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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2-05-10 07:52:10

民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

民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篇(1)

关键词 公办民营医院 促进民间参与 ROT 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台湾地区十六年来共释出九家公立医院由八家民间医疗机构接办经营,目前此九家公办民营医院皆为整体委托经营,均是政府将闲置或无力经营之公立医院,以民事合同的形式与民营医院签约合作,公办民营医院合作合同期限自五年到九年十一个月不等,其间政府仍肩负社会医疗责任,并扮演监督及辅导之角色,这些稽核成果乃为评估是否续约之重要因素。九家公办民营医院目前仅有一家第二期续约经营期满,面临重新公开招标之程序,其余有六家进入第二期续约经营合同中。本研究人员因实际参与了首件公办民营医院第三期公告招商之前置评估作业,发现本案拟依新法「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办理第三期招标作业时,面临前期合同订定内容不够完善、原民间经营厂商二十年经营期间投入资产、人员、设备之金额庞大,致使经营权交接时可能产生经营中断、人事、资产移转纠纷等问题。现有案例中,公部门欲透过重新公开招标使原有公办民营医院经营绩效更佳,却受到前一期委外经营合同之牵制,致使本公办民营医院再次委外经营权仍为原经营厂商,虽由原有厂商继续经营,是双方所负担之交易成本及不确定风险最小的方案,然在协商过程中回馈金的多寡似乎成了唯一谈判的筹码与依据,对于公共利益之强化、社会福利需求并无法透过再次招标过程而被提升。本案例亦提醒我们信息的不对等,可能造成再次公告招商作业之公平性与公开性受到质疑,本文建议可从。

一、 绪论

(一)公立医院「公办民营之趋势。

在社会结构改变,民众生活质量之需求日益提高,我国台湾地区政府在公共建设及社会福利支出大幅增加,财政面临极大的压力,政府高层计划从开源及节流两方面着手。在节流方面,参考世界各国之趋势及作法,于2000年立法通过「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使公共设施民营化具有法定之依据,其中「公立医院亦属于政府计划交由民间经营之公共设施,未来计划将政府所辖之公立医院逐步释出,以节省可观的经费支出,使「公办民营医院成为社会福利民营化的方式之一。

(二)公立医院民营化之模式。

我国台湾地区公立医院民营化的模式分类,以公立医院所有权的释放程度将其分为业务外包、委托经营、出租、成立财团法人、出售等方式。其中对于「委托经营之类型,可分为部分委托经营与整体委托经营两种。其中部分委托经营系以合约方式将公立医院所需的医院业务部分委托其他私立医院经营,原有医院人事制度不做变更,政府仍掌握医院资产所有权,包括医疗业务委托、行政管理、经营业务委托。另一种整体委托经营系由主管机关(公部门)与受委托之私立医院依实际订定合约,在不违背公立医院服务宗旨的前提下融入其效率化的经营方式,藉其具有经营管理医疗机构的专业能力与经验的长才。直接委托时,医院所有权与财产不必移转,只委托出经营管理权,其绩效由主管机关监督考核之。

(三)本文研究范畴。

本文研究以整体委托经营之公立医院为研究对象,我国台湾地区十六年来共释出九家公立医院由八家民间医疗机构接办经营,归纳整理有以下几项特色:释出公办民医院多为地方政府医院系统,九家公办民营医院其中六家为市立医院,二家为县立医院,一家为公营事业机构附设医院之邮政医院;目前此九家公办民营医院皆为整体委托经营,均是政府将闲置或无力经营之公立医院,以民事合同的形式与民营医院签约合作,政府仅提供土地及房屋硬件并收取使用费,而不参与营运,亦不作人力安排,而委托之民营医院需提供所有营运所需的仪器设备、人力及管理等资源,因此该公办民营医院人员不具公务人员身份,所有人事任用均由委托医院自行决定,经营权亦为委托医院所有,须自负盈亏,当合约期满后具有优先议约承办权。

公办民营医院之合同期限自五年到九年十一个月不等,其间政府仍肩负社会医疗责任,即由县市府卫生局与辅导团体共同保障民众需求,扮演监督及辅导之角色,这些稽核成果乃为评估是否续约之重要因素。九家医院签约时政府要求经营者投资金额从3 仟万到1 亿不等,但实际投资金额都高于合约金额,可见目前我国台湾地区接办公营医院之民营医院皆抱持着长期经营之决心,全力以赴。九家公办民营医院目前仅有一家第二期续约经营期满,面临重新公开招标之程序,其余有六家进入第二期续约经营合同中。

本研究人员因实际参与了首件公办民营医院第三期公告招商之前置评估作业,发现本案拟依新法「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办理第三期招标作业时,面临前期合同订定内容不够完善、原民间经营厂商二十年经营期间投入资产、人员、设备之金额庞大,致使经营权交接时可能产生经营中断、人事、资产移转纠纷等问题。乃以此次经验作为本文研究之案例,从中探讨公办民营医院重新签订合作合同时,其可能引发公立医院民营化过程中不可避免之争议问题。

(四)研究。

公办民营医院如何在以公共利益、居民福为最高考虑需求下,建立最低风险之合作经营模式,并且当再次征选厂商时,如何兼顾公平正义之原则,使再次之委托经营案,其公部门与委托经营厂商间的成本最低、居民承受最低之就诊风险,且公办民营医院可发挥最高公共利益。且如果在以最低委外经营风险之考虑下,是否可能造成公办民营医院独占市场之情形发生?是否有因应或其他相关之对策?

二、我国台湾地区公立医院现况及问题分析

(一)现行公立医院执行所面临之问题。

我国台湾地区的公立医院,依其所属机关,可分为五大系统:(一)行政院卫生署所属医院;(二)教育部所属之国立医学院、护理学院附设医院;(三)国防部所属之国军医院;(四)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所属之荣民医院与荣民总医院;(五)地方政府所属医院,又可再分为直辖市立医院、县市立医院。在现有体制下公立医院的属性为政府组织的一部分,视同一般的公务机关,因此在依法行政原则下,其经营结构面如人事、会计、预算及采购等均受到各行政机关以防弊而非兴利为基本精神的行政法令限制,致使无法提高经营弹性,就现行我国台湾地区公立医院在经营面上面临之问题分析汇整如下:

1、组织结构受制:大多数公立医院的组织架构其分化单位多,管理幅度过大,组织架构易流于僵化,致使公立医院组织中各单位功能无法发挥,造成各科室间劳逸不均而影响工作士气及效能。且许多公立医院仍缺乏在管理上专业的幕僚单位(如企划室、管理中心等),无法提供专业的管理咨询与技术以协助经营医院。

2、人事制度受限:公立医院为公务机关,在人员聘任上受限于「公务人员任用法「公务人员考绩法、「公职人员聘用条例的规定,因此在用人上受到极大的限制。公立医院的人事隶属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医院院长受层层法令规章之束缚,无法依实际需要机动调配人力。公立医院的人力编制均须由主管机关核定,且员额编制缺乏弹性,升迁考核制度流于形式,难以长期留任良才,且公务人员受到法令规章的保障,故不论其考绩如何,如非自动辞职,则难以裁彻,使得能力不足或不适任者依此编制僵化之掩护得安稳留任于医院,而影响人事正常的新陈代谢及经营成效。

3、财务会计问题:由于公立医院被视为一般行政机构,为免产生弊端现象,公立医院之会计运作制度多受政府单位之规范与要求,以致产生重重限制,致使公立医院之院长难以因应实际业务需要而加以调配。

4、其他干扰部分:包括政治因素(如民代、立委),如利益团体关说;政策实际执行效率不彰;无法追随管理思潮的演进导致经营管理不善,符合民众需求;经营成本观念欠缺,使得所拥有的资源无法有效运用等。

(二)全国医院评鉴制度及全民健保制度之影响。

1、 全国医院评鉴制度。

1970年代随着医院数量的增加与医疗资源分布的不平均现象,我国台湾地区为均衡医疗资源与确保医院的医疗水平,从1985年开始推行医疗网计划,1986年11月公布施行医疗法,于第63条第1项规定「中央卫生主管机关,为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发展,统筹规划现有公私立医疗机构及人力合理分布,应划分医疗区域,建立分级医疗制度,订定医疗网实施计划,而为达到分级医疗制度的目标,卫生署并自1987年起开始进行全国性的医院评鉴工作。

根据卫生署所定的医院评鉴标准,医院可区分为三个等级:(1)医学中心;(2)区域医院;(3)地区医院。医院评鉴制度本意系以医院转硬设备建立医疗分级,不过由于劳工保险及健康保险规定其适用之医院,当医院评鉴等级成为健保支付标准依据时,自然加强医疗院所在评鉴等级上争取「升级的强烈经济诱因,此升级的诱因又会鼓舞我国台湾地区的医院产业朝向大型化发展,进而导致医产业的经营,需逐步整合形成医产业市场的「中心、次中心、边陲三元位阶结构,而医院评鉴的等级直接影响到健保核付的健保支出分配。

