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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成果精品(七篇)

时间:2024-03-26 17:19:45

基层社会治理成果

基层社会治理成果篇(1)

[关键词]基层自治;党组织;城市社区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28X(2010)01-0037-03

一、中国基层社会民主自治的历史经验和面临的挑战

中国乡村自治的历史久远,从秦汉至明清,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组织就一直在基层社会实行一定程度的乡村自治。在新中国成立后的计划经济时代,城市基层社会主要表现为单位而不是社区,是强国家、弱社会的状态,基层社会被党政一体化领导,行政性占主导,城市基层缺乏基本的自治空间和能力。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单位制式微和瓦解,强国家、弱社会局面改观。我国的城市基层社会结构也由单位制结构转向社区制结构。社会的发育给社会管理和整合带来了新的问题,城市基层社区的居民自治的实质性发展正是源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单位体制逐渐解体后,原来单位办社会所负担的多元化职能必然要回归社区。同时,单位体制外的社会空间急剧膨胀,个体户、私营企业都需要社区来管理,外来民工、流动人口更给社区工作带来许多新的难题。

中国城市社会由单位制结构向社区制结构转变,对于以传统的单位为基层的中国共产党来说面临着如何调整和适应新的形势的问题。无论是在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位党建还是在新时期的社区党建,其最终目的是实现党对社会层的领导。党对社会层的工作要解决执政深度和稳度的问题。执政深度取决于政党能够在社会上获得多少支持,这种支持基于何种原因,是否能够可持续。执政的稳度与深度有密切关系,取决于政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政党支持人群在社会中的分布和比例等等。所以社区党建是党的社会层领导的根基和实现方式。在社区党建中如何保持和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党对社会的有效整合,具有挑战性。

同时,社区自治需要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和引导,因此对党的建设也是机遇。首先,党的基层组织是国家协调与社会关系的重要途径。其次,党的基层组织是基层群众自治发展的重要政治力量。基层自治的主体是社会个体,但是,社会个体的结构是多元的,社会关系也是比较松散的,自治组织与自治活动要在这种社会中发展,就需要有一个主导性的力量。因此,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需要有效的政治力量支撑。在中国社会和政治生活中,这个主导力量自然是党的基层组织。从一定意义上讲,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发展基层群众自治的内在要求。

二、新华街道的案例分析和典型经验

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街道的基层民主自治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基层党建在基层自治中发挥着积极的领导作用,获得过全国明星街道称号。

1.小区物业自治。新华小区是老式弄堂,由于缺乏物业公司管理,长期以来存在脏乱差的局面,治安环境也不好。居民虽然都有改善的愿望,但一直苦于没有有威望的、具合法性的个人或组织来把大家组织起来。后来新一届新华居委会党总支书记,从建立与大家的信任开始,最终把小区的物业自治小组建立起来了,小区的综合环境改善非常大。新华小区党总支和居委会在日常工作中非常注意防止自治小组成为一个脱离民意基础的组织,无论大事小事,都引导自治小组去征询每一户居民的意见。每次碰到需要解决的社区问题,小组成员都会事先开会讨论,设想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案,再去征询其他居民的意见。凡有重要决议,必须开“听证会”。

从以上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小区物业自治,是缘于社区治理的需要。社区管理出了问题,政府无法包办,因为资金不足,物业公司也不会来管理了,那就只能居民自己管理;需要居民自治并不必然产生居民自治。小区以前的脏乱差状况有很长时间了,苦于没有人来组织他们进行自治。基层党组织及时组织开展自治小组工作,获得了居民的赞赏和支持;基层党组织是通过做群众工作获得居民信任后才组织自治小组的;自治小组本身的持续和发展需要有一套规范,规范的原则是民主协商。自治的本质在于民主而不是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专断,只有大家都参与进来,自治才会是长久的。

2.突发事件处理。2007年10月,地铁10号线要在新华街道陈家巷居委的2068弄登云公寓附近施工,需要占用一个大花园将近三分之二的面积。陈家巷的党总支书记在接到通知之后,先在党内形成了统一意见。然后党总支把登云公寓的居民分成三种类型,一是经济条件好、政治觉悟高的老干部;二是一般的工薪阶层家庭;三是经常需要依靠政府救济的弱势群体。党总支把楼组里所有的党员都召集起来,负责上门给居民做工作。在这起事件中,党总支和居委会的工作并不仅仅是保证居民不要上访,一方面,他们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帮助居民争取权利。他们估算了施工对于居民的各种损失,代表居民与施工部门商谈补偿的费用。另一方面还联系了上海市房屋质量监测中心,实地测量施工对于居民住宅安全的影响,为今后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收集证据。最后,居民的情绪保持了稳定,施工顺利进行,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

以上对地铁施工事件的处理,体现出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工作的方法和策略,有的方法和策略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有的是新时期的创新。具体分析如下:接到通知后,基层党组织保持镇定,并首先在党组织内部民主形成意见,分析处理对象的特点,最后提出解决方案。根据居民对象不同,说服工作讲究的策略不同:对于老干部,如果平时很关心他们的生活,尊重他们,和他们讲市政工程建设的道理,他们是能够理解和乐于接受的;对于相对弱势的群体,由于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救济比较多,平时也多和居委会和基层党组织打交道,因此对党组织和居委会具有某种情感性和依靠性,他们也是支持这项工作的;对于最难说服的那一部分居民,党组织的策略是解决他们目前的实际困难以及尽量争取满足他们的要求,让沟通力强的党员去做工作,发动群众去做群众工作等等。

说服工作的效果如何,不在于说服工作本身,而在于:党组织平时与居民的关系如何,是否能得到居民的信任,党组织平时是否关心居民、公正维护居民利益;在修建地铁的事件中,基层党组织处于什么样的立场,是处在极力保障工程施工的政府立场,还是为减少施工单位损失,抑或是公正、切实地维护相对弱势的居民的实际利益?基层党组织需要发挥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需要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真正做到公正,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做合理而艺术的调停人,而不要盲目卷入利益冲突中。

3.社区专业工作室。俞静工作室,是主要针对当前各居民区新老交替、新进的社区工作者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的现状而建立的,旨在培养社区社会工作者。正式人员共3人,负责人为泰安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君慧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室,是为满足社区各类人群心灵沟通、心理咨询、心理服务而建立的。负责人为陈家巷居民区党总支书记。蓉之林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室,是针对近年来因小区物业管理矛盾和争议不断增多、上级业务部门人力不足而建立的。负责人为左家宅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的发展,社区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一些变化,包括群众利益诉求、民主诉求的新变化,维权意识、精神文化的新需求。专业工作室具有针对性,能有效地解决基层社会和居民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使得基层党组织和居民群众有了更多的沟通互动。同样在党的工作方法上,工作室探讨了如何将党的传统工作方法与专业化、社会化工作方法相结合,与专业性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新路。例如,工作室心理咨询人员认为,很多居民的问题不是思想的问题而是心理的问题,如果没有心理学的知识,而按照传统的思想教育的方法做工作肯定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工作室源自于哪里?回答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提到党的基层干部的智慧与作用,是他们首先在解决各自社区的问题中积累了经验,然后寻求其他力量的帮助把工作室建立起来,也是这些基层干部负责工作室的主要工作,并取得很好的效果。工作室的工作确实给基层群众自治以及社区群众带来了成效。首先,工作室具有教育的功能,比如俞静工作室已先后为街道培养了两批社区工作者,君慧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室开展心理知识培训,蓉之林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室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其次,真正化解了许多社区矛盾,为社区提供了免费的服务;最后,它们本身作为一个居民的自治组织存在,同时它们也促进了自治组织的产生和良性发展,比如蓉之林工作室协助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帮助其有序开展工作等等。

三、新华经验与启示

新华街道的基层群众自治在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工作理念和思路给我们以如下启示:

