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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09 11:00:30

竞技体育管理

竞技体育管理篇(1)

1前言

我国体育体制改革在市场经济下不断深化,但高校竞技体育的管理水平仍处于初始状态,存在着许多不成熟的地方。而美国高校体育运动管理体制已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竞技体育管理模式相对成熟,其中ncaa是美国目前高校竞技体育最主要的管理机构,它已经形成组织结构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畅通的一个社会团体。通过对中美高校竞技体育管理体制进行全方位的比较,对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的运行机http://制,寻求适合我国高校运动竞赛的模式有积极的作用。

2中美高校在竞技体育的管理体制上的不同

由于中美两国的差异,使得高校对竞技体育的管理体制也大相径庭。从总体上说,中国高校的体育运动竞赛管理体制主要以国家行政协调为主导,而美国高校体育运动竞赛管理体制则主要通过社会自我协调来实施。

2.1竞技运动的管理类型

美国高校对竞技体育的管理体制有独立型管理和非独立型两种。在独立型管理体制中,学校的竞技运动受校长的直接领导,非独立型管理体制由分管竞技运动的系主任负责。在我国,对于竞技运动的管理,完全属于体育部或体育系,校长直接负责制很少,对于学校竞技体育的有关问题由下级即体育部或体育系申请以报告的形式报学校一级审批,管理制度单一且烦琐。

2.2竞技运动的管理实体

美国竞技体育部和体育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美国高校的竞技体育部应该是我国高校目前的“校代表队”。竞技体育部的师资属教练员的系统,与教师是完全不同的。在我国,体育部既负责学校的教学,也对竞技体育进行管理。

2.3对大学生运动员的管理不同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高校对学生学习的管理基本上采用的是学分制,这与美国对高校学生的管理基本相同。对于大学生运动员的学分学籍的管理,我国和美国的管理存在以下不同:(见表1)

3结论与建议

高校体育既是体育教育的基础,也应该是发展我国竞技运动事业,提高我国竞技运动水平的一种有效依托。竞技运动的发展离不开教育,竞技运动与教育的结合更能体现出竞技运动的魅力,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美国竞技运动水平较高的实践经验已经验证了这一点。竞技运动与教育结合的意义“不仅在于解决运动员的文化教育问题,实际上涉及到我国竞技运动体制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涉及到我国竞技运动如何健康发展、持续发展和快速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5.1加强对大学生运动员的管理。大学生运动员的学习成绩管理应纳入学校和全国高校竞技运动组织机构的双重管理。

5.2应尽快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全国高校竞技运动的组织,专门负责在全国高校之间组织校际运动竞赛,制定与高校运动竞赛的相关规定与细节,完善目前相对不足的竞技比赛状况,使竞技运动真正成为大学生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使高校运动竞赛与专业或职业运动完全分离。

竞技体育管理篇(2)

(一)“以人为本”理念的需求

绩效管理之所以在众多的管理理念中脱颖而出,最主要原因就是“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中,这是其他管理理念所不具备的。而对于竞技体育管理来说,每一个运动员训练起来都是非常辛苦的,为了让运动员能够克服困难和阻碍,管理者必须实行人性化管理,充分相信运动员有足够的热情和激情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具体表现在多给组织中的成员做主的机会和权力,例如,在设计方案时,管理者应大胆让成员实施自己设计出的方案,以给成员自我认知的满足感和自我充分发挥的空间。当然在管理者作出决策之前,应积极听取成员的建议,让成员充分参与到组织活动中,以促进成员更好的发挥自身的才能,一切以组织的利益为目标,并使其的创造力和潜力得到最大的发挥,从而可促进竞技体育管理的优化。

(二)具有一致的目标

任何组织若要管理得当就必须拥有统一的目标,但是由于某些组织中成员过多和内部结构较复杂,有些情况下会遇到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不一致的矛盾,这就需要组织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将组织的战略宗旨与文化向员工宣传,以求得组织成员的认同,从而达到统一的目标。要想提高对竞技体育管理的水平,管理者应该与被管理者保持或构建良好的关系,管理者可以通过谈话方式将自己的真实想法与被管理者分享,例如,管理者要求被管理者必须要做到的事情或必须要取得的成绩;在比赛时被管理者具有的优势和不足之处;被管理者的竞技状态等等,这些方面管理者都可以与被管理者进行合理的沟通,以使被管理者体恤管理者的态度和期望,也同样可以让被管理者知道和了解自己的情况,以更好地做一个真实的和优秀的自己。

(三)能够提供积极有效的沟通

任何组织要想提高管理效率,必须拥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而绩效管理的沟通要求则包括组织寻求信息以提高绩效、个体寻求有效的业绩反馈、组织寻求信息以作为奖励的基础和个体寻求重要的外部奖励这四个方面。组织之间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不仅可以消除管理中的阻力,还可以使资源达到共享,促使组织内部的优势互补。然而,目前在竞技体育中的组织管理往往是管理者一味的下达命令,在实施计划或在进行具体工作时,通常不会予以被管理者更多的权力,也不支持被管理者的有效建议,久而久之,就形成了“领导说,成员做”和“领导说什么,成员做什么”的组织内部管理格局。这一种格局的形成不仅会导致组织管理的效率低下,还会使得组织内部的各种信息传输失真,被管理者对管理者产生一种抵触心理,从而在运动中无法进行正常的沟通。因此,将绩效管理积极引入到竞技体育管理中是十分可行的。

