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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精品(七篇)

时间:2023-12-13 11:21:19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1)

龙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断完善管理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和谐执法环境,实现城管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规范化执法是依法、文明、公正执法的必经之路,是城管执法工作在新形势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必然要求,他们始终坚持不断提高队员素质,提升队伍形象,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以打造执法人员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为手段,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为载体,时刻注意体现“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出效益”的工作理念,不断推进队伍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龙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保障市民生存权的前提下实施有效的城市管理,在促进经济繁荣的过程中保持市容的整洁有序,在满足弱势群体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妥善化解城市矛盾。由于我们的社会生活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又没有为弱势群体留下足够的市场空间,即便有市场成本又太高,面对市民生存权与城市管理权的矛盾,他们牢固树立依靠人、围绕人、为了人的现代城市管理理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融入“人本主义”的理念,构建起新型的管理模式。他们采取“人性化”管理政策,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正确处理执法与教育、执法与服务、执法与处罚的关系。如:牌匾审批工作中,在坚持统一规划审批,区域规格一致,向高档次、高标准、高材质发展的同时,坚持上门服务,谁家要挂牌匾,只要一个电话,执法人员就会到现场帮助设计图案、规格、形状等,并现场办理审批手续,给业户提供方便,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龙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尊重管理相对人的权益,推进文明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服务为本”的理念,遵循“一教育、二警告、三疏导”的工作程序,在纠正违章时先敬礼,问您好,再出示证件,说明违章事实及依据,做耐心地说服教育工作。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主动“示弱”而不“逞强”,开展与业户谈心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被管理对象感受到文明服务,认识到接受管理是为了维护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广大市民的利益,培养他们自觉守法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他们在为民服务上做到“四个一把”,即“老人扶一把,小孩领一把,自行车摆放理一把,为民服务帮一把”。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问题上做到“四一”、“四心”,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茶”,“接待群众热心、听取申诉耐心、答复询问细心、处理问题用心”,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操作规范,奠定了依法行政的基础,树立了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龙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宣传为手段,引导民众自觉参与,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他们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公益广告宣传、专题专访、街头宣传、社区宣传、志愿者活动、广场演出签名活动等多种形式,通过城管法规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等途径深入临街店铺、社区、学校,大力开展城管法规知识和城管执法工作职能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城区主要街路显著位置悬挂了《人人遵守城市管理法规,让龙江市容更靓丽》等10余个条幅,使广大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城管法规教育,进而不断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周边环境的自主意识。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认真总结我市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验的基础上,集中人力和精力,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机制,规范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力求出经验、出效率、出成果,促进城管执法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老河口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刘兴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实行集中办公。

三、工作内容

㈠根据城市规模和城市管理实际,核定城管行政执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标准,做到定编、定岗、定员。

㈡对现行的城管执法体制和机构设置进行规范调整,明确和界定相关职能部门城市管理的事权,制定规范化的执法保障制度。

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行政管理部门与城管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系和协调机制。

四、工作目标

㈠机构设置科学化。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赋予城管执法队伍的职能,合理设置执法机构,明确工作职能;成立市城市管理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成立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综合协调城市管理工作。

㈡人员编制标准化。核定市城市管理局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

㈢执法保障规范化。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保障机制,市公安局指派5名公安干警、5名协警专职参与全市城管执法工作。

㈣经费保障制度化。将城管执法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城管规费和罚没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实施步骤

按照上级部署,此项工作从今年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㈠准备阶段(月11日以前)。召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并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

㈡审批阶段(月20日以前)。起草可行性调研报告和实施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㈢实施阶段(月30日以前)。按照市委、市政府决定和市编办批准核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机构职能,全面部署,正式运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使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化。

㈣总结阶段(月中旬)。由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定,总结经验,起草试点工作报告,逐级上报市主管机关和省人民政府。

六、有关要求

㈠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开展试点工作,重点是规范队伍建设,核心是明确执法主体资格,关键是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机制,对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开展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是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机制的有益尝试,切实增强自觉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3)

关键词:规划审批 监管效能 执行力 社会舆论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4(a)-0237-01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城市运营管理的重要部分,关乎到整个城市的发展和整体利益,城市规划审批后的监管工作是城市规划得以实施的保障性举措。保障城市规划正常实施不仅是政府职责,也是全社会都需要关注的重要项目,为合理配置城市的空间资源,实现城市经济建设及社会高效活动的有序进行提供支持。现场对城市规划区域内经过规划批准的全部类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放线和验线工作,确保规划定位的精确性。其次,对批后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基础及标准等工程到绿化、室外设施等各项环节都要进行跟踪式检查,进行详细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此同时,在完成竣工后,要对批后的工程项目资料进行验收审查,对发现违规的城市规划管理行为,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给予严厉处理。

1 规划审批后监管现状及问题

1.1 规划批后监管缺乏强有力的规范性文件

作为城市规划部门,在进行规划管理时,每项工作都应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合新形势的发展需求,已有的法律法规大部分内容停留在原则层次上。就地方而言,政府只能跟进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政策法规,制定适用于本地的规范性文件来对城市规划审批后的监管工作进行明确规定和说明。