1.基层群众自治在现实生活中应该也必然是一种共治。所谓应该是指,从群众的概念分析来看,生活在基层社区中的党员是社区群众的一员,社区的基层党组织除了具有执政党的领导作用,它本身也应该是群众自治中的一股重要的群众力量。因此,群众自治组织与基层党组织应该是共治的。所谓必然是基于以下的分析:首先,中国基层社会群众缺乏民主自治的传统,基层群众自身自治观念较弱,难以自发形成自治组织来治理社区。新华小区物业自治小组的个案告诉我们,基层社会尤其是城市基层社会缺乏具有威望的群众组织者,这样的状况下谈基层自治和基层民主无疑是口号上的。因此,其他力量包括党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来推动社区自治的发展就是必然了。其次,基层社区是一个开放式的社会系统,社区自治必定不是封闭于社区的范围内。从社会系统的视角来看,群众自治要依法自治,法制的制定与完善离不开国家力量的影响。党和政府要领导社会,它们的政治方针在基层社会必有体现,也就必然参与到社区自治中来。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的社会,商业组织对社区自治的影响从物业公司可见一斑。因此基层群众自治不能仅仅从民主选举的角度封闭地看问题,也不能把自治与党的领导和政府的行政对立,而应从社区治理的视角来看共治的应然性和必然性。

2.基层自治要采取组织的形式,走专业化道路。基层群众自治需要采取组织化的方式进行,组织的制度化、程式化、权威性等等是自治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组织的这些特点使得基层自治具有稳定性和极强的操作性。没有经过组织化的群众是很难有战斗力的。但组织的这些特点并不能保证组织运作的有效性,组织也可能流于形式,成为自治的摆设,甚至染上官僚的作风。因此,成立某种基层自治组织不是来自于党政的命令,而是来自于自治的需要,自然而然地形成于社区。像新华小区的物业小组、社区的专业工作室等等都是源于社区的需要,党组织加以引导推动而成,并不是空降而来的。组织成效的大小取决于组织成员间以及组织成员与组织外人员的沟通、协作的程度。基层自治组织要走专业化的道路是因为:首先,随着社会分化的加剧,基层群众的需要或者说基层存在的要解决的问题不是简单的笼统的说教或者一刀切的模式能解决,它需要专门的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的知识来解决。比如新华街道的三个工作室,它们解决的是社区的专业性的问题,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就拿心理咨询来说,没有基本的心理学素养,基层群众的心理问题就没法解决。其次,基层社会包罗万象,分化的社会必然导致分化的服务和分化的组织。作为基层的自治组织,它也应该多元化和专业化。另外从组织的效能来看,越是层级少的、技术性高的组织一般越具有效能。

3.基层党组织在基层自治中应发挥引领、服务作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应如何在基层自治中体现?从新华街道的经验看来,他们把领导一词作了很好的诠释,也很好地体现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领导”一般的是带领、导向、管理的含义,具有上级的俯视的感觉。基层党组织如果是以一种在上的、领导者、被服务者的姿态去领导基层自治无疑是会被边缘化的。其实,在新华街道,服务与引领的语词比领导的语词更合适。基层的领导就是引领与服务,领导与服务在这里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从新华街道处理建地铁产生的突发事件中可以看出,平时服务了、引领了,关键时刻才能领导与组织,才能实现基层自治。

参考文献:

[1]董建辉.传统农村社区社会治理的历史思考[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4)

[2]林尚立.社区党建:中国政治发展的新生长点[J].上海党史与党建,2001,(3)

[3]王琳,宋晓辉.发达国家(地区)和中国广东城市社区建设与基层民主之比较[J].广东培正学院学报,2006,(9)

[4]林尚立.上海政治文明发展战略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基层社会治理成果篇(2)

关键词 基层治理 依法治国 法治化 成都市

中图分类号:D90-05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5.11.064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hengdu Grassroots Law Governance Construction in the Perspective of Rule of Law

YAN Junru[1], WANG Dandan[2]

([1]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of Mi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Mianyang, Sichuan 621000;

[2]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Xihua University, Chengdu, Sichuan 610039)

Abstract Legalization of building grass-roots governance is administering the city, the cornerstone of the rule of law in Chengdu, Chengdu,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deserves attention. However, due to various reasons, the effect of grassroots governance around Chengdu Construction Law is not ideal, from the rule of law requires a great distance. In view of this, the Chengdu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at all levels and the rule of law must be adapted to the construction of grassroots governance requirements of the rule of law,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in terms of value orientation, content system, way way, environmental construction, team building, logistics and evaluation mechanisms build long-term mechanism construction of grassroots governance law,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of Chengdu grassroots governance into the normalization, standardization, scientific and democratic development track.

Key words grassroots governance; Rule of Law; legalization; Chengdu City

基层治理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而法治化建设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中之重。因此,从中央到地方非常重视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建设工作。具体到成都市基层社会来看,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其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效果不是很理想,①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不少的实际困难与障碍,影响着依法治国在城市社区与乡村社区的推行。因此,研讨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与长远价值。

1 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与依法治国的逻辑关联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了专题部署,提出了依法治国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这其实道出了基层治理法治化与依法治国的相关性。②

1.1 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内涵与构成

基层治理法治建设是一个内涵丰富和构成复杂的系统工程,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解读:(1)从内涵上来讲,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是指依法治国在城市社区和乡村社区治理法治化的落实与体现,是基层治理走上现代化的必然之路,是将依法治国理念贯彻融入到基层治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的过程。(2)从构成视角来讲,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素包括治理理念、治理内容、治理主体、治理环体、治理效能等方面的法治化建设;基层治理法治建设的环节包括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法治政党的建设。

1.2 依法治国与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内在关联

总的说来,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地方实践,依法治国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价值追求。具体说来,依法治国与基层治理法治化具有以下关联性:(1)依法治国是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价值诉求。基层治理法治具有诸多的价值,对构建和谐社会、民生解决、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等都具有重要的政治保障助推作用。在这些众多的价值取向中,依法治国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价值取向与诉求,因为依法治国将引领基层治理走向法治化和现代化,最终到达基层社会的善治、共治与法治的美好状态。(2)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与地方实践。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国家治理、地方基层治理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建设与治理都是贯彻依法治国的重要领域。其中基层社会的治理法治化建设是推动基层社会各项工作法治化运行、贯彻依法治国的基层实践,能够极大推动地方法治化建设。

2 依法治国视角下审视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环视当下,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取得很多成绩,不过由于各种原因,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也存在诸多的障碍。③这些问题、障碍影响了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顺利推进,致使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很大一段距离。

法治化建设的的理念、内容体系和方式问题,影响了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内涵式发展。

(1)法治化建设的理念问题,影响了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成都市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时,法治化价值取向坚持不足,没有很好将法治化理念融入到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与各个环节中去;科学性坚持不足,没有很好把握好基层社会的发展规律,导致基层治理合规律性不足;系统性坚持不足,没有很好地将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各个方面统筹兼顾好,没有很好地协调各级政府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民主化的价值取向坚持不足,导致基层民众参与法治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2)法治化建设的内容体系问题,影响了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的视域拓展。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成都市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时,没有很好地将基层治理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纳入法治化建设的视域之中,尤其是没有很好将基层社会的各种民生问题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导致城中村问题根治不彻底、流动人口小区管理效果不理想、城市贫困问题依然存在;执法环节中一些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在很大程度上采用传统的协商方式处理较多,法治化方式采用不够,社会矛盾的法治化化解不足。

(3)法治化建设的方式与途径问题,影响了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的效率。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成都市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时,理论上宣传教育过多,实践上行动落实不够;传统平台创新不够,网络平台开发利用不够,导致法治化建设的效果不理想。

法治化建设的环境、队伍建设、评价体系和后勤保障问题,影响了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基础条件。