(四)具有严格的科学考核制度

任何组织都有一套自己的考核制度,可以说组织管理离不开考核制度,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考核制度可以分为传统考核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传统的考核制度,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考核体系较为单一,这些单一的考核体系,在某些方面只能提供单一的信息,并且由于考虑不全面,这些单一的考核信息或考核结果并不能提供组织运行的实际能力和管理能力,从而严重影响到管理者和其他领导人员的决策。同时,传统的单一指标考核体系只关注简单的考核与管理,难以提供更多复杂的考核指标,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水平,也使得这一考核体系适应不了信息时代快速发展的竞争环境。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便为绩效考核制度在组织管理中的应用提供了契机,绩效管理考核方法体系是针对传统管理考核方法体系中的缺陷与不足而提出的。绩效管理考核方法针对传统管理考核方法中的单一指标考核,不仅提出了对结果和滞后于现实的指标,还在这一考察标准上兼顾其他方面的绩效反应。例如,在考察运动训练指标时,绩效考核从运动员角度、内部管理流程角度、学习与发展角度和运动训练角度这四个方面对运动训练进行考察。这就使得绩效管理考核评价方法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管理考核体系对运动训练进行单一考察的局面,增强了考核力度,完善了考核质量。绩效管理考核评价方法体系之所以会取得良好的管理考核效果,还因为其综合了考核系统和控制系统,两种系统的综合,不仅可以克服传统考核体系的主观性和片面性,还可以提高运动队发展的整体协调性。

(五)培养可持续发展理念

竞技体育中所培训出来的一般都是拥有强健体魄的运动员,一般而言,我们看到的都是只在体育方面很强势的运动员,他们一般除了训练就不会其他技能,而且运动员的运动生涯都很短暂,随着年龄的增长,运动生涯就缩短,直到彻底退休,那么退休后的运动员的生活应该会是怎样的,这必须引起竞技体育管理者的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作为以发展为导向,能够适应社会信息瞬息万变的管理方法,不仅可以提供以学习为主导的、以培养全方面人才的、适合任何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学习型组织机构,还可以为组织保持竞争优势、增强组织的实力、促进员工将个人发展与组织相结合。因此,我们说绩效管理具有战略管理的强大功能,通过绩效管理方法可以促进组织内部的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推动竞技体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绩效管理在竞技体育管理应用中的可行性

(一)绩效管理是东西方文化交融的产物

一般而言,一门科学的产生和发展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分不开的,管理科学的产生与发展自然也是离不开其所具有的特殊时代背景和丰富的文化底蕴。管理科学的产生是东西方文化交融的结果,由于起源时间不同,东方在管理科学方面远比西方要有优势的多。西方的管理科学大致是从公元前600年开始的,而东方的管理科学思想则从公元前11世纪就已经形成,并已有一定程度的完整体系。再者,因为东方文化底蕴十分丰富,管理科学的研究与发展一直处于动态状态,当西方管理科学发展缓慢时,人们就将目光转移到东方,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将西方文化和科学思想带入到了东方,从而导致东西方两种风格迥异的文化融合在一起,再进行不断的创新与发展,最后形成完善的绩效管理方法。由于绩效管理是东西方文化与理论经过长期的不断磨合、摸索和整合所达成的共识,所以绩效管理的出现促进了东西方文化的进一步交流与沟通,它摒弃了东西方文化在管理科学中的弱点与缺陷,最大限度的使东西方管理论产生兼容与互补,取长补短,人性化管理得以建立。而在竞技体育的管理中,为了提高运动员的激情和是运动员获得可持续发展,建立一种开放化、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二)遵循“以人为本”的管理需求

如今的竞技运动员与过去相比具有了更加丰富的内心世界,随着时代和思想的不断转变,实施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理念已被体育发展所需要。“以人为本”从字面上看就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根本,从管理学的角度看就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是在管理中,人是主体,一切的管理活动都要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根本出发点和目的地,第二是注重人的主观能动性,在一定的客观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管理学的发展史来分析,在管理学思想上出现了两种不同观点,一种是以个人为核心,追求个人在身心、人格、需求、兴趣等各方面的完善,强调体育对个人的人生价值和个人潜能的促进作用;另一种是以社会为核心,这种管理思想主要是强调人对社会的贡献,认为体育的发展应为社会服务。这两种思想在西方都占据过主导地位,正是因为这两种思想的存在,国家主义与个人主义一直都是西方国家体育管理的价值取向,对体育的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分析我国体育管理思想史上时,不得不提的是建国以来我国引进前苏联体育管理思想后,“工具论”这一基本模式便成为了我国体育管理的价值取向。正是因为引进了这种基本模式,使得我国体育在社会经济相对落后的环境下,在相对短的时间里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在竞技体育方面,也是因为这一“工具论”的价值选择,才使得竞技体育的成绩突飞猛进。但是,这一基本模式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它更重视政治服务,却忽略了为经济文化的发展服务,太过重视国家整体的利益,却忽视了个人的发展需求。因此,在改革开放以后,人们注意到问题的所在,在体育中便越来越关注个人价值的取向。体育的发展原本就离不开个人的努力,如果体育的发展或管理满足不了个人的需求、才能和个性的发展,就很难得到全面完善的发展与管理。因此,在体育管理中要让人们更深刻的认识到体育对人的发展的价值,从而使运动员追求自身的全面、和谐与平衡的发展。总而言之,从西方和东方的管理发展史和思想史来看,绩效管理的思想精髓就是“以人为本”,在竞技体育管理中,不仅要做到以社会整体利益为目标,还要注重个人的发展,争取让组织成员实现自我价值,从而最大化的发挥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竞技运动重视科学与人文的完美结合

竞技体育是由科学家和运动员一起用科学的方法和思想对人类的运动极限进行不断探索,同时不断传播体育科学精神,让人们在竞技体育中完善自我价值的过程中,弘扬不断进取、勇于超越和更快、更高、更强的思想的体育活动。从“以人为本”这一思想在体育中出现时,竞技体育模式就从单纯的关注运动成绩逐渐转变为关心人的全面发展的同时注重体育成绩的模式。绩效管理的人文性与科学性的特点正好满足了竞技运动自身的需要。

