儿童期的严重神经发育障碍,属慢性病程,需终生治疗。这给自闭症儿童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心理负担。根据杨静对河北省内5个城市中99个自闭症儿童家庭的收入调查数据显示: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母亲占总调查对象的60%以上,而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父亲的比例也近一半。这说明自闭症儿童家庭收入偏低成为坚持治疗的困难之一。据专家研究,自闭症儿童的康复训练效果至少需要两年才能见成效。仅康复训练费一项,每个月需支出2000元,还不包括上学、养老以及终生需要付出的生活费用,这的确是一笔不菲的费用。在国家没有建立相应社会福利保障机制的情况下,照顾自闭症儿童的责任完全落到了家庭身上。每年都有不少家庭因无力承担康复治疗费用而放弃接受教育康复训练。

2.3特殊教育资源的缺失使自闭症儿童遭遇入学难自闭症儿童中有20%是正常智商范围,10%是超常儿童,可见约有30%的人有上学能力。家长希望孩子有更好的就学机会,但普通学校出于没有特殊教育师资配备的考虑,大多选择了劝退;尽管国家规定普通学校不能拒绝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入学,但大部分学校出于本校利益考虑,仍拒绝自闭症儿童入校,而现有特殊教育机构的缺失也使得相当一部分自闭症儿童无处可去。

3对自闭症儿童推行教育公平的建议

3.1完善特殊教育法律并制定配套措施首先,通过立法形式保障自闭症等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从全球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与人权发展角度看,通过立法实施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残疾人特殊教育需要是否得到满足、参与机会是否平等、是否享受平等人权的基本尺度。美国、英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均颁布法案,保障残障儿童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并获得必要的支持与服务。我国自新中国成立至今,只有一部特殊教育方面的法律,且该特殊教育法律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用词空泛、原则性表达多,无明确的法律问责制。很多条款带有“号召”“鼓励”之意,没有规定具体的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法律条文更像宣传资料,具体操作性不强,结果导致执行与监督困难。特殊教育法律应明确规定,任何教育机构不能以自身原因为由拒绝接收自闭症儿童入学。法律对于自闭症群体受教育权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以立法的形式将自闭症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法定化,确认受教育是特殊群体应该享有的法定权利,并非恩赐、施舍。第二,明确特殊群体与普通人群享有同等受教育权,使其在形式上获得教育平等权。其次,为自闭症儿童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我国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只是保障了残疾儿童的权力,缺少相应的配套措施。因此,对自闭症儿童来讲,可以考虑制定以下相应配套措施。第一,规定自闭症儿童的鉴定标准以及鉴定机构的构成和资格。特殊儿童接受相应教育之前,需要对残疾类型与程度进行鉴定,但是现有特殊教育法律法规中没有鉴定标准,对鉴定机构的构成与资格也没有规定,这样就不能相对准确的鉴定,也就不能保障特殊儿童接受适合他们的教育。第二,对自闭症家庭提供一定的资助补贴。为避免自闭症家庭因经济原因放弃康复治疗,建议对自闭症家庭给予一定的资助补贴。关于补贴方式,可以将补贴按照1∶1的方式拨至家庭和康复机构;既督促家长将补贴用于康复治疗,又对康复机构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3.2确保随班就读自闭症儿童享受到特殊教育资源在我国现阶段,融合教育的理念就是采用随班就读的模式,即将特殊儿童安置在普通学校的普通班级里。这是一种在普通教育机构中对特殊学生实施教育的形式,为特殊儿童创造适宜的教育条件进行教育教学。建议普通幼儿园和学校招收轻度自闭症儿童随班就读,使他们能接受融合教育。并要确保随班就读班的资源合理配置,在财政经费投入等方面要能支持到位,每所学校均配有特教老教师,保证师资力量,为自闭症儿童提供切实的帮助。

家庭教育法律普及篇(5)