(1)法治化建设的环境营造问题,影响了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的氛围构建。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成都市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时,没有很好根据基础社会的特点对基层社会的现实环境、网络环境进行很好的建设,其中尤其是社区环境的建设做得很不够,导致基层社会的法治文化基因营造不够。

(2)法治化建设的队伍素质问题,影响了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的队伍建设。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成都市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时,基层社会各级公职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等均有待提高。笔者调研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的一个社区,该社区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高中以下文化水平,平时的干部培训也不多,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不高,现代化的办公能力不高。这些均彰显了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主体的素质与能力确实有待提升。

(3)法治化建设的评价体系问题,影响了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的科学督导与引领。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成都市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时,没有很好地结合成都市基层社会法治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将成都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各个方面纳入考核评价督导视域,没有建构好一套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考核督导机制体系,影响了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强力推行。

(4)法治化建设的后勤保障问题,影响了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的条件准备。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成都市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时,在人力、物力、财力与政策制度等方面的供给不足,其中尤其是基层社区的经济支持明显不足,导致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很多活动没法开展。笔者调研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四河社区,据社区主任介绍,该社区没有自己的集体经济,社区财政收入非常缺乏,大型活动没有足够的经费支撑,从这里可以看出整个成都市基层社区法治化建设的后勤保障确实做得不够。

3 适应依法治国的要求,提升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水平

针对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障碍、问题,根据依法治国与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逻辑关联,成都市基层各级政府应该拓展视野,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整合创新法治化建设的各种路径,构建好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走向科学化、系统化与规范化、常态化发展的轨道。④

构建好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价值理念、内容体系和方式途径,推动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科学发展。

(1)科学构建以现代化为主的价值取向与发展理念,推动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健康运行。这就要求成都市基层党组织与政府务必要好好分析把握依法治国对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价值取向的要求,坚持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将基层治理法治化纳入现代化发展的轨道;坚持科学化的价值取向,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遵循基层治理的规律和基层社会发展的规律;坚持系统化的价值取向,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整体推进统筹兼顾;坚持民主化的价值取向,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中来。

(2)科学设计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内容体系,不断拓展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覆盖面。这就要求成都市基层党组织与政府务必要好好分析把握依法治国对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内容体系的要求,将法治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立法、执法、守法、司法等整体纳入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内容体系构建视域,力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内容体系实现全覆盖。

(3)整合创新基层治理的现实平台与网络平台,不断增强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有效性。这就要求成都市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务必要好好分析把握依法治国对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方式与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网络化发展;注重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网络化建设方式与现实运行整合创新,形成共赢互动的发展态势;积极发展基层民主,调动基层群众广泛参与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中来。

做好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队伍、环境和评价体系、后勤保障等方面建设工作,夯实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基础条件。

(1)加大基层治理队伍法治化素质的培训提升,为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主体基础。这就要求成都市基层党组织与政府务必要好好分析把握依法治国对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队伍的要求,从思想政治、政治学、行政伦理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儒学、社区工作、经济学、法学等方面,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全力提升基层治理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以此夯实成都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干部队伍基础。

(2)做好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环境、人力、物力、财力与政策制度准备,为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这就要求成都市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务必要好好分析把握依法治国对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环境与条件的要求,注重社会环境、网络环境、行业环境的综合治理,为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供给;注重制定好基层治理需要的各项制度与规则,为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提供合理的制度供给;注重专项经费的足量投入,为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与财力供给。

(3)健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评价体系与机制,为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提供强大的驱动力。这就要求成都市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务必要好好分析把握依法治国对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评价机制的要求,将基层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和各个要素纳入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考评机制视域中,以此增强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驱动力。

总之,推进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复杂的长期工作,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与协作,更需要多视角地探索与实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契机。目前重要的是,成都市基层各级政府务必要按照依法治国和现代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主动适应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新常态,从治理理念、价值与行动等层面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以此构建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长效机制,让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服务法治成都的建设。

基金项目:2015年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都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项目编号:2015P18)

注释

① 赵秀玲.走向基层治理现代化――以成都为个案分析[M].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

② 唐寿东.对基层治理法治化认识与思考[J].理论与当代,2015(8):6-8.

基层社会治理成果篇(3)

关键词:基层党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以学生为本

基层党校是我国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基层党员的主要工作单位,所以基层党校的思想教育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受教育的共产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主要取决于基层党校灌输给他们的思想政治水平。所以要想提高基层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使其思想体系中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体系,并且可以接受先进的政治思想,就需要基层党校在对基层党员教学时采用教育方法的创新。只有促进教育方法的发展,才能使基层党校的思想政治教学更加有效的发展,使基层党员更能接受其思想。因此,就基层党校的思想政治教学方法的创新,有以下几点论述。

一、保持扬弃的思想,抛弃传统教育落后理念,学习先进理念

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中,教师作为课堂的主体,课堂基本都是教师在讲,学生在听,学生只需要带两只耳朵去上课就可以了,但是这种教育模式忽略了学生对于知识的个性需求,教师没有考虑到不同学生对知识的接受能力和理解能力是不同的。思想教育最重要的是需要学生可以自主的进行思想反思,因此传统教育观念已经落后了。如果在政治思想教育仍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几乎是很难使学生真正理解知识的。特别是在这个交流频繁的社会,人们接受的思想文化越来越多,人们的思想相比之前开放了很多,并且可以独立批判的看待各种思想,并且形成一个自己独有的思想体系。所以,基层党校在对基层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不仅要与时俱进还要做到以学生为本,把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体,关注学生的个性需求。根据受教育者的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做到因材施教,而不是把理论告诉学生就万事大吉了。只有把“教”和“学”有效的组合起来,才能使教育的效果更加有效,基层党校只有这样做,才能为国家培养出合格的社会主义和共产党的接班人。所以,基层党校在对基层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需要把课堂还给学生,把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体,教师要注意和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即时了解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状态,这样才能很好的引导学生进行思想反思。与时俱进是创新的要求,更是以学生为本的工作方法的要求。所以,基层党校在对基层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务必要牢记要以受教育者为主体去开展教育工作,促使他们通过思想启发,明白自身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性,促进基层党员更好的去学习,从而为社会、人民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注重言传身教,增加实践活动,加强思想引导

因为思想政治主要成就在于理论方法,并且思想政治教育对理论要求比较高,但是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不能仅仅满足于对学生的理论灌输,特别在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不管理论多么重要,还是需要回归实际,只有在日常生活中采用理论来解决问题,才能达到教育的根本目的。所以思想政治教学者在对受教育者进行教学时,不仅仅需要言传,更重要的还是身教。特别是在基层党校中,教师作为基层党员的模范,只有做好带头示范作用,为学生的实际工作做一个良好的榜样,才能激励学生把理论用于实践,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如果一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仅仅是在口头上强调马列主义和先进思想的重要性,却没有作出实际的行为,这样就等同于满嘴跑火车,如果使受教育者信服。身教永远比言传来的有用。所以,基层党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课堂中不仅仅要传授给学生先进的思想,还需要在日常中注意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在工作中要以实际行动来表现,这样教学才更有信服力。如果基层党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想要取得有效的成果,那么就需要在教学的过程中,时时刻刻关注受教育者的思想,从而可以更好的对学生进行引导,在其出现问题时进行解惑。一切思想政治教育最终都是要投入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去。因此,在基层党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更要注重进行社会实践。如对革命红色根据地、博物馆等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基层党员们更加具体深入地对我国的优秀革命传统进行全面认识,以便更好地传承,又比如通过社区思想道德宣传,三下乡等支教活动,能够更好地帮助他们讲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转化为理论武器,去武装更多人,在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自己也能加深对思想政治的理解,更能够坚定信念,更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的服务队伍中。所以,基层党校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不仅需要在课堂上教授理论知识,还需要带领学生进行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例如参观红色革命根据地、博物馆等,有利于基层党员们对我国的优秀革命传统进行更加深入全面的认识,以便他们可以更好地传承,优秀传统理念 而且基层党校通过社区思想道德宣传,三下乡等支教活动,能够更好地帮助他们讲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转化为理论武器,去武装更多人,在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自己也能加深对思想政治的理解,更能够坚定信念,更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的服务队伍中。