三、绩效管理在竞技体育中的应用

绩效管理在竞技体育中的合理应用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应用,而是一种管理理念的应用,在经济管理中绩效管理不是单方面的实施,而是贯穿始终的全方位的实施。一般而言,绩效管理的发展是一种螺旋式的上升,在运动队中一般把绩效管理体系分为以控制为导向、以发展为导向和以过程为导向的三个阶段,而这三个阶段在发展变化时,并不是后一阶段的产生就意味着前一阶段的灭亡,而是后一阶段的发展是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前一阶段依然保持着发展。通常以控制为导向的绩效管理就是把运动员的运动成绩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这种思想在面临重大比赛时采用,是最公平、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因此,在竞技体育中应保留这一方式。已发展为导向和以过程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则是与运动员和运动队的目标相关联的战略。以发展为导向的组织战略,可以采用一定的方式方法,对组织进行分解,以达到一步一步的实施战略,大致的分解战略步骤为:首先,管理者应该根据团队的具体情况制定一些团队现行和未来的发展计划,其次,有组织成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情况制定个人计划,然后管理者将定期对组织成员进行考核和管理,最后根据考核结果分析,对体育成绩较弱的组织成员培训和鼓励。而以过程为导向的组织战略则是一种封闭式的循环战略,这个循环战略主要有五部分组成,分别是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和绩效结果的应用。例如,女子举重运动项目是我国重要的运动项目,一直以来,我国女子举重项目在世界上一直占有着优势,之所以会一直处于优势状态,不仅是因为我国女子举重这一运动项目抓得紧和运动员的全力以赴,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我国女子举重的管理者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具有科技含量的训练方法和模式,即制定了一套基于绩效管理思想基础上的运动队的管理体系。

四、绩效计划在竞技体育中的应用

绩效计划在竞技体育中的应用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任务分析部分,二是胜任性分析部分。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提前做好规划和准备,竞技体育也是如此,绩效计划作为竞技体育管理的开始,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在竞技体育中,无论是什么运动,无论是哪个运动员还是哪个团队,都需要在奥运会前做好准备,并对其在奥运会上进行准确的战略定位。与此同时,在规划任务和目标时,管理者应首先制定总体任务与目标,然后根据不同情况,以总体任务和目标为前提,将总任务和目标再进行分解,然后落实到各个运动员或各个团队上。在经过一定训练过后,管理者或教练应根据运动员自身的素质的分析、对运动适应能力的分析、运动员训练水平的分析和潜力的分析等,再结合一开始制定的目标和任务,对无法协调的运动员进行调剂,使运动员在训练中达到“扬其长,避其短”的效果,从而使教练员和运动员都能积极投入到运动训练中,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绩效管理计划在竞技体育中的应用。

五、绩效实施在竞技体育管理中的应用

竞技体育管理篇(3)

关键词:竞技体育人才;分层次;管理;流动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7)12-1604-03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作为高端竞技体育竞争的源泉与始动力量历来受到国家与各级政府体育管理部门的重视。虽然辽宁竞技体育在我国竞技体育的飞速发展中一直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却不可回避的遇到了下滑,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全面转轨中出现的制度性摩擦同样也在竞技体育管理中出现,并集中体现在后备人才的大量流失,竞技体育管理在目前的体制困局中运行成本不断增加,为此我们尝试以社会分层理论对辽宁省竞技体育人才进行分类,根据他们的流动特点施以相应的管理策略。

1辽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现状与流动失衡

1.1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管理特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不同于在高端竞技赛场上经常看到的参赛主力选手,他们处于竞技能力储备阶段,没有更多的机会直接参与顶级赛事。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80年代以后出生的运动员,他们的自我期望、个人追求、对周围环境与自我的关系以及自身发展认识较之以往的运动员更为清晰。通过流动的方式来提升自身价值与层次,是为这代运动员接受与认可的。辽宁在经济转轨中的体制摩擦阵痛无不体现在竞技体育中。诸多矛盾非常尖锐,如竞技体育的高投入与投入渠道的单一问题,投入的不足固然是人才流失的重要原因,但是体制困局所造成的竞技体育管理运行成本增加是当前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管理水平的发展迟滞影响到后备人才培养质量不高,传统的梯队建设操作思路并未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显现出更明显的优势。辽宁省后备人才培养的项目设置与奥运战略和国家优势项目的结合是有差距的。

在这里我们要澄清一个认识,从竞技体育结构来看,竞技体育的发展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本身的同时优化结构是极其必要的,这就要通过竞技体育人才的合理流动与组合来实现,这是竞技体育适应社会全面发展对人才合理配置与充分利用所提出的必然要求。

1.2辽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情况与流动体育后备人才的数量是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辽宁省的二、三线运动员合计超过2万人(表1、表2),辽宁作为传统竞技体育大省,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基层训练网点较多。但是长期以来丰富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资源决定了较为粗放的竞技体育发展式,把进入本省一线队无望而又有发展潜力的运动交流到其他兄弟省是当前解决运动员出路的一种普遍做法。

借鉴其他领域管理的思路,可以将竞技体育人才分为三个层次即基础层、准备层、精英层。这几个层次的划分并不全然对应于三线划分,当然它们之间也不是割裂的。一般而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指基础层与准备层。就不同的层次的运动员而言,他们的职业内在需求有许多共同之处,比如希望有良好的从业环境与人际关系,希望得到认可与肯定。但这些需求对于不同层级的竞技体育人才中的作用大小是不同的。

2辽宁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分层次管理

2.1分层次管理的现状需求与操作空间有研究表明,全国平均每年从业余训练队伍中吸纳运动员1 922名,仅占青少年在训人数的1.3%,以获得金牌的运动员为成才的标准,4年中奥运人才队伍大约为7688人,用2000年悉尼奥运会金牌数计算,成材率仅为3.6%,这组数据在呈现问题的同时也说明巨大的管理提升空间,辽宁省多年成功的梯队建设成果在受到现实的巨大冲击下,结合现有情况进行优化,以分层次管理的思想统领竞技体育管理是有现实可行性与需求的。初步建立起规范的分层管理体系辅之以训练监控体系和效益评估体系。对阶段性的目标和任务,按照实际情况细化、量化到各训练基地、专项组和教练员,同时给予相应的保证条件,制定奖励制度,鼓励基地和教练员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应避免各种短视行为,保证其健康和谐发展。

2.2基础层竞技体育人才的流动性管理与操作可行性不同层级的体育人才拥有资源不同、所处环境也不同。竞技体育的人才体系是高度分层的社会体系,依据马太效应,那些处于高端的竞技体育人才会获取更多的资源。