1.2 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的社会舆论监督工作有待加强

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工作中,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实际的城市规划建设中,最早发现问题的往往不是监管部门,而是广大市民。与此同时,在我国目前的批后监管工作中,社会舆论监管并没有引起十分重视,社会舆论监管的力度并没有在实际监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在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的社会舆论监督工作还有待加强。

1.3 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缺乏有力的执法队伍

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力度必须具备强有力的执行队伍,一方面,执法队伍必须具备快速的反应能力和战斗力,执法水平是规划监管执法队伍的必要能力,是确保各类建设按照规划实施的前提和保证。另一方面,在我国目前的监管执法队伍中,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近几年,尽管各级政府对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执法队伍进行了培训和教育,但具有一定的距离,人员素质及队伍整体能力的问题,在一程度上对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的健康有序开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2 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策略探析

2.1 强化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设.为城市规划批后监管提供依据支持

在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工作中,政府部门应该尽快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在进行起草时,要充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做好充足的调查研究工作,尤其是要对城市规划中不太清楚的地方,进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积极针对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内容、程序、职责以及权限等做出明确的规定,针对不同阶段的工作,对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说明,以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和主观性问题,为城市规划监管工作提供严肃的法律法规支持。

2.2 重视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工作实效

在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中,必须充分利用相关手段,对规划批后执行不到位或者出现任何问题的建设单位,应该给予严厉查处,协作相关司法部门;出现严重影响规划的,在可允许的情况下,应给予拆除,甚至启动没收程序,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作用,发挥现代化网络技术,利用政府网站、局域网等媒介进行监管公布,形成一定声势,构成一定的舆论效果。除此之外,重视社会对规划的监督力度,积极加大社会公众在城市规划批后监管的分量和力度,积极鼓励广大民众参与城市建设的监督。大力推行城市规划批后的公示制度,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城市规划动向,达到全民参与,全民共管的良好局面。

2.3 加大对执法队伍的投入,培养新一代的优秀执法队伍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规划与监管情况越来越复杂,与此同时,社会环境的变化对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要求越来越高,使得对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执法队伍提出了更高的综合素质要求。对此,我国应该积极加大对执法队伍的投入力度,从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出发,一方面,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的入职要求,提升入职平台,选拔具备相对良好素质的人员;另一方面,重视对执法队伍的培训,组织执法队伍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确保批后监管工作在法律的约束下得到规范和有效实施。与此同时,明确执法队伍的职责和权益,把提高执法队伍的自觉性作为重要内容,针对违反执法程序和法规的人员及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4 重视规划批后监管需求,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

长期以来,在规划批后的监管活动中,我国相关的监管部门和人员往往处于被动监管的状态,大部分执法部门和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被动受理和接受举报,主动意识不强,监管效率十分低下;对此,应加大对规划批后监管的需求投入,实现职能职责转变,提高监管部门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做到勤记、勤查、勤处等,做到快速出击,快速立案。在实际监管中,做到主动巡查,并推行监管巡查日志制度,对于出现问题的,早发现,早遏制,早处理;避免矛盾和损失的扩大化。

3 结语

城市规划关乎整个城市的长远发展及整体利益,同时也牵涉到社会团队及个人的根本利益,加强对城市规划批后的监管工作,是确保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强有力措施。保障城市规划的正常进行不仅是政府职责,也是社会全体都需要重点关注的项目。良好的城市规划监管,不仅有利于合理配置城市资源,提高城市建设和经济水平,还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带来良好收益。因此,在进行监管时,应该充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奠定合理有序的制度环境;同时,扩大监管力度和范围,以监管部门和人员为强有力的后盾,以社会大众和信息媒介等形成舆论压力,丰富监管能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城市规划批后监管会得到不断的完善与优化,得到更好、更有序的执行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金英红.新时期小城镇规划审批管理问题的分析与对策[J].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学报,2002,15(1):25-27.

[2] 葛新明.加强规划批后管理,推进规划检查全覆盖[J].科技信息,2008,13(11):113-116.

[3] 农石英.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的相互关系[J].科技向导,2012,17(10):189-191.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4)

一:长效管理争先进位、城市容貌加速提升

(一)下制度,严督查,重奖惩,出成绩

今年来,我局长效管理项目有了很大的突破:道路容貌第三,废摩洗第一,日常保洁第三,全部在全市前列,成绩所得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年初,我局与执法大队和环卫处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项目考核目标。随即,执法大队、环卫处也相应制订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大队中队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定人定片定责的分工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制度强化一线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2.严格督查,奖优惩劣。持续开展“局长督查日”活动,局领导带队每周至少2天对全区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相关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并落实首问负责制。执法大队下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大队队员督察考核办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大队2014年度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奖惩方案》等文件,完善了大队长效管理相关制度,突出了对执法队员的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强化了对各中队长效管理整体工作水平的考评,加大了对长效管理工作的奖惩力度,以进一步激发全体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环卫处完善内部三级考核体系,即处部每周考核一次,业务科每周集中组织考核一次,专职管理员每天进行巡回考核,落实了内部长效管理奖惩意见,对照每月考核情况每月兑现