基层党校在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在这至关重要的各位,其为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和中国共产党后备军的工作中处于最中心、最重要的环节。但是,基层党校在对基层党员进行思想教育时,工作成果勇士差强人意,造成这一结果主要时因为没有与时俱进,进行教学模式创新。所以,基层党校只有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学习先进理念思想,把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书记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关注学生在学习中的个性需求,才能提高其思想政治教学水平。所以,基层党校在今后的思想政治教学工作中,需要不断的进行探索创新,建立符合实际的教学模式,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果。

三、结语

基层党校在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想要提高基层党校的思想教育水果,就要从基层党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入手,通过改变当前落后的思想教育方式,学习先进的教育方法,使其可以跟上时展的步伐,并且把学生放在教学的主体上,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不断的创新教学方法,更好的引导学生进行思想反思,从而促进教学工作更加有效的开展,提供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张震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探究,基于教育生态学的视角[J].教育探索,2013(03):122-126.

基层社会治理成果篇(4)

基层民主面临新的时代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迅速变化,利益多元化和主体平等竞争格局逐步形成,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正在要求更大程度的政治参与。全球化浪潮也大大地扩展了人们的政治视野和参与冲动。在农村,村庄内部出现多种经济利益主体,村庄已经成为对外开放的社会单位,特别是人口流动为过去相对稳定的村庄生活带来了诸多变量。在城市,社区里的成员越来越不具有“单位”特征,“单位制度”的社会整合能力大大削弱。城乡社会已经成为一个流动开放的社会。这种新的社会结构本身,使社会管理和利益整合的难度增加。社会成员的政治参与具有日益深厚的利益基础和能力基础,政治参与正在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两年的城乡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和自治组织选举中,个人主动竞选迅速增加,“罢免”案不断出现,显示公民的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升。与此同时,意识形态的统合力量下降。在政府体系内部,不同政府层级之间、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权力和利益关系也不断复杂化,政府间的利益差异也在不断表现出来,特别是基层政府的“自主性”问题成为政策执行中的重要影响因素。如何保障各级政府和政府人员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协调好政府间的行动机制,成为迫切问题。与近二十年前中国刚刚试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时的情况已经大不相同,当前中国基层民主建设正处于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

如果说当前建设和谐社会、处理好各方面权利和利益关系是一个重大的迫切任务,那么,建设基层民主政治也是一个重大而迫切的任务。

基层民主对于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

中国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国内外学者开展了若干研究,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从基层民主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来看,多数研究认为,基层民主的推进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具体来看,基层民主使得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提高,有利于缩小村庄内部的贫富差距,基层民主状况好的地方,村庄内部的基尼系数能显著下降。但是,也有研究认为,基层民主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并没有直接的相关性,或者说这种相关性是很弱的。第二,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基层民主的影响来看,国外不少研究认为,中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对本村庄的民主自治程度有较大影响,但是具体的影响方式争议较大。有的认为,集体经济较发达的农村,基层民主更能较好地开展,因为集体所支配的资源多,村干部职位也更有吸引力,选举中的竞争性更强。有的认为,经济发展水平与村民自治的实施具有一种反比的关系,相对封闭的农业村比相对开放的工业村更加适合民主自治,在大多数村民都留在村里并且依赖农业取得收入的村庄,村民的参与热情和选举的竞争性会更高。有的认为,民主发展同经济水平是曲线关系,能够为村民带来物质福利的村民选举,会激发农民参加投票选举的热情。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各地农村民主发展的差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最关键的是各级地方政府的意愿和推动,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没有多大的关系。

本人认为,不论经济发展与民主发展的关系怎样,都不能用经济发展来作为发展基层民主的目标。因为,民主本身就是价值,或者说是民主政治本身就是我们党的执政目标,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不是为了发展经济而推行民主。因此,不能将民主政治建设功利化、绝对化,甚至得出“民主建设好,经济发展快”的结论。虽然基层民主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比较复杂,或者说是曲线相关而不是简单的反比或正比的关系。但是,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民主政治可以为经济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可以直接地促进社会和谐。这已经为中国农村的基层民主实践所证明。民主政治对于社会进步与和谐,是一个关键的影响因素,它是协调权利关系、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途径。从我们的观察研究来看,实行基层民主的直接政治效益,突出有以下方面:第一,能够通过有序的民主参与解决或化解基层社会经济矛盾,避免这些矛盾升级为政治矛盾甚至政治冲突,使社会和谐建立在多元利益有序、理性互动的基础上;第二,能够培养民众有序政治参与的行为习惯,逐步消解传统政治文化的消极因素,减少通过过激言行获取政治关注的现象发生,避免出现诸如通过“阻断公路、铁路”“冲击政府”等来表达权利诉求的情况。第三,能够激励约束基层政府在工作中既对中央负责,也对人民负责。一些地方的基层政府干部确有不端行为,在有些方面不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偏离了“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防止或者纠正此类行为发生和蔓延,基层民主建设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缺乏有序有效的基层民主的客观结果是,基层干部既免受民众约束压力,也脱离中央的监督管理。而一旦出现严重后果,中央不得不背起基层政府错误行为的包袱,甚至为地方上违法乱纪的干部承担政治责任。第四,实行基层民主也是促使基层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制度措施。发展观是否科学,政绩观是否正确,最重要的指标是是否有利于人民的福祉、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治久安、党的领导的长期稳固有效。在这个意义上,中央的要求与民众的期望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科学的发展观、不正确的政绩观还在干扰政府工作,就是因为这种一致性在基层政府还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如果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这种一致性就会体现为主观上针对地方、客观上给中央造成巨大政治压力的民众抗议活动,如上访、群体性事件等。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就是通过一整套有序有效的民主参与程序来体现中央要求和人民期望的根本一致性。

实践已经证明,基层民主能够带来良好的社会治理。但是,形成这种良好治理的局面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对于政府来说,在民主运行的过程中,不可控制的社会因素增加,或者原来习惯的管理方式遭遇挑战,都会带来一定程度、一定时间的秩序问题。中国农村经历的选举就说明了这样的道理。选举的初期确实出现不少意想不到的问题或者混乱,使基层政府感到搞民主比较麻烦。但是,当农民越来越熟悉规则、政府越来越尊重程序,选举就变得越来越有序。在民主程序的作用下,村庄的管理也越来越有序。这是我们在调查中许多基层干部和农民共同的感受。因此,只要有了比较充分的思想和组织准备,基层民主初期的混乱是不难度过的,就像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某些经济领域出现的情况一样。

发展基层民主必须改进党的领导方式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在基层,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大力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能够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制度基础和政治文化基础。

在当前的基层民主和基层政权建设中,如何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在认识和实践方面正在展开探索。从具体工作来看,重点是处理好基层党组织与基层人大、基层政府的关系,处理好基层党组织与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关系。在乡镇政权建设中,有的主张基层党组织与基层人大、基层政府尤其是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合一”;在社区组织建设中,有的主张村级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合一”(即“两委合一”),社区党组织与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合一”,以此来保证党的领导并减少基层组织之间的结构性磨擦。目前,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走向“合一”的趋势。在一些地方的探索中,不仅提倡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相互兼职,村级党组织成员兼任村民自治组织职务、社区党组织成员兼任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还出现了一些制度性的安排,如乡镇管理体制的“三合一”改革、村级组织运行的“一制三化”和“青县模式”等。“一制三化”是以农村党支部主导“两委”共治和村民参与监督的制度安排,突出的是“两委联席会”的作用;“青县模式”则提倡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民代表会议主席,突出的是村民代表会议的权威地位。目前,这些探索实践还在起步过程中,经验总结还需要时日。我的看法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应体现为“掌舵”,而不是“划船”,党的领导应该主要是制定社会经济生活的规则,并保证其他各类组织的功能发挥,而不是直接管理基层社会事务。在乡镇改革中,也许更应围绕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乡镇人大主席设计相应制度,而不是在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上做文章,因为这样做更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政治领导作用;在村民自治中,也许更应推进党支部带领村民制定村庄事务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村民委员会执行的制度探索。