对社会分层金字塔底部的基础层的竞技体育人员来说,个人成长的重要性是至关重要的因素,这期间他们受家长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他们对将来的竞技潜力认识并不充分,诸多不确定因素使得他们的流动性是很大的,这种流动性不是区域性的,而是对未来的职业选择。在某些技能类或技能表现类项目中,良好的成长环境中会使他们迅速成长从而到达精英层。其关键在于这一层级的管理组织能否提供行之有效的培养方案和成长计划。对辽宁这样一个编制指标相对一些经济发达省市有差距,期待“花小钱,办大事”的省份而言,基层管理需要更加细节化,提高效率,以期达到“鞭长可及”的效果是十分重要的。目前,各市州和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着力抓好基础层次。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体育传统校、业余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指导,强化“体教结合”,在重点级别、小项上扩大招生规模,科学选才,精心培养。

2.3准备层人才的流动性管理与操作运动员成长到这个阶段已经具备了相当能力,他们已经可以在适当时机跻身第一线了,部分成员与精英层的差异已经很小。这个群体还包括那些准退役人员,在全运会赛场上一些已经退役的运动员到了其他省份以后重现辉煌,令人深思。辽宁竞技体育人才的流失主要是在这一群体。

雅典奥运会中国奥运代表团贡献最大的3个省市分别是北京、广东与山东,辽宁只排在第4位。从排名前3位的北京、广东与山东三省市选手的夺金情况来看,多为年轻选手夺金,也折射出辽宁在后备人才补给上的后劲不足。

辽宁素称中国的 “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基地”,从八运会、九运会到十运会,每一届全运会各省代表团中,都有辽宁选手的影子,尤以东道主代表团为多。十运会东道主江苏代表团拥有近700名运动员和196名教练,但是算起来每10人中就有一个是辽宁人,而且以辽宁最强势的田径项目居多。辽宁体育的一些优势项目人才是以市场手段转移到别的省市代表团中的。

从表3、表4 可以看出,与相邻省份比辽宁流出量的是最多的,流出的 “质”也是很高的。我们要关注的是影响他们流动的因素有哪些。从前期调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成长机会。处于这个阶段的后备人才更加重视自我积累,迫切希望能力的增加,如果现有成长环境无法满足其要求或者有更加适合的发展机会时,这个群体更易流动。二是竞争环境,科学社会分层的波敦克效应在竞技体育组织文化中是同样适用的,论资排辈是造成优秀人才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很具有潜质的运动员没有机会脱颖而出。这方面的工作其实是要改变一些思路的。物质激励在这个阶段已经是比较重要的原因之一了,适当的物质激励是对人才能力的肯定,如果由此带来满意感降低,那么流动的发生将不可避免。良好的成长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及适当的物质激励应该协同作用于这一人群。这个群体要给他们提供良好的训练比赛资源,给他们富有挑战性的任务,使他们有机会看到自己成功的希望,从而不断增强信心。事实上辽宁许多流动出去的这一阶层人员在省内基本上已经崭露头角。辽宁省已经关注到了几个重点。

2.4精英层运动员的流动性管理影响精英层运动员的主要因素是训练比赛资源、组织认可和物质激励。针对这一阶层的管理应当关注这些运动员的训练氛围,靠环境、待遇、感情留人,不能完全依靠制度限制人。要树立起尊重意识、树立与运动员合作的良性互动关系。注意保持与这些运动员的充分沟通是很必要的,以保持良好的个人关系。辽宁在今后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建设上也应该重视引进工作。一个完备的、有针对性的引进计划是很必要的。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作为体育管理部门要改变固有观念,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不但对人才流动持正确态度,还要努力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使其充分发挥个人才能最终服务于国家。我们要根据不同层次的竞技体育人才特点施以不同的流动管理策略。做到“引得进、用得好、稳得住、留得下”,为提高辽宁竞技体育的整体水平同时也为国家输送更多的优秀运动员贡献力量。

3.2建议

1) 处理好三个层次的管理与现阶段管理模式的衔接。2) 完善交流与训练奖励机制。3) 完善分层次管理的各项支持保障,建立合理有效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和交流制度,促进体育后备人才有序流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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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黄维德.论人才市场机制及其运作条件[J].中国人才,1999,(3):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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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管理篇(4)

法律依据

任何规范性法律文件都需要明确的权力基础(或者说法律根据),而体育总会此次颁布电子竞技规章的法律根据在于我国《体育法》以及根据《体育法》设立的《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1995年颁布施行的我国《体育法》第31条规定:“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全国单项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地方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在《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中规定:“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竞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竞赛工作。”

依据上述法律精神,单项竞赛运动的全国性协会纷纷确立了本项目的管理办法,比如我们熟悉的足球、篮球和拳击等等。而电子竞技规章的特殊性在于,它的颁布与负责单位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见《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而不是理论上的电子竞技全国协会(当然,这个单项协会目前还未设立)。当然,体总方面出台管理办法是对填补电子竞技领域立法空白的巨大贡献,至于先把办法定下来,再设立单项协会(甚至不设立单项协会)的特殊做法利弊如何,这里且不做评论。

篮协管理篮球、足协管理足球,是不是电协管理电子竞技就理所当然了呢?也不尽然,在最近针对足球领域违法现象的研究中,法学界逐渐提出了新的观点:

1998年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管理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织,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体育法》直接规定社会团体(编者注 参见前引《体育法》第31条)具有行政管理权,使全国各单项运动协会名不符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团体,剥夺了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务院对全国性单项运动比赛的行政管理权。

《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而《体育法》规定全国单项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设立了“二政府”,变相地否定国务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违背了《宪法》,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修改《体育法》,取消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使社会团体真正成为实现共同意愿的自律性社会组织。