3.突出专项整治,坚持以整治促长效。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整治促长效,确保整治常态化。执法大队通过清理“五乱”、菜市场治理、主要道路店面张贴、学校周边清理、工房区提升等多形式的市容专项整治活动,保障了市容提升的延续性。截止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110余次,教育纠正乱设摊8600余起、店外出摊经营12100余起,依法查处各类案件123起,清理两乱1950余处,对29起渣土运输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二)对标找差,推进城市容貌整体提升

1.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提升硬件基础。今年来,在我局积极引进和全力配合下,由市局全额出资,对我区东城路、华丰路店招店牌进行全面提升改造,累计投入240万元。同时,市局领导对我区在全市创新的垃圾直收工作也给予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累计投入102万元用于购置直收车辆及直收站点提升。

2.“三大整治”提升整体形象。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菜市场是我区长效考评扣分的重点,也影响着我区城市容貌的整体形象,3月初全区就启动推进城中村环境提升及菜市场百日整治活动,经过合力整治,整体容貌得以很大的改善。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根据区政府“城中村环境提升月”活动实施意见,我局对相关街道提升活动建言献策,督查整改,活动得以有效落实。截止目前,我区累计9个自然村,1个城中村已改造完成,村庄容貌焕然一新。菜市场:作为菜市场周边环境整治责任者,我局全程参与益丰市场周边及内部环境整治活动,并建议成立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专职人员定人定岗,落实长效管理,内外管理有了明显提升。违章建筑:今年以来,我局在“新增为零、存量递减”的原则指导下,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大力推进规划执法工作。各街道中队积极配合街道相关部门,成立临清拆违小组,确保及时查处并制止各种违法建设行为。同时积极与规划、国土、公安、街道、村委等部门联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章建筑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截止9月底,共教育制止各种违章建设行为120余起,督促违章户主自行拆除违章17起,违章建筑10100余平米,有效控制了区域内违章建设的不良势头,提升了城市容貌整体形象。

二、以队伍创建为抓手,不断强化队伍管理,创建城管品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我局在执法队伍建设中,紧紧抓住星级队伍规范化建设这个抓手,在过去几年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绩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六个强化”(强化班子建设、强化支部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强化文化建设、强化内外监督、强化投入保障),努力打造戚区城管亲民、爱民品牌形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班子建设,争创团结、开拓、廉洁好班子

今年,我局继续把“好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龙头工程来抓,大力创建“团结、开拓、廉洁”好班子。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工,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严格按议事规则和制度办事,凡属重大问题,都由我局集体讨论决定。积极改进领导工作作风,班子成员能够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并结合各自分工,深入中队,深入一线,指导基层队伍开展工作,并在工作中率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

(二)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把执法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高度重视执法队员的各项知识更新,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制定了2014年思想政治教育计划与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教育活动。今年来,共集中组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6次,“学习日”活动6次,共30课时;开展业务培训活动25次,75课时,开展队列训练39次,39课时。大队领导以及派出中队长参加市支队组织的执法实务与领导技巧的培训。

(三)强化文化建设,打造戚区城管为民服务品牌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市城管局《关于加强城管队伍文化建设意见》精神,紧密围绕我区城管文化建设实践,不断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提升城管队员文化素养,积极服务群众,改善城管社会形象,着力打造戚区城管品牌。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宣传报道力度,对我局的工作亮点、好人好事作及时报道,有效扩大了城管的影响,改善了城管队伍的形象。截止目前,我局共向各级媒体投稿60余篇,被市级以上媒体用稿43篇。二是积极利用城管之家、“城管”微信等平台,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到各种服务群众的公益活动中,努力塑造戚区城管亲民、爱民的品牌形象。

(四)强化内外监督,促进文明规范执法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强化内部与外部两方面的监督考核,对执法队员的日常工作、言行举止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一是加强内部督察。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先后完善了《督察考核制度》、《协管员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强化制度建设,确保队伍建设和监督考评更加规范化、精细化。今年以来,在督察过程中当场纠正各类违纪违规行为360余起,发警戒通知书3份,编发督察通报6份。二是促进行风廉政建设。局领导与下属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作出廉洁自律的承诺。执法大队将2014年作为作风建设提升年。“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将分为宣传发动、查找问题,梳理问题、落实整改以及建章立制、总结提高三个阶段,通过开展系列作风提升活动,不断加强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五)强化投入保障,不断改善执法条件

今年以来,为改善执法条件,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投入力度,增添各种执法设备与办公设备,完善执法指挥调度通讯网络,执法队伍软、硬件设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上半年,我局先后投入近70万元,购置了汽车3辆、对全部30台执法通手机进行更新。通过不断完善执法设施条件,我局的执法保障能力以及快速反应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三:听民声、近民心、倾情服务塑形象

(一)倾听民声,找准薄弱环节

1.优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我局今年收到建议3件,提案4件,坚持局党委集体研究,局领导主办,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办理过程要求“三见面”,确保实现人大政协、提案人和承办单位“三满意”。办理后,对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薄弱环节。