党组织与自治组织的关系,即通常说的“两委关系”(党支部与村委会),一直是村民自治的重要问题。如何处理二者关系,对于改善和巩固党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影响深远。现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有的基层党组织成了支部书记的天下,既不服从中央的方针政策,也不尊重人民的意志愿望,甚至为了维护私利拒不发展党员或者只发展亲朋好友入党。在有的地方,乡镇党委为了打破村党支部书记的家天下,甚至不得不在乡镇办党校,组建临时支部,发展积极分子入党。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关键是发展党内民主,而且是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有机地结合起来。近几年,基层的探索已经有了巨大成绩。先有了“两票制”(全体村民对党支部成员的信任票和党员正式选举),后来逐步有了制度化的支部成员“两推一选”(村民推荐、党员推荐和党内选举),这种党内民主的发展对于保持党组织的健康起了重要作用。现在,在党组织和自治组织的关系上,也已经有了若干有益探索,这是统一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的重要探索。坚持村党组织作为村级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并不意味着必须确立村党支部书记个人的领导核心地位,或者说党支部书记可以直接领导村主任的工作。增强党支部的活力,一条重要途径是不断接受民主选举的洗礼。连接党内选举和村民选举的主要通道,可以是党支部推出党员参加村委会选举,并力保共产党员在公平自由的村委会选举中获胜。如果选举失败,党组织负责人要承担责任直至辞职。这样,通过选举来逐渐培养基层党组织成员的民主政治意识。树立执政党地位必须不断接受人民授权认可和巩固的人民主权观念,而通过基层民主则可以在制度上为党的建设引进一股源源不断的活水。

发展基层民主提高加强制度化水平

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中,三个环节的工作是有机联系的,即理念理论——规则制度——操作运行。目前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主要是表现在规则制度无法有效运转上。能否建立规范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真正保证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关系成败的根本问题,也关系到能否保持民主发展的基本动力。当前,在村民自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值得特别注意。如在选举方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委会候选人不是由村民依法推选和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乡镇或村党组织指定;不按法定程序进行选举,不公开计票,不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在决策方面,长期不召开村民大会,用间接民主代替直接民主,法律规定须由村民大会决定的事项,未经村民大会授权就由村民代表会议作决定;在决策重大村务时,既不召开村民大会,也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而是由党组织或村委会甚至个人说了算;在管理方面,形式主义现象严重,村务公开内容不真实、公开的形式随意性很大;在监督方面,村委会既不向村民大会报告工作,也不接受村民评议,村委会成员享受误工补贴标准的决定权集中到乡镇党委、政府,削弱了村级民主监督的权利。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基层干部的认识水平和管理水平问题,即对民主程序运作还不熟悉,但是,更重要的是认同问题,仍然有相当部分基层干部认为村民自治是超前的。此外,也有部分基层干部为了个人谋取私利而抵制民主。

基层社会治理成果篇(5)

论文关键词 基层 社会治理 国家治理

一、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改革目标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具体改革要求,创新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正是基于这一目标和要求而做出的实践方案设计。从表面上看,正是在国家治理这一宏观政策背景的推动下,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和实践得以开展,在政策运行路径上反映为自上而下的推动;但从实质上分析,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与国家治理之间存在着清晰的逻辑关联,它是基层社会治理问题进入政策议程,最终成为政策方案并指导实践的现实反映,或者说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是政府为突破现实管理难题而依据环境做出的根本性变革,国家治理据此而产生并以此为实现条件,在政策运行路径上反映为上下互动作用的结果。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

1.基层社会治理环境日益复杂化和高度不确定性。近几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在城乡与其他不同地区之间的流动更加频繁,由此而来的社会秩序混乱、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不断增多;民众的利益诉求逐渐多元化,复杂的利益纠纷交织在一起时常演化为激烈的群体性冲突;这些因素构成了当前我国基层复杂的社会治理环境,并时刻考验着基层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随着全球化和后工业化时代的来临,社会治理环境日益复杂化和高度不确定性,外在表现为社会治理实践中难以应对的各种危机和风险,传统官僚制及治理方式不仅不能适应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而且自身的种种弊病也成为风险和危机产生的根源。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要承担更高成本,不同形式的公共突发性危机以及未曾涉足的网络虚拟社会管理都使政府无法用常态方法去应对,如何规避风险和分摊治理成本已成为基层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便适时成为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

2.传统政府管理模式存在局限性。传统政府管理模式是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而形成的,其强调政府作为单一主体依靠法律对社会资源的调配和控制作用,官僚制和科学管理技术为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持,为低度复杂和低度不确定性工业社会的飞速发展提供了高的效率保障和稳定的发展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市场在供给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缺陷。但随着社会治理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增强,传统政府的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已不远能满足社会主体的多样化需求,基层社会治理常因基层政府能力不足而陷入困顿状态,而作为“社会人”存在的政府工作人员,同样具有追求私利的倾向,权力寻租、官僚作风、低效率等现象大量存在,政府失灵的现象时有发生。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正是基于弥补传统政府管理失灵而出现的,以效率追求为核心的市场化操作方案虽然在短时期内给公共管理者的社会治理带来的希望,但过分注重私人管理的工具理性主义方案却带来了改革的部门化、碎片化和价值缺失等问题,将公共管理带入了管理主义的误区。从实质上来讲,新公共管理运动并不是对传统政府管理模式的根本性改革,只是在市场模式和政府主导模式二者之间做出的选择性调适,这也是后工业化社会中政府或市场模式无法应对危机或导致危机反复的根本原因。针对传统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越来越明显的局限性,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和改进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已显得非常必要。

3.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的治理意识增强。社会治理主体的治理意识主要表现在对治理过程的能动参与。一方面,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推进,民众更加注重对自身权利诉求的满足与实现,参政议政已成为社会公众日常生活中的一项重要追求。同时,社会团体及个人也开始担负起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责任,他们愿意与政府以合作的方式共同治理社会。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打破了长期以来政府对信息的垄断,更多社会公众和团体可以通过各种平台参与到政府管理的过程,信息技术为政府与社会主体合作治理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这使得社会治理创新具备了现实的可能性。基层社会治理主体不仅包括基层政府,而且也包括基层社会团体及个人。在基层政府层面,治理意识的增强不仅表现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和引导性职能定位,而且也表现为对公共权力行使和“公共”属性的根本认知。在社会层面,社会组织及个体不仅拥有积极的参政议政能力,而且在解决社会问题时表现出与政府共同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政府与其他社会治理力量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的合作共治态势也在现实实践中逐渐形成。

二、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的内涵释义

近几年,随着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对基层社会治理理论和方式的研究,形成了以“社会治理”为主题的诸多研究成果。虽然学者们的分析视角各不相同,但对社会治理的看法基本一致,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点:

第一,社会治理的概念界定。“治理”一词源于古拉丁文和古希腊语中的“掌舵”,原意是“操纵和控制”,20世纪90年代被西方学者普遍采用,其内涵也随着社会改革实践而被逐渐完善,并最终发展成为治理理论。社会治理的理论基础是治理理论,治理理论是西方学者对新公共管理理论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合理内核进行的有效整合,其核心思想有四点:“(1)政府并非唯一的社会管理主体,各种得到公众认可的社会团体或组织都可以参与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强调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2)社会管理系统是一个网络结构,作为网络节点的各种社会管理主体不但具有自组织性,而且能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管理之中;(3)政府与其他社会管理主体之间是相互依赖和互动合作的关系;(4)政府对社会的治理不仅限于传统的控制手段,也强调对其他手段的综合运用。”罗伯特·罗茨在研究之后列举了有关的四种界定:“一是作为新公共管理的治理,强调政府的公共服务市场化;二是作为善治的治理,强调公共服务体系的效率、法治与责任;三是作为社会——控制体系的治理,强调政府、社会及私人部门之间的互动合作;四是作为自组织网络的治理,强调它是建立在信任与互利基础上的社会协调网络。”我国学者在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将“社会治理”理解为“合作网络”,既注重公共服务供给的集体行动逻辑,又强调负责、高效和法治政府对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由于合作网络治理对当代公共管理的环境变迁及其发展趋势有较强的解释能力,目前我国学者多采用此观点。从治理理论的内容来看,多主体参与、互动合作及多样化治理手段等要求无疑会对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探索提供重要理论指导,但基于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环境的现实考量,我们需要充分考虑这些理论和技术在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的适用性问题。当前,我国还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甚至缺乏国家与社会组织进行合作互动的规则和技术,建立基层社会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局面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应该在了解社会治理内涵的基础上明确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职责,制定出具体的操作技术和规则,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认定。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低层级,范围包括“县、城市的区、不设区的市的党组织、国家机构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基层社会治理涵盖人口、就业、民政、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及综治、维稳等各方面的内容,直接面对社会治理中矛盾和问题,基层社会治理的状况不仅关系到国家政策目标的实现,而且也决定着整个社会治理的效果。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前沿阵地,在国家治理中居于特殊地位。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着治理政策僵化、社会参与渠道不畅及基层社会主体参与不足等问题,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并未完全显现出来,创新治理方式已成为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

基层社会治理成果篇(6)

关键词:基层民主;民主政治;上下联动;村民自治;“两票制”;“两推一选”;“公推直选”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3)06-0018-04

基层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基础性环节和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和亮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拓展基层民主。怎样进一步拓展基层民主呢?我们可以从彭真的讲话中得到启示。早在1987年,彭真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时的讲话中,就明确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有效路径——“上下结合”。按照彭真的讲话精神,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基层民主创新实践,我们可以将拓展基层民主的有效路径概括为上下联动或“上下结合”,即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干部的创新实践。同时将基层创造的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政策法规,使之制度化、法律化。

一、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

在我国,基层民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亮点的出现,既不是书本上理论的具体化,也不是照搬西方的实践模式,而是我国基层群众基于实践的创造。改革开放后我国基层民主的一项伟大创造就是农村村民自治,而首创村民自治这一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基层民主形式的正是农村村民。

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村改革,使政社合一、政经合一的体制再也难以满足农民的需求了,于是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标志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破土而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大大解放和提高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培育农村自主性社会的同时,也使农村社会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消极因素。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昔日的生产队和生产大队等农村基层组织日益陷于瘫痪,调控力随之下降,农村社会几呈无序化状态。公共秩序、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无人组织、无人管理,严重威胁农村社会秩序的封建迷信、摸牌赌博、打架斗殴、拉帮结派等沉渣泛起。这种“自由”而又无序的状态,既是农民无法忍受的。也为国家所担忧。因此,一种能适应经济体制变动、重新组织农民的新机制为人们所期待。①在这种背景下,农民创造了一种新的管理形式——村民自治。

最早的村民自治组织诞生于广西、贵州两省区交界地区的广西宜山三岔公社合寨大队果地屯。早在1978年,果地屯的村民对日益恶化的社会治安和乱砍滥伐的状况就忧心忡忡,并努力寻求摆脱困境的办法。1979年底,老支书和几位老党员、民办教师等人经过认真考虑,提出将村民组织起来,选举村庄治安带头人,订立村规民约,带领村民自我约束。与果地屯相邻的果作屯的行为则更为规范。1980年2月,村里召开选举大会,全村85户村民,一家一名代表以无记名方式选举产生了自己的组织和负责人,村民把新产生的组织最终定名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立以后,召集村民共同制订村规民约、管理章程,组织农民修路建桥、植树造林、维护治安,为村民提供了一个安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基层群众不仅创造了村民自治这种基层民主组织形式。而且在基层民主实践中还创造出“海选”、“两票制”、“两推一选”等民主选举形式。

“海选”是指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不确定候选人而由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并差额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的一种竞争性民主选举形式。这一民主选举形式发源于吉林省梨树县北老壕村。1986年12月。梨树县县委县政府在北老壕村开展加强基层组织的试点工作,多数村民要求实行民主投票选举村干部,县乡党委决定,尊重民意,采取不画框子、不定调子、不提候选人的办法,谁当选村委会干部完全由村民投票决定。这种选举办法被当地群众称之“海选”。这种富有创意的竞争性选举方式随后得到迅速推广,成为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基本形式。

“两票制”是指农村党组织负责人选举分两阶段、投两次票的民主选举形式。农村推行村民自治后,由全体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在程序合法性上显然要高于仅由农村党员选举甚至是由上级党委指派产生的村党支部。面对村委会选举的压力,一些地方开始探索村民参与选举村党支部的改革,“两票制”由此应运而生。“两票制”最初产生于山西省河曲县。20世纪90年代初,河曲县城关镇岱狱殿村,由于村务不公开,管理混乱等原因,导致村民多次集体上访,要求撤换该村党支部书记,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否则就不服从其领导。但是,按照当时的制度规定,村党支部负责人只能由村全体党员选举产生。为此,城关镇党委决定采取变通办法,由全体村民推选村支部书记人选,再由全体党员选举村支部书记。由此产生了“两票制”,即村民信任票和党员选举票决定村党支部书记。

与“两票制”类似的还有“两推一选”,即村党支部成员由全体村民和全体党员推荐,再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这一制度发源于20世纪90年代末的湖北省随州市。该市青堆村因村民负担过重,干群关系紧张,致使村民多次集体上访,要求撤换并由村民选举村党支部书记。当地党委商议后同意,由村民、党员投推荐票或信任票,再由全体党员选举村党组织负责人。这一做法得到了随州市及湖北省的高度重视,并以“两推一选”命名加以普遍推广。

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方面,针对农村财务管理}昆乱和农民对村财务管理不放心而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的情况,一些地方创立了“五牙子章”等民主理财制度,创新了村级民主管理方式,改善了干群关系,并有效遏制了基层腐败。

“五牙子章”民主理财制度,产生于宁夏中宁县石空镇枣一村。2001年7月,枣一村把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图章分成五瓣(其形似五颗牙齿,村民们称之为“五牙子章”),由经村民两轮民主选举产生的五人理财小组成员人手一块。如果五人都同意某项开支,就把五瓣印章用橡皮筋绑在一起,合成一个印章后盖在票据上,如果有一人对需要报销的单据有质疑并不盖章的话,那就不能报销,这就是著名的“五牙子章”民主理财制度。“五牙子章”制度的实行,改变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胡支乱花的现象,实现了群众明白、干部清白,被称为“中国农村民主理财的新模式”。

与“五牙子章”民主理财制度有异曲同工之效的还有广东省阳东县的经办人、村委会主任、理财小组三笔联签的理财制度,以及河北省邯郸县的将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章一劈三瓣,分别由三名村民代表保管的理财制度。这些民主理财制度,后来被扩展延伸到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村级一事一议等各项管理事务中,创新了村级治理模式。

二、鼓励基层干部的创新实践

在基层民主创新实践中,基层干部也起着重要作用,他们也是基层民主创新的重要主体。@基层干部长期生活工作在基层社会,熟悉基层状况,能够及时了解和把握基层群众的利益、要求以及存在的问题,他们中蕴藏着改革创新的巨大潜力。他们中的有识之士在基层民主实践中作了一些改革创新,其中如乡镇长直选、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等。是基层民主在基层政权领域的可贵探索。