2、全民健保制度。

我国台湾地区自1995年实施全民健保制后,公、私医院的医给付额相同,造成医院所的运作辑完全以迎合健保给付,形成「治胜于预防的营辑(国明,2003)。在此一前提下,公医院仅再享有优势,而且在医产业市场的竞争之下,许多经营条件较为逊色的公医院如果图变革,将有面被淘汰的危机。

就健保的内涵看,我国台湾地区健保制设计采取似社会保险模式的国民健康保险(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HI)模式,属于国民全体强制性保险,以社会医保险为主,经费自个人为大宗,而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税收支出为辅,体制上是同于英国由政府税收支付的模式。而且医机构涵盖所有公、私医院,民众有自由选择就诊医院的权,民众对于就诊的性及满意较NHS制国家为佳,但这种就医为却是很容产生供给及消费过的问题。

全民健保制实施十二,对于医体系的冲击相当明显,特别是中小型规模的医院或地区医院的经营空间受到严重挤压。从相关的统计据显示,医院型态的分配呈现朝大型化医?组织及小型诊所发展的M型趋向。

三、案例分享

(一)案例介绍。

本研究对象为一地区政府所管辖之市立医院,此市立医院兴建于1980年代,因当时地方极缺乏大型医院,急重症患者需转送其他地区之医院,造成市民就医不便,故于1980年于当时距离市中心较为偏远地方策划兴建,1982年完成医院建筑体工程后,随即因市府财务、医师来源、营运方式及人员任用等因素而告停摆前后达六年之久。至1987年终于寻得一民间厂商有意愿承接市立医院之经营,于1987年市议会表决通过后,以公办民营方式委托此民间厂商经营市立医院,在签定委托经营合同后,经营团队立即派员进驻市立医院,并花费十个月完成医院硬件工程整修及医疗仪器的购置,于1988 年5 月29 日正式开幕,并以6 月8 日为正式营运日。

市立医院于1987年签订第一期委托经营合同,不含整建期,其经营期限为期九年,第一期期满后,复签订第二期委托经营合同,为期九年十个月;第二期将于2007年5月期满。此市立医院属于区域医院,其所处地点因时空之转变及都市发展,目前已为市区之新兴发展的地区,且由于位处行政区之疆界,来诊的客源除本地人数较多以外,其他县市之病患亦为重要的来诊客源。且市立医院在此地经营约二十年,其经营之前十年为顾客快速成长期,目前已达稳定成长的阶段,医疗的口碑与医疗市场占有率大致上已呈稳固的状态。

1980年市府开始兴建市立医院;1982年完成硬件工程;1987年民间厂商有意愿经营;1987年7月市议会表决通过以『公办民营方式委托民间机构经营;1987年7月市府与民间厂商签定『委托经营契约书(第一期);1988年5月正式开幕(9年);1997年市府与民间厂商进行『委托经营契约书续约(第二期);2005年市府委托顾问公司进行市立医院委托经营案(第三期)公告招商之评估;2007年5月第二期续约期满(9年11个月);2007年5月市府与民间厂商签订短期委托经营合同(4年)。

民间厂商于接手经营市立医院后,陆续投入资金修缮本医院,自2000年至2004年民间厂商在建筑硬件及医疗设备汰旧更新所花费之金额约为台币2.93亿元,另依市府与民间厂商之合同规定,第一期委外经营期间民间厂商每年给付市府台币600万元之回馈金;第贰期委外经营期间民间厂商每年给付市府台币700万元之回馈金。

(二)以促进民间参与模式委外之评估过程。

有鉴于市立医院第二期委外经营年限将于2007年5月份期满,台南市府于2005年委托顾问公司进行市立医院委外经营计划之评估,本计划乃依据2000年公布,2001年修正之「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进行第三次市立医院之委外计划。

经顾问公司评估,市立医院原有建筑物至2006年第二期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仍具有继续使用之效益,故依据「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之规定,建议第三次市立医院之委外计划以R.O.T. (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模式办理,即「由政府委托民间机构,或由民间机构向政府租赁现有设施,予以扩建、整建后并为营运;营运期间届满后,营运权归还政府(促参法第8条第1项第4款)。市立医院第三期委外计划案评估,分别从市场、法律、财务及社会可行性等角度进行本案之评估作业,相关评估内容简述如下:

1、市场可行性。

市立医院经第一期、第二期委外经营,其客源上已趋于稳定,在台南市已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故认为第三期委外案其医疗市场将维持现有市场,并有稳定之成长。

2、法律可行性。

法律之分析为本案之重点。市立医院于1997年与民间厂商签订民事合同,委托民间厂商经营管理,为期九年十一个月,至2007年5月合同到期,其合同内对于合同期满时,资产移转、医事人员处份、民间厂商是否具有优先续约权等规定间接影响了本案后续招商计划之规划。以下简述市立医院第二期之委外经营合同中,影响第三期公开招标作业之规定:

(1) 优先续约权问题。

第二期委外经营合同第九条第一项约定「…甲方(市府)于本契约期满后,继续委托经营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此为未附条件之续约条款,如市立医院第三期委外招标直接依本条款给予原委托经营之民间厂商无条件优先续约之权利,恐失公开招标之公平性,且第三期委外招标系依「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办理,在该法中明订委托经营厂商,均应受委托单位(公部门)经营之绩效评鉴为优良者,方得给予优先订约之权利。合上述说明,认为优先续约权应解释为「如另有竞争对手可提供更佳之服务,回馈更多之权利金者;在相同条件均可为原受托单位接受时,原受托单位可以优先与委托人成立合同之权。故原经营厂商(第二期之经营厂商)如欲继续经营,则应参与市立医院第三期公开招标作业,进行公开竞标,其优先续约权之行使方式,为「应于与最优先申请人同一条件之前提下方得主张优先续约权。

(2)人员移转问题。

第二期委外经营合同第九条第一项约定「…。如乙方愿继续经营,甲方不同意乙方续约时,院内人员应由接办单位完全承担。各医疗、行政等器械及设备,接办单位应依时价评定予以补偿。…原合同规定如乙方愿继续经营,甲方不同意乙方续约时,院内人员应由接办单位完全承担。依上述合同规定,市立医院之员工虽非由市府经由公务人员招考程序聘用之人员,市府仍应在接办单位转变之时,确保市立医院现有人员之工作权,即由接办单位接手聘用院内人员。

分析医院人员与院方(原民间厂商)之关系,依是否适用劳工保险之规定,可将院内人员区分为医生及其他医事人员二部份。其中医生不属于劳工,其与院方仅有雇佣合同,未来如市立医院转手经营,医生与原院方之雇佣合同是否继续,或另与新的经营厂商签订新的雇佣合同,皆由医生及资方供同协商,并不生人员移转承接之问题;除了医生以外,其余院内医事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等依法皆属于劳工,享有劳工保险及年资累计之权利,依「劳工基准法之规定,若本案更换经营团队而留用相关人员,其留用员工之工作年资,新雇主应予以承认,但如原经营者主动提出年资结清,则由原经营者结清员工年资、发放资遣费,员工年资归零,当员工再进入新经营团对时年资应另行计算。惟在新经营团队承接旧有员工时,如何完善之接手原经营团队为提拨劳工退休金所设之专门账户,此为未来可能衍生出后续人员接管及退休金提领之问题。

故在人员承接部分建议市府应于市立医院第三期公开招商时,将医事、护理及行政人员(不包含医生)承接之规定列为招商条件,要求提出申请之民间机构应承接原经营厂商之人员,且申请人可向市府查阅市立医院现有人员之名册、薪资等数据,以作为投资经营评估之使用。

(3)医疗器械设备移转问题

第二期委外经营合同第九条第一项约定「…。如乙方愿继续经营,甲方不同意乙方续约时,院内人员应由接办单位完全承担。各医疗、行政等器械及设备,接办单位应依时价评定予以补偿。…

经法律评估及与市府多次协商讨论后,建议如原经营厂商经评选后非最优申请人,又未依上开约定同意以最优申请人所提出之同一条件优先续约,最优申请人(新经营厂商)无须承接原经营厂商之医疗、行政等器械及设备;如原经营厂商经评选后非最优申请人但同意以最优申请人所提出之同一条件优先续约,但市府不同意由原经营厂商优先续约时,最优申请人(新经营厂商)应承接及价购原经营厂商之医疗、行政等器械及设备。

3、财务可行性

以工程经济学之概念进行财务评估,分别估算了原有建筑物整建及设备增设之期初投资成本、未来医疗市场成长之营运收入及支出情况,进行财务试算,并依财务结果规划未来委托经营年限及回馈金之额度。

如仍由原来市立医院第一、二期经营之民间厂商再行得标经营,其重行整建之成本为约台币壹亿元,第三期委托经营期限九年之整体财务评估结果为具有投资效益,且市府可提高回馈金额度至现有回馈金之二倍。但若是由其他的民间机构得标经营,市府受到前一期合同约定,将现有人事、资产之回收成本转移至本次(第三期招商)招商条件中,则得标厂商期初投资成本除了现有建筑物整建、设备资材添购成本外,还增加了购买之前厂商现有资产,以及之前厂商人事退休金、劳保金、劳保年限等概括承受之成本,其重行整建及现有资产、人事概括承受之成本最高可能高达约台币七亿七千万元,第三期委托经营期限至少需15~20年方具有财务效益,且本次得标厂商额外需承受与前一期经营之厂商间协商、资财人员移转之风险,对市府而言,回馈金仅能维持原有之水平,并承担前后厂商移转时可能造成时间延迟或其他可能风险。