我们把足球已经出现的问题放在电子竞技思考,不难预想电子竞技协会设立之后的情形 虽然未来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负责人是国家体育总局委派的,但其行政性管理权不是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的,因此国家体育总局对于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为不承担责任,假如受到处罚的个人或者俱乐部不服处罚而对中国电子竞技协会提起行政诉讼,肯定不能把国家体育总会列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一般地以中国电子竞技协会是社会团体而不是行政机关为由,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一方面,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管理权是立法机关授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理论上应对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承担责任;但假如被处罚的俱乐部把立法机关列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也肯定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可见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管理权是不受中国法律制约的,其处罚决定书的效力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

当然,上述奇怪的法律现象不止电子竞技一个项目会遇到,所以前述电子竞技规章存在将来修改《体育法》之后需要重新订立的可能。虽然我们现在讨论一个尚未存在的单项协会多少显得杞人忧天,但是按照法规和体育领域的实践,我国出现电子竞技协会只是早晚的事情,上面的分析也不算无的放矢吧。至于中国电子竞技会不会变成又一个中国足球,这在很大程度上就要看未来手握生杀大权的“电协”态度如何了。从这个意义看,电子竞技协会后于电子竞技管理办法诞生,也不见得就是坏事。

电竞规章的法律体系

虽然本次国家体育总会颁布了5个电子竞技相关管理办法(其中4个为试行),看似复杂,但是熟悉我国体育立法的人都知道,这些立法活动都是有所本的。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除了作为直接法律根据的《体育法》(需要指出的是,《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其他法律规范的本源),《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之间、《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与《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之间、《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都存在高度的相似性,大部分通则性条文也完全一致。

而《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和《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积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类似于其他单项协会为协会管理项目所做的单项运动竞赛规则与规定,虽然具体规则具有特殊性(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竞技自身的特点),但是在立法性质上还是高度统一的。

所以从立法结构上说,本次体育总会颁布的5个管理办法涵盖了电子竞技运动的主要领域,在法规的完备性上还是做得相当充分的,符合单项协会对所管理项目所达到的立法标准。形成了竞赛组织管理(《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运动员管理、裁判员管理和项目规则紧密联系的管理体系。当然,电子竞技业界关注点显然不在电竞规章的“共性”,因为只有特殊规定才与业界的利益息息相关。

管辖范围

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竞技竞赛的单位和个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全国体总秘书处”)负责全国电子竞技运动训练、竞赛管理及推广、普及等工作,实施电子竞技比赛的具体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用通俗的话说,也就是管人的是体总秘书处,被管的是一切在境内从事电子竞技竞赛项目的团体和个人。

目前业界关注的一些条目,比如赛事的分级审批制度(第四条规定涉外以及全国赛事须由省级体育部门申请体总批准等)以及赛事相关名称的特殊规定(第八条:未经全国体总秘书处审批的电子竞技比赛,不得冠以“世界”、“国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中华”等字样。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任

何形式的电子竞技国家队),其实只是参考我国各单项协会规章的立法成例,具体条款与《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毫无二致,只是电子竞技行业以前没有出台正式的体育部门竞赛规范,大家一时难以接受其中的一些提法罢了。

在总纲性质的《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我们很难判断如下这个问题 什么性质的社会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比如,如何定义“电子竞技竞赛”这一概念?按照《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指的体育竞赛,是指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或国内各级、各类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

显然,电子竞技比赛项目属于其中的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可是,我们依旧无法明确判定某项社会活动是否属于管理办法中界定的电子竞技竞赛活动,比如目前NBA Li ve不在电子竞技比赛项目之列,那NBALive比赛就不可能属于电子竞技竞赛,这个比赛能否使用“电子竞技”作为赛事名称?举办这样的比赛需要不需要受到《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约束?这都是我们目前无法回答的问题。

与此相反,在摩托艇、汽车运动,体育舞蹈等新兴体育项目的单项竞赛管理办法中,都有对该项目的明确定义,如《全国及国际摩托车竞赛管理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摩托车竞赛活动为:(一)……”,以及《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汽车运动或活动系指……其中包括:……”

纲举目张?

正式颁行的《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显然非常重要,不但明确了比赛项目(十四、比赛项目 本规则规定比赛项目,自颁布起实施,各单项版本序号和规则细则由中国电子竞技裁判委员会指定更新和废止比赛项目),还明确了电子竞技竞赛的赛场和设备。

虽然单项管理办法中明确对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做出直接规定的情况很多(比如台球、门球等),但是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中看到大量的电脑软硬件术语还是令人感到惊奇。而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的第二部分中,对各个比赛项目分别制定了明确的比赛规则。

而《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分别规定了电子竞技竞赛的裁判员、运动员和俱乐部准入机制,这些规定大部分与通行规定相同,特殊规定主要在于裁判员的选择录用办法、俱乐部资格认证以及运动员须年满18周岁。

罚则说明

所谓罚则,就说规定违反法规会带来的法律后果,而遵守一个法规会带来的良性后果和违反它会带来的惩罚显然是个体权衡利弊的必要参考条件。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体育部门因为欠缺执法权,所以对于一般性民间活动不会加以干涉,除非是社会影响较大、商业色彩较重的社会活动才会主动管制。而且体育管理法规的罚则一般较轻,体育部门的处罚决定往往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才能得以执行。

本次的电子竞技管理法规罚则也保持了上述特点,比如《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赛事审批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暂停和取消赛事的处罚:……” ,以及第二十五条:“电子竞技比赛的举办者如不能按时、足额兑现奖金,全国体总秘书处和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协助参赛运动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竞技体育管理篇(5)

关键词:竞技管理;体系研究;分析;结论;建议

1、研究方法与对象

采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数理统计和逻辑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检索了大量有关运动竞赛的网页、书籍、论文、期刊与相关报导。在阅读、整理资料的过程中,筛选出8 个竞赛体制改革的难点问题,走访了教育部体卫艺司、国家体育总局竞技司的相关领导和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大、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等学校的专家学者,得到了对某些问题的不同见解。同时,我们将900 份调查问卷发往北京、上海、湖北、广东、江苏、辽宁、安徽、山西、福建、河南等省市体育局和教育厅体卫处的竞赛管理责任人以及省、市、区级体校和体育传统学校、体育试点学校的教练员,回收有效问卷762 份,回收率84. 67%。通过对调查数据的统计处理与逻辑分析,重点剖析体育部门所属的以培养专业运动员为目的竞赛管理体系和教育部门所属的以培养学校业余竞技体育人才为目的竞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现状,通过构建“体教结合”式的新型竞赛管理体制,对未来学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运行机制进行拓展性研究。