2.认真受理各类举报。2014年,12319区级平台受理市平台派遣案件639件,受理市考评派遣案件2065件,受理视频监督案件204件,接听热线电话307个,累计处理案件总数为2679件,案件办结率100%。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受理中心接听各类举报投诉160起,结办160起,办结率100%。

(二)贴近民心,重心下移到民生

1.继续聘请城管市民督查员,协助督查日常面上的管控工作,根据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及重要投诉等情况,组织专项督查,督促落实热难点问题的解决。

2.在现有资金配备和总体规划下,一是积极争取市局资金支持,加快扩面垃圾直收工作。二是加快公厕、垃圾压缩站等建设,配合新建小区周边生活设施建设,缓解新建社区居民的如厕难,生活垃圾处理难等问题,形成与现代化管理相适应的环卫设施。

3.在局党委领导,团区委的指导下,局团总支全开展“心愿成长树·实现微心愿”主体活动,与潞城小学、潞城中学结对,关爱外来务工子女、家庭贫困学生,完成800个微心愿。

四:存在不足

1.全区的城市长效管理水平有所提升,纵向比较成绩也有提高,但全市排名成绩仍落后,完成全年目标有一定难度。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5)

XX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最初成立于1994年,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实施城市规划方面、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工作。多年来,城市监察大队在城市管理中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为XX的城市面貌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旧的管理体制、编制人数已经不开始不适应当代城市管理的内容,目前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包括环卫、园林绿化、灯箱广告、供给排水和城市道路的管理五个方面。现阶段监察大队11名的编制只有8名在编,人员严重缺乏,给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在管理起来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目前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还存在几个难点,其具体原因和表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责不清,相互扯皮,造成城市管理任务难完成。

我国的城市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机构在国家是建设部,到省里是建委,而在地方,则分成城管、规划、园林、市政、房管等若干个职能部门。除此在具体操作中,涉及到城市管理工作的还有公安、工商等其它系统的主管部门。由此看来,从国家、省到地方上,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也越来越多,职责交叉也越来越不清。以XX目前城市管理的权限和管理资源的配置分散在城管、规划、市政、房产、园林、建管、工商、公安、等十几个职能部。由于市容环境管理职责仅是这些职能部门职责的一部分,往往因忙于"主业",使市容环境管理摆不上位置,另一方面,如:流动摊点的整治,工商、市政、卫生、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面对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大家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来,最终谁也不愿管,形成城管孤军作战,使流动摊点问题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因此,在执法中这些职能部门的队伍往往是"有利互相争"、"无利互相推"、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城市管理的问题也就无法根本解决。

二、重复执罚,多头收费,群众合法利益难维护。

由于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众多,而各部门又拥有单独的执法队伍,造成了我国大部分城市还存在执法队伍众多,经费不足等问题。从而容易产生不正常的利益驱动,经常出现重复执法、以收代管、只罚不管等现象。如:占道摆设的摊点,市政收占道费、工商收工商管理费、公安收治安费等,以及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均向他们收取30元、50元不等的费用,有的给罚款票据,有的甚至不给票据。而多头执法、重复执罚、重复暂扣物品,也极大地损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多支队伍执法也不利于监督,一旦出现越权执法、处罚错误、违规违纪的事件,市民也分不清是哪一支城管监察队伍,市民也投诉无门。即使有举报到市城管委的,却无法提供具体的城管队伍名称、执法队员姓名、胸牌号,也给我们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带来很大不便。正是因为多头收费的存在,一些交过"费用"的摊主认为自己变成了"合法"的摊点,正大光明地占道经营,既影响了市容,造成市容环境脏乱差,而且也损害了城市中大多数人的权益,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三、工作任务繁重,监察大队各方面都有待加强。

为了加强市容管理,监察大队在市容管理方面下了很大的决心和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是应该看到的是由于人力、资金甚至管理上的一些问题,我们的市容整治工作进展不理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治脏不彻底。个别地区、路段、居民小区保洁质量不高,果皮纸屑、塑料袋随处可见;路边、居民小区等处堆放垃圾不能及时清运;临街餐饮店、市场及洗车场污水横溢,卫生状况较差;环卫设施损坏较多,垃圾运输撒漏仍然存在。二是治乱不到位。各类违章搭建有蔓延的趋势,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效果不明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涨市经营、乱设夜市烧烤点出现回潮,个别路段、小区还十分严重;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监督;非机动车摆放不规范,无人进行管理。三是治差力度不大。路边、花坛杂草丛生,部分绿地损坏严重;一些沿街小门面门头字号设置不规范,档次低,店外乱堆乱放严重;乱贴乱画及各种野广告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城管职能、权限落实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审批部门与执法单位衔接、抄告备案、结果反馈等工作配合不够,对出现的问题,不是重复处罚,就是无人过问;少数单位不能坚持依法行政,仅从单位利益出发,要么乱作为,乱批、乱建、乱摆、乱罚、乱收;要么不作为,为了经济收入,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该管的不管,该罚的不罚。