(三)市立医院招商条件设定。

依据上述委外作业评估,以经营风险之高低初步拟定方案A及方案B二招商条件 (如表2),方案A为经营风险较高之方案,方案B为经营风险较低之方案。二方案相同的部分为:(1)期初整建投入金额应超过台币一亿元;(2)得标厂商应与原第二期经营厂商协议价购现有资产(初步估算约台币三亿);(3)得标厂商应接收现有市立医院医事、护理、行政人员及其年资(初步估算约台币三亿七千万);(4)应提供符合卫生署与市府规定之社会福利标准。差异的部分为:(1)委外经营年期不同,方案A为九年,方案B为二十年;(2)回馈金额度不同,方案A为每年台币1800万,方案B为每年1000万。

以民间厂商投标的角度观之,方案A对原有经营厂商较有利,因为原经营厂商不生资产价购及人员承担之成本,在较短的经营年期与较高的回馈金额之下,原经营厂商获益性必然高于其他投标厂商;相对而言方案B则对其他投标厂商较为有利,因为较长的经营年期基本上足以满足厂商获利需求,倘使新得标厂商愿意承担资产价购及人员接收之成本,并且提出更优惠的回馈措施,则将迫使原有经营厂商重新调整其竞标条件,简言之,较长的经营年限与较低的回馈金需求可以使新投标厂商的竞争力与原有经营厂商较为相当。

以市府的角度观之,如以市府委外效益及风险考虑,方案A似乎为较佳之招商条件方案,因为其委外年限短、每年可收取较高的回馈金、医疗质量及社会服务条件至少可维持在现有水平。然公告招商案除了市府成本效益及风险因素考虑外,招标之公平性亦是市府特别在意的,方案A造成厂商有较高的经营风险,就市场条件评估,此招商条件几乎只有原第二期经营厂商有能力竞标,如以方案A作为招商条件,其公平性将可能受到质疑。

(四)公办民营医院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类。

公办民营医院乃以合作合同的方式由政府委托民营医院经营,以合同期限为公办民营医院风险之分界,可将风险归纳为兴建期、营运期及移转期:(1)兴建期:我国台湾地区目前成功之公办民营医院皆为由政府规划兴建医疗硬件设施,再委托民间医院经营,故兴建期兴建成本涨幅、工期延迟等风险主要由政府负担。(2)营运期:民间厂商进驻后添购医疗器材、设备,并雇请医师、相关医疗、护理及行政作业人员,肩负经营管理之风险。(3)移转期:前一期合同终止与后一期招商作业之进行,二者息息相关,原民间厂商尽力追求续约,其他厂商亦追求竞标之可能,政府则肩负招标公开公平与追求交易成本及不确定性最小的风险。

我国台湾地区医院之设置与开发规模皆受中央部门统一管理,行政单位透过医疗评鉴与健保总额给付制度,控制我国台湾地区医疗市场与医疗机构的质量,因此公办民营医院在已经成功委托经营之情况下,其可能的风险主要将发生在经营权更换的时候,即每期之委托合同终止及重新招标时。

(二)招标风险之检讨。

市立医院第三期公告招商条件之设定,考虑市府对医疗福利之需求、对经营管理厂商自身条件之期望,设定投标厂商之投资门坎,相关问题如下:

1、资产收购及医院现有医疗人员安置:考虑前一期合同内容对未来承接厂商之影响,经法律检讨及财务试算,可发现如期初投资成本不同,将影响后续委托经营期限长度、回馈金额度。如仍由第二期厂商得标,期初整建成本约台币1亿元,且无资产收购及人员接收问题;但如由另一厂商得标,则除了期初整建成本之外,将产生资产收购及既有医疗人员安置问题,此将使欲参与本案之另一厂商与市府之履约争议风险大幅提高。

2、医疗服务质量的确保:市府于第二期合同届满前委托专业顾问,针对原厂商进行使用者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原第二期厂商团队所提供之医疗服务质量评分为满意程度,然而市府对于厂商应缴纳回馈金多寡为主要评选考虑原则下,未来另一厂商是否亦能提供优良之服务质量将存有潜在不确定之风险。

3、招标信息之公开:第三期委托作业依促参法第46条,由政府规划后办理公告招商,即由市府提供所有招商信息,包含现有设施情况、资产明细、人员状况等,然设施维护、资产购买、人员聘用状况皆由原民间厂商自行处置,政府在取得相关资料上具有一定的不准确性,在此情况下,不能保证本期招标作业信息完全公开,且不具有公信力,信息的不正确不仅使招标作业公平性招受质疑,更增加其他厂商之竞标风险。

五、结论与建议

由政府委托经营之公办民营医院,乃以合作合同的方式委托民营医院经营,因此招标条件设定与合同内容签订时,为影响公办民营医院风险管理的重要时机。委托经营合同签订后,民间厂商将依招标条件及合同内容设定其投资策略与经营风险分配,并尽力追求再次续约的机会,对公部门而言,如何提供较公平的竞标机制,创造良性的市场竞争机会,以得到最有效率的服务,为公办民营医院最终的目的。

从市立医院第三期公告招商作业分析可知,原经营厂商在长期经营情况下,建立稳定的客源与知名度,并且控管全院之资产与人事资源,此在后续重新进行招标作业时,即造成竞标上之条件之不对等,本文建议可以从三个层面着手,降低此种不对等竞标条件关系:

(一)招标条件设定应为最低门坎。

招标条件为征选厂商之门坎,其标准应尽可能宽松,以最基本公共利益之满足为订定之原则,并以合理的医疗市场经营风险设定委外年期与回馈需求。另外为确保当新旧厂商交接时,医院之营运不中断,病患资料不任意外流,建议此二项目不仅应列于招商条件公告中,在未来签订之委外经营合同中皆应详细规定。

(二)厂商评选之策略。

在厂商竞标的时候,新旧厂商所提出的(1)期初投入金额、(2)使用者认同度、(3)社会福利回馈、及(4)回馈金都将有极大的差异。如将(1)期初投资金额视为厂商开发医疗市场所提出之成本承担风险,而非所欲提供医疗质量之保证、(3)社会福利回馈视为厂商承诺事项,则(1)和(3)在评选上仍具有可比较性;此外目前在(2)使用者认同度方面仍无法评比,如何建立具有公信力之使用者认同度评比,能够同时客观地调查并评估原有厂商及其他厂商之使用者认同度,则为后续可研究之方向;至于(4)回馈金项目则应视为在其他条件相当之情况下,加分或协商之工具。

(三)鼓励民间自提之模式。

由市立医院案例分析可知信息之不公开为重新办理公开招标之最大问题,原因在于本案由政府规划公告,政府对于原民间厂商信息掌握不足,而无法提供公开透明之信息。此问题除了应加强政府对公办民营医院监督之责外,更有效的处理方式可采用促参法第46条,由原民间厂商自行提送重新经营之计划书予市府,将此视为具有优先续约权之条件,由市府审查其投资经营计划书,于审查通过后,公开其计划书内容及条件向其他民间厂商进行邀标。透过计划书审查过程避免原厂商信息之隐瞒,并透过公开邀标之过程,使信息真实而独立地呈现,且保有招标之公平性,在此情况下进行协商议价,可使公办民营医院委外作业更能符合实际市场需求,保障最大公共利益。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10级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白佳原、王铭雄、张钧萍.公立医院民营化之策略研究.产业论谈.第五卷第一期,2003.

[2]李雅樱.我国公办民营医院管理机制与经营绩效之研究――以组织生命周期观点.静宜大学企业管理学系硕士论文,2002.

[3]王东进.市立医院未来转型方向之研究:小港医院公办民营个案分析,中山大学政治学研究所硕士论文,1999.

[4]陈金哲.准市场机制与区域治理-以秀传医院、署立医院及台北市立医院之执行经验为例.公共行政学报.第十九期,页91-126, 2006.