2、结果与分析

2.1 竞赛管理系统的相关问题分析

2.1.1 竞赛管理体制与特征

我国现行学校竞技体育竞赛管理体制是在政府领导下的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其管理机构的“条块分割”型体制。一条是以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为龙头,以20 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为主导,以各省市体育局和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体育总会为主干的竞技体育竞赛链; 一块是以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为主帅,大学生体协和省市教育厅体卫处为主干的学校竞技体育竞赛网。两部门各自实行“分级比赛,分级管理”的纵向型管理体制。其特征是体育部门的竞赛组织具有鲜明的计划经济和“举国体制”的优势,围绕锦标至上,鼓励各级各类各层次的运动员快出成绩的工作目标,逐渐形成了级别分明、结构稳固、运作高效的竞赛管理体系;教育部门的竞赛管理组织协会化程度较高,但组织体系发展不够均衡,基层协会不够健全。教育部直属的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作为中国大学生体协、中学生体协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了所有全国及国际各级各类学生体育比赛及学生体育相关活动的组织、策划、研究、比赛训练、市场开发等工作,各省市教育厅体卫处和单项运动协会的功能难于体现,相比之下,大学生单项运动协会的运动竞赛工作开展的较为活跃,而中小学各个层面的竞赛组织管理与运作却不够理想,原因在于组织竞赛的人、财、物力都相对缺乏,没有建立基层竞赛组织网络。

2.1.2 运动员注册和人才交流制度不健全有76. 9%的管理人员和教练员对现行的运动员注册和人才交流制度不满,认为现行制度不能很好地解决基层训练单位与上级接受单位的利益平衡问题,向上级单位输送了运动员既不能得到相应的奖励与补偿,也不能让其运动员代表输送单位参加比赛。由于人才交流制度不健全,一些交流活动演变成私下交易。

2.1.3 竞赛功能单一,缺乏系统规划有90. 3%的管理人员和教练员反映,青少年后备

人才的竞赛“量少质差”,赛事宣传不够,群众观看和学生参与率低,没有把提高竞技水平的竞赛与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的各个层面很好地结合起来,竞赛组织规划不系统不全面,“以赛带练”的系列赛事偏少,竞赛氛围营造不够,不利于后备人才的自信心培养和参赛心理素质的锻炼。

2.2竞赛管理新系统实施对策

2.2.1 明晰各部门职能,强化管办分离。为避免相关职能部门的“交叉”、“错位”或“越位”,必须强化单项协会功能,由单项协会负责赛事的组织运作、裁判培训、竞赛招标等工作,做到权责明晰,对竞赛的主办者和承办者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作出明确规定。在政府体育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下,按市场规律实施竞赛的计划。

2.2.2 加强信息采集交流,建立竞技体育人才档案。各级单项协会竞赛管理组织中,必须配备竞赛信息处理员,专门负责区域内竞技体育人才竞赛成绩的采集、整理、归档、上报、公布等工作。

2.2.3注重法规建设,完善检查评估制度。随着体育竞赛产业的兴起,依法治赛的观念日益增强,针对使用禁用药物和裁判员不公正执法这两大顽疾,体育行政部门不但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还要加强竞赛举办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明确执法程序,建立有针对性的竞赛评价体系,做好各级赛事的检查评估工作,把竞赛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提高办赛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2.2.4 改革青少年体育竞赛形式,扩大竞赛影响面。打破现行青少年体育竞赛专业化、成人化格局,以挑战赛、对抗赛、大奖赛、等级赛等形式将运动会办进学校、社区,增加竞赛的娱乐性、观赏性、群众性,利用节假日办赛,扩大赛事的参与面、影响力。

2.2.5 制定优惠政策,保障竞赛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转。虽然投资后备力量体育的公益性程度很大,但只要青少年体育赛事宣传力度大、人气旺,商家们就一定会抓住青少年“爱酷,爱运动”的特点,利用这一广告市场宣传自己的产品。所以协会组织中要有专门负责青少年赛事宣传和资金筹措的部门,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协调与投资者的关系,保证企业赞助商、个人、单位组织投资方能够在赛事中得到相应的回报。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3.1.1 学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需要良性循环的竞赛管理系统作保障,而当前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各自运作的竞赛管理体系不但没有使更多的竞技体育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反而因竞赛导向、制度、资格等问题,影响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数量和质量。

3.1.2 现行体育部门的竞赛体制是为培养专业运动员而设计的,而教育部门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为培养竞技体育人才而设置的竞赛管理系统,为普通学生制定的竞赛制度显然不适应学生运动员成长的需要。

3.2 建议

3.2.1 完善学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竞赛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竞赛杠杆的调节作用。

3.2.2 完善运动员的注册制度和比赛身份的核实制度。积极组织专家研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注册制度和核实制度。

3.2.3 充分调动政府、地方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拓宽学校竞赛资金的来源渠道,将学校体育竞赛与社区体育、乡镇体育竞赛结合起来,共同运作,为竞技体育人才创造更多的比赛机会,提供更多的展示自我的平台。

竞技体育管理篇(6)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每一生产要素都应该在可能的条件下得到充分运用,并与其他要素之间结合成一种合理配比关系,以求获得最大的生产成果。为达此目标,运动员人力资源配置应努力实现良性结构、提高效率、充分就业三个目标。中国竞技体育要想取得更大的成就,人力资源配置也应该努力实现这三个目标。

    1.1良性结构

    进行人力资源配置,调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劳动力,并将追加的人力资源投入到不同的方向,以便形成一种良性的人力资源使用结构,即就业结构。竞技体育人力资源的良性结构主要表现在各地区、各项目的竞技体育人力资源布局以及一、二、三线队员之间的配备均衡,从前面的分析来看,在当前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竞技体育发展的激烈竞争下,良性结构目标的实现还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