乡镇长直选于1998年首先在四川省遂宁市步云乡拉开序幕。1998年12月。遂宁市市中区区委出于对当地农民要求由自己直接选举乡镇长的回应,在该区步云乡进行了直选乡镇长的试点。具体做法是:先由市中区区委发文公布选举章程,再由步云乡30名以上选民联合推荐候选人,然后召开由村干部、村民代表、村小组干部、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党政机关领导人共162人参加的选区联席会议,在报名的15名候选人中确定2名,与组织提名的1名候选人一起作为正式候选人参加正式选举。正式选举时,全乡有选举权的村民均可参加,分设不同投票点和秘密划票间。选举结束后,获胜者在乡人大会上宣誓就职。

但是,乡镇长直选这一基层民主创新并未能坚持下去和推广开来。其重要原因是乡镇长直选与现行的法律相冲突。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在实际操作中,乡镇长历来是由上级提名并由乡镇人大间接选举产生的。

乡镇长直选这一基层民主创新虽然没有能够坚持并推广,但却由此推动了另一基层民主形式——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的诞生。“公推直选”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末,是在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民主发展带来的外部压力下逐步生成的。随着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直接选举的逐步推开,一些地方开始探索试行乡镇长直选或变相直选。乡镇长试行直选后,乡镇党委也遇到了村党支部同样的难题,由上级任命产生的乡镇党委书记与由直选产生的乡镇长相比,其政治合法性相对较低。受“两票制”选举村党支部的启发,一些地方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

所谓“公推直选”,就是在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党员个人自我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党组织推荐这三个环节产生候选人,然后由全体党员直接参与差额选举产生乡镇党组织负责人。这里的“公推”,解决的是候选人的初始提名问题,增强了乡镇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合法性,而“直选”解决的是选举人的自由选择问题,它更好地体现了选举人的意志。1999年,四川省青神县南城乡试行“公推直选”方式产生乡党委,由此拉开了“公推直选”的序幕。随后,湖北、江苏、云南、吉林、重庆等省市也陆续进行乡镇党委“公推直选”的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将“公推直选”产生的乡镇党委成员推荐为乡镇政府和人大领导的候选人。依法定程序进行正式选举。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基层以党内民主引导和兼容人民民主。

改革创新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的。生活在基层社会的基层干部深知,在基层社会进行改革创新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特别是那些涉及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创新风险性更大。那么这些基层官员为什么还要甘冒风险进行改革创新呢?这些基层官员进行政治改革的动力,总结起来主要可归为三个方面:一是来自于中央精神的鼓舞。这是地方政治改革的政治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基层民主建设,鼓励基层进行创新实践。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强调:“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党中央关于扩大基层民主的指示精神,成为基层干部进行政治改革的重要动力来源。二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政治抱负。这是基层干部政治改革的个性因素。推动基层政治改革本身是带有一定政治风险的。最早进行基层政治改革实验地区的主要领导,往往都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愿意承担一定的政治风险。三是来自于欠发达地区的困境。这是影响地方政治改革的地区因素。进行地方政治改革的官员,一般都是来自于欠发达地区。对于这些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地方官员来说,通过推动经济发展来获得政绩从而得到提升的机会是渺茫的,相反通过地方政改获得政绩从而得以升迁不失为一条虽冒有较大风险却值得一试的途径。因此,许多地方官员选择通过推动地方政治改革来改善地方公共治理绩效。⑥

三、将基层的创新成果上升为政策法规

基层干部群众是基层民主创新实践的重要力量,党和国家在基层民主发展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两者协调互动相得益彰,共同推进着基层民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基层民主的蓬勃发展,除了基层群众、基层干部的创新实践外,党和国家的支持和推动也是非常重要的。中央上层鼓励支持基层群众、干部的改革创新,把基层的改革创新成果及时上升为国家政策法规,也是基层民主拓展的重要保证。诚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化以及个体的日益独立是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根本动力,但这并不能改变中国基层民主成长的逻辑起点来自国家建设对民主的需求这个事实。⑦基层民主不仅是基层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是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对来自基层的民主创新实践,中央一般都会持欢迎态度,允许、支持基层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而且,基层的改革创新凡是能得到中央上层默许、肯定、推广,甚至上升为国家的法律政策等制度层面的,就能健康发展,否则就可能半途而废乃至夭折。

广西宜山自发产生的村民委员会这一基层民主创举出现后,除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推动外,还迅速得到了中央上层的高度重视,中央派出专门调查组赴广西考察,对广西基层群众的创举给予支持。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彭真对来自基层的民主创新实践也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他指出:“没有群众自治,没有基层直接民主,村民、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由他们直接当家作主办理。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就还缺乏一个侧面,还缺乏全面的巩固的群众基础。”@正是在中央上层的积极推动下,1982年修订的《宪法》明确规定了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宪法地位。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农村建立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并对村委会的设立、职能、产生方式进行了初步规定。1987年,在彭真委员长的主持下,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并颁布实施,从而使基层群众创造的村民自治作为一项新型的群众自治制度在法律上得以正式确立。1998年,九届人大正式通过村委会组织法,并对包括“海选”在内的村委会选举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不仅是村民自治,“两票制”、“两推一选”等党内基层选举创新实践,也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并且被上升到政策层面在全国加以推广。2002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四个提倡”:“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委员成员。”这就把“两票制”、“两推一选”等基层民主创新实践的成果上升为国家的政策。成为基层民主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

“公推直选”创新实践的成功,也得益于中央的充分肯定和支持。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肯定了包括“公推直选”在内的基层创新实践,提出要“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正是在中央的提倡和支持下,“公推直选”这一党内基层民主创新实践形式被广泛运用于党的各种基层组织的选举之中,并出现了向新的领域、更高层次拓展的迹象。2008年贵州省贵阳市开创了公推直选区(县)委书记的先例,2010年广东省深圳市探索公推直选部分市党代会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显示出“公推直选”已开始向更高层级的地方党委、党代会及其他领域的选举升级和扩展。可以预见,“公推直选”将成为引领中国民主发展进程的发动机,形成以公推直选实现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四、结论:走上下联动之路

基层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村民自治、“两票制”、“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基层民主实践的总结,可以看到,基层民主要创新拓展,其有效途径就是上下联动,同步推进。

一是要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放手让人民群众大胆创新实践。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智慧和力量。改革开放后,基层民主首先从社会最落后的农村开始,这出乎许多人的预料。但事实上恰恰是文化水平最低、政治知识最少的农民更懂得怎样公平合理地选举自己的当家人,更懂得怎样的制度能够管住不负责任的权力人。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基层民主与基层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这种利益相关性正是基层群众参与民主创新的不竭动力。基层群众之所以积极参与基层民主创新,就是因为基层事务、基层治理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他们是基层民主创新的直接受益者。村民自治、“海选”、“两票制”等基层民主形式的出现并取得成功,都与基层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都反映了群众的意志,都有着基层群众的直接参与。在利益分化的今天,基层群众有理由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既能有效维护他们的利益,又能保持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最有效方式就是基层民主。因此不要害怕群众,更不能把他们当群氓,要相信群众,相信他们有智慧有能力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二是要增强基层干部改革创新的动力,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在基层民主创新实践中,基层干部有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他们也是基层民主改革创新的重要主体。基层民主要继续创新发展,必须激发他们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改革基层干部的选拔机制。政治学上有条公理,即谁产生权力,权力就对谁负责。从基层民主创新实践来看,一些地方的改革创新都与主政官员为民办事、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个性和素质相关,他们一般都觉得主政一方就应该有所作为。干出点成绩来,于是就敢于突破、敢于创新。当然这其中也有干出点成绩给上级看的成分,因为他们的官帽握在上级领导的手中。因此,要激励他们不断创新,把基层干部个别人的创新行为变成基层干部的整体行为,就要逐步改变基层干部的授权方式,即逐步变上级领导选官为民选官,增强基层干部改革创新的动力。使有利于增进基层群众利益、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改革创新能够持续下去,不因个别领导的好恶而改变甚至夭折。