民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篇(2)

深入调研,正视问题

县领导高度重视卫生工作,今年3月初以来,泗洪县政府徐德县长、公永刚常委和侯志娟分管副县长分别带领卫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医院发展情况,召开了城乡医院院长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对医疗机构加强政府引导、依法管理、加大扶持,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发现医疗卫生事业整体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城乡医院发展不协调。全县医院总资产的84%在县城,而服务全县三分之二人口的乡镇医院总资产仅占16%;二是乡镇医院卫技人员短缺日趋明显,乡镇医院卫技人员总数占全县卫生人员总数只为13%;三是乡镇医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下降。卫技人员不足,科室不全,医院管理人才缺乏,基础建设和设备更新缓慢,一级医院能力减弱十分突出;四是医院内部不和谐,矛盾较多。一些医院还存在着办医主体不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擅自转让办医权、违规变更股权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这些一系列问题,在调研分析基础上,卫生局和有关专家形成了一致共识,就是只有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才能解决问题,走出困境。

针对现状,推进改革

为了解决民营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规范管理不到位,乡镇医院人才队伍不稳定,对医院的基础建设、设备改造的投入少等问题,调动民营医院办医主体和乡镇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健全民营医院发展中的风险防范机制,有效促进泗洪县民营医院健康持续发展,县政府征求多方建议后,指导卫生局研究制定出适合泗洪卫生事业改革现状的“二十一条”意见,重点是从多方面制定了相关条款,在政策和资金上对全县民营医院进行全面扶持。在这份意见里,县领导的改革思想得以体现,就是要激活泗洪的医疗卫生事业,让卫生行业形成良性的竞争。

首先是健全民营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实行院长负责制,办医主体投资人与管理者职能分开,对不符合资质的院长限期进行更换,并规范医院产权变更行为,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其次是积极引进和培养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制定了引进和培养医务人员的激励机制,成立县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作为引才主体,凡在乡镇医疗机构工作满5年的,可以在事业单位中流动。

再次是引导城乡医院优化组合,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年内,有序、有选择、有重点地对民营医院进行资产评估,在此基础上,县医院要优化组合3-5家乡镇医院,分金亭医院要优化组合2-3家。

第四是加大“以奖”力度。对民营医院在新建、做大做强、升档晋级、规范管理、人才培养与引进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奖励比例,给予资金上的大力支持。在优化组合过程中,建设规费一律减免,有关税收先征后返,对注入的建设资金政府贴息3年,使用土地实行优先划拨等,全面加大以奖力度。

最后是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办医退出机制。强化政府管理职责,加强国有资产投入和监管。

思路清晰,浪花朵朵

为稳妥推进县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泗洪县卫生局局长田海平带领卫生局工作人员在县政府政策的指导下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亲自挂帅,按照安排好的计划精心组织,逐项对照,狠抓落实。

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加强内部规范管理。

健全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经过疏理排查,该县有3所医疗机构存在办医主体不规范、产权不清晰、擅自转让办医权、违规变更股权等现象,造成股东之间纠纷不断,影响和阻碍了医疗机构的内部稳定和健康发展。通过督查督办到6月底已有2所医院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还有1家医院因为股东之间矛盾突出,正在调处之中。

完善医院股权结构。认真做好全县民营医院股权资产清查核实、规范等工作,目前全县乡镇医院资产摸底已申报完毕。重点落实县中心医院股权改制。成立工作组派驻中心医院开展工作,加强改制指导和督查,目前医院大多数股东均已认识到位,同意改变平均持股现状,以医院管理层和部分骨干(中层领导)持大股的形式进行改制,目前改制方案已经确定,正在落实措施。中心医院新区建设目前大部分装潢工程基本完毕,还有少部分工程正在紧张快速施工,年底前医院可搬入开展医疗服务。

严格执行医院院长职业化管理。对医院院长不具备执业资格,不具备医学、卫生管理学专业师级以上职称的医院院长进行排查,有6家医院院长不具备规定的医学相应师级资格,6月底前已经全部变更到位。

加大扶持力度,提升医院规模档次。

新建等级医院,支持重点医院做大做强。根据该县“十二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县城发展的整体战略,积极筹划建设“城西二级综合医院”,目前已完成招标方案编制工作,对拟申办城西二级综合医院的法人代表按县领导要求正在进行竞争性议标。

积极鼓励现有一级医院做大做强。目前有七家一级医院争创二级(儿童专科医院、分金亭肿瘤专科医院、中心医院、双沟医院、界集东方医院、界集医院、康复医院),如都能够创建达标,全县城乡将有十家二级医院。

引导城乡医院优化组合。为实现城乡医院优化组合,鼓励城区二级医院采取联合、入股、收购等方式对乡镇医院进行资产重组。该县卫生局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县医院与双沟医院实现了优化组合,分金亭医院与界集医实现了优化组合,还有双北、东方、孙园、梅花、上塘等几家乡镇医院正在与两家二级医院积极进行洽谈。通过城乡医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人才交流、技术推广,实行双向转诊等措施,使双方达到共赢,同时方便了农村群众就医。

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年初全县计划创建94家村社区卫生站,目前初步验收有93家基本合格,已申报省、市验收。

加强乡镇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卫技人员素质。

加强对民营医院院长的学习培训。5月12日,组织第一批15名民营医院院长参加了省卫生厅主办的医院管理培训班。6月28日,又组织了另外18家民营医院院长参加了第二批医院管理培训班。至此,全县所有民营医院院长均参加了为期三个月医院管理培训班。

加强在职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积极向市医学会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批准后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举办,以方便卫技人员学习,已举办了计划免疫接种人员和执业医师共二期有近800人参加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学习。同时,组织近500名卫技人员参加了省、市、县医学会举办的学术活动。

加强乡镇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抓住定向委托培养,制定卫生人才需求规划。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制定2010-2012年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需求规划,三年计划培养卫生人才120人,其中2010年42人,2011年及2012年各39人。需求计划己上报省、市有关部门。今年参加委托培养考生报名积极踊跃。

严格执行城市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前下乡支援制度。今年5月6日共组织72名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参加了卫生支农,缓解乡镇医院人才短缺的矛盾。为保证卫生支农取得实效,6月上旬,该县卫生局对卫生支农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通报。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政管理职责。

制定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五年规划。目前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初稿已经完成,县卫生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已上报县政府等待发文。

严格新办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建立了由县分管领导牵头,卫生、工商、民政等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关于建立泗洪县医疗卫生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严格医疗机构准入程序,规范办医主体,从源头把好医疗机构准入关。我县医疗卫生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于7月15日已经召开,并讨论通过了相关工作内容。

完善国有资产投入和监管机制。成立泗洪县医疗卫生事业投资管理中心,迅速明确相关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建立了专门账户,并已正常开展工作。

泗洪县卫生局作为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完全实现了从行政主管向行业监管和服务的职能转变。改制后的医院管理工作也由放任发展到逐步规范,由样样管转为业务指导和行政服务,卫生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泗洪县改革后的医疗单位秩序井然,经营管理状况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就医费用大幅下降,卫生资源总量快速扩张,防保机构建设大力加强。全县卫生事业得到了又好又快发展。

为了突出重点,进一步明确了下半年卫生工作新思路。

泗洪县卫生局认为,县医改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成效,但是在推进速度上和力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大,下一步他们决定将按照省市的要求,努力推动泗洪县卫生事业发展上台阶上水平。

(一)围绕一个中心即医改这个中心。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的目标。

(二)突出两个重点即扶持民营医院发展和卫技队伍建设。

(三)强化三项管理即新农合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和医疗市场管理。一是要加强新农合管理。确保农民参合率保持在98%以上。二是要强化公共卫生管理。扎实开展9大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构建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三要强化医疗市场管理。要继续加强医疗机构监管。科学制定医疗规划,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严格规范医院转让产权行为。规范医院退出机制。继续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

泗洪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与探索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今年6月17日,宿迁市政府办原文转发了《泗洪县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二十一条意见(试行)》。在6月22日召开的宿迁市医改推进会上,田海平同志就医改工作作了典型交流,受到与会同志高度评价。7月中旬宿迁市医政工作会议召开,泗洪县作为主要发言单位又介绍了泗洪医疗卫生改革情况,得到市县与会同志的充分肯定。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是一个十分重大的民生问题。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泗洪县卫生局义不容辞的责任。医疗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必须结合泗洪县的实际情况,强化政府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方案,“用心、用情、用力”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方便、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惟其如此,才能在医改事业的搏海弄潮中,结出让人民满意的“浪花朵朵”!