四、队员难以教育,执法素质低下,政府形象难树立。

现代化的城市管理需要高素质的城管监察队伍。由于种种原因,监察大队队员的再学习成了一个需要我们引起重视的问题。新时期条件下,一切都是为了服务于建设“再就业特区”这个当前XX最大的实际,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和投资环境,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既处罚又能具备说服力?处罚的与被罚的都能和和气气,双方如果有问题都能找到相关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城建监察人员自身法律意识的增强是首先要懂的。这次培训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我们的队员们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如何有效的保护合法,打击违法,使我们城市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城市面貌有个更好的转变。

在新形势下,改革现行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城管法规,改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才是城市管理执法的最佳途径。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我们不断探索城市管理执法的最佳途径,要克服以上所述的各种弊端,走综合执法的道路势在必行。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并探索出了成功经验。城市管理实施综合执法,对改善市容市貌,维护老百姓的权益,维护政府权威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利于明确职责,营造整洁的市容环境。

城管综合执法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在实际运用中更易于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减少扯皮,有利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城市管理监察执法队伍拥有较全的城管执法职能,这支队伍遇到各类城市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违章行为时,均可以执法主体对其进行处罚,不存在争权夺利互相推诿的问题,能够使违法行为得以迅速消除。另外城市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多属综合违法行为,即一个违法行为往往涉及多个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范,任何一个专业执法队伍都难以彻底消除这一违章行为,如运输车辆沿街泼撒,它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又损坏污染路面还影响交通秩序。这一违法行为涉及城管、市政、公安等部门,各单一执法队伍依据各自法律法规很难一下子奏效,这时集各家之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即可快捷地处理,并能迅速消除其危害,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目的。

二、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利于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作为代表政府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权力的执法队伍,城建监察大队最主要的就是如何为群众服务好,最大程度地发挥城市的各项功能,使城市管理落到实处,让群众受益。从目前情况看,只有对城市管理实行综合执法才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方面,由一支队伍对各种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当事人也容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处罚,不必要再到各部门说好话、解释,避免了重复扣押工具,重复交罚款。另一方面,实行综合执法能保障群众正常行使监督权力。由一支队伍执法,就能给群众吃个定心丸,执法队员出现了违规违纪行为,群众就能找到地方设诉,就能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力。

三、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利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城市管理监察队伍,树立政府形象。

实行综合执法首先保证了执法队伍的相对稳定。这样,既符合了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把素质低、形象差的聘用人员拒在了城市管理监察队伍之外,保证了监察队伍的高起点、正规化建设。第二,有利于城管监察队伍的统一管理。实行综合执法,不仅能够统一人、财、物的管理,更重要的是能够做到对人员整体教育培训,从任务能力、政治素质、风纪仪表、组织纪律等方面统一培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树立城市管理监察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第三,查处违规违纪强硬有力,由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完全可以避免令行禁不止的现象,对违规违纪行为可以一查到底。有了一支文明、规范、高素质的城市管理监察队伍,既为管好城市提供了队伍保障,也为树立政府形象打下坚实的基础。

做为城市的管理者,如何维护好我们前辈辛苦才取的成绩,首先应该认识我们管理者管的是什么??21世纪是城市世纪,也是人类进入以城市为主体的现代化发展新阶段。人类的绝大多数要生活、工作在城市,城市如何建设成为人类的乐园,XX城市如何避免历史上出现过的衰落,这一切需要人们去总结、去探索。特别是在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前提下,加快推进老城区管理的步伐为XX人民提供一个更人性化、更有吸引力的城市,城市的现代化问题更加倍受关注。

其一,城市的"主体"应当是该市的纳税人。他们承担了支付城市建设费用的义务,理所当然相应地享有参与城市规划编制、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的权利。

其二,城市的"主体"应当是全市有选举权的市民。他们有权利通过多种渠道对城市建设与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也有权利推举代表参与城市规划和管理。市民作为城市的主体,他们的参与,除了通过媒体发表意见、推举市民代表参加规划管理等形式,最基本的途径应当是通过当地的民意机关和立法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实现。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必然涉及当地市民的近期生活和长远发展。它的制定如果代表的是全体市民的利益且要有权威性,它就应当是不容违背、不可轻易变更的法律文件,就必须在广泛征询市民和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如前所述,一个城市是全局的一部分,它的最后确定,还须报请上级领导机关批准。

综上所述,城市管理工作的实质也就是对市民的管理和引导。XX城市管理由于各种各样原因有很多问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薄弱,普遍素质不高,公共基础卫生设施破坏情况严重,占道经营情况还依然存在,广告悬挂还有待规范等等。

城建监察是指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我区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和塑造良好的特区形象与我们每个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城建监察大队是维护这一神圣使命的最直接的人,也是城市管理工作中最了解情况的人。对此,我对城建监察大队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队伍夯实思想基础。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为此,大队要紧密联系队员的思想与工作实际,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观念创新,把学习与提高队员素质结合起来;二是抓作风转变,把学习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三是抓工作方式转变,把学习与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通过听课、讨论、摆问题、找差距、写心得体会及交流学习经验等方法形式,改进队员的作风,提高了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城建监察对维护整个城市卫生、环境以及其它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思想上要高度认识城建监察工作在特区建设时期中的重要意义。