各村双委、镇属各单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稳定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法治*”的决定,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按照乐妇字〔2006〕30号文件精神,经决定,在全镇联合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和“平安*”的奋斗目标,坚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各方面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二、目标任务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坚持以家庭为主体,村居为基本单位,以增强“五个意识”:即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做到“四防”: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实现“七无”:即无、无赌博、无暴力、无纠纷、无事故、无、无犯罪;达到“四个更加”:即使家庭成员更加充满活力,家庭关系更加和睦美满,邻里更加文明融洽,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为总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使我镇“平安家庭”创建率达60%以上。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村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积极参与,必须加强领导,形成党政领导综治协调,妇联指导,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依托村居实施的工作格局。为达到以上目标,我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仇康亮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叶国强,政法委员庄再忠为副组长,刘素英、王娜、薛志实、赵顺燕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的经验。各村(单位)要在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反对家庭暴力、预防青少年犯罪、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创建“无毒家庭”等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实现维权与维稳的有机结合,积极履行以下职责:综治部门积极牵头协调,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的创建活动之中,督促落实相关措施。妇联组织切实担负起“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负责“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化管理台账制度和定期信息交流制度,确保创建质量。积极利用维权热线、社会化维权机制和基层维权网络,为弱势妇女群众和贫困家庭提供法律帮助和公益服务。积极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不断深化“文明家庭”、“不让进我家”、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居”等项活动。大力开展对广大妇女的普法教育。共青团组织积极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加大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中心的建设力度,依托村居青少年法律学校、“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阵地,加强村居禁毒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子女、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吸毒人员子女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求助和管理工作。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活动,积极开展重点地区治安整治,及时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规范和加强110接处警工作,广泛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和基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家庭暴力投诉站的作用,依法查处因家庭暴力等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报警,及时出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处置工作,对能够立案的及时立案查处,为维护社会文明、家庭和谐创建良好的治安环境。司法部门制定并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家庭成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能力。针对家庭突出问题,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广播电视站认真做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与妇联、团委、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该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创建目标考核评估办法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四、工作步骤和措施第一阶段:宣传教育(9月15日—9月30日)创建“平安家庭”必须把宣传工作贯彻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要以活动为载体,抓好主题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节日进行集中宣传教育,将创建活动具体化、形象化、通俗化。二要以家庭为阵地,抓好普法宣传,采用以案说法、法律咨询、层层培训、发放各种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知识进家入户。三要以志愿者队伍为依托,抓好群众性宣传。要充分发挥团体会员、专家学者以及维权志愿者、群众自治组织等力量开展宣传教育。四要以舆论为导向,抓好社会宣传。充分运用主流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第二阶段:创建实施(10月1日—10月31日)各村(单位)要严格按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考订标准,分阶段认真组织实施,创建活动要抓住三个重点,实施“三项工程”:一要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为重点,实施“法制宣传进家庭”工程。以“五·五”普法和妇联“法制宣传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家家学,法律进万家;家家议,以案释法律;家家做,用法维权益;家家评,争做守法好公民”活动。二要以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为重点,实施“文明新风进家庭”工程。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和开展文明家庭、无毒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与创建文明社区、村居有机结合,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不断丰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内涵。要开展六学六创活动:即学法律法规,创守法明理之家;学文明礼仪,创道德诚信之家;学科技知识,创小康富足之家;学家教知识,创“双合格家庭”。三要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实施“家教知识进家庭”工程。以家长学校家教中心为依托,引导广大家长学习家庭教育新知识,进一步提高家教水平,特别是要做好问题家庭、贫困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引导、帮扶和救助等工作,努力防控和杜绝家庭不安全隐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第三阶段:检查总结(11月1日—11月30日)在创建活动中,各村(单位)要积极探索农村流动人口中“平安家庭”创建的模式和机制,认真总结推广创建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和的形式来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精心培育一批“平安家庭”创建户,通过带动示范作用,使“平安家庭”创建走进千家万户。要善于发现“平安家庭”创建的特点、特色,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的内涵,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平安家庭”示范户等形式,创出不同模式,富有特色的“平安家庭”品牌。各地要在11月底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总结上报镇妇联。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于年底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选表彰一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家庭教育法律普及篇(6)

“米”字式法制教育模式实践活动为了规范学生的行为,培养合格小公民,我校始终把青少年普法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基点,奉行“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的教育理念,紧紧围绕“德在心,法伴行”的教育主题,尝试从不同的角度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多年来形成了以学校课程和少年模拟法庭实践活动为主轴,以多样化阵地、系列化活动、愉快大课间和三结合教育为支架的“米”字式的教育模式,使“法”的概念以多元的形式根植于孩子们的思想中。