资料链接:

泗洪县进一步促进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二十一条意见(试行)

为了切实解决当前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健全法人治理机制

加强内部规范管理

1.健全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医院要成立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建立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章程规范医院的管理。

2.完善医院股权结构。

引导医院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股,鼓励医院管理层、技术骨干持大股,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消除医院经营管理层和职工平均持股现象。

3.严格执行医院院长职业化管理。

医院要全面实行理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医院院长选拔聘任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医院经营管理的职业化、专业化。医院院长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其它医学、卫生管理学专业助理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医务工作经历。

4.规范医院财务和会计制度。

医院要按照国家对非营利性机构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如实编制并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资产负债表、业务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及财务分析表等财务报表和医疗机构信息统计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积极推行院务公开。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提升医院规模档次

5.扶持新建等级医院。

对符合县城总体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经审批同意设置的新建医院,给予政策性奖励。2年内在县城区投资5000万元以上(不包括土地投入,下同)、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投资2000万元以上、达到一级专科医院标准的,一次性奖励60万元。在乡镇投资500万元以上、达到一级综合或专科医院标准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建医院使用土地实行协议出让,免收建设过程中县权范围内行政事业性规费。

6.支持重点医院做大做强。

按照“分类指导,择优扶持”的原则,采取“民办公助”形式,通过入股、借款、贴息等方式直接加大投入,重点扶持城区二级医院创建现代化医院;在2―3年内,逐年加大投入,扶持规模较大、人员设备齐全、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发展潜力的2―3家乡镇医院创建成二级医院。

7.鼓励医院升档晋级。

对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评审验收,乡镇医院由一级乙等晋升为一级甲等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由一级甲等晋升为二级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县城医院由二级晋升为二级甲等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由二级晋升为三级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8.引导城乡医院优化组合。

鼓励城区二级以上医院采取联合、入股、收购等方式与发展缓慢、经营不善、不达标准、运转困难的乡镇医院进行资产重组。对资产重组后新注入乡镇医院固定资产投资在50―100万元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奖励;在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奖励。

9.加大对乡镇医院的硬件投入。

继续采取“以奖”方式,鼓励乡镇医院加快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大基本医疗设备投入,努力达到“八房”、“十二有”标准(“八房”指:门诊用房、住院用房、放射用房、手术用房、产房用房、消毒供应用房、辅助用房、康复治疗用房。“十二有”指:有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妇科检查床、生化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X光机、万能手术床、麻醉机、洗胃机、多普勒胎儿诊断仪、彩超、高压灭菌器)。对乡镇医院基础设施年投入在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6%予以奖励;基本医疗设备年投入在3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奖励。

10.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各乡镇要确保每个行政村有1个合格的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和房屋原则上由村集体提供。对新建、扩建的村级卫生服务机构,达到省定建设标准的,除享受省卫生厅1.5万元的补助外,县财政再奖励0.5万元。

11.鼓励医院开展科技创新。

对获得市政府科技进步一等、二等、三等奖的,每个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和0.8万元;对获得省政府以上科技进步一等、二等、三等和四等奖的,每个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和3万元。

12.引导患者就近到基层医院就医。

适度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乡村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大病、重病在城区二级医院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尽可能在基层就医。

加强乡镇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提高卫技人员素质

13.创新卫生人才选聘机制。

进一步强化县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人才服务分中心的职能作用,在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为医院提供卫生技术人员选聘平台,组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注册及变更手续,提供卫生技术人员选聘、培训、流动、人事关系等服务。根据需要,与卫生专业院校联合,定向委托培养乡镇医院急需专业人才。选聘第一学历本科以上卫技专业人员(特殊专业可放宽到大专)到乡镇医院工作。聘用人员与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卫生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保险待遇。在乡镇医院连续工作满5年后,可以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性质进行有序流动。

14.建立基层医务人员特殊津贴制度。

鼓励有资质的卫生专业人才到农村从业。对在乡镇医院和村卫生室连续工作满3年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确认,发放政府特殊津贴。发放标准为:师级职称的每人每年0.3万元,中级职称的每人每年0.5万元,副高级职称的每人每年1万元,高级职称的每人每年1.5万元。

15.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工作。

鼓励在岗在职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历教育,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类本科及以上文凭的,给予学费40%的补助。组织医务人员参加省卫生厅开展的全科医学培训,培养基层卫生人才。组织乡镇医院院长免费参加专业轮训,学习现代医院管理理念和方法。人员培训情况作为对医院评比晋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16.严格执行城市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前下乡支援制度。

城区二级医院医务人员在晋升中级以上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医院累计工作1年,连续工作每次不得少于3个月。支援人员必须经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统一考核。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延迟职称评定,并继续到乡镇医院工作1年。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政府管理职责

17.制定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五年规划。

组织编制全县“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科学制定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

18.严格新办医疗机构准入管理。

建立由县分管领导牵头,卫生、工商、民政等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联席会议制度,严格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对申办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由联席会议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进行审核。

19.规范医院产权变更转让行为。

医院投资主体确需产权变更、转让的,必须以理事会(董事会)名义向卫生行政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股东变化情况,经审查无损害职工利益、公共利益和资产审计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医疗卫生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方可依有关政策进行。否则,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探索医疗机构退出机制。

实行全县统一的医疗服务质量与医院管理评价标准,加大对医院规范化管理考核力度。对经考评连续2年不能达到一级医院标准、难以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医院,取消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等,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政府托管或引进新的投资主体来承担其区域医疗服务职能。

21.完善国有资产投入和监管机制。

成立泗洪县医疗卫生事业投资管理中心,做好对中央、省、市级政府投入资金和支持设备、物资的分配、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国债的争取、使用和管理,加强对全县医疗卫生系统的投融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享受本意见的各项奖励和优惠政策:法人治理机制不健全的;发生恶性医疗卫生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在年度综合考评中倒数第一的。

民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篇(3)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本刊记者再次见到陈凯先院士时,他首先说:“我今年带来的‘两会’提案中,其中一个就是关于我国建立全科医师体系的建议,并从这个角度呼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及民族医药的作用,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制度。”

“中西医并重”就是“中国特色”

陈凯先院士首先介绍说:我国新一轮医改最基本的目标就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而我国深化医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都明确指出,要实行“中西医并重”,要“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制度”。由此可见,实行中西医并重和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已被确认为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制度的重要标志。

陈凯先院士进一步解释说:“在我国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2011年7月1日,国务院已经专门了《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全科医师的建设问题,已经列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等多个部门的议事日程。这份文件指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是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点,是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的基本途径’,强调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全科医生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2015年11月,国务院《关于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要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将‘中医药特色治疗’纳入签约服务内容,并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提供群众欢迎的中医药服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就要把国务院的这些重要部署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建立起一支高质量的、体现中国医药卫生特色的全科医师队伍。”

陈凯先教授认为:“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制度”的核心是政府秉承“中西医并重”的基本原则,把“中西医结合”的指导思想贯穿到医药卫生的各项工作中去。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一直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挥了“中西医结合”的优势,在医疗实践中显示出了巨大的优越性。从我国基层、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和缺医少药地区医药卫生的长期实践来看,实行中西医“并重”和“结合”,已被证明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

四条建议助推

“中西医并重”的落实

陈凯先院士认为:从疾病治疗、预防、康复、保健的社会需求看,中医药(民族医药)在“治未病(养生保健、维护健康、预防疾病)”、复杂疑难疾病治疗和康复调养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鲜明特色,人民群众对“简、便、验、廉”的中医药和中医适宜技术有巨大需求;因此,中国特色的全科医师应该具备西医药和中医药(或民族医)两种医学体系的知识结构,应能全面掌握西医和中医药知识,为百姓提供全面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慢病干预、养生保健,包括基本的中医适宜技术和诊疗服务。

“然而,现行的全科医师教育、培训和基层医疗工作,离‘建立中国特色医疗卫生制度’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中西医并重’的原则还没有真正得到落实。”陈凯先院士认为,这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

一是培养模式不相适应。目前包括西医、中医在内的各类医学教育,都将全科课程作为医学教育的一部分,但是相当一部分学校将其作为选修课,仅有部分院校将其作为必修课。在西医院校医学教育中,教育内容基本是西医课程体系,5年本科医学教育中,仅有60至80学时的一门中医课程,显然难以达到基本了解和掌握中医基本理论、中药、针灸推拿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要求;毕业后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仅安排两周的中医科室实训,这也只能是“蜻蜓点水”。这种模式所培养出来的西医全科医生,其中医基本知识和技能薄弱,难以提供辨证施治和养生保健、中医适宜技术等医疗健康服务,在从事全科医生岗位工作时,不能满足百姓需要,也无法承担国务院即将的有关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内容规定的基本任务。

二是执业岗位设定不相适应。目前,国家已全面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其中把全科医师分为“全科医师”和“中医全科医师”两类。于是,一些地区在设置基层全科医师岗位时,就照搬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早在2011年下发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将全科医学岗位划入17个临床类别医师执业专业范围,使得中医全科医师的执业岗位只能限于医院的中医科,而不能进入全科医学科工作。随之而来的,在进行万人全科医师需求数的统计时,中医全科医师也被排除在外。即便在基层医疗机构,也往往出现这样的怪现象:一方面全科医师数量不达标,进入全科岗位的西医全科人员不能满足基层百姓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和慢病干预的需求;另一方面,能够在基层为百姓服务的中医全科人员又不能进入全科岗位工作。实际上,目前中医全科的住院医师培训内容,不仅包括了中医各科知识、中医适宜技术、养生保健等,还包括了西医全科的全部相关知识。