基层社会治理成果篇(7)

关键词:民主建设;基层民主;出路

民主是在漫长的人类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文明成果,是人类普遍追求的一种价值观,也是现代文明国家的显着标志。中国民主建设从封建王朝“民为贵、君为轻”的民主思想萌芽,到近代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企图建立资产阶级民主政权宣告破灭;从建国初期民主法制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到文革时民主建设遭到极大破坏, 走了一条十分艰难曲折的道路,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民主建设才步入正轨。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中国民主建设已取得巨大成就,但也面临处在十字路口的胶着状态。中国民主建设如何进一步深入发展,出路何在?这将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考验,不仅具有方法论意义,而且具有世界观意义。透过理论和现实,总结我国民主发展经验,不难考证,中国发展民主政治的重点或突破口就在于努力探索基层民主渐进改革之路。

一、中国民主建设的理论探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日益重视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近几届党代会,都对民主建设进行了总结,并寻求新的发展路径。党的十五大报告强调:“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是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一件带根本性的大事。”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十七大首次将“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写入党代会报告。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从以上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发展民主要以基层民主为突破口的意图。因此,其重心必须向基层下移,起始点和着力点要放在基层。

中国民主政治改革的突破口在哪里?学术界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党内民主、基层民主特别是乡镇选举方式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新的生长点,这是较强烈的声音。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提出“渐进式增量民主”。他认为,在当前的社会和政治环境下,中国的民主发展进程不会是激进的,重点内容是逐渐由基层民主向高层,按照一种时间上渐进、规模上可控的路径达成的增量民主。这是中国政治改革的最优战略,是中国实现政治软着陆的最佳途径。从量上增加民主,适时将发生“突破性”的变革,这是一种厚积薄发的改革。瑞士日内瓦亚洲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张维为提出“内需”说。他认为,在中国发展民主要从内需出发,目前阶段,最强的内需应该是反腐机制建设、基层民主机制建设,这些领域可以成为我们民主政治改革的突破口。

二、以基层民主为突破口符合中国的国情

中国的民主政治,不能按西方的民主模式,只能吸收借鉴有益成份,走中国特色之路。中国民主内部的生长发展,有两条路:一条是国家层面的上层民主;另一条是基层民主。我国作为超大规模社会,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历程短,国民文化素质低,走上层民主条件还不成熟。我国国家层面的、最根本的民主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目前,除了县乡级的人民代表是直接选举之外,其余的都是间接选举。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加起来大约有50多万。这是一种精英政治,是代议制民主决定的。但是,相对于我国的13亿人口来说,这还是极少数。13亿人民仅仅依靠国家层面的民主还远远不够,要真正让绝大多数人民也感受到民主,除了参与选举人大代表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参与本社区、本村的、本单位的社会事务管理,实行基层直接民主与国家层面代议制民主相互结合。在国家层面民主“巩固和完善”的前提下,更主要的是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这才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民主的战略选择。

三、基层民主几十年的发展状态和趋势

基层民主是广大基层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制度。它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构成。包括基层自治民主、党内基层民主、基层政权民主等方面。

(一) 基层民主发展状态

1.基层自治民主发展状态

⑴农村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伴随着农村家庭承包制而兴起。最早发生在1980年,广西宜山县合寨大队的6个生产小队的85户农民创立了我国第一个村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果作村民委员会。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 》;1998年,修订通过该法并去掉试行而全面实施,至今已有20多年。全国现有60多万个村委会中的绝大多数进行了6至7次的换届选举,250多万个村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自治最突出的进展是实行“海选”,即村主任等完全由村民提名和选举产生。随着民主选举的深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得到高度重视,以与民主选举相配套。美国总统克林顿1998年5月访问西安时,也在演讲中将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称为“自由的微风”。

⑵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以198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起点,社区居委会普遍进行了5次以上的换届选举。城市社区自治最突出的进展是将高度个体化、分散化,缺乏组织性,呈一盘散沙状态的城市居民组织起来,就共同关心的事务进行讨论。到2008年底,全国共有社区居委会8万多个,居民委员会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⑶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98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目前,公有制企业中有52.8%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非公有制企业中有32.6%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突出进展是,工会组织由福利工会向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组织转变。

2.党内基层民主发展状态。村支书实行“两票制”和“两推一选”制,扩大了村党支书的民意基础。党支书不再是少数党员或者上级党组织所决定,而由多数村民所决定。中央甚至提倡先选村主任,选不上村主任就不要再参加选村支书了。不仅村支书进行“公推直选”,而且也为递升到乡镇党委班子选举直选创造了条件。

3.城乡基层政权民主发展状态。城乡基层政府是最前沿的政权机构,其民主发展主要体现在两方面。⑴在民主管理上吸收更多群众参与。变政府单边行为为政府与公共参与的互动行为。这是因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利益早已走出基层自治层面,而向基层政府公共事务层面扩展。⑵在民主选举改革上进行直选探索。1998年,四川省遂宁市步云乡开启了首次乡镇长直接选举试验,突破了将“乡镇人大选举产生乡镇长”的间接选举扩大为乡镇群众直接参与的直接选举。

(二)基层民主发展呈倒逼趋势

1.基层人民民主向基层党内民主推进。村委会的民主选举,诱发了村党支部书记乃至乡镇党委选举实行“两票制”、“公推直选”、“海选”的诞生,形成基层人民民主倒逼基层党内民主的发展。

2.基层自治民主向基层政权民主推进。村委会选举的成功使得乡镇长直选列上了政治改革日程,一些地方在乡镇长直选方面取得了突破。

3.农村向城市推进。基层民主首先发端于村民自治然后向城乡居民自治推进;由农村人民民主、党内基层民主向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民民主和党内基层民主推进。

4.基层民主发展倒逼国家的法律和政治体制。基层民主直选,暴露了许多问题如党组织如何以法定的、民主的方式推荐产生政权系统的候选人?直选产生的乡镇长与非经直选产生的乡镇党委书记又是什么关系?是向授权方负责还是向非经选举的党委负责?这些问题牵涉的就是法律和政治体制的问题。

从以上基层民主发展的状况看,基层民主发展已成“倒逼”趋势,事实上已形成中国民主建设的突破口。

四、以基层民主为突破口的意义

(一)从扩大基层民主入手,是保证国家政局和社会稳定的前提

在中国,如果基层不稳定,共产党执政的根基将发生动摇。历史经验表明,许多国家在推进民主政治进程中都遇到了各种矛盾和冲突,如果解决得不好,就会延缓现代化的进程,甚至出现社会动荡,结果是欲速则不达。而且,社会不稳定因素往往出现在基层。只有扩大基层民主,理顺各方面关系,正确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才能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

(二)基层民主是民主的生长点和大学校

基层民主是以人人参与为显着特点的。人民群众在直接参与基层各项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的过程中,逐渐会了解什么是民主、怎样做才是民主,逐渐养成民主的习惯和能力。在民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用民主的办法加以解决。在民主实践中学习民主,它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长点。作为大众参与的民主化试验,基层民主的实践建立起一系列民主规则和程序,这为中国的民主化提供了示范性作用。在更深层次上,规范的选举提升了农民的权利意识,提高了“公民权”的地位。在基层民主选举和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关系上,基层民主的发展改变了权力的分配,改进了基层治理。更为重要的是,基层民主的实施也为党在基层社会的存在方式提供了新的制度平台,为调整党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了契机,为更高层的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风险和成本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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