一、《我与法》学校课程规范化,遵循青少年法制教育规律

自2000年开始,学校开发并实施了《我与法》学校课程,经过多年的尝试、实践、修订,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一至六年级共6册的学校自编教材,内容涉及了小学生常规教育、普法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使学生随着年龄的增长,在能感受、能观察、能体验的生活常例中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从小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现在全校开设《我与法》学校课程,每周一课时,分年段由开发和编纂教材的教师亲自授课,备课、上课、作业、评价、教研等各项工作规范到位,得到了师生的欢迎和家长的好评。

二、“少年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常规化,拉近学生与法律的距离

为了培养孩子们对于法律的认知兴趣,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学校一直把“少年模拟法庭”实践活动作为法制教育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法律知识和犯罪案例融入其中,激发了孩子们对“法”的兴趣,拉近了学生与法律的距离。现在学校、年级、班级三个层面定期开展“少年模拟法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孩子们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在同学们广泛参与“模拟法庭”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学校不定期地组织学生旁听青少年犯罪法庭现场审判过程,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场景和素材,使“法”的精神深深地渗透进孩子们的心里,实实在在地影响了学生的生活态度。

三、“法在身边”教育阵地多样化,营造普法教育良好氛围

一是学校在校门口二百米巷道内建成“社区法制教育长廊”,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交通安全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反知识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制成大小、形状不同的展板,让广大学生、家长在上下学的路上接受法律的熏陶和教育,既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又美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实现了以学校小环境影响周边大环境的目的。

二是将法制教育作为“德育10分钟”主要内容,提高德育实效性。每天下午230~240是我校的“德育10分钟”教育时间,班主任对学生及时开展案例分析、规范教育、守法用法教育等,读规范、讲案例、辨是非,听录音、看视频,形式多样,异曲同工,学生受益非匪浅。

三是班级开辟“法制小园地”,张贴相关法制知识、警言、手抄报等,学校组织评比,要求主题突出,图文并茂,以提高教育氛围和学生兴趣。

四是在校园广播和校园网开辟法制教育专栏,定期进行法制宣传,入眼,入耳,入心,日积月累,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渗透教育。

四、“愉快大课间”活动多元化,发挥特色文化育人效能

学校坚持“人人健康,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终身体育,遵纪守法,促进养成”的新课改理念,以“以美辅德、以美益智、健体审美”的校园文化育人特点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最大程度地发挥学生和老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自2000年以来“愉快大课间活动”逐步向多元化发展,成为学校校本必修课程之一。“愉快大课间活动”为25分钟,早晨第二节课后进行,活动内容由五小(小皮筋、小沙包、小毽子、小游戏、小跳绳)自主开放式活动为铺垫,在音乐声中逐步过度到五个篇章(《文明礼仪篇》《道德规范篇》《传统武术篇》《健体审美篇》、《队列行进篇》),在寓教于乐的主题操活动之中,促进学生知、行、意、德的统一和谐。

五、“做守法小公民”课外活动系列化,贴近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目标

为了实现“法在心中,伴我成长”这样一个教育目标,为了使每次活动富有实效性和科学性,学校结合实际开展了系列化的普法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以传统节日、纪念日为依托开展相关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既让学生理解这些特殊日子的特殊含义,学到相关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从小树立公民的责任意识。

二是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以“德在心,法伴行”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月系列活动。届时全校参与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学校主题队会,班级模拟法庭展演等;同时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图片和案例的制作、收集和展览活动,举办普法教育知识竞赛、普法教育宣传栏评比等等,以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一体化,拓宽法制教育渠道

家庭教育法律普及篇(7)

一、印第安文明时期拉丁美洲法学教育

在哥伦布发现美洲之前的印第安文明时期,为奴隶氏族时期,社会等级明确。原始的氏族习惯法中诞生了最初的法律制度,也伴生了最早从事法律的人。当时的印第安文明社会等级明确,所产生的法律也多为原始的氏族习惯法,并与宗教紧密联系。①从事司法活动的人员,都为氏族的特权阶级,即贵族和宗教祭祀。②这一时期的拉美的法律职业群体,都为国家的特权阶级,法律知识和技术都掌握在贵族和祭祀手里,法律知识和技术的传播途径并不通向底层民众。例如印加帝国时期,首都库斯科王宫附近就建有学校,只对王室和贵族子弟传授印卡文化和知识。③