陈凯先院士介绍说:“以上海市中医全科医师培训为例,部分科目如传染病等与西医全科完全并轨,有效地保证了中医全科医师能够完全胜任基层全科医生医疗服务的所有工作。但是,在其全科住院医师规培最终结束时,依然被定性为‘中医全科’,其执业范围和职业生涯发展,受到了很大限制,这对全科医师的培养和全科医学服务的发展十分不利。”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建立全科医师培养制度和即将出台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陈凯先委员提出如下四项建议:“首先,我们要强化全科医学培养力度。医学院校应将全科医学内容作为医学生培养的必修课目,并显著增加其学时和教学内容,使得每一位医学院校学生都必须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知识。其次,要完善全科医学教育内容设置。加强全科医学的课程建设,逐步实现西医院校和中医院校相统一的全科医学教育,建立包括西医和中医教学内容的统一课程体系,以贯彻国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全科医师队伍的要求。第三,要改进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再划分中医和西医;西医院校和中医院校毕业的全科医学专业学生,都应纳入统一的、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案、培训要求在内的培训体系。全科医师的继续教育,应按照基层全科医生服务内容和范围的要求,全面开展西医、中医的临床培训,成为一名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科医师。最后还要改善全科医师的执业环境。完成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师,不再区分中、西医类别,全部按照全科医学执业注册;设立全科医师岗位的医疗机构,也应将这些人员全部安排在全科医学岗位。在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比例时,所有获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科医生(无论中、西医)全部纳入统计口径。

陈凯先院士强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建立中国特色医疗卫生制度’的要求和‘中西医并重’的原则,真正得以落实……”

我国亟待加强

居民营养数据标准研究

谈完上述问题,陈凯先院士话锋一转说:“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我还关注了我国居民营养数据标准的研究和建立问题,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他认为,目前我国面临着营养过剩和营养缺乏的双重挑战。过去二三十年中,随着我国居民营养和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肥胖、心血管疾病、2型糖尿病等非传染性代谢疾病或代谢相关疾病快速流行,已经成为威胁国民健康的最主要的疾病。

陈凯先院士举例说:“2型糖尿病患病率从30年前不到1%,增至现在的11.6%,其增加量超过了10倍;其他代谢疾病也同样大幅度上升。很明显,30年的时间不可能产生任何群体性遗传和生物特性的变化,代谢类疾病大幅上升的最主要因素是30年中营养与生活方式的急剧变化。与此同时,在我国中西部和边远地区,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的婴幼儿和儿童中,仍旧存在着相当数量的营养缺乏症:低出生体重、生长迟缓、消瘦、以及铁和维生素A缺乏等;成年居民中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营养不均衡。”

“如何通过合理营养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善我国居民的健康状况,是事关‘健康中国’目标能否实现的大问题。这不仅直接关系到14亿人和后代的健康,也关系到最大限度地节约医疗成本、精准扶贫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陈凯先院士表示。他对此分析说,我国粮食和副食品生产的总量已能完全满足国民的膳食需求。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由于国民营养认识水平的不足,过度营养与营养不足问题十分严重,这既造成食品的浪费,也增加了医疗的负担,亟需提高国民的营养认识水平;而建立我国国民膳食营养的指导标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基础工作。

陈凯先院士还介绍说:“发达国家普遍重视建立国民膳食营养的指导标准,提高居民的营养认识水平。美国卫生与大众服务部、农业部联合定期‘美国居民膳食指南’,每5年更新、修订一次;而一本居民膳食指南看似简单,实际上是以对于美国民众基本营养数据的大量研究与标准建立作为支撑的。在过去的20多年间,我国生命科学和营养科学的研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我国居民的营养膳食数据与标准的研究方面却非常薄弱,很少获得关注。由于缺少投入,我国营养膳食标准的研究非常有限,规模小、水平也较低,其研究结果难以推广;我国营养膳食标准基本上还是直接照搬国外标准。这种状况对于增进我国居民健康和建设节约型国家十分不利。”

陈凯先院士进一步分析说:“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院营养科学研究所通过对上海和北京地区3000多名普通中老年人的研究发现,按照沿用的美国《营养指南》所设定的维生素D标准,中国受测人员70%属于体内维生素D缺乏,24%属于维生素D不足,即94%的受测人员维生素D水平低于美国设定的营养标准。该研究所进一步在上海对400多名20至40岁维生素D缺乏人群进行维生素D的膳食补充试验后发现,即使按我国规定的每日维生素D摄入量的2倍对这400多名受试人员进行维生素D补充,仍有近70%的受试者体内维生素D水平低于美国标准。但是,这些研究涉及的受试人员,无论是京沪居民还是参加维生素D补充实验的人员,均未出现大规模的维生素D缺乏所致疾病。这些结果强烈提示,中国居民体内维生素D根本就达不到、也不需要达到长期来所沿用的美国标准。如果照搬国外标准,不仅造成不必要的大规模补充维生素D的巨大浪费,同时也可能带来维生素D过量的健康风险。这些研究表明,针对我国居民的健康现状开展营养膳食研究,建立我国自己的营养膳食标准,具有十分迫切的意义。”

鉴于我国长期以来缺乏适应本国国民的营养膳食标准,缺乏权威、完善的营养膳食指南,陈凯先院士建议:我们首先要设立开展营养膳食标准研究的项目和科研计划。营养膳食标准的研究,需要检测大范围、大规模的人群队列,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和经费。然而,研究数据的采集通常不能直接转化为科研论文或专利,因此常常得不到重视和支持。他介绍说:“国家很少设立这方面的计划和项目,从事这方面研究的科研人员也十分缺乏。我国过去二三十年中,代谢类疾病的发病率不断飙升,不能说和研究支持不足没有关系。2015年中科院在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营养科学研究所设立了一个对中国人群体内脂肪酸和重金属数据的检测项目,算是这方面的一个尝试;但由于经费有限,这项研究只能在现成样本上进行,无法建立人群队列进行标准化研究。我们呼吁在国家层面上重视建立营养数据标准的研究,对这类研究给予有力的支持!”

“其次,我们还需要加强营养膳食标准研究计划的顶层设计,改善项目执行管理。因为完善的顶层设计是营养膳食标准研究成功的关键。在推动营养膳食标准研究时,要加强研究计划的顶层设计和过程监管,突出重点,组织优势力量,防止分散、低水平重复的现象发生。”陈凯先院士表示,“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加强部门和行业间的协同合作。居民膳食营养标准的研究不仅要有科研人员参与,还需要大量不同类型的辅助人员,研究涉及的人群范围广、规模大,需要不同部门和行业间的大力协同与合作,需要有新的项目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陈凯先院士最后说:“当前我国营养过剩和营养不足所导致的健康问题已经十分突出,再不及时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将会进一步加剧这种状况,将会严重影响‘健康中国’目标的实现;而作为一个在全球举足轻重的大国,建立本国符合居民实际的营养膳食标准,已经迫在眉睫!”

民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篇(4)

当前,很多民营医院的产权模式一般以股份制为主,形成了一种新的医院运作机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医院在促进良性竞争、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方面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此,民营医院如何按照《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要求,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其资金的使用效率,是民营医院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多数民营医院管理者尚未建立起时间价值、风险价值等科学管理模式,管理模式疆化,管理观念陈旧,使财务管理并不顺畅。有些民营医院财务控制环节薄弱,对加强财务管理方面不够重视,没有真正理解财务管理在医院管理中的地位。市场开发不能创新,管理模式无法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其医院经营管理和决策通常以业务判断为标准,缺乏全局的财务理念,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会计核算不规范。首先,会计岗位设置问题。医院的财务人员相对较少,通常只有一个会计和一个出纳,一些民营医院中的会计和出纳还是由同一人担任,成报账、记账、复核由同一个人完成难免会出现差错。其次,会计监督问题。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应该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寻找到适合自身的内部监督方法和途径。例如,通过明确会计主体和单位负责人职责和权利、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内部监督考核评比制度等。第三,会计核算问题。例如,医用材料领出来后就放在“医用成本一材料”明细科目中,在这个科目中也没有按产品明细核算,账上的产成品数量也不准确。

核心竞争力不足。从财务管理的角度讲,民营医院的财务控制重点在于收支的控制。但是,民营企业与生俱来的特点使其核心竞争力不足。民营企业在生存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有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和运营风险,企业面临的风险复杂而多变,其原因主要是内部控制基础比较薄弱。加之缺乏行之有效地管理手段和措施,造成了经费物资流失、浪费严重的后果。

加强民营医院财务管理新思考

强化财务管理意识。企业的发展在经营,经营的重点在管理,管理的中心在财务。因此,要提高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对医院发展壮大的重要性,通过学习财务管理的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思想认识。必须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核心地位,通过财务的预测、决策等方面的作用,逐渐将财务管理意识深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要加强全体职工的相关知识教育,促使医院每位职工都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财务人员的主人翁意识,促进医院财务管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规范会计核算方式。要加强医院的预算管理,参考医院历年来的年度收入和支出情况,编制符合本院实际情况的预算方案,合理地配置医院资源。科学引进财务人才。要把成本目标管理运用到医院财务管理中,就是要根据医院总的规划和发展目标,对医院经营成本进行预算、计划、分解、控制、分析和考核,以_到用最小的成本来获得最佳效益。必须培养、引进、选拔高素质的人才,任用专业人员担任财务管理岗位负责人,要意识到财务管理人才在企业管理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民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篇(5)

【关键词】人力资源生态;人力资源投资风险;措施

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水平及发展前景,一家企业想要不断发展与壮大就必须不断完善与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医院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特殊形式的企业,想要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潮流中,不断发展与壮大,就必须进行全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改革。所谓人力资源管理主要是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招聘与合理分配、人才的培养与开发等形式的管理工作,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对人力资源生态与人力资源投资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以达到使医院蓬勃发展的目的[1]。