二、严格规范执法,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大队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执法实体到执法程序,都严加管理、规范。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注重违法、违章实体,轻视执法办案程序的问题,要做到老生常谈,警钟长鸣,让队员脑中时时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心里刻刻不忘“规范执法”这四字,既保证所执行法律法规的刚性,又不野蛮、失范。对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罚,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情况下,大队主要领导坚持定期审查案卷,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中的偏差,较好保障了执法的规范化。规范、文明的执法形象,在群众中树立起了威信,也树立XX城市管理新时期的新形象。

三、作风纪律要更加严明。“教人先教己”,只有自己在平时严格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才能在做出处罚时让人信服。在工作中,也要讲究工作方法,做到“有理、有据,有礼、有节”,不允许队员风纪不整、不讲究执法艺术以及在岗不管事、不作为等现象,希望大队无违法违纪等现象发生,队伍稳定,人心思齐、人心思进。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6)

继续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 推动城管事业科学发展当前,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其根本任务是切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核心是通过继续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好诸多困扰我们事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推动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也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树立亲民、爱民理念,推动城管事业科学发展,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环境。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构建和谐城管的迫切要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一方面揭示了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也就是为了谁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揭示了社会发展的主体和根本动力,也就是依靠谁的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的解放和发展。城管事业要发展,就必须坚持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解放思想。而继续解放思想,就是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城市管理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上来。使全体市民真正享受城镇化带来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市民根本利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等问题,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城市生活环境。解放思想是要破除影响科学发展的思想障碍。继续解放思想,就是要在以往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找准目标,拓展思路,更好发展。城管工作在我县虽然只有短短2年多时间,我们通过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坚持依法管理方面,建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城市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坚持抓执政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方面,建立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在坚持疏堵结合、执法为民方面,建立和谐有序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和市民广泛参与长效管理机制等四个方面长效管理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但是也还存在思想不够解放、科学发展观落实不够全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在体制方面,由于相对集中了几个部门的全部或部分管理职能,在管理体制上还没有真正理顺,工作衔接尚不严密;在工作方面,不能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方便群众之间的关系、市容标准与市民需求之间的关系,把城市管理与关注民生割裂开来,重处罚轻疏导,重管理轻服务,管理模式单一;在作风方面,没有从思想上解决“ 为了谁” 、“依靠谁”的问题,工作中“冷、横、硬”和粗暴执法时有发生,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影响队伍形象。经验告诉我们,2年多来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思想的不断解放;完成新阶段的各项目标任务,更需要在解放思想上有新境界。我们目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虽然表现在工作上、作风上、体制上,但根源还在于思想解放上有差距。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才能充分激发城管队伍的创造活力,充分释放管理潜能。努力做到在解放思想上有新进步,在改革上有新突破,工作上有新举措,在构建和谐城管上有新进展,在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创造新业绩。二、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城管事业科学发展解放思想是推动一切工作的“总阀门”。思想决定行动,思想上搞通了,其他问题才能迎刃而解。解放思想的过程,既是努力使主观与客观相符合、思想和实际相符合的过程,也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城市管理工作要坚持把解放思想的落脚点放在破解城管事业发展难题上。着力解决好困扰城管事业发展的矛盾和关系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的焦点、难点问题,推动城镇化进程沿着科学发展的轨道前进。(一)夯实城市管理工作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没有过硬的基础,发展就无从谈起。搞好城管工作,就必须认真研究城管工作的实际,从基础入手,把握规律性,提高预见性、发挥能动性、增加科学性,争取主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城管工作职能,当前主要作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加强城市规划执法,着眼于早发现、早制止,严肃查处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城市容市貌的各类违法建设,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实施强拆,提高市容管理水平。二是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开展,取缔店外经营和马路市场,维护良好市容秩序;同时,在背街小巷合理设置便民服务摊点群,方便市民生活;引导小摊小贩进入市场交易,减少流动叫卖,杜绝出店、占用人行道经营行为。三是按照“治乱、减量、提档、规范、美化”的要求,继续加强市区户外广告管理,伴靓城市空间;按照“一店一招”、“一店一牌”的市容标准,继续强化门头招牌的规范治理,提高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同时,加大对违法小广告、野广告的清理、查处力度,治理城市“牛皮癣”,净化城市空间。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全面清理整治人行道车辆停放混乱的问题,确保行人通行安全,维护人行道交通秩序。配合交管部门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场、点,实现有序停放。五是加大城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道路保洁权中标者搞好环境卫生,维护整洁环境。六是强化市政公用管理,督促城市公用设施设置单位搞好各类设施的保洁、维护、修整,使之成为靓丽的城市家具。七是加大园林绿化管理力度,对擅自占用绿地、变更绿化设计方案等行为查处,为建设新型工业化生态园林城市奠定扎实基础。(二)推动城管体制机制和工作创新。解放思想要体现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发展要有新成效,必须敢于突破惯例,敢于超越自己,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围绕破解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拿出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努力取得实质性进展。“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理由”,努力开创城管事业的新局面。一是继续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理顺涉及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关系,行使好市政府授予的环境卫生、市容管理、城市规划、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环境保护、 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七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以市容市貌为主的城市管理职责。二是建立五个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既:坚持依法管理,建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城市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抓执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素质,建立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执法为民,建立和谐有序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标准化管理,完善城市管理的规范和技术性标准,建立精细管理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社会参与程度,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和市民广泛参与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树立亲民和谐理念,转变城市管理的惯性思维。从“为形象管理城市”转向“为人民管理城市”,方便民生与维护良好市容结合起来,解决“为谁管理城市”的问题;把队伍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法行政,解决“靠什么人管理城市”的问题;让城管成果惠及千家万户,使城市更加亮丽、文明、和谐、宜居,从思想上解决“管理城市为了什么”这个终极目标问题;树立执法为民意识,真正把市民看成城市的主人,对市民负责、为市民服务、受市民监督、让市民满意,着重破解市民最关注、最期盼、最欢迎的城市管理问题。四是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方法、新途径,打造和谐城管。疏堵结合,关注民生,在维护良好市容秩序的前提下,适当开放一些背街小巷,设置便民服务摊点群,既可安排部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就业,又可方便市民生活。如修理自行车、修表、修鞋、擦鞋,卖水果、鲜菜等。对违反市容管理规定的小摊小贩,尽量教育劝导,引导其到指定场所经营。深化精细化管理措施,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建立街区档案和管理台帐、执法日志,精确掌握管理对象的情况和执法队员工作情况,实现管理精细化;落实徒步巡查执法制度,严查细管,拉近执法队员与管理相对人的距离,把执法与服务结合起来,争取各方面支持,提高管理和执法效果,使市容管理更加精细,服务广大市民。三、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城管继续解放思想是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执政能力建设的提高才能有效推动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全面作好城管工作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城市的能力和水平。城管工作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队伍建设一刻不能放松。当前,着重抓好以下方面:一是巩固提高文明执法成果,树立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文明执法、树立形象是城管队伍的生命线。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强化亲民型管理,把情、理、法紧密结合,采取刚柔相济的执法方式,提高城管驾驭复杂执法局面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要树立“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大局意识,以严格执法树威信,以文明执法得民心,让市民感受到人性化执法的温暖,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队伍。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增强城管执法能力。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执法工作就是执行人民的意志,捍卫公共利益,营造良好市容环境和城市人居环境必须依靠法治。树立依法管理城市的理念,真正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明确本部门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强制等方面的权责,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赔偿等制度,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切实提高广大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推动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坚持“素质立局、教育强局、人才兴局、制度建局、从严治局”的建局方针,强化教育培训,开展富有成效的岗位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的程序和制度,完善城管执法工作的行为规范,强化监督,不断增强队伍素质。加强队伍装备建设,改善执法工作条件,增强执法保障能力,推动城管执法正规化建设进程。通过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着力增强执法队员业务能力、协调能力。三是全面加强城管系统党建工作,推动思想解放和科学发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局领导班子、所(大队)、股室干部学习创新、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组织领导的能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团结融洽的坚强领导集体。扎实推进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团结和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党员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锋模范。切实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树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形象;树立和展示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形象;树立和展示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形象;树立和展示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的形象。以优良的作风赢得人心,管好城市。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0__年十一月十八日领课人:周元锋成 员:姜鸿火、周益盛、方伦华、程华飞执笔人:周顺富