    1.2提高效率

    人力资源的使用,从总体上说,可以分为“有效劳动”和“无效劳动”两大类。前者是指人力资源投入取得了经济效益,后者是指人力资源投入未取得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的发展必须进行成本核算,考虑效益和效率。而不能再像计划经济体制下那样,为夺金争银而搞大军团作战,在全国自下而上筑起一座大而全的竞技体育大金字塔,这座金字塔是以庞大的经费开支和近似百万计的体育大军作为基础的。进入市场经济以后,各级领导的成本效益观念增强,不再搞“广种薄收”,而是缩短战线。奥运战略、精品战略的实施以及运动项目调整的指导思想都是提高竞技体育效益和效率的表现。竞技体育早出人才,快出人才是为高效率。但是,运动员的过早退役和老运动员迟迟不退役都是人才资源浪费的表现。而且,若中国想成为体育强国,则“119工程”要加强,三大球也必须加强,那么,我们的许多人、财、物的投入在较长时间内将不会产生效益和效率。竞技体育人力资源投入效率的提高和体育强国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如何去实现人才的合理使用,需要不断的探讨。

    2.教练员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1教练员的敬业精神

    教练员的敬业精神对培养运动员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是教练员发挥主导作用的前提条件,敬业精神在新的世纪被赋予新的内涵,是事业心、集体荣誉感、刻苦钻研的精神、敢于采用新技术、新方法的综合体现,是教练员必备的精神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社会现象的影响,教练员的从业精神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教练员的敬业精神也影响了其从业的指导思想和运动员培养的态度。

    2.2教练员的心理素质

    现代竞技体育比赛是非常残酷的,获得成功的往往是极少数人。教练员要想获得成功,必须面对失败和挫折,需要克服常人无法克服的困难,忍受多次失败的痛苦和考验,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失败时不气馁,胜利时不骄傲,要善于总结成功和失败的原因,还要处理好同运动员、家长、同行、领导等的关系,给训练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而保证训练质量和训练水平。只有培养教练员较好的心理素质才能促进教练员对运动员的培养。

    2.3教练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教练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不可缺少的条件和基础,没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高超的技术水平,缺乏对新理论、新方法的了解和应用,不掌握科学的训练方法,是不可能培养出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我国大部分基层教练员理论水平偏低,这与他们出自专业队而没有进行过系统学习有关。由于教练员的培训机制还不完善,大部分教练员没有专门进修过,参加短期培训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因此,加强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和进修是当务之急。

    3.其他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的可持续发展

    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运动队配备的科研人员、管理人员、运动员的文化方面的教师、医务人员等。

    3.1科研人员

    科研是竞技体育发展的有力支撑,我国的体育科研一直处于比较落后的水平,与世界竞技体育大国相比体育的相对科研能力较差。首先是因为中国的体育科研的硬件设施比较落后,造成了我国体育科研难以实施,其次是我国的科研人员的动手能力较差,应用领域的科研成果比较少;造成科研水平低的另一因素是体育科研和竞技体育结合和运用的能力较差,中国的教练员科研水平较差,而做研究的又不是教练组成员,科研人员的科研和现实运动训练结合得不紧密,现有的科研又涉及到运用的问题,教练员运用科研的能力直接关系到运动队竞技水平的提高。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是让科研人员参与训练,让教练员参与科研,运动队要与科研院所结合,这样就实现了有机结合,使得科研人员有了更多的研究课题和研究对象,运动队也得到了有力的科技支持。

    3.2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的作用:管理人员是我国竞技体育国家法规制度的执行者和运动员日常生活的管理者、各种训练人员的协调者。

    建立管理体系,整合其职能,确立竞技体育人力资源管理的组织运作系统,这是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得以实现的内在机制,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发挥组织、决策、控制、协调等作用的网络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的组织设计、运作和完善都以此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履行各种管理职能的网络系统,具体实施各项职能;二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承担组织决策、指挥协调等职责的各级负责任的网络系统。这二者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使竞技体育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如同人体有机体,各项机能正常运转。

    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完善劳动关系管理系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运动员、教练员以及其它体育工作者实行的是固定的工作制度和全国统一的“就业—工资—福利”二位一体分配制度,产生了中国特色的竞技体育“专业队”制度,因而不具有独立的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其管理由主管部门说了算。这种劳动关系不利于协调其中各类关系、消除消极因素、调动个体积极性等。

    4.人力资源发展的目标

    树立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理念。不同地区、部门及运动项目可根据自身实际状况建构竞技体育资源调控体系。完善竞技体育资源基础管理工作,建立竞技体育资源统计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竞技体育资源综合利用状况公报制度和竞技体育资源综合利用信息网络。成立国家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规划专门部门,负责提出国家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的计划管理和宏观调控。

竞技体育管理篇(7)

论文摘要:竞技体育软实力建设是竞技体育崛起的内在支撑因素,如果没有竞技体育软实力的建设、发展和不断完善,那么中国竞技体育的迅速崛起是不可能实现的。中国竞技体育崛起的软实力建设是由制度管理层、精神文化层和对外传播层构成,因此,只有把“软实力”建设统一于竞技体育的具体实践中才能实现中国竞技体育的真正崛起。

竞技体育是衡量一个国家体育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展示一个国家科技、经济、文化的重要窗口。如果要实现中国竞技体育的崛起,那么必须尽快研究和发展我国竞技体育崛起的支撑点—软实力。它不同于技术、设施等表现出来的“硬实力仲,而“软实力”强调的是自身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竞技体育又是构成国家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发展和建设我国竞技体育软实力,对参与国际竞争和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1软实力及中国竞技体育软实力的科学内涵

“软实力”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哈佛大学学院院长约瑟夫·奈提出的。他在《软实力:世界政坛成功之道》一书中指出:“软实力是通过吸引别人而不是强制他们来达到你想要达到的目的的能力。如果实力是指影响别人以达到你想要达到的目的的能力,那么有3种方式可以做到这一点:通过威胁,通过利诱,或者通过吸引和互相选择—那就是软实力。”他还进一步指出软实力依赖于“塑造与影响他人偏好的能力”,并认为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来源于3个方面:“文化、价值观及制度。WWW.133229.COm”