二、殖民统治时期的法学教育

拉丁美洲成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之后,印第安人的教育体系被摧毁。天主教会成为了西班牙殖民统治的重要支柱,拉美的法学教育基本上是由教会领导和控制。教会和教团建立修道院,教区建立学校,由传教士充当教师。拉美地区早期的大学都是教会大学,主要由他们提供正规的法学教育,并采取从罗马法和教会法开始、以教会法为主导的教学计划。拉丁美洲第一所大学就是根据1538年10月28日罗马教皇训令在圣多明哥成立的圣托马斯·德阿基诺大学,并以培养传教士为主要目标。智利地区在随西班牙信奉天主教后,在圣地亚哥和康塞普西翁,分别设立两个教区。在17世纪以前,每个教区只有一所初级学校,此外还由教会和传教士分别开设了四所学院,他们的教学都由宗教教令控制,④秘鲁地区的教育也基本上都由教会领导和控制。1551年根据西班牙国王和罗马教皇的共同敕令建立的国立圣马科斯大学。拉美大学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始终贯穿以教会法。⑤

从事法律职业是高收入上层人群或者贵族的特权。法律教育非常昂贵,且准入门槛很高,不论是在种族方面还是在家庭出身方面都有着严格的限制。所以,在殖民地实际上能成功入学学习法学与毕业的少之又少,自然成为律师的更是凤毛麟角。一项统计显示,在当时拉丁美洲研习法律的学生中,20%来自军队家庭,20%来自政府官员家庭,10%是议员的子女。⑥对所有申请学习者的种族、宗教、家庭和经济条件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一般只有白人贵族和白人基督徒能有机会进入法律院校。⑦殖民者牢固控制殖民地的司法机构和法律职业人群。据调查,在18世纪上半叶之前,智利检审庭的693名法官,其中有60%以上来自于西班牙。⑧在葡萄牙人殖民统治时期,巴西的司法体系和法律职业是按照葡萄牙的模式设立的。此时的法律职业人群笼罩于教会的阴影之下,又因为自身法学教育的匮乏和过高的门槛,不得不任由殖民地摆布。此时所谓的法律职业人群,只不过是少部分上层阶级逐利的工具,殖民者的代言人而已。

三、拉美国家独立后法学教育和职业群体变化

拉丁美洲的独立运动中,法学的启蒙思想、欧洲的百科全书派和实证主义教育思想遍及拉丁美洲,这些民主科学的思潮极大地推动了拉丁美洲各国从教会手中夺回对学校的控制权,并效仿欧洲的模式创建公立学校。法学教育的开展,也突破了教会势力的约束开始独立自主的发展,对法学教育的控制权由教会转向世俗。许多教会学校,纷纷改组或合并成为新的国立大学,如1826年成立的南哥伦比亚中央大学,其前身就是厄瓜多尔的三所教会大学。拉美国家通过立法来控制教育,由政府部门授予相关法学学位。私立大学的发展,也为法律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法学教育的限制被打破,人权平等观念的普及使得法学教育作为精英教育的藩篱被打破,越来越多的中下阶层的学生同样有机会进入法学院深造。学校对于种族以及家庭收入的限制逐渐消失,这就为法学教育的普及提供了更为宽广的条件。但由于先天性的家庭背景,收入和教育的差异,拉丁美洲不同阶层人民所获得的教育资源差异巨大,能进入法学院学习的主要是白人阶层,一些混血裔和本土印第安裔的民众,并未享受到法律教育资源。律师阶层,也同法科学生一样,突破了身种族和身份的苛刻限制,人数开始有所增加这一时期的律师虽然较之殖民统治时期有了进步,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律师阶层仍是以大地产抑或达官显贵的精英阶层为主。很多律师都参与到法典的制定过程,这使得律师能进一步主宰国家意志,真正成为国家的掌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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