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篇(7)

摘要:高原的城市绝大多数处在海拔较高(一般在2500—3500米、部分在3500—4500米)、气候恶劣、温差较大的地理位置,城市大部分建筑是毗邻结构,主要以土、木、石结构相结合,重点以木结构为主。改革开放以来,高原城市经济发展有不同程度地进步,社会物质财富相对集中,用火用电量增加,导致火灾因素增多,火灾发生概率上升。高原城市的消防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公民的消防意识不强并逐渐突出,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建设长期徘徊不前,维持低层次运行。随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高原城市的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建设更面临新的严峻考验。近几年全国群死群伤的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充分证明城市人民政府如不引起足够的高度重视,将成为制约高原城市经济发展和影响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因素之一。深刻反思,“消防”已是一个全社会关注的话题,也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迫切需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建立一种全新实际的消防监督体制,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高原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现状以促进消防工作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

关键词:高原城市消防

一、高原城市消防工作现状

1、高原城市由于受气候、环境、财政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大多数城市目前都没有公安消防中队和专职消防队伍以及能够进行扑救火灾的有效车辆,城市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义务消防队伍也不完善甚至没有,大多数城市人民政府都未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落实到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和纳入到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少数城市消防管网基本处于空白,市政消火栓也基本上等于零,更没有修建符合规范的消防水池,在火灾扑救时天然水源的利用也不充分,没有有效的取水码头),使城市消防规划得不到同步发展,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得不到提高。虽然高原的城市都基本成立有公安消防大队和设有一部“119”火警电话(更谈不上实现了一、二、三级无线网),但由于人员的缺乏及没有下属的现役消防中队和专职消防队,几乎没有发挥应有的实战作用,就连扑救初期火灾最起码的消防器材,很多单位和私营业主都不具备,以至火灾来临时措手不及,致使火灾的损失额增大,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和巨额的财产损失。