一、规避人力资源投资风险策略

1.改善医院经营形式

目前,部分医院经营形式仍然停留在传统的经营理念上,医院经营方面存在许多漏洞,而人力资源投资对医院而言是一项比较新颖的产业,部分医院人力资源投资起步比较晚,对于一些先进的经营理念掌握不够充足,导致医院经营方式出现滞后性,一定程度的影响了医院未来的发展前景,使医院出现收支不平衡的状态。医院在发展过程中,想要成功规避人力资源投资风险,就需要转变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及时准确的获得最新的经营管理方式,使医院经营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例如医院在开展扶贫活动时,首先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变化所导致的影响,制定周密的计划方案,确保医院外部环境与预期目标的有效平衡。

2.注重医疗人才培养

目前,医院在人力资源投资计划方案的设计过程中,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在医院实际运营时,缺乏具备较高专业素质的医疗工作人员,这种情况导致医院无法制定出完善的人力资源投资计划,阻碍了医院未来的发展前景,导致医院无法满足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使得医院不能顺利运营及发展。因此,医院需要注重医疗专业人才的培养,医院要强化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医院职工相关专业素养,引入专业性的人力资源投资人才,合理制定人力资源投资计划方案,使人力资源投资计划能够适应多变的社会发展环境,有针对性的进行完善与改革,使医院发展符合人们对健康的需求,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促使医院能够更好的为人民群众进行医疗服务。

3.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要有效规避人力资源投资风险,要想使医院能够稳固持续的发展,就需要不断优化医院文化,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院各科室之间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医院属于医疗服务行业,医院的发展除了需要优秀的专业人才之外,更需要发展新兴服务业,树立医院良好的服务形象。医院可以开展一系列培训活动,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特别是一些一线科室的服务质量,不定期的对服务质量进行审查,将良好的服务态度形成医院的一种文化氛围,从而有效提高医院整体服务质量,实现人力资源投资带动医院效益的目标。

二、提高人力资源生态投资

1.建立完善的规章管理体系

要使医院能够蓬勃发展,必须要培养良好的人力资源生态,首先要做的就是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要从医院长期发展的角度出发,根据医院工作任务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医院人力资源规章制度的制定一定要秉承科学合理的原则,明确医院发展走向,促使医院能够稳固持续发展[2]。例如医护人员工作量比较繁重,工作时间比较长,对于医护人员的工作时间规定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合理安排工作时长,对于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安排医护人员进行轮休制,保障医护人员休息时间,从而确保医院医疗顺利运营及医疗安全。

2.调节医院内部与外部关系

如今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需要处理医疗事务、感染事务、后勤事务等多方面的相关事务,这就需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不断拓展工作能力,对管理进行细化梳理,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效提高人力资源工作成效,使医院各科室工作人员能够紧密联系在一起,调节好医院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要充分掌握医院实际运营情况及各科室实际工作情况,要积极倾听医院工作人员所提出的意见与建议,适时的与医院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强化医院各科室之间医疗护理人员的合作,努力提高医院内部与外部的调节工作。

3.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能够有效连接医院内部与外部及各科室工作人员之间的联系,具备一定的信息反馈能力,能够有效调节各种关系,辅助医院完成人力资源投资目标的确定,成功规避人力资源生态风险[3]。因此,医院要注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时效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要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度,对于一些日常琐事的管理工作要强化管理方式,对医院实际情况及各科室工作情况要进行全面的了解,有效收集并反馈医院外部信息,可以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合理引入其他医院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及方式,不断完善与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从而有效提高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促使医院能够得到良好的发展前景。

民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篇(6)

2013年6月15日,山东省兖州市政府突然宣布将兖州市人民医院(下称“人民医院”)改制为非营利性股份制医院,并由本地民营企业华勤集团控股。事先,医院内部员工,甚至连当地政府某些关键部门的内部人士对此也不知情。

兖州市的经济规模位列全国百强县,2012年该市的国内生产总值为50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30亿元。就在医院新院区即将投入使用之际,经济强市却出人意料地宣布卖掉公立医院。如此震惊业内的消息,迅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停不了的借贷瘾

医院改制的消息传出后,医院新院区迅速成为关注焦点。

人民医院新院区占地面积260亩,土建已基本完成,后期装修正在进行。两栋惹人注目的新高楼带着一片新建筑,屹立在兖州市行政办公中心对面。尽管避而不谈医院改制,市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也向《中国医院院长》记者强调,新院区的规模“真的很大”。

其实,按照医院2009年向政府递交的规划文件,建成后的新院区将包含综合病房楼一栋,包括地下两层,地上20层,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规划床位1000张;此外,还有6层的行政办公楼、6层的后勤服务楼、3层的门诊楼各一栋,总面积合计3.4万平方米。知情人士进一步补充,项目最早的规划投资为4.5亿元,其中政府财政投入3亿元,医院自筹资金1.5亿元。

然而,到了2010年下半年新院区建设开工之际,政府和医院的公开信息都显示:项目的规划投资已变为6.5亿元,总建筑面积则高达18.4万平方米,规划床位更是达到了惊人的1500张。这已远远超出了2009年的最初规划。

不过,在人民医院改制消息传出后,知情人士透露,项目实际投资远超6.5亿元,加上后期设备配置,新院区总投入将超过10亿元。这一数字或许更接近事实,医院多次招标透露出的信息便是有力的证据。据人民医院新院区室内装修工程中标公司称,工程中标价格为1.38亿元。按建筑行业的一般行规,中标价格往往只代表前期的规划金额,最终要按照实际金额结算。因此,实际装修费用可能远远高出中标价。而且,这只是医院的有关医疗器械、电梯、院内景观建设等多项招标工程中的一项。

对于规划在操作中逐渐失控,一位行业专家直言不讳:“基建项目申报规划时往往偏小,但进入操作阶段往往越建越大。这种现象非常普遍。”

另外,医院管理层下定决心建新院区时,也的确选择了一个不佳的时机。近年物价上涨,材料成本也不断涨价,超过规划预算已是常态。医院的基建自然难免跑偏。

然而,尽管跑偏的项目发端于医院管理层的蛮干,但最终脱轨则与政府有关。为了拉动经济发展,地方政府一方面大力提高民生投入,另一方面加大重点基建工程投入。作为政府重点基建工程,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实际操作者,是兖州市公共建筑重点工程建设会战指挥部办公室,属于地方政府的“交钥匙工程”。因为医院基建往往由政府担保贷款,因而对政府融资平台依赖很大。作为城市建设融资运营企业,兖州市惠民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惠民城投”)深涉新院区建设。据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底的消息,人民医院有一笔总额1.9亿元的贷款就是由惠民城投担保。

地方政府同样也背负着巨大的债务。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显示,2012年底惠民城投的“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已超过204亿元。卖掉医院部分股权,引入社会资本,将剩余优质资产盘活,已成为政府的最优选择。

尽管中央政府一直严禁公立医院举债扩张,然而人民医院的故事并不是特例。“近年来,尽管医保和新农合逐步完善,但是医保付费方式不够科学,诱导民众过度消耗医保费用,医院则趁此不计得失地迅速扩张;再加上政府新医改释放出加强县级医院基础建设的信号,一些决策者更是敢于不切实际地进行举债建设。”一位行业专家无可奈何地指出。

改制或有后遗症

在新一轮等级评审重启之际,人民医院本来有意通过二甲复审,未来更是定位于“鲁西南地区现代化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管理层一直指望着新院区能够为二甲复审加分,甚至不惜推迟评审。就在2013年新春,时任院长亓仲儒还将二甲复审、新医院搬迁列为年度工作重点。

兖州市政府也在今年3月的财政预算报告中提到,“建成启用新人民医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料,事情在数月后顿生变奏,最后竞以改制为大插曲。

据了解,人民医院改制前有三个院区,即位于市区的老院区、新院区,以及位于兖州市漕河镇的北院区。据知情者透露,改制仅涉及市区内的老院区和新院区。北院区实际上为漕河镇卫生院,数年前由兖州市人民医院接管。改制宣布之后,北院区将归还镇政府。

日前,医院改制的具体执行工作已移交给兖州市发展与改革局,政府指派的工作组仍在医院核查资产。医院一位匿名员工尽管极力回避采访,但是也告诉记者,改制基本已无转圜的余地;兼任两家医院院长的亓仲儒目前已经离开了人民医院,转任兖州铁路医院院长。另外,市政府已经指派人民医院副院长关中宪负责医院事务。

对于改制后员工的安排,兖州市政府继续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总体原则,提出所谓“三不变,两不降”策略,即“身份不变、公益性不变、政府支持力度不变;财政拨款不降、职工收入不降。”尽管如此,上述员工还是认为,对于员工未来的安排,“市里也没说清楚什么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改制突如其来,员工难免心存在不安。因为关涉个人未来,他们总是希望得到更明确的安排和承诺。尽管政府的确拿出了相关文件,但暂时还缺乏实质性措施。事实上,员工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在距离兖州仅百余里的菏泽市,数家公立医院改制数年后,因问题重重,不得已再次由政府购回。