竞技体育软实力也可指一国的体育制度管理、精神文化(价值观念)和对外传播等影响自身发展潜力和国际感召力因素的总和。主要表现为一个国家在竞技体育方面的文化、意识形态、制度及国际形象等无形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在中国竞技体育崛起的过程中,软实力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全球化的格局下,竞技体育软实力在国际体育竞赛与竞争中的作用愈来愈突出。它相对于硬实力而言,主要体现在一国的管理体制的吸引力、价值观的感召力、精神文化的感染力、对外传播的说服力以及国际形象的魅力和亲和力。“软实力”看似实力,在终极处却是“非实力的实力”。用辩证法的说法,“软实力”乃是要成其为大,必须先使自己谦卑微小,让优质的善良及文化底蕴使人觉得可亲的一种实力。

2加强软实力建设,实现中国竟技体育崛起

中国的竞技体育拥有自己独特的软实力资源:有优秀的传统体育文化、思想基础和制度框架;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逐渐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举国体制,它使中国竞技体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中国目前的竞技体育软实力建设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特别是在竞技体育的制度管理层、精神文化层和对外传播层方面。因此,这3个层面的建设和完善是促使中国竞技体育全面崛起的关键。

2.1建立健全科学的竞技体育制度管理体制

2.1.1完善竞技管理体制

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是竞技体育组织中的管理者,对体育管理客体通过实施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职能,协调他人的活动,发挥各种资源的作用,实现预定目标的活动过程。伍绍祖同志指出,现代竞技体育发展离不开三件东西:一是“硬件”,指科学技术、场地设施;二是“软件”,指科学管理;三是“活件”,指人与人的积极性。毋庸置疑,中国竞技体育要崛起,根据国情需要,进行体制创新、体制建设、体制实施是进行管理的前提,而加强体育管理实践的指导,不断完善、改革和创新体育管理体制是我国竞技体育崛起的关键。

2.1.2完善竞赛运行体制

运动竞赛,是竟技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竞技体育得以展现的一个必要舞台。竞技体育运行的好坏与否,关键要看竞赛体制的制定。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竞技体育竞赛受国家政治、经济体制及管理体制的影响和制约,其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竞技体育竞赛运行体制得到不断改革、创新和完善,建立起了适合我国竞技体育崛起的运行机制,促使了竞技体育水平的全面提升。

2.2提升竞技体育精神文化的竞争力

所谓“体育精神文化”是具有“普世性”的价值观念的一种文化浓缩,是人类体育所具有的价值表现形式之一。它不仅可以超越国界传播本国的体育文化思想,进行交流、共享。而且,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弥补“硬实力”的不足,还可成为其他国家和国际社会所认同的价值准则,能大大增强这个国家的影响力、吸引力,从而也就使这个国家获得了更大的软实力。“一国的文化越是具有全球普及性(普世性),它就越能够为主宰国际行为规范而建立起有利于自己的准则和制度。”如美国的nba、巴西的足球、意大利的排球等,在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传播本国的体育精神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其目的除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外,更重要是增强本民族的体育精神文化的崇尚和认同,从而削弱其他民族体育精神文化的认同,从而达到其某种政治目的。

因此,提升竞技体育精神文化的竞争力是竞技体育软实力文明性、融通性、缓和性的最集中体现。首先要积极参与世界各种体育大赛,提升国际地位与影响力。全球化背景下,追求共赢、加强合作、通过友好比赛成为国际体育发展的主流。中国应加强合作意识,融人国际社会,通过与国际社会的全面合作和协调来实现国家体育战略目标。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赛事,并利用国际赛事来维护和拓展本国的形象。第二是拓展全方位的体育外交。目前体育已不再作为单一的强身健体的活动,已成为展现综合国力、振奋民族精神、传播和平与友谊的重要标志和手段,正越来越以其独有的魅力深人到国际交流活动之中。其中,“体育外交”成了国家间外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一个国家外交政策、综合国力、社会政治及文化差异等因素产生不同的影响。如上世纪70年代震惊中外的“乒乓外交”,就有效地缓解了中美长期的紧张关系。

2.3加强中国竞技体育精神文化的对外传播

加强体育精神文化的对外传播是中国竞技体育崛起的必要条件,也是竞技体育“软实力”建设的重要体现。它的加强不仅可以塑造中国竞技体育的形象,而且还可以在国际上获得身份和文化认同。不过,在对外传播体育精神文化的同时,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2.3.1加强传播机制建设

如借助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与互联网等,增加传播的多维效果,除了直接效果、即时效果、显性效果外,还要有间接效果、长期效果、隐性效果。

加大中国体育精神文化和赛事传播的深度和广度,拉近中国竞技体育与世界的距离。进而增强整个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培育强大的民族精神,以促进中国竞技体育的崛起。

2.3.2重视非媒体传播渠道

“走出去,请进来”,以多种大型体育赛事和比赛为契机,让更多的人体验到中国体育精神文化的独有魅力。如通过举办“中国大奖赛”、“中国邀请赛”、“友谊赛”等体育活动,特别是2008年奥运会之前,中国要承办多种国际比赛,这是中国宣传自己体育精神文化的绝佳契机,并不一定非等到2008年奥运会再加以展示,到时就为时过晚了。这样可以推动中国竞技体育与各个国家的交流。

2.3.3以体育职业化带动文化交流

如随着中国竞技体育的不断崛起,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外运动员来华参加比赛,增加技术及文化交流与合作,无形中就推动了中国体育精神文化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传播。

综上所述,竞技体育在今天的存在和发展有赖于信息传播的进步。先进的电视传播技术将各种比赛展现在全球观众面前。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信息传播事业的进步和对外传播的加强,就没有今天的竞技体育。

3结论

(1)中国竞技体育崛起必须有内在的完善管理体制作为支撑。在国内,与硬实力相比,软实力的建设相对薄弱,更落后于发达国家。所以,要大胆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竞技体育管理运行体制,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竟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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