2、高原城市建筑行业不够规范化是火灾隐患存在的根本原因之一。长期以来,由于条件、环境、地理因素的制约,加之思想观念上模糊等原因,各相关部门对建筑行业的管理也比较松懈,放之任之,各单位对公安部的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不够、不到位。从而造成了许多内在的、无法根除的火灾隐患,所以规范建筑行业是目前预防火灾的关键。

3、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国火灾的比例中,电器火灾的发生率逐年攀升,占有较大的比例,占各类火灾的60%以上,而高原城市目前用电的情况却不容乐观,电线的布局极不合理,有些甚至像蜘蛛网一样的布局,线与线的接头间没有绝缘胶带包扎,没有按技术标准进行穿管敷设。

4、城市内私营业主的消防意识不强,营业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消防器材的配备不符合要求或没有的情况下,即投入使用或开业,加之高原的城市内的建筑都是毗邻建筑,这些存在着极为突出的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就会造成火烧连营的场面。

5、高原城市目前的消防组织,由公安现役消防队伍(主要是大队),政府及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一般没有),重点单位内部义务消防组织和县人民政府统一指挥调动的义务消防队伍组成。主要集中在城市经济发展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总体上讲数量少、装备差、规模小、分布不均匀。

二、高原城市消防工作的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扑救火灾的能力。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人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结合高原城市的财力、环境和经济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实际情况,高原城市在一定时期内组建专职消防队伍极为困难。因此,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多种形式的义务消防队伍,这种形式的消防组织投资少、规模小、见效快、机动灵活,比较适合扑救高原城市火灾的实际需要。高原城市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是人民政府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也是当前高原城市加强和推进消防工作的中心工作环节。那么,如何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一定时期内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和促进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走符合高原城市特色的消防组织、推进消防工作之路。笔者肤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计划,保证消防工作与城市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充分表明,高原城市人民政府要真正发挥对消防工作强有力的领导作用,要对城市的消防工作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新问题,从根本上、实质上解决消防方面突出的问题,应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的早期规划和基础设施的投入,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城市消防管理机制,将消防装备、消防通讯、消防队伍、消防业务经费等建设纳入议事日程,扭转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被动局面。从政策、经费上保证、保障城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并根据消防队伍建设状况和消防工作进展适当给予经费保障,相应补充义务消防队伍扑救火灾中的器材、装备损失和业务等费用,使城市初步形成具有可靠安全保障的消防体系。2、加强对公安消防大队的领导和管理,督促开展好监督检查,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高原城市人民政府应依照《消防法》的规定,加强对公安消防大队的领导和管理,落实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一级预算的同时,并负责组织城市相关部门编制或者修订城市消防规划,审查批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度计划,保障公共消防设施的投入,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统筹协调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高原城市的公安消防大队要在认真完成上级赋予任务的基础上,将自觉接受城市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想方设法为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在积极向城市人民政府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和认真贯彻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应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城市的单位、部门制定相应的措施对策,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杜绝和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力争防患于未然,确保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其次,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逐步解决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建设问题,实现机构落实、制度措施健全、器材设施装备齐全的整体要求,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是城市的重要公共消防力量,是适应快速扑救火灾,保障城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公安消防机构要在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建立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特殊火灾(重特大火灾)和社会应急救援等训练,实行公安消防队伍与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伍的整体联动的战略战术,增强消防队伍有效扑救高原城市火灾的能力。

3、强化建筑行业规范化消防管理,提高建筑行业人员的消防知识水平。

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是否有力,直接关系到隐患的存在概率大小,当前许多建筑物都逐渐达到了高层,这就需要在建筑审核把关和建筑内部消防设施配备上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来适应城市的变化,以便有利于更好地为城市消防安全服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要针对高原建筑的特点,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本着“人民安宁就是幸福”的原则,积极向城市人民政府汇报,争取由城市人民政府依照《消防法》,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强化建筑行业规范化管理,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同时,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要在城市建筑工程新、改、扩建项目(含维修及装饰装修工程)的前期和在设计部门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时要提前介入,及时依照国家相关规范对方案进行审核,重点以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室内外装饰装修材料的耐火极限、建筑物的布局和分隔、电气设备安装、安全疏散通道和完善消防设施为主要审核内容,凡是有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其严格按规范进行修改。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对建筑工程项目审核发出审核意见书后,要及时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发现有不按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及原设计图纸、有关技术规范施工的要责令其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罚(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也不容忽视)。同时,要督促施工单位指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施工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遏止和减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建筑工程竣工时,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按照公安部第30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权,坚决不允许其投入使用。同时,公安消防机构要根据当地城市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单一(指单位规模较大)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建筑物业管理人员、防火负责人、消防重点工种人员进行培训,让其懂得常用建筑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维护维修保养等消防知识,努力提高他们自查、自改、自救的能力,督促他们完善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确保建筑消防器材完整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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