民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篇(7)

【关键词】重庆民营医院;人力资源影响因素;对策;调查;分析

民营医院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形势下出现的以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和外资资本为主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以赢利为主体的医疗服务机构。民营医院凭借灵活的管理机制和强烈的市场意识,在一些医疗服务领域上明显优于传统的公立医院,同时赢得了患者的满意和信赖。为了使民营医院在卫生体系大环境中得到更好的发展,国内外专家都在不断探索符合本国、本地区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近年来,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不断推进,重庆市辖区的民营医院队伍在数量和规模上逐渐壮大,在当地医疗卫生系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制约重庆民营医院发展的众多因数中,人才问题正成为民营医院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调查和分析重庆市民营医院人力资源的影响因素,同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当地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借鉴。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随机抽取重庆市主城八区内的5所民营医院(包括综合性、专科民营医院),对其院内已经签订正式劳工合同的医务人员、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后勤工作人员进行随机问卷调查。在本次研究中,被试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通过对被试的施测结果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共发放问卷180份;第二部分是通过对被试的施测结果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共发放问卷140份。总计发放问卷320份,剔除有明显反映倾向及缺失项过多的问卷,剩余有效样本量分别为145份和102份,有效样本量总计247份,总回收率为77.2%。

1.2方法在《员工满意度调查表范例》(来源于中国人力资源网)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知识的基础上,征求专家意见,对问卷做出改进,经过严格的信度与效度检验,制成“重庆市民营医院基层员工认同度”问卷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结束后,首先采用EpiData3.0进行数据录入和管理工作;其次,运用SPSS18.0forwindows对第一部分问卷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和探索性因素分析,运用Amos16forwindows对第二部分问卷数据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最后运用因子分析方法,找出影响重庆市民营医院人力资源的相关因素。

2结果

2.1重庆市民营医院员工的年龄跨度为19-64岁,平均年龄29.8岁,SD=7.6。

2.2重庆市民营医院员工的性别情况、文化程度及收入情况的描述性分析见表1、表2、表3。

2.3“重庆市民营医院基层员工认同度”问卷的因素分析结果对“重庆市民营医院基层员工认同度”调查结果的因素分析,认为起主要作用的共六个因素,包括绩效考评(特征值4.287,贡献率17.146%)、收入与专业提升(特征值3.473,贡献率13.892%)、培训与制度(特征值3.403,贡献率13.614%)、个人发展(特征值2.451,贡献率9.805%)、被表扬与认可(特征值2.897,贡献率11.587%)、职业认同等(特征值1.962,贡献率7.846%)。

3讨论

3.1重庆市民营医院人力资源结构不是很合理根据调查结果显示,重庆市民营医院员工主要以青年员工为主,同时,员工年龄跨度较大,可见重庆市民营医院员工队伍的年龄构成不合理。表1显示,民营医院员工男女比例为1:1.7,这一比例与医学院校招收生源比例大致相符,同时也与本地民营医院大多从事妇科、整容专科相关,在这些专科中,往往女性医务人员比重相对较大,男性医务人员相对较少。表2显示,重庆市民营医院员工的学历主要以大专文凭为主占60.7%,具有本科学历的员工占21.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员工仅占6.5%,可见重庆市民营医院配备的医务人员受教育程度较低,人才学历结构配置不合理。

3.2重庆市民营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考评对员工影响最大在对“重庆市民营医院基层员工认同度”调查结果的因素分析当中,绩效考评贡献率最大,高达17%。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绩效考核作为企业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促进企业获利能力的提升以及综合实力的增强,实质是使公司员工都能人尽其才,从而使企业人力资源作用发挥到极致。在重庆市竞争日益激烈的医疗服务市场中,新兴的民营医院对医院人才缺乏有效管理,尤其在绩效管理部分缺乏正确的科学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

3.3重庆市民营医院中医院薪酬制度、专业水平提升机会等对医院人才管理作用较大在“基层员工对医院的认同度”中,“员工的收入与专业水平提升情况”贡献率达到13.89%。但据调查显示,重庆市民营医院员工的收入水平并不高。表3中,重庆市民营医院员工收入低于1500元的达到35.2%,60%的员工收入低于3000元,仅10%的员工收入超过5000元。民营医院日常工作量大,但是薪酬较低,与公立医院丰厚的福利待遇差距悬殊。民营医院低水平的薪酬体系难以留住高技术水平医务人员,同时医务人员职称评定体系与公立医院不同也是人才流失的重要因数。

3.4民营医院中医院管理及培训制度对医务人员的吸引力强,员工个人职业规划影响人才的稳定性重庆市民营医院员工在“基层员工对医院的认同度”中,“医院对员工的培训与医院管理制度”的贡献率较大,达到13.61%,“个人的发展”贡献率为9.8%。目前,重庆市民营医院主要以营利为目的,医院从管理层到基层一线人员倾向与片面消费已有医疗服务能力,缺乏系统高效的培训制度及医院管理制度。同时,民营医院缺少有益于医务人员长远发展的职业环境,各民营医院“人才流动率高”、“留不住人才”的现象不断上演。在民营医院中,医务人员独自承受医疗风险,以及民营医院缺乏学术科研交流平台和继续深造的机会,大多数高知识和高技能的医务人员都有向公立医院跳槽的打算。

3.5重庆市民营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发挥着重要作用“基层员工对医院的认同度”中,“被表扬与认可”的贡献率达到11%,员工对自身职业认同的贡献率最低占7.8%。管理学的五大职能当中,激励作用是起加强、激发和推动作用,指导和引导行为指向目标。[1]对员工的表扬与认可,属于有效的激励方式,这在本地民营医院中颇为适用。在民营医院企业化的道路上,民营医院领导人运用管理知识经营管理企业,将有利于调动员工工作热情,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

4建议

4.1着手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引进机制医院人才已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和市场争夺的宝贵资源,如何“吸纳人才、留住人才”成为困扰众多民营医院经营管理者的重大问题。本文认为民营医院首先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引进机制。实施“人才强院”战略,重点抓人才引进和培养。通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聘请具备良好医德和丰富临床经验的技术骨干作为重点科室的学科带头人;多渠道招聘适合医院发展的可塑型青年人才,有计划地吸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研究生。通过强有力的人才引进措施,为民营医院的运营管理注入新的力量,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

4.2加大对人才的全方位培养在积极引进人才的同时,需要根据专业发展方向做好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使医院成为培养人才的摇篮和施展才华的基地。“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建设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因此,建立开放、长效的人才培养制度对重庆市民营医院十分必要,以“高标准、严要求”为指导思想,培养各类专业人才。需要加大对高层次创造型人才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批拔尖专业人才;加大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力度,鼓励中青年医务人员积极建功立业;建立完善的培养体系,全面提高医疗水平和创新能力;可成立院内人才培养基金,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专家访问,资助中青年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各项医学讲座、学术交流会议等;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可提供科研项目经费支持,鼓励医院员工积极参与科研工作,为民营医院医务人员提供有利的职业发展环境。

4.3人力资源开发与建设必须走专业化道路重庆市民营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走专业化道路,加强对人才的开发与利用,需要管理者学习现代管理知识,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知识。首先,重庆民营医院管理者需要更新人才观念,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借鉴国内其它地区以及国外民营医院管理经验,改变过去单纯依靠经验和医学专家管理医院的管理模式,转向依靠现代化、专业化管理法发展本地民营医院。此外,重庆市民营医院还需要变革从企业照搬照抄过来的薪酬管理体系,[2]充分考虑到医学专业价值、社会价值及医务人员岗位价值等因素,用合理的薪酬平衡制度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的待遇差距;制定适理的绩效考核制度,用专业、学术、质量和贡献来考核员工对医院的贡献;提倡员工成长性培训和长久稳定的职业规划设计,使员工的个人发展与医院的发展目标一致,真正实现待遇留人、体制留人、前途留人的新机制。

4.4要立足长远来建设人才队伍培养一支优秀的医疗服务队伍,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周期、相对稳定的人才队伍,民营医院建立长期的人才发展战略十分必要。针对目前重庆市不少民营医院普遍存在以消耗人才已有技能而不是帮助员工积累职业经验的用人思路,各民营医院领导层需要进行思维方式的转变,走自主培养的道路,真正突破医院人才管理“瓶颈”,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民营医院要长远发展,必须努力改变渗透到民营医院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中的短期行为,制定更多适合医院的可持续发展策略。各民营医院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福利、培训制度,使员工享受充分的保障。医院管理层要重视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不压硬性指标,不搞恶性竞争,努力为医务人员营造宽松的行医环境。

5结束语

民营医院作为重庆市医疗服务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制定、落实相关政策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创造有序的、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更需要民营医院自身在管理机制、人才队伍、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自我调整、自我完善。重庆市民营医院基层员工对医院人事管理的满意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才队伍的建设,重庆市民营医院的领导层可以从本研究所构建的六个维度出发着重提高基层员工的满意度,从而使民营医院尽快走上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